关于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报告

2024-09-28

关于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报告(共9篇)(共9篇)

1.关于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报告 篇一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投标保函等)、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设立投保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担保投标人在招标人定标前不得撤销其投标;担保投标人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其即受合同成立的约束,不得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投标保证金条款。投标保证金的管理事关采购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加以规范,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实践中,投标保证金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对投标保证金的管理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因此,如何强化投标保证金管理是政府采购工作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1.投标保证金有助于约束招投标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和弥补因投标人的过失行为而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投标人要承担因过失而导致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实践表明,投标保证金制度的设立,杜绝了少数投标商“低成本”、“无成本”投标,保护了招标人的利益,保证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2.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的前提

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招标文件一般要对交纳的时间、数额、支付及返还方式作出具体规定。按照财政部18号令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交纳,招标人才能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或自行放弃投标资格。因此,按时足额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实质上是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响应,也是获得投标资格的必要条件。这就为以后投标文件顺利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作好了充分的准备,为保证有效投标奠定了基础。

3.投标保证金能够考察投标供应商的实力及信誉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察。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投标人的实力,限制了没有经济实力的潜在投标人。

另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商是否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也是检验投标人诚实和信誉的有效途径。投标人通过投标保证金,以诚信取信于采购人,保障了自身投标权利、义务的最终实现,也保证了招标程序的顺利进行。

4.投标保证金可以对当事人的法定权益提供资金保障

政府采购是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46条的规定,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如果中标人随意“放弃”其中标项目的,则招标人对其已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可见,设立投标保证金是防范投标人恶意竞标或随意放弃中标项目的必要措施,也对供求双方的法定权益提供了资金保障。

5.投标保证金能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维持招投标秩序

在政府采购开标及评标过程中,为了维持现场秩序,凡做出违规行为或者严重干扰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投标人,将被没收其保证金以示处罚。这样就能促使投标人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秩序。

另外,在具体的投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可能会向有关招标工作人员进行暗中行贿、与其他投标人共同高价围标、肆意或恶意竞价、排斥外地投标人、以其他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等,从而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因此,设立投标保证金能有效防范和遏制投标人的违规行为。

二、投标保证金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和各国的政府采购法中,都有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然而,我国《政府采购法》中却没有保证金的条款,只是在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第36条与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作了简要规定,但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没有任何规定。在实践中,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让招标采购单位“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供参考。因此,对投标保证金交付的标准比例、交纳方式、返还期限、财务手续、不予退还的条件、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归属、如何监督管理等,成了不可回避的问题。

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约束,经常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采取欺诈手段假到账、用保证金条款任意处罚供应商、随意加大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故意延长归还保证金的时间,等等。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招标公司特别在乎供应商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因为预收的保证金一方面可以合法地为寻租人无风险地获得更大的商业机会,另一方面又可长期占用保证金利息,作为自己“合法”的收入。在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归属问题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利益之争有时也会产生矛盾和纠纷。

由此可见,关于投标保证金管理的法律制度亟需完善。

三、完善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管理办法中,应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返还日期、如何监管、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做到相互统一,具有可操作性,以便在具体的政府采购工作中贯彻执行。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有了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才能增强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效力,让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法可依,使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要从规范采购程序、约束采购行为的角度,尽快出台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要加强投标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投标保证金监管的力度。一要审查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是否合法合规。二要检查集中采购机构是否有健全的投标保证金内部管理机制,检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无欺诈作假行为。三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影响和干扰招标秩序、恶意竞标、随意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者,按违约没收保证金,并及时缴入财政国库;对违规供应商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强化法律监督、增强政府采购的震慑力,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2.关于退回履约保函的申请报告 篇二

致:融安供电公司

兹有我公司承建的融安供电公司电力生产调度综合楼工程,中标合同价为:22206150.94元,我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6和2013年6月24日向贵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108081770元(壹佰零捌万捌佰壹拾柒元捌角零分)。截至目前,我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合同约定工程量的98%,现春节将至,公司资金短缺,项目拖欠较多工程款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向贵公司申请退回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请贵公司同意退回我公司交纳的该项目履约保金为盼!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公司

融安供电公司电力生产调度综合楼项目部

3.关于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报告 篇三

一、投标保证金的办理:

申请投标部门(公路、市政、经营)填写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审核,提请总经理批准。

二、合作工程代支付材料款:

由合作人填报材料委托支付申请,由材料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到财务签字(确认材料款是否到账、手续是否齐全),报总经理批准。

三、合作工程款支付:

由经营部填写支付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材料质安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关于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报告 篇四

(适用于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名称)已向招标人提交了书面撤回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在5日内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

特此通知

附: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盖章)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申请 篇五

我公司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振业·尚府招标工作已结束,已获知我公司未中标(或已获知我公司中标。合同已

签)。现申请贵公司退还我公司所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还至如下帐户:

单位名称: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账号:***4112

联系人:张转

联系电话:*** 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2014年07月01日

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签字:

财务总监签字:

6.投标保证金 篇六

(重定向自Tender bond)

投标保证金(Bid bond)

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主要目的一是担保投标人在招标人定标前不得撤销其投标,二是担保投标人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其即受合同成立的约束,不得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编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编辑]

投标保证金的作用

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一般定为投标报价的2%,这是个经验数字.因为通过对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数据表明,通常最低标与次低标的价格相差在2%左右。因此,如果发生最低标的投标人反悔而退出投标的情形,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授标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用该投标保证金弥补最低价与次低价两者之间的价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或减少招标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编辑]

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身也有一个有效期的问题.如银行一般都会在投标保函中明确该保函在什么时间内保持有效,当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我国的招标投标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但这并不意味着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到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仍然象在投标有效期内那样享有对投标保证金的追索权。

[编辑]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按照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般惯例,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编辑]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须向提交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7.关于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报告 篇七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每个二级建造师的必考科目,掌握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对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学尔森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点,本文为: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希望能助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2Z2030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2Z203013 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应符合条件。

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②教材变化剖析 ③真题答案及解析 ④全套试听视频 ⑤复习记忆法 ⑥练习题汇总 ⑦真题解析直播课 ⑧入门基础课程 ⑨备考计划视频 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文件

(一)内容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属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二)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撤销)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1、拒收投标文件夹的情形:

(1)逾期送达;(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3)未通过资格预审

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②教材变化剖析 ③真题答案及解析 ④全套试听视频 ⑤复习记忆法 ⑥练习题汇总 ⑦真题解析直播课 ⑧入门基础课程 ⑨备考计划视频

2、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学尔森小编友情提示: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领取。小编及时更新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可以手动免费下载收藏,方便日后查阅。学尔森,是大家备考学习交流的好平台哟!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每个二级建造师的必考科目,掌握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对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至关重要。学尔森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点,本文为: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希望能助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注:《条例》去掉了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限制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4、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5、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情形: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B.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注:应同时退还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②教材变化剖析 ③真题答案及解析 ④全套试听视频 ⑤复习记忆法 ⑥练习题汇总 ⑦真题解析直播课 ⑧入门基础课程 ⑨备考计划视频 存款利息)

7、没收投标保证金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学尔森小编友情提示: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2Z203013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领取。小编及时更新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可以手动免费下载收藏,方便日后查阅。学尔森,是大家备考学习交流的好平台哟!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施工合同索赔专项。索赔近三年分值在12分左右,是占分比较多的考点。而索赔问题考点的难点在于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学尔森

提供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资料、复习笔记、讲义等内容。欢迎广大考生访问学尔森二级建造师考试网,获取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信息。

8.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 篇八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

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现已开标结束,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特申请退回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X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加盖公章)

按我公司要求退回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 XXX有限公司 账

9.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篇九

现行的《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法》规定:保证是当事人为了确保债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所采取的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法律还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由此可见保证是人的概念,而且还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概念。 www.HacK50.com-找入门资料就到

上一篇:企业30周年庆典朗诵稿下一篇:街道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