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10篇)
1.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一
福建教师招考(http:///)
2017年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7〕3号)要求,结合《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泉州市教育局局务会纪要》(〔2017〕1号)有关精神,决定组织2017年丰泽区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7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7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报考小学、职校教师岗位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职校的烹饪、汽车维修岗位取得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需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校的电子商务、烹饪、汽车维修、建筑工程造价岗位除外,但应于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7.报考小学语文的需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它学科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职校的电子商务、烹饪、汽车维修、建筑工程造价岗位除外,但应于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8.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至今尚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福建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福建教师招考(http:///)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并最迟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6.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7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17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委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师〔2017〕3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7年3月18日至3月24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并在考生备注栏注明“免笔试”。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招考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经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事行政部门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加分手续办理
福建教师招考(http:///)
本次考试加分参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8日-3月31日上班时间至丰泽区教育局(地址:丰泽区人民政府西楼206)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丰泽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的相关举证材料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加分人员名单将在丰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6日,笔试科目、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成绩合格线为5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本次招考采取只笔试不面试方式进行,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予聘用。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只需参加体检,并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优先录用(若出现报名人数超过拟录用人数的,则由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
福建教师招考(http:///)
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报考职校教师的考生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区教育局将组织补充招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若符合岗位条件可报名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的录用办法与第一轮招聘一致。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先扣除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后,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由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最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才中心负责。
考察合格后,组织考生选择任教学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余考生根据岗位剩余情况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依次选择任教学校。
经丰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丰泽区教育局网站(http://)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
福建教师招考(http:///)
订、管理办法等参照《丰泽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八、其他事项
(一)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后,食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丰泽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508804。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向丰泽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教育局、丰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附件:(点击原文下载附件)附件1:2017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7年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分学校人数、学科统计表 附件3:丰泽区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Item-9014.aspx
2.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篇二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0602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jszp.ahzsks.cn)上统一发布。
从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80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30日8:00至6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6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6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6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6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6月23-24日期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县(市、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3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13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市(报考宿松县的考生,在安庆市考点)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1日8:00至6月23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7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3-24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各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本市所辖各县(市、区)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汇总表于6月2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于7月14日前由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各市、县(市、区)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在当地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由各市、县(市、区)届时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各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教育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16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0551-62676130(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请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属市、县、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51-62634052(省教科院)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58(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27720(省教育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徽省2016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2.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
3.各市、县(市、区)网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三
来源:中公教育时间:2010-05-1
3加入收 藏 电邮给朋 友 打印文 章写信给编辑 为适应法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忠县户籍,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打印等工作,手写记录较好。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起止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忠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政治处(联系电话:54219603)
4.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0年5月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30%、30%、40%。
1、笔试和专业测试
笔试内容:法律常识(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时事政治等。
专业测试内容:①计算机技能测试(20%);②快速记录10%)。
笔试和专业测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上午(星期四)。
笔试和专业测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笔试和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专业测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进行。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若体检出现空缺时,经研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法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
五、聘用及管理
1.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2.此次招聘的书记员用于协助法官工作,承担法院业务环节各类案件的记录、司法文书的填写、收发以及订卷归档等辅助工作,不独立承担办案业务。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月工资800元,签订《书记员聘用合同》后,月工资1000元。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4.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四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采取外地组卷、外地监考、外地阅卷的方式进行。
2.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定于2014年9月6日上午在成安县第二中学进行,详细考试时间、考场、座位信息见《准考证》。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待监考验证后进入指定考场。未来得及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或临时身份证的,可用户籍证明替代。
4.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笔试。
5.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对场对号入座,将两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及现场录像存档。监考人员通知开始考试,方可开始答卷,提前答卷的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笔试成绩。
6.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及其它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点。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携带、使用手机或其它无线通讯设备,即视为作弊,取消笔试成绩。
7.考生进入指定的考场时,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碳素笔、2B铅笔、橡皮、直尺、圆规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
8.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试卷漏印、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但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提示、指导答题内容。
9.考试6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场。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室的考生,必须经主考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须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
10.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蓝色墨水钢笔、碳素笔书写。
11.考生在考试时不准偷看他人的答卷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凡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本县组织的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2.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等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集、清点试卷完成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分发的草稿纸带走,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5.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五
作者: 来源:教育局 发表时间:2012-9-28 12:35:56 点击:273
(第1号)
为补充我市教育系统教师数量不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考生为兴城户籍(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下述专业由于生源不足面向葫芦岛全市招聘:一是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二是中学的历史、地理、政治专业(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已经在兴城市教育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在兴城市人事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除外)。上述毕业生的档案已经被接收或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档案前,档案被接收。
(三)毕业生年龄控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一)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证、本人户口本、报到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技能等级证书。
(二)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报名费200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0日受理师范类毕业生报名,10月11日受理非师范类具有教师资格的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对口专业毕业生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兴城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四家村东、辽宁财贸学院北)。
详情见《兴城市2012年公开择优聘用教师方案》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6.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六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年淮北市公开招聘市委党校教师公
告
根据淮北市委党校教学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淮北市201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委党校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面向社会,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淮北市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市委党校教师6名(详见岗位简章),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属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均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原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已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的应聘者,按照党校聘用方案,在相应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可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均聘用到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章);(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章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亳州中公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北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等网站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审查合格人员,可于2015年1月28日9:00到15:3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17日9:00至2015年3月21日8:00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共2科,即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时政等。专业科目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章)。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按4:6权重合成为笔试成绩。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人员包括: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4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亳州中公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安徽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两科成绩之和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公布。(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两科成绩之和达到12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由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 亳州中公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无生授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等能力。考生面试顺序按各面试组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40分钟,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向考生宣布。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六)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科目多项选择题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计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者,按规定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医院的结论向考生发放体检结论通知书,体检结论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亳州中公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八)报批与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淮北市委党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61-3198703(淮北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61-3029734(淮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监督电话:12380(淮北市干部监督电话)0561-3053279(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0561-3046595(淮北市委党校纪委)附件:安徽省淮北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简章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中公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中共安徽省淮北市委党校
2014年12月29日
7.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七
株洲县教育局 20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特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的初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人事股、监审室、基教股、政策法规室、教研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人事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县人事、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参与、指导和监督初选全过程。
二、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应聘初中教师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代课教师或在我县民办学校工作两年以上且在岗者,年龄适当放宽至35周岁。 2、应聘小学教师必须是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师必须是普通全日制师范类相应对口专业,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了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为确保边远乡镇教师队伍的稳定,小学教师和幼师职位限株洲县籍户口或籍贯(含区划调整前的三门、雷打石、白关、大京、姚家坝五个乡镇)。 5、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6、具有相应任教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8、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教学岗位专业对口。 9、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师6人;小学教师9人(含特教1人);初中教师3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9人;物理2人;化学4人;生物1人;政史4人;地理2人;初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各1人)。 所招录的人员全部分配到我县龙潭、龙凤、朱亭、平山、砖桥、太湖、淦田、王十万、古岳峰、堂市等乡镇。
四、招聘办法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确定初录人选、体检、公示、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7月6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1-27610667;0731-27689407(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应聘者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张。应聘者报名时须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含个人信息、诚信承诺、岗位志愿等内容)。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监审室配合,县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派人参与,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对其所提交的原始证件进行审验。
(三)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20分)和专业科(100分)两部分(一套试卷)。公共科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常识等。专业科内容为所学专业综合知识。幼师考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初中英语和小学英语科目同卷考试,分系列排序初录。初中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个科目同卷考试,分系列排序初录。 为确保选聘人员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各岗位职数比原则上要达到4:1以上的比例才开考,未达到比例的职位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7月10日上午8:00―9:00,统一在考室前面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职业中专。
(四)试教 所有笔试入围应聘者都必须参加试教,试教内容为初中、小学和幼儿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评委指定的范围内抽取(留45分钟给考生准备),按说课要求进行。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参加试教人数按照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文化科应聘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音、体、美三个专业的应聘者笔试按40%、面试按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试教时间:2011年7月24日上午8:30 试教地点:县职业中专。
(五)确定初录名单: 经过笔试和试教后,依据每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初选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依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人选),由县教育局与人事、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联席会议进行审定,最后确定初录名单。
(六)所有初录人员都必须到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才上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对初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具体时间是:7月29日至7月31日。
(八)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县教育局将初录名单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后再予以录用。应聘者一经录用,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自愿到边远地区或山区学校长期(5年以上)从教的《聘用协议书》,服从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的调剂分配。・
8.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八
2015-04-13 11:06 查看:343 次 [打印][收藏]
为加强初、职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初、职中教育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公开招聘30名初中农村教师,6名职中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计划
1、招聘初中农村教师30人。具体名额与学科分配如下:
语文5人(男2人、女3人);数学4 人(男2人、女2人);
英语6人(男2人、女4人);物理6 人(男4 人、女2人);
化学4人(男3人、女1人); 地理2人(男1人,女1人);
生物2人(男1人,女1人); 历史1人(男女不限)。
2、招聘职业中专教师6名。具体名额与学科分配如下:
美术1人(含美术专业、计算机平面设计方向、计算机艺术设计);
学前教育1人; 数控技术1人; 汽修1人;
酒店管理1人; 服装设计1人。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报考农村初中教师须赣州籍、2011-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级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历届毕业生。报考职中教师须江西籍、2011-2015年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历届毕业生。
3、报考人员所报学科须专业对口,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无招聘学科的,文科类可报语文、历史;理科类可报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4、凡已招聘进入外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和当地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证明后方可参加报名。
5、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1、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可享受优惠加分,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报考分学科进行,1-2个学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应达到3:1;3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应达到2:1;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时,将根据报考人数比例缩减招聘岗位。
3、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科和专业科。其中公共科100分(教育学原理和教育心理学各50分),专业科100分。公共科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委员会编写、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中的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初中专业科考试方法按江西省高考范围、要求命题,职中各专业按江西省职业学校各相关专业教材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共科和专业科试题同时下发,考试时间共180分钟。
4、说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按比例确定入围说课人员,1-2个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3;3个及以上指标的岗位,比例为1:2。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说课。
5、说课分值100分,说课方案另定。
6、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说课成绩。根据考生笔试和说课总成绩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预录对象。每个学科末位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按笔试专业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若笔试专业成绩再相同者,则以说课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提出拟聘对象。
7、招聘名额如因报名人数不够、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指标缺额则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指标全部转到2015年招聘小学语文女教师。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录用
1、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推荐表、身份证、2张一寸免冠彩照;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
2、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50元。
4、体检。预录对象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录取。
(1)、经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历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③2015年7月1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
六、招聘教师的安排
招聘的教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学科和性别选择学校。
七、招聘工作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4月30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4日。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5日。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与查分时间:2015年5月7日-8日。
5、说课时间:2015年5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5月11日。
7、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信丰县教育局人秘股(县政中心B栋四楼402)。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九、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2015年4月8日-4月27日
2、网络: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信丰教育网
3、电视:信丰电视台
4、报纸:信丰报
5、宣传栏:信丰县教育局、信丰县各中小学校宣传栏
十、咨询电话:0797-3339466。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关于学校食堂的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
你好!为了更好地优化学校食堂的服务,维护大家的合理权利,希望通过此项调查问卷,了解您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只表明您的观点和态度,希望您能如实填写。
最后的开放题请您不要忘记填写。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1.你对学校食堂饭菜价格有什么看法? A.很贵 B.合理 C.便宜 D.无所谓 2.你认为餐厅就餐环境怎么样? A.环境优美 B.良好 C.一般 D很差 3.你认为饭菜的口味怎么样?
A.味道好极了 B.还可以 C.一般 D.难吃 4.你认为学校食堂饭菜的品种是否丰富?搭配是否符合营养标准?
A.品种丰富而合理 B.品种单一不合理 C.无所谓 5.你认为食堂工作人员态度如何? A.态度很好 B.态度较好 C.态度一般 D.态度恶劣 6.你是否经常吃到不新鲜或变质的食物 A.没有 B几乎没有C.偶尔 D.经常
7.你对新建小食堂有什么看法,愿意去那边就餐吗? A.很方便,愿意去 B.没必要,不会去 C.无所谓,偶尔去
8.你在食堂,一天花费多少钱?
A.25元以上 B.20~25元 C.15~20元 D.15元以下 9.你对我们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放心吗? A.安全放心 B.还可以 C.不放心 D.不清楚 10.你认为食堂饭菜的分量如何?
A.非常足
B.一般
C.不足
D.严重不足 11.你觉得学生的就餐次序怎么样? A.还好
B.较好
C.尚可
D.不好
12.你认为食堂服务最急需改进的一点是什么?
9.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九
根据《卓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2
年我校公开招聘教师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2)综合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15%比例内(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普通高等学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优先。
(4)在精通本专业的同时,有其它专业特长者优先。
(二)附加条件: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思想政治表现良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形象端正,身心健康,专业扎实,综合发展;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英语等级要求达到4级以上。
5、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招聘岗位:语文2名、地理4名、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求职自荐书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1、面试原则、组织、形式、内容、程序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5至6日在卓尼县柳林中学统一参加面试。
3、凡应聘毕业生须在5月1号之前将个人信息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学校电子邮箱并
且邮寄纸质个人信息材料或应聘时自带。
电子邮箱:xgm-wj@163.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卓尼县柳林中学 许校长收邮编:747600
联系电话:***或***
(三)公示环节由卓尼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教育局通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卓尼县在职同期同类教师待遇。
卓尼县柳林中学
10.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篇十
发布日期:2011-8-9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和中专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20人,农村中小学教师200人(其中小学教师144人,初中教师42人,“三支一扶”专项计划14人),高中教师16人(其中“教育硕士”专项计划6人),职业中专教师10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本科和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限嘉祥生源(县外生源须经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派且满一年),具有嘉祥常住户口。在嘉祥从事“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教育硕士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不受生源、户籍限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8月9日9时—11日18时。
查询时间:2011年8月10日9时—12日18时
具体办法是:(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嘉祥县政府网(http://)点击“2011年嘉祥县招聘教育卫生工作人员”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
(2)职位填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填报相应招聘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网上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幼儿园、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高中、中专教师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相应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员不能用一、二代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网上初审。县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或不如实提交个人信
息资料者,责任自负。
(4)现场初审和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打印《2011年嘉祥县公开招聘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于8月13-15日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体局南楼会议室(中心街10号)接受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手续,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8时,逾期视为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现场初审确认者,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和民政、人社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免收考务费。
报考人员请于8月18-19日登录嘉祥政府网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人员确定后,需再次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全部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由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育硕士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属嘉祥生源或在嘉祥服务的,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到村任职”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我县选派“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教育硕士计划”的研究生要出具《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任教服务期协议书》、2006-2010年任教学校《年度考核表》;应征入伍退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原部队颁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写作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50分钟。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四个学段分别命题,卷面满分40分。
根据中央、国家有关规定和鲁人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由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育硕士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其中,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服务乡镇专项职位者,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在我县从事“教育硕士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经县教体局推荐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嘉政办发[2008]124号文件精神,由我县选派到村任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毕业生报考者普通本科学历笔试成绩加10分,普通专科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原始成绩在嘉祥政府网查询。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核发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根据加分后的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教育网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随机抽取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专现行教材内容,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评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普通话、板书、讲解等方面的能力,分教学目的、课程组织、教学方法、个人素质、仪表教态等方面。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组当场进行量化打分,每场说课结束后集中宣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如在同一职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1)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2)省级优秀毕业生;(3)中共党员;(4)笔试综合成绩;(5)第一学历;(6)加试成绩。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补录;如同意补录,按该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相应招聘单位,报县政府批准聘用。被聘用人员凭人社、编制部门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列编卡》办理派遣、列编等相关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所在单位同类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嘉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有关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编制、人社、教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个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谨程序,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6861940。
本《公告》由嘉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68604、6822633。
详情请登录嘉祥县政府网(http://)、嘉祥县教育网(http://)查阅。
附件:2011年嘉祥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嘉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丘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推荐阅读:
关于环境整治的公告07-17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公告09-17
关于2018年春季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的公告07-23
关于广东金马上市公司的最新公告10-20
关于招聘营销总监的问话07-30
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08-07
关于招聘校园播音员的通知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