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2024-10-14

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精选13篇)

1.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一

价格评估中介机构资质审核(批)办理机构: 价格调控处受理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1、甲级、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和初

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2、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按国家规定时间集中受理

价格评估机构具备的条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1、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执业资格认定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不少于五名;(5)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总人数的30%;(6)注册资金不低于三十万元人民币。

2、乙级价格评估机构除应当具备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1)、(2)、(3)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七名以上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的人员,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总人数的50%;(3)注册资金不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4)取得丙级资质认定一年以上。

3、甲级价格评估机构除应当具备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1)、(2)、(3)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十名以上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的人员,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2)具有经济、会计及相关工程技术等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总人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在编总人数的15%;(3)注册资金不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4)取得丙级资质认定三年以上或乙级资质认定一年以上。

1、申请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资质等级认定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及单位法人证明材料;(3)价格评估机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4)价格评估机构组织章程;(5)价格评估资质认定申请书。

2、申请乙级或者甲级资质认定的除提交丙级资质认定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价格评估报告实例和丙级或者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2.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二

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利用空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中介机构作为连接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桥梁, 在解决大学生兼职需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对于社会经验缺乏和自我防范意识薄弱的大学生, 在面对参差不齐的中介机构时, 如何有效利用中介资源更好地为自身服务已是一个社会性的话题。因此, 我们对对中介机构服务大学生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以提高大学生对中介机构的认知水平, 并对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调研设计

本次调研以武汉在校大学生和部分中小型中介机构为对象, 我们首先以神秘顾客的身份探访了6家中介机构, 其次对身边同学进行了深度访谈, 最后设计调查问卷并对武汉部分高校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的问卷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大学生兼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调查了解大学生对目前中介机构评价水平。在进行问卷调查时, 我们随机选取了武汉五所高校, 并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高校中选择调查对象, 共发放问卷500份, 回收有效问卷411份, 回收率82.2%。在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 有50.4%的男生, 49.6%的女生;各年级学生占样本的比例分别为:大一, 19.0%, 大二, 43.3%, 大三, 24.1%, 大四, 13.6%。调查结果显示, 有66.2%的人有过兼职经历, 而其中有高达42.0%的人曾通过中介机构找过兼职。

三、中介机构服务大学生的现状

(一) 大学生对中介机构缺乏信任

通过对身边同学的深度访谈我们发现大学生对目前中介机构存在不信任, 对中介机构提供的兼职工作存在感知风险。另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归纳, 我们设计大学生对中介机构所担心的8个问题 (见表1) 。在调查中, 受访者对表1中的陈述, 完全赞成得5分, 完全不赞成得1分。调查结果显示, 大学生对中介机构信任度较低, 大学生最担心的三项分别是:中介机构乱收费、提供的兼职信息不真实和认为兼职中介不正规, 这三项得分分别为4.43、4.39和4.37。此外, 对于中介泄露个人信息这方面的问题, 学生对此不是特别担心, 此项得分为3.85。

(二) 大学生对中介机构的满意度评价偏低

满意度是客户通过对一个产品的可感知效果与他的期望价值相比较之后, 所形成的愉悦或失望的感觉状态。Oliver的“期望不一致”理论是满意度研究的基础, 即当产品的实际表现超过期望时 (正的不一致) , 顾客认为是满意的;但当期望超过实际表现时 (负的不一致) , 顾客则认为是不满意的。研究显示, 顾客感知的服务质量决定了顾客满意度。目前, 对服务质量的测量采用SERVQUAL量表 (PZB模型) 的较多, 通过衡量顾客服务预期与服务感知的差值来测度服务质量。PZB模型将服务质量分解成五个维度:有形性, 顾客所感知的外观;可靠性, 顾客感受安全可靠;响应性, 顾客的反应能得到及时的响应;保证性, 顾客感知的服务质量与承诺一致;关怀性, 为顾客提供个性化、关怀性的服务。根据PZB模型, 结合人才中介机构自身特点, 本文设计了六个维度的指标:关怀性, 为应聘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真实性, 向应聘者发布真实的广告信息及兼职信息;可靠性, 向会员提供有效的收据及合同;收费合理性, 不存在乱收费;保证性, 中介提供的兼职工作与会员期望一致;附加服务, 能为会员提供相关培训 (如面试技巧等) ;最后加了一个关于大学生对中介机构总体满意度评价的问题。受访者对各方面进行打分, 最高为5分, 最低为1分。调查结果如下:六个评价指标得分均较低, 得分最低的三项为附加服务、可靠性、收费合理性, 分别为1.82, 2.34, 2.35。得分最高的为关怀性, 这是唯一得分超过平均值的指标, 得分为3.17。此外, 总体满意度得分仅为2.18。结果表明, 大学生对中介机构的满意度评价较低。

四、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 办事处隐蔽性强

我们在暗访中发现, 很多中小型中介机构的办事处常设在普通居民楼上, 门口没有任何醒目标志, 若不通过电话告知很难发现其具体位置。还有部分中介机构通过校园代理间接向大学生收取介绍费, 部分大学生甚至连与中介机构接触的机会都没有。中介机构在位置设置上的隐蔽性, 一方面可以逃脱监管部门的查处, 另一方面也为收费后不履行介绍工作的义务提供了便利。

(二) 宣传方式“鱼目混珠”

部分中小型中介机构在寒暑假和节假日常假借某些知名企业的名义公开招聘促销员、礼品派送员、礼仪等类型的兼职, 被涉及的企业多为饮品、家电、运动服饰等行业的知名品牌。它们提出的报酬相对丰厚, 且对兼职者自身条件的要求较低, 宣传信息具有较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 会员在缴纳费用后很难前往自己期望中的企业去工作。

(三) 行业诚信度低

在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后发现, 中介人员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时, 常承诺会按他们的个人要求及时为其安排合适工作。在缴纳会员费后, 部分中介机构在具体工作落实上会推荐与期望不一致的工作、延后推荐工作或不推荐工作, 行业诚信度较低。由于缺少有效的法律凭证或无处寻找中介机构的踪迹, 部分大学生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 面对一些流动性强、无证经营的中介机构时常显得无计可施。

(四) 不能介绍理想的工作

中介机构介绍的工作常以户外饮品促销、发单、礼仪、家教、礼品派送为主, 这些工作技术含量较低, 大多只需按固定模式进行重复性操作, 且在工作绩效设置上常高于大学生的实际能力范围。部分用人单位甚至把大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 让其从事一些与自身所学专业无关、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这对提高大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其团队合作精神与领导能力的作用收效甚微, 甚至还会产生负面效应。

五、关于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 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政府监管部门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对中介市场的信用管理和行为约束做到有法可依, 实时对中介机构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和违规行为检验, 对触犯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提高违规的信用风险和经济处罚。劳动保障部门应对人才市场上现有的中介机构进行信誉评级, 并在权威媒体上公布相关信息, 为大学上找兼职提供专业的信息支持, 减少大学生的后顾之忧。

(二) 中介机构改善自身经营状况

首先, 中介机构应遵纪守法, 提高行业自律性, 在宣传方式和招聘信息上正规化, 在业务流程上规范化, 在会员收费上透明化, 让大学生自愿把中介机构作为实现应聘者与兼职单位之间有效连接的纽带。其次, 中介机构应寻找一种双赢的经营模式, 尝试着在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的同时, 认真履行介绍工作的义务, 及时敦促用人单位与大学生签订有效的劳动协议, 通过提高会员满意度实现机构的健康、长远发展, 切不可通过服务人员欺骗性的言行获得短期利益, 损害机构及行业信誉。最后, 中介机构应寻找更多的合作企业, 搭建起更加完善的信息平台, 以便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求职信息, 满足会员的多样化兼职需求。

(三) 大学生应学会保护自己

首先, 大学生应多样化自己的兼职途径, 除采用亲属介绍和朋友推荐的方式外, 可以尝试通过直接登门征询、担任校园代理等兼职途径实现锻炼自己的目的, 避免到时选择的余地过少, 陷入只能借助于中介机构的被动境地。其次, 大学生应认真阅读《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大学生在找兼职时, 一旦发现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切不可盲目采取一些违法性报复行为, 要学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沈一鸣, 占珊.大学生兼职市场调查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08 (8)

[2]邹亮.非法劳动力中介对大学生伤害分析及预防整治[J].视野, 2008 (8)

[3]Oliver, R.L., A Cognitive Model of the Antecedents and Consequences of Satisfaction Decisions,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1980

3.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三

关键词:服务模式 创新 中介

1 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现状及背景

所谓科技中介机构通常情况下是指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服务,进一步支撑,并促进创新的组织。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产生了科技中介机构,对于这些机构,从功能上可以分为:

一是直接参与服务对象技术创新过程的机构,这类机构主要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是利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为创新主体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这类机构主要包括: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招投标机构、情报信息中心等;

三是为科技资源有效流动、合理配置提供服务的机构,这类机构主要包括:

常设技术市场、人才中介市场、科技条件市场等。对于科技中介机构来说,通常情况下,主要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对政策、各类创新主体与市场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发挥着关键性的促进作用,它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在原材料、劳动力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的价格优势,虽然中小企业的单位产品的利润率非常低,但是凭借国际市场庞大的需求规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中小企业的不足。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国际金融危机,一方面恶化了中小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主要表现为出口规模下降和国际原材料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国内经营环境出现了逆转,那就是过去以牺牲环境(不计环境成本、人为压低原材料和能源成本)和国民福利(人为压低工资、欠缴社保),获得低成本投资和国际分工比较优势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走到尽头。中小企业在内外部环境不断恶化情况下,难以保障自身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必须进行转型和升级。

2 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服务模式上的探索

在中小企业迫切需要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到中小企业的创新中去。作为公益性科技中介机构,“中心”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主要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通过调研及组织专家、企业管理人员座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了解福州中小微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共性需求,有针对性的选择有代表性的中小微企业,由“中心”提供引导资金,企业适当配套,为其转型升级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坚持“服务一家、成功一家、带动一片”的理念,将成功经验做法推广到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实现产业集群的整体转型升级。

2.1 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服务模式

“中心”通过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为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较为全面的专业综合服务;线上利用“云端服务”模式,“云中心”统一受理用户服务需求,将个性化的任务科学分解,以项目形式统一分配到“云终端”协同技术服务,实施一站式技术服务;线下利用“中心”联盟及平台优势,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诊断与辅导。

2.2 横向协同与纵向互动相结合服务模式

“中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强与有关专业机构的横向合作,组建专业化科技创新服务队伍,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和科技创新服务;同时“中心”根据“无偿提供、共享利用、共同服务”原则,构建“中心-服务站-工作站”的纵向多层互动的覆盖全市的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平台网络,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立体式技术支撑。

2.3 典型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服务模式

“中心”以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为目标,根据福州产业特点,通过选取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有代表性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由“中心”提供引导资金,企业适当配套,通过平台线上及线下一站式、专业性技术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的问题,帮助企业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然后将成功做法进行示范推广至整个制造业产业中,真正实现龙头带动作用。

在服务过程中,“中心”坚持“客户至上”的宗旨,严格按照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开展技术服务,坚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责任到位”的“三位一体”式服务,建立服务平台对内规范运行,对外专业化服务的品牌。

3 结语

作为国家级科技中介机构,“中心”充分抓住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利用自身在资源、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有益探索,对于提升和推动海西区域经济的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德权,李坚.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及其价值再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7(04).

[2]陈德权,司晓悦,王作宝.我国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模式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7(01).

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篇四

1.合肥工业大学留学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檀结庆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2.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国际合作中心法定代表人:汪青松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

3.合肥市皖华出国留学培训中心0551-2823628、2821698、2822998、2845228法定代表人:李永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科技长廊2楼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上海):

1.上海上教国际交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平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045号

2.上海商澳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中强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2002室

3.上海中智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海蓉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9楼A

(一)室

4.上海外服新通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祥和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156号927室

5.上海华申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 珩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88号长峰大厦

6.上海同济留学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群彪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701号1306室

7.上海东方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利敏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1502室

8.上海中锐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兵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907号二楼

9.上海莘远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志浩 地址:上海市延长路149号

10.上海留学港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介民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29号

11.上海上外国际教育交流信息中心法定代表人:张余道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818号901-907室

12.上海上师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梅珍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2号楼

13.上海华侨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明亮 地址:上海市常德路319号

留学英国所带物品清单

数码相机、电池若干板、闹钟、手表1个(另配纽扣电池1个)、充电器一个、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电吹风全能插线板,转换器(插头)2个以上;电饭锅、菜刀、调味料、味精、筷子3-4双 勺2把 洗碗布2个 保温杯1个 圆珠笔、打孔机、本子、中英字典(自己国家语言与英语转换的字典)、大书包、书籍、签字笔一盒(黑)、自动铅笔1个,笔铅2盒;油笔3支(红、蓝),笔袋一个,橡皮1个、笔记本5-6本、便签2本,直尺1个、涂改液1个、双面胶1个、文曲星(配7号电池2板)、空白光盘5个、已经刻录好的光盘、CD若干、文件夹1个、毛巾、棉织品、枕套1个 被套1个毛巾被一个 床单1个 针线盒、小熨斗一个 香皂、香皂盒、卫生纸4大卷、面巾纸3条 衣架6-7个、剪子、卫生球若干、雨伞1把、眼镜1副、隐型眼镜1副,护理液3瓶,眼药水10瓶

药品: 消炎药 感冒药 体温计 去火的药 止疼药 退烧药 止泻药 胃药维生素 皮肤的药

礼品: 檀香木佛珠、人民币塑封、丝绸、邮票、扇子、毛笔,中国结,茶叶

出关、入境所有文件

1、护照及首页的复印件

2、英镑零钱200-3003、汇票和复印件(住宿和定金)

4、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5、毕业证书(学位学历复印件和英文件)3份

6、成绩单

7、体检证明

8、通讯录几倍份

9、留学英国指南

10、护照照片,蓝底白底各20张

11、英国地图

咨询网址:http://)分三批公布了33个国家办学比较稳定的1.5万所国外学校名单。在选择留学学校时,建议优先选择公布名单中的学校。若选择名单之外的学校,应通过正规途径全面了解相关学校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和中国留学网进行查询,或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外国驻华使馆了解相关信息。

第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规定与国外质量有保障的正规学校开展合作,要通过签订正规服务合同保证提供服务的质量,有效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订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驻英国使馆教育处:

Education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PRC in UK

Portland Place, London U.K.WIN 3GD

Tel.0044-20-75803533

Fax.0044-20-75804474

5.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五

1、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工作的技术力量及工作经验。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从事节能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节能相关专业的专职业务技术人员10人以上,其中高级记住职称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节能评估培训持证人员占专职技术人员的50%以上;

(3)上一开展节能相关工程咨询项目不低于3项,一次通过率达到80%以上;

(4)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节能评估工作质量保证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与考核、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申报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报送以下材料各一份:

1、书面申请报告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资质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单位节能评估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培训证书复印件

5、节能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6、节能评估工作质量承诺书

二、符合条件申请节能评估资质的服务机构可以申请1-2个专业的评估资质。专业服务范围根据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相关工作业绩等情况确定。

6.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六

【发布日期】2005-08-10 【生效日期】2005-08-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保证资质审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进一步强化评价机构依法开展评价工作,提升对评价机构技术人员及评价能力的要求,我部组织对《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55号)等2个文件进行了修订,并依据审定条件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甲级)审定标准》。现将《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甲级)审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领导,保证资质审定工作的有序开展,要明确资质审定程序及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指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受理、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和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分别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和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申请的受理、现场考核和评审意见汇总上报工作,并作为技术评估单位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工作。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55号)和《卫生部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同时废止。

二OO五年八月十日

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

一、申报与受理

第一条第一条 申请单位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时,应向卫生部指定的受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附录1);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简介;

6、实验室有关资料;

7、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8、曾经完成的相关工作总结报告;

9、曾经完成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第二条第二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可向卫生部指定的受理单位索取或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所有申请资料应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

第三条第三条 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所有申请资料原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一致。

第四条第四条 受理单位对申请资料核对无误后,由资料接收人和呈递人双方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资料接收单》(附录2)签字,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一份交申请单位,另一份存档备查。

第五条第五条 受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和复核人签字。

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受理单位在5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专家评审期限。受理通知书一式四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报卫生部,一份交技术评估单位,一份归入档案备查。受理通知书应加盖受理单位公章。

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受理单位应向申请单位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录3)。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写明不受理原因,并加盖公章。不予受理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报卫生部,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第六条第六条 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的5日内,将申请资料(复印件)及受理通知书转送卫生部指定的技术评估单位。

二、技术评估

第七条第七条 技术评估包括申请资料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技术考核。

第八条 技术评估单位在收到受理单位转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在15天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受理单位联系。

第九条 技术评估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后,应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确定现场技术考核日期。

第十条第十条 技术评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60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的资料技术审查和现场考核,并完成技术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现场考核时间一般为2~3天。技术评估单位应当制定现场技术考核计划,备齐现场考核所需考核样品、有关资料和表格。现场考核盲样应经过实验室比对或人员比对,或采用标准物质,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于考核前交接给专家组成员。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现场考核专家组由5~7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由卫生部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的专业应当满足现场技术考核工作的需要。卫生部指定专家组组长,专家组组长对现场技术考核工作技术上负总责。

技术评估单位应当在现场考核前2日将专家组人员组成情况告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如对专家组成员有异议,应当在接到通知后提出需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

技术评估单位应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考核专家组与申请单位有关现场考核的联络工作,协助专家组做好现场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考核专家组应按照审定标准,依据现场考核计划,对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业务活动进行考核。申请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支持。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现场技术考核程序和内容

(一)模拟评价试题、考核样品的交接。考核组成员到达申请单位后,及时与申请单位进行考核样品及职业病危害评价模拟试题的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

(二)召开现场考核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现场考核专家组成员、技术评估单位工作人员和申请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现场考核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1、介绍考核专家组成员和分工;

2、宣布现场考核日程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3、申请单位负责人报告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4、申请单位介绍资质审定准备工作情况。

(三)书面考试。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参加书面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应少于申请人数的80%,管理人员、评价人员、检测人员分别答卷。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

(四)模拟评价。申请单位组织评价人员写出模拟评价报告。模拟评价报告应在48小时内提交。

(五)考核样品。申请单位应组织检验检测人员独立完成样品的检测,并在48小时内提交检测报告。

(六)口试。由考核组从参加书面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抽取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口试。

(七)资料审查。由考核专家按照分工分别对以下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进行记录:

1、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资格证明;

2、职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原始记录及检测(监测)报告;

4、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申请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的,还应审

查卫生部规定的对大型辐射装置的审查意见;

5、教育培训证明文件或记录;

6、现场考核应审查的其他资料。

(八)实验室考核内容

1、仪器设备种类、数量、运行状态;

2、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放置、标识、使用记录;

3、实验室环境及警示标识设置;

4、样品保管;

5、人员操作技能;

6、现场考核专家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九)召开现场考核专家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现场考核专家组成员和技术评估单位工作人员。会议由现场考核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1、现场考核专家分别报告书面考试、资料审查、实验室考核、样品分析等结果,提出评估意见;

2、填写现场考核表;

3、起草技术评估报告;

4、按照审定标准给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建议通过”、“建议整改后通过”、“建议整改后现场复核”和“建议不通过”。

(十)召开现场考核反馈意见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考核专家组成员、技术评估单位工作人员和申请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由考核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1、考核专家组组长宣读技术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

2、考核专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申请单位负责人发言。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技术评估单位应在结束现场考核之日起5日内将考核原始记录、技术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移交受理单位。技术评估报告应由考核专家组全体专家签字,经技术评估单位认可后加盖技术评估单位公章。

三、报批和批准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受理单位对技术评估单位移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于评估结论为“建议通过”和“建议不通过”的,受理单位在接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并将资料上报卫生部批准。审核结论分为“建议批准”、“建议不批准”。

对于评估结论为“建议整改后通过”和“建议整改后现场复核”的,受理单位应在接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单位整改意见通知书》(附录4)通知申请单位,并注明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复核及现场复核时间。

申请单位应在接到《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整改意见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要求整改的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受理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受理单位在接到整改报告之日起的20日内完成资料复核或现场复核。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由原现场技术考核组成员完成,并提出复核意见。

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5日内做出审核结论,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卫生部。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卫生部在收到上报资料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对于通过卫生部资质审定的申请单位,受理单位在接到卫生部批复意见之日起10日内,完成证书印制工作,并通知申请单位领取证书,有关文件归入档案备查。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申请单位凭“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到受理单位领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领取证书时,申请单位应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交回受理单位,并在资质证书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对于未通过卫生部资质审定的申请单位,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卫生部的批复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不予批准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对卫生部不予批准结论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受理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未通过资质审定的申请单位,1年之后可以重新申请。

四、其 他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资质证书的,应向受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变更(包括自身变更、合并等):凭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凭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即任命决定(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资质证书期间,应暂停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向受理单位申请续展,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续展申请表》(附录5)。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资质审定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7.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七

在我国,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 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其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活动, 能够有效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一、区域创新体系

1、创新的提出

1912年, 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 (J.A.Schumpter) 在他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了“创新”概念。他认为, 创新是指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它包括五种情况:引入一种新产品, 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 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熊彼特的创新概念既涉及到技术性变化的创新, 也包含了非技术性变化的组织创新。从熊彼特提出创新的本意来看, “创新”指的是一种经济活动, 是人类在完成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之后, 所做的介于科技研发和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活动。

1 98 7年, 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 (C Freeman) 在研究日本的经济发展时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NIS) 的概念。他认为, 国家创新系统“是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 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影响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改进和扩散”。我国学者冯之浚 (1999) 、胡志坚 (2000) 等分析了国家创新体系的结构和功能。从行为主体上看, 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中介机构是系统中最重要的行为主体;从创新体系的功能上看, 主要为知识创新功能、技术创新功能以及知识与技术传播和应用功能;从结构上看国家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子系统、技术创新子系统和提供支撑的经济、制度与文化创新子系统。

2、区域创新体系

(1) 概述。区域创新体系 (Regional In novation System, RIS) 是一个新兴的概念, 它的研究建立在创新理论和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基础之上, 是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现有的创新理论, 它更加强调区域内各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相互促进以及商品、资金、知识和人力资源等在区域内的流动和最优配置。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正成为国内外促进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1992年, 英国库克教授最早提出并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在《区域创新体系:全球化背景下区域政府管理的作用》 (Braczyk, Cooke&Heidenreich) 一书中, 对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 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

挪威学者魏格 (Wiig, 1999) 认为, 区域创新体系主要包括:进行创新产品生产供应的生产企业全;进行创新人才培育的教育机构;进行创新知识与技术生产的研究机构;对创新活动进行金融、政策法规约束与支持的政府机构;金融, 商业等创新服务机构。

区域创新体系的理论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与进化经济学理论相融的现代区域科学理论;另一个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区域内各个创新主体在一定的创新环境下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 旨在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

(2) 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结构:

胡志坚、苏婧 (1999) 认为, 构成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有主体要素、功能要素和环境要素。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构、政府和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

潘德均 (2001) 将区域创新体系划分成三个主体系统和三个支撑系统。三个主体系统分别是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为主构成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及由各种科技推广和中介机构组成的创新技术扩散系统。三个支撑体系则分别是:以高质量教育为特征、高等院校为主题的创新人才培育系统;由中介机构等组成的服务系统、促进创新的政策与管理系统以及由科研机构、信息情报、技术市场和各种社会服务机构组成的社会支撑服务系统。

二、中介服务机构与区域创新体系

中介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中知识、技术转移和扩散的重要渠道, 是区域创新体系中各主体要素间相互联系的重要桥梁, 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是市场机制的重要载体, 是联系科技与经济的中介”。在创新活动中, 中介机构在加强企业间联系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可以为大企业服务, 也可以为中小企业服务。作为市场的中介, 这些组织机构兼具市场的灵活性与公共服务性两方面的特点, 不仅可以有效协调与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 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还可以不断帮助政府部门和市场激活资源, 进而增强区域创新的活力。

1、科技中介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 是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有效降低创新创业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需要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挥作用。科技中介服务的存在方便了传统意义上创新源的作业专业化, 也方便了研究开发机构和用户间的沟通和交互。

2、中介服务机构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

(1) 中介机构与企业。中介机构为企业, 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各种服务, 中介机构的发展能够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进而提高区域创新体系的绩效。如科技企业孵化器, 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承担着培养科技创业企业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任, 为创业企业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 使创业企业能够倾力发展自己的核心能力, 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载体之一。

(2) 中介结构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可以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包括咨询、信息、场所等方面的服务, 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从而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如科技中介, 它多以科技咨询为载体, 以大学科技园为依托, 是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中介机构与政府。政府作为区域创新体系中的组织者和调控者, 组织和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创新活动;而中介机构也会对政府的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它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 建立专业性或综合性的要素市场, 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3、中介结构在区域创新体系不同发展阶段的表现

区域创新体系从建立到成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总的来说, 区域创新体系的模式变化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创立阶段, 系统的各种要素在该阶段并不完整, 系统的建立要靠政府来推动;成长阶段, 这一阶段开始由政府单独推动技术创新, 逐步转变为市场多元主体共同推动技术创新;成熟阶段, 政府的作用让位于市场, 后者在组织、调整、配置资源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张发余 (2001) 也认为区域创新体系应该由起步阶段、大量创新阶段和自组织阶段三个阶段组成。

在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的各个阶段, 中介服务机构表现也不尽相同:

(1) 创新主体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 构成创新体系的要素并不完备, 区域创新活动主要靠政府推动。企业需要逐步扩大规模, 高等院校和科研结构需要加强社会服务职能, 科研院所要充分提高自身科研实力。受创新环境和其他要素发展的限制, 中介服务机构并不发达, 创新主体之间只是随机的合作与交流 (区域创新优势P122) , 区域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企业等主体的规模扩大和资本增加来实现。

(2) 创新主体的成长和创新网络的形成阶段。随着创新主体的发育和成长, 区域创新活动逐步由政府推动转变为市场多元主体共同推动, 创新环境得到了改善, 中介服务机构得到较大发展,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之间联系加强, 创新系统更加稳定, 新产品和新技术不断涌现。随着创新主体之间互动的加强, 在政府的宏观引导下逐渐形成创新网络。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成为技术创新所需知识、思想、技术和人才的重要来源, 而中介服务机构则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产品供求双方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 帮助创新要素实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3) 区域创新体系的成熟阶段。在这一阶段, 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完备, 政府充分发挥激励创新的作用, 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大幅提高, 创新人才基本满足社会需求, 知识经济模式基本建立, 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方面起主导作用, 创新环境优异。中介服务机构在这一阶段高度发达, 促进知识和技术的转移和扩散, 推动科技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科研成果的转化, 对区域创新体系的整体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是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力量。

三、主要中介服务机构的创新作用

中介服务系统主要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行业机构以及科技评估机构等。

1、生产力促进中心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其主要功能是在企业之间, 企业与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之间架起桥梁, 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 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 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2、企业孵化器

企业孵化器 (Business Incubator) , 在欧洲被称为“创新中心” (Innovation Cen ter) , 在我国也被称为“创业服务中心”, 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它为创业之初的企业提供场地、资金、咨询培训等创业环境和专业化的配套服务, 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转化成商品。例如大学科技园, 是大学教学、科研和产业结合的载体, 它可以把高校的科技成果通过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有效形式流向企业, 从而有力地拉动高校科研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结合, 使高校教学、科研和社会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同时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实践基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题为“企业孵化器在发展中国家的初步评价”一文中将孵化器诠释为“一种受控制的工业环境, 这种环境是专为培育新生企业而设计的”。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过程中, 孵化器是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 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 是培育企业家的基地。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 孵化器无论在技术创新体系, 还是中介服务体系方面都是一个亮点, 是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科技中介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 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 (NGO) , 属非营利性机构, 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 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 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科技中介行业协会以实现科技中介机构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为宗旨, 协调各中介机构的业务, 推进科技中介机构的资信认证和评价, 协助科技中介机构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推动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体系的建设工, 向政府提供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

4、科技评估机构

科技评估机构是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 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发展领域、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活动有关的行为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的服务机构。科技评估作为科技管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产物, 已成为现代科技管理的必要手段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科技评估机构一般已建立科技、经济、金融、市场销售等技术管理专家库和专家网, 具备各类科技评估方案的设计能力和组织评估的协调能力, 并与国内外科技咨询、评估机构有广泛的联系, 为科技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5、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是创新服务体系的引领力量和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致力于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加速区域科技进步和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和以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通过加强和巩固与国内外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 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通过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委托项目, 促进自身科技研究和开发能力的提升, 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 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带动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摘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 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以区域创新体系理论为研究基础, 主要阐述了中介服务机构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在区域创新体系不同阶段的表现以及主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创新作用等, 旨在通过本文的论述探讨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必要性, 以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以及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

关键词:科技中介,区域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科技创新

参考文献

[1]、约瑟夫.熊彼得.《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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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吕宏芬, 俞涔.《科技中介服务的理论内涵及其发展动因》[J].北方经济.2008 (9) :67-69

[8]、张敦富等.《知识经济与区域经济》[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9]、林迎星.《国外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综述》[J].《中国科技论坛》.2004 (6) :65-69

[10]、张发余.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M].经济纵横.2001 (4) :13-16

8.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八

拟授予一、二级安全生产培训

资质机构名单

(一)拟授予一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机构(6家)1.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中南大学 3.山东大学

4.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 5.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疆职工培训中心

(二)拟授予一级煤矿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1家)1.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

(三)拟授予二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机构(16家)1.南开大学

2.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 3.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4.四川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 5.贵州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6.晋城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

7.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培训中心 8.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9.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10.山东工商学院

11.胜利油田高级人才培训中心 12.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 13.河南省化学工业学校 14.宁夏铁路培训中心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16.西藏安源职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9.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九

××××××电力实业总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自××××年10月取得了省安监局颁发的四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承担起了全厂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换证和复审工作。

我们从规范制度入手,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学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使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同时,我们认识到,特殊工种培训应注重教、考、学三个环节。

教师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以及授课方式,是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非常重视对师资力量的选拔与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具体来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安全培训的过程控制,加强对教师和学员的管理。我们做到了“五个严格”即严格教学准备、严格教学计划、严格教学内容、严格教学质量、严格考勤制度。

即在教学的准备上认真周到。做到教师备课充分细致,编写教案细心严谨,所有的教学都围绕理论联系实际来操作;

在教学计划上细致周密。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让学员得到多解决一点实际操作的机会;

我们知道,安全生产培训与学历教育的区别是更加注重技能方面的培训。

因此,我们注重突出重点教学的内容,解决实实际际问题。大家知道,特种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是实际工作中所必备的知识点,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由有丰富现场经验的教师专门结合当前形势讲授给大家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延伸授课形式,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的实施中,注重以质量为主,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采取互动教学和交流学习的方式,把一些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来让大家共同解决,充分发挥师生的主观能动性;

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方法是由班主任点名进行考勤,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必须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对遵守制度好的学员适时进行表扬,对个别违规学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备案待查,并反馈到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于考试不及格者,转入下期培训。

二是注重教师的选拔,选拔有知识、有能力、懂专业、会管理的教师充实到安全培训工作中来。我们选择的13名授课教师,这13名教师中有5名是金属焊接与切割、5名是电工作业、2名登高架设作业和1名制冷作业教师,他们全部是具有专科以上的学历,熟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其中不乏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均极为丰富的教师。同时注重这些教师准入资格的要求,他们均参加了省安监局举办的师资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了相应专业的师资证书。

三是注重实训基地的建设。电工培训基地有基本及安全工、用具若干,灭火器材若干,电路装置若干,万用表若干,消耗性材料若干;焊工培训基地有7个电焊实习工位和5个气焊实习工位,配备灭火器,消耗性材料若干,现资金已到位,马上增加焊位至10个、增加通风排烟设备;登高架设培训基地有脚手架和搭设材料若干,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配备搭设材料及安全网、安全帽、工具包若干。

同时,以××××××发电厂电气队(电工),焊工培训基地(焊工),以××××××发电厂锅炉检修队(登高架设)为实习基地,为学员的实际操作提供保障。

四是充分发挥微机室的作用,利用一机四模仿真机软件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学,并突出实用性与针对性,强调实践和实践属性,突出实用技能,充实训练模块的内容,强化应用,在加强对学员进行仿真机上机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培养和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在教育培训中心建立了高压电工实训场地,与仿真机软件有机的结合起来,达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所有这一切,使我机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达到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随之而来的是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劲头和学习欲望明显增强,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参培学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切实得到了提高,三年来,共进行登高架设复审培训8人,换证培训35人;焊工复审培训267人,换证培训39人;电工复审培训8人,取证培训31人。保证了正常培训工作的开展和教学任务的完成。为保证班长技术员等新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围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根据《唐山市生产经营单位代班领导、班组长等新增安全生产培训暂行办法》(唐安监管培[2011]36号)规定,将在7月中旬以脱产形式对全体班长、技术员进行安全培训。

下一步重点工作和设想。

一是引入竞争机制,选聘高素质教师。在同一期班中让多名教师参与讲课,让学员给每位教师打分,得分高的老师我们择优选用。这样就促使其他教师想办法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水平,形成良性循环的竞争上岗机制;

二是购置各个专业的安全技术讲座光盘和事故案例教育光盘,培训时组织学员进行观看,使培训内容更加丰富,学员便于接受和掌握;

三是充分利用教育培训中心现有的仿真平台,尽快开发出仿真操作训练器,使受培训人员能接受类似实机操作的培训。仿真操作训练器相对于实际训练来说,性能价格比极高,而且非常方便,教师可以根据学员的心理特点和培训大纲要求,很容易地模拟出各种突发情况,这样可以培养学员的判断能力和心理素质及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从而满足培训大纲的要求,达到与实际操作一样的效果。

我们还将努力猎取新的科技知识,不断拓展视野,以精良的培训质量努力开拓新的培训空间。

谢谢大家!

10.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十

2一、主管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外事处具体承办)。

二、依据: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号,1999年8月24日颁布);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1999年8月24日颁布)。

三、申请条件:

1.申办者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

2.申办者应当有不少于5名的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和自费出国留学政策并从事过教育服务性业务的工作人员,且人员构成中应当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申办者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

3.申办者与国外教育机构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4.申办者有必备的资金用于中介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损时的赔偿,其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四、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1.《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证明;

4.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中、外文本)以及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签约方的法人资格证明;

5.资产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机构章程;

7.拟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及可行性报告;

8.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证明。

六、收费:

不收取费用。

七、程序:

申办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及其所附材料和证明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通过省教育厅送达申请人。经审定不同意申报的,以书面 说明理由,并送达申报人,退回申报资料。

八、时限:

省教育厅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经审定同意申报的,报教育部审批,并将办理结果及相关文书材料及时告知申请人。

九、申请书文本:

11.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十一

来源:发布时间:2007-06-0

1深圳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是根据市委市政府2004年1号文件精神成立的,是具有自我约束、自律管理、自我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公会现有会员四十余家,在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的正确指导下,公会的会员均由专业化的、可以为科技企业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组成。目前社会上出现许多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向企业不负责任地承诺获取政府各种资源,以此向企业收取不合理的费用,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破坏了政府的形象。为此,我公会特告示如下:

1、请企业选择规范正规的科技中介机构进行科技服务。科技中介同业公会每年均会对其具有科技服务评价资格的单位及科技中介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及年审,学习了解最新的科技政策和有关规定,并发放资格执业证书。我们建议企业选择寻找正规中介机构的持证执业人员进行相关的科技服务。

2、科技中介同业公会也欢迎广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个人加入到我们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的队伍中来,我们将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为宗旨,为科技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咨询、企业需求信息等高质量的服务;并为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科技服务机构,使之成为让社会公众放心、企业信赖的科技中介机构。

3、科信局项目监督管理处及科技中介同业公会接受社会对各会员单位在从事相关工作中的投诉,投诉电话:83699086(项目监督管理处),82099656(同业公会)。

附 1.科技中介同业公会会员名单

2.从事相关科技中介服务人员名单

深圳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12.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十二

当前,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正处于整合改革的关键时期。2015年8月1日新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63号令”)代替了运行9年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6号令”),重新构建了资质认定的新制度体系。如今,新的管理办法已实施3月有余,新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63号令”)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86号令”)相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化?

一、制度体系更加简练

从86号令到163号令,资质认定制度体系的结构更加简单、清晰,变化见附图。

1、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到“检验检测机构”

163号令中出现了“检验检测机构”的概念,抛弃了86号令中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概念。163号令指出,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这一解释是行政管理文件的解释方式,并非标准化的术语,但可最大限度地概括、体现资质认定对象的共性属性,从而明确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主体和边界。换言之,检验检测机构是泛指从事检测活动、检验活动(或者两种活动都涉及)的各类技术机构,这些机构如果需要对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应当首先取得资质认定,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立法依据中删除《标准化法》和《产品质量法》 86号令的立法依据中包括了《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但在163号令中,只有《计量法》和《认证认可条例》两部。由于法律法规依据删除,“审查认可”制度也消失在新的163号令中,不再作为资质认定的一种形式而规定。在163号令起草过程中,行业日益认识到,依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而派生的“审查认可”制度,实际上是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特定政府任务而形成的一套“资格”管理制度,与资质认定制度作为“普通市场准入”制度的定位性质上存在不同。结合国家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制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方向,“审查认可”这一具有浓厚“计划体制”色彩的许可制度被取消,以进一步促进检验检测市场的公平竞争。

二、释放改革红利

为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163号令释放了一系列改革红利,降低检验检测机构事前审批的复杂程序,激发检验检测市场的增长动力和发展活力。

1、延长证书有效期、简化许可程序

163号令对于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由3年延长到6年,中间不设置监督评审,大大减轻了检验检测机构评审的频次和负担。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资质认定部门分类监管和诚信档案,资质认定部门对于复评审、分支机构评审等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采取“文件评审”或者其他简化评审的方式,可进一步减轻检验检测机构评审负担。此外,163号令明确规定技术评审时限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评审用时大幅度下降。也基于此,163号令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提交复评审申请的时间为“提前3个月”,较86号令规定的6个月缩短一半,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放宽准入,允许“其他组织”取得资质认定

163号令在资质认定条件中提出,申请资质认定的对象可以是“依法成立并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则包括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这一表述方式的调整,为相当一批此类机构合法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并对社会开展检验检测服务敞开了大门。

值得关注的是,163号令的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规定:“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资质认定”。这一规定为生产企业所属的高水平检验检测机构进入市场,将“内部检测资源”外部化,为社会提供更多多样化、多层次的检验检测服务提供了出路。

三、监管手段增多要求加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163号令的另一个重点改革核心,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管理机制由两级变成四级

86号令确立了资质认定制度“国家认监委、省级质检部门”两级实施的管理机制。在163号令中,这一管理机制进行了重新阐述,一是增加了国家质检总局作为主管部门的表述,进一步规范了国家质检总局规章的体例。二是由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没有资质认定方面的法定职责,不再使用“省级质检部门”的方式表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而直接写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三是第一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职责。经过调整,资质认定制度的管理已经变成了“质检总局、认监委、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四个层级。

这一阐述方式的调整,更加明晰了资质认定制度的管理机制,增加了资质认定监管的维度,赋予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明确的监管职责,有利于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心下移和增加监管维度,提升监管效果。

2、资质认定证书、标志和检验检测专用章的规定更加明确

163号令从进一步规范资质认定制度体系的角度出发,详细规定了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内容和使用要求,给出了资质认定标志的样式及内涵,并且在配套发布的文件中规定了具体的尺寸、规格和使用要求。同时,在163号令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等章节,还对证书、标志和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新的资质认定证书不再出现“计量认证、授权、验收”等字样,而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作为统一的称谓。同时,资质认定标志(CMA)有了新的意义,从“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修改为“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与证书和标志相匹配的编号,其规则也进行了彻底调整,可以直观而集中地体现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属性。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作用和使用方式在163号令中也进行了明确,并在配套的技术文件中详细规定,为今后检验检测行业出具式样统一的证书奠定了基础。

3、对技术评审环节的管理更加规范、严格

163号令对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环节的管理更加规范、严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明确了技术评审的形式,由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实施。(2)强调技术评审应依据“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来执行。(3)资质认定部门对评审活动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

(4)资质认定部门建立并完善评审员管理制度,对于违规的评审员、专业评价机构还将实施相应处理措施。

此外,163号令还明确规定,技术评审环节中如果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项”,整改的最长期限仅为30个工作日。这一规定是对评审组、资质认定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的约束,整改时限大大压缩,可以有效提升“不符合项”开具的质量,增加评审严肃性,提升评审效果。

4、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为规范更加细化、具体

163号令将检验检测的“行为规范”修改为“从业规范”,共11条,其中对检验检测机构公正性、独立性以及遵纪守法的相关要求概括性更强,语言更加精炼,更加强调检验检测机构的“合法、合规”性,“行政约束”的色彩更浓。

163号令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为规范,首次明确提出的限制性内容包括:(1)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仅能在一家检验检测机构从业。(2)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报告。(3)不得违规滥用证书、标志。

(4)检验检测报告必须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使用资质认定标志。(5)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6)必须规范实施分包等。

这些限制性要求针对性强,表述准确,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据此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

此外,在163号令还从规避检验检测活动风险的角度,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将检验检测业界常用的“仅对来样负责”这一不规范用语推翻,用更加合理、科学和易于被公众接受的方式来解释行业的这一特性。

5、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手段更多、要求更严

163号令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章节新增了多种监管手段,对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更严。首次提出的管理新要求包括:

(1)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

(2)逐步实施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分类监管。

(3)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的手段将更加广泛地运用。(4)资质认定信息公开透明成为常态。

(5)检验检测机构有义务按时上报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6)检验检测机构应主动对社会公布自我承诺声明。

(7)资质认定部门可以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进行“问询告诫”。

此外,163号令还明确了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执行监督管理工作时的任务分工,对“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情形进行规定,并明确了涉及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及资质认定部门(包括这些部门的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

四、明确“法律责任”彰显依法管理理念

163号令首次出现“法律责任”的章节,弥补了原来86号令没有罚则的尴尬,也使得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更加凸显。在该章节中,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违规行为的类别和严重性,设置了“财产罚”和“资格罚”两类处罚,财产罚由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包括县级、地(市)级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行,资格罚由资质认定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国家认监委)执行。有关处罚条款与163号令在检验检测机构“行为规范”章节的规定相对应,形成管理要求和处罚要求严密对应的管理闭环,根据违规事实的轻重,形成“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改(罚款)”乃至“撤销证书”的程度递进式处罚安排,增强了监管措施的可操作性。

五、小结

13.安全服务中介机构资质 篇十三

一、申请江苏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单位应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申报资料:

(一)、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质申请表;

(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书(复印件);

(六)、培训考试合格证;

(七)、其他有关资料;

申报资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送审。资料一份,送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具体资料要求详述如下:

(一)江苏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申请表

本申请表内容请打印,格式完整,内容准确,不得涂改;凡文字前有□者,请选择与申请资料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签字为手签体。签章、签字处的日期不要遗漏。

基本情况按照内容如实填写,专业学习及培训简历、从事职业病防治、诊疗等相关工作经历所填栏目不能有空项,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若内容不够填写可另附页,执业机构(单位)意见、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请均填写相应意见、签字、日期并加盖相应的公章。

(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书(复印件)

(六)培训考试合格证

三、申报资料均以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内容准确完整,不得涂改。表格式资料,表格中若无相关项目,请填短横线“—”或无,不要空项。

四、申报资料(包括复印件)请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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