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益乡治安巡防队工作职责

2024-08-31

普益乡治安巡防队工作职责(精选2篇)

1.普益乡治安巡防队工作职责 篇一

阳朔县普益乡普法工作成效明显

阳朔县普益乡按照上级“六五”普法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突出重点对象,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普法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抓好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为重点的普法教育。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由乡党政领导带头学,将法制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专题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行政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抓好农村群众为重点的普法知识宣传培训。普益乡以“法律七进”为契机,在全乡各主要街道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同时积极配合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普遍增强。

抓好青少年为重点的法制教育活动。普益乡司法所、派出所共同担任普益乡各小学法制副校长,并制定《青少年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定期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开展“送法进学校”、开办法制教育讲座等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抓好个体工商户为重点的法制教育活动。为提高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益乡司法所、工商所还共同举办了普益乡个体工商户法律培训班,30多名个体工商户参加了培训。在培训班上,工作人员向参训者讲解了《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增强了他们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2.治安巡防队管理制度 篇二

1、巡防时每班不少于三人,必须身着治安巡防服装,佩戴统一社区治安巡防标志,巡防时不得披衣、敞怀、卷袖、卷裤腿,要树立良好形象。

2、巡防队员严禁刁难,辱骂群众,欺压群众;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违法乱纪,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有此类行为,一经发现,直接辞退。

3、按照规定的时间巡逻,不得超区域巡防,不得减少巡防时间,不得在巡防期间擅自离岗,如有违反者,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直接辞退。

4、巡防队员在巡防时不准喝酒,如有在工作时间酗酒滋事的,直接给予辞退。

5、巡防队员下班后应着便装。

6、巡防队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实行签到制,一日三签到,不允许代签,代签者与被代签者被发现一次各罚款20元。

7、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者首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屡教不改者即给予辞退。

8、有事必须请假,请假分事假和病假两种,请假必须提前告知队长,并经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若检查出无故缺勤,组长给予直接辞退,队员警告一次,并处罚金50元,第二次缺勤即被辞退。

9、巡防期间,每个巡防队员手机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如有联系不上的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

10、正常情况下,每人每周休息一天且每组每天只允许一人休息,组长负责协调休假。

11、办事处对巡防队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表现良好的巡防队员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违反制度的巡防队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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