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2024-07-05

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精选8篇)

1.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篇一

自治区将扩大城镇低保申请范围农村户籍居民喜盼佳音

——和平社区张传新

内蒙古自治区将实行新的低保政策,即拥有非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所在城镇务工或居住超过两年以上时间的,可以向务工居住所在城镇递交低保申请书,我网格内居民李秀花是新华镇农村户籍人员,在开鲁县内打工居住已达13年之久,老两口一直干零活,现在给欣苑小区做门卫,两人每月收入不足700元,居住环境差,平时靠捡破烂填补家用,还要供孙女读卫校。李秀花的老伴身体非常不好,现在已经卧床不起,每天靠打针吃药维持生命,当我得知这一好消息时,就马上通知了老两口,让他们准备申请低保的相关手续,当大娘得知这一好消息后,非常的高兴,不停地夸党和政府的政策好,让他们的生活终于有了盼头!

2.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篇二

一、调查研究设计

(一)研究区域和研究对象。本文以河北省张家口市域(主要指市区近郊、崇礼区、万全区、张北县、沽源县、怀来县、蔚县、涿鹿县)为主要研究区域,以当地居民为研究对象。选择这一研究区域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张家口市地处河北省西北部,与北京、承德、内蒙、山西等接壤,地理位置相对闭塞,地形地貌以山地为主,经济以农业为主,2014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6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7,462元,是河北省经济落后城市之一,对研究影响河北省经济落后城市农村居民移居城市意愿具有代表性;(2)近几年国家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省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及措施,加快了农村人口移居城市的步伐,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农村人口大规模移居城市成为必然趋势;(3)该研究区域的选择依托张家口市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分类,选择不同农业资源区中有代表性的县域进行数据的收集;(4)农村居民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收入、外出务工经历等个人属性出现分化,能够反映不同属性群体的移居城市意愿。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本文建立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和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数据获取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利用SPSS软件进行频数、交叉统计分析及卡方检验,剖析影响农村居民移居城市的主要因素。调查于2015年7~9月份进行,抽取所要调查村庄:市郊抽取2个村,张北县抽取3个村,沽源县抽取2个村,崇礼县抽取5个村,万全县抽取3个村,蔚县抽取2个村,怀来县抽取2个村,涿鹿县抽取3个村,共抽取22个村。每个村抽取30~60个样本,发放问卷共计1,000个样本,问卷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866份,问卷有效率为86.6%。问卷设计了21个问题,内容主要涵盖个人属性和家庭基本情况、河北省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愿意移居城市因素、不愿意移居城市因素4个方面。

(三)样本基本情况。本次问卷调查有效样本866份,就个人属性而言:(1)性别:男性占58.4%,女性占41.6%;(2)婚姻状况:已婚人占90.2%,未婚占7.4%,离异占0.9%,丧偶占1.5%;(3)年龄结构:29周岁及以下占13.5%,30~39岁占17%,40~49岁占17%,50~59岁占25.7%,60周岁及以上占26.7%;(4)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7.2%,初中文化程度占44.5%,高中(含技校、中专)文化程度占1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3.3%;(5)目前从事的职业:按职业类别统计,农民496人,所占比例最高,占57.5%,其次是商业服务业占16.9%,无业或待业占9.7%,工业建筑业占8.9%,学生占2.7%,教师占1.5%,自由职业占1.5%,公务员占1.3%;(6)外出务工经历:有经历者460人,占53.1%,其中男性325人,女性135人;(7)外出务工时间:3年以上占67.8%,1~3年占25.2%,6个月以内占7%。

就家庭基本情况而言:(1)土地种植情况:耕种5亩以下者占47.8%,耕种5~9亩者占17.4%,耕种10亩及以上者占34.8%;(2)拥有土地及耕种意愿:想拥有土地并愿意耕种者占62.6%,不愿意者占37.4%;(3)家庭人口数:2人及以下占24.2%,3~4人占55.8%,4~6人占17.1%,7人及以上占2.9%;(4)家庭人口当前外出打工情况:无外出打工者占52.1%,1人外出打工者占27.9%,2人外出打工者占18.1%,3人外出打工者占1.6%,4人外出打工者占0.3%;(5)2014年家庭经济主要来源:务农收入283人,所占比例最高,占32.7%,其次是打工收入占25.2%,务农及打工收入占17.7%,非农产业经营性收入占12.1%,固定工资性收入占6.6%,国家、政府的救济占5.8%;(6)2014年家庭消费支出情况:日常饮食开销222人,所占比例最高,占25.6%,其次是改善居住条件开销占21.2%,医疗保健开销占17.2%,文教娱乐服务开销占16.1%。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移居城市意愿及去向分析。本次问卷调查将农村居民移居城市的意愿分为两类,即:(1)愿意;(2)不愿意。从样本数据总体来看,愿意移居城市的农村居民592人,占68.4%,不愿意移居城市的农村居民274人,占31.6%。

调查数据显示,在城镇化背景下绝大部分农村居民愿意移居城市居住,而在居住地的选择上以“张家口市”为主,占比高达54.9%,可见在本市居住是农村居民移居城市去向的首选。因此,在城镇化建设发展过程中,要保证农村居民的既得利益,综合农村居民对城市生活的需求因素,通过积极布局相应的产业、提供就业机会、提供住房保障、提供社会保障等手段,吸引广大农村居民移居城市,实现市民化。(图1)

(二)移居意愿与其他因素的交叉分析

1、个人属性和家庭基本情况对移居城市意愿的影响。从样本数据具体来看:(1)农村居民的性别、婚姻、年龄对其移居城市意愿具有明显的影响。调查显示,40~49岁农村居民由于婚姻状况比较稳定、受教育程度较高、部分人群有稳定的职业、具备一定的技能、多数有3年以上的外出务工经历,所以有自信适应城市生活,表现出强烈的愿意移居城市居住的意愿。性别及婚姻状况对移居意愿有显著性的影响,女性选择移居城市的比例高于男性,已婚和未婚人群选择移居城市的比例远高于离异和丧偶人群;(2)土地种植情况、家庭人口数、经济来源、消费支出对其移居城市意愿具有明显的影响。家庭拥有土地越多、结构以老中青三代为主、人口数多、生活成本高、经济收入以外出打工收入为主、消费支出以提高生活质量为主的家庭选择移居城市的比例最高。2014年家庭总收入对移居意愿有一定的影响,样本数据显示家庭总收入越高移居意愿越强烈。(表1)

2、户籍制度政策对移居城市意愿的影响。从样本数据具体来看,农村居民对2015年河北省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选择不了解的多达550人,占比高达63.5%,这与农村交通闭塞、信息通讯建设不完善、政府宣传解读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对户籍政策不了解影响了移居城市的意愿,有42%的居民选择不愿意移居城市。对户籍政策了解的居民表示愿意进城居住的比例高达92.3%。调查显示,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别以及宽松的落户政策吸引农村居民进城居住。当问到“没有户籍制度限制,是否愿意进城居住”时,有592人选择愿意移居城市。不愿意进城居住的人群主要是害怕失去宅基地、失去土地权、害怕找不到工作等原因,对移居城市的热情并不高。(图2)

(三)移居城市意愿的原因分析

1、愿意移居城市的原因分析。调查数据显示,选择愿意移居城市的居民共有592人,表2中给出了愿意移居城市居住的原因所在。其中,选择“生活条件好”占比最高达68.6%,“就业机会多”占比56.0%,“医疗水平高、看病方便”占比35.3%,“社会福利好”占比34.6%。由此反映出,生活质量和就业机会已成为影响农村居民是否愿意移居到城市居住的主要影响因素。农村居民移居城市不仅关注自己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注重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建设需要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增强对农村居民的吸引力。(表2)

2、不愿意移居城市的原因分析。调查数据显示,不愿意移居城市的原因众多,选择“城里生活成本高”占比68.3%,“村里自然环境好”占比55.1%,“怕找不到工作”占比50.0%,“怕买不起房”占比25.9%。由此可见,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居民不愿意移居城市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害怕城里生活成本高影响其生活质量,另外就是生活环境因素及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参考因素。(表3)

(四)移居城市后愿意从事职业类型分析。从是否愿意移居城市的原因分析总体来看,影响农村居民移居城市意愿的主要因素是:生活质量和就业。当问到“移居城市后愿意从事哪类职业”时,回答多数是“不会干别的,想做点小买卖或伺候人,当个服务员”。因此,选择“商业、服务业”占比高达53.0%,这是由农村居民缺乏一技之长所决定的。(图3)

三、结论

针对上述研究结果采用卡方检验表明,农村居民的个人属性(文化程度、职业、外出务工时间)和家庭情况(家庭总收入)对农村居民移居城市意愿影响程度较弱。而性别、婚姻、年龄、土地种植情况、家庭人口数、收入来源、消费支出、户籍这8个方面对移居城市意愿有着显著的影响。同时,由于样本存在男性比例高于女性及已婚未婚比例高于离异丧偶的现象,所以性别与婚姻状况与移居意愿之间存在的显著关联的结论有待进一步研究。

是否愿意移居城市居住的原因也反映出农村居民对农村生活和城市生活的不同价值追求,同时也反映出农村居民不愿移居城市的后顾之忧。

因此,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农村居民移居城市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原因,在保证农村居民既得利益不降低的前提下,采用多元化战略,即大城市与小城镇共同发展相结合,制定并提供吸引农村居民移居城市的政策及保障,合理引导不同类型的农村居民进城,使城镇化能惠及更多人口,同时也能有效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王伟利,冯长春,许顺才.城镇化进程中传统农区村民城镇迁居意愿分析[J].长春:地理科学,2014.

[2]王广起,吕贵兴.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的农民迁移意愿与去向调查[J].济南:制度经济学研究,2015.

[3]黄祖辉,毛迎春.浙江农民市民化——农村居民进城决策及进城农民境况研究[J].杭州:浙江社会科学,2004.

[4]陈彧.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一个文献综述[J].重庆:重庆社会科学,2011.

[5]张翼.农民工“进城落户”意愿与中国近期城镇化道路的选择[J].北京:中国人口科学,2011.

[6]蔡禾,王进.“农民工”永久迁移意愿研究[J].北京:社会学研究,2007.

[7]孟兆敏,吴瑞君.城市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研究[J].北京:人口与发展,2011.

3.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篇三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并轨

中图分类号:R197;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12-02

一、两种制度并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就业状态经常发生变化,人们通常需要在几种医疗保险制度中不断地进行切换,给医疗保险制度长期稳定的运行带来了一定影响。同时,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进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以及续缴保费也非常麻烦,现阶段由于人口的流动性大,许多人放弃继续缴纳保费。反之,这些限制措施又对人口的流动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对社会的经济活动发展起到了阻碍。因此,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早在2010 年1月人社部、卫生部、财政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转移做出了明确规定,通知指出,城乡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参保类型,并依照当年的缴费类型享有相应的保障待遇,农民工可退出新农合参加其他类型的医疗保险,农民工回到农村后,可以继续参加新农合,但需要将以前的费用补齐。暂时性的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制度的交替实行,并不是长远之计。只有从体制上实现城乡之间、就业人员与非就业人员之间的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才是化解问题的根本途径,才能够真正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将制度条件差别不大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进行并轨是解决现存问题最现实、最可靠、最直接的办法。

(二)可行性分析。

两种医疗保险制度能否实现无缝对接,是在充分考虑它们在资金筹集和医疗保障水平的一致性基础上建立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在上述两方面是否具有一定的同质性。首先,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角度看,城镇居民中未参加就业的人数与农村居民相差不多,并且这两种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额度都不高,缴费金额也没有很大差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规定,每年每人的缴费标准为560元,在新农合的缴费制度中,每年每人的政府补贴有就240元。在充分考虑两者所处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差异的基础上,对并轨后的医疗保险缴金额稍作调整,把城市的缴费额度适当下调,农村的缴费额度适当上调,适当加大对农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力度,降低对城市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幅度,在此基础上,实行两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运行基本可行。

其次,随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组织的投入不断扩大,医资力量、医疗设备水平与城市的差距逐渐缩小。因此,城乡之间的总体医疗服务水平差异也在逐步缩小,为促使两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现实依据。

再次,这两者所提供的医疗保险服务对象都是以流动性较大的城市自由职业者和农民工为主。因此,他们在服务对象上没有本质的区别。在实行制度并轨方面无需做太大的调整。只需将医疗保险的服务对象进行完善整合,就可以完成并轨后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实施中存在的瓶颈分析

在全国各地进行的并轨试点中,一般会把新农合由卫生部门整体划归给社会保障部门来进行管理。但这种并轨实施方法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

(一)把新农合由卫生部门整体划归到社会保障部门来进行管理,可能会产生运行机制不畅和运行效率下降等问题。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并轨实施会涉及到领导机构和人事关系的变动,机构整合统一,资金集中管理。目前,我国新农合的整体运行和医疗服务等全部归属于卫生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筹集和报销手续则归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完成,这其中的医疗服务部分又归属于卫生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掌握着充裕的卫生资源配置权和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信息,通过统筹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合理提供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来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合理引导就诊人员流向,促使基本医疗服务下沉,不断提高卫生资源的公共使用率,节约医药花销。将卫生部门向社会保障部门整体并轨后,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事、物都将发生整体性的变革,新农合医疗服务的优势将会丧失,在并轨初期将会影响到新农合现有的正常运行及发展。此外,在现行的新农合体系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在新农合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职工的管理工作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负责,并对其进行考核奖励,职工的绩效水平与新农合的实施情况相挂钩。如果将新农合的管理机构与社会保障部门并轨后,可是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的监管考核工作仍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实施,可能会出现待遇降低或职工积极性下降等问题,可能会造成人才的流失,对新农合的发展以及并轨后的医疗保险制度产生不利影响。

(二)并轨实施后的道德风险及其致使医疗成本上升的问题。

在新农合制度在运行中,其主导者是政府,主要参与者有以下三方:分别是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医疗服务需求方的农民以及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新农合基金组织。作为提供方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为患者选择医疗方案时,会受到利益的驱使而选择价格较高、成本较低的方案来进行治疗。此外,一些定点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农合制度时超出药品报销目录进行用药、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定条件的药品,或为患者开具大量价格过高的药品并进行一些不必要的身体检查等过度服务,或自行扩大医疗范围、延长营业时间、增加医治项目,有的医疗卫生机构甚至为患者提供有害的医疗卫生服务来换取更大的利益的道德风险。

作为需求方的患者同样也存在着道德风险。医疗保险为患者减免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会借此优势出现小病大治、重病长治以及多购高价药品等道德风险。目前,医疗保险中门诊的报销比例小于住院的报销比例,参保的居民在患小病会倾向住院治疗,现行的新农合政策中规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30%—50%,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85%,这两者之间的最大报销差额高达35%,促使了更多的患者放弃门诊治疗而选择住院治疗。这种倾向会随着门诊的报销比例与住院的报销比例的差额增大而更加突出。而这些道德风险的背后所导致的就是医疗服务费用的直接上升。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实施之后,由于现行两者的报销比例不同,一定会提高其中一方的报销比例,由此也会引发一些道德风险特别是小病大治、重病长治等问题。医疗费用将会增加,这会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带来一定影响。

(三)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并轨实施后可能会出现以新农合基金补贴城镇医保以及医疗基金运行的安全问题。

从国家现行的补偿标准来看,新农合的补偿标准在50%—90%之间,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是40%—80%之间,从补偿率方面来看,农村高于城市,如果实施两种制度并轨后将统一补偿标准,这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调整。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的宏观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同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17元,且城镇的医疗成本相对于农村的医疗成本高出很多,两种医保制度并轨实施后,若缴费标准和补偿标准在城乡中统一,势必会出现利用新农合医疗基金来补贴城镇居民医疗基金的窘境。

在两种医保制度并轨实施后,医疗基金也会合并管理,但是由于目前的社保基金拖欠现象较为严重,很有可能会出现使用以前的新农合基金来填补城镇居民医疗基金不足的现象。

三、推行实施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制度并轨的对策与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明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文件)要求各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不难看出,逐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是新医改方案中所提出的既定方针和目标,与中央精神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律相符合,为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不二选择。自2010年下半年起,各级财政部门统一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实施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供财力支持。

将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统筹管理并不是简单地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进行合并,而是从科学、合理、可行的角度出发,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现有的医疗保险资源进行整合,构建战略型的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社会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全体成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医疗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在新农合政策形势的推动之下,受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化进程、户籍改革等条件的影响,让制度覆盖到全体受惠居民,是现如今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而通过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的途径,可以实现政策的统一化、系统化,进一步地促进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的升级。

参考文献:

[1]孙晓锦.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6(6):452-454.

[2]赵发范.关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问题的思考[J].财税纵横,2012年第23期.

[3]李燕凌,李立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研究述评[J].中国社会科学院.

[4]郜宇杰,李汝德.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探讨[J].中国医学创新,2013.3.

[5]姜敏.源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探讨[J].社保观察.

作者简介:

4.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篇四

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的比较分析

作为消费热点之一的.信息消费,其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受居民收入规模的影响.在弗里德曼持久收入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回归方程,进行回归分析,得出我国城镇居民信息消费边际倾向大于农村居民信息消费边际倾向的结果.因此,我国现阶段应该优先在城镇培育信息消费.

作 者:张鹏 ZHANG Peng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刊 名:统计与信息论坛  CSSCI英文刊名:STATISTICS & INFORMATION TRIBUNE 年,卷(期): 16(6) 分类号:F2 关键词:信息消费   边际消费倾向   持久收入理论  

5.如何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篇五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窗口: 民政办公室窗口

3.事项类型: 上报件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陕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三.申请条件

凡持有本乡镇非农业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对象的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配偶为外地户口的,需提供婚姻证及其子女的出生证明。

3.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人家庭收入证明。在职上岗职工的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离退休人员由发放养老金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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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需出具县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重残人员需提供残疾证。

4.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复印件,下岗时领取的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证明,提供所交养老保险收据复印件。

5.民政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社区居委会如实填写《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享受低保资料齐全的人员及时进行认真调查,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征求群众意见,核实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保障金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初审结果,及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整理者】阿旺笑笑.com

6.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篇六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和工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工程。自今年7月,我县被正式列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在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努力完成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1年,******县应参保总人数为******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16-59周岁******人。

(一)农村人口情况。

农村人口应参保总人数为******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16-59周岁******人。截止目前,已参保人数为******人,参保率为******%,其中:16-59周岁实际参保总人数******人,参保率为******%,征收 保费******万元,总目标任务完成率为******%。

(二)城镇人口情况。

城镇人口应参保总人数为******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16-59周岁******人。截止目前,已参保人数为******人,参保率为******%,其中:16-59周岁实际参保总人数******人,参保率为******%,征收保费******万元,总目标任务完成率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不定期开展座谈讨论活动,研讨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并多次深入乡镇,切实加强督促指导,收集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迅速完成政策对接。准确把握省、州、县政府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调查了解本县农民收入状况,各年龄阶段农村居民人口数,农民接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切实可行的原则,切实做好与省、州指导意见和县政府实施办法的对接工作,多次调整充实实施办法,明确了参保范围,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补贴标准,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补助办法,养老金待遇,养老金领取条件,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及工作流程等。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在县城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次。二是开展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宣传******次,全县******个乡镇自行组织大型宣传活动******次;三是短信、传单、标语、报纸、参保人员现行说法等形式齐用,共发放了宣传单******万份,******万张。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讲要求、算细帐、算明白帐、算实惠帐,做到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提升经办和服务能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对经办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我县通过健全机构充实经办人员,完善经办规程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县、乡(镇)经办机构能力;并多次对县、乡(镇)、村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县新农保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乡(镇)负责宣传、审核与经办,村负责登记、待遇申领、公示等工作。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场地“三到位”。

(五)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与县公安局、农村信用联社联系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工作顺畅、有序开展。并多次组 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合发文,对所发现问题给出解决办法。

(六)领取人员全面真实。县《实施办法》出台以后,面对全县******个乡(镇),为确保完成6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发放任务,覆盖率达100%,我县按照规范信息采集要求,实行由自然村—村委会—乡(镇)经办机构—派出所—农村信用联社—县管理中心六级逐级审核办法,严把年龄关、户籍关和生存状况关,并进行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确保领取人员全面真实。

(七)完备举措确保收缴。一是稳步开展保费收缴工作。先到基层了解情况,通过开座谈会、入村调研等方式听取基层经办人员和群众的意见,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落实办法,明确乡(镇)、村两级保费收缴流程,保证收缴工作少走弯路。二是实行考核机制。对各乡镇量化保费收缴工作指标,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将保费收缴工作指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提高基层党委政府对新农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协调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设施,方便农民取款,提高农民金融意识。工作中采取强化行政推力,强化督导检查,强化政策引导的三强化手段,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八)确保基金安全。一是积极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根据调查和测算情况,县财政预算安排补贴资金******元,专项用于发放和缴费补贴。二是严格基金收支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对基金纳入财政社保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目前我县已在县农村信用社了1个财政专户、1个收入户和1个支出户。每月根据支出需求,经财政审核后分别从财政专户拨付支出户,通过支出户划转到个人养老金账户,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在参保缴费方面,由各乡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基金票据的领用、发放和缴销管理,并设立基金临时收入过渡户,用于归集各村缴纳的保费,征缴完毕后再统一上交县收入过渡户。三是做好新老农保续接。新老农保接续工作计划将在保费收缴工作完成后分步进行,先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再合并基金。老农保参保人符合参加新农保的,保险关系将全部转移至新农保,不符合参保条件将做退保处理。在新老农保转移接续工作未全部完成前,两项基金将单独设立记帐科目,待转接续工作全部完成后,再将农保基金合并。

(九)确保信息准确。在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无误的基础上,从严要求,确保信息的公示、核实、纠错及参保人员的上报工作,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调度乡(镇)经办机构工作的开展情况、当前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严格按省、州、县有关要求,抓实抓细每个工作环节,确保每位到龄老人及时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感受到党的关心和温暖。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自实施以来深受广大群众的关注,我们认真落实这项惠民政策的同时,也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

1、县级新农保存在困难。现有业务员******人,其中:******人为跟班学习,******人为借用******2人为兼职。面对全县16******3048万城乡居民适龄人员的保费征缴和2************万60岁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乡镇劳动所存在困难。目前,我县乡镇劳动保障所无在编人员外,均为乡镇安排的兼职人员,人员不到位、工作不固定、职责分工不明确。

3、经办机构经费困难。随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量的逐年增大,服务水平的逐步提升和档案管理的逐步规范,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经办机构办公设备、系统软件等设施已基本配套。但日常所需的宣传发动、材料印制、车辆使用等经费安排严重不足,面临的困难较多。

4、信息平台建设步伐缓慢。省级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数据系统软件已上网运行,我县专线已全部开通,但无法登陆数据系统。同时,办公设备、系统软件没有 到位,无法实现与财政、公安、信用社等系统对接,无法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电子信息系统完成业务办理,因而严重影响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

5、部分农民参保意识淡薄,承担能力较低。一是近几年很多惠民政策的实施造成了部分群众认为,只要是惠民政策,费用就应该政府出,造成少部分群众等、靠、要的想法,处于观望中。二是农村特困群众多,经济承受能力较低,少部分群众愿意参保但无力缴费现象比较突出。

6、部分参保人员户籍信息不准确,个人账户纠错方面存在问题还比较突出,信息输入错误,纠错过程比较麻烦,纠错缓慢或者导致返工、重复录入等情况时有发生,加大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工作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聘请在农村中有人品影响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作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义务宣传员,现身说法。在每个乡镇、行政村设立政策咨询点,继续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上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切实消除农民参保缴费的疑虑,吸引他们积极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继续抓好“以发 促缴”宣传方式,激发尚未领取基础养老金老人的子女参保热情,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关注重点人群,扩大参保范围。将外出务工人员、行政村干部等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的重点对象,对“年轻农民”、“富裕农民”等特殊缴费群体,进行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做好参保工作的宣传动员,从而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到领跑作用。

(三)继续完善业务流程、规范经办行为。一是组织乡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操作流程和经办规程,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二是分期分批对各乡(镇)驻村干部、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村干部进行全面培训,使之成为一支懂政策、熟悉业务的基层经办服务队伍;三是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发放、稽核检查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

(四)继续做好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在首批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顺利结束的基础上,我县将认真总结首期发放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逐步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完善细化发放流程,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发放工作,坚持做到 “不重不漏”,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使党的惠民政策惠及于广大人民群众。

7.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篇七

关键词: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合并

我国于1998年开始建立职工医保制度,于2003年启动了新农合制度试点,2007年又开展了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当前的医保制度设计存在着城乡分割、区域分割以及碎片化管理等问题,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发展,这种多保共存的医保制度逐渐显露出诸多的局限性,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合,最终实现三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

三保合并应首先着眼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融合与统一。从福建省W区当前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住院补偿比率、住院报销最高限额等数据上看,两者筹资水平和保障能力已相差无几。未来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制度并轨,乃至真正实现医保城乡统筹是大势所趋。但多年来的部门分治以及当下城乡两大医保制度分立的情况之下,两保还是遵循着各自的医保政策目标,还是保有着各自的一些管理方式和方法。如何实现二者并轨整合,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医保”框架,进而形成政策目标及管理机构统一的医保制度,其间仍有诸多难题待解。

1 W区开展新农合及居民医保的现状

W区自2006年5月起纳入新农合试点范围,于2008年8月纳入居民医保试点范围。

新农合及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使广大人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扛,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状况得到改变。W区新农合及居民医保2012年度总受益人次为6.74万人次,占参保总人数的22.3%,是2007年度总受益比率3.21%的6.95倍;住院及特殊门诊受益3.06万人次,占参保总人数的10.10%,是2007年度住院及特殊门诊受益比率3.21% 的3.15 倍。2010、2011、2012年住院受益分别为15 030 人次、17 880 人次和25 733人次,占各年度参保总人数的比率为5.36%、6.03%和8.51%。

2 城乡医保制度两保分立存在的主要问题

W区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居民医保归人社部门管理。同为居民医保,却分而治之,不仅与公民基本权利平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相悖,在医保运营过程中,还出现了诸如争夺地盘、重复参保等问题。在城镇化大潮来袭、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着力向现代经济结构转型的今天,这种城乡医保制度“划江而治”的现状已难持续。

2.1 管理分散,社会保障执行成本高

W区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障管理体系分散,管理不统一,容易造成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首先,分属卫生部门的新农合与分属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分散开发和建立,初期未做统一规划,数据存储分散,导致信息系统割裂,无法做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呈现“医保孤岛”现象;其次,两保分设,参保人员、基金分散,致使经办机构设置过多,人员、场所、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重复投资建设,行政管理成本高启;第三,两保建立各自的监管、评价、服务体系,致使管理机构无法全面、准确掌握真实情况,管理层面也存在协调上的困难;第四,各镇村要应对、完成不同经办机构的诸如信息采集、资料收集、费用征缴等各项工作要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也要面对不同医保报销程序及政策要求、不同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社会执行成本高。

2.2 政出多门,未能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

两保条块分割,均建立各自的医保服务体系,从缴费政策到报销政策均各树旗帜。一方面,加深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不利于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容易存在政策打架的痼疾,而且由于政策的差异,群众容易混淆双方的政策,政府行政形象将应此大受影响;第三,由于分属卫生、人社部门,基金政策目标不同,施政重心不同,工作着力点也不相一致,两基金总会有相较对方的优惠政策或优惠措施,如在设置起付线、封顶线、检查药品库及报销标准等方面会略有差异,致使参保群众多少会产生“站在这山看那山,总觉得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感觉,给基金的整体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第四,即使规定了同一政策,双方或开展与否各异,或执行标准不尽相同,或执行政策的着力点不相同,无法做到真正的步调一式。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各项差异,产生了新的社会矛盾,一定程度阻碍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良性发展。

2.3 存在相互争夺参保人群,产生多重参保、违规报销等问题

为完成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参保指标,新农合及居民医保的管理机构都在花费各种心思扩大参保范围,力图提高参保率,从而容易产生参保缴费的“抢食”纠纷。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很多村民由于征迁等原因成为城市新市民,但村民对自身的市民身份天生缺乏认同感,再加上政策对这些地处城乡结合部人群的身份属“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的界定本身就非常模糊,参保较为混乱。而在地方政府划定医保参保范围与当地居民参保意愿不一致的情况下更容易导致参保混乱、相互争夺参保人群的问题。而区域分割、多保分立和信息沟通不畅也是产生多重参保以及重复享受诸如计生免缴、民政免缴、学校贫困生免缴等政策性免缴待遇的主要原因,致使政府重复补助,更产生重复报销,哪边优惠就在哪边报销的选择性报销以及两头享受封顶线等隐患。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保管理机构的管理难度与潜在管理风险,阻碍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与可持续发展。

2.4 居民医保基金盘子小,风险防范能力较低,政策调整空间有限

由于W区城市居民只占全区人口的三成左右,占比本身就不高,其中大部分工作群体还被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管理范围,造成居民医保由于参保人数少,且大部分是老弱病残的城镇弱势群体。参保人数少,基金总量较小,根据大数法则,其抗风险能力必低,补偿空间可调整范围窄。为避免医保基金被滥用或者由于透支而导致医保基金崩盘的风险,W区居民医保产生了“惜保”现象,导致了居民医保基金的累计结余率近三年均达60%左右,2010-2012年当年度结余也分别为30%、29%和18%,大大高于政策要求的累计结余比率不得超过25%、当年度结余比率不得超过15%的规定。医保基金的钱,取之于民,应用之于民。大量医保基金沉淀下来,是资金运用低效率的表现。

2.5 无法做到管理效益最大化

医保的快速覆盖和保障水平的快速提高,已经释放了潜在的医疗需求,刺激了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当前滥检查、滥用药、乱收费以及小病大养等不合理医疗消费现象普遍存在,其中涉及医疗服务机构、参保群众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等多方,亟需医保管理制度设计的健全与完善,并采取差别支付、医疗费用控制指标等制度良性引导,以及在线监管、重拳处理处罚相结合的办法,防止不合理医疗消费现象侵蚀医保基金。而各医保基金对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监管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方面参差不齐,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违规事项的处理处罚上也各有侧重、力度不一,无法发挥医保合一的协同合力效用。

2.6 资金的保值增值存在压力

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可以说是地方社保基金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由于政策规定社保基金不能投资于高风险资产,所以医保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库券或转存各种期限的定期存款。医保分立,无法享受到基金规模最大化所带来的额外效益,无法最大限度地对基金结余结存资金进行合理运营,用于购买国库券或转存各种期限的定期存款,进一步提升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如2010年至2012年年度CPI指数分别为3.3、5.4及2.6,经研究人员测算,当年度新农合基金的增值率分别为1.59%、2.48%及1.26%,收益率与CPI的差值分别为-1.7、-2.9及-1.3,新农合基金整体收益率普遍低于当年度CPI指数,存在巨额隐性的基金损失。

2.7 财政投入压力日增

新农合及居民医保是一种低缴费、公益性质的保险制度,由于其覆盖范围广,保障人群差异大,决定了其比较高的运营成本。因此地方财政除了要负担参保群众的医保基金补贴外,还要负担基金管理机构的运营成本,因此将出现参保人数越多,运营成本越大,地方财政负担越重的问题。现在有相当部分地方财政还处在“保吃饭、保开门”或“借债投资”的境地,财政支出压力的大小及其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支持程度将决定医保制度的成效。2007年及2012年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医保的金额分别占W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7年的2.67%提高到2012年的5.56%,5年间提高了109%,财政投入压力日增。

3 新农合及居民医保合并的必要性及分属人社、卫生两部门利弊分析

当前两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间既有交叉又有断裂,管理部门的分散也带来了财政的重复投入和管理上的相互掣肘,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整合两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势在必行。两保的整合不单纯是管理部门的合并,而且必须做到政策制度的衔接与完善,管理服务的细化与升级,监管力度的加强与威慑。基于W区的医保实践,笔者认为卫生、人社部门主导城乡医保合并各有利弊。

卫生部门主导的好处在于:第一,卫生部门熟悉医疗服务机构运行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内在规律,掌握卫生资源配置现状与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信息,能够发挥“内行”管“内行”的优势,能针对时弊及时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文件及监管举措,使医保工作做到精细和高效的管理。第二,新农合实现了以相对较低的筹资水平,实现了较高的参保率,较高的报销比和更广泛的受益面,显现出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优良绩效。第三,能够有效发挥行政资源,实现对医院有效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在处理处罚医院滥检查、滥用药、滥收费,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等行为以及打击医疗潜规则方面能够起到关键的作用。第四,可以统筹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提供,使保障与服务相互作用。卫生部门的差异化补偿政策及扶持基层卫生机构的举措为乡镇卫生院的复苏起到了关键作用,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促进了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全面铺开及完善。不足之处在于:第一,卫生部门既管供给又管需求,还负责监管,制度上难以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容易产生不良的后果。第二,“一手托两家”,有利益输送的便利及嫌疑。第三,如果不能有效地借力行政资源,监管各医院医疗费用上涨方面,将更加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在目前医疗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各医院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冲动更加难以得到遏制。

人社部门主导的好处在于:第一,实现第三方付费与监管,避免了医保中心与医疗服务机构同属于一家管理而产生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制度缺陷。第二,在经办和管理城镇职工医保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不足之处在于:处于专业、信息上的劣势,难以如卫生部门一样有效发挥行政资源优势。

4 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合并的建议

4.1 要树立以民为本的信念,积极推动两保合并工作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了解新农合及居民医保制度是政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推行的一项德政工程,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因此要树立以民为本的信念,积极做好群众的参保工作。针对两保合并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勇敢面对,研究对策妥善解决。两保合并是解决问题、调和矛盾的根本方法,同时也是大势所趋。两保合并须整合现有管理资源,做到优势互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在政策制度建设方面应避免一切推倒重来,一定要集各家之所长,做好各保既有行之有效好政策的延续以及全覆盖(应用到其他医保)的问题。

4.2 逐步提升统筹层次,实现更高层级的公平与效率

新农合及居民医保制度是从县区级开始试点而逐步铺开的,至少在试点初期以县区为区域统筹是这种试点模式的一个较优选择。所谓船小好调头,县区级统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兼顾不同县区之间管理体制、管理能力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差异,可以灵活调整适应当地社会的一些特点与情况,提升医保基金的运作效率。但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区级统筹诸如抗风险能力低、区域政策差异、流动人口保障不力等弊端也逐渐显现。随着医保制度全面推开和各级管理机构的健全,可以适当考虑将医保制度的统筹层次提高到省一级以适应区域劳动力流动的需要。此外,省级统筹还将有利于实现省域范围内的公平与效率。

4.3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统一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

统一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优势,使医保基金的管理能力变得十分强大和有效,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统一是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两保合并的先导性基础工作。要聚集财政性资金,加大对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投入,做到统筹规划,做好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工作。通过该系统,合并后的医保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可以实时审核参保人员医疗服务的利用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的提供情况,为医疗费用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实时网上监控奠定坚实的基础。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程度以及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着合并后的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管能力和运作效率。

4.4 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医保基金的收益率

医保筹资问题,是医保健康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医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也是其重要的一部分。提高医保基金的收益率,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保享受到国家的优惠计息政策。国家为确保医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给予医保基金优惠计息政策,这是提高基金收益率的基本保障。二是要对医保基金进行科学的配置。基金结余除根据有关部门商定留足应支付给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助外,可对基金的沉淀金额进行合理安排,用于购买国库券或转为各个期限的定期存款,做到收益最大化。三是建议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升级,甚至能够执行国家级或省级层面的基金沉淀资金的集中市场化运作,使基金保值增值。

4.5 通过量化监管指标、加强协议管理等手段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管

医保的快速覆盖和保障水平的快速提高,已经释放了潜在的医疗需求,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当前情况下,各级部门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包括: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防止过度消费、医患合谋等不正当的医疗行为对医保基金的侵蚀。医保基金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协议文本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将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目标、管理要求、管理措施纳入协议中,对协议内容进行细化、对管理标准进行量化、对违规认定进行刚化,从而使服务协议内容更完整、更具操作性,为开展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使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要采取引导患者到不同级别医疗服务机构就诊等措施,切实降低城乡居民的医疗支出,提升参保人员的实际受益程度及对医疗服务、保险服务的满意度。

4.6 简单专注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基金价值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及《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基本目标均规定为,以大病统筹为主、抵御重大疾病风险为主。当前新农合及居民医保筹资水平远低于职工医保,又承载各方面太多的期望,冀望其服务向职工医保看齐。但在目前低筹资水平的情况下,太多的期望只会分散基金的效用,将不可避免地削弱新农合及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群众的大病保障能力。因此建议专注做好一两件事,切切实实缓解参保群众“看不起病、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才是实实在在的想法与做法。

参考文献

[1]单金玉.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EB/OL].2014-12-10/2015-07-10.http://www.jixian.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51&id=4791.

[2]陈剑芳.莆田市城厢区审计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EB/OL].2008-08-15/2015-07-10.http://www.cxyffb.gov.cn/ywc/20080815/093640.shtml.

8.农村居民如何城镇居民 篇八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收入增加,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显著下降。然而,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仍然相对较高,且近年来还出现下降步伐减慢,甚至反弹的现象。

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变化与评估

恩格尔系数变化:下降近20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职工工资显著增加多种经济成分的迅速发展,以及四川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见图1)。

不同收入群体的比较:消费结构存在差异

2011年,四川城镇居民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低到高等距五分组的恩格尔系数依次为49.7%、47.1%、44.4%、38.1%和32.2%。恩格尔系数的差异,主要源于收入水平不同造成的消费结构差异。

四川与全国的比较:一直高于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后的前10多年里,四川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与全国平均水平差不多。但1992年以来,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全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相反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虽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因经济发展偏慢、收入提高不明显,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2)。

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3%,较四川低4.4个百分点。由低到高排序,四川居全国第28位、西部第11位。同时居民消费结构也存在一定差异(见图3)。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变化趋势预测

居民收入变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要达到7%以上。据此推算,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26802元(以不变价格计算)。而在《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四川“十二五”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左右,到2015年突破3万亿元大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5万元左右。同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300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居民消费变化: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推动消费升级

目前看来,四川城镇居民未来消费的变化至少会受到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两方面的影响。

经济增长推动消费升级。按照发达国家经验,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是一个分水岭,它表明人们将进入了追求生活质量的新阶段。在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之前,由于尚处于工业化初、中级阶段,投资在三大需求中处于主导地位,而当人均GDP突破4000美元之后,居民消费会快速扩张,并成为三大需求中的主力。同时,在总体消费水平提高的同时,消费结构也会发生较大改变。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国民收入达到6000美元时,人们就会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而当人均国民收入达到9000美元时,居民消费水准和消费行为将呈现多元化的趋势。

人口结构推升中长期消费。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四川的城镇化进程还会持续加快、城镇居民收入会持续提高。而在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以及社会不断进步的情况下,四川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将明显提高。同时,根据民政部统计的结婚数据,预计2005年至2015年是中国年轻人结婚、建立家庭的“黄金十年”。这一人口结构的变化,将对作为人口大省的四川未来的相关消费需求产生较大影响。

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总体下降,偶有波动

从长期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将逐渐下降。但由于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恩格尔系数在下降中可能出现反弹,产生波动性。

如果今后四川能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人均GDP年均增速在10%以上,即在2020年实现人均GDP10000美元,按人均GDP4000至10000美元恩格尔系数下降3个百分点、10000至20000美元恩格尔系数下降5个百分点的规律测算,则2020年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有望下降到38%。其后,如能保持8%以上的经济增速,则恩格尔系数有望在2030年下降到33%,接近30%这一富裕线;且在不久的时间内降到30%以下,迈向最富裕阶段。

促进四川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降低的对策

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经济增长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扩大、恩格尔系数下降的根本保证。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实行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三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在继续保持工业快速增长的同时,充分挖掘农业优势,大力发展服务业;要在继续增加投资的同时,刺激消费,扩大消费,提升消费;要在积极保内需的同时,提高对外贸易水平。

确保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收入是决定消费和恩格尔系数的最重要因素。一要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二要将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密切挂钩,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三要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提高人力资本参与初次分配的比重。四要支持民间投资和创业致富,拓宽居民经营性收入来源,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五要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增加消费倾向较大的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带动社会消费增长。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导致我国长期消费需求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居民为应对失业、养老、医疗、教育、意外等社会保障问题,不得不约束消费,加大储蓄力度。因此,变保守消费模式为适度超前消费模式,就要以强化社会保障为突破口,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减轻居民的生活压力和不确定性,从而减少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增强居民的消费意愿。

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四川要结合实际制订合理的房地产政策,这样既利于居民生活条件改善,也可为扩大消费解除后顾之忧,还可以拉动相关下游消费需求,并促进经济发展:一要着力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探索更多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保证绝大多数消费者有能力承受相应的房价。二要加快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健全市政公建等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三要提供多层次住房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住房改善需求,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四要建立更为安全和便捷的消费信贷体系。

培育消费新亮点

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居民收入水平培育新的消费亮点。积极推动消费升级。鼓励家用汽车消费,引导医疗保健消费,培育和发展文化娱乐消费。同时努力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商品和服務质量,规范企业责任;调节供求,稳定物价;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培育和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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