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联盟章程(精选11篇)
1.建材联盟章程 篇一
亮剑互助家居联盟章程
联盟综述
品牌联盟是昆明市建材行业经销商应市场及行业需要,自主自发组织成立的民间社会团体。其成员单位由市建材行业主流品牌经销商及自愿加盟而成立的非赢利性公益组织。
品牌联盟以服务消费者利益为己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加强行业自律,培育受到社会认可消费者放心的建材品牌为宗旨,推动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终极目标。
品牌联盟章程
【 源,发挥行业群体优势,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实现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市场共赢、财富共享,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成员单位以及联盟内部通过网络平台、小区推广、短信平台、装饰公司及店面推广等主要手段联合进行产品推广和市场开拓,打造全新的建材终端商贸模式,实现优势资源整合,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广告联合发布,达到最优传播效果;
6、其他与本社性质和宗旨相符的其他活动。【
2、参加本联盟组织的活动;
3、可要求本联盟协助举办销售技巧交流、活动研讨和考察等活动;
4、对联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可志愿加入或退出联盟。
(二)成员义务
7、遵守本联盟章程;
8、执行联盟会议通过的全部决议,完成联盟所委托的工作;
9、协助联盟开展有关的促销活动、销售技巧交流、产品研讨和考察等活动;
10、按规定缴纳会费,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11、向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行业资料和市场动态信息;
12、严格保护品牌联盟的资源、客户信息、活动方案等商业机密不外泄;
13、联盟成员单位之间客户资源相互推荐及产品、活动宣传资料的配合推广。
1、品牌联盟常设常务会长一人,每届任期一年;副会长两人,每届任期一年;
2、联盟设立工作执行小组作为办事机构,设立组长1名,负责日常工作组织与协调。副组长1名,负责协助组长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7、决定当次会议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签 章
亮剑互助家居联盟筹备处
年01月01日
2.建材联盟章程 篇二
2013年以来, 江苏省常州市区8家建材市场共成立了12家品牌联盟。据了解, 在红星美凯龙做“四维”卫浴总代理的蒋正, 联合市场上做金意陶瓷砖、艾尚艺术壁纸、爱家整体橱柜等12家行业知名品牌, 联合成立幸福家居联盟商会后, 1个月来, 各家销售额均比以前增长了5倍多。
近2年来, 在房地产业调控、家居建材市场增多的现状下, 下游行业的家居建材商家们日子越过越紧。众多商家认为, 与其坐等死守, 不如资源整合, 不同门类的建材品牌联手经营, 以此增加抗风险砝码。据装饰材料市场流通协会会长陈康义介绍, 合作大大方便了消费者, 让消费者很轻松地选择合适的产品, 节省选购时间。
合作联盟的运作方式通常是, 只要消费者在12家中任何一家购买了产品, 就可领取联盟卡, 凭此享受12家建材商品的出厂价格及各项优惠政策;同时, 12家商户更多的是在服务上、质量上给消费者承诺。对于12家品牌联盟商家来说, 实现的是资源的共享互补, 整体提升品牌影响力, 以便在冷清的市场中尽可能地多做些订单。据了解, 尽管联盟后的各商家销售量大为上升, 但大多数却处于无利状态。不过商家们依然乐意抱团合作, 一来可以保住本品牌的市场份额, 二来也可完成品牌厂家的销售指标, 避免增加库存量。 (摘自江苏新闻网)
3.联盟章程(模版)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盟的名称:中国光伏产业联盟,英文名称为 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lliance(简称光伏联盟或CPIA)。
第二条 联盟的性质: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积极投身于光伏产业,从事光伏产品及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光伏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协助政府提升产业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及制造水平,促进在中国建设完整的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市场,维护产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联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条 联盟总部(即联盟秘书处所在地)设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光伏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并完善光伏产业链;
(二)推动制定光伏产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使其在本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成员的愿望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联盟成员推动光伏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搭建光伏产业共享信息、培训交流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对外开展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活动;
(六)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中国光伏行业利益、形象;
(七)组织联盟成员防止行业不正当竞争,积极应对国际纠纷;
(八)开展有益于光伏产业发展的公益事业。
第三章 成 员
第八条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光伏产业的研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联盟正式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第九条 成员分为理事会成员(简称理事)和非理事会成员(简称成员)。
(一)理事会成员:
联盟发起人(联盟发起人是指积极参加联盟成立初期的活动,并自愿作为发起人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组织)为当然的理事会成员;
承认本章程的非理事会成员,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成员提名,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理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成为联盟理事会成员。
(二)非理事会成员:
承认本章程,向联盟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成员提名,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理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成为联盟非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1、为联盟成员;
2、对光伏产业有重要贡献和影响力;
3、遵守适用于理事会成员的有关规定;
4、由理事会决议,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申请成为非理事会成员:
1、承认联盟章程;
2、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3、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4、遵守联盟知识产权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5、由理事会决议,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第十一条 加入联盟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经理事会成员提名;
(二)提交加入联盟的下列书面材料:
1、加入联盟的申请;
2、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证件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光伏产业发展计划和已经开展的工作。
(三)联盟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意见提交理事会;
(四)理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五)联盟秘书处向获得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申请单位颁发成员证书。
第十二条 成员退出联盟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向联盟理事会提交书面退出声明,并交回成员证书;
(二)自提交退出声明日三十日后退出联盟。成员退出后,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三)1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三条 成员违反联盟章程及其他制度或做出不利于联盟的行为,并在接到理事会发出书面警告六十日内无改正行为,予以除名。成员除名后,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成员被联盟除名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四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非理事会成员:
1、有权参加联盟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交流、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
3、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各工作组的活动;
4、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技术等相关资料;
5、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
6、有权向联盟提出建议和议案;
7、有权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8、有权退出联盟。
(二)理事会成员:
1、非理事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2、参加理事会会议,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优先获得联盟服务的权利;
4、向秘书长提议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和理事会临时会议;
5、委派代表参加秘书处;
6、对联盟财务收支进行查询;
7、有权向理事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议案;
8、有权退出理事会或联盟。第十五条 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一)非理事会成员:
1、遵守联盟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联盟的决议;
2、积极承担和配合联盟委托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4、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5、按联盟规定缴纳会费;
6、设立一名联络员,向联盟及时反映本单位的信息,提供成员的资料和变化情况;
7、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二)理事会成员:
1、非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2、按时参加理事会的活动;
3、积极完成理事会指定的任务;
4、应秘书处的要求派代表参加秘书处的工作。
第十六条 附属机构:成员公司拥有或可以控制其附属机构50%以上的股权,并且附属机构与其母公司有相同的光伏产品经营领域,那么附属机构的成员资格应包含在母公司内。母公司应代表附属机构在理事会会议、联盟大会和工作组会议上进行投票。与成员单位有关联的公司(除了其附属机构外)应交纳各自的会费,并且其在会议中有独立的一票表决权。附属机构也可以自愿成为独立的成员,交纳一份成员费,但是附属机构的投票权和工作组的成员资格应由母公司来代理,除非理事会考虑到此附属机构已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母公司等因素,并批准该附属机构可在理事会会议、联盟大会和工作组会议中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大会。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联盟秘书长召集。联盟大会须有联盟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除非另有规定,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会或半数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
联盟大会的职权:
(一)审批理事会做出的联盟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批准和修改联盟章程;
(四)换届选举理事会成员;
(五)决定终止、清算等事宜;
(六)其他须经联盟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联盟的决策机构,对联盟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首届理事会由联盟发起人组成。
理事会设立联合主席不超过五个,副主席若干,由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联合主席和副主席在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除非另有规定,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议,二分之一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联盟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筹备并组织召开联盟大会;
(三)通过提请联盟大会审议修改章程的决议;
(四)选举产生理事会和联盟的主席、副主席;
(五)决定联盟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六)决定各工作组组长的任免;
(七)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八)审议批准联盟机构的设置和变动,领导联盟秘书处及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九)审议批准各工作组提交的有关提案;
(十)制定联盟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
(十一)制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和报告;
(十二)决定成员的吸收或除名,批准成员的奖励和惩戒;
(十三)通过提请联盟大会审议变更、终止联盟等重大决议;
(十四)解释联盟章程;
(十五)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下设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根据需要设置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
秘书长或经理事会认可的副秘书长为联盟法定代表人,向联盟大会及理事会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联盟秘书处的职责:
(一)执行联盟大会及理事会决议,协调管理联盟内各工作组及成员的活动;
(二)负责筹备联盟大会会议及理事会会议的召开;
(三)起草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四)起草联盟工作总结和报告;
(五)负责受理企业加入联盟的申请,对申请实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六)依据联盟有关制度,提议除名违规成员及受理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七)负责联盟大会和理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联盟大会及理事会联合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光伏产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本职工作;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二十一条 联盟根据发展需要可以成立若干工作组,工作组相关规则另行确定。
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组长及副组长人选由工作组推荐,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每届组长及副组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各工作组在联盟理事会及秘书长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各工作组的组员会议由各组组长负责召集。
工作组组员会议的职责:
(一)讨论和决定本工作组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协调本工作组中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三)推荐组长和副组长人选;
(四)讨论和决定本工作组内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确定与联盟有关工作机构相对应的代表人员和联系人,以便加强联系,使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章 财务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联盟的经费主要来源:
(一)成员单位按联盟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联盟举办的各类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联盟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联盟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联盟大会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联盟的资产,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包括成员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联盟理事会每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后报联盟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联盟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三十三条 联盟终止动议须经联盟大会表决通过,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四条 联盟终止前,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联盟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任何在联盟内或由联盟讨论的内容,包括联盟大会、理事会会议、工作组会议议题和内容仅在成员内部是公开的。任何成员都应该遵守联盟的保密制度。
第三十七条 联盟所从事的所有活动均严格遵从所有现行的法律法规。特别地,成员应知悉其各公司按一定的商业规则互相竞争,他们的行为不能违反任何现行的反垄断法律和法规。每位联盟成员应积极地鼓励和促进光伏产业的竞争环境。成员应确认他们不会在竞争者之间谈论有关产品成本、产品定价、销售渠道、市场分区或客户配售等问题。因此,每位成员有责任为其参加联盟活动的代表就限制在正式会议或非正式聚会等场合谈论关于联盟目标宗旨的重要问题上提供相应法律的建议和忠告。每个成员还应知悉在符合联盟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发竞争性的技术和标准以及将该成员的专利权许可给第三方以使竞争技术和标准进行运作的行为是自由的。
第三十八条 知识产权:任何成员不得因参加联盟而明示或默示地授予或被视为授予该联盟或其他成员关于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或该成员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或许可,除非本章程另有规定。
未经其他成员的明示书面许可,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公开方式使用其他成员的名称,但是任何成员均可以披露和公开其在联盟的成员身份,并且联盟也可以披露和公开任何成员的成员身份,除非该成员以书面形式明示请求联盟不披露或公开其在联盟的成员身份。
第三十九条 此章程不是为了(也不应该被理解为)在成员之间建立一个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代理关系等实体。任何成员在没有得到其他成员或联盟的书面授权时,都没有权利代表其他成员或联盟签订协议或承担义务。成员不应承担由其他成员或联盟的未授权行为带来的责任、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联盟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联盟的官方语言为中文。本章程即使被翻译为其他语言,仍以中文版本为准。
4.社团联盟章程 篇四
组织概述xx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是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校级学生组织,设社团联盟主席团、社团联盟理事会。
社团联盟积极响应党和学校的号召,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二外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不断地完善社团联盟内部的管理制度,加强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合作,以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思想教育职能,增强二外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广大同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二外学子提供了一个“历练自我,认识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
第二节 组织结构图
第三节
部门职能与工作内容简介
一、社团联盟主席团
【部门职能】统筹协调社团联盟理事会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社团的发展,与其他学生组织进行沟通、交流,为社团联盟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领导社团联盟各部及所属社团积极开展校园活动。
【工作内容】(一)召集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社团会议,传达校党委及校团委指示,并听取理事会及各社团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二外社团联盟出席重要会议、维持并发展社联与其它院校学生组织关系。
(三)对社联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审批;签署社联文件。
(四)审核社联理事会各项决定,对不合理决定提出修改意见。
(五)任免理事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校级社团社长。
(六)与校团委、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
(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以身作则,为社联干部树立榜样。
二、社团联盟理事会
【部门职能】社团联盟理事会为社团联盟执行机构,在社团联盟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社联理事会理事由社团联盟校级社团及各部门推选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作为所在部门或社团代表行使社联成员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理事会发布的各项文件决定,须经理事会全会通过,经主席签署后正式生效。理事会日常事务,由社团联盟主席提名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及四类社团工作。理事会常设机构包括:秘书处、外联部、文艺部、策划部、宣传部以及文艺类、文化学习类、实践公益和体育类分会。理事会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例会。
【工作内容】(一)社团联盟理事会全体会议为理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所做决定适用于理事会全体成员;简称“理事会全会”或“全会”。
(二)理事会全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秘书处召集;全会闭会期间由各常务理事分别负责各部门工作,共同商讨决定社联各项事宜。
(三)学习分析学生社团及校园文化发展规律,指导社团成员制定发展计划,提升学生社团活动质量,建设优良校园文化。
(四)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增进社联内部团结;提高学生干部各方面素质,使社联学生干部更好的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五)完善社团联盟制度,推进学生社团专业化发展。
(六)审核下一届社团联盟主席候选人及选举人资格。
(七)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各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培训,以及各类重大活动。
(八)向校团委推荐学生社团参加校级、市级优秀社团评选。
三、秘书处
【部门职能】沟通和协调各个社团工作,学生社团注册,管理社联文件及账务,社团联盟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起草和发布社联各类文件通知,以及社团活动场地审批等工作。
【工作内容】(一)对社团联盟各职能部门及各社团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起草和发布社团各类文件通知。
(三)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的财务工作,对社团联盟直属校级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四)协调安排社团联盟各职能部门的`例会时间。
(五)负责全体社团例会的考勤登记。
(六)负责社团联盟干部的综合测评加分和奖惩考评。
(七)负责每学期初的社团注册工作。
(八)管理社团联盟及直属校级各社团的档案、资料。
(九)管理社联办公室的使用时间及办公室内公用物品。
(十)协助主席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审批。
四、宣传部
【部门简介】负责社联理事会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宣传用品制作、舞台设计,以及社联理事会宣传用品的日常管理,同时协助各个社团完成自身品牌活动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学生社团活动宣传资料,提高活动宣传质量。
【工作内容】(一)直接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的活动宣传,为社联直属校级学生社团的宣传活动提供必要帮助。
(二)管理社团联盟活动的宣传物资。
(三)对社团的校园活动宣传进行监督审查。
(四)收集和保存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校级学生社团校园活动的宣传资料。
五、外联部
【部门职能】社团外联部统一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的外联工作。外联部在为社团活动筹集经费的同时,通过与其它组织的有效沟通,为社团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和活动资源,同时对学生社团的外联活动进行规范,确保学生社团活动的健康发展。
【工作内容】(一)与各高校学生组织建立并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关系。
(二)负责社团联盟理事会活动经费的筹集,保证社团活动有充足的经费支持,并为社联直属校级社团活动外联工作提供必要帮助。
(三)与相关社会公益组织建立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为社团联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所属各类社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累合作伙伴资源。
(四)对社团联盟干部进行社交礼仪培训。
六、文艺部
【部门职能】负责社联大型活动的节目筛选审核,以及对各社团活动内容的质量进行测评,制作收集优秀社团活动图片、影像资料,并进行分析总结,以指导各社团提高活动水平。
【工作内容】(一)筹划组织社团联盟理事会的各类文艺活动。
(二)选拔推荐学生社团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各类大型文艺演出。
(三)审核社联直属学生社团与校内外其它学生组织的演出合作安排,规范学生社团文艺演出活动。
(四)为各社团组织的文艺活动提供必要帮助,并给出指导意见。
(五)收集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校级学生社团所举办活动图文、音像资料。
(六)对社团联盟干部进行管理学知识培训。
七、策划部
【部门职能】为社团联盟理事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策划方案,并在活动进行中提供建议。审核各社团活动策划,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测评。
【工作内容】(一)对社团联盟理事会及直属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监督测评。
(二)为社团联盟理事会组织的活动提供方案策划。
(三)组织协调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工作,保证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四)审核社团联盟直属学生社团的活动策划,并提出修改意见。
5.中国境外组织联盟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联盟名称为“中国境外组织联盟”,英文名称“The Association of Foreign Organizations in china”,简称AFOC。
第二条:本联盟是由中国职业教育协会(香港)发起,联合境外在华涉外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互利型非独立社团法人组织,其基本原则是“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互助互利、共同发展”。联盟的成员有资格参与联盟的各项活动,享受联盟的各项服务,获得联盟的全方位支持。
第三条:本联盟旨在团结有志于为中国社会发展服务的境外组织,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实现资源对接,彼此支撑,互利发展,从整体上促进中国社会和谐发展;提升涉外组织为我中华服务的能力,推动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升级;为涉外组织提供发展平台。最终实现涉外组织合法发展,助力中国腾飞的宗旨。
第四条:中国职业教育协会(以下简称“CNOEA”)为联盟理事长单位。联盟办公地址在北京王府井大街99号。
第二章 活动内容
第五条:本联盟主要活动内容:
(一)、信息服务平台。为涉外组织提供法律事务帮助,提供行业国内外相关信息服务。
(二)、专项服务平台
针对所有涉外组织组织举办满足共性需求的或个性需求服务活动,包括涉及人才招聘、登记注册、境外办公秘书服务等核心内容,开展研讨会、展览会、洽谈会、招商会、推广展示会、交流观摩会等。正是通过这些类别不同、规模各异、形式多样的活动,实现对各类群体的高效服务。
(三)、展示服务平台
重点展示会员组织发展最新成就,成为会员组织形象宣传、成果展示、拓展市场,获得资源的一个重要窗口和舞台。按照类别和服务对象分类发布会员组
织发展成就,平台要与多家媒体建立更密切的合作关系,在更广阔的空间和平台宣传、推广会员组织。
(四)、资源库建设
该项服务旨在建立起支撑联盟及成员强力发展的各种资源库,包括政策资源库、政府重大科技建设和项目库、技术及产品研发资料库、科技创新企业库、科技创新人才库、重大项目解决方案库、投融资企业需求库等。
(五)、其他符合本章程的业务。
第三章 联盟成员
第六条:所有致力于中国和谐发展的涉外组织,均可申请本联盟会员资格,并经审核通过后成为联盟正式会员,由联盟颁发会员证书。
第七条:联盟应积极受理和回应联盟会员提出的需求,依托联盟广泛的社会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及时帮助会员解决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共同推进联盟事业发展。
第八条:本联盟会员分为五大类:
(一)理事长单位;
(二)副理事长单位
(三)理事会单位;
(四)VIP会员单位;
(五)一般会员单位。
第九条:会员根据需要提供的服务每年需缴纳会员费。
第十条:申请成为本联盟成员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三)合法的涉外组织;
第十一条:成为联盟成员的的程序是:
(一)提交《中国涉外组织联盟成员资格申请书》;
(二)经联盟理事会同意;
(三)签署相关文件,正式加入联盟。
第十二条:成员退出联盟
(一)向联盟秘书处提出书面退出声明,并交回联盟会员证;
第十三条:理事会成员退出联盟视为同时退出理事会。成员退出联盟后1年内不能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四条:成员的除名
成员违反联盟章程及其他制度、作出不利于联盟的行为、不履行成员应尽的义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联盟可以将该成员从联盟或理事会除名。成员从联盟除名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五条:成员的变更
(一)成员的名称发生变化,由变化后实体继承成员的资格。
(二)成员由于合并、分拆等原因发生变更,由理事会决定成员资格的变化。
第十六条:联盟秘书处代表理事会发给联盟成员证。
第十七条: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三)向联盟申请技术、人才、管理、营销、公关、司法、投融资、招商等方面的帮助;
(四)在联盟网站上刊登业务信息;
(五)享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
(六)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十八条:联盟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联盟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二)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维护联盟利益;
(三)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之行为。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大会。
联盟大会成员为:理事会全体成员(联盟主席1人、秘书长1人、执行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4人、工作组长6-8人)。
第二十一条:联盟大会的职责为:
(一)审议批准联盟章程的修改;
(二)审议批准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三)审议批准联盟工作报告;
(四)批准或否决理事会关于成员除名的决议;
(五)对联盟的变更、终止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其他报告。
第二十二条:联盟大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应当对通过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会大会半数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理事会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大会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理事会大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出席会议的大会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联盟管理及执行机构,最初理事会由联盟发起人组成。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为:
(一)通过提请联盟大会修改联盟章程的决议;
(二)解释联盟章程;
(三)执行联盟大会决议;
(四)制订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五)制订联盟工作报告;
(六)批准成员的加入;
(七)审核成员的除名;
(八)选举和罢免各工作组组长;
(九)审议批准秘书处、各工作组工作报告;
(十)审议批准和修改联盟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通过提请联盟大会变更或终止联盟的决议;
(十二)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的设立及撤销;
(十三)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每年第一季度月和第四季度各召开一次,由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应当对形成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三名以上(含本数)理事会成员提议,半数以上(不含本数)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会议需有四分之三以上(不含本数)理事会成员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到会理事会成员的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秘书处的职责:
(一)具体执行联盟大会及理事会决议,协调管理各工作组及成员在联盟内的活动;
(二)负责联盟大会及理事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三)起草联盟工作报告;
(四)起草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负责受理加入联盟的申请,对申请实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六)依据联盟有关处罚制度提议除名违规成员及受理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七)负责受理普通成员加入理事会的申请,对申请实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八)负责对理事会成员持续的、实质性投入的审查;
(九)向理事会提出提案;
(十)负责联盟大会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秘书处设置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执行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4人、工作组长6-8人。执行秘书长配合秘书长全面主持联盟的日常工作。
(二)秘书长由理事长单位指定,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指定;
第三十一条:秘书处下设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第五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六条:本联盟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七条:本联盟终止动议须经联盟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联盟筹备会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的理事会。
6.建材联盟启动大会主持稿 篇六
一、会前准备
主持人:建材联盟启动大会现在开始,各位亲爱的家人们,为了保证启动大会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将你们的手机关闭或调置到振动状态,请各位不要吸烟、任意走动,保持会场的安静,谢谢!
二、暖场
(自行找座位坐下)
主持人:发活动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主持人:大家起立,首先,我来向各位家人们问个好。主持人:亲爱的,建材联盟最优秀的家人们,大家下午好!场下人:好,很好,非常好。(三遍或直到有效果为止)主持人:坐下。
三、开场课件和视频(课件视频由主持人准备)
主持人:下面开始播放课件和视频。请大家安静的看完这些课件和视频。主持人:抽一些家人们谈些感想。场下人:家人们积极谈自己的想法。
四、团队活动
1、学习抓钱舞。(音乐,领舞)大家跟着一起跳
2、拉手靠背起立、绑脚走路等。(第一名可以奖励现金)
五、开始、信心 主持人:(分品牌列队)
今天,我们顶级家居建材联盟的家人们相聚一起。我们向即将到来的2015年8月1日活动宣战。各位家人们对顺利完成这场活动有没有信心。(三遍)
场下人:有(大声)。(三遍)
六、活动具体方案
主持人:亲爱的家人们,团结一致,同心协力,是克敌致胜的关键,为了打胜这场战役,我们顶级联盟制定出了活动具体方案。
1、首先请各品牌老板上台定完成活动的指标,也代表了各老板的决心。(各老板上台签决心书)
2、所有人员分成几个组(具体见分组表)(按组列队)(授队旗)。
3、每个组每天必须完成最少6张的售卡任务。每个品牌每天必须完成5张的售卡任务。(奖罚措施)
4、各位家人们售卡之后的带单奖(每单30元)。
5、所有参加人员每天早上8:20准时参加晨会,每三天所有品牌老板晚上8:00开碰头会,迟到或不参加者罚200元每次。
6、每天晚8点前必须上交所有售卡交给主持人。
7、活动结束后,联盟统计各品牌带单奖最高的前三名和带单奖最后的后三名的品牌给予相关的奖励和处罚。分别奖800元 500元 300元 罚800元 500元 300元。
8、所以大家所售的卡一定要是准客户(在装修有购买需求,且没有在我们上次活动中下过单的客户),不要为了完成任务售假卡。联盟发现一次售假卡,罚品牌200元每次,联盟会安排专人调查各位家人们的售卡真实性。
七、培训演说
主持人:教大家怎么样去推销卡,去怎么和准客户交流,去介绍我们本次活动的情况。(主持人准备资料人手一份)
八、结束
主持人:亲爱的家人们,只有心中有希望、有梦想、敢追求的人才能相聚一起。我们就是一群心中有希望、有梦想、敢追求的人。大家说是不是?
场下人:是(大声)
主持人:下面有请会长上台带领我们大家喊我们联盟的口号。会长:加油加油,我们最棒,加油加油我们最强。(连续三遍)大家一起喊。(大声)
主持人:让我们高歌起来,无视风雨、无视坎坷,联盟的舞台将因你而精彩辉煌。
大家唱一首《明天会更好》 场下:大家一起唱。
主持人:好,亲爱的家人们,今天的启动大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九、拍照留影
十、出发征程
7.中卫电子商务联盟章程 篇七
第一章 服务宗旨
第一条
中卫市电子商务联盟(以下简称电商联盟),是为有电子商务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已初步创业的人员提供电子商务免费培训、指导的公益组织。电商联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电子商务优势,通过服务,鼓励、扶持人员电商创业、培养电子商务精英。电商联盟是公益性,无偿服务的中心组织,宏扬志愿精神,无私奉献,服务社会!
第二条
中卫市电商联盟依托社会资源,通过鼓励、传播正能量,支持本市大中小商户产业转型,与时俱进。为本市创造就业岗位、提高人民的电子商务认知度、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三条
电商联盟坚持创新求实、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宗旨,促进并带动中卫电子商务大环境的蓬勃发展。第四条
电商联盟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党和国家的制度法规,不允许组织违法乱纪活动。
第二章
服务对象及内容
第五条
电商联盟以本市中小企业老板、大中专毕业生、在职工作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退役军人等创业者和已创业者为主要服务对象。
第六条
电商联盟主要采取以下服务形式:电子商务讲座、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微信咨询、微信订阅、上门指导、创业座谈会、外出考察学习、专家会诊式、结对子、搭帮手、中心门诊式。
第七条
电商联盟志愿者之间是以自愿平等的原则共同学习,电商联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及个人经验、知识、能力为志愿者提供咨询、指导建议。
第三章
电商联盟成员
第八条
电商联盟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报名人员经电商联盟理事会评议通过后,聘为志愿者,可担任中心任何职位,聘期依照志愿者可参时间灵活确定。聘期满后,如志愿者自愿继续服务,经电商联盟评议通过后,可以续聘。
第九条
申请加入电商联盟的志愿报名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思想积极向上,具有奉献精神、热心、愿意无偿奉献,传递社会正能量;
2、包括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各类培训机构及个人在内的无不良记录人员。
3、具有管理经验和专业特长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学者、行业专家和能手。
第十条
申请加入电商联盟的程序是:
1、报名者应调填写《中卫市电子商务联盟志愿者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本市居住或工作证明,以及学历、职称、职业技术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证照及信息;团体申请方式,除以上个人材料信息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2、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
3、由理事会颁发志愿者工作证。
第十一条
中卫市电商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电商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2、对电商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中卫市“电子商务市场化运作”献计献策;
4、获得电商联盟提供的培训、交流等相关服务;
5、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电商联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电商联盟章程,执行电商联盟的决议;
2、完成电商联盟交办各项服务任务;
3、不能按时参加讲座和服务时需请假;无故缺席4次视为自动退出。
4、维护电商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三条
工作运转的日常经费自收自支,企业团体赞助、志愿团体捐助。第十四条
电商联盟的经费支出应严格遵循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由财务部管理,要求账目清晰,接受所有成员监督并公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8.大学生创业联盟章程草案 篇八
一、总
第一条 协会名称:大学生创业联盟。
第二条 联盟机构设置。大学生创业联盟由总部及各大学下属社团分部组成。总部设七个工作部门(分别为秘书处、主管助理、人力资源部、项目部、实业部、企划部、组织部)
第三条 机构人员安排:总部设主管1名、助理1名,各工作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第四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精神:创造财富,业以心诚。
第五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工作准则:认真负责,踏实高效;坚持原则,勤奋上进;财务公开,组织透明。
第六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业务范围:
(一)、社会公益:做各种公益活动,扩大团体的知名度,搭建团体与社会联系的桥梁。
(二)、大学生就业指导。
(三)、大学生生活、兼职协助。为大学生免费提供兼职,解决大学生生活问题。
第七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宗旨:为大学生打造面向社会、面向企业的舞台。
第八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口号:感受创业激情,成就创业梦想。
第九条:大学生创业联盟理念:诚信做人,收益你我他!纲
二、会 员
第十条 凡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在校大学生并有志于创业、承认本会章程,志愿加入联合会,经审核批准加入并履行联合会义务,经登记即为本联合会会员 第十一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各项决定和决议有表决权。
2、对大学生创业联盟组织的各种创业活动和社会活动有参与权。并获得相应收益与报酬。
3、对大学生创业联盟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一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成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大学生创业联盟章程,积极维护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声誉;执行联盟
决议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维护队友间的团结合作,促进队友交流与合作。
3、积极推动和参与大学生创业联盟开展的为大学生创业联盟建设与发展服务的各项活动,向高校联盟会推荐优秀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和其它创业需求等
4、向大学生创业联盟反映情况和汇报与大学生创业联盟有关的工作。
三、部门职能
第十二条
主管职权:
一、确定大学生创业联盟各个时期的发展方向并适时修正。
二、为大学生创业联盟制定重要战略决策,确保高校联盟发展动力。
三、作为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全权代表负责签署对外的协议和合同。
四、负责大学生创业联盟的重要事物的对外沟通。
五、规划大学生创业联盟发展计划。
六、督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并提出批评建议。
七、召开大学生创业联盟日常会议,解释日常决策。
八、凝聚大学生创业联盟力量,丰富联盟会文化,活跃联盟会气氛。
第十三条 工作部分担总部具体工作实施。
主管助理
一、协助主管做好重要的战略决策及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发展规划。
二、对主管负责,掌握了解各部门的动态,及时向主管反应情况并提供建议。
三、协助主管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内外沟通,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四、协助主管对外谈项目,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并提供建议。
五、当主管不在联合会或出差时,能代替主管把大学生创业联盟各项工作做好
六、对大学生创业联盟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联盟会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主管交办的其它任务。
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大学生创业联盟内部的干部选拔和人事任免、监督、考核工作。
二、密切和全体成员的沟通,合理进行人事调配,以保证人力资源处于良好状态,优胜劣汰,赏罚分明。
三、适当对成员进行教育培训、动员,提高成员的积极性。
四、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人员的想法和建议。
五、对大学生创业联盟人员因工作而遇到的不公正的待遇及时与主管联系,并积极解决。
秘书处
一、负责大学生创业联盟内部的档案管理和财务工作。
二、负责向各部门传达主管的日常事物安排。
三、前一天上午与实业部部长及时沟通确定当天需要安排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做好记录,下午对实际进行工作的人员进行确定并整理成电子和手抄两份文档,登记工作人员的反馈信息。
企划部
一、调研市场信息,分析市场需求和走向,从而为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发展提出战略性意见及可操作性方案。
二、负责大学生创业联盟的整体包装推广。
三、对项目部提供的项目制定可操作性方案。
项目部
一、负责在各大高校建立下属社团,二、对外联系项目并洽谈、承接。
三、对承接项目进行监督
人事部
一、发展合作项目,负责各种项目的实施。
二、及时安排人员完成项目,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协助项目部发展校园社团工作。
四、制作大学生创业联盟培训大纲,对新加入大学生创业联盟的成员进行培训
五、学习相关培训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六、监测大学生创业联盟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适时调整培训大纲。组织部
一、对外组织公益活动,提高团体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对内组织活动增进成员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各下属社团根据总部的工作路线,负责联合会活动在本部的全面开展
工作,包括活动宣传、活动拓展、招募会员等。
四、大学生创业联盟管理
第十五条 各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高效完成各自任务。
第十六条 总部负责人铭记大学生创业联盟活动宗旨,确保大学生创业联盟发展不偏离方向、活动不变质。
第十七条 各分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总部的路线灵活的开展活动,不能私自改变大学生创业联盟的宗旨、路线以及活动内容等。
第十八条 各个分部负责人须定期向总部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九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人员分工根据工作业绩情况,遵循“能者上”的原则由总部安排。
第二十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定期召开由总分部负责人和各工作部部长参加的会议,共同总结商讨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大学生创业联盟发展路线,组织大型活 第二十一条 大学生创业联盟例会,所有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需事先请假;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定为自行退团。
五、奖惩
第二十二条 本大学生创业联盟设立如下奖励办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2)记功奖励;3)晋升提级(表现优秀者经过考核竞选升迁)
9.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章程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由国家发改委智慧城市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牵头发起,由志愿参与一带一路产业发展的研究、开发、设计、投资单位自愿参加的一个非盈利产业联盟。本联盟以由国家发改委智慧城市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为依托单位,依托学术社团和行业协会作为一带一路产业的智库和资源整合平台。本联盟名称: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本联盟由由国家发改委智慧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提供银行账号及公章,享受财务自主权,自负盈亏,自主管理。
第二条 本联盟的宗旨是整合一带一路产业的官产学研资源,搭建集成创新、创意、合作研发、知识共享、知识资本化的平台,为国内外一带一路产业的自主创新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本联盟的发起创办单位有:由国家发改委智慧联盟、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民族文化艺术委员会、北京壹带壹路复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3800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拟)、付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翼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本联盟所有创办发起单位必须签订联盟章程协议,同意接受章程的约束,承担章程规定的义务,同时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力。
第四条
本联盟的地址为: 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创意艺术产业的资源整合;搭建创意与健康交易平台;产学研平台的搭建;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者联合产品开发中心;共同研发、开发的品牌、专利产权、知识的共享;产业信息的互相交流;新产业、新项目的孵化培育;提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战略投资、项目上市前投资服务;与官方、国内外非盈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交流沟通;人才培训、教育服务等。
第六条
具体的业务活动包括:
(一)创造联盟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环境,形成联盟成员之间的品牌互动、联合开发、合作经营、资源互补的运行机制,推进联盟内外资源互补共享和深度有效合作,建立联盟成员市场化合作平台;
(二)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搭建会员交流、研究的平台,为会员提供一带一路产业经济研究信息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服务;
(三)建立网站、举办刊物、出版研究报告等形式,为社会提供非盈利性的产业数据和信息服务;
(四)联合大学、科研机构成立产品品质检测中心,发布产业调查报告,参与制定相关产业标准,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通过公益性的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解产业信息的机会、让社会公众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增进社会公众对不同产业发展的正确、理性评价;
(五)接受会员和政府委托,作为社会第三方机构,对产品服务评价,为会员提供机构绩效考核等非盈利性顾问咨询服务;
(六)为会员企业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业务提供专业性、非盈利性咨询服务。
(七)构筑创意产业集群、园区及创新空间发展平台,围绕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针对各联盟成员在技术、服务、市场等方面不同优势,有序组织、协调联盟成员完成一带一路产业化及市场推广等工作;
(八)搭建创意与健康国际网络和项目孵化平台、创意与健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意与健康产权交易融资平台、一带一路产业发展中介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一带一路产业机构发展,加强相互联系和沟通,成为一个展示计划项目、个人和创新意念的平台,以及文化与经济领域之间的桥梁。
(九)为联盟搭建创意与健康交易平台,尤其是电子商务平台,为联盟会员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联盟以艺贝拍拍()网站(包括相关的微信服务号及订阅号)作为联盟的网络推广、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深圳市艺贝拍拍网络有限公司则承诺提取网站交易额2%的金额捐赠给联盟,由联盟支配这笔经费,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企业家的发展(主要用于联盟的非赢利性公益项目与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联盟的会员种类
艺贝拍拍创意与健康品质生活联盟会员分为两种种类,一是非赢利性会员,主要吸收有志于从事一带一路产业的非赢利性组织,包括大学、研究机构、民间社团、政府机构等非赢利性组织;二是赢利性会员,主要是一带一路产业的研发单位、企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
非赢利性会员参加本联盟,需由组织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负责人在 3 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可以网上签字),经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非赢利性会员不需要缴纳会员费用;赢利性会员单位的入会程序,需由该团体(或个人)提出申请,并由该组织(或个人)负责人在申请表及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也可以网上签字),由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赢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会员费用。
联盟会员同时分为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所有个人会员都属于赢利性会员,需要缴纳一定的会员费用。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三)在一带一路产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工作成果;
(四)积极参加本联盟的活动,能够完成联盟成员一致同意实施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在联盟章程上签字盖章同意;
(二)经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赢利性会员完成本联盟会员费的缴纳;
(四)由联盟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会员证包括非赢利性会员证和赢利性会员证。第十条 联盟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三)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参加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第十一条 联盟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二)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四)赢利性组织会员需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联盟会员有义务自愿参与联合研发中心、联合产品开发中心的发起与建设,同时有义务以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方式,为本联盟的公共平台提供公共运作资金和技术资源,以保证本联盟公共平台的不断壮大发展。涉及到会员为本联盟贡献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数量与比例事宜,由本联盟理事会讨论,以理事会决议的方式公布,并由贡献相关创意设计、技术支持、现金和股权回报的会员单位与联盟签订捐助贡献协议书正式确定。
(七)保护本联盟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参与从事危害本联盟权益的活动。联盟会员在退出联盟后的五年之内,不得以从联盟获取的商业机密、创意设计、技术诀窍、专利知识谋求商业利益,也不得将本联盟的商业机密、技术诀窍、专利知识泄露给联盟以外的机构。违反本章程者,联盟有权力诉诸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八)联盟会员参与到本联盟创办的艺贝拍拍()网络平台交易,必须保证不卖假货及赝品、保证不得有欺诈行为,必须保 5 证产品的原创性质、确保生态环保。会员也不得使用其他人的作品或产品冒充自己的作品或产品在网站上销售,同时保证自愿缴纳担保金,加入联盟成立的联合担保基金。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联盟查证属实,在联盟的联合担保基金负责赔偿客户以后,会员有义务接受联盟的严厉处罚及相关法律诉讼。
第十二条 联盟会员退出应书面通知本联盟,并交回会员证。
联盟的赢利性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非赢利性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联盟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如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者严重侵害其他会员权益的,由联盟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会员大会,联盟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联盟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两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 6 事会表决通过,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联盟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联盟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批准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理事人数超过50名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 7 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理事会最高领导为理事会主席,由联盟的机构会员负责人轮流担任,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
第二十五条 本联盟的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联盟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联盟主席每任的任期为一年,一年到期由其他机构团体会员负责人轮值。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可以长期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联盟依托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联盟的相关非盈利性项目运作由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授权本联盟运作,由联盟统一核算、自负盈亏。第二十八条 本联盟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本联盟秘书长行事下列职权:
(一)在联盟主席领导下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联盟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会员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国家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国家法律许可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联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9 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联盟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联盟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联盟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联盟团体如果需要终止,解散之前必须由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等学术社团与行业协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联盟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联盟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八条 本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法定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十条 本联盟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需经法定到会会员 10 半数以上在章程上签字同意,以会员协议的方式形成。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联盟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法定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同意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联盟终止前,须由联盟理事会组成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经会员大会表决同意通过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联盟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5年 月 日由所有发起创办单位签字盖章同意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所有发起创办单位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 年 月
创办发起单位: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深圳市艺贝拍拍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富有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亿达集团有限公司(亿 11 达产业投资)等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筹备小组:(排名不分先后)黄鹤,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
桑飞宇,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外联部部长 雷安云,正威国际集团深圳分部经理
胡楚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珠宝学院博士、院长 应晓建,中国地质大学教授
年海,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博士、副院长 李红,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 罗兵,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回重屹,深圳富有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建华,深圳富有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丁宗华,富利鑫投资控股集团总裁 谢明根,巴蜀企业家俱乐部负责人
李冰,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秘书长 王苏舟,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会员部部长 张晓新,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秘书长 姜岩,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副会长 董瑞,亿达产业投资深圳公司总经理 尚庭裕,亿达产业投资资深项目经理 杨溢,CyberAgent创投合伙人
吴艳,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会员部主任 杨雨其,广东省企业投资促进会副秘书长
附件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主要聚焦产业
1、珠宝设计与销售,智能首饰,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医疗产品
2、健康食品,保健类医药产品研发与销售,智能医疗产品
3、书画艺术品
4、服饰产品设计、研发与销售
5、其他文化艺术产品
6、智慧健康、智慧医疗产品研发与推广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主要项目与机构设想
1、健康与营养学院;保健培训,金融创投培训、中外合作金融学院; 创意设计培训、中外合作办学;
2、文化创意、健康医疗产品研发设计中心;
3、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联合的产品品质检测认证基地;
4、电子商务与营销机构,网络营销;
5、建立会展、大型活动与创意联盟的评价、评鉴、评奖机构。
6、风险投资、产业投融资机构。
创办发起单位: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深圳市艺贝拍拍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富有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亿达集团有限公司(亿达产业投资)等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筹备小组:(排名不分先后)黄鹤,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
桑飞宇,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外联部部长 雷安云,正威国际集团深圳分部经理
胡楚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珠宝学院博士、院长 应晓建,中国地质大学教授
年海,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博士、副院长 李红,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 罗兵,深圳市产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回重屹,深圳富有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建华,深圳富有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丁宗华,富利鑫投资控股集团总裁 谢明根,巴蜀企业家俱乐部负责人
李冰,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秘书长
王苏舟,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会员部部长
张晓新,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秘书长 姜岩,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副会长 董瑞,亿达产业投资深圳公司总经理 尚庭裕,亿达产业投资资深项目经理 杨溢,CyberAgent创投合伙人
吴艳,深圳市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会员部主任 杨雨其,广东省企业投资促进会副秘书长
附件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主要聚焦产业
1、珠宝设计与销售,智能首饰,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医疗产品
2、健康食品,保健类医药产品研发与销售,智能医疗产品
3、书画艺术品
4、服饰产品设计、研发与销售
5、其他文化艺术产品
6、智慧健康、智慧医疗产品研发与推广
一带一路企业家联盟主要项目与机构设想
1、健康与营养学院;保健培训,金融创投培训、中外合作金融学院; 创意设计培训、中外合作办学;
2、文化创意、健康医疗产品研发设计中心;
3、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联合的产品品质检测认证基地;
4、电子商务与营销机构,网络营销;
5、建立会展、大型活动与创意联盟的评价、评鉴、评奖机构。
10.创世纪联盟基金会章程 篇十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三章: 會 員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産生和罷免
第五章: 資産管理、使用原則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産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名稱: 創世紀聯盟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
英文:GENESIS FOUNDATION ALLIANCE
第二條: 本基金會是鑫誠先生發起並在美國·紐約合法登記,註冊設立的,主要靠經商所獲的利潤中拿出15%的用於福利慈善項目事業的發展;同時也接收對海外捐贈資金進行正規管理的國際性社會組織,他是獨立的社會團體法人;他的法律地位是:法團;註冊地址:美國拉佛斯市薩瑟斯郡格裏斯托大中華:郵遞區號:19958-2678。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立足美國,面向世界,大力發展、投資福利、慈善事業項目,搞好企業、工貿、金融、科研、教育等工作;擴展聯誼,結盟海內外有志之士。宣揚愛國精神,組織福利慈善工程,弘揚文明精神,創辦聯盟事業,福慈於天下。本基金會圍繞宗旨開展的一切活動是遵守國際各類法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文明、道德風尚。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 依據有關國際法規之規定,可接受海內外熱心支援扶貧發展福利、慈善事業的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提供的資金、物資捐贈及技術援助。
第五條: 按照合法、自願、有效的原則,開展各種扶貧濟困活動,福利慈善活動,通過多種渠道,籌集扶貧資金、物資等。
第六條: 資助不發達國家及地區進行必要的經濟、科研,教育、衛生、環境和文化建設。
第七條: 扶持個別貧困家庭和人口改善其生産條件和生活條件,促進其素質和能力提高,以達到脫貧致富之目的。
第八條: 促進不發達國家及貧困地區與世界各地的經濟發達地區以及海外的聯繫、交流與培訓,爲不發達地區的開發儲備人才。
第九條: 爲一切關懷、支援和熱心國際福利慈善事業的海內外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開展的消除貧困等公益活動提供優良的諮詢、代管和服務。
第十條: 本基金會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採用高新視控的管理辦法實行獨立核算。按照科學、合法、公開的原則對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進行管理。
第三章:會 員
第十一條: 本會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第十二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1、護本會章程;
2、熱心于福利慈善事業,對福利慈善事業有一定的貢獻;
3、願意履行會員義務,自願申請加入本會;
4、在本會創始期間取得創始人或創始會員資格者,爲本會永久會員;
5、爲本會作出重大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第十三條 :會員入會程序是;
1、入會申請表;
2、申請個人會員由兩個以上會員介紹;
3、經理事討論通;
4、發給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取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五條:
1、行本會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分配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六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爲自動退會。
第十七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爲,經常務理事會研究,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八條: 本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理事組成,每屆任期四年,特殊情況可連任。
第十九條: 理事會成員,由會長聘任産生;理事的權利和義務是:
1、本基金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權;
2、參加本基金會舉辦的活動的權利;
3、對本基金會工作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4、遵守本基金會章程,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5、熱心和支援本基金會的工作;
6、向本基金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
1、舉産生罷免副會長、名譽會長、顧問和常務理事等;
2、制定和修改本基金會章程;
3、審議本基金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6、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7、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8、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9、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搆、派出機構;
10、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11、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12、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及經營措施;
13、決定其他重在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推舉産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2/3以上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爲辦理募助和項目管理的日常經營機構,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業務部、室。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會長爲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實行會長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2、檢查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3、代表本基金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4、任免本基金會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會長領導下,執行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組織實工作計劃;
2、向會長提出副秘書長人選;
3、內設機構工作人員和負責人的任免或聘任;
4、主持制定內設機構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
5、組織制定總結和計劃,並報會長會議和理事會議審議;
6、組織項目策劃、資金募集、項目管理等工作;
7、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産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經費來源:
1、費;
2、海內外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3、基金利息;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項目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資産管理必須執行國際有關法律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本基金會理事會、捐贈者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換屆之前必須接受監事部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資産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對本基金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修改的章程,在理事會通過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産處理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完成宗旨規定的任務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登出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經原註冊機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後即爲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産,在監事機構的監督下, 按照有關規定, 用於發展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經理事會全體理事舉手表決一致同意通過。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基金會常務理事會。
11.建材联盟促销活动方案 篇十一
1.活动目的:A.整合品牌资源、重新对品牌进行消费定位。B.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品牌宣传。C.强占市场份额,在现有消费空间基础上、在同一领域中不断提升市场占有量。D.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企业的利润点。2.活动主题:
领袖家居联盟【红星站】
————超值联购震撼沈城————3.活动时间:2010年6月24日-----7月4日4.活动地点:红星美凯龙5.参与品牌:蒙娜丽莎瓷砖、TATA木门、融汇地板、欧派厨柜、宝兰吊顶6.活动政策:联购一重礼:交2000元定金,即送1980元超值大礼包。说明:活动期间,参与领袖联盟活动,交纳2000定金,购买联盟任意2个品牌即送价值1980元的大礼包。联购二重礼:品牌联购物超所值说明:活动期间,顾客在联盟品牌中,合同金额满10000元,送500元购物券;合同金额满20000元,送1000元购物券;合同金额满30000元,送1500元购物券;合同金额满40000元,送2000元购物券;合同金额满50000元,送2500元购物券;注:
1、此购物券不可直抵现金;
2、此购物券只可在以下商家抵现金使用;蒙娜丽莎瓷砖TATA木门融汇地板欧派厨柜宝兰吊顶龙发装饰
3、此购物券有效使用期限为2010年6月24日——2010年7月4日;
4、最终解释券归沈阳“领袖家居联盟”所有。联购三重礼:超值联购低价惊喜说明:各品牌推出2-5款超低特价产品,特价产品不参与任何联盟活动。
联购四重礼:超值联购送大礼联购五重礼:联购抽大奖说明:凡是在活动期间签单的顾客(交纳定金或全款5000元以上),均可参见领袖联盟抽奖活动,每户仅限一次。奖项设置:
一等奖:品牌冰箱一台1名二等奖:品牌微波炉一台3名三等奖:精美夏凉被一个50名四等奖:高级枕头一对100名纪念奖:领袖联盟通用卡精美毛巾(不限量)
抽奖时间:2010年7月3日下午2:00红星美凯龙负一层联购三重礼:总裁签售神秘大礼说明:签售时间:
签售政策:7.店面造势五大品牌统一店面活动物料、统一主题、统一发放、统一进行造势氛围的布置物料包括:特价签、吊旗、地贴、X架、海报、DM单,纸袋,店面造势统一。
商场内部造势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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