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精选19篇)
1.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一
监理中心安全工作报告
中南公司泸定水电站监理中心自2005年3月进入泸定水电站承担泸定水电站前期工程,2006年4月份以来承担泸定水电站全面监理工作,在五年的时间里,监理中心始终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在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泸定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进展顺利,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状况逐渐提高,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到目前为止,实现了较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的目标,为今后泸定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健全监理中心安全管理机构
监理中心根据监理内部人员的变化,每年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以总监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副总监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现场监理人员兼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监理中心成立以来及时成立了安全环保部,设置了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一名,随着工程的进展,2007年下半年增加了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2008年和2009年先后又增加了二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并设置了专职安全副总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数已达到四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分工作明确,有效地起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重大危险源处在可控状态。另外,每年监理中心还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成立了专项安全管理机构,比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管理机构、“百日安全督查活动”安全管理机构及“防洪度汛”安全管理机构等。
二、不断地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自监理中心进入泸定水电工地以来,先后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制定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泸定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泸定水电站环境保护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评估、辩识、预防措施及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共计30余篇,随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指导泸定水电站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明确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使安全监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凡是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的安全管理模式,从而提高了安全监理工作效益。
三、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
1、自泸定水电站工程开工以来,共有10家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根据参建施 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安全生产素质较低的特点,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一名副经理担任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人,各项目部安全部门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现泸定水电站建设施工现场有25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35名,基本上满足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需要。
2、督促各施工单位认真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监理中心要求各施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活动总结报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提升了泸定水电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极大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3、督促各施单位制定并上报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理中心及时进行了审查。如发现工艺流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合理的施工项目,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中心严格要求按照监理审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对于开工前未上报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项目不得进行施工,一经发现均立即给予停工或处罚。直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4、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参建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入场以来,监理中心反复多次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悬挂统一标准整齐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识及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在主要施工现场,机械电气设备上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在营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氛围的同时,加大对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其主要做法: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切实坚持班前安全会议制度,由施工负责人(当班班长)交待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防患事故措施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签名,以备检查;二是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员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凡是新进入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三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使所有员工都具有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加强对重要施工部位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自2008年以来,安全监理共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0次;四是业主、监理共同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和班组长级以上干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8次,从而提高了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意识。
四、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1、坚持每日的安全巡查制度,业主、监理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共同对全工地主要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指导,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下午安全监理对文明施工较差、安全隐患较多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督促整改,在检查巡视、督促隐患整 改过程中,凡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制止,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违章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对安全文明施工较好,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的单位给予奖励。
2、监理坚持组织周安全生产检查和参加业主组织的月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周安全例会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通报全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提出各施工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业主和监理。
3、加强对火工产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监控;泸定水电施工工地现有两座火工产品仓库。虽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并验收合格,但因地域条件限制,仓库位置距离生活营地及施工现场较近,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难度。为确保火工产品管理、使用的安全,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从人员、仓库设施、消防、监控设备、领用及管理规定上切实加强管理。业主、监理安全部门不定期对火工产品仓库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果发现人为的违规、违章行为立即给予罚款处理。确保火工产品管理使用安全。
4、加强对爆破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泸定水电施工现场洞内开挖、边坡开挖爆破施工作业点多面广,加大对爆破施工的安全监控,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是我们监理安全工作的重点。监理中心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火工产品领用监理签证制度、爆破作业申请单监理签证制度,爆破施工现场除按安全警戒规定及火工产品退库规定外,遇较大爆破作业,安全监理均到现场进行监督。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巡视中如发现火工产品领用、爆破施工违章作业行为时,立即召开施工安全现场会并对违章行为给予重罚。
5、加强对高边坡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监控;泸定水电施工引水系统、泄洪系统、厂房及左、右坝肩多处高边坡施工,泄洪洞进口闸室施工,洞内混凝土浇筑施工等部位均属高处高危作业。监督施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施工单位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严格监控高排架、钢模(筋)台车安全性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是我们的责任。凡排架搭设前由安全部门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以确保高排架搭设质量。自开工以来,共进行高排架、钢筋台车、钢模台车验收130次,大部分均一次性验收合格,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部位,监理安全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并现场督促整改。对于多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部位,除继续要求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外,监理中心并给予经济处罚。
6、加强对高架门塔机、汽车吊及起重作业的安全监控;门塔机、汽车吊使用前 必须经业主、监理共同检查验收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全工地现有高架门机二台,用于厂房金结安装、砼浇筑及取水口进口闸室砼浇筑;塔机一台,用于3#泄洪洞进口闸室砼浇筑和施工材料的吊运;汽车吊多台,用于施工现场施工材料、设备的吊装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严格要求施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设备性能良好,吊物捆绑牢固,现场指挥信号畅通,吊装作业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护,保证吊装作业安全。
7、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监控;据资料统计,水电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用电安全生产事故,大部分都因违章用电或设备电气故障所造成,切实加强施工用电的安全监控,是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力保证。业主、监理长期严格执行所有施工电源必须遵循三相五线制的原则,对所有用电设施要求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设备外壳接地,变压器及配电房实行业主、监理检查验收制度,施工照明要求严格按规定设置,其高度不低于2.2米,裸露部位必须有绝缘保护,禁止随意乱接电源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监理在日常安全检查巡视中如发现有以上违规行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给予处罚。从而使施工现场用电比较规范,以保证用电安全。
8、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监控,规范施工道路交通秩序。要求各施工安全部门对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所有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施工道路安全标志、标牌应清晰有效。防止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努力搞好泸定水电站施工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泸定水电站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有关细则规定,水电站建设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监理安全部门的职责之一。结合泸定水电站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坚持每月对施工单位生活营地文明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对好的单位给予奖励以保证施工区域及生活营地文明卫生;第二,每日的安全检查巡视,凡发现乱弃渣,乱排污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第三,因工程施工需要而产生的高边坡,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绿化保护工作和边坡雨季排水工作,严禁过度损坏植被;第四,针对施工道路,人工骨料生产系统扬尘相对较多的现象,督促施工单位坚持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六、目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部分施工单位对入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及时,未严格按已制定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实施,现场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不能完全杜绝。
2、个别施工部位现场文明施工难以长期保持,装置性违章、作业性违章现象时 有发生。
3、部分高边坡脚手架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存在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工作平台板和通道板绑扎固定不及时,安全网破损后未能及时更换等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道路洒水降尘很难达到环境保护安全技术要求。
5、施工现场未能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人员可以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对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形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八、下一步监理安全工作规划
1、全面落实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
1)、实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为“零”,较大机电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较大交通事故为“零”。
2)、重大危险源实现在控、可控状态,安全隐患整改率为98%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为100%。杜绝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为100%,参建人员培训率为95%以上。4)、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2、监理安全工作规划: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类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机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按《华电集团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进一步完善道路标识牌、警示牌、宣传牌、安全防护设施等。
2)、继续坚持日安全巡视,周、月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实施安全工作动态管理,及时制止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3)、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区”、“无违章工区”、“安全文明施工优秀砼仓面”、“优秀标兵生活营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4)、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特别是对爆破作业、火工品仓库、高边坡作业、交叉作业,施工用电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控工作。
5)、安全文明施工监控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力争实现泸定水电站建设工程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6)、严格执行爆破作业申请单监理签证制度、火工产品领用监理签证制度、脚手架和钢模台车监理验收签证制度、危险部位施工,监理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凡是未上报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项目,严禁施工。8)、加强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防洪度汛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防洪度汛应急预案,业主、监理5月份组织一次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的演练。
9)、进一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教育,2010年监理组织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级以上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少于2次,即:二季度进行“班前会安全知识培训”、在季度进行“爆破作业安全与火工品管理安全知识培训”。
10)、监理每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项目为:防汛物资储备专项安全检查,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检查,防汛期间高边坡及生活营地专项安全检查,门塔机专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专项检查,交通运输专项安全检查,火工品仓库专项安全检查等。
2010年4月4日
2.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二
1 勘察监理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1.1 勘察监理的目的
(1)质量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勘察合同要求为依据,通过巡视、旁站、检查、验收对岩土勘察施工过程中的每个质量要点进行监理,对勘察单位质量管理过程进行验证,使勘察工作顺利完成,达到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成果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目的。
(2)进度目标:督促勘察单位按合同工期完成勘察工作。
(3)安全目标:督促勘察单位在外业施工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2 勘察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1)勘察监理的范围:包括勘察准备阶段的监理、岩土工程勘察外业施工阶段的监理、室内试验的监理和勘察成果的监理。
(2)勘察监理的内容:包括对勘察单位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勘察方案审查、现场巡视检查勘察作业方案的实施情况、关键环节的旁站检查验收,督促勘察作业实施进度、变更及工程量确认、内业资料验收和成果报告评价等。
2 外业实施阶段的监理
2.1 作业质量检查
监理巡视检查外业地质勘察是否按经批准的勘察方案及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开钻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孔号及孔位,两者必须相符。
监理检查验收施工勘探点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初步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0.50m,高程允许偏差为±0.05 m;详细勘察阶段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0.25 m,高程允许偏差为±0.05 m。
(2)勘探点位应设有编号的标志桩号或标志明显、位置准确的其他标志。
(3)因障碍改变点位时,应将实际勘探位置标注在平面图上,并注明与原设计孔位的偏差距离、方位等,经勘察单位工程主持人签认作为方案的补充或变更。
若发现现场钻探与方案不符,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勘察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应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勘察单位项目主持人或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问题需进行补充勘察或变更勘察方案时,勘察单位应向监理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必要时通过业主、监理认可下达工程变更通知单进行补充勘察,监理应对变更的勘察工作量进行记录并见证。
作业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时监理可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勘察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核准,在停工原因消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程序签署的工程复工报审表批准复工。
2.2 现场作业记录
监理通过现场抽查钻探作业原始记录、质询相关技术问题、针对重点工序进行监理验证,做好监理巡视检查记录,必要时留存影像资料,钻探记录填写报验申请表向监理上报。
2.2.1 现场作业记录的技术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具备上岗证的人员承担;记录应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记录表各栏内容,分层应另记,不得将若干回次合并记录和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记录内容除一般性要求外,应着重描述软土的湿度、状态、有机质和腐殖质含量、嗅味、含砂量(夹砂厚度),包含物、结构特征、钻进难易程度和提土情况等。
(4)对于重要的钻孔,应详细描述土样结构或分段拍摄土芯张片,并应保存土芯样,土芯彩照并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2.2.2 外业记录的组成
(1)监理对外业记录中尺寸应检查以下3点。
1)每提1次钻应将底口深度记在回次进尺栏内。
2)每当颜色、岩性、成因及状态等发生变化时,应将变化深度记在深度栏内。
3)土样不满时应将其长度记在取土长度栏内。
(2)监理检查外业记录中描述部分(每提1次钻要描述1次)应满足:按外业观察到的颜色记出每层土的颜色;按外业观察到的状态记出状态变化;按外业观察到的层理记出层理变化;按外业观察到的砂粘变化记出砂粘变化;含有物及补充描述。
(3)监理检查外业记录中岩性定名应结合状态、砂粘变化及补充描述综合考虑。
(4)监理检查外业记录中签署部分应包括工号、孔号、孔深、建设单位、工程地点、钻探方法、试验项目、地下水位(包括初见水位、静止水位)、记录人、钻探组长、工程主持人、记录日期,要求每孔的第一页签署齐全。
(5)在场地特殊情况的处理中监理对勘察单位应另有要求。
2.2.3 现场监理巡视检查钻探作业的质量要求
(1)钻进施工前,应将钻机或三脚架塔架摆平、摆稳,钻进过程中应保持孔壁垂直,必要时进行孔斜度测量(倾角±1°)。
(2)钻进过程中各项深度数值均应测量获得,其误差应不大于±5cm,井深的累计量测误差为±20cm。
(3)勘察孔的数量及孔性、取土数量和原位测试的数量应满足规范要求。
2.2.4 监理核查土样取样及保存的技术要求
(1)采取原状土试件的质量及所使用取土器,应根据工程要求、所需试件的质量等级选择确定,并应符合表1的要求(本工程质量级别为Ⅰ级)。
(2)土试样封装、运输、储存的技术要求如下所述。
1)取土器提出地面后,应小心地将土试件卸下,及时用筒皮及筒盖保护,筒不满时应用饱和粘土填满,随取随标注编号(图1)。
2)现场所去原状土样应及时蜡封,蜡封时间不应超过2h。夏季,土样禁止在阳光下曝晒,以防失水;冬季应采取措施防止土样冻结。
3)土样须用纱布条盖缝蜡封或全包纱布蜡封,蜡封要严密、牢固。各种封样方法,自样品取出后至开土试验前的储存时间规定纱布条蜡封不宜超过4d;包纱布蜡封不宜超过10d;试件储存经采取保持原始湿度等特别措施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0d。
4)原状土样的蜡封、装卸样、搬运等过程均应轻拿轻放,不准磕碰扰动,土试件运输前应妥善装箱,充填缓冲材料,运输途中要求行驶平稳,避免颠簸。对易于震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件,有条件时宜在现场进行试验工作。
2.2.5 取水样
监理抽查所取的地下水试件应有代表性,且应满足规范要求:水的取样数量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件;所取水试件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h,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h,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h。
2.2.6 原位试验
监理应检查现场是否按批准的勘察方案要求进行试验。常见的原位试验包括载荷试验、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旁压试验和波速试验等,本项目原位试验主要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及波速试验。
2.3 室内试验控制
监理人员应检查土工试验室计量认证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试验室级别是否符合项目试验级别,核对土工试验委托项目是否满足勘察方案的要求,还应审核试验成果的有效性。
3 勘查成果报告的提交
3.1 审核内业资料
监理应勘察过程中发生的原始资料、工件编号、试验成果、图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
勘察单位应向监理提供的资料包括:经批准的勘察方案、钻孔布置图、钻探记录、静力触探记录及标贯记录等现场原始记录复印件,试验数据结论汇总,勘察成果报告等随监理过程进行报验,监理验收合格后留存附件与报验资料同步归档。
3.2 勘察报告的提交
勘察单位应按期提供勘察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场地适宜性评价、基坑工程评价、基础方案选择、结论与建议等内容,报告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加盖单位技术成果章和主管部门出图专用章后提交建设单位。
3.3 勘察监理评估
监理单位工作结束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监理评估报告,对勘察单位完成的原始资料、勘察成果报告及图件的完整性、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监理单位将工作中发生的指令、通知书、批复或答复意见,监理评估报告,与设计、建设单位来往的文件,留存的影像资料等材料汇总整理后归档,纳入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
4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监理控制程序
(1)监理部应对所属工程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列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的项目制订控制措施。
(2)工作中通过巡视、旁站、检查、验收对勘察过程中设计的环境及安全进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做好记录,使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达到要求。
5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1)在30号地块施钻过程中一钻孔钻至岩土层后难以钻进,对此,技术负责人根据相关技术要求在距该孔1m左右重新施钻,并在原图中做相关标注。
(2)波速孔测试过程中有一波速孔未按施工方案钻孔,而是借用附近的41号取土孔进行波速测试,对此情况要求勘察院技术负责人做出书面技术保证,确保不会对后续工作造成影响。
摘要:某工程勘察共布置各类勘探孔64个,明确了勘察监理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范围和内容。监理过程中应对钻探作业、土样取样保存,室内试验和环境安全等进行控制,以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关键词:监理,勘察,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3.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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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四
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以提高能力建设为中心
2月17日召开的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为中心,理顺体制,规范监管,创新思路,强化源头管理.主要目标是:控制农机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市州、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牌证管理业务进一步规范,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湖南农机 英文刊名:HUNAN AGRICULTURAL MACHINERY 年,卷(期): “”(2) 分类号: 关键词:5.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五
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文 章来 山 课 件 w w 5 k J.om 7
一年来,我站在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服务农民为已任,及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农技中心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一)组织实施XXX县XXX桥镇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圆满通过验收。
为迎接好省农技推广中心对我站承担的“XXX县XXX镇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的验收,本年我们不仅加大的对示范场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引导,而且加大了对示范场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所有种子、种苗及鸭种都免费供应,布置了示范基地培训教室,在示范区域内安装了频振式杀虫灯并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中蹲点基地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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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指导。开展具体工作如下:
1、开展试验示范,做给农民看。①在示范场共设立的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区内,2005年共引进试验示范优质高产农作物品种32个,其中水稻品种22个(早稻品种3个,晚稻品种15个,超级稻品种4个),玉米品种2个,红薯品种2个,南瓜品种2个,草莓品种4个,筛选出适应我县推广的品种有20个。②在无公害生态优质稻栽培技术示范区内,继续推广“天灯地鸭沼气肥”等生态栽培技术体系,稻田围网50余亩,建设好鸭棚,放养鸭苗600余羽,其区域内早、晚两季平均亩产达到935公斤。③草莓大棚高产栽培技术示范区内引进丰香、静宝、明宝、章姬,平均亩产达1500公斤。④我站与其它兄弟股站共同建设,在示范基地内,进行了一系列的品比试验、农药新品种试验及肥料试验等,均取得了喜人的结果。
2、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学。①建立培训基地,培训技术骨干。示范场利用XXX镇学区办公培训大楼,并对教室的设施进行了改造,兴办了双峰县XXX镇农业科技示范场培训基地,并制订示范场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示范场章程、示范场制度及示范场基地培训计划。②召开专题会议,讲解与观摩先进技术。我站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多次邀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到示范场,向农民讲解先进技术操作要领,打消了农户的顾虑,使农户自发接受新品种、新技术。③印发技术资料,开展技术咨询。2005年共印发技术资料5200余份,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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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病虫情报九期,接受技术咨询100余人次。
3、建立辐射基地,带领农民干。示范场在向农民示范培训农业新技术的同时,以专业技术协会的形式,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带领他们以龙头企业产业化开发为核心,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的辐射示范基地,推广应用新技术,研制开发新产品,实现增产增收的目的。①以XXX县XXX大米厂为龙头,建立优质稻辐射基地二个,基地所产稻谷由龙头企业签订加价20%以上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请登陆 网络.m查看收购合同负责收购。②以XXX市XXX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头,成立了“XXX镇优质瓜果蔬菜生产加工开发技术协会”,辐射基地种植西洋南瓜15亩。③以XXX县XXX食品厂为龙头,成立了“XXX杂交玉米、甜玉米高产栽培及加工开发技术协会”,建立辐射基地种植玉米1万亩,用于开发玉米粥系列保健食品。
(二)优质稻米无公害生态技术推广及产业化开发项目在省科委立项。
根据年初制定的方案,我站在农业局和农技中心的领导支持下,根据需要在XX科技示范场内和XXX建立了共约100余亩的优质稻米无公害生态技术推广及产业化开发基地,在基地内示范“稻鸭共生”生态种养技术、频振式灯物理杀虫技术、“猪一沼一肥”生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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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优质食用稻标准化生产等技术,有效地对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污染源,减少稻米中有毒物质的残留量、降低生产成本、为无公害生态优质稻米的发展,提供了系统的技术保障,有效地把优质稻米安全卫生指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并对基地所产之无公害优质稻谷进行加价百分之二十予以收购,开发超泰香米。在省科委作为普通项目予以立项,解决了办点经费二万元。
二、技术服务情况
1、圆满完成无盘旱育抛秧技术的示范与对比试验
2005年,在省推广中心的部署下,县农业局和农技中心的安排下,我站承担了“水稻轻简栽培综合配套技术——无盘旱育抛秧”的示范与对比试验,写出了早、晚稻无盘旱育抛秧栽培试验总结。
综合在XXX镇农业科技示范场内早、晚稻生产示范与对比试验分析,水稻采用无盘旱育抛秧栽培技术,秧苗素质、成秧率、分蘖率、结构、产量及用药、用工等方面明显优于传统水育秧栽培耕作技术。具体分析如下:①苗素质好,苗体墩实矮壮,苗高比常规育秧降低9%左右。成秧率高10%以上,秧田分蘖率高40%以上,且根系生命力旺盛,白根数明显常规育秧。②盘旱育抛秧,立苗、返青快,来势稳健,明显优于常规育秧。③田生长期间,无盘旱育抛秧栽培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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蘖率、成秧率明显优于常规育秧,成穗率高50%以上。④盘旱育抛秧栽培的生育期比常规育秧缩短2——3天,产量高5——8%,且用药次数明显减少,管理简单易行。增收明显,较常规育秧亩增产40——50公斤,节省农药成本15元左右,减少用工5个左右,亩增收120元左右。
我站通过对此项技术的示范对比,为我县推广此项技术提供了无盘旱育抛秧技术的经验和积累了可靠的科学数据。此技术推广将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改变我县传统耕作模式,是继软盘抛秧技术后又一次重大革命,可以预计不久将会被广大农民普遍接受和应用,成为一项主要水稻栽培技术。
2、搞好超级稻示范种植
年初在农技推广中心的部署下,我站在XXX农业科技示范场外围进行了超级稻的示范种植,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
我们采取的是大丘对比示范种植即冷浸田内对比示范;一般大田内对比示范。参试的品种为XXX县种子公司、隆平公司、亚华种业三家公司提供的超级稻种,参试的品种有D优
527、准两优
527、金优117、丰两优1号。虽然在今年我县后期受气候影响,结实率有所降低,但仍能通过示范对照结论,一般大田种植超级稻产量、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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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伏都强于冷浸田种植,而且四个品种中准两优527明显优于其它品种,适宜于我县作超级稻种推广种植。
三、经营服务情况:
1、饲料经营。饲料经营投资大,赊销多,利润又低,加之今年猪肉格下降快,顾主也越来越少了,我们对饲料的加工、生产、销售也只能是稳妥发展,销售量大不如前。
2、农资经营。目前,农资经营难度较大,农资市场混乱,风险大,市场很难把握,利润又低,加之又是新开的经营门店,要打开销路也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所以农资经营本年不如人意,销量较少。
四、其它方面
1、物业管理。按时收缴房租,做好了防火、防盗等保卫工作,及时收缴水电费,杜绝了漏水、漏电事件的发生。但房屋场地的修缮及变压器的铜损、线损和维修仍是我站难以承担的一项额外支出。
2、欠款收缴。本年我们仍未弃对欠款户的收缴工作,但是难度也将越来越大。剩下的都是些钉子户,再加之时间又久,老职工基本离开本站,新职工大多不熟悉情况,能够收回的一年比一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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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习了农技推广知识,并把上级的政策及时得到贯彻,自觉执行中心各项制度、计划生育政策及农业有关法律法规。
五、明年的工作打算
明年的工作思路:抓一个中心,争两个项目,做好两项工作。即仍旧是抓好创收这个中心,利用一切途径到综开办、省科委、省推广中心等上级业务部门争二个项目,做好全县优质农产品加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两项工作。
6.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六
现将中心半年来所做的工作摘要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利用春季的消费旺季,在××、××、××批发市场等5处人口密集区,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周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1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多份。特别是本次活动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市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普遍关注。
其次是为了使以后的宣传工作更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富有成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对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度和关注度的调查。
二、强化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基地的认定,不断提高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水平。
1、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2005年春季,配合市农业局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两次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共计培训技术骨干350人。同时为搞好培训,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编写了10万余字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教材》。另外结合农产品的认证,大力开展了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推广,积极向农民群众普及宣传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2、加快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2005年无公害产地认定15个,产品认证10个,认定面积10万亩,绿色食品认证10个。截止目前,全市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有45个,产品20个,总面积达29万亩;绿色食品企业35家,产品80个,面积达83万亩。其中××蔬菜基地已获得省级标准化示范区称号。
三、加大检查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放心。
1、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消费市场。
密切与市农业局放心菜办公室配合,在加强主要批发市场每天例行抽样检测的同时,强化了对重要季节从生产到零售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督管理,一是在春节前,结合全市放心食品大检查活动,对市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查,二是于“5.1”国际劳动节前,以农药残留为重点,对全市的10个无公害生产基地、三大蔬菜批发市场、多家超市的42个主要蔬菜品种进行了全面地抽检。截止6月底,共抽检样品16110个,抽检合格率达到94.52%。共查出严重超标样品7个,对严重超标样品单位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
2、加强认证基地的管理,确保基地规范生产
一是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制定下发了8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管理制度”,要求基地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与管理行为。二是加强对认证基地的管理。在加强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广的同时,定期对基地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上报认证职能部门,取消其认证资格。
3、加强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春节前,会同工商部门对全市食品批发市场和超市无公害、绿色食品的用标情况,开展了一次大检查,对查出的5种有问题产品,由工商部门依法采取了撤柜、没收违规标识和罚款处理。另外还对10家绿色食品企业30个产品进行了检查,对少数企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现场进行了指正,对1家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
四、认真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在对××市和全国部分大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察、学习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该稿经两上两下,广泛征求意见,认证讨论修改,已上报市政府待发。
7.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七
荆州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全市水域辽阔,渔业资源丰富,淡水养殖面积和产量连续17年位居全国市州首位,被中国渔业协会认定为“中国淡水渔业第一市”。全市拥有各类水产品集散市场29个,水产流通中介组织近百个,水产经纪人2万余人,形成了以水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渔)户+超市”的产业化经营格局。水产品销售辐射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以及东南亚、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
2012年6月26日,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与荆州市签订协议,投资20亿元,在华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建“中国淡水产品交易中心”。力争通过3至5年的建设和培育,使这一中心成为全国最大的多功能、复合型国家级淡水产品批发市场。
8.鲜活农产品交易情况周报 篇八
畜产品猪肉价格每公斤为22.98元,环比涨1.9%,牛肉和羊肉价格每公斤为32.87元和36.83元,环比分别涨0.7%和0.1%;白条鸡和鸡蛋价格每公斤为14.04元和8.97元,环比分别跌0.7%和0.1%。重点监测的以上5种畜产品交易量(50家重点批发市场交易量合计,下同)为1.71万吨,环比减少5.5%。
水产品鲫鱼价格每公斤为13.61元,环比涨2.6%;白鲢鱼、花鲢鱼、大带鱼和鲤鱼价格每公斤为7.59元、11.96元、21.62元和13.13元,环比分别涨1.5%、1.4%、1.1%和0.1%;大黄花鱼和草鱼价格每公斤为29.63元和12.96元,环比分别跌0.8%和0.5%。重点监测的以上7种鱼类产品交易量为1.33万吨,环比增加0.8%。
蔬菜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均价每公斤为2.71元,环比跌3.6%。其中19种蔬菜价格下跌,9种蔬菜价格上涨。价格下跌的品种中茄子、黄瓜、豆角、南瓜、西红柿、冬瓜和菜花跌幅均在10%以上;上涨的品种中莲藕、菠菜和大白菜的价格涨幅较为明显。28种蔬菜交易量为44.24万吨,环比减少6.7%。
9.西湖中心阁土建监理评估报告 篇九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西湖中心阁项目监理部
二○○五年四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湖公园中心阁
2、建设单位:泉州市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3、设计单位: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地质勘察单位:泉州市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5、监理单位: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
6、施工单位: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7、质监单位: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8、建设地点:西湖公园中心岛
9、工程内容:本工程建筑面积4037.59M2,地下二层,主阁三层,建筑总高度34.35 M。基础形式为冲钻孔灌注桩,+0.000以下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0.000以上采用木结构。地下二层外墙为石砌体。木结构防腐、防虫采用传统工艺。其余做法不再复述,详见施工图纸。
二、质量评定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文件;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
4、《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7、《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1、其他相关文件。
三、分部工程划分:
该工程土建部分划分为①基础分部;②主体结构分部(含木结构子分部和砼结构子分部、砌体结构子分部);③建筑装饰装修分部;④建筑屋面分部;水电部分划分为①建筑给排水分部;②建筑电气分部;合计6个分部。
四、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基础分部和砼结构子分部已经验收合格,不再重复。只补充说明,由于顶标高为4.5m梁板的砼标准养护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市质量监督站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经检验合格,检测编号:2005第038号。
(一)木结构子分部:
共有①木结构栏杆及扶手;②木结构门窗安装;③木结构门窗制作;④木结构主体安装;⑤木结构主体制作;⑥木结构防虫、防腐;共6个分项工程,24个检验批全部验收合格,控制资料齐全。
(二)砌体结构子分部:
只有砌体分项,共4个检验批,全部验收合格,控制资料齐全。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共有饰面板、一般抹灰、栏杆及扶手、门窗工程、楼地面工程共5个分项工程,36个检验批,全部验收合格,控制资料齐全。
结论:建筑装饰装修分部验收合格。
(四)屋面分部
共有找平层、斜屋面防水、平瓦屋面三个分项工程,12个检验批。全部验收合格,控制资料齐全。
(五)建筑给排水分部
1、所有给排水材料、设备及卫生器具均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材料、设备及卫生器具进场后均经我方检验合格,方准予使用于本工程。
2、给水管道设备和消防管道设备均按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给水系统进行了清洗。
3、排水管道和卫生器具均进行通水试验。
4、消防给水系统进行联动运行试验和消火栓试喷射。
5、本分部含5个分项工程,共检验批19批。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
6、内业资料基本齐全
(六)建筑电气分部:
1、所有建筑电气材料、设备均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料、设备进场均经我方检验合格,方准予使用于本工程。
2、电缆电线及配电箱进行了逐层(共55点)绝缘电阻试验,最低值为15MΩ,符合要求(>0.5 MΩ)
3、本工程避雷接地,保护接地共用一接地系统。经逐点测试,接地电阻,最大值为0.9Ω,最小值为0.45Ω,符合要求(≤1.0Ω)
4、照明系统进行了全负荷试验。
5、不间断电源(EPS)进行了试运行和自动切换试验。
6、本分部含4个分项工程,38个检验批,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合格。
7、内业资料基本齐全。
五、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对于建筑与结构部分的质量控制资料共核查8项,分别是①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②工程定位测量和放线记录;③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验报告;④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⑥施工记录;⑦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 及抽样检测记录;⑧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给排水分部和建筑电气分部核查了:
1、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
2、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3、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系统清洗、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5、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经核查,以上资料均齐全有效。
六、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检验资料抽查记录:
建筑与结构方面共核查4项,分别是①屋面淋水试验记录;②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③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④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这些记录均齐全有效。
沉降观测共进行6次,其中最大沉降量6.0mm,最小沉降量3mm,沉降差3mm, 符合要求。
给排水分部及建筑电气分部核查了:①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②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③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④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⑤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⑥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七、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土建部分观感质量共检查14项,观感质量综合评价好;水电部分观感质量共检查7项,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一般。
八、综合验收结论:
1、该工程6个分部工程质量全部验收合格。
2、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该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完整,主要功能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4、该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综合以上意见,本工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合格要求,验收合格。
10.郑州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简介 篇十
概况:郑州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是西南部唯一综合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被列入政府“菜篮子”重点工程,是政府新建三个大型批发市场之一。由成功运作航海市场组建而成的郑州臻成商贸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一期占地150多亩,共39栋楼,建设投资2亿元,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可容纳近2000家商户。
区位:二七运河新区作为郑州城南发展的核心区、先行区,以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商业商务办公区、现代物流产业区、生态休闲产业区四大重点功能片区的建设为支撑,完善西南部城市功能、提升西南部城乡品位和经济承载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产生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成为二七区乃至郑州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成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区域的升值潜力无限好。
交通:市场位于二七区侯寨乡,处于郑州西南经济发展核心地带,交通四通八达,东临金水河、南水北调大运河、三环路;西邻绕城公路、郑少洛高速、京港澳高速;南靠四环路、环城高速和郑尧高速路口,北临郑密大道,享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业态:五大支柱产业:干调、水产、粮油、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水产区分鲜活区、冷冻区。各个交易区铺铺临街,单个商铺标准面积为40㎡、64㎡。
市场配套:设有检测中心、电子商务平台、24小时监控系统、仓储物流中心、大型冷库、大型停车场、银行等商业配套类为商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品牌商家: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三环内的22个批发市场分近远期两批搬迁,(包括庆丰、金海、刘庄、大中原都要拆迁),许多品牌商家争相入驻。已入驻商家:中牟生猪定点屠宰场(原郑州九龙屠宰厂)、丹江口水产养殖基地、郑州华丰面业销售有限公司、郑州大标食品有限公司、丰乐农庄有限公司芽菜生产基地等各大批发市场商户均已签约入驻。
11.鲜活农产品交易情况周报 篇十一
多数畜产品价格下跌,羊肉价格略有上涨猪肉周均价每公斤为26.34元,环比跌0.2%;白条鸡、鸡蛋和牛肉价格每公斤为14.89元、9.64元和34.87元,环比分别跌1.7%、0.7%和0.1%;羊肉每公斤41.34元,环比涨0.4%。重点监测的以上5种畜产品交易量(50家重点批发市场交易量合计,下同)为1.70万吨,环比增加7.6%。
淡水产品价格下跌,海水产品价格有所上涨白鲢鱼、花鲢鱼、草鱼、鲤鱼和鲫鱼价格每公斤为8.17元、12.44元、13.33元、12.86元和14.03元,环比分别跌3.4%、0.6%、0.5%、0.5%和0.3%;大带鱼和大黄花鱼价格每公斤为24.21元和29.18元,环比分别涨2.9%和0.5%。重点监测的以上7种鱼类产品交易量为1.38万吨,环比减少3.5%。
蔬菜价格有所上涨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均价每公斤为3.19元,环比涨1.6%。其中,西红柿价格涨幅超过10%;西葫芦、茄子、韭菜、菜花、洋白菜、豆角、油菜、大葱、黄瓜和大白菜价格均明显上涨;平菇、青椒、生菜、莴笋、白萝卜、芹菜和蒜苔价格有所上涨;其余品种价格下跌。28种蔬菜交易量为49.50 万吨,环比增加10.9%。
12.三环锻压产品展示中心启用 篇十二
产品展示中心占地面积约720平方米, 分为产品演示区、客户培训区和商务洽谈区。展示中心展出的六台套设备涵盖了剪板机、折弯机、激光切割机和转塔冲床等四大类钣金加工成形机床。在展示中心内, 客户不仅可在现场观看各种零部件的剪、切、冲、折等钣金加工全过程, 还能亲身体验Easy-Form激光在线检测技术、触摸式智能数控系统以及CADMAN系列设备编程管理系统等业内领先的技术为钣金加工带来的高效和便捷。
三环锻压于2009年启动了“三环锻压工业园”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6亿元, 计划五年内在湖北黄石市黄金山开发区兴建一个占地300亩、年产1500台机床的大型、精密数控锻压机床研制基地。2010年10月, 一期项目———第二联合厂房竣工投产, 落成的车间包括产品展示中心、激光冲床装配车间、数控折弯机装配车间和油缸精益生产车间。
技改和新建项目的建成不仅仅是规模上的扩大, 技术实力的提升逐渐成为三环锻压在市场上披荆斩棘的利器。2008年, 三环锻压同比利时LVD公司签订了激光、冲床、折弯机三大类九大系列产品的技术引进协议。截至目前, 三环锻压按计划完成了O系列激光切割机、P系列转塔冲床和PPS系列折弯机的研制及相关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近年来, 三环锻压研发出3600-6500t成形机、预弯机及合缝预焊机组成的大直缝油气输送管成套设备;由HGSK160/13超宽台面数控液压剪板机和2-HPC2400/85双台联动电液伺服数控折弯机, 以及辅机组成大型板材剪切折弯柔性加工生产线;13~25mm数控板材剪切中心;填补国内空白的200-800t新型数控精冲压力机。
在加强自身技术实力的同时, 三环锻压不断扩大产学研合作, 加强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联系和协作, 积极寻求联合开发的机会。采用合作开发的方式, 该公司推出新产品800-1600t多工位数控精锻压力机、100-800t数控肋骨冷弯成形机、750t数控精冲压力机、2000t精整机、2500t电动螺旋压力机, 3000t全闭环高精度伺服折弯机。
万家嗣透露, 未来三环锻压将继续坚守锻压机床产业的主导地位, 保持锻压机床大型化、精密高效化、多轴数控化、成线成套化的技术特色和竞争优势, 积极开拓与锻压机床产品相关联的技术领域和经济增长点。到“十二五”末, 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 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出口创汇4000万美元。
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在徐锻集团调研
2011年11月18日,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堂在江苏省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徐州市市长张敬华等的陪同下在徐锻集团调研企业“一套表”试点情况。
////马建堂局长在听取了徐锻集团总经理/////康磊关于企业统计“一套表”的使用情况的//////汇报后, 对徐锻集团的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肯定。他指出:企业一套表改革是推动//////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的/////重大举措, 是四大工程的核心, 是当前中国//////统计系统的“第一号任务”。马建堂局长/////希望企业在试点过程中多发现问题、总结//////问题, 并表示统计局会在认真听取基层统/////计部门以及参与试点的企业的意见后, 进//////一步优化制度、流程、软硬件和组织模式, /////为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打下坚实基础。//////国家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局有关领导/////及徐州市常务副市长邹徐文、徐州市铜山//////区区长刘广民、徐锻集团董事长罗杰等陪///////////同调研。
//////天田的全新中国市场战略
//////2011年7月, 以日本天田株式会社社/////长冈本满夫为首的公司高层悉数出动, 在//////日本总部面对中国媒体正式公布了公司未/////来3年的中国市场战略:2014年天田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将达到500亿日元, 与/////2010年相比, 增长将达到230%;同时, //////2014年天田中国市场在总公司的销售占/////比将达到17%, 比2010的9%提高近一//////倍。
/////数据显示, 2002~2007年, 天田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呈现一条缓慢增长的曲线, /////销售额从63亿日元、82亿日元、102亿日//////元, 直到2007年的175亿日元, 年增长率/////从13%~30%不等。而从2009年开始, 这条//////曲线一下子变得陡峭起来。2009年天田中/////国的销售额为115亿日元, 2010年销售额/////为152亿日元, 增长率达到32%。2011年, //////天田在中国市场的销售计划为199亿日/////元, 增长率预计仍然要达到30%以上。而截//////至2011年7月23日, 天田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总部预定的1~7月的销售任务。
13.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十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
(二)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甲方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检验、检疫、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网等媒介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的守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当场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携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的证明。乙方应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对守约保证金,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乙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抽检、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警告;
3.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
4.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7.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
8.收取违约金;
9.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选定的现行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
14.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十四
经营网上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不仅要着眼于现在更要着眼于未来。网上交易中心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得到更好发展,就必须不断的提升交易中心的品牌形象、扩充交易服务内容、客户服务内容等方面的改造和创新,这需要要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公司就得制定长远的计划。
以下是个人对交易中心发展的一些想法,提出一些个人网上交易中心发展的建议和思路:公司应实施运用CI、CS 的企业经营战略。以树立专业、可信度高的品牌农副产品网上交易中心形象。
CI战略是企业识别战略或企业形象战略,他是体现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特征和标识,塑造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特定位置和形象的战略。这种统一形象通过企业自身的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如定期的农产品产销见面会等活动)。给社会公众以深刻、系统的印象,从而创造一种最佳的经营环境和经营艺术。CI战略包括理念识别系统(MI)行为识别系统(BI)与视觉识别(VI)三位一体的企业识别系统。它具有独特的识别原则。独特识别原则就是要求在MI、BI和VI的设计上都要有其独特性,要求与众不同,形成自己的风格和个性,以便于社会公众识别和记忆。对公司整体的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要实施CS战略发展原则,从客户需要角度出发,以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从客户的角度去开发新的技术服务和服务内容,在任何服务开发实施之前要先考虑客户的需要。认真建立客户管理系统,充分解决客户的问题,应设专门的机构和人才负责接受和处理客户的不满意投诉。健全客户服务系统,将网上交易撮合、物流配送等服务做到及时、周到。应多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客户的建议是服务技术、服务内容的主要创意来源。要留住老客户,网上平台交易要想得到客户永久的支持和回报,必须做好对新客户的初次接待服务工作,提高客户的回头率。应在必要时给老客户给予更高级服务。我认为开发客户市场最好的方式是由客户来发展客户,服务做的好、老客户满意口碑好就会吸引潜在客户注意、信赖,使更多的新客户加入进来。
组建电子商务团队由主要执行人与专业信息部门组成团队小组,专门调研研究客户需求客户问题及高额交易客户的评估,分析潜在或现有的竞争对手的经营发展战略可让自己本身激发更多创造性经营灵感,为公司争取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制定一些新的战略方案可从中筛选。战略团队在选择最佳战略方案以后就开始付诸实施。实施的时候必须考虑完成日期和具体的财务预算。
15.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十五
有些学者提出,中国不能搞农产品拍卖交易,认为中国农业生产主要以个体为单位,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质量偏低,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缺乏中介组织,呈“小规模生产,大群体流通”的特点。因此,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在中国缺乏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大部分学者强调,相对于传统的对手交易方式,拍卖制是国际上规范的批发市场较为普遍运用的交易方式,具有公开透明、交易规模大、效率高等特点,有利于价格机制的形成。因此,政府应该促成批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使拍卖交易方式逐步取代传统的对手交易方式。
中日两国地理位置相邻、文化背景相似,在农业方面都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都面临着小生产和大市场流通的矛盾。因此,通过分析日本农产品拍卖制度的实施条件和流程,结合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的实际情况,探索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日本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经验借鉴
1.1 日本实施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条件
1.1.1 有力的农产品生产、流通组织
日本农协在农产品拍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是在产地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起来,代表农民进行拍卖,是生产者与批发商的产地中介。二是在农产品拍卖中,为了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使农产品拍卖过程更加合理,提高效率,日本农协建立了一批集挑选、加工、包装、运输以及冷藏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集散中心。三是开展农产品供求信息的收集和传递。日本农协通过市场供求的变化,搜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的处理,有效地指导农民生产,在农产品拍卖中占据着主动地位。因此,经农协上市的产品具有统一的规格和质量保证,上市计划性强,销量大,稳定且价格公平,付款及时,农协在农产品拍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1.2 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日本政府非常重视批发市场的建设,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日本批发市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批发市场,一般分布在都、道、府、县级城市,市场开办者必须是地方公共团体,并经农林水产大臣许可;一类是地方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各种团体和企业,需经都、道、府、县知事的认可,一般分布在产区或中小城市[1]。目前日本大约有2 600个批发市场,其中中央批发市场76个、地方批发市场约1 207个、其他批发市场约1 276个,数量庞大且分工明确,基本上不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现象。日本批发市场的主要功能:一是货物集散功能,把生产者的产品汇集起来进行拍卖、销售;二是价格形成功能,大量的买主进行公平竞争,从而形成公正的价格;三是货物结算功能;四是信息处理功能,集中大量农产品供求信息,经过处理、分析和发布,协调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因此,日本完善的批发市场体系和功能,有效地推动了农产品拍卖的推行,提高了农产品流通的效率。
1.1.3 可靠的农产品拍卖法律保障
日本在实施农产品拍卖制度前,先制定了有关农产品批发市场拍卖制的法规条例。1923年,日本就颁布了第一部《中央批发市场法》,规定了对批发商的经营实施地方长官营业许可制;废止了在秘密中进行的商议定价交易方式;实行农产品拍卖交易的原则,每5年修改一次,规定日本农产品交易机制。除此之外,日本为了保证农产品拍卖的各个环节畅通,先后颁布了《农业基本法》《食品卫生法》《农业协同组合合并助成法》等法律,为日本农产品拍卖制提供了制度保证,有效地促进了农产品拍卖制的发展和农业的发展。
1.1.4 精准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
日本农产品上市标准大概有三类:一是质量标准;二是规格标准,一般分为L、M、S三级;三是包装规格标准,包括包装的重量、尺寸、方法等[2]。质量检测方面,在农产品拍卖前需要进行安全卫生监督,市场部门根据《食品卫生法》负责实施食品的卫生指导和检查,对于不达标的农产品,则废弃并禁止其在市场内进行销售,有效地控制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1.1.5 专业的农产品拍卖机构人员
日本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能够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主体作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具有充足的、高素质的专业拍卖人和购销商,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到农产品的拍卖中。从东京大田中央批发市场来看,平均每次拍卖参与的产地批发商约10家,中间批发商有300多家,竞买者约有3 600名。拍卖市场中设备管理人员约8名、拍卖人员4名,此外还有大量的理货员、质量检测员等。拍卖人员和购销商基本都接受过高等教育,拍卖人员必须有专业的资格证书,购销商必须有竞拍资格才能参与竞拍。因此,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拍卖人员和购销商保证了日本农产品拍卖的健康发展。
1.2 日本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流程
首先,农产品收货后在理货区进行理、验货作业,抽选出样品送入拍卖室等待拍卖,非样品送入恒温冷藏室,并将农产品贴上相应的条形码。
其次,负责拍卖的人决定拍卖程序,并将农产品相关信息录入拍卖系统后开始拍卖。信息包括农产品的名称、产地、数量、规格、等级等信息及价格,开始显示的是农产品价格的上限,所有的买家开始表态后价格开始下降,当买家看到自己中意的价格时按手边的终端机器按钮,与拍卖人员签约,约定农产品购买数量,如果有剩余的继续拍卖,等到此类农产品拍卖完毕,开始继续下一类农产品的拍卖。拍卖结束后由配货员进行配送。
可以看出,日本农产品拍卖过程是按一定的顺序完成的,是一种串行的拍卖方式,整场拍卖时间等于每一次拍卖成交分别耗时的总和,存在着签约的排他性以及拍卖的不连续性等特点,整体运作耗时较长,不具有时间上的优势,在极端情况下,局部的高效率容易被整体的低效率抵消掉。
2 黑龙江省发展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影响因素
2.1 黑龙江省发展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积极因素
2.1.1高质量农产品需要合理的价格
农产品是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需求量最大的生活必需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逐渐提高,愿意为有机、绿色高质量农产品支付相应的价格。黑龙江省高标准、高质量的绿色有机农产品还相当有限。2012年,黑龙江省绿色种植业总产量才27.3万t,按全省3 800万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年也就7.1 kg,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而在农产品经销环节,受利益的驱使经销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农产品市场的不健全,将高质量的农产品以较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然后大幅度抬高价格,甚至把低劣的农产品稍作处理,贴上高质量的标签销售,从中牟取中间利益。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实质上也没有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消费者对高质量农产品内生需求的增加和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呼唤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产生。
2.1.2 较高的工资成本要求降低交易费用
见表1,2。
注: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
由表1可知,黑龙江省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水平,已经由2006年的6 939元提高到2012年的20 830元,黑龙江省的劳动力价格大幅度提高,购销商如果选择对手交易方式,需花费大量精力讨价还价、挑货、选货,需要支付大量的劳动力成本。由表2可知,对于购销商来说,对手交易方式需要支付更高的信息成本、交易过程费用和物流成本;而对于社会来说,拍卖交易方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设施费用,可以优化资源,有利于消费者用合理的价格买到高品质的农产品,有利于农民把农产品卖出合理的价格。因此,黑龙江省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了对手交易方式成本的大幅度提高,需要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这也有利于拍卖制度的形成。
2.1.3 与国际接轨需要改革农产品交易方式
日本对外出口的农产品70%以上是通过拍卖分销出去的。通过拍卖制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帮助本国农业走向国际化经营,黑龙江省农产品走向世界也应借鉴此经验。近10多年来,黑龙江省农产品对外贸易额不断上升,已经由2001年的2 285万美元提高到2013年的80 109万美元,农产品出口量中黑龙江省稳居我国第一[3]。随着生产水平、科技水平、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黑龙江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但是必须看到黑龙江省由于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硬件设施不完善,尤其是交易手段仍然是以落后的对手交易为主,造成黑龙江省出口农产品在价格上远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严重阻碍了黑龙江省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改革农产品交易方式,推动黑龙江省农产品拍卖制度的形成。
2.1.4 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交易方式创新
从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看,实施农产品拍卖制度需要政府发挥市场建设、法制建设等作用,来保证农产品拍卖制度的顺利进行。因此,对于黑龙江省这种没有任何农产品拍卖实践经验的省份来说,如果想推进农产品拍卖制的形成,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4]。这种政府职能的转变强化了服务型政府这一特点,这有利于发挥政府在推动农产品市场制度改革中的作用,推动农产品拍卖制度的形成。
2.2 黑龙江省发展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制约因素
2.2.1流通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
现阶段黑龙江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3 845家,带动农户294 3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为信息技术服务型合作社、流通服务型合作社、技术推广型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型合作社和综合服务型合作社。其中,流通服务型合作社主要是帮助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但目前黑龙江省流通服务型合作社占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约3.1%,且组织规模小,管理环节比较多、效率低,农民对其信任度也比较低,这不利于黑龙江省推行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这就要求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产品流通服务型合作社,使之成为连接农民和市场的桥梁,根据市场信息指导农民进行生产,在农民生产过程中给予技术性指导,提高农产品质量。并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起来,通过农产品集散中心对集中起来的农产品进行挑选、加工、包装和运输,代表农民到批发市场进行拍卖交易。
2.2.2 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不足
截止到2013年年底,黑龙江省共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200多个,黑龙江省和日本土地面积差别不大,但是黑龙江省批发市场的总量严重不足、结构雷同、分布不合理。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数量较少,95%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是以传统的对手交易为主。因此,为了推动黑龙江省农产品拍卖制的实施,政府必须要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但是需要建立多少才能满足需要呢?拍卖制国家及地区的人口数和大型拍卖市场的个数见表3。针对不同国家的人口数和大型批发市场的总数(主要指具有一定规模的,经省级或以上级别政府批准建设的大型综合拍卖市场),利用简单线性回归分析来推导黑龙江省大概需要建立的省级批发市场数量。
通过建立模型,带入黑龙江省人口总数计算,可得到黑龙江省目前需要约20个大型的省级综合批发市场。黑龙江省总共约13个区、市,应保证每个区、市至少有1个经过省政府批准建设改造的大型省级综合拍卖批发市场,农产品产量、出口量大的城市如哈尔滨、牡丹江等可以适当的建设改造2~3个。黑龙江省128个县、市辖区要保证有一个地方批发市场,一方面用以集中各个县、市辖区的农产品,将农产品的信息传送到省级拍卖市场,省级批发市场通过现场及网上拍卖完毕,可就近配货;另一方面,用于传统的农产品流通,做到拍卖交易与对手交易方式相辅相成。
2.2.3 缺少地方性法律法规保障
相对日本来说,黑龙江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管理规范化程度比较低,存在市场秩序混乱、农产品质量标准不明晰和购销商联合压价等许多问题,难以适应农产品拍卖制的需要。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批发市场法制法规建设滞后,而黑龙江省也没有出台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地方性法规,导致无法可依或者有法不依。一旦实行农产品拍卖制,可能会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例如购销商的抵制、拍卖商的歧视性经营、拍卖存在弄虚作假等。为了促进农产品拍卖制的发展,必须要以充足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为保障。在国家宪法的许可范围内,根据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地方农产品批发市场拍卖法规、中介组织法规、流通法规以及相应的一些农产品标准法规,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推动农产品拍卖制度的运行。
2.2.4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
农产品的标准化、规格化是提高农产品拍卖效率的必要条件,只有实现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和包装规格化,才能够有效地避免每次拍卖都采取全货拍卖方式,实现高效率的样品拍卖。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需求增加,要求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虽然黑龙江省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到货产品进行初级检测,但是由于设备和人员的原因,每天的检测量不到总量20%,甚至更少。而在农产品拍卖前,相关的机构必须对即将拍卖的农产品分批、分品种、分产地进行检测,防止农药含量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拍卖的农产品质量。
2.2.5 缺乏高素质的拍卖人和购销商
黑龙江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虽然有大量的购销商,但是总体上数量相对较少,且大多数购销商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和高等教育,相对来说素质比较低,不利于拍卖制的推行。而且黑龙江省没有任何的农产品拍卖经验,导致专业的农产品拍卖人员几乎没有,也没有任何培训专业拍卖人员的经验。因此,需要培育大量的高素质农产品拍卖经纪人和购销商。一方面,充足的购销商和竞买人不仅能保证农产品批发市场竞拍活动开展,有利于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也保证了市场内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另一方面,充足的高素质拍卖人员能够保证农产品拍卖过程能够快速有效地运行。
2.3 黑龙江省拍卖方式的选择
拍卖形式具体可以分为串行拍卖和并行拍卖两种方式,其各有优势和缺陷,通过表4和表5对这两种拍卖形式的比较,可以看出虽然从整体上看串行拍卖交易方式成本更低,但是对于鲜活农产品来说,低效率的流通很有可能造成鲜活农产品的变质。因此,无论黑龙江省采用何种拍卖方式,都会存在着流通效率和流通费用的矛盾。再把现场拍卖和网上拍卖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现场拍卖和网上拍卖各有其优势和劣势,单独采取哪种拍卖方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信息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黑龙江省可以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网上在线拍卖与现场拍卖相结合的方式。例如针对标准化程度高且不易保存的水产品、新鲜水果等,可以建立一个全省信息系统,实行所有县市联网,24 h收集处理信息,并在各个县市建立冷藏库,实现网上在线拍卖,各县市分地交割。这样可跨越时空聚集更多的拍卖者参与竞拍,并且实现价格发现与实体物流的分离,还可以实现交易从串行到并行的转变,提高流通效率。而针对标准化程度高且易于保存的农产品,如五常大米、克山大豆、东宁黑木耳等具有特色区域标志的农产品,可以试行实地拍卖与远程认购相结合的拍卖方式。前提是拍卖现场要和远程认购具有同步性,这样可以实现非产区的购销商与产区的购销商具有同等的竞价机会,有利于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而对由于生产或分级包装的原因导致标准化程度较低的农产品,可以采用现场全货的方式拍卖,即所有标准化程度较低的农产品集中在配货区,采用“人动货不动”的方式进行拍卖,满足对农产品标准化要求低的购销商的需求。
3 黑龙江省发展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的对策
3.1 要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
农产品拍卖制的实行,要从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出发,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部分大型批发市场改造成为公益性、公营化市场,从批发市场的计划、布点、投资到以后的管理,全部由政府负责。目前,黑龙江省不适合大范围的推广拍卖制,首先要以政府为主导,改造部分具有一定规模、信息化程度较高、基础条件较好、交易相对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行农产品拍卖;其次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同时要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硬件设施现代化、软件设施现代化和信息设施现代化等。
3.2 要制定农产品拍卖制的法律法规
对于黑龙江省来说,农产品拍卖制是新型的农产品交易方式,一方面不同于农民传统观念里的对手交易;另一方面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传统购销商的利益,政府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农产品拍卖制的实施。第一,黑龙江省符合标准化、高质量的农产品,尤其是绿色农产品和85种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必须实行拍卖制,禁止批发市场外交易;第二,农产品拍卖市场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拍卖标准的农产品(来自农民委托合作社);第三,禁止歧视性拍卖,即拍卖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农产品进行歧视性拍卖[5];第四,批发市场对生产者委托的农产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拍卖;第五,规定拍卖商、购销商的资格认证;第六,规定农产品拍卖市场的公益性质;第七,制订拍卖手续费的具体比例。
3.3 要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产品对外贸易额不断增长,尤其像大米、大豆、水果、肉类等农产品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但是这些农产品一般都是科技含量低、加工附值低,产品在包装、加工等方面都比较落后。在拍卖市场上,拍卖的农产品必须实行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因此,要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格化流通,就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在生产环节,指导农民选用优良品种,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使农产品质量得到保证;在流通环节,要把集中起来的农产品进行分级,把相同品质、规格的农产品,做成“均等的商品[6]”,然后进行包装,并贴上代表产地、品种、生产者的标签,建立全程质量追朔制度。
3.4 要培育流通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阶段黑龙江省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大约有23 000多个,带动约29万户农业生产家庭,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但是平均每个合作社带动的农业生产家庭大约10户,规模小、普及面不广、整体实力较弱,且大多数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缺乏资金和科技的支撑,合作社之间也缺乏联系,且作为市场供给方的生产者与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还很低,很难做到对农产品进行标准化的加工和包装,无法满足农产品拍卖要求的高质量、标准化。因此,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尤其是发展流通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要减少对合作社的干预,让农民自己选出信任的管理者,明确成员的权、责、利,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调动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其次要适当扩大合作社的规模,改造小型的或者名义上的合作社;再次要为新型合作社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要鼓励农业院校创办合作社学院,培养出高素质的合作社管理人员。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肖怡.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对广东的启示与借鉴[J].南方经济,2004(4):45-47.
[2]王海刚.陕西苹果流通模式优化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6.
[3]俞菊生,王勇.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发展趋势研究[J].上海农业学报,2005,21(2):58-62.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前进,2012(12):4-20.
[5]朱绍文,生野重夫.日本市场经济与流通[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16.鲜活农产品市场交易周报 篇十六
猪牛羊肉价格环比上涨,鸡蛋和白条鸡价格下跌。猪肉周均价每公斤19.78元,环比涨0.3%,为连续第2周回升;羊肉和牛肉价格为每公斤46.33元和38.06元,环比分别涨0.6%和0.1%。鸡蛋价格明顯下跌,为每公斤8.03元,环比跌4.1%;白条鸡每公斤13.84元,环比跌0.7%。重点监测的以上5种畜产品交易量(50家重点批发市场交易量合计,下同)为1.75万吨,环比增加1.7%。
多数水产品价格环比下跌。白鲢鱼、花鲢鱼、草鱼、鲤鱼和鲫鱼价格为每公斤8.47元、13.02元、14.27元、13.92元和15.65元,环比分别跌2.8%、2.0%、1.4%、0.7%和0.3%。大带鱼周均价每公斤26.87元,环比基本持平。大黄花鱼每公斤30.98元,环比涨1.6%。重点监测的以上7种鱼类产品交易量为1.36万吨,环比减少0.7%。
蔬菜价格环比略有下跌。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均价每公斤为2.85元,环比跌0.4%,价格已连续14周下跌,累计跌幅34.8%。分品种看,胡萝卜周均价每公斤2.62元,环比跌幅最大为11.2%;冬瓜、茄子、青椒、西红柿、土豆和豆角价格跌5%以上;芹菜、南瓜、大葱、大白菜和生姜价格有所下跌。价格上涨的品种中,菜花周均价每公斤2.51元,环比涨幅最大为11.1%;菠菜价格涨5%以上;其余品种价格均有所上涨。28种蔬菜交易量为46.64万吨,环比减少5.7%。
17.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监理工作总结 篇十七
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申报材料的审查过程,保证申报材料审核过程科学、合理、公正,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制定本程序。2 职责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认证申报材料的审查过程,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3 审查程序 3.1材料接收
分中心登录员负责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的接收并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省级机构认证申请报审单;
2、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纸质);
3、认证申报材料(包括认证报告和现场检查报告);10个工
4、通过畜牧业产品认证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认证信息。补送材料包括:
1、补送材料清单目录;
2、补送的相关材料。
分中心登录员在确认以上材料全部到齐并且相关内容符合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编号,并转发给相关检查员。3.2.材料审核
检查员在接到材料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特殊情况除外(如一次性接收材料过多)。3.3 结论审批
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分中心主任审批工作并根据审批意见处理。3.4审批后的处理 3.4.1需补充的材料拟
检查员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补送通知单通知省级工作机构。3.4.2拟上报评审的材料
检查员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报告后报请主任签署意见后,加盖分中心印章。
3.4.3 需现场核查的材料
检查员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省级工作机构。4 上报评审 4.1 申报材料上报
分中心于每月1日和15日将上报评审的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遇到节假日顺延。
4.2 参加评审会人员
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规定的评审时间和要求,经分中心主任同意后确定1名检查员参加评审会。4.3评审结论的发送
18.监理中心春季安全检查汇报 篇十八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关于开展2015年工程建设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2015】88号、…转发《关于做好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2015】5号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深化反违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理中心联合业主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从2015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开展了春季安全检查自查、整改工作。现将监理中心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4年安全工作回顾
2014年监理中心按照合同文件条款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对监理合同标段承包商的安全工作开展监督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工程建设施工安全。
2014年监理中心开展月度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综合安全检查等16次,防汛、用电、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各种专项安全检查20次,整理下发安全检查纪要13期,安全会议纪要11期,安全检查整改通知19份,罚款通知20份,安全警告通知2份,监理工程师通知8份,监理通知6份。共对查出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漏洞 和缺陷等问题220余项,责令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直至达到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安全监管的闭环管理,完成整改率100%。监理中心对各单位上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安全措施费计量资料、安全、环保月报、隐患治理月报,工作总结、回复单等安全文件及时进行了审核、批复。
同时,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协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各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管,对习惯性违章,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促进工程建设生产安全。
二、2015年一季度安全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一季度,…根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全工作计划。与驾驶员签订了驾驶员安全行为责任书,与全体监理人员重新签订了员工安全行为责任书。同时继续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监理中心还通过月度会议和公示栏公示的形式组织监理人员对这些制度和咨询公司及业主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进行认真的传达学习,确保监理中心和合同监理项目安全生产。
监理中心根据安全工作计划安排,通过月度安全检查活动,安全会议等形式,要求各施工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 际情况对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进行完善和修订更新,并督促认真执行。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开展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综合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以及月度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等,对监理自身和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消防安全、安全用电、环保水保、交通安全、贝雷桥安全、临边和孔洞防护、脚手架等特种设备,油库、拌合楼系统、砂石加工系统等大型机械设备,现场变压器、配电箱、高边坡等重点监控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安全监管监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安全检查纪要、会议纪要和口头指令等形式要求及时整改。一季度共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违章现象等问题20余项,下发监理整改通知1份,罚款通知7份,监理红头文件15份,安全检查纪要2份,责令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直至达到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安全监管的闭环管理,实现完成整改率100%。
3、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监理中心一直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季度监理继续根据制订的2015安全培训计划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主要是对新员工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3月25号开展了监理中心内部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个 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 3月30日监理组织各施工单位开展多布电站危险源辨识培训; 4月3日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中电建《关于做好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4月9日开展了监理中心内部危险源辨识培训;并且通过内部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公司和业主下发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学习监理中心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有效的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监管素质。
4、春季安全大检查和考评活动开展情况
一季度,监理和业主根据现场施工进展情况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开展月度综合安全检查2次、开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安全用电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春季施工安全大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4次,开展内部消防、用电和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2次,同时坚持每天深入施工现场对重点施工部位、重要安全监控设备和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检查巡视,并督促施工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文件或口头指令进行整改,保证施工安全。
三、2015年二季度安全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落实业主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2、按照安全工作计划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狠抓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高空作业、交通安全、防洪度汛等专项整改治理,做好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控,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管理目标。
3、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各施工单位特种设备操作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监管,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4、加大安全管理考核力度,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管理,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提升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形象。
5、联合业主开展汛前、汛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开展防洪度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完善防洪度汛安全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6、联合业主做好五一假期安全管理,以及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7、做好安全检查、安全会议组织和各种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修订完善工作。
8、配合业主继续做好对施工单位的月度安全会议和考评工作。
四、2015安全工作重点
2015年,监理中心安全工作重点围绕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识别评 价及监控,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考核、考评工作等入手,夯实安全基础;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月度检查等各项检查力度,规范安全措施费的管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和制度
(二)坚持安全例会和安全月度考评制度
(三)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四)加强危险源辨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坚持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包括安全月、防洪度汛、119消防日、交通安全、施工用电安全、冬季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等
(六)做好各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文件的审核审批
(七)加强各项安全预案管理,开展演练工作
(八)加强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
(九)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安全台账管理、记录资料管理、事故上报等)
(十)完善安全措施费分解立项和审核计量支付管理工作
总之,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多布水电站安全工作可控、受控。二季度希望各参建单位继续大力支持监理工 作,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为实现电站工程安全管理“零事故”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19.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法律规制研究 篇十九
关键词:衍生品交易,法律规制,法案
华尔街金融危机于2008年蔚然成势并漫及全美国, 此后风险随危机传导链迅速传遍全球主要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危机因此而酿成。溯源是次危机产生的肇因, 表面上呈现为银行借贷资本利息上扬和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两种作用力方向相反的简单的市场现象, 或者是以上两种现象博弈之下由资金链条断裂引致的次贷危机。其实, 根本原因可以解释为金融衍生产品在过度追求信用创新之际, 也在衍生并延伸信用风险的传导链条, 金融风险在叠加乘数效应之后因此按几何级数放大。当然, 以对冲基金为代表的私募基金一贯痴迷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高倍杠杆选择偏好, 投资过程中的投机风格明显, 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将金融市场推入危机境地的罪魁祸首[1]。
一、场外衍生品交易规制的缘起
随着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的精细化区分, 早期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得以在美国出现。和现在不同的是, 彼时的交易均以真实交易为基础, 人们参与交易完全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 顺应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创新的日益冲动与渐趋发达, 美国CFTC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不顾未来因此可能出现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体系的震荡, 在市场规制方面对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采取了不干预式的自由放任策略, 极大推动了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的迅速扩张, 掀起了全球金融创新的新高潮。事实上, 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和场内固定规范的交易所市场的本质不同明显反映出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的交易合约一般均具有充分的匹配性, 交易结构的设计上可以尽其所能地满足不同交易对手的个性化需求, 实现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与配置。这种个性化匹配同样决定了场外衍生产品交易合约在规模、有效期、担保基础以及特定条款的拟定方面可以满足各类交易对手的风险偏好和选择需求。当然, 场外衍生产品交易合约无可避免也具有其鲜明的机制性弊端, 这些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对称状态、流动性不足、合约定价机制缺乏竞争性导致的可能显失公平。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约当事人利益实现受基础性资产交易价格变动和交易双方履行合同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约交易结构设计过于复杂之际, 体现在合同条款方面不仅内容较多, 而且需要运用更丰富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金融知识对其予以解读, 这样对于参与交易一方如果缺乏相应足够的知识储备和匹配, 则难免在合约签署的实际地位上处于弱势。一旦以上情形真实出现, 则对于处于弱势法律地位的合约主体一方, 原本期冀借助场外交易市场规避风险的意图势必落空, 相反风险随着交易不断的深入反而不断被放大。
美国1936年《商品交易所法》明确了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属性, 将其定位为非格式合同, 赋予了豁免规制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 后来的《商品期货现代化法》规定《商品交易所法》不得对场外交易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实施规制。相应,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以及《商品交易所法》也都不能拥有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场准入主体围绕金融指数、汇率、利率等基础财经指标所展开的场外衍生品交易采取规制的权属[2]。显而易见, 长期以来, 美国金融衍生品公共管理机关为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创造了非常宽松的市场环境。但是, 回顾2008年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的爆发, 应该说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长期疏于规制, 比如其中的CDS产品 (信用违约互换) 等蕴含巨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但却没有相关规制措施予以风险应对, 诸如此类的负外部溢出效应[3]。
总而言之, 基于迷信自由市场经济内生具有完备的自我救济和恢复市场失衡的功能, 结合绝对化金融自由能够推动金融效率与创新思想的误导, 华尔街金融危机爆发前, 美国金融公共管理机构一贯放任金融衍生产品场外交易的自由进行, 认为市场本身能够充当交易参与各方利益看护人的角色。诚然, 自由市场的内生救济机制, 无论是风险管理系统还是法人治理结构, 包括相关行业协会提供的格式化条款, 均在一定程度上为金融衍生产品场外交易提供了规范性指引。但另一方面, 看不见的市场调节之手并非万能, 市场存在失灵现象, 客观上提出了国家公共管理机构适时介入适度规制的制度需求。具体就金融衍生产品场外交易而言, 有必要转型其管理取向, 实现从过去的一味强调自治模式向在规制与自治之间寻求平衡的模式转换。诸多有效的规制安排可以包括激励与约束兼容的制度选择, 通过外部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形成外部独立的合规监督以及信用评估机制, 借助行业协会组织实现他律性规制等。美国《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认识到金融市场存在失灵的天然缺陷型属性, 倡导金融衍生产品进入交易所按照格式化程序集中统一清算交易。此类做法间接在场外交易市场与场内交易市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良性的竞争互动关系, 最终有利于场外交易市场系统的长远发展。当然, 华尔街金融危机也警示人们不能忽视金融衍生产品场外交易所蕴含的道德风险问题。为防范道德风险的出现, 法律规制金融衍生产品场外交易行为, 其重点要关注事后惩罚方面加大违法成本问题, 也要关注充分发挥法律规制环境建设方面的事前防范功能。比如在场外交易市场参与主体的法律资格角度设定适度的限制, 强化合规过程的事中调整, 建立应对交易危机的事后救济机制, 以诸如此类的手段来建构信息不对称状态下法律规制金融衍生产品场外交易的安全网络。
二、场内交易市场的衡平规制
随着金融市场关系的日趋复杂, 人们已很难在概念上绝对区分期货合约与证券。尽管在立法上美国《商品交易法》规定了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就金融衍生产品拥有排他性的法定规制权, 但在实践过程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难免就以上规制权属产生纷争, 其结局是证券交易委员会获取了规制指数期权合约的法定权属。美国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针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制的功能定位则侧重于转移定价风险, 实现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之目的。基于此, 金融衍生品如采用场内交易方式, 其格式化合约应该在交易必要性、是否存在基础性经济利益、不违背市场基本导向和一般性社会公共利益、健全的风险管控机制等重要方面接受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的事前审查。比较而言,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本宗旨部分在于推动资本流动、活跃市场交易, 因此金融衍生产品家族内的期权种类 (主要指证券期权、股票指数期权) 类似定位投资功能的产品以及相应市场往往构成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制的对象。
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因其复杂的交易结构安排决定了其交易目的既包含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也包括穷尽技术手段追求超额投资收益, 因而对其金融产品具体属性自然无法进行绝对分类。所以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法律规制权利的配置, 也不可能在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之间做一个清晰的划分, 某种程度上出现了法律规制的模糊地带, 相应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美国《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并未忽视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越来越高层级的衍生带来的有关系统交易风险的复杂化动态化难题, 也更加关注与交易有关的不同公共管理机关之间的规制衡平问题。所谓解决规制衡平问题, 即是要在正面实现规制协同效应。任何金融法律规制的诞生, 均依赖于深层次里金融社会的公共选择, 从而构成金融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分析金融公共政策的机理不难发现, 提升金融市场效率与公平、维护投资者根本权益无一例外均成为无论期货交易还是证券交易法律规制的基本导向。因而期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与证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二者之间的法律规制存在非常明显的交集与共性, 形成了美国《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与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建立衡平规制的理性基础。梳理美国金融交易法律规制沿革史, 《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出台前, 证券交易委员会法律规制一贯秉承“具体规则规制”的政策导向, 而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则持守“基本原则规制”的政策导向[4]。尽管如此, 美国《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出台前, 美国金融公共管理机关一向疏于对冲交易的法律规制。事实上, 开展对冲交易的对冲基金与从事其他金融交易的共同基金交易本质上均表现为杠杆交易特性, 但美国的金融法律规制却厚此薄彼, 从未忽视对共同基金的法律规制, 比如构成金融法律规制体系的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等一概适用于共同基金, 但却对在准入门槛方面符合特定条件的对冲交易赋予了豁免规制的优势法律地位。
华尔街金融危机显示, 只有强化信息备案机制, 金融管理机构才能在维护交易市场的公平效率方面避免沦为信息掌握的弱势地位, 从而提升法律规制对冲交易的精准性与有效性。美国金融管理机构要求对冲基金的投资者在专业上做好充分审慎尽职调查以获取对称的信息, 从而在自我救济的范畴内最大限度实现自我保护。客观而言, 投资者在获取信息角度要达致规避风险目的存在着较多障碍:首先缺乏操作上可以依赖且功能健全的信息收集机制, 而且对已经收集的信息很多投资人士尚无法合理甄别其有效性。其次关于尽职调查获取的信息不同专业程度的投资参与者会有不同的信息加工和选择能力。另外, 和金融市场通常出现的“搭便车”经济现象一样, 很多参与对冲基金投资的人员抱有“跟投”的心态, 认为其他共同参与投资的人士已经作了投资判断, 因而自己为了节省成本抱有侥幸心理就不再单独重做尽职调查了[5]。
《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意识到过去对冲交易法律规制依据标准混乱、政出多门, 以及由此产生的部门利益博弈引发的应然政策效应减损, 因此注重从源头上整合已有的法律规制公共管理资源。重要举措之一便是提出建立统一的金融服务管理机构, 以弥补现有法律规制资源运用的不力, 专事已有金融管理机构部门利益的协调, 加强各自之间的合作, 避免法律规制公共管理争端纠纷的出现。具体到关于私募类基金尤其是其中的对冲基金的法律规制, 如其已募集资金池资金量达至3 000万美元, 则受托管理该基金的投资顾问有必要依据新修订的《投资顾问法》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而该投资顾问则有法定义务就其管理基金的详尽信息定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予以报告。相应证券交易委员会除定期对备案基金实施现场检查外, 也可即时开展检查, 并就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专门的内部报告。
华尔街金融危机前后金融管理部门围绕对冲基金法律规制方向发生的转变不难显示, 尽管主流观念无法回避对冲基金通过加速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定价机制的积极作用方面所起到的无可替代的地位, 尤其是在整个金融市场面临流动性匮乏之际, 但另一方面对冲交易严重依赖过度杠杆投资所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乘数效应作用下几何级数的放大, 最终酿成金融市场的动荡。显而易见, 改善对冲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已然构成问题的关键之一, 而这也是寻求适度法律规制维护金融系统动态稳定的较优制度选择, 与美国金融市场一贯追求的“衡平规制”理念 (即规制侧重于保障赖以做出投资决策的信息获得能够及时、充分、有效, 并不明显增加公共管理机构的规制成本及负担) 并不矛盾。同样, 《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仍然致力于以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目的, 从而为增加交易信息流动效率创造可靠的法律规制环境。此举亦和现实的证券、金融衍生品市场固有理念一脉相承, 通过维持交易信息的公开公平, 于此基础上基于风险与收益的正相关匹配状态来理性界定自己的风险偏好程度。当然, 《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在法律规制对冲基金的制度建构方面仍未忽视对冲基金内生的“私募”属性, 毕竟, 此属性恰恰映证了对冲基金存在的合理性。保留“私募”属性的对冲基金, 一方面在交易信息有限传递前提下可以约束交易风险的扩散, 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发挥专业优势, 提高专家理财效率。另外, “私募”的对冲基金也可尽最大可能挖掘基金市场天然固有的自我调节能力。简言之, 《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在改革对冲基金法律规制现状方面力求体现“适度规制”的衡平规制理念。
四、 结论
金融系统具有内在天然的不稳定性, 相应金融危机表现形态亦呈现多元化并越来越复杂, 导致金融市场每次不得不做出更高级别的自我调整。抛开结构化因素, 市场运营模式与金融管理规制策略的相互匹配已然成为建构金融法治的制度性基础, 如此的金融法治在终极意义上仍然寻求市场自律性调整和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美国的金融市场围绕资本市场而展开, 运营模式允许混业经营, 但在法律规制层面却区分业务属性类别采用不同的规制方式, 此举无疑导致自律经营与他律规制之间出现错配。与此同时, 创新日益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关注命题。为推动创新, 势必要求拓展市场自治空间, 此亦在20世纪80年代起掀起一股金融公共管理“去规制化”的市场思潮, 其影响至今未息。曾经的一段时间内, 金融“去规制化”对于美国整个金融体系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与期货商品交易委员会成为一个无可回避的艰难选择。事实上, 金融创新实质在于依靠金融工程科学的结构化技术, 将原生态风险进行了重新配置, 存量风险并未因此而减少, 只是位置发生了转移, 因此某种程度而言, 金融创新又变成了一种零和游戏。其结局是风险通过金融传导链在不同投资者之间传递。所以, 从局部来看, 特定的金融创新提升了金融市场效率, 但就全局而言, 特定的金融创新则可能酝酿出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这种系统性金融风险反过来又会减损参与金融创新的市场投资个体的利益。如此便形成了两难的金融困境。可见, 金融市场的自治与自律缺乏内在的化解金融风险机制, 必要而适度的法律规制介入理应成为消解金融风险的天然制度选择[6]。
《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已经关注到特定金融创新行为对金融全局可能产生的社会负外部溢出效应, 因而在法案具体内容拟定方面做出了针对性回应。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法律规制改革方面, 该法案未有忽视法律规制宗旨的诉求, 于此基础上重新有序配置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交易法律规制权属。相较而言, 当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交易仍在稳步酝酿过程中, 由于不熟悉国际交易市场, 国内投资者参与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频发。尽管如此, 金融创新日现国际化趋势, 与之关联的金融改革也已不再构成某国单纯的国内话题, 建构专业规范的市场平台融入金融衍生品交易代表我国金融体系与国际金融体系实现有机对接的一个明显标志。解析我国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立法体例, 具体法律规制反映在现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期货交易平台、期货交易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专门规定等内容中。以美国《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为镜鉴, 本文认为我国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律规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1.重构金融衍生品交易参与者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 我国以期货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通过严格的保证金、涨跌幅限制、平仓、持仓比例等一系列法律规制措施被限制在集中统一的场内交易平台实施交易。事实上, 以私募基金为代表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场外交易因为不讲究信息公开因而出现了有违法律公平的信息不对称态势, 某种程度上沦为利益寻租的保护机制。所以, 以金融衍生产品为交易标的物的场外交易在不违背“信息自治”的基本前提下有必要启动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以此为基点, 动态维护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定价衡平机制, 同时增强金融公共管理机构以及潜在的不特定的市场准入者获取必要交易信息的外部能力, 实现结构化衍生产品与其基础性产品价值的趋同, 达致理性金融衍生品交易规避风险与适度投资的双重功效。当然, 将格式合同化的衍生品交易纳入集中统一交易平台, 能够有效改观交易效率, 在机制上约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酿成和弥散, 促进交易系统的流动性。
2.合理重整衍生产品交易的法律规制资源, 既减少关联规制机关的重复规制和交叉规制, 有效节约法律规制资源, 又刻意理顺以上关联规制机关的协调机制, 提高存量法律规制资源的利用效率。整体在不同种类交易平台上建构起有效率的竞争网络。具体到我国, 集中统一的金融期货交易中央平台建立不久, 相匹配的法律规制体系和实际操作机制尚待完善, 加之证券业和期货业内在的差异化, 于此基础上重整有关法律规制公共管理资源显然构成任重而道远的长期性命题。我国现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法律规制功能上暂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金融期货集中统一交易的公共管理职能, 也为未来进一步重整衍生品交易公共管理资源预留了想象空间。随着金融市场交易类型的日益多元化, 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必然转型, 我国现有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构成的“一行三会”金融法律规制格局需要顺势而为, 建构信息共享、规制协作的联席会议机制。
参考文献
[1]See Michael Sisk, Too Big to Fail?, u.s.Bank-er, Nov.2008, at14;see also Yomarie Silva, The“Too Big to Fail”Doctrine and the Credit Cri-sis, 28Rev.Banking&Fin.L.115.
[2]Ann Graham:Bringing to Heel the Elephants in the Economy:the Case for Ending“too Big to Fail”, 8Pierce L.Rev.117.
[3]Noah L.Wynkoop.The Unregulables?The Peril-ous Confluence of Hege Funds and Credit Deriva-tives[J].Fordham Law Reviews, May, 2008:3116.
[4]Saule T.Omarnva.The New Crisis for the New Century:Some Observations on the“Big—Pic-ture”Lessons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of 2008[J].North Carolina Banking, Institute.March, 2009, 162.
[5]韩龙.规制与监管: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金融衍生品性的再证明——解读美国金融改革方案之法学理念与基础[J].河北法学, 2009 (1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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