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4-10-02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8篇)

1.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一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产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

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不准拆改和擅作他用。非本工种人员严禁动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禁止打闹、酒后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任何物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职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变换工种、换岗及新入场工人、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一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现场的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六、对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由卫生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防毒防害的教育后方可上岗。

七、项目部每月对现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不久留死角,职能人员每月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法。

八、施工负责人要认按方案执行,做好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跟踪管理到位。

九、班组安全生产中的长期目标,是班组安全生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各类安全事故为零。

十、班组要认真执行施工负责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

十一、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若发现有裂纹、巯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

十二、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发现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十三、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十四、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十五、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将插头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上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十六、机电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问题(绝缘层损坏、电缆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机械断续运转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护修理。十七、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灯线应架设整齐,相线和零线应分开固定或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十八、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

十九、现场的暂设工程,规矩整齐,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现场各种材料要堆码整齐并设有标识。

二十、现场内有关安全标志,危险地段要设红灯示警,并且不得随意破。

二十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2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项目部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人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作,必要时派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报告与报警

安全机构各级人员、技安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获知了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即刻通知救援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快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利用各种可能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事故状况信息,以保证救援方案的合理性。救援快速集合、整装待发。同时,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根据接到的指令,保证车辆、设备或人力的即时提供。

五、应急处置

救援人员携针对性救援器材及设备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实施救援,若现场已有专业救援人员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服从调度和指挥。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随时接收现场发回的指令,做好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汇集,记载和物资调配、保障工作,施救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工作,确保施救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事故分析和救援工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和安全工作改进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并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汇报

领导小组事故分析救援评估会后,立即将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善后处理结果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文字材料。

八、预防与后勤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种预防措施是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因此,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须坚决地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永不懈怠地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的各种资源先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全面掌控项目部资源和临时支配权,认真做好调配工作,保障施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九、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组成部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除相关制度规定和奖惩措施外,凡在预防、救援等环节中失查、失职、不服从资源调配的,将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超出行政、经济手段调整范围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的责任制度。

本公司工程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有关规章制度如下:

1、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树立新的形象。

2、各单位及班组从业民工,必须要身体健康,年龄年青化合符,建筑施工队伍用人的要求。

3、从业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严禁穿拖鞋,打赤膊违章作业。

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要保证脚手架结构稳定、不摇不晃、不倾斜、不沉陷等,搭设脚手架时必须要按规范要求做到实处。

5、外架的施工安全防护:外架四周必须要满挂防护安全网,剪刀撑连结到位,每隔一层满铺竹架板保护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用电必须要按安装规范要求一机一开一箱进行正规操作。

8、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不能用花胶线、付导线、破皮线而不合规范的电线一律不能使用。施工用电线必须统一用电缆线,电线必须要架空式沿墙高处固定走向。

9、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如有洞口、高处部位及临边都要做防护栏,不同的区域悬挂不同的的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牌,对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10、施工机械进入工地必须要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要建立安全责任制,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械。

11、施工单位及班线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否则违反了《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公司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4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6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7

为了使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建筑队工人)人人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使每个作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自我保护和对他人的安全保护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所有进场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宣传本企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度和纪律,以及各工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使每个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知识。

二、项目利用安全例会,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民建队班组长学习安全知识,布置安全工作,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及施工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书面和口头的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层层落实。

四、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所有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时刻刻都有安全意识,以利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地提出整改外,还应对违章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六、凡出现的工伤事故,不论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以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有效利用广告牌、宣传标语和板报宣传作用,在现场重要部位挂牌,设置宣传安全的标语牌,同时,对每种机械设备都要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8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分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分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全质量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4、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项目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分部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二

新制度不仅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相关修改, 同时对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允许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使得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不仅能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同时也能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新制度在固定资产核算上较旧制度而言, 主要有以下修改:

第一, 新增“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从而清晰地反映了上报及审批程序。其一, 旧制度中对出售、置换换出、报废、损毁、盘亏固定资产相关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基金”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而新制度中, 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按已计提折旧金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实现或批准时, 借记“资产基金”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二, 对于盘盈固定资产的情况, 旧制度中按重置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新制度中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贷记“资产基金”科目。

第二, 增加了对自行繁育的动植物的核算, 规范了事业单位自行繁育动植物相应的账务处理。自行繁育动植物在旧制度中未曾提及, 新制度将其纳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并明确规定了相关账务处理流程。在动植物未成熟前, 应借记“固定资产 (未成熟动植物) ”科目, 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相关成本及费用等借记“经费支出”科目, 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等科目。在动植物达到可使用状态时, 借记“固定资产 (成熟动植物) ”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 (未成熟动植物) ”科目。

第三, 增加了“固定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累计折旧, 从而使报表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旧制度中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使得固定资产价值在未核销前一直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 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被高估。新制度引入了“累计折旧”科目, 并且在计提折旧时直接冲诚相关净资产, 兼顾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求。相关账务处理为: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第四, 增加了固定资产分期付款或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 完善了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此部分为新制度中新增内容, 在取得固定资产时, 按照固定资产成本, 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 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已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记“经费支出”科目, 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等科目;按应付未付的款项或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金额, 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或“长期应付款”科目。

第五, 固定资产分期付款及扣留质量保证金账务处理存在缺陷。新制度对于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或扣留质量保证金时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笔者认为该处理方法欠妥。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具有融资性质, 直接以本期及未来各期应支付的金额入账会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被高估, 因此建议按照各期支付价款的现值确认固定资产入账金额。

二、加强国有资产安全及其配套制度建设的思考

(一) 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审计终结之后及时整改

1.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促进规范运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重大决策事项不符合规定等是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内部管理薄弱是这些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审计要注重监督与服务相结合, 一方面要抓紧落实问题整改, 另一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查找深层次原因, 要着力促进企业加强管理, 完善企业内部制度, 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 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2.促进国家加强和改进宏观经济管理。国家审计要发挥其职业优势, 加强对同类问题和同类型审计信息的综合分析, 通过对审计情况的概括总结, 从完善机制、体制、制度角度进行深入思考, 从现象到本质、从微观到宏观寻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促进制度完善、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经营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加大审计成果的开发力度, 做好企业重大经营问题归纳及未来风险的预测, 通过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宣传和专题报告等多种渠道反映, 提高审计成果的层次, 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 国有资产安全的其他配套制度建设

1.完善管理者业绩考核制度, 加大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无论是企业改制重组, 还是经营管理不善, 或者是决策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管理者都难辞其咎。究其原因, 除了管理者违背客观规律, 不顾国家政策, 缺少风险意识外, 对企业管理者缺少监督, 对其经营业绩的考量不够科学, 对其过失或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等, 是导致管理者敢于冒险, 触犯法律的主要原因。建立问责制度, 加大对管理者过失处罚力度, 对以非法侵占国有资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加快赃款赃物的追缴效率, 扩大罚金的适用范围, 加大刑法惩处力度, 增强企业管理者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2.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外部监督作用, 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企业国有资产法》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个层面规定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 建立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预防体系。要充分发挥国资委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的监督权限:一是在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工作中, 加强国有资产流失重要环节监督, 维护所有者权益;二是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等,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到位。审计机关要全面贯彻审计署十二五规划的要求, 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 将审计关口前移, 从事前、事中介入国有企业重大投资、企业改制、重组及股权转让等行为的审计监督, 加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主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3.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规范其执业行为。在进行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资本运作时, 企业与中介机构串通作弊、弄虚作假,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会计师事务所不认真履行职能, 对企业的会计资料没有进行必要的函证、重算、分析等审计程序, 直接就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 出具无意见的审计报告。再比如, 评估机构不履行评估程序, 对企业提供的资料不根据市场价值加以分析估计, 而是按照企业的意图, 随意抬高或压低国有资产价值。对此, 必须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规范其执业行为。

参考文献

[1]成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探析[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 2013.

3.浅议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篇三

关键词:规章制度;权利;义务;纠纷

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一年多来,给现有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用工制度带来全新的变革与挑战,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革除以往陈旧的用工观念,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成本,缓解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依据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于困境。《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规章制度,是劳动关系规则网络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明确劳动条件、规范劳动关系的主要机制,也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

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可以减少劳动争议

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劳动关系的实际运行中,抽象的法律规范很容易产生歧义,以至发生劳动争议。所以,企业有必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对这些抽象的法律规范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制度是对个别劳动合同的共同内容作出的适用于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的规则。因此,规章制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基本规范,通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纪律等内容,对劳动者具有规范的作用。当规章制度的内容做到全面、具体、明确时,就可以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出现劳动争议后,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节约争议处理成本。

(二)保障劳动者权利

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初期劳动法制不够完善且未形成良好的监督施行机制的情况下,企业很容易牺牲甚至侵犯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劳动者的权益该如何保护呢?通常是由国家设立最低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由劳动关系双方个别交涉形成劳动合同和集体交涉形成集体合同来实现。但是,我国现阶段不仅存在劳动合同格式化和集体合同形式化的问题,而且大量的劳动者个人和劳动者集体也缺乏必要的交涉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以明确劳动条件,从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就尤其重要。对企业而言,通过制定劳动纪律、行为规范等手段来促使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可以使企业得以维持秩序,实现组织目标。

(三)约束劳资双方行为

规章制度虽由企业单方制定,但其规定的是企业共通的权利义务,适用于用人单位及其所有劳动者,劳动关系双方主体都要共同遵守。也正因为规章制度是由企业一方主导制定的,所以在对规章制度进行司法判断时,法院有时就可以作出对企业不利的解释。所以,这就要求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解释适用时必须客观公正,做到劳动者大体能接受和社会一般认可。因此,这种须对规章制度客观、公正解释的要求,能够约束企业任意解释的行为,促进企业自律。自新法实施以来,各地的劳务纠纷案例都在不断的攀升,深具井喷的态势,如何合理规避纠纷、减少被投诉的几率,我们就需要针对这些员工制定我们自己的管理办法,合理规避用工风险,减少纠纷产生。

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注意事项

(一)规章制度的合理涵盖范围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范畴相当广,涵盖劳动管理的方方面面。《劳动合同法》第4条明确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劳动部关于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明确企业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职工奖惩培训、以及其他劳动管理等。用人单位可以据此制定、完善、修改、废止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使之成为促进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经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及时处理劳资纠纷的有效保障。

(二)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定程序

程序违法也是违法。如果任凭企业主、企业老总、企业的管理层随意制定规章制度,无疑会在制度上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大劳动者义务,造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失衡,极大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诱发劳资纠纷,破坏社会和谐。借鉴国外先进的劳动管理经验,通过建立完善的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程序公正、合法,不失为一条很好的途径。但是,在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工作不尽如人意的现实情况下,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尚需时日,任重道远。目前,我们可以借鉴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制度来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程序公正、合法。《劳动合同法》第4条确定了民主协商的程序,制定规章制度时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出台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时,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实施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通过此程序保障企业规章制度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三)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其内容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相抵触的部分是无效的。《劳动法》第4条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要依法制定,《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依法”,指所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保证其内容合法的基础。法律有明文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具体的规章制度,对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律立法的基本精神以及公平合理原则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规章制度的有效公示

规章制度公示制度既是保证劳动者享有知情权的基础,也是保障该规章制度有效落实、实施的必要条件。关于公示的方式、形式,法律并无专门的规定。实践中,多通过在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附件中约定,或者规定在员工守则中,或者通过发放学习材料、组织专门学习、组织专门考试测试告知,或通过在受众职工均可以看到的工作区间、办公场所张贴相关内容等形式。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单位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单位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参考文献:

1、王全兴.劳动法学[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王权典,陈莉.当代劳动法学概论[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3、陈平东.浅谈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性[J].研讨与交流,2007(6).

4、王俊英.论劳动规章的效力[J].党史博采·理论版,2008(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Z].2007-06-29.

4.单位安全保卫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大门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门。全乡干部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各办公室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办公室负责人处。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单位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单位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三、严格单位大院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其他时间,实行停车证制度,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档案室、消防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中心机房由信息中心负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相关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的薄弱区域,从而整体改善企业的管理现状,使企业管理整体达到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以及与公司各项目部有协作协议的各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与劳务协作单位的协作协议的起草,并与其进行签订。4.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协作单位日常工作的安全管理。

5、内容及要求 5.1协议方

1、协作单位:指以合同方式承接项目部工程任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外雇人员:指由劳务协作单位聘用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5.2劳务协作单位资质审查

5.2.1劳务协作单位在项目部各工程项目承担施工任务,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和县级或县级以上劳动安全部门签发的安全资质证书,由计划合同部、安质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备案。

5.2.2计划合同部在审查劳务协作单位资质时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严禁实际与资质不符的协作单位进场;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劳务协作单位不得使用。

5.2.3劳务协作单位必须全力配合,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资质的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协作单位不得进场;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计划合同部。

5.2.4安质环保部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劳务协作单位,具有一票否决权。5.2.5计划合同部在与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对劳务协作单位所聘用的劳务人员状况、工伤保险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签订安全

责任书,如发生事故,按责论处。

5.2.6劳务协作单位在招聘劳务时,不得聘用童工和有禁忌病症的人员;并为其所聘用的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各单位对劳务协作单位的员工、外雇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安全管理;不得聘用触犯国家法律的在逃人员,不得聘用来历不明的人员。

5.2.7劳务协作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资格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协作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协作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5.2.8劳务协作单位入场后,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课时(项目、工程队、班组)不得少于40小时。

5.2.9劳务协作单位在进入现场之前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并对上岗人员登记造册,报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党群综合部备案。

5.3各单位的职责

5.3.1计划合同部负责所有进场劳务协作单位,资质(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施工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责任任书。)必须齐全、有效。

5.3.2党群综合部负责组织安排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协作单位员工的工资发放情况。

5.3.3安质环保部负责督促工程队对劳务协作单位进行监督,对违反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行为,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5.3.4安质环保部负责督促工程队对劳务协作单位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质的审验、报审工作,确保使用设备在有效期内。

5.3.5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劳务协作单位的机械设备在进场前的检查验收及进场后的监督,督促其建立机械台账,做好日常的检查维护及相关记录。

5.3.6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劳务协作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新项目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项目;对于较大或较危险的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5.3.7工程队负责对劳务协作单位进行监督、考评,看其是否具备合同中所约定的履职能力。

5.3.8工程队督促劳务协作单位在每天工作前,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气候、环境、人员情况,对出勤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标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班前5分钟安全交底记录。

5.3.9工程队督促劳务协作单位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及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4劳务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4.1劳务协作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和接受管理、监督和指导。

5.4.2劳务协作单位在进入工程项目后,必须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管理单位和党群综合部、安质环保部共同组织对协作单位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增强劳务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提高自防应变能力,并做好记录备查。

5.4.3管理单位必须将劳务协作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建立和完善外用工安全管理专项制度,并设专人进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5.4.4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单位为其劳务协作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有偿提供),改善劳动条件。

5.4.5劳务协作单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5.4.6管理单位在对劳务协作单位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相应布置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

5.4.7劳务协作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承诺的责任,并认真履行,如有违反,按项目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将给予清场。

5.4.8劳务协作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任;协作单位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且应有明显标志,其名单应报安全部门备案。

5.4.9对负责人不服从项目部职能部门和工程队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劳务协作单位,将立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并严禁重新协作。

5.4.10劳务协作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配合管理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5.4.11劳务协作单位必须对其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和班前五分钟和班后会制度,搞好各项安全活动,杜绝“三违”现象。

5.4.12劳务协作单位在施工中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严格按项目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并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分清责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6.林业局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六

第一篇木材生产单位

场长安全生产、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本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工业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主管副场长安全生产、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协助行政一把手抓好本单位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3.参与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4.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

5.经常督促和检查安全员、工段长的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安全员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职责

1.在场长和主管副场长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内业管理与报表工作;

3.参与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4.负责本场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计划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领导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

6.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现象;

7.组织承包生产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8.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

采运技术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反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人员共同处理;

5.参加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应将新工人介绍到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场级安全教育的不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2.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3.特殊工种和要害部门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4.在职工晋级、奖励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5.参加工伤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各类承包合同的签订;

7.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检验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检验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负责对木材检验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杜绝“三违现象”;

4.参与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5.参与木材检验人员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材料员(库管)安全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

2.对进出库物品要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库存情况;

3.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要单独存放,不准与可燃物品混放;

4.入库品必须摆放整齐,排列有序。出库物品做到先入先出;

5.保持库房内清洁,发现安全消防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果断进行处理;

6.库存物品丢失时,立即向领导报告,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按规定进行更换。要将消防器材要放在便利明显位置,保持清洁和有效;

8.参加每月的安全消防检查,对事故隐患认

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现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所负责管理的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向领导和安全员报告;

4.参与场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如实向调查组反应情况。

工段(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场长和主管生产副场长的领导下,对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支持安全员工作。

3.负责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职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配合安全员作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要求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7.坚持班前教育与班后总结,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时上报。

8.参与人身伤亡事故和调查处理工作,并制

定防范措施。

职工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则”的思想观念;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按要求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4.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互保责任;

5.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班组长和安全员报告;

6.发生事故积极投入抢险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第二篇营林生产单位

营林站站长安全、消防职责

1.对本站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工业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主管副站长安全、消防职责

1.协助行政一把手抓好本单位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 体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经常督促和检查安全员的工作。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安全员的安全、消防工作职责

1.在站长和主管生产副站长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劳

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内业管理与报表工作;

3.参与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4.负责本站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计划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领导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

6.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现象;

7.组织承包生产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8.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

营林技术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安全员共同处理;

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 扩大,并通知有关人员共同处理;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员安全职责

1.应将新工人介绍到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场级安全教育的不准分配到扑火队(小队)。

2.新工人进人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3.特殊工种和要害部门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4.在职工晋级、奖励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5.参加工伤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各类承包合同的签订。

7.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现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所负责管理的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向领导和安全员报告;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如实向调查组反应情况。

扑火队(小队)长安全

生产工作职责

1.在站长和主管生产副站长的领导下,对本 站扑火队(小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支持安全员工作。

3.负责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职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配合安全员作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要求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5.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7.坚持班前教育与班后总结,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时上报。

8.参与人身伤亡事故和调查处理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

职工及承包生产人员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则”的思想观念。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按要求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4.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互保责任。

5.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班组长和安全员报告。

7.事业单位财会制度探讨 篇七

(一) 事业单位预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可操作性不强。部分预算单位不能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预算开展各项工作, 究其原因都是预算批复与实际工作差距太大, 无法按预算执行。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强, 预算观念差。表现在工作中就是预算编制时不细致、不认真, 敷衍了事;预算执行时不管有无计划, 随意支配资金。三是预算批复时间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 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二) 强化预算管理的途径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按“二上二下”的流程编制预算, 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 科学编制预算, 必须提高对预算编制工作的认识, 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所编制的预算是下年各项工作正常开展重要依据。要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有关部门参加的预算管理编制小组, 民主理财, 确定预算建议草案, 保证清晰地反映单位所有收支项目, 做到预算内容完整准确、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预算法》赋予的权力和责任, 提高对预算执行工作的认识, 支持财务人员按上级批复的预算开展各项工作。财务人员应严格履行《预算法》、《会计法》赋予的职责, 按照上级批复的预算办理各项开支。三是建立规范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健全经费使用检测、评估和奖惩制度。下文以各级学校为例说明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的有关问题。首先, 对于高校而言, 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是对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完成结果以及效果进行绩效考评, 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及目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学校预算绩效评价是预算执行结果评估的重要环节, 是反映学校事业资金投入而产出的效果、效率和效益评价, 从而客观地评价学校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状况。其次, 对于中小学来讲, 也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体系, 通过使用综合分析法、专题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对生均事业支出、生均设备费、教学活动收入年增长率等教学绩效指标, 科研绩效、资产绩效等资金投入绩效指标进行科学的分析。通过各种方法的分析, 可以了解预算执行状况和财务状况, 及时发现学校经济活动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领导决策和加强预算管理提供依据。另外, 学校还应建立预算执行考核机制, 考核学校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等, 并将其与单位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和经费分配挂钩。

二、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一)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对财务与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对经费支出缺乏基本的控制意识。二是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如缺乏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的单位将财务章和法人章交由财务部门负责人, 还有的单位将支票、财务章和法人章同时由出纳一人保管。三是内部控制方法体系不完善, 业务流程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岗位设置问题较多, 不合理兼岗现象较为普遍;授权审批的金额界限不明;流程控制体系不完善;财产盘点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二) 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

一是强化单位负责人内部控制意识, 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成败取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控制意识和控制人行为, 而单位负责人内部控制意识和行为又是其中的关键。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要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 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配, 杜绝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三是强化预算控制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的功能作用, 财政预算制度从过去的功能预算到现在的部门预算, 是对事业单位预算控制的一次重要改革和重大进步。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各部门应对自身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我评价, 然后, 由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三、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一) 固定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固定资产价值得不到正确的反映, 具体而言, 首先,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反映固定资产价值, 且固定资产的账面数额与固定基金账面数额一致。但是当购入旧固定资产时, 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 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净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 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 而固定基金科目随着已付款额增加而增加;这都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等于固定基金数额, 致使固定基金科目的设置失去了意义。其次, 事业单位不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而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 作为净资产的一部分。这种做法有两大缺陷:其一, 固定资产的折旧数得不到反映, 也就不能根据经营的需要科学地得出应补充的固定资产数;其二, 折旧数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得以体现, 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准确反映其净值, 从而导致资产和净资产虚增, 成本核算不完善。

(二) 完善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

事业单位应借鉴企业的做法, 将折旧引入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中, 增设“累计折旧”科目, 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调整科目, 使固定资产净值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体现。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结余、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 也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意识, 不仅要核算年度内单位的货币支出, 还应当核算年度内单位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成本。

四、改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

(一) 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

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 可以评价事业单位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提供事业单位一定时点财务状况, 是静态财务信息, 收入支出总表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 提供结余的构成, 是动态信息, 二者都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现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间现金流入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 表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过程中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 说明了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动原因, 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的补充和说明。编制现金流量表还可以评价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 也可以对单位的收益能力及资产的流动性进行评估。

(二) 会计报表中应有审计鉴证

事业单位根据自己的业务编制的会计报表, 社会公众、立法机构等各种使用者要使用会计报表中的财务信息, 由于提供财务信息者与使用财务信息者的立场不一致, 必须考虑财务报表的质量问题, 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客观、公允地反映事业单位的业绩和受托责任。审计机关或其他鉴证机构以其公正、中立的身份, 通过对事业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不偏不倚的审计, 提供客观、公允的鉴证报告, 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准确评价事业单位的业绩。可以说对事业单位进行审计鉴证, 绝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对事业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鉴证, 也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督促事业单位管理当局高效、廉政地开展工作, 防止和杜绝官员贪污腐化和玩忽职守的现象, 保证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责, 并通过提高政绩来取得社会公众、立法机构和上级的信任。

五、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其他途径

(一) 把人力资源会计列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范畴

人力资源会计, 从总的轮廓上讲, 就是通过单独计量人力资源的各种费用, 确定有关人力资源的成本, 进行资本化形成人力资产。然后按受益期进行摊销, 转作生产费用, 待人力资产退出企业时, 将摊销总额和人力资源的总额进行对比, 以确定进行人力资产投资所创造的收益或带来的损失。人力资源会计具体包括:一是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就是对取得、开发和重置人力资源所引起的成本计量和报告。主要是为企业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资决策、宏观管理服务的。二是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人力资源成本会计, 是从投入角度出发, 核算企业或社会对人力资产所花费的本钱。人力资源价值会计, 则是从产出角度出发, 核算人力资产所值的价值。其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和生产经营决策服务。将人力资源产出价值同人力资源投入价值进行对比, 可以分析人力资源投资的效益。

(二) 推进战略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的运用

战略管理会计是会计与管理的直接结合, 是利用会计资料和其它资料, 采用会计的、统计的、数学的方法, 对未来的经营管理进行预测决策, 确定目标, 以编制计划。作为决策支持系统, 战略管理会计是外向型的综合信息系统。战略管理会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战略目标的制定、战略成本管理、经营投资决策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和风险管理。战略管理会计从整体上去分析和评价单位效率的战略管理活动, 着眼于单位整体资源的最优利用, 以通过单位内部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协调一致、共同努力来促进单位的发展目标, 单位局部资源利用的最优化必须从属于整体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这也就是从“整体观”来观察和认识问题。战略管理会计的视野较之传统管理会计更加开阔。

(三) 建立会计信息平台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 广东等地已经建立了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代理记账、从业助手、查询服务等。尽管还不够完善, 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会计信息平台应当为财政、审计、银行、税务、注册会计师等各方监督主体提供单一来源的企业财务报表体系。会计信息平台的应用实现了会计信息数出一门, 建立单一来源报表体系, 可以很好地解决财务报表使用者信息不对称、监管信息利用不充分的问题, 并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出于不同目的编制多套报表的现象, 也有利于降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按照财政部的要求, 会计信息平台应当涵盖数据收集、传输、验证、存储、查询、分析等模块, 具备会计等相关信息查询、分析、检查与评价等多种功能, 为会计监管等有关方面预留接口, 提供数据支持。

参考文献

[1]王颖:《试论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http://www.chinaacc.com/new/287_290_/2009_7_20_wa72372127102790025712.shtml.

[2]刘宁:《浅议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现代经济》2008年第5期。

[3]张敬东、刘沫行等:《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几点设想》, 《河北财会》2002年第6期。

8.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八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建设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实施进程当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一般能够将其所开展的会计工作看作是针对事业单位资金进行全面连续系统记录的全部过程,就事业单位能否严格落实执行我国预算工作展开有效反映监督。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经济水平显著提升,要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与时俱进,旨在保证事业单位自身所拥有正当经济利益免遭来自于内外环境因素的直接侵害。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

(一)各项会计核算基础制度欠佳造成单位预算难以落实执行

由于收付实现制一般是把事业单位所有现金支出当作是会计核算期支出,同时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均被当作是核算期收入。可是,众所周知,事业单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按月份实施收取行为,却是根据年度进行收取的,基于各类型因素的存在,对应配比的支出同样需要在下个年度展开支付,或者是在当期年度难以实现支付全部支出,如此一来,会造成事业单位在各个年度之间出现极度严重的收支配比不平衡情况,导致在相应的会计核算期间,事业单位支出耗费跟实际收入形成失衡现象,对应的会计信息不能够真实准确地把事业单位当期预算执行落实情况与具体的收支节余情况直接反映出来。

(二)在会计核算工作实施进程中不断涌现出其他各类问题情况

具体来说,事业单位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时候经常会存在较多问题,产生消极影响。第一,事业单位报销票据行为稍显不规范,部分单位针对票据所列出的报销内容欠缺完善;第二,未能规范实施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其中涵盖有:难以规范化处理会计账务以及未能结合具体规定进行原始凭证填制、不及时处理以及不能全面登记记录各类会计事项、仍然存在有违法进行白条(譬如说包括付款凭证与收款凭证)使用的情况等;第三,事业单位某些会计工作人员尚不具备有从业资质,并没有考取应有的从业资格证书;第四,部分事业单位内部所制定的会计管理制度欠缺完善,甚至某些单位一直没有制定相应的会计管理制度,再者说,某些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十分落后,临时拼凑制定会计规定,流于形式,目的在于应付检查,难以充分顺应时代发展新需求,未能满足现今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际要求;第五,事业单位未能规范设置会计账簿,存在有任意使用票据的现象;第六,有些单位在没有进行采购手续办理的情况下擅自实施采购行为,所产生的招待费用严重超支、收支两条线尚未落实执行等问题依然明显存在。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用优势分析

(一)促进事业单位预算资金核算管理工作更为细化、规范

分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知,其中,已经删除掉针对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进行分别核算的方式,把两项核算内容合在一起,使之成为相同会计主体,而后实施核算行为;纵观全额预算管理、自收支预算管理以及差额预算管理这三项主要的预算管理手段,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就此进行大幅度整改,积极推行多元化预算管理办法,包括定额补助、定向补助以及核定收支以及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等。具体来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主要是指若存在剩余经费的情况,综合考虑将其结转至下一年度进行使用,若是存在有资金短缺的情况,则可以使用之前年度剩余资金采取合适的补充措施,在此可体现出自负盈亏的相应理念;核定收支是指各个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结合统一化内容合理完成预算编制,充分根据资金收支状况,满足单位自身特征需求,通过相关财政部门实施审批,管理预算进程当中,让各个单位实现内部以及外部预算资金的统一核算。探究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基于合理的预算计算方式,做出具体规定,即为每个单位只需实施一个预算,将全部收支均纳入到部门预算中,实现对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的统一规范化管理,有效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开支工作,更为全面地作出认证。

(二)新制度落实执行使得会计主体以及会计核算基础优越性甚为突显

在我国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预算资金活动为旧制度中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主体内容,分析此类规定可知,纵观财务管理工作进程,针对财政资金收支进行优化管理显得愈发重要。然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能够将事业单位跟会计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此一来,事业单位全部经济活动均会被纳入在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相关范畴之内,涵盖有财政收支以及投资行为、基础建设以及盈利行为等,这些单位业务开展均受到新会计制度实施的直接制约,促使事业单位应着力于资金使用成效的明显增强,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优化实施资金配置以及融资等各类工作,依法办事,针对预算编制进行严格控制,切实强化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实施核算行为的根本基础制度为收付实现制度,该制度应用难以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直接地反映出来,具体地资金情况以及负债状况皆不能被真实反映,事业单位运用收付实现制度,针对现金流动进行客观展现,造成当期成本费用的反映不符合实情,事业单位自筹的反映不甚完善。但是该项制度依然是作为一般处理措施,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收付实现制度跟权责发生制度配合使用,可完全消除单一制度应用的弊端缺陷,强化会计核算工作灵活准确度。

(三)实现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的优化完善建设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针对原有制度科目体系全面进行改进梳理调整,使得各项科目核算内容得以充分完善,完成细化账务处理内容及合理确定计量标准。纵观财务报表体系,新制度增设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可将预算执行具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支出状况清晰明了的反映出来,同时制度的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着我国财政部门加大监督上述两种情况的执行力度,针对财政预算支出实施更为有效的控制。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进财务报表体系,协调运用会计惯例,让财务报表更具科学合理性,综合考虑事业单位自身实情,完善财务报表体系构建,强化其实用性,满足多元化的预算管理等财务会计工作需求。新制度下的收入支出表呈现出分布式结构,能够把结转结余形式清晰表达出来,清楚认识财政拨款结余跟非财政拨款结余的相关界限,明确二者来源,旨在掌握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状况。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所发生变化

(一)合理增加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内容

基于原来的会计核算内容分析,新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内容实现优化调整,结合我国国情,紧跟时代步伐,根据市场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出调整。伴随着我国财政政策措施不断细微调整,会计核算内容随之发生变化。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顺应政策需求,增设部门预算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等多项改革内容,这点在优越性中具体阐述过。在此应注意,新制度并非过度地一味追求核算范围的扩展而导致业务难度增加以及工作数量加大,其在增加内容的同时合并减少相关繁琐内容。譬如,材料以及成本费用、生产成品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中所包含的三个分项,基于新会计制度的落实执行,此三个项目均被纳入到存货这一科目中。分析此种项目分配,能够解释成减少具体的核算内容,统一三项科目,共同实施核算行为,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成效明显增强。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产生巨大变化

基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分析,改变原有固定资产价值标准,从之前的五百元上升至现今的一千元,同时针对专用设备等作出单独的具体规定,对应标准上升至一千五百元。提高相关价值标准之后,把事业单位原有账目中未能满足新会计制度价值标准的对应资产,采用有效手段使之合理转化成为存货进行核算,旨在便于管理并分析尚未足额的固定资产。后续针对固定资产实施计量操作的时候,新制度就此规定增加设置累计折旧这一科目,参考原来的固定价值,根据规定给出的折旧率计算确定,除了动植物以及图书档案、文物及其陈列品、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之外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都必须完成折旧计提。

四、结语

由此可见,伴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深化实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发生巨大变化,创新改革亟待进行。新制度可继承旧制度的优势,并使之发扬光大,大胆改进旧制度落后部分,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阔步前进。

参考文献

[1]顾爱春,房敏鹰.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核算差异分析[J].财会月刊,2013,(17).

[2]张建祥.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具体影响及对策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5,(8).

[3]邓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资产类会计核算的变化分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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