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024-11-04

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共11篇)(共11篇)

1.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一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指 导教 师:,以下简称甲方;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已方;培

养单位: 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丙方

三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同学(乙方)被(丙方)录取为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教授(甲

方)。

二、甲方在指导乙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严格履行导师职责,按培养要求指导

乙方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引导乙方参与科研项目并对乙方科研的顺利开展进行资助。

三、乙方要保证至少有一年半以上的时间在校学习,从事科研活动,并按培养

方案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

四、乙方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符合以下要求,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且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丙方授予乙方博士学位。

1、硕博连读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期间原则上应公开发表2篇SCI论文或

1篇影响因子为2.0及以上的SCI论文;

2、公开招考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期间应公开发表2篇A1类学术论文或

1篇SCI论文;

3、拟录取的少民骨干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应符合《西南大学授予博士

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管理规定(修订稿)》的要求。

四、乙方在校期间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创新研究,争做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丙方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为甲方和乙方提供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服务。

六、公考招考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乙方被甲方确定录取后,乙方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博士研究生、申

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以其他方式就业。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2.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二

一个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是该学科呈现其前沿性研究的重要途径,对高等教育博士学位论文中研究方法的调查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从某个侧面认识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研究方法的使用状况。 田虎伟在2005年对2000—2004年度研究高等教育的博士学位论文中的研究方法进行了调查分析[4],然而最近十年却没有相关研究, 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学不断向前发展, 研究方法使用状况也应有变化。 故笔者对2005— 2014年近十年我国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分析,这有助于了解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研究方法的使用现状和变化趋势,同时也利于高等教育学位论文中研究方法的改善,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学位论文水平。

一、研究方法与研究过程

1. 文本来源与抽取 。 2015年2月5日笔者从中国知网的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学科名称为高等教育学搜索从2005—2014年近十年的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论文,一共检索到286篇相关论文。

2. 研究方法的分类。 事实上,学术界对于教育研究方法的分类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本研究采用潘懋元先生在其著作《高等教育研究方法》中对高等教育研究方法的分类[5],具体分类方法及含义见表1。

3. 资料的统计与分析。 一般来说,博士论文中对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作了专门的阐述,但是也有些论文并未明确提出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因此要找出研究方法需要仔细阅读和判断。 阅读286篇博士学位论文, 首先从论文方法论层面判定属于定性还是定量维度进行统计,对于归类于定性的论文,再判断它属于思辨研究还是质性研究, 进而确定其具体的研究方法。 对于归类于定量的论文, 再判断它是否运用了实验法、准实验法或调查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博士论文的研究方法多数超过1种,笔者在计算时把每种研究方法出现1次计为1频次 ,因此 ,研究方法使用的总频次大于研究论文的篇数。

二、研究结果的呈现

笔者首先对近十年这13种具体的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横向比较反映出各个研究方法使用的多寡。而后在方法论层面通过纵向的历史比较,发现定性论文和定量论文内部各个研究方法使用的走势与变化。 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分析,力求展示近十年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研究方法的运用状况。

1. 近十年各具体研究方法使用的整体情况 。 根据本文对高等教育研究方法的分类,高等教育总共有13种具体的研究方法, 笔者对每篇论文所使用的具体的研究方法逐年进行了统计分析, 得到从2005年到2014年各具体研究方法的使用频率,具体见表2。

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近十年使用最多的研究方法是语义分析法,总共286篇论文中有274篇用到了语义分析方法, 其次有268篇用到了文献研究法,二者使用比例均达到了90%以上, 因为一般博士论文写作都会对概念做语义分析和进行文献梳理。使用最少的则是准实验和实验,这可能与这两种研究方法的使用难度较大有关。总的看来,除了调查研究,使用最普遍的是思辨性质的研究方法,其他研究方法使用偏少。

2. 近十年方法论层面上定性与定量研究的走势。 笔者对每篇论文在方法论层面属于定性还是定量逐年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到从2005年到2014年两种方法论使用的情况与走势,具体结果见图1。

由图1看出近十年定性研究依然是高等教育研究的主旋律,每年定性研究占所有研究的比例均在80%以上,定量研究比例最高的年份也只有17.5%。 从历史的走势来看这十年定性类研究有所减少,定量研究所占比例在上升, 但上升幅度较小。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方法论层面还是以定性为主。

3. 近十年定性研究中思辨与质性研究的走势。 定性研究又分为思辨研究和质性研究,笔者对定性研究类每篇论文中使用了思辨方法或者质性方法研究逐年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到从2005年到2014年二者的使用的总体情况与走势,具体结果见图2。

从图2我们可以更细致地看出近十年定性研究中最主要的依然是思辨研究,思辨研究占比最低的年份也达到了63.9%。 然而,从近十年走势来看质性研究增幅 较快 , 在其占比 最高的年 份甚至达 到了36.1%。 由此看来 ,质性研究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与使用。

4. 近十年定量研究中三种研究方法的走势 。 定量研究中具体研究方法又可以分为实验研究、准实验研究和调查研究。 笔者对定量研究类论文使用的实验、准实验或者调查研究逐年进行统计分析,得到从2005年到2014年三个研究方法使用的总体情况与走势,具体结果见图3。

从图3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近十年定量研究中最主要的仍然是调查研究,实验和准实验研究非常之少,在有些年份几乎没有被采用。

三、近十年高等教育研究方法的特点和不足

通过统计结果的呈现可看出近十年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方法不断趋向完善,比如说实证类研究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质性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同时, 我们亦可发觉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方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总的来说,近十年来高等教育研究方法呈现以下3个特点与不足。

1. 思辨类研究仍占大多数,实证类研究偏少。 由图1可以看出,近十年尽管定量类研究在增多,但增加幅度有限,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方法论层面仍然以定性研究为主。对表1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思辨研究在定性类研究中占了主要部分。如果从另一个侧面进行分类,依据“无论量还是质的研究,一般都被统称为实证或经验研究,其研究结论总是要诉诸经验方可获得与验证。 ”[6]我们把质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统称为实证研究,可以发现近十年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思辨类研究仍占大多数,实证类研究偏少。 思辨研究的特点是以概念或理论为起点通过逻辑推理、层层演绎到另一个理论或概念, 是一种书斋式的研究方法。 这种研究能帮助厘清高等教育学中的诸多概念内涵及其之间关系,构建理论体系,明确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等,因此,思辨研究对于我国高等教育研究十分重要。 但是,任何研究方法都有其适用的定义域和局限性,思辨研究也不例外。首先,思辨研究往往忽略现存的客观教育事实,论文往往是研究者主观经验的总结或逻辑推导, 这导致其研究结论带有较大的主观性, 主观色彩导致其研究结论往往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因而不具有重复性和可验证性,这就使得思辨研究缺乏科学性。 再者,思辨研究结论往往只是阐明了教育的应然状态, 却无法提供具体实现方法,在高等教育的具体实践中操作性低,对于解决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略显无力。而实证研究是研究者运用适当的研究技术对研究对象进行大量社会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实证研究的长处恰恰能弥补定性研究与思辨研究的短处。 事实上, 自19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孔德等人提出“社会科学应以自然科学为标准模式建立统一的知识体系,并由此开创了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传统,且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主流。 ”[7]目前国外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实证研究是最基本和普遍的。思辨与实证研究二者应该是旗鼓相当、齐头并进、相辅相成的,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研究中实证研究仍然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

2. 质性研究逐渐受到研究者的重视 。 尽管目前高等教育领域实证类研究偏少,但让人感到欣喜的是实证研究在慢慢增多,尤其是质性研究呈现出较快增加的情况。著名学者邓金和林肯对质性研究所作的经典性的定义是:“在研究对象的实地背景下,试图对人们赋予意义的现象做出理解和阐释。 ”[8]我国学者陈向明对质性研究的定义为:“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的整体性探究,从原始资料中形成结论和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 ”[9]质性研究的兴起与量化研究本身的局限性是密不可分的。研究者愈加发现:“在将复杂的教育现象归结为量的过程中,人们必须对其进行控制和简化,以便按量化的标准去揭示变量之间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被舍弃的是教育现象中一些无法用变量之间的关系说明的因素和信息。 ”[10]质性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由陈向明等学者陆续介绍进入我国,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慢慢意识到质性研究的价值,在高等教育领域,质性研究亦同样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提倡。有研究者指出质性研究对于高等教育的特殊价值,“质性研究方法为高等教育研究开辟了新的视域、提供了新的视角、获取新的资料、发现高等教育实践中的新问题”[11]。 正由于质性研究本身的优点,越来越多的高等教育研究者采用此方法也是顺理成章的。

3. 研究方法总体还较为单一 , 定量研究数据有待深入挖掘。 通过对每年博士论文文本的比较,笔者发现高等教育研究方法逐渐多样化,一些以前不常用的研究方法逐渐被研究者采纳。 如2009年王春春在其博士论文《美国精英文理学院研究———对麦克莱斯特学院的文化人类学研究》[12]中使用了典型的民族志研究,李锦奇2010年在他的毕业论文《区域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研究———以辽宁省为例》[13]中采用了行动研究,2013年于汝霜在博士论文《高校教师跨学科交往研究》[14]中很严格地使用了扎根研究。与之前相比,研究者们采用了更加多样的研究方法,高等教育领域的研究方法使用呈现多点开花的趋势。从表1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大多数研究还是采用思辨方法,少有的质性研究主要还是集中于个案调查,定量的研究更是以调查研究为主,实验和准实验研究几乎没有,因而总的来看研究方法还是比较单一的。 同时笔者发现,大多数的调查研究论文的数据分析只是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当然并非每篇论文都需要进行推断性统计,如果通过描述性统计就能说明问题亦可。但不少论文完全可以不局限于使用百分数统计、频数分布或者平均数等描述性统计,如能采用诸如相关分析、方差分析或者回归分析等更高级的推断性统计可得出更多研究结论,从而达到对数据更充分的利用与挖掘。 即使在为数不多的推断性统计中, 比较常见的是相关分析、 方差分析等,对数学要求更高的多层线性模型、多变量分析的使用十分少。 有研究者就指出“从定量研究的角度来讲, 现代数学迟迟未被引进到教育科学中来。 ”[15]事实上,在其他诸如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的量化研究中,使用高级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分析的情况已经十分普遍,并且已经开始使用复杂的数学建模进行数据分析,相比之下,高等教育领域中开展数据分析的量化研究有待深入。

四、建议与对策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在研究方法上取得了不小的进步,许多新的研究方法被运用在研究中。 但是,高等教育研究方法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据此提出3点建议与对策。

1. 提倡实证研究 , 加强定量研究中的数据分析水平。 2001年,美国研究报告《教育的科学研究》强调通过实证研究增强教育研究的科学性, 这本书指出: “实证证据是对研究结果的不同解释进行正确排除 (鉴别)的基础,也是得出合理推论从而积累新知识的基础。 ”[16]目前西方社会科学中的定量与实证类研究十分普遍,高等教育学界亦然。 我国高等教育学的发展需要思辨研究为我们厘清基本概念, 提出价值追求。但同样需要大量的实证类研究深入细致地研究高等教育的实然状况, 并据此提出有效的建议与对策, 从而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更科学的发展。在提倡实证类研究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完善实证研究的资料分析方法,尤其是量化研究中可使用更加复杂的数理统计方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能发现更多的高等教育规律和结论。

2. 改变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的现状 , 提倡混合研究方法的使用。目前我国教育研究方法的使用还比较单一,诸如民族志、扎根理论、行动研究和实验研究还十分稀少。事实上,任何一种研究方法都不是万能的, 每种研究方法都有局限性。同时每种研究方法都有自身的优势,研究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研究问题选择最合适的研究方法。 并且,同一个研究问题可以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相应的研究结果之间可以相互验证。 更为重要的是,各种研究方法的结合能提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这些年国外出现了定性和定量研究之外的混合研究方法,它被称作“第三种教育研究范式”[17]“第三次方法论运动”[18]。 在这之前的单一方法论或纯粹论的阵营相信:“由于哲学基础和范式不同,同一研究只能使用单一方法范式进行。 ”[19]混合研究摒弃了非此即彼的单线思维, 强调在同一研究中以问题为中心,综合使用多种技术方法,力求对研究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有学者指出:“许多研究问题和综合性问题最好是主要通过混合研究的方式来解决。 ”[17]高等教育领域的研究问题往往较为复杂,混合研究的使用能提高其研究的效度。

3.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三

一、培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的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应为:

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学科领域教学、科研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掌握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工作,而且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全面了解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博士生,第二外国语必须选修,且语种必须为英语。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中国新石器考古

研究和探讨中国新石器考古领域中的重要课题,以重新构建中国史前社会历史,并阐明史前社会的发展规律。

2.夏商周考古

研究和探讨夏商周三代考古中的重要课题,进而从不同层面上恢复和复原夏商周时期的社会历史。

4.汉唐考古

3.美术考古

研究和探讨古代美术的重要课题,主要从文化艺术史的角度,探讨古代社会的发展进程。

4.博物馆学

5.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研究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要求前两个学期修满学分,后四个学期主要从事学位论文开题、写作及答辩工作。

四、应修总学分数

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中必修不少于11学分,选修不少于4学分。

五、课程设置(具体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1、必修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

学位基础课4学分,学位专业课3学分。

前沿讲座5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前沿讲座(或讨论班)的目的、范围和形式

主要研讨本学科各个研究方向的重大学术课题与前沿性课题,从而使学生全面而系统地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和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参与本学科前沿问题和重大学术课题的研究。形式以小型讲座和小组讲座为主,由导师或有关教师主讲,或外请相关专家主讲,亦可由博士生主讲,然后进行专题讨论。

教师(或外请专家)和学生讲授交叉进行。教师主讲,要求学生撰写有关课题论文,与专家对话;由学生主讲,要求主讲者撰写有关课题报告,并准备接受有关提问。要求学生参加讲座次数不少于10次,主讲不得少于5次。

(2)考核方式

参与讲座的教授(不得少于三位)根据学生在前沿讲座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给予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成绩合格者,计入5学分。

2、选修课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修。

3、补修课同等学力、跨学科考入的博士生,需补修2门硕士课程,成绩计入本人档案,但不计学分。

六、中期考核

博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第三学期初,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论文开题报告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衡量,并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山东大学博士

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在学期间,本专业博士生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1篇发表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文章一律以公开出版或出版清样为准。

2、学位论文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完整、系统的学术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一般至少用二年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为了保证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博士论文的选题直接关系到博士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因此,要求博士生在广泛调查研究、大量阅读中外各种相关文献资料、系统掌握主攻方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导师一起拟定论文题目,独立完成选题报告。第三学期中期考核时,向不少于5名同行专家做开题报告,由专家严格把关。开题报告通过者,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之内进行修改,再度进行开题报告。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的写作进度和写作质量。(中期进展检查)

每隔3-5个月,博士生要向导师及有关专家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和相关专家应帮助博士生分析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以使论文写作顺利进行。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审查工作,进行论文预答辩。

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5个月,向导师由及有关专家全面报告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进行论文预答辩,广泛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4)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保证所授学位的质量。

4.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篇四

甲方(定向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

长安大学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丙方录取为乙方

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二、丙方在校期间不参与乙方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培养费按乙方有关规定缴纳;

三、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均留在甲方,工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培养、管理等条件与乙方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相同;

五、甲、乙、丙三方自愿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丙各持壹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5.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五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丙方(委培生本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录取丙方为2012年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丙方被正式录取前,应向乙方支付培养费元/年。

开户名:陕西师范大学

帐号:102401767957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师大路支行

三、乙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乙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乙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乙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甲方。

四、丙方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五、在丙方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六、丙方在学习期间享受的奖助学金,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执行。

七、丙方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继续培养的或不能获得学位,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甲方应将丙方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甲、乙、丙三方各持有本协议,按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九、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十、本协议一经签订,三方均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6.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六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广西大学(甲方)与考生单位(乙方)、考生(丙方),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从参加2014年广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中录取为专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学习期限3~8年,丙方于2014年 9 月入学。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2. 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国家助学金和医疗费补助等待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与定向就业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甲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定向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教育和学籍管理等工作。

3.定向就业研究生按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由甲方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甲方负责将其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转回乙方。

三.乙方职责

乙方负责协助丙方搞好业务学习、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于完成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丙方职责

1.丙方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批复的为准。博士研究生凭缴费单据注册入学。不按时缴纳学费注册的按广西大学有关规定处理。

2.丙方毕业后,回到定向就业单位就业。违约者按照定向就业单位及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五.丙方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甲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相关手续按广西大学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延期期间所需费用按学期缴纳,费用由丙方负责。

六.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三方可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2014年9月入学起生效。有效期至研究生毕业回到定向单位时止。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一份交定向就业单位,一份考生留存。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甲方单位(广西大学)公章:乙方单位(定向就业单位)公章: 2014年月日联系电话:

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

2014年月日

丙方(定向研究生)签名:

联系电话:

7.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七

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天水师范学院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录取乙方单位的丙方为2014级专业学位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2年。

二、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正式录取前,乙方对丙方进行审查后,向甲方提交同意定向培养函。

三、定向培养期间,甲方负责丙方的培养、管理、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如丙方因违反校规或其他原因不能毕业或未能授予学位,责任由丙方承担,是否接收其到乙方工作,由乙方决定。

四、定向培养期间,丙方必须全脱产住校集中学习,乙方不得给丙方安排任何工作,丙方也不得私自兼任社会事务。

五、丙方在学期间住宿费按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住宿收费标准交纳。

六、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生活待遇分别以下情况对待:

1、丙方如系乙方推荐的本单位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享受乙方原工资福利待遇或按乙丙双方约定执行,甲方不发给丙方奖学金。

2、丙方如系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学籍(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迁至乙方,在读期间,甲方不发给丙方奖学金,丙方在乙方的待遇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

七、丙方的培养按甲方硕士研究生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后依约到乙方工作,甲方不负责分配,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学籍)档案由甲方直接转递乙方。

八、丙方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给甲方出具书面公函后,方可报考。

九、丙方拟变更就业单位,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退函,向甲方提供乙方和丙方所持有的本协议原件后,方可由甲方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办理解除协议的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在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天水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8.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信 篇八

被推荐考生姓名

报考院(系、所)

报考学科、专业

推荐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职 务

与考生关系

通信地址

电子邮件 电话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 月 日填表您认识考生的方式、认识的时间和了解程度,对考生思想品德、道德修养方面的介绍:

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成果、知识结构、外国语水平等的.介绍:

考生的特长和弱点,从硕士生学习阶段和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情况看,该考生是否具有创新的潜力,有无继续培养的前途,对考生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非常感谢您的推荐,请将推荐书填写、签名、密封后,直接寄往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9.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九

(山医大校学位字[2010]8号)

为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号文件)和《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而不是教授系列中的一个固定层次和荣誉称号。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学位建设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健康需要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博士生导师遴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自愿申请,多次评审,严格程序,公正合理,择优遴选。

3、以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主,同时充分发挥其平台和引领支撑作用,支持相邻、相近、相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

三、学科范围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四、遴选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教授,直属附属医院的主任医师以及非隶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的兼职教授。

五、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指导和培养博士生。

2、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目前在博士点所属二级学科内从事教学、科研和/或临床工作,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能担负起实际指导责任。

3、承担并完成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4、具有丰富的科研或临床工作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体条件如下:

(1)从事基础研究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论著3篇及以上;或在国内本专业核心期刊(CSCD,CSTPCD,CSSCI)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论著8篇及以上。

②近5年主持有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可支配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指提交的科研立项任务书上第一负责人,核定的计划时间内、任务书上标明的上级下达经费数额,不包括配套经费,本校申请人以校科技处备案材料为准,校外申请人以提供的科研立项任务书并经核查为准)15万元以上。

(2)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论著2篇及以上;或在国内本专业核心期刊(CSCD,CSTPCD,CSSCI)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论著6篇及以上,同时以第一完成人获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②近5年主持有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可支配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指提交的科研立项任务书上第一负责人,核定的计划时间内、任务书上标明的上级下达经费数额,不包括配套经费,本校申请人以校科研处备案材料为准,校外申请人以提供的科研立项任务书并经核查为准)10万元以上。

5、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历,至少独立、完整地培养过三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

6、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六、破格条件

对我校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强且成果突出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至少独立、完整地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无博士学位的教授,或虽超过57周岁但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延(返)聘的教授,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二项,可破格申请博导资格。

1、正在主持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级科研项目(面上),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或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不含配套经费。

2、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刊物(影响因子在本学科Ⅰ区之内)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论著2篇及以上;

3、近5年来以第一完成人获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七、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五份和相关旁证材料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2、由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培养博士生的能力及科研方向等进行认定,并向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3、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每位申请者进行初评(投票表决,同意票达到与会委员人数三分之二方可推荐)。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校内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评审(投票表决,同意票须达到与会专家人数三分之二)。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聘请校外专家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复审(聘请三位同行专家,同意票须在两票以上)。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就申请者是否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进行学术终评(投票表决,同意票须达到与会委员人数三分之二)并做出决议。

7、提交学校党政会议研究通过。

八、非隶属附属医院人员及教学基地人员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须首先取得我校兼职教授资格,并由教务处对其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定,其它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十、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0.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十

一、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14名(含硕博连读考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说明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类别、学制和学费

我校自2011年起进行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11800元/人·年。特别提示:

1.基本学制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每年11800元交纳学费。

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不再实行集中授课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 1

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予负责。

四、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流程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名网址是:http://menhu.cufe.edu.cn/yjs/jump/bsbm

1.网报时间

2010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

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系统注册及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询登陆账号”,凭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3.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网上缴费时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为防止信息丢失,表格请勿在线直接打印,需下载到计算机磁盘后再行打印。

(二)资格审查

考生于2011年3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资格审查(生源地为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6日资格审查,生源地为非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7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⑤《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⑥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⑧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术著作、获奖证书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证明函;⑨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还需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试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于2011年3月19日至20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经济学(科目代码200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科目代码2002)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

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成绩计入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另行公布。

跨学科门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特别提示:

经济学院所有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二“现代经济学前沿”考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试内容是相同的,占70%,第二部分考核相应专业知识,占30%。

七、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校内。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2名,外聘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限招1名,录取学院将为外聘导师配备一名校内导师进行合作培养。

(二)我校会计学专业中有4个招生指标是与北京工商大学联合培养,我校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和杨有红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三)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若干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国家和学校为了鼓励博士生参加这一项目,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在“公派留学”中查询有关信息。

(四)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及沙河校区二期工程现未启动,我校2011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清河校区住宿(清河校区距学院南路校区约11公里,乘公交和地铁通行均方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五)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只招收以全日制学习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七)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我校与委

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一律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八)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和参考用书。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宜。

十、我校研招办和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财政学院:62288602; 金融学院: 62289313;会计学院: 62288612;商学院:62288081;

经济学院:62288923; 法学院:62288672信息学院:62288896;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2288623;

保险学院:62288627;政府管理学院:62288697; 统计学院:62288184;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8396;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376;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62288392;

11.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篇十一

(专业学位)

甲方:山东大学

乙方(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甲方决定招收乙方为2011级自筹经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为,学制年。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乙方的培养、管理及学位授予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与其他研究生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派遣等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培养费 20000 元,可分缴纳,甲方根据乙方缴费收据给予报到注册。第一学年培养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缴纳完毕,未按期缴纳培养费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学年培养费根据相关规定缴纳。

乙方延期毕业的,应另行缴纳培养费,具体标准参照《山东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因故(包括违法、违纪、病退等原因)不能完成学业或中途自行终止学业的,具体缴费标准参照《山东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乙方如在甲方住宿,须缴纳住宿费,具体标准参照《山东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寄送到录取学院(部、中心),人事档案不到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由毕业学校统一寄送。

3.乙方入学报到时,须将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转入甲方管理。

4.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三.其它事项

1.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结束学业时止。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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