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共10篇)
1.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篇一
(一)上级信访工作机构、行政机关交办的;
(二)可能对信访人诉求不予支持的;
(三)已经进入或依法可以通过法定行政程序处理的;
(四)涉及多个责任主体或集体联名投诉的重大、复杂、疑难等不宜简易办理的。
第六条 信访事项是否适用简易办理,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决定,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和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提出简易办理建议。
第七条 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和上级行政机关对提出简易办理建议的信访事项,可以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信访工作机构;不具备直接转送条件的,各中间层级单位应当依次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完成转送。
第八条 对适用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可以当即决定的,应当当即告知信访人。
除信访人要求出具纸质受理告知书的,可以当面口头或通过信息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快捷方式告知信访人。告知情况应当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第九条 对适用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可以当即答复的,应当当即出具处理意见。
除信访人要求出具纸质处理意见书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手机短信等快捷方式答复信访人。答复情况应当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第十条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不宜简易办理或简易办理未妥善解决的,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普通程序继续办理。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出简易办理建议的,应当向提出建议的单位反馈情况并说明理由。
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普通程序继续办理的信访事项,办理时限从按照简易办理程序受理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和行政机关应当对简易办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对可以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推诿拖延,或者以简易办理为名损害信访人权益的,要督促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信访工作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2.关于某某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 篇二
XX局:
xx字【xx】xx号《xxxxxxxxxx》,我乡于00年00月00日收悉。某某于0000年00月00日向**部门反映:……(如,自己是残疾人,妻子已离异,家中父母均有病在身,小孩只有XX岁,家庭生活凄惨,请政府解决xxxxxxxxx。根据实际情况写。)。根据交办函,我乡于00年00月00日向王立成某某进行了信访受理。并调查,报告如下:
某某,男,00岁,xx乡xx村人,离异,现在xx地方从XXXX工作;SS,男,某某之子,00岁;YY,男,00岁,某某的父亲,现在XX乡XX村务农;……。00年00月00日,某某就要求XXXXXXXXXXXXXXXX问题向XX相关部门进行信访。我乡对某某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由乡领导牵头,民政所、信访办、大调解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某某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了联合调查; 00年00月00日乡民政所同志陪同市、区残联调查人员到XX乡XX村进行了再联合调查。乡政府由副书记XXX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确定了处理意见:
1.关于请求政府解决XXXXXXXXXX的问题。……符合……条例规定,乡政府决定将某某之子纳入……保障。
2.关于某某请求解决就业问题,某某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某某属于听力三级残疾,家中有可以耕种的土地,而某某在……经营……工作。……。出发访人已经从业,故决定在某某在本村种植、养殖等提供农业支持,在其他就业问题上提供就业信息。
3、……
4……
由于某某在做……工作,我乡于0000年00月00日向某某做出答复意。某某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3.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篇三
●罗芙蓉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推动“事要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信访事项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是《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行动,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本人深感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办理程序看,办理机关层级过高。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多数能由直接有权处理的一级机关办理,但也有不少的信访事项初次办理的层级过高,如信访人直接向上级机关提出诉求,或上级机关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往往由直接有权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甚至上二级机关办理,既不利于信访问题的及时、就地解决,也给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增加了困难。2、从办理质量看,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我市市级受理的答复、查核信访事项看,部分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事实认定不清,有的回避问题,有的避重就轻,有的对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一推了之;二是处理的政策依据不明确,常用“不符合相关政策”等言辞敷衍了事;三是答复问题答非所问,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不正面回答,使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越级重复上访。、从答复材料看,行文不规范。不少信访事项答复材料,或是没有信访人基本情况和反映主要问题的表述,或是对事实的调查没有说明,或是没有讲清处理问题的政策依据,没有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核的渠道,极少数甚至只有一个结论,或是将主送上级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直接代替答复意见,缺乏严肃性,加大了复查、复核机关重新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和难度。4、从办理时效看,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信访条例》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查核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但在信访事项的实际办理工作中,仍有少数事项久拖不决,尤其是在信访事项的复查和复核阶段,由于受理、呈报、转送等环节占用了大量时间,多数信访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信访人不满意。、从三级终结效果看,对信访老户强制手段缺失。应当说,凡已三级答复终结的信访事项,均能够做到依据事实,对照政策办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此类信访事项已属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机构不再受理范围,但仍有极少数信访人,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缠访闹访,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出现“事已决、访不息”的现象。从现行政策和法规看,对此类信访人员缺乏有效的处置手段,基层在处理时,感到十分棘手,工作难度大。
二、对策与措施
上述问题的存在带有普遍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从主观上看,一是对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具体承办人员依法办信访意识不强,缺乏时效观念,不能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信访事项;二是信访机构对基层指导、督促,尤其是对信访事项的审理工作力度不够;三是少数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群众观念淡漠,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予认真解决;四是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纠正了以前的做法,得罪领导和同事;二怕连锁反应,引发新的矛盾;三怕累,给自己增加麻烦。从客观上看,信访法规和其它法规不配套,给无理纠缠的老上访户创造了生存的空间。
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我认为最重要的有三条,一是要在解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能保证措施落实。因此,各级领导和广大信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从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在《信访条例》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工作上下功夫,增强各级领导依法高效处理信访事项的意识,提高基层依据《信访条例》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三是要在制度落实尤其是在落实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加强基层信访业务培训和指导。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事项受理程序及相关要求、信访事项办理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及法律政策依据、答复材料的规范要求等等,努力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指导工作要有实效性,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信访部门工作的同志“腿勤、手勤、嘴勤”,不仅要经常动口、动手,还要深入办案第一线,帮助解决基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更多的信访事项得以首办终结,从源头上减少复查复核的信访量。、科学确定首办单位,降低办理层级。按照多数信访事项在本地终结的工作目标和“属人”、“属事”两个原则,确定办理单位和复查、复核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可以参与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但原则上不应作为首办单位答复信访人,由下一级出具答复意见,使三级终结层级更加合理清晰。
对少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事项实行联合办访,一次终结。有的信访事项,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有的跨部门、跨地区,有的涉及上下级政府,既有执行上政策问题,也有解决实际困难的问题,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中,靠单一的承办部门难以解决。诸如此类,可以采取协调会、联合调查等多种形式联合办理。对联合办理的信访事项,由于其办理、复查、复核的部门均参与处理,其结果应视同具有“三级终结”的法定效力,不再进入复查、复核程序,实行一次性终结。3、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的督办和审理工作。对超时办理、久拖不决的事项,要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已经办理或已复查答复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要求,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政策法规是否准确”等方面,认真审理,对明显存在问题的办理、复查意见,责令办理、复查机关重新调查处理,确保办理和复查工作的质量。、完善政策法规,努力解决“事已决,访不息”问题。
“事已决,访不息”,是普遍存在和十分棘手的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有以下三种情形:有的是信访人无理缠访,有的是有政策但现实无渠道解决(如企业困难),有的信访事项符合情理,但无政策依据。
解决上述问题,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无理缠访的,建议制定与《信访条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强制处置提供法律依据。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各级人大机关的联系,呼吁和敦促各级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因受条件限制政策难以执行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尽最大努力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在不引发新的矛盾的前提下,应予解决,对涉及面广,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信访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要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各级行政机关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力争早日妥善解决。
4.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篇四
新委〔2007〕41号
关于印发《关于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
事项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充分依靠群众解决基层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了《关于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新登镇委员会
2007年5月21日
主题词: 纪检信访暂行办法通知
——————————————————————————————-抄报: 市纪委、监察局,市信访局
——————————————————————————————— 新登镇党委政府办公室2007年5月21日印发 ——————————————————————————————
(共印150份)
- 1 -
关于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暂行办法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充分依靠群众解决发生在基层的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增强信访办理的透明程度,提高信访办理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和《信访条例》等党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必须依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合法、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的原则。
第四条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既要注意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更要注意加强对工作的统一领导。
第五条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必须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保障信访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又要保证被访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必须坚持群众自愿与组织委托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的基础上,由有关党政组织或纪检组织经过审查,并以委托的形式确定群众代表。
二、适用范围
第七条以下信访事项可以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
(一)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
(二)群众联合署实名写信反映的问题;
(三)涉及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众多群众利益的信访事项;
(四)反映问题较为复杂,处理结果需由群众评议的信访事项;
(五)其他需要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的信访事项。
三、群众代表的产生
第八条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群众代表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第九条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群众代表应具备相应的专门知识或一定程度的文化知识。
第十条群众代表的推选一般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集体访或联名访的,由信访群众推荐,所推选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二)非集体访和联名访的,可按下列方式推选,代表人数由信访事项承办单位视需要确定:
1、反映村级问题的,从村民代表中推选;
2、反映企业问题的,从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中推选;
3、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问题的,在干部、职工中推选。
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办理非集体访和联名访信访事项的群众代表,也可由承办信访事项的党政组织、纪检组织从上述人员中邀请产生。
第十一条承办信访事项的党政组织、纪检组织,应对推选产生的群众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以胜任办理信访事项的要求。
四、群众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群众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与受委托参与办理的信访事项相关的内容;
(二)参与制订受委托办理的信访事项的调查方案;
(三)参与受委托办理的信访事项的有关调查工作;
(四)对受委托办理的信访事项的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上述权利中党政法规及保密纪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群众代表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受委托办理信访事项期间,必须服从委托的党政组织或纪检组织的统一领导,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二)做好信访群众与委托的党政组织或纪检组织之间的沟通工作,在信访事项办理期间不出现重复信访。
(三)协助做好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反馈以及信访矛盾的调处工作,达到息信罢访。
第十四条 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群众代表违反工作纪律的,委托的党政组织或纪检组织应及时中止其代表资格;造成后果的,视情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时,承办单位必须事先向群众代表就工作纪律及权利、义务予以告知。
第十六条 承办信访事项的党政组织、纪检组织要严格按照有关党政法规和保密纪律的要求,组织好群众代表有序参与信访事项的办理,维护好信访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权益。
(一)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应由承办单位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主办。群众代表不得单独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二)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举报人身份。
(三)被举报人和接受调查的有关证人有权向承办信访事项的党政组织、纪检组织,就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群众代表人选提出回避申请,回避决定由有关党政组织或纪检组织作出。
5.建设工程开工许可办理事项流程 篇五
1、土地证
2、计委批文(或核准证)
3、规划许可证
4、勘察勘察报告
5、设计图纸
6、图审合格书、图审合格报告
7、资金证明、专款专用证明
8、工程建设项目登记表(河北建设网先录入相关信息,使用报建锁)
9、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预算清单招标计划招标备案 勘验现场
10、有桩基工程提前办理招标或直接发包 桩基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交直接发包交易费 施工、监理签合同合同备案
11、报名清欠证明五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卡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12、发招标文件制作技术标、商务标封标书开标中标
13、中标公示中标情况说明中标通知书交中标交易费(甲方、乙方、监理三方交)
14、签订施工合同劳务合同 分包合同(交合同备案费每项2500元)需提供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交工程担保费(甲乙双方各交中标价的1‰)
15、交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甲乙双方各交中标价的2%)节能费(甲方交 每平米3.5元)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乙方交中标价的1.46%)检测单位合同(阳光、中太)
16、质监备案 行政审批中心(所需资料: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包含桩基)及相应图审合格书和图审技术报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6份)、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1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1份)。按单体工程进行质监备案)
17、安全备案安监站(所需资料:最新安全备案表、安全相关方案、架体超过30米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资料齐全后勘验现场,合格后签署安全备案表)
18、监理备案暂时不办理只需监理备案表及监理合同
19、办理施工许可证行政审批中心(所需资料:工程建设项目登记表;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副本);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证明,保函或保证书等担保文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清欠办出具的建设单位未拖欠工程款的证明)资料齐全后勘验现场将勘验合格证明送回审批中心等领导签字后发证
6.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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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4-26
一、审核内容:
1、参保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
2、职工出生年龄认定;
3、参保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视同缴费年限;
4、参保职工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和因病办理提前退休;
5、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退休。
二、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参保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
(1)死亡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2)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区内的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或市民政部门允许的土葬的手续。
2、职工出生年龄认定:
(1)职工个人档案;(2)出生年月认定表。
3、职工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1)职工个人档案;(2)参保缴费个人账户记录单;(3)工龄认定表。
4、职工正常退休审核:
(1)职工个人档案;(2)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申请;
(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4)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5)参保缴费个人账户记录单。女职工按生产(工人)岗位退休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在生产(工人)岗位的有关资料(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书;在车间或其它部门从事工人岗位期间的原始工资发放单等)及本人申请。
5、职工因病退休:
(1)职工个人档案;(2)职工本人申请;(3)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4)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5)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6)参保缴费个人账户记录单。(7)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或确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地州市确认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需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再次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职工特殊工种退休:
(1)职工个人档案;(2)职工本人申请;(3)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4)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5)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6)职工特殊工种登记表;(7)参保缴费个人账户记录单。(8)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从事井下和高温作业、从事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原始资料(如果职工档案记载不全,企业应提供符合特殊工种申报年限的车间、班组工资发放表原件;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应以职工档案与其本人在企业车间、班组发放的记载有特殊工种的原始工资表或职工考勤表相结合认定)。
7、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退休:
(1)职工个人档案;(2)职工本人申请;(3)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4)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5)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6)职工特殊工种登记表;(7)参保缴费个人账户记录单;(7)政策性破产相关资料。
二、退休审核办理流程
(一)审核企业初次公示情况
参保企业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于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前,下达《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并在本单位特定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对公示后没有异议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单位劳资人事部门携带职工人事档案、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公示证明(公示证明须经单位工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资料,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自治区人力资源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审核。
(二)审核拟退休人员的参保情况
退休人员原始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记录和参加工作时间记录、视同缴费年限,并核定实际缴费年限和中断缴费年限。如资料不完整,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齐资料再予受理审核;企业申报程序不当的,建议按程序申报。
(三)确认盖章
经办人员对拟申报退休人员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记录和参加工作时间记录进行对照,提出审核意见,经处领导审定后,加盖同意退休公章。
三、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随报随办;对因病退休有异议的集体研究决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内办结。并严格执行单位参保人员5‰因病退休控制比例。
7.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篇七
二手房产权过户,指的是买方办理房产证和国土证。只有办理了产权过户,才真正的代表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那么,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购房者如何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看看下文就知道了。
1咨询
如果您需要贷款,则在您与卖方签订合同前,您首先需要到银行咨询好贷款方面的信息,比如您的贷款额度是多少,银行是否同意放款等;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贷款方面您心里有数了,那您可以放心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啊,签订好合同后,则带着银行规定的各项材料到银行去申请贷款。
3申请贷款
银行所规定的所有材料您都准备好了,这时,银行会作初步审查,如果银行同意您的贷款,会让您签署相关文件,然后会告诉您,他们需要一个内部审批的过程,在他们内部审批的同时,您可以和卖方一道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一般来讲,银行信贷部初步审查通过,最终审批通过率是极高的。
在签订合同后紧接着的就是去银行申请贷款,申请初步通过后,贷款手续只是刚开始,贷款也并未到帐,紧接着的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产权过户结束,再去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才会发放贷款,这才意味着贷款到帐和贷款手续的全部结束。
4产权过户
在银行审批的同时,您可以约上卖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了。产权过户手续主要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证的过户。房产证和国土证过户的时间一般为十个有效工作日左右。
5办理抵押登记
将办好的属于您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至银行(如公积金贷款,则是公积金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办理相关的抵押审批和抵押登记手续。
如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则抵押登记则担保公司代办抵押登记,如是银行贷款,则也可自已拿着资料去办理,或委托银行帮助您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从受理到办妥他项权证,这里的时间一般为四个有效工作日。
6发放贷款
他项权证办好后,则发放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发放至借款人即您的帐上,而银行贷款是发放至卖方或中介公司名下。
由于现在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二手房,但是,很多人在购房时不能一次性付全款,于是贷款购房便成了一种普遍现象,那么,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注意什么呢?
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
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先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一般会低于其市值。银行在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
据专业理财师介绍,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是通常被容易借款人忽略,其实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多数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贷款年限≤35年”。
贷款成数和利率
目前武汉地区各银行对二手房的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两成、利率下浮30%,二套房首付四成、利率上浮10%的政策。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无论之前是否使用过商业贷款,现在是否结清,只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都是按公积金目前首付两成,五年以上贷款利率3.87%来执行,但王文斌提醒广大借款人,如果之前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结清后方可使用。
还款方式的选择
现在银行的还款方式主要是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各种还款方式分别针对是不同的客户推出的。例如等额本息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等额本金适合那些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借款人群,如还款方式相对于前者更能节省利息。还须提醒借款人的是,不要为了节省利息而选择不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此外,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还要结合自身现有还款能力,一般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为宜。
贷款银行的选择
现在武汉市内的商业银行很多,但各家服务的特色又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的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当然服务质量等软性条件也要加以考虑。
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
银行在批贷时,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能证明其还款能力的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的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符合条件后,银行也可以审批。另外,还有家庭的一些其他资产如: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银行是一般会作参考的。
8.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篇八
其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申请表根据各地情况具体格式不一)但内容基本一致。按照申请表准备相应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企业章程、公司相关人员任职文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件以及采购的设备发票等。与此同时在网上填写网络版的资质申请表。
最后、资料的整理和提交,在按要求整理好相关文件的原件(提交时有的资料需验原件)和复印件后到相关主管部门受理、初审,最终完成审核进入公示等程序。公示结束后申请打印相关资质证书。取得专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后,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报资质注意事项,在前期应先尽量了解本行业的相关资质要求及规范,在准备阶段就开始完善相关资料。例如,设备采购阶段开具相应发票,人员的招聘等。受理后的过程中一定要和经办人员交上朋友,搞好关系,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会事半功倍。
9.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篇九
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委托开发商等办理
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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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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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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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适用范围: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同“办理流程一”中的“第一步”。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
售房人住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您缴纳。注意事项:
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或代理公司的办事人员。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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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证及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因此如果您不能及时缴纳会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
请一定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并及时交给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以便他们下一步的申请工作。
第四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提示:及时查询房屋产权状态
即使委托代办房产证,您也有必要及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的产权状态,如果发现“危险情况”,如开发商非法设定抵押等,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产权证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产权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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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福房小编温馨提醒: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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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办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篇十
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操作要求简介为了加强贷款管理,顺利完成五级分类工作,根据我县信贷管理的实际和现状。在今后工作中,搞好五级分类,其重点就是各种资料的分析,健全各种资料是五级分类的依据和前提。为此要求各社对原信贷资料进行完整和补充,对确定无法补充的要进行说明,现就结合五级分类的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一、重要文件方面:
(一)信用社为客户办理贷款时应准备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1)借款人的名称、地址、个体工商户及民营企业的类型和所处行业、业务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2)组织结构、业主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附属机构的情况;(3)借款人的经营历史、信誉评级,以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2、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信息方面包括:(1)借款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借款人的其他财务信息。例如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主要是在其他金融机构有无存贷款情况的证明等)。(2)保证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和其他财务信息。、重要文件方面包括:(1)借款人贷款申请书;(2)信用社信贷人员贷前调查报告和审批表。大额贷款小社 3 万元以上(不含 3 万元),大社 5 万元以上(不含 5 万元)联社审贷小组和审贷委员会审批意见;(3)贷款合同、授信额度或授信书(信用等级评估时授信额度);(4)贷款担保的法律性文件,包括抵押合同、保证书、抵押品评估报告、财产所有权证。例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企业动产或不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等;(5)借款人还款计划或还款承诺(信用社一般在申请中写到)。、借款人还款记录和信用社催款通知单(催收通知单必须按时发,贷款逾期后催收通知单相隔不能超过 2 年,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得发一次)。、贷后检查报告,包括定期、不定期的信贷分析报告、内审报告。
为每个借款人建立完整的档案。信贷员有责任保证客户信贷档案的完整和真实,如有漏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重要法律文件(例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缺失或有误导致法律责任不清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包括关注)。
二、相关资料的审查方面
(一)个人相关资料的审查、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证件,指的是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留居证件。对证件持有人必须当面进行确认,防止假冒。现役军人可以使用军官证作为身份证。、有借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这里是指借款人认可的单位或工作单位出据的证明,但出据的证明必须要真实有效,不得虚伪欺骗(必要时附单位工资发放清单)。、一般农户贷款时,必须填写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表和诚信状况调查表,一并纳入借款资料管理,作为贷款五级分类依据。、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现在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要了,因为有时借款人
夫妻之间不知道另一方的借贷行为,在借款期间一旦离婚,住房财产分割时,债务的偿还承担就出了问题。必须要借款人夫妻双方带着婚姻证明来,不能由借款人说这是我的配偶就给办理了借款手续,因为借款人找一个人就能顶替的。、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这一般容易出现在父子或兄弟之间。、必须提供《购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首期付款的发票复印件。最怕的是通过虚假手段借款,借款的目的是用于经商或偿还其他债务,这样的借款因为经商利润的不确定性,给正常到期还款带来极大的风险,所以必须有真实购房合同或协议。7、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及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年龄必须在 18 岁(不含)以上,65 岁以下(不含)。实际上 65 岁指的是贷款年龄的上限,在具体贷款办理中,应该是借款期限加上年龄不得超过贷款年龄上限,事实上我们也不会给一个 65 岁的老年人贷款。年龄最大是退休前,即借款期限加上实际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岁女 55 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不能贷款,比如极个别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所有权或他项使用权证书及所有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10、企业单位借款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贷款时出具近三年来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贷款未还清前每年出具当年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在城区或异地经营企业和经商的借款人,都要在城区机构或原籍信用社索要负债证明材料。
(二)、对抵押物的审查,这是最关健的。
按照《担保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担保方式: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如金银、有价证券等)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借款提供保证的贷款。担保贷款是个大概念,担保贷款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担保方式,而最为常用的是住房抵押担保方式。、质押贷款
贷款人按法定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 级企业债券(人总行特发,一般无。)、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可以作为个人贷款的质押物。
对质押贷款,必须要到存款行社核保。如果是他人提供的存单,他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出据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上面要写明“在借款到期不能还时,同意用其质押的存款归还贷款。”特别强调出质人要亲笔签字。、保证贷款
贷款人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作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社处存有
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活期存款账户担保,必须在该账户下存款余额经常要保持高于所贷款金额)。、抵(质)押贷款,抵(质)押率规定: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70% ;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 60% ;以交通工具及其他财产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 50% ;以存单及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 80%,且贷款到期收回本息与质押物品变现必须足值。、哪些东西可以用于抵押?
按照《担保法》规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抵押物很多,我县农村信用社只是认可土地所有权证、门面及住宅房产所有权、个体及民营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及设备三种抵押物。下面简单介绍其他抵押物的规定,有利于在工作时对一些具体情况进行更加准确的把握。但在具体经办时,要以联社的有关具体的规定为准,不得以国家有关规定就随便办贷款。⑴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⑵依法获得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
(3)依法可抵押的其他固定资产及设备。
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前原有的地上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应当同时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全部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部分房屋抵押的,该房屋相应比率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期房所有权抵押时,必须符合房屋预售和建筑承包管理的有关规定;个体、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及设备作抵押,必须到工商及相关部门办理动产或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抵押贷款。5、哪些东西不能用于抵押?
⑴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⑵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⑶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⑷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⑸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⑺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⑻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10)未经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登记的其他动产、不动产、固定资产及设备等资产。6、出租房能否抵押?
已出租的房子可以用来作抵押。借款人用已出租的房子作抵押时,必须将该房地产的租赁情况告知贷款人,同时要将房地产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租赁期届满,而抵押贷款尚未到期,承租人若需继续租用,除了需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外,还必须经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如果贷款期限届满,而租赁尚未到期,借款人又未按时偿还贷款而使抵押的住房被银行作价、拍卖,这并不影响承租人的承租权,但房地产的新所有人要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已出租的公有住房和未定租赁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不能设定抵押。这是因为这两类抵押住房的处置,原则至必须保护承租人的居住权,这就使抵押权的实现受到了很大限制,实际上丧失了抵押担保的意义。7、共有产权房如何抵押?
共有房地产的每个共有人,在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都有权抵押该房地产。以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即借款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该房地产为抵押物,当该抵押物变现时,其他共有人负连带责任。8、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对设定的抵押物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有关法规,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抵押人不仅享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而且还要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三)、介绍一些相关的规定、如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向银行抵押,获得购房贷款的,在抵押合同签订后一定时日内,必须向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抵押登记。
⑴登记时限:抵押当事人必须在住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生效时日为合同登记之日。
⑵房屋抵押权的设立与变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在向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产权登记机关应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由抵押人收存,同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继续抵押登记手续。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如何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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