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共10篇)
1.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 篇一
鹿心社:统一思想 明确任务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
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是国家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国土资源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寄予了殷切期望。温家宝总理曾要求:“以信息化建设带动国土资源信息技术跨越式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抓住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机遇,加快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曾培炎副总理在去年初来我部视察工作时指出,“国土资源工作,信息化大有可为,希望进一步深入运用,提高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要通过地上查、天上看、网上管,不放过对每一块土地的监管”。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针对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
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是提高国土资源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有效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土资源信息既是加强资源监管、调控资源供应的依据,也是其他行业规划的基础。当前,我国部分行业和地区存在投资规模偏大、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资源环境压力进一步增加。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国土资源管理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电子政务建设,有效增强国土资源信息的获取、分析研究与开发利用能力,准确掌握资源“家底”,及时了解资源的动态变化,监测与分析资源市场走势,为加强资源规划管理、合理安排资源供应总量和结构等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为国土资源工作参与国家宏观调控提供有效信息服务。通过电子政务建设,建立起国土资源实时动态监测体系,准确掌握国内外资源动态信息,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发展信息,科学评估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及时对国家资源安全实施预警。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还有利于在全面分析国内外资源状况的基础上,促进我国全球资源战略的实施,切实提高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能力,逐步建立多元、稳定、经济、安全的资源可持续供应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建立起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化体系,进一步规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通过网络化业务管理系统与遥感动态监测体系的一体化运行,实现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活动的有效监管,及时发现资源的违法占用和不合理开发现象,促进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是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国土资源工作关系到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目前一些地方在土地征用中违背农民意愿,牺牲农民利益,强行征地,甚至克扣、拖欠、挪用、截留土地补偿安置费,致使不少农民失地又失业,影响社会稳定。党中央把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要求我们切实做好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我们要加快推行电子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的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此,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通过电子政务建设,把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方针及相关内容,特别是行政办理事项、程序和要件在网上公开,建立方便的公众信息查询系统,提供快捷的网上报件渠道,提高国土资源工作便民、利民和为民服务能力;建立人民群众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沟通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方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国土资源管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把业务管理工作置于网上运行,可以促进管理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
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
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信息化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重点安排,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一是部、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局)都编制了信息化规划和总体建设方案,基本形成了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整体建设框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二是加大业务系统建设与推广应用的力度,一批覆盖国土资源规划、行政审批、综合事务管理等主要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强化了对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提高了管理效率,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三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信息网站建设,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增强了网上信息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服务方式更加方便、快捷;四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一批相关的基础数据库,提高了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程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思路,强化了数据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夯实了国土资源监管和服务的数据基础;五是各地积极推进网络建设与互联互通,部、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厅(局)均已建成内部局域网,网络安全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部分省厅与市局间、市局与区县局间已实现广域网连接,提高了国土资源信息在管理工作中的传输效率和共享程度;六是颁布了《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指南》及一批重要的信息化标准,并按照“急用先上”的原则,进一步加快了标准研制的步伐。部分地区还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制定了一批相应的工作规范,有效促进了各级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的规范化。
(二)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建设方针,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全面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相适应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提高管理效率,为落实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科学管理与合理利用资源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今后四年,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整、安全稳定、覆盖全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和决策支持的网络化运行,形成网上双向互动式的国土资源公众信息服务体系。
第一,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各项业务实现网上运行。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批过程和结果在网上公开。综合与专业统计实现网上直报、汇总。执法监察基本实现公众举报与遥感监测和地面核查联网运行。辅助决策初步实现信息的网上自动集成与分析。综合事务管理基本实现网络化办公。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提高,“阳光工程”、“便民工程”得以有效落实。
第二,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与省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得以加强,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实现有效集成,形成统一、权威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公益性国土资源基础信息和非保密政务信息实现网上实时公开与发布。基本形成一体化的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国土资源信息为社会各界广泛利用,信息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
第三,基础性、战略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实时更新的程度明显增强。数字化信息的积累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基本能够满足政务管理的需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初具规模,信息共享程度明显增强。信息的自动化采集技术得到广泛普及应用,数据实时更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
第四,形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建成联通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干信息网络,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与国土资源主干网的有效连接。网络安全达到国家有关要求,网络建设满足政务系统运行、网上视频和远程会商的需要。国土资源信息交换体系初步建立,异构信息系统的网上数据交换与共享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五,有关标准、制度和政策得到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的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土资源信息标准体系,满足数据库、应用系统和网络建设的需要。系统建设与应用、系统安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相关制度和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实施得到有效保障。建立规范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公务员队伍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三)着力抓好今后四年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工作
要实现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必须进一步理清总体建设思路。一是建立三大系统,即耕地保护国家监管系统、矿产资源国家安全保障系统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与应急指挥系统;二是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基础平台、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统一的国土资源网络系统和统一的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三是突出两个加快,即加快各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建设;四是提高两个能力,即国土资源工作对政府决策的支持能力、国土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能力。
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耕地保护国家监管系统。
第二,建立矿产资源国家安全保障系统。
第三,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应急指挥系统。
第四,开展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体系建设。第五,加快国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
第六,加强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国家级、省级数据中心建设。
第七,加强国土资源信息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应用。
第八,加强国土资源信息的集成、加工和分析。
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坚持统一领导,加强综合协调
电子政务是一项涉及信息技术应用,特别是关系到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实践证明,推进电子政务,关键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的问题,必须在提高认识、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强有力的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统筹协调本地的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和统一部署,避免多头布置、各自为战和重复建设。要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充分发挥各级信息办的综合协调职能,逐步形成业务管理部门提出需求、信息办统一组织协调、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的运转模式和制度。各业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
(二)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
规范化的工作模式和流程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实施电子政务的重要前提。同时,发展电子政务也有利于促进新型政府运行模式的建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持依法办事。要结合管理职能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流程的梳理和优化,建立以业务流为核心的规范化管理模式。电子政务要在形成规范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实现政务管理全过程的运作程序。同时,要建立系统运行与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系统的应用要严格遵循有关的规章制度,依法按制度办事。
(三)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信息服务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国的政府将逐步从全能型、管制型政府向公共管理与服务型政府转变。国土资源工作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要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的要求,实施“阳光工程”、“便民工程”,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服务。通过建立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规划、审批、土地及矿业权出让和登记、违法案件处罚程序和结果等方面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土地、矿业权的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避免暗箱操作,切实落实便民措施。网上要公开限时督办的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开通电子信访、电子举报信箱,为群众反映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提供便利渠道。要建立起网上信息公开与服务的相应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与服务,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四)切实抓好应用,充分发挥实效
推行电子政务关键在于应用。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始终注意围绕政府机关管理业务和领导科学决策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系统建设工作,并通过系统应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逐步提高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的水平。建设方面,要结合当前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业务管理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主动使用信息化成果,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改进系统。要注意克服建设中的“交钥匙”现象,技术人员要帮助业务管理部门真正把系统用起来,用好、发挥实效。
2.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 篇二
根据《玉林市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 方案》的要求以及《中共容县委员会办公室 容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 <关于开展乡镇政务服务.农事村办服务中心建设的 通知 >》(办发 [2010]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 能,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探索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方 式,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把政务 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 乡一体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容州镇政务服务中心共投入了 7万多元,购置安装了 2台柜式空调、办公电脑、档案柜等一批现代化办公设备装修 100多平方米作为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宽敞、明亮、整洁, 窗口布局规范合理,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并于 2010年 6月 正式挂牌成立。
在开展政务服务.农事村办工作过程中,为了使服务中 心和各村政务服务站、中心户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做到真 正意义上的便民利民,容州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 对政务中心的监督。纪委书记每天不定时到中心开展督查工 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且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向村级延伸的监督指导,统一规范要求,协调有关事项,对 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为村级服务站得建
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且在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监察投 诉台、投诉举报箱等, 公开行政效能及投资软环境投诉电话, 畅通政务服务投诉渠道。目前,全镇 20个村整合原有办公 资源建立了政务服务站,共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户 40个。今 年 1—— 10月,村服务站代办各类服务事项 27750件,中心 户代办服务 1380件,群众满意率达 99.9%。截止 2011年 9月底,镇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办各类事项 6986件,办结 6986件,按时办结率达 100%,没有出现超时办结件,接办件在全 市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中名列前茅。
今年 11月 3日,全县“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工 作推进会上,容州镇政务服务中心、千秋村政务服务站和千 秋村黄广全中心户作为示范参观点接受全县各乡镇的领导 检查指导工作,并且会议上,容州镇政府、容州镇计生所也 作了经验介绍。
3.政务服务中心通报 篇三
关于二○一一年第四季度政务服务工作
情况的通报
各处室、市直部门驻厅窗口、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第四季度,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8549件;建设项目代理服务窗口受理新的建设项目5项,组织建设项目联合指导5次、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23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29次;企业注册前置审批领办服务窗口接待咨询1800余次,提供领办服务184次,组织联合指导64次、联合验收58次。各驻厅窗口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活动,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升。现将四季度政务服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四季度政务服务工作的主要特点
1、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活动
为了规范窗口业务行为,市中心业务处、项目领办处、海港区中心,在落实窗口业务日常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业务检查深度和密度并自10月份起实行月通报制度,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通报、早整改、早复查,确保窗口业务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市物价局窗口实行“倒逼工作机制”,即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下级倒逼上级,通过对重点工作实行战役式组织、程序化推进、一站式跟踪,严格抓落实的标准,实化抓落实的过程,提高抓落实的效率,促进整体工作提升。
根据市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备案职能由市卫生局划归市安监局。市安监局窗口提前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卫生局窗口积极配合业务交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市工商局窗口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将由审查员“审核合一”的登记事项范围从8项扩大到18项,进一步提高了注册登记工作效率,减少了群众等候时间。
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窗口严格执行业务工作日清制度,积极开展延时服务,应对业务办理高峰,受到企业和群众称赞。
2、积极开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及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流程》,中心对市政府认定纳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重大项目分别组织召开协调会,并结合项目实际为其量身定做了具体执行方案,保证了项目开工前审批顺利完成。另外,市规划局、建设局窗口及所在部门相关科室积极主动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完善审批手续。
3、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市商务局窗口实行“错序”服务。如果正在办事的群众需要办理较长时间,排在后面的是老弱病残或属于领证、签字和简单咨询事项,该窗口在征得前面服务对象的同意后,首先为排在后面的群众办理,体现了人性化服务的理念。
市园林局窗口将设计水平较高的小区、单位的绿化施工图制作成样版,使前来咨询的项目单位及设计单位可以直观地了解绿化施工图应
当达到的深度和标准,提高了绿化施工图设计质量。
市国税局窗口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同时对纳税人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股东的身份信息在网上核查真伪,对“非正常户(走逃纳税人)”实行黑名单监控,进一步维护了税收安全和经济秩序,提升了征管质量。
4、特事特办,方便群众办事
根据规定,办理会计证调转业务需要申请人提前在河北会计信息网上提交申请。市财政局窗口主动为没有在网上提交申请的调转人员提供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并现场指导填写调转申请,受到办事群众的称赞。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中心业务处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尽快拓宽导办、领办、代办服务范围;要牵头研究制定业务检查办法,明确业务检查的程序、内容、方法,确保业务检查常态化、规范化;会同项目领办处、海港区中心按照各自职责继续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大业务检查深度和密度,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窗口首席代表作为窗口业务工作日清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业务日清工作制度,切实组织好本窗口的延时服务;实行星期六办公的窗口要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星期六办公质量和效率;要针对服务对象具体情况使用业务管理软件出具书面咨询单,以办事群众听懂为标准进行讲解;办理业务要及时录入业务管理软件,当场出具系统生成的执法文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4.市政务服务中心总结 篇四
20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以对标赶超为手段,按照争创“两个一流”目标,对内以标准化实施细化管理,对外以改革创新释放活力,进一步巩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全省领先位置。市中心全年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08万件,比上年增加43.9%,日均办理4300余件,其中即办件81万件,占75%,集中收取税费逾90亿元;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7万条,其中重点信息12.84万条,占41.2%,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8.22万条。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6例。省中心领导充分肯定市中心工作,认为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在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内发展氛围最浓,改革力度最大,创新意识最强,体系建设最全,班子配备最优,已成为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及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集大成者。并表示要省市一心,把滁州中心作为全省的品牌,推向全国。
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规定动作做足做到位,自选动作有效有特色”的总体思路,确立了“打造一流干部队伍、建设一流服务平台、提供一流政务服务、开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通过开展作风整顿行动、优质服务提升行动、改革成果巩固行动、审批项目集中清理行动、基层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等六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作用,把中心建设成为“感知群众冷暖的晴雨表,满足群众需求的服务台,支持群众参政议政的助推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头堡”,实现活动与工作两结合,两促进。
活动过程中,中心积极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窗口,窗口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发现问题倒逼改革,以解决问题推进发展,先后召开企业与群众代表座谈会、窗口负责人座谈会,在服务大厅现场开展“误您一分钟,求您一良策”活动,随机征集办事人员意见,并在窗口开展“金点子”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共征求意见建议400余条,通过认真梳理归纳出共性意见建议146条,归入“四库”并进行分解,明确各窗口、科室落实整改任务。
对于意见建议,中心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先后4次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和作风整治专题会议,现场播放窗口探访及处理情况的视频资料,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防止效能疲劳,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服务意识和创优意识,明确设置窗口服务“五条红线”(即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不得违规使用计算机,不得对服务对象使用文明忌语,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和礼品),推行双屏服务,其中一块屏幕对内,另一块屏幕对外,让行政服务过程全面公开。在房产、国税、地税等较大窗口单独设置导询台或咨询导办岗,受理办事咨询,初审申报材料,解答法规政策,为群众提供服务导引。深入开展“马上办”作风建设活动,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科室、窗口,并深入推进落实,以“马上办”活动,打造高效服务品牌、亲切服务品牌、优质服务品牌、便民服务品牌、创新服务品牌、标准化服务品牌等六大服务品牌。
同时中心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建成一个150平米的车棚,解决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日晒雨淋问题。为办事群众提供茶水及纸杯,解决群众喝水困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成空调增容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场所。协调公安交警部门,解决出租车和群众办事车辆停车难问题。
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3月14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滁州、淮南督导组第一组长朱成林视察中心,对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给予充分肯定;省电视台《共产党人》栏目予以报道。
二、深化审批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抓简政放权,无缝对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0xx年下半年以来,省政府陆续取消省级审批项目49项,向市县两级下放了32个审批项目。为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中心会同市法制办、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对照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主动与省直部门对接,拿出衔接落实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对承接的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市政府于6月5日印发《关于衔接落实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滁政秘〔20xx〕83号),取消49项中,我市没有对应的28项,其余21项全部取消;下放32项中,市级承接办理25个,市县两级共同承接办理7个;对应调整1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目前,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在承接的基础上,我市也同步推进项目清理下放,已有2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下放县区级办理。其中市教育《利用互联网从事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和非学历教育网校的审批》下放县级办理,工商部门将公司登记下放两区办理。
(二)抓对标赶超,促进窗口建设全面提质。
1、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审批快”。围绕面向企业群众办理的项目全进中心、项目办理的环节全进中心、承接下放的项目全进中心等原则,突出涉企、涉建、涉及民生等重点项目,并参照外地项目进驻情况,制定了项目进中心方案,并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经市政府办协调,与相关部门一一对接。一年来,市直13个部门新增29个项目进中心办理,增设司法局窗口和基建联合测绘服务岗3个窗口。
2、开展对标赶超提升行动。各窗口在去年对标赶超的基础上,进一步拉升标杆,主动走出去学习,请进来交流,建立联系密切沟通,瞄准业界最优窗口、最好经验,再学习,再提升,再赶超。先后有气象、质监、民政等20多个窗口赴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学习,5个窗口重新修定了对标赶超目标,27个窗口在对标赶超过程中新出台改革创新举措95条。5月,中心将各窗口对标、赶超及创新举措汇总并展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倒逼窗口认识改革紧迫性、重要性,加快落实赶超、创新举措,确保目标顺利实现。建委窗口全部40个审批服务项目办事平均承诺时限由11.7个工作日压缩至4.95个工作日,压缩率58%。平均审批环节由原来的7.9个压缩至5.4个,压缩率31%。房产窗口设置总服务台,接受办事群众咨询,新增测绘受理岗,成立测绘成果审核办公室,实行“一张图”管理;环保窗口成立市环保局项目帮办领导小组和环保技术服务小组,实行环评工作联系单制度;安监窗口将两项审批项目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并将县安监窗口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药监窗口将食品生产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食品委托生产备案事项等三项审批项目由原来的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消防窗口进一步整合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台帐管理,形成完善的日常工作体制。
(三)抓运行管理,提高联合审批服务效率。
1、提高涉企涉建两个平台服务效率。今年以来,紧抓六轮流程再造创新成果,印制了第六轮流程再造资料汇编,不断固化流程再造成果,实现审批服务效率的再提升。同时重点加强涉企涉建两大领域七大联合审批平台规范运行。在企业注册“一表通”上,以工商企业注册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简化手续,实施注册资金认缴制,强化出入口及节点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申报资料在各办件窗口间的传递效率。在基建联合审批平台管理上,修订基建收费“一表制”,取消2项收费,降低7项收费标准,结构性取消12项收费。20xx年全年,通过企业注册“一表通”平台,登记注册公司1332户,注册资金63亿元,均实现即办。通过基建联合审批平台,联合图审1413项,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办理施工许可证192件,452.66万平方米,基建“一表制”集中统一收取建设规费15919.61万元;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受理355项,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273项,一次性验收合格率77%;土地房产登记办理房产登记10.58万件。规划阶段联合审批35项,办结35项。
2、试行工程建设联合测绘。8月底,中心联合市国土局、房产局、规划局联合出台《滁州市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实施办法》,实行工程测绘服务市场化。联合测绘实施后,国土、房产、规划等部门破除部门壁垒,相互开放测绘业务,不再只认可本部门下属的测绘机构的测绘成果,只要是合法的测绘成果均一视同仁,促进测绘市场有序竞争。
3、探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今年8月由中心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并实施《滁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滁政务〔20xx〕67号),依托中心多部门集约式办理的联合审批平台,将政府投资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核准制适用于政府核准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以及备案制适用于企业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批全部纳入联合办理范畴。新的运行模式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由市发改委牵头实行发改委窗口一窗受理,申报材料窗口间内部流转,各部门同步审查,审批结果统一送达,变部门间体外循环为窗口间体内循环,变各部门多头办理为窗口内集中办理,最大限度的压缩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材料,减少了办理时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审批阶段企业不用再逐个部门的“跑门路”,在服务中心即可“一站式”办结,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保证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四)抓流程再造,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
8月份,我市启动了以清理规范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为重点的第七轮流程再造活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中有关中介服务。一是清理并规范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全市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全市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成果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二是清理规范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物价部门对其收费进行审核,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分别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收费标准。本轮再造活动已经过法制办和物价局审查,共有26个部门和单位梳理上报131个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已基本结束,待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五)抓服务拓展,推进服务向基层及园区延伸。
1、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滁办发〔20xx〕7号),同时,市效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的意见》(滁效办〔20xx〕14号),两个文件重点对乡、村两级服务中心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设置、面积标识、软硬件配备、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工作纪律等进行规范。11月初,中心和市效能办对各县、市、区“两个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从现场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政府对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把基层为民服务中心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建章立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机制逐步理顺,总体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积极作为,细化规范,强化督查,对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力度不断增强。全市11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或正在改建为民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大厅平均面积160㎡,常驻工作人员平均9名,进驻项目平均30余项,计生、低保、涉农补贴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均进驻乡镇中心大厅办理。全市1188村(社区)全部建成为民服务代理点,其中279个村(社区)在代理点基础上通过大厅升级改造建成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使用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平均面积60平方米,代办事项平均23项,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络不断完善。
2、全面优化苏滁现代产业园项目“绿色通道”建设。一方面帮助筹建“一站式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苏滁现代产业园行政审批“二号章”管理制度。经多方努力,该中心于9月份正式运行,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等项目通过与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协议委托办理,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商务局通过授权协议将园区项目审批权授权窗口办理。另一方面,对于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服务项目,由中心协调相关窗口启动“绿色通道”,实行全程帮办代办。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所有承诺时限由工作日改为日历天,不再区分节假日和工作日,确保所有项目最快、最便捷办完。
(六)抓标准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中心与市质监局联合印发了《滁州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滁政务〔20xx〕62号),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年多来,中心上下全员全程参与,共同修定标准文本,共同推进标准实施,建成覆盖全面、突出重点、具有滁州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突出高标准和实用性,逐一梳理窗口审批服务项目,逐一梳理每个审批项目的服务依据和流程,逐一梳理项目办理的环节和时限,逐一梳理项目收费和标准,突出滁州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并特别单独编制了服务满意度评价标准,从评议形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规范,并将客户满意情况与投诉改进情况上升为与服务提供同等重要地位,更加强调了“群众满意是检验政务服务成效第一标准”的理念。在标准贯彻落实中,一日一巡查,一周一通报,确保任一岗位、任何人员都能在一言一行中体现标准,每一办件、每次服务执行标准,以亲民利民为民的规范窗口形象展示中心标准化建设风貌。今年10月,省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综合评分96.5分(全省最高分)通过省级验收,并达到省级示范水平。
八个县(市、区)中心,凤阳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已先期通过验收,明光作为第二批服务标准试点单位,今年6月以96分高分通过验收。琅琊中心并入市中心同时接受省专家组评估验收。今年12月,受省政务服务中心委托,市中心会同市质监局组成考核组,对天长、来安、定远、全椒、南谯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随机调查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方式,进行评估打分。从评估情况来看,各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已阶段性完成,五个县(市、区)中心全部顺利通过验收。其中,天长、全椒、定远、南谯等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工作力度大,水平高,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我市超额完成省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的县级中心60%通过验收的任务,得到省中心高度肯定。
三、突出重点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拓展公开渠道,建立完善多项公开机制。
1、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3号)精神,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106号),要求各部门提请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或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市政府的网站进行解读;各部门自行出台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改革举措。政策解读机制保障了群众对政府发布的重点信息既想看又能看得懂。今年以来,我市共发布解读文件16件,尤其是民生类政策解读,为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提供了便利。
2、建立新闻发布工作机制。8月,我市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104号),根据文件,我市从20xx年第三季度起,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招标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求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机制建立以来,我市召开了“市环境质量状况”、“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5场新闻发布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晒”出来,让群众听得懂,同时也“看”得到。
3、充分利用其它公开渠道。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我市还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及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等渠道作用,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此外,还多次在滁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中就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与公众在线互动。
(二)突出公开重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划定公开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滁州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105号),明确了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即重点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5个方面(共19项具体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明确公开主体与职责。根据划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内容与关联性,确定了市编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药监局、市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门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并明确其责任。一是要分解任务,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安排;二是要细化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技术升级工程的要求,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规范;三是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五是要加强培训,加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3、信息公开成效明显。今年,我市共发布重点信息8.22万条,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迈向“深水区”。一是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上,市直87家全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8个县(市、区)也同步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二是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市政务公开办与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联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在过去清理的基础上,结合承接省下放的项目,再次全面梳理审核本级行政职权并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面向社会公布。三是在强化权力运行办事结果的公开上,要求各单位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理的过程、结果全面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在公共资源监管、公共服务信息上继续发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得到常态化公开。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今年,市政务公开办以《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滁办发〔20xx〕7号)为契机,依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建立了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场所;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广泛运用电子信息手段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社区)村务公开有机衔接。多个县市区“阳光村务”等信息查阅平台已投入使用,公开的政策法规、党务村务、劳动用工、民意信箱等内容,让村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突出便捷高效,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一)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技术升级工程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xx〕4号)文件要求,我市政务公开办于今年8月初,开始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栏目、功能和架构进行了改版和升级,现已基本完成了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改版后的网站上线运行,政务公开办时时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新网站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权限下放,市县管理权相对分离。市及8个县(市、区)分别拥有自己政府信息公开网。不仅降低了数据量,保障网站高效运行,也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二是内容与功能更加丰富。新增了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和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链接,提升了检索、查询、信息发布与审核等功能,更加方便群众浏览、查询。三是访问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市政务公开办此次对网站的数据库、防火墙等硬件进行升级,不仅提升新版网站的访问速度,还保障了网站的安全运行。
(二)稳步推进三级联动试点建设工作。
今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我中心成为安徽省政务服务业务及电子监察三级联动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中心多次赴外地实地考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开拓思路,经过多轮研讨,最终确定了试点建设的核心内容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外网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市县联动系统、行政办公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系统、智慧政务大厅系统、政务公开系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九大系统平台,推动行政审批上下、左右、内外互联互通,促进审批服务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审批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管全程化。中心已初步形成建设方案,根据上级要求,将与行政权力运行“一库四平台”建设同步实施。
(三)优化知情评议,强化中心作风建设。
建成综合评议体系,突出短信反馈评议、评价器评议等电子评议手段,中心专人负责对窗口评价器及短信评议平台进行监测,形成检查通报常态机制,每季度针对窗口评价器、短信反馈评议以及窗口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存在问题要求相关窗口限期整改。今年共接受评价器评议71136次,其中非常满意70565次,满意563次,一般7次,无不满意评价,好评率达99.2%。同时短信平台共发送短信9213条,接收反馈信息4720条,其中满意4672条,基本满意48条,无不满意,满意率达98.9%。
五、办好一会一刊,突出宣传滁州。
(一)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
7月31日,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明光召开。省直有关部门、16个市及广德、宿松两个省直管县的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同志齐聚明光,通过实地调研明光中心、观看标准化工作宣传片、观看礼仪展示等方式,交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研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此次会议,是对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肯定,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在全省排头兵的地位。
(二)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内刊的编发工作。
《政务服务》内刊是全国政务服务系统中唯一工作交流刊物,创刊于20xx年6月,由省中心主办,滁州中心承办。今年已出刊四期,在行业内引起较好反响,省内外同行对杂志给予高度肯定,纷纷来信投稿。武汉、厦门等中心还来电积极要求订阅杂志,计划将杂志分发给其所辖县、市、区,交流学习。
以工作为支撑,以杂志为媒介,今年有30多批全国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来滁考察交流,扩大了滁州市的影响力。
六、关于20xx年工作安排。
在20xx年,中心将以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对标赶超全面见效年”的定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化为核心,积极实施“六大行动”,助推争创“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巩固“全省一流政务公开办公室”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升中心各项工作水平。
1、基层服务整体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水平,努力实现市县“改革同步,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一流”;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提质,按照项目进驻参考目录,实现项目进驻,人员进驻,管理集中,办事方便,杜绝“一站式服务”变成“多一站式服务”;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及便民代理点办公有场地,岗位有人员,在岗有事做,服务真心办。并着力推进市县乡村审批服务系统联网,逐步做到村(居)民网点提交资料,市县乡分级联办。
2、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动。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好“一库四平台”(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工作,参照省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结合省市县三级试点及我市审批平台建设实际,做好方案设计及认证,适时启动项目招标程序,力争行政权力运行、监察“一库四平台”系统建设破冰启动。
3、联合审批拓展行动。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服〔20xx〕25号)文件精神,试行在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中不减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审批权限、不改变原有证照管理方式、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依托现有的“一表通”系统,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先期实现一证三号,适时启动一证一号,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程序,缩短办件时限,促进市场主体登记便捷高效。
4、对标赶超深化行动。对标赶超活动自20xx年启动以来,一大批窗口通过对标先进,学习赶超,已达到或超过原先设定的目标,成为省内同行中的领先者,甚至在全国行业内具有了一定的影响。20xx年是中心对标赶超活动的全面见效年,中心将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深化对标赶超,已完成的目标要重新修订,未完成的目标要加快进度,多走出去,多实地交流,深入了解各地动态及改革创新举措,逐步实现业内领先。对于不能在省内领先的部门窗口,将在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以硬考核促进快提升。同时,依托《政务服务》内刊及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既要工作实,也要出名声。
5、政务服务标准巩固提升行动。今年,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已高分通过省级评估,这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要坚持“有标可依、有标必依、违标必究”原则,进一步加大标准实施情况督促检查,结合改革进展及对标赶超成效及时修定“提供标准”,完善督查点评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保障标准实施,促进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运行水平再提升,确保标准化工作成为政务服务工作的不竭动力,并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国家级验收,提升滁州中心在全国政务服务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奋力实现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
5.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以来,煎茶政务服务中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围绕二、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动大厅化、开放性、下沉式政务服务,着力加强中心自身建设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履行中心政务服务各项职责,切实开展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较好发挥了政务服务的窗口作用。
一、办接件情况
截止目前办件11098件,办结11098件,无一起投诉纠纷事件。办接、咨询服务事项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100%。电子监察系统办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残疾证等)8210件。
二、2014年完成情况(一)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责任落实。
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董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萍同志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煎茶镇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在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我镇确保了政务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实报实销,做到了政务服务工作有组织,人员经费有保证。
2、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中心内部管理。
对于镇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煎茶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核办法》、《煎茶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制度》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定期召开窗口人员会议通报,促使相互监督,自行纠正。保证人员不缺岗,服务不停办。
对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制定《煎茶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煎茶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制度》,规范管理人员考勤、办事效率、办件质量。不定期组织窗口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二)硬件建设
1、镇政务服务中心
(1)办公环境。办公设备配备齐全,提供群众饮水机、纸杯、雨伞、老花眼镜。制定《煎茶镇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服务环境保持整洁、清新。
(2)优化窗口设置。将6个窗口合并为4个窗口。取消了城管、党群窗口,设立1个综合窗口。我镇将综合窗口(1)设为绿色通道,跟踪服务,为老弱病残、以及企业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2、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1)硬件设施基本改造到位。各村均按照方案,进行硬件设施改造。在原有改造效果不佳的基础上,我镇煎茶溪社区、鹿溪河村、平安村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全面的装修、改造,青松村为实现提档升级新建了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办公设备配备齐全,基本满足便民服务需求,基本达到亲民、便民、简洁、温馨效果。
(2)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窗口设置。将窗口压缩为综合服务和社会保障2个窗口。(三)业务管理
1、镇政务服务中心
(1)开展特色服务。利用周六开展延时服务。制作“便民提示卡”,提供上级政务服务地址、电话、乘车路线等信息。实现对无需本人现场签字的承诺件由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收集办事资料,政务中心统一办理的“全程代办”以及由导办台协助的大厅“现场代办”。公布预约电话或电子邮箱,开展“预约服务”。由工作人员对老弱病残的困难群众开展“上门服务”。对在外地无法到政务中心领取相关证件的,实行“快递服务”,确保办事群众及时领到相关证件。
(2)集中审批。11月5日正式成立行政审批科。审批科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由各科室抽调的4名在编业务骨干组成,设科长一名。主要负责现场勘验、资料审核和最后的审批。已完成全部审批事项的划转,由审批科全权负责审批事项的办理。
(3)授权到位。各科室及分管领导已将涉及事项全部下沉至政务服务中心。各分管领导已将涉及事项签字权下放到政务审批科,保障了行政审批科的较独立运行。目前,除下沉行政审批事项外,还将户口迁移证明、危房改造审批等事项的纳入窗口办理。
(4)启用行政审批章。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在政务服务中心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由专人管理、负责。
2、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建立“三统一”、“三本账”。统一标准制作吊牌、胸牌、座牌,统一服装,人员相对固定,村两委人员均轮流进入便民中心轮岗。与镇政务中心联动,开展“全程代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建立《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事项台账》、《上门服务台账》和《预约服务台账》。(四)大力宣传政务服务。
开通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制作政务服务联系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宣传单等方式,对政务服务内容、政策、办事指南、便民措施等进行宣传。向群众发放8000份办事小册子。(五)政务公开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视频连接,对照标准进行监督管理、考核,设立了12个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各村(社区)整合村务、财务公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
(7)完善监督机制。设立电子显示屏公开办事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收费标准、办事流程。设立监督投诉台,公布监督电话(028--85699339)、网络监督账号,意见箱、意见簙。收集反馈信息,及时处理群众反馈问题。
三、2015年工作计划
1、探索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告知内容,统一制作规范的告知单,建立告知评价制度。以此为切入点,探索更多便民服务措施。
2、结合村级阵地示范点建设,打造一个集成式的便民服务示范点。按照便民服务综合体的要求,将村办公室80%的空间留给群众,打造图书阅览、棋牌、书法、就业招聘、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民事调解等功能余一体的集成式便民服务中心。
3、着力加强“三最”即“最干净、最务实、最透明”的政务服务建设。主要从淘汰老旧设施、设备,加强环境卫生打造和维护,窗口人员业务素质、自身形象,建立长效培训和自学机制,进一步落实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办理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的六公开等措施进行落实。
4、全面铺开集中居住区便民服务点建设,从接受咨询,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代办相关业务,收集群众诉求等方面开展服务。
5、逐步实现村两委人员进入便民中心综合窗口轮岗工作。
6.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篇六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和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保持全市水平,争创“省优”。
2、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1)、凡是县审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我县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2)、凡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及自设分中心的单位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大厅受理和出件。
3、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1)、严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督促各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能够胜任大厅服务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进厅。
(2)、严格按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1)、制定全面的政务公开详细目录
(2)、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目录准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5、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6、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将独立的办事大厅纳入中心管理,构筑覆盖县、乡(镇)、村新的政务服务体系。
7.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篇七
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20xx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会议对20xx年度获得省、州、市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通报。在各科室负责人汇报20xx年度工作后,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讲话。
主任指出20xx年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重点、求实效,通过返乡创业培训学校落地、承办党建品牌交流会和组织民族团结文艺演出等活动,让全市人民看到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新风采,了解了政务服务工作的性质,认可我们工作成果的同时,也提升了中心的知名度。
20xx年是新的起点和征程,为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崔仲万主任提出三点工作建议:一是要常思考,工作中要放宽眼界,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打破思维定式,全力开创政务工作新局面;二是要明重点,对自己的工作要有目标,要有重心,工作要有前瞻性,提前制定好工作计划,稳步向前;三是形成新局面,单位要形成良性的竞争局面,每个人都要不遗余力的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思考和学习他人先进的经验,单位内部要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增强工作主动性,促进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8.政务服务中心领导讲话 篇八
刚才,康勤同志对20xx年工作做了总结,对20xx年工作作了安排,我都赞成,下来后希望大家抓好落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我再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xx年政务服务工作
20xx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政务服务工作开拓之年。回顾过去的一年,无论是政务系统,还是窗口部门,大家都很努力,支持配合很到位,工作富有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定位很准,思路很好,方向明确。过去的一年,政务服务中心应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将目标定位于“成都区位,眉山服务,五星标准”;将思路确定为“增强活力,提升质量、开拓创新、争创一流”,服务的方向突出“多、快、好、省”(即服务内容多、效率快、质量好、成本省)。这些思维理念很独到,服务观点很创新,办事群众很欢迎。
二是工作载体实在,措施办法具体,创新之处很多,有的工作在全省率先。去年,整个政务服务工作以创建星级中心、星级窗口为依托,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化建设,服务的硬件、软件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实现了群众办事满意。一方面,是在服务发展上:在全国率先创建“三个中心”;审批改革做法在全省交流;网上办件量居全省前例;创新了中介服务模式。另一方面,是在服务群众上:从服务理念、职责要求和工作细节方面,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宽了便捷服务;注重了细节服务,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
三是区县和部门工作亮点多,支持配合到位,极富地方特色,深受社会肯定。刚才康勤同志已在总结中点到了很多具体举措和实例,这里我不再重复。
同志们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努力和付出,也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肯定。在这里,我选三个实例与大家一道分享。第一个实例,20xx年元月,政务服务中心邀请国家统计局眉山调查队对参与申报星级创建的中心和窗口开展测评,测评内容主要围绕“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技能、服务纪律”来背靠背地随机抽到150个样本点,设置总分10分,测评对象的平均得分都在9.5分以上。第二个实例,据统计,去年来眉山政务服务中心参观学习考察团队有12批次之多,这在结束之后,全国都在践行新风新规之时,能有这样一种态势实在难得。第三个实例,今年2月7日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李静书记带领四个来中心窗口看望大家,所到之处整洁有序,窗口服务有条不紊,他们非常满意。回去后,李静书记将她对政务服务的感受直接签批给了我、小可和康勤同志(内容另附)。我理解,她的批示是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褒奖和荣誉,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新期望和新要求。总之一点,去年的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开局不错、过程不错,结果也很好。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中央、省市的要求还有差异,与办事群体的期盼还有距离,服务群众还存在有不到位的地方。集中表现为:一是形势跟不上,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领导和干部身上,思想观念上未能跟上中央、省市改革要求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这个大形势,对政务服务工作研究不够、过问不多,思路不新、方法不活。二是认识不到位,体现在一些管权部门怕丢权力,管钱部门担心少收费,怕影响部门利益,怕增加工作负担。有的单位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承接省上下放审批事项、取消和转变本级审批事项方面,主动性不强,措施不明确,具体化不够。个别审批项目在进中心办理和简化手续办理等方面不够彻底,存在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问题。三是工作不平衡,体现为县与县之间在标准化建设、电子化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上进展不同步,整体差距也较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认真做好20xx年政务服务工作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四五翻番”、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一定要主动搞好服务,以创新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眉山跨越发展创造最优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对此,我提四点要求。
(一)强化工作认识。
最近省上相继召开了转变政府职能、依法治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会议,对转变各级政府职能、加强政府治理能力、改进政务服务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其中,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要实现“三减两改一加强”。三减,即是要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两改,即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一加强,就是要加强依法行政。可以说这几项工作将贯彻于今年深化改革工作的始终,是必须抓紧抓好的。在“三减”方面,各个具有行政审批权力的部门是组织主体、实施主体,但具体的服务载体在政务服务中心,在各办事窗口。
从另一个方面讲,必须要建好政务服务中心。往大处讲,这是政府的形象和窗口、是一个地方的招牌;往小处说,这是老百姓、是各类客商办事的“市场”,是广受各类群体欢迎的地方。办事对象对这个地方的“环境好不好、办事快不快、服务优不优、管理规范不规范”都有着充分的话语权。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对如何改进服务赋予了新的要求和内涵,在这一点上请大家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二)强化领导保障。
一项工作,不论大小,领导的重视是对其最大的支持,分管领导的争取和协调是对工作最直接的关心和负责。特别是要从三个方面加强领导保障。
一是责任要到位。领导就是服务,服务也是领导,要把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经常性调查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分管领导要争取主要领导的支持,更多时候请他们亲自参与研究部署,主动搞好衔接协调工作,积极创造有力的内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分管领导要吃透上情,领会上级要求,谙熟政务服务的县情、乡情和群众期盼之情,认真召集业务部门、业务科室研究服务效能建设,特别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在今年的工作中,要重点研究好本级审批事项的承接、下放、取消和转变,对保留审批事项的规范运行,要能够实现省上提出的“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短、时间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同时,要认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整体提速。
二是阵地要建好。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都要有办事场地,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派人入驻服务窗口。区县一级中心场地不足的,要快速想办法解决;乡镇街道没有固定便民服务场所的,要加快研究落实;村一级可依托村两委办公室建立服务网点。要保证老百姓办事找得到地方,来了以后在一个地方能把多种诉求在短时间内办好,没有怨言、也少花成本。
三是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什么叫两集中、两到位?就是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确保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去年市上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共保留123项审批事项,今年初又有部门对少量审批事项申请调整,最后都以市政府文件进行了确认。但是,对这些审批事项,个别部门入驻政务中心不彻底,群众办事还得往部门跑;有的窗口科长在局里上班,窗口接件后又返回局里办理,存在体外循环现象。象这种情况,在今年的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中必须坚决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专题督查,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启动问责。
四是人财物上给予支持。有一首歌唱得好,“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为老百姓办事最光荣,也最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社会支持。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很多新规,其中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但是只要用来为老百姓办事,花钱多点少点都不算过,各级政府要慷慨解囊、大力支持。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学会换位思考,为老百姓办事、为纳税人办事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舍得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民生,惠及百姓,惠及社会。比如,在改善政务中心办事环境、设备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就要舍得出钱出力,落实到位。
(三)强化载体建设。
结合今年新的工作要求,有两类载体需要加强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星级服务中心和窗口的创建。我们现在开展的“星级创建”工作在全省是首创,对凝聚整个政务系统的思想认识、服务理念、工作导向、服务管理等,都是一个很不错的抓手。很多省上领导、外地同仁来眉山检查指导工作和参观考察时,都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希望大家要继续按照文件要求,结合群众新的需求,努力从加强服务的软、硬件建设方面坚持不懈、再下功夫,力争三、五年之后全市所有中心、窗口都能响当当地亮出“眉山服务,五星标准”这块金字招牌。
二是结合“群教”活动,深入查改“四风问题”,实现我们在服务内容、技能、时效、机制等方面都得到改进和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与群众联系最紧密,打交道最频繁,在践行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要大有作为,不辱使命。另外,市上组建了直接联系群众“四支队伍”,其中有一支是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的“基层便民服务专业化服务队”,下辖用水、用电、用气、电信、移动、广电、金融等14支分队,希望市、区县中心和部门围绕“大民生、细服务”这个总的要求,把队伍组建好、服务落实好、机制完善好,多推出一些创新举措,多动手动腿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排忧解难。
(四)加强自身建设。
第一,加强对自身服务的研究。我们各级政务中心的办事范围很宽、内容很多,但主要涉及三类,即审批服务、中介服务、公共公益服务,每一类服务在总体时限、办理方式、质量水平、便捷程度等方面有具体要求。如何实现这些服务既能单独提速,又能并联结合、整体提速,达到又快又好?这是我们在座同志们在实际工作要做深入调查和研究的。
第二,加强对自身管理的研究。群众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工作的落脚点。对窗口服务人员的选派上,就是要求进驻中心后懂礼仪、善沟通、守纪律、业务精、能办事,有群众观念、饱含群众感情,这样的人进来后,才真正是一个单位的形象、政府窗口的形象,派到中心来才不会出问题。对大厅运行管理上,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化。最近市政务服务中心安装了上下班指纹打卡机,这是省中心硬性要求,也是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针对问题推出的创新举措,就是要杜决某些窗口人员没有上下班观念、有事没事中途溜号等不良习气。去年,我们组织过两次集中暗访,发现有些问题就涉及到服务的管理问题。下来后,请区县、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要在机制、制度、监督上再做些研究,管理严一点,对大家是一种爱护,也是对办事群众的负责。
第三,加强对窗口干部要多加关心。政务服务窗口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有很多特别之处:三尺柜台方寸之间,窗口虽小责任重大;头顶监控、背对暗访,时不时有网民吐槽;遇有办事无礼者,还饱受叽讽嘲笑,甚至一个电话就投到省上、到领导那儿去了,结果一调查,情况不实、满腹委屈……。所以,今天来参会的,除了窗口负责人就是分管领导,我也是分管领导。“分管、分管”,既要加强管理,也要分担忧愁和苦恼,要身体力行,切实为窗口同志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让他们在快乐、愉悦中尽职尽责地做好每项政务服务。同时,在干部成长、工作待遇、生活困难等方面,要沉下心来思考,多搭台、多用心,真真切切地对我们中心的干部、窗口干部多一些关心和关爱。
9.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总结 篇九
为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乡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基层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干群关系,高山乡政府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窗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服务型、法治型、效率型和廉洁型政府建设。
在落实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中,高山乡始终坚持领导带动、责任推动、考核促动三个原则,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服务科学发展。严格按照法定依据、法定程序办事,着力提升务水平、提高为民服务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政务中心工作标准,同时,广泛征求民意,合理安排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努力为办事困难群众开辟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
二是规范运行,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做到态度到位,办理到位、服务到位。民政、社会保险救助、粮食补贴等事项实行专人专柜集中办理,对各类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减少办事环节;实行各分管领导定期坐班制度,落实分管领导行政负责制;加强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目前高山乡正在建设高山乡政府网,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改革。
三是严格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效能评估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快推进乡镇事务“一站式”服务模式的运行;各政务窗口硬件要达到标识醒目、设施完备、卫生整洁的要求;办件流程要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程序;政务公开要做到透明彻底、形式多样、便于监督。
四是公开透明,深化政务公开。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公示、现场查询等形式,确保办事群众能及时、准确了解办事过程与进度,确保政务窗口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
10.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十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一)中心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详见:(《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月考核评为不称职,中心有权要求窗口单位换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以及奖励挂钩。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管理。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协调与管理。
第四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确定。
(一)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格式印制《项目办事指南》,其内容包括:实施部门、项目名称、项目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同时,各窗口免费提供可供当事人借鉴的表格、资料样板。
(二)除特殊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外,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办理结果由窗口统一送达行政相对人。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办理和收费,均应按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
(三)各窗口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编号登记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和指导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时限内根据项目办理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的项目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第五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各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申报。
(二)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第七条服务项目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核发证(照)、批准文件、转报等环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九条本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项目办件规则
为加强服务中心办件的规范化管理,方便服务对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即办件的管理
(一)即办件的认定
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
(二)即办件的办理
1、即办件即收即办。
2、办结的即办件要及时输入到即办件数据库。
二、承诺件的管理
(一)承诺件的认定
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论证、公告、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的且需要1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承诺件的办理
1、承诺件收件后,应及时将数据输入到承诺件数据库,并出具《项目受理通知书》,明确办理时限。
2、承诺件所涉及的内容,如属于部门相互协作办理的事项,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自行协调处理,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三、答复件的管理
(一)答复件的认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明令禁止办理的。
(二)答复件的办理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解释,明确答复不能办理。对申请事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确定的申请事项,可按承诺件先予受理,并在承诺时限内由受理机关组织人员审定,提出明确意见,定为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
四、联办件的管理
(一)联办件的认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涉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机关许可或需要办理两个以上许可事项的。
(二)联办件的办理
“中心”管委会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实行互联审批。在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提供《互联审批申请书》,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并按要求向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及时提交办理互联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在收到“中心”抄告的《互联审批申请书》后,应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
五、报批件的管理
(一)报批件的认定
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
(二)报批件的办理
受理窗口应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及时办理。凡属转报的重大投资项目或生产性项目,受理部门应派专人上报,跟踪办理结果,办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为了真正体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真正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中心要求每一位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事宜。第二条当事人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第四条任何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带到有关部门的窗口或指点有关部门窗口的所在的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置放于窗口上,方便当事人查阅。
项目审批督促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有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股每天应当进行行政审批的日常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窗口单位受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
第三条中心督查股在日常督促抽查中发现当天超期未办结,并未注明超期未办结原因的,应督促该窗口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条同一行政审批事项连续延期三个工作日未办结时,如属当事人材料不齐等原因的,有关单位应当视其情况做退件处理或要求当事人及时补齐有关材料;如属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原因造成延期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中心督查股应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
第五条中心督查股每月应当对本月内各窗口单位已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了解当事人的满意程度,并将抽查情况在每月月报中予以公布。
第六条窗口单位延期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中心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完善中心窗口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办事程序,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使当事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意见投诉有门,并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立投诉机构。管委会督查股受理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包括现场投诉、电话投诉和信函投诉,具体负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工作。
第三条受理投诉后,中心应当详细登记备案,按《投诉来访登记表》逐项填写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方式、投诉内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随时追踪了解有关部门的处理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当事人。
第四条当事人投诉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及行政审批办理程序中的问题,中心督查股要及时了解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情况,限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提出当事人满意的处理意见,同时应将处理结果抄报中心备查。
第五条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中心应当要求处理单位重新进行核实,如过错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和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中心督查股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其对中心的意见。
第六条被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中心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纳入窗口月(季、年)度考核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投诉受理人受理当事人对有关窗口部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投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投诉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其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投诉纪律导致投诉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证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地实施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过错,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行政许可对象合法权益,对行政许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规定追究其行政许可过错责任。
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严格按照中心项目办事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办件规则的要求实施行政许可。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许可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二)受理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答复件只作口头说明,不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的;
(三)对申请资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未能一次清楚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及相关具体要求,出具《材料补齐通知书》的;
(四)无规定依据实施许可,或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的;
(五)受理承诺件、联办件,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未及时告知理由、说明原因的;
(六)承诺件、联办件未能按时办结,而弄虚作假,在政务处理系统中将该件修改为办结的;
(七)在窗口受理后,不在窗口交费或交件,致使办事群众再回原单位办理各项手续、交费或取件的;
(八)项目办理无需上报,但在政务处理系统中按照上报件受理的;
(九)上报件受理后,不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催办的;
(十)受理承诺件、联办件时,为逃避监督,故意按即办件、答复件录入的;
(十一)为服务对象强行指定中介机构,强行推销产品的;
(十二)对联办许可事项,不履行首接责任,拖延不办或相互推诿,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十三)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擅自改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或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
(十四)实施收费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十五)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脱岗,贻误申请人办事的;
(十六)其他违反许可工作规定,贻误许可工作或者损害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十七)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许可的。
第六条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七条承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的窗口工作人员除向服务对象正式道歉外,分别给予如下处理: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
(二)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三)退回原单位,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
第八条视主观意识、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大小和改正错误的态度,行政许可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根据过错性质依据第七条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情节轻微,主观不存在故意,且属首次出现行政许可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当事人经教育后认识深刻,并能积极主动改正错误的,属一般过错;对一般过错的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一项行政处理;
(二)情节严重,主观上存在故意,行政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当事人经教育后能认识错误的,属严重过错;对出现严重过错的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二项行政处理;
(三)情节特别严重,主观上存在故意,行政过错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窗口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当事人经教育后仍不思悔改的,属特别严重过错。对当事人,给予第七条第三项行政处理。
(四)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七款的,给予第七条第三项行政处理。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由于请假等原因委托别人代岗发生的行政过错责任由代岗人承担。第十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项目首接责任制试行办法
第一条首接责任制是指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首先接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或提出咨询时应当履行的一种职责。首先接受申请或咨询的窗口为首接责任单位,首先接受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第二条首接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询问责任。申请人在中心任何窗口递交申请或咨询时,工作人员须问清当事人要办理几个手续、哪些手续。
(二)告知责任。当得知申请人需要同时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手续且需要不同的窗口部门共同办理时,一要告知申请人可同时向中心相关窗口提交申请,或到“并联审批窗口”提出并联审批要求;二要告知“并联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或直接告诉管委会督查股有关申请人的并联审批事宜。只涉及本部门内部科室的并联审批事项,要迅速告知相关科室人员或报告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三)催办责任。各窗口部门内部的并联审批,由其窗口负责人或首接责任人负责催办,加快进度或特事特办,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通过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牵头组织的并联审批,由管委会督查股承担催办责任。
(四)联络责任。各部门内部并联审批的联络,由其窗口负责人或首接责任人负责。联络的事项主要包括:通知本单位有关科室备件、交件和客户按时到中心取件等。通过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组织的并联审批,由管委会督查股承担联络责任。第三条奖罚
(一)对认真履行上述责任的首接责任单位及首接责任人,管委会将根据其履行的情况、当事人的反映,在考评时予以加分或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因素。
(二)对不履行或履行首接责任较差者,按窗口和工作人员考核规范与标准扣分,造成较坏影响者,加重扣分并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中心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文明用语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
1、接待服务对象特别是外地来的人员要讲普通话。
2、见到服务对象要主动打招呼,办理完毕后要说:再见。
3、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迅速接听,接听时首先讲:您好。
4、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服务对象指导到应去的窗口。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6、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7、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说:请稍侯,我马上给您办;对不起,您还缺少××材料,我现在把补办的清单给您;下面的手续请到××窗口办理等。
8、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嗦”等生、冷、硬、顶有伤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
二、仪表形象
要求:服装整齐、仪表端庄、地面清洁、窗口卫生。
1、衣冠整洁,佩带工作牌,有统一制服的要按规定着装。
2、姿态端雅、自然大方,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准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3、男同志发式大方,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女同志化妆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上班时间不穿背心、吊带、拖鞋。
4、窗口服务台、电话、电脑、报纸、档案材料等物品要按规定统一摆放。
5、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三、服务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
1、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然后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对服务对象没有提到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讲清。要做到耐心热情、百问不厌,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
3、做到“四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
4、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告知清楚;材料齐全后,一次办理完毕。
5、要实行三“心”服务,即:“热心、诚心、耐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工作纪律
要求: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公开透明、办事公道。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及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八不”即: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扎堆聊天;不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看书、看报;不传播流言蜚语。
2、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是。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学习制度
1、“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中心”管理人员集中学习由综合科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中心”安排的集中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综合科负责制定“中心”的学习计划,坚持政治学习与政策、法规业务学习相结合。
3、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督查科记录参加学习的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等,以便查阅。
4、会议由综合科负责记录。
5、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请假,因公出差人员应即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半天处理。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中心的廉政建设,规范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
2、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3、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讲排场;
4、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乱摊派及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等;
5、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证券、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卡);
6、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7、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借款、借车或让其为个人购买物品;
8、不准让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9、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质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经营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10、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境)和国内旅游;
11、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和传播淫秽物品;
12、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与窗口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13、严格惩处,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和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中心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范围包括:文件柜、办公桌椅、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空调、饮水机及其他上级要求登记的财产物资。
2、中心所属一切财产物资都属国家所有,每一个职工都有保护其安全完整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损坏和侵占。
3、中心对一切财产物资实行登记造册,每年清理一次,使用人签字,并由使用人管理和归还的制度。使用人不得改变中心财产物资的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将中心的财产物资搬出中心使用或转让他人使用。
4、单位自带设备必须向综合股报清单,经管理人员查验属实并登记后方可进出中心,综合股做好备案登记。
5、传真机、复印机的管理
(1)用途:传真机、复印机用于发送按规定签署的各类传真函件、接收各级部门发送的工作文书、复印工作需要的材料,不得用于私人传真或复印材料。
(2)传真机使用程序:发送传真须填写“发送记录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发送,由综合股统一发送。
(3)复印机使用程序:复印工作需要的文书须填写“复印登记本”,由综合股统一复印。
6、凡人为损坏或丢失中心财产物资的,或因操作不当造成中心财产物资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维修,并照价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值班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厅的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中心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档次,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中心将实行大厅值班长制度,现将值班长制度规定如下:
1、值班长人员:值班长由中心管理人员担任。
2、值班长职责:(1)负责接受办事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咨询,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主动做好导办服务。(2)积极帮助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解决项目办理中出现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厅内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情况严重的交中心督查股处理。(4)认真检查大厅内的安全(电、火、水、防盗等),发现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并及时报告。
(5)负责发放和收集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的征求意见表。
3、要求
(1)值班长对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应主动热情,有问必答,有难必帮,积极为窗口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排忧解难。
(2)值班长每天应提前15分钟到岗,在大厅办事人员离开之后离岗。
(3)大厅内设立值班日志,由值班长按要求及时据实做好值班记录,并按值班顺序做好交接班。
(4)值班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及时进行调整值班人员,以保证大厅的正常值班。党组织活动制度
1、为发挥组织优势,加强中心政治思想工作,确保中心党组织活动有效开展,促进中心的各项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按规定中心设立党支部,中心党支部接受区直机关党委领导。
3、根据有关规定,凡进入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其党组织关系一律转入中心。各窗口单位派驻中心工作的中共党员由中心党支部负责管理。
4、中心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三名,由支部党员根据《党章》,民主选举产生,并报区直机关党委批准。
5、支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半小时,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10日进行。
6、党支部职责
(1)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传阅必读文件、文献。(2)按照《党章》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做好中心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3)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工作。(4)积极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按时收缴党费。
(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其他工作。服务大厅管理规定
1、为维护中心服务大厅秩序,保障中心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凡进入中心服务大厅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心服务大厅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大厅的工作秩序。
3、禁止在中心服务大厅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禁止在中心服务大厅内高声喧哗,打闹嬉戏。
5、禁止任何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承揽业务或从事其它妨碍中心服务大厅正常秩序的活动。
6、严禁在中心服务大厅推销物品。
7、严禁在中心服务大厅酒后滋事,污言秽语。
8、严禁在工作时间向中心服务大厅送餐。
9、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政务服务中心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责令纠正;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1、维护和保养:中心统一配置的微机、网络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由中心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如出现故障,各窗口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处理,需要更换或添加设备,应报中心管委会综合股备案。
2、计算机操作:应严格按照微机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删除文件和安装程序,不得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3、网络使用:不得在网上聊天、游戏,不得观看影碟和网上电影、电视;不得上色情网站,不得制造或传递病毒,不得传播色情图文;不得在网络上泄露机密。
4、打印机使用:不得打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5、在不使用时和下班前应退出所有程序,关闭微机和外部设备。
6、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网络管理机房。保密制度
1、中心全体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和遵守《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2、心全体人员均应做到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听的机密不听,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在公共场所、亲属、子女及朋友面前讨论机密。
3、凡需阅读、使用秘密文件或资料的,原则上应在办公室阅读,不得将文件或资料带回家中或其它公共场所。
4、存放一切秘密文件、资料或音像制品都必须入柜加锁,不得放在办公桌上等不利于保密的地方。
5、分发、传阅秘密文件和资料应由专人统一办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属于三级以上文件或秘密资料的要妥善保管,按保密规定处理。
6、对发生失泄密事故的有关人员,将按情节轻重,依法查处。档案管理制度
一、“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1、归档范围
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中心”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资料,“中心”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中心”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字材料,“中心”干部档案、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调动等有关文字材料等都属于“中心”归档资料。
2、档案保管
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严禁查卷人员吸烟,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二、“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1、归档范围:“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中心”有关会议纪要,“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都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须及时归还;其他“窗口”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须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必须妥善保管。卫生管理制度
1、“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卫生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不乱倒茶叶渣;工作区内禁止吸烟;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前台后、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2、坚持卫生值班制度。以单位划分卫生清洁区,各股室和“窗口”要根据各自卫生责任区,坚持做到每日卫生小扫,须在上班前对桌、椅、柜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室内物品;每周卫生大扫,需擦拭灯具、门窗玻璃;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
3、大厅、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卫生由清洁工专人负责。必须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
4、建立“中心”卫生检查制度,值班长负责每天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综合窗口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一个,为进一步加强对综合窗口各单位人员管理和监督,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综合窗口包含窗口单位15个,即:区烟草专卖局、区发改局、区乡企农机局、区民委、区安监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广电局、区档案局、区粮食局、区财政局、区文体局、区物价局、区地震办等。
2、综合窗口每周安排一个窗口单位上班,并由“中心”管委会工作人员轮流值班,集中收件交由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办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综合窗口各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必须每月及时将单位收、办件情况准确、及时书面报送“中心”督查股,“中心”督查股负责对综合窗口各单位的收、办件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通报相关单位。
4、综合窗口各单位应加强与中心管委会的交流、衔接,及时解决审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
四、中心会议制度 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解决办件中的有关问题。
2、协调联合办件事宜。
3、决定中心重大事项。
二、会议组成人员
1、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和中层干部。
2、需要邀请参加的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的组织
1、主任办公会议由中心主任提出。
2、需要研讨、解决的议题,在会前一天送达会议组成人员。
3、会议形成的决定,由中心督查股负责督促落实。
4、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到会,应报告中心主任同意。工作人员例会制度 为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推进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例会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中心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参会人员应做好笔记。
2、各窗口工作人员汇报一周工作情况。
3、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
二、会议组成人员
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会议的组织
1、例会安排于每周星期五下午在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由中心综合股组织,并作好记载。
2、会议由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领导主持。
3、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参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上交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督查股。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与窗口单位沟通情况、加强联系,研究并解决重要问题,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政务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联席会议。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区级领导对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工作作重要指示。
2、加强中心同窗口单位的联系、沟通。
3、积极听取区级领导,窗口单位负责人对中心工作与发展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中心将意见和建议措施化、制度化并加以落实,促进中心健康发展。
二、会议组成人员
1、区级分管中心的领导。
2、窗口单位负责人。
3、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
三、会议的组织
1、联席会议每年两次,每半年召开一次。
2、会议由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主持。
3、各单位需提交讨论的事项,应在前一天送交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股。
4、会务工作由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综合股承办,负责签到、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5、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参会,应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参加。
五、考核及实施
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考核工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20分)
1、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窗口工作,确定分管领导,负责对窗口日常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每周到窗口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10分)
2、主动与“中心”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配合“中心”搞好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10分)
(二)行政审批项目均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纳入“中心”受理。(25分)
1、行政审批项目未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每少一项扣5分;
2、部门自行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每件扣5分;
(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零投诉”。(25分)
1、当事人对窗口服务质量不满意或者进行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2、承诺件超期办结的,每件扣2分;
3、窗口接件后,一切办理或转报工作均由窗口完成,不得要求服务对象自己办理或向服务对象提附带条件,每违反一次扣5分;
4、窗口工作人员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如办件认定不准、解释不清,执行政策和协调处理出现偏差等,每次扣1分。
(四)按要求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并按照“中心”有关制度,服从“中心”管理。(10分)
1、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不符合区委、区政府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2、1年内中途未经同意更换工作人员每人次扣2分;
3、违反廉洁自律制度,服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一次扣2分,并通报批评,取消全年评比“最佳服务窗口”资格,更换窗口工作人员;
4、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的,每次扣1分并通报批评;“中心”认定窗口工作人员不合格被退回的,每人次扣5分;
5、因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过程中的问题被区领导或区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部门及窗口,每次扣5分。
(五)、实行互联审批。(10分)
1、经“中心”认定实施的窗口联办项目,责任窗口不履行牵头责任的,每件次扣3分;协办窗口抵触办理的,每件次扣2分。
2、对互联审批的项目,窗口单位不执行的,每件次扣5分。
(六)、严格按规定收费。(10分)
1、在“中心”办理事项涉及的各种收费,窗口部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次扣2分。
2、未经物价部门同意,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每次扣5分。
3、行政审批事项中需收取费用的,没有按要求在行政服务中心指定银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每件扣2分。
二、加分项目
(一)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年终被评为优秀的,加5分。
(二)部门简化办事程序,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5分。
(三)收到群众和企业感谢函或锦旗,经查证内容属实的,每件加1分。
(四)认真处理行政服务中心转交的群众投诉或问题反映,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回复意见且使群众满意的,每件次加1分。窗口单位与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金口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服务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
二、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窗口单位考核内容
劳动纪律:准时到岗、行为规范、安全卫生等情况; 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情况; 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收费管理等情况。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德: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 能:工作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
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中心规章制度等情况;
绩: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廉:廉洁办公,依法审批,按规定收费等情况。第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考核实行民主测评与考核领导小组相结合,平时考勤与定期考勤相结合,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
第八条考核由中心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由中心督查股负责。
第九条中心设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中心管委会领导、综合股、督查股负责人组成。第十条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审核督查股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对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议。第十一条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窗口单位月考核;
1、服务窗口月底进行小结,填报《服务窗口月份考核自查表》;
2、督查股根据民主测评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
4、管委会负责确定考核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二)窗口单位考核;
1、督查股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2、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
3、管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窗口工作人员月考核;
1、个人填写《窗口工作人员月考核自查表》;
2、督查股根据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
4、管委会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工作人员考核;
1、个人工作总结;
2、督查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对初定等次进行审核;
4、管委会主任会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窗口单位月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作人员月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三条窗口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为20%;工作人员优秀等次比例为15%。
四、奖惩
第十四条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中心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可在其原单位优先或提前获得职务晋升资格。第十五条窗口单位的考核实绩,纳入窗口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各窗口的考核结果,中心将及时反馈给区目标办和窗口单位,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次被投诉并经组织查实的或连续两个月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立即调离中心回原单位待岗。
五、附则
第十六条中心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最佳窗口单位评比考核办法
一、总则
1、最佳服务窗口每月评选一次,每月满分为100分;评选面为20%左右。
2、按评比考核办法,得分在90分以上名列前茅的窗口单位为最佳服务窗口。当月考核均在90分以下最佳服务窗口空缺。
3、获得最佳服务窗口的情况,将作为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二、最佳窗口单位评选办法及考核细则
1、当月办件量名列前1?10名(20分);(1)办件登记规范,输入数据库及时;(2)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2、按规定时限和规定收费标准办理各类证照和审批项目(20分);(1)超承诺日办结,每一件一天扣3分;(2)违规收费,取消评选资格;
(3)所办审批项目,按承诺日缩短50%办结的每件加8分;缩短30?50%办结的每件加5分;缩短20?30%的每件加1.5分;
(4)被顾客投诉,进入中心的项目仍由原单位办理的,调查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3、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文明用语(20分)
(1)态度生硬,有问不答或回答不准确,顾客不满意扣3分;(2)与顾客发生争吵,谩骂顾客扣5分;(3)被顾客投诉,调查属实,取消评优资格。
4、为民、便民。办证和审批告知资料齐全,内容完善(20分)。(1)每缺一项扣3分;(2)每缺一件扣5分。
5、窗口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遵章守纪(20分)。(1)每迟到、早退一人一次口2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人每次扣2分;(3)违反规章制度一人一次扣2分。
6、受到新闻媒体表扬的每次加3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3分;服务对象赠送锦旗感谢的加5分;服务对象有书面感谢信的加2分。窗口单位考核实施细则
为确保各窗口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努力实现区委、区政府对服务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廉洁”的要求,以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形式与内容
采取百分制,只考核到窗口,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总评。每月满分为100分。
(一)优质服务(60分)
1、由于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调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取消全年评比“优秀”窗口的资格,并更换有关工作人员或窗口负责人。
2、各窗口应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承诺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未将办事须知和有关申报表格放在规定位置的,每件扣1分;未向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定依据的,每次扣5分;无故超过办件的承诺时限,每件每超过1个工作日扣5分;当事人投诉部门或部门窗口未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10分。
3、窗口接件后,一切办理或转报工作均由窗口部门完成,不得由服务对象自己办理或向办事者提附带条件,每违反一次扣5分。
4、不属“答复件”的,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办理成答复件的,每次扣3分;属有意刁难的,扣8分。
5、属新办企业、投资建设等各类较大项目的联办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按《项目首接责任制》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及时报告中心管委会领导,既不履行职责又不报告者扣10分。从受理之日起,办结时间缩短50%以上,给相关窗口加1-3分。
6、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做好事及其他典型事例等,经考核小组确认,加2?5分。
(二)廉洁办公(20分)
1、服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一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取消全年评比“优秀”窗口资格;更换有关工作人员或窗口负责人。
2、服务过程中主动上交服务对象所送各种礼物、礼金等,一次加5分,并通报表扬。
3、填报假数据、提供假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扣5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扣10分,并更换有关工作人员或窗口负责人。
4、各部门窗口应当按照区政府规定在指定银行缴纳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未按规定在指定银行缴纳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每项扣5分;仍在原单位办公地点收取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每件扣5分;在部门窗口收取与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费用,或者收取无法定依据的费用,或者超出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每件扣10分。
(三)工作纪律(20分)
1、在中心已批准受理的服务项目原单位不得再受理,违者每件次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情况上报区政府,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2、不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操作不当,造成网络系统损坏的,每次扣3分。
3、半天以上的请假,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由窗口负责人批准,中心备案,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请假条,窗口负责人同意、本单位批准,中心领导签字后交督查股备案。违反请假规定按旷工处理,每次扣5分。
4、上班时间,各窗口不得无人值守,每发生一次扣5分。
5、窗口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如睡觉、吃东西、举止不雅观、玩电脑游戏、炒股票、大厅内喧哗、嬉闹、串岗聊天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5分。
二、评定与奖惩
受新闻媒体表扬或批评的,按照同一件事不重复奖惩的原则;区级媒体表扬的加3分,批评的扣3分;每提升一级表扬或批评的,增加或加扣3分。服务对象以一件事例书面感谢和表扬,考核小组认为可以加分的酌情加分,行业性媒体报道的酌情加减分。窗口的等次以考核的得分结合窗口当月的工作情况,经考核小组评议,原则上以考核分数高低确定。年终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综合考评,其考核结果与本部门目标考核挂钩。中心对窗口的考核及有关情况将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部门和派窗口单位。同一件事不重复奖惩,但要执行中心或其它部门、新闻媒体相应最高的奖励或处罚。
三、组织与实施
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中心管委会负责人担任。中心督查人为考核小组成员。
中心督查股负责牵头对窗口的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后,经中心考核小组审核,报中心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确定。
本考核实施细则由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本考核实施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规范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
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总评。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德(20分,扣完为止)
1、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不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每次扣1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由于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的,每次扣2分,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3、受新闻媒体宣传表扬的,每次另行加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6分,省级加9分,国家级加12分,服务对象书面感谢和表扬的,每次加2分。
(二)能(20分,扣完为止)
1、不能及时、准确的回答服务对象咨询内容的并做到一次性告知,每次扣2分。
2、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执行政策、协调处理出现偏差,影响办事效率和服务效果的,每次扣3分。
3、不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操作不当,造成网络系统损坏的,每次扣3分。
(三)勤(20分,扣完为止)
1、无故迟到、早退、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
2、工作时间内,出现上岗不配证,着装不规范,行为不文明(如睡觉、吃东西、举止不雅观等)、玩电脑游戏、大厅内喧哗、嬉戏、串岗聊天等,每次扣1分。
(四)绩(25分,扣完为止)
1、办理服务项目出现差错,又不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引起投诉的扣6分。
2、受理办件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天扣3分。
3、经抽样调查,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每起扣1分。
4、所在窗口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每人扣2分,获月优秀的,每月另加2分,获优秀的,每人加10分。
(五)廉(15分,扣完为止)
服务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一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违反中心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每次扣5分。
二、评定与奖惩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每月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90分的为“称职”,60分?75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对月考核和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与派驻单位共同研究处置办法或调离中心。
三、组织与实施
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中心管委会负责人担任。督查股具体实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根据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中心考核小组审核后,报中心管委会负责确定等次。
考核,首先由窗口工作人员作个人总结,督查股在月考核、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提出等次意见,经考核小组审核后,报中心管委会主任会议确定。
六、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管理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广大办事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市中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务信息,是指中心在服务和监督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拥有的信息。第三条督查股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牵头组织工作,综合股负责承办中心政务信息上网及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条政务信息公开应遵循及时、准确、合法、公开、保密的原则。第五条公开的内容
一、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名单;
二、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等;
三、所有审批项目的“五公开”内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
四、中心办事制度和管理制度等;
五、举报电话、举报箱;
六、每月运行情况通报;
七、中心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它完成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六条政务信息公开,除采用通常的做法如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证上岗和编印办事指南外,还可采用中心局域网、区公众信息网、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第七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心有关股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拥有该信息之日起30日内提供给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并由中心综合股组织统一对外公布。
第八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一次和每月不定期检查各股室、各窗口单位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各股室、各窗口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第九条本制度由中心督查股负责解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政务公开审核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委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公正,避免随意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政务公开审核的内容:
1、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名单;
2、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等;
3、所有审批项目的“五公开”内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
4、中心办事制度和管理制度等;
5、举报电话、举报箱;
6、每月运行情况通报;
7、中心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它完成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第三条政务公开审核的程序: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能拟好需要公开的内容报分管领导预审,再提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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