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讲稿(9篇)
1.依法治教讲稿 篇一
创建新园提升老园 携手并进共促发展
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办学是当前我国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实行园务公开制度,不断加强学校廉政建设,以办好“人本教育、公平教育、优质教育、幸福教育”为宗旨,为九江市幼教事业的发展不断创造出新的成绩,现将我园对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方面的认识、做法、打算汇报如下:
对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认识:
--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深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内涵。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方面,我园班子成员以树立五种意识,实现五个满意,达到五个目标为工作出发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第一是树立政治意识,做到讲正气,讲政治,决不编造信息,乱发言论,乱传谣言,决不旁用心思,贻误工作,自由散漫;第二,树立规矩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政令畅通,落实法规;第三,树立责任意识,做到权责并行,敢为人先,决不敷衍了事,搪塞过关;第四,树立服务意识,做到转作风,促发展,决不搞形式,做样子;第五,树立纪律意识,顾全大局,讲原则,决不违规办学,错误引领。我们通过“一贯彻四结合”来实现“五个满意”:把主题教育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走特色化办学道路让家长满意;同时把主题教育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作风建设相结合,立规立矩创文明形象让幼儿满意,最终实现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执行规定更加到位、政治纪律更加严明、党内民主更加充分、自身建设更加严格”的五大目标。
具体做法: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依法办学意识。--以“一评选三治理”活动为抓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幼儿园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一评选三治理》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行为,树教育行风正气,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教育品质,促进我园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提高认识,树立法治理念。教育法制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园根据“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的主题,结合幼儿园实际,把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内容纳入幼儿园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聘请法律顾问、法制副园长到幼儿园进行专题讲座,在学习的过程中,幼儿园根据办学情况和教师工作实际,拟定出一些专题,组织教师进行学法专题讨论,深化教师学习效果,查找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办学,依法从教的观念。
--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安全工作历来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狠抓综治、普法、创安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从园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对因教师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严格追究聘任,并在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为幼儿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落实国家政策,确保管理规范化。
--建立健全制度,促进幼儿园规范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逐步完善了各类治园管理制度,如:行政管理方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德育工作管理制度》;教师管理方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保育员管理章程》;幼儿管理方面的《幼儿日常行为常规》;教学管理方面的《教师上课、调课、代课规定》;教育科研管理方面的《教育科研奖励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都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在依法治园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制度已成为规范教职工的依据,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落实。
--依法管理教职工,强化教师义务与权益。在依法治校中,我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求教师不折不扣地执行《江西省教师行为八不准》,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增强。教职工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以园为家,依法教书育人,师尊重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和谐,无侮辱、歧视学生现象,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环境。学校积极为教职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是建立了政治上的“谈心对话”联系制度,领导通过谈话及时了解教职工的心声,为他们的政治成长搭好平台;二是精神上多激励,幼儿园以文体娱乐活动为载体,结合重要节庆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迎新年联欢会”、“庆七一歌友会”、“登山活动”、“教职趣味工运动会”、“野外烧烤”、“摘葡萄”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减轻大家的工作压力,以充沛的精力投入本职工作;三是思想上多鼓励,帮助他们进步,促进其专业成长;四是生活上多帮助,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为他们分忧排难;五是建立园本研修制度,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教学研讨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接受继续教育,参加各级各类教研培训,为教师们提供学习的平台,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六是为他们晋级评优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尽到本职工作职责的同时能享受到应有的政治名誉和经济待遇。
三、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省级示范园引领辐射作用。--加强硬件建设,提供育人物质环境保障。为了适应新常态下学前教育的发展,让在园幼儿享受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我园努力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先后筹措资金用于维修改造园舍、添置设施设备,我园的硬件条件大幅改善,近几年我园利用暑期对幼儿园的教学环境进行了除新和改建;新建了戏水池,美化了走廊、过道、楼梯;装修了艺术化、情趣化的幼儿心理咨询室、科学探索室、儿童图书室、美术室,并在每一层楼的拐角处增设了“书适屋”、“阅读角”和“植物角”等;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模式,给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一体机,为幼儿提供个性化发展空间。
--搭建平台,真情抓好省级示范园引领辐射工作。幼儿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我园与国内外幼教专家、幼儿园之间的合作交流,先后接待了美国幼教专家、湖北省黄石教育局、山东省青岛市子语子曰幼儿园、江苏省洪泽县幼儿园、省幼教年会专家、市委幼儿园、浔阳区一幼、庐山区一幼、永修县新城幼儿园、都昌县幼儿园、修水县渣津镇中心幼儿园、湖口县一幼、二幼、德安县一幼等幼教同行的参观学习;大力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组织骨干教师去德安一幼、都昌县中心幼儿园送教下乡,把我园的教学研究成果毫无保留地与姐妹园分享,并分别向两所幼儿园捐赠了教玩具和幼儿图书等物品,充分发挥了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创建新园惠百姓,圆梦八里湖新区。当前,市中心幼儿园已经成为继九江一中、九江小学之后再度落户八里湖新区的品牌学校。八里湖园区项目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列入了2014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工程。园区占地面积23.5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规划建园规模为16个教学班,其中早教班4个,幼教班12个,在校生460人,概算投资3000余万元。在今年的“六一”儿童节举行了园区工程奠基仪式,新园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在2016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新园区的建成将开创“一园两区”的办学模式,更好的满足市民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各类参赛活动,成绩硕果累累。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幼儿园得到长足发展,先后荣获“江西省十大人民满意幼儿园”、“全省幼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师德师风”先进单位、江西省“健康、快乐、发展”主题活动“先进幼儿园”、“江西省平安校园示范校”、江西省巾帼文明岗、九江市“春蕾计划”爱心集体、舞蹈《蒲扇与激情》获得九江市第六届艺术展演舞蹈比赛第一名等,进行了国家级课题《创建全脑型学前幼儿体育教育模式的研究》、省级课题《分级阅读教学指导策略的实践研究》、《开发民间体育游戏,促进幼儿动作发展的实践研究》等课题,这些课题都已顺利结题,并形成了幼儿园的园本课程,各类参赛活动成绩硕果累累。
今后的打算: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园全体教职员工将继续发扬吃苦耐劳、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涵养校园文化,熔铸学校精神,提升学校品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1、不断积累、丰富内涵,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国韵”特色的校园文化。
2、致力科研、勇于探索,构建具有我园园本特色的教育教学体系。
3、精细管理、着眼细微,巩固省级平安校园示范校成果。
4、进一步加大省级示范园的辐射力度,发挥省级示范园的作用。
办好“人本教育、公平教育、优质教育、幸福教育”是教育新常态的思想精髓,近年来虽然我园的教育工作得到了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将顾全大局,纪律严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新形势下我园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以更加昂扬的热情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把社会和人民的需求当做我们更高的追求目标,尽快适应新常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更新教育理念,谱写学前教育更美好的诗篇!
2.依法治教讲稿 篇二
我国《教育法》规定,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但长期以来, 我国学校没有章程, 这导致学校办学存在严重的行政化倾向, 政府部门可越权干预学校办学, 而学校行政办学也有很大的随意性, 教师和学生在学校治理中, 缺乏知情、参与、表达、决策权利, 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并不理想。国家把依法治教作为发展教育的基本方略, 教育部更专门发布纲要, 推进依法治教, 因此, 要把章程的制订, 作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抓手。
既然制订章程目的在于依法治教, 让学校自主办学, 实行现代治理, 办出个性和特色, 那么, 在制定章程时, 就必须解决当前存在于教育管理、学校办学中的行政化问题。然而, 令人遗憾的是, 目前我国学校在制定章程时, 基本采取的是行政程序——由学校行政主导制定, 再提交上级行政部门审批, 然后发布。这种章程, 从本质上说, 只是行政规章, 法律效力有限, 很难成为学校依法治校的法律文本。
十一学校的章程, 也有这方面的欠缺。舆论关注具体条款的“亮点”没有错, 可以说, 从“教师可以弹劾校长”角度看, 这是迄今为止, 包括已经颁布的大学章程在内, 力度最大的学校章程。这毫无疑问是章程的最大亮点, 值得肯定。但必须指出的是, 就是这一力度最大的章程, 其制定的程序, 也和其他学校颁布的章程一样。因此, 这一章程所具的法律效力还很有限, 基调还是学校内部的行政规定。学校的章程, 应该着重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举办者和办学的关系, 对于公办学校来说, 就是政府和学校办学者的关系。二是明确学校内部治理的结构, 即明晰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社会机构的关系。如果前者的关系已经明确, 那么, 章程着重解决后者。
我国学校办学, 上述两方面关系其实都没有明晰——在政府和学校之间, 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到要建立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在学校内部, 缺乏现代治理结构。因此, 这两方面问题都必须解决。这也就决定了学校章程不能由学校起草制定, 提交上级行政部门审批。一方面, 学校无法要求行政部门放权, 即使章程明确了学校有哪些自主办学权, 行政部门也审核、通过了章程, 可行政部门不执行, 谁来监督行政部门?另一方面, 作为学校内部的规章, 其他社会机构会遵守吗?具有法律效力的学校章程, 应该得到全社会遵守, 而不是学校的“家规”。
在发达国家, 学校章程的制定, 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 通过立法机构讨论、审议, 这适用于学校初创时期, 尚无明确的法律, 规定政府和学校的关系, 立法审议, 最主要的是解决政府 (举办者) 和学校的权责关系;另一种方式是, 学校获得“特许”, 自主办学, 在自主办学权限范围内, 制定学校运行的章程, 亦称学校内部立法。
我国不少人认为, 学校章程就应该是学校内部立法, 通过教代会审议, 提交上级部门审批通过, 但这忽视了两个基本现实。其一, 我国学校并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学校内部立法缺乏前提和基础。其二, 学校的教代会, 也存在严重的行政化问题, 并非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代表参加, 从而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十一学校制定学校章程, 应该说, 在校内实行了民主决策, 让教职工充分表达意见, 这是很大的进步, 但是, 却无法回避学校并没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这一根本问题, 这一问题不解决, 学校就难以成为自主办学的主体, 依法治校就存在很大的隐患。
“一校一章程”, 这是依法治教的关键。要把这一工作做好, 在笔者看来, 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国家层面, 制定《学校法》。通过《学校法》, 明晰政府、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 然后在《学校法》框架之下, 制定学校章程, 这就理顺了政府授权、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早在2012年7月, 教育部下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 就提到要开展《学校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依法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 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制度。并明确“以公办学校财政拨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 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民主管理权”。希望能加快《学校法》立法的进程。二是在没有出台《学校法》的情况下, 将每所学校的章程, 纳入地方立法程序, 即学校的章程, 在经过行政部门审批后, 还要提交人大讨论、审议, 以让学校章程真正成为学校依法治校的“最高宪章”。总之, 要做到依法治教, 必须按法律办事, 要用法治思维来制定学校章程。
3.依法治教 履职尽责 篇三
4月中旬,省教育厅印发《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履职尽责雷霆行动”全面展开,督促检查教育行政部门的内容主要是主体责任、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收集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督促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内容主要是主体责任、依法治校、服务师生、师德师风等方面。连日来,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分动员部署、查找问题、集中整改、认真总结四个阶段,在全省教育系统同步推进。目前,全省上下已营造出依法履职尽责的浓厚氛围,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全面检查的各项工作正按计划和步骤扎实推进。
易淑润
依法治教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贯彻和体现,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十堰市教育局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积极推进普法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履行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从源头上降低决策风险。十堰市教育局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和完善了《教育局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制度》等议事和决策制度,提高了民主决策能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禁止中小学教师校外从教行为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015年,教育局在市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50余条,内容涉及教育局工作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市教育局在市教育信息网“办事指南”“公告”“常见问题”等栏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招生政策、教育收费、职称评定、学生资助、评先评优等重大事项50多条;发挥局长信箱互动平台的作用,及时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解决。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规范教育部门管理行为,经过精简、清理,确立26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16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职权2项,明确了权力事项名称和权利依据,在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办事程序,向社会公示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证办理、学籍管理、学生资助等办事流程。加强内部监督,依法履行内审职责,2015年,对5所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了整治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等5个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惩治了违纪违规问题。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议案。2015年,该局接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2件,其中主办25 件,会办7件,见面率、办结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积极解决了群众关心的问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十堰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大力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保留了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申报、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审批项目,2015年,按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等程序认定了65人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审批通过了城区6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10月23日之后,将城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服务)权利下放到三区,方便了群众办事。
合法合规行政,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健全和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十堰市教育督导规程》,向社会发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范督导评估报告》,认真督导评估全市中小学办学水平。2015年,丹江口市等4个县(市、区)相继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竹溪县等5个县(市、区)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持续开展了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进一步规范“两费一金”和财政教育经费征用,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严格落实新《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推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禁止中小学举办快慢班,禁止学校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各种兴趣班、实验班、补习班等;落实进城务工子女、留守生关爱政策等,城区指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增至33所,加大对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益的保护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实施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推进精品专业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起各個学段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益,加强资助工作信息监管,2015年超额完成5.6万多名学生的学生资助任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有效监管学校建设资金安全使用。2015年,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等5所迁建学校建设有效推进,郧阳区等6所思源学校正式开工。
依法运用协调、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6月份,市教育局成立了信访接待室,统筹协调解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问政、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诉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坚持慎重、依法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了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各类涉教矛盾,妥善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持之以恒依法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管理,狠抓“三防”建设,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8次,督办学校整改安全隐患,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151所学校被命名为“平安校园”。严格落实《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师生外出审批制度。依法整治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积极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食药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合整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违规盖搭、占道经营、校车安全等校园周边环境问题。
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全市各中小学认真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学校机制,规范了学校管理、教师教学行为,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依法规范教育收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学校公示栏、《收费明白卡》、《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公开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强化日常管理,对违规违纪者进行严肃查处。继续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对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明察暗访。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择校费,督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后的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禁止中小学教师校外从教行为的暂行规定》,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印发了《十堰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将法治理念融入教师专业理念与专业能力一并考评。完善师德奖惩制度,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4.2015依法治教总结 篇四
一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确立“稳定、安全、提高”的工作目标,围绕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工作大局,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学生思想品德合格率大达100%,法制安全教育率为100%,学校重大事故和违法犯罪率为零。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法制校园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师生的安全,我校建立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育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之中,定期研究、总体部署,努力做到抓严、抓实、抓好。通过专题学习、宣传、讨论等活动,帮助领导、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及班主任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组,以教导处为主体,以班主任为骨干,以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健全
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职责,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行法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学校一直注重依法建制,逐步建立、完善了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为适应课改考核需要,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适应了学校在新形势下管理的需要,有力地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形成了学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强化法制教育,培养师生法律素质,最根本的途径是加强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全校师生对法律法规的条文学习到位,才能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1、领导在决策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学校领导自觉学习法律法规,自觉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提高依法办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全校师生依法治校起到了表率作用。
2、教师在交流中学习,增强依法治校意识
教师是依法治校的关键执行者,教师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因此,强化教师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
教师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3、学生在情境中学习,提高法制意识。
要求各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有机渗透法制教育。真正把法制教育与日常教学工作、生活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使法制教育与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使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⑴、在法制课上创设情境,使学生自然而然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⑵、在各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在开设专课对学生进行系统法制教育的同时,在语文、数学、英语、社会和思想品德等学科的教学中,老师们根据学科特点,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寓法于教。教学过程中关于统计的知识、自然课程中的一些实验等等内容中都包含着法律知识,利用这些学科知识自然渗透法律法规,引导学生知法、守法、用法都是非常有效的情境创设,会自然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四、成效显著,收获颇丰
由于我校坚持依法治校,把依法治校同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新途径,学校的各项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师生法律观念和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
1、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及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治校,基本形成了各项
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纠的格局,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刹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2、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5.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 篇五
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挄照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 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挃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丌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觃,依法维护公民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的安全有序发展,为我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形成有 AA 特色、适应和促进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地方教育政策觃范和制度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参不的教育治理格局;推劢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法治素质不法治实践能力显著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AA 率先成为依法治教示范区。
二、主要仸务 (一)逐步完善地方教育法觃和制度体系 1.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地方教育立法工作,推劢完善地方教育法觃觃章体系。适应地方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研究提出教育立法觃划和计划。推劢完成《AA 省教育督导觃定》修订工作,加快学校安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地方教育法觃、觃章起草工作。开展地方教育立法改革试点,在教育投入、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家庭教育、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等方面率先探索地方立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具有 AA 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觃觃章体系。
2.提高教育类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教育重要觃范性文件制定觃划制度,优先在招生考试、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管理、教材管理、教学科研行为觃范等领域制定、完善觃范性文件。根据法定职权,配套制定出台地方各类教育标准、觃范、程序。进一步健全教育觃范性文件起草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戒者重大利益调整的,要挄照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觃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发布等程序觃定,提高文件质量。
3.建立教育政策法规评估和清理制度。根据 AA 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冴,对本省教育政策法觃定期实施评估,及时清理幵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改、废的建议。2017 年年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完成对本部门现行觃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觃范性文件目彔和文本劢态化、信息化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改、废情冴。
(二)深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4.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挄照“放管服”要求,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制定幵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职能权限和责仸。挄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敁率,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建立行政职权劢态调整机制。坚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建立觃范、高敁的审批制度流程。
5.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不、与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认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仸明确。推进 AA 省教育政策不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发挥 AA 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不咨询服务基地作用,建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家咨询制度,健全决策咨询工作机制。遵守《AA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加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重大教育改革措施戒涉及公共利益的教育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挄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仸追究制度。
6.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敁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解决教育领域执法丌力问题,推劢教育管理的重心和方式向依靠行政执法等方式实施依法监管转变。加快建立教育执法机制,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整内部机构设置
和人员结构,加强教育执法能力建设。对学校违觃办学、违觃招生、丌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侵犯学生权益以及教师违背师德觃范、违觃有偿补课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会同财政、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针对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丌到位、非法办学办班、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教育辅导(服务)市场混乱等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同政法等部门的合作,建立校园欺凌、性侵犯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机制。积极创新执法体制不方式,鼓励各地探索市县教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敁形式。积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对教育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实时纠正的能力。编制 AA 教育行政执法手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标准,觃范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文书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仸制和责仸追究制度。
7.深化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觃定,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教育职能、教育政策法觃、行政管理流程、教育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招生政策、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不权和监督权,汇聚全社会发展教育的共识和力量。
(三)大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8.健全教育系统学法制度。制定实施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觃划。实施法治观念提升工程,对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校长、教师仸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实施省、市、县三级法治教育教师与业素质与项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强化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到 2018 年,完成中小学法治与仸教师系统法律知识培训。到 2020 年,完善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全员学法考核机制。
9.深入开展学生普法教育。实施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劢,把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幵组织实施,落实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的觃定。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社会实践、班队会等形式,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宪法教育,挃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宪法晨读、宪法宣誓等形式多样的活劢,强化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教育,将依法治国的理念、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加强和改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
源,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小讲埻”“模拟法庭”“法治文化节”等富有特色的法治教育活劢,以多种形式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10.积极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社会资源,争取财政与项支持,积极推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践基地要建设成为集实践性、参不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实施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鼓励各级教育机构充分依托各地青少年实践活劢中心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性基地。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基地,完善标准化实践基地教学内容、课件资源和管理办法。力争到 2018 年珠三角地区每个县(市、区)建立 1 个具有地方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到 2020 年全省全面实现“一县(市、区)一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劢中小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劢。
11.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为核心建设各级教育普法网,充分利用网络手段,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不推广。到 2020 年,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大赛、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与业期刊戒与栏建设,支持创办大学生法治文化节等活劢。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机制,大力推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研究不资源开发,支持高等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的与业学位。推劢青少年法治教育粤港澳和国际交流不合作。完善不人大、司法及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在学生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12.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持续实施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AA 风格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探索建立“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一批精通与业英语、通晓国际觃则、具有全球规野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深入实施高校不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健全人员互聘长敁机制,选派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与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戒挂职仸教,鼓励高校法学与业骨干教师参不法律实务工作。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13.深化学校章程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
本准则。促进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不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觃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章程审核、备案制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不学校依法治校、依章程自主办学相适应的教育行政管理新机制。建立章程实施报告制度,完善章程实施的监督评价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章程有敁实施。
14.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不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不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高等学校应深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觃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觃定》《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觃程(试行)》等觃定,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觃则,推劢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等制度的完善落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健全校长负责制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确保民办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办学校应落实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依法保障校长独立行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职权。建立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不监督机制,保障学术权力挄照学术觃律相对独立行使。健全学校各级组织机构民主参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觃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不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拓展学生参不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落实《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推进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劢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不权和监督权。推行公办高校学校理事会制度,健全社会参不机制,扩大参不广度、深度。觃范和引导社团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学校组织开展活劢,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5.大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深入实施《AA 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觃定》 《AA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务公开暂行觃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财政预结算、“三公”经费、培养目标不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敁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敁、便利的服务。
16.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劢。修订出台“AA 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劢标准”“AA 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讣定标准”,完善学校自查、与家评审、行政部门抽查的示范校
考核机制和劢态管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校典型经验,发挥辐射带劢作用,丌断提高全省依法治校工作整体水平和建设成敁。启劢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进示范校创建向纴深发展。到 2018 年,珠三角地区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标准基本要求,全省创建 1000 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到 2020 年,各级各类学校达到依法治校标准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健全教育依法治理机制 17.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师生不学校争议的调解机制和申诉处理机制,提高以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敀调解制度,注重和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代会、学生团体和法治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依法健全学校未成年学生的权利保护机制。
18.健全教育领域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法治途径,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尊重司法监督。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完善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机制,觃范办案流程,依法加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敀调解制度,鼓励市、县设立由司法、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保监、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学校学生伤害事敀调解组织,吸纳具有较强与业知识、社会公信力和知名度的、热心教育事业的与业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敀讣定和赔偿中的作用。在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学术丌端行为讣定等领域,探索建立与业裁量戒者仲裁机制。落实《信访条例》,依法处理教育领域信访案件,引导群众合法表达教育诉求。
19.改革教育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不国际接轨、具有 AA 特色、有利亍分层定位和分类挃导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不评估挃标体系。推进社会评价教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参不教育评价。觃范教育评估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教育评估资质讣证制度,加强教育评估队伍建设,促进教育评估工作与业化、觃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教育评估的与业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构建政府、用人单位、行业协会、与业学会、研究机构等共同参不的多元化教育评估新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重规依法治教工作,形成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不的综合推进机制。制订依法治教工作实施觃划和工作要点,强化工作责仸。积极推劢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依法治教工作协调机制,将依法治教纳入地方法治政府创建活劢的整体框架,落实有关部门在依法治教中的法定职责。
(二)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将教育法治经费列入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优化资釐配置,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不条件保障。加强教育法治与项经费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敁益。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教育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
(三)强化督查评估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依法治教进展情冴通报、督导检查等制度,把常觃督查和与项督查贯穿亍依法治教工作全过程。省教育厅将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情冴纳入各地、各高校绩敁考核和 AA 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AA 省教育强县(市、区)等综合评价体系。
6.学习依法治教心得体会 篇六
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主体力量,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依法执教已经成为我国教育的大趋势。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十八大提出的“立德树人”要求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按照市教育局部署(汴教党文【2015】15文件)和我校党支部“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要求,我校全体党员于5月11日集体学习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教进程》,由校长刘培兵同志主讲。学习内容共分四个部分:
一、依法治国是执政党的执政之基,治国之本,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依法治教是保障教育事业正确科学发展的必经之路;
三、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之一,也是依法治教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四、依法执教,是法律赋予教师最基本的职责,是教师的行为规范。
通过学习,使我对“学高为师,身正是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是十分重要的,规范的教育行为是师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是在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都有衡量作用,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只有为人师表,规范行为,才能象蜜蜂一样酿出最甜的蜜献给学生,才能像蜡烛一样洒尽一偻偻阳光照亮学生的心灵世界。
一、依法执教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是现代社会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教育法制化工作,相继制定或者完善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现代教师,就必须树立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坚信依法治教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坚信依法执教是教育者沿着正确轨道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教育的发展需要教育法律法规保驾护航,教育领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就要求教育者摒弃陈旧教育观念、教育思想,让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深入到教育各个领域。
依法执教的要求是:第一,要依法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二,要依法贯彻落实教育教学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第三,要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因此,教师要认真学习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将学习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自觉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工作中。在教育教学中,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在生活中务必依法律已,依法办事,教师应该是知法、懂法、守法的楷模。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担负起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二、依法执教要注意掌握正确的方法
首先,教师要知法守法。教师要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师依教的法律和法规,深刻认识它的强制性; 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本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要求。同时,教师应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因此,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教师的基本义务。其次,教师要大力宣传法律,要认真、踏实地做到依法管教、依法行教、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强化依法执教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依法执教”意识。《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并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师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维护法纪。教师应当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把政治思想教育与法纪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教育学生不仅守法而且还要维护护法律的权威。
三、依法执教,教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法执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除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外,教师还要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所享有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专业权利的多少,不仅反映国家和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重视与保护程度,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在社会民众及学生心目的的威望与地位。因此,以法律手段确立、保障教师的权利,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必要措施。我国为此于1993年10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职资格、待遇、职责、培养提高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教师法》,既是国家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制定教师政策、惩戒各种损害教师利益的违法部门及个人的法律依据;也是广大教师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与地位的法律武器。它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依法执教”在规范我们教育行为的同时,也教育了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照法律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的保证,这是我们实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总之,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依法执教”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潮流和需要。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主动更新观念,努力适应新形势,认真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从点滴做起,在平时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的教育精神,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同时,教师也要充分学习和掌握有关的教育法规,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让“依法执教”真正落到实处。
开封市第十中学 朱汴梁
7.依法治教讲稿 篇七
一、依法治教的含义及必要性
(一) 依法治教的含义
国家机关和有关机构,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政策, 在其职权范围内, 从事教育治理活动的相关活动, 称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教是依据、遵从相关法律规定, 把法作为治理工具, 作为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和开展的唯一标准和最高权威。依法治教中的“法”包含范围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因此, 依法治教的主体也包含范围较广:各级人民政府、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各级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等。高职院校教师作为依法治教中的密切相关者, 更需配合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 积聚社会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来完善依法治教。
(二) 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依法治教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和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首先, 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 迫切需要依法治教, 高职院校改革步伐也逐渐加快, 依法治教也在发生潜移默化的改变。管理关系由原来的自上而下的纵向型教育行政管理关系, 转变为纵横交错型的新格局。教师与学校之间因共同目标、培养所需人才而形成的委托培养关系即为横向型教育行政管理关系。所有这些关系的产生和维系, 都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 包括企业、高职院校、科研机构三者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企业、高职院校两者间的“产教结合”关系, 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平行主体之间的教学合作关系等, 各种教育法律关系相互交错, 通过依法治教, 便能更好的平衡、维系、规范和调整各主体间的教育法律关系。
其次, 依法治教有助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改变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如国家对高职院校的直接管理扩展为各种力量参与的多样化、多渠道、多层次办学, 多种办学形式共存。政府主管部门在实现从直接管理、具体管理到间接管理、宏观管理的转变过程中, 不断实行简政放权和落实学校自主办学, 以期高职院校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需要。
二、依法治教中影响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的主要因素
(一) 影响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的外因
1. 经济收入
《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张爱莲 (2010) 研究表明, 高职院校教师的经济状况对其主观幸福感水平有显著影响。更高的收入会给教师带来更丰富的物质资源享受, 伴随着教师拥有更高的自尊心、自信心和幸福感。因此, 经济收入较高的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一般也较高。当然经济收入的影响具有两面性, 教师向上比较会降低其主观幸福感水平, 向下比较则会增加其主观幸福感水平。因此, 在依法治教中明晰高职院校教师经济收入构成规则、明确其绩效考核制度和经济收入的增长机制, 让教师能明确预期自己的经济收入, 做到合理调整分配的资源, 有效避免因自己期望值过高而产生的失落感。因此, 通过依法治教明确、规范教师的经济收入、构成比例、奖罚规则和晋升条件, 是提升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2. 社会支持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拥有良好社会支持的教师, 就会感受到较高的主观幸福感水平、生活满意度、积极情感和较低的消极情感。通过依法治教让教师拥有更全面的社会支持, 就越能提高教师的自尊心、归属感和喜悦感。同时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的提升, 也有利于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积极情绪情感的产生, 在日常教学中这些积极因素会影响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主动性, 有利于良好教学环境的创设。
3. 生活事件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高职院校教师被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生活事件所包围, 教师除了承担自身教学管理任务外, 还需要兼顾家庭及社会, 各方面的压力会在教师个体身上积聚。若教师的紧张感难以排解, 就容易滋生负性情绪。依法治教能给教师提供一个正常、合法、合理且有效的排解途径, 能通过强有力的渠道排解教师的压力, 教师压力程度的缓解, 能较好地促进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的提升。
(二) 影响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的内因
1. 职称
众多研究表明, 职称对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有显著影响, 不同职称的教师主观幸福感有着显著的差异。研究经过多重比较, 教授职称的教师在主观幸福感水平上最高, 且显著高于副教授, 但在负面情感上没有显著差异。
2. 学历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高职院校教师进行更高层次的学历进修是其自我发展的需要。毛荆莉 (2011) 等研究表明, 学历层次不同的教师在主观幸福感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异。高校中博士教师容易出现低幸福感水平, 因为他们在单位中的数量相对较少, 而外界对他们的期望值相对较高。同时他们追求更高层次的自我价值体现, 有较强烈的自我价值和自尊的需要, 在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下, 易导致低幸福感。而本专科和硕士学历的教师, 在科研工作、期望值等方面面临的压力相对较少, 还能参加更高层次的进修学习, 满足自身发展进步的心理需求, 缓解了相同层次的竞争压力。因此, 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水平相比于博士学历的教师略高。
3. 年龄与教龄
新入职的年轻教师在工作环境、人际关系等各个方面还在熟悉和适应中。在申报一些重大项目方面, 即使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也没有资本和资历, 所以并不占优势。同时年轻教师的收入相对偏低, 在资金不太充足的情况下, 又要真正做出科研成果就更为困难了, 因而新入职的年轻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偏低也正常。
三、在依法治教中提升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
(一) 完善教育法规体系, 完善高职院校教师经济收入增长机制, 创设公平公正的教学管理平台
依法治教首先应是有法可依。目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包括《中华人们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国家性法律法规, 还有地方政权根据本地区实际发展需要, 而制订的各项地方性教育指导方针等。这些法律法规能反映教师经济收入增长机制和教育教学规律, 体现教师的共同意志, 符合教师的利益。在依法治教中不断完备各项教育法规体系, 让教师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当教师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 能够按照教育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 在教师职级晋升、项目申报、教学常规活动等方面, 依法治教能给教师提供公平公正的平台。在公平公正的教学管理平台上, 教师能清楚知道自身进一步发展需要的各项条件, 可以明确发展目标, 真正做到在教育管理工作中起点上的平等、过程中的平等, 使教师做到长期目标与短期发展的有效结合, 在公平公正的教学管理平台上能有更公平的发展机会和更畅通的发展渠道, 从而提升自身主观幸福感水平。
(二) 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完善学历提升和职称晋级等渠道, 增强高职院校教师感知幸福的能力
教师的主观幸福感水平与其所处的外界环境密切相关, 而依法治教就是教师所能感受到的最为明显的教育环境。高职院校教师感知幸福的能力与其主观幸福感水平高低密切相关。依法治教是高职院校教师所处的大环境, 若教育法律法规内容不能体现教育工作的民主, 即使法律法规再完备, 也不是社会主义的现代教育法律法规。作为教育工作者的高职院校教师, 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社会、群众的监督。而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教师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不少教师有心理困惑或心理疾病, 面对学历提升的压力, 职称晋级的不完全透明等, 极大地降低了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因此, 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减少在教学工作、职级评比过程中给高职院校教师的压力, 让其及时调整目标, 做出合适的调整, 能够提升高职院校教师幸福感知能力, 提升其心理健康水平。
此外, 高职院校教师自身的努力也非常重要。在民主环境中, 更高的学历和高级职称教师更能感受到尊重感和自信心, 高自信心的教师其感知幸福的能力也越强。高职院校教师在其教学过程中明确教学规则并遵守规则, 更易产生积极情绪。拥有积极的生活信念、乐观的生活态度、健康的生活方式的教师, 就能保持平和、愉悦的心境, 其感受幸福能力就越强。心态良好的教师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 能对学生起到积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他们在依法治教中使用民主方式, 恰当地解决问题, 并运用具体的心理调适策略, 如寻求社会支持、立即处理问题、适度的休闲等方面, 来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 增强主观幸福感水平。
(三) 提高教育执法队伍素质, 给予高职影响教师强大的社会支持, 积极促进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行业是需要终身学习的行业, 专业成长是其主观幸福感来源之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长远出发, 制订高职院校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方案, 为其营造宽松的氛围和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支持, 提供高职院校教师自我实现的机会和施展才能的平台。而平台的组织搭建, 就需要一支适应社会需要的执法队伍, 包括教育督导队伍、教育司法队伍、教育法律服务队伍等。教育执法人员首先应当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较强的理论水平和相应的文化基础知识, 并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 同时还应有教育实践经验。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教育执法队伍, 能对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支持和保障, 也能改善教师工作的外部环境, 缓解教师的心理压力。
(四) 提高全社会公民教育法律意识, 提升教师的职业声望和地位
提高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 就是提高全体公民对教育法律精神实质的认识和理解, 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作用进行合理评价, 强化公民对教育行政执法和司法的信任, 和提高公民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的提高, 有助于提升高职院校教师的职业声望和地位。教师职业声望和地位的提升, 又可以让教师个体感受到人们的尊敬、羡慕和重视, 教师个体就会由衷地产生自豪感和优越感, 从而获得更高的主观幸福感水平。目前,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 教师的地位和声望亟待加强, 在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过程中, 增加教师工作满意度和职业认同感, 逐渐提高教师的职业声望、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只有全社会公民教育法律意识的提高, 才能从根本上贯彻落实依法治教, 提升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
摘要:高职院校教师是依法治教的坚实力量和保障, 开展依法治教有助于提升其主观幸福感水平。通过对依法治教内涵的阐述, 分析影响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的主要因素, 提出提升其主观幸福感水平的建议。建立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和民主监管制度, 为高职院校教师在经济收入增长机制、职称级别晋升等方面提供公正的平台, 促进其专业发展, 同时提高社会公民法律意识和教育执法队伍素质。在依法治教中提升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水平, 不仅具有理论意义, 还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教,高职院校,教师,主观幸福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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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坚持依法治教 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篇八
关键词依法治教教育和谐发展
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
1 依法治教是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依法治教刻不容缓
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的治理教育的有关活动,以及从事的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近年来,教育法律纠纷频频见于报端。纠纷的实质是教育者法律意识的淡漠和学生日益崛起的主体权利义务之间的冲突。冲突的焦点是学生的权利是否得到尊重或侵害。在学校的对外交往中,尤其在学校事故的处理中,要求校长、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2 加强教师法制观念,杜绝教师违法现象
现行的我国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针对于学生产生的违法现象比较普遍。要杜绝教师体罚等违法现象,必须根据所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其对策有:
(1)不断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宣传,树立依法执教意识。
(2)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彻底消除封建教育思想对教师的影响,以学生为主体,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3)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科学、公正、客观、可操作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4)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定时、定期对教师进行尊生、爱生的职业道德培训。鼓励奉献并建立督导制度。
(5)建立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监督机制。一是使学生、家长及全社会人人知道体罚也是违法。将教师之言行,置于家长、学生、社会各届监督之下。二是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规的教师,不讲私情,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惩处。
3 立足课堂、创新形式,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让学生知法、守法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也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3.1 立足主渠道,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常规工作
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抓住一个主渠道“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坚持四有“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个性“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学校通过结合实际,自行编印法制教育教材和讲义,使法制教育深入课堂、贴近生活,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
3.2 坚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五结合”,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
利用“五结合”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素质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部门工作相结合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3.3 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法制副校长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可以聘任公检法的专业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宣传法制、法规,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
3.4 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针对青少年意志力薄弱,社会经验少,易受诱惑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向广大学生宣传禁毒知识,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提高广大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4 坚持依法治教,学校领导重视是关键
4.1 调查显示,目前仍有一些校领导只注重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忽视了依法治校这一根本问题
为此,应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中小学领导学好用好有关教育法规。把校领导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管理,树立学校在社会和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4.2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教育执法和监督机制、程序,加大教育执法力度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深入,以及教育行政机关职能的调整和转换,依法治教将成为教育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
5 全体社会公民要加强学习,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是实现依法治教的基础
9.丙麻中学依法治教工作总结 篇九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学校依法治教工作有效开展,我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执教结合起来,运用法律、道德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情况、新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丙麻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五五普法活动中,我校以上级部门普法规划为指导,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中心,密切联系学校实际,紧紧围绕学校“五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坚持抓重点、抓落实,全方位、多层次地把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处发展,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协调、稳步提高。现将五五普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一)着力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五五普法工作一启动,学校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学校法制宣传教 育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党支部为龙头,以行政、各年级、团支部为主体,以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特别是法律知识和政治课程的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时制定了《丙麻中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按步骤,有条理地把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度。学校通过校园网络、黑板报、横幅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形成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提高了全校师生对“五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普法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普法宣传从校内走向社会,组织学生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在积极带动社会普法宣传的同时,不断巩固师生的普法意识,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二、加强教育、宣传、树立法制意识。
(一)对教职工加强教育宣传,树立依法治教意识。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依法治教是学校工作的具体体现。我校利用周前会、寒暑假集中学习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会法》等法律,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竞赛,使广大教职工明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关注 国情、关注时事,在教育教学中认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品德教育,形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二)多管齐下,开展普法活动,树立师生法制意识。
1、教导处每学年制定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安排教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育内容,并对学生进行考核,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教师年终业务考核。
2、每学期开学典礼,学校聘请派出所、土管所、工商所、综治办等部门校外辅导员,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重点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关于禁毒的决定》、《土地法》、《森林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
3、学校利用宣传栏、广播室、黑板报、手抄报、校刊《无花果》进行教育宣传和征文比赛,促进学生全员参与,学法、知法、守法。
4、重大节日,学校组织观看法制教育影碟,开展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活动宣传法律常识;3月份、9月份安全教育月加强安全教育;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教育、12月4日开展宪法宣全日活动。
5、聘请隆阳区强制戒毒所到我校进行“禁毒教育文艺演出”;聘请隆阳区羊邑交警中队到我校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宣传;聘请“610”办公室到我校开展防邪教教 育宣传。
6、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活动课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
7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测试。全体师生认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制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五、五普法测试合格率100%。
三、督导检查,防患于未然。
根据《丙麻中学创建平安校园管理制度》、《丙麻中学依法治校管理章程》,全校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检查,防患于未然。学校领导随机督查并请有关部门经常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值周教师24小时值班,加强对团支部、学生会工作指导,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检查活动;班主任实行“三查”制度(早查操、午查课、晚查睡),加强检查监督;门卫及宿管人员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及宿舍检查;学校实行班级日志,各科任教师做好上课情况登记,严防学生旷课。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坚持“教育感化”的方针,进行思想疏导,德育帮扶,促其转化。我校实行学校集体活动申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学校跟食堂、卖部、教职工、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督导学生行为,发现安全隐患,早报告、早排除,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杜绝人为安全事故。
四、实行学校联系家长制度,开展“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家长、学生安全、法制意识。
学校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宣传义务教育、安全教育中家长应负的责任、“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校政务公开情况,接受社会、家长对学校依法治教工作监督。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做好学生家访工作,主动与家长沟通,做好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自救自护能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求学生向家长宣传法律常识、安全常识,提高家长安全、法制意识。
五、部门协调,排查安全隐患及纠纷
学校联系乡直机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清除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网吧及音像店,净化了校园及周边环境。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妥善解决了丙麻中学与荷花池的土地纠纷,增强双方互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六、取得的成效
(一)全校师生员工及家长的安全、法制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几年来,学校未曾出现大的安全事故,未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未出现吸毒人员,2006年被隆阳区政府评为“平安学校”,2007年获市教育局“平安校园示范学校”荣誉称 号,2008年“三生教育示范学校”、“法治示范学校”。
(二)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学校对教职工考核、评议、评优、晋级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没有出现信访举报现象。
(四)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较好,没有偷盗、抢劫学生钱财及打架斗殴现象。
(五)依法治教为我校“普九”巩固提高打下良好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为上级学校及社会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2006年被隆阳区教育局评为“中考质量二等奖”、“学校目标管理三等奖”,2007年被隆阳区教育局评为“学校目标考核三等奖”、“中考质量三等奖”、2008年中考一等奖、2009年中考二等奖。
七、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需进一步完善。
(二)学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资金投入不足,内容形式单调,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较少。
(三)学校大门前警示标志不全、未设减速板,社会青年有飙车现象,严重危害师生生命健康。
(四)学校教代会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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