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政工例会制度(共9篇)(共9篇)
1.党群政工例会制度 篇一
一六七团政工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协
调和部署政工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特制定政工例会制度。
一、会议主持。政工例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主持人因事
不能参加会议主持,可临时委托他人主持。
二、会议时间:每月第四个星期的其中一天。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会议时间。
三、会议参加人员。政工办(宣传)、纪委、政法办、团委、工会、妇联、武装部、信访办、广播电视站,社政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副政治指导员、政工干事参加会议。如会议需要可通知其他人员列席。
四、会议组织。政工办负责会议组织(确定会议时间、布置会场、通知参会人员)。
五、会议记录。政工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六、会议程序:程序
(一)各党支部需要汇报的工作:
①上月政工例会安排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②生产经营完成情况;③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④职工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处理或建议解决办法;⑥ 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⑦下月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二)机关党群工作部门对下一
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党委书记对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要求。
七、会议要求:
(一)会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汇报和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准备,并写出书面材料,内容要求真实简练,重点突出。
(二)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会议执行签到制度。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事先要向党委书记请假,党委书记不在时,向副政委请假,并委托本部门主办人员参加。无特殊情况,任何部门不得缺席。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一六七团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2.公司党群例会纪要 篇二
4月15日,公司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党群例会。会议决定如下:
一、会议宣贯了公司《2006年公司党委工作要点》。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各种党建、内业工作,以良好的组织工作促进改制、保持稳定、保证施工生产的正
常进行。
二、会议传达了建设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会议要求各支部、各厂队深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构建和谐企业,提高全体员工的道德素质。
三、会议通报了建设公司职代会及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结合职代会及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会议精神,促进改制、不误生产、保持稳定。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讲解工作,把职工关心企业、关注企业的热情引导到爱企业、干工作、坚守岗位上来。要防止因误传误导而影响不明真相的职工做出影响改制进程、影响正常施工生产、影响公司稳定的行为。
2.做好宣传工作,以内部刊物《学习与交流》为阵地,宣传改革改制、宣传“八荣八耻”、宣讲企业动态,公开、透明企业信息,使职工拥有知晓权,了解、理解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避免因道听途说而产生误解,预防被蒙骗、被鼓惑。好范文版权所有
3.广泛开展基层宣讲工作,真正把企业信息传达到最基层。各支部要在建立健全组织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每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1)会议指出,传达贯彻建设公司职代会和思想政治会议精神,要面对基层、面对现场、面对班组。会议要求,各厂队长、支部书记、两级管理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讲解建设公司对改制的各种动作,讲解公司的改制进程,让职工树立企业发展的信心,树立克服困难的决心。
(2)会议要求,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到工作到位、“守土有责”,经得住改制的考验。
(3)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忆传统、找差距、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大讨论活动,明确差距,稳定情绪,把员工的热情和力量凝聚到改革改制工作上来。
(4)要统一思想,排除干扰,保持稳定局面。稳定促改制,稳定促发展。各级党政领导要让职工正确理解改制步骤,正确理解企业正常的资金运转,正确对待改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释政策、化解矛盾,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促进改制、不误生产、保持稳定”上来。
四、会议就其他工作做出决定:
1.继续坚持执行《经营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外用工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制度。
2.设备实行集中管理,保管好交接物资。对尚未交接完的物资,有关厂队要继续加强保管。
3.球团公司召开7月份党群工作例会 篇三
为了检验公司各党支部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查找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7月26日,8:30分,球团公司党委及各党支部负责人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了7月份党群工作例会。本次会议对前期工作做了总结和考核说明,并安排布署了8月份的工作计划。
在党群工作例会上,公司党工团负责人对7月份各车间、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实施改进的措施。重点提及了党风廉政教育,各党支部的公开承诺,两项立功竞赛“无事故班组”、“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竞赛活动。并对如何开展好8月份的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安排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期限,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重点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及稿件的征集,推动五色文化故事理念活动的开展。各党支部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向会议负责人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主要包括员工的劳动保护,员工食宿以及公共设施的维修等问题。负责人对各项建议进行了记录,并承诺尽快向上级汇报解决。
会议强调党工团齐抓共管联合开展工作,努力提升党群工作水平,切实抓好日常工作,严格执行BIE考核制度,持续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4.政工例会纪要 篇四
(XXXX年X月XXX日)
2012年X月XX日,XX党委在XXX办公楼XXX会议室召开政工例会(XXXX年第X次例会)。会议由党委XXX主持,XX各党(总)支部书记、XXX成员和XXX成员参加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主要精神
(一)凝心聚力,扎实开展好党建思想工作。现阶段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诸多挑战,这也是提升我们能力水平,提升管理,提升绩效的良好契机。一要利用好XX安全生产月度考核等平台,将支部党建工作好的方面展示出来,弘扬正气,营造氛围;二是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扎实履行好党的组织工作,例如全面开展的XXX活动,各党(总)支部要努力策划好,实施好,开展好这项工作;三是党组织要发挥好群团优势,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四是我们要在工作过程中充分认识分析薄弱环节,不足之处,直面困难,迎接挑战,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和责任。会议通报了XXX报告反馈情况,要求各党(总)支部在会后及时做好传达工作,切实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桥梁纽带作用。
(二)激发士气,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优势。各党(总)支部要围绕XXX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一是要在日常把党建工作做实做细,把我们的智慧、力量、优势放在平— 1 —
时,用在平时,多做预防疏通工作,少做善后总结工作;二是切实把党组织的强大优势——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出来,把党组织的优势,软实力在安全生产的价值链中体现出来;三是要求各党(总)支部书记善用活用党的组织优势,多学习关于党建的文件要求、领导讲话,多思考多领悟,迎难而上,努力带好员工队伍;四是要多关注员工的“精、气、神”,对本部门员工的情绪和诉求,及时响应,加强思想引导,激发“斗志、人气、士气”,确保实现目标。
二、会议通报的事项
1.XXXX;
2.XXXX;
出席:XXXX
5.第一次政工例会 篇五
今天我们召开第一次政工例会,主要是安排布置近期和本年度相关工作,由于是今年第一次召开政工例会,所以就不要求各支部汇报了,下次在召开要听各支部书面汇报。下面有几项工作我讲一下。
1.宣传工作。内宣方面:要利用黑板报、条幅、橱窗、稿件搞好内部宣传,及时更新各时期内容,不能牌板或橱窗登载的内容好久都不更换。再就是要利用稿件做好宣传,投稿主要媒体为:《大雁矿工报》、电视台、内网,每月2篇。外宣方面:主要是各单位每月上稿2篇,由党支部书记把关,避免失实,每月15日前将稿件电子版传给张静,由张静把关,再报政工部。媒体有:神华内、外网、《神华能源报》、《神华安全》、《神华能源》、《神华科技》、国资委网站。各单位必须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完不成任务的对支部书记罚款。
2.按照要求每年2月份需向集团报党员重点发展对象,再由集团根据重点发展对象情况,确定党员纳新指标。各支部在1月20日前将重点发展对象报上来,综合部抓紧汇总,争取在1月末上报,每个支部报2人。
3.根据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情况反映制度要求,各支部每月20日前将党建工作情况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汇总,每月25日前报政工部。4.按照《神华大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抓好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内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情况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汇总后报集团公司。
5.做好公司领导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意见征集工作,各支部书记要严格把关,完成意见征求,及时填报。
6.认真落实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要求支部书记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员工思想动态分析会,党政工团及员工代表参加,综合分析员工思想动态。无特殊情况时,只做正常分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对重大改革事项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要做专题分析。同时,做好分析记录,形成分析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综合部。
7.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特色活动方案,1月末报党委。
6.西北公司政工例会会议纪要 篇六
一、时间:2013年1月11日下午15:30点
二、地点:集团公司综合二楼中心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会常委、集团公司党员副总以及各分党委、独立总支和集团公司政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四、主持人: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徐大卫
会议首先听取了自动化工程公司、集团物资供应部和基地物业管理公司三个党委的工作述职,并进行了评比。同时通报了《关于对机械运输分公司6S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决定》,对6S管理、合理化建议、厂务公开和廉洁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现将内容纪要如下:
一、对于强化近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会议要求:
(一)要善总结,早谋划。要分析2012年所做的工作,总结成绩,查找差距,特别是要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下一步工作。要强化宣传工作,宣传基层单位好的做法、亮点,同时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知名度,创造品牌效应,从内外两个方面鼓舞士气。各级管理人员务必要沉下来思考、剖析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实情,了解员工心声,更好地促进工作。
(二)要入经济,进管理。要围绕中心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目前开展的内部模拟市场化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认识到开展内部模拟市场化,是公司必须推行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机制变革,必须做实做好。
(三)要抓执行,提效率。要分清责任,落实制度,一层对一层、一级对 1
一级负责,各级管理人员要结合“和谐年”主题,带好队伍,抓好班组建设,营造一种军令如山的文化,令行禁止的氛围。
二、会议强调了近期六项重点工作:
(一)要加强6S管理工作。
(二)要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调研。
(三)要扎实开展好合理化建议收集、评比、奖励工作。
(四)要认真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风险点的梳理、排查工作。
(五)要强化两节期间的武装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巡查。
(六)要全力以赴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三、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庞特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各级干部要做政策的思考者、执行者、布道者。他指出,2013年公司有很多重要工作,如,五项精细化,全员绩效考核等,只有要把这些政策学透了,才能保证执行到位,因此要勤思考,做精细化管理之前首先要进行精细化思考。政策解读清楚了,还要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沟通,把企业当前的政策、下一步工作向大家讲清,讲透,使全体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为企业发展添砖加瓦。
(二)是要确保安全、稳定、和谐。各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走动式管理,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和节日期间员工思想不稳定因素;领导干部,尤其是涉外部门的干部要过好廉洁关;武保部门要加强夜间巡逻,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让员工们过一个安全、稳定、和谐,快乐的节日。
(四)是要关注历届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要注重对新人的培养,敢于压担子、给任务,使他们得到历练、茁壮成长,尽快成为淮化发展的栋梁之材。节日期间对离家较远不能回去的大学生,共青团等部门要把大学生们的生活搞好,通过改善后勤服务、送饺子慰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使大学生们充分感受到淮化大家庭的温暖。
四、集团党委代理书记、副董事长孟庆云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首先点评了2013年工作:在全体干群的共同努力下,生产经营比去年有很大的进步,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集团全体干部员工齐心协力,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所取得的成绩。
7.皮带队政工例会2月汇报材料 篇七
2013年2月份以来,我们按照矿党委要求,围绕安全生产、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平稳运行,职工队伍稳定。下面就2月份主要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生产运行情况
2月份,我们在东三一至四部机道进行标准化整改、卧底;抽调一部分人员对取直巷里的杂物进行清理和转运工作;在东三三部机道重新加设了两个沉淀池,保证不流污水到泵房。近阶段8110的皮带机拆除工作已经完成,8108的皮带机安装工作也初步完成,现在正着手东三六七部皮带机的拆除、五部皮带缩机尾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完成矿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同时,我们还得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把机械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保证完成原煤运输任务。认真做好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治理,进一步加强文明生产治理,杜绝脏、乱、差等现象。
二、职工队伍状况
我们工区现有在册职工128人,下设4个班组。目前,职工队伍思想稳定,绝大部分职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春节期间,部分职工有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在工作中存在一些懈怠思想和松劲情绪,麻痹思想有所抬头主要反映在工作中出现一些违章、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现象。二是部分职工对的收入问题不很满意,缺少扎根我矿奉献矿山的长期打算,个别有跳槽的想法。三是个别职工存在着“松、散、懒” 现象,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与目前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很不相符。这些问题,我们正通过加强管理、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以解决。
三、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情况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合理利用班前会、周二周五安全学习日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2013年安全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营造出安全生产浓厚氛围,真正使安全文化入耳、入脑、入心。
(2)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推进员工素质提升。利用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区职工开展以岗位规范、手指口述、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益管理、示范化专业等业务知识为主的学习培训活动,并采取每日一题、每月一考、班前会等形式对员工进行不间断培训。工区还将举办以各岗位为主的内部培训班,采取培训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全体员工能够进一步加强执行力,提高责任心,做到安全隐患超强预防和岗位应知应会。
(3)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任务教育。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公司及矿党委的文件精神,把2012年取得的成绩给大家讲清,把2013年的工作目标给大家讲明,把我们矿发展的前景给大家讲透,鼓舞了队伍士气,坚定干部职工完成2013年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4)强化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干部履责教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好困难职工家庭的调查摸底和慰问工作;春节期间针对情绪不稳定职工、平时爱饮酒职工重点走访,谈心交流,及时把握职工的思想脉搏,理顺职工情绪,确保了队伍稳定。
(5)抓好节日干部值班工作,确保节日生产安全。严格节日期间干部值班,合理安排好职工休假,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基本杜绝了职工串岗、睡岗现象,保证了区队运行平稳。
四、职工反映的问题
1、我们大部分职工在采掘办公三楼住宿,其环境和硬件设施太差,服务能力达不到人员所需求的,一些管路需改造。
五、下步工作重点
1、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与矿党委保持一致,认真组织开展“抓培训、提素质、实现安全季”活动,确保实现生产经营首季开门红。
2、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好工区全员安全教育,结合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及时排查与整治本工区井下存在的一切不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运输管理,保证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皮带队
8.党群政工例会制度 篇八
会议纪要
一、时 间:2013年5月4日下午
二、地 点: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八层第四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集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工会常委及各分党委和政工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主持人: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四、主要内容:
会议分析了公司当前形势,肯定了今年1-4月份取得的成绩。各单位围绕“制度创新年”工作主题,抓设备长周期运转、抓精细化管理,抓降本增效,公司生产经营、各项管理向好发展:安全生产更加平稳、效益提升更加明显、广大干群干劲更足、员工队伍更加精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成绩来之不易,是广大干群“五加二”、“白加黑”敬业、奉献、拼搏的结果。
会议组织学习了《人民日报》5月8日文章《改革需要“狮子型”官员》。各政工单位安排了近期工作:就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孙波同志学习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季、开展“平安相伴进班组”活动、加强厂区治安防范、组织民兵军事训练等事宜进行了布置;通报了4月份各单位“三会一课”情况、对干部参加职工会议的事宜进行了说明、强调。
会上,工程安装公司党委、集团机关党委和甲醇项目部党总支分别在会上述职,***副书记为述职获奖单位工程安装公司党委颁发了奖品。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开局良好,但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进行分解,下一阶段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需要全体干群自我加压、各项管理进一步提升。就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要求:
一是确保安全第一,保持良好态势。各单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强化走动式管理,加强现场排查,认真分析、梳理现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设备长周期运行。下个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各单位要保检修、保运转。随着高温季节和雨季的来临,要未雨绸缪,做好预案,提前安排,将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同时,与日常安全管理相结合,开展好“平安相伴女工协管”、“青安岗”等活动,齐抓共管保安全。
二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沟通是现代企业管理的生命。针对公司出台的各项政策,各级干部要向员工讲清、讲透,让员工了解公司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政策,在安排下一步工作时,各级干部同样要使员工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当前在干部绩效考核、内部市场化工作、厂务公开、作息时间调整等几个政策方面,各级干部要通过与员工面对面沟通,让员工充分了解公司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政策,其目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强化管理、提升效益,就是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每一名员工谋福利。只有沟通顺畅才能充分激发正能量,营造全员干事创业的氛围。
三是开展学习活动,激发工作热情。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尤其是要学习他“就是头拱地也要完成任务!”的拼搏奉献精神,学习他“智慧加拼命”的敬业精神,激励全体干群以永不懈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改革需要“狮子型”官员》这篇文章。当前,昌能正处于变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已经看到变革给昌能带来的“红利”,在昌能变革管理的大潮中,需要敢想、敢干、敢管的“狮子型”干部。要通过学习,消除干部队伍存在中的庸、懒、散现象,治庸提能力,治懒提效率,治散增合力。要坚决摈弃“病猫型”、“鸵鸟型”、“孔雀型”干部,大力培养做事雷厉风行、能够抓住管理关键环节、发挥
引领作用的“狮子型”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带领全体员工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9.党群制度 篇九
党委议事规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会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医院党委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促进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对党委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一)党委会由医院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书记因事无法主持时,须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出席人为党委成员、党委办公室主任及院长办公室主任,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可列席参加。列席议题的同志,在相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二)党委成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事先应向党委书记请假。
(三)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紧急会议。
二、议事原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会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各党委成员之间是平等的,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主要领导一般不作表态性发言,要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如在重要问题上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仍不能做出决定,应将情况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三)党委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方可举行。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其他部门负责人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六)凡以前党委会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一人动议,并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二、议事内容
严格遵循中央提出的“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具体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医院发展战略以及总体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3.医院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
4.医院预算、决算的制订和调整;
5.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6.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医院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
9.医院党政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10.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领导讲话,医院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11.基本建设、医院规划等重大决定和重大调整;
12.医院及医院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惩事项;
13.经济分配、职称晋升等涉及全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4.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5.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6.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17.党委及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8.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提交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
2.全国、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3.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干部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项目;
3.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问题。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医院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单项支出在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三、决策程序
(一)凡属重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决策之前,要经过充分酝酿、沟通以及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二)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相关部门要依照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拟出书面材料,送党委书记审定是否列入党委会议程。
(三)党委会议题确定后,党委办公室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拟提交讨论的书面材料送达各位党委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与会人员认真做好出席的准备。
四、决策机制
(一)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应采取表决制。出席会议的党委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为通过。
(二)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必须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三)党委成员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四)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党委成员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五)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避免久拖不决。
(六)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有时限要求的也应一并明确。
(八)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
(九)党委会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会后由党委办公室编发《党委会纪要》。
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委制的核心,也是党委成员共同参与的群体活动。所谓集体领导,就是党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这是党委制的实质和根本。为更好的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领导要坚持四项原则
(一)严格遵循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的原则。
(二)严格遵循党委成员一律平等的原则。
(三)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严格遵循一成决议必须坚决执行的原则。
二、正确实施民主集中
民主集中是实行党委制的基本途径和根本保证。坚持集体领导,必须既讲民主,又讲集中,做到两者的结合。
(一)在发扬民主上,要抓住主要关键。一是民主范围要广,二是民主气氛要浓,三是民主程序要严。
(二)在实施集中上,要做到有据、有力、正确。一是集中要有据,二是集中要有力,三是集中要正确。
(三)在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要注重搞好结合。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在具体应用中要注意:征求意见要强调民主,确定议题要强调集中;调查论证要强调民主,拟定方案要强调集中;讨论问题要强调民主,落实决议要强调集中;上级决策前,对下级要强调民主,下级执行上级指示时,要强调集中。此外,出现权力过分集中的倾向时,要强调民主;出现极端民主化的倾向时,要强调集中。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科学把握。
三、充分进行个别酝酿
个别酝酿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对重大问题要形成共识,必须在会前进行个别酝酿。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正副书记经常酝酿,二是党委成员充分酝酿,三是科室部门广泛酝酿,四是上下之间反复酝酿。
四、实行会议决定
会议决定是党委制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一是程序要规范,章法要严明。二是引导要得当,讨论要充分。三是归纳要全面,决策要科学。
五、完善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
所谓个人分工负责,就是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就党委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党委其他的日常工作,在党委成员中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并在具体工作中注意相互之间的配合和支持。只有严格地、科学地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才能切实有效地保证党委决策的贯彻执行,使党委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只具有执行性,而不具有决策性,它的前提是首先必须尊重集体领导,不能替代和超越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而展开,为完成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不能把分工搞成分家,各自为政,形不成核心和合力。党委的日常事务,主要是指贯彻落实党委做出的决议决定的具体工作。它的基本特点是执行性、行动性。只有对党委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党委的日常事务便可自然而然地分由党委成员们去承担。为此,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分工负责。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必须由个人分工负责,实行责任制。要明确规定每个党委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不要事无巨细都拿到党委会上讨论。党委形成决议后,各成员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不能回避矛盾,避免把本该由自己处理的事情推给主要领导处理。(二)分工合作。要正确处理党委内部的各种关系,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维护党委的团结和统一。每个党委成员不仅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而且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做到分工不分家。党委内部要经常沟通情况,通报各自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其他成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要支持和帮助其他委员做好工作;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书记的检查和指导。书记和委员、委员和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包括互相帮助克服缺点和错误,共同做好工作。党委内部要不断增强在原则基础之上的团结,自觉维护党委的团结和统一。
(三)书记尽责。在党委班子中,书记作为班长,其责任就是主持、组织、协调党委的工作,对处理党委的日常事务负总责,这是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中最重要的分工。书记必须具有敢于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应当善于总揽全局,把握住方向性、原则性的问题;善于处理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具有宽阔的胸怀,能够听取和采纳各种意见;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做到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讨论问题时,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思广益,注重其他成员的民主权利和多数人的意见,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别人,更不能把自己凌驾于集体之上。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正确意见,发挥集体的智慧,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书记要按照工作需要,根据扬长避短、各尽所能的原则,对党委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做到各办其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书记要常与各个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创造和谐气氛,为形成决策奠定基础。
请示汇报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履行职责。凡在党总支、各党支部本科室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和决定的事项,由党总支、各支部解决和决定。如遇到重大问题或超出职责范围的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或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二、执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一般情况下要避免越级或多头请示汇报。
三、在下列情况下,可越级请示汇报或处理完后再请示汇报。
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如急诊、群死群伤事件、火灾等。
2.在紧急而又无法联系直接主管领导或直接主管领导授权同意时。
四、各级领导要遵守请示汇报制度,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解决,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说明情况并要在短期时间内予以答复。对超越职权范围无法答复解决的应尽快向上级请示转达。
五、各部门逐级汇报时,应如实详细地向领导汇报,以示负责。如因请示、汇报不当而造成工作失误,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六、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要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委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两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两天报告党委,以便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部门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委和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分别由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支部由纪检或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委、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三)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
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2.及时汇报
党委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3.及时反馈
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学习中心组是新形势下医院领导干部集中开展理论学习的一种学习型组织,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保证。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使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
1.党委建立学习中心组,中心组由医院党委委员、党办、院办、纪委、人事科、宣传科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2.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办主任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3.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4.党办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定,负责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学习资料的提供、授课专家学者的邀请、人员的通知、考勤、学习记录的整理、学习情况的通报等工作。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重要文献、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3.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法律法规;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理论和医院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5.当前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式和重大事件;
三、学习方法
1.加强学习的针对性。要紧紧结合医院中心工作,结合医院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活动,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要求,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读书与讲座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医院实际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2.严格组织好集中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半天,每次安排1—2个专题,力求研讨内容集中,主题深入、切实。中心组成员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实因公务等不能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向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党办要做好学习的各项准备工作,学习研讨内容和有关学习资料提前两天送交中心组成员,并做好发言记录和记录的整理。
3.切实抓好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工作之余认真自学,有计划地精读原著,选读一些有关当代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
四、学习管理
1.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并结合我院实际,中心组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中心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计划的审定,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学习计划的拟定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2.建立完善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出勤情况、学习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等。党办负责学习档案的建立健全和整理归档工作。
3.认真做好中心学习的自查。每年年终要对中心组全年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落实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集中研讨的发言质量以及学习成果等。
4.抓好学习情况通报。每次学习研讨发言要及时整理,将有关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和主要成果通过院报或院周会形式向全院传播,促进和引导党员干部的学习,为创建学习型医院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总支或支部的党员会议或活动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它是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实施党内外监督的一种最经常、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根据党章和党内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组织生活制度。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旨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把每个党员置身于党组织之内,促使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接受组织的有效监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三会”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1-3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每月1-2次,(党小组会不能代替支部大会)。党课一般每年一至二次。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总支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二次。党委成员及总支委员除参加党委或总支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三)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基本原则
(一)内容上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多样性。组织生活应该有政治、思想、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引导党员谈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从整体的长远利益上看问题、议大事、讲党的原则。
(二)制度上的严格性。教育党员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遵守党内生活的纪律。
(三)形式上的适应性。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务求实效,紧紧围绕医院、科室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过好组织生活,使党员对组织生活有浓厚的兴趣。
(四)组织上的民主性。发扬党内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
(五)管理上的层次性。实行支部、总支、党委三级管理,一级抓一级。
三、组织生活的内容
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应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主要包括:
(一)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现代科学技术等;
(三)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分析群众思想情绪,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研究群众思想工作;
(五)讨论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四、特殊情况的组织生活
特殊情况的组织生活指党员在客观条件发生非常变化,例行的党的组织生活难以进行时,党组织采取特别措施处理的组织生活。其基本要求和原则是,党员要通过各种形式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党组织也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党员的联系和对党员的教育。
(一)外出党员的组织生活
因公外出党员指党员被借调到外单位帮助工作,或者被派往外单位学习、进修等。这类党员外出时间在半年以内的,一般持党员证明信,在6个月以上的应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将他们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出差,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回原单位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如果有3人以上的党员共同外出,党支部可以把他们编成临时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回原单位时党小组长要向支部汇报外出时过组织生活的情况。
(二)共青团员入党后的组织生活
共青团员入党以后,一般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如因工作需要还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除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外,可以继续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如果党的组织生活或活动与团的组织生活或活动发生冲突时,应根据活动内容,取得党组织同意后,确定参加党或团的组织生活。
(三)预备党员的组织生活
预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与正式党员不同的是,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对要表决的问题以及党内候选人的酝酿,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四)特殊情况的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
1.离、退休的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除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外,每半年向党组织交一份思想和个人情况的汇报材料。
2.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多病的特点,党组织在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时要适当,对行动不便的老同志,也不要勉强他们参加党内有关会议,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向他们传达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与他们保持经常的联系。
(五)留党察看党员的组织生活
留党察看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严厉处分。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仍然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
双重组织生活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和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五、组织纪律
(一)建立考勤制度。定期在党员大会上公布,不允许有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建立请假制度。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应履行请假手续。
(三)建立组织处理制度。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党员无特殊原因,连续三次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在小组会上提出批评教育;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检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应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自动脱党处理;支部大会要及时做出予以除名的决定,并报党委批准。
党员干部交心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对党员和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与定期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党组织对党员和干部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充分启发和调动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党员干部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好的为医院发展服务。根据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党员干部的交心谈心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立足于情感管理、人性化管理,通过与党员、干部的交心谈心,体现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使党员干部工作更加扎实、作风更加深入、责任感和自律意识更加增强,始终保持良好的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基本原则:
(一)交心谈心制度要坚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具体牵头落实,有关科室和领导协助配合进行。
(二)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分块负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五)注重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的原则;
(六)谈话人与被谈话人之间平等、互重的原则。
三、交心谈心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交心谈心的对象包括院党委委员、总支委员、支部委员、中层干部、以及普通党员。
(二)交心谈心的主要内容:
1.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党员、干部对医院班子建设和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听取党员、干部对组织上的意见、建议、愿望和要求; 4.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受到的表彰给予充分肯定;对党员、干部遇到的困难、挫折给予鼓励和支持,并积极协助解决;对党员、干部工作上出现的失误及时纠正,对自身存在的不足和苗头性的不良反映给予指出,早打招呼;
5.其他需要交谈的内容。
(三)交心谈心的方式:交心谈心原则上采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在民主生活会议上集体交谈或面对面交谈;必要时也可以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
四、交心谈心的责任划分
开展对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的交心谈心,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要采取分级负责和分块负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副院级领导干部的交心谈心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
(二)医院中层及其以下干部的交心谈心按照工作分工采取分块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医院党委指定专人负责。
(三)党员的交心谈心,由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及所在科室科长、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
五、交心谈心的几点要求
(一)做好医院党员、干部的交心谈心工作,是做好新时期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建设和谐医院的重要举措,各支部必须按照要求切实抓落实。
(二)与党员、干部交心谈心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到待人平等、坦诚相待、交换看法、沟通思想,让党员干部敢说话,敢说真话,愿意把自己的看法、愿望、意见和建议向组织交换,达到交心谈心的真正目的。
(三)与党员、干部交心谈心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要对所联系的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活动(含提醒谈话)。
(四)党办、各支部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要将在交谈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供院领导决策参考。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提高全体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既是对每个党员进行组织考察、工作检查和思想评价的过程,也是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个人党性锻炼的过程,通过组织措施,使每一名参评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预防腐败,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
二、主要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评议。
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一)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二)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
(三)是否站在医院改革的前列,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投身到医院改革实践中,为医院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否注重医德医风修养,做到爱岗敬业、视病人为亲人,在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六)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一)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的有关章节,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评议,讲求实效。
(二)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对是否合格自我认定。每名党员都要写出书面自我评价材料,在党支部会上交流并交党支部审定。
(三)民主测评党支部开好支部生活会,组织党员相互评议,根据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每个党员进行概括评价,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一般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15%。
(四)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
(五)制定整改措施搞好评议总结,对不合格党员,所在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组织程序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医院党委。对少数表现较差、问题较多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戒勉谈话。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只参加学习和评议,不参加评价定级。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医院党委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素质,为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经医院党委研究,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党员学习教育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组成部分。医院全体党员同志要不断加强学习,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与时俱进,注重提高理论修养,改善知识结构,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做到学用结合。
第二条党员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及科学发展观;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规党纪教育;
4.法律法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
5.改革开放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社会主义宏伟目标教育;
6.国际国内形势教育;
7.公仆意识、反腐倡廉教育;
8.医院事业改革发展、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教育等。
第三条党员学习教育的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习教育要具有针对性,要切合党员实际,切实解决问题。
2.坚持集中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与普通党员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知识性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分类分层次进行党员学习教育。第四条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有:
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党校培训、民主生活会、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廉政教育等。
1.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参加对象主要是医院党委成员,党办、院办、人事科、纪委、宣传科负责人及各党总支书记;必要时,医院可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参加成员视实际情况确定。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要精心准备、做好记录,实行考勤。中心组学习应敞开思想,联系实际,力求实效。
2.党日活动。党日活动是党员学习教育的常规性方式。各总支坚持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要精心设计、制定党日活动计划。党日活动的学习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上级布置的学习内容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探索适应形势变化和时代要求的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课教育是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除院党委组织的党课外,各党总支要按照党章及关于“三会一课”的有关制度,落实好党课内容。
3.党校培训。党校是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阵地。党校培训在医院党委和党校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由党校办公室组织实施。党校培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学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抵制各种错误思潮侵蚀的能力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保障和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党校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党员干部、基层党务工作者、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党委要求培训的高级知识分子和青年业务骨干等。党校培训严格按照党校及医院各项规章和计划进行。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和轮训,由党校校务委员会协同党委及职能部门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党校办公室在党委和党校校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可在党校办公室指导下由各党总支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并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党校培训的严肃性、重要性,严格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党校培训结业实行统一考试考核制度。
4.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在组织中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活动形式。它可以分为医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总支委民主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总支委成员除了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按照组织生活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支部和小组分配的任务,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每次会议都要有会议纪录。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坦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教育、共同提高的目的。
5.党员参加政治学习或形势与政策教育。党员要在自己所在部门的政治学习中发挥表率作用。政治学习是职工集中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事业发展教育的主要形式。党员要带头记好学习笔记,带头参加实践活动,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形势与政策教育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当作自己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建立正确形势观的重要途径,模范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
6.廉政教育。廉政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廉政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党性党风修养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权力观与义务观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两个务必”优良传统教育等。廉政教育采取政策法规理论学习、案例分析讨论、警示戒免谈话等形式进行。教育活动坚持经常性、针对性、预防性、生动性原则,培养典型,广泛宣传,通过教育达到治本的目的。廉政教育做到有制度、有记录、有考核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建立党员个人廉政档案,随时将廉政教育学习情况登记在内。
第五条党员学习教育由医院党委办公室在党委的领导下总体管理指导。其中,党委党总支成员学习归口党委办公室;党日活动由各党总支负责实施;党校培训由党校办公室制定培训计划;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和形势与政策教育由党委指导、党办负责;廉政教育由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并在事后补课。要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党总支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笔记的定期检查,完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档案。
第七条党员学习教育由党总支对所在党员的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医院党委定期组织最佳党日活动、政治学习先进单位的评比,以鼓励先进。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在基层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的地位、工作任务和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泰山医学院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建设和管理的最基本单位,是领导所在单位的党员和团结、带领群众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要在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推进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由两个以上科室联合建立党支部。凡党的关系在我院的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设立党支部要经过院党委批准。
第五条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为便于开展党内活动而划分。党小组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第六条党员在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可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选举产生,一般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人。
第七条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党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2~3年。
第八条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配备要注意年龄梯次和便于开展工作。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素质高、作风正、年富力强、有奉献精神和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二)参与本支部、本科室重要工作的研究和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抓好党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开展活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有关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勤奋工作,为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
(六)建立健全党员同党外同志的联系制度。定期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职工群众的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
(七)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支部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支部的战斗力。
(四)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与支委会和同级行政(业务)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六)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在书记主持下分管一部分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支部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统战和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支部或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协助党支部书记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
3.根据支部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5.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搞好党员统计。
(二)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支委会决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思想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科室、工会、团组织共同拟定对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的计划,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道德、院风、院纪教育,鼓励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本支部医务人员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并加以宣传,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三)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风党纪工作,根据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检查了解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党员。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支部的党风、党纪情况。
(四)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使他们更好地发挥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
3.督促团员和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支持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和体育活动。
4.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5.指导团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教育,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五)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六)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组织实施党支部治安工作的意见。
2.了解掌握治安保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
3.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法纪和保密观念的教育,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党支部的制度和工作方法
第十二条坚持“三会”制度。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有关制度。支部大会每1-3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1个月召开1-2次。党小组要向支委会报告工作,支委会半年要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1)支部工作计划;(2)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3)讨论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代表;(5)讨论违规党员的处理;(6)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7)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凡属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做出决议或决定。其中组织建设方面或其他需表决的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能有效。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及全体党员都必须认真执行。
第十三条坚持学习教育制度。1个月至少要组织党员学习1次,对党员进行教育,教育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努力做合格的党员。
第十四条坚持生活会制度。每半年要分别召开1次党员、支委会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必须按时召开,严格考勤。
第十五条坚持联系群众制度。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工会、共青团、妇女、民主党派等组织和职工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生活,接受群众监督,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评议制度。要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一般要经过学习提高、自我评价、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阶段。民主评议结果要报上一级党组织。
第十七条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要独立负责地做好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要向党总支汇报1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第十八条坚持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党员每月将党费交党支部,党支部要认真登记,并交财务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保卫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制度等。
第十九条党支部要正确处理与行政领导的关系。要教育全体党员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情况。党政负责人要互相尊重,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在重大问题上发生分歧并影响决策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第二十条党支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支委会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支委会一班人的作用。要建立一支骨干队伍,依靠党员、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工作要全面安排,抓住重点,善于运用典型推动一般。要正确运用舆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不同意见。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工作程序办事。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采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要认真研究支部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提高支部工作水平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前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每1-3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及时召开。
(三)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支部工作计划;
2.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讨论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代表;
6.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7.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的有关要求:
1.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作好充分准备;
2.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
3.党员对支部内讨论和决定,需要保密,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
4.支部党员大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
5.与会党员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委员会议每月一至两次,半年要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2.讨论研究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
3.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召开民主生活会;
5.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支部委员会的要求:
1.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
2.会间讨论决定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一般1个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不能代替支部大会),党小组要向支委会报告工作。
(二)党小组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4.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三)党小组会议的要求:
1.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开好会议;
2.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
4.与会党员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一)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二)党课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十七大报告及相关辅导读物;
4.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三)党课教育的要求:
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一)医院党总支每半年检查一次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
(二)医院党委每年对“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
(三)应将检查情况在党内通报。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组织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二、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畅通群众意愿表达的渠道,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团结和带动全体员工,齐心协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医院。
四、主要内容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医院发展和科室建设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五、基本方法
1.通过党员大会联系群众,倾听党员同志的愿望及要求,征集改进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2.通过谈话谈心活动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征集群众对党总支、支部成员及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谏言献策活动联系群众,征集对医院发展和科室建设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有关要求:
1.支部书记是联系群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支部委员每人重点联系两名有代表性的群众。每位党员要负责联系一名群众。
2.联系对象为一般职工,其中以入党积极分子、民主党派成员、伤残病职工、经济困难职工和后进职工为重点对象。
3.支部成员要带头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每位党员都要争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联系群众要坚持党性原则,注意工作方法,要体现群众主人翁地位,发动群众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参与决策。
5.支部每年至少两次集中研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解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
6.支部成员要将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中向支部作汇报。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汇报。
7.加强与共青团的联系,指导并关心团支部的工作开展。
转发《泰山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吸收新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总支、支部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坚持入党志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经过下列程序:第一,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第二,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第三,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章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
第五条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总支、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第六条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既是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关键,也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要充分发挥好学党章小组和院系级党校分校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党校分校集中培训后,党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党校验印的结业证书,该证书作为党员发展的必要条件。
各党总支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信息登记表》,进行存档并报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重点培养对象要从已经参加党校分校培训的积极分子中确定。应经过共青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各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到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暂未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总支、支部要热情关心,积极帮助,促其不断进步。
教工要求入党并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党支部可直接对其进行重点教育培养。
第八条做好重点教育培养工作
重点教育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进行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有关栏目。
党支部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党组织对重点教育培养对象的教育培养,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参加党内有关活动、自学、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重点培养教育对象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
重点教育培养对象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以及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培养对象谈话、听取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培养对象的有关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支部应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第三章发展对象的审查和教育培养
第九条集中培训
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党校分校和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更高层次的系统培训,集中培训由党校统一组织,时间一般不少于1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时事政治、党员素质理论、党建基本理论等。没有经过集中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条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的必要条件是: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了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一年级发展的学生党员,培养时间可从中学起计算,其他各方面条件比较优秀的低年级学生,可适当放宽);入党动机端正,政治审查清楚;经过党校的系统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确定的方式为: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一条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各党总支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法进行。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个人历史、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现实表现;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并由党总支盖章。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二条发展对象的预审
发展对象确定后,党总支应及时将《发展党员计划呈报表》、《发展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上报组织部,进行预审。
第十三条发展对象的公示
预审通过后,由党总支负责实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发展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班级)、文化程度、任何种职务、申请入党时间、主要表现、公示时间、受理群众意见的联系地点、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时间为1周,一般在准备发展前一周左右进行。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在拟发展人所在单位的醒目处公示。
公示期间,党委组织部和本院系党总支为意见受理单位,应把群众反映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如实记录。对反映的情况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凡署真实单位、姓名或提供具体线索的,要有书面调查汇报;凡匿名反映情况的,一般不予调查。对反映的情况以及调查核实的材料,要统一整理后报组织部备案。对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的,应及时向组织部汇报。
第十四条领取入党志愿书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总支,由各党总支审查合格后,统一汇总报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共青团组织“推优”意见;(5)政审材料;(6)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
第十五条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第十六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七条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人数不能低于应到会议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7)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决议进行表态。
党总支要派员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在支部大会记录上签字。
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应注意:一是申请入党人的主要优缺点,注意评价要实事求是,各有特点;二是决议要注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实际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同意的、不同意的、弃权的各多少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三是决议最后要注明支部大会通过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第十八条党总支审查签署意见
支部大会决议填好后,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及预审时的上报材料一并报各党总支审查,其内容为:第一,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第二,通过同申请人谈话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对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在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第三,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能否接受预备党员的意见;第四,在审议中,如发现发展对象不符合党员条件或入党手续不完备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党委报告。
党总支审查无问题并签署意见后,交组织员谈话。
第十九条组织员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委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及觉悟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谈话后组织员要把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在《入党志愿书》上。第二十条党委审批
组织员谈话后,各党总支把入党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审批。一般从预审通过到报学校党委审批不得超过2个月。按中组部规定,党委对预备党员的审批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党员要集体讨论、表决,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第二十一条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各党总支或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第二十二条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各党总支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退回党支部保管。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进行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参加党校培训、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学期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每半年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校应及时组织转正前的教育培训,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应详细写清楚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提高,对照党员义务检查自己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特别是入党时的缺点克服的怎么样,以及今后努力方向等);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支部大会程序为: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六条党委审批
党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第二十七条材料归档 教工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组织部或人事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后,材料由各党总支存入本人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党章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根据学校的党员发展规划,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审查。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第二十九条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严肃纪律。
党委组织部定期对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汇报和通报检查情况。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吸收入党,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对于不认真受理群众意见、隐瞒不报或泄漏举报人和举报内容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党委选拔、配备好专兼职组织员,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第三十一条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研究各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新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做好新时期我院的信访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新时期我院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平安山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宗旨意识,依法按政策办事,努力把各类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时期我院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切实促进医院和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建立院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建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医院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医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严峻的挑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院要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山东”的高度,从加强医院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实际行动推进信访工作。通过扎实的信访工作,为医院营造平安、稳定的生活环境,保持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妥善解决各类合理诉求,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工作,使职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信访工作纳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及医疗服务质量的全局考虑,并同省卫生厅部署的“两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相关部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时要端正态度,用诚心化解矛盾,真心解决问题,尤其对病人及其家属反映的医疗服务质量问题要耐心宽慰、用心调查、细心处理,采取果断措施化解纠纷,保障医院诊疗工作秩序。
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力求一次办结,减少重信重访或越级上访。各职能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应当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属于本部门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要各负其责,依法、依政策妥善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应按职责分工,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负责介绍到有关部门;对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责成专人在约定时限内落实清楚、处理到位,及时向上级交办部门反馈办理结果。
凡是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应该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抓紧解决;凡是应当解决、但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和理顺情绪的工作,取得信访者的理解和支持;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要做好引导与说服教育工作。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医院关于归口处理信访问题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单位,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给医院、推给上级、推向社会。要注重采取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推动疑难问题的解决。
四、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和完善信访者意愿表达机制 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信访者的信访权利,保证其表达意愿的顺畅上达。要通过来信处理、来访接待、院长信箱等渠道,确保信访者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认真负责地办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要建立以信访事项责任单位为主、纪委、监察室为辅、其他单位协同,共同维护医院信访秩序的工作机制。如信访中出现个别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损害国家、社会、医院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院党委、行政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医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合力。信访工作情况列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不负责任引发信访问题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书记、院长对医院信访工作总负责,其他院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处理分管范围的信访事项。各部门要将信访案例接待、处理的过程、结果上报分管院领导,重要问题要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妥善处理。各部门归口分工如下:
(一)纪委、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处理上级机关转来的人民来信和群众给我院党委、院行政的来信,并接待来访人员。
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进行登记或接谈,实行首访负责制;对归口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向院领导报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对反映党员干部或部门利用职权谋私利和其他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对所受的纪律处分、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由纪委、监察室处理。
有关党籍、党龄的审查,党员组织关系的接移等方面的问题由党委办公室处理。有关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医疗广告等方面的问题,由宣传科处理。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有计划生育办公室处理。
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由老干部科处理。
(三)门诊病人及其家属反映的诊疗、检查、化验及取药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门诊部处理。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反映的诊疗过程中出现的差错、失误等问题由医务处处理。医疗纠纷应严格按照《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泰医附院发[2008]19号)执行。
反映护理不及时、医嘱处理不当、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由护理部处理。
(四)反映治安、安全、户籍、消防管理等问题,由保卫科处理。
(五)反映的医嘱处理、微机记账系统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问题,由微机中心处理。
(六)有关干部的任免、退休审批手续、人事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与队伍建设及管理、表彰奖励和人员考核、惩戒与申诉控告、工资福利制度和教职工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引进人才与师资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问题,由人事科处理。
有关职工工作变动引起的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劳动保护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问题,由人事科、工会协调处理。
(七)有关职工权益、对妇女工作的建议或有关损害妇女权益等问题,由工会及女工委处理。
(八)有关医院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土地纠纷等方面的问题,由基建科处理。
(九)有关医院绿化、零星维修、食堂管理、以及房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后勤管理科处理。
(十)有关锅炉、制冷机房及水、电等方面的管理由动力科处理。
(十一)有关医疗设备购置、维修等问题由设备科处理。
(十二)有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由审计科处理。
(十三)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财税、收费管理、科室经济运营、效益考核等问题,由财务科处理。
对病人及其家属反映的收费问题由财务科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十四)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临床学生在校学习和后期教学等问题,由科教科处理。
本规定未列入的其他信访问题,均按问题的性质分别归口有关部门处理。
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于继续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上下要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新时期医院的信访工作,为医院的持续稳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总支、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稳定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各项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总支、党支部管理
(一)组织制度。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满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改选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
党总支是党委向党支部及广大党员贯彻、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的一级重要组织枢纽,负责本总支范围内的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构,凡属支部内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并对支部大会负责。支部委员会应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前后)。凡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下设党小组,按照支部委员会的安排内容组织活动。岗位职责
党总支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医院各项决定、决议在本总支的贯彻执行。根据院党委的计划和安排,积极向党员群众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和医院的各项决议、决定,并通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一道共同贯彻执行。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总支党建、思想政治、党员活动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党员和群众积极支持医院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1)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党总支委员会的成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增强党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党内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2)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根据院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总支的实际,制定本总支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经常了解和分析本总支党员的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特别要抓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学习活动。教育广大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全党工作的大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医院的改革和建设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严格党员的管理工作。党总支要根据院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好评议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认真组织对党员的考核鉴定,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检查基层组织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的情况;对不履行义务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出组织处理,并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抓好党风建设,教育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论行动,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斗争。(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要定期检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采取措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党员和党支部关心发展党员的工作,审查党支部的发展工作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6)督促、检查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决定、指示和党总支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党支部反映的意见、要求和问题,根据党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他们做好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分析党支部的情况,做好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
4.领导本总支的思想政治工作。
(1)根据院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本总支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2)要对党员群众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抵制和批判各种错误思潮,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振奋精神,增强凝聚力,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3)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特别要重视青年骨干在政治上和业务上的成长,对他们要热情关心,严格要求。
(4)关心群众疾苦,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要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为群众办实事。向上级组织反映他们的情况,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同时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5.领导本总支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党总支要把工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应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团结教育本总支党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方面的作用。热情关心共青团的工作,经常地、及时地通过他们听取青年职工的反映和要求,支持他们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6.党总支要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及医院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统战工作。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报本总支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职责
1.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参与本支部、本科室重要工作的研究和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抓好党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开展活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有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发现、培养并向上级组织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勤奋工作,为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6)建立健全党员同党外同志的联系制度。定期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职工群众的思想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
(7)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安排支部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及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支部的战斗力。
(4)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与支委会和同级行政(业务)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在书记主持下分管一部分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4.支部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统战和保卫等方面的工作。
5.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支部或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协助党支部书记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3)根据支部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拟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5)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搞好党员统计。
6.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支委会决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思想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科室、工会、团组织共同拟定对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的计划,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道德、院风、院纪教育,鼓励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本支部医务人员的先进人物的事迹并加以宣传,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风党纪工作,根据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检查了解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党员。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支部的党风、党纪情况。
8.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使他们更好地发挥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
(3)督促团员和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支持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和体育活动。
(4)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5)指导团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教育,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9.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10.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组织实施党支部治安工作的意见。
(2)了解掌握治安保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
(3)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法纪和保密观念的教育,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1.党小组长职责:(1)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排忧解难。
(4)协助支部定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5)按时收缴党费。
(三)党员目标管理
党员目标管理的内容通常包括: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定期向党小组或直接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密切联系群众;搞好团结;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奉献精神等等。
党员完成目标的情况,按不同岗位实行分类考核。考核程序采取半年检查对照、实施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议。
三、考核内容
1.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院党委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应中心工作需要,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党的基层支部。
2.健全党的工作机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设置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3.按时完成党组织的换届工作。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把思想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的人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定期进行集中培训。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质量不断提高。
5.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要健全组织,配齐配强人员,完善制度,积极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为群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6.完善和健全学习制度。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并抓好落实。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自学理论笔记和心得体会。
7.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基层党校,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为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8.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本着实用、实效的原则,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要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务求实效。
9.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要建立党员谈心制度,对有思想矛盾或错误行为的党员及时进行谈话或诫勉,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0.加强廉政建设。要建立符合实际、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党员廉洁自律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11.坚持党建工作定期总结表彰制度。每年“七·一”前要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照学校党委部署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12.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3.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反对个人独断和“一言堂”,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应该让党员知道的,必须让党员知道,应该让党员参与的,必须让党员参与,应该让党员行使权利的,必须让党员行使。
1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要根据实际,积极改进形式和内容,提高质量,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实效。
1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出口要畅”的要求,按上级党委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6.坚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17.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具体内容详见《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法
坚持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各支部要结合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党总支书记为总支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按各自分工的职责,对分管工作负责。
院党委每半年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评比和表彰。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先进党总支、党支部和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评比的重要依据,对目标责任制落实较好、考核优秀的党总支、党支部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考核较差、问题较多的党总支、党支部给予批评、督促整改,责任人因未履行职责而出现严重过错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具体考核评比办法按照《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细则》执行。附件:《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细则》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细则(满分100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1.组 织
建
设1-1.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委员团结协作,党政协调配合好,具有一定的凝聚力、战斗力。4总支、支部班子不健全、分工落实、团结协作不好各扣1分,整体功能不强扣1分。1-2.能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总支、支部工作,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4业务、党建工作相互脱离扣2分,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 2分。1-3.总支、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热心党务工作,熟悉党务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4对党务工作不投入的扣1-2分,对党务工作的内容、方法等不熟悉的扣1-2分。1-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落实联系人制度;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党员质量。4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扣2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入党材料不完备扣2分。1-5.支部按期换届选举,程序规范;总支、支部缺额时,及时增补。2未按期换届的不得分,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1-6.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和主题实践活动。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在本部门能起先锋模范作用。4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活动效果不好的扣2分。1-7.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活动,活动有记录;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好。2未开展活动或活动无记录的扣1分,作用发挥不好扣1分。2.思
想 建
设2-1.按照院党委理论学习安排,结合实际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改进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规范教育台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小组活动。支部定期检查所辖党小组开展学习情况。4未按计划组织学习,教育形式单
一、效果不好,考勤记录不全的各扣1分2-2.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学习培训及其他活动。4根据通知,全年累计出席人数低于应到人数的80%,低两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2-3.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定期开展个别谈心活动。针对党员、群众思想情绪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思想状况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及时上报思想分析材料。4未开展谈心活动的扣2份;未完成思想状况分析的扣1-2分,内容不切合实际的扣1分。2-4.各支部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每年提交不少于1篇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论文。4未提交论文的扣2分。研究论文获市卫生系统以上奖励的,加2分。2-5.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报道支部工作动态及活动情况,每年完成医院网站、院报的通讯要求。4报道次数不够的,每少1篇扣2分,直至扣完。3.制 度
建
设3-1.总支、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规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有记录。4没有计划、总结的各扣2分;未按要求汇报、报告的各扣1分;工作记录不完备的扣1分。3-2.“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年不少于2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不少于1次,自行组织上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活动主题明确,有考勤、有记录,效果较好。4次数未达标的扣1分,活动主题不明确的扣1分,考勤、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3-3.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上级规定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切实解决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党员合格率95%以上。4未开展不得分,党员合格率低于95%的扣2分。3-4.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4未召开不得分,领导班子成员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扣1分。3-5.请示汇报制度。支部换届、委员调整、发展党员、评优活动或其他重大事项,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4重大问题不请示的扣2分,未定期汇报工作的扣2分。3-6.联系群众制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矛盾,党群关系密切。4不关心群众、不倾听群众意见的扣2分;因主观原因不解决群众困难的扣2分。3-7.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的规定,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专款专用、项目明确、账目清析。4党费使用未达标的扣2-4分。3-8.总支、支部工作台账登记完整,各类资料分类建档,保管完好。每年对支部党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支部有党员登记表。4台账填写不规范、不全面的扣2-3分;未对党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的扣1分。4.党 风廉 政和
行风
建设4-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5未落实责任制的扣2-5分。4-2.经常开展党纪、党性、党风教育,重视加强作风、行风建设,认真抓好防范违法违纪工作,敢于纠正不良现象。6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扣3分,受刑事处分的每人扣6分,直至扣完。4-4.严格落实医院管理年、“两好一满意”等活动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5经检查发现违反行风相关规定每人扣1分,医疗纠纷、行风投诉查实的每件扣2分,在行风问卷调查、座谈会征求意见中,病人满意度低于90%的扣2分。5.发 挥两 个作
用5-1.发挥保证监督服务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部门工作成绩显著。4参照行政对支部所在科室工作任务考核结果,未完成工作任务扣2-4分。5-2.党员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事业,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4党员作用不明显扣2-4分。创新特色工作(附加分)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10根据创新情况及所取得成效综合给分。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转发《泰山医学院统战工作制度》
一、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
1.校党委校行政每年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通报学校建设、发展和改革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领导在每年各级人大、政协“两会”之前,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学校重要情况,提出要求,加强沟通和协商,敦促他们做好“两会”的议案和提案工作。
3.学校有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出台以前,或遇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和征求意见。
二、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阅读文件制度
1.凡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学校中层干部会议,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参加。
2.党中央、省委发至地市级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传达到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市级民主党派副主委。
3.党中央、省委发至县团级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传达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各民主党派常委、学校党外处级干部和学校各民主党派负责人。
4.凡学校统一传达的有关文件,由党办通知范围内人员参加,需要向党外人士传达的文件,由统战部组织传达。
三、同党外人士交友联系制度
1.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同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交朋友,党委领导和各党总支书记要确定联系对象,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流感情,促进共识。
2.对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反映的情况、意见或建议,党政领导给予关注,统战部门要做好情况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
3.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统战部门做好统战工作,认真解决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4.坚持新年走访看望党外知名人士制度。
四、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
1.坚持各党总支聘任1名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由党总支推荐,党委分管领导同意,统战部办理聘任手续。
2.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的作用,加强统战部与联络员的双向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鼓励他们为学校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注意检查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情况。
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会、团委、各科室:
现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并抓好落实。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五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的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七条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风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本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2: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机制,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省卫生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院(党委、行政)科(党总支、党支部、科室、部门)两级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负总责,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所管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三、责任考核
(一)院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全院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班子考核和干部考核、工作考核、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考核情况列入党委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
(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科室、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科室、部门所有人员要相互监督、互敲警钟、严守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及时反映举报,知情不报与违纪人员同等责任。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干部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奖惩及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部门和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大多数群众满意的; 2.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得到群众好评的;
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揭发违纪问题的;
4.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明显成效的。
(二)科室、部门和党员干部不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其做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视事实情况给予说服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撤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2.不能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奢侈浪费、贪图享乐。3.不坚持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4.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人民生命安全遭受损失。
5.在干部任用、人事调配、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6.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
7.由于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恶性)事故或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8.所在单位和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9.采取不正当手段收受生产及经营企业的折扣(让利),或私设“小金库”、收受“红包”,以权(以医)谋私等行为。
10.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
11.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影响经商经办企业的。12.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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