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24-06-18

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共9篇)(共9篇)

1.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篇一

市统计局党组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日期:2011-03-18]

来源: 作者:李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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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政团结、和谐向上、务实高效的统计队伍,为全面推进我市统计事业的发展和改革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继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1、继续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根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继续强化局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内容的学习,从思想上筑牢预防腐败的防线,分别采取面对面教育与网上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专题生活会与述职述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增强全局上下廉洁意识,从而,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责任主体为纪检组)

2、继续巩固网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阵地。全局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踊跃参与、积极维护,通过撰写、采编、摘编、转载等形式,将具有针对性、启发性、教育性、警示性作用的反腐倡廉心得体会等信息充实专栏内容。信息报送(人均1篇)纳入局内网信息任务考核。(责任主体为各分管领导)

3、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把活动抓落实。(责任主体为纪检组)

二、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4、加强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责任主体为纪检组)

5、根据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需要,继续实施党组成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解的做法,全面实行分管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职责明确,达到“一岗双责”目的。(责任主体为局纪检组)

6、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礼金登记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推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报告制度,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会公开和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向群众公开的制度。(责任主体为各位领导干部)

7、认真开展全市统一安排的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专项清理工作。(责任主体为局纪检组)

三、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政风行风和制度建设

8、继续深化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加强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处置,形成对权利运行全过程的监控。(责任主体为各位领导干部)

9、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效能。(责任主体为各位领导干部)

10、加大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切合统计实际的、便于操作执行的制度,实行正面引导,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政府采购等制度,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口子,保护好干部。(责任主体为纪检组和分管机关领导)

11、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局党组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统计工作的议事日程,着力在统计服务、数据质量、行政许可、统计执法上下功夫,全面接受的评议,确保统计工作让领导满意和群众满意。(责任主体为分管机关的领导)

四、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12、加快行政管理事务对外公开的步伐。《荆门统计信息网》(外网)是本局依法行政、服务大众、政务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对外窗口。进一步丰富统计信息网内容,以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公务、提供咨询,提请行政相对人和各界人士对统计工作的监督。(责任主体:硬件建设为分管计算站的领导;网上信息为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

13、继续做好内部管理事务和党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集中制,达到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目的。(责任主体为分管机关的领导)

五、进一步发挥统计职责

14、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局干部统计新知识、新观念、职业道德、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履行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责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统计服务全面、及时。(责任主体为分管法规和机关的领导)

15、积极参与有关检查活动。认真履行统计职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相关考核,促进荆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责任主体为分管相关统计业务的领导)

16、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数据腐败行为。在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改变执法观念,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数据腐败行为。(责任主体为分管法规的领导

2.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篇二

(一) 城镇化建设加快发展, 城乡规划调控作用增强

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2010年, 全区城镇人口2075万人, 城镇化率达到40.6%, 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城乡特色塑造、历史文化保护进一步加强。南宁“中国绿城”形象享誉全国, “中国水城”建设初具规模;桂林“两江四湖”和柳州“百里柳江”生态休闲景观带建设进一步完善, 柳州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北海市、南宁扬美古镇分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称号;昭平县黄姚古镇、兴安县兴安镇、龙胜县龙脊村获首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村) 称号。灵川县大圩镇等5个镇、玉州区高山村等12个村获我区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贺州市加快推进“一江两岸三新区”、“贺八平钟一体化”建设;北海市投资4481万元进行绿化建设, 新增绿地67公顷, 改造绿地约53公顷;河池市全力实施“市政基础工程、畅通工程、景观工程、生态工程和‘城乡清洁工程’”五大工程。全区城乡建设质量提高, 宜居环境日益彰显, 城镇发展质量提升。

城乡规划调控进一步加强。广西城镇体系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颁布实施,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规划相继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修编;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实施, 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达到100%;玉林、贵港、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村镇规划编制加快, 全区年内编制完成乡镇规划修编60个, 编制村庄规划380个。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 (含县城, 下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50亿元, 同比增长12.5%;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464.47平方公里, 同比 (下同) 增加42.3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3.15平方米, 增加0.82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90.8%, 增加0.6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达84.77%, 增加1.6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60.6%, 增加31.43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1%, 增加9.19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25.5%, 增加0.83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 增加1.22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 增加0.9个平方米。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 南宁、桂林、北海三市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全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两项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25%以上。村镇建设力度加大, 村镇农房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预计完成190亿元。

(二) 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 住房保障惠及更多群众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 2010年先后8次召开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 部署和研究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推进。年内, 全区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12亿元, 完成投资18.6亿元。累计实施廉租住房保障16.34万户, 其中实物配租2.59万户, 发放租赁补贴13.75万户, 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62项全部开工, 共建设 (含配建) 1.98万套、98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2.23万套, 完成国家下达新增廉租住房2万套任务的112%。全区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4万户, 完成国家下达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27万户任务的178%。

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稳步发展。2010年, 全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3万套、264万平方米, 竣工25265套、274.5万平方米, 完成投资44.9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870套、15.64万平方米, 竣工1202套、8.51万平方米;新开工限价住房9028套、81.26万平方米, 竣工1604套、17.44万平方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竣工1662套。城镇危旧住房改造深入开展, 全区共审批了127个城镇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完成改造投资18.49亿元。

住房公积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 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审计制度, 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 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初步统计, 全区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达196.16万人, 实际缴存职工覆盖率75.6%。全区2010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45亿元, 同比增长16%,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8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5亿元, 占当年归集的52%, 同比增长10%;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65亿元, 累计发放312亿元。

农村危房改造大步推进。2010年, 国家安排我区11.5万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占全国同期农村危房改造总量的9.6%,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12亿元。我区加快各项前期工作, 落实配套资金共17.73亿元。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竣工11.54万户, 竣工率100.34%, 为“十一五”前三年总和的3.8倍。

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全面完成。柳州、桂林、百色、河池以及三江、融水、龙胜等4市15县 (区) 大力组织实施以“电改、灶改、水改、寨改”等“四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村寨防火改造。截至2010年12月底, 全区1156个村寨的防火改造工程全面竣工, 累计完成投资8.28亿元, 惠及13.4万户59万人, 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 城乡风貌改造深化拓展, 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

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圆满完成。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 涉及全区14市61县 (市、区) 、840个自然村、6.9万户房屋外立面改造和160个村屯的综合整治。各地大力推进“六大工程”项目建设, 突出综合整治村屯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大标准件”建设以及民族特色村寨、科技示范户、科技服务中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村级沼气服务网点、户用沼气池、小型污水处理试点等30多个项目全面竣工, 完成投资12.35亿元, 占计划总投资8.53亿元的144.8%。

“城乡清洁工程”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结合开展第七届“南珠杯”竞赛活动, 全区“城乡清洁工程”稳步推进, 加强对“五乱”的督察,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公共场所周边等的环境卫生, 为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两会一节”活动创造了良好环境, 取得显著成效。

(四)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扎实推进

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年内, 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9项, 比2007年新增99项, 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 以及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速度最快的省区之一。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336.05万吨/日, 建成生活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984.8公里, 全面实现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60%的预期目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年内, 全区投入41.98亿元, 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1项, 累计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10412吨/日, 比2007年增加5051吨/日, 增长了1.94倍, 全面完成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0%的目标任务。

建筑节能扎实推进。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为100%, 施工阶段执行率为95.2%。截至2010年9月底, 全区累计完成建筑节能145.6万吨标准煤, 占“十一五”目标任务的102.5%。全区50栋建筑能源审计、30栋建筑能效公示完成。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和路灯, 绿色建筑开局良好。

墙改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禁实”任务, 全区21个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产量突破140亿块标砖, 为“十五”时期末的2.5倍, 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50%以上。淘汰落后砖瓦产能企业481家, 淘汰落后砖瓦产能44.5亿块标砖, 超额11%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结合农村危房改造, 投入3000万元补助2万户农民使用新型墙材建房, 并配套补助500万元共20条新型墙体材料设备生产线, 新型墙体材料向农村推广初见成效。开展砖瓦窑炉建设市场清理专项整顿, 加强窑炉能耗检测, 规范和建立墙材生产和建设领域节能准入机制。

(五) 建设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建设经济快速发展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截至2010年11月, 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1066.17亿元, 完成年度房地产投资任务的96.9%, 同比增长51.8%;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在全国排名第17位, 在西部排名第4位。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264.1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15.8%;商品房平均售价3595元/平方米, 同比增长10.3%, 增幅下降3个百分点。住宅品质和物业服务水平不继提升。

建筑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提高企业资质等级, 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广西建工集团年产值突破200亿。预计全区建筑业总产值达1260亿元, 建筑业增加值580亿元, 比2009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业人员接近百万人, 迈入全区千亿元产业行列, 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凸显。强化建安劳保费管理, 收缴建安劳保费12.8亿元, 同比增长49.53%;调剂2009年度建安劳保费2.5亿元, 惠及企业202家、17.59万人次。

建筑市场监管加强,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开展了4次整顿建筑市场大检查, 对29家违规施工、监理企业和19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处罚, 暂停其参加投标或承揽新工程的资格。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市政工程、校安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监管,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2010年度获得鲁班奖项目1个、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项目7个、自治区优质工程奖项目62个、自治区级建设工法83项。全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 上海世博会广西馆建设运行圆满成功, 重大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上海世博会广西馆运行良好, 取得圆满成功。由我厅牵头负责的上海世博会广西展示馆经过两年多建设, 2010年4月全面建成运行, 充分展示了广西民族特色和发展生机, 彰显了壮族儿女的精神风貌, 累计接待游客超过1000万人次, 是省区市联合馆中最受游客欢迎的展馆之一。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和管理, 组织自治区统筹推进的在建重点项目协调会58次, 重点协调解决了全区高速公路、铁路和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 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自治区行政中心、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项目建设的选址、规划及立项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主体工程建设完成, 北海冠岭项目一期工程基本建成。

(七) 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和法制工作成效显著,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大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力度, 规范和强化岗位培训、考试工作, 完善持证上岗制度, 关键岗位、执业资格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达49314人次, 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参考人员达17072人次。加大干部培训力度, 举办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再就业技能培训, 完成建筑企业农民工及各类生产操作人员培训近5万人次。加强对建设类行业院校的指导和建设。认真做好2010年度绩效考评, 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建设行业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颁布实施, 建设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加强, 行政行为不断规范, 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依法治理环境进一步改善。

(八) 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做到“一岗双责”, 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政令畅通, 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得到强化;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行业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 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保持。

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建设;成立了广西建设职工文化艺术工作研究会;积极开展“党组织建设年”、“结对共建、先锋同行”和“创先争优”活动,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2010年度对天峨县等投入各类定点扶贫资金275万元, 定点扶贫村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五年来, 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着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着力推进建设经济快速发展, 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33.62%提高到2010年的40.6%, 年均增加1.4个百分点, 与全国城镇化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体系逐步完善, “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已经形成, 城镇化进入快速增长时期。2010年, 全区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三项投资”实现2140亿元, 是2005年的1.3倍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80亿元, 是2005年的2.4倍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10%, 增加到2010年的11.2%, 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 对全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2010年城镇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达30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达34.5平方米, 分别比2005年提高19%和20%。覆盖全社会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解决了32.39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乡清洁工程”深化拓展, 城乡风貌改造全面展开, 城乡特色凸显、品位提升, 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以“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模式创新, 加强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 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初步建立。

在充分肯定我区2010年和“十一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城乡规划统筹不够, 规划实施刚性不足,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滞后;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土地不落实, 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进展缓慢;城市基础设施滞后,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仍需加强;建设市场秩序还不规范, 建设行业的廉政建设和诚信体系亟待加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二、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开局之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以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为主线, 强化城乡规划调控, 着力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住房保障建设和改善民生,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 大力实施城乡风貌改造, 推动节能减排, 优化城乡人居生态环境, 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要预期目标:

——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2.4%左右, 力争比2010年增加1.8个百分点左右。

——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2100亿元。其中, 房地产业投资1200亿元;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900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10亿元。

——新增廉租住房2.85万套,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9.61万户;新增经济适用住房2.62万套, 公共租赁住房0.62万套, 城市棚户区改造2.41万套,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8万套, 限价商品住房0.62万套。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约10万户;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村镇建设投资200亿元左右。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5%。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1%、26%和9.5平方米。

——建筑节能42万吨标准煤。

2011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必须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

一是加强城乡规划调控, 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

各地要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跨越发展的要求, 从实际出发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 突出抓好西江干流城镇带规划、桂贺旅游带城镇规划等重点城镇带规划的编制。加快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编制和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各市要抓好两条景观大道、一个特色街区、一个精品小区的建设, 以及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塑造城镇特色。

二是加快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城市新区建设。

全力推进南宁、柳州超大城市, 桂林特大城市的建设, 以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新区扩展。以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美术馆、铜鼓博物馆三个重大公益项目建设为重点, 推动金融街、文化街、民族风情街建设, 加快总部基地、保税物流中心、文化 (动漫) 产业园、体育城建设, 全面推进南宁五象新区建设;加快南宁火车东站建设, 推进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深化“中国绿城”建设, 加快“中国水城”建设, 提升首府南宁的城市功能。以“广西汽车城”建设为重点, 全面开发建设柳东新区, 推进柳州工业名城、历史名城、文化名城、旅游名城建设。突出抓好其他中心城市的城市新区建设, 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完善产业园区必要的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各市要做好城市新区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确保新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加快发展县城和重点镇。

推进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争取示范县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5%以上。推进示范县建筑节能, 各示范县年内要完成一条街道的节能照明工程、一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加强自治区重点镇、小康示范镇建设, 组织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工作, 培育和发展一批经济强镇;建立重点镇 (扩权镇) 、小康示范镇考评体系, 完善重点镇动态调整机制。

四是塑造城镇特色, 创造国家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广西园林城市和创建历史文化名城为切入点, 在五年内至少新增四个国家园林城市、两个历史文化名城。因此, 北流、梧州、钦州、贵港、百色等城市要以2013年为目标年, 今年全力做好园林绿化和城市新区建设, 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要先行。

五是全力办好广西首届园林园艺博览会。

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开始, 每年举办一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 由14个设区市轮流举办。首届园博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地特别是建设部门要把办好首届园博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保证首届园博会按时举行, 确保建成高质量的园博园。

六是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

今年全区计划完成约35个县 (市、区) 域镇村体系规划的编制;对未编制总体规划的乡镇开展乡镇规划编制, 对1万个左右的村委所在地或中心村进行村屯规划。各地要按照1月陆续启动、5月全面实施、11月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村庄规划协管员、建筑工匠的规划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加快规划编制。

七是深入开展城乡风貌改造, 打造特色名镇名村。

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重点是对桂林—兴安—资源—龙胜、桂林—阳朔—荔浦、大新—靖西等3条旅游线路的二级公路沿线500米范围内的城镇和村屯, 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村屯道路硬化、村屯绿化建设和村屯综合整治改造;在百色至隆林、南宁至梧州高速公路, 以及融水和三江县城或景区周边, 各选择部分村屯进行村屯综合整治;计划将14个镇、20个左右的村打造为特色工贸名镇、旅游名镇名村、文化名镇名村、生态 (农业) 名镇名村。

(二) 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 严格绩效考核。

建立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体制, 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 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

加强督促检查, 促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的落实。建立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机制, 采取抽查、检查、通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实现“五个确保”、“三个按时”。

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和重点保障形式。重点建设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出台住房保障政策和配套文件, 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棚户区改造和危旧住房改造, 特别是大板结构住房改造的政策法规, 加快拟定限价商品住房政策, 形成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四是继续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对能够保证居住安全的公有住房,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职工出售。修订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和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上市交易行为, 加快推进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增强职工购房能力。加强危旧住房改造监督管理, 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危旧住房改造。

五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

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内容,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 健全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带动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贷款支持力度, 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功能。

六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力争组织对12万户左右的农村危房实施改造。落实自治区和市县财政的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技术指导, 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改造台账、“一户一档”制度, 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时, 筹措资金1.35亿元, 组织对融水县30~50户集中连片的320个少数民族村寨进行防火改造, 开展电改、水改和灶改工程。

(三)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抑制投机需求,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物业管理, 全力推进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拆迁管理, 努力化解拆迁矛盾纠纷。

(四) 加快推进城镇减排与建筑节能

一是完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要强化技术指导, 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厂的中控室、化验室建设。着重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 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处理站的建设, 加强垃圾清运设施配套建设, 加强项目运营人员的技术培训, 提高项目运营水平, 促进项目污染减排效益的发挥。

二是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

积极推广建筑节能工作, 确保2011年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为100%;继续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加强建筑节能试点工程项目建设;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自治区级配套能力建设;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的综合应用;积极开展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照明系统等太阳能应用示范;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扶持力度, 加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领域质量监管, 推动新墙材的研发和墙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推进城镇“禁黏”和农村地区“限黏”工作。加强科技开发和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研究, 促进我区建设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结合实施城乡风貌改造三期工程, 将“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推进、拓展和延伸。健全各级“城乡清洁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和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城乡清洁工程”由“突击型”向“常规型”的制度转变。

二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饮用水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建立和完善用水梯级价格制度。加强城市燃气规划和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规划, 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照明”, 规范城市照明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建立环境卫生监测网络。

三是努力提高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

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城管”的工作要求, 积极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推广工作, 建立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模式与指挥系统, 逐步实现精细化、网络化、信息化、人性化的城市管理。

(六) 大力发展建筑业,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转型”, 就是要由目前粗放型、手工型、内向型向集约型、科技型、开放型转变;“升级”, 就是要实现建筑市场、产业结构、经营管理、科技水平、施工队伍的全面升级。

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要突出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大力提高市场监管效率, 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深入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加强招投标管理, 强化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检测机构动态管理, 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

逐步建立起我区城镇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工程标准定额在推进城镇化、建筑节能减排, 以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和引导约束作用。

四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创新监管方式, 提高监管效能。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大公益项目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

三、加强自身建设, 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

(一) 加强基础建设, 推动工作落实

要落实目标责任制, 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要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 为工作推进提供基础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使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围绕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及时提出对策措施。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强化对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监管。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 重点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 做好协调服务;加强目标考核, 列入自治区政府目标责任状的工作, 完不成的严格问责。

(二) 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 牢固树立服务宗旨,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立法, 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强化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 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力争不因行政复议引发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加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力度,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加强对信访积案的督查督办, 继续组织开展“领导和机关接访、带案下访和下访约谈”等督查活动, 完善重大群体性事件、市政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预案。

(三)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干部素质

要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引进和竞争上岗工作。建立培训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 开展农民工等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培训;抓好广西建设职业院校建设, 争取培养更多的建设系统专业人才。

(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等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等关键领域的预防腐败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

(五)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支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3.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篇三

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凯同志讲了话。他指出,国家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全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單位的“一把手”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了三点。一、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基础和纪律保障。二、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体系。一要加强教育,打牢“不想贪”的基础,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二要健全制度,构筑“不能贪”的防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三要强化监督,营造“不敢贪”的环境,确保权力的正确使用。四要惩防并举,发挥“贪必察”的作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三、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领导带头。二是服务大局。三是落实责任。四是形成合力。

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森同志做工作报告。他总结了去年的情况,分析了体会和经验,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明确责任和要求,抓好《实施纲要》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坚决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同志讲了话。他充分肯定了国家发改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出国家发改委建立了责任制,建立了惩防体系,结合先进性教育加强了教育,查办案件有了进展,结合发改工作深入推进源头反腐,纠风专项治理不断推进,发改委敢于碰硬。他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第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发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三,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

4.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篇四

**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8月22日

今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改进作风、建设队伍,切实加强环保队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积极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工作;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的同时,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我局重视加强理论武装,认真搞好政治理论学习,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培养学习型党员干部为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通过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1 系,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和理解,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环保发展难题,着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局要求各级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从组织学习的形式、时间安排及学习内容加以明确,并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环保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认真学习贯彻,深刻理解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准备把握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环境矛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七一讲话后,我局及时组织收看并发出通知,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下功夫、见成效、出成果。通过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讲话的重大意义,明确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五个必须”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深对我们 2 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的4个考验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理解;加深对4种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的理解;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认真学习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我局召开副处以上领导参加的党风廉政会议,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抓好反腐倡廉六个方面的工作。其次,传达学习省纪委十二次七次全会精神,明确省委反腐倡廉要抓好的八个方面工作。再次,传达市纪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反腐倡廉的基本思路,重点围绕深入实施“六个加快”战略部署等一系列举措,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增强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完成的信心。

二、搞好廉洁自律,努力创建廉政型机关

今年来,我局重视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努力创建廉政型机关建设,在保证环境安全的同时确保环保系统党员干部从政安全。

(一)明确分工,落实廉政职责。着力做到“四个注重”即: 3 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注重落实党风廉政建工作任务,针对近几年我省环保系统连续发生的腐败案件,研究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找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时部署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注重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决策和全局性工作都要通过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后作出决定和部署;注重发挥驻局纪检组职能作用,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纪检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搞好党风党纪教育,经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创建学习型党组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清风和谐”系列的书画、摄影、廉政微博等廉政文化活动,开展市“政风建设十件新事和行风建设十大新事”评选活动,参加环保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省环保厅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组织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做到“四个始终保持”即: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学习上的勤奋、干事业的激情、用权上的谨慎。

(三)完善环保制度,构建源头治理机制。制定下发了《** 4 市环保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9—2012年具体实施意见》,同时还拟草制定市环保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了环保行政审批制度、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内控审计制度、环境执法监察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保行政评比审批制度、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9项制度,着力从制度上实行分权制约、流程制约和问责制约,真正从源头上防范行政权力行使中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从政安全。

三、搞好系列活动,不断增强环保系统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今年上半年,我局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不断增强环保系统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一)认真开展“三思三创”活动。2011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领行动迅速、周密部署,按照市委提出的教育活动目标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活动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并在2月10日全市召开“三思三创”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局就在2月12日及时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传达部署,同时在2月18日召开了环保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对“三思三创”活动进 5 行动员和部署;要求通过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做到“四个新”即: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创新党员思想观念上要有新解放;在完善创新环保体制机制上要有新突破;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企业、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上要有新举措;在加强领导班子和环保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

(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厅《全省环保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方案》以及市纠风办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环保系统行风建设活动的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下发《全市环保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方案》,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明确活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评议具体内容、评议方法和步骤,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环保各级要重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落实评议责任、营造评议氛围、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检查监督,促进评议工作落实。目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正在按照评议步骤进行。

(三)召开全市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保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做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8月1日下午,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纪检的领导和具体负责行风评 6 议的同志,会议由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吴建伟主持并讲话,吴书记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表格的发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展现环保部门所取成效。四是求真务实,按时完成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最后吴书记强调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认真真完成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以良好的行风,争取民主评议较好的效果。

(四)认真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统活动。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深入开展创争优和“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开展庆祝建党 90 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征文、摄影展作品征集活动;举办建党90周年党的知识竟赛;组织参观“四明丰碑—**市建党90周年大型图片展”;举办庆祝建党周年表彰大会暨歌咏比赛。6月30日晚上,我局环保系统在市环科院大楼前广场举办庆祝建党周年表彰大会暨歌咏比赛,大会主题是:《唱响祖国、燃烧激情,环保人永跟党走》。大会首先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励志武宣读了市环保系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的决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畅成致词,他号召环保战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环保神圣使命,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7 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徐畅成致词后,在两位主持人的主持下,庆祝建党90周年歌咏比赛正式拉开帷幕,局直属系统十个党支部演唱了二十多首红色经典歌曲,比赛高潮迭起,歌声振奋人心,激发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热爱我们的党,热爱社会主义伟大祖国,更加自觉地投身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去,表达了环保人永远跟党走的坚强决心。歌咏比赛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最后歌咏比赛在全体高唱《歌唱祖国》的歌声中圆满结束!

四、下一步打算

回顾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重视的,在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是经常的,在落实党风责任是认真的,在完善党风廉政制度上是有效的,但这仅仅是初步的,与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党风廉政教育还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内部制约机制和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环境执法力度还要继续加大。

5.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篇五

今年以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成了从政廉、风气正、干事业的局面,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影响各项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市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了很重要的位置。今年以来,市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委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印发了《2010年党风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市局领导及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市局党委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签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局党委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看好门户,确保廉政建设不出问题,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的决定,各县(市、区)局、市局各处室“一把手”亲自抓,县局纪委书记具体抓,抓出了成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没有发生大的腐败案件,保障了全市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市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抓好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财务、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了监督作用,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都要认真纠正。按照市局的安排。对大名、曲周、涉县、武安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开展巡视工作,全面了解这四个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及时向市局领导班子提交有依据、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的巡视报告。从而加强市局党委对县局领导班子的监督检查。

二、学好准则 廉洁从政

根据市局党委的安排,市局纪委组织,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举办了《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市、区)局积极参与,开展学习《廉政准则》活动,经过层层先拔,好中选透,派出代表队参加市局竞赛活动。武安市国土资源局代表队荣获第一名,磁县国土资源局、永年县国土资源局代表队荣获第二名,储备中心、鸡泽县国土资源局、邯郸县国土资源局代表队荣获第三名,丛台分局、执法支队获优秀组织奖。

市局党委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准则办事,坚持惩防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个人及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利用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控制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公车管理、配备、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狠刹公款吃喝、送礼及其它奢侈浪费的歪风。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准则,同时抓好本单位的贯彻实施。纪律检查部门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改进作风 提高效能

根据省厅和市委的安排,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聚焦提炼问题,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优化整合了审批工作流程,对本单位制约科学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整改。开展了“十个严禁”专项活动,开展了不作为、乱作为整治行动。在活动过程中,积极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边查边改,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国土资源工作建康发展。

精简审批事项。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清理,该砍的砍、该合的合、该压的压,把过来的34个审批事项精简到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5项压减为21项。对旧改项目涉及的评估、测绘等前期费用,一律免收。

压缩审批时限。所有办事时限压缩一半。即办事项当天完成、现场办结,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事项7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并把会审会由不定期召开变为每周一定期会审。并要求任何环节不停留、无“障碍”,超时一次书面写出原因,两次通报批评,三次深刻检查并严肃处理。

改进服务方式。实行了 “四项服务承诺”,变坐等审批、闭门办证为主动对接、登门服务,急企业之所急,解业主之所难,做到服务基层“零距离”。通过以上措施,受理1100多件审批审查事项,全部按照规定按时办结,有效杜绝了压件、超时现象。

通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机关效能得到提升,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简化,机关干部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态度明显好转,机关质效明显提升。通过走出去深入用地单位,请进来面对面座谈,寄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征求意见。用地单位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普遍反映: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市国土资源局过去一、二个月才能办成的事情,现在不出一周时间就能办成。市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收到锦旗、感谢信。

四、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

市局党委坚持勤政为民正确从政理念,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日程,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强化责任、重塑形象”。提出:“任何人来国土局办事,只要符合政策规定,不用托人,不用请客,不用送礼。我们保证按规定办、马上办。哪个环节、哪个人还敢刁难企业、还敢吃请受贿、还敢顶风违纪,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决不手软”。各县(市、区)局把行风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

市局精心安排布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起草并印发了《政风行风建设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将市局公开承诺事项在媒体上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和借助“邯郸纠风网”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绩。开展上评下、下评上活动,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等等。进一步规范了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网上公开情况自查,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网络一律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去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民主评议过程中又取得了好的成绩,全市20个县(市、区)局(分局),全部进入前10名,其中有17个进入前5名,市局在全市16个执法部门中,排列第6名。

市局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做一件大事来抓,继续坚持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月分析研究制度、信访季通报制度、信访信息及时反馈制度和开展信访百分达标竞赛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了大量的信访案件,及时查纠了错误的行政行为,对上访人及时回访,有效地改善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和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抓好业务 服务社会 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各项国土资源业务工作的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出让和储备、土地执法监察、矿业管理等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为邯郸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以下数据截止9月底)。

建设用地审批:经多方努力、全力跑办,全市共落实用地指标达17359亩。其中,省年初下达计划内指标8475亩,争取省预留重点急需开工项目计划指标3064亩,通过“造地”置换新增用地指标5820亩。对全市重点项目用地,继续畅通快速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共组卷上报各类建设用面积4834亩,已批回1022亩,确保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及时顺利“落地”。

土地开发整理:以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状为抓手,把省政府下达的全市耕地保有量987.7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879万亩的管理任务落到地块、人头,守住保护率88%这条“红线”。深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范管理年”活动,全市立项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3个,总投资1456万元,开发整理总规模8572亩,新增耕地7849亩,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和总量动态“两个平衡”。

土地出让与储备:前三季度,市本级共完成各类土地出让102宗,面积5382亩,合同出让金额69.42亿元。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盘活土地资源、加快资产变现方面的作用,完成了汽贸城等29宗、1588亩储备地出让工作,完成土地出让收入23.8亿元。通过土地运作,共为市财政聚集资金31亿元,有力支撑了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

土地执法监察: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的100宗违法占地案件已全部立案查处,拆除建筑物3.99万平方米,没收土地7.35万平方米,收缴罚款575.13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1宗,已全部移交;建议追究党政纪处分17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同时,认真做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消除负面影响,化解各类矛盾,维护了全市稳定和谐的发展大局。

矿政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越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全市共取缔非法采矿点57处,查处越层越界14起。进一步优化整合重点矿区、重点矿山布局,促进了资源规模集约化利用。争取省地勘资金1423万元,立项并实施地质勘查项目3个。深入推进“千矿万亩”工程,启动13个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确保安全渡汛,受到省厅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六、认真谋划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篇六

各党支部: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切实做好全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对推进XX水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开拓思路、立足实际,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事业质量和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二、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教育,制度配套,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履行基层水管单位职能提供

坚强的纪律保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廉政教育,扎实推进XX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狠抓廉政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学习省委书记刘奇葆在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欧泽高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学习市委书记王海林在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张乾华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全省水利系统和市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握其深刻内涵,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结合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结合XX文化建设内容进一步抓好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党员干部知荣明耻,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通过学习参观革命老区的光荣历史,让党员干部铭记历史,弘扬传统。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不断完善各种配套制度。从规范党务工作入手,建立党务工作监督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将党务工作考核纳入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增强制度的执行力,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敢于公开承诺,廉政“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靠自身的表率作用、人格力量去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的执行。要抓好制度的落实,不搞“下不为例”,不搞“网开一面”,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执行制度的强制力。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市局党委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不断创新争创方式,拓展争创领域,提高争创实效。尤其要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在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促进社会和谐中创先争优;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弘扬正气、纯洁风气上创先争优;做好本职和当前工作,在爱岗敬业、勤勉奉献上创先争优。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干部工程资金“三大安全”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自律规章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管理处项目建设和在各种项目实施过程中受贿、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确保干部安全。

(二)加强工程项目和工程质量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切实按“一法一条一例”和市局要求,对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管,强化对建设、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工程安全。

(三)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XX水库“四大家鱼”良种场建设工程、水源保护和水保等项目资金的监管。大力实施“六个一”(建一本廉政台帐、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建一个廉政公示栏、聘请一名廉政监督员、确定一名廉政监督联络员)廉政工程,确保资金安全。

(四)严格落实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强化效能建设。严格落实市局党委关于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强化管理处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大对各科室工作的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完善监督机制,实施有效监督

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建立起有效防范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制约机制,使权力的运行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行之有效。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结合起来,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要强化责任意识,不辱使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身作则、带好队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日常情况内部通报,重大事件向上级汇报的制度。加强督办,对各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进度,年终考核。

7.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篇七

进一步强化各项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在支持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适时会同监察部对省、市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今年10月底前,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必须实现与部联通。继续大力规范和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更大规模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不低于150万户。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重点建设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百姓住上放心房。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编制实施好城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农村现代化,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让广大农民分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进一步加强城市和村镇规划工作

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适用性,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等要求。严格规划修改审批程序,特别要注意避免因城市政府换届等因素随意更改城市规划的情况。推动乡镇村庄规划的科学编制与有效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

今年,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再完成5000万平方米。北方城市所有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都必须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力争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超过97%,有条件的地区要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

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要科学选择适用的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运营监管,今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74%。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运行负荷率,今年力争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8%。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促进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行规范。强化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监管,今年10月底前,要完成40个重点城市的公积金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下大力气强化住房和市政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

在全行业开展以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各地要加强住房工程质量,特别是保障房质量的监督检查。

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

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

8.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篇八

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 予的职责,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方面: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对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把全会提出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提供保证。

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 条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认真总结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等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的经验,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的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极端重要性,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臵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 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

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自觉克服好人主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 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启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起草工作,不断取得体系建设阶段性成果。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关文件,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继续做好对省(区、市)、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工作。各省(区、市)要加大对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的巡视力度。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认真总结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情况,积极探索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支持和指导派驻机构加强办案工作。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 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机制。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 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加强社会现金流通管理,推动使用银行卡消费。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努力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 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氛围。

关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着重在以下4个方面下功夫:

(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专项治理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要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以重点带全面,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成效。三是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 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落实廉政准则的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照 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执行纪律,注意把握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在抓好上述3个方面工作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今年,将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今年,地方各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担负着重要职责。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至关重要。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深入落实《关于党 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探索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将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二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依照党纪条规和监察法规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注意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三是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制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臵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关注群众特 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臵,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抓任务落实、抓巩固提高、抓改革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 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对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 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廉政监察工作,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要按照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要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创造的新鲜经验,借鉴国(境)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统 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认真总结我们党成立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结合地方各级党委换届,积极做好地方各级纪委的换届工作,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严格把好“进人关”,选调和录用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生机活力。做好5年一次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评比表彰活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规范未派驻(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探索改革乡镇纪律检查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要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 良好形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尽心尽力地履行好肩负的职责,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与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把握规律,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坚决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做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把心思放在抓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坚持抓重点带一般、攻难点求突破,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9.市三小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篇九

工作总结

2010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坚持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推进制度创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办对《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制定了《新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方案》、《新余市人防办<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的通知>实施办法》、《关于市人防办财务管理规定》、《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车辆管理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在机关大力提倡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通过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规范了权力运行,堵塞了滋生腐败的漏洞。

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向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设立专门创业服务电话,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发放征求意见表,同时建立专门的创业服务队伍,确定具体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制定市人防办服务措施和服务制度,接受广大客商、群众在创业投资和经营发展中的诉求。三是坚持公开办事审批流程,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络、办证窗口及我办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明确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窗口服务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保证了窗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加了行政许可过程的透明度。

2010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复杂、长远、艰巨的任务,纪检工作必须着眼长远,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绝不能满足于现阶段取得的成绩。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转变观念,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发展观,认真按照市纪委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贯彻《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国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提高全办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我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专题会议,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做到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强化责任考核,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延伸到了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

二、狠抓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我办以多种形式开展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专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一是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建立理论学习栏,并经常更换内容,积极参加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二是利用每周五学习日,重点学习并传达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将《廉政准则》落实到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中。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我市有关反腐倡廉真实案例的电教片,通过反腐败案例警示广大干部引以为戒,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警示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不忘廉洁,做到廉洁自律,树立了新风正气,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深入开展廉能管理,全面排查岗位风险

一是把开展廉能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新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新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确保了廉能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全体干部职工都能结合本单位、本科室、本岗位的实际,由上到下、由部门到个人,根据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相互帮”的方式,认真查找风险点,克服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思想认识,认真填写了《个人廉能风险自查表》、《科室廉能风险自查表》、《单位廉能风险自查表》,并形成自查报告,做到变查找、边改进,通过查找在思想导读、岗位职责、业务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隐患,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进行有效防控。

三是召开了党组会针对领导班子、科室、单位查找处的廉政风险进行专题研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廉政风险类型,对查找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设定三条评估线:涉嫌犯罪的风险点为一级、涉嫌处分的风险点为二级、一般风险为三级,明确监管权限和监管责任,经严格审核把关和登记汇总后,在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建立了《廉能风险和个人不良行为档案》,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结合工作特点建立一套预防腐败的科学管理体系,建成一套制度化、规划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坚持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推进制度创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办对《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制定了《新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方案》、《新余市人防办<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的通知>实施办法》、《关于市人防办财务管理规定》、《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车辆管理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公款出国,在机关大力提倡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通过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规范了权力运行,堵塞了滋生腐败的漏洞。

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向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设立专门创业服务电话,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发放征求意见表,同时建立专门的创业服务队伍,确定具体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制定市人防办服务措施和服务制度,接受广大客商、群众在创业投资和经营发展中的诉求。三是坚持公开办事审批流程,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络、办证窗口及我办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明确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窗口服务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保证了窗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加了行政许可过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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