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精选13篇)
1.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一
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直接面对群众,通过说服教育,有效地将各类矛盾及纠纷化解在基层,这对于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区法制化建设进程,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调解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力求找出目前制约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此根据司法所及社区人民调解实际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
1、概状
滨河路司法所所辖三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共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并下设24居民调解小组,6个市场调解小组,44名调解员,并在社区确定了4名首席调解员,已形成了调解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近年来,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和调解委员会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标准,四个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五有”(有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调解档案,有调解记录薄,有统计台帐)、“四规范”(规范调解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标准,并统一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每年司法所组织人员进行两次集中培训,对调处过程中应规范的调处登记、调处协议书等填写进行了讲解,明确了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总结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式。
2、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本辖区实际,有的放矢,主动介入公民之间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使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的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件,调解成功4件,成功率为100%,共排查纠纷6次,专项治理2次。
二、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顺利,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部分基层领导及干部群众对人民调解在处理矛盾纠纷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重视和支持不够。调解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组织的建设。挫伤了民调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轻防重打”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社会各界对在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寄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调解人员的社会地位得不到肯定,调解人员的工作成绩难以得到认可,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
(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力度不够。街道调委会由司法所负责,司法所成为是街道的内设机构,在业务上受区司法局和街道双重领导,他们同时要做街道综治工作、街道有关工作、司法所工作。在社区调委会,调解主任同时兼禁毒专干、综治专干他们不仅要管如:禁毒、综合治理、反教等工作,还要亲自做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和调解主任工作范围广,工作量大,没有做到专人专用。
(三)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人员配备与当前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调解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素质达不到工作要求,2008年结合居委会调整,对全街道、居委会调委会进行了调整,调解人员的平均年龄有所下降,人员素质有所提升,但他们中大多数没有受到过法律教育,对法律政策了解的不全不透,难以熟练使用相关法律进行调解,导致调解水平不高,依法调解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到基层。
(四)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远发展。司法部颁发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等作出了规定,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些调解人员时常受习惯处事方法左右,不严格执行调解程序,对调处的纠纷不登记、不制作调解协议书,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适当、及时的保护,造成了调解工作的被动,导致了调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的萎缩。随着人民调解协议被赋予法律效力,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民调解在当前条件下,纠纷调解的方式更趋向理性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已成为当前发挥调解职能作用,树立人民调解公信力的关键。
(五)调解队伍不稳定制约了调解事业的发展。现在基层在聘用人民调解员时,即无文件明确,也无聘书证明,也无调解员的徽标,真正在做调解工作的人员往往身兼多职,调解人员的组成随意性较大。同时,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调解人员在付出之后得不到必要的补贴和相应报酬。调解人员的身份和地位不明确,调解经费得不到保障,影响了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对策
(一)加强宣传,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工作有赖于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这不仅有利于树立调解人员的威信,也有利于调处结论的履行。因此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让广大公民,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要
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成为公民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选择。要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激励他们更加热情的投入到调解工作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引起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重视。
(二)加大部门配合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调解工作的格局。在健全现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基层调解人员待遇、建立配套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三级调解组织,使调解工作网络更趋成熟,同时成立由基层派出所、社区、司法所人员参与的调解组织,发生纠纷之后,各部门均应派出人员进行调解,改变基层调解组织单独以某个部门为主、孤军奋战的局面,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民调工作预防和在化解矛盾的作用,有效地把一般性民间纠纷解决在社区调委会这一级,把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在街道这一级。
(三)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为保证人民调解制度的运转,应配套调解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应拨出专项资金,保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人民调解经费区司法局专项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建设。要在全区建立人民调解员补贴制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不改变人民调解原有性质和运行方式的前提下,加大政府在“防和调”方面的经费投入。
(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建设,面对新时期民
间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要解决目前人民调解工作中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人民调解必须走专业化、社会化道路。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组织机构,在继续加强三级调解网络的建设基础上,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化调解机构。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推动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全区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对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实行业绩考核制度。逐步成立一支比较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探索建立新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构筑三级人民调解培训网络即:市司法局培训首席人民调解员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区司法局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专职调解员。各街道司法所负责培训本辖区内的除调解主任及专职人员以外的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
(五)大胆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建立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诉讼制度相比人民调解具有扎根群众、贴近基层、方便快捷、节约成本的优势,调解与诉讼制度有功能上的互补,为两者之间的衔接和融合奠定了基础。人民法院对一些受理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由人民法院委托调委会进行调解,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这样一来既可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功能上的优势,强化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提高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同时又节约了诉讼成本。
滨河路司法所
2.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二
1.1 蚕茧生产现状
全县现有桑园6.432万亩, 其中90%的桑园集中分布在桃园、姚集两个镇。桑园面积排在全县前十位的村均有接近或超过1000亩的规模, 桑园布局结构合理, 蚕农抗风险能力增强, 为蚕桑产业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009年全县共饲养蚕种7.08万张, 产茧3007吨。平均茧价26.8元/kg, 投产桑园平均亩养蚕2.4张, 亩产蚕茧100.2kg, 平均亩茧收入2685.4元。桃园镇是我县蚕桑生产重点镇, 该镇现有桑园面积3.5万亩, 其中投产桑园2.4万亩, 今年养蚕56550张, 生产蚕茧2400吨, 其桑园面积、养蚕数量、蚕茧产量分别占全县的80%、80.5%、80.5%。
1.2 茧丝生产现状
全县现有缫丝厂4个, 分别是桃园镇翔鹰制丝厂、德兴制丝厂、民顺制丝厂和姚集镇的欣达制丝厂。现有14组自动缫丝机, 2009年共生产白厂丝300吨, 年产值5000万元, 实现利税480万元。全县现有丝绵厂2个, 年产丝棉60吨, 蚕丝被3.2万床, 产值2160万元。产品远销日本、台湾等地, 赢得了消费者一致好评。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 我们和苏州丝绸博物馆合作, 成功地开发了丝绸手绣儿童画, 为实现睢宁儿童画的产业化经营作出了积极努力。
1.3 蚕桑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2009年全县利用桑枝条粉碎生产香菇菌袋20万袋, 其中春栽5万袋, 秋栽15万袋, 生产香菇300吨, 总产值达175万元。在大力开展桑枝生产食用菌的同时, 一直坚持在桑树行间套种大蒜、青菜、雪里红、金丝瓜等作物, 特别是在桑树落叶后, 在桑树行间栽植菊花心、四季蔓等品种的青菜, 蚕桑综合利用亩均增收达1500多元。2009年我们购置了必要的设备, 用活的蚕蛹作为宿主, 人工接种蛹虫草菌, 模拟蛹虫草自然生态环境, 人工培育桑蚕蛹虫草。收获虫草7870克, 产值25万元。批量生产桑蚕蛹虫草取得成功, 有效的提高了蚕桑生产的综合效益。
1.4 存在问题:
1.4.1 基础薄弱, 投入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桑园插花田多, 全县有三分之一桑园是插花田, 部分地区还出现“水包桑”、“棉包桑”, 严重影响生产安全, 影响了亩发种量、亩产茧量, 亩桑收入整体水平的提高, 特别是桑园栽植杨树严重影响了桑叶产量。二是蚕室、蚕具等养蚕设施简陋, 房屋面积不足, 操作粗放, 饲养过头蚕现象普遍, 抵御生产风险的能力不强。三是桑园配套设施如排灌系统较差。四是受金融危机影响, 部分乡镇桑园毁坏严重。如李集、双沟、凌城70%桑园被毁。
1.4.2 产业化程度较低, 竞争力不强
蚕桑生产集种、养、加于一体, 产、供、销一条龙的特点最符合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但我县蚕桑产业化进程不太尽如人意, 主要原因:一是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带动力不强;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紧密度不高;三是深加工能力弱, 产业链较短。目前, 我县均是缫丝, 丝绵被生产初加工企业, 还没有绸、缎及丝绸服装等后道深加工企业, 无法挖掘产业链中深加工的高额增值的潜力, 不能实现以工补农、以农稳工、相互协调、良性发展。
2 蚕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 我县蚕桑生产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立体化种植、系列化服务”的思路, 抓住重点镇、建设基地村, 以蚕业协会为载体, 以“村蚕茧产销服务站”为平台, 改进服务方式, 推进养蚕布局调整, 实施“科技兴蚕”战略, 加强立体开发, 着力提高蚕业生产的综合效益, 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具体发展目标是:全县十二五期间桑园面积发展到8万亩, 建立蚕桑重点镇3个, 分别为桃园镇5万亩, 姚集镇2万亩, 李集镇1万亩;建立千亩以上的高产优质蚕桑专业村30个, 其中桃园镇20个, 姚集镇7个, 李集镇3个;建设500亩以上的连片高标准蚕桑生产基地10个, 其中桃园7个, 姚集2个, 李集1个;带动桑园面积5亩以上养蚕大户1000户;推广小蚕饲育自动加温补湿器1000台;新推广省力化养蚕大棚5000个;新推广方格簇500万片;建立睢宁蚕业信息网;搜集、整理蚕桑技术的光盘材料100套;编写《蚕农必读》科普材料, 并发放5000册。年饲养蚕种12万张, 生产蚕茧5000吨, 蚕茧产值1亿元, 生产蚕种3万张, 自动缫丝规模达到16组, 年产白厂丝400吨, 生产丝棉100吨, 年产丝棉被5万床。积极创造条件, 发展绢纺、丝织、服装企业。继续开展桑枝条粉碎培养食用菌、蚕沙枕开发、蚕沙沼气、桑园立体种植等蚕桑综合利用等技术研究, 年栽培食用菌300万袋, 创产值2500万元。桑园立体种植面积达80%以上, 力争亩桑效益达4500元。
3 主要措施
3.1 正确分析形势, 坚定发展蚕桑产业的决心和信心
蚕桑生产是我县传统的优势产业, 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亮点, 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农民增产增收的有效途径。目前, 全县桑园面积近6.5万亩, 列全市第一位。徐、淮、连、宿、四地区唯一被列入国家蚕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县。经过多年的调整, 布局结构趋于合理, 生产规模相对稳定, 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蚕农抗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从我县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看, 发展蚕桑生产大有可为, 特别是经过发展, 我县已成为我省重要的优质茧生产基地, 具备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而且目前茧丝绸行情已经逐步好转, 蚕桑生产的比较效益明显。但是, 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 还必须在提高蚕茧质量上下功夫, 进一步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因此, 我们应该以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睢宁实施点建设为契机, 整合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类资源, 全力打造样板实施点, 动员全县蚕业战线的科技工作者, 按照县委提出的“敢于担当, 勇于奉献, 勤于工作, 善于落实”的睢宁精神, 爱岗敬业, 勤奋工作, 切实把我县蚕桑生产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2 强化措施, 突出重点, 努力提高蚕桑生产整体效益水平
3.2.1 蚕桑生产必须走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路子
走集中连片、规模发展之路。在结构调整过程中, 根据各镇实际情况, 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 按照“稳定规模, 优化产业”的思路, 尽快消灭“插花田”, 要以培育和建立区域性生产基地为重点, 合理调整桑园布局, 实现相对集中连片, 规模发展, 形成基地镇、基地村, 使基地的规模扩大、水平提高、效益增加。
走集约化发展之路。注重培育养蚕大户, 鼓励桑园向蚕桑大户、养蚕能手转移, 提高蚕桑收入在家庭中的比重, 形成一大批桑园面积在3亩以上, 年饲养蚕种10张以上的农户, 以此提高蚕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解决千家万户生产规模小、积累投入不足、进入市场困难的矛盾, 这样, 有利于生产技术的规范操作, 有利于高效实用新技术的推广, 有利于提高蚕桑生产管理水平。
走培育龙头企业之路, 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从深化改革入手, 加快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 努力增强茧丝绸工业发展后劲和活力, 各镇可根据实际及行业发展的特点, 按照谁有实力谁当龙头的原则, 大力扶持和培育茧丝绸行业深加工的龙头企业, 建立“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的经营模式, 为蚕农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推动蚕业产业化经营。
3.2.2 以科技为先导, 大力推进我县科技兴蚕进程
进一步完善和普及高效的省力化养蚕技术、防病减灾技术, 以降低养蚕风险。蚕桑业要巩固和发展, 不仅要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上下功夫, 花本钱, 更要大胆创新, 彻底突破传统的蚕桑业的生产方式, 在优质高效、科学省力上求发展, 大幅度提高生产力水平。目前, 全县正在或已经推广的技术工程如一步成园、小蚕共育、方格蔟及室外上蔟技术等外, 今后计划在巩固原有技术的基础上, 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省力高效的栽桑养蚕技术体系上来, 与时俱进, 拓宽思路, 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广和应用桑园化学除草、少回育、立体育、条桑育, 结合塑料大棚饲养, 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以条桑立体育为中心的省力高效的养蚕技术体系。
进一步完善蚕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知识更新。强化技术物资服务, 以蚕茧经营公司为依托, 以蚕茧收购站点为基点, 以县镇蚕桑技术员和蚕茧收烘工作人员为骨干, 在全县30个重点村设立蚕茧产销服务站, 搞好蚕桑技术指导和物资服务工作。继续发挥蚕业协会的作用, 在已有蚕业协会的基础上, 逐步吸收规模养蚕的农户加入协会, 发展会员, 并为协会会员提供优惠的扶持政策, 支持会员提高茧质, 扩大规模, 增加收益, 通过2~3年的努力, 全县80%的养蚕农户加入协会。要充分发挥蚕业协会的作用, 努力做好各项服务, 积极争取各项专项资金, 扶持行业的发展, 建立万亩优质茧示范基地。今后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 在现有蚕业协会的基础上组建茧丝绸协会。
3.3 要坚持搞好蚕桑综合利用开发, 增强发展活力。
实践证明:搞好蚕桑综合利用是促进蚕桑生产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将继续扩大桑枝条粉碎栽培食用菌规模, 扩大桑园立体种植面积, 进一步研究利用大棚开展蚕禽套养, 以及果桑推广应用、桑叶茶研制等配套技术, 积极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 在蚕丝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高层次产品上进行研制开发, 形成系列产品。
3.4 抓住招商引资良好机遇, 大力发展丝绸工业
3.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三
关键词:社区 ;文化活动;群众文化;社区居民;制度化;宣传教育
中图分类号:G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2-00148-01
郧县位于鄂豫陕三省交界处、鄂西北汉江上游下段,秦巴山东延余脉褶皱缓坡地带,史称“五丁於蜀道,武陵之桃源”。古老的汉江孕育了郧阳悠久的历史,繁衍出脍炙人口的动人传说,形成了赏心悦目的人文景观。近年来,郧县文化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文化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红红火火地开展了多项比较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了全县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一、活动场所、设施严重缺乏
我县城关有六个社区:东岭社区、菜园社区、中岭社区等。社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简陋,有相当一部分的社区的文体活动场所面积低于应有的基本要求,甚至有的社区根本就没有。目前我县除少数大型新建居民小区以外,绝大多数社区文体活动场所是由以前的住宅、架空层、物业管理房等其他用房调整过来,普遍存在空间狭小零碎、层高不足、噪音扰民、设施简陋等诸多问题,且大多为小茶馆,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每到一个社区走访,接待人员都告诉我们,知道国家对文化事业的重视和相应的惠民政策,但就是没有一个社区的文化设施和场地是符合要求和达标的。拥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但群众文化娱乐设施基本没有,国家辅助建设的“农家书屋”只有菜园社区基本符合要求,但没有开放、投入使用。还有一部分居民业余时间只能看看电视、打打纸牌,导致社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的原因本人认为有:
(一)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建设标准。是县内至今可能还没有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总体布局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城市文化设施建设缺乏成片开发,许多居民小区不成规模,公共文体设施不全。
(三)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大部分的城市用地都用于商业,居民区房地产也尽可能利用土地资源来建房销售,根本没有预留出建造社区文化设施的空间。
(四)社区文化建设缺乏监督、落实机制。虽然规划部门在规划居民区时按建设部等中央部委的规定要求,留有文体设施用地和要求配套建设文体用房,但由于缺乏监督落实机制,大多开发商没有按要求建设,即使建设起来也被挪作他用。很多小区原本规划有文化场所,建成后却成了物业公司的办公场所和其他营利性门面。
二、工作、活动经费缺乏
地方政府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工农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上,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几乎没有投入。文化是经济的魂,经济是文化的根。文化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总认为文化事业是公益事业,不产生经济效益,干好干坏不影响政绩,于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像抓教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那样有声势、有力度,把文化工作看成可有可无,与中央的政策要求和群众的愿望形成明显的反差。致使不少企业和单位认为自己并没有发展社区文化的义务。由于发展社区文化没有明确的资金来源,严重地阻碍了对社区文化的发展。有些文艺团体想举办一些书画展览、文艺演出等,因缺乏资金投入和场地设施,也往往是无果而终。
三、缺乏有效管理
目前,社区文化工作主要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但发展社区文化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千头万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多项中心工作已经让社区居委会六、七个工作人员忙得焦头烂额,哪来时间管理社区文化,也因为没有资金投入丧失信心。当前,因为上级部门没有文件精神,政府中作为主管基层政权、社区文化的民政局、文化局并没有设立专门发展社区文化的科室。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工作规划中也难以设计社区文化,且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四、缺乏专业型文化工作人员
当前,上级有关社区工作的文件也大都未明确发展社区文化是社区居委会主要的工作,在目标考核中,也没有把开展社区文化工作列入必备的考核内容。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职能相应弱化,对社区文化工作组织指导不力。整合后的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原有的街道文化室配备的工作人员大都取消,或是有其编无其人,街道和社区文化工作一般放入宣传工作中,基本由宣传专干兼文化专干,现有人员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应付政府的中心工作或其他工作任务,导致文化的阵地和功能萎缩,难以有效地对社区文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而绝大部分社区没有专门的社区文化工作专干,大都由居委会干部兼管,而且一般不知如何让去抓问题工作。导致大多居委会对社区文化工作采取勉强应付态度。由于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文化工作不重视,或是没有人具体分管,或是管理人员素质等问题,造成大多社区的文化工作处于无序状态,使社区各种人力资源尤其是文化艺术人才资源缺乏有效组织和有效利用,社区少有的文化场所也因缺乏管理人员,而处于半关闭状态。裁员社区的“农家书屋”就是一个例子。书记的涉及面很广,有种植、养殖方面的,小说、散文类的少儿读物等等,非常丰富多彩。
我个人认为,要想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以下入手:
整合社区文化资源.一方面,充分利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资源,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对居民群众开放。充分利用社区的人才资源,合办各类协会、培训班等,保障社区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如县建设局免费为县武术协会提供了办公室和办公设施,目前该武术协会发展壮大,人员已经突破千人,连续两次在十堰市国际武术界上展示,为郧县乃至十堰市争得了荣誉,成为本县群众文化的一张名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作用。文化志愿者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发动社区各阶层的文化名人、问题骨干、退休老干部等组建文体志愿者服务队伍;依托辖区单位、社会团体、各类文化培训场所等社会社会资源,建立社区文体志愿者服务基地;利用社区文体志愿者服务基地,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节目,月月有演出”的文化氛围,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虎在需求。
4.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四
一、我县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
自恢复县建制以来,我县农村文化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全体农村文化工作者立足农村,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挥积极作用,但必须承认,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乡镇文化站建设确实存在诸多严峻的现实问题。具体表现在:
1、阵地丧失,设施荒废,硬件不姓“文”
⑴、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少。原有的文化设施有的破烂不堪,有的挪作他用,全县23个乡镇,建有文化站21个。1990年以前乡镇共有影剧院21个,到2002年底乡镇还剩影剧院11个,到2004年底乡镇还剩影剧院3个,且大部分年久失修,有的还不归文化站管理或已挪作他用。如筻口镇和新墙镇电影院,前面的装饰一新,但后面的座席大厅和舞台千疮百孔,破烂不堪,因漏雨墙壁满目疮痍,天花板垮了一半,有一半吊在半空,随时都有砸伤人的可能。⑵、农村文化站工作瘫痪,名存实亡。全县多数乡镇文化站一年到头,根本无法举办一次农村文化活动;有的乡镇一无文化专干,二无文化办公活动场所,“一块牌子、一张桌子、一个章子”的现象很普遍,有的还是“一无牌子、二无桌子”,如我县云山乡、饶村乡等乡镇根本就没配备文化专干,更没有牌子和桌子。部分乡镇虽已配备文化专干但基本未从事文化工作,而是被分流,外出打工自谋生路去了。这种状况在全县农村乡镇约占1/2左右。⑶、县文化局失去了对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撤区并乡扩镇和机构改革之后,文化站人、财、物、事四权下放到乡镇管理,对原文化专干县财政每年拨付2000~3400元不等,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足。这一简政放权事实上大部分乡镇并没有真正接受,相当一部分乡镇文化专干拿了县财政给的2000~3400元,各奔东西去了。造成这种状况,乡镇无人管,县级文化部门也管不了,或者说不愿意管。鉴于此,县文化局一无人事任免权、二无财务监管权,已经四五年了没有召开过农村文化专干会议,年初没有计划安排,年底没有总结考核。在笔者调查时有7个文化专干向我们恳求道:“不管是两边管、还是文化局垂直管,关键是要有人管,希望有人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不能使乡镇文化站成为‘冒娘崽’,我们不愿失业,更不希望农村文化如此衰败下去”。⑷、农村文化产业凋零。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乡镇招商引资,开发的项目是农贸中心、超市等,和文化挂不上钩,有的乡镇为了盘活现有文化资产,准备将部分影剧院转让、租赁,改造成超市、服装城、国策楼、计划生育办公楼、专科医院等。这实际上是一种国有文化资产的流失。一方面政府对文化的投入有限,另一方面我们现有的文化设施不断的消失、挪作他用,造成恶性循环。早在80年代,城关、筻口、公田、渭洞、新墙、十步、甘田等乡镇的高标准文化设施一应俱全,是群众名副其实的文化娱乐中心,区乡政府每年在文化建设上投入了较多资金。近些年来,由于多方原因,图书室的图书发霉了,电影队散伙了,文化设施逐年减少了,群文活动资金的投入也就没有了。城关镇文化站是80年代建立的高标准文化中心,如今所有文化设施被挪作他用,丧失殆尽,原文化站长余兴忠痛心疾首。
2、队伍涣散,职能错位,软件不姓“文”。
⑴、文化专干不专职。全县共有文化专干32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专干文化程度的仅2人,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仅3人,有文化专业特长和一定组织才能的也只有30%左右。如我县32名文化专干中(其中4名退休专业人员),7名是由电影放映员转任,6名是安置的复退军人,13名是招工顶职的“子弟兵”,2名是其他岗位转过来的,实际上,一年到头能开展一些文化活动的只有12人,有12人基本未从事文化工作。有的文化专干下岗分流无人管,任其放任自流,即使未被分流的专干也是身兼数职,公田镇文化站站长易心愿当了15年文化专干,干的是15年司法和计生工作。月田文化站长曾书上班10年,在外打工3年,干了7年办公室秘书。象他们这样的还算比较好的,我们在调查时发现,能参与乡镇的中心任务还是文化专干的荣幸,否则一年到头只有县财政拨的2000元工资。这样,多数文化专干根本就不想再考虑文化站的业务工作。文化专干作为农村群众文化的专职工作人员,应该有60%以上的时间从事群众文化工作,而在乡镇文化专干队伍中,原定的33名文化专干,目前不到40%的人员在岗,在这40%的在岗人员中,基本上没有从事文化站本职工作,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乡镇政府其它的日常行政事务中,每年除组织全县指定,必须参加的文化活动外,很少开展文化业务工作,有的连基本的农村文物保护、农村文化市场引导与管理、民间艺术的挖掘与整理等工作职能都搁置
一旁,视为他活。⑵、文化站职能职责不明确。2/3以上的文化站对自己的职责、任务是什么,一年要干些什么工作不知道;乡镇不管,或者不知道怎样管,而是要文化站兼任其他工作,使得文化专干不可能再考虑文化站的本职工作;县级文化部门管不了,认为人财物事四权均下放,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任由农村文化自生自灭。湘办发[2001]29号文件对乡镇宣传文化站的主要任务作出了一些规定,在县一级就没有贯彻落实,或者说没有协调好。如乡镇的文化市场管理,文化站是管理主体还是协助管理一直不明确,文化专干对此一直莫衷一是,有的文化专干由于无经费来源,私自在文化经营户门店执收执法,给县文化行政执法工作带来被动,造成农村文化市场管理错位。
3、经费短缺,创收无门,文化站无法运转。
⑴、人头经费严重不足。全县除筻口、新墙、公田解决较好外,其余都在2000~3400元之间,70%的乡镇未将不足部分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使乡镇文化专干生计难以维持,无心干工作。有13个文化专干每年领2000元工资后就回家去了。目前文化站还无法和市场经济接轨,走产业化道路条件还不成熟,也很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乡财政对文化站实行脱钩断奶,只能造成文化站瘫痪。⑵、业务活动经费严重短缺。我们调查中了解到90%以上的乡镇对文化站的办公经费、业务经费、活动经费都没有进财政预算,文化站的业务经费几乎等于零。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乡镇收入大副减少,文化站要开展活动,完全靠拉赞助,四处讨钱。⑶、文化站属于体制改革的“怪胎”。由于体制原因,文化站既不是乡镇政府的直属部门,又不是县文化局的派出机构,成为乡镇可有可无的单位,我县除筻口等极少数乡镇文化站自成一体外,大多数乡镇将文化站作为包袱。重视文化工作的乡镇,将行政工作能力强的文化专干安排兼任政府其他职责,享受乡镇其他干部同等待遇,不重视的乡镇将文化专干作为包袱甩开,除了文化局下拨的差额款给站外,是否有办公设施、文化阵地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一概不管,特别是宣传文化站与广播站合并后,这一机构就撤消了,其工作职能也就自然消除了,群众文化工作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群文活动日益匮乏。
二、农村文化力不强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前的农村,由于文化公共设施陈旧老化,文化事业发展滞后,文化教育阵地严重匮乏,思想道德文化感召力减弱,科技文化推动力滞后,文化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甚至不同向或者不同步,娱乐文化生活陶冶力下降,电影少、广播少、书报少、文体活动少、出门旅游少,加之各种腐朽思想的负面影响,致使农村人们的道德滑坡、世风变浊,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有所滋长。在一部分人的心目中,“政治是空的,理想是远的,道德是虚的,唯有金钱是真的”,似乎除了金钱和享乐外再没有什么可值得追求的了。有的只求实惠,不讲理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被歪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淡漠;二是文化生活贫乏和文化市场不健康,伦理道德观念蜕变。农村社会环境受到污染,许多格调低下和渲染色情暴力犯罪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农村文化市场,恶化了农村社会精神环境。部分农民的社会正义感、责任感、义务意识淡漠,荣辱观、是非观混乱,国家和集体观念淡化,道德滑坡;三是文化项目难引进。近几年中央出台了不少扶持农村发展的好政策,并且有大量专项资金扶持农村文化建设,诸于我县农村文化体制、设施、人才、阵地等方面的问题,好机会经常擦肩而过;四是宗教活动频繁,封建迷信抬头,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在农村修庙宇、看阴阳宅风水盛行,神汉巫婆仍在活动,婚丧喜事大操大办现象突出,不少地方买码赌博、扳跎子、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吸毒等现象呈上升趋势,群众生活缺乏安全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三、农村文化建设滞后的成因
1、认识不清,心口不一致。
2000年以前,乡镇文化站归县文化局垂直管理,而撤区并乡扩镇后,文化站人、财、物、事四权下放到乡镇管理,部分乡镇却没有把乡镇文化站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对待,特别是1999年乡镇机构改革,文化站与乡财政脱钩,一些乡镇领导由于思想认识不一,对文化站撒手不管了;有的把经济和文化割裂开来,认为文化站不出经济效益,是个包袱,要求文化站去创收交管理费;有的认为文化工作是软指标,不抓文化工作不影响单位排名进位、个人晋升,文化工作抓不抓无所谓。在一些乡镇领导看来,需要投入而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文化事业建设是可以先放一放或挂在嘴边说说而已的。
2、体制不顺,主管不到位。
5.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五
近年来,受沿海发达地区的时尚娱乐、消费观念的影响,毒品迅速向内地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迅猛,毒品危害不断加剧,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之一。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面临的禁毒工作责任和难度日益剧增,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当前我县禁毒工作的现状
随着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在禁毒宣传教育、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毒情形式依然不容乐观,截止2010年9月,我县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共有681人,其中传统毒品504人,新型毒品17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98‰。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县新型毒品吸食人员呈现增长趋势。吸毒人员主要现状:一是青年吸毒人员较多,占在册吸毒人数的72%以上;二是无业和社会闲散人员较多,分别占在册吸毒人数的63%和35%;三是文化程度偏低。文盲、小学文化、初中文化分别占现有吸毒人员的5%、35%、49%;四是吸毒群体性别差异较大,男性占81%、女性占19%;五是吸食毒品的场所多变,以歌舞娱乐场所、茶楼、宾馆酒店、汽车内等为主,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六是吸食毒品方式以烫吸、注射和二者混合为主,吸食毒品种类以“海洛因”、“冰毒”、“k粉”、“麻古”、“摇头丸”为主;七是夫妻及家庭成员共同吸毒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公安机关查获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涉毒案件逐年增多;八是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吸毒时有发生,同事之间容易交叉影响,参与吸毒。九是涉毒地区逐步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特别是新型毒品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青睐。
二、当前禁毒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吸食传统毒品的现象在我县得到了有效遏制。从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县当前正处于由传统毒品向新型(合成)毒品转向阶段,县城区域内吸食“冰毒”、“麻古”等新型毒品人员不断增多,且正逐步向农村地区蔓延,禁毒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1、禁毒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我县吸毒人员已由单一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企业主等社会各界人士发展,吸毒已在不同层次、类别的人群中体现。随着吸食新型毒品人员在我县迅速蔓延,“以贩养吸”的现象也逐渐突出。部分吸毒人员由原来吸食传统毒品(如海洛因)转变为吸食新型毒品(如冰毒)。目前我县境内已发现的新型毒品有冰毒、K粉、麻古、摇头丸等。据悉近年来在新滋生吸毒人员中吸食新型毒品的占85%以上。另外吸毒场所更具隐蔽性,由迪吧、KTV转移到宾馆、酒吧、网吧等场所,禁毒形势日益严峻,打击难度明显加大。
2、禁毒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部分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政法机关的事情,与本单位无关,对禁毒工作支持、配合不够,存在公安政法机关单打独斗、孤掌难鸣的局面。二是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能分工不明确。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职能优势未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缺乏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力度不够,影响了禁毒工作的整体效果。三是考核评估体系不够完善。缺少具体、刚性的禁毒工作任务和要求,政绩评价体系尚未形成,禁毒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不能真正落实。
3、禁毒防控体系薄弱。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目前我县禁毒宣传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和少数乡镇开展,如零阳镇、江垭镇、通津铺镇、零溪镇、杉木桥镇、苗市镇等,其余大多数乡镇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应付检查,敷衍了事现象。少数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积极主动,如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民政局等,但大多数成员单位就各自的工作职能在禁毒宣传教育上重视不够,宣传方式比较单调,宣传对象的层次不够分明,缺少有效宣传载体,重点不突出,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广泛参与禁毒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社会帮教不力。吸毒人员在控率、戒断率低,失控率、复吸率高。绝大部分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监管措施不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未真正落到实处,缺乏有效的帮教措施,社区戒毒(康复)大多停留在档案上、文字中,使“四位一体”的社区帮教措施流于形式。三是涉毒打击力度和装备投入尚需加强。公安机关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网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不同程度上还留有死角,且反弹压力持续存在。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毒品犯罪手段不断更新,集团化、暴力化明显增加,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犯罪也趋势明显,我县目前的缉毒科技装备又无法适应当期缉毒侦查工作的需要。
三、当前禁毒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思想高度统一,全力推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禁毒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政要清醒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禁毒人民战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做到禁毒工作有规划、有安排、有督促、有考核、有成效。三要充分发挥禁毒委成员单位在禁毒宣传教育、打击毒品犯罪、禁毒帮教管理等方面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担负起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四要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把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另外还要经常性地开展禁毒工作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的责任。、注重宣传实效,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是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治本之策。宣传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禁毒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参与制定禁毒宣传教育规划,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宣传报道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斗争成果和典型案例,大力开展禁毒公益宣传活动。公安、教育、文化、旅游、广电和工、青、妇等要注重禁毒宣传教育的经常性,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又要树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提高禁毒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同时要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其它各级各部门也要认真履行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毒品犯罪的打击工作力度。一是公安机关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绝不能让其形成气候。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对吸食新型毒品群体扩张与增长等突出问题上适时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公、检、法、司等在打击涉毒犯罪的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审判机关要快审快判,司法机关要定期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及时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二是加强对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文化、工商等要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力度,建立定期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对发现有吸食、贩卖毒品的场所要及时清理整顿,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停业或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三是狠抓“禁种铲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禁种铲毒的责任落实到专人,在罂粟种植、开花结果等季节开展本辖区内的巡查工作,确保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目标的实现。四是公安、卫生、药监、商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三品”的监管力度,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4、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开展社区帮教工作,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是解决毒品蔓延、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密切加强与公安、司法等机关的配合、衔接,做好本辖区毒情大排查工作,摸清情况,建立台帐,确保资料整齐、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把禁毒工作列入治安防控管理范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登记,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特别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接触社会面广、信息灵通、反映快捷的优势,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把握禁毒工作的主动性。民政、劳动保障和工、青、妇等部门要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好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吸毒人员社会救助、就业培训、帮教转化工作。对辖区的吸毒人员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定期尿检等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已戒毒人员再次吸毒,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使吸毒人员远离毒品,逐步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6.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六
我县地处x东,古为x国之地,土地肥美,物产丰富,农业发达,民风纯朴,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孕育出了极为丰富,独具巴渝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XX木版年画、xx灯戏和XX癞子锣鼓;有被誉为“XX十大民间艺术”之一的XX竹帘。此外,还有牛皮灯影、蓝印花布、民间刺绣、XX扎染、XX抬儿调和梁山吹鼓乐等等。这些都是XX人民长期生产劳动、生活实践的成果,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XX人民精神风貌、文明程度的体现。这些宝贵文化遗产不仅具有重要的社会历史、科学、教育和艺术价值,更是发展地方经济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在确保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其创新、转型提高生存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5]223号)文件精神,并遵照文化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标准,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力推进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特别是梁山灯戏、XX木版年画和XX癞子锣鼓等国家级保护项目的保护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圆满完成梁山灯戏、XX年画、XX竹帘、XX癞子锣鼓和XX抬儿调等重点项目的普查工作。为了配合全市对对非物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我们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四个普查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山村古寨,不避艰辛酷暑走访了数以千计的群众和传承人,收集、整理了大量珍贵的文本资料80余套,制作图片100余张,影像资料150余分钟,电子文本16件,修复实物资料50余件(其中包括极其珍贵的古版XX木版年画孤品20余件),为“申遗”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二是制定了《XX县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对我们全面、整体、有效地启动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指导作用;三是由县委、县政府的的分管领导和宣传、文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建成立了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研究解决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地保证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圆满完成了全市、全国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在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帮助、指导下,梁山灯戏、XX木版年画、XX癞子锣鼓经各级专家评审组的严格审查和全国公示,今年5月20日,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个县同时入选三个国家级保护项目,这在全国来说是唯一的,这也是广大文艺工作者通过艰苦努力取得的重大成果,是近年来我县文化工作中的一大亮点。年初,我县申报的保护项目梁山灯戏、XX年画、XX竹帘和XX癞子锣鼓还入选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并于春节期间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受到观众和专家的好评;五是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设立了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从今年开始,“十一五”期间县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专款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今年,我们已投入专项保护资金30余万元,确保了国家级保护项目保护计划的实施;六是全力推进和实施梁山灯戏、XX木版年画和XX癞子锣鼓等三个国家级保护项目的保护计划。
――XX木版年画专著的编撰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并已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万字的XX木版年画概述。多次组织召开XX年画传人座谈会,恢复年画作坊并提供刻版画样,妥善解决老艺人的生活困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开展“话说XX年画”专题学术讲座,受到广大师生和听众的欢迎。
――梁山灯戏剧本专集的收集、编撰工作已经完成,招收梁山灯戏演员的编制已经解决,招聘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分别在梁山小学和西大街小学建立了两处梁山灯戏培训、传承基地,举办灯戏专场演出、灯戏表演艺术讲座和培训班15场(次)。梁山灯戏新剧目的创作也即将完成。
――配合传统节假日广场文化活动,多次组织全县性的XX癞子锣鼓展演和抢彩活动,广泛展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艺术魅力,宣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为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产生了积极地影响。同时,还在虎城镇锣鼓发源地建立了第一个XX癞子锣鼓协会,在XX职业教育中心建立了一个XX癞子锣鼓传承培训基地;七是利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和各种机会做好宣传工作。举办了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共展出各类珍品140余件。打出电视宣传标语60余条(次),举办“申遗”专题片展播3期15次,组织专场文艺演出23场,展板、橱窗宣传5期20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八是顺利完成了XX竹帘和XX抬儿调申报XX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工作;由于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刚刚起步,遇到困难和工作上的失误再所难免。如: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还滞后于保护工作的进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方法,採取有效措施,踏踏实实地推进保护计划,力争把我县保护工作做好。
建议:
1、希望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尽快足额到位,以便确保今年《XX木版年画专著》《梁山灯戏专著》的编辑、出版和其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7.震后灾区人民思想现状及对策研究 篇七
1 灾后灾区人民的思想现状
1.1 灾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薄弱
笔者走访了当地的干部、群众, 发现地震后, 灾区人民为全国人民在抗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精神所感动、震撼, 很多人的内心得到洗礼, 激发出对生命、美好生活的热爱, 但是这些基本上是自发的, 缺乏系统性、科学性, 缺乏对人民思想变化进行全面的深层次地思考、总结, 思想工作缺乏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级政府、机关单位都忙于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敷衍了事。大部分学校只是大力宣传了地震的相关知识, 教给学生一些紧急避险的措施, 但是未能利用身边鲜活的题材对及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部分学生甚至对灾区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一切已经模糊。究其原因是因为:①由于地震后各个单位工作繁重, 还有大量数据、资料需要上报, 加之灾区有的在藏区, 还需要做维稳工作, 就连学校也要抓紧时间补地震期间落下的课程, 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无暇顾及。②这次地震的重灾区大多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 是个多民族的聚居地, 各民族间的风俗习惯、文化差异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难以展开的原因之一。③这些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教育、文化事业落后, 群众的文化水平低也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加了难度。
1.2 受灾群众的集体主义观念有待加强
这次特大自然灾害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利他倾向, 特别是灾民群体中的互助互救行为, 经过震灾而存活下来的人, 受到他人帮助的影响对集体有较大的信任感, 对处于困境中的人能表现出更多的同情和救助, 如松潘县人民在得知了对口支援省安徽省发生了水灾后, 自觉、主动地捐款达200多万元。但是随着救灾工作的深入展开, 它受到来自个人和社会多方面的冲击, 在接受人道主义援助和接受救灾款物的过程中, 一些人的利他倾向发生了一些变化。灾区人民由一开始的“不等不靠、生产自救”, 到后来把来自国家、社会的救助当成是一种顺理成章, 在灾害等级划分、发放救灾款的过程中, 为了争取更多的救灾款, 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 有的地方出现了瞒报、虚报的现象, 更有甚者, 在接收救灾衣物的过程中, 有的灾民因为邻居领到的是国外名牌, 自己领到的是国内名牌而要求村干部给予调换。究其原因是因为:①中国人“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 在实际的工作中很难做到绝对平均, 而使一些群众感到不公平。②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在救灾物资的发放过程中有所偏向, 或者占用、挪用救灾物资等, 这都引起了群众的不满。③灾后群众为了得到更多的个人利益, 个人主义增强, 集体主义观念渐渐减弱。
1.3 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地震发生后, 很多心理救援队伍到灾区展开了紧急救援工作, 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在大部分队伍已撤走, 但是心理卫生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继续下去。①一些灾难亲历的幸存者、灾难现场的目击者以及一些救援者, 他们身上至今仍表现出一些灾后的心理反应, 如表现在成人身上的:埋怨、自责、抑郁、失眠、噩梦, 表现在儿童身上的:恐惧、自责、警觉、攻击、易怒、失眠、噩梦、记忆衰退等。②当地干部及参与灾后重建的各地支援者的身体、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他们从地震发生后一直没有假期, 就连后来规定的强制休假也没有能休息一下, 很少能去看望、照顾同样受灾而却身处在其它灾区的家人。他们的心理也需要一定的调整。③面向群体层面的心理重建工作仍然需要继续坚持下去。
2 对策
2.1 加强灾区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当前, 就是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 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 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保障。①灾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把思想政治教育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大力宣扬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在灾区各地干部群众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使他们加强政治学习, 提升自身政治素养, 把这种精神转化为不竭的动力, 积极投身到灾后恢复重建中去。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在群众中形成强大的影响力, 如制作专题节目等, 相关单位要组织专家编写现实性强、操作性、群众喜闻乐见的教材、宣传画等, 及时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当地灾后实情、民俗习惯, 灵活采用不同的手段、方法, 如可以根据灾区少数民族群众对宗教的虔诚信仰, 采用相应的教育方法。③在恢复重建中既要重视基础设施、经济社会的恢复, 也要同时加强灾区的文化、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让灾区群众共享社会主义繁荣的福祉, 从而使他们更加热爱党和政府、更加热爱社会主义。
2.2 加强对灾区人民价值观的引导
多难兴邦, 灾难同样对于一个国家也是一种历练和考验。通过正确价值观引导对灾难和人生进行重新认识, 才能让灾区人民以一种更加成熟的眼光客观理性地面对灾难, 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价值观引导完善个体人格, 通过价值观教育, 能引导灾区人民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相信自己的能力, 正确地对待挫折;明确追求目标, 靠自己奋斗, 不依赖他人;不安于现状, 勤奋进取, 独立自主;负责任, 敢担当, 形成一种强烈的向上驱动力和一种永不言弃、改变自我境况的踏实奋斗精神。通过对受灾群体价值观的教育, 可以培养受灾群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帮助其形成坚强的意志, 增强对地震的承受力, 为重建家园提供强大的心理支撑。①通过政府的价值观引导建立社会心理支持系统, 缓解不良心理。政府提倡的一种价值理念, 对于受灾群体的心理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政府的价值观引导, 可以建立一套强大的社会心理支持系统, 可以极大地缓解受灾群众恐慌、悲痛等负面情绪, 从根本上达到心理重建目的。②各级政府在工作中要增加透明度, 接受群众监督, 缓解干群矛盾;同时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 减少干群之间、群众之间不必要的分歧和误解。
2.3 继续关注灾区人民的心理, 做好灾后心理重建
这场灾难给人民的心理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地震已经过去半年多了, 但是灾难给人们的心理造成的伤害却是长期的, 有的甚至会伴随他们一生。到目前为止, 灾区的基生活秩序已经恢复, 绝大部分人也已经恢复心理, 但是仍有少数人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 因此有必要对这些个体进行心理干预和治疗, 建立健全地震灾后心理干预制度、培训和筛选地震灾后心理干预工作队伍、加强对地震灾后心理干预问题的研究, 力争将地震给人们的心理伤害降到最低。①要继续做好面向群体层面的心理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关注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增强人们重建家园的信心;媒体也要继续关注灾后重建的进程, 使人们能全面、及时地了解权威信息, 增强可控制感;引导和鼓励灾区人们以各种方式现出爱心或者更好地投入到重建家园中去, 增强他们的成就感。②要对处于灾后恢复重建一线的干部及一些警察、战士、医护人员、志愿者等这些助人者给予必要的心理恢复, 让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身体、心理极限, 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和能量处理自己的伤痛、恢复自己的心理, 多关心他们的生活, 以一定的方式缓解他们的压力。③对少数有严重心理反应的, 交给专业的心理治理机构治疗。
参考文献
[1]安治国, 王铮.试析汶川大地震中的利他行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8, (3) .
[2]赵慧, 马岳德.价值观引导在灾后心理重建中的作用和意义[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8, (9) :4.
8.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八
一、西双版纳中支党务公开工作现状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党务公开责任是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关键
成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横到边、纵到底”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支持各基层党组织创造性开展工作,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党务公开切实增强辖内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部署对辖区党务公开“回头看”工作,加强对分支机构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把重点放在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回顾基础党务公开情况,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中支所辖的机构及党支部全部实行了党务公开,覆盖面达到100%。
(二)加强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是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方法
認真研究并制定下发《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2012年党务公开工作要点》、《党务公开联络员制度》,明确提出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党务工作报送制度等,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丰富党务公开载体和形式,注重落实是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保障
一是多渠道公开,形式上求“活”。按照“方便快捷、利于监督”的原则,实行多渠道公开,最大限度满足党员群众的信息需求。根据公开内容,用文件、简报、政府网站、各类会议、自办刊物、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半年或年终工作总结会及离退休老党员座谈会等形成党务公开“绿色通道”,使党员群众“零障碍”了解党组织在“干什么”、“为什么”、“怎么样”。二是高质量公开,内容上求“真”。坚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党员群众公开,努力提高党务公开“含金量”。公开内容涉及领导班子建设、思想作风、工作进度、重大决策、群众意见建议及办理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组织审定的重大事项等。公开内容由相关部门收集提出,经分管领导初审后及时送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即时公开四个标准建立《党务公开内容记录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查。三是全方位公开,环节上求“全”。对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安排,在第一时间公开。对离退休老党员干部在支部会上告知,确保公开信息全覆盖,消除“公开盲点”。同时认真抓好党员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处理落实,提升党务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四)强化督查使党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五查五看”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查有无会议记录,看是否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查资料,看是否制定了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是否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查领导机制建设,看是否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公开的方式,看党组会议是否建立党员群众列席党组重要会议制度;看文件、信息简报、宣传栏、业务网、支部会议等公开的形式;查公开内容,看是否按照方案及公开目录进行了一一公开。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针对台账资料建档不完善、公开形式单一、覆盖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强调各县支行要按照中支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党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党务公开的意识不够到位
部分基层行党员或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同志认为实行党务公开是做表面文章,务虚成分较多,意义不大,因而对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学习不够,对自身在党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模糊不清,布置落实工作不到位,存在应付检查,敷衍了事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公开内容设置不够合理
前期工作虽设定了公开目录,但由于主要是由党务工作者自己设定,缺乏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从总体上讲,党务公开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可以借鉴的经验。个别县支行结合政务公开、行务公开,开展了部分涉及党务公开的工作。因此在内容设置上,重点不够突出,没有完全切合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多方联动,密切配合。从目前基层行情况看,纪委监察作为牵头部门在监督、协调方面力度还不够,办法还不多,其他职能部门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基层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效果如何,至今还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估体系,能够从内容、程序、办法和效果等方面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党务公开中和公开后的意见反馈的回复处理还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怎样能够做到既公开又不泄密,既保证群众对党内事务和知情权又能够保持基层的稳定,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四)党务公开档案资料未按规定归档
党务公开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每年实施公开部门的档案资料未按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务公开理念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党员群众的关注度,使党务工作真正走向“透明”,吸引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其中。二要开展思想教育,明确党务公开工作对于规范党务工作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白党务公开是得民心、顺民意的重要举措,增强工作主动性。三要注重信息的反馈和沟通,努力和党员群众形成互动,充分反映他们的愿望,体现他们的意志,始终把党员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这项工作的标准。
(二)构建党务公开工作机制
基层人民银行党委(党组)机关党中支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纪检部门牵头并监督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共同参与、“一把手主抓、上下联动、协调有序、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公开内容要具体真实
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使公开内容更加符合党的基层组织实际和党员、群众需求。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凡是能公开的党内事务都要进行公开,而且要保证时效性,坚持做到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党费收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党组织活动、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其他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着力解决重点不突出的问题,真正把党务事项公开到党员群众的“心坎上”。
(四)档案资料要规范健全
9.我县建筑业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篇九
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县建筑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抓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动了我县建筑业的快速发展。
据建筑业统计报表显示,“十五”期间,我县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2.45亿元,年均增长19.55%;累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40亿元,年均增长23.69%;累计上交税金8489.10万元,年均增长47.32%。2006年,我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20亿元,比上年增长26.48%,其中县外建筑业产值8752万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53亿元,同比增长15.91%,占gdp的3.22%;上交税金3653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2.8 %。
全县现有建筑业企业25家,按企业等级分,一级企业1家(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二级企业5家,三级企业19家;按资质性质分,总承包企业16家,专业承包企业9家,其中房屋建筑企业9家、装饰装潢企业6家、市政企业7家、水利企业1家、交通企业1家、通讯企业1家。另外,还有设计单位2家,监理企业1家,招标代理、造价审计中介机构2家;项目经理355人,按资质等级分,一级项目经理3人,二级项目经理57人,三级项目经理295人;技术、经济管理人员1279人,从业人员逾10000人。
二、我县建筑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向比较,我县建筑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横向比较,特别是与建筑业发达地区的差距在拉大,且有越拉越大的趋势。目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有:
1、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我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低,规模小,经营范围相对单一,管理粗放,向外拓展业务能力不强。总承包企业做不大做不强,专业承包企业做不精做不专,行业结构不合理。企业要上交工程施工各种保证金,加上中标概率不高,且利润少,我县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反而较前几年削弱,在全县建筑市场所占的份额不断减少。2006年,全县实现工程总造价20493.9万元,其中本地建筑业企业实现9431.1万元,占46%,外地建筑业企业实现11062.8万元,占54%。
2、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一是招投标中存在挂靠、串标等现象。招标法规定20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工程必须公开招标,而我县规定40万元以上就要公开招标。由于工程项目小、招标范围大,又未建立必要的市场准入制度,给招投标管理增加了难度,也让少数投机牟利的“投标专业户”钻了空子,出现了串标、陪标、挂靠、非法转包现象,使那些真正高素质的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无优势,而被一些挂靠企业仅凭低价中标。这既不利于提高我县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也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二是低价中标问题突出。一些施工企业为揽接工程不择手段,相互盲目压低竞标价,如土地整理项目由于村民参与较多,竞争激烈,价格压得很低,最低的比国家定额标准下浮40.4%(全市平均下浮15%左右)。三是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在中标后需缴纳质量、安全等保证金,而建设方却没有相应的信用保证。企业一方面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方面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垫资现象突出。据了解,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完工后须支付80%的工程款,而事实上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只达到60%~70%,剩下30%~40%要经竣工验收、审计后才会支付,一拖就是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四是标后监管不到位。当前,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体制没有理顺,机制不健全,造成多头管理,职责不明,反而导致监管不到位。一些工程“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现象突出,施工过程中监管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班子的到位率进行考核、处罚,建设单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随意变更工程量。由于取消了工程质量、标化工地与企业投标挂钩等规定,企业抓质量、抓安全缺乏主动性,加上工程招投标中生产管理费用较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费用得不到保证,企业对工程的管理投入自然就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出现了下滑趋势。
3、税收标准不统一。2002年7月1日,市地方税务局出台《丽水市建筑安装企业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建筑业企业所得税预征率不低于工程造价的2%,个人所得税按工程价款不低于0.5%的征收率征收。按照这一规定,我县建筑业企业除缴纳营业税3.46%外,还要被预征2.5%的所得税,两项合计总征税率占工程造价的5.96%。而有外出经营许可证的外地建筑
业企业在我县只交营业税,所得税则回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交纳。由于目前我省各地税收政策不一,如宁波一些地方对外地建筑业企业征税要比本地建筑业企业上浮1%,绍兴市在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时只要一次性交纳工程收入0.5%的所得税,杭州市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时可以不交所得税等等,使我县建筑业企业与外地建筑业企业竞争时处于劣势地位,为获取生存空间而
不得已挂靠外地建筑业企业,一方面导致陷入业绩难以做大、资质难以提升的恶性循环,不利于自身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导致我县财政收入的大量减少。2006年,全县建筑业营业税收入2560万元,其中外地建筑业企业缴纳1656万元。以此推算,外地建筑业企业应缴纳所得税1197万元,而这笔税大部分流到了外地。
4、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近几年我县建筑业企业利润严重下滑,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得不到保障而纷纷跳槽,我县建筑业企业已面临“人才危机”。当前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中、高级人才匮乏,对工程建设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指导。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较少,特别是农民工招来即用,大多数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就上岗作业,不懂得操作规程,不懂得技术标准,素质低下。
三、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建议
建筑业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综合带动力强,加快建筑业发展事关当前,影响深远。因此,要把加快建筑业发展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推动我县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1、明确发展目标,加大扶持力度。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建筑强省战略,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67号);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推进撤县建市、构建四型缙云”,为我县建筑业加快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绍兴、金华、台州等地的建筑业之所以能快速发展,除了企业自身努力外,与政府的大力扶持密不可分。如上虞市、东阳市、绍兴县等“建筑之乡”,市(县)委、市(县)政府对建筑业的支持力度相当大,几乎每年的1号文件是加快建筑业发展方面的,通过政策导向和市场调控等手段,推动其发展壮大。我县要确立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发展的战略,尽快制定建筑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建筑业的领导,象重视工业一样重视建筑业的发展。
2、推进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要从优化结构入手,积极推动建筑业企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高行业竞争力。一是鼓励企业整合资源。支持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扶优扶强,重点培育一批达到一定资质、规模较大的骨干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优势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条件。鼓励部分三级资质企业资源要素整合,做强做大,并与一、二级资质企业联合开拓县外建筑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县外优质企业参股或控股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鼓励部分三级资质企业改组为劳务分包企业。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支持骨干企业向交通、水利、电力、市政、通讯、工业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领域拓展,积极发展钢结构、古建园林、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三是坚持质量安全兴业。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设计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优质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先进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同企业投标结合机制,提高企业积极性,从而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打响我县建筑业品牌。四是积极开拓市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各种方式推介我县建筑业企业,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县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加强建筑业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会员单位、反映会员诉求、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挂靠、串标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有利于外地高素质队伍进入我县市场的登记备案制度,如规定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必须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必须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同时,限制和淘汰社会信誉及连续多年业绩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中介机构。借鉴台州、衢州等地经验,建议本县200万元以下的国有投资项目由县内建筑业企业参与招投标,使本地企业首先能立足于本地市场。二是推行合理价格中标机制。规范招投标中的报价行为,实行综合最优价中标。有关部门要组织进行县内工程基准造价测算,核定造价合理的下浮幅度,对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切实加强监管,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为废标。三是建立完善的标后监管体系。对项目班子到位率、暂定价和工程变更实行制度管理和定期抽查。严格贯彻实施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足额到位,并不得挤占和挪用。四是建立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金融、工商、监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采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五是建立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业企业履约担保、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等工程担保制度。凡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尽快出台《缙云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上遏止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
4、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本地建筑业企业制订合理的税收征收标准和办法,同时,借鉴宁波等地的做法,对外地建筑业企业适当提高税收标准。二是建筑业企业同工业企业一样,享受政府有关信贷、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设备更新和“走出去”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要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银企合作,探索建立建筑业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本地建筑业企业可由银行出具保函。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为企业晋升资质提供优质服务,推动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转变。
10.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十
上饶县物价局 王易飞价格调节基金,又称价格风险基金,它是政府为应付某些商品突发性市场价格波动,专门筹集建立的一种为加强宏观调控,稳定市场物价的专项基金。我县从96年建立价格调节基金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征管价格调节基金的工作实践,认为;价格调节基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用越来越显得十分重要,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物价部门今后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一、我县价格调节基金的现状
主要表现在:1、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总额在不断地增幅。从96年—2003年每年征收基金总额在3—5万元左右;04年—05年每年征收基金总额达到40—50万元左右;06年征收基金总额100万元左右;07年征收基金总额达到160万元;对基金的征收力度在不断地加大。
2、征收手段不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虽然对不同行业进行了相应的标准细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随意性依然很大,随意减免的现象还依然存大。
3、征收不及时,不全面。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范围广,仅靠物价部门单家去工作是艰难全面到位的。代征部门他们本身工作量就大,却难以完成。何况还是他们份外事,又没有得到份外的报酬(指代征部门的个人)。代征的积极性不高,也就造成了漏征、少征,基金不征的现象。
4、缺乏政策保障。《价格法》虽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建立,但从国家到省、市却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系统的操作性强、配套法规,直接弱化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也加大了征收困难。
5、出台价格调节基金政策部门不协调。财政部门认为物价部门收取调节基金没有充分文件依据,应该停止收取。按政策规定,财政部门是管立项,但在《价格法》明确立项后,出台有关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是各级政府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事,而不是财政部门的事。因此,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已是当务之急。
二、今后的发展思路
1、尽快出台《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条例》,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使用范围、管理措施、监督实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规范。尤其是对有些企业不按规定交纳价格调节基金,或不足额交纳价格调节基金、挪用价格调节基金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找到处罚的依据。
2、尽快急需解决的是出台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价格调节基金的文件。
3、要严格执行现有的各项制度。
4、要加大对代征部门的返回手续比例,同时,也加大对基金办工作经费落实的力度,确保这项工作正常运转。
11.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十一
【关键词】行政调解;存在问题;对策
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作为三大调解之一的行政调解,以其成本低、效率高、专业性强等特点而成为一种广受欢迎的纠纷解决方式。但从目前我国基层行政调解的实践来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基层行政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行政调解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统一。虽然省市县都先后出台了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或办法,也成立了领导小组,但有少数行政机关认为自己的本职工作是管理、执行、服务,且主管领域纠纷不多,因此行政调解只是摆设。有些行政领域纠纷多,涉及面广,处理起来棘手,因此对一些与行政职权有关、应该调解的争议却不愿出面调解,倾向于让当事人走诉讼渠道解决。有的抽不出人力、物力、精力,诸多原因导致行政调解效果不好、成功率低、当事人不满,知难而退。
2行政调解适用范围模糊。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中“与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和自由裁量的行政争议”的界定,在实践中很难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区分开,导致工作人员认识模糊、思路不清晰,工作无特色,难见效,甚至消极对待。另外,由于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同时调解主体激励问责机制也不健全、主动调解流于形式。
3行政调解队伍建设薄弱。目前从事行政调解工作的人员往往都是其内设的职能部门或者由该职能部门组织、召集而临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小组,成员绝大多数也是来自该行政机关,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较少,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4行政调解制度不够完善。对基层而言,行政调解是一项新兴制度,调解人员的行为准则、调解工作流程、联席会议、联合调解、督查督办以及调解员的培训、责任追究等行政调解相关制度尚未健全,对调解范圍管辖、人员选拔、岗位职责、任用等方面缺少规范。工作中难免发生调解无时限、随意性较大、工作人员草率行事、工作相互推诿等调解不规范现象发生。
5行政调解协议欠缺法律效力。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行政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有待强化。行政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主要依靠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反悔或者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只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调解机关对调解协议不能强制执行,且当事人违反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这种调解效力的缺失造成当事人对行政调解信心不足,不愿在行政调解上过多浪费时间。
二、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对策
1扩大行政调解范围。行政调解的开放性特征要求其范围应具有广泛性,不仅包括与人身、财产有关的民事纠纷、部分行政纠纷(如行政赔偿引起的纠纷),还应将因行政自由裁量行为而引起的纠纷纳入其调解范围。除与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涉及第三人利益而该第三人又不同意调解的以外,一般的社会纠纷均可纳入行政调解范围。
2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行政调解队伍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行政调解人员必须具有专门的法律知识或较为丰富的社会经验,对乡镇调解员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集中学习培训,重点培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等相关知识和内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掌握、运用行政调解这一纠纷解决方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的信赖。
3积极探索行政调解方式。将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监管、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按行政调解诉求的类别、难易程度、区域管辖等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式、前沿式、主动式、立体式等多种调解方式,促进行政调解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一是当场调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由调解员进行当场疏导、分析、调解、化解。二是联合调解。对矛盾纠纷复杂,需要多个行业专业技术分析或法律专家研判的,由地方政府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协商讨论、会诊调解。三是诉讼调解。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重大、特殊事项暂不适宜调解的,引导当事人提起诉讼调解。
12.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篇十二
一是大部分参训干警缺乏安全意识。由于长期从事监管工作, 大部分基层干警思想处于麻痹状态, 安全意识逐渐减弱。他们始终认为, 突发事件只是小概率事件, 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因此在进行培训时, 无法端正态度。只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因此对培训中涉及到的内容就会抱着一个得过且过, 不以为然的态度。这便导致了部分干警在完成培训时几乎处于一无所获的状态。
二是教学训练内容脱离工作实际。现在安排的短期教学培训内容往往过于理论化, 这便脱离了干警们的工作实际。短期培训不同于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 而短期培训则是要求在及其有限的时间里学到贴近工作实际的方法与手段。对理论透彻的理解虽然对干警们的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但是想要将理论学深学透, 确需要有足够的时间作为保障, 这一点, 短期培训明显是无法达成的。同时, 学习过于理论化的知识, 也违背了学员们对短期培训的预期, 这便会让他们对培训渐渐丧失兴趣。
三是训练教学手段过于单一。短期培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参训干警接受尽可能多的知识、方法、经验和技巧。但是现在的短期培训, 方式手段往往比较单一。一般是通过讲授与单一组训的方式进行, 这不但会让参训干警失去学习训练的兴趣, 同时也降低了施训者向参训干警传递信息的效率。
四是培训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当前短期培训在课程设置上存在很大问题。主要是对培训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十分模糊, 课程之间彼此独立, 相互之间没有联系。课程设置上存在的问题, 给参训干警造成的困扰就如同盲人摸象, 在学习了某一个科目后, 却无法了解其在实际工作中的真正用途。由于各个课程之间缺乏联系, 相对独立, 所以参训干警即使掌握了课程之中所教授的知识和技能, 也没有办法将这些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 进而便失去了对培训的认同感。
针对以上问题, 我认为我们可以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一、树立参训干警的安全执法理念
在开展短期培训之初, 应该安排专门的课程, 帮助参训干警树立安全执法的理念, 这也是让参训干警对短期培训产生认同感的关键步骤。在干警们平时的工作中, 一些知识和技能运用的机会并不是很多, 但往往这些知识和技能却是作为一名基层干警必备的, 并且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往往能够起到关键作用。比如辣椒水、警棍等警械具的使用。干警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因为害怕麻烦, 思想麻痹, 所以忽略了其正规的佩戴方式与使用方法。因此一旦遇到突发情况, 便容易出现操作失误, 使用不当等情况。这样不但可能会对罪犯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同时也为自己带来麻烦, 甚至有可能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
如果干警们平时就具备安全执法的理念, 深入研究警械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做到熟练掌握, 程序正规, 那么就完全可以规避以上的问题。所以, 我们要使短期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一步就是要从思想意识层面使参训干警树立起安全意识, 树立起安全执法的理念。让他们懂得自己身处的工作环境并不是安全的, 身边时刻潜伏着危机, 突发情况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要做到这一点, 我认为在进行安全执法理念的教学中, 我们应该注重多举实例, 比如在基层监狱出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运用生动的案例获得参训干警的认同感, 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树立起危机意识。这种危机意识一旦树立, 参训干警便会产生对短期培训的期待, 才能够顺利接受培训中的教学能容, 从而为提高短期培训中教学训练的效率打好基础。
二、教学训练内容紧贴基层实际
参训干警进行短期培训, 一个最重要的需求就是在培训中获取他们所需要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那么什么是他们所迫切需要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呢?就是对他们实际工作有帮助的工作方法和手段。
如果我们在培训中大讲理论, 工作原则, 那么就失去了培训的意义。因为这些, 参训干警可能已经十分了解了, 他们真正缺乏的就是实际的工作方法。现在基层干警面临的监管压力十分巨大, 他们缺乏有效的监管教育手段, 因此在面临具体问题时, 往往茫然不知所措, 或者根本无法正确的处理问题, 最终导致工作出现失误, 害人害己。因此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能够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 并且贴近监狱基层实际的工作方法。让参训干警学到就能用, 学后就能解决实际问题, 这才是短期培训应该发挥的真正作用。
三、教学形式与手段要生动有效
短期培训不同于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没有那么长的时间慢慢培养参训干警对某一学科的兴趣, 而是要以最短的时间, 迅速使参训干警对培训内容产生关注。这就要求短期培训需要采取不同形式与手段并且要生动有效才能够达到培训目的。在培训中, 我们不能够只是采取单一枯燥的讲授或者只是进行单纯的警体技能训练。我们应该注意应用多种方法和技巧。比如在讲授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例举丰富的案例, 采取多媒体教学, 运用幽默的语言, 甚至可以穿插一两个小笑话。而在警体技能训练时, 我们则应该采取科学的组训方法, 将技能结合实际案例来进行组训, 避免单一枯燥的训练方式。
我认为, 在实际的培训中, 我们最好能够做到理论与实际操作相互结合, 并按照案例处置, 处置后讨论, 理论提示, 再处置、总结经验的顺序进行。比如, 在防爆处突训练时, 我们可以首先设置一个案例背景让参训干警进行随机处置。在他们处置完成后, 首先组织他们进行讨论, 总结其中的经验与不足。而后教官根据参训干警的讨论结果进行理论提示, 理论提示的内容包括相关知识、技能, 处置原则, 处置方法、注意事项等。并让参训干警对理论提示的内容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 为他们答疑解惑。之后重新组织参训干警针对这一案例背景进行再次处置。最后根据最终的处置结果由教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 总结不足。
这种培训方式能够充分调动参训干警的参与积极性, 并且通过实践与讨论, 能够让他们对其中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着更加深刻的体会, 同时可以让参训干警产生一种学以致用的认同感, 进而能够极大的提高培训的效率。
四、要以培训目标为牵引, 设置系列课程
当前的短期培训所设置的课程通常各自为战, 彼此之间缺乏联系, 没有形成一个体系, 这也是培训中所教授的课程缺乏实用性的原因之一。因为干警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 在处置实际情况时, 所运用的知识和技能是综合性的。比如干警在工作现场处置罪犯袭警事件时, 可能会用到的知识和技能就包括徒手防卫与控制、警械具使用、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程序与原则、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警用通讯规则等等。这些技能与知识只有综合运用, 才能妥善的处置突发事件。不仅是处置突发事件需要运用综合能力, 干警平时的警务工作其实就是技能与知识的综合体现。
因此我们在安排课程的时候, 必须考虑到这一点。这样首先便要求我们对短期培训的目标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比如我们要通过此次培训达到什么目标, 让参训干警在培训后掌握何种警务能力, 能够处置哪些问题。其次, 我们要针对这一目标进行分析, 研究参训干警能够顺利处置这类问题都需要哪些知识与技能。最后, 我们要根据这些知识与技能为参训干警安排相应的课程。同时教官在教授这些课程的时候, 就要注意向参训干警强调这些课程之间的彼此联系以及最终用途, 让大家明白, 培训中的每一个课程都是他们在处置这一类问题时所必须的。
也就是说, 我们要避免课程之间毫无联系的东拼西凑, 只有设置系列课程, 使每一次培训的课程安排自成体系, 彼此联系, 这样才能切实增长干警处置实际问题的能力, 最终达到培训的目标。
五、上级机关与领导应大力支持
要想实现短期培训的目标, 使在培训中掌握的工作方法真正在基层干警的实际工作中产生作用。我们除了要做好以上提到的几点外, 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获得上级指导机关与领导的大力支持。首先各监狱与戒毒所的指导机关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收集下属单位的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都具有实时性, 对于培训机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与参考价值。培训机构可以从这些相关资料中总结整理出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转化成教学成果。
其次, 各监狱与戒毒所的工作都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变化。培训机构应该定期派出所属教官到基层进行调研实习, 进行亲身体会, 这样教官所教授的课程才能现身说法, 与基层实际工作相契合。这些都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才能够达成。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 社会对监狱戒毒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这便对监狱戒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于此同时, 当前的监狱戒毒工作正处在改革的重要关口, 许多工作时所采用的制度方法也正处在新旧交替的转型时期。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加大了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压力。尤其现在犯人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对干警的追责力度越来越大, 使部分干警出现了不会管、不想管甚至不敢管的现象。培训是解决这一现状的最好方法, 但是, 现在基层警力紧张, 绝大部分干警只能参与短期培训。因此如何通过短期培训迅速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 从而缓解当前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 就成为了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13.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篇十三
为保证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从制定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1998年发布《失业保险条例》,湖南省于2001年5月起实施,并颁布了《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失业保险是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构筑以“三条保障线”为核心的社会安全网,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企业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就我县失业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失业保险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失业保险参保范围覆盖全县国家机关的所有合同制工人,全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215个,参保职工 10630人,为领取《失业证》的 3560名失业人员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 500 万元,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
1017 万元,圆满实现了“两个确保”、同时举办免费转岗、转业培训班,参加培训 8000多人次,为其中的 5621名失业人员推荐新的工作岗位,使其实现了再就业,这些都为我县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近年来,我县的失业保险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我县失业保险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近年来,全县的失业保险工作在扩面、征缴、发放、清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处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失业保险站全体职工夜以继日,任劳任怨、克服困难、不懈努力的结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看到当前失业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率低。失业保险金拖欠触目惊心,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拖欠的失业保险金就达 2000 余万元,已严重威胁“两个确保”和实现“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威胁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一是能够正常缴费的单位对失业保险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特别是部分事业单位(尤其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我感觉失业可能性小,缴费再积极也是为了别人做贡献,认识不到国家提出的社保基金实行“社会统筹”重要意义所在,除财政代扣的个人部分外,单位部分都是欠缴,而有些差额事业单位,也是一拖再拖,能赖则赖,不愿意为社会尽缴费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基金欠缴严重也影响了失业人员待遇的享受。二是县内的企业生产不正常,经济不景气,很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职工工资都难以正常发放,更别说缴纳社保基金了,失业保险基金因此长期拖欠,同时,部分破产企业因拖欠或者缴费不足,影响了职工待遇兑现,也就更不想缴纳。
(二)、失业保险覆盖面拓宽困难。由于我县的经济现状是国有企
业已经大部分不存在,个体工商户比较分散,管理困难,加上参保意识淡薄,导致我县的失业人员是逐年增加,参保人员逐年减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影响着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每年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少之又少,严重影响了下乡征收,宣传和扩面更加困难。
三、工作建议
失业保险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它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把它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转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提几点建议:
1、严格执法加大政府监督检查力度,建议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审计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对无故拒缴、拖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要依法查处,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监察手段解决,同时对挤占、挪用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负责人要予以严厉处罚,以杜绝失业保险金的流失。
2、加强法律制度的宣传,让失业保险深入民心。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已经实施,但真正的实施执行还有相当的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深入人心,深入企业的心里。要有重点的抓几个特别案例来监督社会保险法的实施。
3、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虽然社会保险法已经出台并实施,但对于失业保险的现状没有明确的指导,对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以便于解决存在的问题。
4、建议工作经费和工作业绩挂钩,以收定支。在前年工作业绩的基础上定出工作经费的多少,激励多收多拨,少收少拨的政策,建立正常的奖励激励制度。在很多县市都已经这样执行,我建议我们县里可以考虑参照其他县里情况来定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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