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024-11-27

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精选10篇)

1.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篇一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考核

评分细则(试行)

一、考核评分细则

二、奖惩与追究

1、该责任书与单位的年终评先评优相结合。

2、该责任书与单位的年终绩效挂钩。

3、该责任书与单位的职务调整相结合。

4、目标完成情况90分以上,给予奖励元;

目标完成情况80----90分以上,给予奖励元; 目标完成情况60---80分以上,给予奖励元; 目标完成情况60分以以下,绩效工资扣除40%。

三,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环境监察大队领 导 签 字

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签字

该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大队、责任单位各一份各一份,另一份存档。

二0一一年月日

2.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健全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努力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结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外来投资确认标准

1、工商、税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2、外来投资方按合同(协议)履约出资,并正式实施投资项目。

二、招商引资项目确认范围

(一)项目范围

以下项目投资是县外各类经济组织、自然人(含岳西籍在外创业回乡人员)。

1、投资工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或年产生税收5万元以上的项目;

2、农业(含农、林、牧、渔)开发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以上或年产生税收3万元以上的项目;

3、学校、医院等教育、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4、旅游开发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或年产生税收4万元以上的项目;

5、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6、收购或租赁本县工业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并继续进行工业生产的项目,收购、改造本县商贸企业或新建

综合型商贸企业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或年产生税收8万元以上的项目;

7、当年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BT项目;

8、当年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金融类项目;

(二)项目认定基本资料

1、境外资金:①项目批准文件;②项目合同文本;③在岳注册营业执照;④验资报告;⑤银行询征函等有效凭证复印件。

2、境内资金:①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②标准投资协议书;③当年注册登记或变更的营业执照;④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证明等有效凭证复印件;⑤固定资产实物清单。

3、项目引荐者:外来投资者确认的项目第一引荐者的书面证明材料,引荐单位为两个以上的必须同时明确项目分享情况。

4、组织招工:①企业提供的2010年12月份在职职工工资表复印件②企业提供的2011年连续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工资表复印件③企业提供的招工组织单位证明材料。

(三)项目到位资金认定办法

1、境外资金项目根据验资报告以及银行进帐单认定到资额。

2、境内项目只认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和作为注册资金的无形资产部分。土地出让金据实计算;厂房、综合楼等建筑物按1000元/平方米(包括水、电、厂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计算;以承租方式取得房地产使用权的按年租金计算;相关生产设备以购臵发票并与实物核对计算。厂房、设备安装费超过标准的,提供依据,据实计算。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以现场考核为依据,最终确认实绩。

3、当年新上的工业项目(含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入在500万元以下的按100%计算招商实绩,500-1000万元的按110%计算,1000万元以上的按120%计算。

4、当年新上外来投资的房地产开发类项目按实际投入的40%计算招商实绩,BT项目按实际投入的30%计算,BOT项目按实际投入的100%计算。

5、引进县外资金参股本县企业的,可计算为招商引资实绩,但必须有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该企业股东和股权构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6、落户在乡镇以及县开发区的原有招商引资企业股东或投资人变更的不计入招商引资实绩,县内企业搬迁的不计算为招商引资实绩。往年引荐在建项目,当年新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额只认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部分。

7、共同引进的投资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不超过三家单位计算招商实绩,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不超过四家单位计算招商实绩。各招商团引进的项目投资,团内成员单位可以共享,由团长确定各单位到资实绩。

8、县委、县政府集体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县招商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确定实绩分成。

9、县内各商业银行2011年新增贷款比2010年增幅达到 30%以上,可以折算完成本单位全年招商引资任务。除商

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垂直管理单位,争取的其上级主管部门2011年在岳西新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在400万元以上可以折算完成本单位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10、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组织劳动力到招商引资企业工作,按当年在企业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实际新增的员工个数,经人社局、企业和招商局审核认可的,可按一定比例折算该乡镇或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

11、当年新引进的金融类项目,按注册资本的40%折算当的招商任务,只计算当年实绩,下一不再折算。

三、考核确认程序

1、引资单位及时向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提交规定的项目认定基本资料,申报考核。

2、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验审,经过查看实物及相关帐据后,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3、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小组办公室根据实地验审情况,对照相关材料确定当前该项目到位额,计入考核统计表,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存入引资单位考核档案,做为每月通报及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制度

1、项目申报制度。招商引资单位对已签订合同协议的项目,要将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招商局。共同引进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明确各方分享比例,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招商局备案。一旦备案后,不得更改分享比例。如达不成协议的,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确定。凡县直部门促成投资项目落户在乡镇的,计县直部门的引资任

务;凡乡镇促成的投资项目落户在县城或县经济开发区内的,计乡镇的引资任务。

2、进度通报制度。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均要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向县招商局上报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实绩的相关资料,县招商局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并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按月通报。

3、基础工作上报制度。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和各招商团要高度重视项目编制工作,认真执行招商引资统计工作月报、季报制度,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4、责任追究制度。对考核结果有疑义的,可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核。被考核部门如提供虚假项目和数据的,将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全县通报。考核人员因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组织领导及考核对象

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招商局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招商局负责具体工作。全县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均为本考核对象。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或引资责任人申请项目确认验审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

七、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细则见岳西县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评分细则。

八、附则

3.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 篇三

该考核结合会议、活动考勤,组织部考核,个人工作能力,成员之间相互评价,班级辅

导员评价及学期自我总结等方面进行评分。

1、例会及活动考勤,60分。

(1)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无故缺席两次(含两次)以上者由团总支及主席团集体会议

讨论具体情况,并给予相应处分;

(2)已请假两次的,以后再请假,每次扣2分;

(3)会议、活动中迟到或早退,第一次扣2分,累加两次扣5分,两次以上扣10分,并

由主席团成员或所在部部长给予警告。

2、组织部依据《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主要涉及学习、思想、为人处事、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五个方面,每项2分,共10分。

3、班级辅导员评价,5分。辅导员根据学生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及其他各方面综合能力给予评分。

4、部长级学生干部之间、各部成员之间互相评分,主要涉及学习、思想、为人处事、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五个方面,每项1分,共5分。部长级学生干部打分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部成员之间打分由各部部长主持打分。打分一律采用无计名方式,多人打分取平均值。

5、各部部长与干事之间互相打分,主要涉及学习、思想、为人处事、工作能力及责任心等五个方面,每项1分,共5分。干事对部长打分采用无记名方式,多人打分取平均值。

6、个人结合学期学习、工作及参与活动等情况,写一篇学期总结。讲讲收获,谈谈教训,并用自己的观点指出学生工作中的重心及以后需要改进的事项,20分。

(1)荣获一、二等奖学金、参与院级活动获奖或英语、计算机等学科考试过级者,该学

期每项加5分;

(2)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该学期加5分;

(3)参与活动积极,涉及活动项目达五项(含五项)以上者,能起到一定模范带头作用的,该学期加3至5分。

计分方法:考核分=各项评分相加+奖励加分—批评扣分

按照本细则,每学期对系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该考核分与“综合测评”学生干部加

分一项挂钩,凡得分低于60分的学生干部,根据情况,劝其辞去所任职务并扣除相应的职务分;得分在60—70分之间者,既不加分也不扣除其相应的职务分;得分在70分以上者,按照相应的职务给予加分。

物理系团总支

物理系学生会

4.绩效考核奖惩评分实施细则 篇四

机关绩效考核奖惩评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的效能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机关绩效考核奖惩以各内设机构为单位,采取计分制,全年绩效考核标准分为100分。

二、绩效考核评励惩内容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基准分:35分)

1、未按规定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的,每人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或会议的,每人次扣1分。

3、个人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每少一篇扣1分。

4、未完成调研文章写作任务的,每少一篇扣5分。所撰写的文章在全院交流的每篇加2分;被市、省、中央级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加3、6、9分。若同一篇文章被数家刊物采用的,按最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若两人以上共同署名的,按一篇计分,各得平均分。

5、提供检察信息,每少于基数一篇扣2分,每多于基数一篇加2分。被中央、省、市级检察内部刊物采用的,每条分别加8分、6分、4分。被中央、省、市、*级党政机关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条分别加3分、2分、1分。检察信息加分不重复计算,并且此项不超过20分。

(二)严格纪律,文明服务(基准分:35分)

1、不服从人事任免、调配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每人次扣5分。

2、不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此项由监察室每月不定期检查至少2次)

3、每旷工或超假一天,每人次扣1分。

4、无故不参加院里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每人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全院性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

5、上班时间玩麻将、扑克、下棋和电脑游戏等,每人次扣2分。

6、在办公场所内与他人吵架或粗暴对待来访群众、案件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2分。

7、违反节假日值班制度,因不负责任致使脱岗,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3分。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基准分:20分)

凡具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实的,该项不得分:

1、违反规定私自办案的;

2、隐匿扣押款物不上交或挪用的;

3、收受当事人钱物不主动上交的;

4、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或娱乐消费的;

5、私自接受发案单位赞助或占用发案单位通讯交通工具的;

6、办案中体罚犯罪嫌疑人或侮辱人格的;

7、违反“五条禁令”的。

(四)讲究公德,弘扬正气(基准分:10分)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因此受到*级以上表彰的每人次加10分。

2、做好人好事受到单位或个人寄送锦旗、感谢信表扬的,每次加5分。

3、自行救助失学儿童向灾区捐款捐物的,每人次分别加5分。

(五)其他加分项目

1、年终科室被评为院先进集体或被*委、*政府、*纪委、*政法委等*级部门表彰的或行文通报表扬的,每项加5分;年终个人获*级表彰的,每人次加2分。

2、年终科室被评为市院、市纪委、市政法委等市级单位表彰或行文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0分;年终个人被市院记功的,每人次加4分。

3、年终科室被评为省级单位表彰或行文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5分;年终个人被省院记功的,每人次加6分。

4、年终科室获高检院表彰或行文通报表扬的,每项加20分;年终个人获高检院表彰的,每人次加10分。

5、年终单位获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按照《**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减分项目

1、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受到通报批评的扣5分,每加重一个处分档次,增扣5分。

2、在效能建设中被上级查处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5分。

3、不执行或拖延、变向执行上级决定和领导指令的,给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每次扣10分。

三、绩效考核评分依据

绩效考核以笔记、文件、通报、证书、报刊等为依据,当年受表彰的,在下获得依据的,纳入下一奖励。扣分由院党组、监察室、政工科提供的材料为依据。当事人对提供的考评依据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院机关效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说明,经领导小组研究并做出最终结论。

5.班主任班级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篇五

1、卫生

获得周卫生流动红旗加2分,卫生得分倒数两名的班级扣1分。

2、考勤

有迟到的学生每名扣0.5分,无故旷课的学生每名扣1分。

3、学生证佩戴

每周统计有5名以下不含5名学生未佩戴学生证的不扣分,5名以上至10名的扣1分,以后每增加5名扣1分。

4、课间操情况

课间操被点名批评的班级扣1分,点名重做的班级扣2分。

5、违纪情况

凡涉及本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的违纪情况每次扣2分,凡接受德育处批评教育的一般违纪学生每次扣1分。

6、资料上交情况

班主任在德育处每次需上交的资料没按时上交的扣1分,没上交的扣2分.7、消毒药片领取

每周五未按时领取消毒药片的班级扣1分,未领取药片的班级扣2分

8、表扬或获奖

有拾金不昧、获得综合管理先进班级流动红旗或其他获奖的班级,每次加2分。

6.自来水厂净水班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篇六

一、工作态度(20分)

(一)、积极性(5分)

每天主动并按质按量完成本岗工作(包括保养设备、操作设备、日常巡检、打扫卫生),得3分。

1、未按规定每一轮班完成一次分管设备保养,每次扣1分;

2、不冲洗滤池、更换氯瓶,每次扣0.5分;

3、未执行日常巡检,每次扣0.2分;

4、未主动完成卫生区卫生(9:00还未开始打扫),每次扣0.5分,拒不打扫卫生区卫生,每次扣1分;

5、主动完成额外任务并达到相关要求,每次加2分;

6、拒不完成额外任务,每次扣2分,完成额外任务时,消极怠工,每次扣1分。

(二)、责任心(5分)

每月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无水质不合格情况,得3分。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无绩效;

2、发生水质事故(出厂水3度以上,余氯为0mg/L或超过1.0mg/L),无绩效;

3、发现一次出厂水不合格(浊度0.8度以上,余氯不足0.3 mg/L或超过0.7 mg/L),扣1分;

4、在处理加氯系统相关问题时,停氯超过1小时或余氯≤0.1 mg/L时,未及时通报值班领导,扣1分;

5、发现外来人员,未了解其目的并随同,每次扣2分,如因此发生意外事故,无绩效;

6、带非工作相关人员、宠物进入车间,每次扣3分;

7、驱逐非工作相关人员离开车间,每次加0.5分;

8、进氯瓶时,未做相关检查,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大量漏氯,无绩效;

9、按要求完成氯瓶进出库操作,每次加1分;

10、及时发现氯瓶问题并与送货方协商处理或退回,每次加2分;

11、发现生产中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并经厂领导或技术人员认同,及时正确处理,每次加3分,及时报告,每次加1分。

(三)、协作性(5分)

与其他车间同事关系和谐,能与本班同事一同完成任务,得3分。

1、不回答维修人员关于设备相关问题,每次扣0.5分;

2、未监护维修人员及外来工作人员工作,每次扣0.5分,因此造成工具丢失、物品损毁,每次扣1分,发生意外事故,每次扣3分;

3、不依照化验人员检定结果及时调控矾、氯投加量,每次扣0.5分;

4、冲洗完滤池不及时通知新加压停泵,每次扣0.5分。

(四)、纪律性(5分)

参加各级会议、培训、考试及各项活动,不缺席,不迟到、早退,得5分。

1、缺席各级会议、培训、考试,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厂部安排的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

二、工作成绩(40分)

(一)、现场管理(15分)

当班时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净水构筑物洁净,得9分。

1、未打扫卫生,每次每项扣0.2分;(卫生规定见《新制水卫生区及要求》)

2、物品未摆放整齐,每次扣0.5分;

3、工具(扳手、管钳、剪刀、钳子、起子、拖把、抹布、垃圾桶)及劳保用品(救生圈、救生衣、防毒面具)未按定置摆放,每次扣0.2分;

4、交班时,未倒垃圾,每次扣0.2分;

5、值班室及室内地面、净水构筑物走道有垃圾、杂物,每次扣0.2分;

6、池面有明显漂浮物,每次扣0.2分;

7、沉淀池从值班室端起,每班负责6条集水槽(包括池壁),非高温供水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1日)每周清扫一次,未清扫的,每次扣1分;

8、冲洗滤池时,未冲洗排水槽、池壁附着藻类和水面浮泥,每次扣0.5分;

9、滤池溢水,每次扣2分;

10、单个滤池内水位过低,露出砂面,每次每组扣0.2分;

11、设备未按规定进行保养,每次扣1分;

12、维修后未及时清理现场,每次扣1分;

13、未按要求运行排泥行车,及时停止排泥行车,每次扣0.5分;

14、进氯后,未垫三角枕木,每次扣1分;

15、进氯或换氯后,氯瓶摆放不整齐,瓶阀未对同一方向,每次扣0.5分;

16、因为各种原因造成2人当班,当班人员仍能完成各项任务,每次加0.5分;

17、打扫反应池隔板青苔,每次1分;

18、打扫滤池过水渠,每次加0.2分;

19、打扫氯库、加氯间、矾库天花板,每次加1分。

(二)、水质(15分)无水质不合格情况,得9分。

1、发生水质事故(出厂水3度以上,余氯为0mg/L或超过1.0mg/L),无绩效;

2、出厂水不合格(浊度0.8度以上,余氯不足0.3 mg/L或超过0.7 mg/L),每次扣3分;

3、出厂水浊度低于0.3度,每次扣0.2分;

4、出厂水余氯高于0.5 mg/L,每次扣0.2分;

5、沉淀池出水符合下列规定:(如泵房加车,以1小时后浊度为准)

原水浊度10度以下时,沉淀池出水浊度不超过6度; 原水浊度10-50度时,沉淀池出水浊度不超过8度; 原水浊度50-100度时,沉淀池出水浊度不超过10度; 原水浊度100度以上时,沉淀池出水浊度不超过12度; 如超出,每次扣1分;(分析出超出原因并及时通知厂领导,免于扣分)

6、及时发现原水水质异常,加1分;

7、如交班时水质不合格,接班人员及时调控使水质合格,每次加1分。

(三)、生产记录(5分)

按时记录各项生产记录、台账,无错误、无涂改、无遗漏,得5分。

1、生产记录不按时填写,每次扣0.2分;

2、生产记录有错误、涂改、遗漏,记录纸有油污,每次扣0.2分;

3、浪费记录纸,每次扣0.1分;

4、接班人员未及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每次扣0.2分;

5、未及时填写设备保养、故障、维修记录,每次扣0.2分,有缺项,每次扣0.1分;

6、进矾时,详细登记进矾前读数、进矾后读数并签名,与净化剂厂单据核对后在其单据上签字,漏登、未登记核对清楚,每次扣0.5分;

7、进氯瓶时,未做相关记录,每次扣1分,登记错误、未核对对方单据,每次扣0.5分;

8、更换氯瓶时,未做记录,每次扣1分;

9、交班时,矾读数误差过大,每次扣0.2分。

(四)、设备保养(5分)按规定定期保养设备,得3分。

1、未按规定每一轮班完成一次分管设备保养,每次扣0.5分;

2、未发现分管设备有漏水、缺油或发现未报告,每次扣0.5分;

3、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隐患,并经厂领导或技术人员认同,及时正确处理,每次加2分,及时报告,每次加1分。

三、工作能力(30分)

(一)、岗位技能(15分)

参加公司或本厂岗位考核并合格,懂得操作本班所有设备,得10分。

1、拒绝参加岗位考核,本项不得分;

2、岗位考核不及格,扣3分,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扣5分;

3、岗位考核80分以上,加1分;

4、岗位考核90分以上,加2分;

5、由于误操作引发责任事故,无绩效;

6、不能正确处理生产突发状况,扣2分,因此造成设备损毁,情况较轻扣5分,情况较重无绩效;

7、正确处理生产突发状况,加2分,及时报告,加1分;

8、由各小班带班长安排本小班人员轮岗(新进员工从3个月后开始),拒绝轮岗,每次扣3分;

9、更换氯瓶主要由新进员工完成,拒绝操作,每次扣3分;

10、新进员工3个月后,能独立完成冲洗滤池操作,不能完成,每次扣3分。

(二)、执行能力(10分)

能理解并执行公司、厂部所发各项制度、条例,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得6分。

1、未履行交接班或在岗外交接,每次扣2分;

2、接班人员未全部到位,交班人员离岗,每次扣0.5分;

3、未完成交接事项,每次扣0.5分;

4、完成临时性任务并达到相关要求,每次加2分;

5、拒不完成临时性任务,每次扣2分,完成临时性任务时,消极怠工,每次扣1分。

(三)、学习能力(5分)

学习岗位知识,完成每周一题,得5分。

1、未完成每周一题,每次扣1分;

2、答题不正确,不完整,每次扣0.5分;

3、新进员工不主动学习岗位知识,每次扣2分。

四、劳动纪律(10分)

未请假、旷工、迟到、早退,按时打卡,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得10分。

1、请事假,一天扣1分,依次类推;

2、请病假,一天扣0.2分,依次类推;

3、旷工一天扣5分,2天扣10分;

4、换班未经领导批准的,每次扣1分;

5、换班出现上连班,换班人员每人扣2分;

6、未按时打卡,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串岗、离岗30分钟以内,扣0.5分,1小时以内,扣1分,1.5小时以内,扣1.5分,2小时以内,扣2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7、工作时间从事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每次扣5分;干私活和携放音响设施进行娱乐活动,每次扣2分;

8、无人车间(包括氯库值班室和滤池值班室),责任人员扣5分。

五、加分项

1、高级技工加2分,中级技工加1分;

2、我厂技能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人员,加2分;

3、我厂技能考试成绩80分以上的人员,加1分;

4、向报纸、杂志投稿被采用,公司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2分,省级及以上的加3分;

7.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篇七

本细则依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班级实施一周百分量化制,以此评定考核班主任工作,增强各科任老师的责任心,帮助班主任发现问题并指导班主任及时改进,帮助后进生,发现优秀学生,做到查漏补缺,培优辅差,进而促进班级管理持续稳定发展。本着德育和教学并举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经学校德育处和教务处联手制订,并经学校校委会审核通过,一经全体班主任认可,即日生效执行。任何人不得阻挠评比考核工作正常进行。

一、班级考核以每周100分制进行量化评分,即每周开始各班基础分均为100分,根据细则中的条款进行加减分,1—10条每项满分10分,扣满为止。月末视情况按适当的比例评出文明班,并颁发班级流动红旗。

二、具体量化内容及评分标准:

1、学生出勤(10分)

每位学生必须增强时间观念,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不无故迟

到,早退或旷课,有事要做到跟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请假。违反者,迟到每人次扣0.5分,早退或旷课每人次扣1分。

2、仪容仪表(10分)

要求学生着装整齐,不留长发,不染发,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更不允许纹身和穿奇装异服。违反者,每项每人次扣1分。

3、文明礼仪(10分)

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在校内外遇到老师要主动问好,对人友好,不允许说脏话,随意给别人取绰号,要学会尊重。若违反者,每人次扣2分。

4、课间操(10分)

课间操期间,各班必须听广播按口令认真进行作,出排队要整齐,不排队的班扣2分,有不下到操场场做操的,每人次扣2分。

5、上课(10分)

包括早读,学生到校必须进教室认真读书,不得在外逗留,否则每人次扣1分,学生上课要做到专心听讲,积极配合科任教师,学生不得打瞌睡,不得大声喧哗,扰乱课堂纪律,不能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如讲小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等。注意师生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处,不允许课堂出现混乱局面,若出现此情况,班主任有时间而不闻不问,不出面解决的,文明班级评比资格一票否决。

6、课间(10分)

严禁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串班,不得欺负小学生,否则每人次扣1分;不准攀爬护栏,违反者每人次扣0.5分;不准到抽烟,违反者每人次扣2分;不允许翻墙出校,发现者每人次扣5分。要爱护花草,不得践踏,不得损坏公物,违反者,每人次扣2分,并照价赔偿。

7、午休(10分)

午休铃声响5分钟后,各班要做到静、齐、快,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走读生进校不得喧哗,不得在校外逗留,违反者,每人次扣1分。

8、卫生(20分)

卫生坚持三小扫,一大扫,即早中晚餐后一小扫,放学一大扫。除教室、走廊、窗户、花池、讲台等外,还要彻底清扫卫生包干,尤其是卫生死角,课间还要注意保洁,各

班可安排人进行监管,发现有乱扔垃圾者,每人每次扣1分。卫生检查由政教处和各班卫生委员不定时或定时检查,对置之不理,不去完成的班级每次扣5分,完成不到位的每一项扣1分,(包括教室地面、讲台、花池、前后门、课桌凳摆放、窗户玻璃磁砖、班级布置等)并责其整改,对完成好的要给予表扬。

9、放学(10分)

放学要听广播指挥,有最后一节上课教师组织放学。提前放学的扣3分。门窗、电灯未关的扣3分。

10、奖励

在参加年级、学校、镇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获得荣誉的学生或 班级,根据奖励的等次加分或表扬。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

11、其它

凡学生在校内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的,本周班级考核分为零或不合格,并取消评文明班的资格。对一周内扣分较严重的班级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个人报政教处予以通报,或警告,记大过等处分。

说明:此细则在实施过程中,望各班主任,各科任教师大力配合,提出宝

8.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篇八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成败,系于教师;教师素质重在师德。为了促使全校教职工在学生中树师德,在社会扬师德。按照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标准,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师德建设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我校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德(10分)

1、自觉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上课等。每旷工一节扣5分、事假1次扣2分。

2、严格升降旗制度,升降旗时有课的教师必需参加(升旗是星期一上午第二节课后,降旗是星期五下午第二节课后),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3、酒后上课或参加开会者,每次扣10分(校委会成员如犯加倍扣)。

4、衣冠整洁,对上课衣冠不整洁、袒露胸怀、穿背心、短裤、拖鞋者每次扣10分。

5、尊重家长自尊心、随意同家长争吵者,每次扣1分。

6、学校安排临时性工作、对不能完成任务者或无理由不接受者,每次扣5分。

7、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经教育不改者,每次扣3分。本栏可以从总分中扣分 能(10分)

1、能够正常值周得2分;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听课,评课,集体备课活动,交流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到达要求得3分。对按要求参加者而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2、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积极使用教学仪器,根据教材内容,对必须写出实验报告的,必须写足次数,对每少一次扣1分,达标得1分。

3、积极搞好班级卫生,随时抽查,对有脏、乱、差的班级每次扣班主任1分、最后一节课教师0.5分。

4、上课时间到教室门未打开,下午放学后门窗未关的扣第一节课教师1分和扣最后一节课教师1分。

5、每月家访不少于2次以上(实实际际的,月底查),每少一次扣该教师1分,达标的得1分。

6、学习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于教学实践,每学期制作一个课件得1分,没有不得分。

7、有团结意识,能够上语文、数学、英语和艺术课且效果好得2分。

勤(20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早读和课间操每次按半节计,听课和开会每次按一节计)。每旷工一节扣5分,事假一次扣2分。

2、病假1节扣0.5分(无医院证明)。

3、集体活动时间折合课时扣款和扣分。婚、丧、嫁、娶的情况有请假条的除外,所有请假时间一律按照收到请假条的时间算。

绩(60分)

1、每年的元月份和7月份的绩栏,每位教师基础分20分,以同级8个及8个以上的班为例(取评定分名次):全镇第一名加23分,第二名加18分,第三名加13分,第四名加8分,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及以下的只得基础分; 6至7个班:全镇第一名加23分,第二名加17分,第三名加11分,第四名加5分,第五名及以下的只得基础分;5个及5个以下的班:全镇第一名加23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0分,第四名及以下的只得基础分;

2、同上学期相比,以同级8个及8个以上的班为例:非前三名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连续上升二个名次加3分,连续上升三个名次加5分,连续上升四个名次加7分,连续上升五个或五个以上名次加1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非前三名进入前三名的再加3分;6至7个班:非前三名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8分,连续上升二个名次加2分,连续上升三个名次加4分,连续上升四个名次加6分,连续上升五个或五个以上名次加9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非前三名进入前三名的再加2.5分;5个及5个以下的班:非前三名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6分,连续上升二个名次加1.8分,连续上升三个名次加3.2分,连续上升四个名次加5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5分,非前三名进入前三名的再加2分;以此类推。

3、各教师必须按计划合理布置批改学校规定的作业次数。语文数学作业次数:每天最少1次,达到标准得10分,抽查不达标的一次扣10分。

2、作业批改认真负责,出现知识性错误,每次扣2分。

3、作业的批改必须使用鼓励性评语,符合学生实际,做得好的酌情加分。

4、作业布置有针对性,杜决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若出现酌情的扣分。

4、学前班教师、食堂管理人员、到我校交流(一年内)的人员取全体教师绩栏平均分。

5、教导主任的奖金取全镇综合成绩排名:如青龙小学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则教导主任为第一名(取全校名次第一名教师的平均分);

加分因素(上不封顶):

1、表彰加分:校级加1分、镇级加2分、县级加3分、州级加4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10分(凡获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表彰降为下一级人民政府授予或表彰处理,二人合著的只加排第一的人,含教研论文、辅导奖等,班级获得集体奖、优质公开课、示范课不降级)。

2、文章发表加分:教师在教育类正规刊物(《中国教育》、《贵州教育》、《贵州教育报》、《黔西南教育》、《安龙教育》、《贵州日报、》《黔西南日报》等,省、州、县级的分别每次加5、4、3分,消息同等折半加分。

3、一年一次的普通话水平考试合格加1分;学历提高分:本科加3分、大专加1分;教龄分:25年以上加4分、20-25年加2.5分、15-19年加2分、10-14年加1.5分、5-9年加1分、5年以下加0.5分。

4、学校推荐培训(含外出考察学习):镇内1分、本县内1.5分、县级2分、外县州内2.5分、州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6分;上级安排的网络培训全部按县级计算。必须有印证材料。

5、活动加分:少先队的黑板报、班级文化评比、文明班级评比、演讲比赛;食堂文明就餐班级;教导处的数学竞赛、作文竞赛、书法竞赛、安全知识比赛;工会的办公室评比、教师活动评比等,第一名最高加3分(由组织部门制定具体细则报校委会讨论通过并纳入“绩效考核”才能够加)。

6、每年的元月、七月份,实行领导小组决策制:按照学校“自主用人”的原则,对聘任对象的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文明行为、爱校程度等进行评分加分栏分别给少先队、图书室、远程教育、安全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教研组长、财务、工会、教务正、副主任等人各减加-10--10分,同时兼任两样以上职务的每增加一样加1分。

7、请产假的教师的考核分,取全体教师平均分;请病假(15天以内的)的教师的考核分,取全体教师德、能、绩平均分,勤栏每节课扣0.1分;请病假(15天以上至3个月内的)的教师的考核分,取全体教师德、能、绩栏平均分,勤栏为0分;经学校同意请病假3个月上的的教师的考核分为60。

8、教研组长奖励:每学期求出语、数(五校评定分名次评比)平均分的名次进行比较,第一名的奖励该组长6分;第二名的奖励该组长4分;第三名2分。

9、公开、优质课奖励:每学期公开、优质课获本组第一、二、三名的教师,分别加5分、3分、1分的奖励(班级成绩得不到前三名者不得,向后延顺)。

10、教师或教师家属到学校无理取闹或者打电话发短信威胁学校党、政、工、团、少领导的一次直接扣该教师50分;不服从学校安排、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各种表、卡、册等)的每人每次扣10分;上课或者开会及上操(校长、教导主任、报帐员接打工作上的电话除外)接打电话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扣50分;上班时间上网打游戏或者聊与工作无关的QQ, 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扣50分;穿高根鞋上体育课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扣50分;学生班级责任区不清洁的每次扣责任教师5分;办公室不清洁的扣责任教师10分。值周教师发现或其他教师反映未记录的扣该值周教师各5分。

11、教师陪餐制度:上午第三节课教师必须在教室陪餐,如发现教师未陪餐,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分别从总分中扣10分、20分、50分。

时间范围:2013年1月——2013年12月

备注、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加分。

本着学校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自主用人原则,对工作突出或者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而且自己身心健康者,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个人平均得分的情况下加1——10分。

9.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篇九

为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进一步提高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学生会向更加高效有序的方向发展,现制定如下条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部门及部门成员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材料与冶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各职能部门及各部门全体成员。

一、主席团考核评分细则

1.主席团成员考核的评分由述职报告得分及互评得分两部分。

2.述职报告评分标准涉及四个方面:工作能力(40%)、工作形象(20%)、团队协作(20%)、提问环节(20%)。满分为100分。评委通过对主席团成员的述职报告做出评分。

3.互评分为五个方面:考勤(20%)、工作能力(20%)、工作形象(20%)、工作态度(20%)、活动参与(20%),满分为100分。主席团成员根据其他成员的平时情况做出评定。

4.主席团成员考核最终得分:

述职报告得分×30%+互评得分×40%+部门评分×30%

二、各部门考核评分

1.各部门考核的成绩由各部门部长的述职报告、主席团对各部门的评定、院学生会的考勤三个方面组成。

2.述职报告评分标准涉及五个方面:部门工作形象(20%)、工作业绩(20%)、团队协作(20%)、部门发展规划(20%)、提问环节(20%)。满分为100分。

3.述职报告大会得分成绩排名前6名的部门作为本学期优秀部门。

4、分管主席意见作为评选优秀部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各部门学生干部考核评分

1.各部门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由自评及互评得分组成。主席团成员最终得分由述职报告和互评得分组成。

2.述职报告评分标准涉及五个方面:部门工作形象(20%)、工作业绩(20%)、团队协作(20%)、部门发展规划(20%)、提问环节(20%)。满分为100分。

3.自评分为三个方面:个人表现(30%)、个人能力(20%)、学校处分(50%)。满分为100分。各学生干部自身情况做出客观评定(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者,“学校处分”项得分为零)。

4.互评分为五个方面:考勤(20%)、工作能力(20%)、工作形象(20%)、工作态度(20%)、活动参与(20%)。满分为100分。各学生会成员根据其他成员的平时情况做出客观评定。

5.学生干部在参与学院重要会议或活动时出现一次迟到(15分钟以内),考勤项成绩扣10分,缺勤一次扣20分(迟到十五分钟以上算按缺勤处理)。

6.各部门学生干部考核最终得分:

10.巡防队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 篇十

为提高巡防队员工作积极性,完善管理,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特制定百分制考核奖惩办法,评分标准和方法如下。

一、每人每月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工作表现、出勤、内务、仪容仪貌、加分项等方面。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表现:主要指工作态度、服从指挥、工作效果、团结协作方面,满分50分,分为30分、35分、40分、45分、50分五个档次,由中队长、分队长、队员共同评议,中队长评20分、分队长评15分、队员互评15分。

(二)出勤:满分30分,迟到、早退扣5分,旷工一天扣15分,请假超过三天多一天扣5分(特殊情况除外),由督查人员记档提供。

(三)内务:满分10分,每周开展1次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扣5分,由队员进行互评。

(四)仪容仪貌:满分10分,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分。

(五)加分项:代表办事处到港区参加活动1次加5分、获得名次加10分;到郑州参加活动1次加10分、获得名次加20分;到省参加活动1次加20分、获得名次加30分;到国家到参加活动1次加30分、获得名次加50分。好人好事,每件次5分,两件次以上10分,重大贡献的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

三、考核奖惩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予以排名并公布。每分以人民币2元计,倒数第一名所扣款奖给第一名,倒数第二名所扣款奖给第二名,以此类推。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后三名,予以辞退。(说明:出勤、内务、仪容仪貌分数扣完为止)

四、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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