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2025-01-10

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精选8篇)

1.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一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

和对策

内容提要

在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各种风险中,信贷风险仍是主要风险。信贷市场份额的多少,管理水平的高低,风险控制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关系到各行核心竞争力的高低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这些都使得信贷风险防范管理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首要的战略问题。作为商业银行主要面临的风险,其风险管理存在不足会导致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下降,同时给银行的发展造成很大的障碍。本文就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和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两方面提出一些信贷风险的解决方案及方向。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和对策

信贷风险是指银行信贷资金发放出去后,不能按期收回,造成资金损失或支付危机的可能性,他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贯穿于贷款从发放到回收的全过程,受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因素影响。银行信贷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主要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但由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信贷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信贷风险仍是商业银行最大、最突出的风险,尽管商业银行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但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扔居高不下,这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面临较大困难,解决这个风险,不仅能缓解银行超负荷经营的矛盾,而且还可以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改善负债经营的状况。反之银行在经营中一旦疏于防范,出现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当不良资产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出现支付困难,信用发生危机,就会引起人们的恐慌,演变成挤兑风潮,导致银行破产。为此,我们要深刻的认识和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防范工作

一、信贷风险的成因

信贷风险是由多方面原因相互作用而形成,本文由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信贷风险的成因。

(一)银行自身的原因

1、贷款制度执行不严。商业银行贷款审查不严,未能严格执行贷款制度,尤其对“知名企业”有所倾斜。

2、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商业银行普遍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没有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管理体系。

3、缺乏贷款风险评估机制。风险管理需要管理人员具备很高的素质和专业训练,否则很难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

4、《贷款证》登记不全、审查不严、执行不力,信贷风险管理存在制度方面的缺陷。

5、担保风险。信贷担保作为一种补偿功能,客观上可以分散信贷风险,然后担保本身就存在风险。

6、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缓慢,理论认识不够完善。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的风险意

识较为薄弱,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未完全基于市场经济规律运作。

7、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如今,我国的金融制度依然不够完整。

8、高级人才的缺失

(二)政府、企业方面的原因

1、企业转轨变制不规范,造成资金分流及承贷主体难以落实,导致大量贷款债务“悬空”,形成了许多不良资产。

2、信用观念淡薄。在计划经济的体制影响下,需要企业的一把手认为企业和银行都是国家的,企业发生亏损,则通过向银行贷款以保持企业的继续经营,甚至不考虑企业长期负债经营和不能偿还贷款的后果。

3、企业经济效益较低,资金利用率不高。企业产品销售遇阻,使得企业流动资金不够,经营亏损,使企业难以偿还因银行贷款,不良债务大量积聚,最终形成信贷风险。

4、政府干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基于本位主义的考虑,采取行政手段获取银行贷款,促使企业扩大规模和发展速度。致使其贷款形成滞涨,难以收回。

5、国家政策的变更、经济环境的发展,对银行的信贷问题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其他原因

1、法律保障方面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够完善,使得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贷款的担保流于形式,加大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2、信息闭塞。商业银行对企业整体情况及关联企业缺乏信息的沟通与了解,以及商业银行之间对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信息缺乏交流与共享。

3、利益驱动,导致商业银行之间的国度竞争和无序竞争。有的商业银行为了达到以贷引存,扩大结算量,从而放松信贷风险管理,滥发贷款,造成了很大的信贷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具有长期的潜在性,由于种种原因,债务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甚至拒绝履行债务契约。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关于银行自身在思想意识方面的对策

1、商业银行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增强风险意识。一是要牢固确立信贷风险 的指导思想,不能急功近利,只追求结果而忽略了其他外在因素。二是办事需谨慎,贷款业务的安全应是第一位,信贷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与考核,增强风险意识,对风险具有清醒的认知。三是要完善信贷政策。不同的时期,需要不同的信贷政策来指导,从而保证本行信贷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2、商业银行应在了解客户的基础上谨慎贷款。在贷款人来经办信贷业务之后,商业银行应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其中包括现金流量、财务状况、盈利状况和偿还能力进行调查,核对客户提供材料的准确度,制定一套符合本行的分析方法,充分对客户偿还能力及意愿进行评估,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不能盲目地听之信之。市场是瞬息万变的,需要根据市场和客户经营的整体变化、资金的流通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贷款金额,每隔一段时间就对计划进行一次调整,保持贷款的安全和流动。

(1)借款企业财务状况的好坏对贷款质量有重要的影响。虚假或经过掺水的财务报表是造成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借款企业没有提交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不能保证借款企业财务报表的真是程度。注册会计师对借款企业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一旦由于财务报表不实造成不良贷款,该注册会计师将负法律责任。

(2)分析借款企业的会计政策或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判断企业财务状况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借款企业本期与上期使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得出的财务数据不具有可比性,对于同样的会计原始数据,使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财务数据是不同的。借款企业可能使用某些会计处理方法得出理想的财务数据。

3、商业银行应合理使用现代化科技,对信贷信息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然后进行分析预测,对风险要有严格的防范措施。一是定期开展市场和行业调查,对各个企业的发展和还款能力进行了解,对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企业分别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和防范对策;二是使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三是银行要与各个执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可以因这些部门反馈来的关于借款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和发现问题,主动转移和规避风险。只要还有信贷业务的发生,那么信贷风险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无法消除信贷风险,但是可以通过风险防范的一系列措施,控制风险的大小与范围,在经营业务的同时,可以促进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4、商业银行要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完善授信业务程序,进一步健全审贷分离制度。审贷分离是提高新发放贷款质量的基本保证。实行民主科学的授信决策。商业银行要对贷审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将贷款进行合理的运用。要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严格管理。而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是不同的,这就要求当地的银行信贷业务的管理部门对当地的信贷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5、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形成于思。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是建立风险管理体制的基础,同时更要优化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关键在于风险管理理念是否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目前,改进风险管理理念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辨证关系,核心是采取差别化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是并行不悖的,风险管理的过程同样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展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要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

(二)关于银行自身在制度改进方面的对策

1、构建先进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内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全面风险管理,这既是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应对未来挑战的要求。运用现代金融工程的技术,贯彻全面风险管理思想,构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应对面临的严峻金融风险的挑战的重要举措。当前商业银行应加快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垂直化的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重点应该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2、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运行的前瞻性研究。商业银行应加强宏观经济和 5

产业政策等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专门的研究机构,深入研究分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行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息息相关,商业银行应着力提高对行业、结构和区域经济调整的预 和把握能力,把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与改革策略,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准确把握贷款市场、行业和不同客户的发展前景,尤其要注重在经济下行背景下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3、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一是要拓宽信息来源的渠道,改变单一依靠贷款企业报送报表获取信息的做法,广泛收集有关行及相关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资料,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有无违约记录,企业的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营运状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及有无违纪记录、企业经营水平及市场发展前景等资料,并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获取足够的信息,才能对企业实行有效监测,防范信贷风险;二是发挥银行同业工会的作用,及时互通信息,共同防范企业利用银行之间的竞争,采取欺骗的行为;三是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监督检查中的信息和资料,再将资料进行分析和判断,及时发现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和防范机制。

4、建立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及风险动态监测。依据借款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及管理能力、经营业绩,市场进入情况及其产品的市场均衡性和互补性等来确立企业的风险等级。除对信用优良的企业可发放部分信用贷款外,其它均采取担保、抵押贷款等方式。商业银行不仅要计量某一个“时点”上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更要随时关注风险随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如何变化,提高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适应性,切实增强对经济波动风险的预判能力。加强风险管理人员水平,研究建立对银行机构和体系的风险评价体系及模型,完善信贷资产质量动态监测体系,坚持对贷款客户的动态管理和复测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调整信用等级,实现宏观经济风险的早期预警。

5、完善银行信贷的投放和退出机制。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要将有限的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商业银行应按照宏观调控方向,通过择优进入和加快退出,不断优化行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银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信贷投向政策的研究,从未来发展趋势、行业的成熟度和成长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在准确判断风险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进入一些市场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新兴产 6

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规模较小,发展此类贷款要充分考虑到我国银行业特殊的经营体制背景,大部分商业银行的贷款经营模式更适用于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经营缺少经验,银行应尽陕建立具有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经营和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充分调查企业主个人资信、素质、偿债能力等,并进行有效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在拓宽业务范围,提高经营收入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损失。根据行业周期和企业成长性把握银行贷款介入经营的时机。对新兴产业成长过程中蕴藏着阶段性风险,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新兴行业对象的选择上,不仅是有增长潜力的企业,而且该企业应该已经进入相对稳定经营的阶段,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保证偿贷能力。对于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明确限制或退出的行业进行严格管控,对信贷风险较高的行业实施差别化的退出政策。对双高、产能过剩、产能潜在过剩行业,从严控制贷款投放,加紧收回前期贷款,防止企业进入衰退期引起经营收益下降,对前期投放贷款造成损失;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客户、由盛转衰的优势企业和发展前景不大的企业实施选择性退出政策。通过贷款的有序退出和有效的进入,盘活贷款存量。

6、建立完善的风险准备制度,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风险准备金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实际是一种风险补偿方法,是商业银行从利润中提取的,用来弥补资产损失的资金,是银行风险补偿的最后手段。在经济繁荣时期,银行应把握盈利增加的有利时机,增加风险拨备,提高拔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从而为经济下行周期补偿不良资产损失提供足够的资金,减轻银行经营压力,为银行应对经济周期波动形成资本缓冲。

7、完善信贷制度建设。完善信贷制度建设,实施银行和企业共担信贷风险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抉择”的原则,盘活贷款存量,优化货款增量。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出现的信贷风险要有一个认真、清醒、全面的认识,不能谈虎色变,实行一刀切。实行企业与银行信贷风险共担制度,间接地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实行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筹资本金制度;实行企业贷款预交风险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贷款证制度建设。

8、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净化信用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通过建立信用记录,跟踪记录社会个体信用状况,加强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银行根据 7

借款人所获收益是投资收益还是投机利益,确定借款人的风险等级。尽量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为银行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保障环境。

(1)建立银行信贷信息网络系统,形成开放的信息共享资源,防范信贷风险。要建立信贷管理数据库和每个客户信用信息资料库以及每个客户的基本资料库,特别关注客户的组织机构和股东机构。通过了解和掌握客户及其关联组织的贷款信息和信用记录,就能避免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的情况发生。(2)建立完善的预警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由人民银行牵头,在全市范围内(或全省、全国范围内)收集具有信贷风险的企业名单,将其有关资料编制成册,再分发给各金融单位,各金融单位对这些企业采取停止或严格控制发放贷款的措施,以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被划入“黑名单”的对象是:还款逾期时间超过1年,资产负债率在90%以上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客户;借兼并、分立、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废金融债务的借款人;有严重过失造成企业破产,导致贷款巨额损失的企业;有诈骗、转贷牟利等劣迹的借款人;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在有价证券、期货、房地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不仅可以制约多头开户企业的交叉贷款现象,减少新增贷款的风险,而且促使一些原本想逃废债的企业主动还清贷款。

9、完善经营人员激励机制,强化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要从培育内控制度入手,建立事前内控机制,强化过程监控,突出内控重点,逐步实现补救性控制向预防性控制的转变,切实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内控机制。要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清理,由法规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充分研究,待讨论通过后,统一在全行发布,使预防性控制落实在各业务制度之中。同时,要规范“立法程序”,明确“立法”权限,对内控制度的评价、修改和制定都要在程序上予以明确,以增强“立法”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建立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在风险的管理中”人才是关键!我国商业银行同国外相比“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风险管理的高级人才相当匮乏“这制约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强化与发展”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执行效果!解决这一问题“ 一方面应加紧人才的引进充实风险管理的各个阶层”尤其是基层“另一方面应加紧提高现有职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与能力!这样”既可以从源头上降低贷款风险的发生“又可以建立一 8

支优秀的清收不良资产队伍”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加快对不良资产的迅速处理”以活化不良资产!事实上“事前的控制同事后的控制一样的重要!一般来说”不良资产形成的背后都有某些不良的人#不健全的规章制度#不良的理念!如果还用不良的人进行放贷与清收“很可能助长这些行为!因此”要把优秀人才吸收到放贷与清收盘活队伍中来“这样”有一支优秀的队伍“再配以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良贷款产生将会更难"而其清收将会更易!

(三)关于银行和政府方面的对策

1、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增强政府为银行创造宽松环境的积极性,减少因行政干预而带来的信贷风险针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对国有商业银行产生的不利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深入改革政治体制,减少硬性行政干预。在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形势下,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现行的政治体制显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上级机关对地方政府及干部的政绩考核,不能只看吸收资金多少,上项目大小,应主要通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投产后的社会效益来衡量,以此奖优罚劣,促使地方政府改变思路,变对银行的硬性干预为服务指导,进而减少不当的行政干预行为。

2、加强宣传,统一认识,理顺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关系。地方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而银行资金也是用来支持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二者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一致的。银行应加强宣传,做好对地方政府的解释工作,互相体谅,共同支持地方经济。地方政府更要大力促使企业改革创新,增强企业自身活力和竞争实力,以保证偿还贷款本息,真正减轻银行负担,为银行创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

3、强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树立央行的监管权威。从近期看,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补充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直接对人总行负责,凡涉及金融有关事宜,地方政府必须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协商解决”。这样,基层人民银行可以和地方政府处在平等位置上,自主开展工作。从长远来看,中央银行应脱离政府领导,独立地运用经济手段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行政干预。完善央行的监管内容,除了审批、稽核等合规性检查外,还应进一步开展非现场、不定期的多样化监管,强化对最低资本金、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及信贷资金投向、财务、利率等诸方面的监管。

4、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提高政府为银行创造宽松环境的积极性,减少因政府行政干预带来的信贷风险。针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对国有商业银行产生的种种不利影响,应保障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划清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的界限,加强宣传,统一认识,理顺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关系。地方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发展地方经济,而银行资金也是用来支持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的,二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但划清资金,坚持商业性资金的有偿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减少和停止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不当干预,保证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同时,银行应加强宣传,做好对地方政府创新的解释工作,互相体谅,共同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更要大力促使企业改革,增强企业自身活力和竞争实力,以保证偿还贷款本息,真正减轻银行负担,为银行创造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当然,银行在资金宽裕,不违背信贷政策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对地方予以信贷倾斜,扶植一些地方优势项目,促进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化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在经济的国际化、自由化、市场一体化进程中,国际资本的流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运行,导致资本大规模无序流动,金融风险日渐突出,主要表现为世界各地银行业的危机和动荡。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商业银行又是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安全与稳健运行将直接影响一个国家金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银行和企业方面的对策

1、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信贷资产安全。对某些用经济手段无法解决的经济纠纷,特别是对一些破产、拍卖的企业,应严格按法律程序收回相应的信贷资产;要积极参加地方经济改革,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主动的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协作,参与企业的转制方案及协议、合同的制订,特别是要主动参与有关企业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的清理、划转、落实和重组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不良资产以呆账准备金等形式进行合理核销;通过多方合作、整顿、重组,理顺遗留事项,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2、完善对企业的制度建设,实施银企共担信贷风险制度,从根本上降低信贷风险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发放对象大约为国有企业,因此搞好两者之间的 10

关系,完善对国有企业的一系列制度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1)积极参与企业改制,牢固确立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改制中的主导地位。根据企业转制改革过程中的不同形式,采取不同措施,加强银行的债权管理。企业在转制改革过程中采取的形式多种多样,银行应根据不同的形式与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要一厂一策,一户一策,落实好贷款的清偿责任。

(2)企业转制必须重新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新的借款合同内容要以原借款合同为基础,要保证原有的贷款担保和财产抵押的有效性,对原来未办理担保、抵押的贷款在重新签订合同时,也要办理抵押。改制企业贷款无论由原担保人担保,还是改为其他人担保,银行都要及时同借款人、担保人重新签订合同,落实其担保责任。

(3)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资产保全机构。银行各级机构要成立支持企业改制领导小组,要有专门机构和具体人员负责做好这方面的内外部协调配合工作,配合当地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最大限度地保全银行信贷资产。(4)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参与,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只有熟悉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改革动向,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资产评估、清产核资、项目论证、信息咨询、资金结构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对于危及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问题,应据理力争,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5)建立健全债权管理责任制。各行行长和有关人员都要明确责任,银行资产保全责任人员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改制情况,提前介入,依法参加改制企业的资产清算工作。制止企业抵估或少报财产价值等逃债行为,要按资产转移比例分摊债权债务,并重新签订还款合同,落实银行债权。资产重组后,要跟踪调查,及时收回债权。

(6)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抉择”的原则,盘活贷款存量,优化贷款增量。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信贷风险要有一个认真、清醒、全面的认识,不能谈虎色变,实行一刀切。要改进服务,对优质企业要主动送贷上门,大力支持和倾斜;对转制后扭亏有望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支、帮、促”活动,实行“一厂一策”。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或扭亏无望的企业,鼓励和促进其改制,把债 11

务落实到新的经济主体,明确承贷主体。要想方设法盘活现有信贷资产,严把新增信贷资产质量关,多渠道、多方式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

(7)实行企业与银行信贷风险共担制度,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供选择的对策有:实行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筹资本金制度。应规定凡企业新上固定资产项目,必须自筹,并存入主办银行账户,由银行监督。凡企业自筹资金未落实到位,有关部门不予立项,银行不予贷款。这样既可防止企业盲目投资上项目,扩大基建规模,造成资金短缺的半拉子工程,又能有效防止地方政府强令银行贷款的做法,使银行获得择优放款自主权,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实行企业贷款预交风险保证金制度。凡是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应扣贷款的留存银行作为风险保证金。这样做,从企业来讲,可以增进其信用意识及积极主动还款意识,提高偿债能力;从银行来讲,可以降低风险,补偿可能出现的贷款损失。进一步完善贷款证制度。贷款证是企业法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贷款证的实施,增加了企业负债的透明度,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决策,提高贷款的科学性,优化贷款结构。

2、完善并强化内部信贷制约机制,让《贷款证》管理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商业银行须认真贯彻执行《贷款证》的管理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企业及其关联组织的银行负债数据、还款数据和担保情况。

(五)其他方面的对策

1、开办保险贷款业务。保险贷款即保险公司承保的贷款, 指借款人失去偿还能力, 银行确定贷款为损失类后, 所欠全部贷款本息由保险公司直接向银行偿还的贷款。

(1)办理保险贷款的前提条件保险公司开设贷款保险业务, 银行优先发放承保的贷款。保险公司与银行同为金融企业, 双方同样以服务社会经济, 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经营目标, 但两者经营的业务是背离的, 不可预测的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而金融风险存在的危害性能够使银行业破产倒闭。因此, 两者应在政策法规允许的业务范围内,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 积极合作开辟新业务, 共同促进发展。(2)保险贷款运作方式

保险贷款的关系人有借款人、保险公司、银行三方。具体运作程序①借款人确定 12

采用保险货款方式向银行贷款,首先应向保险公司提出贷款保险申请, 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受理后, 再向银行申请贷款②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保险贷款时, 申请书中应明确已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受理, 银行按照《贷款通知》的要求, 进行贷前调查、审查, 看是否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双方明确贷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方式、保费支付等内容, 并签订贷款合同③借款人凭借款合同到保险公司进行本息投保, 具体办理保险投保的有关手续后, 再把贷款合同, 保险单一并交由银行审查④银行按照审贷分离的原则, 对贷款合同、保险单等有关手续审查后发放贷款, 贷款发放后, 银行应加强贷款管理, 做好贷款的监督使用和贷款的催收工作⑤借款人应按合同签约时限和方式归还银行本息。如不能的按期归还, 符合展期条件的可以申请展期⑥对借款人失去了偿还能力, 无法收回, 银行确定为损失类的贷款, 保险公司核实后应无条件直接向银行归还所欠本息。

2、强化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

(1)从《公司法》、《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重新具体规定,使逃废债务责任人须承担的责任得以明确和延续。(2)加强对中介机构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

(3)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使企业提供的或经中介结构鉴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4)加强理论学习和强化经纪人职业道德建设。对企业高级经管人员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应更加重视。

3、加强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要化解和防范信贷风险,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通过法律法规形式规范信贷行为,以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加速市场法制化建设,对不适应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尽可能修改;加强对消费信贷的立法,从源头上遏制恶意消费行为。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大众舆论的监督作用,重树诚信理念。对逃废债企业或长时间逾期不还贷的企业,在整个金融系统进行内部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有助于重树诚信理念。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动态信息网。通过该动态信息网及时准准确地获取和掌握企业基本情况的变化,及时把握企业的动向,并作出理性的分析判断,这样才能把信贷风险消灭 13

在萌芽之中。这样才能规避信贷风险,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随着金融行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商业银行逐渐薪露头角并迅速发展,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城市商业银行承担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的重担,也使我国金融业改革也走上了“双轨制”的道路。通过引进城市商业银行,能有效打破既有的国有银行框架,推动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改革。因此,城市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的改革开放,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而对于目前国内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尽管自股份制改革以来,其在加强内部治理、外部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其自身的定位和规模限制,可能会为了实现利润的高速发展和规模的快速扩张而疏忽了信贷基本信息的审核和内部的监管,其信贷风险比外资大银行以及国有四大银行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信贷风险防范就显得无比重要。

参考文献:

1、王洁: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09

2、李金玲: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对策,2009

3、郑洪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经济论坛,2010

4、沈红梅,胡士平: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 15

2.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二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以下简称:”个贷业务”) 由于其成长性和厚利性的特点, 成为国内各家商业银行争相拓展的业务品种, 作为其优化信贷结构, 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改善经营效益的支柱业务。但是, 随着个贷业务贷款规模的急剧膨胀, 所积累的风险也逐渐暴露。比如, 个贷业务还款期限长, 而个人收入的变动、银行风险控制措施的不力、政策变动的冲击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 都会给银行个贷业务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 加强个贷风险管理, 提高个贷风险防范能力, 俨然成了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所面临的急切话题。在此, 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对个贷业务潜在风险尤其是假个贷业务 (以下简称”假个贷”) 做简要分析, 并谈谈防范个贷风险的粗浅看法。

一、个贷业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1. 商业银行之间无序竞争。

由于个人类贷款期限长, 风险低, 商业银行竞争激烈, 为争夺客户, 纷纷以优惠措施和快捷服务吸引客户, 放松了对借款申请人申请资料真实性全面审查, 尤其基层单位为扩大信贷规模, 追求业务发展, 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客观上造成大量“假个贷”发生。收入证明的随意性风险。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是银行发放个贷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多数银行在发放个贷时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收入证明, 以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作为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收入证明一般由单位开出, 目的是确保贷款本息偿还的安全性。但事实上, 有些单位给员工出具的收入证明, 有很大的随意性。如购买经济适用房时, 购房者开低收入证明;购买较贵的商品房时,

评级的信息资料系统可以为商业银行信息采集、防范信贷风险提供极大

他们又可以开出高收入证明。为了高开收入证明, 本来是普通员工, 摇身一变成为业务主管;而且一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已经明显偏离了行业的收入标准。目前银行还没有可行的办法来准确掌握购房者的收入。从某种程度上说, 银行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形式大于内容, 因为目前单位并不需要为员工收入证明的真实情况承担法律责任。银行对个人收入证明的把关, 也不太严格。在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竞争激烈和人力有限情况下, 还很难做到对每个贷款人的还款能力逐一进行审查。这直接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 从而造成贷款逾期。

2. 当地政府的房管部门管理不规范, 产生

一房多卖或重复抵押现象, 使开发商实施“假个贷”有了可乘之机。更有甚者, 有的开发商实施“假个贷”骗取银行资金后, 将抵押房屋继续出售, 以各种理由搪塞、欺骗真实购买人不办产权。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受多方利益驱动对抵押物高估, 主要体现在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买房人为套取更多的银行贷款, 串通评估师评高抵押物价值。某些评估机构为了不失去客户, 便迎合了客户不合理要求, 根据贷款需求额和银行抵押率的要求随意提高评估价值。目前银行也倚重评估机构的估价结果作为贷款数额的衡量指标, 形成了银行贷款抵押物的价值高估风险。

3. 开发商经营不善转嫁风险。

开发商项目定位失误, 造成商品房销售不畅。开发商利用各种手段实施“假个贷”, 大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将按揭房屋抵押给银行, 将其风险转嫁给银行。

4. 开发商恶意骗贷。

房地产业是一个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且生产周期较长的行业, 利润率居高不下。开发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较大, 自有资金不足的开发商为使项目运作成功, 采取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拖欠工程款和材料款或预售期房等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开发商资信差, 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当项目资金出现缺口时, 开发商便利用“假个贷”来骗取银行贷款。

部评级结果。

5. 经办行风险防范意识差, 对“假个贷”危害认识不足。

认为有住房抵押, 风险小, 不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部分经办人员对“假个贷”认识不足, 甚至寄希望于开发商经营情况好转, 而使可防范的“假个贷”大量产生。借款人客户基本信息不真实, 征信记录不完整, 形成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房金客户经理在贷前调查时, 只对客户必须提供的贷款申请资料的真伪性进行核实, 对其他项如”“供养人口”、“技术职称、”“家庭总资产”“现居住地址”“电话号码”等, 并未做详细调查, 面谈记录失真, 使客户提供的资料有时会有一些信息自相矛盾, 造成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 给日后追讨拖欠贷款带来麻烦。

基层行对借款人调查不全面。由于借款人为数众多, 加之业务开办之初, 业务管理尚不规范, 面对竞争, 银行信贷人员放松了对借款人的调查, 过分信赖开发商, 忽略了对借款人真实借款意愿的核实;也没有认真核实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工作单位、收入情况、联系方式, 造成了大量“假个贷”的产生。

6. 贷后管理不到位。

经办行对提供个人住房贷款项目的工程进度、销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缺乏监控, 对开发商经营活动不了解, 以致出现大量集中拖欠形成不良后, 才发现是“假个贷”。而主管行监督检查不力, 也未能把好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

7. 金融危机以及宏观调控政策风险。

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延伸,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 连续降低贷款基准利率和调低房贷利率优惠, 由于门槛的降低必然会使银行接受更多高风险低收入客户。伴随银行新增客户中该类客户的增多, 未来银行面临的房价、利率与经济波动造成的客户违约风险将会不断增大。银行面临着经济形势下滑和房价下跌造成的更大风险, 将可能使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面临风险加重的局面。

8. 不排除个别信贷人员存在道德风险。

大量“假个贷”的出现, 在业务开办之初, 资信较差的房地产开发商, 很难得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个别信贷人员与开发商内外勾结, 共同骗取银行资金。

二、个贷业务中存在不良贷款的清收对策

面对大量的存量”假个贷”, 要采取一户一策, 一户多策的方针, 千方百计压缩不良贷款, 实现不良贷款的双降。

1. 对正常还款“假个贷”余额较小的开发

商 (项目经理, 下同) 加强催收, 短期内处置完毕。鉴于部分实际用款人, 正常还款, 从未拖欠, 且数额不大, 敦促开发商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要求其短期 (三个月) 内偿还完毕, 否则将采取其他措施。

2. 对符合条件的, 办理转按揭手续。

有些房产项目自身质量较好, 开发商因自有资金不足而在该项目上实施“假个贷”。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转按揭方式进行处置, 变“假个贷”为真实的个人住房贷款, 还其真实面目。这种处置方式法律保障力很大, 可能使银行权益得到最好保护。同时对有些抵押被悬空, 即房产抵押预登记后出售, 已办理产权证的, 开发商配合, 可采取充实抵押物形式, 减小风险, 如出现逾期, 采取法律手段直接拍卖抵押物, 补偿贷款。

3. 通过与开发商协商, 将“假个贷”还原为公司类贷款。

对开发商经营情况良好但目前无法承担回购义务并一次性还款的, 经对其资信进行审查, 确认其具有还款能力的, 可能积极与之协商将“假个贷”还原为公司类贷款, 还贷款本来面目;若抵押物不足应要求开发商提供新的担保。借款合同要严格按上级行还原要求签订, 确保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时, 对足值抵押物进行处置。这种方法也适用于开发项目变更设计, 银行抵押预登记的房产已名存实亡的“假个贷”项目;开发商若积极配合, 坚持“风险敞口不扩大”原则, 要求其提供足值抵押物, 将其还原为公司类贷款。

4. 对于开发商经营状况不佳, 应及时提起诉讼, 处置抵押物。

实施“假个贷”的开发商, 大多经营不善。为防止其他债务人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法院查封开发商资产, 银行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取最先保全资产, 同时应当密切监控其资产分布情况和开发商高层管理人员去向, 严防其转移财产或携款潜逃。

5. 对涉嫌犯罪的, 应当向司法机关举报,

通过追究开发商刑事责任的方式寻求积极的解决方案。主要是通过省行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的“打击办”加大催讨力度, 促使开发商还款。

6. 对贷款抵押物处置完毕, 开发商已难以

为继, 无财产继续追索, 符合核销条件的“假个贷”, 收集材料实施核销。

在处置“假个贷”时, 也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 抵押物处置问题。通过诉讼方式取得抵押物处置权利时, 经常会遇到抵押物不足值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给抵押物造成削弱的问题。为防止该问题, 银行应当委托信誉好的评估机构, 对抵押物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 严防开发商与评估机构相互串通, 虚估房屋价值, 争取最大限度保全资产。

(2) 追究开发商刑事责任遇到的问题。一是证明开发商犯罪比较困难。二是一旦司法介入, 调查时间较长, 短期内无法处置。因为出现“假个贷”后, 主张以诈骗罪追究开发商刑事责任, 而贷款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骗取银行贷款, 且数额较大, 而实际操作中对开发商的故意犯罪证明难度大。

(3) 对借款人在合同上真实签字的, 则借款合同有效, 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践中, 因借款时间长, 银行经办人员轮换等原因, 判断借款人签字真实性难度较大。但这个环节对确定贷款回收措施和方向至关重要。只有认定签字真实, 才能掌握处置贷款的主动性, 否则极易遗漏还款责任人。从法律角度讲, 如果签字真实, 借款人有足够偿还能力, 而开发商 (实际用款人) 没有偿债能力, 选择真实借款人为偿债主体, 可能比还原真实状态更加明智, 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

(4) 骗取他人身份证、借款人签名伪造的“假个贷”, 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开发商出具还款计划或共同还款承诺书。但实践中真实用款人只履行还款义务却拒绝出具还款承诺, 这实际上导致贷款处于悬空状态。开发商如不出具承诺, 要坚决按《刑法修正案 (六) 》规定, 追究骗贷者刑事责任。二是如果抵押办理有效, 无论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可以直接起诉, 保全抵押资产, 只要法院确认抵押有效, 则可对抵押房产主张优先受偿权;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 但按照《担保法》第5条第1款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第五条约定, 即“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三是如果抵押合同被法院判定无效, 抵押人有过错, 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这种责任, 银行应在法庭上明确主张, 并负举证责任。具体诉讼中, 银行应向法院申请保全抵押资产, 为最终追究抵押人赔偿责任做准备。

三、个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教训

“假个贷”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 有的分支行个人类贷款不良率高达8%以上, 阻碍了正常业务发展。全力清收“假个贷”迫在眉睫;以史为鉴, 举一反三吸取“假个贷”的风险管理教训也同样迫在眉睫:

1. 大力开展警示教育, 提高经办人员防范“假个贷”的风险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

对已发生的“假个贷”情况分析表明, 很多经办人员在办理按揭业务初期, 就应掌握开发商可能套取贷款的部分信息, 但忽视进一步核查工作。更有甚者协助开发商办理“假个贷”业务, 损害银行利益, 对这些人应严厉惩处, 有的免职, 解除劳动合同;有的降职;有的处分;情节较轻的, 可罚款或通报批评。对现有经办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道德修养, 将风险管理放在第一位, 从根本上避免“假个贷”发生。例如开办《假个贷案例库》专栏, 专门介绍“假个贷”产生成因、预防举措、回收经验、人员处罚等等, 以儆效尤, 大抓反面教材, 搭建商业银行的风险文化建设。

2. 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 完善贷款审批制度, 用规章制度制约“假个贷”发生。

一要本着“重点留住优质的, 努力争取中间的, 不怕丢掉风险的”原则, 将目标客户群体确定为工作、收入相对稳定、急待改善居住消费条件、还款意愿强的阶层, 而非投资型客户。二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面谈、面签制度, 还要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察访的方式落实借款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从源头上扼止“假个贷”的发生。商业银行应逐步完善包括个人自然情况、职业情况、家庭情况、与贷款银行的关系等内容的个人客户信用的评级体系, 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三要在办理贷款抵押时, 要先取得关于抵押物适销性和市场价值的公平、合法的评估意见, 避免抵押物不足值或难以转卖使贷款遭受损失。对有代表性的和参照性的不需要足额贷款的抵押房地产, 商业银行也可以先通过内部估价, 然后与借款人协商议定抵押价值后, 确定抵押物价值比率并发放贷款。这样既可以节省评估费用和时间, 又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四要加强贷前调查, 切实核查开发商资质等级、信用水平、领导层资信及管理水平、自有资金实力、财务状况等, 选择优质开发商和优质楼盘办理按揭。五要认真审查借款人个人资料及资信状况, 核实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真实身份, 与借款人面谈, 严禁开发商代为办理贷款事项。个人贷款的所有环节均由银行经办人员办理,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各岗位间相互制约, 业务流程优化。在加大对开发商、借款人调查的基础上, 上收所有经办行审批权限, 全部由市行集中审批。

3. 加强贷后管理与监控。

3.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三

关键词: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成因;防范

在利率市场化步伐不断加快的新时期,商业银行传统营收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成为了商业银行应对传统营收萎缩的重要手段以及路径。在这一发展主导思想之下,各个银行都在大力发展承兑汇票业务,由此带来了承兑汇票业务的长足发展。目前承兑汇票业务收入在银行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此项业务对于银行的重要性不断彰显,众多商业银行也纷纷在这一业务领域加大拓展力度,然而对于银行来说,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高利润背后也伴随着高风险,很多商业银行在这一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足,由此使得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方面有心无力。面对未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银行在承兑汇票防范方面进一步努力,力争将此项业务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而有力推动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一、银行承兑汇票风险

1.业务风险

业务风险是银行承兑汇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这种风险是指银行为了寻求业绩的增长,只是注重承兑汇票业务的增加,但是却不注意客户资质的审查以及风险的控制,从而导致了业务规模虽然是越来越大的,但是所承受的风险也随之增加,这给此项业务的安全性带来了巨大的冲击[1]。

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开展中没有做到规范科学,对于相关规定以及要求没有做到合规操作,这些也导致了风险隐患的产生。毕竟目前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方面还处于一个粗放管理阶段,银行在此项工作开展方面没有完善的制度规定以及科学流程,从而影响到了这一业务的安全性。

3.信用风险

所谓的信用风险是指一些企业虽然现金充足,但是为了节约自己成本,过度使用承兑汇票支付,企业利用这种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的情况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银行来说,往往为了规避风险出现无理拒付或者随意押票的行为,对于承兑汇票业务来说也产生了很大的风险。

4.假票风险

假票风险是指承兑汇票本身为假,由此给银行的所带来的风险,一些犯罪分子伪造承兑汇票,这些假票往往非常逼真,银行一旦在查询、审核环节出现疏忽,就会导致巨大的风险。

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成因分析

1.风险意识比较落后

风险意识落后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的主要成因,目前商业银行在开展承兑汇票业务时,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对于承兑汇票业务本身的风险认识不足,忽视对于承兑汇票背后交易真实性的审查,银行因为风险意识不足,因此对于承兑汇票设涉及到的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经营情况没有做到一个全面而深入的风险分析,结果放大了承兑汇票风险[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意识的落后还表现在没有树立全面风险意识,风险防范没有贯穿整个承兑汇票业务全程,从而放大了这一业务的风险。

2.内部控制不够完善

内部控制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银行普遍没有根据承兑汇票业务开展的需要建立起来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结果导致很多可以通过内部控制杜绝的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难以被消除。举例而言,目前各种承兑汇票诈骗层出不穷,一些犯罪分子的票据诈骗越来越隐蔽,各种票据伪造更是越来越逼真,银行内部没有针对这问题进行专门的内部控制设置,从而为这一业务风险的发生埋下了很多隐患。

3.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也是的银行承兑汇汇票业务风险的主要原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如果专业素质不够的话,必然会成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的主要诱因。当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加上银行在此方面的专业培训严重不足,结果导致了人员素质偏低,并因此放大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举例而言,在承兑汇票的真假鉴别方面,在承兑汇票的循环签发方面,不能够做到及时察觉,从而导致了这一业务风险的加剧。

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具体策略

1.树立风险意识

树立起来良好的风险意识是做好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工作的前提基础,银行上下要充分认识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風险防范的重要性,对于风险种类、风险大小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根据风险来系统的组织风险防范工作[3]。风险意识层面要求银行必须要加强出票前的必要调查以及承兑汇票贸易真实性的审查,注意对承兑汇票企业资信情况进行一个全面分析,银行要委派专业的人员对于企业账表、经营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关键是要分析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承兑汇票签发决定,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效果。

2.完善内部控制

银行需要注意内部控制的完善,银行内部根据承兑汇票业务开展的需要,建立起来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的识别以及控制,这样就能够将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各种典型承兑汇票诈骗,循环签发等问题设置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制度,内部控制方面,一方面是制度与流程的完善,另外一方面要引入一些高科技手段,对于承兑汇票进行真伪鉴别,重点把握汇票规格、暗记、颜色和用纸四个方面的内容。还有就是对于大额度的贴现业务,要注意系统查询,以较好的排除承兑汇票业务潜在风险。

3.提升员工素质

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方面,需要银行一方面加强的员工专业素质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来弥补员工的能力素质方面的不足。员工素质培训方面,需要坚持按需培训的基本原则,注重员工素质能力不足的深度分析,针对这些不足来制定员工培训内容,从而提升员工培训效果。另外一方面是就是要注意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范方面专业人才的引进,根据岗位胜任力模型来进行相关员工的一个引进,从源头上来提升员工素质,从而为这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员工基础。人员素质提升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循环签发的处理具有很好的作用,循环签发使得企业借新还旧、长期占用银行资金由短期融资行为演变为长期占用银行资金,循环签发涉及到多方主体之间交易,这就要求专业人员能够对于承兑汇票的复杂交易进行专业层面的一个合理审查,从而及时发现暴露风险苗头的承兑汇票,并及时有效措施,避免银行出现垫资行为,形成不良资产。(作者单位:国家开发银行)

参考文献:

[1] 米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与防范[J].经济视野,2014年24期.

[2] 吴小兵.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的风险研究与防范措施[J].低碳世界,2014年3期.

4.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四

内容摘要:现今,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不断变化,银行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越来越大。信贷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而信贷风险的识别的第一步是进行风险管理。本文从会计的角度对商业银行如何做好信贷风险的防范这一课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图发现新的防范措施,适应新时期的需要,以供会计工作参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会计防范对策包括:加强对银行信货资产的会计监督,促使信货资产安全营运,设置专门科目,加强对银行资产风险状况的反映;从会计角度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控制保障系统,严格执行会计制度,防范直接生成于会计部门的风险。

关 键 词:信货资产风险

会计监督 财务核算

引言

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它的业务内容和经营特点决定了其风险程度大大的高于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其它行业。因此,如何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就成为金融界的一个永恒的话题。

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银行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越来越大。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信贷风险的识别是进行风险管理的第一步。

一、金融风险的种类及其成因

金融风险可分为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宏观金融风险,是全局性的、社会性的风险,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和居民个人。微观金融风险则是局部性的风险,主要有金融资产风险和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等。本文所分析的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产风险。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信贷资产风险

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宏观经济环境的原因,有借款人方面的原因,还有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1)从宏观经济环境方面分析,有地方政府干预形成商业银行的历史性包袱:有企业破产兼并使得银行债权“悬空”。(2)从借款人方面原因分析,部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较低,亏损增大,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某些企业借转制之机逃债、赖债、废债。(3)从银行自身原因分析,在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追逐目标的同时,放松了对信贷资产质量的管理,从而使不良债权日益增多。

(二)资本性风险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必须达到8%以上。其中核心资本不能低于4%。但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资本金长期不足的问题。虽然早在1998年,财政部通过发行特种债券的形式筹集资金,用于拨补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但仍未能彻底解决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4]对于区域性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更是低于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不足,意味着商业银行防范补偿风险的能力不足。

(三)信用风险

这是指企业或其它客户信用状况不佳,给银行业务带来的信用上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汇票承兑业务中,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人在汇票到期后无款支付,迫使承兑银行无条件支付票款:二是在银行卡业务中,持卡人恶意透支,银行无法收回透支款风险。

(四)会计风险

由于会计核算及管理上的违规违纪形成会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虚假核算风险。一些基层银行为了完成某项经济指标,不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在成本核算、计提折旧、收入管理等方面违反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造成财务核算上的虚假成本、虚假利润。还有的商业银行虚设账务,搞账外经营,掩盖了潜在的风险。二是营业差错风险。在会计业务经办过程中,违反有关制度规定操作,从而导致账款不符、账实不符、错款错账、银行资产流失。三是制度管理失控风险。主要表现为联行风险、结算风险。如在联行制度方面管理不力,资金被盗,动辄几百万上千万,造成金融系统内大案、要案发生,给银行资产带来巨大的损失;[5]在支付结算业务中违规违纪,造成透支及资金积压,乃至赔款、罚款罚息等损失。

二、会计监督现状

充分发挥银行会计监督职能,对全行各项业务规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加强银行会计监督,不仅是强化内控建设、改善经营、提高效益的有效手段,而且是有效防范和保证银行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强银行会计监督,既是履行会计职能和保障银行业务发展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防范经营风险、促进银行业整体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加强会计监督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

1.加强会计监督、防范风险的基础是强化银行财会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其一,从目前银行运作情况分析,严重影响会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除了银行内部不少人员对会计监督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外,主要就是财会制度的落实和建设上普遍存在问题,致使风险频频发生。

2.加强会计监督、防范风险应包括健全和完善银行内部会计控制机制会计内部控制

系统建设相对滞后,是导致银行风险损失加剧的一个直接原因。虽然近几年我银行界对内控制度的建设空前关注,然而各银行却没有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内控制度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使之系统化、程度化。

3.加强会计监督、防范风险的前提是会计工作必须客观在反映银行业务活动的面貌

众所周知,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首先是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能客观、真实、不加掩饰地反映企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成果。会计监督主要运用价值指标,通过对银行经营活动进行对比分析监督,从而对业务活动加以必要的控制和调节。尤其是实行新会计制度后,银行记账原则由“收付实现制”变成“权责发生制”,因目前大量不良资产存在,引发银行虚增利润,进而迫使其动用大量营运资金(股本资金垫缴利税,从而严重影响银行生存与发展。政府财政部门应赋予银行相对自主地选择其会计政策的权力,以充分体现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和谨慎原则的思想,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亦利于银行逐渐化解风险。

(二)完善会计监督的对策

1.加快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如《经济法》、《证券法》等,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我国企业会计监督不力,还在于我国企业还未意识到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对内部监督还存在着很多误解,因此监督能力弱化,会计信息不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单位加强内部监督的程度,建立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主要是体现在: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这样就使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另一个人或另一个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者相联系,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和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外部监督即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作用

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也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很多注册会计师就没有确实履行其监督职能,前不久的“银广厦”案例给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警示就在于注册会计师对现有准则的执行存在重大疏忽与不力。

4.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我国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会计控制

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控制论原理,利用现代银行会计所具有的反映和控制职能,建立起科学的会计控制体系,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进行系统地量化控制,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会计控制的基本原理

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信贷风险会计控制是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子系统),它是以银行会计部门为施控主体,以贷款资金及其运动作为受控客体(控制对象)的会计管理活动。通过采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对贷款资金及其运动过程进行设计、驾驭、约束和调节,使之处于正常的既定运行轨道之内,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会计控制体系设计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会计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系统的子系统,具有重要的地位。该体系的设计必须遵循以下三项原则:一是经济性原则。二是系统性原则。信贷风险会计控制各环节要相互衔接,相互照应,发挥整体效应;同时,要在保持会计控制系统独立性的前提下,尽量与其他子系统或业务部门协调好关系,明确责权及各自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在发生冲突时,应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三是效率性原则。即必须保证信贷风险会计控制系统能有序、高效运转。

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控制的特殊性,依托商业银行会计部门组建“信贷风险会计监控中心”,该“中心”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其组织结构由信贷风险会计信息系统、信贷风险会计评估监测系统、信贷风险会计处理系统等三大部分组成:

1.信贷风险会计信息系统。

主要负责各类信息的搜集、综合整理和储备,包括产业政策信息、银行资金运动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和产品市场信息。做好贷款客户的资信调查和一定时点上的财务分析,为后续环节的工作开展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

2.信贷风险会计评估与监测系统。

主要目标是预防损失发生。具体负责银行自身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程度评估;贷款企业的资信等级、财务状况评估和风险预测;确定银行一定时期的风险控制目标;建立和利用信贷风险会计监控指标体系进行风险预警控制。该系统是整个体系的关键。

3.信贷风险会计处理系统。

即贷款风险会计善后处理系统。其职责是:一方面对发生的贷款风险损失分清责任人,照章处理。另一方面,正确估算出单笔贷款无法收回而带来的损失,提出不同的处理方案及计算出选择某一方案的成本支出。再一方面,协助信贷部门采取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尽可能在有效时间内追缴逾期贷款本息,以降低贷款风险损失程度。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会计控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进行会计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新的课题,要使信贷风险会计控制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协调好与信贷部门、资金部门的关系,明确分工和职责,相互协调,相互监督。

尤其需明确的是在商业银行内部,信贷部门和会计部门对信贷风险控制基础不同、方法不同、重点不同、结果也不一样。双方的共存不是重复,而恰恰相反,可以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提高信贷风险控制整体效率。

2.要保证会计控制体系的信息系统高效运转。

信贷风险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只有信息充分,才能做到信贷风险预测、辨析、评估和控制处理各环节互相衔接,从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风险。这里的“信息充分”有两层含义:一是信息量大,信息传播及时;二是信息面广,既要有银行内部信息,更要有企业信息、市场信息、产业政策信息。

3.必须制定科学的控制目标。

信贷风险会计控制一般是在贷款分类基础上确定风险目标,并尽可能使受控客体根据施控主体的目标而动作。目标定得过高,难以达到,会挫伤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放弃目标;目标定得太低,不需付出艰苦努力就能达到,将失去控制的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因时、因行不同而不同,应科学合理,不能搞行政命令式的统一目标。

4.做到控制手段现代化,控制人员专家化。

从控制手段看,应大量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的处理,做到重要信息的即时传递和反馈。从控制人员来考察,会计控制人员不仅要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精通银行会计工作和信贷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有敏捷的思维,有很强的预测能力。一句话,控制人员必须是高素质的金融专家。

四、防范金融风险的会计对策近些年来,我国金融企业的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致使金融企业普遍面临着巨大风险。如何正视我们所面临的金融风险,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与化解,已成为当前我国金融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针对我国金融企业的经营情况,从会计角度来探讨防范风险的对策。

(一)设置专门科目,加强对银行资产风险状况的反映

为了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早在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颁发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实行五级分类的方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9]这种对贷款分类的方法将风险确认为贷款分类的标准,这是风险防范意识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得到管理层足够重视的体现。但迄今为止,在会计核算上,贷款科目按期限设置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部分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只设一个“逾期贷款”科目,这与贷款五级分类法是不相适应的。[10]如果增设“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四个贷款科目,则可以加强对银行资产风险状况的反映,给信贷及管理部门提供出警示性资料,从而更有利于银行自身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

(二)加强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会计监督,促使信贷资金安全营运

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会计监督,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1)通过柜面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防止借款人不合理挪用、挤占,监督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资金,并在到期前促使其及时归还。(2)及时掌握各笔贷款的到期情况。对少数风险较高的行业及单位,可采取由借款人借款后,将贷款产生的效益收人存人专门帐户的方法,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回笼。(3)加强对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对质押物严格按规定设帐登记,强化其应有的保证职能。

(三)从会计角度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控制保障系统

1.根据银行实际,综合使用多种内部控制方法(1)、考核轮换的方法:

对重要岗位和会计业务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考核,适时轮换,并进行必要的离职审计,这对极少数图谋不轨的人还有一种威慑作用,可消除因长期从事某项工作而营建起来的舞弊关系网。

(2).运用授权控制方法:

要甄别被授权人员的称职与否,切实把好一线(尤其是最基层机构)用人关。强调各级行员按所授权限办事,此外还应强调书面授权或授权要有记录等原则。2.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控制保障系统,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事前控制。二是事中控制。三是事后控制。

(四)提高银行自身扩充资本金的能力

银行的自有资本除国拨资本金等原始资本金外,还可以通过自身扩充资本金的方式解决。按现行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在每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并且规定提足一定比例后可不再提取,限制较死。[14]在当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应适当提高银行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同时,对任意盈余公积金限定最低提取比例,由各商业银行在最低比例基础上,根据自己盈利情况及资本充足情况确定提取比例,并适时将公积金转作资本,以提高商业银行防范与补偿风险的能力。

(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防范直接生成于会计部门的风险

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财会工作的实际,地方管辖银行应由行长挂帅,按照金融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要求对本行各项内部制度、岗位规章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及时修订、补充、调整现有的会计规章制度。尽可能在新业务推出前,在计算机业务处理新项目推出前就有较完备的制度可供执行,并在执行中日臻完善、严密。强化学习、执行会计制度的意识,营建按会计制度办事,用会计制度来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氛围。首先,应强调制度的严肃性,抓好行员遵守银行规章制度和增强防范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其次,强调行员尤其是会计人员、领导干部必须学习、了解并亲抓银行规章制度落实和建设,按规章制度要求办事,进行管理。在学习方法上要强调务实。第三,着手编制《银行(或某地方管辖行)各岗位会计制度、业务操作准则》,使制度规定、各项业务处理要求细化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

(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5.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五

摘 要: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提供的重要金融服务之一,对此类业务的风险控制是银行整体风险控制机制中的重要一环。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具有业务结构复杂,产品价格波动频繁,业务涉及面广的风险特征,因此银行管理层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即建立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内部审计、调查监督和理财产品交易限额控制机制,利用衍生工具组合和对冲策略,提高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预警能力等。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外汇理财;风险管理

Abstract:Individual foreign exchange financing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inancial services of commercial banks, in which the risk control plays a key integral part.In this respect the risks arising from complex service structure, high uncertainty, extensive involvement and frequent price fluctuation should be highlighted.Bank management should take actively measures to prevent the individual foreign exchange financing service from various risks, including internal audit, quota supervision/control mechanism for financing products, derivative combination and hedging strategy.All of the measures suggested to take is aiming at the ability for early-warning.Key words:commercial bank; individual foreign exchange financing; risk control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的服务职能更加突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新金融服务产品的主要代表之一。第一论文范文网编辑。其中,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借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及外汇市场逐步开放的东风,正逐渐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增长点。与此同时,由于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涉及众多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这些工具在为银行带来较高收益的同时也蕴涵了巨大风险。因此,与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相对应的风险控制机制不仅关系到业务自身安全,更与整个银行资金的安全休戚相关。然而,国内商业银行更多强调的是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往往被忽略,亟待银行管理层的重视。

国内有关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文献多注重于银行整体层面的分析,很少关注外汇理财业务中出现的风险。郦箐(2005)在分析商业银行总体外汇风险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1]。陈卫东(2000)和黄毅(2006)分析了国内商业银行当前所面临的总体风险,提出了风险管理策略[2-3]。董晖平(2005)对个人外汇理财业务中的部分产品的风险进行了分析,但缺少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4]。曹晓燕(2006)对个人外汇理财中的法律风险成因进行了具体分析,并给出了法律风险的控制对策,但未涉及个人外汇理财业务中的其他风险[5]。本文在对国内商业银行个人外汇理财业务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的具体特点和国内银行风险控制的现状,提出加强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防范能力的相关策略。

一、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概述

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以外汇为交易标的或服务内容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根据业务内容的不同,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可分为:外汇买卖类业务、外汇期权类业务、外汇结构性存款类业务和外汇投资咨询类业务。外汇买卖类业务包含了银行提供的外汇实时交易、委托交易、委托撤单、委托查询等业务。外汇期权类业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以各种外汇为标的的期权,包括买权和卖权。外汇结构性存款业务是指银行以外汇存款为交易主体,综合运用外汇金融衍生工具将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类外汇产品进行组合和包装,向客户提供的一揽子外汇交易产品。外汇投资咨询类业务涵盖了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类有关外汇产品投资咨询和分析的服务。

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既涉及到银行的表内业务,也涉及到了银行的表外业务,而且包含了金融衍生工具的操作,所以业务流程和结构较为复杂,且风险性较高。对此类业务的风险控制是银行整体风险控制机制中重要的一环,需要银行内部有较完备的风险分析、控制和防范措施,这对国内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国内银行市场已经向外资全面开放,个人外汇理财业务作为外资银行的核心业务必将是外资银行重点推广的对象,国内银行已经开发出种类众多的个人外汇理财产品(详见表1),在这种情况下,充分重视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风险控制,让资金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是国内银行快速开拓个人金融服务市场的重要基础。

二、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分析

1.业务结构复杂和缺乏操作指引,增加了银行的操作风险

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涵盖了远期、期权等多种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与定价,其构成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银行在对这些金融工具进行定价和买卖的过程中,对基础资产价格的预测很容易产生偏差,引起银行资产的损失。目前银行所订立的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理财交易程序中存在漏洞,并且外汇理财的投资人员没有受到内控制度的有力约束,这些都加重了银行理财业务中的操作风险。第一论文范文网整理。

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包含了币种繁多、数额巨大的外币买卖、外汇期权和外汇结构性产品,银行在与理财客户签订理财协议后,理财交易能产生大量的头寸和敞口,因此,银行需要根据头寸的利率敏感性和外汇敞口的大小进行相应的保值操作。由于国内银行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详细的操作指引和健全的交易风险控制机制,所以国内银行无法应对理财业务中复杂的交易状况,对操作人员的监管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漏洞,产生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很大。银行内部监管人员与操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道德风险的产生提供了条件,隐瞒、欺诈等风险也就相应产生,给银行资金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2.产品价格波动频繁,增加了银行的价格风险

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的价格极易受外界条件变化的影响,交易标的的外汇价格和利率的波动,会引起银行收益和经营上的风险。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的重要基础资产外汇的变动能直接影响到银行开展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收益,是影响银行经营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外银行很早就已经开始对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价,对风险敞口的计算和控制较为精确。国内银行在积极开展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同时,配套风险敞口计算能力并没有得到相应提高,不能满足外汇理财业务风险控制的需要,银行的收益和资产容易受到损失。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主要交易对象利率的高低变化会引起理财产品价格的波动,产生价格风险。个人外汇理财产品中的外国债券,通常在利率上升时价格会下跌,如果银行向客户保证的理财产品收益率过高,债券价格又低于银行买入时的价格,那么银行就出现了损失。理财产品中还包括了许多利率期权、利率互换或两者的组合,如果未来利率与银行预期出现了偏差,那么作为理财产品出售方的银行就要承担这部分损失。个人外汇理财产品风险的规避需要很复杂的分析和保值工具组合,给国内银行的业务风险控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业务投资交易具有不确定性,增加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外汇结构性存款业务是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含了远期、期权交易等金融衍生产品,这类衍生产品价格波动性较大,其投资收益率变动幅度很大,给投资方带来的损失较大,会产生较高的信用风险。理财业务的交易方可能因损失过大而不能履行到期付款交割的义务,危及银行的投资安全。这种风险特别表现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外汇期权业务及结构性存款业务中,银行的交易方可能因个人资金或清偿能力出现障碍,无法向银行交割相应的标的物,从而造成银行自身损失。由于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所涉及的期权、期货等衍生工具只需要交纳少量的期权费或保证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这种“四两拨千斤”的交易方式在提高理财资金利用效率的同时,蕴涵了巨大风险。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交易方可能在交易中出现恶意欺诈的行为,导致合约无法按时履行和交割,从而造成银行交易损失,并最终影响整个银行的风险状况和运营安全。

4.业务涉及面广,增加了银行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新巴塞尔协议强调的银行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在交易过程中包含了理财产品的购买方和投资交易方,在投资过程中涉及了国内和国外的金融市场,所以银行在开办理财业务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银监会所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 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 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 切实防范法律风险[5-6]。由于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涉及了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和理财业务人员,在日常的业务活动中,一般产品销售人员与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能存在交叉混淆的情况,一般产品销售人员超越权限向客户提供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银行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银行销售人员的误导性促销方法和销售行为,以及理财业务人员对客户提供不恰当的、暗示性的投资建议,也促使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三、提高国内银行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防范能力的相关策略

1.建立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内部审计、调查和监督机制

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构成复杂,风险来源广泛,需要在银行内部建立专门内部审计机制对业务资金运行状况进行审查,在保障理财产品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减少银行风险敞口和弥补内控制度缺陷。国内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内部调查和独立审计机制。银行内部审计调查人员与个人外汇理财业务人员之间要保持相对独立性,以减少内控机制中的人为因素。通过定期对个人外汇理财业务资金流向、投资产品收益状况进行详细的调研,审计调查人员应对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向银行管理层提供独立风险评估报告,减少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操作风险。第一论文范文网 整理。

为了防范销售人员欺诈或理财业务人员的不当提示所引起的法律风险,银行内部风险控制部门应对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相关记录、合同和其他材料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银行内部风险控制部门也可委托专门的调查监督人员,以客户身份进行调查,在最大程度上增强调查的真实和准确度[7]。

2.建立理财产品交易限额控制机制

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包括了众多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这些金融产品价格和收益的不确定性为国内银行管理者带来了风险管理上的难题。银行可将个人外汇理财业务中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限额纳入相应的衍生工具的总体风险限额来进行管理。银行通过对不同部门严格规定个人外汇理财产品交易员的总交易限额、每日交易限额、币种交易限额、金融工具的期限限额和地区限额,降低银行交易风险。银行还应当密切注意超限额情况的发生,建立每日超限额控制制度,对所有交易账户进行清查,防止交易员为弥补个人账户损失而进行超限额交易。

3.利用衍生工具组合和对冲策略

国内银行可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买入或出售相应衍生工具,构造出具有稳定收益的投资组合来管理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的价格风险。例如,当银行向客户出售与某一种或几种证券价格收益挂钩的、保本而收益浮动的个人外汇理财结构性存款时,预期未来这一种或几种证券价格将出现大幅度的波动,但是不能确定这种变动的方向。银行可买入以这一种或几种证券价格为标的、到期日相同但执行价格不同的一只看涨期权多头和一只看跌期权多头,组成一个宽跨式期权(strangle)。当到期日股票价格处于一定区间内时,这种期权组合的损失是固定的;当股票价格出现很大波动时,能得到较高的收益,在最大程度上控制了外汇理财业务的价格风险。银行还可采用相应的对冲策略来达到控制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收益损失和风险的目的。例如,银行可将个人外汇理财合约中期限和币种相同的协议进行组合和打包,然后在金融市场上签订相应的远期利率协议(FRA)或在利率期货市场上进行反向操作,等理财合约到期时进行对冲,防范利率变动风险。

4.提高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预测能力

国内银行应当对个人外汇理财产品组合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测算风险收益,并对相关产品的风险收益预测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应当健全个人外汇理财交易管理和风险管理系统,对外汇理财业务中出现的各种交易头寸和风险敞口进行计算,及时控制业务整体风险,提高风险控制效率。实行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的实时管理,可以让银行准确及时地了解业务风险状况,动态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管理,减少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银行在对风险进行动态管理的过程中,可利用风险管理系统对个人外汇理财业务进行各种风险计算,在各种风险标示量超过一定设置值时,系统能够自动报警,这样做可以加强银行对个人外汇理财业务风险的反应和处理能力。同时,银行在进行个人外汇理财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详细评估主要风险及其测算和控制方法,提高对风险的预测与预警能力;还可将个人外汇理财风险管理系统与全国个人征信数据库相结合,建立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客户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实行差别对待,从整体上控制个人外汇理财业务的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6.浅谈农行柜面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六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繁荣,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复杂化,柜面作为银行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重要场所,在此环节发生的案件屡见不鲜,且呈现出了笔数少、跨越时间短、涉案金额大的特点。从近几年发生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济案件情况看,涉及柜面业务的经济案件占比高达 70%以上,由此可见,柜面业务风险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重点。

一、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的若干表现

银行柜面业务风险贯穿于业务处理的事前、事中及事后各个环节。

(一)业务受理环节

1.证件核查不认真。在受理需客户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业务时,对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核对不认真,存在证件关键内容与ABIS机内记录不一致或客户身份证件过期安全隐患。对于制度规定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擅自允许他人代为办理;对一些允许他人代理的业务,没有要求代理人提供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且对相关人员身份证件的真伪没有认真进行联网核查。

2.延伸服务不规范。对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对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时,没有按规定提供“双人上门核对”的延伸服务。

3.先存后取瞎变通。在办理大额存款转存业务时,受柜员现金箱限额的限制,部分柜员自己想当然地进行变通,先存后取进行逆程序操作;

4.抹账处理太随意。对客户填写正确、提交后成功的正常交易,应客户要求,柜员随意进行抹账处理等。

5.自办业务屡发生。一是内部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当班柜员违规自办业务,或内部人员利用岗位便利,在柜台内为自己办理业务。二是“柜员个人物品(提包)严禁带入营业间”落实不到位,导致柜员因拿错卡而自办业务的问题屡有发生。

6.临时离柜忘安全。正常营业期间,柜员因故临时离岗时,不按规定退出业务操作系统,安全认证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章不按规定入箱上锁。

(二)授权管理环节

1.主管授权不认真。对于需要主管授权的业务,部分网点授权主管不按制度规定对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而盲目授权,如大额现金收付业务主管授权前,不按制度规定对现金卡把清点大数,导致空存实取或柜员逆程序操作;挂失、司法冻结与扣划、抹账、冲正等特殊业务主管授权前,不对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再审查,或对该笔业务办理的前提条件是否成立进行审核就进行授权,导致柜员受理客户过期身份证件或柜员违规办理抹账、冲正与挂失问题发生。

2.授权业务少跟踪。主管授权后不按制度规定对输出的信息与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对柜员的后续处理不进行跟踪监督。如抹账后的资金或重记账的处理情况是否合规,司法扣划后的资金是否即时汇划到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等。

(三)内控监督环节

1.柜员交接走形式。柜员之间在正常业务交接时,不按规定认真登记,存在交接内容不全或交接双方签章不全安全隐患;“柜员间现金调拨”与现金实物的交接没有同步进行,事后核对发现不符时进行补交接或差额交接。

2.日终监管不到位。每日日终,会计主管不安排人员对本行运送中现金进行查询,对当日未核销的运送中现金,不及时与调入行联系,查明原因督促其核销;对于当日确实不能核销的,不按规定打印出“运送中现金登记簿”,不注明原因随当日传票进行装订保管。

3.现金管理欠严格。在营业前和营业中间,会计主管不安排人员对柜员现金箱中的现金进行卡把清点大数,营业期间没有不定期对柜员现金箱进行交叉分配,日终不安排人员对柜员现金箱中的现金进行清点核对。

4.钱箱管理藏隐患。柜员现金箱或网点上介现金箱由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员进行清点后,未即时加锁;“双人加锁”制度执行不严,实际工作中由一人加锁或开锁的现象屡见不鲜。

5.“一日三碰库”执行不够。有柜员的只作清点交易而没有对现金实物进行认真清点,甚至个别柜员在现金箱已收走或现金箱尚未送到的情况下做所谓的“现金清点核对”。同时,查库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漏查、代查或搭车查库的现象。

二、银行柜面风险的成因分析

分析银行柜面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柜面业务系统先天不足,操作规程跟进缓慢。ABIS系统几经完善,但对柜员自办业务问题仍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只是依靠柜员自己进行人为的约束,导致部分柜员忙中出错,形成自办业务,同时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作案的便利。同时,随着农行新业务品种的不断推出和系统的不断优化,新的操作流程和监控制度跟进缓慢。如代销基金业务不能打印出相关记账凭证;押运社会化后内部现金调拨仍实行手工作业,现金调拨过程不能实时进行监控;人民银行“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上线后,临柜业务中对客户身份核查的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但目前相关制度没有及时更新,一定程度上也人为增加了柜面的操作风险。

(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不够,内控制度执行偏松。在人员行为排查中,碍于面子,迁就过错,致使部分重要岗位人员“带病上岗”,存在严重道德风险隐患;重要岗位人员轮岗不到位,总以业务发展为由,对达到上级行规定的任职期限后没有及时进行轮岗,不按规定执行“强制休假”制度,导致一些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发现与暴露。加上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培训跟不上,致使部分监管员、会计主管和主管兼柜员的自身各项素质达不到岗位管理的要求,对一些违规问题不能及早识别与发现。

(三)柜员操作风险意识不强,事后监督控制不力。一方面,部分柜员,制度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对来自上级的错误指令不能进行“有理、有据、有节”的抵制,对一些违规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另一方面,“重发展轻内控”的思想意识普遍存在,部分柜面人员为图便利,即不顾规章制度,违规操作,甚至给极少数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即利用综合柜员制“业务一手清”的特点和ABIS系统存在的先天缺陷,铤而走险,挪用客户或银行资金。

(四)业务培训缺乏深度广度,制度宣讲尚存空白。近年来,新的业务品种不断推出,各种规章制度也不断推出,但培训和宣讲工作跟不上新形势的步伐。部分新业务,只对极少数柜员进行培训,操作中现学现卖,其他柜员都没有机会参加系统的业务培训,只知道机械操作,对风险防控重点不了解,形成业务操作与制度防控的断档。会计主管和监管员对这类业务很难做到“监管到位”。

(五)后续整改工作避重就轻,惩处纠偏震慑力弱。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很少有人进行深刻的剖析,找出形成问题的根源,只以罚款代替整改。上级主管部门未及时进行有效的跟踪,“回头看”做的不够,导致一些同类问题在同一单位甚至同一柜员身上前查后犯,屡查屡犯现象随处可见。对违规行为和违规人员处理,也是避重就轻,姑息迁就,没有把检查发现问题与绩效考核、个人从业记录挂钩,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

三、银行柜面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若干思考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柜员素质。一是健全和完善业务培训机制。市分行负责对监管人员、会计主管的培训工作,每季不少于一次;支行负责一线柜员的培训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全行所有一线操作人员与各级监管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次数不少于3-5次。二是建立风险防控与业务发展同步机制。每一项新业务品种上线时,都必须有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与管理制度,并对所有一线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对重要环节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做到新业务上线与管理制度出台同步,业务培训与风险防控并重。三是统一编制各业务品种、各岗位的精细化操作手册,明确操作岗和管理岗各自职责,使操作人员知道每项业务如何操作、重点注意什么,管理人员知道如何检查与管理、检查什么。

(二)强化后台功能,增强控管能力。当前,紧迫的工作是要对现有业务系统的功能进行必要的完善和改造,将一些具有政策性强、操作时间长、非即时性等特点的业务集中到后台作业中心集中办理,对柜员自办业务等违规行为加以控制。一是将有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和网内往来的来账集中接收与分发及往账的统一发出业务统一上收到后台中心处理,避免柜员因执行制度不严而导致有权机关的质疑甚至处罚,减轻柜面业务的压力,达到联行业务处理与客户银行账户账务处理相分离。二是查询查复及差错处理业务、现金管理子系统中的支票户下账业务集中后台中心统一处理,减少柜面压力和业务差错,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建立统一的在线帮助中心,上收后台维护权限,避免不同网点、不同柜员答复不一致问题,以便柜员遇到问题及时向在线帮助中心请求帮助,提高办理业务效率。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监督能力。首先,要根据当前ABIS系统特点和管理要求,对已开办的各类业务,按品种全面梳理与整合业务流程与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口径与操作要求,做到流程简洁、易于操作,重点突出、便于管理。其次,各业务条线要针对本条线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对检查范围、频次、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进行全面的规范。各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按单位建立整改台账,认真抓好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落实的要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同时要分类归纳,分析问题成因,定期进行风险提示,重点关注风险点。第三,不断强化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我免疫能力。要坚持抓好“员工行为排查”工作,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防范处理,严禁“带病上岗”。第四,要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防患于未然。

(四)严肃查处惩戒,加大违规成本。要严格依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责任人,要坚决进行处罚,不搞下不为例,不姑息迁就。对屡查屡犯的,要加重处罚,彻底解决前查后犯、屡查不改的毛病。对于严重违规问题,在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进行处罚的同时,记入违规人员从业档案中,作为今后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规人员,规定在调离现岗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从业此类岗位,以示惩戒。此外,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不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还要纳入各单位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与绩效考评挂钩,从而加大违规成本,切实让违规者“心痛”。

7.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七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市场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联系愈发紧密,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也随之发生着改变。特别是如今, 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这促使着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逐步正规化。在融资渠道拓宽, 个人信贷产品越来越丰富, 对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 本文分析研究了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特征及发展现状, 并指出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通过提出一系列建议, 从而有效防范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现状

(一) 业务规模发展迅速

近年来,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非常活跃, 这也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规模发展迅速。分析个人信贷业务中借贷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消费需求, 有可能是因为消费过度或者住房装修等等, 这些原因促进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中的消费类贷款规模的迅速发展;二是经营发展需求, 由于小微企业融资比较困难, 往往小微企业主以其个人名义向银行进行个人经营贷款的借贷;三是购房需求, 目前个人信贷业务中个人住房贷款所占比重仍处于绝对龙头地位。也就是说, 个人在买房、购车、购买奢侈品、装修、旅行等各种消费上, 都可以利用个人信誉或资产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 从而实现自身的提前消费, 这样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就是在这种消费理念以及经营实际的促使下,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规模得以发展迅速。

(二) 贷款种类丰富

在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中, 贷款种类繁多, 以此延生的个人信贷产品也是非常丰富的。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委托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最高额抵押循环贷款这五种。就拿个人消费贷款来说, 又可以细分为:家居消费贷款、旅游消费贷款、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助学贷款、汽车分期贷款等等, 消费者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 以此来完成自己的消费目的。正是这样品种繁多, 门类清晰的个人信贷业务产品, 不断满足着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投资消费需求。

(三) 贷款高分散性

在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中, 由于个人信贷的贷款人数量众多, 这类消费者的贷款金额又相对较小, 贷款笔数繁多, 特别是个人信贷业务中消费类贷款, 这一特点尤为明显, 这就造成了个人信贷业务的高分散性。个人信贷业务还具备部分小额贷款的特性, 在分散性这一特点上表现的特别突出,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通常会选择个人经营贷款;在校学生、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通常会选择消费类贷款;有购房需求的往往会选择住房按揭贷款。正是因为个人信贷产品的种类繁多, 个人信贷客户的数量巨大以及个人贷款的金额较小的这些特点, 才有个人信贷业务高分散性的特征, 这不仅有利于分散贷款的风险, 降低贷款集中性带来的风险, 还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个人信贷规模的发展壮大, 同时促进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

(一) 法律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对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 缺乏统一的立法,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在1999年2月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 积极鼓励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和拓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但截止到今天仍没有一部《消费信贷法》问世, 对于以及颁布的《担保法》, 也缺乏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明确规定。简言之,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存在立法不足。由于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存在法律缺失, 所以参与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主体也缺乏全面的法律保护。此外, 信贷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绝大多数是针对法人的, 缺乏个人信贷业务的法律规范, 由于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别, 导致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 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因为立法相对不足的原因, 在实际业务发展过程中, 非常容易就造成无章可循, 从而造成的矛盾比较多。

(二) 客户信用潜在的风险

个人信贷客户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其收入的波动和道德风险两个方面, 通常指个人信贷客户作为债务人在信贷业务中的自行违约或着作为保证人在提供担保过程中的违约。目前商业银行针对个人信贷客户的信用评价主要来源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 通过查询个人信贷客户的征信报告来了解信贷客户的负债情况以及履约记录。商业银行对个人客户信用状况的了解, 直接影响着该笔业务是否顺利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 一些商业银行的信息还不能够完全、及时的收录到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 有时甚至根本查询不到个人贷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信息, 商业银行只能从借款人提供的有限资料中分析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履约能力, 在信贷审批时缺乏有效依据。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 拥有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 这个体系的数据采集来源于该客户生活的方方面面, 并由银行或者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公司来完成。正是因为有了这样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作为基础, 这类国家的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三) 银行管理暗藏的风险

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业务的操作及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由于个人信贷业务存在分散性的特点, 所以商业银行针对个人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还是相对粗放, 相对于公司信贷, 个人信贷管理水平也比较低, 而且管理方法也不先进。此外, 商业银行之间内部控制制度的差异也很大, 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内控制度较为欠缺, 所积累的管理经营也比较薄弱, 这类商业银行甚至还没有针对个人信贷业务的专业管理系统。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 这一矛盾并不突显。但现如今,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 将面临长期的经济发展疲软, 个人信贷业务的管理需求与落后的内部管理体系的矛盾愈演愈烈, 进而为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暗藏了风险。

四、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 落实信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商业银行应该加强信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建立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的信贷文化, 建立以信贷质量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学习规章制度、做好职业道德教育来规避和防范信贷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 形成对信贷从业人员的综合约束, 以此来保证每笔个人信贷业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 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信息交换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是商业银行控制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的前提保证。前文也提到了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 拥有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 这个体系的数据由银行或者第三方专业信用评级公司来采集并更新, 正是以此为基础, 这类国家的个人信贷业务发展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 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 辅之以诸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考拉征信、华道征信等民营征信企业的数据, 建立我国个人征信评级系统供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单位使用。

(三) 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的落实

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简称“三查”制度, 是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最有效的手段, 是贷款放的出去、收的回来的关键。商业银行通常都有“三查”制度, 但各商业银行的制度、标准以及实施情况差异很大。防范个人信贷业务防范必须做好“三查”, 毕竟信息的不对称是信贷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 贷前需要对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以及第二还款来源进行真实准确的评估, 不能为了贷款能顺利通过审批而手下留情。贷后不定时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跟踪, 建立个人贷款预警机制, 加大控制与管理的力度, 确保贷款能够顺利收回。

五、总结

近几年, 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时至今日,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规模宏大, 参与人数众多, 但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以及风险管理上仍然沿用传统业务的方法, 存在不少弊端, 暴露出诸多新问题。只有不断分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探析个人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才能有效认识风险, 防范风险, 走稳健发展之路。

摘要: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新发展的重点就在于理论范式的选择与制度的优化设计, 并且这也是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防范的关键。特别是如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在这样的背景下,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将面临新的挑战。只有正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现实状况, 建立有效的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模式, 才能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本文分析了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的现状, 以及存在的风险, 并在此基础上, 提出个人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比如: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信息交换制度;建立银行内部个人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的落实;完善个人信贷法律体系建设。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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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邓宏图.组织与制度:基于历史主义经济学的逻辑解释[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1, 137.

[3]张晓琪.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及管理研究[J].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1, (7) :116-117.

[4]李红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 2012, (25) .

[5]张书清.商业银行个人信贷的制度性压制及其解决途径[J].法学, 2008 (9) .

[6]周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评估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 2012.

8.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八

摘 要 如今国内外金融创新步伐日益加快,为顺应时代潮流,发展表外业务已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与之俱来的风险也愈发突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透明度较差、风险分散、自由度较大的特点,使它的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较难预测和评估,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防范有较大的难度。商业银行有必要加强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力度,使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真正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表外业务 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自由度大、透明度差、交易集中程度高的特点,使其风险相应地具有隐蔽性强、难以预测、不易控制的特征。尤其是表外业务中衍生的一些金融产品,一旦发生风险,它的高杠杆性将会给商业银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不断扶持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大力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政策,切实有效地进行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风险防范,是商业银行顺利推进表外业务发展的前提和关键。根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现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防范。

一、构建与完善表外业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起步较晚,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法律、法规滞后于业务发展的情况。因此有关管理当局在倡导发展表外业务的同时,应尽快借鉴国际上相关管理制度的,并依据我国国情制定出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操作的具体管理规定。商业银行要针对每一种表外业务的重要风险点,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一系列的细则、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商业银行的各职能部门根据授权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去有效率地执行。同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的操作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做出统一规定,将表外业务的发展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强化商业银行的自律意识

我国商业银行要强化表外业务经营的自律意识, 因为这是加强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着手:首先是自觉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我国商业银行在现行的分业管理模式下, 要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 严格规范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领域, 涉及保险、证券等业务的, 应该及时向其他监管部门报告, 申领执照或资格证;其次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商业银行对目前信用风险度相对较高的担保、票据承兑、备用信用证等表外业务, 要视同贷款严格管理, 比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一旦发生违规操作, 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完善表外业务信息披露方法

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强化各类有风险的表外业务的报告制度。2002年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规定》。但规范相对宽松,具体披露事项的披露细节性要求也不够明确,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此外我国现行會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表外业务披露的规定应再予以细化,规范表外业务信息的披露范围、内容、原则及披露标准,尽快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同时应强化信息披露真实性要求。提高信息披露标准,严格信息披露程序,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四、强化对表外业务的监管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大规模发展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它在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我国银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没有出台严格的监管法律法规。正是我国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严重滞后,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都不同程度地潜伏着风险。如遇到国内经济金融的波动和国际金融风险的影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将会很快由潜伏状态外在化,引发我国的整体金融风险,甚至是诱发金融危机。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有所认识,但总地来说,对表外业务的监管还不能与国际接轨,存在许多漏洞。

所以,中央银行及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表外业务的监管。基于我国现有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和制度条件,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必须根据经济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要求、银行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程度和风险控制水平、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金融监管效率与质量的提高以及法律体系的健全程度等的发展变化,使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有步骤地进行。

五、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

纵观国内外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表外业务是一种知识密集型金融产品,孕育着许多金融创新的机会。它的很多业务,尤其是那些新兴业务不但交易复杂而且技术要求很高,需要一批熟悉国际金融业务、精通先进电子技术、掌握现代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传统地经营着资产负债业务,加上这几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员工远离投资证券业,缺乏从事财务顾问的专业经验,衍生金融工具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由这些业务产生的风险可想而知有多么的难以控制,所以要想真正的对表外业务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重视表外业务相关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洪纯.试析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2010(4).

[2]吴波.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决策与信息.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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