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制度规章(精选8篇)
1.房地产制度规章 篇一
XXXXX公司 规 章 制 度
总 则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和债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经济秩序,促进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全面推动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章程》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
第一条
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条: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董事会参加人员:董事长、董事。监事列席董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力。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必要时各部、室负责人可列席。
第五条
公司机构设立办公室、财审部、工程部、拆迁部、销售部、物业分公司。
工作职责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职责:
一、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工报酬事项。
四、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负责召集公司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七、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二条
监事会职责:对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职责:
一、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方案。
三、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它工作。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
五、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业务办公会议职责:讨论研究公司一般性日常工作及业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工作任务及其他临时性任务,参加人员:正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部室正副经理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董事长职责
(一)代表公司依法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力,承担民事义务。
(二)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负责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作工作报告。
(四)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实施董事会决议。
(五)负责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公司员工的报酬事项。
总经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项目部开发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及授予的其它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四)负责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业务办公会。安排和检查工作。
(五)拟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
工会主席职责
(一)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组织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的学习。
(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纠纷。
(六)协助公司做好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办好公司福利、改善生活条件。
(七)抓好公司工会组织建设,鼓励职工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
(八)负责完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一)协助公司总经理工作。
(二)执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三)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分工的分管工作。
(四)按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五)负责公司员工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组织和下达分管业务工作。
(七)负责分管业务的接待和协调工作。
(八)负责执行总经理办公会分配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工程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对开发项目在技术方面的考察论证和技术方案的设计工作。
(二)负责对施工图的技术审查实施和组织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三)负责工程技术图纸的设计的变更工作。
(四)负责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五)负责对工程部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六)负责执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财务负责人职责
(一)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熟悉并领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税收等方面政策。
(二)组织制定修改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适应公司具体情况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模式。
(三)组织编制全公司的财务成本计划、筹资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加强资产管理,合理使用和灵活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运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预测和分析,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当好参谋。
(六)参与拟定和审查经济合同,协议及其它经济文件。
(七)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领导完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和申报纳税等业务。
(八)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专业技术和有关财经制度、准则,考核和检查会计人员的工作情况。
(九)协调处理与税务、工商、银行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十一)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执行总经理办公会的各项决议。
(三)负责草拟公司发展、经营等工作计划和公司工作总结。
(四)负责公司内外协调、联络工作。
(五)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和人事工作。
(六)负责对公司资产设备的购置、维修、维护、登记和车辆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保卫、卫生工作。
(八)负责公司公章和各类印章的保管工作。
(九)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秘书岗位职责
(一)接受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草拟公司各类文件、合同、材料。
(三)负责完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文字记录工作。
(四)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公司内部的人事工作。
(五)负责公司员工业务的考评工作。
(六)负责公司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材料、合同等的文字打印工作。
(八)负责对公司内部文件收发登记工作。
(九)负责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纸张的保管和维修工作。
(十)负责完成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室资料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接受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对公司各类资料、文件、证件、合同、人事档案等的保管与整理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接待和上传下达工作。
(四)负责公司办公场地的清洁卫生检查工作。
(五)负责公司考勤工作。
(六)负责完成公司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接受公司办公室主任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对公司业务车辆的驾驶工作。
(三)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四)负责对公司车辆的审证及办证工作。
(五)负责完成办公室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财审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财审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对公司财务、资金、投资运行的分析、研究工作。
(三)负责财务预算、结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资金和银行贷款手续的办理。
(五)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公司劳资工作。
(六)负责督促财会制度、财经纪律的落实。
(七)负责编制公司董事会关于项目投资的资金计划。
(八)执行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会计员岗位职责
(一)接受财会部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会计的本职工作。
(三)负责公司财会账本、资料的保管工作。
(四)协助财会部经理完成银行贷款手续
(五)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各类上报报表编制。
(六)负责完成财会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接受财会部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公司的薪金发放和现金保管工作。
(三)负责资金和薪金发放的复核和票据审核工作。
(四)负责财务出纳凭证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五)负责现金流量的记账和银行存款的记账工作。
(六)负责完成财会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工程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和申报工作。
(三)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对开发项目的测算,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作。
(五)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资料收集、文件草拟工作。
(六)负责施工合同、文件、通知、工程技术变更等的草拟工作。
(七)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竣工验收及工程档案资料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工作。
(九)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
(十)负责对已建工程商品房及管网设计的维修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工程建设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施工各方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保质按期完成。
(十二)负责落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施工员岗位职责
(一)接受工程部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的质量监督工作。
(三)负责对工程项目变更设计后的实施工作。
(四)负责对已建工程、商品房、管网设施的善后维修工作。
(五)负责对工程承包合同、变更通知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对施工方的协调联系工作和对项目工程质检资料的送检工作。
(七)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
(八)接受经理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预算员的岗位职责
(一)接受工程部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
(三)协助经理完成工程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对建设项目中单项工程的收方、预算、测算工作。
(五)负责对竣工验收工程的审计事务工作。
(六)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前期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完善和上交工作。
工程部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接受工程部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图纸、资料的保管工作。
(三)协助工程部经理完成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项目前期资料、竣工资料、变更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档案移交工作。
(五)负责公司建设工程的发包合同、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负责工程部工程器具、资料的保管工作。
(七)负责完成工程部安排其它临时性工作。
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销售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市场的策划、宣传工作。
(三)负责公司开发项目的销售和合同签订工作。
(四)负责银行按揭手续和商品房两证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商品房、门市价格测算并办理完善销售手续。
(六)负责公司竣工商品房的出租管理工作。
(七)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拆迁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拆迁部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三)负责完成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和拆迁调查摸底。
(四)负责测算征地拆迁、补偿及过渡安置的成本费用。
(五)负责编制并报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六)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力求不留遗留问题。
(七)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费用的结算。
(八)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拆迁员岗位职责
(一)接受拆迁部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参与拆迁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
(三)根据拆迁方案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过渡补偿安置等工作。
(四)按有关规定解决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纠纷。
(五)搜集、整理、保管征地拆迁中的有关档案资料。
(六)负责完成拆迁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物业公司经理工作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负责主持物业公司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物业经营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有计划地拓展物业经营范围。
(三)负责解决、协调和处理分公司内外工作纠纷。
(四)负责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决定员工的聘用、辞退等工作。
(五)负责制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员工会议和员工的业务学习。
(七)负责公司的宣传工作。
(八)完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水电工工作职责
(一)服从公司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物业小区的水、电、管道、线路检查和维修工作。
(三)负责各物业小区的水、电、管理和维修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收费员工作职责
(一)服从公司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二)按时完成各物业小区的水、电、气、抄表、代收费工作。
(三)协助对各物业小区清洁工的卫生监督工作。
(四)协助水电维修工对各物业小区的水、电和管道的维修工作。
(五)完成分公司布置的宣传工作。
(六)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负责小区人员的进出询查、登记工作。(外来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严格盘察可疑人员,小摊、小贩和收废品等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本小区。)
(三)对大件物品的进出必须进行严格查看、登记,凡出门的大件物品必须由户主在登记册上亲自签字认可,方可放行,如因手续不全,而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由护院人员承担责任。
(四)值勤时做到热情周到、姿态端正,严禁睡觉、打瞌睡、打牌及离岗。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执行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各项决议。
(二)根据公司发展、经营方针,制订公司工作计划,安排公司日常事务工作。
(三)负责公司内、外业务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负责草拟、打印各类文件、合同、资料和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以及档案管理。
(五)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和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六)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公司保卫和清洁卫生工作。
(七)组织、开展公司职工的政治学习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八)负责执行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清洁工工作职责
(一)服从公司经理、副经理的领导和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二)负责各物业 小区划分片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接受各片区收费员的监督。
(四)协助公司完成宣传工作。
(五)接受公司临时性工作的安排。
财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反映、控制公司资金运行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
(二)编制公司年、季度、月的财务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单项工程成本核算报告。
(三)负责组织建设资金和办理银行贷款的有关手续。
(四)负责公司的劳资工作。
(五)负责公司薪资、奖金发放的审核和票据审核工作。
(六)负责公司的统计工作。
(七)负责公司财会账本、资料的保管工作。
(八)完成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工程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的现场监督工作。
(二)负责公司建设工作的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公司商住楼的善后维修工作。
(四)负责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图纸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起草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六)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
(七)负责施工各方的协调、联系工作。
(八)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拆迁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公司的征地拆迁任务。
(二)负责入户调查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三)负责办理拆迁许可证和进行拆迁公告。
(四)负责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过渡、补偿、安置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和问题。
(六)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有关征地、拆迁的档案资料。
(七)负责办理公司在征地、拆迁全过程与被拆迁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结算问题。
(八)负责完成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物业公司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物业服务范围的策划和实施工作。
(二)负责对业主的水、电、气等的代收费工作。
(三)负责对业主及各小区的垃圾清扫,守楼护院工作。
(四)负责对物业管理中各类纠纷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落实各物业小区的各项维修工作。
(六)负责对物业管理财务报表、财务账本、单据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七)拟订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聘任或解聘物业公司员工。
(八)负责执行总经理办公会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内部薪资分配,坚持体现按劳取酬、按能提薪,“奖勤罚懒”的薪资分配原则。
第二条
公司的劳动薪资根据公司发展情况自主制定用人和薪资分配计划。
第三条 公司用工形式实行合同化管理,公司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和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条
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金和职工待业保险金、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不同的用工形式在用工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 薪金结构组成形式
一、计件薪资:计件薪资实行包干制,员工按每件工作计发薪资,每月结算一次,包括各项薪资及津、补贴和各类保险费、福利。物业分公司员工实行计件薪资。
二、计时薪资:实行月工资总额包干,包括基本工资(含职务、职称、工龄、岗位津贴)奖励工资两部份。其中,奖励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0%。
(一)公司各职级和部室人员实行计时薪资。具体薪资标准由董事会确定。
(二)实行计时薪资的员工,其中奖励薪资占其工资总额的20%。
(三)年终奖励津贴:凡公司在岗员工全年工作业绩优秀者,无重大失误、无违章行为、无严重违纪现象,可发年终奖津,根据当年盈利和工作量确定资金总额。年终奖分为两种。
1、全勤奖:每年除公司规定假日之外均无旷工、迟到、早退、违纪、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违规等记录,计发全勤奖500元。
2、特别贡献奖:凡公司员工对公司各项业务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挽回公司损失者,在工程建设中为公司节约成本者,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计发其特别贡献奖励津贴,奖励的数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工年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
第六条
薪资管理:
一、凡公司员工自报到之日起计发薪资,至离职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退职员工当月薪资均以其实际服务日乘以当月薪金日额,若下旬二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新进员工,累计到下月一并计算薪资和发放。
(一)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先服务后取薪金制度,即次月初取上月服务报酬。
(二)每月1~5日为公司员工发放薪资时间。
(三)凡属试用期的公司员工,按公司有关试用薪资标准执行(即月基本薪资650元)。
(四)凡公司从业员工均按在岗实际出勤日计算薪金。
二、凡公司员工均实行各类费、税、处罚扣除制度,即计发薪金总薪内包括年月应扣除部分,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个人所得税、违纪、违规、处罚、捐赠等内容。
三、节、假日薪资管理和违纪薪资扣除制度:
(一)迟到一次扣10元,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三次以上扣15元/次。
(二)早退与迟到同等。
(三)一般性事假不能超过两天,两天以内扣工资每天20元。两天以上则按其本人当月日薪金额扣除。事假超过15天,即扣除当月的奖励薪资。
(四)旷工按本人当月日薪金额扣除,当月内旷工3天或3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如连续旷工15天以上则视为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五)凡公司员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的时间在5日内不扣工资,5日以上按每天20元扣除,超过10日按日薪金额扣除。
(六)病假连续15天以下者按10元/天扣除,15天以上30天内只发基本薪资的60%,30天以上者发给基本生活费300元,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丧假5日内不扣工资,超过5日按本人当月的日薪金额计扣。
(八)探亲假30天,只发给基本生活费300元。
(九)婚假3日不扣工资,超过3日以上则按本人当月日薪金额计扣。
(十)产前假按20元/天扣除,产假90天、难产120天凭医院证明,包括流产、女扎管、引产、男扎管、难产、剖腹产等假,按薪资15元/天扣除。
(十一)物业公司收费员和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失承担100%的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处50~100元罚款。
(十二)收费员当天收回的现金最迟不超过第二天12:00交出纳或存入银行,违者罚款50—100元。
(十三)收费员必须收回当月收费金额的95%以上,余下5%次月收回,每月收单后5日内在公司结账,每拖欠一天扣50元。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
一、公司根据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需要,实行面向社会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任人为贤的用人制度。选择具有较高文化、较强工作能力的公司股东或社会公民成为公司职工。
二、公司对社会招聘人才,实行试用、考察制度。
(一)社会招聘人才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间享受试用工薪资待遇,试用薪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二)根据公司发展对各类人员的需求,经由本人申请,公司董事会考核,公司董事长审批,选拔优秀人才到公司工作。
(三)公司在岗职工一律实行聘任上岗制度,根据公司岗位情况,本人向公司提出上岗申请,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人的业务、特长等考虑定岗。
(四)公司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在岗职工根据《劳动法》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年限为年(月),合同期满由公司根据本人工作实际情
况,有续签和解除的权力,合同期满,公司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终止劳动合同。
(五)凡被公司聘用上岗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条款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
聘任上岗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员工的智慧、能力,激励员工上岗的积极性,公司一律实行聘任上岗制度。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聘任方式,由公司董事会考核,董事会按《章程》规定程序任命或聘任。
(二)公司部室负责人的聘任:由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申请,公司按期公布定员定岗方案,由董事会统一组成考评小组评议,根据本人业务特长和自愿申请等进行综合考评,优秀者聘为负责人。
(三)凡被公司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由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三年一聘,部门负责人一年一聘。表现优秀者可续聘。
二、公司在选聘员工和负责人时将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确定。
(一)德:关心公司发展,讲求诚信,责任心强,作风过硬,品行端正,严格要求自己,思想意识健康。
(二)能:有一定的文化素养(高中文化以上)专业知识强,具有按时、按质量、按要求完成公司董事会交给的任务,以及临时性任务的能力,有胜任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勤: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开拓进取精神,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敢于大胆管理,敢于承担责任,有错必改,谦逊谨慎,自控能力强,有一定社会素养。
(四)绩: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成绩,以及公司工作期内所取得各类业绩奖励记录。第三条
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用工分为:固定合同工、临时用工、社会招聘工。
一、固定合同工,劳动报酬和薪资计算方法按公司薪资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和规定执行,享受公司个人社会保险、医疗等待遇。
二、临时用工,因公司实际急需的临时用工,根据岗位和工作技能、业务等,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其临时用工的劳动报酬和用工时间,临时用工不享受公司固定合同工的福利待遇。
三、社会招聘用工,由于公司开发业务和经营的扩大,需要向社会招聘技术人才。社会招聘用工的具体待遇,根据本人业务专长和公司实际采取双向选择,待遇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等以双方协商为准,有关待遇和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第四条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
公司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致使公司经济、信誉受到严重影响的实行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凡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公司将退还其本人的个人档案资料。
一、公司固定用工从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发给一年城镇居民生活补助费300元/月。
二、公司临时用工,从解除临时用工合同之日起计算,只计算本人实际服务日乘以日薪资数。
三、公司社会招聘用工实行按月包干薪资,若因解除劳动合同,未满服务月时间,则从解除之日起,停发薪资。
四、触犯国家有关司法、刑法、刑事犯罪的职工,公司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五、若公司发展受阻,开发项目减少或经营处于暂时停滞,需要裁员、下岗、待岗、辞退公司固定合同工时根据公司当时情况发给一定金额的基本生活费。
第五条
临时用工转正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工种的临时用工均可向公司董事会递交申请书,有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二、凡属公司正式接收的再职临时员工,由本人自愿申请,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通过后,均可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公司董事会对各类临时用工人员转正的考核内容是:进入公司的年限、本人的工作业绩、本人表现、本人年龄、劳动纪律等几个方面,即:
(一)在总公司或物业分公司工作满壹年,身体健康。
(二)本人业务能力强,对公司做出较大贡献的。
(三)无经济挪用和拖欠现象。
(四)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五)个人品德良好,有一定文化素养,重集体荣誉、守纪律。
(六)年龄:男职工在45岁以下,女职工在35岁以下。符合以上条件的临时用工,从宣布转正之日起为公司正式员工,有对公司特别重大贡献的,总公司优先考虑。
四、公司转正人员不搞一刀切,本着成熟一个接收一个的原则。五、一经被公司批准的临时员工,一律按公司正式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标准按社保局参保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并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已被公司接收的正式员工,若因情况变化调出公司,另谋他业的,在调出公司之日起,终止由公司缴纳的保费。
七、凡被公司接收为正式员工,一律由公司统一缴纳保费,统一保管证件,享受公司其他同岗位员工同等待遇。
八、被公司接收为正式员工,若在岗期间,因本人违纪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将追收其公司以前所缴社会保险费。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医疗福利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固定合同用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享受社会保险和医疗报销的待遇。
一、社会保险应根据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决定其保险基金。
二、职工社会保险是固定合同用工的由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6%。
三、是临时用工的,公司不负责其保险金,若个人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由公司代为办理临时用工的社会保险。
四、是社会招聘的特殊人才的职工,根据公司本人协议内容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五、公司鼓励职工参加其它保险,保险金由本人负责。
六、公司离岗人员的保险金,本人自行缴纳,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员工伤亡及因病住院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公司及本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司关心职工,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实行员工伤亡及因病住院管理制度。
二、员工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
(一)凡公司员工经公司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确属患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费按80%报销,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除本条第一款病情外,住院治疗费按70%报销,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由本人自负,若特殊情况,须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三)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离岗人员除本条第一款病情外,生病住院医疗费一律不予以报销。
(四)因公司工作的工伤,但未造成住院的门诊治疗费,报销比例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员工因病住院,病情恶化需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必须出具医师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的转院治疗费方可按规定报销。
四、在生病住院医疗中,不得使用保健药品、滋补药品和国家规定的不予报销的有关费用,如违反本规定,公司不负担所有住院费和医疗费。
五、公司员工因工、非因工伤、残、亡有关待遇。
(一)员工因工和非因工死亡,按公司所在地市政府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二)因工伤、残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凭证报销确因伤情严重,需转县城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按本条第三小条规定执行。
(三)因工致残住院期间需护理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董事长批准,护理费可按每月300元标准发给。
(四)在正常工作期间,非本人原因,因工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在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凭证报销。
(五)因抢险救灾所受的因公伤、残的医疗费及薪资资金根据具体实情而定报销。
(六)非因工造成的伤、残所发生的住院费医疗费一律自负。
(七)离岗和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自谋职业的员工,凡从事其它职业而发生的伤残等意外事故均与本企业无关,公司不承担其任何费用和责任。
(八)非固定工:即临时用工,社会招聘人员按公司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退休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实行公司职工退休制度。
一、职工已到退休年龄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继续上岗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上岗。
三、退休职工待遇:凡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职工,根据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保险金额的大小,个人月收入多少到社会保险局计算并领取本人月保险金。
四、参加工作较短的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一次领取保险金额。
五、退休职工的档案从正式批准退休之日起移交社会保险局管理。
第九条
职工培训管理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培养公司与之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公司对在岗职工的业务和管理知识进行分批分段培训。
一、公司每年制订职工的培训计划。
二、针对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按职工人数的5%选送到本市进行培训。
三、职工培训分为两类:脱产学习、在岗培训与职工自学相结合。
四、职工业务培训,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选送骨干和业务尖子参加培训的将给予全额报销学费、书本费、住宿费、车费。
五、自愿申请培训,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有关业务培训费,由本人承担部分,公司报销部分(注:培训后拿到有关专业证件,才能按规定报销)。
六、业务培训期间,薪资的发放规定按《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七、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的职工,在公司五年内不得调出,若有调出,则由其本人退还全部费用。
道德制度
第一条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循私舞弊,不奢侈浪费,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第二条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树立以公司兴为荣,公司衰为耻的公司主人翁思想,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宗旨。
第三条 密切联系群众,客户至上,服务为荣,热情接待各级部门领导,工作人员检查,指导工作和客户来访。
第四条
保证房屋的开发质量,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质量第一,安全为重,信誉至上的原则,工程按设计要求竣工验收,房屋做到窗明地净,工完场地清洁,保证道路畅通。
第五条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禁挪用公款,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 在商品房出售业务中,加强监查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职工均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组织分配,严格作息制度,如有下列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下岗和辞退等处理。
(一)不按规定按时到岗、脱岗和中途不假离岗者。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无组织的娱乐活动,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
(三)损害公司利益者。
(四)败坏公司声誉者
(五)私拿公物和索贿受贿者。
(六)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和酗酒闹事者。
(七)挑拨是非,有意制造事端,影响团结者。
(八)顶撞领导,抵触工作者。
(九)不服从工作分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二条
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二十八日前将结果在职工会上公布(并书面通知各部室),财审部根据通知违纪情况在当月薪资发放时兑现。
第三条
凡公司职工在工作中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凡是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均实行“三做到”(热情主动、认真负责、有始有终),“三保证”(时间保证、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如有一处未尽职者,均应扣除当月奖励薪资的20%。
第四条
职工应安心本职工作,努力掌握业务知识,并使之精益求精。工作上服从统一指挥,不允许在外兼职,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违者扣发当月奖励薪资的40%。
第五条
凡公司职工必须保证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如: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使工作延误者,其延误期限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奖励薪资的30% 第六条
八小时以外,如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安排加班者,职工本人应无条件服从;若无特殊理由而拒绝加班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扣当月奖励薪资100%。
第七条
凡属工作变动,公物及资料应随工作变动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公物或资料在移交时发现丢失损坏,按其责任和损失大小扣除赔偿损失费,并扣除当月奖励薪资的40%,严重者处理待岗或下岗。
第八条
收费员不得对收费票据有任何涂改现象,白条收费或私自收取水、电费、少收或不收业主物业费,如有违者处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待岗或辞退。
第九条
凡本公司职工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自觉遵守社会治安争当文明市民。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
在公司业务和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到重大问题,分别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条
凡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工作调查或解决处理的问题,若重要的应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一般性问题作口头汇报,汇报时,应提出本人的处理意见和政策依据。
第三条
公司职工要善于发现新问题,善于处理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对工作的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发挥公司全体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第四条
各部、室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办事,力争做到正确处理,凡报告(表)经理(主任)和经办要签字,分管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按时上报,半年、全年性的报告(表),总结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再上报。
第五条
上报的请示、报告(表)应交办公室初审,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部、室或具体人员承办。
第六条
上报的请示、报告(表)处理完毕后,交办公室归档备案,若因不负责造成丢失,应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第七条
经管人事档案、文件、资料的人员不得任意泄露公司内部商业机密和个人秘密,因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轻者给予教育、罚款处理,重者给予待岗、下岗处理。
第八条
公司各部、室人员不得越权处理事务和问题,在对外洽谈业务中,不得随意表态和做出决定,在未受法人委托处理问题时,一律在职权范围内动作各项事务工作。
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凡公司职工,均可享受法定假日待遇,具体休假时间由各部、室负责人在不影响公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调剂安排,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除法定假日外,一律实行请假审批制度,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半天以上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准假后方能休假,事后并填写请假条,未办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考勤按公司及所在地区统一上班作息时间执行。
一、事假:由各部、室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方可休事假。
二、无事不假者:按旷工处理。
三、迟到:半小时内为迟到。
四、旷工:按本人一天薪资额扣除,取消当月奖励薪资,旷工一月不超过一次,连续半年时间不超过两次,若有违者,自动下岗。
五、早退:限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凡职工参加电大、函大、学习、考试占用的时间,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准假。
第三条
凡职工的父母、配偶在异地一年内可休30天的探亲假。
第四条
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休3天婚假,未到晚婚年龄的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五条
产假:产前假十五天,产假九十天,难产假一百二十天(凭医院证明)。
第六条
丧假:公司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休五天丧假。
会议学习制度
第一条
坚持由集体组织学习的制度,会上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本公司规章制度讨论研究公司工作,交换工作意见有关事宜,会议要有准备,讲实效。
2.房地产制度规章 篇二
公司制度就是公司经济运行中制定的规定、规程、行为规则等。公司的所有活动都要有制度可循, 制度应当无处不在, 无处不有, 并且相互有衔接, 构成一个严密的规章制度网。公司制度是公司有序运行的体制框架, 也是员工的行为准则。公司制度有公司章程和一般性公司规章制度之分, 前者为概括性、总体性的, 后者为细化性的活动规则。公司有许多规章制度, 内容涉及行政方面、人事方面、财务方面、生产方面、安全方面、技术方面、市场营销方面等。大的制度下面又有若干具体的制度, 比如财务方面又有会计制度、出纳制度、支票制度、现金制度、印鉴制度、会计档案制度等。
二、公司制度的重要性
古语说: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的说明了一个问题, 就是制度的重要性。公司制度是公司永恒的主题。制度可以带出一支强硬的队伍来、制度可以增加公司效益、制度可以增强公司对外的竞争性。周亚夫, 西汉时期著名将军, 是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 以治军闻名。一次, 文帝去边关慰问军队, 到了周亚夫附近的几处别的将军营地时, 他的随行部队都可以直接驱车而入, 营地将军和他下面的官兵赶忙迎进送出。去周亚夫的军营时, 却见营中将士个个披坚持锐, 刀出鞘, 箭上弦, 弓拉满, 处于战备状态。文帝的先行人马来到军营前, 把门士兵不让进。先行人员说:“天子就要到了!”把门的都尉说:“将军有令, 军中只听将军的命令, 不听天子的诏。”一会儿, 天子到了, 也不得进入。于是天子派人持符节诏告将军, 周亚夫这才传令打开营门。守卫的士兵对天子随从人员说:“将军规定军营中不准车马奔弛。”于是天子的车便控着缰绳, 慢慢走。到了营中, 周亚夫手持兵器向天子拱手说:“身著铠甲的将士不行拜跪礼, 请允许我以军礼参见。”天子深受感动, 改换了姿态, 靠在车前横木上向军队行礼。仪式结束后, 出了营门, 群臣都非常惊讶。文帝赞扬到:“这才是真正的将军呢!以前过霸上和棘门的时候, 那边的军队好象小孩子做游戏。那里的将军遇到袭击就可能被敌人俘获, 至于周亚夫, 敌人能有时机冒犯他吗?”
所以说国家要有法制, 公司要有制度。公司的所有员工, 特别是高管人员如果不遵守公司的制度, 这个公司肯定会被社会所淘汰。公司制度是由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制度等组成。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置的前提条件之一。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设置的形式要件, 更主要的是公司的“母法”, 是公司的“宪法”。公司的所有人员及活动都必须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如果没有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存在及有效运行, 就谈不到公司的存在。
三、公司制度的现状
公司制度的制定情况无非三种:一是没有制定, 二是制定的不健全完整。三是健全完整的制度体系。第一种情况基本没有, 现在大多数公司的情况都属于第二种。制度不健全完整, 势必产生多种不好的结果。有的是在公司层面缺乏统一规划, 部门各自为政。这样的话, 势必在部门规则之间存在制度的盲区。有的因为制度不全, 造成公司上下职责不清、权限不分、分工不明、责任心不强等。有的公司重“人治”, 而轻“规章制度”。制度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 最后造成公司有禁不止、有章不循、内部人情化严重, 面子文化盛行的种种不好结果。究其原因, 是公司没有一套完整健全的规章制度, 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 缺乏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四、公司制度的制定、公示
公司制度的制定应以“实用管用”为出发点, 以“制度管事、制度管人”为原则, 以人为本。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时, 应明确其适用范围, 比如对哪些人有效, 在哪些场合有效, 适用于哪些事情, 什么时候生效等。首先要做到:1.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要适格。2.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 即内容要不违反国家的法规及政策。实践当中, 很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违法或违反政策的地方。所有不合法的规章制度都是无效的。
规章制度内容不仅要合法, 而且要健全、完整。比如说用工制度吧, 完善的的用工规章制度, 可以帮助公司实现用工的规范化, 不规范的规章制度会成为公司与员工发生争议的诱因, 甚至成为公司在仲裁或诉讼案件中败诉的关键。比如, 很多用人单位严重缺失与员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这直接导致用工规范中缺失明确的依据, 从而使公司在与员工的纠纷中处于被动的局面。制度也要合情。所谓合情, 就是合乎人之常情。制度不合情, 是不符合国家提倡的和谐的政策的。对员工的错误与过失, 应先以批评教育为主, 后以惩罚为辅。处罚也应当坚持“错罚相当”、“一视同仁”的原则, 克服和杜绝人为因素的影响。
公司制度在制定时, 不仅要结合过去、现在的公司经营状况, 也要放眼以后的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公司制度不仅即有处罚, 也要有奖赏。只有赏罚分明, 这才构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只有罚而无奖, 或罚多奖少, 说明这个规章制度是有缺陷的。另外,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后, 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向员工公示, 要让员工充分知情, 这样的规章制度才够完整、合法、有效。
所以说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 二是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三是制度必须向员工进行公示。
五、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反馈、修改、完善
公司制度制定不难, 难的是遵守和执行。制度制定以后, 剩下就执行的问题了。如果没有有效执行或干脆不执行, 再科学和健全完整的制度, 如同束之高阁的东西, 就跟没制定一样。海尔集团的张瑞敏用锤子砸冰箱, 看似砸的冰箱, 实际砸的人们的品行。第一次员工不守纪, 给他开个整改单;第二次不守纪, 给他开个罚单。开上几次罚单, 大家自然而然就记住了。有了各种制度规范, 员工就会知道在公司中什么事可以做, 什么事不可以做, 自然就改掉了坏习惯而养成了好习惯。而遵守和执行制度的关键首先是企业的负责人及高管人员。制度就是要事事有章可循, 事事有人管, 人人有专责, 办事有程序, 工作有标准, 检查有制度, 问题有解决, 解决有结果。在制度执行上, 要人人平等, 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切实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和执行性。坚持做到对事不对人, 事前有要求, 事中有控制, 事后有处置的原则。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必须要在执行中得到检验, 在检验中形成回馈, 在回馈中进行修改、调整, 在调整中再执行的一个反复过程。
六、公司制度的创新
3.论规章制度的语体特征 篇三
关键词:规章制度 ;语体特征
一、规章制度的性质、功能
规章制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制定的各类行为规范和准则,包括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细则和制度等。属于规约性公文。是各类单位和社会组织对办公及工作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文字工具。它的重要作用影响着工作活动中的各个方面。
规章制度作为一种事务性公文,根据国家或企事业单位的政令信息,针对办公员的工作任务,联系现实的办公环境,将领导意识落实成具体清晰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它所使用的领域,所反映的内容,涉及的对象和所要达到的目的都有区别与常规公文的特点。其文简意明,以用为尚,突出工作中的理性诉求。功能主要体现在对责任的强调、对事务的管理、对工作的指导。
责任上,强调工作人员对责任的认可和担当,强度达到“不得不”的程度,职责上应该是对命令的服从和对责任的认可和担当;在事务的管理上,规章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性信息,信息内容平实,管理对象明确。承担相应的交际功能和人员管理功能。是各单位高效办公的主要管理方案和文字工具;各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语言文字来指导,规章制度作为处理日常工作的书面材料,承担着合理指导办公的职能。
二、规章制度的语体特征
规章制度语体隶属于公文事务语体,普遍具有公文事务语体的基本功能和基本特征,但作为公文事务语体的下位语体之一,由于使用领域和工作任务的不同,规章制度语体还具有区别于公文事务语体的其他特征。规章制度的性质功能,决定了规章制度的语体特征主要表现在遵从性、直接性、职责性三个方面。
1遵从性
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不是指某个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是某一级组织或单位的领导者根据国家政务要求或下发文件要求,针对本单位的办公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办公环境,联系现实群众路线要求,制定的管理章程及制度要求。这种严肃客观的语言使用环境和制定背景显示了其权威性的特点,该典型的语言适用在典型的语言环境中,表现出了上级对下级更强的约束性。而工作者(即听话者)的身份和职务又进一步增强了对信息的执行力度和对规章制度的遵从性。
2 直接性
作为指导办公工作的语言,语使用环境固定单一,针对的管理对象明确,多采用直截了当的方式提出主张和命令,并不会引起常规言语沟通上的敌意,利于单位清楚有条理的传达命令章程,直接达到管理目的人。如“未经局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出席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话语平易直接,便于理解,这种清晰干练的表达,利于单位人员准确理解其内容所包含的意义,符合办公人员的阅读心理,在理解的基础上,认可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避免了不必要的提醒。达到直接交际的效果。如“工作时间不准饮酒,不准搞娱乐活动。”
3 职责性
规章制度是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团体保证其发展和存续的规范,它的价值体主要现在责任上,用人单位作为现代社会组织中的基本单元,承担并履行着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基本责任,而有效的制度保证就是在机关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得以实现。由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认可,责任的强调通过命令施为体现在具体的工作职责中,职责的凸显由传统公文中的期待性做法强化为具体的命令性行为的实施。内容也多是为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方法或工作中遇到相应问题时的处理办法。保证了办公的和谐秩序。指导行为意志,达到工作职责的协调统一。
三、语言选择
从规章制度的语言内容和表达角度上观察,语言涵义要求单一准确,表意准确简练,不能含混晦涩,用词造句恰切平稳,行文流畅,无疏漏。从特定的目的,对象,管理要求角度出发,紧密联系管理要求,可操作性更为具体。语言运用上严肃正式,态度明确,语气坚决,多采取直陈方式,明令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追求波澜起伏的描写形式和华而不实的修饰。(增强语言表达效果)。在语义色彩鲜明,褒贬一目了然,内容词义更易理解,阅读上的清晰也为办公带来了方便,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1 用词
普遍选用现代汉语词汇中的普通单义词,罕用口语词和方言词。避免词义晦涩、冷僻。做到表意准确,避免歧义。便于执行操作,词语态度色彩的选择倾向于庄重,直白。排斥文学作品语言中的诙谐生动,委婉含蓄。词语态度直率强硬。如:应当,必须,禁止等,突出了规章制度语体的严肃执行性。适当选用古汉语词汇,以达到简约整齐的目的,如“因(原因)、由(原有)、凭(凭借)其(他们)等。
2 短语
“的”字结构是以“的”字为末尾的名词性词组,用以代替人或事。常充当名词性成分,表示管理对象。如“贪污腐败的 ”、“工作优秀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其中“的”字短语通常指代有关的单位直接责任人。“的”字短语的大量使用,简便概括,指代明确;使用联合短语节省文字,表意周全明确,表达简练通顺。如“监督管理”;有意识的使用专有名词(多用简称),如“X市人民政府”简称“市政府”内容形式协调统一。
3 句式
句式简洁,内容清晰。惯用陈述句直接形式陈述命题,表述客观情况和组织要求。句调稳重,结构平稳;多用短句,短句间的衔接平顺。形式简洁工整,内容简练全面。更符合现代社会中科学、理性、细致的管理方式;祈使句用来提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强调重要事项,增强行为气势与表达效果,便于理解和执行;常用省略句式,分句中省略主语或部分,表达利落,明确,语言简练;极少使用感叹句和疑问句。在行文最后,常用几种特殊句式,表达规章制度的实施时间或适用范围,如“本办法/规定自……起施行/实施”、“ 本办法适用于……(某种情况或工作单位)”。
参考文献:
[1]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
[2] 方钊.实用公文写作规范[M].时事出版社.1996年4月
[3] 栾照钧、栾照轶.公文及法律语言实例解析[M].广东经济出版社.2010.
[4] 方梅.谈语体特征的句法表现. 当代修辞学.2013 年第2期
4.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班班级规章制度 篇四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班班级规章制度
为使我班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提高并融入加强集体凝聚力,使同学们能够顺利的完成大学生活,将自己培养成为优秀的大学生,特制定班级公约如下: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一个文明团结的,积极向上的,有强烈集体凝聚力的,学习氛围浓厚的优秀班集体,全班每一个同学应以一个合格大学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维护班级荣誉。
细则
一、班级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有参与班集体的活动的权利;
②有使用班级各种资源的权利;
③有对班委提出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④有参与班级管理,选举和被选举为班委的权利;
2、义务:
①有缴纳班费的义务;
②有参与班级体活动的义务;
③有服从班委的管理及积极配合班委的工作的义务;
二、班委会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对班费合理支配(收取和支出)的权利;
②给班级成员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的权利;③对本公约的解释权
2、义务:
①全心全意为班级的所有同学服务的义务;
②维持班级正常运行的义务
③接受所有班级成员监督的义务
三、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①上课需提前五分钟到,做好准备;
②请假需先向班主任写假条请示,得到批准后将假条交由考勤班长登记保管。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告知班主任再告知考勤班长,事后补假条; ③迟到、旷课、早退等违纪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2、学习制度
①提前5分钟进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特殊情况履行正当请假手续;
②尊重师长,不在教室用餐;
③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睡觉,不玩手机、MP3等);
④配合任课老师和学习委员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⑤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掌握应有技能,提高自我能力。
3、班委管理制度
①班团干部考核制度:
1)、责任心强,热衷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恪守职责,认真负责,按时出色的完成任务;
3)、积极准备各项活动,努力为班级争取荣誉;
4)、团结同学,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5)、思想保持先进,积极向上,心胸宽广;
6)、班干部之间要团结互相协作。
②班委工作和班级活动以一名班委负责为主,其他班委积极协助展开为辅,团队协作;
③班委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
④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⑤严禁班干部以权谋私,特别是在财务上,有盈私行为的,查证属实,免去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并对其公开批评,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4、班费管理制度
①班费由生活委员管理.生活委员管理班费资金的交纳支出和班费开销的帐目;
②生活委员日常采购物品,须凭发票、收据等有效证明来进行报销;
③班级组织的活动后都要向全班公布支出细则;班级实行班费公示制度; ④班级的任何一名同学都可以对班费进行审查.班费的收支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⑤学期结束,生活委员要明确班费的各项支出,全班同学对班费进行审查,由班长及班主任进行核实;
⑥班费的使用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既要透明也要严格,每一项开支班委会、同学要知道,经手要有两人以上;
⑦班费开支讲究计划性、注意节约、要统筹安排。剩余班费或在下学期继续使用或平均分配给每位同学。
⑧下列费用可以从班费中支出:
1)、班内学习氛围、环境的布置所需各种条幅、标语等;
2)、学校或班内组织的集体活动所需费用,如晚会开支等;
3)、班内或校内同学因疾病或其他情况的赞助性支出;
4)、班内学习方面的报刊、资料用品等支出;
5)、班级内部对各类学生的表彰奖励开支;
6)、班内用于打印复印与班级活动相关的各种材料
7)、班级其他的正当花费
5、班委换届选举制度
班委由民主选举产生,全班同学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由同学推荐或者自我推荐产生候选人,通过不记名方式投票,最后由班主任确定新班委,并向大家公布。
6、班级会议制度
①班委会会议两周由班长或团支书组织至少开一次;
②班级会议每月由班长至少开一次;
③其他班委在工作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也可组织班委开展有针对性的班干部会议;
④特殊情况或又需要的时候也可随时通知开展班委会。
7、班级目标
飞得更高,看的更远,做的更好。求真务实,争创优秀班集体。
四、宿舍公约
1、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更换门锁。
2、按时作息,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准时起床、按时就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严禁校外人员出入学生宿舍或留宿,一经发现,按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全体就寝人员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者必须到值班室登记。
5、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凡未经批准,男生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一律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6、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及身份证,大件、贵重物品(如计算机、手机、mp3、mp4等)以防遗失。
7、建立健全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宿舍由舍长负责,坚持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吐痰,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卫生死角。
8、严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赌博、不饮酒、不起哄、不打架、不喧哗,不外宿,不留宿,服从宿管人员管理。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凡发现违纪同学严肃处理。
9、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大公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线路。熄灯后禁止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10、宿舍成员有维护本宿舍集体荣誉和利益的权利和义务,大家应互相帮助,互相团结,共同抵制不文明、不健康的风气,积极开展文明、向上的文化活动、创建和谐、温馨的气氛,为宿舍文化做贡献。
(凡发现以上违反纪律者,按照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五、其他
1、本规章解释权归班委会所有;
2、本规章自班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规章有80%的同学通过既生效;
4、本规章若需修正,需提议班会讨论,有80%的同学同意方可修正;
5.办公室规章制度员工规章制度 篇五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安
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员工应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办公室规章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1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2.当天值班人员要提前 10 分钟上班;
3.对领导安排的重要、紧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4.办公室事务处理要及时、准确,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无故拖延;
5.工作时间不准闲聊;
6.不得私自套、配办公室钥匙(包括门钥匙、抽屉钥匙等);
7.及时将电脑内的资料分类整理交资料管理员汇总归档(半月一次);
8.尽职尽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得相互推脱工作;
9.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行政办事程序;
10.对同事及办公室工作安排有意见,应先向主任反映,不得越级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主任有意见或建议应当面提出或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
11.到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汽车,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同意后才能派车或坐的士。
后勤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办公室和各部门各类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1、印章的刻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后勤处党政公章由学校统一刻制;后勤各部门的公章必须经后勤处批准,报院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刻制。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刻制本部门公章。自行刻制公章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由院长办公室验印登记发文后方能生效。作废印章必须由后勤处办公室登记后统一上交院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二、印章使用程序和权限
1、以后勤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一律凭文稿上的处长或副处长签字用印。
2、以后勤处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必须凭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后勤处印章。
3、以后勤处名义向校领导和机关各部、处上交的报告、请示和文书材料、凭处长、副处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印章。
4、各部门对外签署各类合同、协议、若需加盖印章,必须先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5、后勤处各部门印章只限校内使用,使用本部门印章,一律凭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
三、印章的管理
1、后勤处及各部门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按规定用印,保管人员因事离岗,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暂代管。
2、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并在单位负责人指导下,与重新确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内容与落款,盖印端正清晰。
4、印章要严格妥善保管,严禁携带印章离开办公地点,用印后,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
5、严格用印登记,凡使用后勤处印章,对印用人、用印单位、用印时间和用印内容均需进行登记,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和向院领导、院机关提交的报告、请示、材料,使用后勤处印章后,一律由后勤处办公室复印留底归档。
6、凡用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保管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管理好会议室,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理顺管理职能,搞好会议服务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的管理
1、会议室由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安排使用。
2、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打扫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空调、电灯、饮水机等)。
3、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开水瓶、茶杯、烟缸放置有序。
4、会议室常备茶叶、开水,逢春节和重要会议,经领导同意适当摆设水果、点心。对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由管理人员负责接待,服务要求做到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有礼貌,召开会议时负责供水。
5、会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卫生,发现遗忘的茶杯、笔记、书本等物,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办公室。
二、会议室的使用
1、启用会议室后,为保持室内干净、卫生、安静、舒适,严禁擅自动用室内电器、乱张贴标语、广告,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丢果皮、纸屑,未经许可小孩不得进入室内追逐吵闹。
2、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不允许随意挪动和搬走会议室的设施,会议结束,应负责关门窗,关闭电源等,要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和安全。
三、会议室的使用程序
1、各部门需使用会议室开会,必须预先通知综合办公室,然后由综合办公室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 得使用会议室。
2、会议结束后应通知综合办公室。
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爱护公物,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
2.注意节约使用办公易耗品,降低管理费用。
3.不得使用办公设备准备私人资料或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不得使用电脑玩电子游戏或上网聊天。
5.复印机使用需登记。
6.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下班时切断办公设备的电源。
7.若出现故障,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维修。
8.各办公室使用的设备均需登记造册,并明确设备管理负责人。
后勤处办公室安全保密制度
1、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机密。
2、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密级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截留;绝密文件要专门管理,用完后及时归还保密部门。
3、打字室闲人免入。工作人员打印文件内容不准外泄;不准给私人打印文件;不得打印未经批准的打印文件;不准将打印的秘密等级以上文件截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借用公司文件。
四、妥善保管印鉴、支票、收款收据等。
五、做好后勤处的防火、防盗工作,对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学习。
六、严禁违章用电,经常检查水、电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下班做到随手关灯;检查门窗扦销、搭钩。
七、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不准脱岗。
八、定期对后勤处所属部门进行生产安全检查。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2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 120 元/月,投资发展部 100 元/月,财务部 60 元/月,城建资产部 100 元/月,市场营销部 200 元/月,项目技术部 130 元/月,会议中心 50 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3
为进一步改善大家工作环境,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12 月 24 日公司搬迁至双铁城,大家的办公环境有了质的改变。好的环境还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以下几点请大家务必遵守:
1、工号牌:上班请佩戴好工号牌,桌位/桌位牌安排好、张贴好后请不要移动。
2、空调:空调开启时间段 9:00-18:00,开启温度冬天建议在 26-27 摄氏度。下班后请关闭,极少数人员加班请尽量不开启空调。
3、灯光:请做到人走灯关。晴朗天气请不开启。
4、绿植:自己桌位上的绿萝自行浇水,公共区域上的每周五人事安排人负责。
5、卫生:自己桌面请及时整理,公共地面请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桶卫生每组自行倒至洗手间大垃圾桶内。饮水机地面请看到有积水就清理。
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请检查所有的电源并关闭。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电话制度、行政办公制度、卫生制度。
3.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上班时间为 冬季:7:40~11:40,13:30~17:30
夏季:7:40~11:40,14:00~18:00
2.考勤范围
(1)公司除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3.考勤办法
(1)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他人签到。
(2)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4.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请假需写假条,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签字,一天以上(不含一天)
由经理签字)。
(5)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6)出差。
(7)休班。
5.迟到一次扣工资 20 元,早退一次扣工资 20 元,旷工一次日扣当日工资的两倍,月矿工三日以上辞退处理。
三、电话制度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员工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__公司”等。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4.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视情节给予罚款。.员工接听外来公事电话,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落实。
四、行政办公制度
为使公司企业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现制定以下办公制度。
1.本公司员工上班要带配胸卡;
2.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3.上班时间不要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6.打印材料要及时记录;
7.吸烟应到卫生间,否则给予罚款;
8.凡出远勤达 1 天以上者,须先填报经领导批准的出差证明单;
9、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主管;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综合办打招呼;
10.不得将公司烟缸、茶杯、文具等公物带回家私用;
11.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室等。
五、卫生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首先打扫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
2.保持室内清洁、湿润、窗明几净,书籍、文件、资料摆放整齐;痰盂、纸篓干净清洁,地面无碎纸、烟头等杂物,确保良好舒适的工作卫生环境。
3.卫生管理的范围:公司各部门、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 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4.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5.每周集中进行一次大扫除,经理等负责人将不定时的检查卫生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上考核不合格;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当年病假累计超过 30 天;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40 天。如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上述条款期限的,则下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三、上下班规定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6、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公司人员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1、上班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 8 小时,必要时自觉加班。
2、上午工作时间段为 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段为 13:00——17:30
3、迟到者,第一次扣 10 元,第二次扣 20 元,第三次 40 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早退者,第一次扣 30 元,第二次扣 60 元,第三次扣 90 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迟到、早退 1 个小时以上作旷工计。除有特殊原因外,迟到、早退不得临时请假或调休。
4、职工旷工:按天扣发基本工资,旷工 1 天全额扣除当月的奖金;旷工 2 天,扣发半年奖金;旷工 3 天及以上者,扣发全年奖金。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旷工者纪律处分。
5、提倡文明向上的业余活动,但要有节制,不可沉迷影响工作。
(二)、考勤、卫生、生活制度
①考勤
1、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办公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2、请事、病假,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办公室留存,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3、员工因各种原因,必须请假时,公司可酌情批予无薪事假。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 3 天,一年请事假天数总计不得超过 15 天。
4、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
②卫生 1、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2、每天上班前 5 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四、会议与培训管理
1、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办公室人员参加,必要时总经理可批准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 3 日,可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延期。
3、专题会议只在必要时召开,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发起,由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须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五、外勤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以企业为自己的事业,做一名自信、自强、自律、诚实、勇于开拓创新的人。
3.、服从公司调派,在外要以公司利益为重,同时兼顾投资人的利益。
4、外勤人员要维护好所负责区域内的市场工作,尽一切努力提升业绩。
5、讲究仪表仪容整洁,举止稳重大方,语言富有感染力,行为讲究礼仪,热情礼貌待客,时刻维护公司形象、名誉、利益。
6、合理编制工作计划,
7、深入调查研究市场动向,关注同业同行,把握销售趋势,具备编写年、季、月的销售计划。
8、弘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说一不二,掷地有声的工作精神,形成真抓实干、多出业绩、贯彻有力具有震慑的良好作风。
六、本制度之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先关负责人给予解释,具有最终调处权。
七、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 办公室规章制度篇 5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 120 元/月,投资发展部 100 元/月,财务部 60 元/月,城建资产部 100 元/月,市场营销部 200 元/月,项目技术部 130 元/月,会议中心 50 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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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章制度——会议制度 篇六
一、总体要求
1、xxx市xxx管理处会议包括处例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业务学习会议、领导办公会议等。
2、各种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决策。暂时不能统一意见,又不急办的事项应在下次会议再议后决策。
3、凡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与会人数应在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属紧急事项可不受人数限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研究决策后执行,事后相互通气,并在处例会上通报督办执行情况。
4、所有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处领导提交议题,由具体负责同志收集汇总,安排上会,明确会议的范围、内容及会议主题。所有非紧急事项,均不得临时开会。
5、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会前向办公室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集中精力,认真思考,积极发言,陈述观点看法应抓住主题,言简意赅,切中要害。
二、例会
1、例会是我处重要决策会议。主要涉及全处性事情和单位具体业务相互配合的工作。
2、例会由处领导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具体业务负责同志主持。要有专人通知会议并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如会议有重大决定或事项时,要印发会议纪要。
3、例会实行会议议题制度。凡房产管理处的`重大业务事项及行政管理的重要决定,都应在会前安排业务分工职责提出议题,报处领导,由处领导统一主持会议审定。
4、例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审定月、季度、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审定上报有关工作计划,落实各类目标责任,以及涉及全单位性的工作计划。
(3)汇报审查各类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4)检查上阶段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5)处领导确定的其他即时工作事项。
三、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7.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立法问题初探 篇七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建立的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在企业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由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同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 是由企业单方制定并颁布实施的, 是企业行使劳动用工自主权, 对劳动者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一种手段;二是其内容是关于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三是在企业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
关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有多种不同的主张, 如契约说、法规说、事实说、二分说和集体合意说等。笔者认为, 组织劳动生产、管理劳动者是企业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作为劳动关系一方主体所固有的权利, 而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这种组织、管理权力规范化、制度化的一种手段。首先, 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团队协作, 企业是社会协作体系的建立、维护者, 其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体系 (包括劳动规章制度) , 才能实现企业的正常运作, 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因此, 组织劳动生产、管理劳动者是企业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固有的权利。其次, 劳动力是人体的一种机能, 在自然状态上与人的身体不可分离, 企业行使劳动力使用权必须通过管理劳动者才能实现。因此, 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负有对企业忠诚的义务, 包括服从企业的领导和指挥、遵守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接受企业管理的义务, 如接受处分、赔偿损失等。而企业则享有组织劳动生产、对劳动者领导、指挥, 以及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奖惩的权利。
由于管理劳动者是企业固有的权利, 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防止企业滥用其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 不少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因此,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的权利, 往往又表现为企业的义务。并且, 由于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不平等地位, 而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制定的, 为保证劳动规章制度的合法、合理性, 《劳动法》一般又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加以限制。
二、我国立法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存在问题
(一) 我国相关立法关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
1. 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 尊重社会公德。”《劳动法》第3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 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违法。
《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1994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应予以警告, 并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的, 应予以通报批评”。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 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 劳动规章制度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
如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公司法》第56, 第122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 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第3、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 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4. 劳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原劳动部1997年《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 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也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5. 劳动规章制度须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与监督检查。
原劳动部1997年《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第2条规定:“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 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 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以及上述《劳动法》第89条、原劳动部1994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7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 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我国关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1. 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地位未定。
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法制与实务中, “地位是非常奇特而且常常引起争议的。”我国《劳动法》仅在第4条和第89条中对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原则性规定, 包括何谓劳动规章制度、其内容应如何界定、其制定程序如何等方面的规定都付之阙如。这些相关规定的缺失, 不但导致劳动法学界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性质在理论上难以厘清, 而且实践中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执法部门也深感困惑。《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劳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 但仍然较多地延续了《劳动法》的稳重性格, 不但有关劳动规章制度的范畴界定悬而未决, 而且, 连与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性质密切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程序等问题, 也因语焉不详而显得抽象而模糊。
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对何谓劳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 因此只能从第4条关于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的程序规定中管窥一斑。该条规定, 劳动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据权威文本透露, 这一规定的出台, 乃是源于立法过程中对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还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决权”的争论;由于无法确定到底是“单决权”还是“共决权”更好, 因而立法采取了平衡技巧, 综合两种主张做出了上述规定。这种状况, 使人们难以判断《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性质所持的基本立场。
2. 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不明确。
各种法律文件中, 有不少与劳动规章制度相关的概念, 如《宪法》中的“劳动纪律”、《劳动法》中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原劳动部文件中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中的“规章制度”, 造成了适用上的困难。如“规章制度”从字面上理解, 范围应大于“劳动规章制度”, 应包括劳动规章制度之外的内容如企业组织规则等, 而不仅限于同劳动相关的内容, 劳动规章制度只是单位规章制度的一个重要分支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企业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 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违反交通法规与履行劳动义务并无直接联系, 显然不属于“劳动规章制度”, 但它作为“规章制度”的内容却并无不可。企业按该规定对劳动者做出处理虽不太合理却也并不违法。
3. 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差。
关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简单规定了, “通过民主程序”及“公示”;《公司法》规定的“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而这些规定如何具体操作, 相关立法未作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 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 只要能证明已告知了劳动者, 其依据该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做出的处理一般会被认定有效。由于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制定、用来管理劳动者的, 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层面上, 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是对立的, 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难免有失公允。因此, 通过立法在程序上赋予劳动者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行为加以适当制约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 由于立法的缺位, 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缺少必要约束, 不少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极其苛刻、不合理, 侵害劳动者利益, 加剧劳动者的对立情绪, 造成劳动关系的不稳定。
4. 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力度不足。
《劳动法》把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规定为企业的义务, 但对于企业违反法定义务、未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相关法律却未作规定, 使该规定难以落实。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处罚力度有限。对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 对企业拒绝改正的, 缺乏强制措施。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逾期不改的, 应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行政处罚法》, “通报批评”并不是法定的行政处罚类型, 该“办法”的规定已过时, 且“通报批评”能起到什么作用令人怀疑。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否报备缺乏约束。原劳动部1997年《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只是个文件, 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
三、关于企业劳动规章立法的建议
(一) 明确界定劳动规章制度性质、内涵和外延
为防止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随意性, 各法律文件应统一使用“劳动规章制度”这一概念, 并对劳动规章制度做出明确的性质和内涵界定。在内容方面可借鉴外国立法, 如《日本劳动标准法》采用列举兼兜底条款的方式, 它明确规定雇佣规则应当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 即: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休息日、休假以及有两组以上工人轮班时有关换班的事项;工资的决定、计算及支付方法, 工资的发放日期及截止计算日期, 以及有关增加工资的事项;有关退职职工的事项;与规定退职津贴及其他津贴、分红、最低工资等有关的事项;与规定工人负担膳费、工作用品及其他开支有关的事项;与规定事故补偿、非因工负伤和疾病的救济有关的事项;与规定奖惩的办法、种类及程度有关的事项;在上述各项之外, 与适用于该企业个体工人的规定有关的事项。法国劳动法典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定排除条款:“内部劳动规则不得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合同、集体协议的条款, 也不得对雇员个人性的、集体性的权利和自由做出不能为雇员承担的任务性质所证明的、或者与雇主所要追求的目标不成比例的限制;也不得含有对具有同等职业能力的雇员, 只因性别、习俗、家庭状况、出身、观点或信仰、或者残疾等因素不同, 而侵害其劳动权益的条款。”
(二) 细化对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性规定, 增强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
1. 完善关于企业制度劳动规章的“民主程序”的可操作性规定。
对于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民主程序”的理解, 比较统一的看法是职工的参与。可参照日本的做法: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或变更应该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半数以上的劳动者参加的意见。在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规章制度备案时, 应附带提交经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署名盖章的意见书。只要企业履行了征求意见程序, 即使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劳动者反对该项规章制度, 该项规章制度在形式上仍为有效。
2. 细化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公示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公示”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 司法实践中, “公示”也是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认定劳动规章制度效力的最重要条件之一, 往往是唯一的形式要件。但对于如何“公示”法律并未做出具体规定, 造成操作上的困难。可参照《日本劳动基准法》规定, 工作规则必须张贴在各车间部门及食堂、休息室等明显的位置, 以保证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互相监督。并借鉴法国的规定, 即从公布之日起经过两周才能在本单位范围内生效。此外, 劳动规章制度还必须由用人单位以经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公布。
(三) 明确未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责任, 完善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政府审查监督规定
一是劳动规章制度报备。可参照台湾劳动基准法, 作以下规定:企业订立劳动规章制度, 应于30日内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的分支机构分散于各地的, 订立适用于其全部劳动者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向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订立适用于各分支机构的劳动规章制度, 应分别向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备;企业未依法将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报备不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二是行政性监督。劳动行政部门要检查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 有权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企业未改正的, 有权给予处罚。三是司法性监督。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通过对雇主针对雇员所实施的惩罚进行是否合法的认定而进一步判断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某项内容是否合法。认定不合法的, 可提交劳动监察机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参考文献
[1].黄越钦:《劳动法新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38
[2].颜雅伦, 蔡淑娟:《知识经济下之劳雇关系与企业竞争力》[M].台北:台北思益科技法律事务所, 2002.148
[3].杨景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12
8.高校规章制度的法治化思考 篇八
一、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及效力
1.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高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来自于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授权。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界定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1)高校规章制度不是法律法规,也不是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高校虽然依法享有制定要求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的权力,但从性质上来看,高校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有着本质的区别。高校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属于法的范畴。
(2)高校规章制度是一种准抽象行政行为。在法律授权范围内,高校的管理行为,运用行政权力,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并可反复适用,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与其成员具有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行为符合抽象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但高校又不是行政机关,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表现为一种准行政法律关系,因此,相应的规章制度属于准抽象行政行为。
2.高校规章制度的效力
在高校管理中,凡涉及教职工及学生的公民基本权利,如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的重要事项,不属规章制度的规制范围,应适用法律保留;以行政权力的分类看高校规章制度之效力,其行使的行政权力有内部行政权力和外部行政权力之分。凡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就是高校与公民间的关系,属外部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受到法律保留的限制;而内部行政权力的行使则是组织与内部成员的关系,可使用内部规则。
二、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管理的直接依据,是高校的“法”,其制定类似于“立法”活动,所以,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应程序,应具有前瞻性、连续性、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目前,高校规章制度制定中存在制定程序、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1.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即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带病”接受最终审议。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往往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随意,质量也难以保证。
2.规章制度内容不规范
规章制度内容不规范,给规章制度的执行设置了无形的障碍。我国2002年1月1日施行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5条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该条例对行政法规的内容进行了规范,高校规章制度虽然不属于行政法规,但属于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中也应参照执行。目前,高校规章制度由于原则性表述过多,有些规章用语比较空泛、模糊,不利于其执行。例如,某高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规定“学生应主动向院(系)教学主管部门、学校注册中心咨询重修(重考)或缓考的有关事项,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注册中心办理重修(重考)或缓考手续,否则后果自负”,却没有明确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的后果或处罚措施;同一所高校学籍管理工作文件名称不规范,针对本科生的叫“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而针对研究生的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许多规章制度的标题都带有“试行”或“暂行”字样,而且一直都是“试行”或“暂行”;在格式方面,规章制度的章、节、条、款编排混乱等。
3.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革,在新形势下不断出现新情况、遇到新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能及时跟上,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制度不配套。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只有管制性的制度,没有救济性的制度;只有正面的规定,没有责任追究条款。二是实体性制度多,程序性制度少。过去,我们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下,制度设计中普遍存在着忽视“正当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申诉权的缺失。三是应急性制度多,前瞻性制度少。科学的制度建设和高质量的制度要有前瞻性、创新性,制度本身要有“造血”的功能。而目前高校的规章制度,应急性的内容多,内容具有前瞻性和“造血功能”的少。四是主体混乱,政出多门。各部门自行其是,往往就同一事项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如某高校的《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学位授予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但在该校的《学籍管理规定》中又作了规定,且内容不完全一致。五是内容冲突。在一些高校的规章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
三、高校规章制度法治化的路径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前提是有规章制度可依。鉴于规章制度在依法治校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规章制度法治化也随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遵循规章制度建设的一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高校规章制度制定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执行合法3个方面。内容合法是指高校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程序合法是指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执行合法是指高校依据规章制度处分师生员工的违规行为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由执行主体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高校虽然享有处分权,但并不是其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行使处分权,高校要明确能够行使处分权的部门,要把握执行的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平正义原则。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崇高的价值理念,是人类社会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是现代社会人们的一种法治理念。高校在规章制度的制定中也要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学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只有学校和师生员工之间的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师生员工才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同时公平正义又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3)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指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平等、民主、人权,强调各项规章制度要以人的发展和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反对用外在价值尺度来衡量和评估人类活动的价值意义。高校规章制度的价值就是要建立在对教育活动中每一个体“人”的地位的承认及对其人格、权益的充分尊重基础上。高校在规章制度的制定中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校实际、增强规章制度的规范性,是规章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2.严格按程序制定规章制度
高校的规章制度是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不同的规章制度并不是零散的、不相关的,而是系统的、相互衔接的。因此,规章制度必须按照程序制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一般应为: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修改和废止。其中,起草、审核、决定、公布是必经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3.重视学校法制工作部门在规章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高校的具体体现,实现依法治校既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在内部创造依法管理的条件,也需要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法制工作部门为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出谋划策,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校的最终目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化,学校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面临着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日益增多的法律问题。从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现实需要出发,高校应当设置法制工作部门或者法律顾问室,参与制定和负责审核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已有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其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在高校规章制度建设中,学校法制工作部门可以从制度和管理上,在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签发、实施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4.在规章制度中要完善问责内容
制度的导向性在于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表现为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统一。制度的规范性在于权利的实现如何保障和义务的违反如何惩处两个方面。因此,在高校规章制度内容的设计上,既要有保障权利如何实现的内容,又要有违反义务和规定如何惩处的条款。实践中,很多高校的规章制度只从正面规定了如何做,却没有跟进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大大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
要在高校规章制度的建设中完善问责内容,以增强规章制度的实效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高校规章制度的问责条款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构成条件。构成条件是责任追究的前提,首先,条件应该对应正面规定穷尽违反的各种情形,不得漏项,否则就会产生制度的漏洞;其次,条件的表述应该明确具体,防止弹性和歧义。二是认定主体。认定主体是界定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有权机构。三是认定程序。这是指认定的步骤、方式、报批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四是问责条款的具体内容。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要有一定弹性,但弹性不能过大。■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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