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10篇)
1.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篇一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ZBYH/Ⅶ/003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ZBYH/Ⅶ/003
批准:王仁龙
审核:陈继斌
编制:王仁龙
丰巨武
关明杰
杨光宇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目 录
1.总则......................................................1 1.1 编制的依据............................................1 1.2 适用范围..............................................1 2.施工准备..................................................1 3.施工技术要求..............................................2 3.1 场地清理..............................................2 3.2 基坑开挖..............................................3 3.3 施工排水..............................................4 4.施工安全..................................................5 5.施工质量..................................................5 6.完工验收..................................................6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 编制的依据
(1)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建设监理合同(合同编号:SXSZBYHGC-QT-JL-011(2012));
(2)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文件;(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设计文件;(4)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规划;(5)经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6)《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8)《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0)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标《监理规划》。1.2 适用范围: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所包括的土方明挖工程,包括每个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房屋基础以及其他监理人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2.施工准备
2.1 施工承包合同签署之后,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提交进场申请报告。监理人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对由业主负责提供和解决的设计文件、图纸、施工场地、施工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进行检查和落实,如条件已具备,即批复承包人进场,做施工组织准备工作。
2.2 监理人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签发以后,尽快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技术交底。2.3 业主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区首级测量控制网及基准数据,并组织现场交桩工作,编写现场交桩纪要。
2.4 承包人接到首级测量控制点后,应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测量工作计划”。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的测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施工测量细则》。
2.5 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承建工程项目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必须报监理人审核,必要时监理人将进行复核测量,并呈
报业主备案。
2.6 土石方开挖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向监理人呈报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批准后,依照其组织施工,并报业主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2)施工道路布置图;(3)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4)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5)施工进度计划;
(6)开挖分层、分块作业程序图;(7)土石方平衡及弃料场规划;(8)施工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
(9)施工场内风、水、电的供应和应急措施;(10)施工防汛及泄洪措施;(11)边坡开挖防护及施工安全措施;(12)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管理体系。
2.7 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业主要求额外支付。
2.8 承包人完成施工准备,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核批准,并完成施工放样工作之后,应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监理人提交开工申请。
2.9 监理人按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对承包人临建设施的修建、组织机构设置、施工设备、物资器材准备、劳动力进场、施工道路修筑等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是否满足开工要求。监理人对工程开工申请经过审查并征得业主同意后下达开工令。3.施工技术要求 3.1 场地清理
(1)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
(2)承包人必须合理规划弃土场,以便将清理出的植被等杂物、表土与基坑回填或堤防填筑可用回采土分类堆存,分区堆放;
(3)承包人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
(4)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距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
(5)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于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
(6)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7)场地清理范围内,承包人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业主所有,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8)凡属无价值可燃物,承包人应尽快将其焚毁。在焚毁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对燃烧后果负责。
(9)凡属无法烧尽或严重影响环境的清除物,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定的地区进行掩埋。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
(10)场地清理中发现的文物古迹,承包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7条的规定办理。(11)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其厚度为30cm~50cm。承包人应对表土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区堆放。防止土壤被冲刷流失。
(12)堆存的有机土壤应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3.2 基坑开挖
(1)承包人在基坑开挖前应详细了解工程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岩层性状和水文地质情况等,应查清开挖区域影响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并制定相应对策。
(2)根据设计开挖图纸定出倒虹吸和渠道等建筑物的中心轴线,并在轴线两边的开挖区以外选择适当的地点埋设临时水准标点,视地形变化情况,每隔适当的距离打一个中心桩,测出各点高程,算出开挖深度,绘出开挖断面图,现场放好开挖边线。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批准后方可开挖。
(3)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形成积水。
(4)土方开挖按开挖图进行。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及高程要求进行,超挖应符
合规范要求,不得欠挖。
(5)放样测量必须按监理人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定线放样必须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
(6)基坑开挖时,必须考虑地基土的特性,选用合适的开挖机械,开挖方式和开挖顺序,以防止对地基的扰动。
(7)土方开挖时,应结合开挖出土,规划和修筑基坑内的临时道路,使其利于后续工程的施工。
(8)土方开挖应与土方填筑工程相结合,如不能及时填筑时,应将回填土和弃土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并进行适度平整。堆土区均应设置在基坑边线20m以外,以确保现场交通和基坑边坡的稳定。
(9)如开挖基坑发生严重滑坡、崩解,无法继续施工时,承包人需改变原施工方案,并报监理人批准。
(10)基础开挖的超挖部分,应由承包人按监理要求的方法回填,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1)建筑物的基底土不得扰动或被水浸泡。基坑需停置时,基坑开挖时应预留不小于60cm的基面保护层,基面保护层开挖方法应征得设计或监理同意,在基础施工前突击挖除,开挖后的建基面应进行平整、压实;如建基面遇到透镜体后其它软物夹层时,应按设计同意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底部工程施工。
(12)在开挖前承包人应规划好开挖区域内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安备好排水措施。在两旁为了保护开挖边坡免遭雨水冲刷,应在边坡开挖前先期开挖截流沟。所有建筑物的基础均应在旱地进行施工。在基坑内设置集水坑排水时,应设在基础范围以外。
(13)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进行施工测量,以校核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核测。
(14)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3.3 施工排水
(1)承包人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2)在场地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包括按监理人要求保持
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
(3)承包人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
(4)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作业时,承包人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4.施工安全
4.1 施工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工程师主管施工安全。
(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范围,各尽其职。
(2)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信号。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服从安全员的监督管理。
(3)建立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确保安全渡汛。搞好雨季施工排水,防暴雨、防雷电。加强施工边坡检查,及时清除各种隐患。5.施工质量
5.1 工程质量管理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精神,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三检制。
(1)实施质量岗位责任制,设立专职质量工程师,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三检制。不合格工序不验收,监理人不验收的项目不结算。
(2)土方开挖,严格控制测量放样等工序。采取挂牌上岗,分区负责。
(3)定时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5.2 工序质量控制及工序衔接
(1)有关测量方面的监理程序详见《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2)土方开挖工序质量控制及工序衔接:
(Ⅰ)承包人必须在本工程或每项单元工程开工前14天,提交开挖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批;(Ⅱ)监理人必须在7天之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监理人如果否定了该施工方案,则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修改该施工方案并重新上报;如果施工方案得到了监理人的批准,则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Ⅲ)施工准备完毕之后,承包人应及时提交开工申请单。收到开工申请单后,监理人必须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原始地形图及原始地形剖面的检查;
b.施工测量放样及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必须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并报送放样成果资料); c.施工排水措施及防洪、安全措施的检查; d.机械设备、仪器、人员设备情况的检查; e.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f.其它有关情况的检查。
如果条件不具备,则承包人必须重新进行施工准备;如果条件具备,则批准开工;(Ⅳ)只有在监理人批准了开工申请之后,承包人才能开始开挖作业。在开挖作业过程中,一方面承包人应经常进行施工测量,以校核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另一方面承包人必须接受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理人指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Ⅴ)任一单元工程开挖完成之后,承包人应进行自检或与监理人进行联合测量,以检测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a.基础开挖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 b.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指标; c.开挖边坡坡度、平整度;
(Ⅵ)检测完毕之后,承包人必须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和相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并上报监理人检查验收;监理人在收到上述报验资料之后,必须及时组织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进行验收工作。如果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针对监理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返工处理;如果验收合格,就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工作。
6.完工验收
土方开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
(1)土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2)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篇二
某工程为江海花园一期项目, 临近五邑路, 无地下管线。土质主要以素填土、耕土、淤泥质土、淤泥质粉砂和粘土为主。地下水主要来自地表水, 建筑物的开挖深度在1.5m~3.0m, 最深处在3.m的电梯井基坑处。基坑土方开挖采用机械挖土为主, 人工配合修边检底。由钩机装土, 自卸汽车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南区施工现场内) 。
在电梯基坑开挖过程中, 基坑周边¢400预应力工程管桩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甚至断桩, 经小应变检测大多数断裂位置为电梯基坑底或自然地面下5.0~6.0m处, 亦即是下面地质条件提到的淤泥质粉砂土层附近, 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勘探单位、区建设局有关人员现场开会讨论, 基本观点一致:由于第③层淤泥质土和第④层淤泥质粉土在基坑周边机械 (PC220) 自重应力的侧压力下, 产生轻微滑移 (从基坑周边出现大小不一裂缝可观测到) , 使管桩出现剪切应力, 把管桩推倒或者剪裂。
2 基坑地质条件分析:
该基坑开挖范围内的土层依次为①素填土②耕土③淤泥质土④淤泥质粉砂⑤粘土, 具体为:
(1) 素填土:
黄褐、红褐色, 湿至饱和, 松散。主要由粉质粘土组成, 夹强风化碎石和小量中风化块石, 层厚为1.3~3.8m;
(2) 耕土:
为海陆交互沉积土, 灰褐色, 饱和, 软塑, 含粘粒, 有机质、粉细砂, 夹小量贝壳碎片, 略有臭味, 层厚为0.5~2.8m;
(3) 淤泥质土:
为海陆交互沉积土, 灰色, 饱和, 流塑, 含粘粒, 有机质、腐植质, 粉细砂, 夹小量贝壳碎片, 略有臭味, 层厚为1.8~4.6m;
(4) 淤泥质粉砂:
为海陆交互沉积土, 灰色, 饱和, 松散。主要由粉砂为主, 夹淤泥质土和小量贝壳碎片, 略有臭味, 层厚为2.1m左右;
(5) 粘土:
褐黄、灰黄、灰白色、主要由粘粘组成, 为混合岩风化残积土, 呈可塑状饱和, 厚度1.5~6.9m。
本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孔隙, 裂隙型潜水, 存在于整个场地, 与地表水联系密切, 具有一定的连通性, 主要受天气降水补给, 以蒸发和垂直, 侧向位流等方式排泄。素填土为强透水层, 耕土和淤泥质土为不透水层, 淤泥质粉砂为弱透水层。
3 基坑开挖的施工
3.1 施工前准备
本工程的基坑开挖周边环境有放坡的位置, 因此采用自然放坡, 坡度系数为1∶1。
为了方便施工及有利基坑边坡稳定和土方开挖的顺利进行。土方开挖前先做好定位放线、电路和抽水机械的到位工作。及时做好基坑边坡放坡的布线工作。若出现地下水涌出现象, 就需要在基坑脚处做集水井。集水井的大小为800mm×800mm×1000mm。
3.2 基坑的开挖顺序
电梯井基坑逐个开挖, 基坑开挖施工至标高后, 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承台的搗制和土方回填的施工任务。每个基坑完成后, 才能进行下一个基坑的开挖。以此来减小对土体的过度扰动, 防止形成土方滑坡坍塌。
3.3 基坑开挖的施工
土方开挖必须由专人指挥, 采取分层对称开挖, 每层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5米。下层土在上层边坡施工完毕后, 才可以继续开挖。严格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当挖至接近标高时, 要人工配合清基坑底。
3.4 安全措施
施工时必须有施工人员在场观测边坡, 若发现局部半坡位移过大时, 立即下令停止开挖施工, 疏散施工人员, 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要在离边坡顶1000mm处, 打一排钢管, 间距为1.5m, 水平位置用竹竿连接, 并在竹竿上挂安全网和安全标识, 以作为安全防护。
在坑边堆起300mm的泥以防止进入基坑及冲刷边坡, 降低边坡稳定。若坑边有常流水或地势比较底洼, 则应在地面修建周边排水沟, 以满足排水要求。
3.5 保护措施
(1) 由于有部分管桩的桩顶高出地面, 在挖土机进行施工时很难避免不损坏这些桩体, 因此必须在开挖之前, 先考虑挖土机的停机位置, 若实在不能避开这些桩的, 就必须先对这些管桩进行锯桩和搗桩芯砼的施工, 在施工完毕后再回填部分土方用做覆盖保护之用, 并且泥面距桩面不小于600mm, 再进行土方开挖的施工。
(2) 因为该工程有部分为半地下室, 为减少因为地下室部分深基坑的土方开挖而产生的淤泥位移影响到浅开挖的桩产生位移而造成的二次损坏, 我公司采用在边坡开挖时, 随机压下4000mm长, 尾径不小于7cm的松木桩防护, 然后才安排人员清基底。
3.6 基坑开挖的注意事项
坑边和边坡顶不准堆积弃土和开挖土, 必须及时运走, 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和存放机械, 所有车辆不得停留在坑边和边坡顶处, 车辆必须远离边坡行走;预防堆积成压, 造成边坡不稳定。
基坑放坡和安全维护详见图1。
4 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
4.1 应急措施
在基坑开挖期间, 设专人检查基坑稳定, 发现问题及时能报有关施工负责人员, 便于及时处理。
在施工中如发现局部边坡位移较大, 须立即停止开挖, 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待处理办法出来后再进行开挖。
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水量过大, 及时增设井点排水处理。
4.2 注意事项
坑边不准堆积弃土, 不准堆积弃土, 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存放机械、水泥罐及行车。基坑边外部荷载不得大于15Kpa。
根据现场土方开挖情况, 如果坑边有常流水, 为防止渗水进入基坑及冲刷边坡, 降低边坡稳定, 应在地面修建现场周边排水沟, 并满足现场的降排水要求。
5 安全文明施工
5.1 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并持证作业, 挂牌负责, 定机定人操作。
(2) 所有进场机械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 保证机械设备完好。
(3) 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照明, 主要通道不留盲点。
(4) 加强基坑监测, 发现问题及时能报各施工方, 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理。
5.2 安全目标
(1)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 控制轻伤安全事故率在1‰以内;
(3) 实现“五无”:无重伤、无死亡、无倒塌、无中毒、无火灾;
(4) 按国家建设部颁发“一标三规范”达标。
5.3 文明施工措施
(1) 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专门车辆冲洗及沉淀系统, 派专人冲洗, 严禁出场车辆带泥及污染物上市政道路。
(2) 努力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由于工期紧张, 需进行夜间施工, 必须做好各种照明措施及夜间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 并专业电工进行值班。
6 施工效果
采用上述施工方案后, 我们采取逐个击破的方案, 取得很好的效果电梯井基坑周边管桩保持完整, 不产生位移和断裂, 经小应变和静载检测, 无论是桩身的完整性和单桩的承载力, 都达到检测和设计要求, 取得预期的效果。
7 结语
为能更好地取得施工效果, 在施工过程必须加强施工组织、协调管理。
(1) 开挖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 控制好人员、机械, 确保开挖工序的稳步进行, 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 控制好边坡的稳定, 由专职安全员组织人员及时检查安全情况, 边坡稳定情况。
(2) 现场协调由施工负责人负责, 主要协调土方开挖、井点降水、砖模、钢筋、混凝土等的施工。
摘要:文章结合工程实例, 介绍了工程概况及基坑特点, 分析了基坑地质条件, 阐述了基坑开挖的施工、应急措施及安全措施, 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3.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实施方案 篇三
实
施
方
案
××××××××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
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湟中县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县2014年建设项目涉及土门关乡、田家寨镇的18个行政村。项目区上游引水渠道为小南川西干渠和黄茨滩干渠,西干渠水源引自小南川水库,黄茨滩干渠水源引自黄茨滩水库,两座水库均位于小南川河流域,属于小南川灌区所辖。
小南川灌区控制灌溉面积6.1万亩,其中小南川水库控制灌溉面积4.30万亩,黄茨滩水库控制灌溉面积0.59万亩,从河道取水灌溉的耕地为1.22万亩。小南川水库设东西两条干渠,东干渠设计灌溉面积2.89万亩,西干渠设计灌溉面积1.41万亩。
工程共埋设Φ200-280PVC管道106.232km(Φ280斗管8.455km、Φ250斗管13.266km、Φ200斗管38.831km、Φ200分斗管45.68km),各类管道3313座(斗管分水1799座、分斗管分水1427座、斗门87座)。
二、土方开挖
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管道埋深不考虑冻土层,确定挖深为1~1.3米,底宽为管径加50cm,开挖边坡为1:0.2。
在开挖施工前,应进一步向监理和业主核实施工区内地表及地下管线,确定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以便施工过程注意保护。管沟开挖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以机械为主的施工方法。开挖管沟时,注意检查其断面尺寸是否准确,沟底是否平直,沟内是否无塌方、无积水、无各种油类及杂物,转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实施方案
(4)在农田地区开挖管沟时,将地表层熟土和底层生土分层堆放。先将表层30cm厚土层单独堆放,以备恢复地形地貌。
(5)临时堆存土离管沟上口边缘1.5m,为防止雨水流入在管沟端头,堆小土堤,高度0.5m,宽度以1m为宜。
(6)管沟开挖时,各级施工负责人及质安人员要加强现场巡视,密切注意周围土体的变形情况及涌水、涌砂、或出现淤泥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开挖,待项目部告知监理工程师协调处理。
(7)如果管沟开挖后,当天不能安装管道,保留20厘米不挖到底,于第二天或安装管子前开挖。
(8)雨期施工时,做好防雨措施及雨水排除措施,防止泡槽。(9)槽底开挖时,管道两侧各预留600mm工作面,开挖坡度根据深度和土质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决定。
(10)管沟开挖时,管沟两侧土方堆放不影响边坡稳定以保障施工安全。
(11)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需经验槽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2)管沟开挖出现与设计条件不符的不良地基,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13)开挖后的管沟应平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4)槽底出现超挖和扰动情况时,按规范要求及时处理。(15)管沟开挖应保证基槽不致失稳出现塌方,当有可能发生这
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实施方案
土淋雨。
(2)管道铺设符合设计要求后、清除管沟内的砖、石、木块等杂物后,回填土工作及时进行、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高度不小于500mm,水压试验合格,及时回填剩余部分填土。
(3)回填材料:槽底至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采用粘土类回填,其中不得含有有机物、树根、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其它范围内的填土采用原土回填。
(4)保证管沟内排水畅通、管沟内无积水;回填土的含水量应按土类和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
(5)管腔两侧填土对称运入和夯填,并须分层夯实,不得使管道发生位移和损伤,每层填土虚铺厚度不大于300mm。
(6)管道与槽底之间的三角区按管腔要求填实。(7)管道两侧填土对称均匀上升,高差不得大于300mm。(8)新建管道与其他管道或地下建筑物交叉部位回填应符合要求的压实度,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撑管道紧贴。
3、回填质量检验
回填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方法为:首先针对每一种回填材料进行最大干密度的测试;当材料级配或塑性有明显改变时,应进行补充试验。在管道回填过程中,应按照管道的各个回填分区进行回填密度现场取样试验。首次取样试验低于要求标准时可以补试,但补试不满足要求则应判定为不合格。
四、土方工程雨季施工措施
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实施方案
取样试验,确保填土干密度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达不到要求时,即予返工处理。
H.雨季填筑施工时,应对土料场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雨后停工时间;雨前及时压实作业面,并做成中央凸起向两侧微倾,雨后施工时,应采取翻晒、复压土料等措施确保填筑料的含水量最佳;填筑时,在压实层表面做成斜坡形式以利排水,必要时对表层再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
六、土方工程相关实验要求
回填方土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对于需挖填场地,应立足于现场挖出的土料。现场取土样,回填土前需测定土的含水量,如含水量大,需进行晾晒,降低含水量,如含水量小,需人工洒水,增加含水量,保证含水量接近最优含水量,合格后方能作为填料进行回填土施工,对于软弱层,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换填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开工后,根据地形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然后利用2台反铲挖掘机配合自卸车按照先高后低的原则分层分段进行开挖,将开挖土料分别运至备料区及弃料区。当边坡及底部开挖达到设计高程时,预留20cm保护层,然后采用人工开挖。
4.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篇四
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范围:坝基、坝肩、岸坡、隧洞、等基础的开挖以及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和旧建筑物拆除等工程。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前7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将下述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
⑴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或观测大纲)(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⑵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如果本项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
⑶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表。2.2承包人应在现场放样前3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设置、校核测量、编号情况及平面图。⑵计算的放样数据。
⑶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⑷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⑸测量专业人员的设置,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以及仪器设备检验和校正情况。
⑹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⑺质量控制和验收措施。
2.3岸坡及其它开挖工程开挖前3天,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填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内容应包括:
⑴开挖施工布置图。
⑵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⑶开挖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
⑷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其壁面的防护。
⑸出碴(土)、弃碴(土)措施及其土石料的利用计划与土石场堆置设计。⑹施工排水措施。⑺安全作业措施。
⑻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措施。⑼施工进度计划报告。
⑽质量保证措施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2.4任何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到监理部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以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但是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准确性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5基础、隧洞、岸坡等按着设计要求开挖,并在清理就绪后,承包人必须向监理部报送中间申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安排进行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工作。
2.6上述报送的文件和需要审签的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送返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7除非承包人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单的3~12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2.8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工程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施工过程监理
3.1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测量工作,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图、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量开口轮廓位置;在施工过程中,测量、检查开挖数据及高程。
⑵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竣工建基面等内容的纵、横数据面图及地形图。
⑶测绘岸坡及其它开挖部位的开挖施工现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开挖面貌图。⑷提供单项工程各阶段和竣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⑸有关基础处理的测量工作。3.2隧洞开挖数据及地形图规格
⑴原始地面地形比例为:1∶100~1∶500。
⑵用于工程量数据计算的断面比例为1∶100~1∶200。⑶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比例为1∶100~1∶200。
3.3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次月7日前,向监理部报送当月的原始记录资料,以利于监理工作的进行。
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包括下述内容: ⑴观测资料。
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配置以及劳动力组合。⑶机械生产效率及主要材料消耗量。
⑷施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措施及处理过程。⑸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所完成的工程量。
⑹质量检查原始资料。若开挖完成,承包人还必须主动配合施工地质工程师完成相应开挖部位的地质描图;并向监理部报送竣工测绘图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说明。
3.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核定的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出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审核。
3.5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施工地质责任单位和监理部,供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时参考。施工质量控制
4.1开口轮廓位置和开挖数据面的放样,应保证开挖规格,除非设计另有规定,否则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覆盖层的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50㎝,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5㎝。
4.2永久性挖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需要修改坡度时由设计单位确定。
基础开挖宜采取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或井),层层下挖并做成一定的坡度,以利于泄水。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在挖方两侧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稳定。
4.3岩石边坡设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的方法。高度较大的永久或半永久性边坡,应分台阶开挖。如采用其它方式开挖,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4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的设计边坡,当其对边坡稳定有不利影响时,在开挖过程中,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共同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5岩石基础面的开挖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
4.5.1对于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 ⑴水平建基面高程的开挖偏差,不应大于±20㎝。
⑵岩石边坡设计轮廓面的开挖偏差,在一次钻孔深度条件下开挖时,不应大于其开挖高度的±2%;在分台阶开挖时,其最下部的一个台阶坡脚的位置偏差,以及整体边坡的平均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5.2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不良地质地段的岩体,其开挖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6钻孔爆破施工前,应按照要求进行爆破试验。爆破试验前,应编制试验大纲报监理审批。大纲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爆破材料性能试验。⑵爆破参数试验。⑶爆破破坏范围试验。⑷爆破地震效应试验。
4.7爆破设计、爆破施工必须按批准的爆破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和施工。4.8对岩体保护层进行分层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层炮孔不得穿入距建基面1.5m的范围;炮孔装药直径不应大于40mm;应采用梯段爆破方法。
第二层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5m的范围;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7m的范围内。
炮孔方向与水平建基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炮孔直径不应大于32mm。应采用单孔起爆方法。
第三层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体,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炮孔不得穿入距水平建基面0.2m的范围,剩余0.2m厚的岩体应进行撬挖。
4.9一次性爆破法开挖
4.9.1如果采用在紧邻水平建基面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必须是在申报批准方可进行。
4.9.2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应符合下述原则: ⑴应采用梯段爆破法。⑵炮孔不得穿过水平建基面。
⑶炮孔底应设置用柔软材料填充或由空气充任垫层段。4.9.3无保护层的一次性爆破法应符合下述原则: ⑴水平建基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法。⑵基础岩石开挖,应采用梯段爆破法。⑶梯段炮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距离。
4.10特殊部位附近的爆破,应满足有关安全保护的要求。必要时要通过监理审批。
4.11隧洞开挖,不应欠挖,尽量减少超挖。泄洪洞、发电引水洞,超挖不得大于20㎝,放空洞开挖,超挖不得大于15㎝。不良地质条件下的允许值可由业主(监理)、设计和承包人商定。
4.12隧洞开挖,其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下列要求:
⑴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面上均匀分布。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节理裂隙较发育和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0%~50%;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应达到50%~10%。
⑵相邻两炮孔间的岩面不平整,不应大于15㎝。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⑶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20㎝。⑷预裂缝的宽度,不应小于0.5㎝。
4.13经监理工程师认可能够使用的开挖土石料必须堆放至设计文件标明或者监理部指定的储料场中。土石料的堆存应按有关图纸要求或报经监理部批准的作业计划,分层堆存,并应保证以后可以顺利取出这些土石料加以利用。严禁将能够使用的土石料与废弃料混杂。
4.14开挖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保护法规。单元工程划分及验收
5.1根据设计和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和后续要填筑的区块(或衬砌的分段)划分,每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具体划分办法另行确定。
5.2基础和隧洞开挖验收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下列主要资料。⑴建筑物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有建筑物的实际基础面的平面位置、分块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
⑵与施工详图,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处,应增测剖面图。⑶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地质素描图及主要工程照片。
⑷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
⑸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部分及其质量评价)。
⑹开挖填筑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或此类图纸和图号及设计文件文号)。
⑺《基础验收证书》应整理成册。⑻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归档。
5.3本细则未列入单项工作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评定方法、检测数量、表格标准化等未尽事项,按有关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38-92)》执行。工程计量和结算支付
6.1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料,均归业主所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计量结算,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的规程规范对开挖料进行土方、石方、有用料、无用料和岩石开挖工程等级分类。
6.2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的的原地形进行复测。石方或有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露出地形进行测量。
如采用混合开挖方式,则在每层开挖后,承建单位应实测土方与石方、或有用料与无用料的分界面。
上述测量成果均应在下道工序开挖以前报送监理部确认。
6.3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碴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出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报价中,不再进行单独进行支付计量。
6.4在施工期间一直到最终开挖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人应对堆碴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塌方不是由于承包人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施工地质方,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审核,可列入支付工程计量。
6.5土石方开挖作业开始前,承包人应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支付量测应按着施工详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并经过监理部确认的开挖线和纵坡进行支付工程计量。
5.土方开挖三方协议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三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天远·时代广场A区土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洪湖市宏伟南路
(三)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天远·时代广场广场A区基坑土方挖、装运、卸土及回填。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 立方米(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及进度款支付依据),土石方的挖运、回填量根据设计图纸按实方计算。
(四)工程总造价: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以甲方开挖进度为准;
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以业主工程部、总包方、监理方和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32(1+16%)
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土方挖、装运、卸土、回填、税费及为保证开挖、回填所采用的各种措施费用和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费用等各种费用。
第五条 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3__日内进行验收;
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每次施工前乙方向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原貌图及施工图。并对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管理、监督;
2、乙方负责车辆进出场地的清洗及卫生清理等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乙方改变挖土方案或进度,需提前通知甲方方、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已方承担。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监理、甲方、乙方同意后施工;
2、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丙方负责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及车辆、机械的安全生产,保质量、进度,服从甲方、乙方的管理,对甲方、乙方提出的管理意见严格执行;
5、丙方应熟读乙方提供的各样图纸,多次踏勘工地现场,清楚水准点及标高,了解当地天气、土质、挖掘、工地回填等情况及其土方量和回填土质量要求,了解场内一切不利因素,以包干形式来承包本工程,并承担市场物价及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风险;
6、丙方负责和土方挖运、回填等所有和政府部门有关的报验等手续,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7、丙方应负责现场的成品保护(如:桩、支撑、井点管及各种设备等),如因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其费用由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工程开工前,丙方应负责配合监理、甲方、乙方一起对原始场地标高进行测量,并经四方签字,作为结算依据,如因丙方原因没有参加,则以甲方提供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9、丙方回填土质量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第六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每月25日前,乙方按照实际完成土方工作量上报监理及丙方,经过监理、丙方审核工作量后,丙方在下月15日前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二)工程价款结算: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将结算书上报监理、丙方,监理、丙方、乙方根据设计图纸共同计算挖运、回填的土方量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开具相应金额工程发票给丙方,否则丙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洪湖市_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丙方应该在现场配合第三方施工。
遇特殊情况,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和第三方施工。
基地内土方短驳和甩方,另行现场签证。基地内土方短驳为16元/立方米;甩方为6元/立方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6.土方开挖合同 篇六
分包工程:张家滩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门诊住院楼施工地址: 张家滩 __ 发包方: 延安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
土方开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内容:
1、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红线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2、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深度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3、满足本工程基础设计深度及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现场确定的工作面,坡度;
4、负责开挖土方的人工清土、转运、修边、捡底,达到浇筑砼垫层的标准要求,机具、设备、运输等工具的组织与管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5、负责落实开挖土方的卸料场地,手续完善及相关费用;
6、负责落实开挖土方的运输过程城市市政管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协调、处理开挖土方全过程城市执法、市政检查、社区环境及可能影响施工的一切情况,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土方挖掘地面垃圾的清运以及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并承担费用。
第二条分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乙方实施该分项分部工程及缺陷修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三条合同工期:
本工程从合同鉴定之日起,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
第四条分包单价:
1、甲方将本项目土方开挖工程承包给乙方,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以实际测算为准。
土方开挖单价:13元/m3(挖运)为最终结算单价(含税),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该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费用、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进建设交易中心土石方分中心的交易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垃圾清运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场地内一切杂土的挖运皆以以上单价为准。
具体单价见附件 1:实物量单价表。
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乙方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条提供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共 人。
第五条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注:本工程无预付款。
1、价款的结算:
1)根据乙方在施工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分包单价,经甲方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任务书出具结算单,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签字审核齐全报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入账手续。其他人员签字的任何凭据都不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出具的结算单必须有乙方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乙方委托的代理人没有签字确认的以甲方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2、结算时间:
按月进行预付:定为每月的6号,竣工验收后一次结算。
3、价款的支付:
(1)费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出据工程所在地建筑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在建设单位付款正常条件下,甲方按月进度结算额的70% 经银行转账形式拨付给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付至95%。
(2)工程竣工后留质保金5%,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返还。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2、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质量标准:合格
3、具体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甲方必须指派施工技术人员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质量。(2)所有各部分分项工程应由现场施工人员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八条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3)乙方应在其企业所在地为其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相应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伤亡事故处理: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伤者,同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鉴于乙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由乙方所聘用的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农民工等)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致使财产、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政府及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该项损失赔偿,则视为甲方替代乙方履行,甲方替代乙方对外承担了上述损害赔偿后,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九条 环境控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第十条 双方义务
1、甲方
(1)对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驻工地代表做施工技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节约等文字交底,提供生产必需的材料。如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履行应尽义务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负责安排好乙方人员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现象发生。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出据相应的文字材料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他合作单位中
进行合理调剂。
(4)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食宿费用自理。将乙方纳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
(5)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容,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2、乙方
(1)应与其提供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施工省、市要求必备 的证件,并将工人按甲方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备案,现场工人不允许用当地及附近村民。
(2)保证其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变更注册人员,要在进场第一时间文字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确保安全、质量目标,按期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统一调动、安排。当甲方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人员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的人员向甲方出据书面通知。
(3)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应折价赔偿。
(4)对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乙方应每月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工资支付表。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劳资部门。如乙方未给乙方施工
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代其购买。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7)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1)任务不足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2)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其工料损失由乙方负担,结算时按情况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因乙方驻工地代表未向其工人交底或交底不清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甲方可通知乙方在2日内出示书面答复材料,乙方未书面答复,甲方有权拒付其
未结算的价款费用、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3)进场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
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本合同允许变更或终止。
第十三条 如国家政策性调整致使合同项目不能继续实施时,双方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乙方为派驻工地的代表,负责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分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补充条款:
1、在麦收、秋收等需要正常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足够的作业人数和施工能力,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追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的来回工地路途费用由自己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做好文明施工。如若不能够满足合同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另外出现其他用工费用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得以资金暂时不到位等问题而停工或罢工等恶性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5、工程重复运输费用及因质量原因重复用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合同订立后,不能再行追加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合同中已包含一切的风险。
发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年**月**日
7.土方开挖运合同 篇七
发包方(甲方):广州市南六劳务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清远新世界旅游发展项目三区A地块工程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清远新世界旅游发展项目三区A地块工程
1.2工程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方开挖、土方运输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分段分区开挖、合理工期,其中公寓地下室土方18天完成挖运。
1.5.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进场为准。
1.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包挖包运 ¥15.00 元/m3(含11%的增值税)。
1.7.2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包括道路扬尘控制的费用、包弃土至3B地块的推土机、临时道路铺筑钢板、挖土机、运泥车辆等一切机械、包安全、包加班费、当地村民协调等一切费用。
1.7.3计量方式和进度款支付
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计算,即开挖前双方确定开挖区自然地面高、挖完后进行测量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次月支付上月进度款,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如每次不足人民币壹拾万元时,则累计按排在下月进度款中支付,支付前乙方必须按合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开好收据后支付,余款待完成所有土方挖运后双方确定工程量30天一次性无息支付。第2条 承包范围
包括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承台、地梁、集水井、后浇带、电梯井、独立基础、水池、底板、排水沟、包边坡修坡所需挖土机等一切部位土方在内的土方挖运,本工程挖运土方约4万立方米。
第3 条 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3.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3.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提供照明。
3.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3.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3.1.5安排专门人员监测开挖标高、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3.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3.2乙方责任
3.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如身份证等材料。
3.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3.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3.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3.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3.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4条到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4.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4.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乙方已完成的土方量按总价的70%给予结算退场。
第5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第7条安全施工
7.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7.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7.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7.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7.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7.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8条 文明施工
8.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8.3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8.4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9条 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第10 条违约及处理
10.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
10.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0.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0.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0.6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0.7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2条 其它事项
12.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三份,乙方一份,甲方执二份。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广州市南六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且签名
以下无正文。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5
8.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篇八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3)备好开挖机械、人员、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2、清表
凡工程范围内的表层杂草、块石、杂物、腐殖土、树根等均应清除干净,平整压实,清理厚度不得小于0.3m,清除出来的废渣不得随地弃置,采用自卸汽车外运至弃料常
3土方开挖
这里所指土方开挖主要为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开挖的土方外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985黄海高程12.20米。
(1)施工准备
①施工资料准备:土方开挖受天气、地质条件、及原有建筑物的影响,开挖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a施工图纸的审阅、分析,及施工方案的拟定。
b当地的水文、气象条件的了解。
c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的了解。
d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及管线埋设情况。
e绘制土方开挖的平面图和横断面图。
(2)测量放样
利用布设的临时控制点,放样定出开挖边线和开挖深度等。在开挖边线放样时,应在设计边线外增加30~50cm,并作上明显的标记。基坑底部开挖尺寸,除建筑物轮廓要求外,还应考虑排水设施和安装模板等要求。
(3)土方开挖要求
①施工准备
a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b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c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d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e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f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g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孝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h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i机具: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j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②操作工艺
a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清底。
b坡度的确定:
本工程开挖坡度按设计要求,若在施工中仍不能确保稳定,则跟设计方面联系,更改开挖方案。
c机械开挖
开挖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本工程采用挖掘机配合堆土机进行开挖,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边坡的状态。开挖基坑,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挖土机用反铲挖土时,为50cm左右为宜。
d人工修挖
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修帮和清底时在距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水泥搅拌桩头要沿桩开挖,不得破坏,开挖到基底高程,根据截桩高程要求对水泥搅拌桩进行截桩,桩顶修平。同时由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③雨、冬期施工
a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b雨期施工在开挖土方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c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d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开挖基坑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④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a按图纸要求仔细放样,土方开挖后的坡度要符合设计要求规定,避免因边坡过陡而造成塌陷,为保证边坡质量,反铲要紧靠坡线开挖,以确保边坡平整度,并尽量避免欠挖及超挖的出现。
b开挖并完成清理后,应及时恢复桩号、坐标、高程等,并做出醒目的标志。
c雨天应在开挖边坡顶设置截水沟,开挖区内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及时做好排水工作,以防基坑积水。
d开挖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设计边坡线逐层开挖,避免开挖工程中因临时边坡过陡造成塌方,同时加强边坡稳定性观察。
e开挖边坡顶严禁堆置重物,避免塌方。
(二)土方外运
9.土方开挖安全施工方案 篇九
土方开挖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编制审核日期
土方开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贺州学院9#学生公寓楼
工程地址:贺州市贺州学院内
建设单位:贺州学院
设计单位:广西上林县建筑设计室
监理公司:贺州市桂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崇左市兴崇建筑工程公司
环境地貌:现场已建起围墙。边坡采用标准放坡。
2.主要编制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2)《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土方开挖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1)土方开挖工程事故的类型
1)影响边坡附近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2)引起机械事故;
3)边坡土堆放材料倾落;
4)土方塌落直接伤人。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开挖较深,放坡不够;或通过不同土层时,没有根据土的特性分别确定不同的放坡坡度,致使边坡失去稳定而造成塌方。
2)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时,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土层受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而湿化,内聚力降低,在重力作用下失去稳定而引起塌方和滑坡。
3)边坡顶部堆载过大,或受外力振动影响,使坡体内剪切应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塌方。
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3)危险源的监控
1)根据土的种类、力学性质确定适当的边坡坡度。
2)当基坑深度较大时,放坡开挖不经济,或环境不允许放坡时,应采用直立放坡,并进行可靠的支护。
3)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
4)在基坑(槽)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坑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边坡边缘0.8m以外,高度不超过1.5m。
4.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设计
(1)一般规定
1)土方开挖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A)对定位放线的控制
控制内容主要为复核建筑物的定位桩、轴线、方位和几何尺寸。
根据规划红线或建筑物方格网,按设计总平面图复核建筑物的定位桩。可采用经纬仪及标准钢卷尺进行检查校对。按设计基础平面图对基坑、槽的灰线进行轴线和几何尺寸的复核,并检查方向是否符合图纸的朝向。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大于两倍的挖土深度;水准点标高可引测在已建的沉降已稳定的建筑物上,或在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妥善保护。挖土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复测,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
(B)对土方开挖的控制
控制内容主要为检查挖土标高、截面尺寸、放坡和排水。
土方开挖一般应按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0~3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整,边挖边修坡,以保证不扰动土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10.消防水池土方开挖方案 篇十
消防水池土方开挖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目 录
一、编制依据............................................................2
二、工程概况............................................................2
三、施工准备............................................................2
四、主要施工方法........................................................2
五、安全技术措施........................................................3
一、编制依据1、2、3、4、5、6、7、上海吉列消防改造项目消防水池施工图纸; 上海吉列消防改造项目组织设计;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GB5007-201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程GB50348-2004; 上海市施工相关规定; 吉列厂施工相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吉列有限公司,新建消防水池位于原有20#,21#楼位置(原有20#,21#楼拆除),占地面积大约110㎡,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池身高8.5米,容量为650m³。
三、施工准备
1、机具设备投入
挖掘机一台 运土车4辆 经纬仪一台 水平仪一台 铁锹10把
2、人员投入
运土车司机4名; 挖掘机司机两名; 测量工三人
四、主要施工方法 4.1、基坑开挖的施工顺序
测量放线-----验线------土方开挖-------地基验槽 4.2、土方开挖施工准备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有可靠有效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严禁堆放在基坑边缘一米范围内。
了解建筑物基坑范围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障碍物清除后处理完毕。
本工程建筑物的定位放线控制桩、±0.00标高线及基坑四周的直线尺寸,必须通过质检、技术部预检,经业主、监理方验收合格,并作好验收记录。 机具人员准备就绪,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安装就位好,做好防雨措施。 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土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由土方班组长向操作工人进行施工方法和安全交底,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将土方施工方案报业主、监理方审批,由监理方提出审批意见,同意开挖后,方可施工。
4.3、土方开挖
本工程土方开挖深度为0.9米,采用一台履带式单斗容量0.5m3的反铲式挖掘机,配备4辆自卸式装载汽车运土。
当挖土完成后,四周用脚手架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围住,夜间在四周栏杆上安装红色警示标志,保证无安全事故。
挖土顺序:从基础的一侧,先下后上、先浅后深。循序开挖,清理完成后及时进行桩的小应变检测。
土方开挖根据施工现场放线位置,严格控制挖土深度,在挖土的同时配合1台水准仪,做好抄平工作,做到土方不超挖,保证持力层土质不扰动。同时人工配合机械清理基坑侧壁及基底土。开挖土方应高于基坑设计底标高0.2m,余下部分组织人工进行开挖倒运。
挖土时应严格控制基底标高。方法:用水准仪引出水平标高,直接用塔尺引测到基底,如局部挖深应用碎石回填至标高。
土方开挖后,由施工单位工程师组织质量监督站、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人员按照地质报告、设计图纸对基坑进行验槽。若无异常情况,应尽快浇筑垫层混凝土,并尽早组织基础施工,不得长期晾槽。
4.4、成品保护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挖运土时严禁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上报业主方,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五、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前,地下的各种建筑物管道、电缆等地质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特殊的区域,必须在经过认真的实地勘察后,编制具体施工方案,设专人负责才可进行施工。
机械开挖前,用人工方法在开挖区域的四周挖一条“探沟”,已检验地下是否有管道和电缆。
土方开挖时,应严禁规定挖土机和土方运输车得的行走路线,并在必须经过的消防管道的上方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严禁任何车辆压坏消防管道而发生事故。
挖土施工时,在挖土机工作半径内严禁站人,并分配一个专门监护人员(穿高亮度的背心)在现场监护。
挖土施工时,在挖土机工作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及进行其它作业。 基坑四周2m范围内,严禁堆放其它建筑材料。
当基坑深度超过1米,应在基坑内放置一部梯子,供人员上下。 在基槽(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当开挖深度大于1.2米时,应采取放坡处理,坡度应采用1:0.5,对于无条件采用放坡的,必须采取护坡方案,应提前编写后报业主及临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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