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报废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2024-10-09

黄标车报废流程及其注意事项(精选9篇)

1.黄标车报废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篇一

国家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并非是无条件的,”黄标车“报废后补贴的申领是以购买新车为前提的。但根据各地发来的最新消息,部分城市在不改变原有政策的条件下,增加了一些新举措,比如黄标车报废不购买新车也可以获得地方补贴。“黄标车”根据车型和使用年限,可参照补贴标准获得补贴。车主只要在国家商务部规定的各类汽车报废期限内,将车送往指定的报废点,然后拿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所购买新车的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城市商务局或者是直接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填写完后,交到商务局(汽车以旧换新联合窗口)。经市商务局、环保和财政部审核合格后,由财政部直接将补贴打入车主的户头上。

1.不同的车型有不同的补贴

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6000元。

2.黄标车报废补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工作人员表示,车主在申请补贴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当地城市商务局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3.黄标车按指定在哪里报废?

据介绍,全国各地城市均有指定的报废点,一般是交由当地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处理,具体可根据当地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获知。

黄标车补贴标准价格表

平潭

2006年以后注册的重型载货车,基础补贴标准为30000元,如果在6月底前交售报废,将按基础补贴标准的90%执行,获得27000元的补贴。而如果在12月底前交售报废,按基准补贴标准的50%执行,将获得15000元的补贴。

陕西

营运黄标车:2018年1月1日——5月31日淘汰的,享受标准补贴金额的50%,2018年6月1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12000元/辆,中型9000元/辆,轻型6000元/辆,微型4000元/辆。

——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12000元/辆,中型8000元/辆,小型5000元/辆,微型4000元/辆。

非营运黄标车:非营运黄标车淘汰,补贴标准参照营运黄标车淘汰补贴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不予以补贴)执行,具体如下:

——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18000元/辆,中型13000元/辆,轻型9000元/辆,微型6000元/辆。

——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含营转非)18000元/辆,中型(含营转非)11000元/辆,小型7000元/辆,微型5000元/辆。

——2018年6月1日前淘汰的可享受标准补贴金额的50%,2018年6月1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提示:目前,多地黄标车报废政策对其补贴标准进行说明,其中平潭2006年以后注册的重型载货车,基础补贴标准为30000元;陕西1月至5月底报废的黄标车,可获得补贴标准50%的金额,其中营运大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12000元/辆,而中型为9000元/辆。

2.黄标车报废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篇二

2013年08月28日 11:34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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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报废标准出炉。昨日,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重庆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9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对自愿将其车辆交由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后的黄标车车主,分11个标准进行奖励补贴。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的通告》,今年的9月1日至次年9月1日,内环快速路以内(含)所有道路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范围的桥立交路段)7:00至20:00黄标车禁行;明年9月1日起,全天禁行。“黄标车”,是指取得黄色环保标志,但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3.黄标车淘汰公告 篇三

我市现有“黄标车”1076辆,老旧车1005辆,严重影响着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切身利益。为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在我市全面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20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淘汰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黄标车”淘汰工作,广泛宣传,及时办理报废淘汰手续,领取补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对未进行淘汰的“黄标车”,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路面查控、处罚、提高检验频次、停止核发营运许可证等措施,督促提前淘汰。请广大车辆所有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共同参与“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携手共创绿色宜城。

宜城市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重庆黄标车新规定 篇四

时间已经来到了,距离初次颁布黄标车淘汰政策过去了6个年头,淘汰还在进行当中。在,各地也将要或者已经出台了新的黄标车地方政策。对于各种政策、补贴听得太多,我们现在要对有关黄标车的一系列基础问题进行解答。

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黄标车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

什么是国三排放标准(即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三排放标准即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规定在尾气排放物检测当中,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克每公里,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克每公里,微粒不得超过0.1克每公里,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克每公里。

车主如何知道自己的车是否是黄标车?

1、车主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的“ ‘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2、根据国家实施排放标准的时间,中重型卡车黄标车主要以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3.5吨以上柴油车为主(部分区域为7月1日)。

重庆市政府是如何淘汰黄标车的?

1、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鼓励车主主动提前报废黄标车;

2、规定黄标车限时限区域行驶,迫使车主尽快淘汰黄标车;

3、要求车主加装后处理设备,排放检验合格后换发绿标(即黄改绿)。

什么是黄改绿?

目前黄改绿政策只在山东一省进行了实行,政策规定,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二标准柴油黄标车,可以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换发“黄改绿”标志。

进行黄改绿有哪些优惠政策?

“黄改绿”所需费用由政府补贴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国三柴油车几年变黄标车?

以前购买的黄标车,基本在一两年内就会彻底退出市场,而之后购买挂牌的黄标车最晚也只能行驶到。不过具体的情况,也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别,对于京津等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黄标车报废的时间相对会比较早,每一年政府都会有指标,要求这些地区要有大量的黄标车被淘汰出市场。

而同时,为了鼓励车主更换车辆,不同地区也会为车主们提供相应的补助政策,具体的金额和补偿方式,也会因为地区差异而略有不同,在这样的基础上,车主们一定要关心一下自己所在地区,有没有出台20适用的相应黄标车报废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注意规定黄标车的报废截止时间,这样才能做到心里有数。

重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全文)

《重庆市主城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自愿将其车辆交由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后的黄标车车主,将分11个标准进行奖励补贴。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的通告》,9月1日至次年9月1日,内环快速路以内(含)所有道路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桥立交路段)将逐步禁行黄标车。禁行时间具体为:209月1日起,每天7∶00至20∶00禁行;9月1日起,全天禁行。

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凡是车主身份证住址或单位注册地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并且机动车在重庆市主城区九区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未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的黄标车,车主自愿将其车辆交由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最高18000元的补贴。

领取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的步骤

1.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2.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5日前,车主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3.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后,再把补贴资金拨付至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指定账户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5000元。

● 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各类车型界定

● 大型载客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 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 小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 微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米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

●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千克的载货汽车。

● 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

● 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

● 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米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千克的载货汽车。

● 轿车:车身结构为两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或者车身结构为三厢式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5.山西黄标车新规定 篇五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黄标车的识别方法:

1、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 (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20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 (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6、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7、20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 (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什么是老旧车?如何识别老旧车?

老旧车主要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具体识别方法为:

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1、207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年 10月 1日 至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7月1日至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4、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车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5、2007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登记注册的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三、符合什么条件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可以申请补贴?

黄标车及老旧车在山西省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类组织;尚未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符合以上要求的,可以申请补贴。

提前淘汰车辆补贴期限截止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怎样申请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补贴?

各市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发[]78号文件要求,设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提前淘汰及车辆补贴工作,办理参考流程见附图1。

五、黄标车及老旧车实施怎样的补贴标准?

实施之日至12月31日办理报废的,按表1的标准实施补贴;

1月1日-203月31日、年4月1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201月1日-2016年3月 31日、2016年 4月 1日-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等八个阶段办理报废的车辆,按照表2规定的补贴系数,乘以表1的.各栏补贴资金进行补贴。

目前针对山西黄标车新规定的淘汰方案主要采取了三种措施:1、政府采取措施鼓励车主主动将自己的黄标车提前进行报废,同时政府会给予车主一定的补贴;2、对黄标车的出行进行限制,例如:限制黄标车的出行时间,或者限制黄标车出行的区域,通过这种限制来迫使黄标车车主尽快的提前报废黄标车;3、要求黄标车车主在机动车后面增加尾气处理设备,减少排放气体的危害度,从而更换绿色的环保标志。

那么关于山西黄标车新规定的淘汰黄标车制度来讲,什么样的黄标车才可以申请补贴呢?根据上面提到的第一点不难发现,申请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是黄标车是属于个人或者企业的,并且尚未达到报废日期的车辆都可以申请补贴,同时要提前报废自己的黄标车。

当然,在山西黄标车新规定中也提出了不同的车辆得到的补贴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提前一年报废的黄标车补贴多少是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尾气的排放情况、破损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的,按照车型的大小,从小到补贴资金越来越多,同时车龄越短得到的补贴也是越多的

同时,补贴的费用是根据补贴系数×补贴资金来计算的,同时,补贴资金也是根据黄标车淘汰的时间段的不同而随之变化的。在20就淘汰的黄标车辆会享受全额的补贴资金。补贴系数也是随着黄标车的报废时间而递减的,报废的时间越早补贴系数就越大,所以车主得到的补贴资金当然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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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州黄标车限行规定 篇六

广州市环保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 ,据悉,自今年5月1日起,广州全市拟24小时全天禁止黄标车进入广州通行。

根据《通知》,广州从今年5月1日起,将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也就是全面禁行黄标车。而这些车包括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的载客、载货车辆和特殊用途车辆,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本市籍和 外市籍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违法通告规定的,由公 安机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广州黄标车全市仅剩余黄标车约2万辆

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加大对 高污染汽车的限行力度。广东省内深圳、佛山、东莞、惠州、江门等城市已实现全行政区黄标车限行。而广州至2016年底黄标车限行区域面积仅为662平方公里,虽已占建成区面积的54%,但相对全市行政区域的覆盖率仅为8.9%。广州郊区已逐渐成为外地籍黄标车在珠三角地区使用的“洼地”之一。

从市环保局获悉,十二五期间,广州共淘汰黄标车约18.3万辆。至2016年12月,全市剩余黄标车约2万辆,仅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0.9%。由于黄标车在广州汽车保有量中所占比例极低,故全面禁行黄标车对我市社会生产生活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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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州的.交通拥堵主要集中在广州城区内,这份方案将天河、越秀等商业集中区域以及一些诸如科韵路、广园快速等城区内主干道放入了限行区域,而对番禺、萝岗、白云等相对交通通畅的地区实行了宽松处理,对环城高速、华南快线等干线也采取豁免,应该能对广州城区的拥堵起到一定缓解。不过这份限行方案的限行范围似乎过大,而且分界不清晰,难以快速分辨和记忆,这对外来车辆造成不小的困扰。至于能否彻底解决拥堵问题难以下结论,毕竟广州城区内很多因道路设置不合理造成的堵车,不是靠单一的限行就能解决。但也能对广州城区的拥堵起到一定缓解。

最后决定限外区域

本次听证会听证方案已14人赞成、1人反对获得通过,市交委将结合各代表意见继续完善方案:工作日高峰时段指定“区域”限行:在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珠江水道(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北面),白云区、荔湾区与佛山市交界处,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华南快速干线(广汕路至春岗立交段)、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围成的区域范围内(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工作日规定时段指定“路段”限行:内环路、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科韵路口)、工业大道(南田路口至新滘西路口)、增槎路(增埗桥至北环高速公路口)、金沙洲大桥工作日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限行方案实施后如何监管

据交警人士表示,限行方案实施后,除了现有的电子警察,还将进一步加强路面巡逻警力。目前广州城区的道路监控设备主要有两种:高清摄像头和球机,前者具备自动抓拍并识别车牌号码的功能。当外地车在限行时段擅闯禁行区域,无需民警守在监控室屏幕前即可辨识。而对于外地车擅闯“禁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和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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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东省黄标车新规定 篇七

上半年全省淘汰54966辆黄标车

在指导各市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重点对淄博、东营、潍坊、泰安、济宁、菏泽6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市通过严格源头管理、区域限行、路面查纠、科技监管、宣传引导等措施,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工作进度不平衡。上半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54966辆,占国务院下达42.8万辆任务的12.8%,工作力度不够,淘汰数量较少。207-8月份,泰安、枣庄、青岛等市落实措施较实,工作进度较快,淘汰数量占应淘汰数的70%以上;莱芜、东营、济南等市淘汰数量较少,淘汰数不足10%。

普遍存在环保检测站点少问题

检查发现,对于黄标车淘汰工作,执法管理难度较大。对部分“油改气”车辆的环保属性难以把握,其尾气排放虽已达到环保标准,但是按现行政策仍属于黄标车范畴。据统计,潍坊市有“油改气”车辆4.4万辆,东营市有6万余辆,部分车辆是出租车和公交系统车辆。另外还有一些车辆没有任何环保标识,路面执法人员难以判定车辆是否属黄标车。菏泽市环保检测站建设较晚,一个环保检测周期还没有结束,有的车辆还没有领取环保标志,给路面执法带来困难。

环保检测站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普遍存在环保检测站点少、检测线数量不足、检测时间长、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部分环保检测和安全检测不在一起,群众驾车接受环保检测和安全检测需往返多处,用时长、花费大、不方便。

20全省区域禁行黄标车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山东将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由现在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扩大至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自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禁行黄标车。

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由公安部门督促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注销。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一律予以强制报废。

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交通违法的严查严处力度。依托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提高对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进入限行区域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成效。

外地转入山东的机动车 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不予受理

对外地转入山东的机动车,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

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尚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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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据统计,截至年底,全省共有黄标车1165718辆,截至年7月1日,全省还有黄标车1110752辆。对于剩余黄标车,《方案》对各市提出了明确的淘汰“时间表”:2014年下半年各市要淘汰现有余量的40%,剩余任务要全部完成,也就是说,从2016年开始,山东的黄标车将被全部淘汰。

限行区扩大:由市建成区扩大到县级市城区和高速公路

《方案》要求,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由市建成区扩大到县级市城区以及高速公路。开展集中治理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辆,严格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和环保部门环保监测系统实现联网,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要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黄标车,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且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并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检测设备和机构资质超过有效期、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尾气检测不合格不得核发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登记门槛设限:未达到“国Ⅳ”标准的外地转入车一律不予受理

在机动车登记管理方面,《方案》要求,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要强制报废。外地转入山东的机动车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严禁黄标车在省内进行转移登记。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要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注销。

8.黄标车报废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篇八

2013-5-23 22:39:

5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本市黄标车淘汰,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府办[2012]24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2]第12号)中规定的使用年限(附件2)。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淘汰是指黄标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黄标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或将黄标车转出我市。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淘汰和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淘汰。

第二章 补贴范围

第六条 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淘汰,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一)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

(二)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二)2014年5月31日前必须强制报废的车辆。

(三)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八条 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如下: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九)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第九条 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深圳市外的,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第四章 资金申请及审查程序

第十条 黄标车提前报废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一)车主将机动车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附件1)申领补贴:

1.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网站查询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5.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6.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7.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三)市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料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且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初审合格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五)市环保部门在资金拨付车主后三个月内将黄标车报废和补贴情况报市经贸信息部门。第十一条 黄标车提前转出本市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一)车主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查询信息表》。

(二)车主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申领补贴:

1.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机动车转出信息查询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4.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5.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6.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三)市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料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且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初审合格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

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第五章 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市环保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在福田、宝安、龙岗设置服务受理点,建立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管理系统,开展黄标车的资料受理及初审,负责将市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第十三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落实、分配和监管,对市环保部门初审合格的资料进行复审。

第十四条 市经贸信息部门负责监督报废车回收公司做好报废车回收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领取、发放,监督报废回收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指导报废拆解企业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淘汰车辆的相关登记工作。对申请机动车转出的,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出具《机动车查询信息表》;对申请机动车报废的,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组织实施对黄标车限行措施的执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杜绝已取得补贴的转出黄标车回流使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各相关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实施、汽车报废、资金发放、信息统计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对已领取黄标车转出补贴资金的车主,如发现原车主继续在本市使用转出车辆的,按照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况,依据有关法规对原车主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资金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方案,不认真履行职责,使资金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经查证属实的由市财政、监察等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人居环境委会同市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公安交警局负责解释。

9.青岛禁行黄标车规定 篇九

黄标车值得是污染严重较大的车辆,近日,青岛讲禁行黄标车,下面是正文:

为防治大气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交警部门联合环保部门,重点对黄标车、无标车、黑烟车等高污染车的六种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自1月1日起,全市全部区域内将禁行黄标车。

今年以来,交警部门与环保部门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查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未检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的六种重点违法进行查处: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

据介绍,交警部门加大了非现场执法力度,定期将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等车辆信息录入智能交通系统,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处罚。对黄标车违反交通管制措施进入禁行区域的,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维修;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对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对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青岛目前黄标车的禁行区域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西新区(含开发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建成区及全市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城区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而自201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将全部禁行黄标车。

此处所称黄标车是指,按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经尾气检验,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各型机动车辆,其中包括低于国Ⅰ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低于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及其他燃料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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