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四中高二物
1.山东省聊城四中高二物 篇一
光岳楼,亦称“余木楼”、“鼓楼”、“东昌楼”,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城中央,始建于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 在《中国名楼》站台票纪念册中,光岳楼与鹳雀楼、黄鹤楼、岳阳楼、太白楼、滕王阁、蓬莱阁、镇江楼、甲秀楼、大观楼共同组成中国十大名楼。
明王朝建立初期,北方的局势很不稳定。为了防御蒙古族统治集团复辟,平山卫指挥佥事陈镛,从明洪武二年到五年,将筑土城改筑为砖城。为“严更漏而窥敌望远”,报时报警,又用修城余木,建造了一座高达百尺的更鼓楼,故初名“余木楼”。又因此楼有鼓声报时,人们也称之为“鼓楼”。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知府杨能在维修该楼时,因地而名,称之为“东昌楼”。明弘治九年(1496),吏部考工员外郎李赞过东昌,访太守金天锡,共登此楼,对该楼赞叹不已,“因叹斯楼,天下所无。虽黄鹤、岳阳亦当望拜。乃今百年矣,尚寞落无名称,不亦屈乎?因与天锡评命之曰‘光岳楼’,取其近鲁有光于岱岳也。”此后,历代重修碑记中,一直沿用“光岳楼”。
光岳楼虽几经重修,其建筑构件,大部分仍是初建时的原物,基本保持了原来的面貌,是明初建筑的重要遗物,许多地方保留了宋元风格。
以形式而论,砖台、重檐、十字脊内部置空井等,仍袭宋元楼阁遗制;细部以柱础言,从明洪武初所建南京宫殿已开始用古镜式,此楼仍用宋元以来的覆盆式;就结构来讲,柱之侧角升起,楼置暗层,内外等高双槽柱列,斗拱疏朗配置,以及柱头科斗口未加宽等,也都上承唐宋以来的传统做法,同时也与其它明初建筑有若干相似之处,开“官式”建筑之始。
该楼采用的是主体结构与附加结构相结合的方法,内以32根通天直上的内外槽柱构成楼的主体,外以一楼围廊和二楼平座构成楼的保护层。外层结构虽易损坏,也易维修更换。围廊和平座虽已重修多次,而主体结构却一直未动过。第二层以上中央是空井,前后内柱无法用梁穿越,因而采用了硕大抹角梁,井字梁,层层环绕叠架,前后左右搭连构结。通过木叠木、木扣木、木跨木、木连木,形成一个牢固稳定的整体。而且楼的形体统一而有变化,有着许多微妙独到之处。四层檐口的处理各不相同。一层宏敞,二层低下,三层深远,四层舒展,整个形体避免了机械式斜切直线,使人感到高大而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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