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2024-09-25

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精选10篇)

1.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篇一

深圳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编制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经市政府同意,拟定“十二五”总体规划前期研究课题。

一、深圳市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及策略研究

在总结深圳过去经济发展路径、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研究“十二五”期间影响未来经济发展重大因素,预测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探索经济发展的动力、路径和模式,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推进经济发展的策略和措施。

二、深圳市社会和谐发展战略研究

总结深圳社会发展概况、社会发展型态、社会阶层及相互间的关系、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研究“十二五”期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方向、动力和路径,分析影响社会发展的重大因素,并对社会发展的趋势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策略和主要措施。

三、深圳市城市文化发展策略研究

总结深圳文化发展的概况,研究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价值观体系和城市人文精神的主要特征,分析促进文化发展的内在和外在、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预测“十二五”期间深圳城市文化的主要发展趋势,提出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的主要目标、发展策略和政策措施。

四、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策略研究

总结国内外人居环境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我市人居环境的内涵和范畴,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保护综合平衡的协调机制,探讨人居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导向约束和优化调控途径和机制,提出人居环境整体改善和全面提升的若干策略和主要手段,提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和实现途径。

五、“后危机时代”下深圳把握战略机遇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策略研究

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视野,科学把握国际技术突破和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研究提出在“后危机时代”的特定环境和条件下,培育和引进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低碳经济等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策略,全面提升深圳的持续竞争能力。

六、新时期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实施策略研究 按照《纲要》赋予深圳的发展定位,结合深圳自身的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的特点和标准,分别提出“一区四市”的指标体系。分析“一区四市”之间的内在关系,综合平衡经济社会的各项发展资源,研究提出“一区四市”建设的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和策略措施。

七、深圳市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及布局研究

客观评估深圳周边区域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科学分析香港和珠江三角洲两个关键因素对深圳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影响,从有利于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区域产业资源的优化整合,有利于增强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的角度,提出深圳在加快产业向高端化延伸,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弥补产业链缺失环节,统筹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并进的政策措施。

八、深圳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研究

以完善深圳城市功能为目标,根据深圳城市发展目标、区位特征、功能布局和发展方向,立足于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功能互补,研究、提出、论证涉及深圳市域内、市域外的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提出可供选择的规划方案和优选方案。

九、珠江口东岸紧密合作策略研究

按照《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要求,分析深圳市、惠州市、东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在《深圳市、惠州市、东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下,提出深圳市在优化珠江口东岸地区功能布局,提升区域辐射力和带动力的主要策略。

十、发挥深圳经济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研究

结合《纲要》赋予深圳“一区四市”的发展定位,立足深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提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实施中心城市辐射带动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深圳市域均衡化发展策略研究

按照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划定全市功能分区,统一布局和统筹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理顺财税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基层公共事业水平,研究建立深圳市域范围内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均等化发展目标和结构,促进人口和社会均衡化发展。

十二、深圳市经济体制改革战略研究

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紧密结合深圳所承担的改革开放“试验

场”和“排头兵”的历史使命,研究提出我市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自主创新、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同时,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方面提出一些对深圳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及主要措施。

十三、深港合作发展策略研究

总结深港合作的历史进程和演变特点,分析未来在粤港澳合作框架下深港合作的形势和特征,提出符合深港双方共同利益的合作模式;以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为重点,研究借鉴香港产业发展经验,加快推进深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产业发展策略;以前海深港紧密合作区、落马洲河套地区、深港创新圈等重点项目为支撑,研究提出未来关系深港合作发展的重大项目,提出具体行动计划。

2.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篇二

《规划》全文由十章组成, 开篇分析了“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求, 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综合运输、公路交通、水路交通、民用航空和邮政业五章, 提出了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公路、水路、民航和邮政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交通科技与信息化、绿色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三章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保障内容, 是对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时代特征与要求的集中体现。第十章是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资政策、健全法规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方面, 提出了保障行业发展规划目标实现的政策及措施。

《规划》强调,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重要支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为着力点、以改革开放为强大的动力, 积极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要遵循保持持续发展、推进协调发展、鼓励创新发展、促进绿色发展、坚持安全发展五条基本原则。

《规划》提出,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 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 结构更加合理, 交通运输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运输装备进一步改善, 运输组织不断优化, 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行业监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交通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 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初步形成, 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规划》确定的“十二五”交通运输在基础设施、综合运输、运输服务、交通科技与信息化、绿色交通、安全应急等方面的主要指标包括:公路总里程达到450万公里, 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90万公里;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214个, 能力适应度 (港口通过能力/实际完成吞吐量) 达到1.1, 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3万公里;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30个以上;邮政普遍服务局所总数达到6.2万个。建成100个左右铁路、公路、城市交通有效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 建设200个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国道平均运行速度提高到每小时60公里, 民航航班正常率高于80%, 邮件、快件全程时限达标率达到8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与2005年相比, 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的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0%和11%, 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的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5%和16%。营运车辆万车公里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3%, 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民航运输飞行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低于0.2%。

3.解读“十二五”规划《建议》 篇三

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是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的纲领性文件。从“七五”计划开始,中央已经提出了六个中长期规划《建议》。“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于编制“十二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一,《建议》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党的十六大确定,我国现代化建设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七大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发生的新变化,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新世纪的头十年已经过去,现在到2020年还有十年时间,“十二五”时期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在新世纪头十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了重要基础。但也要看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特别是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国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也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和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战略任务、重大举措作了全面部署,这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建议》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党的十七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2010年初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建议》提出,“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并在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的部署中,全面贯穿了这一主题和这条主线,这必将有力地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三,《建议》对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国外贸出口总值已居世界首位,境外投资规模也在迅速扩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即由出口和引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并重、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如何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进一步开创互利共赢的格局,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建议》对未来5年的开放战略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等项任务,必将推动与围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建议》对于各级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在“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胜利完成之际,围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地党委正在研究提出指导当地“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建议》,各地政府也正在开展当地“十二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科学分析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发展的大政方针、奋斗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这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精神、结合全国和各自实际制定好中长期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为什么说“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看,“十二五”时期处于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做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一,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看,“十二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本世纪第一个十年已经过去,目前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剩十年时间、两个五年规划期,“十二五”时期正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对照“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可以看出,总量指标完成得比较好。甚至可以提前、超额完成任务,而结构性指标完成情况存在差异,一些指标完成的难度较大。2001-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 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这已超过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速度要求。与此同时,服务业比重、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等指标与规划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缩小城乡、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任务相当艰巨,特别是农村面貌还比较落后、社会发展一条腿短的问题仍较明显。“十二五”时期,我们在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能否在解决结构性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关系到为实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第二,从深化改革开放来看,“十二五”时期是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近年来,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和经济体制的要求,各项改革积极推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必须看到,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不到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十二五”时期在不少重要领域都面临改革攻坚的重大任务。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动全身,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调整,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要改革税制,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要吸取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完善金融体制,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同时,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垄断行业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需要进一步转变。还要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包括如何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兼顾好提高效率和促进公平;如何把握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基二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总之,改革的任务繁重而艰巨,需要精心谋划、稳妥实施。

4.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篇四

【2011年第六期(总第178期)】

一、全面贯彻实施“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省政府近日同意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标志着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正式上升为省委省政府战略。就组织实施好规划,强调三个问题:

(一)明确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把握好制定《规划》时期和当前实施《规划》时期外部环境变化问题。首先,宏观政策导向发生变化。《规划》启动的2009年底和编制的2010年上半年正处国际金融危机深化时期,国家实施适应宽松的货币政策,保增长是当时的主轴;而从去年底以来CPI逐渐走高,国家宏观调控加大力度,货币政策渐趋紧缩,上半年连续五次调高存款准备金率,两次调高基准利率。宏观环境的变化,对我们按计划实施《规划》形成严峻挑战。其次,是社会对交通的理解支持环境变化。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群众对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在各级财政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没有投入情况下,又对降低和取消高速公路通行费呼声高涨,对我们形成很大的社会压力。第三,面对艰巨的发展任务和当前一些发展难题,基层一些干部职工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奉献热情在减退。这些都是我们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应当认真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二是把握好“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的问题。着眼于建设全国交通运输强省总目标,《规划》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全面推进“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建设,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对台交流、对接两洲、拓展中西部”四大通道,加快形成两大枢纽、三大港口、“两纵三横”五条综合通道组成的综合交通总体布局。总体目标:计划完成投资4000亿元、力争4500亿元,“十二五”末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三大港口群基本形成,对接两洲、拓展中西部、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基本构建,以港口为中心的东南沿海物流中心初具规模,作为两岸直接往来主通道作用更加凸显,实现县县通高速(力争县县有国道)、镇镇有干线、村村通客车,有条件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全国交通运输强省。

三是把握好适当超前、适度规模、适时建设问题。实施《规划》既要适度超前又要把握好适度规模和适时建设节奏。适当超前方面:交通运输是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战略规划应前瞻5-10年,做好通道预留,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提前2-3年,实施建设与竣工投产提前1-2年,实现适当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度规模方面:应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不同人口数量及经济发展条件来确定。适时建设方面,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力可能、群众的需要等多种因素确定分期分批实施规划的节奏。

四是把握好综合交通、区域交通、城乡交通一体化问题。围绕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积极建设城际轨道交通和城际快速客货运输通道。在福、厦、泉等中心城市重点加强建设一批集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枢纽站。加快公共交通与农村客运的合理衔接,统一扶持政策、统一行业标准,合理布局线网和场站,构建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线网体系。

(二)实施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面临主要问题

一是如何在当前宏观调控环境下,落实好“十二五”规划实现宏伟发展目标的问题。二是如何实现“十二五”期大建设大发展与行业自身大调整大转变协调发展的问题。三是如何处理好加快建设发展速度进度和妥善处理好群众权益落实以人为本的问题。四是如何提高队伍管理服务能力以适应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优质服务更高要求的问题。五是如何积极主动作为克服畏难情绪以推动加快发展的问题。

(三)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面实施好“十二五”规划

作为五大战役的主力军,交通必须主动作为,应当有所作为。

一是坚定信心,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意识。“十二五”规划已经印发,目标已经确定。但宏观调控是摆在我们前面的一大难题,但并不是不能克服。我们要强化目标责任制意识,咬定今年和“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不放松,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通过积极运作克服困难,以干促上、攻坚克难,确保完成今年十大工程百个重点项目800亿元的投资目标,为顺利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组织制订实施方案,强化分级负责有序推进协作意识。交通是线性工程,多年来我们探索形成分级负责、省市合力推进的行之有效机制。要细化工作方案,做到定目标、定人员、定要求、定进度,明确责任。将“十二五”规划细化到年度,细化到地区、项目,明确项目推进计划,总结项目库管理经验加强调控,细化各项目标任务的节点计划、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要落实责任,明确具体的落实单位、责任人和明确省、市、县各级责任。

三要落实要素保障,强化有效运作攻坚克难意识。“十二五”预计投资规模在4000亿元以上,其中省和市县各需筹资约1000亿元,难度极大。要进一步加大与中央部委沟通汇报,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更大支持;规范运作融资平台,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国有资产收益、土地收储等方式千方百计落实项目资本金;进一步健全与银行战略合作机制,拓展融资租赁、保险融资、中期票据等模式,落实好授信规模;采取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采取BT、B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加大协调力度,强化项目加快推进抢抓发展的机遇意识。要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加强检查监督,“三个集中两项准入”的要求要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不走样、不走过场,力争每项工程都达到“优良工程”标准。继续实行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五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强化规划严肃性权威性意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短期利益驱动下盲目变更规划(例如港口岸线规划随意变更)。再次强调:规划经发布后就要严格实施,个别项目确因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或重大项目落地需要而需更改的,应当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工程建设领域等关节环节加强廉政监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二、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形成风正气顺的和谐行业氛围

“十一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的社会管理工作,有效应对一些行业不稳定因素,行业总体稳定和谐,省厅在去年全省绩效考评的社会评价方面获得第一名。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省交通运输正处在大建设大发展阶段,点多面广战线长,安全管理、行业维稳任务愈加艰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交通运输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注重理念创新。交通是公共产品,要始终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的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作为交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突出问题,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口航道、运输服务、运营管理、信息化等各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绿色安全、高效便捷、城乡均等化的交通公共服务。

第二,注重政策创新。在推动交通运输业自身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期以来省厅坚持阳光运作原则,坚持按项目按标准拨付补助,受到群众好评。下一步要继续坚持这种做法,在制定政策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

第三,注重体制机制创新。一是继续探索完善公路建设管理体制,在巩固现行建设体制基础上对于重要通道探索“省地共建,市为主体”体系,省定额补助,县负责征迁,市作为业主单位,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同时开工、同时完工”模式充分调动市级积极性和统筹能力。二是探索完善前期工作机制。重大项目要抽调人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按照“工可、前置条件”同时委托、“工可”和“初设”交叉设计等方式加快前期工作,力争同一条通道力争同时完成前期工作、同时动工建设、同时建成通车。三是完善协调机制,包括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面加大协调力度;在港口整合方面发挥联席会在同港同策等方面的协调作用;在重大项目推进方面发挥联席调度会机制作用等。

第四,注重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创新。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道路运输场站、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场所、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站场监管。督促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旅游运输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二是重点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平台。形成较为完善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救助体系,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体系要全面建成,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反应和救助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妥善解决交通建设过程维护群众合法合理利益问题。依法依规征迁,避免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等问题。

三、立足当前,确保年度任务完成,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确保交通十大工程百个重点项目全面超额完成。从督察情况看,开局之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努力克服困难,交通十大工程百个重点项目进展还比较顺利:1-5月全省完成交通建设投资304亿元、比增49%,占年计划38%,序时进度比去年同期快7个百分点;增幅比全省固投及全国交通行业增幅分别高11个、34个百分点;投资额居全国前三位。但我们在这次督查过程中也发现各地区间、项目间较不平衡、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幅趋缓等问题。下半年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加大支持力度,全力加快推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要领导要真正扑下身子到一线,帮助项目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年800亿元投资任务的完成。

(二)加紧落实交通改革工作。抓紧到位综合执法改革,建立省市县三级综合执法机构。加紧落实港口整合。

(三)推动两大城市联盟交通一体化进程。要通过交通一体化,推动交通同城化;要按同城化的要求,来布局城市联盟综合交通体系,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建设。

5.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篇五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要初步形成以“五纵五横”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总里程达490万公里。按照《规划》目标,铁路运营里程将增加到12万公里左右,其中快速铁路达4万公里以上。

《规划》提出,贯通北京至哈尔滨(大连)、北京至上海、上海至深圳、北京至深圳及青岛至太原、徐州至兰州、上海至成都、上海至昆明等“四纵四横”客运专线,建设相关辅助线、延伸线和联络线。强化区际干线,新线建设与既有线改造相结合,扩大快速铁路客运服务覆盖范围。

此前,铁道部提到“十二五”规划目标是全国铁路运营里程将增加到12万公里左右,其中快速铁路4.5万公里左右。这意味着,快速铁路网的规划比铁道部提出的目标减少约5000公里,市场分析认为这好于预期。

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规划》主要遵循交通运输发展的客观规律,解决长距离和快速运输等问题,以适应运输结构的需要,并没有刻意规划安排多少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他表示,“十二五”交通规划总体上是同意铁道部的发展思路,铁路规划延续了尽快解决运输能力不足、制约经济发展和不利于产业布局等问题的主体思路。

6.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篇六

[提要]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在未来五年中国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提升交通运输的现代化水平”。这将给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的诸多供应商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智能化网络化交通系统在改善交通拥堵方面有望发挥重要作用。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在未来五年中国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提升交通运输的现代化水平”。

智能交通的实现涵盖了车载终端设备、公共交通信息采集监测与服务、运营监管和应急保障等与“物联网”息息相关的关键应用。如果说去年“国际Telematics产业联盟在华成立”掀起了中国第一波物联网应用热潮,那么今年《规划》中对于智能交通建设的强调,则有望将物联网的市场空间扩大至少十倍。这将给物联网产业链上下游的诸多供应商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

智能化网络化交通系统在改善交通拥堵方面有望发挥重要作用。

打造车联网缓解道路拥堵

在中国,交通拥堵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管你是在北京、上海、深圳,还是西安、成都、武汉。各地政府都在不断投资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此次《规划》提出,要建设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对危险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路线、连续驾驶时间等的运行监控;推进建设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重点区域的视频监管系统。积极推进城市客运(换乘)枢纽、公共汽车、轨道交通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规划》同时还强调,要大力发展汽车租赁业,扶持推广“物联网”技术在汽车租赁业的应用,完善租赁车辆调度管理系统。SierraWireless公司交通与汽车市场部总监AndreasKohn对此表示:“无线通信正在给汽车融资、租赁与保险选择和基础设施征税等领域带来新的趋势。车队所有者、路政当局、租赁与保险公司正在布署解决方案,用于定位、监控和追踪移动资产,以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来降低成本、提高车辆安全性和改善消费者选择。在一些物流系统应用中,无线车辆状态是一个新兴应用。现在可以通过无线技术监控车辆状态、驾驶员情况,从而可以帮助消除每月的重复费用和降低运营及维护成本。”SierraWireless是汽车行业无线技术的市场领导者,拥有十多年的经验和一流的专业技术,并已成功向汽车制造商交付200多万个无线模块。

7.涂料行业“十二五”规划 篇七

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一) “十二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1.市场环境

我国涂料行业在大的经济背景和政策背景下, 市场形态变化及其特点主要包括:

(1) 市场需求日益品牌化;

(2) 市场需求已从一般的产品本身赋予的价值向两极延伸;

(3) 企业风险防范和决策机制的建立;

(4) 企业的战略调整和战略布局加速;

(5) 内需的涂料市场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6) 原材料的影响成为涂料行业发展高端产品的重要因素。

2.政策环境

涂料行业属于加工服务业, 它与原材料供应商及涂装工艺和涂装过程控制密切相关, 其上下游的变化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2001年开始, 我国进入WTO, 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的步伐加快, 使我国涂料行业面临全新的竞争和发展环境。同时国民经济持续保持7%~9%GDP增长, 为涂料行业的发展带来动力。涂料行业产量和销售额的增速在高速成长的房地产、汽车、船舶、重防腐、家电等行业的推动下, 其增长速度高于平均GDP的增长速度, 中国涂料行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二) “十二五”发展目标

涂料行业服务的产业面广, 所谓“关键技术和原材料”涉及的领域较多, 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前提下, 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经济”的要求, 结合“涂料行业‘十一五’科技创新纲要”和从2009年开始的行业调研的初步结果, 提出“十二五”涂料行业发展建议。

1.产量预测

“十二五”期间国内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速度发展, 涂料行业受下游工业和民用两方面的需求影响, 预计将保持年均10%的增速增长, 产量将由2009年的755万吨, 增长至2015年的1200万吨。

2.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

鼓励符合标准的环境友好型涂料生产 (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 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 ;鼓励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 (人造金红石、天然金红石、高钛渣) 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限制新建硫酸法钛白粉, 铅铬黄, 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 溶剂型涂料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 (TGIC) 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科技发展规划

(一) “十二五”战略目标

1.环保、节能目标

全面推进涂料水性化, 高固体分醇酸涂料份额提高20%;履行相关国际公约, 禁止溶剂法氯化橡胶生产和替代, 禁止使用DDT、TBT等有机锡防污漆;全面推动钛白粉、氧化铁颜料清洁生产工艺评价指标体系, 促进以高品位 (大于80%) 钛原料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单位综合能耗下降20%。

2.创新、标准目标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成果国家级奖3~5项;开发高性能涂料, 开发特种用途无机颜料;开发国家重点工程用涂料, 如大飞机、大船和高铁;申报有价值的中国和外国专利100项以上;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推行国家、协会、企业标准的配套体系。

(二) “十二五”重点发展方向

1.应用基础和科学原理研究

涂料成膜动力学过程, 流变行为及结构变化研究;固化反应过程调控的研究;涂料配方试验设计的科学化、规模化及自动化, 利用好计算机的高速、筛选和客观功能;极端腐蚀环境中长效高性能防腐涂料及新防腐原理研究, 如高温、高酸性环境;紫外光固化涂料厚涂层和颜料化后新固化机理, 复杂形状底材的复合固化机理研究;纳米材料改性涂料原理和作用机理的研究;涂料、无机颜料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 拟由行业和高校合作办学, 培养高素质的研发人才。

2.高性能、节能、环保及功能性涂料及无机颜料的研究

水性汽车涂料、水性防腐涂料、水性木器涂料、水性集装箱涂料等技术性能和涂装工艺性的匹配的研究, 配套树脂和助剂的研究;紫外光固化涂料厚涂层和复杂形状底材的复合固化机理的研究;以功能性涂料为饰面的外墙外保温技术的研究;高效节能大型硫酸法钛白废酸浓液装置和工艺的研究;硫酸法钛白粉清洁生产集成技术的研究;氧化铁颜料生物法氨氮废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达到修复如旧的文物保护涂料及其保护原理的研究;大飞机、大船及高铁用涂料的研究。

环保发展规划

(一) 规划总体目标

在2009年基础上, “三废”总体减排10%, 能耗减少20%, 物耗减少5%。

1.全面推进涂料水性化, 高固体分醇酸涂料份额提高20%。

2.履行相关国际公约, 禁止溶剂法氯化橡胶生产和替代, 禁止使用DDT、TBT等有机锡防污漆;开展环境友好型涂料如高耐候性粉末涂料、UV固化在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和汽车涂料涂装中应用;涂料与无机颜料的循环经济建设等项目。

3.全面推动钛白粉、氧化铁颜料清洁生产工艺评价指标体系, 促进以高品位 (大于80%) 钛原料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工艺。

4.单位综合能耗下降20%。以功能性 (反射性隔热、耐候) 涂料为饰面的外墙外保温技术。建筑物耗能占总耗能的28%以上, 国家新标准要求建筑物要降低能耗35%以上, 该项技术开发目标既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又要符合环保安全 (阻燃性) , 性价比合理, 应用市场广阔。

(二) 行业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1.水污染防治的任务

与各级政府配合, 在行业内宣传与贯彻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发布的《涂料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使规模以上的涂料与颜料企业的废水治理率达70%以上;

依据国家发改委新修订颁布的“涂料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试行) ”, 在大中型涂料骨干企业建设中清洁文明生产工艺占60%以上;

整合、完善与推广涂料企业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

氧化铁、钛白颜料生产过程的废酸、废碱得到治理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整合、完善与推广氧化铁颜料工业废水中氨氮处理技术。

2.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

在规模以上的涂料企业70%以上的工业粉尘得到治理;

溶剂型涂料全密闭一体化的新工艺在骨干企业中推行40%, 减少有机溶剂的挥发与污染;

规模以上的氧化铁颜料与钛白粉生产企业的工业粉尘、工业废气得到治理;

开发涂料与颜料制造过程废气治理新技术。

3.固废污染防治的任务

规模以上的涂料企业的80%以上的固废得到治理;

无机颜料制造业产生的废渣基本得到处理, 初步建立起循环经济体系。

标准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涂料标准化工作将在环保标准、能耗标准、准入标准、产品标准等重点领域做好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1.管理办法

制订《涂料行业管理办法》, 以促进国内涂料市场合理竞争,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对涂料行业危险货物进行分类。

2.环保标准

“十二五”期间, 将制订一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 包括涂料VOC排放标准、涂装污染物排放标准 (分为汽车、家具、家电等) 、氨基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助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氧化铁行业氨氮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机颜料 (如铅铬颜料等)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能耗标准

“十二五”期间, 将针对涂料、树脂及以钛白粉为代表的无机颜料生产过程制订一系列能耗标准, 其中在涂料方面涉及溶剂型、水性涂料、粉末涂料。在树脂方面制订树脂能耗标准, 规范以醇酸树脂为代表的高温树脂生产能耗和以丙烯酸树脂为代表的低温树脂生产能耗。在钛白粉生产方面, 分为硫酸法和氯化法两类, 其中硫酸法又包括锐钛型与金红石型两个套系。制订“钛白粉行业能耗标准”和“氧化铁颜料行业能耗标准”。

4.准入标准

制订《涂料行业准入条件》 (分为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与粉末涂料三套体系) ;

制订《涂料行业管理办法》, 以促进国内涂料市场合理竞争,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

在无机颜料生产方面, 将制订《氧化铁行业准入条件》, 而《钛白粉行业准入条件》“十二五”期间即将实施。氧化铁颜料和钛白粉行业将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5.产品标准

针对一系列国家新兴产业, 制订一批有针对性的涂料质量标准, 涉及风力发电、高速铁路等行业。

制订“水性陶瓷涂料”产品质量标准, 修订立德粉产品质量标准《GB/T1707-1995立德粉》规范涂料行业的发展。

8.视听产业“十二五”规划发布 篇八

“十二五”规划提振行业信心

《规划》指出,未来5年,我国要力争在“十二五”末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电视整机和关键件开发、生产基地,主要产品产量和质量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到2015年,以数字电视和数字家庭为主的视听产业销售产值比2010年翻番,达到2万亿元,出口额达到1000亿美元,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5%。同时,优化产业结构,平板电视(LCD)占彩电产量的比重达到95%以上。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这一比重为79%。

对此,西南证券家电行业研究员李辉认为,《规划》从政策上明确了黑电子行业的结构调整优化,能引导行业良性发展和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高端产品占比将不断提升,从而提振毛利率。

或许是受到《规划》出台的刺激,2月27日,金融行业A股市场黑电板块整体爆发,除TCL集团停牌之外,交易中的四川长虹、海信电器、深圳康佳纷纷上涨,其中,四川长虹和海信电器双双涨停,在港交所上市的彩电企业创维数码收盘时也上涨3.9%。此外,拥有LED业务的小家电生产企业德豪润达也以涨停收盘。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提到,在规划期内,要推动建成5~10个应用特色鲜明、持续创新能力强、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培育2~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年销售收入突破千亿元的领军企业,为做大做强信息产业提供有力支撑。那么这2~3个年收入突破千亿的领军企业会是谁呢?

彩电企业任重道远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Display Search发布的调查,三星电子2010年电视机的销售额高达259亿6900万美元(约合30万亿韩元),居世界首位。排名第二的是LG电子,销售额为166亿1300万美元。目前虽然海尔、海信、长虹、TCL、创维、康佳等企业年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按照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国内企业与国际巨头仍存在较大差距。

某视听产业业内人士认为,国内视听产业中,彩电行业较有希望产生年销收入突破千亿元并实现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不过要成为其中之一,国产彩电企业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企业需要有全球化战略。国内彩电企业要从原来的产品出口完成向品牌出口的过渡。在国内企业中,像联想、华为等都是国际化探索较为成功的,他们的经验和模式值得彩电企业学习借鉴。另外,最近一些日系企业逐步淡出彩电制造业,也给国内企业的国际化之路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市场空间。

其次,要掌握核心显示技术及面板资源。液晶模组占了平板电视制造成本的60%到70%,显示技术的更新换代也往往会导致彩电行业的洗牌。因此,彩电企业要做成世界级规模,离不开稳定的面板供应,更离不开显示技术保持全球领先的优势。

再次,要掌握智能电视技术标准。随着电视机产品逐步IT化和智能化,企業已经进入以专利和标准为核心的技术竞争时代。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同时也需要拥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行业影响力,才能把自身的技术转变为行业标准,才能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以支撑生态系统的运转。目前,国内彩电企业规模不大的情况下,企业间形成合作,联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电视标准,更符合长远发展利益。

9.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篇九

交通运输部文件交规划发[2011]192号2011年05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本规划旨在通过加快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全面提高交通运输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该规划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信息规划通知

------------------

抄送:国务院应急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计署,中央直属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大型港口企业。

------------------

10.深圳交通十二五规划 篇十

关于印发《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11〕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途径。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妇女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2001年,省政府颁布的《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一五”时期,省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下,我省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2010年年底,《妇女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参与经济和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和层次逐步上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保护妇

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普及程度提高,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纲要》的实施,对于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十二五”时期妇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妇女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文化中残存的男女不平等的陈规陋习尚未消除,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未能完全实现,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妇女在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制约妇女发展,也影响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进程。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将妇女发展融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局,保障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在全面参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着眼妇女发展需求,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男女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发展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妇女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经济地位不断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比例和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妇女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加强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妇女生存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10万以下,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3)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新发感染与性病感染得到控制。

(6)减少妇女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7)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保障妇女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

化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健全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状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服务。保障流动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产科建设,加大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力度,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依法开展孕前保健服务,做好孕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和孕前医学检查。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

(3)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社会环境。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生育观,科学选择分娩方式,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围产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

(4)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宣传普及妇女健康知识,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妇女常见病预防和治疗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医改方案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扩大农村妇女受益面。认真执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确保用人单位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县级人民政府至少每两年安排生活困难的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每年对65周岁以上老年妇女免费进行一次查体。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贫困妇女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提供帮助。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推广有效干预措施。把预防艾滋病、梅毒等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提供规范化的艾滋病、性病诊疗服务,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6)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建立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工作互补、资源共享长效机制,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宣传普及妇女营养保健知识,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科学的膳食结构。面向孕妇、乳母贫血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干预,倡导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合理补充叶酸、复合维生素等营养素。大力推进妇女健身示范站点争创和基层妇女体育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妇女健身活动。

(8)提高精神卫生工作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

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普及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

(9)加强对妇女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加强对与妇女健康有关的食品、药品、卫生用品、保健品、化妆品、服装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定期组织质量标准检查。

(二)妇女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法规、规划、政策和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2)适龄女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3)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

(4)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

(5)妇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6)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8)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8%左右。

2.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评估过程中,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层的妇女比例。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鼓励更多妇女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2)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抓好农村和城市新建小区幼儿园以及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

以资助。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农村适龄女童入园。

(3)保障适龄女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制定支持贫困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防止女童辍学制度。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确保贫困家庭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大对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普通高中的多样化发展,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女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保持高等院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均衡。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妇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实对贫困女大学生的资助政策。

(6)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坚持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在政府补贴的专项培训中,保证符合条件的妇女平等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完善相关资助政策,为失业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创造条件。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普及网络知识,提高妇女利用网络媒体接受远程教育的能力。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多样化教育模式,满足妇女个性化学习和发展需求。继续扫除妇女文盲,巩固扫盲成果。

(三)妇女与经济。

1.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新增劳动力就业增加。

(2)城镇就业人员中妇女比例稳定在40%以上,失业人员中妇女比例降低到50%以下。

(3)创业人员中妇女比例不断提高。

(4)提高妇女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妇女比例不低于35%。

(5)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6)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7)妇女贫困率明显降低,贫困妇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力度。把性别平等理念纳入经济分析和经济结构调整,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妇女平等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权利。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禁止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外拒绝录用妇女、提高妇女录用标准、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妇女结婚和生育的违法行为。

(3)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在任何行业、职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的劳动者获取同等劳动报酬。

(4)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妇女就业。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就业。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就业援助,帮扶失业妇女、失地妇女就业和再就业。

(5)促进女大学生更加充分就业。完善女大学生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就业服务与援助、就业见习与培训、基层服务项目等计划,加强对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服务,为女大学生正确择业、自主创业、充分就业创造条件。

(6)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妇女比例。完善妇女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妇女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依托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集聚和培养妇女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7)促进农村妇女持续增收。实施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等产业振兴规划,提高农村妇女从事高效特色农业的收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家庭工副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创造适宜农村妇女就业的岗位,增加农村妇女非农收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减少制约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

制度障碍,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村妇女工资性收入。

(8)依法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纳入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内容,严肃查处企业侵犯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案件,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比例不低于30%。各级人大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各级政协妇女委员要占一定比例。

(2)公务员中的妇女比例逐步提高。

(3)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各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增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

(4)担任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5)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县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增加;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领导班子要首先配备女干部。

(6)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市不少于15%,县(市、区)不少于20%。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

(7)提高高等院校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妇女比例。

(8)村(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成员中妇女比例和妇女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比例提高。

(9)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

(10)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提高。

2.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法规政策,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工代表等妇女比例作出规定,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能力。加强对妇女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决策管理水平。

(3)完善公务员招录制度。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各个环节的监管,保障妇女平等参加公务员考选。

(4)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规划,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加大竞争性选拔女干部力度,将更多优秀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5)促进妇女参与企事业管理。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使更多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6)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格程序,确保村(居)民委员会中有妇女成员,保障妇女参与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宣传普及保障妇女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法规,加大培养农村优秀妇女人才工作力度,为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提供人才保障。

(7)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利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8)发挥妇女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制定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时,充分听取妇联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妇女人才库建设,把妇女人才库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选拔领导干部时,重视妇联组织、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1)生育保险基本覆盖城乡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享有率和城乡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城乡妇女医疗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3)城镇妇女失业保险参保率和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妇女覆盖率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大幅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高。

(5)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

(6)妇女家务劳动负担减轻,男女自我支配时间差距缩小。

2.策略措施。

(1)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制度。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保障。

(2)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贯彻实施《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各类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高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全省实现市级统筹和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妇女的生育保障水平。

(3)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城镇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农村妇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提高制度保障能力。

(4)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养老保障享有率。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目标。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

政府为城乡散居“三无”和低保家庭等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增强社区养老照护能力,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提高失业妇女基本保障水平。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民工中妇女从业人员为重点,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和参保率。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工作机制。

(6)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实现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妇女应保尽保。推行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贫困妇女、单亲贫困妇女给予重点保障。多渠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鼓励社会各类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救助基金,为特困妇女提供救助。完善扶持贫困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7)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在社区优先发展方便家庭生活的公共服务。将发展家庭服务业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扶持发展各类便民服务站点,加快建设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倡导夫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家务劳动等家庭责任,减少妇女家务劳动时间。

(六)妇女与法律。

1.主要目标。

(1)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

(2)地方性法规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3)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

(4)保护妇女人身权利。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权利。

(2)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性别平等审查。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对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清理。

(3)保障妇女的立法参与权利。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引导和鼓励妇女参与立法,发表意见和建议。

(4)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解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

(5)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制定妇女“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6)加强对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社会性别理论教育和培训。逐步推动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司法考试内容和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和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7)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提高破案率。依法查处残害、遗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8)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建立多部门合作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家庭暴力报警服务全覆盖。在设区市救助站设立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庇护所,救助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提高妇女自我保护能力。

(9)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继承等家庭财产案件中,体现男女平等。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10)保障农村妇女的经济收益权。完善和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备案审查和纠错制度,清理与法律法规冲突、损害妇女权益的村规民约。严肃查处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宅基地分配、集体资产分配等合法权益的案件。

(11)保障妇女举报、控告、申诉等权利。司法机关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举报、控告、申诉。健全信访接待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完善符合妇女特点的刑事惩罚和教育措施。

(12)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完善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妇女法律服务热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等各类妇女法律救助和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和服务。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七)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1)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两性和谐的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等公共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提高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水平和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

(4)完善传媒领域男女平等的监管机制。

(5)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6)降低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程度。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9)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实践低碳生活。

(10)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2.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的深入研究,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的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的培训规划。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创建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对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进行性别分析、评估,促进妇女参与有关规划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

(3)加强社会性别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建设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在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研究的相关项目和课题。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和社会性别学课程,培养女性学和社会性别研究专业人才。

(4)加强对媒体传播社会性别意识的引导与管理。制定和落实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正确反映两性的不同影响和需求。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者、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损害妇女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5)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6)营造和谐家庭环境。开展以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倡树婚育文明,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7)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检查数据库,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

(8)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提高饮水工程和供水量标准。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

(9)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程度,推动城镇公共厕所厕位比例与妇女需求相适应。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对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民自觉改厕,改善农村妇女生活环境。在城镇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0)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开展保护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能力,引导和组织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绿色消费,低碳生活。

(11)满足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需求。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将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规划纳入部门计划。

(三)优化规划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省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妇女事业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和妇联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五)实施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围绕解决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妇女发展项目,为妇女办实事。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研究实施规划工作;每2-3年召开全省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实施规划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示范制度。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每5年由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内容,宣传实施规划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展调查研究和妇女理论研究,掌握妇女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探索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规律,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九)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规划工作的效率、效果,预测规划目标和妇女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二)省级规划和各地规划分别实施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科学设计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检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省、市两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前言

本规划所指儿童为出生至未满18周岁人口。

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儿童发展,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1年,省政府颁布的《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儿童纲要》实施1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儿童发展。截止2010年年底,《儿童纲要》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城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儿童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社会意识明显增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纲要》的实施,对于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儿童优先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儿童发展不均衡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儿童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领域的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仍然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儿童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保障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儿童平等发展原则。为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4.儿童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

二、总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完善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

(3)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和蔓延。

(4)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以上。

(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

(6)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7)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5%以下;中小学生贫血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0)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11)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及格率达到90%以上。

(12)减少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13)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4)禁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力度。根据国家医改方案规定和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儿童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儿童急诊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保障水平。

(2)加强优生优育工作,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残疾儿童早期治疗、早期康复的干预体系。

(3)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并纳入儿童保健常规工作范畴。

(6)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推行爱婴医院管理模式,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范围。宣传普及碘缺乏和碘过量知识,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预防儿童伤害事故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中小学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学生健康体检网络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体质监测。加强儿童膳食、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恒牙/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设施和儿童体育俱乐部建设,新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兼顾儿童健身需求,为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9)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宣传教育。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杜绝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诱骗儿童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10)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科(门诊),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儿童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治疗,减少儿童精神疾病发生。

(11)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质量。建立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相关知识,形成正确观念,做出知情选择。

(12)加强儿童食品、用品等安全监管。提高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的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认证,定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用品、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检查。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噪音等环境污染和工业、生活、农村面源污染,建立环境污染暴露监测网,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1.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经济发达地区达到85%以上。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9%,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到97%。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在设区市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所有中小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8)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并适度超前发展。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在2012年达到20%以上,并保持稳定增长

(2)促进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

(3)支持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发展公益性托儿所和以社区为依托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3岁儿童家庭提供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构建多种形式的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4)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分别达到总数的70%。每个县级政府至少建设一所达到省级标准的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政府至少建设一所通过省级认定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建好用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兴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保障流动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5)重视发展民族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6)保障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社区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7)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规模,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8)加强普通高中教育。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标准。鼓励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的机会。

(9)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达到159万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发展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的开放式基础实训基地。

(10)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制定实施《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问责制度。实施教育行政问责制度,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政绩“一票否决”的指标。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实践基地。

(11)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依据,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2)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改造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建成覆盖全省城乡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园区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现代化。

(13)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提供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宿舍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

(2)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为贫困、残疾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4)保障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适龄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的家庭寄养率。

(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减少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7)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服务机构数量。

(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适龄就业等权利。

2.策略措施。

(1)提高儿童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资金投入,实

现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保障标准。

(2)健全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3)加大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开展“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唇腭裂患儿重生行动”、“齐鲁福彩助残行动”等孤残儿童专项福利救助活动,开展儿童重大疾病救助试点,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4)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探索建立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改善5岁以下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营养状况。

(5)提高孤儿福利水平。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对孤儿参加城镇儿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政府补贴。建立替代养护制度,完善福利保障措施,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父母是重度残疾的儿童提供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

(6)完善孤儿养育模式。推行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倡导社会助养。

(7)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0-6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鼓励并支持社会慈善机构和志愿者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9)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保障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建立发展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10)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每个设区市有一所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基地,每个县(市、区)单独或依托县

级社会福利中心建立一所儿童福利院,依托社区服务设施为特殊儿童提供服务保障。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1.主要目标。

(1)完善和落实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3)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4)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5)中小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6)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7)保障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8)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

(9)保障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

(11)建立与完善适合儿童的司法体系。

2.策略措施。

(1)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立法调研,制定和完善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地方性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2)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加大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家庭、学校、社会保护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儿童的法律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开展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

(3)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简化、规范登记程序,确保出生儿童依法获得合法公民权利。

(4)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建立有利于女童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励生育女童家庭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村生育女童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5)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加强保护儿童监护权的宣传,提高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落实监护人资格撤销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6)保护儿童人身权利。依法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为被解救儿童提供心理康复服务。

(7)加强对儿童财产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8)建立健全监督和惩罚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司法救助。

(10)教育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重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回访和教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和重新犯罪。

(11)加强对儿童的司法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强少年法庭或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合议庭建设,落实民事、刑事、行政统一的综合化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完善司法分流措施,推行非审判处置方式。逐步实现犯罪前科有限消灭,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期

满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中不受歧视。

(12)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与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专门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利。

(五)儿童与社会环境。

1.主要目标。

(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提升儿童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3)提供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

(4)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5)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6)设区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增加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7)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和学校、社会事务的权利。

(8)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2.策略措施。

(1)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儿童优先、儿童权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儿童优先发展和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2)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实施《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完善适应城乡、区域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服务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培养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倡导平

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3)优化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鼓励创作优秀儿童作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生活。制定实施传播优秀儿童作品的鼓励政策。规范管理文化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和烟酒广告的播出。禁止组织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

(5)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采取有效防控和监管措施,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依法查处接纳儿童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6)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管控力度。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段设立治安岗亭,增设报警点,加大对重点地区、路段和易发案件部位的监控和巡逻密度。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禁设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营业性歌舞娱乐等场所。

(7)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儿童课外、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图书等公益性场馆设施建设,并对儿童免费开放。

(8)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对儿童的服务和管理功能。增加街道和乡镇综合服务机构承担儿童服务的功能,整合社区资源,创建以娱乐、教育、卫生保健、心理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儿童之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

(9)优化儿童阅读环境。推广儿童图书分级阅读制,为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开展图书阅读活动,培养儿童阅读兴趣。

(10)保障儿童发表意见的权利。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决策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增加儿童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和社会事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二)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将主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规划纳入部门计划。

(三)优化规划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儿童合法权利。

(四)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省及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儿童事业经费投入,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五)实施重点项目。“十二五”期间,围绕解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儿童发展项目,为儿童办实事。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向上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汇报、研究实施规划工作;每2-3年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实施规划工作。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成立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的监测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监测统计工作;成立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评估组,负责实施规划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示范制度。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健全表彰激励制度。每5年由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七)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宣传规划内容,宣传实施规划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开展调查

研究和理论研究,掌握儿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探索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规律,为制定法规、政策提供依据。

(九)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儿童的作用,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儿童参与规划实施,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五、监测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发展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规划工作的效率、效果,预测规划目标和儿童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儿童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儿童发展奠定基础。

(二)省级规划和各地规划分别实施监测,2-3年进行中期监测评估,5年末进行终期监测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监测组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

科学设计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检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监测评估结果,加强实施规划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并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省、市两级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

实行监测评估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有关部门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部门评估报告;各级监测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监测报告,各级评估组向同级政府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上一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一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主题词:妇女 儿童 发展 规划 通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上一篇:少数民族自治区有几个下一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讨论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