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共8篇)
1.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 篇一
打造阳光党务 扩大党内民主
青理东
近年来,南江县以打造阳光党务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坚持定期公开、随时公开、逐步公开、及时公开的原则,以阳光决策、阳光人事、阳光评议、阳光服务为公开重点,全面推行乡镇、村、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党务公开,做到按时公开、如实公开、依法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党务”,扩大党内民主,真正让广大党员参与党务、了解党务、监督党务。
一是实行“阳光服务”。建立党务公开栏,全县48个乡镇、522个村和90%的部门均建立了党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及各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在工作中推行党员干部亮证工作,通过制作身份牌、工作座牌和评选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全面公示党员干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分工及部门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既方便党员群众知情,又方便党员群众办事,使复杂的程序简单化。在南江广播电视台开办了“南江党建”专题栏目,在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书记信箱”,并对县委、政府决策及活动进行公开。截止目前,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县委、政府所有不涉秘文件,发布文字、图片1600余条,收到群众来信500余件,实现了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互动,扩大了党内民主,促进了党内和谐。
二是实行“阳光任免”。全面推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候选人“公推公选”和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公推公选”,积极稳妥推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一肩挑”,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探索试行了村(社区)支部班子成员直选,东榆镇土台村、南江镇黄金村等近100个村实现了支部书记直选。全县已有73名村(社区)支
部书记、村(社区)主任实现了“一肩挑”,558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全部实现了“公推直选”。通过“公推直选”,增强了干部任免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干部选拔任免、交流、奖惩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杜绝了干部“带病提拔”。
三是实行“阳光评议”。实行监督阳光化,在乡镇设党务公开督查员,乡镇由专职纪委书记负责党务公开的督查。在村(社区)公开选拔了522名党性强、威信高、敢逗硬的优秀党员担任村级党务公开及廉政建设督查员。通过列席村“两委”会议、廉政质询、参与决策、提出建议、走访座谈、督促落实、向上级报告等途径,实现了村党务公开的监督,促进了党务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为打造督查员敢于督查、善于督查的工作平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实行对口指导,县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于支付村级督查员的工资报酬,实现了党务公开“四专”,即有专职人员、专项制度、专项经费、专门办公地点,确保“阳光党务”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全县党员群众上访率呈快速下降趋势,社会安全稳定得到有力保障。如侯家乡通过党务公开,先后收到党员群众关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各类意见和建议10余条,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率达到了90%以上,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实行“阳光决策”。通过全面开放“五会”,增强党务公开实效。县(乡)党代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乡镇党委会均分别按比例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企业一线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无党派人士、新闻媒体记者等对象列席,列席“五会”的各
界代表在会中参与、会后监督各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落实情况,为全县实现“突破发展、创业创富”,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使党的决策更科学、更完善、更符合民意。开放对象采取主动报名列席与会议主办单位邀请列席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具体类别及名额由会议主办单位按议题、分行业确定,实行对口邀请,比如研究农村工作方面的内容则邀请农村代表列席,研究城镇工作则邀请城镇代表列席。在开放“五会”过程中,全县建立健全了会议时间、地点及主要议题告知制度、邀请对象公开制度、会议议题预议制度和被邀对象特许发言制度。
2.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调研报告 篇二
时期的努力,已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公推直选”是指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荐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成员。今年,曹家渡社区综合党委共有8个支部需换届选举,共有党员82名。成立总支1家——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共有党员32名。其中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党支部及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为直选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在全部9个“两新”企业党组织中,已完成公推直选的4家,组织实施过程中的5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重点,确保选举的有效推进
1、组织一次动员大会。在实行公推直选的党组织中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邀请全体党外群众列席,由支部书记作动员,明确选举工作的意义,了解选举工作的要求、做法和时间节点。积极发动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参与支部的换届选举,使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行“公推直选”,目的在于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和党的群众基础,增强执政意识、强化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拓宽党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渠道,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广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做好二个民主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社区综合党委根据“公推直选”的职位要求、条件和有关程序,对公开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做好二次推荐:(1)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各“两新”组织党支部以一定的形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发出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自荐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满足班子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得票总数的多少,按40%左右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列为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20%的差额比例,通过在此的民意调查、民主测评,根据对初步人选的考察结果,由各“两新”组织党支部的上届委员会研究拟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社区综合党委审批。社区综合党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经过充分酝酿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
3、实行三方评议支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同步推进对上届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工作。通过《群众民主评议表》及《党员民主评议表》广泛听取党员对党支部领导班子的3年工作成效的整体评价;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实效的整体评价;听取企业业主对党支部在企业中战斗堡垒作用的整体评价。对支部3年中的得失成败以及换届后的努力方向、希望建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新一届支部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内容。
4、把握选举四个关键。四个关键为:(1)三个报告:党员大会当天,上届支部需向与会党员作党支部工作报告及党费收交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并提请党员审议。向有选举权的党员发出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选举表》,并当场进行计票,公布选举结果。(2)1个承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在投票选举前,向全体党员作任职责任承诺,并接受和回答党员的提问。
(二)注重基础,提高选举的民主参与
1、精心做好选举的筹备工作。各“两新”企业党组织根据曹家渡社区综合党委下发《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同时向社区综合党委提交选举工作的请示,征得批准。
2、明确候选人的任职条件。为确保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选入新一届的支部领导班子,保证选举产生的班子的战斗力,对于被选举人,除了党章规定的条件外,根据“两新”企业的实际情况,社区综合党委又提出了相应的标准:(1)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对党组织工作积极热心;(2)有一定威信或影响力,能切实开展党组织各项工作;(3)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3.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 篇三
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由“会议代表”变成了“任期代表”,由一次性发挥作用变成了经常性发挥作用。党代表任期制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前进区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通过树立一种意识、强化两项工作、发挥三方面作用、处理好四个关系、健全五项制度等一系列做法,找准做好代表任期制工作的着力点,切实保障党代表各项权利的落实,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
一、树立一种意识
党代表必须牢固树立代表意识,要珍惜荣誉,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认真学习有关履行代表职责的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民主素质,增强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代表大会精神,熟悉党的政策,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掌握党内决策主要程序,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有效参与党内事务;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与基层党员群众的联系,反映基层单位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党内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做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模范,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两项工作
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在党代表任期制的实践中,我们要注重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强化候选人的竞争意识,使党代表从“荣誉感”上升到“责任感”,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不断拓宽民主渠道,使其敢于说真话、讲实情、献真言,努力形成民主讨论的氛围,提供民主决策的环境。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党代表在任期内通过听取和审查区委、区纪委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内重大问题,通过提交提案、提议建议、质询询问、调研视察、联系党员群众、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等方式履职尽责。建立并实行了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代表调研等制度,建立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开展党内民主恳谈、实行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畅通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反映党员群众意愿的渠道。
三、发挥三方面作用
一是发挥“参与”作用。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有权对党组织在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时发表意见。党代表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指提建议,是“参与”不是“决策”,党代表以代表的身份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主要目的是提高班子决策的水平和正确率,减少失误,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代表提案、建议、意见制度,形成了党代表提案、建议、意见的提出、确立、处理、反馈一整套工作机制,使党代表任期制成为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和实行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三是发挥“沟通”作用。充分发挥党代表联系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上对党组织负责,下对基层党员负责。同时广泛联系党内外群众,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桥梁作用,拓宽广大党员表达意见和参与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渠道,了解民意社情,及时沟通信息,畅通民主渠道,促进经济发展。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代表联系互动制度。通过参加组织生活、走访谈心、述职汇报、调查研究、组织恳谈等方式,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每名党委委员联系若干名党代表,每名党代表联系若干名党员、若干个基层党组织,通过联系,实现委员与代表、代表与党员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是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要情况,除必须保密的以外,原则上都当向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及时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根据需要及时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有关代表通报;本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应当定期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三是建立重要决策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党委、纪委以及党委职能部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每次都有计划地组织党代表开展议事、听证和其它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活动,面对面地听取代表的意见,拓展代表参与决策的空间,强化代表对党委工作的监督,促进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是建立提议处理回复制度。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的提议,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处理。对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提议,党组织要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并加强督办;承办部门、单位要向党组织报告处理结果。代表提议的处理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向代表作出认真负责的答复;一时难以解决或需要暂缓处理的,要向代表作出说明。
五、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党代表既然是代表,就应该先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起表率作用,起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工作上的实际行动、成效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上起示范作用。如果本职工作干得一般化,代表的资格、威信、作用都必然打折扣。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之后,要把发挥党代表作用与干好本职工作两者在时间上,要合理安排,科学统筹。同时,所在单位应该给党代表必要的时间,以便其更好地完成党代表的工作。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与地方党组织的关系。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工作情况,不能把自己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更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而作为党组织应该重视党代表的作用、注意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在研究重大问题时,应该视情况有选择的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尤其是对党代表要注意广开监督渠道、采取相应的措施,主动接受党代表的监督。社会上普遍反映的党内监督难的问题,在党代表的监督上首先应该有所突破。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员的关系。首先,要使自己与广大党员融为一体,作为党代表,要时刻置身于广大党员之中,与广大党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切身实地体察、了解、掌握党员的想法、意见与要求,如果不能够与党员融为一体,与广大党员产生了距离,甚至认为自己高于普通党员,就很难了解党员的真实想法、意见与要求,也就失去了“代表”的基本资格。其次,党代表应该是党员中最出色的,应该比普通党员做得更好,比普通党员的要求更高。既然是“党代表”,他们就要有履行党代表职责的能力,要有及时了解、全面掌握、科学分析、正确归纳、准确表述、适时反馈党员想法、意见与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这样才能够当好党代表。
四是要正确处理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系。在当前,人们普遍认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发挥得好,而党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作用发挥得不太理想。所以,有的代表认为:“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如何发挥作用问题,应该学习和借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做法”。这种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当然,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毕竟是不同类型的代表,其工作的内容、性质、范围是有区别的,相互之间只能借鉴不能照搬,更不能彼此取代。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采取专题辅导、以会代训、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代表任期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代表任期制的目的意义、作用途径和基本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代表任期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保障依法履职。要把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作为关键工作来抓。把中央和省市委的规定要求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体制机制成果,重点建立健全提交提案、提议建议、询问质询、调研视察、联系党员群众、列席有关会议及履职保障制度等一整套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努力形成党代表任期制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为党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培训学习,增强履职能力。要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党代表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的主要途径来抓。采取专题培训、远程教育、小组研讨等方式,对党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使其熟悉党的理论政策,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区委和上级党代会的决议、决定,自觉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建言献策、建功立业。
四是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探索开展持证调研、小组调研视察,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和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党代表、党代表评议党员以及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充分发挥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决策管理、开展党内监督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作用。
五是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履行义务。作为党代表,要精研细读中央《暂行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区委《实施细则》,准确把握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牢固树立代表意识,珍惜代表资格,切实提高自身民主素质,增强履行代表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此基础上,还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代表大会精神,注重征集社情民意,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勇于和善于参与党内事务,把履行职责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六是探索总结经验,理顺“三大”关系。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以后,党代表由“一次性”代表成为在任期内一直持续发挥作用的代表。这也同时面临如何正确处理和理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者关系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党代表的职能主要是参与党内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决定,为党的领导和执政出谋划策,其工作重心在党内事务上;人大代表的职能主要是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出建议,其工作重心在国家事务上;政协委员的职能主要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当好“参谋员”和“监督员”。在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好三者的关系,避免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出现职能交叉重合,造成代表资源的浪费。
4.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 篇四
根据上级要求,近期我局就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并对公开内容进行了详细了梳理,及时的进行了公开,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好评。现将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阶段性回头看,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自上级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局委班子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及时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就如何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符合机关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计划。一是明确了领导责任,局党支部作为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二是进行了科学分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党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三是强化了工作措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努力营造
性。一是对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公开。二是对局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公开。三是对局党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四是对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考核评价等情况进行了公开。五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六是对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进行了公开。七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八是对事关本单位职工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公开。
三、严格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形式
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就如何公开进行了科学规划,对
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三是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已逐步进入了常规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受到广大老干部和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规范和完善党务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工作力度,拓宽党务公开内容范围,强化党务公开形式载体,使我局的党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5.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 篇五
段所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在集团公司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通知》(电党组„2011‟92号)精神和公司党委要求,经段党委研究,结合一段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望各单位党组织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营造互相信任、平等交流的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更好地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为在新的形势下推动企业调结构转方式、实现公司建成一流工程公司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积极稳妥、依纪依法,分类指导、规范科学,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2011 年底前,全段各单位党组织都要因地制宜实行党务公开,努力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和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远期目标: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一段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显著增强,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工作步骤
党务公开工作从 2011 年 9 月开始,分四个阶段逐步推进实施,具体步骤是: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9 月20 日以前)段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党务公开目录。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党组织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报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层层动员部署,传达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党务公开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项目党支部要采取多种节俭、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11 月 20 日以前)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各层次实际,因地制宜制作、确定党务公开载体。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和承办部门等,积极稳妥、全面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第三阶段:总结自查阶段(11 月下旬以前)各单位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问题,注重成果转化,逐步建立起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11 月 24日前,各单位党组织向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党务公开工作简明扼要总结。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阶段(12 月底以前)
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段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效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召开座谈会、相互走访观摩等形式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补充完善,迎接上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使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创新载体,加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公开形式,创建高质量、高标准的公开载体,注意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发挥报纸、局域网、公开栏等内部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党员积极支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
4.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与企务公开有机结合,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起协调并进的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和制度保障。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不断拓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5.建立制度,强化督查。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申请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反馈、考核评价等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保证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效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
附:1.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2.一段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3.一段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一段党委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 附件 1 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组 长:于宝忠 黄通华
副组长:刘 强 索正强 张 哲 张耀洪 黄国涛 成 员:李宝生 孟红卫 李双平邓旭红 刘 昊
刘 磊 倪文玉
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段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职责是:
1、向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
2、研究部署并指导全段党务公开工作;
3、听取全段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提出工作意见;
4、督查、考核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5、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主任由李宝生同志兼任,成员由刘磊、邓旭红、倪文玉、周廷瑜组成。附件 2 一段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一段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促进党务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在一段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一段党组织”包括段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和党支部。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凡本细则所规定内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凡本细则没有规定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依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其他有关党务公开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务公开工作格局。
(一)一段党委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
(二)所属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自实际,把上级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一段党组织在公开内容时,要围绕党组织承担的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把握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布局,将各项公开内容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第六条 各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具体内容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企务公开的关系。党的基层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决定,党务公开工作必然居于核心地位,内容上要突出党务工作的全局性、决策性、权威性和自身建设的严肃性、特殊性。既要做到各有侧重,又要做到相互补充,使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相互衔接。
(二)正确处理好重点公开与全面公开的关系。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中,涉密内容不多,应当努力做到全面公开。但在特定的时间内,尤其是在某一党务工作的酝酿时期,则不宜进行全面公开,要选择其中的重点加以公开,使党员群众了解党组织要做的或正在做的事情的大概情况,并围绕重点工作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
(三)正确处理好结果公开与过程公开的关系。积极探索将党务公开工作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使党务公开成为全方位、全过程的公开,增强党员群众的参与度,使广大党员群众更加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有效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保证党务公开工作内容的科学有效,更加符合党员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第四章 公开程序
第七条 制定目录。一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 公司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所属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目录。
(一)在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的过程中,要做到全面、分类、细化。把应当公开的内容全部纳入党务公开目录之中;按照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责任主体等进行分类;尽可能具体详细地编制出事项、步骤、目标要求以及对结果的运用。
(二)把握好公开目录的提出和审核环节。每一期公开前,由本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根据上一级党组织制定的公开目录,提出具体的公开事项、范围和形式等,填写《党务公开审批表》,由分管领导审批。特别重大的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第八条 实施公开。具体承办党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党务公开目录及时将已经审核通过的内容,通过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内进行公开。
第九条 收集反馈。党务公开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筛选、整理党员和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以适当的方式,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负责任的答复,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党员群众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第十条 归档管理。建立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将党务公开的事项逐项登记,记录和保存党务公开内容、群众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第五章 公开方式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务实的原则,坚持传统手段公开与现代信息手段公开相结合、平面文字公开与党员群众参与公开相结合等可行有效方式公开。如利用信息、简报、文件、报纸等纸质载体公开,利用电子屏幕、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体公开,利用党务通报会、党员定期评议等会议、活动公开,利用公开栏等公开。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企务公开的载体;根据党务公开的范围在内部已有的报纸、网络、信息等载体建立党务公开栏目,兼顾增强公开效果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第十三条 创新公开载体。除运用公开栏、公开网、企业报刊等有形的公开载体外,还应根据党内法规和党务公开的需要,实行以下五项工作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深化细化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内容,使广大党员应当知道的事情能够及时知道,包括重大问题通报、评优评先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等;进一步规范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的程序,包括通报对象、通报范围、通报方式、通报步骤等。
(二)情况反映制度。进一步完善“下情上达”的渠道和程序,使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向各级党组织、党外群众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的机制更为完善。
(三)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如党员活动日、现场答辩等,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党的基层组织重大决策提供平台,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与各类专家学者的联系,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和论证中的作用,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党内报告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或半年召开党务发布会,集中向广大党员和群众代表发布党务信息,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现场答复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党务信息。对涉及党内秘密不宜公开的,及时向党员群众做好解释说明。
第六章 公开时限
第十四条 党务公开时限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要综合上级精神、工作要求和党员群众需要,努力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不断提高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有效性。具体操作时,《公司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规定为准。
第七章 公开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例行公开制度,保障党务公开的经常性。党组织要以制度规范的形式,把党务公开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固定下来,按照党务公开目录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等,由责任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列入公开目录,但因特殊情况暂时不宜公开、不能公开,或需变更、撤销、终止的内容,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说明。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党务公开的合法性。党员可依照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没有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和列入但公开程度不够的事项。对于不涉密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要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记录在案,以供查询,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保障党务公开的科学性。按照监督检查的主体多元、内容全面、方式多样的要求,确保检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的科学有效。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好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收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效果。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根据党务公开目录上明确的公开事项责任分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收集、谁反馈”的原则,采用一站式信息管理服务方式,由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负责该事项的信息收集、处理、反馈。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认真讨论,妥善处理,根据研究处理结果,采用再次公开的方式反馈信息。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评价体系中。采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与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党务公开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对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对维护党员和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贡献度入手,对党务公开成效实施考核评价。党务公开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对评为优秀档次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档次基层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受奖,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党务公开载体建设及相关工作费用,纳入企业各级党建工作经费。不足部分,可从党费中支付。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党务公开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篇六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八次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乡党务公开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贯彻落实党务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县纪委办公室《2012年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认真学习,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现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的根源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党务公开意识不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对待党务公开的认识问题上存在偏差,缺乏公开党务的自觉。有时会认为实行党务公开,未必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害怕实行党务公开,害怕群众知道的事情多了不利于维护政府内部的稳定和组织的权威。
二是公开形式存在单一性。党务公开应以方便和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积极采取会议公开、媒体公开、专项公开等多种公开形式。但由于我乡受经费、条件、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公开形式仅限于党务公开专栏,形式比较单一,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效果。
三是公开程序存在不完整性。党务公开有着固定的程序要求,而且环环相扣。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存在着有头
1无尾、虎头蛇尾现象,该公开的事项也公开了,但在公开的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和结果,造成程序上的不完整,影响了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极性。
四是公开时间存在滞后性。党务公开是一项十分严谨的工作,不能公开的事项绝不可以公开,可以公开的事项要经过有关人员的层层审核和把关,经批准可以公开。但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以党务公开需要经过批准为借口不予公开或者推迟公开的时间,带来时间上的滞后性,使通过党务公开来监督党员干部及一般党员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党务公开不是单纯为了公开而公开,也不是公开了就表明工作就做好了,而是应注重研究公开背后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党务公开对实际工作的促进作用。
1、进一步在发动群众参与上下功夫。党务公开既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有效载体,也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的积极实践,而群众的参与度又是决定党务公开是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党务工作真正由“神秘”走向“透明”,吸引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在党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要以党务公开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这项工作的标准。只有真正取信于民,党的主张才能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
2、进一步在丰富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为民办实事的内容、进度,干部任免等热点问题和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社会保障等难点问题实行公开,使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只有做到工作动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全面公开、敏感事项敢于公开,群众的监督权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
3、进一步在创新公开形式上下功夫。党务公开涉及面比较广,各地、各部门情况不尽相同。在实践中,应注重把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结合起来,区分不同的对象,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在本单位公开的,要通过会议、黑板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主要采取公开栏、宣传单、互联网、电子屏幕等形式公开,逐步形成“常规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紧急性的事项及时公开”的公开模式,让党员和群众“时时看、事事明”。
4、进一步在严格公开程序上下功夫。党务公开的基本
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公开工作应该遵循以下四个环节进行:一是审核环节。每项内容公开前必须由党组织集体审核,或由同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特别重大的,要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二是预公开环节。党组织在决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前,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采取适当形式及时进行公开。三是公开环节。具体承办公开工作的部门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四是反馈环节。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进一步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党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既需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更需要建立一整套运作机制,确保常抓不懈,取得成效。一要建立严格的领导工作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必须解决“谁来做”和“怎样做”的问题,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不走过场。二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上级党组织、本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着重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范围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形成特色鲜明、简便易行的党务公开运行体系。三要建立周密的考核机制。要
7.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 篇七
今年以来,区公安局委认真按照区直工委有关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部署,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和《党章》规定,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促进党的建设和平安合川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从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入手,采取“五个规范”,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努力做到党务工作全公开、真公开,通过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力地推进了党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大力营造和谐氛围
党务公开的主要目标是使区公安局党委的每项举事决策都能体现党员民警意志,最广泛地代表广大干警群众的意愿,最大限度地推进党的建设和公安事业的科学发展。今年,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区公安局党委在党中心组学习大会上,强调推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落实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了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有效地引导和教育党员民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参与到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中来。我们还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凡属《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民警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完成了从“我们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到“群众关注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转变。通过广泛宣传,认真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支队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党群关系的密切,促进了各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不断增强。
二、规范党务公开方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区公安局党委结合民主生活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征求意见活动以及“一讲二评三公示”公示栏,坚持做到党员群众有所呼、局党委有所应,认真公开相关内容和解决办法,让党员民警群众在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讨论决策中有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党员民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我们按照“提出公开事项—审定公开内容—按时公开—收集意见建议—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三是规范公开形式。结合“一讲二评三公示”公示栏,将党的工作重点、党建责任书、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公示。
四是规范公开时间。我们将区公安局党委制定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工作要点以及党支部和个人承诺事项等制度性、承诺性内容长期公开。对党员民警、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事项,如公务员考核优良等次、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拟提任科级干部情况全部进行公示让党员民警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五是规范监督机制。为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内民主,结合当前正开展的“开门评警”“大下访”“结穷亲”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回访、考核、上墙、归档制度,促进了党内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党务公开科学民主,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党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只有通过党建带动队建,才能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发展,推进党组织和党员在公安工作保持先进性。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先进性得到加强。由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党员发展对象都要经过党员民警群众推荐,发展党员前要进行公示。今年以来,经推荐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以往有明显提高。同时,在党员民主测评,重大事件,重点工作等实行透明、公开公示,干部测评推荐、推先评优、立功评奖等工作中,让全体党员民警群众充分参与,广大党员民警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尊重,大家都觉得现在的党员与以前不一样了,有效地促进了党员民警事事处处都注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和谐警营氛围,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实行党务公开后,党员民警群众积极参与和自觉关心支队党的各项活动,拉近了党组织和民警、职工的距离。
三是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行党务公开后,区公安局党委、纪委根据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约束作用。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党员民警更加明确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
8.实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 篇八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根据《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我校党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我校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全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我校党务公开工作要遵循“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依纪依规、科学规范,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要突出“三个贴近”。一是突出贴近党务公开的主题内涵。二是突出贴近科学发展的时代主题。三是突出贴近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党内事务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底,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党内监督作用更加明显,党务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党务公开主要内容和方法形式
(一)主要内容。按照《汉南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我校党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上
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学校业务工作的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考核和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后备干部考察推荐,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主要是指党组织重要党建活动,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方法。
1.设立公示栏,围绕反映最强烈的,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等问题,向社会和全体师生公布党务、政务情况;财务管理收支情况、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审、学校重大决策与学生减负等
校务公开内容,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公示栏中。同时,由专人负责每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分门别类将公开材料归档保存,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程序化、规范化。
2.设置党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师生及家长、社会意见。
3.通过校长接待日、召开家长会、学生座谈会等活动,使学校党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
4.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学校行风政风评议会,让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
(三)公开形式。
1.党内公开通过采取党内会议、通报、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
2.党外公开(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屏、局域网、报刊电视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时限。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的不同要求,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或复杂性公开事项,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三、基层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下旬)。结合学校实际,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提高其思想认识,调动积极性,为党务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8月)。按照制定方案和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1.制定方案和公开目录。根据《汉南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学校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党委备案。
3.收集反馈。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行筛选和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向党员、群众公开。
4.归档管理。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处理情况等资料,及时进行登记整理,归类建档备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9—10月)。学校党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并接受区教育局党委的组织检查验收。党支部书记对学校党务公开负总责,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管理考核、单位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评先、创优、奖惩挂钩,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校长刘志宏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召开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党务公开的积极性。
(三)注重联系实际。深入实际,贴近群众,认真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育才中学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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