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共18篇)
1.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 篇一
B超室检查人员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依法开展B超影像检查;
二、严禁医务人员利用B超影像检查,擅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育龄妇女及孕产妇应持生育证、身份证进行B超检查,必须有二名以上B超检查人员或医务人员在场,检查结果应准确、真实,并由二人共同签字以示负责;
四、严禁医务人员搞“医托”介绍亲戚朋友等进行B超检查鉴定胎儿性别;
五、B超检查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无生育证生育的孕产妇信息;
六、对妊娠妇女B超检查的记录应完整、规范,没有漏项;
七、严禁医务人员利用B超影像检查收取“红包”、私收费、乱收费;
八.本人如违反以上规定,愿意接受医院一切处理。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科室各持一份。
科室人员签名: 医院负责人签名:
砖庙镇卫生院
2.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文研究对象为2013年2月至2015年11月在我院就诊并确诊的126例异位妊娠患者, 将其随机均分为经阴道B超检查组和经腹部B超检查组。经阴道B超检查组的患者年龄18~44岁, 平均年龄为 (29.4±7.42) 岁;经腹部B超检查组患者年龄18~43岁, 平均年龄为 (28.4±8.42) 岁。其中有阴道不规则流血症状者88例, 有腹痛症状者109例, 有停经伴腹痛者33例, 有停经症状者94例, 尿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得出为弱阳性或阳性。两组患者的年龄、症状等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仪器。
本次试验使用HD7彩色超声诊断仪 (飞利浦公司) 进行研究。
1.2.2 具体诊断方法。
对于其中的经阴道B超检查组, 研究时采用经阴道B超检查, 患者膀胱无需充盈, 保持截石位, 使用HD7彩色超声诊断仪, 操作者带上无菌手套的前提下, 将频率为5.0~8.0 MHz、套上避孕套涂上耦合剂的阴道探头插入患者阴道, 做斜、纵、横方向的全面观察, 对患者子宫大小、盆腔积液情况、子宫腔内是否存在假孕囊等进行检查, 诊断患者是否为异位妊娠。对于其中的经腹部B超检查组, 采用经腹部B超检查方法, 确保患者膀胱憋尿处于充盈状态, 且取仰卧位, 然后使用探头频率为2.5~5.0 MHz的HD7彩色超声诊断仪, 对患者的原始胎心管搏动情况、双侧附件区存在包块与否及盆腔积液情况等进行检查, 诊断患者是否属于异位妊娠与否[2,3,4]。
1.2.3 B超诊断标准[5]。
B超检查的诊断标准如下: (1) 宫腔外发现存在类孕囊; (2) 宫腔外发现形状不规则的团块影, 且边缘模糊不清; (3) 子宫腔内未发现存在妊娠囊; (4) 发现子宫直肠窝或宫旁间隙存在大片液性暗区; (5) 宫腔外发现类似孕囊的回声影, 且外部双层影信号较强, 中部为低回声。超声检查阳性图像见图1~4。
1.3 观察指标
观察并比较两组患者的诊断符合率及两组患者的超声图像指标, 包括胚芽、宫内假孕囊、胎心管搏动、盆腔积液及附件包块等检出率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收集的所有数据采用SPSS11.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处理, 超声图像指标检出率等计数资料用n/%表示, 用χ2检验, 患者年龄等计量资料用±s表示, 用t检验, 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的诊断符合率比较
在诊断符合率方面, 经阴道B超检查组为95.24% (60/63) , 经腹部B超检查组为74.60% (47/63) 。经阴道B超检查组的诊断符合率明显高于经腹部B超检查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χ2=5.619, P<0.05) 。
2.2 两组患者超声图像指标检出率比较
经阴道B超检查组各种指标检出率明显优于经腹部B超检查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表1) 。
3 讨论
异位妊娠是常见妇科疾病, 也被称作宫外孕, 是由于孕卵错位着床引起, 其主要的症状表现为停经伴下腹隐痛、阴道不规则流血, 对女性的健康及生命安全, 尤其是正常生育构成严重威胁。临床上, 在对该病的治疗过程中, 抢救患者的生命不是医护人员追求的唯一目标, 其更多地注重于保留患者的生育功能, 为实现此目的, 临床对及早诊断和发现异位妊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唯有如此, 方能实现对患者的早治疗[6]。
以前, 临床诊断异位妊娠主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病史、阴道穹窿穿刺、尿妊娠试验等进行综合判定, 然而, 有很大一部分异位妊娠患者都没有典型临床表现, 所以诊断难度相对较大[7]。B超检查具有无创、频率高、强度低、分辨率高等特点, 是临床诊断异位妊娠的常用手段。经腹部和经阴道是妇产科常用的两种B超探查方式, 其中经阴道B超检查因与子宫十分贴近, 所以能够更加直观、详细地观察宫腔、附件、子宫内膜情况, 并且阴道B超检查图像不会受到腹部手术瘢痕、肥胖等因素的干扰, 所以图像清晰度更高[8]。
本次研究中, 随机选取异位妊娠患者126例, 分组分别进行经阴道B超检查和经腹部B超检查。经统计分析得出, 在诊断符合率方面, 经阴道B超检查组为95.24% (60/63) , 经腹部B超检查组为74.60% (47/63) 。经阴道B超检查组的诊断符合率明显高于经腹部B超检查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χ2=5.619, P<0.05) 。在两组的超声图像的各种指标检出率方面, 经阴道B超检查组各种指标检出率明显优于经腹部B超检查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基于检查方式的局限性, 在对经腹部B超检查组检查过程中, 探头无法深入体内, 所以在超声图像的各种指标检出率方面较低。经腹部B超检查应用中, 患者的肥胖、肠道气体等因素的存在, 会使检查的结果准确率降低, 患者在检查前1 h需大量喝水, 确保膀胱充盈, 有利于检查结果准确性, 该法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和检查的复杂度。对应的经阴道B超检查方法中, 减少了患者痛苦时间及就诊时间, 检查前无需喝大量的水以充盈膀胱, 其利用探头伸入患者阴道内进行检查, 显然能得到更为详细清晰的检查图像, 结果相对也更为准确, 有效地降低了误诊率, 可提供可靠的诊断临床异位妊娠的依据, 能减少因异位妊娠引起的破裂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几率, 也为临床保守治疗或手术治疗提供了机会, 也确立该方法在影像学中的应用地位[9,10]。
综上所述, 在异位妊娠诊断中, 经阴道B超检查比经腹部B超检查的优势更为明显, 更快速、简便, 且诊断符合率高, 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摘要:目的 研究异位妊娠诊断中经腹部B超检查与经阴道B超检查的临床价值。方法 选取2013年2月至2015年11月在我院就诊并确诊的126例异位妊娠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将其随机分为经阴道B超检查组和经腹部B超检查组, 每组63例。使用HD7彩色超声诊断仪结合B超诊断, 对两种方法下的诊断符合率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经阴道B超检查组的诊断符合率为95.24%, 高于经腹部B超检查组的74.60%,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经阴道B超检查组的超声图像的各种指标检出率明显优于经腹部B超检查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在异位妊娠诊断中, 经阴道B超检查比经腹部B超检查更有优势, 更快速、简便, 且诊断符合率高, 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阴道B超检查,腹部B超检查,异位妊娠
参考文献
[1]罗翠娟.阴道B超与腹部B超应用于异位妊娠诊断中的对比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 2012, 14 (20) :245-246.
[2]张美娇, 易江莲, 张鹏.阴道B超与腹部B超诊断异位妊娠价值的对比研究[J].中国实用医刊, 2014, 41 (7) :124-125.
[3]邓晴.经腹部B超检查与经阴道B超检查在异位妊娠诊断中的价值[J].中国保健营养月刊, 2013, 23 (3) :957.
[4]熊梅萼.经阴道与经腹部B超诊断异位妊娠的价值研究刍议[J].医药与保健, 2014, 22 (3) :159.
[5]郑明君.探讨经腹部B超检查与经阴道B超检查在异位妊娠诊断中的价值[J].中国卫生产业, 2013, 10 (31) :104-105.
[6]EDOZIEN LC.Non-surgical management of ectopic pregnancy:appropriate risk management must be in place[J].Arch Gynecol Obster, 2011, 283 (5) :925-957.
[7]张琴.血清β-HCG和腹部B超在早期异位妊娠中的诊断价值[J].中国美容医学杂志, 2012, 21 (10) :188-189.
[8]彭粤铭, 林慧绒, 许士海, 等.膀胱注水在急诊B超诊断异位妊娠破裂出血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 2014, 20 (4) :123-124.
[9]努尔古丽·艾依提.腹部B超与阴道B超在异位妊娠诊断中的价值对比分析[J].医学信息, 2013, 26 (5) :152.
3.孕妇可以做B超检查吗?等 篇三
问:我是一个怀孕5个多月的孕妇。引孕期有不正常的反应,已经做了3次B超检查。听人说孕期做B超检查对胎儿有害,此说是否确切?
宁夏石嘴山 茜云
答:目前B超检查已广泛应用于妇产科的临床诊断。通过B超,可以观察到胎儿发育、宫内羊水、胎盘定位等情况,给医生提供了临床诊断的可靠依据,有利于母子平安和优生优育。根据目前的研究资料,现行B超的辐射剂量对胚胎不产生危害。当然,如果辐射剂量过大,则可能对胎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
我们认为,只要病情确实需要,孕妇是可以接受B超检查的,不必有过多的顾虑。但没有目的的盲目采用B超检查,是完全不必要的。医生在为孕妇做B超检查时也应尽量把辐射剂量调低,并尽可能缩短操作时间。
江苏省级机关医院B超室李瑜乐
治疗流脑为何首选磺胺嘧啶?
问:磺胺嘧啶是一种老药,医生为何仍然首选它治疗流脑?
天津于滨
答: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冬春季节比较常见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治疗上公认磺胺嘧啶为首选药。虽然脑膜炎双球菌对磺胺类多数药物都是比较敏感的,但并不是任选一种磺胺药都适合。这是因为治疗流脑必须选择能透过血脑屏障,在脑脊液中浓度较高的磺胺药,才能充分发挥其抗菌效能。磺胺嘧啶在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可以达到40~80%,是同类药物中浓度最高的。其他抗菌作用不比磺胺嘧啶差的磺胺药,由于在脑脊液中的浓度都低于磺胺嘧啶,因此治疗流脑的效果都不如磺胺嘧啶好。
正是因为磺胺嘧啶具有的这一特点,所以它便成為“流脑”治疗药物中的首选药。除磺胺嘧啶外,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在脑脊液中含药浓度也较高(30~80%),仅次于磺胺嘧啶,故在缺少磺胺嘧啶时亦可选用。
流脑是一种严重的感染性疾病,治疗上应尽快控制病情的发展,给药方法上强调首剂给予大剂量,又称为突击剂量,为的是尽快获得脑脊液内较高的药物浓度。首次剂量可按全日量的1/2,或按每次剂量加倍服用。磺胺嘧啶在磺胺类药物中属于中效制剂,半衰期约为17小时,若用于一般感染,每日服用1~2次即可,但如治疗流脑等严重感染,则仍按短效磺胺的给药方法服用,每日总剂量分4次服,每6小时服用一次。对于伴有昏迷、呕吐的危重患者,可采用20%磺胺嘧啶钠注射液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
江苏江浦县人民医院张泽宇
成人“O"型腿可以治疗吗?
问:我是个二十三岁的青年,“0”型腿困扰了我多年。以前曾见过给小儿矫治的文章。请问成人还有办法治吗?
江苏仪征倪语
答:“O”型腿在儿童可行手法折断石膏固定矫正。成人不严重、无症状者不一定要手术。如果疼痛、走路畸形,也可手术截断矫正。可先去医院骨科检查测量后再决定是否住院手术。手术后一般要3个月愈合。
南京博爱医院李嘉京
为何有些水果不宜空腹吃?
问:听说有些水果不宜空腹吃,请问这是为什幺?
四川广汉李则
答:①柿子。含有柿胶酚、果胶、鞣酸和鞣红素等物质,具有很强的收敛作用。空腹时吃柿子,容易与胃酸结合,凝成难以溶解的硬块,导致“胃柿结石症”。②蕃茄,含有大量的果胶、柿胶酚、可溶性收敛剂等成分,易与胃酸发生化学反应,使胃内压力增高,造成急性胃扩张而导致胃胀和疼痛。③桔子,桔汁含有大量糖分和有机酸,空腹时吃桔子,无疑会刺激胃粘膜,令睥胃满闷、嗝酸。④香蕉,含有大量的镁元素。若在空腹时吃大量的香蕉,会使血中的镁含量骤然升高,造成镁、钙比例失调,对心血管产生不利的作用。⑤山楂,味酸,有消食利气之功,若空腹食之,不仅耗气,又会增强饥饿感并引起胃痛。⑥甘蔗和荔枝,空腹过量地食用甘蔗和新鲜荔枝时,可因体内突然渗入过量高糖分而发生“高渗性昏迷”。
所以。上述水果不宜空腹时吃,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广西柳州地区人民医院陈文贵
哪些儿童不宜打防疫针?
问:每当预防接种时,总有孩子的家长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询问是否适宜打防疫针。贵刊能否给予详细解答?
上海肖琳
答:打防疫针可以提高儿童的特异免疫力,是预防小儿传染病的关键措施。但是,不是所有的儿童都能打防疫针。凡是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宜或暂时不能打防疫针。
①在注射的局部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及化脓性皮肤疾病的儿童应治愈后注射;②正在患急性传染病或痊愈后不到两个星期、处于恢复期的儿童应缓打;③体温超过37℃的儿童,应查明发烧原因,治愈后再注射;④严重慢性消耗性疾病及活动性肺结核患儿不宜注射;⑤过敏体质及接种疫苗后有过敏史的儿童不宜注射;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患儿,接种疫苗后也不会产生抗体,不宜注射;⑦传染病流行时,密切接触了传染病患者而未过检疫期的儿童不宜注射;⑧有新生儿惊厥、脑损伤史、高热惊厥史,患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者,不宜注射百白破疫苗;⑨腹泻的儿童,大便每天超过4次者不宜服小儿麻痹糖丸活疫苗;⑩当患儿正接受免疫治疗时,放射性物质、皮质激素、抗代谢药物和细胞毒性药物均能降低免疫反应,应尽量推迟常规的预防接种;⑩近一个月内注射过丙种球蛋白的儿童不宜接种活疫苗;⑥接种乙型肝炎疫苗者必须是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否则接种意义不大。此外,接种后两周内禁止打其他预防针,以免互相干扰,影响效果。
河北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单培英
如何防止指趾端挤压伤后脱甲?
问:手指和脚趾受到严重挤压伤后常会脱甲,有无防止的办法?
上海于翔
答:手指或脚趾挤压伤后,局部毛细血管破损出血或渗血,传统医学谓之“淤血”。这种淤血堵住和压迫了甲床血液循环,使指甲或趾甲失去血供,不久后便自行脱落。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最简便的办法是:当手指或脚趾受到挤压外伤后,立即用手指压迫甲床(即皮肤与甲缘相连的半环状部分),约5分钟后慢慢松开即可:或立即使用冰块装入冰袋进行冷敷;或用乙醚等高挥发冷却剂对甲床喷雾冷却几分钟,但不可过久,防止冻伤。
以上两种方法都必须在淤血出现之前使用。一旦淤血肿胀已经发生,便不可使用。否则有碍淤血的吸收,适得其反。
安徽宣州市人民医院剑琴
诚征病友
我老伴因息溃疡性胃腺癌,做了胃垒切除术,食道菅与空肠相接合,以维持生机。术后不断克服了反酸、进食困难、食欲不振等难关。目前虽消瘦得厉害,但终于顺利度过了9个月。为了让他不断延续寿命、活得更顺畅,很想通过贵刊寻觅与我老伴做了同样手术的病友,以期相互介绍术后保健经验及教训,共度余生。
4.男科b超检查多少钱 篇四
现代风气的不良化,使得男性朋友出现各种各样的男科疾病,因此,男性朋友每年都要定期做次b超检查。那么男科男科b超检查多少钱?
b超检查关于它的费用是每个医院都多少有点差异,要根据你所进行的检查项目而定,常规的男科检查包括胆固醇检查、结肠检查、前列腺检查、睾丸检查、泌尿系统检查等,费用根据医疗设备等条件从几百到几千不等,最重要的是到专业正规的进行全面检查,不能只考虑男科检查要多少钱而忽略的安全性与专业性
男科检查的一般检查项目
1、精液常规检查:主要有助于检查男性生育能力和一些生殖泌尿疾病,这是孕前和男性疑有不育症,必须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包括精子的颜色、量、液化时间,酸碱度、精子计数、活动力、存活率及形态等。
2、前列腺液检查:细菌不但可从体内某一感染病灶经血流而至前列腺,还可以从膀胱、尿道等器官通过淋巴管进入前列腺;后尿道的细菌还可以从前列腺排泄管直接蔓延至前列腺,导致急、慢性前列腺炎以及前列腺脓肿的发生。前列腺液检查有利我们发现是哪一种病菌引起的病变。
3、B超:常用于检查肾、输尿管、膀胱和前列腺等病变,通过B超可检查是否有结石、肾和膀胱系疾病以及前列腺有无病变。
4、睾丸活检:检查是否患有无精子症或少精子症,直接检查睾丸曲细精管的生精功能及间质细胞的发育情况,局部激素的合成与代谢可经免疫组化染色反映出来。
5、内分泌检查:通过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或克维米芬刺激试验可以了解下丘脑-垂体-睾丸轴的功能。测定睾酮水平可以直接反应质细胞的功能。如有必要可测定甲状腺激素、肾上腺皮脂激素或泌乳素。
6、染色体核型分析:用于检查外生殖器官畸形、睾丸发育不良以及原因不明的无精子症。
男性朋友在进行男科的检查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家正规的医院,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身体更快更好的恢复健康,这一点是很多的男性朋友需要多加注意的男性要注意一些
5.孕妇B超检查管理制度 篇五
为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确需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露林医院进行诊断,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出具医学诊断结果。
二、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进行孕妇B超检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医师在场,并在孕妇B超登记本上实行双签字。
三、建立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做到如实填写、整洁、清楚、不涂改。所有的B超仪登记备案,有专人负责。
四、B超室门口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醒目标牌,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号码。
6.B超及B超操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六
治理服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各乡镇、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本制度中不够完善的内容,相关部门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以补充和完善。
楚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1年3月5日
-1-楚州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服务
管理制度
一、B超及B超操作人员的管理制度 1.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未批准开展超声波诊断专业的计生、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
3.B超从业人员须取得上岗合格证,并熟悉仪器的操作规程,方可上机操作。计生、卫生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B超及其操作人员必须登记备案,要与B超操作人员签订《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责任状。
4.B超室设立醒目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警示牌,并公布所在地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监督电话。
5.B超技术工作人员或医疗人员对被检查者必须登记在册。按《孕妇B型超声仪诊断登记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完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胎儿性别的信息。
6.确因需要进行胎儿性别医学鉴定的,须凭区人口计生委审批同意《胎儿B超性别鉴定申请审批表》,或由3名主治医师以上会诊签署的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方可施行性别鉴定。B超操作人员对孕妇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对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有两名医师在场,并按照检查的规范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报告检查结果,严禁超范围检查。无论做任何部位的超声检查都必须单独填写《妊娠14 周以上超声检查登记表》。《妊娠14 周以上超声检查登记表》应用誊印纸张,一式二联方式制作,首页存根留存,第二页每月报区人口计生委或所辖乡(镇)计生行政部门。
-2-8.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进行B超检查,除孕妇、B超医生和陪同医务人员外,孕妇家人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B超室。对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结果,不需要因病或因胎儿发育不良终止妊娠的,严禁暗示孕妇及其家属施行终止妊娠术。
9.在对孕妇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需要终止妊娠的,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并有3名主治医师以上会诊,确需终止妊娠的,方可施术,但需报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10.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经鉴定实施机构三名以上的专家集体审核同意,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技术操作规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报区人口计生部门备案。
二、区、乡、村三级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
(一)全程服务对象:孕妇,重点是持再生一孩生育证的孕妇。
(二)全程服务责任人:区、乡(镇)、村(居委会)三级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三)全程服务的目的:对孕妇怀孕、生育的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尽力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减少和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谎报新生儿死亡、溺弃女婴等违法现象。
(四)各级职责 1.区人口计生委
(1)将本级全体工作人员联系乡(镇,以下简称联乡)情况在本机关予以公示;
(2)每位联乡人员要随时掌握所联乡的孕妇全程服务及其他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至少每两个月到所联乡一次,深入了解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3)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或主管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同志,每月召集一次全体联乡人员碰头会,听取联乡工作情况汇
-3-报,相互交流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排下步工作;
(4)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2.乡(镇)计生办
(1)将全体工作人员联系村(居)委会(以下简称联村)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明确联村责任;
(2)在核发《生育证》和《生育服务证》时,对于再生育夫妻,要将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有关事项告知其夫妻,尤其是发给《生育证》时,要询问环情和孕情,以便详实的记录有关信息;
(3)每位联村人员要建立孕妇全程服务记录,直接掌握所联村的孕妇名单,每月记录一次每位孕妇的孕情以及对孕妇的全程服务情况;
(4)每位联村人员每季度要与村(居)干部共同对所联村已婚育龄妇女组织一次孕情检查,对怀孕妇女每月走访服务一次。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了解孕妇的怀孕情况和思想动态;对孕妇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尽力给予帮助;
(5)乡镇计生办每月召集全体联村人员开一次碰头会,听取每个人对所联村开展孕妇全程服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乡镇计生办应及时向区分包本乡(镇)人员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
3.村(居)民委员会
(1)落实村(居)干部和村计生协会会员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发现孕情信息的,要在5日内向村计生专干报告;
(2)村(居)计生专干要在孕妇怀孕14周内填写《孕妇报告单》报乡镇计生办;每月与联村干部一起对孕妇走访一次;
(3)村(居)计生专干对持再生育证的孕妇要确定1名村组干部、1名计生协会会员负责跟踪服务,两名责任人要随时掌握该孕妇的思想、怀孕、生育以及需要提供服务情况,对
-4-发现的问题在5日内向村计生专干报告;
(4)村(居)计生专干对孕妇可能或已经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引产等问题,要及时向乡镇联村干部报告,提请乡镇帮助解决;
(5)村(居)计生专干与联村干部共同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乡镇组织的孕情和环情监测。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孕妇全程服务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1)区人口计生委、乡(镇)计生办都要将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每年认真组织一次评估,对联乡、联村、联孕妇责任人进行一次评比。对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履行好、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2)将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2.依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对以下行为追究责任:(1)因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怀孕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谎报新生儿死亡、溺弃女婴的;
(2)对怀孕妇女孕情和生育状况掌握不及时的;(3)对发生的问题和情况不及时上报的;
(4)没有履行领导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不掌握或知道后处理不及时的;
(5)其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对上述行为由同级人口计生部门或机构对其追究责任。
三、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 1.实行住院分娩,禁止私人、个体诊所和无资质的医疗机构私自接生;
2.提倡定点住院分娩,防止遗弃和溺死女婴事件的发生; 3.实行分娩查验证制度,负责接产的医生要查验《一孩生
-5-育服务证》、《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和产妇夫妻的《身份证》,并如实详细的填写出生婴儿的发证单位、证号,包括婴儿的父母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婴儿出生时间、性别、胎次、健康状况等。
4.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没有《一孩生育服务证》或《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的住院分娩对象,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进行接产,并在分娩对象出院前向其索取夫妇《身份证》,同时向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单位负责通报,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搞好个案调查;
5.自然流产、急症引流产和急症接产,当事人及其家属要在24小时内通知人口计生基层管理单位负责人,由人口计生基层管理单位在48小时内报告上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如实填写《自然流产、急症引流产、急症接产个案认定书》;
6.产妇生产实行实名登记的具体要求按楚政办发„2010‟57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出生婴儿死亡、死产管理制度
1.实行出生婴儿死亡、死产双向责任、双向监督责任制,即由接产医疗机构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各负其责,互相监督,卫生医疗机构及时出具由接产医生和妇产科主任签字的死亡《诊断证明书》以及病历复印件;
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死婴进行科学勘验,出具《出生婴儿死亡死产勘验报告书》,对死亡婴儿作出特殊标志;
3.出生婴儿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死亡的,接产医院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勘验;
4.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到上级技术鉴定单位进行相关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5.对于溺婴、利用非法手段残害婴儿死亡的,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6.出具假证明、假医学鉴定证明的医务人员和计划生育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本区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防疫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部门都要按规定建立出生婴儿死亡信息台帐,对没有按规定建立台帐,出生婴儿死亡率明显超过常规,出生婴儿性别比明显失调的乡镇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五、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
1.获准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机构严格实行凭证手术制度,凡接诊要求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对象,必须查验并在《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上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2.查验和登记相关证明材料按如下规定进行:
(1)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20周岁以下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施术;20周岁以上的,查验和登记乡(镇)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不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2)孕妇属离婚、丧偶等原因要求终止妊娠的,查验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区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非医学需要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3)属医学需要作性别选择终止妊娠的,查验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前诊断中心出具的《江苏省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意见书》;
(4)属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严重缺陷需要作终止妊娠手术的,查验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产前诊断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证明书》;
(5)孕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将危及孕妇生命安全,需要作终止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查验登记受术者本人身份证和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退还
-7-手术对象)、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留存,整齐地粘贴在《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的对应面备查。
3.要求施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对象不能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施术,并即报告当地计生行政部门。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而需紧急施术的,须经3名以上医师确认并签字后施术,并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获准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遵守其工作流程。
4.凡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施术医生必须在《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胎儿性别。
六、《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由区卫生局和区妇幼保健院扎口统一管理;
2.《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由各防保所负责办理; 3.各卫生防保所必须指定专人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通知书”内容填写婴儿的出生时间、性别,婴儿的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正确;
4.批准接产的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通知书”,严禁篡改婴儿出生时间和性别,严禁填写缺项和改填产妇夫妻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填写内容必须与产妇实名登记的内容一致;
5.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各发放单位每月30日前应向区卫生局上报发证情况,区卫生局应于每季度第三月的25日向区人口计生委通报《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情况;
6.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发放责任追究制度,违反规定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要追究发放人的责任:轻者,批评教育,扣发奖金;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要向社会公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七、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药剂科或药房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帐管理;
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获准开展妇产科业务的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常规使用催产素或将米非司酮单独应用于紧急避孕除外。
3.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或药房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专账,切实做到账处(账与处方)相符,账实相符(账与药品),账账(药品的进、销、存)相符。专帐各栏目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完整;
5.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按照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引产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采购计划。依法取得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不得采购和使用乳酸依沙吖啶注射剂(商品名:利凡诺、雷弗奴尔);
6.在药品批发公司采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携带下列原始证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2)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采购终止妊娠药品证明,且采购证明必须注明采购相关终止妊娠药品的品名和具体数量;
(3)采购人身份证。
八、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1.终止妊娠药品应实行专人、专区(专柜)、专账管理。2.将所属行政区域内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
-9-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服务范围和诊疗科目备案(具体名单由药监部门或区人口计生、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作为核准采购终止妊娠药品相应资格的依据。
3.凡购买终止妊娠药品必须提供下列原始证件:(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注明有妇产科)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服务范围中注明流产或者引产项目)副本;
(2)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采购终止妊娠药品证明,采购证明须注明采购各类终止妊娠药品的品名和具体数量;
(3)采购人身份证。
4.企业业务人员认真查验上述证件,核对所属行政区域内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备案资料,确认采购人拟采购的终止妊娠药品与获准施术资格相符后,方可开具发货票据。如果向所属行政区域外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医疗保健机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将上述3个证件全部复制保存备案。
5.无证件、证件不完备或者证件有弄虚作假嫌疑的,不得销售。
6.终止妊娠药品发货票必须单独出具,票面销售数量不得超过采购单位证明注明的数量,并将采购人的身份证号码记录在发货票据上备案,采购单位证明原件收存,作为发货票存档联附件一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7.严禁未获得经销终止妊娠药品的企业及临售药店经销终止妊娠药品。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群众监督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受理部门: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二)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
-10-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2000元/例(调查属实后奖励,下同);
2.违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1000元/例; 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1000元/例;
4.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1000元/例;
5.违法使用B超的,1000元/例;
6.伪造、变造、买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的(仅限于省政府第194号令中规定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000元/例;
7.违法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500元/例; 8.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300元/例;
9.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500元/例。
(三)奖励经费来源:举报第二条1、2、3项违法行为所需奖励经费由受理举报的人口计生部门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开支,纳入本部门经费预算;举报其他违法行为由执法机构在罚没款中提取。
(四)受理举报单位的职责: 1.自受理举报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案件线索按工作职责分工移交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2.案件查处后及时给举报人兑现奖金; 3.为举报者保密。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因失泄密给举报人及其亲属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赔偿后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五)奖励程序:
1.相关执法部门将案卷材料复印件、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原件一份交举报受理部门政策法规机构备案;
2.举报受理部门查处案件或者对相关执法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通知举报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举报受理部门或者举报受理部门指定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取奖励金;
3.举报人到受理举报部门领取奖励金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督导检查和考核制度
(一)机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机构、企业内部各相关科室、营业部和岗位直接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和经营;
2.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业务主管科室和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考核。
(二)行政和监督管理部门系统监管制度 1.区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加强对系统内或辖区内督查和监管,确保各项法规和制度落到实处。
2.区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所属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实行“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制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监管。
3.区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三)督查制度
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每年必须对下级部门履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职责
-12-的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督查。督查可以专项进行,也可以结合其他业务工作进行。
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
暗访的主要内容是:宣传氛围;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其他需要暗访的内容。
明查的主要内容是: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其他需要明查的内容。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织部门要对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有关部门查处督查中了解到的违法行为。
十、信息通报制度
1.区卫生部门应明确专人将婴儿出生、死亡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每季度末向同级人口计生委进行通报;
2.区民政部门应明确专人将婚姻、收养和领养婴儿登记情况每半年向同级人口计生委进行通报;
3.区公安分局应明确专人将新生儿户籍登记情况每季度末向同级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通报;
4.区人口计生委牵头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对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整治工作不力而被“一票否决”单位和查处“两非”相关人员情况,及时报送区委组织、人事部门。
十一、孕情、环情管理监测制度
1.孕情、环情监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扎口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由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
2.建立健全孕情、环情监控台帐,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按季度实施一次孕情、环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孕情、环情监测的责任人:区级是区人口计生委分管科技服务工作负责人和科技服务科负责人;乡镇是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分管人以及乡镇计生站长、卫技医生;
-13-4.孕情、环情监测的对象:已婚无孩育龄妇女;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妇女;男绝育不足一年的;女绝育不足半年的;生育二孩及其以上子女没有绝育的;有流引产史的;
5.孕情、环情监测管理和服务内容:B超对孕情、环情的监测;上门随访服务对象;寄回的婚育证明初审初核;孕情、环情监测结果的报告;孕情、环情监测结果记录、变更;孕情、环情监测资料的保管和保存;
6.育妇妊娠10周后没有查出怀孕(以妇检簿记录为准)导致超生的,对卫技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发现一例超生的,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全年奖金;发现二例(在职期间累计计算)超生的,实行待岗6个月的处理,取消全年奖金,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发现三例(在职期间累计计算)及以上超生的,予以开除(解聘或辞退);
7.妇检簿丢失、少页、故意涂改的,追究乡镇卫技员的责任。丢失一本的,对卫技员实行待岗6个月处理,取消全年奖金,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丢失二本的,对卫技员予以开除(解聘或辞退)处理。一个村的妇检簿无故缺少1—2页的,对卫技员予以全区通报批评,罚款200元;缺少3—4页的,实行待岗6个月处理,取消全年奖金,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罚款1000元;缺少5页以上的,卫技员予以降级或开除(解聘或辞退)。故意涂改孕情、环情监测信息的,发现一例对卫技员罚款200元(填错的必须要有更正说明);
8.服务对象底数排查不清或应服务对象未张榜公布的,给予乡镇计生站包村人通报批评,罚款200元;
9.卫技人员没有及时填写当日反馈表,环情、孕情没有及时变更信息,环情、孕情监测情况汇总表未及时上报的给予通报批评;
10.检查出的意外妊娠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补救措施的,发现一例对计生站包村人员予以通报批评,罚款200元;发现两例罚款500元;发现三例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7.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 篇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我院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收治的经引产和分娩证实的胎儿先天性畸形20例。孕妇年龄17~39岁, 平均年龄27岁。孕周12~39周, 平均25.7周。通过做B超检查共发现18例畸形胎儿, 漏诊2例, 其中孕12~13周时发现2例, 孕17~18周时发现3例, 孕20~24周时发现7例, 孕28~29周时发现4例, 孕37~38周时发现2例, 产后发现2例。产前畸形诊断率为90.00%, 漏诊率为10.00%。所有畸形胎儿引产或足月分娩时均有追踪随访, 由专业人员作检查。
1.2 使用仪器
采用Apogee-3800彩超诊断仪, 探头频率3.5~6MHz变频聚焦探头。
1.3 检查方法
孕妇仰卧, 充分暴露腹部, 经腹进行多切面依次连续扫查胎儿, 观察胎头、脊柱、胸部、腹部、四肢、胎盘及羊水等, 冻结图像进行常规测量, 采集图片及数据。检查过程中由于胎位无法观察的部位, 让孕妇起床活动15~30min后再进行复查, 对怀疑异常部位反复仔细观察, 但每次检查时间不超过10min, 每脏器检查的时间不超过1min, 检查的时间越短越好, 尤其是敏感的器官, 更应缩短检查时间。并采用分段连续追踪扫查明确诊断, 必要时隔天复查或建议孕妇到有胎儿畸筛质职的医院复查。笔者一般建议孕妇从孕早期开始至孕足月常规做4次B超检查, 其中孕10~13周左右为第1次, 第2次在孕20~24周左右, 第3次在孕28~30周左右, 第4次在孕37周左右。
2 结果
20例先天畸形胎儿我院常规B超诊断符合18例, 漏诊2例, 产前畸形诊断率为90.00%, 漏诊率为10.00%。其中单发畸形17例, 复合畸形3例。单发畸形中脑膜脑膨出2例, 无脑儿3例, 脑积水1例, 脊柱裂2例, 颈部囊性淋巴瘤1例, 唇 (腭) 裂3例, 肢体畸形2例, 先天性心脏病2例, 腹裂并内脏外翻1例;复合畸形中无脑儿伴唇 (腭) 裂1例, 脊柱裂伴胸裂内脏外翻1例, 脑积水伴胸腹内脏外翻1例。见图1~图3。
3 讨论
3.1 常规B超检查胎儿畸形的优势
胎儿先天畸形又称胎儿出生缺陷, 是指胎儿形态结构发育异常。发生的原因主要与遗传、环境、食物、药物、病毒感染、母儿血型不合等有关[1], 临床上很少有特殊表现, 除20%~30%合并羊水过多或过少外, 余无更多的自觉症状[2]。因此临床产前诊断较困难。提倡优生优育的今天, 降低缺陷儿的出生显得尤其重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对胎儿出生缺陷的产前诊断日益增多。但是一些产前诊断的方法如取绒毛活检、羊膜腔穿刺检查等均属有创伤检查, 不能作为出生缺陷的常规检查方法, 而B超检查可实时、动态观察胎儿的各部位、各器官的发育情况, 可检出胎儿大部分结构畸形, 所以对胎儿发育畸形的诊断有其独到之处, 又因其无创伤、直观、廉价、可重复性, 孕妇易于接受, 对及时诊断胎儿畸形、指导临床医生进行宫内治疗或终止妊娠起着重要的作用。
3.2 科学合理的选择超声检查时间和次数对早日检出胎儿畸形非常重要
根据胎儿各阶段的生长发育特点, 笔者建议每一位孕妇从孕早期开始至孕足月一般常规做4次B超检查, 以便及早发现胎儿畸形。 (1) 孕12周以前, 主要应用阴道探头检查, 可避开肠道气体、及一些腹壁脂肪过厚的影响, 还可避免憋尿带来的不便, 当然有流产症状的还是避免应用为好。第一次检查主要确定是否宫内妊娠, 胚胎数目、是否存活, 妊周大小, 有无先兆流产, 有条件还可测量颈项透明层 (NT) 大小, 孕12周后胎儿颅骨光环已形成, 明显畸形可诊断, 如无脑儿。本资料中的1例无脑儿及1例胎儿颈部囊性淋巴瘤在孕12周时检查发现。 (2) 第二次检查在20~24周左右, 大部分胎儿畸形可在此阶段检查出来, 尤其对有畸胎家族史的孕妇, 更应强调此次产前常规检查的意义。在此阶段因羊水充足, 胎动活跃, 胎体发育及大小适合超声观察。胎儿形态结构改变越明显, 超声检出率越高, 确诊率也越高;反之, 形态改变越小则易漏诊。另外双胎或胎儿偏大时, 胎儿活动的空间少, 增大检出难度, 尤其在羊水偏少时, 紧贴宫壁的胎儿部分易漏诊, 被胎头或身体遮挡的肢体常显示不满意。胎儿偏小时, 因胎儿的结构小而不能分清。因此, 这段时间超声检查对发现胎儿畸形意义重大, 在此阶段本资料中发现的畸形有脑膜脑膨出2例、脊柱裂1例、腹裂并内脏外翻1例、短肢畸形1例、脊柱裂伴胸裂内脏外翻1例、脑积水伴胸腹内脏外翻1例。 (3) 第三次在孕28~30周左右, 检查胎儿发育、胎位、胎盘位置、羊水及脐带等情况, 并进一步排除各种胎儿畸形, 重点是胎儿唇 (腭) 裂、先心病、消化道畸形和泌尿系统畸形等。在此阶段本资料中发现的畸形有唇 (腭) 裂2例、胎儿短肢畸形1例、先心病1例。 (4) 第四次在孕37周左右, 检查胎儿成熟度及大小, 确定胎位及有无脐带缠绕, 做脐血流检查, 进一步排除前3次B超检查中因各种原因漏诊和以前从未做过B超的孕妇的胎儿畸形, 在此阶段本资料中发现的畸形有唇裂1例, 脊柱裂1例。 (5) 漏诊2例, 其中先心病1例, 无脑儿伴唇、腭裂1例, 只检查发现无脑儿未近一步观察是否有其他畸形。因此检查时胎儿的每一部位、每一脏器都要争取查清, 发现一处畸形后还要注意有无其他部位畸形, 否则容易造成漏诊和误诊。
当然胎儿畸形检出时间越早意义越大。此阶段本科所发现的20例胎儿畸形中, 12周发现2例, 12~24周发现10例, 28~30周发现4例, 37周发现2例。80.00%的畸形是在孕30周之前发现, 10.00%的畸形是在孕37周左右发现。早期发现可根据临床医生的意见及孕妇的情况, 早期进行宫内干预治疗或终止妊娠, 避免对孕妇及其家属造成更大的精神、肉体伤害及经济损失。
3.3 影响常规B超检出胎儿畸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超声医师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2) 医院B超设备的分辨力; (3) 孕妇是否接受医生的建议定期做B超检查; (4) 孕妇和胎儿本身原因, 如羊水过少、胎位影响等。因此超声医师首先要本着对每一名孕妇就如自己的亲人, 在检查前及检查中可询问其病史及家族史, 与孕妇建立一定的病史信息及感情信任度, 在检查时一定要仔细认真观察每一部位, 每一脏器, 检查要连续多方位、必要时改变孕妇体位、下床活动后再查或请其他医师再查, 熟练掌握畸形胎儿的B超声像图特征, 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 定期随访, 注意超声仪器的定期质检, 同时不仅要重视高危人群, 也不能忽视低危人群, 都将有助于畸形胎儿的检出。
3.4 正确处理好常规B超检查医患关系
虽然常规B超能检查出大部分胎儿畸形, 但B超诊断受孕龄、胎位、胎儿姿势、羊水量、检查者的技术水平、超声仪器的性能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加上超声检查是一种间接性检查方法, 有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胎儿畸形, 这与部分孕妇及家属认为彩超是万能的, 胎儿的每一个缺陷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显矛盾, 因此在候检厅制做一些有关B超检查胎儿畸形知识宣传贴画, 检查前向孕妇及其家属做必要的孕妇B超检查知情同意书说明并让其签明意见, 检查时可以让其一位亲属陪同, 对于在检查中, 不管是在早孕还是在晚孕, 很多孕妇都会问的, 我的孩子正常吗?我的孩子健康吗?有没有残疾?等问题, 我们一时不好回答, 但只要我们能耐心地给予解释, 目前的B超还不能把胎儿所有的畸形都检查出来, 我们医院现在能做的胎儿超声检查级别及检查内容, 在什么孕月检查什么项目, 都是有针对性的, 给予说清楚, 孕妇及家属总是会理解的, 即使有什么毛病, 也不会怪我们, 总不能我看不到的你也让我看吧, 同时告述她们有些胎儿畸形还必须与唐氏筛查、血清AFP和HCG筛查[3]、羊水或脐带等检查相结合, 必要时建议孕妇到有胎儿畸筛质职的医院复查, 从而提高胎儿畸形检出率, 检查完后书写超声报告要准确、及时、规范, 标注必要的说明, 职责分明,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减少医疗纠纷。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M].5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0:157.
[2]吴钟瑜.实用妇产科超声诊断学[M].天津: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1997:195.
8.B超检查在优生中的作用等 篇八
达到优生,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我们可以归纳为怀孕前和怀孕后两个阶段。怀孕前主要是婚前检查,有些人是不准结婚或不宜结婚生育的,为的就是防止“劣生”。但由于种种原因,准许结婚并怀上孕的人并不都能保证优生,因此最好是想办法在“产品”出厂前就能给予检查,合格后,方能“生产”。
目前,这些检查手段不仅种类繁多,有些已经达到了很先进的水平。我们也可将这些检查手段分为两大类,损伤性和非损伤性的。
损伤性比较大的有羊膜腔穿刺、胎儿脐血管穿刺,以及x线检查。损伤性检查的最大缺陷是不能多做,不能跟踪性地做,病人也不容易接受。
自从B型超声波应用于产科以来。它已成为非损伤性检查胎儿的主要代表,之所以把它列入非损伤类。是因为作为检查用的超声波,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它对人体有什么损害。因此可以多次地、追踪性地检查胎儿,监测胎儿在母体内的生长发育情况。孕妇也容易接受。
不管是怀孕的早、中和晚期,都可用B超检查。早在怀孕后40多天,就可以用B超观测妊娠囊,是在正常的子宫腔内,还是在其它部位,如不在子宫内即为异位妊娠。正确测量妊娠囊的大小,可反推怀孕的周数,观察囊内的胎芽、胎动和胎心,可判断胎儿是否存活以及有否不全,难免流产。到了怀孕中晚期,除可检查胎儿本身外,还可检查胎儿的附属物——胎盘和羊水。在胎儿方面,可判断胎儿的发育情况以及和孕龄是否相符的指标有测定胎头双顶径(胎头横切面的最大直径),胎儿头臀间距(头到屁股间的距离),以及下肢长度等。观察胎儿,计测心率,可判断胎儿的供氧情况。观察胎儿在宫内位置以及和母体的关系,可以确定胎方位,对不正胎位,要及时纠正。还可观察有否胎儿畸形和疾病,如无脑儿、脑积水(大头儿)、脊柱膨出、胎儿积液(包括胸腔、腹腔积液和肾积水等)等。在胎盘方面,可观察胎盘在子宫内的附着部位,胎盘的大小厚薄以及胎盘的内部情况;可以诊断有否前置或低置胎盘,若胎盘太大太厚,则往往伴有胎儿畸形;胎盘内部有否钙化、出血,可测定胎盘的成熟度,可以估计分娩的早晚。在羊水方面,主要是看羊水量,太多常伴胎儿畸形,太少也对胎儿不利,特别到了妊娠晚期,如羊水过少又没有分娩先兆,那往往就要施行剖腹产术了。
乙型肝炎孕妇须知
冯友仁
患有乙肝的孕妇在分娩时有可能将乙肝病毒传给出生的婴儿,使婴儿出生后就患有乙型肝炎,这种母婴传病方式在医学上称之为垂直传播。这种乙肝垂直传播的决定因素有二,其一是母亲血清的HBsAg(乙肝表面抗原)滴度,这里说的滴度是指能检测出HIM Ag的最大稀释浓度;其二是孕妇HBeAg(乙肝e抗原)的阳性与否。如果HgeAg是阳性的孕妇,其生下的婴儿约有85~90%可能感染上乙型肝炎,多数婴儿成为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母亲HBsAg的滴度越高,其生下的婴儿受感染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当HBeAg阳性且HBsAg滴度越高,其传播乙肝给婴儿的可能性就越大,且男女婴儿患病的机会相等,无性别差异。
母亲将乙型肝炎病毒传给其婴儿的方式和时间有三种可能:①怀孕时经胎盘传播,这种传播方式只占5%左右。②分娩期传播,这是大多数婴儿的感染方式,是由于分娩外伤、接触母亲阴道分泌物、吸入羊水等方式所致。③在婴儿出生后,母婴密切接触,如喂乳、怀抱婴儿等方式所致。
9.为什么孕妇要做B超检查呢 篇九
为什么孕妇要做B超检查呢?
孕期B超检查好处多多,也是孕期必不可少的检查孕期B超是每位准妈妈都要做的,医生可以通过B超检查能看到胎儿的情况,及早发现胎儿问题,解决问题。在孕期除必要的进行b超诊断,不要经常让超声波穿过胎儿身体组织,以免干扰胎儿的正常发育和代谢,尤其是那些一味想了解胎儿性别而反复做b超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
为什么孕妇要做B超检查呢?
b型超声诊断是产科领域较为理想的检查方法,在妊娠的前半期,利用b超可以诊断妊娠、死胎、葡萄胎、异位妊娠、妊娠合并肿瘤、子宫畸形、脑积水、无脑儿等胎儿畸形,这些诊断均应在膀肮充盈时进行。妊娠后半期,利用b超可以诊断胎位、双胎或多胎、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畸形、胎儿性别、胎盘定位,以明确妊娠晚期出血的原因,胎儿头径线测量,胎儿宫内情况,预测胎儿成熟度——通过胎盘分级,羊水量多少,胎儿双顶径等来判断胎儿成熟度和预测胎龄。
羊水量对于胎儿的生长发育是十分重要的,羊水过多或过少,都可能预示胎儿异常发育,所以,B超检查至关重要,为优生优育保驾护航。观察胎儿生理活动情况:B超检查能够直观胎儿在母体内的活动状况,诸如呼吸情况、胎儿的运动、整个身体大的运动、肢体的运动等等。
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B超既可以测量胎儿的各个部位,如胎头大小、胎臀长度,也可以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头颅、躯干、心、肺、肝、脾、胃、肾、膀胱等器官和四肢骨骼的情况,通过测量所得的数据,估计胎儿发育情况,还能确定有胎位及胎盘位置,评价胎盘功能,选择分娩方式。
B超可以清楚地观察胎盘,用以判断胎盘结构、胎盘成熟情况、胎盘与子宫壁之间有无分离、出血等等。孕期B超检查还可以明确的诊断出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等疾病,为孕期保健创造可能。
诊断产前疾病:B超检查可以有效发现胎儿畸形,一般在妊娠18-20周检查可筛查胎儿有无畸形,为早期诊断早期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本文来源:深圳入职体检http:///0755/cl/t40
10.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 篇十
怀孕多久做B超检查
首先,孕早期(特别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事情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除非有下列几种情况:
1.阴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稽留流产;
2.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
3.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一般放在孕10~13周检查较为合适。
孕中、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
资料
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
此外,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在24~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
1.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
2.母体患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
3.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
4.母体酒精中毒;
5.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
6.胎儿心律失常、胎儿水肿、染色体异常。
11.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 篇十一
目的:探讨腹部B超检查对脂肪肝、肾结石等疾病的诊断价值。方法:我院体检中心连续3年对湖北省某高速公路1707例职工进行健康体检。结果:2010年发现异常201例,总检出率为31.02%;2009年发现异常154例,总检出率为29.22%;2008年发现异常149例,总检出率为28.54%。结论:定期B超检查能及时发现脂肪肝、肾结石等常见疾病,为及时治疗提供诊断依据。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自我健康防护意识逐渐增强,健康体检也渐渐受到重视。其中,B超检查对肝、胆、脾、肾等脏器病变有重要诊断价值,因此,在健康体检中B超检查是必不可少的。2008-2010年我院体检中心对湖北省某高速公路1707例职工进行了健康检查。在B超检查中发现的常见疾病有:脂肪肝、肾结石和胆囊结石等,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本资料对象为湖北省某高速公路3年参加健康体检的职工,共1707例,其中男性875例,女性832例;35岁以上579例,35岁以下1128例。
(二)方法
1.全面体检项目。包括既往史、饮酒史、血压测定、心电图、胸透、肝胆脾肾B超、乙肝5项及生化检查。
2.B超检查。B超机采用东芝彩超Nemio-XG(SSA-580A),腹部探头频率3.5HZ。要求受检者空腹12h以上,采取仰卧位、左侧卧位及右侧卧位等,对受检者各部位采取多切面扫查。
3.B超诊断脂肪肝标准,可分为4类:1)轻度脂肪肝:肝小叶有10%~30%的脂肪浸润;声像图表现:肝实质回声增强,光点细密,血管走行尚清,远场回声无明显衰减,肝体积不大,出肝面光带清晰可见。2)中度脂肪肝:肝小叶间有30%~50%的脂肪浸润;声像图表现:肝实质回声前中场增强,光点细密,血管变细,走行隐约可见,远场回声衰减,肝体积略大饱满,出肝面光带减弱,提高远场增益可出现。3)重度脂肪肝:肝小叶脂肪浸润大于50%;声像图表现:肝实质回声前半部明显增粗、增强,后半肝回声明显衰减或消失,血管模糊不清,肝体积增大,出肝面光带不显示。4)非均匀脂肪肝:根据声像图表现划分为4型,即:局限浸润型、多灶浸润型、肝段浸润型、弥漫非浸润型。
4.B超诊断肾结石标准:1)典型肾结石点状或团状强回声,后伴声影。2)非典型肾结石尿酸、胱氨酸等结石透声性好,呈点状或团块状,后方声影较弱或无声影;肾钙沉积症表现为各椎体均显示强回声,后方声影不明显;海绵肾结石较小,无声影,呈放射状排列在肾窦回声的边缘。
5.B超诊断胆囊结石标准:1)典型胆囊结石无回声胆囊内出现强光团,强光团后方伴声影,且随体位改变沿重力方向移动。2)非典型胆囊结石HC5影像园XCTMR.com(1)胆囊颈部结石结石位于胆囊颈部,横切时胆囊颈部与结石构成“靶环征”图像,通常胆囊体积增大,形态饱满。HC5影像园XCTMR.com(2)胆囊充满型结石胆囊出现弧形增强光带,后方呈一片声影,称胆囊壁结石声影(WES)三联征。胆囊内无胆汁暗区回声,胆总管常呈代偿性扩张。HC5影像园XCTMR.com(3)胆囊泥沙样结石胆囊内出现等回声团,仰卧时常呈片状且沉积在胆囊后壁,后方无声影。异常回声随体位改变其沉积形态及位置均发生改变。HC5影像园XCTMR.com
6.统计学处理。采用统计软件SPSS11.5进行,脂肪肝、肾结石、胆结石3年的检出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35岁以上和35岁以下之间的比较用χ2检验,检验水准ɑ=0.05。
二、结果
2010年发现异常201例,总检出率为31.02%;2009年发现异常154例,总检出率为29.22%;2008年发现异常149例,总检出率为28.54%。共检出疾病10种,其中脂肪肝发病人数占的比例最高;其次为肾结石;再次为胆结石。其他排名(见表1)。
表1 某高速公路职工2010年648人B超检出疾病分布
2008-2010不同年龄段疾病差异分析(见表2)
表2 2008-2010疾病差异分析
三、讨论
(一)脂肪肝
3年统计结果均显示脂肪肝检出率为最高,2010-2008年检查出脂肪肝分别为100例、82例、81例,检出率分别为15.43%、15.56%、15.52%,总体相差不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高糖高脂高热量食物摄入过多,吸烟,饮酒,泡吧,上网,生活饮食不规律,缺乏运动等,导致脂肪肝发病率居高不下。35岁以上脂肪肝分别为41例、46例、53例,35岁以下脂肪肝分别40例、36例、47例,35岁以上脂肪肝检出率高于35岁以下,说明年龄的增长与脂肪肝患病密切相关,随着年龄的增长,肝脏代谢逐渐减慢,运动量相对减少,引起脂肪囤积,易患脂肪肝。目前脂肪肝患病趋势年轻化,年轻人身体素质较好,有侥幸心理,觉得老年人的病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生活饮食不规律,发病不易察觉。
脂肪肝发病率虽高,但其具有可逆性,通过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一般可恢复正常。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合理改善饮食结构,低盐、低脂肪、低热量、高蛋白饮食,戒烟酒,适当参加体育运动,保持正常体重,定期检查,可降低脂肪肝的程度及减少脂肪肝的发病。
(二)肾结石
检查出肾结石分别为29例、17例、21例,检出率为4.48%、2.62%、4.02%。肾结石是常见的泌尿系统疾病,是由于机体内胶体和晶体代谢平衡失调所致,与感染、营养、异物、环境及新陈代谢等因素有关。男性比女性易患此病,年过30岁的人比年轻人更易患此病。本组人员由于长期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每天坐着工作时间长,活动少,为了减少上厕所次数,每天饮水少,还长时间憋尿,所以易患肾结石。共有17例自诉采用过药物、碎石等治疗方法,其中6例效果较好,未再发现结石。
(三)胆囊结石
胆囊结石是最常见的胆道系统疾病,检查出胆囊结石 22例、20例、18例,检出率为3.4%、3.8%、3.45%。胆囊结石形成的基本因素是胆汁的成分和理化性质发生了改变,导致胆汁中的胆固醇呈过度饱和状态,易于沉淀析出结晶而形成结石。症状取决于结石的大小和部位,以及有无阻塞和炎症等。与生活习惯、日常饮食及遗传因素等密切相关。约有50%的胆囊结石患者可终身无症状。三次共检查有11例患者已切除胆囊,现查出60例多为新发或无症状未处理者。
12.B超检查在卵巢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篇十二
1 B超检查卵巢囊肿
B超诊断卵巢囊肿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1]: (1) 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心里负担, 可以使患者以轻松的心情来面对可能的疾病。 (2) 检测对患者的创伤小, 基本没有痛苦, 降低了检测后可能的并发症以及随之的治疗费用。 (3) 操作简单、方便快捷, 且安全有效。
秦晓荣等[2]曾报道了B超检测在卵巢囊肿中的应用, 对于98例经病例确证患有出血性卵巢囊肿的患者进行了研究, B超检测发现, 大多数患者声像图具有囊性的表现, 具体表现为囊活动性差、内壁不光滑、囊内可见细小光点等等。这些典型的声像图占全部病例的74%, 对应的诊断结果符合率为97.4%。由此可见, 对于一些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医院, B超检测应该作为出血性卵巢囊肿检测的重要项目。
2 B超检查恶性肿瘤
B超检测诊断卵巢癌疾病, 其原理是利用超声检测无回声区域内的实质性回声, 提示有组织病变, 特别应该注意检测囊内后壁有无小块菜花形状或者乳头状回声。
钟晓燕等[3]曾报道了B超检测在恶性肿瘤中的应用, 采用B超检测与临床病检相结合的方法, 诊断31例卵巢恶性肿瘤。结果显示所有病例发病各期均有不同的B超以及临床特征, 大部分卵巢上皮癌症表现为囊混合型占位, B超检测明显, 由此可见, 临床结合B超检测, 对早期卵巢癌的排查, 提高手术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3 B超检查多囊卵巢综合征
多囊卵巢综合征 (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 PCOS) 是指具有月经紊乱、闭经、无排卵、多毛、肥胖、不孕合并双侧卵巢增大呈囊性改变的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紊乱疾病, 在PCOS的诊断标准中, 形态学改变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指标, B超检测正是通过超声原理检测组织形态的改变, 进而为该疾病做出诊断。
张煌华等[4]曾研究了B超检测卵巢间质的变化对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的指导意义。比较了38例PCOS患者的卵巢总体积 (OV) 、卵巢切面面积 (TA) 以及间质面积 (SA) , 与30例正常女性育龄期自愿者进行了比较, 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组的OV、SA与SA/TA较正常育龄妇女明显升高, 由此可见, B超检测结果, 即OV、SA与SA/TA可以作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的诊断指标。
4 B超检查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B超监测还可以用于女性患者, 特别是不孕不育患者的排卵期监测。其原理, 是针对使用尿促性腺激素 (hMG) 的患者发生的不同程度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 (ovary hypcrstimulation syndrome, OHSS) , B超检测卵巢的声像有不同的反馈信息。徐志华[5]等曾报道了28例轻度OHSS患者在B超监测下应用hMG治疗, 无重度OHSS发生, 可见B超监测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另有文献[6]报道了通过阴道B超监测药物诱导排卵的应用, 对药物诱导排卵的妇女进行动态监测, 通过对卵泡发育的超声来判断排卵的结果, 经过验证, 阴道B超能够准确的判断卵泡生长的大小、形态和数目, 并且可以指导给药时间, 大大降低了药物诱导所致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发生率。
5 总结
总之, 随着B超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 这项技术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妇科疾病, 特别是卵巢相关疾病,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 更加先进的监测方法会被发现, B超的应用会更加的广泛, 从而使广大女性患者远离卵巢疾病的困扰。
摘要:卵巢囊肿、卵巢肿瘤和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卵巢疾病是妇产科常见疾病, 这些疾病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随着先进技术的应用, B超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多种疾病的诊断。本文总结了B超诊断技术在女性卵巢疾病中的应用, 特别是在卵巢囊肿、恶性肿瘤等方面的应用, 以便广大医生和患者更好的了解B超检测的作用, 使之更好的为广大患者服务。
关键词:B超,卵巢疾病,诊断
参考文献
[1]李娅莎.B超介入治疗卵巢囊肿的临床应用[J].中原医刊, 2005, 32 (19) :75.
[2]秦晓荣.B超诊断出血性卵巢囊肿的价值[J].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 2007, 19 (3) :35-36.
[3]钟晓燕, 汤荣光.B超结合临床在卵巢恶性肿瘤诊断中的应用[J].成都医药, 2002, 28 (4) :208-210.
[4]张煌华, 陈玉焕, 田园等.B超在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使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2003, 19 (10) :612-614.
[5]徐志华, 李淑平.应用B超监测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1996, 25 (5) :296-297.
13.B超正常报告 篇十三
胆:胆囊Xmm,壁光滑,囊内未探及异常回声,胆总管内径5mm,肝内胆管未见扩张。胰:胰头mm,体mm,尾mm,形态规整,胰管未见扩张,内回声均匀。脾Xmm,形态规整,内回声均匀
肾:双肾形态大小正常,双肾实质与集合系统成正比,双肾内未探及异常回声,双侧输尿管未见扩张。
膀胱:充盈好,壁光滑,内未探及异常回声。
前列腺:前列腺XXmm,形态规整,内回声均匀,内未探及异常回声。
子宫:前位,子宫XXmm,形态规整,光点分布均匀,内膜线厚mm,未见移位,宫内探及节育器回声,节育器上缘距宫底部mm,宫内余未探及异常回声,左侧卵巢Xmm,右侧卵巢Xmm,形态规整,内未探及异常回声,子宫周围未探及异常回声。
子宫:膀胱充盈好,子宫前位,子宫XXmm,形态规整,内膜线显示不清,宫内探及一XXmm大小双环孕囊回声,囊内探及胚胎组织回声及心导管搏动,宫内余未探及异常回声,左侧卵巢Xmm,右侧卵巢Xmm,形态规整,内未探及异常回声,子宫周围未探及异常回声。
妊娠:胎头双顶径mm,胎心次/分,胎动好,颅骨环脊椎连续完整,头围mm,腹围mm,肱骨长mm,股骨长mm,股骨长度与胎头双顶径之比为0.,股骨长度与腹围之比0.,胎儿四肢长骨显示清,胎儿颈部探及一“U”型压迹回声,余胎儿颈部未探及异常回声,胎盘位于子宫前壁,厚mm,内回声均匀,内可探及钙化环回声,绒毛板未见折叠。羊水最大深度为mm,清。脐血流:S/D。
附注:本次超声检查为一级产前超声检查,为胎儿生长超声检查,仅对胎儿大小进行评估,不进行畸形筛查,只检查报告中“超声描述”的内容,没有描述的胎儿结构不在检查范围内
14.孕期胎儿B超规定 篇十四
1、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2、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制,院打击“两非”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医教科,负责管理我院打击“两非”工作。科级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负责本科打击“两非”工作。
3、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阎良区卫生局与医院签订打击两非目标责任书,医院与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科室与个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目标落实。
4、建立规范的登记、统计、报告制度,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求及规范登记表进行登记,按期进行统计、报送,科室安排专人兼职管理。
5、检查考核制度,医教科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各种登记是否规范,并对检查结果及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及进行月考核。
6、投诉举报制度,对于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我院要求,群众举报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医院一经查处属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7、宣传、培训制度,医院在妇产科、B超室等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进行宣传,医院每年组织安排1-2次管理及专业培训,科室定期组织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学习。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
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1、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2、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已领取生育服务证,拟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需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证明。
4、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以及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送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5、我院终止妊娠的药品,必须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6、我院在妇产科、B超室等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7、加强超声诊断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资格条件及操作要求,切实加强相关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8、新生儿在我院死亡的,科室应当及时出具死亡证明,并定期向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婴儿父(母)应当持婴儿死亡证明在48小时内,向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报告。
9、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医院检查发现,视情节轻
重予以通报批评教育、记过、停止执业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卫生行政部门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检查发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未按我院药品管理规定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医院检查发现,予以相应行政处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依法处理。
11、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教科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危孕产妇管理,根据西安市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方案(市卫发
[2008]86号)及“降消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本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打击“两非”工作检查内容
区县:抽查日期:
„„„„„„„„„„„„„„„„„„„„„„„„„„„„„„„„„„„„„„„„„„„„„„„
抽查单位:
一、B超室悬挂警示标语——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有()无()
二、B超室人员资质:合格()不合格()原因
三、孕期B超检查登记项目齐全()不齐全()
缺项:画“=”(年龄、住址、检查部位、检查结果、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四、胎儿性别鉴定现象无()有()
五、妇产科门诊内外、人流室内外及妇产科病房悬挂打击“两非”警示牌。
六、人流室、产房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察看人流登记、引产登记)
无()有()
医院孕期胎儿B超检查登记本
日 期 孕妇姓名 年
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 孕产次 孕
15.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 篇十五
1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病例组178例均为2006年1月-2008年4月住院患者, 均符合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通过的关于脑血管病的诊断标准[1], 同时在我院体检老年人中选择未患过脑梗死老年人177例作为对照组。两组均经头颅CT或MRI证实。病例组178例, 其中男90例, 女88例, 年龄60~77岁, 平均 (65.9±5.1) 岁, 有高血压史151例, 糖尿病史46例, 高脂血症病史69例, 冠心病病史74例。对照组177例, 其中男91例, 女87例, 年龄61~78岁, 平均 (65.7±5.3) 岁, 有高血压史153例, 糖尿病史48例, 高脂血症病史67例, 冠心病病史71例。
1.2 方法
使用美国GE400MD型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探头频率6~9MHz, 患者仰卧位, 头偏向检查对侧, 常规检查双侧颈总动脉 (CCA) 、颈动脉分叉部 (BIF) , 颈内动脉 (ICA) 。动脉硬化标准[2,3]:颈内动脉内膜局部隆起增厚≥1.2mm, 并向管腔内突为粥样硬化斑块形成。
1.3 统计学方法
计数数据统计均经χ2检验。
2结果
2.1 病例组与对照组斑块检出率关系
见表1。病例组178例有132例检出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 斑块检出率74.2%, 对照组177例有37例检出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 斑块检出率20.9%, 两组比较有显著差异 (χ2=98.78, P<0.001) 。说明患脑梗死与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关系密切。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01。
2.2 颈动脉硬化斑块名部位检出率关系
病例组检出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共201处, 左侧111处, 右侧90处, 59例为双侧病变。其中BIF硬化斑块123处 (检出率占61.2%) , CCA硬化斑块41处 (检出率占20.4%) 、ICA硬化斑块37处 (检出率占18.4%) 。对照组检出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共63处, 左侧37处, 右侧26处, 17例为双侧病变。BIF颈动脉硬化斑块38处 (检出率占60.3 %) , CCA硬化斑块13处检出率 (占20.6%) 、ICA硬化斑块12处 (检出率占19.1%) 。两组均显示BIF硬化斑块检出率 (61.2%, 60.3%) 明显高于CCA硬化斑块检出率 (20.4%, 20.6%) 和ICA硬化斑块检出率 (18.4%, 19.1%) 。说明颈动脉分叉部 (BIF) 处是最常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
2.3 对照组随访出现脑梗死关系
见表2。在对照组中随访1~2年期间, 检出斑块者37例中有20例患脑梗死 (占54.1%) , 而未检出斑块者140例中16例患脑梗死 (占11.4% ) , 比较有显著差异 (χ2=30.24, P<0.001) 。说明粥样硬化斑块形成更易患脑梗死。
注:斑块检出者与斑块未检出者比较△P<0.001。
3讨论
众所周知, 脑梗死最常的是动脉粥样硬化斑导致管腔狭窄和血栓形成, 可见于颈内动脉和基底动脉糸统的任何部位, 但以动脉分叉处或转弯处多见, 特别是颈部颈总动脉分叉分流处, 尤为好发部位[4,5,6]。颈动脉内膜增厚及硬化斑块是脑卒中独立的危险因子, 可作为脑梗死危险预测的重要指标[7]。本病例组中, 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的检出率74.2%, 明显高于对照组 (P<0.001) , 与文献报告相符[6]。说明患脑梗死与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关系密切。颈动脉分叉处 (BIF) 斑块检出率61.2%, 60.3%, 远高于颈总动脉 (CCA) 、颈内动脉 (ICA) , 这与文献报道相似[8]。本研究证实颈动脉分叉部 (BIF) 处是最常见粥样硬化斑块形成。
我们同时对在我院体检老年人中选择未患过脑梗死老年人177例 (对照组) 进行1~2年期间随访, 结果表明:检出斑块者37例中有20例患脑梗死占54.1%, 而未检出斑块者140例中16例患脑梗死占11.4% , 比较有显著差异 (P<0.001) 。进一步说明粥样硬化斑块形成更易患脑梗死。
综上所述: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是脑梗死重要原因, 颈动脉系统是粥样硬化斑块形成好发部位, 老年人脑梗死发病与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关系密切。通过无创、无痛、无害的颈动脉彩色B超检查, 可以查出颈部动脉潜在的颈动脉系统斑块及附于其上的血栓, 不仅为老年人脑梗死的治疗及预后提供可靠依据, 而且对无症状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老年人患脑梗死危险有预测作用, 可指导临床预防用药。建议颈动脉彩色B超检查可列入老年人常规体检项目。
摘要:目的:探讨老年人脑梗死与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的关系, 了解颈动脉彩色B超检查在老年人脑梗死危险检测中作用。方法:对178例确诊老年人脑梗死患者作为病例组, 选在我院体检老年人未患脑梗死177例作为对照组, 进行颈动脉彩色B超检查。结果:病例组178例有132例检出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 斑块检出率74.2%, 对照组177例有37例检出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 斑块检出率20.9%, 两组比较有显著差异 (P<0.001) 。在对照组中随访12年期间, 检出斑块者有20例患脑梗死 (占54.1%) , 而未检出斑块者有16例患脑梗死 (占11.4%) , 比较有显著差异 (P<0.001) 。结论:老年人脑梗死发病与颈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关系密切, 颈动脉彩色B超检查在老年人患脑梗死危险有预测作用, 可列入老年人常规体检项目。
关键词:脑梗死,颈动脉,B超检查
参考文献
[1]中华神经科学会.各类脑血管病诊断要点 (J) .中华神经科杂志, 1996, 29 (6) :239.
[2]周永昌, 郭万学.超声医学 (M) .第3版.北京: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2.41.
[3]华杨.实用颈动脉与颅脑血管超声诊断学 (M) .北京: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2.169-179.
[4]王维治, 罗祖明.神经病学 (M) .第四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130.
[5]尚明谦, 曹秉振.颈动脉粥样硬化与缺血性脑卒中的研究进展 (J) .临床神经病学杂志, 2005, 18 (5) :399-400.
[6]张天锡.大力开展缺血性脑卒中的预防工作将颈动脉B超检测列入老年人常规体检项目 (J) .临床神经外科杂志, 2006, 3 (2) :49.
[7] NagaiY, KitagawaK, SaksguchiM, et al.Significance of earlier ca-rotid atherosclerosis for stroke subtypes (J) .stroke, 2001, 32 (32) :1780-1785.
16.b超鉴定胎儿性别 篇十六
今年初,一名怀孕5个月的孕妇到云梦县人口计生局,要求出具引产证明进行引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由此了解到,该孕妇通过一中介人在武汉进行了胎儿性别鉴定,所怀胎儿系女婴,该中介人用同样的电话号码同多名孕妇有联系,均在汉阳一民宅做了B超,其中还有安陆市数名孕妇前往该处用B 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云梦县人口计生局同安陆、汉阳有关方面进行联系,成立专班,前往汉阳调查取证。藏匿于汉阳的涉案“两非”人员非常狡黠,警惕性高,同时具有反侦察能力。在23日的捣毁行动中,涉案“两非”人员闻风逃匿,留下3名即将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的孕妇。执法人员对现场的三名孕妇进行了询问笔录。在现场还查获用于“两非”的药品、器具若干。汉阳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对现嘲两非”药品、器具等进行了清理、登记没收。
该黑窝点被捣毁后,云梦县人口计生局将此案与原查办的案件进行比对,发现该“两非”案件与2010年、2011年4月查处的案件有诸多类似的地方,性别鉴定《b超鉴定胎儿性别》。作案人员、作案地点和作案方式,有许多相同点,表明该窝点已形成团伙。该窝点作案时间长,多人参与,从中介到非法B超,到非法堕胎,形成流水作案,对社会危害极大。
5月23日,云梦、安陆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在武汉市汉阳区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助下,在汉阳鹦鹉大道一民宅了捣毁了一个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的地下黑窝点。
今年初,一名怀孕5个月的孕妇到云梦县人口计生局,要求出具引产证明进行引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由此了解到,该孕妇通过一中介人在武汉进行了胎儿性别鉴定,所怀胎儿系女婴,该中介人用同样的电话号码同多名孕妇有联系,均在汉阳一民宅做了B超,其中还有安陆市数名孕妇前往该处用B 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云梦县人口计生局同安陆、汉阳有关方面进行联系,成立专班,前往汉阳调查取证。藏匿于汉阳的涉案“两非”人员非常狡黠,警惕性高,同时具有反侦察能力。在23日的捣毁行动中,涉案“两非”人员闻风逃匿,留下3名即将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的孕妇。执法人员对现场的三名孕妇进行了询问笔录。在现场还查获用于“两非”的药品、器具若干。汉阳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对现嘲两非”药品、器具等进行了清理、登记没收。
17.b超检查输卵管积水如何治疗 篇十七
输卵管积水,为慢性输卵管炎症中较为常见的类型,在输卵管炎后,或因粘连闭锁,粘膜细胞的分泌液积存于管腔内,或因输卵管炎症发生峡部及伞端粘连,阻塞后形成输卵管积脓,当管腔内的脓细胞被吸收后,最终成为水样液体,也有的液体被吸收剩下一个空壳,当做造影时显示出积水影。
意见建议:
一、保守治疗:当输卵管积水量较少情况下,同时也对输卵管造影片子评估后输卵管是交情度的粘连积水。这时一般都采用保守治疗。
二、输卵管造口术:输卵管造口术是适用于输卵管近端通畅且远端有积水、闭锁的病人,如果输卵管积水伞端经输卵管造口术后还有较大恢复功能的可能,可以采取手术的方法进行治疗,手术治疗可分为开腹手术和腹腔镜手术。
三、宫腹腔镜:经宫腔镜操作孔道,送微软导管进入输卵管后,美蓝液加压向内推进,疏通间质部阻塞,根据注水压力、速度、有无液体外溢及停注后有无回流等,判断输卵管通畅度。但是由于操作器械的灵活度毕竟没有手精细,虽然外面手术开口是打几个孔,没有大的伤口,但是器械容易引起脏器和临近器官的创伤,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损伤。
18.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 篇十八
1资料与方法
选择150例有停经史、阴道流血、尿HCG检查阳性者进行B超检查, 患者年龄20~35岁。
仪器使用:EUB-420型超声诊断仪, 探头频率3.5 MHz, 方法:检查前嘱患者饮水500~1000 ml, 适度充盈膀胱或膀胱内注入生理盐水300~500 ml, 患者取仰卧位, 经腹扫查盆腔, 观察子宫及宫内情况, 双附件区有无异常回声, 子宫直肠陷窝有无液性暗区。
2结果
3讨论
早期妊娠阴道流血原因很多, 主要见于胚胎着床期、先兆流产、胚胎停止发育、异位妊娠、葡萄胎等, 仅靠妇科检查很难判断。B超检查可显示宫内宫外情况, 是否正常妊娠, 为临床提供科学信息, 具有重要意义。
3.1 宫内早孕
B超检查, 子宫增大, 宫腔内宫底或体部可见妊娠囊, 妊娠囊壁完整, 形态饱满, 囊内可见胎芽, 可见胎心搏动。无胎心搏动者, 一周复查后可见胎心搏动。如复查后无胎心搏动, 妊娠囊大小无变化, 应考虑胚胎停止发育。宫内早孕流血原因是由于早期妊娠绒毛滋养细胞侵入蜕膜及母体子宫肌层, 使局部血管破坏而出血, 引起阴道流血。一般流血量不多, 多数预后良好。B超表现为妊娠囊外可见狭长少量液性暗区, 液性暗区随孕周增大而逐渐消失。对宫内正常位置的妊娠囊, 失去球体感, 形态不规则塌陷, 囊壁模糊, 大小与孕周不符, 无胎心搏动应考虑胚胎停止发育。妊娠囊位置下移至宫内下段甚至达宫外口阴道内, 妊娠囊变形, 可见胎心搏动或无胎心搏动, 妊娠囊至宫壁剥离可见液性暗区, 提示难免流产。
不全流产者阴道流血量多, 腹痛剧烈, 子宫大小正常或饱满, 宫内无妊娠囊, 可见不规则强回声或不均回声。
3.2 宫内无妊娠囊要仔细观察宫旁情况酌情复查B超检查
异位妊娠:子宫大小正常或子宫略大于正常, 宫内无妊娠囊, 有时可见假妊娠囊, 或可见子宫内膜增厚, 宫旁附件区可见不规则混合性包块, 无包膜, 或可见妊娠囊内见胎芽及胎心搏动可明确诊断, 异位妊娠时, 子宫直肠陷窝及髂窝多数可见液性暗区。
宫内假孕囊应于早孕鉴别:宫内假孕囊位于宫腔正中, 无明显囊壁回声, 一般不随孕周增大而增大反而缩小。
3.3 葡萄胎
子宫明显大于孕周, 宫腔内无妊娠囊, 宫内为弥漫分布的光点或大小不等的蜂窝状囊泡样无回声, 附件区常可发现囊状无回声, 部分内有分隔。
【医务人员B超检查责任书】推荐阅读:
B超室与操作人员目标责任书11-02
医务人员服务行为06-18
医务人员个人批评07-13
医务人员心得感悟08-04
医务人员礼仪规范培训07-17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流程07-17
医务人员微党课讲稿09-09
医务人员本人述职范文10-30
医务人员个人年终总结11-05
幼儿园医务人员及财务人员招聘条件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