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精选11篇)
1.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一
目前我国财政支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09:26
来源:审计署作者:崔德法 刘彦锋(审计署郑州办)
政府支农资金主要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投入等。目前财政支农资金存在资金管理多头、投入分散、效益较低的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04年至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分别提出了整合支农资金的总体要求。
2006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有162个县(市区)开展了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其中26个县纳入中央财政整合支农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县。试点县的探索实践表明,整合规范财政支农资金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它不仅直接带来了支农资金集中投入、效益提高的显著变化,而且引起了财政支农工作思路、部门职能和体制机制的逐步转变。
一、目前财政支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零基预算概念薄弱。很多单位在实际项目申报中不是根据社会事业发展实际需求安排项目,而是为了争取资金而编制各类项目。从财政监督和审计的情况看,一些部门单位甚至已经形成固有思维,认为往年该项目安排了专项资金,虽然本已没有履行该项目的职能或该项目已完工,但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本仍然申报该项目,要求财政部门安排该项目资金,且基数只能增不能减。同时为了争取专项资金的安排,部分单位甚至出现了虚报项目规模和内容等情况。
(二)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零星分散。由于一些部门单位职能边界不清,存在错位现象,同性质项目多头申报情况依旧存在。如司法救助项目资金,司法、法院、政法委等几个部门单位都有这个性质的项目申报,虽然不同部门司法救助金的实际用途也可能略有不同,但同类性质的专项资金完全可以通过各部门整合协商的方式达到统一平台、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目标。
(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深入。一方面由于相关部门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因自身财力有限,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以
及与自有资金相互调剂使用的情况,专项资金管理相对比较混乱,使用单位没有形成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商贸、支农等财政专项资金由各职能处(科)室分散管理时,账户管理缺少统一的监管部门,从表面看,专款专户、管理方便,但实际上财政专项资金从国库拨出后,游离于国库“笼子”之外,形成“第二国库”,脱离了国库监督,因此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存在银行账户开设随意性较大、支票管理与资金拨付环节管理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不利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和控制。
(四)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方法相对缺乏。近年来,随着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各部门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主动研究事业发展经费的决策分配机制,推进“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资金拨付方式,探索财政资金绩效考评试点,在规范资金管理的同时,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但同时在改革和完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资金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等有待进一步完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如何跟踪如何问效等方法相对缺乏,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整合的对策
一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宏观调控,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前提。要积极推进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改革,通过合理配置机构和职能,从根本上解决支农资金使用分散的问题。支农资金整合不是简单调整和归并,也不是单纯将某一部分资金划归一个部门或机构管理,而是形成一个有机的管理系统。因此,整合支农资金就要从管理机构的职能调整上入手,改变管理机制上纵横交织的网状结构,使资金流动按照有序方向来进行,减少资金使用上的交叉和重复。从而使有限的资金形成“拳头”,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和关键领域给予有力的支持。
二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基础。支农资金整合并不是将各种渠道的资金简单归并,而是要通过整合明确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提出,各地可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并以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在具体方式方法上,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定。比如,针对部门和行业特点,明确各自的投入重点和支出范围,适时推进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的使用。要统筹规划,将资金重点,优先投入义务教育、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等农村最基本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上;集中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生态建设、现代农业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农业项目;同时,加大对农业科研、新技术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农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大幅度增加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人力资本开发方面的投入。
三是改革和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制度,建立项目库制度,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关键。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项目申报制度。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规划、实施计划、项目预(概)算、资金来源、可行性报告及效益预测。对较大的项目建设,在立项之前,应由实施单位组织调研,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必要时,聘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人员或专家论证,建立项目库。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一经确定,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做好资金核拨工作,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后,各主管部门、各单位必须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对于需按工程进度拨款的项目,要按进度及时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四是加强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搞好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保障。严格支农资金监督。依法强化各级人大对政府农业投资的监督,确保按《农业法》规定的财政支农投资比重列入本级预算,并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同时,将财政支农资金列入对干部考核的目标责任。加强对支农资金的审计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做到支农投资额公开、支持项目公开、资金落实情况公开,督促政府农业投资全额到位。五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支出行为,保证资金及时、合理、有效使用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保证。建立健全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改革和完善项目立项管理,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制度,建立项目库制度;规范资金分配办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金财工程建设,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县级报账等管理措施,强化资金运行监管。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二
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近七年来, 每年中央财政所安排的用于支持三农项目的费用都以大于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增长, 这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促进我国新农业、新农村经济发展都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可是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各级制度尚不完善等诸多原因, 财政支农资金并未完全发挥出它应该的作用, 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 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少投入总量不足, 出资结构不合理
我国对财政支农倍加重视, 也在不断提出一些政策来提升财政支农占比。但是由于当前各地财政发展很不均衡, 尤其是市县两级财政勉强能够承受其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日常的运转支出, 地方政府想要拨出专门款项出来用于财政支农就会显得力不从心, 实际上能够投入到支农项目中的预算资金的比例很小, 所以当前财政支农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是中央财政, 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投入能力受限。
(二) 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交叉重复, 分配结构不合理
第一, 分散性, 我国目前还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 农业生产既要满足食物供给、提供生产资料、还要考虑到为农民创收, 发展政策、发展目标呈现为多元化, 这就导致了财政支农资金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较为分散, 不能发挥资金集中的优势, 影响了资金投入整体效益;第二, 交叉重复性, 当前我国财政体制尚不完善,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科目多、部门多, 不同的部门对于政策的理解与执行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而部门与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协调, 各自为政, 这就难免出现项目交叉、投资重复等现象, 造成资金、资源的反复浪费;第三, 分配结构不合理, 财政支农资金中的大部分基本上都用在了政府农业部门人员的经费上, 对于直接具有生产产出方面的投入比例反而很少, 比如基本设施建设、科技服务下乡等缺乏相应比例的资金, 分配结构存在严重不合理的现象。
(三) 地方财力受限, 致使项目资源配套难
近年来, 党中央下达了很多支农惠农的项目, 这些项目的落实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在执行及资金方面给予相应的配比支持, 但是由于多数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级政府本身财力就不堪重负, 致使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资金落实不及时、数额不到位、项目搁置, 严重影响了中央下发的农业项目的进度。
(四) 财政支农资金实施过程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重项目轻管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力度不足, 致使资金在使用的过程当中, 难免出现被挪用、被挤占甚至贪污受贿的状况。财政支农资金需要多个部门的监管, 但由于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责任划分不明确, 致使监督职责难以落实, 也给了机关政府中一些不法人员有了可乘之机, 造成资金使用失控的现象。
(五) 财政支农资金投资效益低, 亟待提高
正如以上第二条所述, 投资项目交叉重复, 给政府部门的财政支农资金造成了很大程度的浪费, 这是致使投资回报效益低的首要原因;部分地方机构将支农预算列入相应的农业部门, 但是并未及时拨出资金, 造成支农资金滞留, 影响了财政支农效益发挥;重项目轻效益, 这也是急需调整的现象, 特别是不经过认证, 冒失盲目进行立项的工程, 这些都是财政支农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的主要原因。
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机制, 确保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稳定增长
在保证财政支农资金按照预算如期如数落实到位的前提下, 我国农业法还规定, 每年对于农业的投入的增长比例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但由于各地财政的限制, 要实施起来并非易事, 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重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压缩行政人员数量、行政费用, 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真正用于农村农业发展事业上的比例。另外需要开辟更多更新的资金渠道来支持农业资金, 灵活的使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商业投资项目等方式丰富支农资金的来源。同时, 仅仅依靠中央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 各级各地政府也要在自己的财力允许的范围之内, 制定出每年随着整体经济发展增加到农业资金投入中的比例, 并严格落实, 以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
(二) 加强项目前财政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评审是针对当前一些基本投资建设项目缺乏管理手段、预算约束不足、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建立起来的具有专业性的技术评审过程, 各级各地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要能够满足技术评审工作的要求, 还要能够避免以盈利为目的中介机构评审造成的社会性问题。财政投资评审当前尚未充分发挥它的价值, 需要我们加大力度, 以强化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
(三)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整合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整合, 提升投资效益是改善财政支农资金效益的重中之重,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完善当前的财政制度, 城乡发展进行统筹规划。
在构建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过程中, 必须依据城乡发展统筹规划的思路, 把向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纳入到国家财政制度的框架内, 让农民真正的体会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
2、明确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重点所在, 优化资金支农方式。
支农资金要用在最能代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的地方, 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 保证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性;增加科学研究投入, 这样才能提升我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提升我国新农业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农民收入, 农民收入、生活稳定是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根本, 也是提升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效益的前提条件。严格遵守“以人为本”的理念, 控制好财政支农资金的投资方向, 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尽快步入小康社会。
3、支农资金有效整合, 改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适当归并投资分类, 并对现有的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进行有效地整合, 从而形成科学的投资分类、明确的资金使用分工, 有效地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而“整合”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进行调整和合并, 不是将每一个部门每一个机构的进行机械的罗列, 更不是简单的将资金划分为某一个部门进行支配, 而是需要经过合理的、有高度的统筹规划, 进而整合, 实现有机的配合、有效地衔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从而达到1+1>2的效益。有效整合的前提是梳理投资部门与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分配过程中的职责与定位, 改变职能混乱的局面, 从而首先在源头上进行整合。
4、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适当下放资金分配权。
省级政府在确立农业建设项目时, 首先要考虑每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能力、财务承担能力, 并根据各地的土地面积、人口状况等因素, 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方的立项数量、工程难度等, 并要适当程度的将资金分配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以免项目不切实际。
(四) 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
加强预算编制监督, 需要重点监督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属实, 确保财政支农资金预算的质量及合理性, 判断投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可靠, 以免投资没有经济效益或者效益不好的项目, 浪费了中央的财政支持;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对于已经确立的项目, 财政部门是否已经及时拨款到位, 拨款数额是否超出预算, 费用使用是否合理, 是否按照规划严格的落实等等, 实时监督, 本着早发现问题早解决的原则一步一步的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督, 农业建设项目完毕后, 还要及时进行结果督查。
三、总结
农业现代化, 是我国又一个五年计划中关键的战略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 党中央在财力物力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以提升我国农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竞争力。目前, 在财政支农资金的鼎力协助下, “三农”工作的落实已经显有成效, 但是资金使用不集中、落实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也是不容忽视的, 从宏观上来讲仅仅依靠中央财政支持远远不够, 这就需要各地各级政府部门都给予相应的制度、财政等方面的支持, 微观上来说, “三农”工作是一项全民的事业, 需要每一个公民尤其是政府工作人员积极为新农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易洪海, 地方政府财政支农的影响因素研究[J].求索, 2010, (01)
[2]、闫坤, 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多维解读[J].中国财政, 2009, (08)
[3]、章永乐, 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与建议[J].杭州农业与科技, 2009, (06)
3.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三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创新 支农资金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是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的,近几年农村商业银行的数量和总资产规模急剧增加,根据市场研究分析报告和银监会统计,从2010年到2011年,农商行从85家增加到212家。总资产也在逐年提高,2003年为384.8亿元,2010年底,中国农商行资产总额2.8万亿人民币。2009年农商行涉农贷款占总贷款数额的57.2%,2011年上升至67%,支农投入力度明显加大。但是不良贷款存在问题,2005年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数额为180.1亿元,2009年不良贷款额就达到了858.2亿元。近几年农村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监管,不良贷款率已逐年下降,2011年的不良贷款为341亿元,不良贷款率1.60%。
开始建立了支农服务新平台,为解决传统金融与现代农业不匹配问题,农村商业银行搭建金融支农服务平台体系。分别是银政合作平台,担保平台和银企合作平台。
▲▲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服务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仍存在诸多方面不足。
2.1资金供给多流向非农产业
农村商业银行出现大部分资金外流的状况。原因主要是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农村存款分流的渠道增多,农商行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农业贷款的报酬率低,所以农商行自然拓展其他大型的资产业务。主要表现在重视非农产业、大企业的作用,而轻视对农业、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2对“三农”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不够
某些农村商业银行的“三农”信贷投入逐渐减少。据统计,因为农产品的开发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所以有的农村商银行的资金投向逐步从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投向发达地区,以开发更好的理财产品。
对风险较大的农户产业支持甚少。我国农业贷款有效的保障措施,贷款违约风险高,例如农业科技贷款,银行机构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不高。
2.3服务于支农的创新品种单一
现在,金融活动要求有灵活的资金流动,企业跨地区,跨国的经营活动,要求农村商业银行能提供跨地区跨国的贷款、结算、转账等金融服务。
目前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匮乏,中间业务发展更是滞后,农村商业银行把中间业务的开发重心放在信用卡、代理和结算上,忽视了其它中间业务例如基金托管类、承诺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等业务的发展,业务技术含量低,不利于农商行支农服务水平的發挥。
2.4对支农服务的风险监管和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
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有些村民不及时偿还贷款,甚至有些故意不还,农商行必须加大力度宣传金融知识,拒不还款是违法及违反道德的。
风险管理建设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知与理念滞后,农商行由农信社改制而来,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市场、操作等其它风险管理较为落后,执行不到位。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董事会例会,听取报告以获得风险信息,没有形成风险控制的事中或事前监督机制,风险管理多事人工操作,缺少风险管理科技平台。三是缺乏高水准的管理人才,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大。
▲▲3.提高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服务水平的对策
3.1实施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各农村商业银行要积极吸收农民闲置资金,加大支农贷款的投放力度。实施优惠政策:在人员配置方面可以增加三农和微贷客户经理;在资金上优先满足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提高授信权限,根据当地贷款的实际情况,灵活授信,合理制定贷款的运行机制。为了提高贷款效率,可以规定一定限额以下的“三农”贷款和审批权授予一级分行;在调整利率方面,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对于有“三农”特色的贷款规定利率上限,或按规定的最低利率给予政策优惠,如农林牧渔类产业。
3.2农商行应提高支持“三农”科技创新的针对性
扶持现代农业的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机器化和科学化需要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和贷款支持。把有发展前景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为农村基础的一些产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例如农业产业园、动植物养殖基地等,开展一些咨询业务。
以农村金融创新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农村的抵押业务稀少,要推出以动产、知识产权等更多的资产为担保物,改善贷款业务的灵活性,增加担保品种;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情况签订协议,延长贷款期限,或允许其分次还款,缓解一次性还款的压力。
搭建农村科技产业创新信息平台。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提高贷款效率,通过展示平台,了解农商行及其政府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实现银政企的合作。
3.3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监管的力度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农村金融的信用体制,强化法律意识。首先,对农户的电子信用档案分类存档,建立授信机制;其次,完善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引进先进的风险监管系统,建立信用评价体制,减少农商行的信贷风险。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建设。首先,农村商业银行要引进技术,实现数字化操作,改善人工录入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其次,努力培养高素质风险监管人才,提升对风险的判断,决策能力;最后,增加风险管理的信息获取渠道,定时听取风险监管报告,适时调查,听取基层人员的反应。
参考文献:
[1]卢亚娟.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基于农村微观主体行为的实证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6
[2]王葳.浅析农村商业银行实施支农小战略的重要性.经济师,2013(10)
[3]孙慧霞.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9:14-20
4.新形势下我国财政支农问题研究 篇四
摘要:财政支农是农业发展的必要手段。新形势下,我国农业发展面临土地流转加剧、农村新业态发展、农业政策转型及外部环境变化等机遇和挑战,对财政支农提出了更多要求。文章通过梳理新形势下我国财政支农发展现状和特点,认为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存在支农规模总量及比例偏小、财政支农结构欠优化、支农补贴方式滞后、财政支农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主要问题。文章建议应健全支农资金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结构、积极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创新财政支农管理制度等。
关键词:财政支农;农业补贴;新形势;农业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国家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农业又是弱质性产业。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保障和发展农业,其中财政投入是主要手段。[1]我国是农业大国,在推动农业发展中,中央和地方进行了一系列有益实践并充分发挥资金投入的作用,2004―2015年连续十二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大农业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健全惠农政策体系等措施,这表明了中央加强对农业财政支农的决心。但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新的变革时期,面临土地流转加剧、农村新业态发展、农业政策转型及外部环境变化等机遇和挑战,处理不当将会制约农村与农业发展,对财政支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财政支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造成财政支农效率低下,农业发展面临新的瓶颈。因此,如何实现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转型,提高财政支农效率将成为新时期研究重点且意义深远。
本文通过梳理我国当前财政支农政策发展现状、特点,归纳新形势下我国财政支农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结合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一、财政支农政策的现状
(1)农业投入持续增长
财政支农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规模不断增加,且增幅较大。从总量上看,国家财政“三农”支出从2003年的1754、4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4002亿元,增加了近7倍,2003―2014年“三农”支出规模累计达到8万亿元。从速度上看,国家财政“三农”投入2003―2014年平均增长速度20%多,明显高于同期国家财政支出年均增长速度,2014年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农业投入仍然增长4、9%。从比重上看,国家财政“三农”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03年的7、12%增加到9、23%,也有了一定的增加。
(2)财政支农投入结构不断优化
近年来国家在增加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同时,不断优化支农结构,对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结构进行了调整。支农资金投向逐渐由生产性领域向农业农村建设转变,2008年之前,农业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农业其他投入占比较大,而基本建设支出和科技三项费用比例偏小;2008年以后,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在内的农业生产支出比重及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比重逐年增加;2013年比重分别为41、2%和45、9%,同比增长1%和0、6%。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三农”和重大水利建设投资占比达64%,增幅快,2014年开展了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水利建设共投资1627亿元,带动全社会水利投资4881亿元,分别较2013年增长15、6%和11%。另外,2014年农村新建道路23万公里,达到390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近90%。(见表1)
(3)财政支农效果较明显
财政支农政策在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14年我国粮食产量60709、09万吨,较去年增加0、9%,实现十一年连增,全年猪牛羊禽肉等都实现了增长。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892元,比上年增加996元。城镇化方面成绩突出,农村人口减少109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4、77%。农业保险作用凸显,2014年共向3500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4、6亿元,承保主要农作物超过15亿亩。同时农业新业态、新型主体不断增加,根据农业部的数据,目前,全国共有2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87、7万个。截至2015年2月底,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33、74万家,实有成员数9482万户。这些都和财政支农政策密切相关。
(4)支农补贴体系逐步构建
中央及地方农业补贴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构建了较完整的补贴体系。农业补贴从单一的种粮直补,逐步建立了适应范围更广的“四大补贴”政策,完善了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了目标价格、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粮油畜牧生产大县奖励补贴、新型主体补贴、生态补偿等制度,较全面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农业补贴不断增加,以四大补贴为例,2013年四项补贴大约1800亿元,同比增加了132亿元,是2004年补贴支出的13倍,2014年持续增加补贴,安排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222亿元。
二、财政支农政策面临的问题
(1)支农规模总量及比例偏小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农规模增长较快,但是规模总量及财政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仍然偏小,2014年国家财政支农14002亿元,占总财政支出的9、23%,这远低于发达国家15%~30%的农业投入比例,也低于我国1978年14%的支农比例。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也远低于农业GDP占总GDP的比重,2003年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12%,农业GDP占总GDP比重为13%;2014年分别为9、2%和9、45%,尽管差距逐渐缩小,但可以看出农业投入规模仍然较少。从农业支出占GDP比重来看,2008―2014年比例基本不足1%,可见政府对财政支农的总量是低水平的。
(2)地方农业投入积极性不高,财政支农不稳定
1994分税制改革和2002年全面实行的农业税费改革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弱化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农的能力,当前财政支农补贴地方更多地依赖中央补贴,地方投入明显不足,投入额及增长速度都低于中央财政支农投入。2003―2005年,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农增长速度为负,2006年以后,增长速度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96―2006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仅分别有3年、5年和4年的财政农业支出总额增长速度超过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2]另一方面,由于农业发展成效慢,部分地方负责人单纯追究工作业绩,将主要精力放在城建、商业等见效快的行业,阻碍了农业发展。农业投入缺乏长效机制,导致财政支农投入不稳定,2012年财政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总额比重达到10、2,为近十年最高值,但是2013―2014年又出现了下滑。从财政支农投入增长速度来看,2004年财政支农投入同比增长速度为33、24%,而2014年则为1、47%,年际间波动大。
(3)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科技投入比重仍然偏小
当前发达国家财政支农结构为农业科技教育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农建设投入,但我国财政支农结构表现为支农建设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科技教育投入。主要体现在:第一,农业财政投入仍多集中于支农建设。支农建设比例平均占比近80%,近年来财政虽然开始向农业基础建设转变,但是比例仍然较小,平均占比不足20%。第二,农业科技投入较少。本应受重视的农业科技教育建设,投入比例不足1%,且多集中于常规技术研究,缺少高新技术研究,由表1可以看出,2008年之前科技三项投入比重明显偏低,2008年以后尽管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比重逐年增加,但是科技投入占比仍然较低,导致了我国获奖农业成果转化率不足60%,推广度不足30%,农业发展可持续性差。
(4)财政支农效益较低
本文重点讨论我国财政支农规模效益和财政支农效率两方面。[3]
1、财政支农规模效益分析
为方便分析,首先假设本期财政支农资金对本期农业生产起主要作用(2),财政支农效益系数公式为:
财政支农支出收益系数=
该指标表示每单位财政支出所产生的每单位农业总产值,财政支农支出效益系数越大表示财政支农支出效益越好,反之,财政支农支出效益低。以2003―2014年国家财政支农和农业总产值相关数据为例,计算财政支农支出收益系数,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支农支出效益系数在2007之前普遍较高,2008以后明显降低,2007年收益系数高达34、88,而2009年仅为1、08,我国农业投入效益呈递减趋势,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要重视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本效用。2003―2013年财政支农支出效益波动浮度大,可以在保障农业生产的同时,稳定财政支农投入。
2、财政支农支出弹性系数
财政支农支出弹性系数公式表示为:
财政支农支出弹性系数=
该指标表示每增长1%的财政支农投入将产生的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财政支农支出弹性系数越大,说明财政支农投入增长会带来更高的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财政支农效率也就越高,反之,财政支农支出弹性低,支出效率越低。以2003―2014年国家财政支农和农业总产值相关数据为例,计算财政支农支出弹性系数,如表3所示。
从表3中可以看出,除2005年和2007年财政支农支出弹性系数大于1外,其余年份弹性系数都小于1,即缺乏弹性,表明国家财政支农资金不能充分拉动农业总产值的增长。
(5)补贴方式滞后
1、新形势下支农补贴主体不明确。涉及土地的农业补贴政策补贴承包者还是经营者?以四大补贴为例,四大补贴中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与承包土地直接相关,以往支农补贴主要是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原有的土地承包者,而新形势下我国土地流转加剧,土地“三权分置”,传统补贴方式势必影响土地流转大户、家庭农场及农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也不符合农业补贴主旨。尽管部分省份进行了“补贴补经营者”的改革,但是由于缺乏相应政策支持引导,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2、新形势下支农补贴方式及政策不合理。第一,表现为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最低收购价及临时收储制度实施不合理,推高农产品价格,农业面临天花板。2008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调控陷入了一个两难境地――工业化推进,农产品成本上升,为保障农民利益,必须提高农产品价格,加大农业补贴投入,而农产品价格越高,粮食价格倒挂越严重,农产品进口量越上升,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仓储制度导致的仓储费用和四大补贴逐年增加,也带动了农业成本。当前我国棉花和食糖已经陷入两难,国内价格远高于国外进口完税价格,随着中国入世规定的逐渐实行,棉花和食糖关税及配额将逐步减小,如何保障其不成为又一个“大豆”,这必须引起重视。第二,传统的四大补贴面临天花板。四大补贴影响成本和价格,属于黄箱政策范畴,根据WTO规定,中国黄箱补贴不超过8、5%,2013年粮食产量16000亿斤,黄箱补贴只能是1400亿元,我国共补贴1700亿元(包括棉花、大豆、糖料等),谷物补贴即将到承诺底线[4]。
(六)财政支农相关法规体制不健全,管理制度有待优化
关于财政支农资金具体管理办法,财政部于2001年颁布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2003年财政部和农业部针对农业资金挤占挪用现象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对支农资金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范。在政策实施中,由于规范具体操作性较差,惩处力度小,支农资金管理面临一系列问题。[5]
1、支农资金实行分块管理,投入分散,效率低下。当前我国财政农业投入渠道较多,支农板块共有24个,不仅涉及农、林、牧、副、渔部门,还涉及财务部、商务部、工信部、民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相关部门,农业财政支出分部门管理,部门分割严重,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导致了农业资金在使用上存在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造成资源浪费,而各部门分散管理,支农资金投入缺规划、无重点,呈现“撒胡椒面”状态。另外由于多部门掌握财政资金,各个部门职责权限模糊,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督与效益评价没有具体可行的制度与规范,往往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现象,财政支农效果不高。
2、支农资金立项不规范,分配权责不清。当前我国实施自下而上的项目审批制度,资金项目仅凭主管部门意见来确定最终结果,容易出现“面子项目”、“跑项目”、“要项目”等现象[6],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缺乏专家论证,支农资金投入的随意性,批复透明度低。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既是中央政府的事权,也是地方政府的事权,在财政支农问题上,究竟哪些应该归中央管理,哪些归地方管理,当前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导致了中央和地方在支农问题上推诿扯皮,资金发放不及时。
5.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五
调研报告
二O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我国财政农业投资的现状、必要性、问题以及对策
摘要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社会安定、国家繁荣的基础保证。同时,农业也是一个具有先天弱质性的特殊产业部门。农业的重要性和弱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农业发展予以大力支持与保护。而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投资是各国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9亿多,占总人口约70%。近年来, 从中央到地方, 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扶农的政策和措施, 加大了对农业投资的力度。但是, 长期以来农业投资与其他产业投资的差距越来越大, 农业投入资金严重不足, 已成为农业基础脆弱、发展滞后的关键性因素。在农业投资中, 财政投资具有特殊的示范作用, 因此研究财政对农业投资问题, 对我国农业发展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关键字 :财政农业投资投资结构
一、我国财政农业投资的现状
不考虑价格因素,除改革开放之初的少数年份外,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的绝对规模在逐年增长,尤其是从2004年开始,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总量出现了较大幅度提升,并在此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2008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总量达到了4502·8亿元,分别是改革开放初1978年的29·9倍和农村税费改革启动前1999年的4·2倍。
尽管我国财政农业总支出的绝对规模在持续增长但相对规模变化不大。财政农业支出相对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级政府对农业的重视程度。1978—2008年,除少数年份外,我国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基本在7% ~8%,这与中央提出的“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大不相符。值得高度关注的是,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结构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且目前尚无出现趋于合理的迹象。主要表现在,一是支援农村生产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支出比重过大。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年份的支援农村生产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支出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都超过了50%,大多数年份的该项支出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超过了70%;尤其是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过高,超过了40%(韩林,2009)。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增长部分主要用于人员及机构经费支出,而用于业务支出的很少。这意味着我国财政农业支出资金中相当大的部分被用于“人头费”和“吃饭费”,对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不大。二是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和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过低。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是构成农业固定资产、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主要资金来源,财政农业支出理应占有较高的比重。1978—2003年,除少数年份,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0%以上,而2003年以后该项支出呈明显下降趋势。由于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支出严重不足,造成我国大江大河得不到有效治理,农业抗灾能力下降,旱涝灾害频繁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财政用于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的支出严重不足,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过低是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一个突出表现。改革开放以来,只有两年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超过1%,其余年份均徘徊于0·7%左右。
二、财政农业投资的必要性
1、农业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交织的弱质产业特征,给农业生产经营带来很大风险, 客观上需要财政支持
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具有很大的依赖性, 造成了农产品供给的季节性与需求的常年性之间的矛盾。农业生产与其他产业比较, 其生产周期长、外部条件差, 对市场信息反映滞后, 从而使得农业生产者的生产和经营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出于信息的滞后和不准确, 容易形成一哄而上、一哄而下, 造成市场均衡的脆弱性和市场进人的盲目性, 农产品供给短缺和过剩交替出现, 严重影响到农民收人的稳定。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交织,使得农业在市场经济下成为一个需要政府支持和保护的弱质产业。
2.农业的比较利益低, 投融资渠道狭窄, 需要政府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低下, 社会资金难以流入。一方面, 农业投入资金的盈利率太低, 农业资金的机会成本必然上升, 资金用于其他行业创造的价值必然大于投入于农业创造的价值, 因此使得农业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难以统一。另一方面, 在市场经济下, 投资行为的商业化不可逆转, 经济效益越发被投资者所看重, 社会效益将逐渐被投资者所忽视。因此农业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将逐步降低。目前我国对农业投融资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虽然中央财政和国家银行配置支农专项资金逐年增加,但是, 民间信用互助合作组织, 如互助储蓄会等对农业投融资数额非常有限。由于同样的原因, 外资进人农业的比例也较低。截至19 97 年底, 我国累计利用外资已超过3 6 0 0 亿美元, 农业利用外资总额只有120 亿美元, 只占利用外资总额的3.3 %
3.加入WTO给我国农业带来的挑战需要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
加入WTO后,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将超过人口增长、耕地减少、农业投人不足等问题。我国农业在生产规模、基础设施、外部环境、价格、质量、市场体制等方面的劣势制约着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国外农产品的进入也将冲击国内市场。因此, 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 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以便尽快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入世后, 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还必须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的有关规定, 必须尽量减少和避免“ 黄箱支持” 而多多增加“ 绿箱支持”
三、财政农业投资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资农业的总量不足
“五五” 期间, 国家财政农业支出比重为: 13.2%,“六五”期间下降到9.5%,“七五”期间下降为8.4%,“八五”时期平均为8.8%, 比“七五”时期略有回升。1996~ 1998 年为
10.7%。从以上的一系列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 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呈现出下降、徘徊和增长缓慢的趋势。需要指出的是, 如果剔除水利费用、气象费用(水利气象是为全社会服务的), 农业投入年均只占财政支出的3%左右,这与同期国家财力连续几年增长1000亿元的格局是不相适应的。而其他发展中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一般都保持在10%左右.由于财政投入农业的比例较小, 因而很难保证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
2、财政支农资金到位率低, 挪用挤占现象严重
建国以来, 政府对农业投入往往过分重视短期经济效益和社会目标。由于农业的比较利益低, 在短期内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往往不远不能适应当今日益复杂多变的的市场需求。国企缺乏有效的奖励机制和对员工培训工作的忽视, 已成为阻碍国企增强活力的关键因素
3.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农业投资面临不同的制度约束结构,现有激励约束制度安排难以规范地方政府的农业投资行为, 财政农业投资两大主体行为冲突日益突出
随着20 世纪90 年代分税制的逐步推行, 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建立了内容存在较大差异, 独立人格被不断强化了的激励与约束制度结构。由于独立利益的增强, 我国财政农业投资的两大主体行为出现了“ 合成谬误” , 即地方政府的“ 理性”投资行为与中央政府的“ 理性” 选择往往不相一致。地方政府都希望在中央的财政农业投资安排中分配更多的资金和项目, 从而将自己的可支配资源配置到其认为边际收益更高的环节。在上世纪最后10 年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按现价计算增长了3.52倍, 而其中农业支出仅增长了213 倍,且其在地方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地方财政农业支出中支援农村生产与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所占比重在1994年达到58.5% 的最高峰值后一路走低, 至2004年已下降了近12个百分点。中央政府对于地方的财政农业投资监督约束力度减弱, 由于地方政府拥有支配资源的权利越来越广泛, 地方政府也就有了更多可以和中央进行“讨价还价”的筹码;而中央为了激励各地在发展经济方面“ 各尽其能” 也就相应放宽了对地方财政农业支出的硬约束“信息不对称” 和“搭便车”不仅加大了中央政府检查监督地方财政农业投资行为的成本, 中央政府的预期净收益也随之降低。出现此类现象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央与地方政府有着不同的制度约束结构和综合发展目标,而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制度安排。
四、改善财政农业投资的几点建议
财政对农业投资要以“ 多予、少取、放活” 为指导思想, 以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 通过财政支出和收入政策的选择运用, 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提高农民的收入。
1、加大政府农业投资的力度, 确保财政农业支出增长速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
在当前财政困难的情况下, 一方面要把该收的收人收回来, 同时要不断提高财政收人占GDP的比重, 为支农提高较充足的财源;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节约资金, 为财政支农留有足够的资金。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按照有关法规, 使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人的增长速度, 至少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
2、改进财政支农方式, 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
今后, 在加大对农业投资的同时, 更要重视改变财政投资的方向, 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 突出支农重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重点应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增加投人、而依靠市场和非政府部门解决不好或解决不了的关键环节上。
1、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农业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以及资金投入大、回报期限长的特点, 很难由个别企业独立投资完成, 所以使之成为政府必须予以着力提供的公共产品。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 对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向应主要集中于: 支持水利基础设施。主要是加强大江、大河、大湖的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重点是现有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支持发展节水农业, 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要增加对农业科技开发和农村教育的投入。
农业内部结构调整重在优化农产品品种, 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大大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品质,才能增强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 创造新的需求, 开拓新的市场。“ 十五”期间, 应将政府对农业科研的公共投资逐步增加到占农业GDP的0.7一15%, 将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投资增加到相当于农业科研投资的2 一2.5倍。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不应以“ 财政预算有限”为由,弱化政府对农业科研进步的支持。要保证科技支农资金规模, 财政用于农业
科技方面的资金增长幅度要高财政支出资金的增长幅度。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农业科研成果与技术项目应用的支持, 如良种繁育、栽培技术、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等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加快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步伐。其次政府必须担负起农业、教育和培训的责任, 增加对农业教育的经费投入, 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3、要大力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是进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沙漠农业发展等,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减少风、水、沙对土地的侵蚀, 大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增加可耕地面积。
3、建立财政职能监督机制, 确保国家支农资金及时全额到位。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财政支农职能作用发挥的保证手段。要进一步健全支农资金预算安排、执行、使用、项目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 确保财政支农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首先, 要依法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的农业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财经委员会或财经小组, 不仅要在大会期间认真审核政府的预决算报告中农业投资的比重, 而且要在日常工作中监督检查预算的实际落实情况,保证实际投资与报告一致。其次, 要加强社会监督。可由各级人大财经委员会或财经小组部分成员牵头, 广泛吸收农民代表、政协委员、各专业工作者以及农业事业单位的代表组成, 赋予这个组织相应的监督检查权力, 督促政府的农业投资及时全额到位。最后, 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各新闻单位不仅目光集中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上, 同时要将视线转移到关系经济未来发展的农业问题上, 最主要的是财政对农业的投资问题上。
参考文献
1.郭永芳.完善财政农业投资政策的思考[J].中国财政,2000(5).2.张悦玲.张晓光.我国现阶段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取向[J].农业经济问题, 2001.(9)
6.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六
0912130211 国贸0902魏琪 摘要:随着世界范围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业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金融服务贸易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它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更主要的是挑战。是各种社会资源以货币形式进行优化配置的重要领域,甚至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自改革开放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服务业获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金融服务业成为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与此同时,已基本形成了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以信托、银行、保险、证券为四大支柱、以其他非银行金融业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业体系。对于转轨时期的我国经济来说,金融资产快速增加且大大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其意义非同小可,而在刚刚过去的十年中,一个顺应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的初步建成,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有效运行,对微观经济活动,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数,对策
一、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发展现状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各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比较健全和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到2001年底,全部金融机构(含证券、保险公司)总资产已达21.8万亿元,其中存款货币银行总资产14.1万亿元,所占比例64.7%
l.银行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
1997年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强化统一法人制度,撤并分支机构,精简人员。为更好地支持广大中小企业,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中国还陆续增设和重组了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将2200多家城市信用社组建成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深化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了3家农村商业银行,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
2.证券类金融机构在规范中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证券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管理逐步规范。到2001年底,中国共有证券公司109家,证券投资基金51家,基金的发行总规模804.23亿元,基金资产总值804亿元。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证券类金融机构发
展空间广阔。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证券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大力发展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增加新的基金品种,扩大业务范围。
3.保险机构体系不断完善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完成了财产险、人寿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分离,各类保险机构进一步健全。到2001年底,中国已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5家、股份制保险公司15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9家和外国保险分公司13家;同时成立了一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等保险中介机构。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变革,保险需求的范围和规模将不断扩大,商业保险的作用将逐步增强,各类保险机构将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建立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探索中发展。目前,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宏观金融间接调控方式的逐步建立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以后的10年里,中国的货币政策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式,即通过控制贷款规模来控制货币。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一传统做法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的发展,国家银行贷款规模控制覆盖的范围逐步缩小;二是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1993年以来外汇占款大量增加,货币供应渠道发生变化,国家银行贷款规模对货币供应量的贡献率下降。
(四)金融法制化建设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的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银行及其相关法规已经逐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继颁布实施,奠定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框架。此后又出台了《担保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最近又完善了《合同法》。从法律上确定和巩固了中国在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已积累的有益经验,从而标志着中国金融事业已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我国金融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1.我国金融服务业总体水平不高
由于起步较晚,以及外来干涉、国家变革等原因,我国金融服务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其内部行业结构及区域发展不均衡。截至2003年,我国金融服务业所占GDP比重为4.14%,还不及某些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业在GDP所占比重的一半,由于投入不够,我国金融服务业在体制、技术、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与发
达国家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持续低速度,使得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乏力。
金融服务业内部,银行业居于绝对主导地位,而其他相关行业的比重相对偏低;金融服务业的区域发展差异较大,尤其是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发展严重滞后,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需要。
2.国内金融服务业相关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缺失
在金融服务行业人才管理的问题上,一方面,为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及行业开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为员工支付的报酬低于国内许多较高收益行业的水平,在同行业的比较中也大大低于许多发达国家的水平。另一方面,较低的职工薪酬和人力资本投入使得内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收益率差别越来越大,导致大量人才资源向外资金融机构流动,加剧金融人才及劳动力资源的缺失。
3.我国金融服务业监管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滞后
我国的法律在金融方面的监管力度还很低下,我国金融立法比较滞后,专业法律层次低,法规操作性较差,实践过程中还常存在不能严格执行的问题。监管方面我国主要依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三会”机制,而在社会监管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4.我国金融机构对外合作能力低下
我国的商业银行海外业务开展程度很低,除中国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海外业务拓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而外资银行在综合化的经营模式下,通过大规模的并购和重组已将其分支遍布到全球。国内银行的业务开展主要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而国外银行已将业务重点放在金融衍生工具上,常常通过金融创新获取利润和规避风险。
三、影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1、金融服务业在我国起步晚,底子薄。我国金融服务业真正意义上的起步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经历了很长的恢复阶段。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大致可以1995 年作为分界点,1995 年之前是金融服务业恢复形成阶段,1995 之后则进入逐渐完善和不断深化时期。有关数据显示②,从金融服务贸易增长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1989 年,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基本上呈上升趋势,到1989年金融服务业对GDP的贡献最高,达到了7.3 % ,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总增加值的比重也高达25.9 %。这表明金融服务业这一新兴产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高速增长。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对GDP 的贡献基本保持在6 %左右。这只是说相对于自身而言,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业无论是在效率上还是在竞争力上都有着巨大的差距。
2、金融服务贸易与国际贸易发展不同步,金融服务贸易相对落后,并且金融业与服务业耦合度低。据世界银行统计,1990 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57.48 亿美元,世界排名第22 位,而且其中主要出口收入为国际运输、港口服务以及旅游收入,金融服务贸易所占份额很小。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层次偏低,服务贸易落后,造成金融业与服务业耦合度较低。
3、金融业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专业人才匮乏。我国金融业长期以来是粗放型的竞争方式,在经营过程中往往热衷于揽储蓄、扩网点等,在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途径选择上,没有着重于服务效率的提高和服务项目的开拓。形成这种模式的原因既有发展观念的局限,也有人才缺乏的局限。特别是要开展对外金融服务贸易,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我国对外投资起步晚,起点低,较高外语水平与较强专业技能同时具备的人才十分紧缺,已成为我国开展金融服务贸易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4、我国金融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金融业创新除了注重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外,还体现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在当今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下,新产品的开发成为提高金融业市场竞争力的动力。我国金融业信息技术相对于国外比较落后,在研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也不及国外的大金融机构,虽然近些年我国加大了这方面的投入,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将处于劣势。
四、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对策
(一)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
随着中国加入WTO,逐步融入世界经济,开放金融业,实施自由化战略是大势所趋。目前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还处于成长阶段,离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业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金融服务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循序渐进、安全可控、竞争合作、互利共赢的方针,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一方面,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把握好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制定和完善对外资金融企业市场准入和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审慎监管,促进中外资金融企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着力优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结构,支持外资金融企业在东北和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积极引进有助于扩大消费、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提供特色服务的外资金融企业。
(二)加快“走出去”战略,拓展金融服务贸易空间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欧美一些大金融企业纷纷破产倒闭,金融服务贸易市场暂时处于疲软。我国金融企业要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大规模走出国门,大力发展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增强我国金融业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为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服务市场争取广阔的发展空间。要加快走出去的速度和规模,快速、深层次占领国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和欧洲市场。一是加快收购海外金融企业。这样,既可以解决机构网点业务员工的“本土化”,也可以扩大当地业务,同时还可以定期派出员工去进行实习和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投资参股跨国公司以及当地的金融企业。这样,可以建立海外机构的稳定客户群,把金融服务贸易业做大做强。
(三)大力培养金融高级人才,发挥人力资本优势
金融服务贸易的竞争,本质上就是金融人才的竞争,特别是处于核心层次、核心岗位的高端国际化金融人才的竞争。在人才吸纳上,抓住全球金融危机创造的人才相对过剩的机遇,在欧美金融企业大量裁减人员之际,及时吸纳其中的优秀高端人才,快速弥补我国高端人才不足,提高金融贸易竞争力。同时高度重视吸纳我国自己培养的高端人才,建立金融服务贸易人才库。在人才的培养上,第一,建立金融教育培养基地,加强复合型高端金融人才的培养。一方面,鼓励大专院校开展与金融服务贸易相关的学历教育,鼓励大学和各类职业学校设立新兴交叉学科,培养不同层次、既懂金融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又具备外语能力的金融及国际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建立金融服务贸易培训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培训机构开展金融服务贸易职业培训。第二,利用海外机构地处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在国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员工培训基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第三,壮大金融服务贸易研究专家学者队伍,组建高级金融贸易专家智囊库。
(四)加快金融产品创新
创建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是提升我国金融业国际地位的良策。首先,创建离岸金融市场能够吸引大批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为我国国内金融企业的海外竞争创造锻炼机会,从而尽早实现我国金融企业的跨国经营。其次,大量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定带来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内金融机构因而可以学习和借鉴。同时,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还能扩大我国对外资的利用,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为外国客商提供更加便利的贸易融资,便利进出口,从而实现金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7.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七
1 商业地产及商业地产金融的基本特征分析
对于商业地产金融,其出现根本在于商业地产行业的特征。商业地产行业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流动性差、地域性明显,房地产作为一种特别商品,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一旦该商品投入生产和市场,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就有着固定且确定的地域而无法改变,所以商业地产行业很大程度上受到房产所在地域的影响。
(2)资金要求巨大,商业地产行业需要相对巨大的投资,这就意味着商业地产行业相比其他商品需要更为巨大的资金支撑,更为完善的资金链,所以这就意味着对于投资者的投资资金要求较高。
(3)政策性强、要求严格,房地产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商业地产行业的要求较高,且与对国家政策很敏感,同时为适应我国房地产的需要,促进商业地产金融的发展,国家房地产政策正在逐步趋于完善,也将促进我国房地产良性发展。
(4)消费具有生活必须性、投资双重性、购买心理双重性等,无论是商品房还是经济房,对于房地产中国人由于传统的原因一直有着不解情结,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辈子必须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同时在经济条件的允许下,对于投资,许多人也会选择房产。
2 商业地产金融发展的基本现状及问题探析
房地产的开发是以土地市场和销售市场为前提条件,开发是销售的条件。由于商业地产行业开发需要较大的投资数目,同时由于商业地产行业的特征,房地产开发具有较大盈利性,这就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从事开发房地产项目。通过分析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最新的数据资料,可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从1998年24378个到2005年的56290个再到2014年94197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个数一直呈上升趋势,且速度较快。实施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后,商业地产行业始终持续稳定上升的发展,并且商业地产行业的发展,促进其相关联产业的发展,如建筑业、装修业、家电行业等。商业地产行业以及其相关联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愈发显著。通过对2015年统计年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1998年开始由国有企业一家独大,到现在国有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企业等共同参与到商业地产行业的开发中来。商业地产金融的投资主体已经由原本单一国有企业为主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多种不同企业形式的多元化新形式。
商业地产行业起步较晚,发展很快,因而很多制度还不完善。从土地的使用权到房地产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到房地产的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的市场销售,使购房者处于劣势,增加购买和入住的风险和不便。随着我国房地产业开发与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房地产业的供需不再平衡,究其原因,是个别开发商等为追求暴利炒高房价,导致房价居高不下,产生供需上的不平衡。许多投资者投资到商业地产行业中的资金主要依靠于银行贷款,因为商业地产行业的投资资金需求较大,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提供充足的资金,而这些商业地产行业的投资者对于银行贷款的偿还主要依赖于商业地产行业的未来预期收入,意味着市场发生变化或者发生其他不确定因素都会影响银行贷款的偿还,给银行带来风险和损失,而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房产的购买以求囤积居奇,会造成房地产的泡沫经济,而最终的连锁反应会将风险转移到银行,带来金融信贷风险。
目前我国商业地产金融投资方式主要以银行信贷为主。在融资规模方面,直接融资远小于间接融资。在融资市场方面,初级市场为主体,二级市场仍然处在探索阶段。通过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资料,房地产企业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四种途径,分别是国内贷款、外资、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来源。其中国内贷款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在其他资金来源中的商品房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则来源于个人购房款,而其中个人的购房款70%都来自住房贷款。寻求银行信贷即银行贷款的支持是商业地产行业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筹集最为主要方式。随着股市的发展,房地产开发商开始准备在股市上跃跃欲试。但是,商业地产开发商通过上市方式筹集的资金和其他上市企业通过股权债券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的再投资,那么总体而言数量依旧较小,占比低。由于我国债券市场本身不够成熟,市场规模、交易量、组织能力等方面不够完善,加上国家对房地产债券发行控制得很严格,以上原因都不利于商业地产债券的发行。除此以外,房地产信托业务和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行业也正在逐步占领市场,但是银行信贷对商业地产行业收紧,国家当局对处在初级阶段的私募投资监管程度较低,使私募房地产投资仅仅表现活跃,房地产信托业务稳定发展。
3 商业地产金融发展的对策研究
商业地产金融给予房地产发展资金支持,同时也扩展了金融业的业务范围,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中国经济受到世界经济的影响,瞬息万变的世界经济使得我国金融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商业地产行业,而商业地产行业的风险最终会使金融行业承担最终的风险,从而引发经济泡沫。目前,我国商业地产金融主要依靠于银行贷款以及私募资金和信贷资金,相关政策的不完善使得商业地产行业资金充足却不受银行等金融行业监管,盲目扩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一的投资方式也使商业地产金融资金使用的风险提高。
商业地产行业与金融行业的相互监管会使风险降低,房地产开发商会以市场为其标准,而金融行业以风险为标准,两个行业相互监督可以调控风险。商业地产金融风险同时还有关于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房地产投资者期望获得更高的收益而囤积居奇,使得房地产价格虚高,形成供需不平衡,难以满足人们住房需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势在必行,政府需完善房地产体系。商业地产金融的稳定发展,但是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没有跟上商业地产金融发展的步伐,许多法律法规虽然已经颁布,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实际操作性或不符合当今商业地产金融现状,使得商业地产金融不良开发商、投资商等在发展过程中容易通过法律漏洞获利,更会使商业地产金融行业的未来发展受到掣肘,为了使商业地产金融更好的发展,需要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以满足商业地产金融行业发展的需求。
商业地产行业关乎百姓民生,政府监管也比较严格,所以商业地产金融受政府政策影响较大,但是同时,由于大众的传统心理,商业地产行业一直稳定发展,商业地产行业价格一旦长期居高不下,就使得大部分投资者和有购房意向的人都持观望态度,这就极大地增加房地产开发商按期偿还贷款的压力,使得风险增加,银行等金融业成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商业地产行业由于具有较高的资金流通,所以影响着国民经济,一旦商业地产行业的风险增加或者转移到金融行业,便会增大形成经济泡沫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对商业地产金融的监管、控制房价、监管资金、提高标准等,也要求商业地产行业与金融行业相互制约,形成双赢的局面。商业地产金融一方面关系到百姓民生,一方面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商业地产金融又容易受到客观条件影响,无论是世界经济还是国家宏观政策,都会影响到商业地产金融。这就要求商业地产金融需要严格的监管和政策支持,才能在世界经济发生动荡时不受到大的影响,形成稳定的商业地产金融。
商业地产金融以商业地产行业为基本,因为商业地产行业关系到民生问题,在商业地产行业形成饱和之前,商业地产金融将是未来不可忽视的问题。商业地产金融由于对政策以及经济动向的敏感性,所以它与其他商品不同,容易受到客观政策等影响。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房地产投资者的主观猜想,很容易导致商业地产行业的价格虚高,这就导致多数有购房者意向的人会持观望态度,使得商业地产行业有价无市。商业地产金融的资金主要依靠贷款,一旦当商业地产行业的市场流通性滞后或者停止,就会使得商业地产行业的投资者无法有效地收回资金偿还贷款,最终的风险将会由商业地产行业转移到金融行业。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从商业地产行业开发开始提高标准,同时可以使商业地产行业与金融行业相互关联,在实际中房地产开发商从金融行业取得贷款后,在房地产开发商没有违约之前,金融行业不会参与到商业地产行业的活动中,而当房地产开发者出现违约状态,金融行业便只能以房地产为违约资金的偿还物。所以,商业地产金融需要投资者参与到这个商业地产行业的市场中,对市场进行有效地评估将会很大程度上降低商业地产金融的风险,同时会抑制房地产价格虚高的情况。
房地产在其本质上属于实体资产,依靠房产或者地产的开发流通等进行有效的市场投资。但是同时房地产又具有虚拟资产特征,这时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已经不单单是最开始供人们消费或者生产的房产或者地产,现在更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者说是投资对象。由于商业地产行业具有这种双重属性,商业地产行业相比于其他商品行业价格更加容易波动,这就使得商业地产金融促进者实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不断对市场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商业地产金融的这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会出现金融危机或者泡沫经济。由于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等特性,使得商业地产行业是一种缺乏供给弹性的资本,同时由于这种特性必然使得地产行业价格上涨,从而导致房产价格上涨,便会极易导致房产价格偏离其本身的资产实际价格,为商业地产金融的风险形成提供条件。一旦发生商业地产金融市场泡沫,市场泡沫同时会反过来使得金融信贷进一步扩张,迅速放大商业地产金融甚至金融行业的风险,从而引发金融危机,使得市场上整体经济安全受到威胁。
4 结语
商业地产金融一方面关系到人们正常生活需求,一方面又关系着投资者对商业地产行业的投资资金,使得其关系到整体经济的动向。提高商业地产金融整体的开发、建设以及投资等标准,同时完善法律规范对商业地产金融行业进行有效监督,将会有效地降低商业地产金融的风险。
摘要:由于商业地产行业的特点,使得房地产需要金融业的支持,同时金融业通过房地产获利,使得商业地产行业与金融业息息相关。本文通过分析商业地产行业的特点以及现阶段房地产与金融业的相互关联性,对商业地产金融的现状加以分析,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关键词:商业地产,商业地产金融,特征分析,现状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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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美春.我国房地产金融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3(12).
8.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改善对策 篇八
一、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现状。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主要由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部分构成(本文仅对正规农村金融进行分析)。正规金融主要有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代表的政策性农村金融,以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代表的商业性农村金融,以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合作性农村金融,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主要涉农金融合计3566家机构,营业网点81397个,涉农贷款余额19.4万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因利润驱动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在农村地区有吸收储蓄资金功能的农村金融机构,一般都会将存款通过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和特种存款、转存其他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等多种方式,持续将资金从农村外流到城市,造成农村资金空心化,降低了农村投资发展能力。
(二)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情况。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11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是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办理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如棉粮油农产品的收购储备,财政性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等。2004年到201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累计投放粮棉油收储贷款3.7万亿元,支持收购的粮食占当年商品量的60%左右、棉花占产量的50%以上,在稳定粮棉价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政策性银行不能吸收社会存款,其资金来源只有国家的财政性拨款,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其规模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所占比例很小,提供的资金有限。
2.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二十世纪末,我国推行了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提出了营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三大经营原则,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风险性高,资金周转期长,决定了农业贷款具有成本高、风险大、收入低等特点。因此,中国农业银行大量撤销了在乡镇一级的网点,涉农贷款占比逐年下降,据中国农业银行年报,2006年至2008年,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余额分别为31498亿元、34801.05亿元、31001.5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分别为17000亿元、12095亿元、9330亿元,涉农贷款占贷款余额比例分别为53.97%、34.75%、30.10%。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明确了服务“三农”发展战略,增加了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涉农贷款金额和占比开始缓慢上升,至2014年底,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余额为80980.67亿元,其中涉农贷款26516.46亿元,涉农贷款占比上升至32.74%。但根据年报披露的农村地区存贷款情况测算,其资金持续流出农村的趋势依然没有改变。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989年,邮政储蓄通过在农村的各个网点吸收农村资金,然后以更高的利率转存给中国人民银行。当时的邮政储蓄并不在农村地区放贷,这种只吸不放的政策加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从2007年起,邮政储蓄银行开启了农村地区的贷款业务,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2014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余额达5902亿元,缓解了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不足的情况,但其农村资金外流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改变。
4. 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1979年,全国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南省漯河县成立,进入21世纪,我国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开始商业化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由于改制后的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仍存在着股权分散、政企未完全分开、资产质量差、风险管理薄弱、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规模在逐渐缩小,截止到2014年末,我国的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70695亿元,占全部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额的29.95%,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允许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开展金融业务,2007年初,银监会批准成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经过8年发展,新型农村金融得到迅速扩大,其中村镇银行的发展最具代表性。从2007年3月首家村镇银行在四川仪陇成立到2014年底,村镇银行规模已经壮大到1153家,涉农贷款3974亿元,缓解了我国农村地区资金紧张的局面。但由于新型农村金融发展时间还是较短,其涉农贷款规模与2014年全国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数额236002亿元比起来,可以说还是微乎其微。
二、建议
为破解难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金融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实施税收优惠,对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进行奖励,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费用补贴等措施,但农村资金流出趋势仍然没有改变,对此,建议如下: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与农村金融的良性互动。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润,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的发展环境,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传导机制,形成正回馈效应。一是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当前,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下降,使国内大部分农产品出现了价格倒挂,无法通过提高价格来提高农民收益,在此情况下,只能通过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集约化生产来提升农民收益。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分散的农民没有议价能力,处于弱势地位,通过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其在组织农民、落实政策、对接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从而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的谈判地位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通过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推广农业生产中农业科技应用等方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业竞争力。
(二)建立农村资金不流失的机制。农业是一个风险高、利润低的产业,同时也是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市场经济下,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将资金最大限度地放贷到农村,农村资本外流成为必然。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对农村资金流出加以限制,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护。如借鉴国外经验,以法律形式规定,吸收农村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将一定比例的存款资金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未达到比例的,将差额部分存到政府指定的支农金融机构或购买其债券,实现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尽量多返还农村。
(三)加快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在农村建立信用体系,部分农民的诚信意识薄弱,还款意愿不强,甚至有的认为“银行贷款就是扶贫济困,贷到就是赚到”,这种情况只会导致农村金融环境的恶化。加快我国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新闻、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广大农民的诚信教育,增强农民信用意识,不仅有利于规范农村信用秩序,而且也有利于降低农村贷款利率,减少农民贷款成本。
(作者系2012年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国际项目管理方向 研究生)
9.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九
财政监督是国家经济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来说,财政监督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其中:狭义的财政监督是指财政机关依法对财政管理中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的监督;广义的财政监督是指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财政机关在内的财政监督主体依法对财政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监管和督察。本文将从广义的角度针对当前我国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这一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财政监督体系,以促使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一、当前我国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财政监督工作,把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长期方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监督在总体上得到了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我国的财税秩序仍较混乱,规范的财政自主监督体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使得现行财政监督的法制建设、工作方式和监督手段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我国财政监督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财政监督的方法不够规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要求财政监督的理念或方法与之相适应。但目前财政监督的理念不适应,监管方法比较单一,监督内容和方式仍以直接检查为主,偏重于微观监督,忽视宏观监督,与现行的财政职能转变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从监督内容上看,对公共收入的检查多,对公共支出监督少;对财政分配的最终结果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从监督的方式上看,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从监督环节上看,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这就导致很多财政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管理中的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财政的内部监督比较薄弱。财政监督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之分,二者相比较而言,财政的内部监督显得极为薄弱,也就是财政对自身的监督力度远远不够,给国家财政资金的分配和预算的执行留下了漏洞和隐患。近年来,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松懈,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财政系统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财政部门腐朽现象的蔓延与财政监督尤其是内部监督不健全、不完善,缺乏约束机制不无关系。
3.财政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尚未理顺。我国现行的经济监督体系主要由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审计机构监督等共同构成,负责对经济运行秩序实施监督。从理论上看,这些监督主体职责分工应该明确,监督内容各有侧重,并允许适当交叉,逐步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但是,目前我国经济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是: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尚未理顺,各个经济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不甚明确,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检查计划上不能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上的浪费,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总体效果。
4.财政监督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财政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必须依法行政。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地规定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财政监督缺乏独立完整的法律保障。尽管我国已相继出台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细则》、《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财政法律,但由于这些法律有其自身独特的规范对象,对财政监督仅限于原则性规定,并不完整和系统,对财政监督的职责权限、监督范围和内容、监督程序和步骤等并无详细规定,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财政监管工作难以覆盖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导致在财政监管执法上尺度偏松、手段偏软,严重影响着财政监管的权威性。
二、完善我国财政监督体系的对策
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框架及其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监督体系,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1.规范的财政监督的方式。针对现有财政监督方式的不足,为切实有效地加大财政监督的力度,使财政监督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必须建立起适应财政管理改革需要的、规范的财政监督方法体系,包括:(1)由重事后监督为主转变为财政分配全过程的监督。财政监督要适应部门预算管理改革,通过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对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监督,对国库拨付资金的监督等,及时发现财政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样既符合新形势的需要,也有利于财政监督转入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中运行。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监督并重上来。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过去一些人把监督检查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一项措施。诚然,通过加强收入监督,可达到增加收入、防止公共收入流失的目的,但公共支出资金使用效率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等,更是公共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关系到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财政监督工作要尽快实现由重收入、轻支出向收支监督并重转变,从而逐步建立公共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退库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从公共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3)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规范化的经常性监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加强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工作也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经常监督上来,要立足财政管理,着眼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2.建立科学的内部监督体系。科学的内部监督体系,是现代财政监督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0.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十
摘要:近些年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逐步出台,但是其运行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认为,金融体系运行机制是信贷运行机制、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国际收支机制、金融体系运行机制外在影响因素共同构成的有机体系,四个部分运行机制的优劣对金融体系运行机制竞争力强劲与否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体系。运行机制;问题。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信贷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
我国信贷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贷结构失衡,信贷结构失衡是指银行贷款与存款之间、银行贷款内部构成等比例失调、错位的一种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信贷供求主体失衡。近些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断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将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大城市、有政府支持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中央政府直属的行业垄断性企业,信贷集中的态势非常突出。这一现象,是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理性选择,有其必然性。但贷款权限和投向的过度、过快集中,与当前企业资金需求主体的广泛性产生了矛盾,对经济的均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信贷重点投向与重点行业的信贷需求失衡。2003年以来,信贷投向中一个明显的特征是投向房地产的资金较大、增速快。房地产贷款投放过快,在新增中长期贷款中的比重过高,尤其是风险较高的开发贷款增加偏多,隐含着潜在的系统?信贷风险。相反,一些提升我国整体经济素质的重点行业发展力度还有待增强,基础行业发展不足,农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信贷资金投入依然存在一定差距,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全国性的“电荒”、“煤荒”就是一个例证
(3)信贷投入的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从贷款的地区结构来看,新增贷款进一步向城市、向经济发达地区倾斜,县及县级以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呈萎缩态势,而这些地区虽然承贷能力弱,但贷款难的呼声最为强烈,资金筹措困难仍是这些地区和企业发展中的首要问题。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得到迅速发展,已为上市企业筹集到数千亿资金,但在繁荣发展的背后,证券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从根本上看,由于国有股的存在,政府实际上是上市公司最大的股东,而代表政府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中国证监会所扮演的角色是十分微妙的,它既是市场的监管者,又是上市公司的审批者,同时实质上又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这就使证监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这种监管体制下,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不能得到保障,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难以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其次,中国股市的风险太大。一个成熟的、稳定的股票市场,每年的换手仅在30%左右,而我国竟高达700%以上,股市风险极大,加之我国股市中的投资者主要以散户为主,股民素质结构极不合理,从而很容易给众多散户投资造成损失,这点与国外股市以投资、保险、信托等基金为主要资金是有很大区别的。股民队伍的不断扩大,股市的风险所带来的影响将越来越大,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在资本市场上解决好投资者素质和资金结构是十分必要的。国际收支机制方面的问题
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主动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运行环境日益改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外资的引入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发展动力,在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应对目前我国利用外商投资的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切不可盲目乐观。外商直接投资只是吸引外资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利用外资主要有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际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三种形式,在我国的外资结构中,直接投资的比重基本上就是我们吸引外资的全部,除了直接投资,我国吸纳另外两类投资的能力还相当有限,对国际资本的综合吸引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国成为对外直接投资最大流人国的地位在技术含量和行业的广度上有差距。美国的直接投资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而且遍及许多行业。我们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欧、美、日占的比重一直不高,最近虽有所增长。但增加不多,主要还是来自港、台和亚洲新兴经济体。这就决定了我国多数项目的技术含量较低。另外,我国外资流人的行业主要还是制造业。通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WTO,我国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已大大地增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特别是与美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相应的对策信贷运行机制方面的对策
(1)加强宏观政策引导。经济决定金融,银行信贷的对象主体是企业、是产品,企业产品有无市场、有无效益、有无发展前景,最终要由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和战略实施来决定,因此,一信贷结构调整应是国家宏观政策引导的调整。政府部门要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经济的要求,善于运用经济手段、经济方式来引导社会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国家预期发展的领域和项目,如大型基础设施、中小企业、基础产业等。这样既可以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结构的调整,还可以避免盲目投资而导致的资源浪费,银行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适时调整有效信贷需求结构,重视对国家经济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周期的调查研究,警惕贷款过度集中的潜在风险,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2)深化改革,积极创新,促进信贷资金合理流动,首先,加快银行制度创新,完善银行体系结构。改革完善现有的授权授信管理模式,适度扩大基层行的信贷自主权,在控制风险前提下,适度下放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和决策权,简化小额贷款程序,提高基层行资金供给能力。其次,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转换经营管理理念。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改革的关键是改革单一的产权制度安排,构建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产权体系,真正解决好产权主体缺位、产权边界不清、责权利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塑造健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并进一步转换经营管理理念,重新进行市场细分和定位,调整信贷结构和市场份额,把握信贷投向,控制信贷风险。
(3)调整货币信贷政策,督促银行改进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对策
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7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自5月8日起实施。另外,中国证监会从4月28日开始,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股权分制改革启动一周年之际,证监会连出两道“金牌”,意味着以恢复再融资为开端的“新老划断”正式提上日程。与过去相比,“融资新规”体现出鲜明的市场化原则。建立了预披露制度,取消了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数量限制,以及辅导期一年
的规定,取消了首发前1年内不得增资扩股,以及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同时,也加大了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加强对金融机构运作的约束和监督。我们知道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需求主要是通过对股票市场中资金面的控制实现的。资金面宽松则可以推动股票市场的上扬,而资金面收紧则可以打压股票市场。虽然银行法规禁止银行资金流入股票市场,但在不同时期政府相关部门执行这些法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对银行运作监管力度的把握也就成为了政府调控股票市场走势的重要工具。当政府希望股票市场走强时。银行监管部门往往放松对银行资金投资股市的控制,股票市场充盈的资金也就可以推动市场不断走强,反之当政府希望抑制股票市场的过度投机时,往往也从查处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资金着手,通过加强对银行资金流向的监管,迫使部分资金离场,从而促使股票市场走弱。因此通过加快银行及其它金融商业化改革,完善金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运作的独立监督功能。可以促使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自主、合法经营。
(2)增强市场透明度,构建诚信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任是所有交易的前题。在资本市场中信任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资产定价的基础是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是投资者决策的基础,但个人投资者往往处于劣势,其利益易受侵害,增强市场透明度,确立股票市场公信力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依托。
(3)提高市场信用,中国股票市场信用缺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经济转型我国金融体系运行机制竞争力实证研究时期股票市场秩序的失范和信用的缺失有其必然性,但是,在中国股票市场已相当规模的今天,如果任其进一步蔓延,不仅严重影响股票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而且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信心。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于股票市场监管在健全法规、完善市场规则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象的滋生和蔓延,为规范市场秩序、重建市场信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股票市场信用的缺失不是孤立的,它是中国经济活动当中经济秩序混乱、经济信用缺失状况在股票市场蔓延的表现。因此,整顿和规范股票市场秩序、重建股票市场信用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长期共同努力。国际收支方面的对策
(1)改善投资环境,首先,保持稳定的投资条件,继续开放市场。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为外国投资者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在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硬环境的同时,加强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经营服务意识。再次,在继续改善软、硬环境的同时,着力于创造适合高科技产业和先进技术型投资发展的创新投资环境,包括科研及高级管理人才供给,人力资源开发等科研条件,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等。
(2)要注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在统筹平衡,保持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产业控制权的前提下,推进石化、交通、机电等行业若干重大项目引入跨国公司的资金的工作。继续鼓励中小企业来华投资。对于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出口创汇型项目仍要予以推进,同时还要兼顾技术含量较高的项以促进产业升级。
11.我国财政金融支农现状问题及对策 篇十一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内的一些学者加大了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视力度,大部分人都认为金融市场的开放可以推动商业银行的发展。笔者分析了近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有关文献可以发现,目前来看没有和金融产品创新相关的系统性理论,整体上来看,理论研究也不多,而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不仅重复率比较高,同时也缺乏足够的创新意识。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现状
在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金融业这一大环境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各个商业银行必须努力和新的发展环境相适应。国内的很多银行为了和新的历史阶段相适应,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同时进一步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在余额宝推出以后,我国的各个商业银行都按照市场的需求,结合银行的实际状况和研究状况研发新的和金融有关的产品。就拿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来说,它们设立了和新的理财产品有關的机构,加快研究新的金融产品。建设银行也采取措施,研究新的研发体系,而工商银行也不甘示弱,创设科学的技术平台支撑理财产品创新,为其提供技术支撑。总体而言,国内商业银行对于金融产品的重视力度加强,但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不足
金融产品相似问题突出。在近些年的发展中,我国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措施不断开拓金融产品和业务,尽管种类越来越多,但是真正发挥作用的还是一些使用广泛的业务产品,它们的筹资功能较强,使用起来比较方便。另外,很多商业银行喜欢拓展一些收益率高的金融产品,这样一来会导致产品结构相似,不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在市场上的命名方式比较多,但是它们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产品,这样的情况下,双方的发展都会受到阻碍,产品更新较慢,不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除此之外,在开展竞争时,很多银行故意降低价格,导致金融创新产品没有获得收益,不利于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
缺乏良好的金融产品创新环境。在我国,国内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主导我国的银行业,所以在总体上很难形成自由竞争的格局,而且从发展空间的角度来讲,我国的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和国外的存在一定差距。从目前来看,我国的金融业格局依然是分业经营的,加上政府金融管制存在过严的问题,所以商业银行不能自由发挥,不利于进一步研发金融产品,不利于我国金融行业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制约因素
法制因素的影响。外部法制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着金融产品发展,和我国的金融创新发展目前的水平相比,法制建设水平不高,过去使用的一些法律法规很难和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除此之外,因为部分领域缺少法律作为支撑,所以商业银行的创新活动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尽管已经进行了金融产品创新,但是其盈利状况仍然不理想。
监管因素。就我国现在的金融管制制度来说,很多角度管制过于严格,放松程度不高,导致金融产品很难真正实现创新发展。对于金融监管来说,由于没有了科学的保护机制和激励机制,不能科学的处理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很多商业银行也因为风险过高,放慢了研发金融创新产品的速度。
市场因素。从我国目前的发展来看,金融市场存在较多问题,不管是货币市场还是资本市场,其发展都不平衡,市场发育存在的问题较多,不管是卖空交易还是保证金交易都会有问题,由于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问题突出,商业银行的收益也会受到影响。正如上文提到的,我国的金融行业是实现银行和证券等行业的分业经营,对于金融创新来说,必须共同建设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但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分业经营对金融创新没有太大好处。
技术因素。在21世纪以来,推动金融产品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技术因素,对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来说,技术因素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通讯技术发展的今天,计算机技术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商业银行很难在实际发展中把技术转化成创新的产品,所以提高技术水平是目前金融产品创新的关键因素之一。
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具体措施
完善和金融创新有关的监管法律体系。通过与国家的金融状况相结合制定和金融产品创新有关的法律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为金融产品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此同时,要追踪好金融产品交易状况,一方面要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明确其具体义务,防止在法律上制度缺失,实现和金融市场发展的有机结合。
放松金融管制。对于我国的金融业来说,放松金融管制可以为产品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从目前来看,金融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实现混业经营,而我国的金融也受到金融自由化的影响。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必须加快放松金融管制,为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推动产品创新活动的发展。
建立并启动金融创新支持体系。通过分析我国现在的状况可以得知,我国缺失科学的金融创新支持体系,因此要通过科学的引导金融机构,控制一些高风险的项目进入市场,为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提供保障与支持,控制金融创新的风险,同时也要控制金融创新失败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为我国的金融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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