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案(精选8篇)
1.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案 篇一
鹤城区XXX乡XXXX 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筹资筹劳工作,促进我乡各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鹤城区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安排的通知,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围绕农民增收核心,与万元增收相结合,走“谁主动积极、谁效果明显、就支持谁”的模式,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深入推进我乡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一、“一事一议”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列入“一事一议”项目村的基本条件:1.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热心为村内办公益事业2.村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亟需解决和改善3.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高,绝大部分群众都能自愿筹资筹劳,建立村级公益设施长效管理制度。4.村内筹资资金到位,并划入乡财政一事一议专户。
(二)明确本次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的范围:1.村内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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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2.环境卫生设施。3.村庄绿化亮化设施。
(三)明确筹资对象、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筹资对象为本村内户籍在册和户籍不在册但常住的人口,筹资标准根据各村的项目情况议订;五保户、现役军人等免除出资义务的人员可以不出资;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义务的,可以申请减免。
二、机构保障
为完成好本次财政一事一议奖扑项目,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乡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永军(乡党委书记)副组长:潘谋志(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周春来 吴传元 向吉用 刘琦 蒲荣
梁利祥(张家村党支部书记)
张应水(XXX村党支部书记)
谭明忠(坪星村党支部书记)
谭才千(楼城坳村党支部书记)李传球(壮丁村党支部书记)李传福(水沙溪村党支部书记)韩国银(远垄村党支部书记)韩万成(刘家村党支部书记)梁国田(长潭村党支部书记)梁亨华(江垄湾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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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春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建设项目概况
经我乡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乡辖区内的22条村级公路进行硬化整修工程。
1.XXX乡位于鹤城区北部,辖12政村,常住人口15321人,219个村民小组。幅员面积8.1平方公里,现有耕地20892亩,粮食生产面积17294亩。最低海拔298米,2012年人均收入3491元。我乡一是交通不便,组级公路形同虚设,等级差、路窄、路面质量差,很难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农副产品运输出去相当的难,有些还无法运,严重制约着村的经济发展。二是较大部分群众饮水始终摆脱不了肩挑被磨的吃水问题,无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针对这一严重问题,我乡决定对10个行政村,21个组级公路11.53公里进行硬化整修。
项目总投资476万元,其中申请省财政奖补300万元,村民集资17万元,筹劳1000个,以劳折资6万元。项目涉及 10 个行政村。该工程实施后,不仅解决了我乡2681户,11200人的出行难题,还着重解决了6000亩水果蔬菜的销售运输问题,拉动全村的经济发展,推动全村万元增收以及产业快速发展。可实现人平增加收入2600元的目标。
工程启动实施时间2013年9月26日,竣工时间2013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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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2日。
四、严格规范资金管理
乡财政设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分村核算。各村一事一议筹补资金专款专用,村民筹集资金不得超标准。各村资金支出实行县乡级财政报账。各村当年专户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管理实行“六制”:
1、审批制
2、公示制
3、招投标制
4、领导负责制
5、项目验收制
6、监督检查制。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民主确定,议事程序如下:
1.村委会提出“一事一议”项目三年规划和今年项目的初步方案,方案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在村里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告和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
3.民主议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
五、实施计划
各村通过一事一议举办公益事业,应根据各村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本着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经过民主决策这一程序制定方案,所定方案资金预算原则上不得超筹补资金额度,严禁举债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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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工作从2013年3月上旬到2013年10月底前结束,总体分为六个阶段。
1.宣传发动:3月2日—4月8日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工作组、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的初步方案,包括规划、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工作时限等。
2.在村里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4月9日—5月15日村委会做好充分思想发动和动员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并公示筹资筹劳方案。
3.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5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一事一议项目签字表决。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验收小组、理财小组人员一并在大会上推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方案一经议定,不得随意调整。)
4.组织筹资:6月23日—9月25日按照一事一议标准进行筹资。
5.项目实施:9月26日—10月26日组织施工。
6.验收阶段:2013年10月底前一事一议项目必须完工,各村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验收。
六、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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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我乡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顺利进行,我乡成立了领导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具体指导。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内公益事业是保证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村民谋利益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乡将对各村一事一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得好的村,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的村,成效不明显,后续配套资金将不安排或少安排。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通过各村一事一议工作的推进,认真分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制定有效解决的途径和措施,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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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 以村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 以政府奖补资金为指导, 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 进一步完善政策, 健全制度, 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民自愿, 量力而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坚持农民自愿, 量力而行, 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二是民主决策, 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陕政发[2007]35号) , 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 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政府投入和村民筹资筹劳相结合, 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组织的承受能力, 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 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 力求取得实效。四是先行试点, 逐步推开。2009年全省选择铜川市、其他设区市各选择2到3个县进行试点, 在此基础上用1-2年时间在全省全面推开。五是加强管理, 规范操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确保议事和审批过程、奖补项目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透明、公开, 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
(一) 奖补范围:
主要是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具体包括: (1) 村内街道硬化, 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 (2) 村内小型水利, 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 (3) 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 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管道的铺设。 (4) 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 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 (5) 村内公共环卫设施, 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6) 村内公共绿化, 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7) 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 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村民自己负责。超过省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及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不列入财政奖补范围。
县级政府要积极推进支农资金整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可在村内及要求农民筹资筹劳的环节,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 将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捆绑使用, 分别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二) 奖补标准:
按照《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农民年人均筹资筹劳限额内, 由中、省、市、县各级财政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 具体奖补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综改办另行制定。财政奖补资金与村民筹资筹劳一起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各试点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专项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并列入年初预算。有条件的市、县、乡政府要加大对村级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 倡导社会捐资、赞助, 鼓励集体经济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 奖补兑现方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可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兑现, 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以实物方式兑现, 要由县或乡镇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 统一采购, 按标准补助到实施项目的村, 招标费用和运费不得用奖补资金列支。
三、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坚持先批后建、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 项目建设申请。
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 县级财政、农业部门按职责复审。对一定限额以下的项目, 要充分发挥县乡贴近农村、熟悉基层的优势, 由县级审批, 省级备案。对一些重点议事建设项目由县级上报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审核, 确定奖补金额。
(二) 奖补资金申请。
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 由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 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村民委员会可通过乡镇向县级财政部门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提出财政奖补申请。县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农民筹资筹劳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后, 逐级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审定。省直管县直接将奖补申请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 并抄报所在设区市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备案。
(三) 奖补资金的拨付。
省财政按省级审定的已经完工的一事一议项目, 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逐级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奖补资金统一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在县级财政部门设立专户, 专账管理, 列入各级财政“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决算科目, 确保专款专用。要坚持实行财政奖补资金报账制。原则上只有在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 具备项目开工条件后, 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 由县级或乡镇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具体奖补资金拨付程序由县级财政部门制定。
四、相关配套措施
(一) 搞好规划, 建立县级项目库。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情况, 科学制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五年规划, 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在奖补项目的选择上, 要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 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 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 让农民群众看见实实在在的效果。在试点面上, 要坚持“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 既要集中财力抓重点村的建设, 又要保证一定的试点面, 让惠民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更多的老百姓。
(二) 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
各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要按照《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的原则, 规范议事程序, 坚持民主表决, 正确引导村民按程序、合理筹资筹劳, 防止不顾农民承受能力, 加重农民负担。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 可以一次议事, 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 但需经全体村民同意, 并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且第二年不准再筹。对筹资确有困难的, 允许以工折资, 或以物料折资;对筹劳确有困难的, 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 允许以资代劳。
(三)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实行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村级要将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 (实物) 的安排使用等情况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 及时向村民公布。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申请表、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要一式四份, 交县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县级财政部门、乡镇政府和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村各留存一份, 建档立册, 实行档案化管理。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 不准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开展村民筹资筹劳;不准举债建设议事项目;不准向农民下达筹资筹劳指标;不准强迫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政府“形象工程”, 加重农民负担。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要对筹资筹劳、项目建设、验收及奖补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 要责令纠正, 追回资金, 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 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 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 可以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 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 由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财政、农业等部门参加, 层层落实责任, 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全面负责, 并搞好对县一级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坚持以县为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责任, 要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协调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村“两委”干部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 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一事一议。各级综改办、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加强政策宣传, 搞好组织协调, 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 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 不断完善政策, 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 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3.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案 篇三
关键词: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账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81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5-13-1
“一事一议”是指农村进行公益事业建设时,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劳务用工由受益村民共同商议承担的一种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主要有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电力设施建设、人饮工程、道路修建、植树造林、清洁家园、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庄整治等。本文对“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金的账务处理提出一些看法,仅供参考。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应通过“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该科目下应设“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和“专项应付款”三个二级科目。“筹资筹劳”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批准的“一事一议”方案,向村民筹集和使用的资金;“财政奖补”核算财政部门拨付给村集体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奖补的资金,由于该资金具有专一性,故专门独立核算,不在“补助收入”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专项应付款”核算有关部门无偿支援下拨和单位或个人捐赠给村集体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
1筹资筹劳账务处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方案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收到农户交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下設二级科目,详细核算各村民户筹资筹劳情况。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完工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在项目支出发生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结束后,借记“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2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
目前各级财政都是在“一事一议”项目竣工验收后才下拨财政奖补资金,故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需要也无法体现财政奖补情况,只须在完工后进行核算。
收到财政奖补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科目;如果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事一议”资金超支,用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冲转弥补,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冲转后,如果还有余额,必须进行结转,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3有关部门无偿支援下拨单位或个人捐赠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账务处理
有关部门无偿支援单位或个人捐赠给村集体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通过“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方登记收到“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拨款或捐赠资金,借方登记已使用的拨款或捐赠资金;余额在贷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使用的拨款或捐赠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拨款或捐赠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拨款或捐赠资金时,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竣工验收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4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结转
因“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未完工验收等原因,“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期末可能有余额。“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用于“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超支数,超支部份在“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中反映。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应该结转“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将余额结转或冲减“公积公益金”科目。如果有结余,借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如果超支,借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筹资筹劳”科目。结转后,“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无余额。
4.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篇四
一、筹资筹劳原则、对象
1、筹资筹劳原则: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公开公平的原则。
2、筹资筹劳对象: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筹劳对象为在册户籍人口中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本村劳动力以及社会志愿捐助者。
二、筹资筹劳范围
1、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小型农田水利、道路桥梁、村庄整治中的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教育文化、环境卫生、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等集体公益事业。
2、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经涉及村议事通过,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也可纳入筹资筹劳范围。
3、除因防洪、抢险、抗灾等紧急任务,村里可临时动用劳力外(事后须经乡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要求村民无偿出劳或以资代劳。
4、下列事项不纳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
(1)?非本村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
(2)农村电网改造、学校建设和维护、五保户供养等项目。
(3)偿还村级债务、集体企业亏损、进行经营性开发生产等不属于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和劳务。
(4)各种形式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
三、筹资筹劳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按乡发〔**〕111号文件精神,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筹资额度最低标准为10元,也可以志愿捐助。从**年开始,可以分年筹资,也可以几年累计筹资(不得超过三年)。筹劳标准为: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5个工,每工工价最高额度为50元,出劳或以资代劳由农民自愿选择。
四、筹资筹劳程序
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确实需要向农民筹资筹劳的,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事一议”。
1、提出事项。村级组织年初或事前,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村民或者1/5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2、形成方案。筹资筹劳事项提出后,必须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初步方案(包括筹资筹劳事项、预算、分摊办法、减免措施等),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同意,形成书面决议。
3、方案审核。方案、决议和会议纪录经村委审核后,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公布方案。审核通过的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五、筹资筹劳减免
现役军人、军烈属、退役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和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等优抚对象、在校就读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患者(乡级以上医院出具证)、孕妇、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五保户等不承担出资出劳任务。低保户可不承担出资任务。对因病、因伤、因残及家庭经济有特别困难等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出资出劳任务的,经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讨论通过,可以减免。
六、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一)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村支两委成员和各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1、资金管理。筹集的资金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使用村组织统一的收据。上年度所筹资金结余部分,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兴办集体公益事业。
2、劳务管理。筹集的劳务原则上应按排在农闲期间。村民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出劳的,可以请人代为出劳和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亲属向村级组织书面提出。
3、工程决算管理。筹资筹劳单项工程竣工并形成的决算,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并在下年度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
(二)使用监督。
1、乡人民政府负责我村筹资筹劳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筹资筹劳或擅自改变用途的.,要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其及时退还所筹资金,或将违反规定的用工,按照标准给予村民相应的报酬。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2、村支部、村委负责筹资筹劳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布筹资筹劳使用情况。
3、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出资出劳的村民,要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履行。
本实施方案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行。
5.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案 篇五
为了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根据省、市、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相关文件的精神和我村实际,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在我村实行“一事一议”项目,经过村名代表大会(村名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会议,形成方案如下:
一.议事项目:招安村公厕。
二.议事范围:筹资筹劳及工程完成情况。
三.筹资标准和筹资人口:50元/人;共280人。
四.筹劳人口和筹劳工日:160人;10工日/人。
五.减免对象和人数:16人。
六.筹资总额:14000元。
七.筹劳总工日:1600个。
八.工程总量:1.公厕(12蹲位)一个。2.垃圾屋8个。
九.预算总额:126000元。
十.项目实施方式:公开发包。
十一.施工单位:白永亮。
十二.项目负责人:万一鸣。质量监督小组:李文义、柴志兵。财务管理小组:李宏兵。项目验收小组组长、组员:李秀成、万一鸣、李文义。
十三.开工时间:2011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9月15日。
6.乡镇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制度 篇六
管护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项目”)的管理和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是指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边建边管以及竣工验收后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一事一议项目建后管护本着“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注重发挥专业管护和群众管护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各村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一事一议项目建后管护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化的科学管理养护、运行制度,真正做到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发挥长远效益。
第四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
第五条认真执行项目管护标准。
(一)道路管护:路面平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通,路碑、标志保持完好。
(二)其他公益性设施:可采取村委会组织村民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7.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案 篇七
一、核查资料, 注重完整性
核查资料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评审工作的第一步。三年来, 对每个评审项目, 我们都按照《凤翔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范围和要求, 将项目资料全部收集, 并进行认真核对。首先, 审查各镇、村申报的项目内容是否属实、分类是否正确, 对虚报项目一律退回;其次, 按建设项目“四制” (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要求进行具体核实, 严格遵循财政奖补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申报要求, 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再次详细复核, 对资料不完整的予以退回, 由镇村进行补充完善。累计核查评审了全县12个镇5个社区的6大类533个项目, 其中, 村内街道硬化374个、小型水利21个、人畜饮水工程42个、电力设施26个、公共绿化65个、公共环卫5个, 平均每周核查项目达3.5个。
二、实际踏勘, 注重准确性
实际踏勘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评审工作最辛苦、最艰难的过程。资料核查准确无误后, 将中心工作人员分组, 下村进组进行实际踏勘。每年6-9月份是天气最为炎热的季节, 也是出入建设现场最多的时候。由于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 为赶进度, 每天早出晚归、战高温、斗酷暑, 对533个项目逐村、逐项目审核。记得第一次拿着皮尺在山路上艰难丈量时, 有人用嘲笑的口吻对我们说, 你们这种方法根本行不通, 绝对干不下去的。当时我们心中也没底, 都默不作声, 回去后反复研究讨论, 最终认为, 对如此零散而繁杂的项目, 没有捷径可选, 只能采取这种“笨办法”, 必须凭着一股韧劲和狠劲, 坚持下去, 才能圆满完成评审工作任务。工作中, 中心人员用一腔热情、一股精神, 对每一个项目都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 从未避难就轻, 从未坐在办公室里评审, 做到与村组负责人、施工单位人员一起, 逐一测量、清点、计算, 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填写摸底表, 当场取得项目负责人的亲笔签名认可, 拿到真实可信的第一手资料, 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为科学、准确评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创新核价, 注重灵活性
核实项目造价, 是评审工作最关键的环节。由于评审项目数量多, 内容复杂, 充分利用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员力量, 依据有关建设标准、定额, 合理确定项目造价。以实践为基础, 创新提出分门别类、核实造价的评审方法, 有效加快了项目评审进度, 确保了工程价格的准确无误。
村内街道硬化项目大约占项目总数的71%, 也是评审的重点。每年都请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建设总工程师进行授课指导, 以便全面掌握村内道路铺设的垫层、水泥、砂石、柏油路面的规格、标准等知识。村内道路大都因势而建, 拓展面窄, 路面的长度、宽度、厚度标准不一, 光是路基的铺垫就从8cm-20cm不等。对每一条街道均仔细丈量、核实, 同时考虑山区和平原地区材料价格的差异, 参考当年全县通村公路建设的招投标价, 确定出6类不同道路铺设价格;对村内小型水利项目, 对斗渠、毛渠、涵管、排水渠等规格、价格多次询问, 分析比较后确定合理的预算价格, 做到能细分类严计算;人畜饮水和电网改造对村组来说是大项目, 这些项目整体由水利局和电力局指导实施, 申报一事一议项目内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必须从大预算中分离出来。我们采用先核算出属于筹资筹劳部分的工程量, 再聘用水利和电力方面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现行定额重新编制预算;对村内绿化项目, 按照种植的绿化苗木的规格标准, 通过网上查询, 咨询多家绿化公司及有关苗圃的栽植价格, 结合市场行情, 确定栽植绿化苗木的评审价格;对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修建等村内公共环卫项目, 采用建筑行业定额测算, 果皮箱、健身器材等设施通过咨询多家销售商确定评审价格。
四、科学定论, 注重实效性
8.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方案 篇八
关键词: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近年来,贵州省丹寨县紧紧围绕“道路硬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寨亮化、生活乐化”的目标要求,全力抓好抓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一、丹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做法及成效
(一)现状。
1.项目投资情况。全县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06个,项目总投资18459.1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853万元,省财政奖补资金3668.58万元,州级预算安排30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3334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303.57万元。
2.项目完成情况。共完成通组公路硬化355331米、步道硬化289131米、垃圾池2口、果皮箱1801个、排污沟46503米、修建公厕19座、候车亭12个、寨门27个、文化长廊11个、休闲凉亭56个、消防池28个、文化活动场所2个、灌溉水渠12360米、庭院硬化2376户、安装太阳能路灯3404盏。
3.项目覆盖情况。全县现有行政村161个,其中大村9个(400户以上)、中村69个(200—400户)、小村83个(200户以下)。全县共有自然寨659个155747人,其中:20户以下有101个自然寨5720人,20—30户103个自然寨10317人,30—40户85个自然寨12376人,40—50户82个自然寨15834人,50户以上288个111500人。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以来,通组、步道硬化项目共覆盖丹寨县行政村161个,达100%;自然寨570个,达86%;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寨亮化、生活乐化覆盖自然寨85个(50户以上),达12%。
(二)措施。
1.落实组织机构,抓好宣传发动。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县委分管宣传、纪检、组织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分管财税审计、公建交、农林水、文体卫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部门为成员。负责对项目的前期征求意见、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项目竣工的全程宣传、监督,确保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各乡镇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乡镇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项目在实施中不打折扣。
2.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得到有效实施,在项目实施申报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村寨调研,与群众座谈、召开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并制定《丹寨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原则、要求,“晒出”财政奖补的对象、范围、标准、程序,让乡镇干部、群众了解掌握,主动参与,使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规可守。
3.严格申报制度,做好项目申请实施。坚持“先规划、后申报,先评审、后批复,先开会、后开工”的原则,从项目效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筹劳额度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将“非遗”村寨、旅游村寨、特色产业村寨、公路沿线村寨作为示范亮点打造;对其他村寨实施普惠制项目,对不在奖补范围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同时,坚持“实际需要、群众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事前预算、民主管理,群众监督、透明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坚持做到不超出奖补范围、不搞集资摊派、不发包工程、不补助现金,确保项目建设实现“民主议事100%、投工投劳100%、公示公开100%”。
4.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为确保项目保质实施,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带领成员单位,深入项目实施地跟踪监督检查,采取到财政所查阅资料、到实施地看项目、分别找村干部和乡镇分管领导座谈等办法,全面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采取“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县级报账”的方式,加强奖补资金管理。本着“符合规定、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县级采购与乡镇采购相结合的办法,就近就低采购,降低建设成本。
5.强化奖补项目监管,严把项目实施关。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对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议事质量不高的,不批准开工;对组织管理、土地、人力、管护等落实不到位的,不调拨奖补资金或物资,严格监督,严防物资浪费等问题发生。
(三)成效。
1.科学规划,深入挖掘村寨特色。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建设类别、实施步骤等,以突出民族特色为抓手,狠抓规划设计,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的。该县借助龙泉镇卡拉村80%以上农户生产鸟笼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优势,将卡拉列入州级“一事一议”示范村寨实施打造,注重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注重引导抓好该村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先后投入奖补资金1741.73万元,不仅完成入村干道硬化、环境美化、路灯安装等,完成了第一片集中饲养圈舍、第一批31栋房屋风貌整治工作,同时建成荷花池1个、完成11户农家乐提升改造。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凸显,该村仅制作鸟笼收入年创汇650万元。
2.强化筹资,充分调动群众筹资投劳。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各方资金。引导企业资金、民间筹资投劳,较好地缓解县级财政压力。如兴仁镇王家村,先后投工投劳11000个,完成寨内步道、通组路、庭院硬化3880平方米,完成“民房亮丽”工程118栋、文化墙2处、美化绿化3处,王家村被列为第三届都匀国际摄影博览会苗族采風创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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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硬化美化,群眾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紧紧围绕“家园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为着力点,扎实稳妥推进项目建设。如兴仁镇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中,先后完成道路硬化12.37万米、庭前院后改造8.7万平方米,改善群众的出行、居住环境;安装太阳能路灯866盏,亮化了村庄;修建寨门8个、休闲长廊5座、休闲凉亭34个;依托帮扶单位帮扶种植玫瑰、芙蓉花4万余棵,进一步美化了生活环境。
4.项目带动,提升产业增效。坚持以建设项目推进与构建产业发展“两不误”。如龙泉镇展良村先后兴建了蔬菜生产大棚12个、食用菌生产大棚20个,以“合作+农户”的模式种植脱毒马铃薯500亩,建成蛋鸡养殖场1个、饲养黑毛猪340头。该村产业结构呈现多元化,群众收入不断提高。
5.后续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一是确定专人管护,做到建管同步。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由村委会具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并签订管护合同,做到建管结合,使建成项目长远发挥效益。二是针对不同项目,分类管护。对于道路工程,做到路面清洁、无杂草,保持畅通;对其他公益性设施,做到适时维修维护,保持清洁,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三是强化管护宣传。充分利用墙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对项目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管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益设施的利用率。
6.推进民主促和谐。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正确引导村民参事议事,通过共议、共建、共管,构建和谐社会。如王家村采取“寨内联动、亲戚互助”和“五户联保”模式,解决了项目建设中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为提高建设质量,部分在外经商村民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参与投劳赞助、租赁设备等,确保项目按量保质实施。
二、丹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项目村申报项目考虑不充分,群众“议”出的项目与村级经济和群众的实际能力有差距,导致项目实施有变动。
二是深入开展规划调研力度不够,缺乏规划技术人员,规划文本不够全面,项目申报与规划存在差距,项目建设亮点不多。
三是各建设项目点群众素质和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实施项目效果不佳。少数项目村群众存在“不脏鞋”意识,致使一些通组路和步道硬化建设标准不高。
四是财力不足,村一级基本是“空壳村”,几乎没有集体经济,农民收入低,资金筹集难。加之县级财政困难,投入不足。
五是资金整合难度大,一些部门项目资金存在不明确或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整合难度大。
三、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的对策
(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小康寨”建设。
1.建设重点村寨。将“一事一议”建设重点村寨的范围扩大到全县6个乡镇30户以上的自然寨;在乡(镇)、村两级推荐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议事能力强、寨管委工作服务到位的自然寨作为“一事一议”小康寨试点,在中央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每个点不少于100万元)的基础上,通过特惠制办法,在试点村寨重点扶持形成1个以上的主导产业。
2.突出重点工程。在村寨建设工程方面,要按照人口集中优先的原则,到2018年计划完成80个小康寨建设试点,实现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的“五化”目标。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方面,从2014年5月起,用2年时间,按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方式,对全县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垃圾、粪便、污水、乱搭乱建,建立村寨保洁制度机制,逐步提升农村绿化美化和环境长效管理水平,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素质明显提高,农村文明风尚有效提升。在管理创新工程方面,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保障农民在“一事一议”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步建立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管护机制。在产业富民工程方面,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抓好“一村一品”工程。充分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度假、生态观光、民俗风情等不同类型乡村旅游。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支持和引导中心村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鼓励以入股、租赁等形式发展符合农村实际的产业,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现代公司组织,探索推进村企一体化建设;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整理、整治等新增的耕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和连锁店建设,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直接配送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模式。
(二)抓实财政奖补项目,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1.继续完善项目规划。结合各乡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要求继续搞好总体规划的完善,防止出现一哄而上、只要数量不要质量的现象发生。在对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居住相对集中、积极性高的村优先实施奖补的同时,对偏远和条件差的村也要给予照顾,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2.整合资金,集中投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管理规范,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整合资金力度,集中投放,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惠及于民。通过工作推进调度,加强与乡镇部门沟通,督促检查,统一时间表,齐头并进,共同作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早完成,发挥效益。
4.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从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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