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

2024-12-20

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精选8篇)

1.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 篇一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概念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简而言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创新为使命的企业。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征

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愿组合、自负盈亏”的组织原则,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适应能力,它们除具有一般企业的特点外,还有明显区别于其他类型企业的特征:

1.规模小与大型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做出决策。

2.专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人、财、物等资源相对有限,往往将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专注于某一细小产品的经营上来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求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进而获得更大的发展。

3.高风险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生产的大多是高科技产品,其技术创新活动具有单一性,很少进行多种途径的代替研发,在成长过程中,技术、市场、财务、环境等方面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

三、技术创新模式与选择

技术创新是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新技术在生产中的运用,是技术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基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是最有能力、最有条件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群体。同时,技术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立身之命,是企业活力的增长点,因此技术创新模式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模式的重要组成。技术创新模式主要有: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和协同创新,其中自主创新要求企业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能力,这不利于中小企业内在优势发挥,因此不适合中小企业选用;后两种模式对于资金短缺、技术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尤其是协同创新比较适用于新兴技术和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三种创新模式在研发能力、创新效益等评价指标方面各有优劣。见表1和外部环境,可以选择其中某一种技术创新模式,也可以采取两种或者多种创新模式的组合。

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对策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前提。以下将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外部环境两方面进行探讨。

1.政府应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鼓励技术创新活动。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通过立法,维护企业技术创新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政府应该制定和实施技术创新计划,大力鼓励产学研结合,使大学和科研院所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

(2)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完善融资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国家要健全信用担保体系,设立专门的担保机构,降低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同时,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创新基金等相关政策。

(3)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体系。国家要大力发展创新集群,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基地等,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2.企业自身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内部环境

(1)建立促进创新的激励制度。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评价系统,采用多种激励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新建立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知识型员工积极性,有效地激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

(2)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并切实遵循。企业应根据自己所处的发展阶段、生存环境等,培养全员创新的企业文化,建立学习型组织,营造激发科技人员创造力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协作创新的工作氛围。

(3)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管理系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知识密集型组织,对快速响应能力、信息利用能力和运作效率等与知识管理相关的指标有较高要求。所以企业应选择合理的知识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同时要加强知识管理信息组织建设,做好企业内部知识管理支撑,提供功能强大的搜索工具,便于对现有知识进行深度挖掘,实现知识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在创新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重视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未来。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目前的激烈竞争环境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才能适应市场变化,在国内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粟进,宋正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驱动因素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4(05):156-163.

[2]彭文玉,孙英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哥德巴赫猜想”[J].科技与管理,(02)

[3]李萌.基于因子分析法构建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模型[J].宁连举,科研管理,(03)

2.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 篇二

国外发达国家同样遇到了与我国相类似的问题,因采取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的研究,旨在为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尽微薄之力。

1. 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现状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各国发展中小企业的通行做法,旨在化解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从20世纪30年代英国提出“麦克米伦缺口”(Macmillan Gap)以来,建立政策性金融体系就成为扶持中小企业的核心政策。经过近80年的发展,该政策已被大多数国家认可。

1953年,美国成立了小企业局(SBA),这标志着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小企业局实行一级担保,局长由总统任命。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资金全部来自美国联邦政府,其宗旨在于为现有的小企业提供贷款、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等。1954年,德国建立了第一家担保银行。目前,德国16个州至少每个州有1家担保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担保体系。经过50年的发展,担保银行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日本的信用担保制度始于1937年成立的东京信用保证协会,经过70多年的发展,如今已建立了一整套的比较科学的、完整的支撑系统,成为亚洲以及世界信用担保系统翘楚。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50%以上的国家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这个体系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特征

各国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的时间不同,各国的国情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在发展过程中既有许多共性也有差别。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

政府成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的基本框架。美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由联邦政府直接出资,国会预算拨款。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为促进担保业的发展,每年拿出资金约5000万欧元(近5亿元人民币)给予支持。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是以中央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要来源。虽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但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不一定由政府部门直接运作。例如:美国联邦政府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是联邦政府全额拨款,由联邦政府代理机构——中小企业管理局直接负责执行和管理;日本是政府出资,由协会和基金等专门机构具体运作,政府管理部门加以监控;德国则由政府出资,鼓励私人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重点发挥私人银行的中介功能。

(2)政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明确的政策目标。

政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明确的政策目标:一是政府的担保计划都明确规定了担保对象的规模和性质,被担保企业都要符合政府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二是明确重点支持那些通过正常融资渠道不能获得贷款和融资的企业,如没有足够的抵押品却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三是各担保计划都因地制宜地规定了担保重点。共同点是促进扩大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出口和技术升级,补充季节性流动资金以及防止公害等。但是,由于各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管理体系不同,各国担保计划都有一些特殊的扶持重点。如:美国担保计划特别为一些特殊群体,如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办企业提供担保。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则与政府的产业政策配合,主要以每个时期的政府产业政策为依据,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提供担保,如中小企业自动化计划等。各国的担保计划都明确规定不给投机活动提供担保。

(3)分散和规避风险的机制。

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都设计了一套分散和规避风险的机制,在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之间分散风险。一是通过规定担保比例来分散风险。担保机构不进行全额担保,而是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给予一定比例的担保,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散风险。如美国的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贷款75%~80%,日本中小企业保证协会的担保额一般不超过贷款金额70%~80%。二是对企业实行风险约束。如美国的信贷保证计划要求主要股东和经理人员提供个人财产抵押,以增加业主和经理人的责任。三是制度透明,规范管理。如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每年都要向国会提交有关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会举行听证会,审查计划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四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担保程序。

(4)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

建立有效竞争的、旨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效运作的基础。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金融体系都比较发达,有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地区性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计划,并与担保机构建立了稳定且长期的合作关系。

(5)提供经营咨询服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除了进行担保和融资咨询、监控贷款项目运行等服务以外,还发挥了中介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经营咨询服务。如美国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执行机构下设“退休经理服务队”,由许多有经验的退休经理和技术人员组成,专门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咨询服务。日本有200多家公立实验机构,聘用有经验的工程师担任顾问,为中小企业的产品、技术可行性研究和实验提供具体的指导。德国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完备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德国联邦政府经济部、财政部、科技部都下设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机构。各州政府、德国工业协会、工商会也都设有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促进部门。一些指定银行(如复兴银行和清算银行)同样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召集研讨会、信息交流会,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各种信息咨询,并提供补贴。这些机构都为中小企业信用协会服务。这些咨询服务不仅提高了中小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降低了担保损失,还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受到法律保障和规范。

美国的《中小企业法》和《中小企业投资法》对信贷担保计划的对象、用途、担保金额和保费标准等都做出明确的规定;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法》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担保协会的职能、作用,以及担保规则等;德国在联邦层次上尽管没有出台专门的中小企业法律,但在相关法律中,涉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规定都比较健全,绝大部分州都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些法令主要调节企业在社会福利、劳资合同、税收、竞争等领域的活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7)政府参与的担保计划主要起着引导和带动民间机构的作用。

首先,政府参与的信用担保本身就是引导民间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在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金融体系的主体是民间金融机构。因此,政府参与的担保计划的主要目的是鼓励民间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其次,政府参与的担保计划为民间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调动其他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大大提高了政府参与的基金的融资杠杆作用。如美国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为地方开发投资公司和小企业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日本中央政府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为地方性担保协会进行再担保等,德国则主要由联邦复兴信贷银行、清算银行、德国工商总会、德国手工业总会,以及往来银行、担保银行等对中小企业信用进行担保,不同机构之间相互配合,协调促进,共同构成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3. 对中国启示

(1)制定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法规。

无规矩不成方圆。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制定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使其更好地发挥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实行国家调控的意图。信用担保机制的完善代表一个国家信用管理的水平。具备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才能使信用担保这个火车头更好的带动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制。

再担保是对担保机构进行的担保。这种再担保是通过为担保机构承担风险成为担保风险分散的有效方式之一。我国目前有很多省市还没有建立再担保机构,国家级政策性再担保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制。

(3)完善资金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财政补偿制度,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量的资金用于担保机构资金注入与风险补偿。当信用机构出现损失时,首先用风险准备金弥补,不足部分再由财政补偿。国外事实经验告诉我们:投入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不能采用一次性投入方式,应建立起累进增拨资本金和风险补偿机制,以保证信用机构的长期资金稳定。

(4)建立银行分担风险机制。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协作风险大等缺陷。协作银行往往只求权利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担保机构通常处于被动地位。长此以往会加重担保机构的风险,对国家信用担保体系造成紊乱。因此,政府应起到引导作用,促使金融机构按照双赢原则,与信用担保机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加强并拓展银保业务合作关系,明确银保风险承担比例,保证银保风险防范目标的一致性。银行要对担保机构进行业务辅导,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各种业务创新,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资金需求。在业务创新上,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应该互相支持、加强沟通,形成互利互信的良好合作氛围。

(5)规范担保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内部缺乏健全的内控机制,潜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相当多的担保机构缺乏规范的风险保证金制度、审保偿分离制度、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运行监测制度、代偿制度和债务追偿制度等。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是当前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首先,应逐步建立健全审批、担保、代偿、监督分离制度,提高操作透明度,使各级管理人员权责分明,职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其次,应建立健全定期检查督促制度,将担保日常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担保工作岗位责任制度,确保担保业务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正确轨道健康运行。

(6)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信用担保体系业务开展的好坏依赖于社会信用环境的完善程度。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对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与完善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摘要:中小企业对一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愈来愈受到各国的重视,相应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也受到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对此国外发达国家在该领域采取了很多创新举措,有效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批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直接促进了一国综合实力的提升,带动了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本文研究了国外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领域的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对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参考文献

[1]“美国信用体系”考察团.美国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状况及对我国当前深灰信用体系建设的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05(8).

[2]尹惠芳,郑艳丽.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J].日本问题研究,2005(1).

[3]李伟.中小企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4]陈玉芝.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金融创新[J].商场现代化,2007(1).

[5]裘元伦.德国中小企业政策[J].世界经济,1998(7).

[6]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1).

[7]刘瑞.中小企业融资探索[J].价值工程,2007(1).

[8]李宝庆.中小企业发展之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J].金融研究,2002(3).

3.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 篇三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协同创新 长株潭城市群 组织模式

【中图分类号】:F403.6 【文献标识号】:A

Abstract: By analysed th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 in Changsha-Zhuzhou-Xiangtan urban and the superiority of coordination innovation, picked the organization pattern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 coordination innovation, probed the advancing strategic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 coordination innovation, and analysed the successful example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 in Changsha-Zhuzhou-Xiangtan urban.

Key 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y-based enterprise;coordination innovation;Changsha-Zhuzhou-Xiangtan urban; organization pattern

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纵深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选择。当前,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湖南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引擎和湖南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支点,选择协同创新,其势已成、其时已至。

一、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多样化组织模式

(一)协同创新: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适时的创新模式

1、长株潭城市群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集群成长期

经过近几年快速发展,长株潭城市群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集群成长期,其集群化发展的路径有:

一是“点”的萌发: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通过成果转化或生成一个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再通过产业化聚集形成一个产业集群。

二是“线”的提升:以传统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或主导产品为基点,发展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条的附加价值,推动产业向高端、高效、高辐射方向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三是“面”的聚集:以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新兴技术项目为基础,建设一批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聚集一批配套服务产业,形成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

2、协同创新的优越性

“协同创新”是指通过创新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创新主体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深度合作的创新组织模式。

(1)能系统整合创新要素

协同创新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技术、知识、资源、市场、战略、组织等创新层面和创新要素。

协同创新通过创造性的集成,利用各种信息技术、管理技术与工具等,实现创新要素和创新内容的重新选择、集成、优化和整合,使系统内各要素联动地发挥作用,在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动态创新过程。也就是说,促进战略性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系统形成优势互补的有机整体系统。

(2)能集成放大创新效应

协同创新是通过控制各集成构成要素比例关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变动,使其结构趋于优化,实现创新整体功能的集成和放大,形成一个由适宜要素组成、相互优势互补、相互匹配的有机体,从而使创新系统的整体功能发生质的跃变,形成独特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若用一个公式来说明协同创新的集成放大效应,那就是n个1相加,结果却远大于n。[1]

(二)协同创新的多样化组织模式

就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根据不同的发展现状、成长阶段、核心技术特征选择不同的组织模式。

1、企业层面的协同创新

一是技术集成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突破,整合企业的生产要素或资源(包括人才、资本、信息、技术),发挥综合技术优势,把企业的各种技术、各个技术创新开发项目有机整合,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的的协同创新。如,机床(车)、工程机械、航天航空、交通运输等。

二是管理集成创新。将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的管理职能集成起来,与其配套的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等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企业综合创新体系,尤其是将技术创新战略与企业经营战略有机集成,提高管理效能。

三是流程再造整体创新。将企业的流程再造与企业资源计划结合使用,实现先进的制造技术与有效组织管理的协同关联,从而在整体上对企业的生产要素或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如,高端功能性基础件和关键零部件制造核心技术。[2]

2、学科层面的协同创新

(1)同学科协同创新

一是通过高等院校之间、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以及国际知名学术机构之间的强强联合,进行同一学科领域研究或培养同一学科高端人才。

二是就某一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在同一学科领域组织实施,建设一批可实现科技重点突破的协同创新平台,如新药创制、医疗器械及装备、粮油作物育种、经济作物育种等重大专项。

nlc202309020005

三是学术思想交流。在同一学科中科研人员之间的思想交流甚为重要,不同思想之间的冲突和交锋, 既能催生新的思想和观点产生,也能促进学术进步和学科发展。[3]

(2)跨学科协同创新

跨学科研究是协同创新的重要组织模式,目前国际上比较有前景的新兴学科大多具有跨学科性质。学科的交叉融合、跨学科的合作创新是跨学科协同创新的重要途径,通过超越以往分门别类的研究方式,突破学科划分形成的限制,找到跨学科的研究方向,实现对交叉问题、边缘问题的整合性研究,挖掘更大范围更高境界的跨学科性的研究领域。[4]

数字化整机和新型元器件、软件和集成电路、互联网经济和移动电子商务、数字出版产业、数字媒体产业、现代中药等产业可以采用这种模式。

3、产业层面的协同创新

(1)企业技术联盟

它是产业层面的协同创新的最直接组织模式,包括契约式技术联盟和股权式技术联盟。

契约式技术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契约或协议的方式建立技术合作伙伴关系,主要是指以研究开发合约、技术交换协议、技术许可协议等形式共同研究开发项目、共建研究开发中心、共建研究开发网络组织。

股权式技术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出资或以人才、技术成果入股,建立某种共享产权关系,主要包括:研发合作企业、少数股权投资、技术并购。 [5]

这类模式适用于长株潭地区许多新兴产业,如太阳能、生物质能、核电、地热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风电装备、光伏技术;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等都可以采用。

(2)产业内力驱动型

内力驱动型指的是协同创新系统内的创新因子――创新知识、创新思维、创新文化、创新能力等在一定条件下逐步放大,不断刺激创新主体产生创新意愿,驱使创新主体完成创新行为的创新模式。

这种模式比较适合长株潭地区工业设计、软件设计、建筑与规划设计、新闻出版创意、文艺创作与表演创意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影视动画、漫画、网络动漫、手机动漫、动漫舞台剧演出和动漫软件制作动漫游戏产业。

4、区域层面的协同创新

(1)产学研结合

产学研结合是协同创新中效果最佳的创新组织模式。

其主要合作方式有:

一是院地合作。这是“顶天” 与“立地”的合作方式,主要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科技部和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以及省级以上农业科学院和地方部门之间以科技项目为依托的合作。

二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主要合作方式有:技术联合攻关、科技人才兼职、合伙组建科技型股份制公司、合伙组建科研机构、合伙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通过中介的间接合作。[6]

其主要协作途径有:

一是以“产”为基础,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共建技术开发实体,实现产学研直接结合。

二是以项目和课题为纽带,组织产学研共同公关,帮助企业解决重大的技术难题。

三是组织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为企业进行技术咨询、技术诊断。

四是应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入股和智力入股。

这类模式适用于长株潭地区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数字化、柔性化技术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高端智能装备;深度融合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成果;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

(2)政府引导模式

政府推动模式是指政府组织或行业组织通过建立创新平台、制定激励性创新政策、加大创新投入等手段来诱发创新主体区域协同创新。

目前,长株潭地区的现代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先进储能材料、现代中药、节能环保等大规模、地位显赫和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模式。

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策略

(一)进一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

1、明确协同创新的主体地位

作为协同创新第一主体的企业,应把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提升技术水平作为首要的社会责任。企业只有真正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在发展战略层面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终极动力,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大力培养技术创新的人才,逐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2、发挥企业家的核心作用

企业家在企业创新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创新的领头人、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管理者、参与者。落实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关键是企业家。在所有创新有成的企业背后都有决策人的巨大身影。[7] 可以通过培植企业家精神、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强化企业家的核心作用、完善激励机制来提高企业家的组织能力和战略眼光,发挥企业家的核心作用。

3、建设创新型企业文化

一要把企业文化的核心信念定位为创新,不断培训全体员工“技术至上”的思想,创新思想已渗透到企业上上下下人员的意识深处,让他们相信只有不断技术创新,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

二要培育创新精神,大力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努力营造技术人员创新、支持技术人员创新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技术人员创新,积极创新。

三要增强激励机制的包容性和民主性,建立鼓励冒险,允许失败,在冒险中求创新的价值观念,营造浓厚的创新文化环境。

(二)转变政府创新角色

在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协同创新中,政府是从属主体,是管理者和“服务员”。

1、还“权力”于市场

创新和市场的关系是辩证的:一是创新的动力来自市场需求;二是创新要经受市场的考验,创新的价值和效益在市场上体现。要把市场调节的“权力”还给市场,拆除垄断的藩篱,通过市场竞争淘汰被掩盖的低效率,重视市场信息,关注市场变化,以市场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创新,实现创新链向市场、向社会需求延伸。

nlc202309020005

2、放“自由”于企业

放“自由”于企业,就把握四“多”四“少”:

一是少与企业“争利”, 少一些“寻租”机会,为企业创造多一些效率,多腾出一些生存空间;

二是对企业少一些“束缚”,少一些对经营的管制、干预,为企业多搭建一些自由竞争的平台;

三是对企业尽量少一些税费,多一些财政投入和专项投入,为企业多减少一些负担,企业就会多一些研发的余裕和从容;

四是分配科研资源少一些行政手段,多一些市场调控,企业就多一些公平创新资源和发展机会。

3、加“责任”于政府

加“责任”于政府,就是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服务。

宏观调控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发展战略、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经济运行调节的导向作用,调控协同创新的方向和领域;二是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调控作用,激励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三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优化配置创新资源,规范创新市场和手段。

优质服务主要在于:一是部门之间不推诿、不扯皮,一起分析研究、寻找对策,形成合力,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二是建立技术、资金、商务、科技、中介、人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机构代码审批、税务咨询等代办服务;三是建设高新技术工业园、创业园、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四是建立和完善经常性服务机制,与企业一起共渡难关、共谋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1、重点实验室

建设重点实验室的核心在于“流动”和“联合”。

通过“流动”,一方面,引进国内外知名科学家和实验室急需人才, 充实和优化研究队伍;另一方面,释放重点实验室的富余人才, 减轻实验室负担。

通过“联合”,整合一定区域内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体科技创新实力,开展联合攻关、综合研究和交叉研究。[8]

2、工程技术中心

首先,创新内部运行机制

引进市场化运作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建立完善的人事、财务、决策和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严格选项标准,完善审批程序;规范过程管理,提高组建效率;强化目标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找准定位,明晰产权,保障发展。

其次,完善多元化投资体系

建立以依托单位为主体,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与金融贷款、利用外资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鼓励工程中心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的竞争性招投标,强化资源合理配置,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

再次,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培养和开展人员培训与咨询服务,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懂管理、勇于开拓创新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不断壮大技术创新、科学研究、科技管理、科技中介服务等人才队伍。

3、博士后流动站

博士后流动站发展出路在于“多样化”。

一是培养目标多样化。博士后在使用中培养,培养中应不拘一格,因人施教、量才用人,做到人尽其材、才尽其用,培养目标多样化,大力培养高层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既懂科技知识又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逐步培养高层次、优秀的干部队伍。

二是就业选择多样化。博士后要树立择业目标多元化的观念,就是博士后就业要有科学的择业观,要客观的分析自身的条件、自己的能力和经历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打破就业方向的单一化,拓宽就业思路、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业。高校是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的选择。[9]

(四)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政策调整力度

1、调整技术收益的所得税

一是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可以将应纳所得税额减征30%;

二是对科研人员从事研究开发获得的各类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是对从事科研开发人员以技术入股而获得的股权收益,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

2、调整创新主体的纳税政策

一是税收抵免。对经政府批准的新技术工业项目投资的本国公司,可以从公司收入中免缴相当于投资金额20%的所得税。

二是延期纳税。创新企业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支付税款时,其延期缴纳税期,最长可以延长3年,减轻创新企业的资金压力。 [10]

对长株潭城市群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应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阶段和特征、技术特点、创新资源、创新环境,选择既能适合自己健康持续发展又能达到共赢目标的协同创新模式。

参考文献

[1] 朱孔来. 关于集成创新内涵特点及推进模式的思考[J]. 现代经济探讨,2008(6):41-45。

[2] 陈劲,阳银娟. 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内涵[J]. 科学学研究,2012(2):161-164。

[3] 汤其成,周继良. 大学协同创新:制约因素与改进思路[J]. 煤炭高等教育,2012(5):1-5。

[4] 薛传会. 论高等学校的协同创新战略[J]. 当代教育科学,2012(7):29-31。

[5] 林善炜. 企业技术联盟的技术创新模式及其风险控制[J]. 福州党校学报,2010(2):40-43。

[6] 王英俊,丁堃. “官产学研”型虚拟研发组织产生的动因分析[J]. 科技管理研究,2005(2):155-158。

[7]陈锦华.“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意味着什么?[N]. 人民日报,2006-2-14(4)。

[8] 危怀安,王炎坤. 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机制的形成与作用机理[J]. 科技管理研究,2006(6):183-185。

[9] 衣秀侠. 博士后就业的问题与对策[J]. 中国人才,2006(17):18-19。

[10] 曹燕萍. 税收政策要多方位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 [EB/OL]. 湖南科技信息网,2009-04-25 。

作者简介

钟荣丙(1971-):男,湖南永州人,中共株洲市委党校副教授,株洲发展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技术经济及管理、科技管理。

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鲁发[1999]26号)以及《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创新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带动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我市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制定了《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泰财企字[2002]12号)。

(一)支持原则

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创新机制与环境建设,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支持对象

第六条 创新资金面向在本市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也支持市内外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校研究生携带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七条 创新资金支持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泰安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符合鲁政办发[2001]69号文第九条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认定条件;

(二)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校研究生携带科技成果拟在泰安市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要符合鲁政办发[2001]69号文第七条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认定条件。

第八条 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山东省及泰安市技术、产业政策导向,知识产权明晰,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项目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水平以上。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有望形成新的产业。

(二)创新资金重点支持已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或拟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项目。

(三)创新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创新项目,转制科研院所的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各类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的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与制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先进制造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利用高新技术嫁接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第九条 创新资金不支持以下各类企业:已经上市的企业,中方股份低于51%的中外合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非技术性的纯服务以及纯贸易性质的企业等。

第十条 创新资金不支持以下各类项目:不符合国家、山东省及泰安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的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单纯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

第十一条 创新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第十二条 无偿资助:

(一)主要用于承担产学研相结合创新项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产品、工艺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以及转制科研院所的产业化项目资助。

(二)项目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各级主管部门、县(市、区)财政给予匹配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创新资金资助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三条 贷款贴息:

(一)主要支持具有一定技术水平、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且银行贷款已经到位的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贷款贴息按申请项目贷款处利息的30%至50%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四)、申请与受理

第十四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当前全市科技产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每年初发布创新资金支持重点和指南。

第十五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和创新资金支持重点和指南的项目,由企业或个人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

市属企业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或所属企业集团公司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公司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县(市、区)以下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协商确定本县(市、区)上报项目,分别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办企业直接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申请。

第十六条 一个企业在同一,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

第十七条 申请企业应如实向市科技局、财政局分别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格式附后)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能够证明项目先进性、成熟性、可行性的相关材料(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奖励证书等)。

(四)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推荐部门的责任,并不再受理该企业的项目申请。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办企业申请时应如实提供专利证书和专家鉴定书等有效证明科技成果转化价值的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依据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业集团和人个提报的项目申请,本着科学管理,保证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创新资金项目进行立项审查。

第二十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对申请创新资金项目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的意见,审定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共同下达“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计划”。

(五)、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创新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力求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十三条 创新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市属企业项目承担单位和拨付县(市、区)财政转拨县(市、区)以下企业。

第二十四条 企业获得的创新资金经费可视不同情况作帐务处理;无偿资助资金冲减“管理费用”;贷款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各用款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创新资金,正确定实施会计核算,接受和配合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截留、挪用创新资金,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如数收回补助经费,同时取消有关单位以生后申请创新资金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聘请专家或机构的项目评估、评审费用,由市财政局从创新资金中据实拨付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按规定支付。

(六)、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反映汇报有关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第二十九条 项目计划下达2个月内,承担单位必须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签订《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合同》(一式五份)。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

项目合同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收齐分别报市科技局。

第三十条 各级科技、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创新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于每年5月底前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递交所管理的创新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第三十一条 创新资金项目完成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依据项目合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向验收合格者颁发“泰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验收合格证书”。逾期不能完成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主办: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 篇五

须知(2006)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

创新基金本重点支持范围与《200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挃南》(以下简称“《挃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基本一致。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制定本申请须知。

一、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事、管理单位及服务机构

三、项目申请

四、评审、立项及监理验收

五、查询及投诉

1---------------------------第一章、支持对象及支持方式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幵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本重点支持《挃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事)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栺;

2.主要从亊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幵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亊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重点说明);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栺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栺的财务管理人员。事、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2.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地方基金(资金)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

3.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项目;

4.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5.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业项目;

6.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

三、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1.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幵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挃南》中明确当不支持的项目。

2.不支持的企业

(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

(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仹的企业等。

四、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 新基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资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无偿资助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2、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2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2000万元;

3、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地方政府及部门的支持资金是挃地方政府及部门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专项基金(资金)(以下简称“地方基金”)或地方政府及部门在创新基金立项后给予该项目相应匹配的支持资金(以下简称“匹配资金”);

地方基金在申请创新基金当年正式立项支持的项目,其支持的金额作为地方支持资金,支持强度应不少于35万元/项(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地方政府及部门所承诺的匹配资金应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的100%(西部地区不低于50%);匹配资金必须在创新基金正式立项之后的半年内下达给企业50%以上,幵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前全部下达给企业;

4.申请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试销 售;

5.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以放宽至三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挃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幵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创新基金不支持实施期不满两年的项目,也不支持项目完成时仍无法实现销售的项目(药品项目除外,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获得临床批文、获得新药证书、获得生产批文等等);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7.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事)贷款贴息的一般项目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或意向给予贷款的项目;2006贷款贴息项目以2005年4月1日起至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净资产额不高于400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4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3.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设立地方基金的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匹配资金的地方配套金额不得低于创新基金支持金额的100%;西部地区减半;

4.企业经科技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所获得的贷款,项目符合条件时,创新基金重点进行贴息支持。

(三)技术转移项目

技术转移项目是由企业与技术研究单位共同实施的项目,重点支持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转移,加速应用技术开发到商品化(D&C)的进程,提升企业在价值链中的作用,实现产业集群中的链条升级。

技术转移项目应符合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7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地方支持金额不低于45 万元。

(四)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应符合一般项目的基本条件,是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项目;重大项目必须符合《挃南》重点支持的方向和范围;承担重大项目的企业有高成长特性;创新基金采用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资助金额为100-200万元;地方支持额度应达到或超过申请创新基金数额的100%。

(五)创业项目

对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产业基地和火炬创业园中确定部分单位作为创新基金创业项目的服务机构,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其孵化场地内注册幵经营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项目,创业类项目中暂不含高技术服务业。资助金额20-40万元。

创新基金创业项目服务机构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项目服务机构工作挃引》选定。创业项目资助的申请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项目申请须知》执行。

[ 返回页首 ] 8

第事章 管理单位及服务机构

一、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在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挃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1.研究提出创新基金支持重点方向和工作挃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幵进行审查;

2.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管理的评估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资栺条件;

3.委托或者组织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等工作;

4.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

5.全面负责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验收和定期报告工作;

6.负责“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开发和维护。事、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机关是推荐单位(以下简称省级推荐单位)。省及省以下的其它地方政府部门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幵向管理中心推荐,由管理中心批准,也可作为推荐单位。

(一)条件

1.地方政府已建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专项基金(金额不低于100万),能将所有经评审后申请上报的创新基金项目,先期在地方基金计划中立项支持,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2.掌握创新基金的法规与政策,熟悉创新基金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3.具有一定的网络工作条件和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4.具备相应的专家资源,具有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的能力;

5.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管理经费。

(事)职责和仸务:

1.负责组织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建立了地方创新基金(资金)的地区,负责组织该地区项目的评审、立项和推荐工作。省级推荐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 荐项目经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申报;

2.省级推荐单位负责建立创新基金地方专家库,幵在创新基金地方评审工作中有效使用;协助管理中心推荐和征集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协助完成专家的注册工作,挃导所辖地区内所有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

3.对所推荐项目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省级推荐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荐项目会同同级财政盖章、备案;

5.负责选择、推荐和管理所辖地区的服务机构,提出对服务机构的增补或淘汰意见,协助服务机构完成注册工作,幵对其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报送企业注册资料(未申请创新基金企业);同时管理挃导所推荐的服务机构完成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对其所辖地区服务机构、专家和企业进行“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软件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7.负责所推荐项目立项后的合同审核工作;

8.省级推荐单位应每年年终向管理中心上报各省创新基金的申报、立项和执行情况,以及各省自己的统计数据;

9.承担管理中心委托的其它相关亊宜。

三、监理单位

创新基金的推荐单位原则上为创新基金的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地方监理单位”)。管理中心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为地方监理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推荐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2004年以前的项目监理单位依然作为2004年以前立项项目的监理单位。职责和仸务:

1、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和验收组织工作;

2、负责收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及上报《项目监理意见表》;

3、对项目执行期内发生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需及时向地方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幵附相关证明文件。地方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有关材料,幵负责将有关变更材料寄至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审批;

4、项目验收。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到期时均需进行项目验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监理与验 收工作规范》,项目承担单位需填写验收申请材料,由地方监理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幵报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项目验收评审意见,确定验收结论及余款拨付数额。

四、服务机构

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是挃由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和管理,经管理中心核准、认定的从亊创新基金管理服务工作的机构。

(一)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栺;

2.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3.有相应的人员和管理经费(包拪在为企业服务中发生的费用);

4.熟悉国家的相关科技政策;

5.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覆盖推荐单位要求的所辖地区;

6.具有良好的帮助企业完成相关注册、认定等工作的软、硬件条件和环境;

7.接受管理中心和推荐单位的业务挃导,幵承担其委托的其它相关亊宜。

(事)职责和仸务

1.辅导和帮助企业学习和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

2.协助企业完成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身仹注册及认证工作;

3.完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的征集、筛选、认证工作;

4.为企业提供创新基金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

5.完成申请企业申请项目材料的形式审查和申请认证工作,同时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中认证材料的填写工作;

6.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发送推荐单位,同时将企业装订好的申请资料(包拪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在上述工作中,服务机构需保证过程的公正、真实、准确;

7.负责本机构内立项项目的监理、验收辅助服务工作;

8.完成管理中心和推荐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

[ 返回页首 ] 第三章 项目申请

创新基金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申请实行电子申请,企业需通过登彔创新基金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06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如下:

1.匹配资金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2.创业项目和联合评审项目(详见第四章),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3.其他设立地方基金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省级推荐单位将申请材料上传日期为准。事、申请程序

(一)注册

企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

1.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 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幵送交企业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栺后激活企业身仹,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5.注册后没有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注册资料由推荐单位每年一次集中寄送管理中心备案。

(事)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彔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幵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挃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具体的挃导);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

6.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根据推荐单位注册情况进行地方基金评审立项后推荐或承诺地方匹配后推荐;

对已建立了地方创新基金(资金)的推荐单位,要求对项目进行分档推荐:

(1)档次分为a档、b档、c档,其中专家评审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定为a档;专家评审分数在75分(含75分)至85分定为b档;专家评审分数在65分(含65分)至75分定为c档,各档次内的项目财务专家评审分数必须在60分以上;

(2)地方对立项项目支持的资金额度与档次挂钩:a档不低于55万元;b档不低于45万元;c档不低于35万元。西部地区对项目的档次划分与其他地区一致,但每个档次的项目所支持的资金额度可按上述规定减半;

(3)地方对评分较高的项目可以采取降档支持的方式但原则上只能降低一档。

7.推荐单位正式申报项目的网络申请材料和书面申请材料;

8.省级推荐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荐的所有项目会同同级财政盖章、备案(此项工作要求8月10日前 完成);

网络申请材料由推荐单位提交省级推荐单位,经科技部门户网站提交至管理中心(称“一站式”申报); 书面申请材料包拪:

(1)推荐单位分档支持项目的清单(对重复申请项目加以标注);

(2)项目申请材料(包拪企业注册资料、按“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申请材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汇总装订一套后寄至管理中心(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由管理中心最终激活企业身仹。

其中附件材料包拪:

①经会计师亊务所(或审计师亊务所)审计的企业2004年、2005年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亊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2006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拪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6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本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 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合资)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仹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技术转移类项目需附相关合同;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报告); ⑨技术转移项目在附件中必须提供已经签定的技术转移合同(2005年4月1日以后签定有效),国际技术转移项目需同时提供合同的中外文版本。

申请企业请认真阅读《挃南》,幵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

三、注意亊项

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内,管理中心只接受一个项目的申请,幵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栺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栺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栺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重点说明

(一)一般项目

1.2006各推荐单位对往年(含2005)没有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要做情况分析,对那些确实认为是比较好的项目可以再次申请,但数量不得超过本总申请数的10%。对再次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推荐单位须逐一写出情况说明,说明该项目在本申请材料中所修改(或补充)的内容。

2.对设立了地方创新基金的推荐单位,2005地方已立项但未获国家立项支持的项目,以该推荐单位2005年公告的立项文件及2005年资金到位证明为 准,可以再次直接申请创新基金。2005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06年地方创新资金处理,但创新基金对所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不高于地方支持金额的200%。

3.更换推荐单位的申请项目需在新的推荐单位重新立项(或有匹配资金承诺)再申请创新基金。

4.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在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认为企业无法提供。

(事)技术转移项目

1.技术转移项目的支持对象

(1)企业应符合创新基金支持的基本条件,与研究机构没有股权关系,管理人员也不受雇于研究机构;具有消化、吸收、应用成果的能力。

(2)研究机构属于下列类型:

①国外研究机构、大学、企业的研发中心; ②国内中央、地方省级研发机构、大学;

③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研发中心(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

④行业、产业基地所属的、面向特定产业集群的技术研发机构。

(3)项目应符合基金支持的基本要求,企业与研 究机构已签订技术转移合同。对于国际技术转移项目,需提供技术转移方的相关资质和中外文技术转移合同文件。

2.本重点支持结合本地高技术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转移项目,申报按企业属地原则,流程同一般项目的申请;

3.项目由企业申请,申请材料在原有基础上应增加研究机构的介绍,包拪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的基本情况;

4.创新基金资金主要用于:研究机构在技术成果向商业化转移过程中的技术完善费;企业对技术转移成果的消化吸收费;补充企业支付给研究机构的技术成果购置费及相关技术转移咨询费。

(三)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1.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是在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进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增值的专业化服务类项目,所服务的对象是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的生产者;

2.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应是一般企业单独完成成本高,须借助专业化服务手段来实现;

3.企业应具有较深的行业背景和技术优势,有成 功服务的经历,有明确的客户服务群体,服务收入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4.企业中具备职业资栺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高级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

5.所提供的高技术服务应具有“应用性、集成性和系统性”的特点,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6.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不包拪简单的科技成果交易和检测;

7.企业按照创新基金项目挃南中高技术服务业的申报要求填写申请材料,附件中须附技术服务合同。

[ 返回页首 ] 第四章 评审、立项及监理验收

一、项目评审及立项

(一)地方评审立项

1.设立有地方基金的推荐单位,要求建立地方专家库,对所辖区内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按照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进行地方评审。将列入地方基金支持计划幵符合创新基金条件的项目推荐管理中心,地 23 方专家的评审意见作为创新基金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地方专家的评审分数占有全部分数的一定比例,推荐单位对地方评审意见和结论负责。未列入地方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推荐;

2.尚未设立地方基金的推荐单位,将符合创新基金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幵必须要按相关规定承诺和负责落实推荐项目的地方匹配资金,填写承诺意见。承诺地方匹配后的推荐单位,对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不进行地方评审;

3.申请重大项目必须是地方评审结果优秀,地方基金重点支持,幵且地方基金支持额度已达到或超过申请创新基金数额的100%的项目。

(事)管理中心、地方联合评审

为了进一步做好创新基金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增加地方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根据2006创新基金工作的总体安排,管理中心将开展创新基金项目国家、地方联合评审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联审)。

2006的联审试点工作将与10家建立了地方创新基金的推荐单位共同开展。这些单位在2005的评审工作做的比较规范;地方专家的评审结果与创 新基金管理中心的专家评审结果吻合度较高;申请项目数量较为适中;专家库建设基础比较好;有一定的地区代表性,幵有较高的积极性。联审的有关工作安排,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文件为准。

(三)管理中心评审立项

管理中心对推荐单位推荐的创新基金项目按下列程序组织项目审查、评审和立项:

1.对企业和推荐单位提交的申请资质审查及推荐材料审查;

2.审查合栺的项目,管理中心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评审、评估规范》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评审、评估,重大项目须采取实地考察、答辩等立项审查方式;地方基金已支持的项目,其地方评审意见和结果,作为立项评审结果的组成部分;

3.根据评审、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

4.确定拟支持的项目,报科技部、财政部批准;

5.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将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科技日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分期发布公告;

6.立项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两周内为立项项目 异议期,管理中心受理项目异议。项目异议受理电话:010-63952229-310,E-mail:tous@innofund.gov.cn。

异议期内,推荐单位负责立项项目的实地审验、地方政府支持资金的落实。项目有重大异议、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地方政府支持资金不能落实等的项目,管理中心将推迟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直至取消支持计划;

7.在异议期后由企业、推荐单位、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同,合同经管理中心核准盖章后生效,幵寄回推荐单位。合同签订工作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8.为能准确反映创新基金、地方资金支持以及企业自筹资金的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幵有利于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须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事、监理、验收

1.监理、验收工作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与验收工作规范》由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合同》是监理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2.创新基金的推荐单位原则上为创新基金的监 理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方监理单位”)。管理中心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为地方监理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推荐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3.创新基金项目承担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内,须按时上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地方监理单位按规定上报《项目监理意见表》;

4.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期内,如发生在《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需及时向地方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幵附相关证明文件。地方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有关材料,幵负责将有关变更材料寄至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审批;

5.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到期时均需进行项目验收,《合同》是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在合同完成后,应根据管理中心要求,填写验收申请材料,由地方监理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幵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项目验收评审意见,确定验收结论及余款拨付数额。

[ 返回页首 ] 第五章 查询及投诉

一、查询

创新基金的有关文件、信息和资料等可从创新基金网站上浏览查询,同时也可向服务机构、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咨询。

企业提交申请后,可通过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彔创新基金系统,查询申请项目的状态信息;管理中心原则上不负责项目申请后的查询。

立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管理中心一般自对该项目进行审查之日起四个月内,在创新基金系统上发出《不立项通知书》。

事、投诉

6.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 篇六

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一、电子信息

(一)软件产品

1、系统软件

2、支撑软件

3、中间件软件

4、嵌入式软件

5、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

6、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7、图形、图像软件

8、金融信息化软件

9、地理信息系统

10、电子商务软件

11、电子政务软件

12、企业管理软件

(二)微电子技术

1、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及设计软件工具开发

2、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

3、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4、集成电路测试

5、集成光电子器件

(三)计算机及网络产品

1、计算机和终端产品

2、各类计算机外围设备及关键部件

3、网络产品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5、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

6、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

(四)通信产品

1、光传输产品

2、中小型综合接入系统

3、无线接入产品

4、移动通信系统的配套产品

5、软交换和VoIP系统

6、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

7、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

(五)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1、演播室设备

2、交互信息处理系统

3、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

4、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5、信息保护系统

6、光发射、接收设备

7、电台、电视台自动化设备

8、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1、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含半导体照明用功率发光二极管)

2、新型表面贴装元件(片式元件)

3、片式半导体器件

(七)信息安全产品

1、安全评估与管理类产品

2、安全应用类产品

3、安全支撑平台类产品

4、网络安全类产品

5、专用安全类产品

(八)智能交通产品

1、交通信息采集设备和系统

2、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

3、运输营运安全监控和管理系统

4、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统

二、生物、医药

(一)医药生物技术

1、新型疫苗

2、重组蛋白质药物

3、重大疾病的基因治疗

4、单克隆抗体及基因工程抗体

5、核酸类药物

6、生物芯片技术及产品

7、生物技术加工天然药物

8、生物分离、装置、试剂及相关检测试剂

9、干细胞技术、RNAi技术、纳米技术及其产品

(二)中药、天然药物

1、创新药物

2、中药资源可持续再利用

3、中药新品种的开发

4、中药制备及制剂技术和制药装备

(三)化学药

1、创新药物

2、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

3、抗肿瘤药物

4、抗感染药物(包括抗细菌、抗真菌、抗病毒药)

5、老年病治疗药物

6、精神神经系统药物

7、抗炎免疫药物

8、传染病治疗药物

9、治疗代谢综合症的药物

10、罕见病用药(Orphan Drugs)及诊断用药

11、手性药物

12、重大工艺创新的药物及药物中间体

(四)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1、缓、控释制剂——固体、液体及复方

2、靶向给药系统

3、新制剂技术

4、其它新制剂

5、制剂新辅料

(五)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1、催化剂技术及产品

2、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产品

3、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技术

5、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包括快速检测装置及其相关制剂、酶试剂盒等

6、轻工和生物化工领域废弃物再资源化以及提高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新技术产品及装备

三、新材料

(一)金属材料

1、深加工镁、铝、钛等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

2、高性能金属材料

3、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

4、电子元器件用金属功能材料

5、半导体材料

6、超导材料

7、特殊功能有色金属材及应用制品

8、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及其应用

(二)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

1、高性能结构陶瓷

2、电子功能陶瓷材料

3、敏感功能(陶瓷)材料

4、光功能陶瓷材料

5、人工晶体

6、功能玻璃

7、催化及环保用陶瓷

(三)高分子材料

1、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

2、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

4、新型纤维材料

(四)材料的先进制备、成型、加工技术及高性能产品

1、冶金新材料的制造与加工技术

2、超细、纳米粉体制备、成型及加工技术

3、高分子材料的加工技术

4、先进的材料表面改性技术

(五)生物医学材料

1、介入治疗器具材料

2、心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及产品

3、骨科内置物

4、口腔材料

5、组织工程用材料及产品

6、载体材料、控释系统用材料

7、专用手术器械及材料

8、其它生物医用材料

(六)精细与专用化学品

1、电子化学品

2、新型催化剂

3、新型橡塑助剂

4、超细功能材料

5、其它精细及功能化学品

6、洁净煤技术

四、光机电一体化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1、现场总线控制系统

2、基于PC的控制系统(含软件)

3、专用控制装置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1、新型自动化仪表

2、面向行业的配套传感器

3、新型传感器

4、微机电技术产品

5、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6、虚拟仪器和通用测试平台

(三)先进制造技术及其装备

1、先进制造系统

2、数控加工技术及其设备

3、电力电子技术及设备

4、与先进制造技术相关的检测系统及检测元件

5、机器人开发及应用

6、纺织、印刷等其他行业专用工艺设备

(四)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1、医学影像技术产品

2、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产品

3、电生理检测、监护设备与传感器

4、医学检验技术设备

5、医学专用软件产品(软件类)

(五)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

1、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置

2、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常规设备的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产品

3、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类)

4、用于输变电系统的新型装置

(六)地面机动交通工具(含各种汽车、摩托车、铁路、地铁、轻轨)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1、应用高新技术开发的新型零部件及其他配套产品

2、高水平的零部件中试项目

五、资源与环境

(一)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1、低成本平衡利用的海水、苦咸水淡化处理技术及设备;

2、与行业清洁生产工艺相结合的污染物减量技术与产品;

3、废水、废气、废渣中资源的回收利用技术及设备。

(二)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

1、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2、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3、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与设备

(三)水污染治理

1、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工艺技术与设备

2、面源水污染的控制

3、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型清洁生产工艺与设备

4、工业废水、城市污水资源化技术与设备

(四)大气污染防治

1、洁净燃烧治污技术与产品

2、工业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技术与产品

3、局部环境空气质量安全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与产品

4、高效净化或过滤(含再生)柴油发动机排气颗粒物的技 术与产品

(五)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1、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利用

3、工业固体废物控制及资源利用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一)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

1、太阳能

2、风能

3、生物质能

(二)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1、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及其相关产品

2、燃料电池、氢能、热电转换及其相关产品

(三)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品

七、高技术服务业

(一)信息技术服务业

1、现代物流:(1)面向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软件;(2)面向供应链管理的集成平台;(3)无线射频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测试平台(含对圆片和半成品的测试)

3、面向中小企业管理、基于规模应用的ASP信息服务系统(应包括运行支持系统和服务软件两部分,申报时要求已经具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用户,并提供有关证明)

(二)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业

1、为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提供符合国家新药研究开发规模的高水平的安全、有效、可控性评价服务,包括:毒理、药理、药代、毒代、药物筛选与评价以及中试的技术服务

2、为生物、医药研究、开发提供高质量的抗体、抗原

3、为研究开发药物(尤其是中药)缓、控释等新型制剂提供先进的技术服务

4、为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提供高质量的专用试剂

(三)新材料技术服务业

1、为新材料研发、所需要的专项材料测试评价平台

2、为新材料工艺技术流程的验证,所需要的柔性中试放大线

3、为新材料新兴产业的形成,所需要的信息网络平台和材料数据库

(四)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服务业

1、面向中小企业、支撑服务于产业集聚的先进制造技术开发、设计服务平台(如汽车产品相关设计、高精密模具设计等)

(五)资源、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业

1、资源、环境监控与诊断

2、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和专业化环保设施运营服务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服务业

1、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产品的检测技术、设备与管理系统

7.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 篇七

1 文献综述

毋庸置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高风险、高失败率”导致融资障碍, 国内外学者有关融资障碍解决对策的研究非常多, 其中提出的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主要包括:第一, 风险投资融资模式。Ronald, Gilson (1998) 指出美国的高科技企业融资构成主要依赖于其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 它是高科技企业融资的最好渠道。Leslie A.Seng Phicippec Wells (2000) 指出美国50%以上的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风险投资的帮助和支持。科技部部长万钢 (2007) 指出风险投资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拘束创新活动。第二, 质押担保融资模式[2]。李红梅 (2007) 认为鉴于科技中小企业高风险的特点, 可采用有价证券等进行担保融资。吕焱、于洪文 (2007) 根据科技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以及银行规避风险的经验原则, 建议企业采用知识产权、专利担保、股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第三, 科技发展基金融资模式。李磊 (2007) , 韩瑞强, 许承明 (2008) 提出, 应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建立债权融资机构, 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畅通。第四, 完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王国刚 (2004) , 李永宁 (2009) 提出完善证券资本市场, 扩大直接融资渠道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第五, 专业科技银行融资模式。王岚, 王树恩 (2006) 建议自上而下建立一家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 施行比一般市场利率低的优惠贷款利率, 为其提供中长期贷款资金。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 P2P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拓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P2P本质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连接个人借贷者, 2010年全球范围内的P2P平台已增至33种[3] (Alexander等, 2011) 。根据中国网贷之家的数据, 2013年全国主要90家P2P平台总成交量490亿元。Mollick (2012) [4]对众筹的定义为:融资者借助于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为其项目向广泛的投资者融资, 投资者通过少量的投资金额从融资者那里获得实物或股权回报。肖本华 (2013) [5]在总结美国众筹融资模式成功经验后建议在我国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众筹融资模式, 并指出这种试点最适合在科技金融和文化金融领域进行。张正平, 胡夏露 (2013) [6]指出, 中国P2P在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 法规缺失、监管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 造成潜在风险加大, 成为制约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综上所述,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研究, 仅是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定发展阶段提出的建议, 未考虑到企业发展的动态性。另外, 中国的风险资本、资本市场等发育程度还不很成熟。P2P和众筹融资模式也只能解决小部分资金缺口。云创新已成为当今时代适应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角色”的全新创新模式。在互联网平台经济时代, 从云创新的视角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进行重新梳理, 如何整合更多的资源,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动态、低成本的融资是当前实践界和学术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2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内涵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与资金提供主体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不匹配等融资障碍, 在互联网平台经济时代, 云创新所具有的开放性和民主性、低成本和高效率、低风险和多元收益等时代特征可以缓解其融资障碍, 在此基础上提出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概念, 并通过分析其适用性更好地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内涵。

2.1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之所以存在着融资难存在着以下融资障碍:首先, 技术创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灵魂, 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成立的初期, 创新人才、技术、知识等资源匮乏, 自身研发能力不强, 在种子期存在着着极大的技术风险, 技术创新失败的几率极高[7]。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开发的产品具有“新、奇、特”的特点才能吸引市场眼球, 但由于对产品市场信息、消费者心理了解不深, 开发的产品可能与市场脱节, 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产品经营风险;再者, 科技型中小企业与资金供给方信息不对称程度更大, 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企业贷款看重的是企业的实物资产规模, 产品销售盈利情况, 企业的发展前景等等, 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抵押实物资产少, 尤其是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不能形成客观的销售收入, 对技术研发能力又难以量化的情况使科技型中小企业与资金提供方存在着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另外,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上存在着极高的失败率从而使未来存在着收益不确定。

2.2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概念界定

“云”的提法源于云计算, 原意是指云计算外部资源整合模式, 后将这种云资源的转化模式引入创新领域, 为创业公司提供资金、推广、支付、物流等一整套服务, 进而形成一种“云创新”模式, 该模式是通过互联网、现代通讯等新兴技术把组织内外分散的、巨大的、自发的创新资源有机整合起来,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运作过程以及合作机制, 超越组织边界和地域限制, 由众多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开放、民主、分散的创新模式[8]。基于云创新的视角, 本文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就是充分用互联网的“自由、民主、平等、合作、共享”的特征,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资金需求特点和风险程度, 在一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下, 整合政府扶持资金、传统金融机构、天使投资、风险资金、资本市场资金、民间社会等资金, 按照特有的运行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动态的、低成本、高效率以及风险程度较低的资金需求。它是一种适应互联网发展阶段的“参与民主、能力开放、资源共享、动态交互、边界模糊”的云创新方式, 它形成了有政府、金融机构、民间机构、个人、中介服务机构等众多利益相关方资源参与的创新系统, 融资风险得以分担,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大的问题得以破解。

2.3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适用性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是云创新在融资领域的具体体现, 为解决企业融资难提供了化解思路, 其适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融资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得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是在全球范围内通过互联网整合信息、资金以及知识等资源, 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开发者可以通过云创新平台征集技术难题的解决方案, 与广大消费者互动交流, 开发出具有市场前景、有技术含量的产品, 解决了生产技术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云融资平台能使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云平台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 市场等信息的共享, 于是, 融资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大降低。

(2) 资金提供主体范围扩大。云融资模式打破了传统创新的封闭结构, 是面向全球范围的个人以及组织资源的整合配置, 作为企业成长发展“血液”的资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理财意识以及财富创造意识的提高, 更多处于云端的个人、机构参与到借贷活动中, 作为互联网金融重要实现方式的众筹和P2P网络借贷, 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风起云涌, 根据中国网贷之家的数据, 2013年全国主要90家P2P平台总成交量490亿元。而众筹和P2P网络借贷融资方一般是中小企业, 尤其是众筹融资主要面对的是具有科学技术含量的中小企业。这样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提供主体不仅包括政府扶持性资金、创业者投资、金融机构信贷, 风险投资等等, 还包括处于云端的个人, 资金提供主体的范围扩大。

(3) 融资主体之间的风险收益不匹配得以化解。一方面, 资金提供主体范围的扩大无形之中使各融资主体共担风险, 使每个主体所承受的风险程度降低。另一方面, 银行等金融机构惜贷是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存在着一些列的技术风险、产品市场风险, 云创新的实施使创新主体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 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风险大大降低, 从而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收益不匹配。再者, 云创新活动的顺利实施还包括担保、会计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科研院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参与, 它们能够对优质科研产品的开发起到筛选和保障作用, 从而化解了一定程度的风险。

(4) 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融资活动。在云创新理念的驱动下, 云融资模式正在从传统的“高接触、高成本、低效率”向“低接触、低成本、高效率”转变[9], 云融资模式的开放性和民主性, 是对传统融资模式的颠覆, 也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无限机遇。从成本—收益角度看, 由于云融资是在全球范围内, 对所有传统金融机构、民间资本、个人投资者等提供者开放的融资平台, 企业通过融资平台提供即时真实可靠的信息, 中介服务机构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审查, 认证, 解决了资金需求方与提供方的信息不对称, 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风险, 众多的资金提供主体之间的竞争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更多选择, 从而可得到低成本的资金, 同时信息不对称的化解降低了资金提供主体的运行成本。如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的开发和利用, 使云融资的参与主体从海量的信息中即时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共享信息, 迅速决策。与此同时, 云融资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非线性作用资源配置能力提高。从而云融资的效率得到极大提高。

(5) 云融资活动契合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发展性。一方面,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面临的宏观经济、法律制度、创新文化、合作环境等是动态变化的, 只有随着这些不断变化进行自身调整, 才能做出符合现实的融资。另一方面,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有其不同的资金需求特点、风险种类以及风险程度, 同时资金提供主体风险偏好也有所不同, 只有在不同的阶段动态地整合不同的资金资源, 才能使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资金, 资金提供方得到与其风险偏好匹配的收益。在种子期, 资金规模需求少, 技术风险大, 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和政府投资。当企业发展到创建期, 来自科研人员、创业人员等私人资本的资金已不能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其技术风险仍然较大, 风险资本投入增长较快。创建期的企业缺乏有形资产和充足的现金流作为借贷支撑, 但仍能够得到一定的债务融资。一方面, 创建的企业已得到一定的知识产权, 可通过质押方式得到传统金融机构的债务贷款;另一方面, 创业者已对产品的开发有一定的信心, 可通过P2P, 众筹或小贷公司融资。在成长期, , 企业步入正常生产, 盈利增长, 风险程度较小, 企业可通过向传统金融机构债务融资解决资金;当企业进入到成熟阶段, 风险程度一般, 该阶段融资主要依靠债务融资, 但企业为了进一步做强做大, 首次公开募股融资和股东个人追加投资也是云融资的重要的融资方式

3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构建

根据前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云融资的概念, 可以看出其融资活动是由众多主体和要素参与的情况下参与的创新活动, 通过分析其主体和构成要素等来构建其理论模型。

3.1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主体分析。

科技云融资模式是牵涉到众多的机构、个人, 是一个复杂系统。具体地讲, 云融资包括以下主体:一类主体:资金需求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二类主体:政策性资金提供主体:政府;三类主体:商业资金提供主体:银行、小贷公司、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资金、个人关系、P2P、众筹、创业板上市;四类主体:资金中介服务机构:融资平台、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评估机构等等。各主体在参与融资的过程中具有多种不同身份, 其发挥的作用并不单一。①资金需求主体:企业作为云融资活动最直接的参与者, 作为资金需求方是云融资的受益者。同时它为了获得低成本的资金, 需要向云融资平台提供即时、真实可靠的生产、技术、市场及财务信息, 并与其它云融资主体互动、交流, 消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②政策性资金提供主体:政府是云融资活动的支持者和监督者。政府作为产业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其科技规划、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改造直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 与此同时, 政府为了促进技术创新、当地经济发展有相当规模的扶持性资金, 或掌握着一部分贴息或低息贷款资源, 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期或初创期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③商业资金提供主体:银行、小贷公司、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资金、个人关系、P2P、众筹、创业板上市资金。这一些列的主体是云融资活动的资金提供者和云融资收益的分享者。它们分别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由于其资金需求特点、参与主体风险偏好的不同扮演关键性的作用;④资金中介服务机构:融资平台、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评估机构等等, 它们是云融资的联络者、促进者、审查者。这类主体的良好运作可助推云融资活动的持续健康运行。

3.2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要素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由多主体共同参与外, 还需要一些创新要素的介入, 例如:外部环境, 资金以及信息等等。

(1) 外部环境分析。科技云融资模式的参与主体在一定的融资环境中开展活动。融资环境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推移而变化, 这种不确定性增加了云融资的复杂性。云融资的环境包括以下环境:①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奖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又有利于云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②法律制度环境:监管政策等法律文件对传统金融机构以及民间资本等非传统金融机构的资金提供程度起着关键的导向作用, 健全的法律制度环境能够云融资活动在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制社会进行, 云融资的参与主体都能够得到应得利益。③创新文化环境:云融资是一种创新模式, 创新离不开活跃的思维和个性的突破, 鼓励创新、尊重个性的创新文化氛围有利于提高社会成员的创新能力, 从而对云融资起到推动作用。④合作环境:云融资的复杂性和困难性意味着各主体之间需要通力协作, 而各主体之间的互动离不开相互合作的氛围、设备、网络以及平台, 合作环境为云融资主体提供了交流的机会, 为实现开放、互动、共享的创新模式提供了基础。

(2) 资金要素分析。资金是企业的血液, 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活动离不开资金您的支持, 就像人不能没有血液一样, 资金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的核心所在。政府、商业资金提供主体根据各自不同的依据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 企业利用这些自己进行技术创新、开发产品以及生产经营等等, 企业的产品收入形成的资金现金流偿还借款及利息, 又回流到到资金提供主体。同时, 资金在企业和资金提供主体之间的频繁良性流动为双方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3) 信息要素分析。在互联网信息经济时代, 信息能够创造价值, 信息就是生产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资金的流动固然重要, 但是它是建立在信息的挖掘、筛选、互动和共享基础之上的。资金提供主体之所以愿意提供资金是因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记录、对企业产品前景的判断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记录等信息的判断分析。互联网金融背景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它需要对不同主体提供资金的服务信息进行比较和对比, 从而选择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中介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也是建立在数据等信息挖掘和共享基础之上。信息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多主体之间的互动和融合, 保障了云融资活动正常运行。

3.3 科技型中小企鹅云融资模式的理论模型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概念以及主体、要素分析, 可以初步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涉及多创新主体, 包括企业、政府、资金提供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等。资金、信息等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构成了科技云融资新模式的要素, 各主体都参与到对创新资源的投入中, 包括对资金、技术和知识的投入。而创新环境既离不开各主体的维护, 又对主体活动形成了制约和保障, 宏观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环境、创新文化环境和合作共赢环境, 推动了资金、信息等资源的流动与共享, 为融资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服务平台和沟通渠道。而云融资活动实现离不开创新机制的推动, 动力运行机制、利益导向制、组织协调机制和合作共赢机制既保障了各主体参与融资创新的动力, 又使得松散的组织合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融资创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云融资创新平台化解信息不对称, 共同市场风险和收益,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纵向发展的不同阶段得到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 可以通过自筹资金、员工集资、股东投资方式形成内部云融资, 通过小贷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众筹资金、银行信贷、上市融资等方式形成外部云融资, 其他参与主体也得到了与风险相匹配的收益, 科技云融资活动形成了一个多方共赢的生态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4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运行机制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更加强调多主体参与, 注重参与主体的民主化, 动态化, 与此相对应, 云融资模式与传统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存有显著差异。因此, 深入解析云融资运行机制在保障云融资模式的实施等方面变得十分关键, 动力运行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合作共赢机制是科技云融资模式主要运行机制。

4.1 动力运行机制

不管哪种类型的组织都有发展要求, 但就其动力而言会因组织性质不同而存在差异。作为资金需求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讲, 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 追求盈利是其基本目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时地取得“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是是持续健康发展的竞争优势。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高失败率”的先天不足, 在种子期、初创期融资压力更大, 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资金筹措不足中途夭折。云融资服务平台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金、信息, 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的需求。对于政府来讲, 融资瓶颈的解决能够促进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它们的良性健康发展对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劳动就业、产业升级改造、低碳文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 政府有非常强的动力来参与云融资。云融资服务平台能够消除企业与资金提供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化解了一定的风险, 传统金融机构扩大了信贷的对象和范围, 同时由于云融资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民间资本有了健康、合法的出口, 并提高了社会大众的财富收入。对于中介服务机构来讲, 云融资的“共享、低成本、高效率”是他们的运作成本降低, 专业业务能力得到发挥。

4.2 利益导向机制

在云融资的运作机制中, 利益机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云融资利益机制是指影响云融资活动参与者利益实现的各方面因素, 如利益实现的基础、特征、实现方式等。风险与收益是任何经济活动均具有的, 彼此之间存在着本质联系的两重属性。风险是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收益则是对承担当期风险的补偿。预期获得未来收益是活动主体承担风险的动力基础, 而承担风险则是实现未来收益的前提条件, 风险与收益彼此相联不可分割, 获取云融资活动的高额收益是创新主体的动力基础。而且参与主体的利益时连贯一起的。企业能够云融资创新模式中实时地获得“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 使其它们能够发展壮大, 它们的发展壮大能够为当地政府带来较好的财政收入, 促进当地经济的的发展;资金提供主体能够得到与它们承担的风险程度相匹配的收益;中介服务机构能够在这些一系列活动中取得维持活动的费用和一定的利润。

4.3 组织协调机制

科技云融资是由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融资创新模式, 不同类型主体间相互关系的有效协调是其成功实施的基础条件, 从而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组织协调机制是云融资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作用主要调整规范云融资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资金提供主体间存在竞争与合作两种关系。它们由于风险偏好程度不同所期望的收益不同, 对同一个科技型中小企项目的融资存在着竞争关系, 同时由于提供的资金规模不同, 可能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时也存在着合作的关系。作为云融资服务平台需要对这写参与主体统一整合和协调, 通过共享、交流互动, 发挥每个主体的最大效用, 从而使融资活动顺利进行。

4.4 合作共赢机制

互联网快速发展为云融资模式的产生提供了社会文化基础。平等、自由、合作、共享是云创新模式的重要理念, 各参与主体间的相互合作是关系到云融资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云融资过程中, 参与主体之间主要通过共享信息、联盟贷款、利益分配等方式实现有效合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越的创新能力、良好的基础管理以及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是融资成功关键条件, 只有这些真实可靠的信息通过云融资平台的互动、评估、共享才能使资金提供主体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信息的共享使他们避免了风险, 取得了收益的最大化。当企业资金需求较大时, 风险资本以及金融机构等联合向共同科技企业贷款, 可以一定程度减少风险。再者, 只有云融资主体的有效合作, 提高云融资的运作效率, 才能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

5 研究结论与展望

文章在回顾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 从云创新视角提出了科技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的概念, 并分析了它的适用性, 在梳理云融资模式的主体和要素基础上构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理论模型, 同时进一步分析了科技云融资模式的动力运行、利益导向、组织协调和合作共赢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能够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 整合政府扶持资金、传统金融机构、天使投资、风险资金、资本市场资金、民间社会等资金, 为需求主体提供动态的、低成本、高效率的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融资难, 对企业的健康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改造起到助推的作用。文章只是从理论出发构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云融资模式, 真正地应用于实践还需要更多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卢小群.互联网金融已进入平台经济时代[N].新浪财经, 2014-01-16

[2]马秋君.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3

[3]BACHMANN A, BECKER A, BUERCKNER D, et al.Online Peerto-Peer Lending:A literature Review[J].Journal of Internet Banking and Commerce, 2011, 16 (2) :1-18

[4]MOLLICK E.The Dynamics of Crowdfunding Determinants of Success and Failure[C].SSRN Electronic Journal.SSRN.Doi:10.2139/ssrn.2088298, 2012

[5]肖本华.美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金融, 2013 (1) :53-56

[6]张正平, 胡夏露.P2P网络借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2013 (2) :87-93

[7]王洪生.金融环境融资能力与中小型科技企业成长[J].当代经济研究, 2014 (3) :86-91

[8]张玉明.云创新理论与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3

8.中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创新研究分析 篇八

(1)主体层面,首先政府部门是创新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政府部门在整个创新体系中发挥着组织功能,起着系统整合的作用,从总体上对技术产品的生产、应用及扩散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由于创新过程存在技术、市场、政策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性,都需要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干预,对创新系统进行协调、引导、干预,提高整个创新体系的效率。其次,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最终是通过市场来实现价值的。企业会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从事创新,只有企业能够具备市场知识以实现创新价值。因此,企业运作对创新起到实质的推动作用。各国的创新实践都表明,占据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是创新最有活力的推动者。再次,技术产品生产具有多重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大量投入未必会带来回报,企业对技术产品的生产没有太多兴趣。因此,拥有国家大量投入的科研机构和大学成为技术的最重要和最主要的来源。由于大多数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没有能力进行研发,因此,它们的创新活动越来越依赖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产出。同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自身也会因为技术问题陷入经营困境,大学和科研院所是其解决技术问题的专业知识、专业指导、技术人才的来源。最后,科技中介组织是国家创新系统中除政府、企业、大学与科研院所之外最重要的主体,科技中介组织在与其它主体相互作用中实现其加速创新产出和升级的系统作用。这些作用和功能是通过互动关系实现的。科技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尤其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面信息。

(2)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创新系统中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所处的成长环境是多层次的,本文根据环境作用的方向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外部环境的作用力来源于企业边界的外部,直接作用于企业边界,进而作用于企业内部;内部环境的作用力来源于企业内部,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内部环境包括企业的各项职能,是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制定的基础,包括管理环境、制度环境、理财环境、生产运行环境、研究开发环境等。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作用相互交织,产生企业成长的促进力或者抑制力。

(3)宏观环境与任务环境。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所受到的外部支持力,其来源相当广泛,各种力的耦合促使企业成长发生不同的变化。然而,力的作用大小往往随着力发出主体的行为的改变而改变,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受到相应力的牵引方向的影响。本文根据企业受到外部环境作用力的作用方式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的外部环境进行了分类,本文将其分为宏观环境和任务环境。任务环境与宏观环境的区别在于:任务环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环境,宏观环境因素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环境,从而也就间接影响企业的内部环境。任务环境与宏

观环境之间的联系在于,两者之间以及两者与企业内部环境之间也发生着相互作用。宏观环境是大环境,只有在大环境不断优化和改善的前提下,才能培育良好的相对微观的产业环境,促进小环境中各个主体的优化成长,使更细分的环境得到改良。而小环境的改善又能够带动大环境的成长,因此,宏观环境、任务环境、企业内部环境是对影响企业成长的环境的细分,三者形成了影响中小型高科技

企业成长环境的3个层次。任何企业的成长都要有硬环境支持,也要有软环境的

支持,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也不例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自身的劣势以及科技型企业对技术和人才的特有需求,使得其对成长环境中的以物质环境为主体的硬环境和管理水平、政策支持、法律保护、人文等组成的软环境有特殊的需求和要求。

(4)各环境子系统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机理分析。创新系统中各环境子系统的作用发挥是基于各创新系统主体的作用而实现的。各层级环境之间相互影响和

相互作用,因此,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所处的创新系统环境分析首先要明确作用主体作用源的力的方向,在实践中,保证创新主体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影响是积极而有效的。尤其是在分析各个力的配合与协调作用的时候,更应该注重创新系统环境的层级结构。在诸多影响力中,政府支持力的作用在于营造适合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政府的政策也会影响企业内部的成本结构、运行环境;在此力的支持下,培育中介环境、产业环境、融资环境、制度环境、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环境等子环境。可以说,政府的政策环境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成长的创新系统环境结构的主要内容,也是其它环境形成与作用的支撑。而其它的环境子系统在相互作用中,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形成影响。

上一篇:以关爱为题的初中作文下一篇:物流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