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2024-08-22

单位工作规章制度(11篇)

1.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

单位保密工作制度1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增强保密观念,定期检查保密纪律执行情况。

二、查阅本部门立卷的档案,需经部门秘书向档案室查阅。

三、查阅有密级的档案和文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限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复印。

四、因工作需要跨部门查阅档案,应征得该立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五、校常委会记录、校务会记录由党办主任、校办主任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复印。

六、科研档案查阅有密级的只限该课题组负责人直接查阅;无密级的需经该课题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一般不对外开放。

七、研究生教学档案需经该研究生导师或其本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查阅。

八、严守机密,文件内容不得随意泄露,未经允许不得摘抄、照相、复印。经允许摘抄、照相、复制的要妥善保管,用后自行销毁。

九、严格遵守档案库房管理规定,库房重地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单位保密工作制度2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增强保密观念,定期检查保密纪律执行情况。

二、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如确需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三、凡查阅密级档案,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否则一律不予外借。

四、凡查阅或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注意安全保密,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外单位,更不得涂改、损坏、裁剪、拆散、抽页等,违者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外单位借、调阅档案、资料,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予接待。

六、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借出。

七、提高警惕,加强库房安全管理,查阅档案资料时严禁吸烟,严防坏人盗窃国家机密。

八、档案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已划分密级的档案,在案卷上注明标记,不准私自摘录和随便利用机密内容的档案。

九、严守机密,文件内容不得随意泄露,未经允许不得摘抄、照相、复印。经允许摘抄、照相、复制的要妥善保管,用后自行销毁。

十、严格遵守档案室管理规定,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2.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二

(一)完善了传统会计制度的结构系统

新会计制度是依据事业单位基本会计准则而制定的,涵盖了2 种基本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共同组成比较完善化的会计系统。会计日常工作当中,有的基本准则并未完全包括在范围之内,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严格的按照新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针对以往会计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相关的补充及说明,促使会计工作实现统一规范化。

(二)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概念

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遵循财务准则,来对单位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具体折旧和摊销加以确定,同时第一次提出“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式。在进行折旧与摊销计算的过程当中,折旧额与摊销额是不计入支出范围的,而是需要将非流动资产基金进行冲减。这里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金额的不断变化,展现了无形资产价值与固定资产的具体变化情况。

(三)符合国际财会工作惯例

实施新会计制度是与国际会计工作相吻合的,在核算负债、确认收入等方面都与国际会计达到完全匹配的状态。

二、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

(一)会计主体的改变

在原会计制度当中,预算资金活动是作为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这造成事业单位演变为国家财政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在自身经济管理思想上非常落后。新会计制度当中作出了明确化的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从基本概念上促使事业单位主体更加明确。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最终确立,对于事业单位不断强化自身经济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促使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大大提升,对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二)预算资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的改变

新会计制度指出,国家明确了事业单位在收支核定、相关补助及结余留用方面的预算管理方案。把以往的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及自收支管理方式完全取消。事业单位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能够对具体的业务收入进行科学合理性的组织,使得自身发展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并且能够按照实际需求对资金开展科学性的预算,能够很大程度上提高各方面资金的使用成效。

预算资金核算方式及资金管理方法的改变,使得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人员集合各行业会计的长处,以促使自身专业素质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这对于事业单位资金的有效运用、更好地完成内部各项业务、实现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是非常有益的,并且能够对单位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行之有效的系统性监督。

(三)会计报表体系的改变

新会计报表体系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资产负债表、经营支出明细表、会计报表与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新会计报表所涵盖的区域是十分广泛的,同时各内容十分明确,能够更好地满足各部门与社会各方面的实际需求,对事业单位的相关情况能够有一个全方位的把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国家早已不会对各类事业实施包办,这就造成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一些具有一定条件的事业单位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凭借自身独特的条件与优势,开展一系列的经营活动与有偿性的服务活动,在此过程当中,事业单位的可用性经济资源与负债情况,尤其是借款状况,不但本单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也是有必要加以了解的,而会计报表能够从客观上将一些具体问题很好地展现出来,但是,现有的实际情况而言,之前的资金活动情况早已不能够满足现实需求。

所以,必须运用国际通用的资产负债表来真实展现出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达到各方面的现实需求。遵循新的报表系统来进行报表的编制,这对于了解单位财务情况有很大的帮助作用,易于对相关工作进行计算与考核,与此同时,将在极大程度上与会计报表相统一,为监督单位的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前提,促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并且可起到促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作用加强的显著成效。

三、结束语

新会计制度实施后,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财务等方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准、会计信息质量、财政单位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经管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极大程度推动着我国事业单位向着更高、更好的方向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琼.论现行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0

[2]周春礼.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5)

[3]赵莹.论企业财会内控监督机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2(04)

3.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三

今年以来,中央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先后下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即将全面启动,文化、医药卫生、教育行业体制改革进程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进一步深化。当前,我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去年2月以来,我区已经制定出台了21个岗位设置方面的配套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这项工作,目前总体上推进顺利、平稳。下一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工作推进的原则是“先入轨,后完善”,使所有现有工作人员聘入相应岗位,确保面上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其他制度改革相配套,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留待日后的制度改革统筹解决

第二,全面推行和完善聘用制度。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一是要扩大推行面。按照年初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争取今年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在全区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二是抓好聘用合同的日常管理。已经完成聘用制推行工作的地区、部门,要着重抓好聘用合同的日常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依照政策规定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真正落实好聘用制度,逐步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第三,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公开招聘制度是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保障进人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是进一步扩大推行面。要加大对尚未实施公开招聘的少数单位的督促力度,尽快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就业渠道作用,以公开招聘为抓手,选拔、吸收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就业。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应体现不同行业、岗位的特点和用人单位的需要,不能“一刀切”。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公开招聘的关键是“公开”,要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检查的办法,严肃查处违规进人行为,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

此外,还要积极配合推进各行业人事制度改革,深入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以上工作,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事人才保障。

4.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制度 篇四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与全体教师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

2、制定完整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3、确立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共同管理的原则。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指定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文明股室、文明个人评比,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养。

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

五、检查制度

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5.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提高全体员工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文明市民行为规范》,不断加强道德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二、全体员工都要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争创文明工地、文明部室、文明楼院、文明家庭,争做文明职工,对获得称号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以表彰或奖励。

三、公司全体职工要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在创建活动中,积极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被评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在年终总评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在创建活动中,事迹典型被各级新闻媒体表扬或受到社会赞扬(赠送锦旗)的,视情节进行表彰,并在年终给予奖励。

(三)见义勇为,扶贫帮困事迹突出,受到社会赞誉的,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进行表彰,并酌情给以物质奖励。

四、下列情况属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未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或损害单位整体创建工作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适当扣减当月奖金,并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甚至合格。

(二)不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公司机关文明服务行为规范的,行为恶劣受到新闻单位曝光批评或社会批评,影响公司荣誉,损坏公司形象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视情节处以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三)在社会活动中,见危不救,遇难不帮,影响恶劣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四)在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的,给予扣除当月奖金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直至开除处分。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制度 篇六

中共宜都市委组

中共宜都市委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 录

1、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5、发展党员制度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7、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8、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9、党务公开制度

10、政务公开制度

11、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12、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3、诫勉谈话制度

14、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

15、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6、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

17、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8、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29、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20、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组(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为依据,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 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二、议事决策范围

(一)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讨论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二)讨论制定工作规划、计划。

(三)研究机关科(室)或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科级干部的推荐工作。

(四)研究确定党组(党委)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五)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六)研究有关全局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七)研究决定党组(党委)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八)其它需要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程序

(一)党组(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党委)书记、党组成员提出。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议题经党组(党委)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党委)成员围绕研究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三)党组(党委)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非紧急情况不得召开临时会议。党组(党委)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组(党委)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党委)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党委)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四)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及二级单位参加时,该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五)党组(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党委)成员沟通。

(六)党组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党委)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党委)成员到会。党组(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七)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九)对于应由党组(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党委)会时,党组(党委)书记可与有关党组(党委)成员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组(党委)会报告。

(十)提交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及二级单位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组(党委)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组(党委)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综合科(室)(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人兼任党组(党委)会议秘书,承办会务,做好记录,根据需要及时整理纪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

(二)根据议题需要,可召开党组(党委)扩大会议,由主持人指定列席会议人员。

(三)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会议决议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实。

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织生活会包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各召开一次。

(二)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三)生活会的程序

1、会前认真准备。组织党员或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重要精神;广泛征求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向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反馈;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本单位实际问题,确定生活会的主题;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准备好发言提纲;提前15天将准备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会指导。

2、会中精心组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人相互提意见原则上不得少于两 条;在取得对问题一致认识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抓住要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会后检查落实。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生活会的情况;根据整改措施的内容,采取自我检查、相互检查和请群众监督检查等方式,经常检查整改效果。生活会情况总结报告和会议记录要于会后15日内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四)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在抓好本级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原则上,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不得少于两个。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究的表率作用,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根据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

全面、系统、准确地领会和把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精神实质、科学体系,并结合分工深入钻研这些理论的相关内容;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

二、学习组织

中心组成员一般由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学习联络员。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负 责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及相关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和学习研讨的专题,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并作学习总结。副组长由分管机关的成员担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指导学习秘书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由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人担任,主要是组织草拟学习计划,协助落实学习人员及学习安排等事项,并承担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具体筹备事宜。

三、学习内容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中央全会精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同时还要学习和了解哲学、经济、科技、历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各种新动态、新知识。

四、学习计划

根据上级党委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具体步骤、实施办法作出具体安排,并通报各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以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学习的开展。同时,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学习的具体方案。每次集中学习提前一个星期发出书面《学习通知》,对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时间、重点发言、讨论题目提出具体要求。中心 11 组成员在接到《学习通知》后,要提前安排好其它工作,不得占用学习时间。

五、学习方式

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在此基础上,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全年笔记字数不少于一万字。全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深入研究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写出1—2篇有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深入到自己分管的二级单位、理论学习联系点做1-2次理论学习辅导报告。保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全年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如有重大的政治和学习任务时,要及时组织学习。集中学习采取专家辅导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每次学习讨论要有1-2名中心发言人,着重解决1-2个事关本部门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中心发言人要根据学习内容,搞好调研,准备书面发言稿,保证学习讨论的质量。由学习秘书做好学习研讨记录。

六、学习考核

严格学习考勤。每次集中学习要由本人签到,除有重要公务,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前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进行补课。每半年对考核情况通报一次。要建立中 12 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做到年初有计划、自学有笔记、讨论有记录、学习有体会、发言有材料、调研有报告、辅导有讲稿、年终有总结,并自觉接受检查。中心组成员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届中述职中、年终考评时,要把个人理论学习的情况和成效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评学、述学、考学。

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学习考勤、中心发言、讨论记录、学习成果以及有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由学习秘书负责收集和整理,年终归档。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讨论、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三)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四)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六)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七)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二)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五)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 15 每位支委。

(六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七)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不设党小组的支部,下同)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三)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四)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一)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二)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三)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程序

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人谈话。

2、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3、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培养人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8岁以下的青年还需经团组织推荐),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方可发展入党,公示时间7天。没有经过政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上报上级党委(工委)审批,上级党委(工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

三、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一步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每 半年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提出考察意见并进行谈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四、发展党员要广泛实行预报预审、民主推荐、公开公示,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组织、引 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历史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党员教育必须始终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三、党员教育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做到‚五有‛,即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考勤、有学习档案、有学习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承担党员教育任务,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一上次党课或作一次理论学习辅导。

四、充分发挥机关党员活动室在党员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拓展学习教育形式,充实学习教育内容,改进学习教育方法,提高学习教育质量。

五、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一般情况下,党小组生活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按时召开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要在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讲求实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联系本部门工作和机关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广泛开展 20 内容生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有影响、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六、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但不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接收外来流动党员时,在查证其党员身分后,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

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大力表彰;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区别不同情况,妥善慎重地进出处理意见。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按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和审批权限、程序处理;对无明显违反党纪行为、模范作用不强的党员,要加强教育,责令改正。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基本原则: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自身实际,针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 热点难点问题,体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增强承诺制度的实际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口号,承诺的事项要符合实际,具体实在,切实可行;要立足本部门特点,区分有职党员和无职党员、年轻党员和年老党员等不同特点,防止千篇一律。

二、服务承诺主要内容

机关党员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有能力的党员,要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没有能力的党员,要在廉洁自律、为群众作表率方面做出承诺。

机关党员的承诺事项应当符合党员的岗位责任,要把承诺制度与‚党员先锋岗‛等活动结合起来,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把爱岗敬业的意识转化为落实承诺的具体行动。

三、服务承诺基本程序

(一)选准承诺内容。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党员根据自身专长,提出1-2件承诺事项,也可召开党员、群众会议讨论或在党员同群众‚一对一‛、‚一对多‛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力求把承诺事项选准、选实。

(二)严格审查把关。机关党组织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逐人逐条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自身实际,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不符合 22 要求的,党组织要提出改进意见,党员本人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

(三)公开承诺事项。承诺内容确定后,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召开承诺大会,举行承诺仪式,向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承诺事项还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承诺事项。机关党员对确定的承诺事项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为加强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切实提升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推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一、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任务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方式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

2.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坚持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

三、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

党员每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务公开制度

一、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二、公开时,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开栏公开、文件简报公开、网络公开等多种公开方式。特别要注意发挥现代科学技术设备在党务公开中的作用。

三、公开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干部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 25 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6、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要按照‚提出----拟稿----审批----公开‛的程序进行。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要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

五、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中长期规划;

二、公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审批流程和 服务承诺;

三、公开机关财产、财务管理办法和监督办法;

四、公开、公正选拔任用干部,对评先表模、选拔任用对象一律实行公示;

五、公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民主评议结果;

六、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 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要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单位事业发展规划;

2、各项规章制度;

3、党政群团工作计划;

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单位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9、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本单位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信箱、建立信息员队伍、个 28 别座谈、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本单位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为及时、准确地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各类紧急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紧急重要情况报告程序

本单位发生重要突发性事件时,必须及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获悉情况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必要时,还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的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不得有漏报、迟报、瞒报和越级上报的现象。

二、紧急重要情况报告责任制

紧急重要情况报告用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特别重要的紧急情况要边处臵边报告。要先用电话报告的形式上报,然后再用文字形式进行补报和续报;报告的内容要准确,要将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经过、结果及发生原因调查清楚,一时难以查清的可事后续报。凡发生重要紧急情况,都应及时、准确地按时报告,要保证紧急重要情况报告渠道的畅通。由于瞒报、迟报、漏报和越级上报影响及时妥善处臵紧急重要情况和事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紧急重要情况值班报告制度

坚决落实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综合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各种问 题。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件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妥善处理。在发生或接到紧急重要情况报告后,按下列工作制度承办:

(一)要迅速将情况报告带班领导,必要时先向主要领导直接报告。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一般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核实情况,由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领导或带班领导的意见迅速办理有关事项。

(三)对于直接呈报的重要紧急情况,由领导做出处臵决定,及时将处臵意见传达下一级。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内容准确明了,对紧急重要事情要报送及时、不得漏报、延误,未经请示,不得随意处臵。

(五)涉及保密事项,要严防泄密,不准随意向无关人员泄露。

(六)对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漏报、瞒报、迟报重大紧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七)对各种紧急、重要情况的上报,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向上级报告。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需要进行述职述廉洁的党员干部。

二、述职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的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职的内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三、述廉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内容是: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廉的内容是: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配合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抓落实情况;具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33 报告制度》的情况;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和报告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组织形式

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本单位纪检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年终的述职述廉工作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五、述职述廉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述职述廉对象在述职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由本人撰写,内容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突出重点,文字简练,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述职述廉后,由参加听取述职述廉的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纪检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情况和意见,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民主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办公室,纪检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4、个人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内容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员干部任用、奖惩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人员范围

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一)须报告审批的内容。

1、本人领取住房补贴情况。

2、本人因公出国(境)情况。

3、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情况。

(二)须报告备案的内容。

1、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4、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

介活动等情况。

5、本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况。

6、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7、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

8、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须报告审批的事项除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外,还需填报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表。单位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要同步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记录簿》做好相应记录。

四、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要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制度,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 36 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察、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要严明纪律。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负责受理报告的组织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先请示批准的事项,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要实行公示。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前介入监管,做到事先防范,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全部公示(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可事后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表要张贴于本单位的醒目位臵,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

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广大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使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谈话诫勉是对党员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党纪政纪最低处分标准的,由党组织直接找本人谈话,指导问题,告诫劝勉,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在一定时期内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本着从严治党、有错必纠、以正面教育为主、超前预防的原则,通过谈话诫勉达到提高党员自我约束意识,防止和减少党员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保证党员廉洁自律。

三、凡具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均作为谈话诫勉对象,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其及时改正。

(一)不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不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生活作风不检点,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但够不上执纪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或纪律处分的。

(二)经考察和民主评议,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较高,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

(三)年终政绩考核较差的。

(四)党组织内部闹不团结或党员之间闹矛盾应承担主要责任的。

(五)因工作失职或决策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

(六)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谈话诫勉的。

四、对党员实施谈话,按照党员组织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领导、纪检部门、组织部门或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对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时,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诫勉的具体要求,并进行帮助教育。

五、被谈话诫勉的党员要在一周内,向党组织写出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及改进措施的书面报告。诫勉期一般为半年。诫勉期内,党组织要定期了解被诫勉党员的情况,认真做好帮助、教育和管理工作。诫勉期满后,被诫勉党员要写出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报告,报所在党组织。

六、党员在诫勉期间改正和表现好的,解除诫勉;对仍不能改正错误,思想、工作表现没有好转的,视情况延长诫勉期限,延长诫勉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对仍无明显改进或又出现新的问题的,经研究给予降免除党员职务处理或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党员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谈话;被谈话诫勉的党员要在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自我批评。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认真负责 39 地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八、谈话诫勉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态度,认真反思,积极改正错误,及时向所在党支部和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在受诫勉期间,一律不得评先和提拔使用。

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制度

一、各机关党组织组建基层党组织考评小组,由机关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党建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每年年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每年年终对所属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一次,分类区别对待,按照机关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考评细则进行,采取听、查、看、访、议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每年‚‘五好’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的申报和综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三、真实、准确地做好考核记载,收集考核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存档。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对每名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2)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3)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做到令行禁止;(4)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5)是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6)是否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

四、民主评议的步骤:(1)学习教育;(2)党员自评;(3)民主评议;(4)公示评议结果;(5)组织评定;(6)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

五、民主评议的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六、经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42 提出妥善处臵的意见,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臵。要把教育和处臵结合起来,对‚限期改正‛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教育,尽快使他们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对劝退、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也要做好思想工作,要关心和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名好公民。

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工作,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党内和谐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关爱服务机制,通过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机关党员和干部,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提升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进行谈心交心,特别是在党员获得容易奖励、出现失误错误、产生思想‚疙瘩‛、遇到各类困难及受到纪律处分时,必须对其进行谈心。做到‚六必谈‛,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批评时必谈;情绪反常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获得荣誉时必谈;不安心工作时必谈。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机关党组织在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党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进行走访。对生病住院、逝世、受灾或发生意外的困难党员,所在党组织要派人前往探视,并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机关党组织要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的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采取组织结对、干部

结对、党员互结等形式,给予党员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对于困难党员和干部,机关党组织要指派一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五、建立联系服务档案。机关党组织要收集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的各种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一、党组(党委)书记是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组织要将生活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到位。

二、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及时掌握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定期走访慰问,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一)坚持慰问活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的优秀党员、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慰问。

(二)坚持走访活动。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所在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由所在党支部为其举行一定形式的吊唁活动,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有条件的可给予适当的慰问金。

(三)坚持谈心活动。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中的党员每月至少谈一次心,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与本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至少谈一次心。通过开展谈心活动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生产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帮助党员解放

思想,增强党性,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发挥先进性作用意识。

(四)坚持定期体检。各机关党组织定期组织全体党员体检,建立老党员健康档案,每年组织本单位老党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定期开展送医上门活动。

(五)坚持丰富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完善党员活动阵地的功能,配备必要的电化教育、体育健身、图书阅览等设施,组织党员定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一、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按照岗位职责挂牌上岗。

二、建立挂牌档案,统一印制挂牌,统一发放管理。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因退休、退养、重病(连续请假达半年以上)或调动时,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交接挂牌,并登记备案。

三、挂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干部的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岗位、照片、监督电话及所在单位。

四、挂牌上岗党员干部日常工作情况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一、每个党员干部根据所在科(室)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工作考核表》。

二、年底结合工作总结会,集中对每名干部填报的《工作考核表》进行评议,提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的评议意见,经局党组讨论评出业绩优秀工作人员。

三、加强业绩考评结果的运用。政工人事科建立党员干部业绩档案,考评结果与选拔任用干部挂钩,对连续三年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重用;与评先表彰挂钩,机关评选或推荐到上级机关表彰的‚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从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每名共产党员都应按照《党章》规定自觉交纳党费。

二、党费由党支部组织负责收取,收取时填写登记,每季度向上级党委上缴一次。

三、机关党员党费每月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为计算基数,事业单位党员党费每月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为计算基数。

四、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五、对连续三个月无故不缴纳党费的,党支部对其提出批评,对连续六个月无故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7.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七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一) 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新制度首次引入了折旧和摊销要求, 创新设计“虚提”折旧及摊销的方法, 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无形资产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 有利于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 便于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同时对固定资产的标准进行重新认定, 普通固定资产的标准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以上, 专用设备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以上。

(二) 增加了“费用”要素

对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事业单位, 新制度将原制度中的“支出”要素改为“支出或费用”要素, 更为准确, 并符合国际惯例。

(三) 规定单位的“基建”数据要并入“大账”中

原制度没有此要求, 造成事业单位基建财务数据长期“游离”于单位“大账”之外, 使单位的财务报表中资产项目未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不能体现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不利于单位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

(四) 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 对财政补助收入, 支出及其结转结余规定了详细的处理方法。规定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不参加单位的结余分配, 不转入事业基金,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等, 规范了事业单位支出和结余分配方式, 有利于单位加强财政性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五) 使用“财务会计报告”表述更为准确科学

新制度要求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使得财务会计报告更加全面完整。

二、新制度实施对财会工作的影响

(一) 新制度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 同时兼顾决策有用

这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增加的内容, 明确提出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 作出经济决策。

(二) 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

新制度更加准确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的经济特征, 充分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 并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 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 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从而真实反映出各单位资产的消耗水平, 有利于各单位加强资产的科学化管理, 为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提供支持。

(三) 增加“在建工程”项目

在资产构成中, 增加了“在建工程”项目, 要求事业单位将“基建”财务数据, 并入单位的“大账”中, 使单位的资产构成更加完整、全面, 体现了全面性原则。

(四) 新制度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

调整了净资产项目构成, 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将“支出”改为“费用”更加准确, 并符合国际惯例, 会计要素重新定义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在净资产中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更方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五) 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新准则对各类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做出了统一规定, (1) 增强了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对财务分析有用性, 要求按照流动/非流动性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分类, 并要求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列示资产和负债项目; (2) 统一规定事业单位收入支出 (费用) 表对收入按来源进行分类列示, 对支出 (费用) 表按功能进行分类列示; (3) 明确了财务报告的构成, 增加了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 并规定部分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运用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这些变化, 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统一, 增强了通用性, 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 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完整, 以满足财务管理等方面要求。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

各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 并组织好单位内部财会人员培训, 科学制订学习培训计划, 在全面掌握新制度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新制度的变化之处, 领会这次改革的“精髓”, 确保单位能顺利平稳过渡到新制度中来。

(二) 做好财务核算软件的升级更新工作

财政部明确要求2013年1月1日须执行新会计制度, 因时间太紧, 各单位实际执行时间可能有所滞后, 因此在会计核算软件中应使用反结账功能, 将账务反结账到2013年1月初状态, 调整新年度的会计科目名称及期初余额, 并将新年账务数据导入新账。在固定资产核算模块中, 改为计提折旧, 采用平均使用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建议软件数据修改及功能更改由软件工程师帮助处理, 要特别注意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 做好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工作

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除文物、陈列品等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 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计提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核算时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 这是新制度的一大创新──即“虚提”折旧, 通过“累计折旧”科目与“固定资产”科目相比就可以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的新旧程度。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 财政部要求在2013年全面清查单位的固定资产, 核查其原价, 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 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月计提折旧。

(四) 要将基建数据并入“大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中

事业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 将基建账中的相关科目的发生额按月并入会计“大账”中的“在建工程”科目, 按新制度要求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M].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2012, 12.

[2]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M].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2, 12.

[3]吴延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变化──对《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解析[J].商业会计, 2012, (14) .

8.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八

【关键词】制度建设;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指的是通过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及财务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监督、约束、调整、控制、规划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更有利于保护单位资产安全,提高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能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约束和调节的内在机制,对于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财务工作的良好运行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事业单位也较以往在职能上有了根本变化,不但经营范围有所扩大,而且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化,不仅收支管理向复杂方向发展,而且对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必须从源头入手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向良性化方向发展。

一、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1.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健全

目前,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意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并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但与此相对应的是,很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体系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单位管理层人員对财务工作及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配套制度没有跟上、单位员工对制度的执行力不够等。由于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不够重视,导致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严重滞后,甚至存在财务岗位工作的制度盲点,部分工作缺乏相应的制度监督约束。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制度多年如一日,缺乏对外部环境的适应,及与时俱进的改变创新。同时,部分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力低下,制度成为了被挂在墙上、印在纸上的形式主义,很少落实到单位员工的具体执行上。

2.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预算控制制度

众所周知,财务预算是事业单位最为重要的管理行为之一,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更是如此。每个事业单位的年度费用预算就相当于是这个单位当年的财政法规。但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并未建立财务管理预算控制制度,或者建立了相应制度但不够细化,导致预算涵盖范围有限,对经费具有审批权力的人不受责任约束,所有预算支出无法逐一核实,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计划性不强,追加调整预算的现象比较频繁,导致预算缺乏整体约束力。

3.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审查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当是财务制度的实施和执行者,但实际情况却是,由于部分事业单位缺乏财务监督审查制度,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财务人员无法严格按照内部财务制度及年度预算开展工作,直接导致了财务工作的随意性与盲目性,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低效低质运行状态。

二、制度建设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中,制度建设是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基础保障。

1.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全面保障事业单位的资产安全与完整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从内部控制全面展开,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控制制度,并形成制度体系,可以对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各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良好的管理与约束,防止贪污挪用公款、随意挥霍公款的事件发生。同时,通过对内部资产的科学管理,可以避免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盲目性,降低事业单位的投资风险,保障其资产的安全可靠。

2.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利于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事业单位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与流程,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分工与岗位职责认定,或实行事业单位兄弟单位轮岗制,保证财务管理权不集中于一人手中,保证会计资料相互牵制。这样一来,既能够有效避免财务活动出现问题和错误,又能够通过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实现财务管理的细致化。因此,建立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利于事业单位获得的会计信息和资料更加真实、可靠,从而为单位领导的决策及各项活动提供第一手指导资料。

3.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利于保证事业单位的平稳健康运行

建立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事业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与弊端。同时,这一财务制度应涵盖科学有效的监控机制,更有利于约束事业单位各项财务管理活动,保证事业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事业单位朝着更为健康、长久的方向发展。

三、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制度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法

1.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财务控制制度,强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体系

行之有效的财务制度既是财务管理人员的办事标准与规范,又可以全面提高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例如,要进一步将以往笼统的财务制度细化到单项管理制度,如资金使用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加强各项费用的收支管理;建立财务人员工作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增加后勤管理制度,如车辆管理制度、业务招待制度等。通过健全内部各项制度,使事业单位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控制制度,更有利于财务队伍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就当前来说,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相对落后。一方面,资历和经验丰富的财务管理人员,理论知识水平有限,加之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及方式不断推陈出新,致使其不能很快适应当下要求。另一方面,知识水平及层次较高的年轻财务人员队伍,往往缺乏工作经验,达不到事业单位对财务工作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尽快出台相应的财务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制度建设,兼顾年轻骨干与资质丰富人员,为现有财务人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全面提升整个团队的素质和活力。

3.建立有效的财务监督制度,为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打牢基础

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来说,除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之外,还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督双管齐下。与财务监督制度向配套,事业单位可以成立内部审计与监督部门,对单位的财务支出活动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同时,在此项监督制度中,可以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使他们既是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参与者,又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者,推进事业单位各项财务管理活动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具体化。

四、结语

总而言之,制度建设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完备的财务制度对事业单位实现跨越式发展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因此,各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单位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其在本单位财务管理各项活动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2年4月1日

[2]姚继兵.加强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方法[J].法制与经济,2009(03)

[3]王春艳.浅谈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J].当代经济,2010(24)

[4]喻海燕.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研究[J].当代经济,2011(12)

9.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九

一、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由区域联防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由各小组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者。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可适时增加。

3、会议主要内容: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传达消防工作要求,研究工作对策,安排消防工作任务,协调解散决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并做好业务培训等工作。

4、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二、巡查检查制度

1、区域联防小组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巡查检查,每月开展一次区域互查。

2、在重大节假日、火灾多发季节协助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检查主要内容:(1)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职情况;(2)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5)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情况;(6)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室内装修材料使用情况;(9)单位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0)其他内容。

4、开展互查前应提前告知备查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单位整改,并填写检查记录。

5、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至被检查单位,并抄报区域联防工作小组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三、隐患处理制度

10.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篇十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已收悉,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财政所按照文件要求,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检查指标及评分说明,逐条对比,逐条自查,逐条整改落实。

二、全面自查

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内控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内控工作总结、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制度汇编,结合《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检查指标及评分说明”逐条对比自查,最终自查评分97分。现将自查结果及评分情况汇报如下:

(一)满分指标。一级指标中:是否成立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单位内部控制领导机构构成人数、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在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中担任负责人、班子成员是否在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中任职、是否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是否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是否对单位经济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是否编制经济业务流程图、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内部控制监督部门、以下工作职责是否由同一人担任、对涉及内部权利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建立制衡机制的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内部控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等指标均已完成,评分均为满分。

(二)非满分指标。总共扣3分。一级指标中: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指标10分,得分8分,其中二级指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扣1分;是否建立信息系统,并将内部控制要求嵌入其中指标5分,扣2分,得分3分。

三、总结及分析原因

通过开展自查工作发现,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在实际工作中也较好的执行了相关制度。但是,由于乡镇基础条件限制,在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应用上尚存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内控工作,主管领导亲自负责抓落实,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2.进一步加强全员学习、培训。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各部门、各人员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在全单位形成全员懂内控的氛围,促进单位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11.单位规章制度没备案,是否有效? 篇十一

杨学友,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

刘先生系某建筑公司高级技术员兼部门副经理。2010年3月中旬,他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11年4月,公司发现刘先生在任职期间,私自对外承接施工工程,造成该公司正在施工中的某工程工期严重延误,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此间,刘先生还擅自离职,并单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公司依据内部制度规定,要求刘先生赔偿经济损失。刘先生拒绝赔偿损失,理由是公司制度并未报劳动监察部门备案,当属于无效。刘先生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A:刘先生的说法没有法律根据,公司完全可以要求刘先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度是否有效,报劳动监察部门备案并非必备要件。《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必须经过三个重要程序:一要经“两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二要协商确定;三是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如果该公司制度的制定在程序上符合上述规定,又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勞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但该项规定并非是要求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必须报请备案的硬性要求。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担赔偿责任。所以,公司有权要求刘先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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