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钢材购销合同样本

2024-11-07

最新钢材购销合同样本(精选10篇)

1.最新钢材购销合同样本 篇一

钢材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甲方要求乙方预付购货款元整。

.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为送达,甲方应承担该批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2.钢材购销合同 (精选) 篇二

供方:长兴日丰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需方:浙江长兴荣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二标](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之规定,乙方在无锡云厦置业有限公司承包的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一期工程,主体工期从2013年9月起到2014年12月前完成,工程从地下室到主体封顶,本工程所需要用钢材全部由甲方供货,为了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各自经济利益的实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建筑用三级钢,指定品牌钢材,特殊规格,如12米长、二级钢等协商供货。

二、钢材计量方式:螺纹钢、圆钢、板材和焊管等按国家理论重量计价;线材按实磅重量或厂牌重量计价。

三、质量要求:

1、供方送的钢材必须要保证检测合格,并附相应的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吊牌。

2、需方使用钢材前应先检测后使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有质量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十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检测报验单)十日内未通知供方并将钢材投入使用,视为需方已验收合格,一切责任由需方承担。

3、供方所送钢材检测不合格,造成需方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4、供方不能按约交货并造成工地不能正常施工的,由供方承担责任。

四、每批钢材品种、规格、数量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需货清单,每批钢材的数量以乙方专人实际签认的到货数量核对甲方的送货单为准。

五、每批钢材的价格:

1、甲方为乙方在基础工程±0.000垫资钢材款壹仟万元,到工程做到基础±0.0(四个月以内),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70%给甲方,余叁佰万钢材款到工程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结算钢材款的价格以到货当日无锡西本新干线交易指导

价的价格基础上每吨上浮120元(不含税)。

2、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所购钢材一律不开发票计付,然每吨135元计算返回给乙方,再每次支付钢材款时同时扣除。

3、乙方在基础工程±0.00完工后,工程款按每6层一个结点计量,按标准工期为一个月,到结点计量时,可结付清所供一个月的钢材款。但也可延长至45天内结算,45天之内的钢材款全部结清,价格按无锡西本新干线交易指导价的价格为准(不含税)。重大节日扣除国家规定的天数。

4、合同吨位与实发吨位不能相差太大(不低于7000吨左右),否则视为违约;如乙方需求数量总数不足合同数,则乙方应按不足合同数量的部分以每吨150元人民币补偿给甲方。

六、钢材款的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支票、电汇、三省一市汇票给甲方,如乙方付承兑汇票给甲方,乙方要按当时贴现利息给甲方。

七、钢材交接地:无锡云厦阳光府邸二标在建工地内,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单车或者吨位要在50吨以上),甲方货送到乙方工地后,卸货由乙方承担。

八、钢材交接方式:

乙方指定专职人员接货,验收甲方的到货数量,并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此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甲乙双方结算凭证,并具有合同的效力,乙方指定收货人:王成康,身份证号码:***017,手机:***

王元孝,身份证号码:***632,手机:***

九、在协议履行期间:

1、就该工程乙方不能向其他供应商购买钢材,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要付此工程钢材款总金额的 3% 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没有违约甲方要按时供货(每批钢材在收到订货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要到货,节假日不计),不能无故停止供货,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要付此工程钢材款总金额的 3% 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十、因国家政策、乙方或开发商的原因而使工程无法开展,乙方无条件在45天内付清欠甲方的所有钢材款,否则视乙方违约。

十一、违约责任:

违约方要付所欠钢材款总额 月息二分 的违约金给被违约方直到付清为止(未满十四天内不予计取)。

十二、其他约定:乙方直接支付货款到甲方指定账户账号为准。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有效期至货款结清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无锡云厦置业有限公司一份,承包方一份,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有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裁决。

备注:合同中的价格都是指人民币的价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见证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3.钢材购销合同 篇三

供方: (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在 工程所需钢材供应事项协商一致,经甲乙双方多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钢材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方式及验收

1、品种规格:盘元6.5―10、圆钢10-14、螺纹12-32及带肋钢筋,必须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和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的厂家钢材(如:水钢、邯钢、德钢、冷钢、重钢、鹏钢、龙钢等)。

2、钢材质量:所有钢材必须是合格钢材,执行国家现行颁布标准。抽样检测必须以“市质检总站检测中心”检测为准,当乙方将货送到工地后,甲方必须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抽检出现质量问题的,在甲方得到质量报告书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附检验报告单,乙方应该在接到报告单24小时内到甲方工地现场与甲方共同取样交质检部门复验,复验不合格钢材,乙方必须在得到结论24小时内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将不合格钢材运出甲方工地,并补足相应数量同种钢材到工地;乙方处理不及时而超过前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合格钢材的运出工地及补足钢材运入工地而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运费和装卸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交货方式及验收:乙方按照甲方的钢材需要计划及时把钢材送到工地,随货单上应注明送至工地名称,钢材数量及单价。盘元以出库磅单为准,但甲方随时可以抽查,如果抽查到实际数量与出库磅单不符,则乙方进场的钢材凡未抽查的磅单数量按该次抽查的钢材差数比例折算。圆钢、螺纹钢及带肋钢筋以理论数量(重量)计算为准;所有钢材均以甲方现场收货入库的“材料入库验收单供货方结算联”作为结算依据,其他单据(如乙方送货单等)一律不作结算依据。

甲方指派 两人在钢材货场定价,其他人员的定价,甲方均不认可,如果甲方定价人员变化,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指派 为工地钢材接收人员,其他人员的收货签单,甲方一概不予认可,如工地收货人员变化,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安排__________与甲方定价和接洽,负责钢材的交接,质量异议的`处理等。

甲方指派定价人员和乙方指派负责人员在双方确定的货场钢材定价后,由双方指定的人员以书面形式对货场定价予以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钢材定价的结算依据。

二、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1、供货:

(1)乙方向甲方计划陆续供货约吨,具体供货时间及钢材的种类、数量按照甲方的需求计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天向乙方提出需货计划。甲乙双方在货场定价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组织供货,负责运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卸货(不含工地下车费)。若甲方因其他原因导致中途停工、施工任务转包他人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协议实际履行没有必要或可能时,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甲方应当立即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并在结算完毕之日十日内付清乙方所有钢材款。

(2)乙方所供钢材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供货约 吨(分批次每次定价后送货不少于 吨),结算时据实结算。供货时间估计为 天左右,但以工程实际施工为准(即以人防工程全部封顶并验收为实际供货时间段);分四批次送货至工地,第一批次供货不少于 吨,第二批次按甲方指定数量供货。甲方应当在第一阶段供货约定期满时进行货款结算并无条件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货款后,乙方再履行第二阶段供货义务,否则乙方可以停止继续供货。第二阶段的供货约吨,结算时据实结算;供货时间估计为天左右,但以工程实际施工为准。第二阶段供货按双方约定到期,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后由甲方无条件一次性支付货款。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可以转帐也可以现金支付,乙方应当出具国家正规发票。

2、价格及结算方式:

(1)由于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大,每批次价格以双方指派的人员在钢材货场的定价为准。钢材货场至工地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另行支付,计算标准为:每吨钢材运输费为 元,吊装费为 元。

(2)甲乙双方同意以 与乙方_____在钢材货场定价基础上,螺纹钢、圆钢及带肋钢筋每吨加价 元,为结算单价。

三、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1)按合同付款;(2)每次价格确认应当在当日;(3)货到工地及时卸货;(4)在此期间保证乙方为唯一供货商,但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满足施工需要除外。

2、乙方义务:(1)保证货源,按时供货;(2)保证质量,钢材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书和质量证明书随货同行。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2、甲方未按合同支付货款,除支付货款外,应当向乙方按未付货款的吨数以 元/日.吨计算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供货,应当向甲方按约定供货数量以 元/日.吨计算支付违约金,导致施工损失的,还应当另行赔偿实际损失。

五、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当在7日内协商解决,双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钢材款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可以订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需要改变,经双方盖章认可有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4.钢材购销合同(签订版) 篇四

供方: 甲方

需方: 乙方

签约地点:

时间:2010年10月14 日

乙方承建北京工地,所需钢材约4000吨,乙方同意部分由甲方供应,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钢材购销达成如下合同:

一、供货时间及要求

1、甲方根据乙方每批钢材计划单送货,乙方计划需提前2天并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货源,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钢材计划单后2日内送货到工地指定地点。

2、甲方所供钢材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首钢,河北钢铁集团及各大钢厂为主,并随货附送当批次相关质量证明资料。乙方使用钢材需检测合格后使用,如未检测使用钢材,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应在取到钢材复验报告后2日内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甲方应在2日内负责退换不合格钢材,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钢材,如不能及时供货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4、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施工现场双方过镑计量。乙方指定为全权代表,其签出的收货单为甲方跟乙方结算的有效凭证,其

他人签字无效。

二、钢材价格及付款方式

1、±.00以下至地上四层主体结构采用垫资方式,垫资期满7日内付应付垫资款的80%

后,甲方再进行下阶段的材料供应,本阶段钢材价格为:垫资部分按送货当月北京市造价信息价下浮40元/吨,运费及卸车费及垫资费用已含在材料价内。

2、四层以上结构工程所需钢材为现款结算方式,即甲方按乙方每批次材料计划送到乙

方工地后,乙方在《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出台后3日内支付本批次货款的80%,价格以送货当月北京市造价信息价下浮40元/吨,运费及卸车费及垫资费用已含在信息价内,以上价格系甲方钢材到乙方工地所有费用。

3、余款待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并通过结构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收款:

甲方指定为公司主要收款人,其他人签字视为无效。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甲方将所欠款总额万分之三每日累计收取乙

方的违约金,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2、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

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进入施工现场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要服从需方人员的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等各种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向需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否则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在执行合同中有争议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法人或委托人:

5.钢材购销合同范本 篇五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品名、品种、规格、材质、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单价及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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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钢材购销简单版的合同 篇六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生产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xx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xx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xx%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7.货物购销合同样本 篇七

合同

买方:

(签订时用纳税主体全称)

合同编号:HT(年

月日)/(标段名称)

卖方:

(签订时用纳税主体全称)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1

****年**月**日

为明确卖方和买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照执行。

一、合同双方主体信息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

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单位名称

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

注册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

注册地邮编

以营业执照为准

注册地邮编

以营业执照为准

通讯地址

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通讯地址

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实际办公地址邮编

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实际办公地址邮编

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本项是必须填,不能擅自删除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本项是必须填,不能擅自删除

纳税人识别号

国税代码,15位;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纳税人识别号

国税代码,15位;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主管国税机关备案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

主管国税机关备案账号

(合同签订时必须完成上表中双方主体信息)

二、合同价款,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税等明细

货物,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率为

%,税款为

元,价税合计为

元,货物采购清单明细如下:

工程项

目名称

货物

名称

规格

型号

不含税

单价

增值税税率

工地现场交货价税合计单价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价税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一)上述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含增值税),价格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买方工地(包含所有运杂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即货到买方施工工地现场含税全包综合价,并包含第一次抽检费用。

在采购清单报价总额(含增值税)以外收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及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视为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卖方需一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违约金如果构成价外费用的一部分,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金额,也需要补开发票。

(二)上述价格,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上涨。(该条款根据双方实际达成的定价情况可调整)

(三)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货物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度变更,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货物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这些变更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货物的单价不予调整。

(四)买方有权按施工设计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面要求增减采购货物量,无论采购货物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五)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买方实际收到并经买方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六)采购清单表中数量仅为概算数,以实际收货数量为结算依据。若实际数量与上表发生差异,买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摊销及供货数量不符相关的任何责任。

三、产品生产厂家要求

符合工程业主指令规定的主要材料生产厂家范围,生产厂家限定为。

四、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主要技术指标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一)符合国家标准

要求。

(二)符合行业标准

要求。

(三)符合工程业主对产品质量的规定要求。

(四)按施工设计图纸,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

(五)试验检测:买方对每批次到场的货物进行取样封存并送检,对尺寸、性能及材质作严格检验。取样按照质监局检测取样方式,随机从配送货物中抽样送检,包括并不限于施工现场已使用的材料,均可随机抽样送检。每批次配送货物由买方送业主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检,若出现检测指标不达标或出现疑异,将根据业主要求加大检测频度和范围,增加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货物到工地检验不合格时,买方及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卖方及时退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六)包装、标志:产品应标明商标、厂名、生产日期、规格尺寸、批号、检验员盖章并附质量合格证。

(七)产品符合质量体系(ISO9001-9002),职业安全健康体系(18000体系)认证的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环保体系(14000体系)认证的要求。

(八)卖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并可正常使用的合格优质货物供应给买方。卖方在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品种、规格等进行全面的检验,完成自检工作,有效防止将不合格产品供应给买方。

(九)买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由于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成品不合格,买方有权拒付货物余款或作退货处理。由此给买方和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独自承担。

(十)货物如被证明有严重质量问题,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所签合同,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未付货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买方损失金额,如履约保证金及未付货款不足赔偿,其余部分仍由卖方承担。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为:卖方将货物运输到买方承建的。

(二)供货时间为201

月起至

工程项目施工结束,每批发货数量以工地实际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计划要求为准,卖方应按本合同采购清单约定的货物总量、型号等,准备好充足的货源,应在接到买方批量计划

日内将约定之货物全部发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供货数量按所报计划数量执行,以实际提货数为结算依据,同时每月对账完毕后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卖方所供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必须与买方所提供的需求数量规格相一致,不得随意乱供、超供。除不可抗力外,若卖方不按时供货,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和造成买方工程延误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买方有权对卖方货物质量、运输、供应及售后服务提出异议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卖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组织供应,保障施工需要。

六、运输责任、保险、方式及费用负担

(一)本合同金额已包含运杂费,所涉及的运输费用和其它杂费由卖方自行承担。卖方在货物配送时应负责办理货物的装卸、运输、保险、其它事宜等,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运杂费、税费及保险费、其它杂费等所有成本费用已含在单价内),并负责将货物完好无损地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二)货物运达交货地点途中发生的丢失、毁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等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九、验收标准及计量方法

(一)数量验收以买方工地实际收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结算依据,验收办法按。

(二)质量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将对每批货物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提出异议期限

对有质量争议的货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至工地现场处理,该批号实物由卖方、买方双方共同抽样密封后送工程业主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一、产品附件

卖方应随车货附该批货物装车清单、运单、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质量报告、检测记录、合格证等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如产生延期,应及时通知买方,并限期后补。

十二、“货物流”条款

本合同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到,保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四流一致。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买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卖方需要提供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十三、发票开具的约定

(一)每批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票后

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并与买方经办人员办理票据交接手续,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如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发票。

(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证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准确,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取得符合上述要求的发票为止,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如卖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相关规定向买方开具、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买方的经济损失及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应承担向买方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违约金、税款、滞纳金、罚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四)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五)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六)如果卖方开具汇总专用发票,则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七)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买方可协调卖方提供开票所需合法资料。

十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条款明确付款方式,如下:

□买方以转账支票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买方

以汇款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相关收款信息按第一条执行

(一)卖方收款账户若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变更账户,买方将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二)存在第三方收款、付款情形的合同条款:

买方委托第三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卖方委托第三方向买方收取合同价款的,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价款支付及期限(这条可针对不同情况修订)。首批发运的货款作为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在首批供应

货物结束之后,每批货到工地经验收合格后,每月

日对帐,对账完毕卖方开具发票后买方在日内办理支付该批货款。履约及质保金在相关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结清相应款项且不包含期间的利息、收益等。

(四)所有结算均执行一票结算,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之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买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真伪。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延迟付款时间。

十五、合同变更行为

针对采购货物品种、规格、价款或因退货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可能存在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情形,本合同中约定如下:

对于本合同变更导致发生变化的,需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如果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且发票开具当月退回给卖方,则由卖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且开具发票已跨月,或者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卖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六、违约责任

(一)卖方交货不足的,逾期交货的,或所交货物经检测有质量问题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卖方除承担由此造成买方工程延误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买方偿付交货不足部分30%的违约金。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30%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

(二)卖方多交的产品或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方在代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的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买方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卖方。

(三)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费用。

(四)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的知识产权,应保障买方在使用时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知识产权的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对因该侵权行为给卖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应支付给买方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五)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电子)数据、技术、经营等资料信息,或其他对对方有力竞争地位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披露、转让、不正当使用等。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卖方未按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按照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能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应按照买方要求重新开具等补救措施。若情节严重,包含但不限于重新开具次数超过3次的,给买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七)其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七、不可抗力

(一)本条款所定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火灾、水灾、地震等及法律规定的其它认定情况。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约的,延迟时间可以顺延,从不可抗力因素排除之日起,计算卖方履行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法》现行规定,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发货安排不周、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买方真实情况和原因,经有关机构证明属实,并得到买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能免除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调一致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合同转让

卖方不能擅自转让合同及合同义务,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

十九、所有权转移

卖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经检验合格签收后,物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货物质量应负的保证责任。

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二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将买方招标文件、卖方20

****年**月**日关于对买方

采购的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双方签定的中标约定事项、卖方提供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等作为本合同附件,其内容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于签定之日起生效,至买供双方货款两清自行解除。合同执行期内,买方和卖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方: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1:

附件2:

8.最新钢材购销合同样本 篇八

正文: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 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 规 定 办 理 农 作 物 种 子 检 验 检 疫,检 验 执 行 GB/T3543.1 ~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

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三、超 幅 度 损 耗 及 计 算 方 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 装 要 求 及 包 装 费 用 负 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 付 定 金 数 额 及 时 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 算 方 式 和 期 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 约 责 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

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三、双 方 协 商 的 其 它 条 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 份,送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挂:

图文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9.最新钢材购销合同样本 篇九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方针,2011年营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严抓质量树信誉,扩大市场树品牌,细抓市场促销量。为此,特制定本合同,以便代理商了解公司的主导思想,明确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谐默契的进行市场营销,以便达到双赢的目的。

甲方:内蒙古金河套乳业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牌产品在区域的总经销商。(仅限于在本区域境内销售)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公司对各代理商实行销售、新品推广和市场开发综合考核的方式,三个月内乙方应完成万元的销售额,并达到80%的终端铺市率(之所辖区域乡镇以上终端零售店铺市率),经甲方考核确认并颁发授权委托书后,乙方正式成为甲方在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若乙方在考察期满未达到本条款所规定的指标数,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另行寻求代理商。

3、销售任务: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年销量任务为万元,完不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4、乙方不得向其他区域市场窜货,一经发现,取消乙方所有累计返利,并由乙方赔付另一区域经销商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乙方的总经销资格。

5、乙方可以对公司的营销思路及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产品价格

以附件《**产品价格表》为准,如因产品原辅材料价格变动等因素造成产品成本变化,或季节原因确需调整时,应在15日内通知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实行国标或企标。

2、如有质量投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处理,经核实,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执法部门的处理费用。

四、退换货约定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回收退货一律登记销毁。为减少供需双方损失,各代理商务必遵守公司有关退货的规定。必须按照公司指定价格销售,业务员应会同代理商深入市场了解情况,做到计划报货,减少退货。凡接近保质期的产品尽量采用促销手段就地售卖。凡过保质期产品一律不得在市场销售。由于代理商仓贮、运输等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选择退货或调换,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2、乙方需调换货时,甲方给予调换,而且必须在保质期7个月之内的产品。3、产品距保质期到期三个月前,因特殊原因,乙方所购甲方产品确需调换的,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换。

4、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产品变质或包装破损,或者因销售不畅导致产品过期的,由此引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运输方式

甲方为乙方代办铁路、公路运输,无论在何地交货,交货时乙方应当场验收,如有

异议应当场提出,交货后产品的丢失,毁损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订货与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账户汇款,执行款到付货制度。

2、乙方订货应以传真的方式或凭统一订单提前通知甲方,款到后甲方保证在七日内发货。

七、保证

1、甲方保证其全国统一的销售政策如数落实到位。

2、乙方市场需要促销活动,应报实际情况由业务主管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

3、乙方保证自身及其分销商按甲方要求进行终端标准化建设和产品陈列,保证甲方促销计划及销售计划的严格执行。

4、乙方保证不销售不合格或保质期以外的产品。

八、返利政策

年销售额达到万元,返利%,达到万元,返利%,达到万元,返利%,返利以一个经销商单位结算一次。

九、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打款订货或者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购

进甲方产品,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自定任务分解

十一、合同附则

1、乙方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他人。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4、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为期一年。

7、本合同凡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准。

8、产品价格及联系方式在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乳业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地址:*********工业园

电话:传真:乙方地址:

邮编:电话:

开户行:

账号:邮编:

开户行:

账号:账号:

户名:201年月日

10.建筑钢材购销合同 篇十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钢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上表所列内容(含空格栏)以实际供货为准。需方的材料计划单(表明品种、数量、使用时间)提前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实际供货前7个工作日至当日需方以《订货通知》方式确认具体规格、时间和数量。《订货通知》加盖需方鲜章;(《订货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1,样本及相关鲜章印样附后)。

1.需方可接受国家规格验收标准(国家标准)的威钢、攀成钢、德胜钢、水钢、昆钢、重钢、酒钢、达钢、512厂所生产的产品。

2.总供货数量暂定为:5000吨,结算时以需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3.接受价格由购销基准价和加价两部分组成。购销基准价与加价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结算价格的组成部分,两者应同时支付,不可分离。

①、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以供方货到工地当日提供最新、真是有效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下浮70元/吨,供方加盖鲜章。

②、加价:需方在货到工地次日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货物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和加价应同步顺时计算支付,对需方已付清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及加价等全部款项的货物,从付清之日起停止计算加价。

③、供货之日起三个月付款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

4.冷轧带肋钢筋单价以《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的盘元价格加上300元/吨为计价单位。

5.合同总金额=结算价格×实际提货总数量。质量要求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低碳热扎圆盘条执行GB/T701—、热扎带肋钢筋执行GB/1499—、热扎光圆钢执行GB13013—91,碳素结构钢执行GB/700—88或GB/702—86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检测,待实验报告出来后,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2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新津县花源镇,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需方指定以下人员为需方收获的现场点收人,并授权《送货单》上签字即视为需方已点收货物,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送货单》作为本合同附件2.

4、验收标准、方法

5.1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国家标准验收,如发现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退换,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钢材质量的验收以该钢材生产同编号(炉批号与材质书相符合)钢材的检验报告为依据,材质报告书随货同行(如系复印件需加盖供方鲜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需方应在使用钢材前复检,并保持钢材原包装,否则无权提出质量异议。

5.3需方对计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即提出,供方应予以当即解决,否则需方不予接受所供货物。提货当日没有提出计量异议的,视为没有计量异议。

5.4产品数量验收数量验收依据检斤进、检斤收,检尺进、检尺收的原则:

A、检斤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数量验收,数量误差应控制在与乙方提供送货单数量的3‰以内的,按乙方提供数量签收;数量误差超出3‰时,双方或由第三方复磅处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B、检尺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技术规范检尺换算。如有数量误差,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或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供方对所供建筑钢材螺纹钢、圆钢、带肋钢实行理计,即根数理论计重)交货,盘元过磅。 6、结算依据及结算期限

6.1供需双方约定,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确认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及需方提货人签字确认《送货单》或以供需双方确认的《已供货物对账明细》为依据。

6.2下列任一条件具备,供需双方须自条件具备之日起三日内对已供货物进行对账确认:①、供方首批钢材交付需方之日起已达到30日;②、供方向需方交付的钢材未结算的期限为90天。

7、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1.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3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计(每月30号以前付清当月所欠全部货款)本公司不计算垫资费。

2.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或不少于总货款的90%,剩余10%以违约责任计算加价。

3.需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90天内,可随时支付货款和垫资费,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款。

4.第一次付款期限为90天,第二次付款为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之后第二天起90天内付款,第三次付款为第二次付款次日起90天,第四次……。

5.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6.供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本合同项下供方唯一的收款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当批次进货货款总价的5‰。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视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需方每日须按30天内按1‰计算加价;超过30天,在60天内按2‰计算加价;超过60天按3‰计算加价作为违约金。

7.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送货,视为供方违约,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3供方每日须按需方的当时所在项目工程所在地民工工资标准对所有民工工资进行支付。

7.4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7.5乙方如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延期供货,如经双方调解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该工地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6违约金累计至合同总额的3%时,如违约方继续或再次发生违约,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发生效力;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赔偿。

7.7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7.8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火灾、暴风雪等)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七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交给甲方。

9、合同的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贰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补充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视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买方向供方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供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即被认为是已经送至供方处。

13、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货款付清为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供需双方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结清为止。

14、按工地实际用量凭票汇数、开具普通发票,垫资费不出具发票。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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