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2024-07-17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共13篇)

1.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篇一

制度建设是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根本之策

一、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

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本质体现,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宪法规定的必然选择和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广大人大代表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前提和迫切需要。因此,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有其深厚的理论依据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1.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选择

人大代表应当密切联系群众,这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1]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七大报告曾提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十八大则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十八大尤其强调“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同时,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出台,反映出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未来施政的动向。人大工作是党领导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需要,更是做好党的事业的需要。这表明,面对新形势,我们党已经把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也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新思路、明确了新任务。

2.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各级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宪法职责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密切联系群众和原选举单位,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经常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法第五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选举产生的,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代理者,是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中坚力量,人大代表是否切实履行了宪法规定的代表职责,直接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施行效果,直接关系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坚持与完善。因此,明确并落实人大代表的宪法职责,尤为重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选民和群众的监督,是宪法规定的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这既是强制性的法律约束,也是从“人民选我当代表”,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依法还原。

3.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其中,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核心所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主要途径,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细胞,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必须站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政权组织形式,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的制度保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中,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本质体现,是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有力维护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人大代表只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才能在党的领导下,更好地代表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

4.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新形势下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迫切需要

人大代表保持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的基础和保障,是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迫切需要。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实现。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是代表履职的原动力所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固与发展的根基所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对于加强和深化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完善人大制度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人大代表是民意的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责任。既然是人民的“代表”,只有密切了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知道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才能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才能代表人民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只有密切了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从群众中汲取丰富的政治营养,学到更多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科学文化、法律和管理知识等,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同时,通过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可以使代表更直接、更深入、更广泛地了解群众的意愿,了解到真实的社情民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而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提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议案和建议,才能更好地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自身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的作用。

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路径

人大代表保持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密切联系,是人大代表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的基础和保障。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规范,是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根本保障,是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和积极性的迫切要求,也是畅通民意诉求的有效途径。当前,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如何从制度层面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实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显得尤为迫切。

1.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机制,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制度依据

当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尚未能建立起科学的联系,代表和群众之间的互信互动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因此,要在代表法等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和领导作用,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对人大代表如何听取、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呼声作出具体规定和安排,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在平台、渠道和形式等方面的规范、完善和创新,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制度依据。

搭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间的联系,首先需要搭建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人大闭会期间,由于闭会期间周期长,人大代表又分散在各地,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范和办法,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完善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充实人大工作力量,强化部门职能,便利和畅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各级人大要以代表小组[3]、“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站”“街道人大联络室”和“社区人大代表联系站”为依托,搭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当前各地建立的“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作用的一种探索和创新,它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了支持和便利条件,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现实载体和最好依托。加强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建设的目的是要促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推动人大代表工作有效开展。因此,各级人大代表可以通过“人大代表之家”等平台,经常性地开展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交流代表工作经验、通报代表工作情况、听取和审查相关工作报告、开展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评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回答群众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组织代表接待群众和向群众述职、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这样就能把人大代表工作渗透到广大群众之中,进一步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行好自身职责创造有利条件。

拓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目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还存在着渠道不宽的问题,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以及网络媒体等联系平台,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大代表融入基层社区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广泛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日”“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见面周”“代表联系选民月”“代表在线”和“代表阳光热线”等活动,积极拓宽人大代表同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渠道,是加强人大代表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有效途径。如依托“人大代表之家”联系平台,利用群众较为集中的时机,根据“就近就地”原则,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围绕一个主题,每月开展一次“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活动可以采取个别走访、约请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视察等形式,深入选区和选民,了解社情民意,回答选民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相关矛盾纠纷。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行,既能增强群众对人大代表工作的直观了解,也有利于广大人大代表在增强当好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同时进一步扩宽知情、知政渠道,为提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在人代会上审议好各项议案和报告打下良好基础。

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何开展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就是“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活动一般在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内进行”[4]。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依此进行,这就需要根据行政区域把人大代表组织成“代表小组”,以便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开展相应的活动,更好地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而从现有的立法规定和各级人大代表多年的实践来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走访原选区的选民和选举单位,举行群众座谈会,接待群众来访,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府两院”举行的会议、有关群众组织举行的会议,开展专题调研,持证视察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定期向原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等[5]。现阶段,要通过各种有利的方式,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增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效果,就必须制定相应的规范和办法,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有序和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2.建立和完善保障与监督机制,确保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落到实处

要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从制度层面上得以规范和保障,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还必须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保障机制、督办处理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从而才能从根本上确保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保障机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通过制定相应的规范和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力度,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提供联络机构、人员、时间和经费等方面服务保障,创造有利条件,完善保障措施,保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首先,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逐步建立健全专门的代表联络机构,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根据各选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方便开展工作、专业相对对口的原则,分别建立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使之成为基本的活动单元,切实履行代表联络职责。其次,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学习和培训,增强和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与办法,加大对人大代表培训力度,不断强化和提高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从而为更好地开展联系群众活动打下良好基础。要在抓好人大代表对法律法规等内容学习掌握的基础上,定期举办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班,对各级人大代表如何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如何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如何撰写调研报告,拟写议案、建议、书面意见,如何增强开展调研、视察的能力等进行培训[6]。最后,要考虑人大代表大多数都是兼职的实际情况,从时间和经费上,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提供切实的保障。一方面,人大代表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的关系。要提前拟定联系群众工作计划,并向所在单位报告,必要时可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便于所在单位为其开展联系群众工作安排时间。另一方面,各级人大要根据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开展的实际情况,保障代表必要经费,保证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督办处理机制。要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创新督办方式,完善办理制度,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反映上来的建议意见等及时纳入办理范畴,有效跟踪督办,确保办理效果。注重督办,提高人大代表转交意见和建议办理的成效,是为代表依法履职增添“原动力”和保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效果落到实处的有力之举。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等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不仅体现在充分听取民意上,还体现在对民意的有效‘上传’上。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是代表对民意‘上传’的法定途径。”[7]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不仅要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回答群众的询问,还要督促和推进“一府两院”对群众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有效解决,特别是对代表以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提出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督办,督促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在办理议案、建议时,明确办理主体,落实办理责任,保证办理实效。特别是对那些涉及群众较多、社会普遍关注、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和代表多次来信来访提出而又未解决问题的建议,通过努力能够办理落实的,要确定一批重点督办件,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督办,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尽力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8]。这样,既能真正有效解决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中反映的实际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又能有效调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考核机制。人大代表不认真履职,谁来监督、管理?目前人大代表的述职测评机制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要尽快探索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管理、监督制度和考核办法,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实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因此,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履职登记制度和履职评价制度,以《代表履行职务登记册》的形式建立代表个人联系群众的履职档案,将代表联系群众、收集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如实记录和整理归档,实行量化考核和统计评估,结合代表自身的述职测评一并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相关结果纳入代表个人的履职档案,反馈给代表所在的选区或选举单位,作为对代表进行考核和连任以及开展“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小组”等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对那些联系群众较少和联系效果欠佳的代表实行定期督促与重点提醒。这一机制的建立既可强化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实效和整体水平;又能有效地调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身履职的责任意识,促进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认真履职,更好地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结论

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工作一以贯之的做法和要求,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和发挥人大制度作用的客观要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关系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维护和巩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实现。吴邦国同志曾指出:“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只有通过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搭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拓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创新,以制度化促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才能有效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以切实的行动诠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内涵;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维护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巨大的优越性,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0年3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林孝桂:《人大代表如何密切联系群众》,载《人民政坛》2012年第1期。

[3]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的重要活动平台,在开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越来越成为人大代表深入原选举单位联系群众的重要组织保证。各代表小组通过开展活动,能够拉近群众与代表之间的距离,增近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使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成为畅通民意诉求、化解群众矛盾、凝聚发展共识的有效途径。

[4]具体参见2005年6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同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

[5]马耕夫:《谈谈人大代表联系工作》,载《人大研究》2000年第11期。

[6]范燕青:《如何保障代表联系群众》,载《中国人大》2009年第3期。

[7]赵玲玲:《关于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践与思考》,http://,2013年7月15日访问。

[8]于五一:《把握代表联系群众的目的、规律和效果》,载《北京人大》2011年第11期。

(作者系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篇二

很多干部在忙着联系群众,开会、学习、研究、制定措施等等,仿佛联系群众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似的。其实,联系群众有那么难吗?真正与群众联系起来、 走到一起,想起来、说起来、演起来似乎是并不太难的事情,但是真正去身体力行地做,很多人不太容易、不太乐意去做。说时容易做时难啊!难就难在只想当官做老爷,不想实实在在地为人民服务。 其实,当我们满世界吆喝着要寻找群众、联系群众的时候,只要我们低头看看,群众就在我们身边!无论你联系还是不联系,群众就在那里,只要心里有了群众,群众就在身边。如果心里只有自己,没有群众那就会使自己离群众距离越来越远,一时半会儿从根本上真正去联系群众还真不易。那些把自己束之高阁的人常常把自己从群众堆里分割出来, 离群索居,不与群众为伍,想起需要与群众联系的时候,总觉得无法够得着群众,在那里挖空心思琢磨一些奇离古怪的办法说是为了联系群众。这样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群众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群众在哪里,满脑子全是鬼!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充当着群众的角色。无论你当多大的干部,只要你离开岗位,去买菜、逛街、 拉家常,把自己的角色转换到质朴的生活中来,你成了爷爷、父亲、儿子,成了奶奶、妈妈、闺女,成了生活中的一份子,你就与常人无异地拉屎、放屁、打嗝,你就是群众的一员。一个人如果能够及时从领导的角色中转换出来,放下身形踏踏实实地做好生活中自然而然的角色,就很容易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就会自觉地与群众生长在一起,反之, 如果一个人总是端着一副领导的架子放不下来,哪怕说得再好、演的再酷、装得再像,也无法与群众融为一体。说到底,所有人本身都是群众的一员,那些一心只想做老爷,不把自己当群众的人无论怎么演绎、怎么联系、怎么振振有词,本来面目一露就会被群众、被社会、被历史扔到人渣堆里。联系群众就必须心里有群众,从不离群众,服务为群众, 惟其如此才是真正的联系群众,否则很可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登徒子。做官当干部是如此,从事艺术工作也是如此。 作为一本面临诸多竞争和不利因素的刊物,我们早已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放置在市场拍打之中。读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作者是我们园地的耕耘播种者,我们始终把自己定位于服务读者和作者的编者,我们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编辑,是一群不厌其烦的文字工作者,是一直联系着群众的群众。在改革开放、治理整顿、法律法规日趋健全的今天,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群众。群众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市场的主人,忘却了群众就是忘记了自己、忘掉了根本,任何因为需要联系群众而顾虑重重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都是危险的。《黄河之声》从这一期开始改了改面孔,想让她更朴实一些、 更大众一些、更能符合你我的心愿。艺术是艺术家的艺术,更是大众的艺术;无论艺术作品还是艺术理论终究离不开群众, 就是那些用毕生心血投身于艺术的艺术家们,哪个能够真正离开群众这个窝呢?

联系群众,我们就会有广阔的前景。

融入群众,我们就会有无穷的力量。

扎根群众,我们就会有足够的营养。

3.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篇三

一、改进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

(一)制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有关规定。将贯彻实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定,针对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若干规定。

(二)转变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方式。统筹安排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地点,避免同时、集中、连续安排到一个地区或者一个部门。严格控制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组人员、工作人员和随员数量,切实做到轻车简从。能集中乘车前往工作地的一律集中乘车。在工作地期间,不搞迎送仪式,不住超规格房间,不超标准就餐,不参加宴请,不观看专场文艺演出,不进行接见合影,不接受各类纪念品或者土特产品。

(三)提高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实效。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点面结合;要切实解决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成果,要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措施。

二、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每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的时间不少于30天。

(五)建立联系点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结合依法履职实际在农村、工矿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建立1-2个联系点,并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群众呼声,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

(六)实行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要注意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进而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作用。

(七)重视信访工作。对重要来信来访,常委会领导要安排时间接待,信访工作部门要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切实改进会风

(八)严格会议审批。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人大工作、立法、监督等全省性工作会议,严格按照规定报送省委审批。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所要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所承办的省际间区域性会议计划,报办公厅审核,经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九)减少会议数量。除依法召开的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一般每年1次。

(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人大工作、立法、监督等全省性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不超过150人。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不超过50人。

(十一)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召开会议要主题鲜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除依法召开的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外,其他会议,领导同志的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会议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十二)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执行会议用餐、住宿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会场布置要简朴,会务接待要节俭。

四、规范文件简报

(十三)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文件发文审核程序,控制发文规格,减少发文数量。精简简报种类。

(十四)切实改进文风。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并准确、着实、简洁,篇幅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要注意反映重要工作动态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总结出来的新经验,要迅速、真实、明了,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

(十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扩大电子公文适用范围,阅知性文件、简报通过机关内网传送,减少纸印公文数量。

五、改进领导公务活动

(十六)精简领导公务活动。常委会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由办公厅按照精简、必要的原则统一安排。未经安排,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节庆活动以及各类论坛等活动。

(十七)简化领导活动迎送程序。严格执行常委会领导活动迎送工作若干规定,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到机场或者车站迎送。

(十八)规范外事活动。常委会领导同志率团、随团出国(境)进行对外交流交往或者出席涉外活动,严格执行外事活动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变相公费旅游的现象。

六、规范公务接待

(十九)完善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常委会内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

(二十)严格执行食宿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我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来我省进行学习考察,省内外有关人员来机关办理公务,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食宿。需要相关领导同志与其共餐的,严格标准,以东北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酒水。

七、改进宣传报道

(二十一)注重宣传报道实效。严格按照省委关于改进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关规定,突出人大工作特点,全面加强常委会宣传报道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报道工作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压减领导和会议活动的报道数量,更多地报道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联系人民群众、自身建设等工作的特点和实效,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

(二十二)加强机关网络建设。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舆论引导力,营造网络舆论正能量。

八、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十三)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汽车。严格按照编制、排气量和价格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更新时,逐步更换为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二十四)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加强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抓好节油降耗工作,降低运行成本。

九、厉行勤俭节约

(二十五)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加强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二十六)切实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对“三公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切实压减“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差旅管理有关规定,能乘坐火车的,一般不乘坐飞机。

(二十七)加强节庆活动管理。元旦、春节不组织联欢、聚餐、宴请等活动,不寄送挂历、台历、贺卡等纪念品。

十、加强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二十八)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消防、交通、保卫、食品等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机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十九)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

4.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篇四

雷新平

(8月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县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从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部署和要求。去年6月27日,中央深改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之后,山西省委、省人大对全省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有力的工作推动。晋中市委、市人大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做出了“两化四有”的制度安排和要求,以市委市发〔〕15号文件转发全市,并在今年7月3日召开了大规模、高规格的全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推进会,市委胡玉亭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我市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创出了晋中特色。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和全市工作推进会精神,县委常委会就推进我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落实“两化四有”要求,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以县委平发〔2017〕26号文件转发。同时,进一步研究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报请县委同意,今天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两化四有”要求,全面部署全县四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党委担起领导责任,人大担起组织责任,代表担起履职责任,使代表联系群众这一人大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扎实推进、收到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代表所肩负的希望、责任和使命,让广大代表在“三个瞄准”目标引领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贯彻党委决策、维护核心大局、支持推动发展、引领带动群众的重要作用。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委武晓花书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人大机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和机关干部,部分县人大代表,共计130余人。

今天的会议有三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生仁同志宣读中共平遥县委转发的《中共平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落实“两化四有”要求,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

・・・・・・・・・・・・・・・・・・・・・・・・・・・・・・・・・・・・・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进行大会交流发言。这次会议选取两个乡镇人大进行大会交流。首先请古陶镇人大主席刘德光同志做交流发言,南政乡人大主席孟广亮同志准备;

・・・・・・・・・・・・・・・・・・・・・・・・・・・・・・・・・・・・・

下面,请南政乡人大主席孟广亮同志做交流发言。

・・・・・・・・・・・・・・・・・・・・・・・・・・・・・・・・・・・・・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县委武书记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进行完毕。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生仁同志宣读了中共平遥县委转发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面落实“两化四有”要求,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古陶镇和南政乡两位人大主席做了很好的典型交流发言。在这一工作上,全县各乡镇街道都结合基层实际,进行了努力有效的工作,实践探索了许多好的的形式、途径和做法,由于时间关系,不再安排其他同志作交流发言。下来之后,希望各乡镇、街道相互学习借鉴、扬长补短、推进工作。今天,县委武书记亲临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县委对这次会议和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武书记的重要讲话,贯彻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部署精神,紧密结合我县县乡人大工作的实际,从认识、落实、组织三个重要方面,阐述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目的任务,把握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方向原则,抓准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关键问题,对县乡两级人大、四级代表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面、系统、清晰、深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是我们做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和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指导、基本遵循。这里,就贯彻落实今天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两化四有”要求特别是县委武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我从三个层面讲四点具体意见:

第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具体抓好三项工作。一要在会议之后,立即召开有各基层支部(总支)书记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的主要精神特别是武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要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和落实县委平发〔2017〕26号文件精神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三要按照“两化四有”的要求,抓住重要内容、重要形式、重要活动、重要节点具体领导好乡镇街道人大开展工作。在整个工作开展中,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做到三个到位、三个保障,即听取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关于人大工作的汇报要到位,把关、领导、参加重要的活动要到位,协调解决乡镇人大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到位;保障主席主任有足够的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保障人大提出的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保障人大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各乡镇街道人大要切实担负起具体组织责任。具体要做好五项工作。一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本次会议精神、武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两化四有”的基本要求尽快传达到全体县乡代表,并进行认真的解读和培训。二要向党委党工委提出本乡镇、本街道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具体方案,拉出工作清单。(但注意,“两化四有”要求已经非常具体清晰,不需要各乡镇街道再出台意见方案,关键是在具体组织上选好题、抓好落实。)三要组织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每项具体工作。四要加强同县人大特别是人事代表工委和联络中心紧密的沟通对接。五要针对乡村实际,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务实、有效、代表和群众都认可的好形式、好做法,积极积累和创造经验。在工作开展中,乡镇街道人大的各位主席主任要做到两清楚、三主动、一带头。“两清楚”,就是清楚工作任务,清楚每位代表的情况;“三主动”,就是主动谋划推进落实工作,主动向党委党工委汇报工作、提出建议,主动与代表沟通,强化对代表的引导和激励;“一带头”,就是要带头联系群众。

第三,全县四级代表要切实担起履职责任。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主体是广大代表。只有每位代表都担好责、履好职、发挥好作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才能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每位代表要切实强化“四种意识”,具体做到“五个一”。强化“四种意识”:一是职务意识。必须明确知道,人大代表首先是一种职务,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就是履行代表职务最起码的要求。二是责任意识。履职就要尽责。每位代表都要肩负起代表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职责。三是群众意识。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的,要代表好人民就必须走入群众、植根群众、体恻群众,掌握了解反映群众最真实的情况和意愿。要坚决防止“基层代表来自群众、熟悉基层,从而不需要紧密联系群众”的错误倾向,离开群众我们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就不是人民的代表。四是作为意识。代表任期一届甚至两届三届,能不能在群众中有威信、有口碑,就建立在代表能不能有所作为的基础之上。每位代表一定要增强作为意识,在交民友、知民情、帮民事、解民忧、达民意、带民风等方面积极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添力,为平遥发展贡献添彩。

“两化四有”中对代表联系群众提了许多具体要求,在落实这些具体要求、参加好县乡两级组织的各项重要活动的同时,特别要强调做到最基本的“五个一”:一是每年至少提出一份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是每年的4月、9月要深入到固定联系的群众中分别开展一次集中走访宣讲活动;三是每年要分组接待一次选民群众;四是每年年底做一个联系群众、带头贯彻党委决策、落实人代会决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带动引导群众的履职情况报告;五是记录好一本五年任期履职留痕的工作手册。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五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决定,鼓励“双带”能力强的党员联系困难群众,帮助群众致富。鼓励入党积极分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2、党员要经常与群众谈心,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篇六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是密切党群关系,组织带领群众完成好工作的一项举措,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

1、每个党员自定结对帮扶困难群众。

2、由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联系1-3名帮扶困难群众。

二、开展联系活动的方式方法

1、参加本村社会活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2、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为所联系的群众排忧解难。

3、每月至少找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年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搞几件有意义的主题实践活动。

5、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要任务是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博,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工作、生活

等方面问题。

6、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或者提出书面反映。

7、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情况,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条件之一。

三、明确工作职责

1、党组织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2、要加强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落实。

3、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坚持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典型宣传,扩大工作影响,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

7.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思考 篇七

一、党群关系比较容易出现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 有一种天然的关系, 在我党成长壮大的过程中, 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 在每一个历史阶段, 为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共同奋斗。党群关系是一种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关系, 密切联系群众一直就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宝贵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党的群众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党群之间经常会出现一些不一致音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不认真执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脱离群众

一些党员过于注重自己的身份, 把自己摆的高高在上, 把自己是“人民公仆”的这一基本事实置于脑后。他们不体会人民群众的疾苦, 不正视人民内部正义的呼声, 更不能够深入基层认真的了解情况, 对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问题, 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处置, 不能发挥应有的桥梁作用。这种作风长期得不到纠正, 不认真执行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 对党群关系的影响是很严重的

(二) 不讲究工作方法, 不能很好的处理矛盾

有的党员缺乏对群众生活的真正了解, 把握不了群众的真正诉求, 在工作方法的使用上简单蛮横, 没有很强的说服力, 有时候使用强制手段, 对群众没有最基本的尊重, 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 不能够认真的疏导民怨、化解危机, 导致社会出现不和谐的音符。

(三) 不能够从实际出发, 不讲究实际效果

现实情况是很复杂的, 一些党员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中, 对新情况不认真研究, 习惯于被动的接受指令, 按照文件程序死板的解决问题, 没有做事情的才能, 瞎决策, 乱指挥, 给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 危害了群众利益, 使干群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二、开展密切人民群众实践活动, 增强党群关系

(一) 积极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活动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是坚持实施群众路线的依据, 只有为群众谋利益, 依靠群众开展社会生产活动, 使用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才会把党的方针路线落到实处。积极开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 可以使党员干部更好的深入群众, 更全面的了解基层民众的生活状态, 为群众的生活解决实际问题。

(二) 转变党员作风, 提高党员自身修养

党员的作风直接影响做事情的效率, 干部的素质高低是支撑。要转变作风, 最快, 最好的方法就是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党员文化水平的高低影响党群关系的建立以及巩固, 关系党凝聚力是否持久有效, 党员整体作风的优良影响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可以这样说, 只要干部为经济的发展认真谋划, 积极实施, 社会的发展就不缺乏动力。通过开展党员素质提高运动, 戒骄戒躁, 就可以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 用科学发展来强化党群关系

国家的稳定繁荣有利于社会整体的和谐, 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是密切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最有效途径。促进社会的科学发展, 保持经济较快的增长, 是党在新时期面临的主要考验。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巩固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工作更快更好地开展。社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 广大党员与人民一起实施科学发展的基本理念, 可以提高经济科学发展的速度以及质量, 两者在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中, 进一步形成水乳交融的关系。

结语

党性是每一个党员在处理人民群众内部事务时应该坚持的, 党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党的形象,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 利益攸关。加强党员的自身修养, 保证每一个干部积极主动的改造主观世界, 是提升党员能力的一个有效措施。在开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活动中, 坚持提高党员素质作为出发点, 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加强党员干部文化水平, 运用科学方法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继续保持下去,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邓朴.关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若干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10 (02) .

[2]沈谦芳.怎样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0 (02) .

8.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篇八

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一、每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者代表资格自行终

止。

二、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脱产进行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代表不得少于10天,县代表不得少于7天,乡镇代表不得少于4天。

三、每位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类活动。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参加率不少于80%,其它小型 分散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了解政情民情,收集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

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约见、走访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本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工作。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七、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人大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学习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加强学习,增长知识,提高素质,更新观念。认真掌握代表执行职务的内容、特点、规律和必备知识。

二、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履行职务的程序方法。

三、学习方法。一是集中辅导培训,请专家教授讲课。二是互相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请老代表介绍履行职务的经验和作法。三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活动中学习提高。

9.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篇九

一、党员必须有坚定的群众观念,积极致力于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有事同群众商量,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二、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在个人自愿提交申请的前提下,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其表现不良的不能发展入党,管理制度《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三、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群联谊会,听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增进党群联系。

四、每个党员都要联系一名非党员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10.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篇十

1、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2、党员应当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支部、总支部反映。

3、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4、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去学生寝室,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5、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6、党员通过到具体寝室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7、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8、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本,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9、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10、建立联系群众督查制度,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11.党员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 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方法,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广大机关党员在实际行动中充分体现其先进性,使贫困农户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结对帮扶对象

以单位党建扶贫点(村)的贫困户作为结对帮扶对象。

二、结对帮扶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即每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党员结对帮扶,党员上门看望贫困户每半年一次,党员每年给贫困户送温暖至少一次,党员为每个贫困户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1个实际问题。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

三、结对帮扶内容

1、宣传党在农村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惠农政策。

2、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等形式,帮助其增强“造血”功能;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四、结对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适用于党员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党员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自助创业的项目、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

2、几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户。这些特困户,靠一个党员帮扶比较困难,必须由几个党员共同帮助,而且要考虑到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还要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

五、结对帮扶要求

12.人大主席联系代表工作制度 篇十二

一、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镇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要求,听取代表对全镇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向代表介绍镇人大工作情况,并征求代表对镇人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代表对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五、传播代表工作经验,帮助、支持代表开展工作。

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保持同代表的密切联系,与代表探讨全镇重点工作的建设。

七、每年与全体代表至少联系1次,充分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1、向代表宣传有关法律和政策。

2、通报政情情况。

3、指导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4、了解社情民意。

5、听取代表建议、意见。

13.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篇十三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牢记党的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疾苦,遇事同群众商量,发挥群众的智慧,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才能使党的路线和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团结群众战胜困难,完成党建给我们的各项任务。特定制度如下:

1、每位共产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群众完成好本职工作。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关心群众疾苦,随时做好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

3、发挥桥梁作用,对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规定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不发牢骚,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做正面的解释或及时反馈到主管领导。

4、每位党员联系1—2名群众或入党积极。经常交流思想,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至少谈话两次,并做有记录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及时向支部汇报情况。

5、充分发挥党小组作用,党小组要定期研究本组工作范围内群众的思想动态,遇有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发生实际困难,尽力帮助解决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6、党员同志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和长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立足本岗、维护大局、保持稳定、促进工作。

上一篇:三年级英语研讨材料下一篇:中专毕业档案自我鉴定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