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包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和评估办法(精选3篇)
1.2022年包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和评估办法 篇一
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报
告
各位领导:
XX年,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计生委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管理任务要求,强化管理,加大投入,使人口和计生工作有了较大发展。我区现有管理总人口105,71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6,535人,今年出生51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9.03%,与去年同期持平。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3.22‰,同比降低1个千分点。综合节育率达到89.35%,避孕措施有效率达到89.3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兑现率分别达到100%,全员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综合准确率达到98%,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合格率达到100%,完成了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各项指标。
一、强化依法行政,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
1、诚信兑现计生奖励政策。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区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匹配计划生育特别家庭扶助金,及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托儿费。今年初,共为全区86人匹配发放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94560元,为全区8224名城镇无业人员兑现独 生子女父母奖励费47.8万元。为区属单位职工516人,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托儿费12.7万元,兑现率达到100%。区辖二级单位均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供服务,通过交流互通两地信息,掌握了流动人口的婚育状况,截至目前共交换信息540条。对流入人员及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截止9月末全区共有流入人口24809人,其中成年育龄妇女9272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68人。
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1624人,免费进行技术服务12例。今年我区还被国家抽取为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样本点,按国家要求编制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第二阶段抽样框。我区XXX街道被国家抽样确定为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点,共入户调查800户,填写了问卷并把调查情况录入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给国家计生委。10月末按照省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底数,为省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开通录入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同时按照市计生委的要求,为了配合流动人口顺利办理《大庆市居住证》,全区每个街道和社区都悬挂了“申请居住证先办理婚育证明”、“持有婚育证明顺利办理居住证”的宣传条幅,积极宣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办理《居住证》中的重要作用。
3、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人口计生政策案件。全年共排查违法生育案件4起,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在工作中我们突出了宣传倡导、查办案件、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等重要环节,把工作落到了实处。卫生部门加强了对超声波诊断仪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公民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遏制选择性别出生现象的发生。在整治期间我们深入到辖区11个医疗单位,对B超使用、非医学需要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整治。通过明察暗访,未发现有“两非”案件的发生。
二、强化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家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上,以“惠家工程”、“黑土甘霖”行动为重点,突出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和生育关怀这条主线,坚持大联合、大融入、大宣传的理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按照省《黑土甘霖》行动要求,全面开展了“六家六促”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工作。全区共培养典型30个,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2场(次)。利用“三下乡”、“科普之冬”、“7· 11” 世界人口日、“9· 25” 公开信发表31周年等重要纪念日,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协会还专门组织一次“学章程、用章程”竞赛活动,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民主自治,开展生育关怀,实施“微笑行动”,把工作落到 了实处。
2、开展品牌化宣传。5月份为庆祝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成立31周年区计生局与协会联合举办了“与爱同行”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在活动中我们还为40名贫困母亲和贫困女孩发放了米、面、油、棉被和书包、台灯等生活学习用品。一年来,我们以“与爱同行”、“生育关怀”、“温暖行动”为主题,共慰问空巢户、贫困母亲、贫困女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等286户,先后为他们送去了价值5万元的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和相关计划生育服务。
3、多部门联合宣传。宣传部门把计划生育作为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区法制办在法制宣传广角上都要设立计划生育咨询台,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部门把青少年人格健康教育作为主战场,让学生们了解更多的性生理知识和健康知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我们还在幼教中心设立了“早教基地”和“优教基地”,利用基地开设了准妈妈培训班、家长课堂、婴幼儿早教训练班,使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的方式方法。5月份我们联合幼教中心举办了“我聪明、我健康、我快乐”早期教育书画比赛,全区10个幼儿园230个小朋友参加了比赛。
4、加大宣传环境建设力度。今年下半年,我们对9个 街道的宣传长廊及时更新了宣传内容,为8个社区重新设计制作了宣传长廊。经过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了经济实用、宣传效果好的计划生育宣传品“削皮器”向居民发放,受到了群众欢迎。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计划生育服务提质提速
一是年初召开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与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了XX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和工作任务。9月份召开了基层工作汇报会和下半年工作推进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是加强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我区9个街道、45个社区、1个牧场以及34个区辖单位都配有专兼职计生干部,计生局现有10人,公务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按照一正两副的配置,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有一名计划生育专业的副局长。今年我们举办两次大型计划生育综合培训班,对全区的计划生育干部进行了全面培训。在注重业务能力提高的同时,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队伍的行风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我区在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上加大了投入,年初,在省计生委为我区配备32台微机和打印机的基础上,9月份我们又请示区政府为社区配备了微机和打印机各16台,目前各街道和社区计划生育 工作微机和打印机已全部配齐。对计生干部我们采取了“送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了培训,确保了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运转灵活、数据传输及时准确。
四是开展了基层群众居民自治工作。我区9个街道45个社区全部健全了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印制了居民自治工作手册,制定了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全部张贴上墙,通过开展各项活动,调动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居民自治工作中来。
五是采取“三结合”的办法,强化避孕药具服务工作。采取社区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入户调查发放与物业全天候发放相结合,集中活动发放与自助发放相结合,截止9月末发放避孕药具10种90698盒。XX街道益民社区在爱心超市发放避孕药具,关爱弱势群体。XX街道在社区设置计划生育爱心屋,宣传并发放药具。会战街道在避孕药具发放上更加人性化,在每个避孕药具展示牌上都有温馨提示,说明此种避孕药物不能与哪些药物同时服用,服用后会降低药效以及产生的副作用。与民政部门联合,在民政办证大厅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服务角,为新婚夫妇发放新婚知识、避孕节育知识、计划生育知识书籍,发放避孕药具。9月份我们还走进婚姻登记处,向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宣传新婚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向新婚夫妇发放了“与爱同行”新婚幸福礼盒。积极开展避孕药具知情选择,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多渠道为百姓提供咨询服务。截止目前共接待咨询507人,其中电话咨询298人,其它咨询209人。全面开展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积极围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指导与咨询服务、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及营养素补充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截止10月份全区共有178人进行了优生筛查。
六是强化知情选择,多渠道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站、医院、各级人口学校和各单位在知情选择中发挥宣传和服务作用,拓宽避孕药具的发放渠道,免费为群众提供避孕药具和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了给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依托爱心医院及辖区各大医院开展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手术、生殖保健体检和咨询等服务。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坚持实行公开制、公示制,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政务,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实实在在的服务上,及时为群众办理各种证件提供服务,在办理各种证件时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截止10月份全区共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65个,审批办理《再生育证》29个。
总之,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做了一些实际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仍然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存在网络不全、人员不足、工作力度不够的 问题。二是城市人口出生统计工作入户难,错漏报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X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XX年12月5日
2.2022年包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和评估办法 篇二
2009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城镇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精神,2009年将对松源镇所辖的社区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户籍在社区范围内的育龄人员、区域划分在社区管辖范围内行政村的育龄人员及流入社区暂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
二、考核指标
1、计划生育率88%(10分)。当年出生计划生育率达88%以上。考核办法:年终按实际出生人数推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政策兑现率(10分)。当年违法生育对象实际金额兑现率达75%以上。
考核办法:年终按当年违法人数确定应征收人数,按最低档征收标准计算应征收金额,以实际上交县财政专户金额推算兑现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避孕节育率(10分)。当年违法多生一胎(含以上)对象落实可靠长效节育措施70%以上,其余对象落实长效避孕措施70%以上。
考核方法:以避孕节育手术证明为准,分别每低一个百分点
—1—
扣0.5分,放置宫内节育器以县指导站及县城各医院证明为准。
4、透环服务率(10分)。对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年两次的透环服务。
考核办法:①根据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结合上报的县内和外出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可靠长效节育措施的除外),确定应透环人数,县内透环率为100%,以县指导站、县内各医疗机构实际透环人数(要求医生签名)推算;②外出流动人口透环率为90%,以寄回一年两次的透环证明推算外出透环率。年终按综合透环率推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③流动育龄妇女透环通知率达90%以上。流动育龄妇女透环通知率按走访结果推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三、基础工作
1、目标管理责任制(3分)。成立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的分工,有考核办法,年终有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社区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工作职责未落实扣1分,无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各扣0.5分。
2、宣传教育(3分)。社区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村均召开育龄群众大会,宣传品发放及时。
考核办法:未召开育龄群众大会扣2分,宣传品发放不及时扣1分。
3、依法行政(3分)。无恶性案件发生,无乱收费、乱罚款、—2—
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
考核办法:若在社区范围内发生因计划生育行政侵权而导致的恶性案件,年终对松源镇实行“一票否决”;出现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每次扣1分。
4、基层基础建设(10分)。育龄妇女信息准确率100%;村级台帐完整、规范、变动及时,逻辑正确;生育政策、优惠政策、免费服务项目、安排生育对象、再生育审批结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在社区和行政村公开。
考核办法:随机抽查10名育龄妇女,育龄妇女信息准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村级帐册、月报告单变动不及时或差错每项扣0.2分,逻辑错误每差错一项扣0.2分,政务公开每缺一项扣0.5分。
5、优质服务(3分)。全程管理服务到位;育龄群众基础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育龄群众对社区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方面的满意程度达90%以上;避孕药具管理规范。
考核办法:全程管理服务不到位每例扣1分;知晓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群众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避孕药具库存不合理扣0.5分。
6、流动人口管理(30分)。外来育龄妇女店面登记率100%,出租房登记率95%以上;信息准确率80%;信息录入率95%;计划外怀孕核查通报率80%。
考核办法:检查时随机抽取若干名育龄妇女,店面登记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出租房登记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3—
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准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信息录入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计划外核查通报率80%,居住在本社区三个月以上的计划外怀孕对象,核查通报率达8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7、协会工作(3分)社区协会活动开展正常;创建一个优秀“会员之家”。
考核办法:社区协会未开展活动扣2分,无活动记录扣1分。优秀“会员之家”未创建扣2分。
8、队伍建设(5分)社区必须配齐一名专干和2名协管员,并在社区内正常上班。
考核办法:未配齐人员扣2分,工作人员上班不正常扣3分。
四、其他说明
1、本专项考核分占松源镇年终计生考核总分的30%。
2、松源镇其余考核事项按《庆元县2009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执行,占年终计生考核总分的70%。
3.2022年包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和评估办法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依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内蒙计生条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广大群众,主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制定二〇〇九年责任制评估办法。
一、责任目标(1000分)
(一)加强“两委”班子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一票否决”制(100分)。
1.村两委班子认真研究落实本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40分)。
年内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少于四次得40分,每少一次减10分(年末检查村两委班子会议记录,记录简单、无实质性研究内容的不得分),每发现一例违规现象扣10分(包括未经处罚为非婚者私自入户、政策外超生婴儿入户),可得负分。
2.村级按上级要求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员得20分,否则不得分。千人以上的村必须配备有一名女性工作员,且每增加千人相应增加一名女性工作员,达到要求的得10分,未按要求配备的每少1名减10分。
3.足额兑现村主生专干及工作员工资,有支出收据并经本人认可得10分,未兑现不得分。
4.将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树立控制人口增长就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识做到得30分,无行动、笔记、过程、总结、效果每少一项减6分。
(二)认真做好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100分)
1.已婚育龄群众当年应及时落实长效措施的要做到全部落实30分(所有无措施而又无禁忌证明的非婚同居的都属当年应及时落实措施对象),每有一例未及时落实的减4分,减30分为止。
2.积极组织好已婚育龄妇女(40周岁以下)“三查”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服务率达100%得30分,每有1人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的每人次减1分,可得负分,(40—49周岁未扎人员每年两次)。
3.及时发放药具,应用到位率达100%得30分,否则每有一例减5分。4.村有独立合格的服务室,且整洁、干净,能适应已婚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做到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三)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员的选聘工作,实行全脱产得20分,未按要求选聘或走过场不得分。
(四)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月例会制度,汇总分析当月人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得80分,每有一次不参加例会减10分,汇报不及时或不准确减10分,迟到早退人员每有一次减2分,可得负分。
严格审核二孩以上生育指标,有村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例会记录,每核实一例未例会研究减5分,每发现一例未严格申报减20分,可得负分。
(五)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在广泛征求群众代表意见的同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公约,签订好自治协议,签约率达100%得100分,对不履行合同和协议的计划生育对象未做出相应处理的减5分;村民自治协议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支出例会,每发现一次违规操作减10分。
(六)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清查治理和服务工作(100分)1.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流出(入)及婚育节育情况(40分),流出(入)人口不报,被上级各类检查查出的每有一例减10分,档案不齐全每有一处减2分。
2.督促流出(入)人员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验证率达100%得30分,每有1人未办理(未查验)婚育证明的减2分。
3.流入(含本区乡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并向户籍地及时反馈结果得20分,每查到一户未按户籍管理和服务的减4分。
4.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户籍地的单位查环、查孕、查病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规定时间寄回现居住地查环、查孕、查病证明,查透率达100%得10分,既无现居住地查透证明又未回户籍地查透的每有一例减0.5分,有一例在外地政策外出生的根据出生胎次加重扣分。
(七)村“两委”班子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实际直接工作100分
对无实际措施和行动的村给予重点管理。对非政策妊娠对象,经“两委”做工作,每有一例在妊娠三个月内采取补救措施的得20分,未协调解决减10分。积极组织本村育龄妇女“三查”工作,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得力得40分,对接到通知未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积极组织补查得10分,每少一例减2分。
对于非政策出生家庭,村“两委”成员积极协助法院部门如期足额征缴社会抚养费,每协调处理一起非政策生育,并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加20分,不予配合计生部门的,视工作难易减5至10分。
(八)认真开展“集中宣传、专项治理”工作80分。
如实掌握本村育龄群众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按时上报各种数据,不隐瞒,不跨月,积极落实长效避孕措施。每查到一例未做到位减5分,可得负分。
对于非政策妊娠和非政策出生有意隐瞒的直接给予“一票否决”,解聘村计生专干。取消该村一切评先资格。
(九)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的得10分,凡出现一例有误差的减20分,可以减负分。
(十)加大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100分)1.坚持月排查制度(20分)
村级每月自查一遍重点户,并有自查记录,经查有一次未自查的扣2分,减20分为止,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立即向镇计生办报告,凡有一例两个月以上未报告或报告时已孕外逃的,每一例减10分,可得负分。
2.每出现一例计划外一孩、二孩、多孩出生分别从总分中减10分、20分、30分。
3.在各级抽样检查中或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有一例漏报的计划外一孩、二孩、多孩出生分别从总分中减20分、40分、60分,每有一例计划内出生漏报的减20分(包括外地流入的符合统报口径的外地流入婴儿)。
4.孩次及性别错报的,每有一例从总分中减5分。
5.表、册对出生人口登记变更及时准确,且与实际情况相吻合得20分,每有一例登记变更(人机核对)不及时准确并与实际不符的减5分。
(十一)加强孕情跟踪管理,有效控制婴儿出生性别比偏高(140分)1.坚持孕情月报告制度,按月组织、上报持二
(三)孩《服务证》人员孕情情况,做到的得20分,每少1次或报告孕情不符的减5分,报告孕情超两个月以上的减5分,可得负分。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做到的得10分,每有一例符合再生育条件未办证而又未签订合同的减2分,可得负分,造成计划外怀孕的每例减2分,可得负分。
4.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且坚持持证怀孕得10分,否则每有1例自行终止妊娠减5分。
5.生后周岁内死亡的婴儿必须当天上报计生办得10分,否则不得分。6.孕100天以上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妊娠要及时上报得10分,不掌握情况、不及时上报的每例减10分,可得负分。
7.妊娠二
(三)孩必须及时填写《人口登记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孕情随访的相应栏,得10分,每漏填一例减4分,可得负分。
8.对持二
(三)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待孕、现孕的妇女每月访视一次,填写《二孩及以上孕情访视记录》,并经被访视对象签字认可得20分,每有一人次未达到要求减2分,可得负分。
9.计内妊娠二
(三)孩终止妊娠的,须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终 止妊娠术得10分,每有一例计内妊娠人工流引产而未经批准的减5分,可得负分。
10.已婚育龄妇女要求取环的必须经镇计生办批准得10分,每有一例未经批准而取环的减5分,可得负分。
11.对本村持二
(三)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待孕和在孕的妇女要挽留其在家得10分,每有一例持证流出的减5分,可得负分。
12.严禁虚报女婴和流引产瞒漏报10分,每查出一例虚报女婴或流引产瞒报的减5分。
13.发现自行终止妊娠或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要及时报告,经查证属实的每有一例加10分。
(十二)强化人口与计生统计质量(60分)
1.每月用变更登记卡将本村当月人口与计生情况发生的变化及时上报(每月3-4日)15分,迟报一次减2分。
2.按月上报工作反馈单(每月3-4日),做到的得15分,每少一次或走形式的减5分,减15分为止。
3.按时完成镇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开会、检查、各种临时性报表,工作总结等)30分,每有一次不参加或不报表的减3分。
二、考核评估
考核设定总分,采取平时监控,不定期抽查等灵活多样形式,每次考核都设定分数,不搞年末“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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