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4-10-14

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精选10篇)

1.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一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职位表]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职位表)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3名,其中管理岗位50名,专业技术岗位66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0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7日至1992年4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7日8时—4月21日18时。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7日8时—4月23日18时。

4、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

5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专业科目考试费50元,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交考试费,具体确认办法见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5、网上交费和下载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时间为4月17日9时—4月24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5月17日9时-5月21日18时请缴费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陕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6、岗位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行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专业调整,不再进行补报。取消岗位且未进行专业调整的,由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考察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参考教材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2010年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西安市长安中路239号通瑞大厦351室(长安立交东南角)经济日报出版社陕西图书发行部有售,联系电话:029-8***104485224971)。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6月上旬,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的资格。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一定媒体或场所予以公示。

(四)聘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月5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85589535、87294487;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职位后所留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87457489、87441673。

附: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以及各主管部门网站,以防止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

2.本次公共科目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二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7月的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截至报名时已经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生;

(五)张店区生源或张店区常住户口(不含张店区驻地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在我区从事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村官、服务社区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在校非2012年7月毕业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应聘。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1年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1年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允许报考专业目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统一考试,严格考核、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20日17点。

查询时间:2011年12月15日-21日17点。

报名网址: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正面照片(电子照片文件要求:文件不大于5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多次登录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12月22日12点前登陆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1月12日-13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携带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1年12月17日到张店区人才交流中心(张店区兴学街25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上述人员的面试、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及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可予以加分,其中“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的加10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加6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1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到张店区人才交流中心(张店区兴学街25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聘(考)考试中已享受加分政策待遇且已被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聘(录)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待遇。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需要急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即时取消应聘者的应聘资格。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其他无业或临时工作人员应提交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2012年7月毕业的请提交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供有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2011年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周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上公布。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网上通知(请随时登录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www.zhangdian.net)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费每人70元。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对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对拟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挑选单位)。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2012年7月毕业的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由张店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1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允许报考专业目录

咨询电话: 0533-2869945 2179991 监督电话: 0533-2869551

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三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5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200名,卫生事业单位60名,综合事业单位90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毕业生(以报到证为准);

4、具有嘉祥县常住户口,由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我县服务的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生源限制,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具有嘉祥常住户口的县外生源毕业生经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派至嘉祥的亦可报考;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7月8日9时—10日17时。

查询时间:2012年7月8日11时—7月11日14时。

具体办法是:(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点击“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

(2)职位填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填报相应招聘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网上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个招聘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报考临床医学职位不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若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同类招聘考试。

(3)网上初审。县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上传照片不清晰的,退回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或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者,责任自负。

(4)现场确认和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打印《2012年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于7月12日-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北路55号)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时,逾期视为放弃。现场确认者,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2012年颁发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和民政、人社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上述材料外,由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

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服役期满的嘉祥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要出具县民政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和原部队颁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报考人员请于7月19-20日登录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需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报考教育、卫生招聘职位的,按照规定要求同时提交相应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全部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考试实行闭卷方式。试卷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50分钟。

根据招聘职位不同,笔试考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教育职位招聘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和写作等,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分别命题。卫生职位和计生技术岗位招聘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医风医德和卫生法规等;综合职位(不含计生技术)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

识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和写作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由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嘉祥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到村任职”人员的定向考录岗位,报考教育、卫生职位的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嘉祥籍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3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入伍大学生的定向考录岗位,报考教育、卫生职位的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10%;嘉祥籍在外地从事基层服务项目和西部服务计划的大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具有享受优惠政策资格的报考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照顾。

笔试原始成绩在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笔试时间:2012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实施加分后的笔试综合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教育职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随机抽取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现行教材内容,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评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普通话、板书、讲解等方面的能力,分教学目的、课程组织、教学方法、个人素质、仪表教态等方面。卫生职位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综合职位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程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

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任务需要,组建若干个考官组,考官组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在同一职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1)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2)省级优秀毕业生;(3)第一学历;(4)笔试综合成绩;(5)加试成绩。

考核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相应招聘单位,报县政府批准聘用。被聘用人员凭人社、编制部门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列编卡》办理派遣、列编等相关手续,签订

《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享受所在单位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教体、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整个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中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谨程序,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6861940。

本《公告》由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68604(人社局)、6822633(教体局)、6830600(卫生局)。

附件:

1、2012年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知2、2012年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嘉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四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工作。受体育总局人事司及各招聘单位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事司组织、领导,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全程监督;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受人事司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条件类似人员的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加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有体育总局直属的19家京内事业单位的53个岗位和3家京外事业单位的14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招聘系统的方式报名,考生于2月28日—3月5日(每天8:30—17:00)登陆中国体育人才网(http://),点击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查询岗位

招聘的单位、岗位、条件等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岗位情况一览表》,亦可登陆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招聘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可查询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的“考务问答”。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请登陆进入招聘系统,填写(修改)注册信息、学习经历等,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3.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后,在选定岗位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4.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人力中心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24小时后,登陆招聘系统进行查询是否通过审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

批进行公布。

资格初审中,与招聘条件类似的人员,在申报岗位的同时可自行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由考生从招聘专栏中下载、填写资格确认表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确认表中内容须与招聘系统填写内容一致)。招聘单位确认资格的,通知人力中心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5.缴纳考试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缴纳50元考试费。具体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6.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原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3月9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不改报或改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人力中心退还考试费。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人员,于3月10日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常识判断、选词填空、阅读理解、数字推理、问题解决、事件排序、图形推理、演绎推理、资料分析等。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3月13日上午9:30-11:00,地点定在北京。具体地点、考场分布、考试要求将于3月10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体育总局研究、确定,并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本岗位考生分数。

六、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二)岗位调剂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统一采用公示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招聘专栏进行公示,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达到1:

3、不足1:5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三)岗位递补

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

经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

面试(加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同时,各招聘单位将对

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学位、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七、考核与体检

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招聘单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备案及总结

招聘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体育总局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体育总局人事司、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春季)监督、咨询电话》。

十二、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报名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体育人才网(人力中心网站,网址

http//),重要信息也将在中国体育信息网(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上刊登。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都将在中国体育人才网“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也将通过网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5.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五

2016年精武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0人公告

为满足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需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至1998年10月1日期间出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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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精武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6年10月14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网进行查询。

三、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10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西青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到精武镇党委办公室(西青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精武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五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类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科目、时间

招聘岗位分为两类:普招人员和特招人员。普招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特招人员的考试包括体能测试、面试。

(一)普招人员的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1日(周五)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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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精武镇党委办公室将在笔试后一周内,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特招人员的考试

报考综合执法岗位人员的体能测试和面试由精武镇党委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参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精武镇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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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

考察由精武镇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党委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精武镇党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党委办公室通知聘用人员入职。具体工资待遇按照《精武镇机关协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中共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6.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六

荐:

1、2013年新乡市凤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2013年新乡市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凤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凤泉区区属事业单位和区属学校,全供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60人。其中,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区属学校教师35人。

二、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新乡市户籍(或新乡市生源)且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其中:现仍在凤泉区工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区属学校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新乡市户籍(或新乡市生源)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师范院校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7日,每天上午8:00到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新乡市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凤泉区新玛特商场对

面)。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生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的须携带),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2013年新乡市凤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需提前从凤泉区党政信息网“文件下载”中下载打印),缴纳考务费72元。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农村特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5月6日至7日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2科,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30分)主要测查应试者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综合知识(40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报考教师岗位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实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材料作文(30分),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因自动弃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岗位需要和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达毕业时间未办理毕业证的,聘用手续顺延,但最晚不得超过2013年7月底。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4、聘用人员上岗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

咨询电话:3918201

3918036(报名时间内)

监督电话:39182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18210(区监察局)

后续事项将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领导小组

7.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七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2014年安徽省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及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的以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4年4月30日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先锋网、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 5月16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人民路原劳动局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50-4288041(县人社局)手机号码:***。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要求一致的学历、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4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

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含试用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四),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安徽省定远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详见附件二)或《安徽省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三),并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免予笔试的县总医院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不受此限制)。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5月17日工作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开发股改报其他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每人收取80元面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人员务必于2014年 :5月29日-5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 —18:00到各招聘主管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和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类别详

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x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x60%。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2、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面试人选根据需面试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县总医院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不需要面试。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两种形式。其中:县总医院护理专业岗位进行四项基本技能操作;其他需面试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具体内容详见面试方案。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x60%+面试成绩x40%;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县总医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县乡镇计生服务所和县乡镇卫生院的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只需笔试的应聘人员,成绩合成后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免予笔试的县总医院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远县政府网、定远先锋网和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主管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的建筑类岗位统一报名考试,拟聘用的人员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单位。

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县乡镇卫生院拟聘用的人员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单位。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定办发[ 2009] 37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0550—4288169,县人社局0550—428804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更多内容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附件一:2014年安徽省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二:安徽省定远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三:安徽省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docx

中共定远县委组织部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

安徽省事业单位讨论QQ群:302219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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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八

-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4日(含)至1994年8月23日(含)期间出生);

(三)南票区户籍(父母一方在南票有正式工作的毕业生也可报名);

(四)具有本次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7日。

2、报名地点

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名费用

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学科的初中现行教材,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面试由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以面试讲课的形式代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纪律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纪律。考生应本着诚信承诺原则,在公开招聘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名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次公开招聘中实行回避制度并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咨询电话:4191302 监督电话:4198909 附:2012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葫芦岛市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9.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九

经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这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4名。其中:晋中市委党校教师5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信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4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晋中市工人俱乐部工作人员7名,均为差额事业岗位;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36名,均为全额事业岗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简章。

4、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限本县户籍,其它岗位不限户籍。

5、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的;

5、未满试用期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11月18日—11月22日。

2、报名地点:报考市委党校、市信访信息中心、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和市工人俱乐部岗位的,在招聘单位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在各县(区、市)政法委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白色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综治专职干部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经初审合格后,交考务费110元,并填写《晋中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表》一式两份。

考生于12月11日至12日持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要求不少于3∶1,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要求不少于5∶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聘用岗位。如有减少岗位情况,招聘领导组将通过晋中市政府门户网()和晋中党建网()发布公告。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定于12月14日。

上午:9:00— 11:00综合知识

下午:14:30—17:00申论

笔试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计算出笔试成绩并排名。

(二)面试

以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的比例,分别以招聘岗位排名,确定参加面试考生。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干部以报考乡镇排名。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进行设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其中,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岗位增加实践操作环节,面试成绩以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实践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如出现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列。

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笔试和面试,均需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察和体检

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然后以总成绩的高低,按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1、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况,重点审查其现实表现。考察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要对重点审核人事档案,对入闱人选的出生时间、学历、学位以及户籍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发现证件系伪造或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

体检由市招聘领导组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聘用人选的初步意见,提交招聘领导组讨论通过。

五、公示、聘用

经招聘领导组讨论通过后,对拟聘用的人员统一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期间经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聘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市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取消聘用资格。

附:

1、晋中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共18名).xls2、晋中市乡镇(街道、管委会)综治专职干部招聘简章(共36名).xls考试咨询电话:

市委党校(榆次区蕴华街502号)0354-2664549

市信访信息中心(榆次区新华街199号)0354-2636272

市委市政府信息化中心(榆次区新华街199号)0354-2638808

市工人俱乐部(榆次区迎宾街167号)0354-3035928

榆次区政法委 0354-3368959

太谷县政法委 0354-6223023

祁县政法委0354-5222836

平遥县政法委 0354-5630200

灵石县政法委 0354-7623536

寿阳县政法委 0354-4622507

左权县政法委 0354-8630702和顺县政法委 0354-8130561昔阳县政法委 0354-4123134榆社县政法委 0354-6622275

晋中市201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10.2022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十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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