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精选8篇)
1.施工图审查 篇一
施工图审查
勘察前置审查须知
一、审查依据和方式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勘察文件经审查合格方可用于设计。
建设单位必须将甲级、乙级工程项目的勘察文件(含详勘、补勘),报送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进行前置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勘察文件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工程勘察文件按建设工程所属级别和所在地区,按分级属地的原则报送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审查程序:
(一)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持工程施工图审查申请到项目相应分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勘察文件前置审查通知单》,同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勘察企业资质复印件;省外勘察企业入滇备案相关手续。2.项目立项文件。3.工程规划许可证。4.勘察合同。
5.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总图)等。6.工程勘察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勘察文件前置审查通知书》将勘察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同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一)款(2)~(4)项资料复印件。2.勘察任务委托书。3.勘察纲要(大纲)。4.工程勘察报告。5.外业钻探原始记录表。
6.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总图)等。7.审查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工程勘察文件及相关材料提齐后,甲、乙级工程勘察项目,审查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报告书,乙级以下工程勘察项目,审查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报告书。
(四)建设单位收到审查报告书后,通知勘察单位按照审查报告书的要求作出修改调整,修改后的勘察文件送审查机构复审。
(五)勘察文件审查通过后,审查机构在工程勘察文件上加盖“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
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应符合附件1的内容要求。
三、审查内容:
工程勘察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是否满足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是否正确反映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资料和内容是否完整;建议是否合理等。主要有:
(一)勘察单位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是否按有关要求在岩土勘察报告上盖章签字。
(二)勘探点的坐标、高程系统和引测依据是否明确。
(三)建设场地复杂程度的划分、勘察手段、工作量布置和勘探深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四)外业钻探是否符合规程和纲要要求,岩芯取样是否准确。
(五)原位测试是否科学,是否如实完整;主要土层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的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六)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的评价是否正确。
(七)水土试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下水的类型、含水层特征、水位及其年变化幅度,以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的论述。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的评价是否正确。
(八)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对特殊性岩土及对工程的影响程度的评述,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是否正确。
(九)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和选定,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和岩土设计参数的建议值是否按要求提供且合理有据。
(十)基础建议及采取的措施是否正确、合理、可行、经济;对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和使用提出的建议是否正确、可行。
(十一)技术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要缺漏,附图附表是否齐全,文字、数据或图纸是否存在错误。
(十二)是否对一、二级支挡结构提出设计所需的合理技术参数,并对支挡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建议。
(十三)审查机构认为需要审查的其它内容。
审查机构要对勘察文件中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严格把关,必要时可对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和测试、试验记录等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审验原始资料后,仍然有勘察数据和文件存在告假疑问的,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安排第三方勘察单位进行现场采样复核。
四、勘察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勘察单位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并对勘察报告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勘察报告交审查机构复核:
(一)勘察单位和注册岩土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是否按有关要求在岩土勘察报告上盖章签字。
(二)主要参数不采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岩土参数取值不可靠或统计错误。
(三)工程地质定量分析中所采用的理论计算公式明显错误、安全系数过大或过小。
(四)建议的工程措施或基础方案不当或缺漏。
(五)所附图件、表格不全,图件精度不够或两者错误较多。
(六)勘察报告的结论与建议的措辞含糊,或文字、符号错漏过多。
(七)未按现行勘察、抗震规范进行的工程勘察。
五、勘察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勘察单位应进行补充勘察工作并提交新的勘察报告重新审查。
(一)野外钻探违反规程、规定,未能搜集足够准确的地质资料,导致场地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不能作出正确评价。
(二)土工试验违反有关规程、规定。
(三)勘察成果资料未能满足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
(四)勘察工作不按有关规范或技术标准勘察,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不满足要求。
六、勘察文件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告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工程勘察文件经审查后,有下列情况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勘察设计要求的,需进行修改的,建设单位必须将修改后的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一)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位置、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和由于设计单位选择的基础形式或基础埋深等导致岩土勘察报告不满足要求而进行的工程的勘察补勘。
(二)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
(三)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四)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
八、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工作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一部分,工程勘察文件前置审查费用和本说明未及部分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机构对审查项目的勘察质量负审查责任。
十、本通知所指甲、乙级工程勘察项目为按现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必须由甲、乙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的工程勘察项目。
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审查,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联系人:王宝芝 联系电话:0871-4320547;
施工图审查须知
一、审查依据和范围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特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细则》(云府登91号)。
凡本省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均以《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细则》(云府登91号)为指导开展审查工作。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细则》(云府登91号)中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细则》(云府登91号)规定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施工招标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二、审查内容和程序
一类审查机构的审查范围不受限制,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需进行专门的资格认定;二类机构审查范围限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建筑高度50米以下,投资4千万元以下的一般公共建筑,宿舍层数在20层以下,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或规定由乙级以下资质勘察设计单位承接任务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
凡超过类别允许审查范围或者由国家、省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省级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建设项目应送省级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类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下同)持施工图审查申请到项目相应分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同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项目立项文件;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勘察设计招投标或方案竞选备案表;
(四)初步设计批文;
(五)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项目时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勘察设计合同;
(七)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表;
(八)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
建设单位持《施工图审查通知书》将施工图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出具接件清单,详细登记收件材料及收件时间等,同时审查机构应与建设单位签定审查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和审查时限。
审查机构在承接任务时,不得承接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送审施工图时,应向审查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项目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初设批文及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项目时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施工图全部文件(一式两份)
(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四)结构计算软件名称及相应的数据文件软盘;
(五)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施工图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全套施工图一式两份加盖审查合格章和审查机构章后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后,由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发。
审查机构应在颁发审查合格书的同时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交由建设单位向工程分管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审查合同等。建设单位持工程分管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招标及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同时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03]113号)的要求,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审查机构上报的不良记录进行核实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应将核实和处罚情况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由建设单位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进行审查。重新送审的,施工图审查时限按重新送审日另计,不再收取审查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要求,施工图审查“涉及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后,分送有关部门审核。”该类工程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前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中的结构安全审查已包含抗震审查,除有关法规规定的重大项目需进行抗震专项审查外,其余项目不再独立进行抗震专项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需先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提交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按建设部令第111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要求,超限高层施工图审查应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担。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进行修改。若有重大变更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内容的,由建设单位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告原备案机关。
建设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对审查机构的审查报告有重大分岐时,建设单位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可以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高一级审查机构复查或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审查结论。复查费用由有责方支付。若复查无责任方,则复查费用由提出复查方支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部门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验收。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派有关人员参加。
三、审查时限
(一)审查机构在收到齐备的审查材料后,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其中技术复杂、重大项目的审查时限可适当延长。
(二)甲、乙级工程勘察文件需在施工图审查前进行前置审查的,甲级项目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乙级及以下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应独立提出审查报告。
四、审查备案须提交材料
(一)审查合格书
(二)备案表
(三)审查报告
(四)复审意见
(五)备案表附表
联系人:王宝芝 联系电话:0871-64320547
2.施工图审查 篇二
通过多年的施工图审查和不断的学习, 在施工图设计和计算书中笔者体会到有一些问题, 虽然不大, 但经常被设计人员所忽略或对规范理解不透。由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处在较低状况的特点, 其结构形式大多数为砖混结构和底框结构, 少量为框架结构, 使用功能多为住宅、住宅下设小型商服、小型办公楼、综合楼等。现将部分问题整理出来, 供同行参考,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1 建筑部分
在方案及施工图阶段常易忽视的有:
(1) 总平面位置图中缺少保留的地形地貌, 网格坐标, 建筑红线, 道路红线, 道路名称, 场地标高, 绿化等均标注不详或无标注。 (2) 住宅建筑中的卫生间太小, 不能布置三件卫生器具, 阳台太大, 造成房间内使用面积偏小, 客厅无自然采光, 南阳台栏板高度小于800mm, 不满足防火要求等。 (3) 在公共建筑中, 楼梯间的楼梯井宽度小于150m m。防火分区不清, 在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时, 楼梯间不封闭, 均不满足防火要求。室外没有方便残疾人坡道, 室内无方便残疾人厠位等。 (4) 在建筑中, 规范指出, 用于疏散的生命通道不易布置在建筑的端部, 因为建筑端部是抗震不利位置, 所以应避开, 但是在施工图中经常发生。
2 结构部分
结构部分共分两项, 第一项为结构计算书, 第二项为结构施工图。
2.1 结构计算书
结构计算书的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构计算书的完整性, 正确性对结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杆件的内力和配筋, 建筑体型的规则性, 底框-抗震墙结构的侧移刚度比等无计算书是无法判定的。计算书中常出现的问题有:打印不全, 设计人未对计算书进行分析。
结构计算书应包括, 构件平面布置图, 计算简图, 荷载取值的计算和说明。结构计算的内容应完整清楚, 引用的数据应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 代号, 版本及编制单位, 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 输入的总信息, 计算模型, 几何简图, 荷载简图, 应复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计算结果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提供结构自振周期及周期比, 位移及位移比, 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及总地震剪力, 楼层侧向刚度比, 轴压比, 梁柱内力组合平面包络图, 超筋超限信息, 配筋平面图等, 对于砌体结构应提供抗震验算结果, 承载力验算结果等。对于钢结构应提供结构自振周期及周期比, 位移及位移比, 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及总地震剪力, 楼层侧向刚度比, 强度及稳定性计算结果等。基础设计时应采用的内力标准值和设计值及地基变形计算时所用的准永久值的平面简图。
2.2 结构施工图
在总说明中未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所要求的深度编制。混凝土结构使用平法表示时应提供标准图及其布筋标准图。砌体结构不要用平法图集, 因为平法图集不适用砌体结构。砌体结构可用平法表示, 但应给出两端节点构造详图和平法使用图例。应说明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并注明最小杆件截面和保护层厚度。一般工程防火等级均在二级及二级以上, 框架结构的楼梯平台处设短柱, 其断面不小于300x300, 否则耐火极限不满足规范要求。以下是笔者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2.2.1 抗震概念设计
在建筑平面布局中常出现凸凹不规则, 特别是L和U型平面,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震规范》GB50011-2001第3、4条规定“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 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的平面属于凹凸不规则结构, 应按《抗震规范》第3、4、3条计算, 而设计未按上述进行设计, 且设计较复杂, 为简化结构计算, 应在适当部位设置抗震缝。
2.2.2 主楼与附房设置抗震缝
本地区建筑大多数商住楼, 主楼均为六、七层, 附房为一层, 在其之间均设置了抗震缝, 但大多数在缝两侧未设置墙体, 不满足《抗震规范》第7、1、7节的要求。
2.2.3 抗震墙布置
在商住楼的设计中, 大多数一层为底框一抗震墙结构, 上部为砖混结构。按《抗震规范》第7、1、8条规定“房屋的底部应沿纵横两方向设置一定数量的抗震墙, 并应均匀对称布置或基本均匀对称布置”在个别设计中仅设置了横向抗震墙, 而纵向抗震墙较少, 往往不满足第二层与底层的纵向侧向刚度比。侧向刚度比是底框一抗震墙结构特别重要的一个指标, 在《抗震规范》中为强制性条文, 提醒广大设计人员应特别重视, 以保证结构的安全。
2.2.4 抗震构造柱的设置
(1) 砖混结构房屋构造柱设置应满足《抗震规范》第7、3、1条, 在设计中设计人员往往忽视与表7、3、1接近的楼层数的建筑构造柱布置还应遵循《抗震规范》第7、3、2条第5款的要求, 构造柱布置不满足要求。 (2) 洞口宽度较大时应在其两侧增设构造柱, 较大洞口是指洞口宽度大于2000mm。
2.2.5 关于主次梁结点部位 (梁面同高) 的间接受荷载情况, 我国新老规范都明确规定应设置附加横向钢筋, 并承担全部集中荷载。
同时, 不允许用布置在集中荷载影响区内的斜截面受剪箍筋代替附加横向钢筋。
2.2.6 在较为复杂的结构平面布置中, 经常存在多方向柱网相接区域。
有些设计将每根柱与周围各柱均用框架梁连接起来, 形成不同方向的多梁交于一柱, 导致节点区钢筋锚固和砼施工困难。实际上, 对现浇梁板结构, 水平地震力主要靠楼板传递, 每根柱只要在两个接近的方向有梁连接即可, 不必将所有柱都连起来。
2.2.7 在施工图纸的说明中, 审图中经常发现两种情况:
(1) 使用设计术语对施工提出要求:如“抗震构件”、“非抗震构件”、“受拉钢筋”、“受压钢筋”、“受拉区”、“受压区”、“受力较小截面”等。 (2) 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 (00G103) 绘制施工图, 但对采用本图集的标准构造图施工所必需的工程条件交代不全。如必须写明主楼、房、地下室各层的框架、剪力墙等构件的抗震等级。有些工程的基础梁也采用平法表示时, 更应详细说明。
2.2.8 抗震类别为乙类的建筑是应提高设防标准, 既应按高于
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而不是提高一度进行抗震计算, 有些设计人员将这类建筑提高一度进行了抗震计算了是不对的, 对规范理解有误。
2.2.9 砌体结构体系
(1) 不应采用砌体墙和混凝土墙混合承重体系, 是因为两种材料的弹性模量不同, 一个是延性较好的构件, 一个是脆性构件, 不同材料性能的墙体混用在地震中易造成各个击破。 (2) 纵向无内纵墙, 外墙开洞面积较大, 造成纵横向刚度相差过大。不满足规范要求。 (3) 在客厅外墙处设阳台, 且在外纵墙处取消了客厅出墙垛, 造成了外墙开洞面积过大, 两个客厅间的墙在纵向无墙垛, 形成一字墙。不满足规范要求。
以上是笔者多年来施工图审查所遇到的问题, 供同行们参考, 敬请同行们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
[2]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3.浅谈施工图预算审查的内容及方法 篇三
一、施工图预算审查的内容
审查施工图预算的重点,主要在编制依据、工程量计算、预算基价套用、各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方面。
1、编制依据的审查
(1)审查编制依据是否合法。
(2]审查编制依据的时效性。
(3)审查编制依据的适用范围。
2、工程量的审查
工程量的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因此,工程量的审查是施工图预算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审查中应注意下述问题:
(1)应根据预算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按施工图说明和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逐项审查。
(2)若在图纸会审纪要中涉及到设计内容的增减,应相应调整施工图预算,防止多算或漏算。
(3)预算中的按实计算部分,应结合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合理计算。
(4)分项工程之间的划分应与定额计算规则一致。
(5)按定额规定,计算中应扣除或增加的部分是否已扣除或增加,按定额说明中要求乘系数调整的工程量是否进行了调整,如砖墙体积的计算、各类油漆涂料工程量的计算等。
(6)定额中已明确综合考虑的项目,不得重复计算。如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3、预算基价套用的审查
预算基价是计算定额直接费的价格依据。定额的套用、换算与补充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造价的准确性。
(1)应根据工程性质,确定套用与其相适应的定额。避免立项不准,套高不套低的现象出现。
(2)对于预算中需换算的基价,首先应审查所换算的分项子目是否符合换算原则。
(3)对定额中的缺项,应由承发包双方按规定编制临时性补充定额。审查时应注意补充定额编制的依据、方法以及计量单位的确定与选择等是否符合定额编制原则,资料、数据是否合理等。
4、各项费用标准的审查
(1)审查取费计算基础。取费计算基础必须同工程性质一致,按照所选定额规定执行,不能任意扩大直接工程费的范围,不得增列费用项目和高套费率指标,
(2)预算计取的各项费率,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按定额规定执行,未发生的不得列入。
(3)材料价差的单调与综合调整应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综合调整系数执行。对一些价值大的特殊材料,应进行市场调查,合理计价。
二、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方法
1、全面审查法: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工程变更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查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取。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全面和细致的审查工程预算,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
2、标准预算审查法:是对利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以此为准来审查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
3、分组计算审查法:是把预算中有关项目按类别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的一组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这种方法适用能够进行分组划分,各组间要有相似性。
4、对比审查法: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查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查方法。
5、重点审查法: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查。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查法,其与全面审查法之区别仅是审查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查重点。
6、“筛选”审查法:建筑工程虽面积和高度不同,但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建筑面积指标变化却不大。将这样的分部分项工程加以汇集、优选,找出其单位建筑面积工程量、单价、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指标,并注明基本指标的适用范围。
在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查时,要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繁简程度不同,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灵活使用,从而保证通过施工图预算的审查,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柯洪主编,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4.施工图审查(江苏徐州) 篇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的内容
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科(2005)22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筑施工图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节能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
⒉建筑及构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⒊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⒋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了徐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⒌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二、审查的范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市行政区域(包括各县(市)、区)内房屋建筑工程下列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必须进行审查:
⒈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三层及以上的住宅工程;
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公共建筑;
⒊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
⒋涉及城镇生命线的低于30万元或300平方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凡列入上述审查范围的项目,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建设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加盖施工图审查技术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的依据。
三、审查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了使各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高效、便捷、顺利进行,须注意下列事项:
⒈填写徐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
⒉提供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勘察、设计合同,外省市进入我市进行勘察设计的还需提供单项工程许可申请表。
⒊有关初步设计及扩初设计的批准文件和立项文件。
⒋规划定点图(原件,施工图审查中心存档用复印件)。
⒌新建二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需报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证书。
⒍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必须先期审查)。
⒎全套施工图4套以及相关资料,施工图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送审的图纸应逐页加盖)、消防自审、建筑节能设计自审专用章(建筑图首页)及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章。
⒏建筑专业需报送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结构专业需报送有关计算资料,以上两项内容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提供。
四、审查的程序
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向市施工图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市审图中心)报送四套施工图图纸和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各一份。对于市审图中心提出的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责成勘察设计单位逐条对照进行答复,需变更设计的应提交变更后的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4份。答复意见应加盖公章,变更的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签字齐全,并加盖出图专用章和执业人员执业章。
⒉建设单位应将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合格章的四套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单)。分别送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套,以上各单位未收到加盖审查技术专用章的施工图(含变更图纸和变更通知单)前,不得进行质监、施工和监理。
⒊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从严控制,确需变更设计时,变更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的质量负责,严格执行校、复、审制度,重大的设计变更应提交市审图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五、重大设计变更需送审的范围
见附件。
六、其它
⒈按照苏建科(2005)226号文件的规定,下列工程施工图可以不审查:
⑴ 一、二层住宅(住宅小区除外)。
⑵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不含300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⑶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的工业建筑工程,丙级设计单位可承接的构筑物。
⒉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采用先设计后变更的不正当手段,以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⒊变更层高、增加面积经核实后应补交相关费用,并按有关政策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⒋建设单位应主动将重大设计变更报市审图中心审查。质量监督机构发现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审未报审时,应以书面联系单的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向市审图中心送审。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大设计变更送审的范围.doc
重大设计变更送审的范围
⒈使用功能的变更,如:办公改为商场、餐饮、娱乐、浴室等。
⒉建筑平面布局的较大变更,如: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通道及变更疏散楼梯位置。
⒊楼板开洞,增加共享空间。
⒋房屋增加层数、增加面积。
⒌基础形式的变更和结构体系的变更。
⒍供电系统的较大变更。
⒎消防报警系统的较大变更。
⒏室内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的较大变更。
⒐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容量的变更。
⒑通风、防排烟系统的较大变更。
⒒对建筑节能有较大影响的变更。
5.施工图审查自查报告 篇五
20xx年在图纸审查过程中由于对规范条文的定性问题不准,对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深度等问题把握不够准确,导致强制性条文漏审并且在日常图纸审查过程中对标准规范条文的理解不到位,忽视一般性条文的学习和执行,从而出现违反一般性条文也经常出现。这都是由于不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对施工图图纸不能全方位思考,延伸产生出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致使审查出现一些问题。
在接下来的图纸审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和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确保实施情况在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实。今年我要加大力度学习规范及强条,对规范及强条要理解透,不懂就问,使自己的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杜绝强制性条文漏审情况及安全隐患的再次发生。
6.施工图审查培训材料(建筑)1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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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年6月19日【编辑录入:e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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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从方案设计开始
美俄法竞标阳江核电站 广东核发电量追三峡
后现代建筑思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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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建筑部分]
一、总则
建筑设计是房屋建设工程的“龙头”专业,是质量控制的首要部位。建造房屋的目的是要满足人们的各种使用要求和物质与功能的需要。但是这些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以保障人身安全为前提,同时不影响大众利益,不破坏周围环境。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就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及公众利益方面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珍贵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下面就根据强制性条文精神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有关问题作一介绍。
二、建筑施工图编制深度要求
1.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3.施工图深度:
1)设计说明基本内容
(1)编制依据:
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2)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
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4)节能设计: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5)防水设计: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卷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
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
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6)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
(7)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
进、排风口的布置。
(8)室内外装修做法。
(9)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
7.施工图审查 篇七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政策建议
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下文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审查机构及人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结构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的技术审查,是我国政府监管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
国内学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和审查技术要点有较多研究,对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研究尚不多见。李新华概述了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推行情况,并提出陕西省应尽快制定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总体思路并进行试点[1]。邓学让[2]以深圳市为例,介绍了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主要程序和内容,并对实施中的相关问题作了研究和探讨。浙江、江苏、安徽、河南、福建、珠海、徐州等省市水利厅(局)在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发布了相应的暂行管理办法。
笔者通过对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特点的分析,揭示目前施工图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施工图审查制度设计和实施经验,提出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1 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特点
与传统的房屋建筑工程相比,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范围包括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除险加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难度更大、专业性更强。从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执行现状看,具有以下特点。
1.1 审查机构来源单一,审查员配备专业要求高
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多种所有制(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并存不同,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一般为事业或企业性质,而且大多为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机构需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的要求配置规划、建筑、结构、地质、水土保持、移民、环境保护等多达12个专业的审查人员,各专业的主审查员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设计经历,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持过水利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1.2 施工图审查方式多样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一般由建设单位委托给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审查机构。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浙江、福建、河南省规定只采用委托审查方式。安徽省、江苏省规定项目法人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二是聘用审查人员进行专家会审(针对中小型工程项目)。
1.3 分级管理,强调审查机构资质
一般由省水利厅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并接受水利部的指导、监督。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根据SL 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主要对大中型水利工程施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小型水利项目根据情况参照执行。施工图审查机构一般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的资质等级承接业务范围不同。
2 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存在的问题
2.1 审查制度建设亟待完善
设立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其目的是以行政和技术手段将事后的工程质量管理变为事前的监督管理,将勘察设计文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工程施工之前发现并及时纠正,排除质量安全隐患,达到三个确保:①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②确保工程设计不损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③确保工程设计质量以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由于水利部未统一制定适用于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各省市按各自需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结合水利工程特点并参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原建设部[2004]第134号令)[3] 制定相应的暂行办法。这些暂行办法在审查机构资质认定、业务范围、审查员资历、审查机构的责任、政府监督管理等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别,如何设计出更科学合理,执行力强的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2.2 审查机构赔付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
以安徽省为例,其施工图审查暂行办法规定“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规范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项目造成损失的,被委托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取消会审专家组人员的审查资格”。然而审查机构的规模一般较小,甲级资质审查机构注册资金仅要求大于100万元,一旦发生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其赔付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由于收取的施工图审查费相对于水利工程的巨大投资,即使免收审查费再加上1倍的罚款也远远无法弥补建设单位的损失。
2.3 施工图审查市场化程度高,易引发不正当竞争
原建设部[2004]第134号令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3],而企业的定义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组织”。原建设部在宣传贯彻[2004]134号令时指出,“审查工作是为了满足政府监管质量的需要由政府强制推行的,审查机构有准公共机构的色彩”[4]。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大部分为企业单位,高度市场化易造成低价格的不正当竞争,同时加大了政府监管难度。
3 国外及香港地区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启示
美国对建设工程产品,特别是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采取直接监管的方式。美国的《国际建筑规范》(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IBC)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使用许可制度,施工图审查通过是颁发施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审查员需具有工程经历、培训经历、土木工程师(Professional Engineer)资格,并取得行业组织核发的审查员证书。施工图审查是非盈利性质的政府行为,审查机构收取相当于工程造价的0.5%~1%的审查费。工程的设计质量仍由设计单位负责,在施工图审查中,当发生经验不足或疏忽等质量责任时,一般不会追究审查员个人民事和刑事责任,仅承担名誉损失,由审查机构承担民事责任[5]。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下属的建筑建造局(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BCA)编制的建筑控制法案(Building Control Act)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 水工建筑的质量控制。其授权的建筑控制委员会(Commissioner of Building Control,CBC)负责施工图审查。建筑控制法案中明确规定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员的注册、权利和责任及图纸审查处理流程,BCA编制的建筑控制规范(Building Control Regulations)详细规定了的施工图审查标准[6]。
香港发展局下属的渠务署(Drainage Services Department)作为特区政府的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防洪、排涝工程、公共排水/排污系统的技术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颁发审查通过证明,作为申领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7]。
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和香港地区施工图审查制度给我们以下启示:①美国、新加坡、香港地区均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专门的、非营利、执行政府监管职能的施工图审查部门;②建立了较完善的施工图审查管理法规,细致规定了施工图审查的内容;③规定了施工图审核员的资格认证;④明确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员的质量责任,民事责任。
4 对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体制改革的建议
鉴于水利工程的特殊性,针对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经济发达国家和香港地区制度设计和实施经验,提出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a. 水利部成立全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领导小组,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制定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由各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对全国的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b. 建立全国或省市级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信息网,涵盖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标准规范、工作动态、审查公示、统计分析等栏目,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量。推进审查员执业制度,建立审查机构和审查员诚信档案,研究开发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功能包括:机构和审查员资质申请与核查、信用档案管理、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审批信息查询、审查信息统计。通过上述方法进一步提高水利部和各地政府对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行政约束力。
c. 启动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参考住建部编制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结合水利工程特点,组织全国知名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专家,开展施工图审查要点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同时申报国家级科技支撑计划。
d. 启动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职业责任保险计划。按2003年建设部颁布的《关于积极推进过程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部令第218号),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已逐步开始购买设计保险。建议水利部与保监会协调,早日推出针对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职业责任保险险种,增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5 结 语
笔者论述了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特点,各省市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和香港地区房建和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设计和实施经验,提出当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工作包括: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个人质量诚信评价体系,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设计等。
参考文献
[1]李新华.对我省水利工程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思考[J].陕西水利,2008(1):10-11.
[2]邓学让.深圳市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做法及相关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2011,127(4):27-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EB/OL].[2004-08-23].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gz/200611/t20061101_159072.htm.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徐波、吴慧娟同志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研讨会上讲话的通知[EB/OL].[2005-02-04].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gczl/200611/t20061101_157999.htm.
[5]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住宅工程质量[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6]新加坡建筑建造局.建筑控制法案(Building ControlAct)[EB/OL].[2006-01-01].http://www.bca.gov.sg/BuildingControlAct/others/building_control_act.pdf
8.施工图审查 篇八
关键词:建筑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查
1.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查原则
1.1可靠性原则
防雷装置有些是装置在建筑物的内部,有些事装置在建筑物的外部,但不管是在内还是在外都必须要保证装置的可靠性。特别是建筑物楼层比较高的,在审查防雷装置施工设计图的时候更要考察其是否真正能起到防雷作用,是否能够经久耐用。这关系到日后防雷装置是否能够起到很好地分流、接闪、传导等功能,因为雷电对高层建筑物袭击的可能性是较大的,所以防雷装置施工设计一定要可靠,才能确保建筑及建筑物内部电气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1.2科学性原则
防雷装置施工设计必须要遵循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是指防雷技术符合防雷规范,应用前沿先进技术。所以在审查防雷施工设计图纸时要审查其设计是否符合国家防雷标准规范,检查是否严格、全面按照相关的标准,而且还要检查施工设计图是否有体现出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内容
2.1建筑物顶部防雷平面审查
对建筑物顶部防雷平面图要将立面图和剖面图结合起来进行审查,审查接闪器所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格需求、其布设所在位置是否合理、敷设方式是否合规、连接方式是否合理。审查防雷装置施工图是否有将以下建筑附属体进纳入接闪器保护范围内:通风管道、构架、电梯机房、水箱等。对于安装有航空信号灯或是在节庆日会挂节日彩灯的建筑物,还需要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对上述用电设备和线路采取防闪电电涌措施。
2.2引下线审查
引下线所起的作用就是将雷电流引入到大地泄放掉或是引入到接地装置,所以在审查施工图的时候,要重点检查引下线的间距和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且检查引下线是否有均匀对称敷设,检查是否有按照最短路径的方式进行接地,因为按照最短路径接地才能实现均衡泄流的最佳效果。建筑物的设计是比较复杂的,这就会使得屋顶防雷平面图与基础接地平面图引下线设置的点不一样,这就必须在审查时察看引下线点是否上下对应,如果出现转换的话就要焊接连通,如果自然混凝钢筋就够引下线少于10根时,还需要再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3基础平面接地图和等电位审查
首先,审查施工图是如何来布设接地装置的,引下线所在轴位对应的地梁钢筋可以用来作为水平接地体,跟周围的地梁钢筋形成一个闭合地网,并预留出接地测试端子,方便以后日常检测使用。用来作为引下线的桩基必须得跟地网连接起来。如果是在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时,距离地面不小于0.5米处。接地装置用的材料要审查材料规格、敷设方式和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规范。其次,审查接地电阻值是否有充分结合建筑物地质环境,对于穿越不同防雷区的金属物是否有在交界处作等电位连接,埋地直接进入建筑物的配电线缆是否有用金属铠装电缆。最后,审查局部等电位的设置。局部等电位要根据其使用性质,判断其是否有设置多个接地点,在不同防雷区是否做出电气设备预留,对于审查有出现问题的要提出合理建议,避免出现雷击风险。
2.4配电系统图审查
审查配电系统图时要重点审查终端配电柜连接电器设备的情况、供电系统的接地情况。审查配电系统图各个配电箱之间的关系,接地制式和入线情况。审查SPD级数是否基于终端绝缘耐冲击电压和设备所处位置来决定的,审查各级SPD型号参数、安装位置、保护模式、能量配合是否合理。审查电源总配电箱进出线交界处是否有安装了SPD,并且是否有加设后续SPD保护。
3.如何做好防雷审图工作
3.1防雷图审知识全面、专业
防雷施工图的审核是一个复杂、专业的工程,包括了对直击雷防护措施、屏蔽、等电位连接、综合布线、SPD设计安装和接地系统等方面的审核。所以作为防雷施工图审工作人员就必须要具备全面、系统的防雷图审知识,要在技术规范的指导下进行审核。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错漏的,就必须得即刻通知防雷检测人员进行实地检测,结合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土壤、气候以及雷电活动规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了解,再次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将错漏扼杀在萌芽状态。
3.2注重防雷审核技能的应用
首先,要审核防雷措施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专业的防雷设计资质,负责防雷设计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防雷设计执业资格;其次,审核的时候要特别注重防雷设计的理论依据,是否有严格依照《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进行防雷级别分类,尤其是对易燃易爆物比较集中和人员比较密集地区建筑的分类是否正确。再者,重点审核防直击雷的设计,比如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的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审核建筑物顶部金属物与地下金属管是否有连接到防雷装置上,审核等电位连接、引下线间距与布置、接地类型、预留设备接地以及施工工艺、材料等等是否符合规范。最后,审查雷电波侵入部分,审查该部分的综合布线是否合理、是否设计SPD。
3.3优化审核流程
防雷施工图审的流程要根据实效性来进行不断简化,在提高审查效果的同时简化审核手续,一般来讲需要经过初审、复审两个环节,以确保审查无出现遗漏;对于一些事关重大的审查则要以开会讨论的方式来进行审查,集思广益,通过讨论优化从而得出最优方案以将错漏率降至最低,避免施工错误造成资源浪费,确保施工图审工作的高质高效完成。
4.结束语
审查建筑防雷装置施工设计图是一项要求细致且复杂的工作,因为防雷装置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而且技术性强,在审查的时候要求审查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另外,防雷装置涉及到方方面面很细致的东西,所以在审查的时候既要有耐心,又得细心。所以,做好防雷装置施工设计图审查工作要依据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本着细致、耐心的态度来认知审查,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和措施。
参考文献
[1]刘新峰.高层建筑防雷设计审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市政技术,2014(11):27
[2]庄春华.浅析防雷工程中的防雷图审[J].民营科技,201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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