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2025-02-25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共10篇)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xx财政所负责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各单位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六条 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七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单位认定的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其它物资或耐用品。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 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 一般设备

1.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

2.设备:包括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3.设备:包括保险柜、樘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4.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辆及船只等。

第三类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第四类 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数据等。

第五类 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六类 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有固定资产。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帐。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帐。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帐,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帐。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帐面原值注销。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帐。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帐册设置

(一)固定资产总帐的设置,由镇财务结算中心和未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帐,按照六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的设置,由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帐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来源等栏目。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单位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四)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设置核算,对于无电算化软件的单位,明细帐应统一购置固定资产明细帐页进行设置核算。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

(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基建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帐核算。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xx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购入后填制《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单位要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位预算。

(三)自制、调入、盘盈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填制《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验收入帐。

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盘亏、报废、报损等。

(一)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1.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上(包括2万元),属大型、精密、贵重资产的处置,应当详细说明相关原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2.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下,但成批处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3.固定资产无偿调入外单位的,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4.向个人出售和转让固定资产(包括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位原值在3000元以上及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5.不在1、2、3、4项范围内的资产处置,只需填制《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二)固定资产处置申报程序

1.各单位处理上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首先应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填报《xx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2.各单位处理固定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1)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

(3)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数据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帐务处理

1.各单位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的资产,申报单位可凭《xx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或《xx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的核算联,调整有关资产帐目。

2.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卖收入,均属国家所有,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各单位每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以物对帐、以帐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三)清查登记要求

1.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

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帐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

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帐,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帐。

5.各单位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单位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包括固定资产请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赔偿制度、报损报废制度、维修制度、资产租赁制度、清查核对制度等。

第四章 责任

第十六条 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 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

第十八条 镇财政所要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以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xx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篇二

(一)固定资产配置不合理、购置较随意

没有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资产。缺乏合理统一的配置标准,或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导致单位、部门和岗位之间配置不公平。有的单位存在随意性甚至盲目性,造成重复配置或不合适配置,设备购买后由于没有相应的技术人员操作而长期闲置。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归属与职能不同,形成了其购置固定资产来源的多样性,导致固定资产购置审批不严,超前消费、追求“高精尖”,超规模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对使用自由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不纳入预算管理。

(二)固定资产存在使用不合规现象

固定资产账册建立不全,有总账,无明细账、卡片账,造成固定资产的潜在流失。账簿记录不规范,不按资产的性质、类别登记,为资产清理带来不便。账簿登记不及时,资产增加、减少无法及时透明反映,形成账实不符,长期流于账外。领用制度不健全造成资产不当使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定期维修保养不重视,缩短了资产的使用寿命。移交不清,造成资产毁损、流失责任难以追究。

(三)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清查不及时

不按规定采取拍卖、招投标方式,不执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政策制度形同虚设。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不顾单位实际情况,未经审批同意随意捐赠、赞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的单位未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出售或变卖固定资产,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重点抽查和离任核查制。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是否正常一无所知,账账、账卡、账实不及时核对,造成账实、张卡不符。

(四)固定资产存在财务核算不健全现象

部分单位用专项资金申请购置固定资产只在经费中列支,未在“固定资产”科目中反映,或未经申请直接以其他名目列支。固定资产改扩建增加部分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只使用,不记账。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盘盈等固定资产不进行账务处理,长期游离于账外。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收益、出租、出借和担保收入未纳入单位预算,未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的事业单位不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修购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时,不分资金来源,直接在“事业支出”中列支。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提折旧,购置时全部支出列入当期,这样在未处置前只反映原始价值,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磨损或新旧程度,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形成资产总量虚增。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一)管理体制尚需完善

在隶属关系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资金来源渠道分为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与地方财政专项拨款,如其服务于地方或参与地方某项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而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就来源于地方财政资金,这样单位固定资产就会分属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双重监管,或者用地方财政资金购置的部分就会产生无职能部门监管。

在职责权限上,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能对固定资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财政部门没有很好的发挥其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综合管理作用。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单位固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不力。行政事业单位本身权限过于集中,领导在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随意处置或变卖单位财产,从中谋取个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

在管理制度上,一是现行预算制度着重体现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而对于财政预算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和投资收益得不到反映,预算资金一旦形成了实物资产就疏于管理,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钱轻物的思想;二是目前建立的采购制度只是对资产的购置行为进行了规范,而对为什么购置、购置什么、购置多少没有明确的规定;三是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完好程度,体现不了它的真实价值。

(二)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目前由于内部协调、约束、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建立不够健全,是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一是内部协调机制建立不健全。单位内设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职责分工不清,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相互推诿,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二是约束机制建立不健全。不按内控制度设立不相容岗位,从固定资产的购置到处置的整个过程没有分设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进行管理,容易造成违规违法现象;三是监督机制建立不健全。监督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透明,日常监督走过程,无法发现账簿记录不完整、会计核算不准确现象,专项检查不履行,无法禁止对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入“账外账”,有偿使用固定资产后取得的收入进“小金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进建议

(一)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设立不相容岗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完成固定资产的购置到处置的全过程,钱物分离,相互牵制。二是应明确岗位职责。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卡片的建立,对其增减变动和使用情况进行统一核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实物,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反映其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使用、保管。同时各部门还应明确使用、保管等具体管理人员的职责。三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处置固定资产(包括出售、转让、调拨、报损、报废、对外捐赠等)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财务部门应及时如实地作核销账务处理,以防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应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实行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可采取虚拟折旧的方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定期上报明细表,未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提取折旧的方法,进行合理的成本核算。对投资收益、出租、出借等有偿使用收入和残值、转让收入进行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健全固定资产保管领用制度。入库时对其完好程度和数量、金额应认真核对验收,领用时应及时登记,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及移动情况,及时登记卡片,及时制作和修改标签,做到账卡签对应一致。

(二)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把好预算关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情况,结合年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目录,核定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固定资产年度采购计划,按照合法的采购程序购置固定资产。在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前,各不同职能的业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和业务量,提出购置不同类型和数量的固定资产,经单位统一汇总后,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和注重实用的原则,确定是否购置和购置多少。在编制固定资产预算时应分设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列支,专款专用,提倡勤俭节约,优先安排急需和必需的固定资产,争创节约型机关。将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避免账外账。在加强预算经费管理的同时,应注重固定资产本身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绩效评价,为固定资产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提供可靠和全面的依据。

(三)加强固定资产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制

首先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责任到人,定期考核,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其次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内部审计监督,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检查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稽核、评价单位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使固定资产管理更加合规和合法。二是加强定期检查,定期审核财务固定资产账目,审查账簿记录是否全面、系统、连续、正确,核算依据是否充分,发票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对,在核查数量的同时,应注重检查固定资产保管、维护和利用情况,并将其与账面核对,是否存在保管不善、维护不到位、闲置浪费、账实不符现象,以便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卡相符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三是加强重点抽查,对重点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和贵重的固定资产应进行重点抽查核对,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免造成重大损失。四是加强离任核查,单位领导或管理人员离任,应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防止物随人走,资产流失。通过对固定资产实施监督检查,明确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查找原因,提出改善管理措施,促进固定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实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

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探讨 篇三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引言

长期以来,作为全民所有制为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产权在法律层面上是清晰的,即归全体人民所有,但在运行层面上并不清晰。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中比重最大的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源,对其加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目前仍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疏于管理,存在着毁损、遗失的隐患。因此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刻不容缓。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物质基础

在现代社会中,国家承担着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重任,这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国家要搞好物质文明建设,做好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以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整个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可以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是直接维护国家管理、维护国家资财的需要,同时也是构建社会文明、进行有序管理的需要。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其职能对国民经济存在相当的影响力

根据2007年部门决算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12万亿元,扣除负债后净资产总额5.58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约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众所周知,对非生产性的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固定资产比重占国有资产比重的绝大部分,这充分说明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对国民经济相当的影响力。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社会与民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程度越来越高;公共财政框架逐步建立,财政安排的行政管理支出不断增加,这样客观上也会形成大量的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如:人民群众对于环境卫生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卫部门需要增购垃圾车和清扫车就是其表现形式之一。

三、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分析

1.所有者与管理者缺位

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的是“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客观上造成了所有者缺位与管理者缺位两种结果。一是在所有者角色上,从委托代理理论来看,行政事业性资产产权归全体人民所有,表象上以国家统一所有为其形式,但很明显,“国家统一所有”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国有资产运行中,作为人民的任何一个体,事实上既无可能也无直接激励去监督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也就是说,所有者主体实质上是虚位的。二是在管理者角色上,资产管理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国资委、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行业事业主管部门等,看起来有多家管理,实际上由于监督职责不清、权利边界不明,权利交叉和权利重叠并存,监管错位与缺位并存。权责关系缺乏明确界定,导致产权管理主体错位、失位并存,极大地影响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效率。

2.配置与职能不均

当前一个比较显著的现象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即固定资产的配置与单位的职能并不完全匹配,从而导致了资产闲置或浪费的现象。如有的单位人员不多但却占用了很大面积的办公地点,导致房屋闲置,而有的单位办公场所短缺,再高价租赁办公房;或者在资产购置上也存在攀比性和随意性,提前更新,如购置高级电脑或高级摄影设备,但事实上工作却并不需要这样的精度,从而导致闲置浪费和短缺现象并存。同时,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固定资产不能进行及时的检修和维护,致使许多资产无法继续使用或超常规、破坏性地使用,造成设备快速老化,影响了资产的使用效果和寿命。

3.管理制度不健全

首先,我们对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比较重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关注不够,对国有资产的配置、调拨、转让、验收、使用、报废、毁损等环节缺乏约束和控制,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与腐败现象。其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只重视固定资产的购置,而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如购置后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有的单位缺乏内部控制,无健全的资产的领用、保管台账或记录,无定期盘点制度甚至长期不进行盘点。对长期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报废的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及时清理。最后,资产的出租、变价收入成为了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的来源,造成了大量固定资产的流失。例如,有的单位将闲置房屋出租后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暗自以收抵支;有的抵顶物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有的租给了饭店抵顶了招待费支出;有的乱发津贴、补贴。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路

1.完善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及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1)完善固定资产的价值记录。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对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账目,不记成本、不计提折旧,只作为辅助科目记录,不同于企业财务制度,所以账实不符、记载不准的现象时常发生。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大的修改的前提下,笔者认为,要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重估,每年终要进行清产登记,适时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可以考虑以备查账或辅助账的方式记录),调整固定资产账目,使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以便于结果的利用。

(2)要严格执行各项专项制度。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切实把国有资产管理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前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当务之急。

2.建立健全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国有资产集中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应尽快在投融资与债务管理中心下增设资产管理公司,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房屋、土地及门市等资产进行有效整合,办理好过户手续,实现集中管理,以公司化的运作模式运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的使用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如南宁、湘谭市率先如此运作。二是建立国有资产价值补偿机制;三是建立国有资产调剂使用机制。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引入市场化的手段,加强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

3.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应当建立对国有资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除依靠外部审计机构外,还要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就是要完成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与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坚持和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实物登记账,对各项固定资产从购置、领用到报废进行全程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

建立科学合理与统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预算制度是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亦是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一个单位或组织需要购置何种资产、如何配置与处置资产,应当充分分析其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并将二者进行科学的匹配,匹配的过程亦即编制预算的过程。强化资产预算管理旨在资产购置的科学和配置的合理,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这样做,既有利于科学配置行政事业资产,又有利于减少预算编制的盲目性,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5.建立并用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为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2009年9月14日,财政部在有关中央部门和省份试点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知》指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正式实施,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

参考文献:

[1]李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亟待加强[J]财政监督,2009(07)

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请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由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用外币进口的设备,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二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具体账务处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四条

购置固定资产应分清资金渠道,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单台设备和单项工程在五万元以上的),由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由行政经费、事业经费或其它经费解决。属于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由不同资金渠道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购入、调入和自制、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 领用等手续。

第十六条

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

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国有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包括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

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中,财务部门负责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分类核算,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并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等具体管理,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某些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资产占用单位承担;技术部门参与专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技术鉴定;使用部门负责合理、有效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预算及购置计划既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积压浪费。对按规定实行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已入库存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类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填写保管单并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处置固定资产须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单》或《固定资产调拨单》,据单入账;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不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固定资产。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并督促使用人爱护所用资产。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在其办理所用资产交还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每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管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财务和账务异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严重或挂靠单位脱钩等情况,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应由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国管局确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办公用品、用具、生活用品、器具、材料等资产,也要分类登记,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后勤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送国管局备案。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5.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篇五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日益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工作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存在诸多弊端。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多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并未做相应的改变,致使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此,应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法规制度建设,改进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臵、使用和处臵全过程监控,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家资产管理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固定资产是单位开展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为国家所有,为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使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但长期以来,由于对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比较淡薄,思想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只管使用,不计成本及损失,不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导致单位资产的实际使用数与账面数不一致 等现象大量存在。同时,因固定资产的购臵、使用、报废等事项涉及到单位内部各股室和职工个人,但相应的职责界定不明确,资产管理无法落到实处,固定资产的购臵、使用、调拨和报废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存在随意处臵的现象,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管理混乱。

(二)重购轻管,固定资产闲臵浪费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臵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由于重购轻管思想作祟,造成单位固定资产购臵盲目。行政事业单位往往不是从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出发,也很少对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论证,只是“两手向上,伸手要钱”,不怕摊子大,不怕东西多,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盲目配臵。

(三)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相脱节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很大部分统一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但由于当前政府采购资产的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备,存在采购与管理脱节情况。表现在:统一采购的资产已交付单位验收使用,而单位财务部门却没收到发票、入帐通知书等资料,从而导致单位财务部门无法掌握新增固定资产的情况,造成账外资产,使固定资产数据失真,无法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1、固定资产购臵缺乏规范,交付使用手续不遵循制度。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不重视预算编制,对需要更新和添臵的固定资产缺乏计划性,多数设备的购入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此难以进行宏观调控。一些单位固定资产在交付有关部门或个人使用时,不办理有关的验收、交接手续;一些单位购入、盘盈等增加固定资产不入账,使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以及分布和变动状况。

2、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全致使资产失控。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在机 构改革或工作人员调动时对固定资产不按规定进行移交;个别单位甚至借机构调整改革之机私占、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有些单位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而不能回收;还有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在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时国有资产移交手续不全,致使国有资产失控,固定资产损失严重。

3、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按规定的程序报批,随意处臵的现象严重。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由于人员调动引起固定资产转移,再加上个别领导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理过于轻率,一部分可以追回的资产或是碍于情面、或是怕麻烦不予追回,大笔一挥加以报损,造成资产的严重流失。

4、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其一,固定资产账目不健全,有些单位要么没有固定资产金额账,要么没有实物账,不能从价值、实物形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反映,不能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存量、结构和存在状态,不能把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其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存在固定资产盘点不及时,出售、报废、转让固定资产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现象,以至于部分固定资产早已不存在,单位领导却一无所知,或即使知道也不愿意加以处理,形成长期挂账。其三,单位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或报废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表现在:不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擅自定价,或虽已报废,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有账无物,在财产清查时形成财产损失。另外,由于固定资产管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使得一些单位固定资产大量闲臵,而另一些单位又重复购臵固定资产,一方面造成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下,另一方面加大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5、缺乏规范的购臵、保管和使用制度。固定资产不能做到及时入账,尤其是房屋建筑物。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由于财政资金的不足,部分建筑物匆忙上马,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补充,施工单位代垫款项过多,发生的财务纠纷较多,不能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发票也不能及时开出,以至于有部分固定资产已完工多年,还没有入账,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收缴的或没收的固定资产和以收取固定资产实物形式收取的赞助费,不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直接留用或被有关人员据为己有,单位对此没有任何管理,形成账外资产。对于已收取固定资产的形式抵顶往来款的,一些单位往往也不入账,出现两头挂账的现象。还有一些单位在购入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在列支费用的同时,没有记入固定资产账目,形成账外资产。

(六)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反映不实。“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是对财产物资核算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但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一些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不健全,固定资产仅有总账而无明细账;一些单位没有固定资产金额账或实物账,不能从价值、实物形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反映,不能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存量、结构和存在状态,无法把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1、购入或接受的固定资产不入账。一是少数上级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通过对下级单位施加影响,以下级单位名义购买固定资产且记入下级单位固定资产账目,而下级单位却从未使用过该固定资产。二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收缴或没收的固定资产和以收取固定资产实物形式收取的赞助费不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直接留用或被有关人员据为己有,单位对此没有任何管理,形成账外资产。

2、接受捐赠或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入账。对于接受捐赠、上级 主管部门无偿调入或配臵及其他单位调入的汽车、微机等专用设备,由于没有发生资金往来关系,在接受固定资产时大多数单位没有做固定资产处理,增加的固定资产未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如对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进行核算和管理,其会变成私有财产,致使单位的国有资产在无形中流失。

3、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改扩建增加部分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原有房屋建筑物进行装饰装修,或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设施以完善固定资产使用性能,但对在固定资产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开支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是直接列为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财政开支,加剧了财政困难,而且滋生了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对策

为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有的作用,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必须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改革现行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购臵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长期以来,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是由各单位管理和使用的,政府难以监控,无形之中就变成了实质上的单位所有。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完善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使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真正作到“物尽其用”。

(二)将固定资产购建纳入财政统一预算

根据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总体目标,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上级拨款或单位自筹的固定资产购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制定公平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臵标准,结合各单位工作性质与业务量大小进行综合平衡,采用公共预算方式配臵资产。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臵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政府采购,预算经人大审议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

(三)严格规范对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规范建账,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加强资产的清查工作,对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单位财会人员素质建设,提升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水平,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职责。

(四)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只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才能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核算方法。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系统、全面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财务机构要在固定资产账下按照资产分类账户进行金额核算;资产管理或专管员要按照资产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或使用人设臵明细分类账户和实物卡。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在进行价值形态管理的同时,也要做好实物形态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臵、维护保养、大修、报废、处臵、内部转移等,都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的同时,在固定资产金额账、实物账、固定资产卡片上及时、全面地反映。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在严格执行财 会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严格固定资产购臵、使用、调拨、报废等审批权限和手续,杜绝在资产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及相应的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将资产管理纳入单位二级目标考核中,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明确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使用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3、建立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财会人员要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做到正确核算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各项会计业务,认真记好固定资产总账。财会部门在购臵、验收、清查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记好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盘点一般采用年终定期盘点的形式,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建议单位领导人上任时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让主要领导人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同时,在调离时,也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这样可以将单位领导在任职期限内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掌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一个参考数据。

4、强化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固定资产清查是保证固定资产核对全面、准确,使固定资产账、卡、物三相符的一种方法,也是监督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及挖掘现有潜力的有效措施。对固定资产清查可采取局部清查与全面清查、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的办法,既要查数量又要查质量。建议各单位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盘点,由专职人员与财务人员将总账、明细账、卡片进行核对后再到各业务科室逐一核对、清点,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于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对盘盈要积极寻找原因并及时补登上账;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要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如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要进行赔偿。对固定资产 进行清查的同时要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资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领导变动、经管人员变动,也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清查,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5、整合财政支出管理机制。预算、行财、预算外、统评、会计核算中心、再加上政府采购,财政系统内的这么多部门,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中,许多职能是重叠的,设臵这些部门过多地强调了分块和分工,忽视了财政系统内部门间的内部控制、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要围绕如何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做好财政收支管理这样一个大的目标,将现有的职能重叠的财政系统内众多机构重新整合。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财政系统内要以内部牵制和创建透明公开的机制作为工作重点,谨防分散腐败变集中腐败等新的管理问题的出现。在具体工作中强调必要的手续和程序,通过权力的分散控制,各部门间形成有效的控制链条,减少内部磨擦成本,以形成业务控制、权力分散、运转高效、互动协作、管理透明的支出管理机制。只有对财政系统内部支出管理工作准确定位,科学合理地设臵内部机构,涵盖固定资产在内的整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管理才能有效开展。

6、加大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收归政府所有,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财政在资产清查和产权移交的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大型数据库,实现管理信息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于单位“非转经”的固定资产,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一接收、统一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营,经营收益归政府所有。全额上缴财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根据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逐步采取拍卖经营权或产权的方式对“非转经”资产进行处臵,处臵收益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真正实现政府退出市场,还利于民。

7、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新机制。由于目前事业单位中各个部门合作性差,工作缺少协调性,建立新的管理机制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建立新的机制旨在各部门在公共服务时树立成本和效率意识,将单位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完成行政效能。树立系统管理意识,实现部门内部资源的一体化管理,规范存量,管好增量,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想结合的原则,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处臵、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等基础管理工作,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解决职责不清、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并通过建立完善与财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规范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加强盘点和处臵的监控等措施,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刚性化,达到实时监控、硬性约束的目的。从而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6.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篇六

为提高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报废行为,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沪机管〔2014〕2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一、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固定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不得低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类别,具体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使用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最低使用效率标准

(一)通用使用效率标准

1.技术性能落后,不能满足单位履职的最低需要。2.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准修复。

3.严重污染环境、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人体健康,不能修复或维修费用达到购置成本的1/2以上(含1/2)。

4.因事故、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维修费用达到购置成本的1/2以上(含1/2)。

5.长期使用,主要部件已经磨损老化且购买不到维修配件。6.达不到设备出厂说明书中记载的有关参数。7.国家明确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二)具体使用效率标准

1.复印机:复印速度小于或等于20页/分钟的,总页数达到50万页;复印速度大于20页/分钟的,总页数达到80万页。

2.一体机:打印、复印、传真总页数达120万页。3.机动车:车辆行驶超过30万公里;交通管理部门审验不合格或经修理后仍然审验不合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不能安全行驶;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4.房屋:经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

三、标准应用说明

(一)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申请报废。

(二)对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确已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应组织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技术部门的相关人员,根据最低使用效率标准对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书面意见。国家或行业对资产报废有技术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无法组织技术力量开展鉴定的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四)本标准公示后,一个周期内不得变动。各部门如有追加最低使用效率标准的建议,应于每年9月份,向区财政局提出。标准修订后经公示,于次年的1月1日起执行。

7.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篇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数量、品种和价值有了迅速的增长,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虽然不像工业企业那样形成重要的生产资料, 但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各种行政事业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 在市场经济日渐发展的情况下, 更是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控制的重要方面。因此,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重大。然而, 长期以来, 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使许多生产生活用品都进行计划配置,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更是在计划之列。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年都有购置计划, 在前一年末, 由各个部门将自己部门所需上报, 经过层层审批, 财政拨付款, 直接由政府采购配给。在这样的体制下长期的影响下,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也松弛落后, 隐藏着许多管理漏洞。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多年也未入账;有的单位将固定资产租给他人使用, 租金远不够支付利息, 在收回租金时也不列入预算外收入, 而是变换手法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等;有的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按规定程序报批, 随意处置。还有些资产物随人走, 不知所向。

因此, 应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第一, 完善管理制度, 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行为, 是作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依据。对于固定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基础制度, 如固定资产采购、使用、保养、维修、赔偿等各种规章制度, 责任到人, 奖惩严明。制订资产处置程序和办法, 规定各类资产在使用、转让、变卖、报废时的报批程序, 防止单位和个人随意处置资产,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固定资产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 定期盘点清库、定期对账, 做到及时上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加大领导重视力度, 对固定资产管理衽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 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促使各单位“一把手”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

第三, 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审计。一要关注固定资产账簿设置的完整性。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最基本要求, 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保证国家财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 是体现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二要关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真实性是一切会计核算的基础, 会计账簿只有真实地记录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 才能便于管理者掌握真实的信息, 制定有效管理措施。三要关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的合法性。目前,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 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均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措施和规定。审计中, 一是要检查有关固定资产购置手续是否完备, 有无越权购置, 违控购置, 批小建 (购) 大, 应该政府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等问题;二是要检查资金来源是否合规, 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有无利用账外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行为, 有无乱拉赞助或将财政资金应收不收, 变相转为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等问题, 审计时特别要关注一些单位账外固定资产且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问题;三是要检查购置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的不法行为;四是要检查固定资产购置中手续合法, 实质违法, 超标准购置或装修, 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四要关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的合规性。固定资产处置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是职务侵占、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的“高发区”, 同时也是最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地带”。五要关注固定资产使用的效益性。审计中, 一要审查单位固定资产规模是否与本单位的工作量大小相适应;二是要审查某一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率、固定资产闲置率;三是要审查固定资产维护费用水平是否与固定资产规模相一致, 有无损失浪费;四是要审查固定资产的毁损率、丢失率、更新率和每年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 能否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投资效果最大化。要把评价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做为今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审计的重中之重, 为全面开展财政资金效益审计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8.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篇八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综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向来都是重现金资产管理,轻实物资产管理。重视不够,粗放式的管理,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管理薄弱的现象。资产不安全、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长时间不办理报废手续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大多是财政拨款,购买时一次性摊销成本,使用过程中不再提折旧,单位往往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固定资产不能正常使用了,甚至不维修就扔在一边,自此便无人问津;而单位也不清点、不办理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时间一长,这些暂时不用的固定资产要么损坏严重,要么已无从查找,甚至是被擅自处理。这样不仅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的价值大于实物价值,财务人员还无从调整账务,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固定资产账卡、账实不相符

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登记固定资产时过于粗略,登记固定资产时,只登记价格和品牌,不登记具体型号、存放地点、使用人等详细信息,导致账上的资产难以和实物资产及卡片一一对应。报废固定资产时,随便在账上选择相应数量的同类固定资产,这样操作的结果,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和实物、卡片相脱节。

(三)已损坏资产的处理不当

部分固定资产由于频繁使用,在未达到报废年限就已经无法使用,或者使用的维修成本过高。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单位的处理方式,是将这部分固定资产搁置起来,等到了报废年限再办理报废手续。而搁置的固定资产由于疏于管理,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流失。

(四)批量购入资产的不当处置

批量购入的固定资产,诸如办公桌椅类,在登记卡片时,一批次购入的相同的多个固定资产往往会集中做在一张卡片内。当这批次中的部分资产无法使用时,很多单位会因为不能报废整张卡片的资产而不及时报废已无法使用的资产,而过久的闲置也加大了资产流失的风险。

(五)资产缺乏正常的维护

固定资产使用中不注重维护,导致资产使用年限不长却已存在很多问题,维修成本高,使用效率低。

(六)存在账外资产

盘盈、调入、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入账,存在账外资产,账面不能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且存在固定资产流失的现象。

(七)对固定资产没有定期的清查盘点

行政事业单位由于人员配置、部门分工以及审计压力小等原因,多数都没有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盘点的间断和滞后,造成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进而也造成处理问题的时间滞后。

(八)财务人员的素质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大多数是由财务部门兼管,由于财务方面本身事务较多,财务人员还得腾出精力来处理固定资产的业务,不仅要及时登账,还要做资产卡片,贴资产标签,购置、处置、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也很耗时耗力,因此难以将固定资产基础工作做到细致。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管理方法

针对不良固定资产管理的现象,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努力寻找多种管理方法,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以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效率。具体做法参考如下:

(一)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实物量配置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资产管理规定,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的原则,从严控制资产的配备。更新购置固定资产,要严格遵循财政部门规定的实物量配置标准。单位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一直闲置而不办理相应的报废审批手续,再行购置固定资产时,必将大大超过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量配置标准,没有合理的理由,单位负责人以及财政部门都应不予同意继续采购,从而避免了闲置资产不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的现象。

(二)完善固定资产的卡片制作

固定资产入账的同时,单位应制作电子的固定资产卡片,内容不仅要包括资产的品牌、型号、价格、存放地点等详细信息,还要上传固定资产的照片、发票等相关附件,便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卡片还需要录入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使用人员等信息,使用人员等因为工作岗位变动而调整时,要办理移交、监交的手续,同时变更卡片中的相关信息。单位要根据卡片上的编号做固定资产标签,贴于固定资产的显著位置,便于迅速辨认资产,确保在处置固定资产时,所需处置的固定资产和账面资产的一一对应,使账上资产和实物资产、卡片始终保持一致。

(三)及时报废无法使用的资产

固定资产由于使用频繁而损坏,不能继续使用;或是虽然可以使用,但维修成本过大,不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报废还尚未达到规定的年限,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让资产维修单位出具已经无法使用的证明,并由单位资产负责人审核后,递交财政部门审核,及时办理报废手续,避免了资产长时间闲置而导致资产流失或被擅自处理。

(四)正确拆分资产卡片

批量购入的资产登记在一张卡片中,其中部分资产无法使用时,应该及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根据报废资产的金额进行资产卡片的拆分,将此批次中尚在使用的资产留存在资产卡片中,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一致。固定资产的卡片原则上还是应当一物一卡,因此要尽量做到每张卡片上的固定资产数量为“1”。

(五)加强固定资产及时维修与保养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的设备特性实施不同的维修、保养的方法,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维修与保养。单位可以和维修单位签订维护协议,让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最高使用效益。

(六)加强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求账实卡相符,这一目标不仅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正确,还要求其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卡片数量核对相符,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进行盘点、核对,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单位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盘点、处置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人。对发现的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处理,由管理人员核实后办理相关手续,禁止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建立资产管理责任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要得到单位负责人的重视与认可,并建立起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提拔、任用等的依据。

(八)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

财务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到自觉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到爱岗敬业,尽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情,认真细致地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并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做到“权责分工明确,管理高效有序”。同时注重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农业部财务司.农业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答[M].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年版.

[2]陈秉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用手册[M].立信会计,2010年版.

9.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篇九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分析

1、固定资产疏于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制度。

(1)从其他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上级主管部门无偿配送的固定资产,由于没有发生资金往来关系,在接受时没有做增加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收缴或没收的固定资产,以及以赞助费形式收取的固定资产实物,按规定也应及时上缴财政或登记入账,但由于一些单位对此疏于管理,将物资直接留用,从而导致账外资产的存在。

(2)有些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特别是房屋建筑物建设等。因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依靠财政拨款,由于目前的财力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各单位的经费需求,所以部分单位构建房屋建筑物后,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补充,由此引成的与施工单位的财务纠纷较多,使得一些工程不能及时进行决算,导致房屋建筑物已完工多年不能及时入账,造成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

2、固定资产责任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人。资产领用、借出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无偿转让、报损、出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

浅固定资产管理自动信息化程度较低,不能达到信息共享。

是一些单位受传统思 资产的运行质量,获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加强固定资产专管员和相关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固定资产专管员和相关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清并理顺固定资产分类,掌握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完善固定资产变更、调拨、报废等手续,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盘盈盘亏应及时处理。固定资产转移核销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的出售、变卖要采用公开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的变价收入及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形成的收入,要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

10.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析报告 篇十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X(以下简称我单位)成立于2011年,是隶属于XXX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XXXXXXXX,本单位无下属机构,地址XXX省XXXXXX县XXX镇,法人代表XXX。截止2016年12月31日,编委核定编制人数XXX人,在职职工XXX人,退休XX人;人员结构均为行政管理人员,无工勤人员。资产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价值核算并设置专人进行固定资产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办公设备由办公室设置专人进行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会计工作主要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资产情况分析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XXX元,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流动资产XXX元,占资产总额的9.95%,主要为银行存款及财政应返还额度; 固定资产XXXX元,占资产总额的89.99%,主要包括办公楼、公安特殊装备、办公设备、取证器材、汽车和摩托车、视频监控系统等; 无形资产XXX元,占资产总额的0.06%,主要为财务记账办公软件等。

2、经认真统计、对比,我单位填报的资产情况报表数据与2016部门决算报表数据相符,资产状况良好。

3、我单位没有对外投资、出租以及出借,也没有处置国有资产。

4、我单位能够积极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好林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同时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并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等。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1、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局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进行统一购置。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资产的采购、分配、清查,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各科所队应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资产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价值核算并设置专人进行资产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办公设备由办公室设置专人进行实物卡片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我单位建立了严格的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资产采购应当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自行建造的资产,应由建造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资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收,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重视和加强资产中车辆的投保工作,根据其性质和特点,确定和严格执行车辆的投保范围和政策。投保金额与车辆价值适当,对应投保的车辆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规范投保行为,已投保的车辆发生损坏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3、信息化建设方面。

我单位通过用友软件严格管理资产卡片,包括卡片的增加、删除、查询、打印、汇总等。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资产的增加、减少、使用等情况,保护生产资料安全完整。真实地反映和监督资产的增减变动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资产账簿体系。

4、无其他做法和经验。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审批手续繁琐等问题,缺乏对资产的重视和认识,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人对资产管理没有充分的认识,2、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特别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单位有的资产利用率比较的低,存在浪费资源现象。

3、管理方式和工作流程方面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存在资产管理信息化技术手段薄弱的问题。

4、其他问题及原因。我单位无其他问题。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对单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把我单位资产管理好,切实做好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重视资产管理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要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关系。要进一步健全资产采购、处置等方面管理。

三要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措施。要逐步完善在资产配置、使用、统计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四要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与兄弟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借鉴优秀经验,努力创造条件,做好我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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