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

2024-06-24

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共10篇)

1.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 篇一

党内生活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要坚持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使党内生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

2、坚持会议制度。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可视具体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凡党内和企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在党委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每个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做好工作,并在工作中加强协作,互相配合。

4、坚持党内选举制度。各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党小组长均由选举产生。

5、坚持党的工作报告制度。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站党委定期向集团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各党支部向站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6、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坚持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7、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七·一”前对全站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于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于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及时地帮助和教育。

8、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七·一”前后和年底前召开。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充分交流思想,开展积极地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三会一课党内生活制度 篇二

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分享了三会一课党内的生活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三会一课党内生活制度1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党课(即“三会一课”)等。按照党章要求,要切实坚持以下制度:

一、党员大会制度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

4.党小组会要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制度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成员或聘请人员讲课。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和形势发展确定。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4、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5、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三会一课党内生活制度2

一、党组织会议制度

党组织会议制度的会议包括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等。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讨论和决定本支部的重要问题;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议党员;讨论并做出吸收或处分党员的决议等。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可以随时组织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意见;研究支部学期工作计划、重要活动计划,总结工作等;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分析党支部以及党员状况;研究讨论统-战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工作;研究职工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学生管理以及其它关系到支部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等等。#p#分页标题#e#

3、党小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讨论有关党务工作;研究如何贯彻支部决议,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等。每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不宜过多,力求有重点的解决

一、两个问题。各种会议前,会议主持人要提前学习上级关于会议的时间、出席人数、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讨论重要内容的会议,主持人必须将议题在会前通知参加每个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准备。会议必须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为: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名单、会议议题、每个参会人员的发言内容、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等。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每学期开展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详尽记录。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是: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情况;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和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情况;检查以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以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等。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进行。会议要注重解决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对检查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必要时,向全体党员通报情况。

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在于交流意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2)端正民-主生活会的会风,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敢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要敢于与人为善、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会议成员要诚恳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帮助,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选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把会下个别谈心和会上集体交心有机结合起来。讲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个别谈心方式针对性强,是消除成见,解开思想疙瘩的好形式;集体交心的方式,有利于解决一些在支委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支部委员会内部的集体监督。因此,要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增强民-主生活会效果。

三、党课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上二次党课。

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等。党课可以采取讲座、观看录像、参观访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党课教员必须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党的干部或优秀党员担任。党课教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编写党课教案。并由专人做好党课记录。

四、党日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活动的内容以增强党员的党性,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等为重点,进行主题教育。党日活动必须提前拟订活动计划,并做好活动记录及活动总结。

五、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向上一级党组织作一次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可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一并进行,并附有书面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加强支部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加强单位政治领导,开展思想政治及其它工作的情况;对今后工作的计划、设想等。工作报告应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审定,书记或副书记实施。

全体党员要认真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支部工作报告。

六、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汇报一般每两月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汇报。汇报采取小组会和个别交谈两种。党小组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思想情况汇报会。外出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的,要向支部写出书面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认识、廉政建设情况等;二是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三是完成支部分派的任务情况,以及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好人好事和当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群众的情绪、意见和要求。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员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务作出安排。

党小组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向党员布置工作;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上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策的教育。

3.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思想自觉,深刻认识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员接受教育、锻炼党性、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实行党内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组织活力的重要载体,也是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需要。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重要职责,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二、规范制度执行,切实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x次。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①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②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③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⑤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2.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x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3.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x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4.党课:至少每季度举行x次(可结合党员大会在支部主题党日当天开展)。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均需参加。党课的主要任务是: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③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④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二)严格执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每月按时开展并且主题明确的一种组织生活制度。各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原则上固定为每月xx日,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每年x月底前要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时间、主题、内容、形式,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开展时,党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专人联系、送学上门,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网上学习、邮寄资料、返乡“补课”等方式开展活动。每个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平均参与率应不低于xx%。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并将党员参加情况纳入考评。

(三)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端正党内风气、增强党性观念的有效途径,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能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x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1)准备工作:①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上级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③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④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⑤党支部(党小组)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

(2)基本方法: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流程:①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②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③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这个党员的优点、缺点,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④对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

(3)会议记录:①需指定专人记录;②记录要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③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也可根据情况,把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法交叉起来运用;④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⑤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2.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评议程序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步骤进行,评价结果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等途径公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将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和各类奖惩处置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要把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化解矛盾问题、和谐内部关系、激发工作活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思想工作方法和人性化管理方式,坚持持之以恒抓落实,全面细致做工作。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x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有效性

(一)落实工作责任。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认真安排好党内组织生活计划,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组织者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并指导基层联系支部。

(二)加强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要点。街道党工委将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提高活动质量。要丰富学习内容,突出党味,体现仪式感。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载体,切实发挥党内组织生活教育锤炼党员的作用。要创新学习形式,推动学做结合。在充分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方式的基础上,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总结推广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微党课”、“微讲堂”、“慕课”等做法,建立线上线下交互式组织生活模式,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用好党建共建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党建阵地或场所,充分利用辖区共建单位优势,发挥在职党员作用,聘请在职党员作为支部党课教员,努力推进党建契约化共建向纵深发展。

4.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 篇四

查问题方向要点

自严格党的生活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纠正“四风问题”以来,我支部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党员“学习清单”、“问题清单”,要求党员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在解决问题中深化学做效果、检验学做成效。

一、对照党章党规,制定“学习清单”

结合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需制定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创新开展“六学”模式,列出规定动作、必学篇目。规定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载体,引导党员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读。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指导,对党支部和党员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明确不同学习侧重点,之后需制定不同的学习计划,列出不同的学习清单,防止“上下一般粗”。同时,通过开展“党员小课堂”、“党员小剧场”等学习模式,营造学习氛围,提高党员开展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和覆盖率,确保学习教育扎实高效推进。

二、对照系列讲话,制定“问题清单”

5.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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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内辩论”制度的价值与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问题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特别提出“要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在广开言路中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凝聚共识”。

“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和建立“党内辩论制度”,应该是题中之意。所谓“党内辩论”制度,就是在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内部,在书记的主持下,各委员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和同等的发言时间,原则上每个委员都应就所讨论的问题提出看法、发表见解、进行平等的讨论,讨论过程也可以认为是辩论过程。通过看法、观点的交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求得正确意见和正确决策。书记或“一把手”虽然是每次会议的主席,但具有同其他委员同等的发言权利。会议决议的形成应充分综合各委员的辩论意见。

与党员的选举权利相比,在一定意义上,民主讨论问题氛围的形成对于党内民主建设更加具有重要性。因为党内民主建设的目标主要要达到“最大限度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目的。此外。与“国家民主”相比,“党内民主”具有小范围、“软性”法律约束的特点和属性。正是由于“党内民主”所具有的小范围的特点,才能使得各级委员会委员面对面地讨论问题;也正是由于“党内民主”所具有的“软性”的法律约束,才使得这种讨论可以在轻松自由的气氛中进行。“党内民主”所具有的这种特点和属性,使得“党内民主”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制度基础。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党内辩论”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凸现了出来。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政策与国家层面的法律、政策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党的政策要转变为实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决策。因此,党能否科学执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内的政策是否科学合理。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关键在于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建立“党内辩论”制度正是党内政策制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从西方民主的经验来看,选举民主并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如西方政治学者萨托利所说,“选举不制定政策;选举只决定由谁来制定政策。选举不能解决争端,它只决定由谁来解决争端。”(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123页)美国政治学者达尔也指出。“一次选举所显示的仅仅是某些公民在竞选公职者中所作出的第一步选择”,因为“对于在一次普选中对候选人作出第一选择的多数,我们很难把它理解为是对某项具体政策作出第一选择的多数”。(同上,第122页)因此,科学决策还需要“辩论制度”来做保障。西方的议会制度就发挥了这种功能。正如施密特所说,议会的本质是公开审议论证和反驳。是公开争论和公开辩论。可见,“辩论”在政治决策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作为西方国家民主政治制度核心的议会制都将公开辩论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当然,我们不能照搬西方民主制度,但他们的某些做法可资借鉴。

二、“党内辩论制度”的新要求

我们探索的“党内辩论”制度,要有利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决策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内辩论”制度需要各级组织根据自己的部门实际来探索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并逐步完善。比如,哪些事项需要辩论,辩论的具体规则是什么,会议的决议如何形成等。又比如,为了避免“一把手先开口,其他领导一致通过”的“一言堂”问题,以营造党内民主讨论问题的氛围。深圳等地实行了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的工作制度。通过这种规定使其他领导能充分发表意见,以达到民主讨论问题的目的。

除了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外,“党内辩论”制度还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一把手”的领导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把手”主持会议讨论,要有驾驭会议议题的能力,要对辩论进行引导,最后还要对各种观点进行正确总结,以便形成吸纳各方正确意见的决议。这就要求领导具有综合分析问题、概括问题的能力。

“党内辩论”制度尤其需要党内具有民主平等追求真理的氛围。如果各级领导都“只唯上、不唯实”,都以“一把手”的眼色和好恶来行事。那民主讨论问题的氛围就不会形成,党内也就不会有辩论,“党内辩论”制度最终也就不能建立。因此。“党内辩论”制度取决于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是否具有宽容、大度、平等的精神。一个充满“家长制”和命令意识的领导,是不会也不喜欢实行“辩论”制度的。

更根本的问题是,辩论制度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而不是少数特殊集团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如果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只是从宗派和私人的利益。而不是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那么其对讨论的任何问题,都会带着成见和偏见。限制讨论,更不要说允许别人同自己进行辩论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能否坚持和实行“党内辩论”制度。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党性是否纯正的尺子。

综上所述,“党内辩论”制度虽然是一项具体的工作制度。但实行起来却需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并且涉及工作的方方面面,乃至事关全局,因此,实行起来需要一个复杂长期的过程。当然,因为其艰难。其效果和意义也就深远。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政治学博士)

6.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 篇六

一、工作日内中午一般不喝酒。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但不准酒多误事。

二、工作时间之外不准酗酒,不准酒后滋事。

三、在考察、考核干部等公务活动中,在县直范围内(含xx镇、城区办事处),不得在被考察、考核单位用餐;在乡镇考察、考核,必须在乡镇机关食堂用工作餐,不准喝酒。

四、部内人员要自觉遵守本规定,并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约束。违犯此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

组织部选调、借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群众公认程度高。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3、正规院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文字功底,国家正式干部,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且具有较好的形象、气质。

6、财政开支的行政事业在编人员。

7、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调、借用时间

1、各科(室)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数量及借用时间。

2、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如确需延长借用时间的,要重新提出申请。

3、被部内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用人科(室)要及时提出能否留用的意见,不适合留用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可以留用的延长试用时间。

三、选调、借用程序

1、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选调、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长审批。(申请包括借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借用事由、借用时间等情况)。

2、主管部长审批后,将申请交党总支。

3、党总支接到申请后,召开总支会议商定确需借用人员,然后由总支与被借人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被借人单位同意后,委派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后,报部长审批。

4、部长审批后,党支部将审批意见反馈到有关科(室),由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对借用人员的管理按照《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范围、数量及借用时间。对应急性工作借用人员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各科(室)借人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长同意,交由党总支考察并报部长同意后由本科(室)负责落实。

三、对借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凡借用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由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回原单位时,由党支部对其在借用期间的表现写出鉴定;借用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应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参加组织部党组织的活动。

四、被借用人员到部内正式上岗前,由党支部对其提出要求,即:在组织部工作期间要时刻用组工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并遵守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说话办事不得损害组织部门的形象,严格规范其行为。

五、各科(室)对借用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许诺任何条件。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补充规定

经领导研究决定,对《关于部内选调、借用人员的暂行规定》作以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科室因工作关系确实需要临时或较长时间借用人员时,必须先与办公室、党总支进行沟通,沟通以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直接向借用人员透露借用意向,更不得直接借用人员到部内工作。

二、按程序借用人员时间在1周以内的,要先与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沟通;借用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还须与总支书记沟通;借用时间超过1个月的,要由总支书记与部长沟通后,再按《暂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保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守则”。

2、所有秘密级以上文电的收发、传、批、借、存、销每个环节,都要按保密规定办理并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确保准确无误。

3、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秘密以上文电不得带出机关、不得翻印、复印。并按要求定期收回、上缴。

4、对保密性强的文件,只能由机关打字室印制,不得到商业性印刷点、打字室印制。

5、部内尚未公开的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问题,不得外传、不得见诸报刊。

电话使用规定

1、机关电话只供内咳嗽币蚬褂茫ǔV蛔即蚴心诘缁埃坏米柰獾ノ皇褂谩

2、因公需打长途电话时,要从严掌握,经主管部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私事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

3、部内同志接打电话语言要简洁明了,不允许聊天,长时间占用电话。

4、尽力压缩电话费支出,禁止出现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服务费等,一经发现,追查有关人的责任。

5、传真电话为传真专用(包括通过上网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填写《使用传真电话审批单》,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拔打。

卫生制度

一、以科室为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科室长责任制。

二、经常保持卫生区整洁。楼道、厕所、楼前院落要坚持每日上班前清扫清理,办公室内和楼道保持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无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会议室、值班室保持整洁。

三、自行车必须存放指定地点,楼道楼厅内禁止存放自行车。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废纸及其它杂物。

7.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篇七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指中共民主建设的三项制度。既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方面、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反映制度即“党内下情上达制度”。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的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主要内容可以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8.党内帮扶、关怀制度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建立党内帮扶、关怀机制要求,切实做好党内帮扶、关怀工作,加强XX(以下简称本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帮扶、关怀工作,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帮扶与关怀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立足实际、更有效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荣誉感。

第二章 对党员的帮扶

第三条 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各党支部建立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

第四条 实行结对帮扶。原则上一名困难党员由一名有能力的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帮扶人员包括班子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本单位党员。

第五条 采取党费划拨和党员捐助等办式进行帮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 帮扶资金的使用。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困难党员重病重灾救助、困难党员子女上学费用资助等。

第七条 帮扶资金的申请、审核。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通过,提交总行党委研究,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资金帮扶。

第八条 帮扶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金、重病重灾救助金的拨付和发放,每年在春节、“七一”前后发放;若遇到重大灾情或紧急情况时,可及时启动救助活动。

第三章 对党员的关怀

第九条 送精神、送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办宣传栏、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宣传党在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首先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自强自立、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

第十条 开展谈心。每年党支部应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保证每三年内至少同每名党员谈心1次。根据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做到“三个先谈”,即有困难的党员先谈,党员意识淡薄的党员先谈,有怨气的党员先谈。采取集体谈心和一对一面谈等方式,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工作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积极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增强党性,树立自信心,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发挥先进性作用意识。

第十一条 走访慰问。党支部统筹安排,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模范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患病住院、生活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灾害等情况时,随时走访慰问。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开展党内帮扶、关怀工作,总行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落实党内帮扶、关怀制度的情况,纳入每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第六章 附则

9.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篇九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市委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健全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是指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向市委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制度。

第二章反映内容

第三条下级党组织向市委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对市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与建议;

(二)对市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市委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问题和建议;

(四)下级党组织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

(五)值得重视的党内思想倾向、社会动态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下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市委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

问题。

第四条党员向市委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反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意见和要求;

(二)对全市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揭发检举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违法违纪等方面的事实情况;

(四)向市委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五)党员认为需要向市委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问题。

第五条党外人士和群众向市委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对全市党风、党务、党的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对全市社情民意的反映。

第四章反映形式及程序

第六条情况反映的主要形式:

(一)下级党组织向市委反映情况,一般采取书面、网络邮件或会议等形式。

(二)党员向市委反映情况,可采用书面、网络邮件、口头、电话、信访反映的形式。受理口头反映,应明确专人进行记录。

第七条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有必要的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向市委反映。

第八条市委要积极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在市纪委和市委办公厅的专门机构接受党内情况反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党内情况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对下级党组织反映的情况、问题,要认真研究;对党员署真实姓名揭发、检举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

答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情况;对党员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应当给予负责的答复;对于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要最大限度地体现到市委的工作决策中。

第九条党组织和党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遵守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并受党纪国法的保护。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在反映情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党组织和党员对重要情况不按规定向有关党组织反映,或者在反映的情况中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二)党组织或党员阻挠、干扰反映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的;

(三)有关机构和人员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情况反映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党内情况反映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具体办理,或由市委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会同其它部门共同办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朔州市委负责解释。

10.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篇十

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工业园区党内监督制度,搞好党内民主监督,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和内容

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当前应特别强调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必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权利凌驾于党组织之上。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忠于职守,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反对官僚主义。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5、必须坚持职业准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永保共产党人的本色。

7、必须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已任,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二、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途径

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对党员、党员之间以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任何一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其主要途径是:

1、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党小组的监督。

2、按时开好一年两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每次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也可吸收部分党员、干部参加,要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

3、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考核鉴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工作前,有关部门要按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对其进行考评,全面作出鉴定,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干部的使用、任免、升降和奖惩。

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都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

三、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岐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

2、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和上级组织监督下级组织的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

3、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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