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监安全

2024-10-12

华中电监安全(精选6篇)

1.华中电监安全 篇一

华中电监资质„2010‟182号

华中电监局关于2010年许可准入制度

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江西省电力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发挥许可证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电监会办资质„2010‟20号)精神,华中电监局从2010年4月至7月底,组织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有关发电、输电、供电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等有关单位,认真开展了输电、供电业务许可、发电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等五项许可检查活动。现将江西省电力公司范围内五项许可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自查情况

4月15日,华中电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华中电监资质[2010]96号),从4月初到5月1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江西省电力公司系统内绝大多数企业能够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上报了自查报告和有关报表资料。企业自查结束后,我局收到了江西省电力公司范围内企业自查报告29份。

江西省电力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对公司及下属单位供电业务许可证、发电业务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等进行清理、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特别是系统内电工持证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摸清了江西省公司系统内电工持证情况。

二、现场检查情况

6月初,华中电监局下发了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检查通知。6月21日至6月30日,我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赴湖北、江西和重庆三省(市),拟对33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考虑到江西省正值抗洪救灾的关键时期,我局仅对江西省电力公司计划检查9家中的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现场汇报、到相关部门查阅资料和施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相关企业执行各项许可制度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51项,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其中,江西 省电力公司范围内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发现问题8项。

(一)基本情况

从各供电公司上交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的4家企业看来,各企业均能按照电监会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检查,如实、详尽地提供了检查所需各项资料,使得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近两年来,江西省电力公司领导认真贯彻电力行政许可各项规章制度,对存在问题高度重视。针对2009年许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对华中电监局两项许可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级供电公司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目前,江西省电力公司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逐年好转,能够将许可准入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公司所属企业基本能够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所属企业基本做到了持证经营。在主网建设和用户工程招标中,能够将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作为招投标资格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通过加强培训,各单位进网电工持证上岗率不断提高。

1.发、输、供电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力有限公司外其余各(输)供电企业均取得了(输)供电业务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各电力公司对新上网发电企业均要求其提供发电业务许可证,较好地 执行了9号令的相关规定。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多数供电公司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电监会28号令,积极落实28号令的各项要求。大部分供电公司对主业工程严格把关,绝大部分施工单位均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施工。

所检企业如九江供电公司积极开展对28号令的宣贯工作。4月5日九江供电公司召开会议,专门组织职工学习28号令,并对下一步如何进一步落实28号令相关规定做出了安排。

3.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各供电公司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进网作业电工持证情况较2009年有了较大改观。江西省电力公司对进网电工取证工作非常重视,自2009年2月以来,先后两次以文件形式对公司系统内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电工取证工作范围、时间等予以明确,使得江西省2009年进网电工持证比例有明显提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对自查工作不够认真,许可工作检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对自查工作不够认真,自查力度不够,存在没有按时上交自查报告和自查报告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问 题。如抚州供电公司在此次检查中,没有按时上交自查报告;上饶供电公司自查报告中《供电企业许可准入汇总表》与《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招投标情况表》内容不吻合;赣州供电公司自查报告中没有呈报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招投标情况;宜春供电公司没有对调度范围内所调机组进行统计等。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制度执行不平衡,无证上岗现象依然存在。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对电工进网作业持证工作认识不到位、取证力度不大,持证率较低的现象。江西省电力公司范围内近两年电工取证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但仍有一些地区电工持证率很低,如安福县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电工持证率仅为9%,奉新县供电公司、鹰潭供电公司、宜丰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万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工持证率均不超过35%。

在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承建的庐山区供电公司110KV金安变电站工程施工现场中,有24名施工作业人员未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参与工程施工。

3.地县级供电公司调度范围内发电企业持证率较低。检查发现,各级电力公司对新上网发电企业提出了须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要求。但是,地县调范围内已上网发电企业取证情况较差。所检单位中,九江供电公司调度范围内12家已上网发电企业中有9家未办理发电业务许可证;九江庐山区供电有限 责任公司调度范围内有3家1000千瓦以下水电站未办理发电业务证豁免证明。

4.一些企业对许可证的后续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江西省大部分供电企业对许可证后续管理不够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中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所检企业中九江供电公司2008年12月22日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工商执照已办理了变更),但供电业务许可证一直未办理变更手续。九江市晨光电力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直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有关整改落实情况

从7月初至8月底为整改处理阶段。我局江西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3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于7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截止目前,3家企业均按时提交了整改报告,对整改通知书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落实,整改情况较好。例如,江西九江庐山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未认真组织学习28号令、未及时办理供电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变更手续、进一步做好电工持证人数清理统计工作,督促电工持证上岗”三个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公司已认真组织学习28号令,还将28号令印制成册,放置在各营业窗口,供广大用户客户和员工查阅;已提交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变更申请,证 件均在办理之中;公司在册电工110人已分三批在九江培训中心参加了取证考试,并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有关要求

截至目前,2010年许可准入制度执行了情况检查工作已从企业自查、现场检查阶段全面转入了整改处理阶段,有关企业的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面巩固本次五项许可检查工作成效,现提出以下要求:

1.请江西省电力公司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宣传电监会9号令、15号令和28号令,加大许可制度执行力度,在许可范围内规范各项经营活动;

2.由于突发洪涝灾害,为了不影响相关单位抗洪抢险工作,我局中断了现场检查工作,因此未能全面了解江西省各级供电公司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五项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请江西省电力公司督促各级供电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对本次五项许可检查工作自查报告进行认真核实,并针对已查公司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整改;

3.请江西省电力公司在全系统范围内对承揽主业和用户工程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内容包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名单、取得资质情况和承揽工程项目等,督促各有关单位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

4.针对“地县级供电公司调度范围内发电企业持证率较低”的问题,请江西省电力公司督促各级供电公司对调度范围内的发 电企业机组容量、办证情况、所属发电集团等进行全面清理;督促相关部门对未办证的企业明确提出须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要求;

5.针对江西省电力公司进网作业电工取证不平衡,且一些企业持证率较低的问题,请江西省电力公司督促各级供电公司及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全面落实电工取证工作计划,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取证工作。

请江西省电力公司按照以上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结果和相关计划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华中电监局。我局将对本次清理、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核实,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严肃处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给予处罚。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许可 制度 检查 通报 国家电监会华中监管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4日印发

2.华中电监安全 篇二

和调查处理条例

为做好《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后宣传实施工作,促进电力行业落实好《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遵章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电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8月1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召开宣传贯彻《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出席了北京主会场会议并讲话,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主持会议。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11年6月15日经第15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7月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99号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吴新雄在讲话中指出,电力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责任重于泰山。《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标志着我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依法监管的新时期,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吴新雄强调,《条例》涉及电力安全事故处理的各方面、各环节,内涵十分丰富。贯彻执行《条例》,必须牢牢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对安全生产工作而言,过去取得的成绩不等于今天的成绩,每一天都要从零开始。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必须常抓不懈,任何时候都必须警钟长鸣,任何时候都说不得大话,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时候都不能有半点松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抓好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二是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夯实电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重在防患于未然,关键在于宣传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重大专项排查、整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必需的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条件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深入一线、抓住重点、严格监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严格责任制、问责制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一定要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最终目的是防止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和避免电力安全事故发生,除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落实事故预防措施。要加强电力供需预测预警,合理安排调度运行方式,充分发挥电力交易和需求侧管理等机制的作用,保障电力安全平稳可靠供应。要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补充救援物资和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对夏季台风、雷电、暴雨、高温、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与管理,提高社会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要做好、做细、做实有序用

电方案,加强对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安全有序用电。要做好深圳大运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全面执行保电方案,严格落实各项保电措施。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严密防范高温大负荷期间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对电力安全生产造成的重大影响。

四是一定要遵循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程序,切实控制、减轻和消除事故损害。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时限要求、行为规范等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电力安全事故报告工作,要切实落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要切实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五是一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条例》对电力企业、电力企业负责人、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电力企业要切实担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切实做到“四个绝不含糊”:谁主管谁负责绝不含糊,一级对一级负责绝不含糊,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绝不含糊,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绝不含糊。

吴新雄在讲话中最后指出,当前一段时间,电力行业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正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加大宣传力度,抓紧制定和修订有关规章,监管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安建在讲话中指出,《条例》针对电力安全事故的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反复研究论证、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而成,为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及有关方面处置、处理电力安全事故提供了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和法定准则,希望电力行业依法依规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同时,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在会议做了交流发言。

3.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0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实验室成员四级管理体制,各司其职,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二级单位领导协助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的“四级”责任制。学校签订“三级”责任书,国资设备管理处负责“第一、二级”安全责任书的制订、修订等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与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与本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二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负责制定“第三级”安全责任书的规则并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各成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三级),并监督各实验室的上墙张贴及执行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

2.指导学校制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

3.研究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等。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国资设备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国资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的主要监督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制订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

2.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执行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辐射、实验废弃物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检查与督查实验室安全,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

4.受理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报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保卫处负责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工作,对实验室防火、防盗、治安等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实验室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是学校科研实验室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协管部门,协助做好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试等工作。

第八条 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其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应敦促具体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工作体系;

2.针对本单位安全类型,制订和完善适用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协调、督促三级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与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

4.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协助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

5.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

第九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所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发生的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实验室负责人可以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实验室负责人和指定的专任负责人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

2.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格监督实验室安全准入执行; 3.根据实验室安全类型,负责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并备案,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4.负责本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本实验室内危险物品台帐(包括放射性设备、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气体钢瓶台帐等),做好安全自查记录;

5.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违反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的任何实验活动;

6.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自查,配合学校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第十条 在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须对实验室安全和自身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2.遵循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

3.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拒绝实验继续开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4.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熟悉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品。

2.各单位要加强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和生产场所及其活动环节(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3.加强对气体钢瓶、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的管理。第十二条 生物安全管理。

1.生物安全主要涉及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

2.各单位要加强生物类实验室安全的管理,责任到人。3.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采购、实验操作、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程序;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获取相应资质;实验动物尸体必须先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高温高压灭菌、辐照灭菌等),包装好贴上标签后自行暂存,随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实验后或正常死亡的动物尸体。

4.对实验教学人员和学生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采购的实验动物,必须来源于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并开具实验动物合格证。开展动物实验,应在具有《实验动物

使用许可证》的设施中进行,不允许在无《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场所擅自饲养动物及进行动物实验。

第十三条 辐射安全管理。

1.辐射安全主要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密封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安全。

2.各涉辐单位必须在《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3.应加强涉辐场所安全及警示设施的建设,加强对辐射装置和放射源的采购、保管、使用、备案等方面管理,规范涉辐废弃物的处置。

第十四条 实验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1.实行实验废弃物分类存放,做到分类收集、集中储存。2.实验室废弃物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国资设备管理处定时定点全校范围集中回收。放射性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 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管理。

1.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根据实验室需要,建立实验废水处理系统,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2.需要特殊实验环境的实验室。需要使用有毒物品,气瓶,易燃易爆物等实验器材或化学试剂的实验,必须在保证实验安全前提下才能开展。

3.新建、改造、扩建实验室涉及到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的,必须列入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中,并依照要求验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同位素室等建设前须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许可后方能建设。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

第十六条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制度,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结合实验室特点,组织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预案演练、急救知识培训与操作等活动,提高实验室管理和教学、科研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七条 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五章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十八条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国资设备管理处协同保卫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并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须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经常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检查结果校内通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 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和实验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国资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发生重大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和实验室应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第二十条 发生较严重的事故时,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向学校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

议和整改、防范措施。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涉及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因各种原因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并醒目张贴,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其他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4.落实电监会大检查汇报 篇四

现场检查整改情况汇报

我监理部在接到国家电监会<东北区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后,结合落实“国务院安全委员会春季安全大检查”、“华能集团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华能集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年”活动,会同满洲里热电公司安监部共同对施工现场各个施工承包商、施工作业面和各施工队伍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检查了土建单位核二二公司满洲里项目部安全科的安全内业情况,和现场。

1、审查了到场人员名单381人审查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卷381份(5月16日数据);

2、审查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安全资格上岗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上岗证》、《职工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缴费凭证》及资质证件有效期;符合规定要求。

3、因大批施工人员陆续退场,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统计,动态进行随时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焊工2人,登高作业3人、塔吊司机2人、电工、等合计27人,(5月17日数据)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已上报,施工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划分已经上报,已按照要求具体分工负责到人;

5、检查了核二二土建作业施工区域,火车卸煤沟、灰库、主厂房-3.5米、空冷岛下方变压器基础砼作业现场、输煤栈桥;土建砌筑作业落地砖石料规范码放,对钢结构施工的用电及工完场清进行了纠正教育。

6.检查了火车卸煤沟、输煤、电除尘系统建筑物施工脚手架的结构安全性和挂牌情况。对无扫地杆、无剪刀撑,无挂牌提出整改意见和限期完成要求。7.检查了锅炉屋面板安全施工的防火措施落实和接火斗配备,对不认真制作接火斗给予批评。8.监督见证了防火扑救演练过程。

二、检查了安装单位西北电建一公司项目部安全科,安全内业和现场。

1、进入现场人员名单,到场余915人,接受安全教育考试 879 人,后陆续入场人员考试判券后未统计。

2、审查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安全资格上岗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上岗证》、《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收据》,上述各项资质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合计165人,其中吊车司机7人、起重指挥6人,电焊工109人、电工32人、登高架设11人。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符合内业管理标准,各类安全管理台帐比较齐全,其中对整改《监理通知》无拖欠。

4、检查了西北电建一公司安装施工区域现场安全文明施工。①检查汽机厂房汽机扣盖作业。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人员出入登记簿》、《工器具用还记录簿》、负责记录的守卫人员值守均在岗履职,检查了《起重机械作业前安全技术状态检查记录》,检查了《起重吊索具作业前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了上缸作业人员《着装及上交携带物保管记录》,检查了汽机岛平台文明施工环境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落实完成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在汽机厂房区域施工时,吊装一件清理一处。

②检查了#

1、#2锅炉0-60米各层水压试验前文明施工环境;对仍然存在的施工遗留物要求再清理,对管道井口间隙过大的要求再行封堵;对#1炉顶棚后部管道安装人员的不搭设进入工作位置安全设施通道,违章行为提出纠正指令,并给予考核;检查了电焊机接线和保护接地情况,对存在不规范处提出纠正整改指令;对氧气乙瓶的规范使用进行了检查,指导正确使用防倾倒支架安全意义,没收不合格压力表5块;检查了存在缺陷的走台通道安全围栏,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完成;检查高空火焊切割使用接火斗情况,已备接火斗三个,焊工根据作业情况取用;锅炉区域暂存管道、风道、炉烟配件、给煤机等设备大部已经吊装就位,地面垃圾、施工遗留物5月17日前已清理完毕。要求施工单位在锅炉厂房区域施工时,吊装一件清理一处。#1#2锅炉水压试验已经于5月1日和5月6日顺利完成。③电除尘器施工范围内作业人员53人,#1电除尘塔吊拆除已结束,上部和除尘器内部件安装正常进行。

④脱水仓完成上部设备及结构安装,尾工作业用电及焊机存在不规范处,现场责令完成整改。

⑤检查了安装施工现场全部脚手架、作业平台的结构和使用、挂牌情况。基本良好合格。

6.现场监督见证了消防安全演练全过程。

三、检查脱硫系统施工单位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情况

施工区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整改力度较大,面貌很有改观;检查了脱硫吸收塔的脚手架结构稳定性和挂牌情况;检查已到现场作业人员141人,考试教育121人,新到人员准备近日教育后考试。特殊工种14人,内业安全台帐有待补充完善。《监理通知》回复不及时。

检查脱硫吸收塔防腐保温施工单位国电北京龙源环保工程公司的施工组织计划,审批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重点防火部位安全措施;监督见证了现场消防灭火演练过程。

四、振安消防工程公司:到场12人,全部教育考试,特殊作业人员计电工4人,电焊工2人。

五、存在问题

在上述检查中抽查了工人对华能广东海门“3.17”重大事故的知晓度,多数工人知道通报内容.但是也有的单位向下贯彻的不是很好,一问三不知。有的单位工人知道华能系统有个死亡6人的重大事故,但通报内容事故原因记不住,说明安全学习活动仍需强化。在现场检查中仍然有个别工人对安全施工重视不足:吊装区域下方任由非施工人员通行,吊装作业设置吊点随意性较大,在设置吊装锚固点时不注意构筑物成品保护等等。施工单位安全科对于安全装具配备发言权微弱,是各单位普遍现象。现场部分安全水平扶绳破旧蚀损;安全网应更新淘汰不及时实施;安全围栏应涂安全色—红白双色标志不能够完全做到;部分区域安全警告、指示、高度指示等各种标志牌应该配备。需要向施工单位进行督促改进。各单位安全科内业资料管理存在有不同程度的不完善,今后保持经常性检查督促完善。

六、今年以来监理部共下达安全整改《监理通知》25份,已经基本实现闭环。下达隐患《违章考核单》49份。参加各项目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会议 8次,对参加会议施工参与者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进行(临时用电检查、脚手架搭设检查、施工铁板房电气安全接地)专题检查4次,;发布安全例会会议纪要8份。进行较大范围安全人员专题教育会议3次,均编制下发了会议纪要;参加了主变卸车就位旁站;汽机扣盖监检、旁站,锅炉水压前监检、旁站活动。编制了监理部《2010年安全监理工作策划》、《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年活动方案》等安全专业文件资料。

七、利用监理例会学习了各层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对监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和监理规范知识考试。要求各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认真控制本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克服“安全控制是份外之事”的错误想法。监理人员能够做到发现违章问题现场制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和安全监理报告。对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申请业主安全部门给予奖励一次。

八、今后工作安排

今年安全控制管理工作中心是:

1.监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和落实,贯穿全年。2.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等季节、阶段性检查活动的贯穿落实。3.专项安全检查,包括防火、用电、安全设施、夏季防汛抗洪、施工机械和钢板房接地电阻值、文明卫生、生活区及饮食卫生,节日前安全检查,地方和行业上级领导现场检查前准备。

4.机组试运、投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控制,现场保卫监督。5. 审查监督退场大型起重机的安装、拆除过程。6. 按照监理工作程序组织好安全内业文件。

5.西北电监局转商业化运营申请 篇五

神汇能发(2014)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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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县汇能化工有限公司1×30MW煤气

发电1号机组转商业化运营的申请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神木县汇能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发电1号机组于2014年5月9日首次并网发电,6月11日10时20分完成了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7月31日经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电力质监中心站、榆林供电公司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启动委员会验收通过,同意移交生产进入商业化运营。2014年9月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各位专家对我公司进行了并网安全性评价验收并顺利通过,脱硫在线监测已通过榆林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并取的相关证明文件,现该机组具备了转商业化运营的条件,特向贵局申请我公司1#机组转入商业化运营。请批示。

6.华中电监安全 篇六

二○一○年信息公开年报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0年,阳原供电分公司在张家口供电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张家口供电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为宗旨,对外坚持以争取政策为主线,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内坚持以强化管理为主题,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巩固安全基础,强化优质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以创建网公司一流县级供电企业为目标,按照年初工作会确定的全年总体目标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售电量完成20428.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69%。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3769天。综合线损率完成5.49%;农村低压线损率完成9.25%。电费回收实现回收上缴双结零。供电可靠率完成99.708%,电压合格率完成98.24%。

二、2010年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按照公司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无违章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严格执行“三级责任”控制目标,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发挥安监人员作用,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行动,扎实开展“两个创建”、春季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严格执行“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签

定用工协议,促进安全措施落实。坚持现场作业标准化管理模式,狠抓作业现场的超前控制与过程控制,安全管控关口前移。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素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规培训考试,实行持证上岗。组织收看农电安全警示教育电视系列短剧《不该发生的悲剧》,汲取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加大投入力度,购置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具,优化作业环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画、制作宣传围裙,举办安全知识竞赛,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提高运行水平。着力做好迎峰度夏和汛期的电力供应,制定变电站开关设备应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治理线下隐患,给电网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环境。

(二)电网建设有序进行

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电网建设有序进行。

完成变电站主变增容技改工程。做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前期准备。完成低电压村治理改造材料统计。供电区域的供电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全力支持市政建设。完成县城昌盛西街电缆入地改造工程;完成109国道电力线路切改;完成陶瓷工业园区电缆线路供电。

(三)经营管理卓有成效

严格报装流程,提高接电速度。积极开展“两个办法”宣贯暨“三指定”专项治理,按照“六查一整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业扩报装安全管理,规范业扩流程。在公司的联合检查中得到好评。

大力降损节能,做好线损预控。制定全年降损计划和措施,做好前期准备,为计算理论线损奠定基础。着力强化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要用户用电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积极改造高低压计量装置,并购置表箱锁,变压器防盗锁、防护套,有效防止窃电,杜绝电量流失。

认真开展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全面落实各类电价政策。迎接国家六部委联合进行的“全国电价大检查”,完成销售电价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和力率调整电费情况,保证电价执行到位。全力做好用户信息采集系统的前期准备。

(四)创一流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公司要求,以创建网公司一流县级供电企业为目标,继续巩固去年在创建中取得的成果,力争顺利通过网公司考评验收。

从提高全员思想意识入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做到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身心投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极大的支撑保证。建立创一流工作考

核管理体系的长效机制,增强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举措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开展标准化供电所创建,完成化稍营供电所创建国网标准化示范供电所申报,并顺利通过考评验收,完成西城供电所创建网公司标准化供电所申报。启动红旗变电站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资料和基础工作,所辖站基本具备红旗站考评条件。

(五)优质服务不断深化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管理,对需要办准供证的用户,督促其向有关单位办理准供证后再予签订供电合同。结合煤矿资源治理整合,积极与有关用户接洽,了解用电情况。定期对煤矿、非煤矿山用户进行检查,规范用电市场。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保证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电。全力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建设,做好昌盛西街电缆入地电力线路改造工程,109国道迁改涉及到的电力线路迁改,以及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陶瓷工业园区建设,涉及到的电力线路迁改等一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支持农村新民居建设电力线路和增容工程的实施,保证新民居建设的顺利进行。

深化优质服务常态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十条”,切实履行各项承诺。认真开展“两个办法”及“三指定”专项治理,全面开展自查清理整改。拓展收费渠道,方便用户缴费,与信用社、邮政达成代收协议,县城增设收费网点。开展“户户通电”回访,了解用电情况。开展低保退费,发放政策性电费补贴。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联系,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形象明显提升。

(六)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加强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个建设”扎实推进。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争创“四强四优”党组织为主题的特色活动为载体,鼓励党员职工在工作实践中建功立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结合创一流的开展,着力打造统一的优秀企业文化,多渠道、全方位强化员工学习教育,企业的凝聚力、执行力和软实力有了明显提升。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和“三提升”等活动。以开展“对标定位、创优争先”为手段,延伸巩固学习实践成果,增强凝聚力和执行力,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经不懈努力,在“三项活动”中,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评价。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基层负责人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广泛开展廉政建设“反违章”活动,做到廉洁从业。

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开展“增绿添彩”青年志愿行动,成为县志愿服务合作伙伴。开展“青春光明行满意服务进窗口”用电服务宣传活动,深化“青春光明行”主题实践,引领青年职工投身企业建设。支持工会开展“五小”创新创效,工团工作有声有色,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2010年度供电企业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公开信息工作中,分公司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提高供电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分公司对公开的电力信息进行了梳理,2010年度其中通过“12398电力信息公开网”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供电信息15条,其中企业介绍1条,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2条,停限电公告4条,电价目录及收费标准2条,办事程序2条,供电法规及规定3条, 其他信息1条。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网络、传媒等有效载体公开电力信息。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宣传力度不够,少数群众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和公

开流程,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分中心信息公开进行更新、维护;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忠于客户满意,用社会力量促进电力信息公开效应和行风建设,建立供电企业自律的良好氛围。

三、201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一)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农网改造升级建设坚强电网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任务繁重,要着力做好安全生产、电网建设、营销管理、优质服务、标准化建设,及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全力保证安全生产平稳局面

加强安全管控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发挥好安全监人员的作用,强化人身安全防范,坚持标准化作业与“反违章”并举,严肃查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加强现场督导检查。三是加强对农网、配网、基建、多经等环节的控制,强化对承发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管理。认真执行交通安全各项规定及防火、防汛、防灾工作,消除安全死角。

提升设备运行维护水平。强化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做好负荷预测,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提高电网运行控制水平和安

全保障能力。强化设备和线路运行维护,推行状态检修,加强技术监督,提高设备线路健康运行水平。深入分析输变电设备负荷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增强电网运行的经济性。充分发挥各级护电组织和护线人员的作用,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加强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督促高危和重要客户强化自有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加强两率管理,特别要强化两率的基础数据管理,落实各线路运维单位管理责任;提高故障停电处理能力。加强需求侧管理,确保圆满完成迎峰度夏、度冬及重要政治保电任务。

提高电网驾驭能力。强化员工培训,学习与演练并重,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技能。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事故。建设数字化电网,使先进的科学技术真正成为专业人员的工具,通过数字化电网建设,使设备安全运行真正实现可控、在控和能控。

2、加快推进电网建设

密切关注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滚动完善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电力市场需要分析预测和电网规划调整机制。

紧紧围绕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小城镇建设等中心工作,以加快建设具有坚强、智能特征的结构合理、技术实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

型农网为目标,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保障,农业生产设施用电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针对农村设备老化、设备过负荷、线径过细等问题,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重点对运行年代长,容量不能满足运行要求的设备优先进行更换,不断满足农民生活用电需要,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

3、有效提升经营管理

积极增供扩销。加强市场跟踪调研,分析市场变化趋势,及时调整营销思想。密切关注大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在业扩、增容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努力早供多售。要加强业扩报装环节流程管理,做好现场勘察、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

全力堵漏增收。加强电费风险预警,对电费风险户实行重点管控,严格落实回收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损台区、线路的治理。进一步拓展营业服务功能,拓宽收费渠道,增加银行代收网点,逐步实现用户自助缴费功能。

全力节能节支。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评价,增强预算的准确性与严肃性,努力增收节支。全面压降可控费用,压缩费用开支,深化管理举措,力争使各项可控费用有大幅下降。

4、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

继续巩固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创建成果,夯实管理基础,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以标准化站所创建为龙头,围绕安全生产、营销管理、优质服务等各个领域,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使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一要完善标准化建设组织管理体系,将标准化建设向各专业领域延伸,健全标准化建设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二要加强各专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大力宣贯标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建设体系。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一线员工与专工共同总结经验,制定标准,共同参与考核验收,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队伍整体素质。

5、努力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提供优质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理念,在注重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承担社会责任。深化“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方便用户办电。预付费卡表售电实行无周休日,方便用户缴费。强化员工业务素质教育,提高员工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深化明察暗访工作,形成考核机制,促进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的全面提高。

严格依法治企。一是以“六五”普法为开端,强化各专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尤其要加强营销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做好废旧物资处理项目后评估。三是坚持落实“三不指定”,完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优化外部环境。一是积极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国家电网品牌。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的互动联系,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

会监督,营造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强企业形象宣传,树立规范经营、服务客户的社会形象。

6、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党建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谋划好电网“十二五”总体发展规划。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做到党建和行政有机结合,学理论与学业务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具体实践真正成为现实,建设一支理论素质高,业务素质硬,思想和工作作风优的员工队伍,使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企业各项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使党的先进性在企业各项事业中真正得以发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违章”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反腐倡廉机制。深化基层班组负责人“四项监督制度”,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深化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员工,自觉遵章守纪,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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