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精选15篇)
1.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 篇一
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评分细则
一、基本工作(17分)
1.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分),迟交-0.25分/次,不交-0.5分/次(预留给各服务队制定学期计划、总结时间不少于1个星期)。
2.按时参加分队长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4分)未请假而无故迟到、早退-0.5 分/次,无故缺席-1分/次(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请假三次视为缺席一次)。(要求各个学院几名人员参与??)
3.实施注册志愿者制度:每学年新增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学院当年新生人数的50%—60%为2分,60%—70%为2.5分,70%—80%为3分,80%—90%为3.5分,90%—95%为4分,95%加5分;注册志愿者人数未达学院学生人数50%的为0分(5分)。
4.有队伍标志(如队旗、队员证、帽子、臂章等),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如人事、例会、值班、干部、干事培训及考核制度等)(2分),未达到要求则此项评分为0分(“队伍标志”1分,最低0分;“内部制度”1分,最低0分)。
5.各学院分队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每学年定期进行志愿服务集体及志愿者个人的总结表彰活动(2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凡是学院制定出志愿服务集体与个人的优秀评选标准和制度,并为优秀志愿服务集体与个人颁发院级表彰证书等加1分;每及时进行院级志愿服务工作总结表彰会加1分;需要相关文件、证书等图片文字材料以及总结会相关图片照片等作为证明材料)。
6.根据学院情况,建立班级团支部等各类志愿服务分队,制定有规范的小分队工作细则与评比制度,加强对其指导和扶持,每需进行志愿服务小分队评选表彰活动。(2分)
二、服务队活动(70分)
1.学院服务队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60分)
该志愿服务时间满5小时为合格志愿者,依据该合格志愿者人数占学院该新生人数的百分比制定表格及评分公式如下:
总分=(该合格志愿者数÷该新生总人数)×系数
活动基本要求
(1)活动申请书:电子版活动申请书务必于活动实际开展时间三天前上交,迟交一次扣0.25分,不交一次扣0.5分
(2)活动策划:电子版活动策划务必于活动实际开展时间三天前上交,迟交一次扣0.25分,不交一次扣0.5分
(3)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务必于活动实际开展时间后一周内上交,迟交一次扣0.25分,不交一次扣0.5分
(4)时间银行录入:已公示的时间表务必在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录入时间银行并将格式要求发送到信息部的邮箱。(格式不正确-0.25/次,迟交-0.5/次,未进行公示的时间不予以确认。)
(5)积极配合校青志调研工作2分。
2.优秀项目及精品活动加分(10分)
(1)每获得“四川大学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奖项,每项加5分
(2)获得“四川大学精品志愿服务活动”奖项,每次加2分;
注:此类别得分最高上限为10分,“四川大学十佳志愿服务项目”每评一次,各项目工作部主要负责该类别项目的评选工作。“四川大学精品志愿服务活动”每评选多次,各项目工作部主要负责该类别活动的评选工作。
三、宣传工作(13分)
1.要求在学院网站或青年志愿者协会网站建立自己服务队的专栏或网页,逐
步实行网络化管理,未达到要求此项评分为0分(3分)。
(1)建立网页或博客或人人(1分)
(2)网页或博客的新闻持续更新,关注度相对较高,点击量大(2分)(至
少每两周更新文章一次)
2.新闻稿(10分)
在校青志网站“分队风采”板块发布新闻,每发布新闻一条加0.4分;在校
团委网站“学院风采”或者“支部风采”板块发布新闻,每发布新闻一条加0.6分;在四川大学网站上发布新闻,每发布新闻一条加1分。(新闻发布在多个网站者,加分以最高分计入,不累加。如有活动被省市级及以上正规媒体宣传报道,则酌情在0-3分之间加分。)
四、附加分(10分)
1.承办志愿者服务队队长会议(加0.5分/次,此项得分不超过1分,若多个学院志愿服务队共同合办则平分此项得分)
2.承办四川大学服务热线活动,担任值周主席加0.5分/次(值周主席需由学院队长或副队长担任,认真完成当周服务热线接听与解决相应问题工作的可加满此项0.5分/次)
3.积极竞标校青志主办活动加2分/次。共同承办活动则由承办学院自行协调2分的分配,且共同承办活动学院数限≤3个。
注:此类别分数上限为10分。
2.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 篇二
一、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现状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积极推进志愿服务是新时期下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助推器”,尤其是大学生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是由具有一定思想觉悟、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在校大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结合所学专业知识,自愿向社会无偿提供服务的各种活动。”2005年团中央制定《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规定青年志愿服务范围和相关保障措施。在新时期,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学习先进文化,凸显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质,激发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品行,是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内涵。目前各高校都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希望通过此类活动加强大学生群体之间的联系,大学生与社会的联系,以及大学文化氛围与青年文化的建设,积极努力营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化的显著特点
1、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内容的时代性
时代的发展对大学生的内心有巨大的冲击力和感召力,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请青年一代增加了信息量,同时带来的更为丰富的知识与技术。通过网络活动的内容、方法;工作开展的前期、后期;以及活动的走向和意义,这些都给我们带来的新的启示。在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中利用互联网技术,既节约成本也大幅提高服务效率。在彰显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同时更能体现出实践活动的时代特征。在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应着眼“时代性”,充分认识到时代性的内涵,帮助我们在制定和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时能切中根本,突出特色。
2、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内容的丰富性
在团中央的号召下,各高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在高校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青年一代的时代特征,联系社会热点问题,塑造综合素质的高水平人才,推进地区内思想道德、知识、文化与技术等的普及与实践。“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是制度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实践工作的重要内涵。
3、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内容的可持续性
志愿服务是推进大学生整体素养建设的一项长期工作。在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将可持续性作为服务活动的一项基本认识,将志愿服务工作有机开展起来。结合大学生群里的共性和特殊性,结合学生的特点与诉求,联系地区实际,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体现宗旨,形成可持续性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建议
1、提高认识,将志愿服务与时代精神相融合。志愿服务一方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是培养广大青年成才过程中良好的教育方式。学习和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理念,是青年人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能与中国梦伟大实践完美融合,赋予志愿服务活动以时代精神。
2、完善管理与服务机制,为志愿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和健全注册机制;还要制定和完善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的以及相关的权益保障机制;从思想和行动上共同保障志愿服务活动;提升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激发奉献热情。与此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志愿服务环境,建立长期稳定合适的软硬件条件,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加强利用率和工作效率,提升志愿服务的管理系统。
3、组织志愿服务类培训。在制度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注重组织规则与培训。目前大学生志愿组织仍然较为分散,在活动的准备和实施中会造成人力及物力的极大浪费。为避免志愿者组织效率低下,专业性不够等问题,适时对志愿者团体进行沟通技能、组织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募捐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才能切实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只有充分认识到志愿服务的组织规则与类别学习的重要性才能更为有效地开展活动。
4、发挥优势,凸显特色,保证志愿服务持续开展。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首要凸显的就是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昂扬朝气。制定志愿服务活动时要努力与社会热点相结合,积极开展优势活动,将活动的设置与制定长远化、持续化,增强志愿活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特色鲜明的服务体系,通过多类别、多方向的制定志愿活动,提升活动的总体内涵和价值。“努力拓展高校青年志愿者参与的领域,除了鼓励志愿者参与目前政府倡导的活动外,应当鼓励高校志愿者与社会公益机构合作,组织参与与政府重大发展有关的环境项目、经济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参与由国际组织资助的重大项目等,以此来增加发展的效果。”因此,在探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化的过程中,学校鼓励同学与社区建立长期合作,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敬老助老,义务授课,社区宣讲等活动。
3.探索独董协会制度完善选聘 篇三
不过,外部监管的加强,并不能解决独董履职责权利不对等的突出矛盾。如今,监管部门把所有的重大决策的监督权都推到了独董身上,如关联交易等。这样看上去赋予独董的权利很大,实际上风险也很大,独董所承担的风险与其所获津贴的比例不对等。如果面临的风险过高,独董就有可能提出辞职。我原先曾在证监局从事监管工作,后来在上市公司担任独董,对这一情况感受较深。
因此,不能把行政监管的责任都推到独董身上,把独董作为廉价的中介机构来对待是不行的。独董风险越来越多的暴露,有可能引发大家不热爱这一职业,也许现在看还不突出,但长远看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独董如何真正有效履职?除了监管思路需要变化外,人员的选择是首要的。有的独董表面来看能起到作用,事实并非如此。像一些高校及机构的专家,往往是以挂名的形式担任独董;他们平时工作都很忙,没有时间关注上市公司的事情,开会经常是“走过场”。我认为,要想真正使独董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必须选择热爱这项工作,也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其中的人士,绝对不是为了几万块钱去做事。相比较而言,律师事务所及科研院所年富力强的人士更适合担任独董。
值得一提的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上市公司选聘曾经做过监管的人士担任独董效果会比较好。并且,从事过上市公司监管的人士比从事证券公司监管的更合适。这是因为前者从事监管工作有一定的要求,各种政策也比较熟悉,其本身的监管意识比较强。我现在任职两家上市公司的独董,对企业的情况非常熟悉,一旦有什么重要决策,能马上判断是否违规;因此公司在做决策前,希望我能从规范监管的角度给予提示。
如果上市公司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商业秘密等问题,交叉选聘独董也可以考虑。我自己就推荐过同一公司的独董到其他企业担任独董。
除了恰当的人选,独董的选聘方式很值得探讨。现在独董的推荐基本都是通过大股东,大股东总是青睐自己比较熟悉的,独董因而很难发挥积极作用。全国统一的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后能够在独立董事自律、维权、管理中发挥作用。如果上市公司把独董薪酬拿出来,成立一个独董协会或是第三方组织,经费支出不受相关利益方的影响,那么由这样一个第三方机构来管理、协调独董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可能更好一点。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机构扮演了一个“储备池”的角色——优秀的独董会获得推荐,而上市公司可根据自己对财务、法律或是并购重组专家的不同需求,去储备池主动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这个第三方机构最好是在上市公司协会的框架下成立,因为协会有自主管理、自主规范的自律形式,主管部门对其也有强制规范的要求。目前,有的上市公司协会已经成立了独董工作委员会,当然,在提高运行效率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提高。
上市公司应当推行独董视察制度。很多独董其实并没有对所任职公司有很好的了解,而是就事论事,对事情背后隐藏了什么并不清楚。如果能够推行独董的视察制度,除有助于了解决策外,独董每年可以有一定的时间深入企业走走看看,加深了解,能更好地进行独立、果断、正确的决策。
我不主张买董事责任险,买责任险制度相当于减轻独董的责任感。也许从独董的自身角度来说,买责任险有好处,但从整个市场监管效果来说,这样容易放松独董的责任心。
总之,只有制度的约束,有利益的驱动,有对企业基本的了解,独董更好地履职、进行决策就有保障。
4.英语义教志愿者评选细则 篇四
英语义教服务队优秀志愿者评选细则
一、宗旨
促进志愿者为服务队多做贡献,使优秀志愿者评选工作更加规范。
二、评选细则
1.每个志愿者基本分为10分;
2.凡志愿服务队集中开会、培训等集体行动,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或请假2次,扣5分;
3.在服务期间不得玩手机或做与服务活动无关的事情,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扣2分;
4.服务活动结束后的2天内上交活动总结,迟交1天以上扣2分,不交扣3分;
5.对服务队的建设或意见征集提出建议,一旦被采纳的加2分;
6.担任副队长一职加4分。
5.关于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的细则规定 篇五
一、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是本单位青年业务骨干,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高尚,有效组织本单位成员开展丰富的创建活动,能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工作成绩突出;
4、敢于实践、大胆创新、科学管理、团结奋进、恪尽职守、优质服务、奋发向上、顾全大局、作风扎实、纪律严明、业务熟练,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二、评选范围:[文章-http:///]
按照系统开展评选活动:
1、政府部门和执法系统(包括工商、税务、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城管等)
2、商业系统及城建系统;
3、卫生系统;
4、街道系统。
三、申报和评选办法:
1、团区委、区国资委、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成立**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评选。
2、符合区级“青年岗位能手”条件的个人,以所在单位团组织推荐为主,采取逐级申报、审批制度,由评选小组于每年年底评选出前一年度**区“青年岗位能手”10名,颁发荣誉证书。
3、申报人在取得本单位党团组织和上级领导同意后,请将以下材料上报团区委:《年度**区“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一式三份和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4、曾获本称号的个人不再参评。
四、监督办法:
1、获得**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个人应接受社会监督。
2、由**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小组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和社会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获奖个人进行监督。
3、公开社会监督热线电话:******。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得**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个人,评选小组统一颁发**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证书,并由团区委将其本人相关材料收入**区青年人才库中备案。
2、连续二年考核合格的区级“青年岗位能手”,有被推荐参选市级“青年岗位能手”的资格。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各团组织应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并加强与教育、劳动、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保证评选质量,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公正公平。
2、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深化内涵。研究制定和调整完善深化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方案,整合团内资源,增加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科技含量、文化内涵和人才效益。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促成影响。通过开展表彰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等宣传手段的作用,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和社会影响。
6.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篇六
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一、为进一步做好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彰等工作,根据《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奖励宗旨:安徽青年科技奖旨在造就一大批进入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表彰奖励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政治思想、科学道德与学风在青年同行中树为榜样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本奖共设以下5个学科组:
(一)理学科学组,(二)工程科学组,(三)农林科学组,(四)医药卫生、生命科学组,(五)综合组。
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的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
五、按照惯例,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已共同设立本市青年科技奖的,由该奖的评审领导机构评选推荐候选人;未共同设立市青年科技奖的,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科协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市科协承办具体工作。其他推荐单位按照《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进行评选推荐。
六、各推荐单位可单独推荐4-5名候选人;两个以上单位可共同推荐6-8名候选人。
七、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推荐单位的评审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
(二)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1份。
(三)候选人材料。
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 l份,复印件3份(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安徽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4份(其中1份为原件)。
3、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3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为便于评审,上述三项候选人的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3册,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专家推荐意见表的原件单独上报。
4、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30份。
5、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小2寸并张贴于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
(四)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 l份,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迹(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八、各推荐单位要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上来。
7.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 篇七
1 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高职院校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是:
1.1 加强青年教师理想、信念、道德教育, 培养青年教师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目前, 部分青年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的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 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远远不够, 从而严重影响了青年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和教育教学质量, 因此, 必须重视青年教师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政治方向, 增强其忠诚高等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培养他们勇于奉献的高尚思想品德, 精益求精、积极进取的职业道德[2]。
1.2 强化青年教师教科研能力, 培养青年教师成为业务水平
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教师。
高职教师要具有较高的教学才能、灵活的教学技巧, 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青年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也是职称职务晋升的考核内容, 青年教师通过参与或主持学院及省部级教科研课题, 应逐步提升教研及科研水平, 成为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教师。
1.3 加强优秀青年教师组织领导能力的培养, 使他们逐步成
为专业学术带头人和团队带头人。
学科教师梯队的建设、骨干教师及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与培养直接关系到专业学科和学校的发展。学校要有长远规划和目标, 重视青年教师组织领导能力的培养。选拔优秀青年教师, 明确培养方向和目标, 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 使他们尽快成为教科研骨干, 成为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团队带头人。
2 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的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2.1 导师的选拔
(1) 构建导师管理制度, 明确导师的准入资格, 导师的责权利。导师应由思想素质好, 工作责任心强、讲课效果优秀, 熟悉各个教学环节, 并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多年, 本专业较高学历和职称的教师担任, 导师的专业知识扎实, 实践能力强,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青年教师的导师由系部提名, 由学院人事及教务主管领导讨论通过, 经导师本人同意后, 由院长审查批准, 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青年教师导师的人选, 并报人事处及教务处备案, 导师对每位青年教师的指导期限一般为3年。
2.2 导师的工作职责
(1) 导师应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 帮助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 (此培养计划要经系所主任和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 指定进修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的专业知识, 指导教学研究工作。
(2) 根据青年教师承担讲授的课程, 从总体上对结构和内容予以指导, 使青年教师能够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对教学方法、讲课技巧和各个环节等进行指导, 与青年教师讨论所讲授课程的重点、难点、讲授方法和教学改革的突破口。
(3) 检查青年教师备课, 至少调阅青年教师所讲授课程重点章节一章节的教案, 并对教案提出意见。导师要听青年教师试讲课程和不定期听青年教师的课堂讲授, 并就听课情况与青年教师交换意见, 抽查青年教师批改作业情况。
(4) 指导期间, 至少为青年教师系统地上一门示范课, 深入所指导青年教师的课堂 (或者实验室) 听课, 并予以具体辅导。
(5) 指导青年教师完成一轮以上各种教学环节的训练。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课程设计、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 (设计) 等。
(6) 协助学院安排青年教师进行工程实践或科学研究, 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实践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
(7) 指导青年教师进行试讲预讲, 对是否具备开课能力提出意见。帮助青年教师制订开出其它课程的计划。
(8) 每学期对青年教师进行一次考核, 培养期满时, 提出书面报告, 交人事和教务部门审核备案。
2.3 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求
(1) 在指导教师的带动下, 自觉学习教育理论知识, 增强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 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 虚心求教, 勤奋求学, 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其他社会工作。
(3)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 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课堂讨论中两种以上教学环节的工作, 逐渐熟悉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
(4) 认真钻研教材、教学大纲, 查阅相关教学资料, 研读与所授课程相关的文献资料, 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教案。
(5) 深入指导教师课堂和其他教学环节,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学时, 并做好听课笔记。
(6) 积极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
(7) 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工作和学习计划。每学期写出书面小结, 培养期满进行全面总结汇报, 并接受考核。
3 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的实施效果
3.1 青年教师思想活跃, 积极上进, 爱岗敬业, 勇挑重担。
实行导师制度后, 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受到了广大教师的关注, 青年教师在教学上, 积极向老教师学习, 青年教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 制作了大量集图片、动画、视频一体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还动手设计制作了许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设备。这些课件和设备不但方便了教学, 也使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院每年还举办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参赛的青年教师在比赛过程中, 相互切磋, 共同进步。经过几年艰苦磨练, 青年教师的教学效果明显改善, 科研能力不断提高。
3.2 青年教师主动学习, 积极钻研业务, 努力提高教研及科
研能力。
实行导师制度后, 青年教师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青年教师思想活跃, 专业理论扎实, 他们刻苦钻研业务, 积极参与和申报主持学院及教育厅的教育教改课题的研究, 组织带领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 举办各种职业技能比赛。青年教师还利用课余时间到工矿企业进行调研, 了解企业最新生产技术, 主动寻求学校与企业的合作, 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 青年教师也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学院全体教师的言传身教, 带动学生学习兴趣显著提高, 校园主动学习的风气日益浓厚。
3.3 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青年教师成为学生管理、教学、
科研等工作的主力军。
实行导师制度以来, 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在参与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的工作过程中, 理论知识深厚、工程实践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教学质量好、工作严谨的青年老师获得了学生的广泛好评。广大青年教师也意识到, 想当好一名教师, 就要求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 提升科研水平和工程实践能力。实行导师制度以来, 青年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效果, 以前, 由于青年教师平常只是简单地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 基本没有参与和主持教科研方面工作, 导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缺乏相应的支撑材料, 从而影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3.4 青年教师的才干得到充分发挥, 越来越多的青年教师走
上领导岗位。
实行导师制度以来, 青年教师的个性和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 由于工作态度积极, 教学效果好, 动手能力强, 我院已有多名青年教师, 担任了专业团队带头人和教学团队带头人, 越来越多的青年教师担任学院教学系部的中层领导和行政中层领导, 这不仅是对他们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的肯定, 也是对他们今后发展的激励。
4 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两点思考
4.1 如何激发青年教师积极进取, 尽快适应学院教学环境,
提高教学质量。
近年来, 高职学院发展迅速, 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应届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生大量扩充到教师队伍中来, 部分青年教师不思进取, 认为自己年轻, 教学质量比老教师差理所当然。学院应建立更加完善的青年教师培养导师考核制度, 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青年教师各方面的能力进行科学的考核, 使青年教师在角色转变的过程中, 逐步培养成为一名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
4.2 如何建立长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和加强导师工作责任心
的问题。
有些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比较繁重, 几乎无暇指导青年教师, 少数导师甚至一个学期也没有听几次青年教师的讲课, 更谈不上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 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 不但误导了青年教师, 在广大教师中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学校认为指导青年教师是老教师应尽的义务, 因而也就没有对应的津贴待遇, 或津贴待遇过低, 不能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 考核的内容、效果大多停留在书面材料的汇报, 很难真正反映导师工作的质量, 甚至有的教师认为, 考核制度只是用来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评估用的。
青年教师是高职院校未来发展的希望, 也是素质教育、立校强校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中坚力量。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很多。从实际出发, 不断研究新办法, 解决新问题, 积累更多的经验, 走出一条适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青年教师培养途径, 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课题。
摘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培养是当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特别是针对从学校到学校的博士和硕士毕业生。文章阐述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实施内容、运作模式、实施效果以及管理过程中有待思考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参考文献
[1]祁士闯, 李成革, 程劭薇等.浅论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培养[J].高教高职研究2009, (32) :227-229.
8.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 篇八
中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志愿服务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近几年来,中学和社区的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也有了较大的拓展与延伸。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发展和爱”是需要层次中的高级需要,实现这一需要的主要途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沟通。基于对学校德育途径的认识以及对中学生特点的分析,由学校组织中学生开展的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对社区的发展和中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首先,社区志愿服务有助于构建和谐社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攻坚克难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社区业主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区,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虽然社区居民是我们所要建设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区的主体力量。但是,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可在政府服务和家庭职能之外,进一步夯实社区成員的生活保障。中学志愿者们可为社区内的残疾人、病人、下岗人员、失业人员、流浪人员等提供的各类服务,可以弥补和完善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是很健全,也还没有实现全覆盖,这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只能依靠多种力量通过多渠道、多举措、多途径的保障供给,才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
其次,社区志愿服务有助于志愿者个人成长成才。虽然当今现代市场经济对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中学生精神世界的追求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和迫切性,越来越多的中学生特别渴望通过帮助他人和奉献社会的形式来获得内心的需要和满足。据调查发现,当今不少中学生因为跟父母缺乏有效沟通,他们在家表现为种种跟父母不和谐的行为,因此导致不少中学生缺乏基本生活技能和服务技能的学习和锻炼。学校组织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中学生学习技能和提高能力的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中学生在在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可亲身体验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进一步熟悉社区、认同社区、热爱社区,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志愿服务活动还能有效弥补课堂教学、学校课程和校园生活的不足,对唤起中学生学习的热情、开拓教育空间、整合教育资源、凝聚各种教育力量很有帮助。
再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有助于学校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和社区都是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文明素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尤其是学校还担负着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公民素质,造就文明人的重要任务,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新人的需要,也是改善学风、校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有效举措。而中学志愿者通过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成功搭建了学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桥梁,实现了学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直通车。中学志愿者通过开展各种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服务活动,把文明善举、爱心奉献精神带到学校和社区,并以照片和海报的形式展示出来,在文明中活动,在活动中孕育文明,成为学校和社区文明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队伍和力量。
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区对志愿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也凸显出了一些制度缺失的问题。
本文就郴州市一中开展班级团支部结对残疾人进社区的“阳光助残”活动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学生访谈等研究工作,结合国内外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活动情况作了分析工作,提出了关于加强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的制度性建议。
一、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的现状分析
(一)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中遇到的困难
1.接受学生志愿者活动的社区组织较少,有条件指导学生活动的社区工作者不多。
2.社区志愿服务的项目太少。
3.中学生社区志愿者的技能水平低。
4.中学生志愿服务管理体制不健全,可持续发展能力弱。
(二)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活动出现困难的原因
1.社区和学校对中学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意识不强。
2.中学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资金保障不足。
3.中学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性保障不足。
4.中学生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缺乏有效的动力激励。
二、亟需加强中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
(一)健全注册登记制度,提升中学生价值认同度
第一,要完善有关登记注册制度。可由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同社区单位,统一规范学生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的部门、内容、程序;明确注册中学生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使中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逐步朝着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
第二,要制作学校和社区都认可的《志愿者服务记录手册》。在学校、社区进行了相关中学生志愿服务的登记、评价工作后,相关活动的负责人将要点记录在中学生的《志愿者服务记录手册》上。
第三,规范登记注册部门和程序。可在社区尝试建立中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工作室,安排专职的工作人员管理志愿者注册工作,并且有计划有安排地负责联络学校组织学生活动。凡是到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中学生,都要到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指导工作室申请注册、通过审核、进行评价并填写好中学生《志愿者服务记录手册》。
(二)健全培训制度,提高中学生服务意识和能力
根据中学生自身实际,结合社区志愿服务的需要和学校课程设置的特点,可开发德育综合性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资源,请资深志愿者和各方面的专家有计划有安排地对中学生进行有关社区志愿者基本理论和基本服务技能的培训。资深志愿者和专家可以由学校采取邀请形式,也可以采取学校聘任形式,具体到培训方式而言,可采取诸如开培训班、经验介绍、案例分析、考察观摩等多种形式。专职人员在给中学生培训时既要注重学生学习特点和社区需要的结合,又要坚持立足当前需要和放眼长远需要的结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健全服务制度,增强社区服务的吸引力
中学生志愿服务者有自身的优势,个性化的特色和才艺能满足社区服务中独特的需求。若能经过相应指导和支持,就能增加新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丰富志愿服务内容,让更多的社区居民受益。因此要找到社区的需要和中学生志愿者特长的契合点和结合点,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发诸如“才艺慰社区孤老”“辅导社区小学生假期活动”等中学生擅长、社区居民需要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志愿服务的对象更换不要太频繁,适当的时间有助于中学生与弱势群体的情感交流,增强学生对求助者的了解,提高志愿服务无偿性、利他性的认识觉悟。同时,要明确具体服务的标准、内容、时间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这样既可增强受助者对学生志愿者的信任感,也为中学生增添了服务的挑战性和吸引力。
(四)健全激励制度,增强中学生参加活动的内驱力
受限于自我认知的局限,中学生仍需要大量外在的激励机制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因此,与中学生发展相关的学生社区志愿者表彰奖励制度,可以有效地转化为学生自我成就认同、自我价值提升、自我快乐助人的动力源泉。健全激励制度,首先,要把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的评价纳入到学校已有的表彰、荣誉、资格认定等激励制度中去;其次,对学生志愿服务的贡献,应当给予及时、适当的宣传和精神性的鼓励和表彰;最后,要不断创新激励方式,可大胆推广“志愿服务时间登记”“服务时间与学分转换”等形式,把提供志愿服务与学分结合起来,让学生愿意花时间也乐意花时间到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
首先,学校党团组织和教育教学等部门要将中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加强领导和制度建设。
其次,要协调社区需要与学生服务的差异,经常深入社区了解学生在社区志愿服务的情况,多方交流、督促指导,形成一个畅通的信息中心。
再次,要加强文化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校园和社区已有的各种宣传设施和渠道的优势,广泛地有针对性地展示社区志愿服务风采,表彰活动实践中的先进经验与学生,营造社区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最后,要不遗余力地加大中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必要的费用支出,保障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活动长期有效地开展。
9.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 篇九
(2011年3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社区青年汇工作成效,促进全区社区青年汇建设发展,提高社区青年汇服务青年能力,扩大社区青年汇社会影响,根据团市委《社区青年汇评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内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社区青年汇的考核,要在团市委的指导下,按照有利于引导社区青年汇规范、持续、活跃发展,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经团区委申报和确认的市级、区级社区青年汇。
第二章评估考核内容
第四条评估考核内容参照《东城区社区青年汇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表》的相关规定,包括:建设标准规范化、运行管理专业化、活动开展项目化、服务功能多样化、资源整合多元化、工作平台信息化、宣传推广立体化。
第五条考评分包括两部分,分别是基础项目80分和加分项目20分。
第三章评估考核等级和标准
第六条根据社区青年汇评估考核情况,进行考核结果
1认定。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各等级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A级:90分以上; B级:80分-90分; C级:80分以下。
第八条基础项目考核不足70分的,最终评估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A级。
第九条每次评估考核被确定为A级的社区青年汇的数量,由团区委宣传部根据团市委安排及实际情况确定适当比例。
第四章 评估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成立由团区委主管领导、宣传部干部、部分街道团组织及社区青年汇负责人组成的评估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社区青年汇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社区青年汇评估考核以定期考核为主,一般一年考核一次,特殊情况,由团区委宣传部确定。
第十二条评估考核主要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座谈访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并重点参考青年意见。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十三条社区青年汇评估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街道团工委初查。街道团工委参照《东城区社区青年汇评估考核体系表》的相关指标,对社区青年汇一年的工作进行初查,形成初查报告,上报团区委宣传部。
(二)团区委复查。团区委评估考核小组结合初查报告,对辖区内的社区青年汇进行打分,依照考核标准区分划分考核等级,形成复查打分报告,并报团市委社区部备案。
(三)团市委抽查。根据团市委整体安排,社区部将对我区复查报告进行审核,并抽查各等级社区青年汇,对考核结果进行确定,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
第五章 评估考核结果使用
第十四条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社区青年汇经费和政策的支持力度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考核街道团组织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社区青年汇评估考核被确定为A级的,给予重点的经费和政策支持;被确定为B级的,给予必要的的经费和政策支持;被确定为C级的,不给予经费支持,并要求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摘牌中止运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团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0.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十
服务理念: 真诚 专业 创新
经营理念:规范管理 注重实效 锐意进取 铸就辉煌
质量方针: 科学规范的管理 竭诚高效的服务 安全文明的环境 持续发展的追求
目标远景: 实现企业规模化发展 树立行业领先形象
二、公司质量目标
1、管理区域内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率为0。
2、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
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4、业主投诉处理及时率100%。
5、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
6、员工岗前培训率100%。
7、物业管理服务费季度收缴率90%。
8、保洁绿化合格率95%。
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1、员工上班时,必须时刻保持衣冠、头发的整洁。不能涂抹气味浓重的护发用品及香水。男员工须经常理发,发长不盖耳、遮领,不准留大鬓角、烫发,不准蓄小胡须,且应做到每日剃胡须。
2、女员工应打扮适度,可淡妆上岗,不准浓妆艳抹。不得佩戴太多、太大、太醒目的饰物。
3、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无汗味异味。上岗前及上岗时不得饮酒、不得吃葱蒜、韭菜等带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卫生。
4、上班时必须精神饱满,和颜悦色,不得带有不耐烦、面孔冷默的表情。
二)、着装规定
1、员工试用期满后,由公司统一配发工服(特殊岗位除外)。
2、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服,佩带工牌。遗失工牌者将交纳违约金处理。
3、服装必须时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不得带有污迹、灰尘和褶皱,且无开衩、脱线脱扣等现象,衬衣亦须保持干净并做到经常换洗。如无故损坏、遗失将予以赔偿。
4、皮鞋应保持光亮、无污迹,不得加钉响钉。任何时间均不得在物业公共区域穿拖鞋、短裤、背心等。
三)行为举止
1、坐姿:入座要轻,两肩放松,胸部挺起,不侧靠斜倚,前趴后仰。
2、站姿:不驼背、不弓腰。女士双腿并拢、男士双腿自然齐肩而立,左手搭在右手背上自然下随置于身前,或自然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叉放在背后。不许双手抱于胸前。
3、走姿:脚步要轻,姿态稳健,不跑不颠,不勾肩搭背。
4、手势:介绍、指示方向时,身体稍前倾,手臂伸直,手指自然并拢,手掌掌心向上,以肘关节为轴,指向目标。切忌用一个手指指向目标。
5、递物、接物:双手恭敬地奉上或接受。切忌漫不经心地一扔或单手取接物件。
6、与业主、上级相遇时,要点头问好。与业主、上级同行到门前时,应主动开门让业主、上级先行。过道上遇业主、上级应侧站于右侧,让业主先行。
7、与人交谈,眼望对方,要有反映,不左顾右盼,不做小动作。
8、在办公区域及公共场合不得聚众聊天,大声呼叫,不得吸烟。
9、进入业主或公司领导办公室,应轻叩门征得同意后进入。
10、工作期间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干私活、吃东西、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到说话轻、操作动作轻,保持良好的工作气氛。
11、保持工作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除工作用品外,不得有杂物。
12、开会时,手机应调于振动或静音。非紧急情况不得接听电话。
四)电话礼仪
1、电话应在三响内接起,语气温和,声音适中,首先要自报家门:
1)接电话:
您好!伟丰物业xxx部门(外线)
您好!xxx部门(内线)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请问您贵姓?
对不起,先生,我把您刚才说的再复述一遍,看妥不妥当? 您还有别的事吗? 当对方要找的人不在时——
对不起,他不在,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转告他吗?
2)打电话:
您好!我是伟丰物业xx部门,请问……。 当要找的人不在时——
您能替我转告他吗?谢谢您,再见
3)用户电话投诉时 先生,您好!伟丰物业。
先生,请问您的房号是/是哪家单位?请问您贵姓? 请告诉我详情,好吗?
对不起,我立即处理这个问题,大约在xx时间给您答复。请问怎样与您联系?
您放心,我们会立即采取措施,使您满意。 很抱歉,给您添麻烦了。 谢谢您的意见。
养成电话内容记录的习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通话完后让业主先挂电话。
五)乘电梯礼仪
1、上、下班高峰时,公司员工只能乘坐指定电梯,任何时间均不得与业主、客户争抢电梯。
2、上、下电梯时,应主动控制住按钮,让业主先行。
3、两层楼之内不得乘座电梯上下。
4、电梯内不得大声说话,遇业主点头示意,注意电梯礼仪。
六)语言规范
1、基本礼貌用语
1)常用礼貌用语:请、您、谢谢、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不要紧、别客气、劳驾、麻烦您、能否代劳、效劳、请稍侯、请问、请讲、请慢走。
2)称呼语:xx经理、先生、小姐、夫人、阿姨、大姐、大妈、师傅、小朋友。
3)问侯语:您好!早上好!早安!晚安!下午好!晚上好!
4)祝贺语:节日快乐!新年快乐!圣诞快乐!生日快乐!
5)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理解您的心情、我们帮您办、这种情况有关规定是这样的。
6)征询语:我能为您做什么?请您重复一遍好吗?请把您的需求告诉我!您看这样好不好?
2、服务忌语: 喂,干什么? 不知道,不清楚 还没上班呢,上班后再说 这么晚了明天来 你问我,我问谁 这事我管不了,你找我们领导去。
5我就这态度,怎么了 墙上贴着呢,自己看。
四、人事管理制度
一)、试用
1、任职资格
1)管理人员:
a)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岗位资格证书或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
b)熟悉本职业务,具备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c)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工程设备人员
a)高中或中技以上学历。
b)相关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经历。
c)持有相应专业操作证。
3)保安人员
a)初中以上或复转军人。
b)身体健康,反应灵敏,履历清白,无不良陋习。
c)身高1.70米以上。
4)保洁人员
a)初中以上学历。
b)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面试:
1)一般员工必须通过管理处客服专员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
2)管理人员必须通过管理处客服专员、用人部门及项目经理三次面试。
3)主管领导通知或试用通知单,对符合试用要求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
3、试用手续留存文件
1)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2)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3)其它证明文件。
4、试用办理
1)、办理服装领用事宜(按公司要求办理,到库房领用并签字)。
2)试用留存文件齐全,且已办理了服装手续时,由管理处客服专员统一通知入职,填写相关入职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进行岗前培训。管理处客服专员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培训,培训公司级管理文件相关内容。员工所在部门及班组负责在员工上岗后一周内培训,并将培训记录送管理处客服部存档。
二)、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2、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人员对该员工进行试用期转正的测试与考核,签署转正、延期转正、不予转正意见。由管理处客服专员统一办理手续。
3、转正员工,由管理处客服专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为1-3年期限。
三)、岗位异动
岗位异动指员工升迁、降职、岗位调整、自动离职、辞职、辞退等事项。
1、员工升迁、降职、岗位调整:由员工所在部门或公司提出,由管理处客服专员办理手续,并通知财务调整相应工资待遇。
2、自动离职:员工累计旷工三日以上者为自动离职,由客服专员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3、辞职:
1)员工辞职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正式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7天。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准,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管理处客服专员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未得到批准前,应按正常要求上班,如无故缺勤,将按旷工对待。
3)员工提出辞职报告后,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正式员工30天,试用期员工7天),若到期未做出答复,视为同意员工辞职,员工可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4、辞退:
1)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辞退。 a)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b)年度考核不合格者。c)受到业主重大投诉,造成极坏影响者。 d)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条款。
2) 辞退员工由部门提议,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5、离职手续:
1)部门交接工作完成,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库房领用物品、工具、服装交接完成,客服专员签字认可。
3)向客服专员交接办公用具、工牌、考勤卡等,并落实服装交接事项。
4)财务清算欠款。
5)其它相关手续。
6)相关人员签字、总经理批准。
四)、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规定:
1)行政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五 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
2)各管理处及各职能部门的特殊时间遵从公司的特别时间规定。
2、考勤
1)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打卡。并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
2)上班后30分钟为内为迟到,下班前30分钟内为早退。除此而外的无故缺勤为旷工。
3)因工作需要未及时打卡者,应于当日班前、班后到客服部客服专员处进行登记,并经部门主管及项目经理确认。
4)当班期间外出应在客服专员处填写《外出登记表》,部门主管外出由项目经理批准。
5)客服专员查阅考勤记录时,如有漏卡者,除事先有登记外,一律按漏卡计算。
6)每月2日前,统计上月考勤记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
3、请假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办理手续,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项目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请假报总经理批准。
2)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者,应于当天上班前电话请假,待上班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凡上班半小时内仍未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对待。
4、带薪假
1)婚假:员工转正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休婚假7天。婚假只能在结婚当日前后1个月内使用。
2)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在内)。休假期间只发本岗位的基本工资。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给予带薪假3天(不包括周六、周日)
4)婚丧假期间,遇节假日顺延。
5、罚则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
2)每月漏刷卡超过3次,超出部分每次罚款30元。
3)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工资(工资总额计),并罚款50元,旷工两天者除扣发工资外,并罚款100元,年度总计旷工三天者予辞退和除名。
4)凡恶意钻考勤漏洞、误报漏刷卡等虚假行为,处罚当事人及连带责任人各100元。
五、奖惩制度
一)奖惩目的: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
二)奖惩原则: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奖励:
1、奖励方式:口头或书面表扬、奖励奖金、晋升提级
2、奖励细则:
1)积极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所提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成为员工楷模者。
3)以公司利益为重,有奉献精神,主动承担额外工作者。
4)服务意识强,受到业主认可或口头等方式表扬者。
5)拾金不昧者。
6)节约能源,事迹突出者。
7)维护公司声誉,受委屈忍辱负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可给予:口头或表扬(当月考核分加5分-10分)。奖励奖金(50元-200元)。晋升提级(提升一级工资或给予岗位晋升)。 四)惩罚:
1、惩罚方式:警告、经济处罚、辞退处理
2、惩罚细则:
1)工作责任心不强,屡次出现工作差错者(第一次警告,屡次处罚30-50元)。
2)当班期间打游戏、聚众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30-50元)。
3)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喝酒(处罚50-100元)。
4)擅离职守或当班期间睡觉(处罚50-100元)。
5)未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时不清楚,推卸责任(处罚30-50元)。
6)对公司或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无故未完成(处罚30-50元)。
7)不服务领导管理及工作安排,随意顶撞领导者(处罚30-50元)。
8)不执行岗位工作程序要求,对公司造成影响者(处罚30-50元)。
9)违反《员工行为规范》情节轻微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经济处罚30-50元)。
10)违反《员工行为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在公司内部造成影响的处罚50-100元,在公司外部或业主中造成影响的处罚100-200元)。
11)思想不纯,监守自盗或私拿业主物品(辞退处理)。
12)违反《员工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处理)。
13)在突发事件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辞退处理)。
14)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拾遗不报(辞退处理)。
15)员工之间打架(无论何原因,给予辞退处理)。
16)与业主发生争吵(辞退处理)。
五)奖惩程序
11.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 篇十一
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是发展, 其中发展民办本科院校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民办高校成长历程中, 运用生态位原理, 适当地填充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的空白生态位"[1], 形成我国具有多样化高校及具备稳定性的大学教育生态系统。目前我国民办本科教育发展仅仅十余年, 发展时间短, 大多学校几乎运行机制与传统公办院校相似, 势必导致无论在办学定位和理念, 还是在办学规模和教师队伍建设, 大都存在和面临如何提高质量的课题;而其中问题之一就是民办本科院校呈现老中青队伍结构不合理, 师德建设滞后, 人员流动性过大, 文化浅薄而非深厚更莫谈传承发扬。因而民办本科院校师德制度建设从属于课题范畴也随之紧迫, 同样地, 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也是必要, 因为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是民办本科院校的未来主力军和学校文化的引领者。因此, 民办本科院校必须认识到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积极探索新建民办院校教师师德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对策, 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2], 从构建和谐校园、逐渐成为我国教育系列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乃至有独特文化传承的历史悠久的高校等高度,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民办本科院校师德建设的重要的生态位意义。青年教师职业理想属师德范畴;师德建设包含制度建设。因而,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形成民办本科院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正向发展和沉淀, 及至形成良好的可持续和可传承的民办本科院校制度文化或高校文化--高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良性循环。
1 民办本科院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现状的非良性循环
马克思说过, 职业是一种实现目标 (理想) 的手段。职业理想的逐渐提升依赖职业技能的提升。大部分的民办本科院校的青年教师都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他们都具备"注重通过学习和自律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3], 进而提升自身的职业理想。青年教师职业理想属马克思唯物主义观的利益范畴, 即青年教师更加注重青年教师更兼顾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 注重效益与利益, 认为人的价值既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也包括社会对个人的尊重与满足;他们对自身价值的认识, 已从单一对社会贡献转移到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双重结合上[4]。具体地说, 一位本科院校青年教师研究生毕业选择教师作为满足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职业, 通过不断的教学科研协同进步, 取得深造的机会和职称的提高, 进而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提升到更高的层次, 这就是青年教师的职业理想的良性循环。民办本科院校虽然性质是非营利性组织, 但是现实是投资兴办民办本科院校是有明确的投资回收期的, 据笔者调查, 回收期约18年;换言之, 民办本科院校已形成利益诉求, 进而导致短视。民办本科院校在利益诉求的本质就是生源充足, 生源充足和明确投资回收期的共同作用, 短视势必要求民办本科院校强调聘任离退休教师, 强调科研立校, 忽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民办本科院校出于短视, 客观上降低青年教师待遇限制深造名额延长职称评定年限。民办本科院校短视效应, 具体体现在短视制度的建设。据此, 民办本科院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良性循环被自动调节为两种结果, 第一, 既然初始收入降低, 青年人选择成为民办本科院校教师的可能性降低, 虽然国家就业形势严峻, 会反过来将可能性提高, 但是, 长效来看, 不会因初始收入低下而得到强化;第二, 即使选择成为民办本科院校的青年教师, 但是因为深造机会和职称评级难度, 加之民办本科院校科研难度, 会造就一批长时间停留在讲师一下职称级别, 加速与增强青年教师职业疲劳程度。综上, 民办本科院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的良性循环因为短视制度建设而被破坏, 形成非良性循环。
2 有效形成民办本科院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良性循环的制度建设
高校制度建设无论是被理解成为一种规范的订立还是被定义为组织秩序, 在高校制度建设视角, 只需要分为国家政府层面和高校自身内部层面。"高校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 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 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5]高校制度建设尤其运行的固有原则, 据上分析职业理想被理解成利益, 因为利益的天平的失衡导致民办本科院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的非良性循环。因此, 若要有效形成民办本科院校青年教师职业理想良性循环的制度建设, 无论外部层面还是内部层面, 都客观地要求从高校制度建设的利益博弈性原则出发。
参考文献
[1]何彬生.转型时期我国民办高等院校发展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 2007:38.
[2]王远迎.浅议新建民办本科院校师德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青春岁月, 2012, 11:81.
[3]闫利敏.网络时代高校青年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研究[D].长江大学, 2013:16.
[4]胡场.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査及思考[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9, 08.
12.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 篇十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我省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一步激励先进,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我省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 对会员奖励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章 表彰奖励方式
第四条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通报表扬是指对会员的先进事迹或突出表现在全省或会员所在的市属范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表彰;
嘉奖是指对会员某一阶段、时期内取得的优异成绩或优异表现予以鼓励、表扬;
授予荣誉称号是指对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在一段时间内授予优秀或先进的荣誉称号。
第五条 省律师协会通报表扬的,以省律师协会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市律师协会通报表扬的,奖励方式由各市自行决定;
省律师协会嘉奖的,以省律师协会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于《广东律师》上同时予以公布;
个人会员授予奖状或奖牌,团体会员授予奖状、奖牌或锦旗;市律师协会嘉奖的,奖励方式由各市自行决定;
省律师协会授予荣誉称号的,以省律师协会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于《广东律师》上同时予以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市律师协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方式由各市自行决定。
第六条 通报表扬可不定期进行,嘉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授予荣誉称号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三章 表彰奖励条件
第七条 符合以下第一项,并同时符合二至八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个人会员,遵照本细则,由市律师协会评审后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
(一)在执业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律师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律师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成功办理了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或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在本地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的;
(三)积极参政议政,提交建议、提案或议案被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人大、政协或政府部门采纳四项以上的,或为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县、区级以上有关机关好评的;
(四)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全市或本地区范围内较突出的;
(五)被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党委、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
(六)在学术研究、业务经验总结上取得较大理论成果,得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有关部门肯定的,或在全市范围内非常突出的;
(七)积极参与所在市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为本市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其他经市律师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八条 符合第七条第一项,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个人会员,遵照本细则,由省律师协会评审后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
(一)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办理了在全省或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或避免重大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在省内影响较大的;
(二)积极参政议政,提交建议、提案或议案被采纳六项以上的,或为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受到省级以上有关机关好评的;
(三)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非常突出的;
(四)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党委、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
(五)在学术研究、业务经验总结上取得重大理论成果,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肯定的,或在全省范围内非常突出的;
(六)积极参加省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有益的行业建议,为全省律师行业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七)其他经省律师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九条 符合以下第一项,且同时符合以下二至五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遵照本细则,由市律师协会评审后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
(一)严格执行《律师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二)能切实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配合市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有益的行业建议,为本市律师行业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款、捐物支持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或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表现突出的;
(四)积极组织本所律师进行学术研究,取得较大理论成果,获得市级有关部门肯定的或在全市范围内非常突出的;
(五)其他经市律师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第一项,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遵照本细则,由省律师协会评审后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
(一)能切实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配合省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有益的行业建议,为本省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款、捐物支持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或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表现突出的;
(三)积极组织本所律师进行学术研究,取得重大理论成果,获得省级有关部门肯定的或在全省范围内表现突出的;
(四)积极参加省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有益的行业建议,为全省律师行业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
(五)其他经省律师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十一条 符合以下第一项,且同时符合二至五项条件之一的各市律师协会团体会员,遵照本细则,由省律师协会评审后给予通报表扬、嘉奖:
(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省司法厅、全国律师协会和省律师协会有关工作要求;
(二)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
(三)在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
(四)能积极组织律师、律师事务所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得到社会各界好评的;
(五)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积极宣传律师先进事迹,为树立律师良好社会形象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其他经省律师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十二条 符合第七条第一项,且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个人会员,遵照本细则,由市律师协会评审后授予“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
(一)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善于探索、锐意创新,对推动本市(本地区)立法的完善和司法工作,或为本市(本地区)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近两年内受过二次以上(含二次)市律师协会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十三条 符合第七条第一项,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个人会员,遵照本细则,由省律师协会评审后授予“优秀律师”的荣誉称号:
(一)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善于探索、锐意创新,对推动我省立法完善和司法工作,或为我省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近两年内受过四次以上(含四次)律师协会通报表扬或嘉奖,并且其中至少有一次是由省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协会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十四条 符合第九条第一项,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遵照本细则,由市律师协会评审后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一)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本所律师在执业中热情服务,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范围内专业优势突出,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诚实守信,在本市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工作业绩两年来在全市范围内非常突出的;
(二)律师事务所在近两年内受过两次市律师协会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十五条 符合第九条第一项,同时符合以下项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遵照本细则,由省律师协会评审后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一)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本所律师在执业中热情服务,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在本省或全国范围内专业优势突出,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诚信敬业,在本省或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工作业绩三年来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非常突出的;
(二)律师事务所在近两年内受过两次律师协会通报表扬或嘉奖的,并且其中至少有一次是由省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协会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十六条 符合第十一条第一项,同时符合以下的各市律师协会团体会员,遵照本细则,由省律师协会评审后授予“律师协会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一)能结合本地区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律师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改革创新,有力推动了当地律师行业的发展,得到司法行政机关表扬和广大律师认可的;
(二)三年内受过上级律师协会两次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第四章 评审工作机构
第十七条 律师协会的奖励审批机构为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设奖励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奖励评审工作。
第十八条 省律师协会奖励评审委员会由7至15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由律师协会会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至3名,由常务理事会推选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担任;委员由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中推选人选和秘书处推荐的人选组成。
第十九条 市律师协会奖励评审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由律师协会会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至3名,由常务理事会推选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担任;委员由常务理事会从理事中推选人选和秘书处推荐的人选组成。
第二十条
省、市律师协会奖励评审委员会可吸纳2名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委员。第二十一条
奖励评审委员会任期与律师协会理事会任期相同。
第二十二条
奖励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分别遵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励评审委员会在律师协会秘书处高日常办公室,省律师协会日常办公室设在会员部,市律师协会视具体情况设置。
第二十四条奖励评审委员会日常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评审活动;
(二)收集申报材料;(三)统计、总结评审情况;
(四)向奖励评审委员会报告评审情况。
第五章
申报与推荐
第二十五条
申请奖励须提供以下申报资料:(一)申请奖励的先进事迹报告;(二)相关证明材料;
(三)《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推荐表》。
第二十六条
律师个人会员或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申请省律师协会奖励的,应将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申报资料交由属地的市律师协会初审并加具评审意见后,由市律师协会统一将材料报省律师协会评审;
各市律师协会团体会员申请省律师协会奖励的,应将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申报资料报省律师协会评审。
第二十七条
市律师协会在审批申报材料时,认为应当由省律师协会奖励的,可以出具推荐书及本细则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材料报省律师协会评审;
省律师协会在审批申报材料时,认为应当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进行奖励的,可以出具推荐书及相关材料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审。
第二十八条
推荐单位应征得候选人,候选单位的同意,并填写统一格式的《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推荐表》,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第二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员不得申请奖励:
(一)近三年内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
(二)虽未受处罚和处分,但被投诉的违法行为经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认定属实的;
(三)被投诉现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调查,仍未有调查结果的。
第六章
评审程序
第三十条
奖励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审
(一)形式审查
奖励评审委员会日常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不符合规定或奖励条件的申报材料,可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评审,并退回申报材料。
(二)评审
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内容进行评审工作;
通报表扬的,评审采用召开评审会议进行,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到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有效;
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的,须召开评审会议,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有效;
被推荐予以奖励的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三)公示
对经奖励评审委员会同意奖励的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方式可由律师协会以文件形式在网站、刊物或有关媒体上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将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日常办公室负责审查,经查所投诉属实的,报请奖励工作委员会撤回同意奖励意见;
对奖励决定提出异议的,必须向奖励评审委员会日常办公室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四)作出奖励决定。
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不属实的,由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作出奖励的决定,在律师协会的网站、刊物或有关媒体上公告,并报上级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市律师协会在进行公示前,应将评审情况报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依本细则对评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七章
授奖
第三十二条
奖励可根据本地区律师事业发展情况来考虑奖励名额的分配:
颁发形式要简便、节俭,原则上结合律师协会工作会议进行,确需要召开表彰大会的须经常务理事会同意。
第三十三条
凡是上级律师协会已予以奖励的,下级律师协会不得就同一事实重复奖励。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奖励决定,收回奖牌(奖旗、奖状、奖章等)、证书,并停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的:(二)上报的事迹严重失实的:
(三)严重违反审批程序的:
撤销奖励决定,由原申报机关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特殊情况下原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撤销决定应在原奖励通报范围内公布;
受奖励的会员受到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停止其享受奖励的相关待遇。第三十五条
对个人会员受奖励决定,存入本人会员挡案,作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考核的依据。第三十六条
奖牌、获奖证书由批准机关统一制作及负责其费用,奖金由批准机关支出及颁发。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13.机加工车间规章制度细则 篇十三
一、劳动纪律与安全生产
1.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脱岗,每次罚款20元。
2.有事必须请假,由车间主任批准,没有请假条罚款20元,无故旷工罚款50元。
3.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不准在车间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众聊天,发现一次罚款20元,打架斗殴者视情节处以50-500元罚款。
5.在车间内禁止溜压力车,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如有偷窃行为以经查实,除没收外,车间无论谁丢失的物品由责任人承担。
7.不准与外来人员私下交谈,如不认识,可置之不理,也可上报车间主任。
8.对来宾或客户要有礼貌,如需交谈须有公司人员在场,给客户及来宾留下良好印象。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设备,未经允许不准拆卸其他机床零部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0.对徒工不准索要财物,不准以大欺小,不准拉帮结伙,如查证属实,对其每人罚款50元。
11.以其他手段贿赂车间主任,如属实,对车间主任每次罚款50元,对行贿人罚款100元。
12.要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因其他原因完不成任务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否则按规定计算工资。
13.按规定配戴劳保用品,注意安全,凡是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被保险公司认可的,车间按违章作业对操作工每次罚款20元。
14.设备电器控制柜必须关严、关好,如发现未关好控制柜的员工,每次罚款20元。
15.要安全用电,设备电工不在场的情况下,不准私自接线、拆卸电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16.用电设备要做到人走断电,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7.下班后,由车间主任负责检查车间内所有的用电设施,门窗玻璃是否关好,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18.上岗时不允许喝酒,如有发现对其罚款50元,并责令其停止当班的工作。
19.按规定进行交接班,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操作工负责自己工作区域的门窗玻璃,玻璃碎1块,对其罚款10元。
20.操作工应按标准将料废、自废挑拣,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在哪道工序发现料废按每件1元价格扣除上道工序,全检下来的料废由全道工序的操作工承担,按每人每件0.5元扣款。
二、产品质量与工件摆放
1.质量是企业的命脉,每个操作工的首件必须对照图纸严格进行自检,合格后再正常生产。
2.所有工件必须盖章,注明型号,两者缺一,每次罚款20元。
3.立钻工人如发现没有盖章或没注明型号的工件,不准加工,否则出现质量事故后果自负。
4.当班出现5件以上废品为批废,普通盘按每件5元罚款,轴承盘按每件10元罚款。
5.数控工的返修率为2%,超出2%返修率,按每件1元扣款,返修件不计工资。
6.立钻的返修率为1%,超出1%返修率,按每件0.2元扣款,返修件不计工资。
7.加工工件过程中不允许有尾数,如查出剩余尾数未加工,按每件5元罚款。
8.加工后的工件必须全部入筐,用工序卡标示,地面不允许有工件摆放,料废、自废要当班处理,下班后未处理料废的,按每件5元罚款。
9.工件周转过程中造成的磕碰伤,按每件2元罚款。
10.所有工件摆放必须要整齐化一,入筐工件必须摆放在黄线以内,不按规定摆放每次罚款10元。
三、设备保养与车间卫生
1.上岗前先检查机床的运转情况,冬天必须使机床低速运转5分钟。
2.工作前对机床各部位加油,无异常后开始正常工作。
3.班后将机床清扫干净,设备周围保持清洁,设备外表不允许有擦伤、掉漆等现象。
4.出现大的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人按原价扣款。
5.保持好每台机床周围的地面、墙壁,地面如果因放工件或不注意造成的地面破头现象,将按照每平方米50元罚款。墙壁乱写乱画,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计量器具不得随意乱放,量具要入盒,工具箱内要摆放有序,工具与量具不要放在一起,量具要按时到计量室送检,不按时送检按每天5元罚款。
7.爱护公物,车间内的周转工具如有损坏及时送到维修部门,故意损坏的按周转工具的实际价格扣款。
8.工作服要整洁,勤洗、勤换,来宾、客户参观时必须全部穿厂服。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提高自身修养,做一名合格的金正职员。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有一个统一纪律,特定以下制度:
一、劳动纪律: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中间脱岗。如发现中间脱岗、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没有请假条按旷工处理;请事假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二、安全文明生产:
操作者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持证上岗,不得随意操作他人设备,维护好安全防护设施;女工留长发必须戴工作帽,不得带线手套操作旋转设备,不得酒后上班,每发现一次扣100元;保待工作区域清洁,工件摆放整齐,高度一致。
三、产品质量:
操作者必须做好自检自控工作,做好首件检验,防止发生批量废品,认真按工艺文件要求加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工艺要求,发现不合格品做好标识,并隔离存放;加工后的工件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划伤。
调料框中工件的摆放要整齐,拿放工件时尽量轻拿轻放,减少磕碰伤,大家商量出台料框的最高摆放米数。轴承盘压齿圈的轴径内圆端面的磕碰伤产生的原因,应追究解决这个磕碰伤问题。
四、设备保养:
操作者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上班按规定加油,下班进行清扫,保持设备清洁,发现不上油每次扣100元;遵守交接班
制度;发现故障立即停机检查;发生事故马上上报,保持现场。
以上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为保证料废处理及时、正确,加工车间必须将料废型号标识正确明白、分类摆放垛好。
一、料废处用粉笔标识出来并标明型号。
二、分类摆放垛好,分明料废、自废、粗车废,同一型号堆在一起。
三、加工车间的料废,按质检部处理为准,加工车间自行上报与质检部不符按质检部为准。
四、不标识料废原因的按自废处理,处理后车间无权更改料废原因。
五、出现批量自废需查明调入车间的总数,按程序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之规定的百分数处理。
六、4.6.1严格遵守厂规、厂纪,正确理解贯彻决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
七、4.6.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4.6.3按照设备保养制度及细则,对设备进行班前班后的日常保养,按保养
九、计划要求对设备进行一级保养并填写《一级保养完工单》,下班前认真填写《设备日常点检卡》,如发现设
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车间主任或维修工汇报,及时进行修理,以免耽误生产。
十、4.6.4对本公司工位产品自检、自分、自作标识,做到期具架上成品、半成品分类标识摆放整齐。
十一、4.6.5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控制好产品的合格率,一旦出现不合格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且
作标识、隔离、作记录。
十二、4.6.6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十三、4.6.7正确使用和保养计量器具及各种测试仪器,以确保产品达到技术要求。
十四、4.6.8搞好个人区域的卫生,做到车间内环境干净、整洁。
十五、为了使车间职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调动起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每月由车间主任组织,设备维修员协助,对车间共进行各项指标审核评定(包括工人的本月出勤率、设备保养情况、工作态度、产品的合格率等指标),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安全文明生产荣誉称号到实处。
1.熟知本人每个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及维护保养法,一般故障能自行排除。
2.熟知各种量检具的使用方法,并且读数正确。
3.能准确、快速的检测本人每个加工的各种产品的精度。
4.熟知设备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方法规定,并且严格执行。
5.熟知生产过程中各种标识的用途及标注法,并能严格执行。
6.能够根据零部件的技术要求,自行检测,工装的精度,是否达到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7.能够熟练、快速的阅读各种技术文件,并且阅读正确。
8.能够熟练的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编排出加工工艺及加工方法和加工程序。
14.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 篇十四
大学生志愿服务是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平台;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2008年10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指出,“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切实加强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从人才培养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把志愿精神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大学生志愿服务》作为实践环节纳入人才培养计划。我系积极响应党、国家和学校的号召,制定出了一份详细的学生志愿服务管理细则。
第一条 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在不耽误学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以鼓
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的形式,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信做人的观念,展现我系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服务项目范围:
1、校内服务:
具体包括:协助后勤集团完成校园环境整理与卫生清洁活动;协助进行图书馆整理和卫生清洁工作;各个校门门内周边秩序维护;为老教授提供生活帮助;自行车摆放;协助学校内各单位进行经学校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课程管理部门认可的各种志愿宣传活动及志愿服务工作;协助校内各单位完成的志愿服务工作等。
2、校外服务:
具体包括:所有经学校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课程管理部门认可的校外卫生清洁服务、助残服务、科技扶贫服务、社区美化服务、文化宣传服务、法律普及服务、支教服务、政策宣讲等。
3、重要活动服务:
指为国家、社会及学校的重大事件或紧急任务提供志愿服务。
第三条服务队形式:
1、常规服务队:
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系部各班级组织的服务队。
2、其他服务队:
支持系部、班级联系校内校外服务项目、组建各种志愿服务队。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原则上是该服务队的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 志愿服务前期准备志愿者自备《志愿服务项目记录
表》,每次志愿服务前由学工办老师在志愿服务记录本上签字,并备注时间以便记录服务时长。志愿服务记录本还需记录服务内容,特殊志愿服务可附照片。
1、对一些特殊的服务内容加以表扬加以表扬和鼓励,呼吁大家以积极参加活动为荣,设身处地为人民服务,为集体贡献,为他人谋福利。
2、对一些敷衍了事的行为和做法给予口头提醒和建议,如若不加以改正,则采取不同程度的惩罚。
3、综合考虑各种情况,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最终解释权归信工系学生党支部。
第五条系部全体学生都应按规定和安排,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
动。申报各类奖学金、各项资助的学生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
动累计时长不得少于18小时;志愿服务活动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考核认定。
第六条 志愿服务登记时间不应包括路上停留、前期准备工作所耗
时间,以实际参与服务项目的时数为登记标准。其中,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经证明情况属实的志愿者,每天服务时数在3小时以内的以实际服务的时数登记,每天服务时间3小时以上的以3小时时数登记;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部以组织者身份参与志愿服务项目的,以其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时数的70%作为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登记时数。
第七条工时认证及活动汇总:
1.项目负责人在参加志愿活动时要携带工时认证公章,志愿者在参加活动时要携带自己的《志愿服务工作手册》。活动结束时,由志愿者自己在服务手册上填写服务内容、服务工时、活动时间等项目,完成《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手册》后,各项目负责人当场加盖认证公章进行工时认证。如果由于志愿者本人失误,导致项目负责人无法及时给其进行工时认证,志愿者自己找项目负责人解决或承当相应后果。
2、项目负责人在认证的同时,需要进一步确认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的人数、活动开展情况及每个志愿者的名字和学号等信息并填写《志愿服务项目记录表》。
3、活动开展时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图片、新闻稿等资
料。
4、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须将工时认证公章交回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部。同时提交本次活动的《志愿服务项
目记录表》和照片等资料,以便审核部统计备案。
第八条活动开展与监督:
1、活动由各服务队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审核部对于各支服务队开展的活动保持一定的抽查率。项目开展中,将对《志愿服务项目记录表》及各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项目负责人要真实、负责地开展志愿活动,并准确的认证工时,不得弄虚造假。如有弄虚造假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全校通报以上处分,并建议学院撤销其在班内职务,并取消其入党资格。
2、学生不得擅自修改《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手册》,在《志愿服务与公益劳动手册》上弄虚作假的视同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将严格参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考试违规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信工系青志协
15.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 篇十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党委(党组):
《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0年11月4日
(组通字[2010]63号)
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根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现就组织实施“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青年千人计划”),制定如下工作细则。
一、“青年千人计划”引进对象和条件
申请“青年千人计划”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二、“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主体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含转制科研院所)。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将引进人才作为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学术带头人领衔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进行申报。
三、“青年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程序
由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平台,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指导下,开展“青年千人计划”申报评审工作。
1、用人单位和海外人才达成引进意向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向平台提出申请;
2、平台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后,分批次组织会议评审,以面谈方式议定
拟引进人才名单,并进行公示;根据拟引进人才所在学科领域、能力水平等差异,分类分档提出科研经费补助标准(100-300万元);
3、对公示异议人员,由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组织专家复审;
4、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批准引进人才名单。
四、“青年千人计划”支持措施
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中央财政按照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和经费补助标准,给予引进人才科研补助经费,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
3、引进人才的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参照“千人计划”现有政策执行。
五、其他
【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细则)】推荐阅读:
信息工程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部规章制度09-24
团委会、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部门考核制度06-16
青年志愿者部志愿纳新方案12-22
青年志愿者日09-04
青年志愿者精神03-05
青年志愿者协会学期计划06-09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庆策划书07-09
青年志愿者协会面试自我介绍11-30
登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01-14
青年志愿者注册大会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