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2024-09-01

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共11篇)(共11篇)

1.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一

找准诗词教学的切入点

夏熔亮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四学段(7~9年级)阶段目标指出:“诵读古代诗词,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位和审美情趣。”诗词教学一直是中学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中学生审美水平、提升语文素养的重要一环。然而,诗词因为其自身的抒情性、语言凝练性、形象性,而使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障碍。因此,选准一个恰当的切入点引入教学,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较快地读懂诗词的内容,把握作者的思想情感,引发学生的探究欲望,优化阅读教学过程,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对诗词教学切入点的探究可从多角度、多层面入手。在此,试举几种常见而实用的切入法:

一、从题目切入

题目是诗词的眼睛,富含诸多信息,有的交代中心事件,有的标明时间地点,有的表达作者心情,有的点明讴歌对象„„因此,学习诗词,对它们的题目不可不注意。如教学边塞诗《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就可以这样切入:诗题中“歌”表明本诗是“歌行体”诗,形式自由,语言流利,格调奔放。“白雪歌”即白雪之歌,那么,作者是怎样吟咏北方雪景,描写天气奇寒的?“送武判官归京”的饯行场面和送别场面分别有什么特点?作者的心情如何?这样不经意地从题目切入,学生带着问题去反复诵读,用心感悟,就容易把握本诗融写景、叙事、抒情于一体的写作特点,同时能更好地体会这首送别诗字里行间所流露的依依惜别的感情。

二、从“诗眼” 切入

文有文眼,诗有诗眼。清人刘熙载认为:“诗眼”不是“某字工,某句警”,而是与全篇思想内容有内在联系的“神光所聚”之处。这就是说,“诗眼”是诗词中最能提携全篇、开拓诗意、提升形象、揭示主题、表现力最强的关键词句。抓住“诗眼”,就如同领悟到诗词的灵魂,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教学《观刈麦》时,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自由朗读全诗,找出本诗的“诗眼”——“五月人倍忙”。然后紧扣“诗眼”,可以设计这样几个问题切入:①作者描绘了哪几幅农民辛勤忙碌的画面?②诗中除了忙得热火朝天的农民外,还有什么人?他忙碌吗?③诗人一方面写农民劳作时的汗流浃背,一方面写自己“不事农桑”,目的是什么?可以说,在鉴赏本诗的时候,一个“诗眼”,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仅真实地再现了封建社会农民在炎炎烈日下争分夺秒地割麦、拾麦的心酸画面,而且通过农民辛苦贫困与自己不劳而获的鲜明对比,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惭愧和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并借此讽喻当权者有所感悟,尽早解决赋税过重问题。

三、从插图切入

语文课本中一些诗词配有插图,有的再现诗词中的写景佳句,有的再现主人公形象,有的再现课文的主要事件,有的再现诗词的整体意境。这些插图直观、形象、生动、优美,往往使读者如见其人(形),如闻其声,如临其境。赏析诗词时,可以引导学生从插图切入,让其进行形象思维,增加感性认识,活跃课堂氛围,然后过渡到抽象的语言文字,这样设计更有利于唤起学生学习的兴趣,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进入课文的意境。

教学苏教七下辛弃疾《破阵子》,可以让学生在了解背景的基础上,先观看插图,然后描绘出画面的内容。描述时留意以下几点信息:①作者此时身处何方?②他在干什么?③他回想起什么情景?④在南宋那个特定的时代,他有着怎样的宏大抱负?这样,学生就初步了解了辛弃疾的人生境况和思想状况。教师再用一句话“下面,让我们走近辛弃疾,走进他的心灵深处,去感受他的爱国情怀”,自然引入到课文的学习。

四、从意象切入

诗词是借助意象,含蓄抒发作者情感抱负,表达作者生活态度的一门艺术。所谓意象,就是渗透了作者主观感情的客观外物,通常包括物象和景象。刘勰在《文心雕龙•知音》里说:“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鉴赏诗词需要读者“披文入情”,这个“文”就是诗词中的意象。在我国古典诗词中,有许多意象具有相对稳定的感情色彩和象征意义,如“酒”多表示忧愁、相思,“鸿雁”往往勾起游子思乡怀亲和羁旅伤感之情,“蝉” “莲”“菊花”象征品行高洁,“红豆”代表相思,“夕阳”“斜阳”“落日”表示凄凉失落,苍茫沉郁,怀古幽情等等。

如教学苏教七下《鹧鸪》一诗,可以先抛出一个简单的问题:鹧鸪是一种怎样的鸟呢?以此引导学生阅读课本注释①中介绍鹧鸪的文字:鹧鸪,鸟名,似鸡而小,羽毛黑白相杂,叫声如“行不得也哥哥”,古人常借其声抒写离愁。然后再设计两个问题牵引学生的阅读与思考:本诗中鹧鸪的叫声有何特点?作者是如何着意表现它的叫声给人带来的独特感受的?学生通过看注释,了解到诗中意象“鹧鸪”的内涵,加上诵读感悟,比较容易体会诗人所要传达的情感,想要表达的主旨。

五、从故事切入

朱熹说:“教人未见乐趣,必不乐学。”可以说,兴趣是学生有效鉴赏诗词的催化剂。多年的教学经验表明,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学生爱听故事,尤其爱听名人的奇闻轶事。基于此,在诗词教学中,教者精心选择与所教诗词密切相关的故事切入,不但可以活跃课堂氛围,而且可以大大激发语文学习的兴趣,从而产生主动探究文本的积极性。教学崔颢的《黄鹤楼》,可以先讲这样一则故事:相传有一年,李白漫游于江汉,登临黄鹤楼,诗兴盎然,欲状眼前景色,忽见崔颢的题诗,叹为观止,自愧不如,随即吟诵一首打油诗:“一拳捶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吟完,便默然而去。大诗人李白如此推崇这首诗,那么,崔颢笔下的黄鹤楼到底有什么神奇色彩?鹦鹉洲又有怎样迷人的风光?站在苍茫暮色中的黄鹤楼上,诗人涌起怎样的思想感情?巧用故事切入,学生兴味盎然,满怀好奇心和探索精神,自觉地进入到亢奋的学习状态之中。

2.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二

一、管中窥豹, 于题眼处设疑

题目是文章的眼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在题眼上设疑, 从题眼处切入, 打开学生心灵之窗是迅速切入文章内容的有效途径。

在教学《云南的歌会》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十六课) 时, 在民歌欣赏及民歌竞猜的游戏中我出示了课题, 然后让学生质疑课题, 根据学生的质疑, 我筛选了几个有价值的问题:“‘歌会’中, 描绘了哪几种云南歌会的情况?‘歌会’的场面都一样吗?侧重点是什么?为什么这样安排?和我们从电视上看的演唱会、音乐会有哪些异同点?作者为什么会对云南的歌会感兴趣?”

根据学生的问题, 我从形式、特点、描写侧重点等方面找准切入点, 让学生明确学习路线。接着, 我让学生分组探究, 思考、交流质疑问题, 让学生与文本亲密接触, 自感自悟, 踊跃交流歌会场景、云南风土, 描写方法就会水到渠成, 形成学生独特的个性体验。

二、柳暗花明, 于重难点处设疑

每一节课, 都有其重难点。教学中, 教师应及时在重难点处设疑, 找准突破重难点的问题, 再结合文本中描述的重点部分, 找出作者突出主题的语言, 然后根据提出的问题, 再对课文进行探究分析, 让学生在思维上形成问、读、悟三方面结合的学习模式, 这样就会使学生茅塞顿开, 从而顺理成章地解决重难点问题, 达到柳暗花明的效果。

再比如在《组歌》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十课) 一课, 学习该课的思路主要是通过多角度地朗读由学生自主分析内容, 以达到对诗歌由表面到实质的理解。学生很容易分析出这是一首爱情诗, 表达了对爱人的忠贞不渝。接着我提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文中还表达了诗人怎样的思想感情呢?”教室一片寂静, 学生深信这是一首爱情诗, 别无异议。针对这种情况, 我设计的教学片段如下:

(出示作者背景) 巴嫩诗人纪伯伦一生颠沛流离, 力求生存, 他背井离乡, 远渡重洋, 立志报国, 然而作品被禁, 身遭驱逐, 他在祖国竟没有立足之地, 不得不长期漂泊异国, 身老他乡。

马上有一位学生接着说:作者纪伯伦有着不平常的经历———从小就离开了自己的祖国。这个学生的插话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拉开思考、讨论的序幕……

生1:正如文中说的“万物都在梦乡里沉睡, 唯有我彻夜不寐”这“万物”是“祖国的万物”, 作者深深爱着的万物, 魂牵梦萦牵挂着的是祖国。

生2:虽然作者被驱逐, 作品被禁止, 但诗人说“爱情让我们相亲相近, 空气却使我们相离相分”, 隐含着诗人虽在别的国家但依然深深地依恋自己祖国的深刻感情。

师:分析得太精彩了!能总结出诗人想要表达的情感吗?

生3:“我同海岸是一对情人。爱情让我们相亲相近, 空气却使我们相离相分。”通过对海浪对海岸的爱情描写, 表达了自己对祖国的无比热爱!

师:因此这也是一首什么诗?

生:爱国诗。

三、源头活水, 于无疑处设疑

疑是思之源, 质疑是探索知识的开始, 也是探索新知识的基础。有时,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能够平中见奇地从一成不变的形式与内容中巧妙地设疑, 引导学生去探求, 能迅速激起学生穷根探源的好奇心, 从而有利于对整篇文章的理解,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猫》 (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的二十五课) 一文中, 介绍了三只猫的外形、性格特征及“我”和家人对这三只猫的态度。为突出作者对第三只猫的沉痛、懊悔、自责, 课堂上我做了以下的处理:

现在我和同学们一起走进庭审现场, 侦破芙蓉鸟被害一案。

(多媒体演示) 犯罪嫌疑人及作案的可能性, 案发前后的表现, 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方式, 杀死芙蓉鸟的真正凶手等等。课堂对话如下:

师:案情真相大白, “我”的心情怎么样? (用原文回答)

生: (愧疚低沉语气) “我”的心里十分难过, 真的, “我”的良心受伤了, 我没有判断明白, 便妄下断语, 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 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 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 我的虐待, 都是针刺我良心的针!

师:在这个冤案中, 我们应该吸取怎样的教训?

生回答归纳:尊重生命;不要有偏见, 要用平等的眼光看待问题;要关心弱小者……

借助问题的形式, 设置悬念, 引导学生思辨, 让学生的思维在那一刻激流勇进, 不仅能收获活跃的课堂气氛, 还能促使学生充分挖掘课文内容, 感知文本的“美”。

3.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三

作文是学生认识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体现。作文教学在整个小学语文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可是这个重头戏在实际的教学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学生普遍厌烦,归根结底是教师应该更新教学观念,激发学生习作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习作兴趣,使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入门的向导。”可见,作文教学中着力于学生兴趣的培养,使学生“有饥饿感”、“有食欲”,乐于表达,就会收到良好的效果,拨动学生乐于写作的心弦。

一、更新作文教学观念,找准改革的切入点

有人归纳了现在学生作文的“三乏说”,即学生学识贫乏,生活积蓄贫乏,思想情感贫乏。但我们认为无论是学识、生活积蓄还是思想感情,学生当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作为教师的我们就应该多反省自己的教学:学识贫乏,是否也因为教师没有激活学生潜在的知识储备呢?生活积蓄贫乏,是否也因为教师没有打开学生自己生活的宝库呢?思想情感贫乏,是否也因为教师没有拨动学生心灵的琴弦呢?因此,老师首先要更新观念,找准作文教学改革的切入点。

1.改“关注作文教法”为“关注儿童生活”,让生活情趣进入作文课堂。作文是生活的反映,学生作文又以他们已有的生活经历、情感体验及一定的习作水平为前提。我们要始终怀着一颗童心去认识学生,去了解学生的生活,用儿童的眼光去审视他们的喜、怒、哀、乐,用学生已有的习作基础及实际的表达能力去看待那一篇篇稚嫩的习作。只有这样,我们语文教师才会知晓学生有哪些熟悉的人、事、景、物可写,才会设计出符合学生实际的能激发学生习作动机的作文训练题目,作文指导才会诱发学生对生活再认识、再思考的激情,才能拓宽习作的思路,才会情趣盎然。因此,在整个作文教学中,我们语文教师要引导学生多观察,以丰富生活,积累情感;多思考,以获取灵感,提高认识;多阅读,以积累语言,拓宽学生生活的领域,引导学生从‘我’的生活走向‘社会群体’的生活。相信这样,小学生就能绘童心、露童趣、叙童乐,就能写实在的事物,写丰富的想象,就能说真话实话,抒真情实感。

2.实现“生活”向“作文”的转化,让作文成为儿童生活的有趣部分。在作文训练中,我们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找准他们生活的热点、焦点,创设一定的生活情景,精心设计有利于学生自由表达的训练项目,让学生见题生意,自由为文。让学生在习作中自由表达已有的认识,让学生创造性地劳动。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作文竞赛,口头作文大赛,优秀作文评选,自编系列童话等多种方式调动学生习作的积极性,给学生创设写作的机会与条件。学生在自由作文的过程中不断巩固在活动中学得的习作方法,弥补课堂作文训练的不足。当学生有了“作文就是享受,作文就是生活”这一感受之后,生活转化为作文便水到渠成了。

二、帮助学生轻松写作,实施教学的三步曲 1.激趣——为学生铺设快乐阅读的桥梁

阅读是写作的基础,离开阅读,学生对事物的表达将是无序而枯燥的。如果没有大量的阅读,就没有丰富的语言积累,读和写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新课程标准》也指出:“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60万字,每学年阅读两三部名著。”这就要求学生要大量阅读,在读中静心,在静心中享受,在享受中培养丰富的情感。为此,我将班级图书柜中的图书分派给学生,每两周一交换,让学生尽可能涉猎多方面的知识。我还鼓励学生们将自己阅读过的好书推荐给别人,也可以与他人交换阅读。为了让学生扩大阅读面,我结合“古诗文诵读”等机会向学生介绍古今中外名著,鼓励学生去阅读古诗词、中华经典名录、现代优秀诗文等,还定期向学生推荐适合他们看的一些佳作去借阅,如《三毛流浪记》、儿童版的四大名著、《少年笔耕》、《爸爸的看护者》、《少年鼓手》、《难船》和《六千里寻母》„„仅靠介绍与宣传是不够的,如何让学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呢?于是我利用每周一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举行班级“读书交流会”,学生们可以将自己在课内外中读到的精辟片段通过朗读和大家一起分享。只要能上讲台将自己在一周内的阅读成果介绍给大家的。我都会给他拍下一张照片贴在班级的“读书大王”荣誉栏内。我还会利用“家校路路通”平台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将喜报传送给每一位家长。这样一来学生们的热情就高涨了,家长们也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学生拓宽阅读面,多读好书。于是学生的读书欲不强也难啊!

2.创新——让学生拥有一个丰富的素材库

以活动为载体,组织学生参与生活,以实践为契机,引导学生体验生活,使学生善于把这一切所见、所感装进自己的“素材库”,为习作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一个人天资再高,要想长久记住读过的书是困难的,所以“有志于学者,抄书之功断不可省”。可见一个人读书,除了眼勤、脑勤、口勤外,还要手勤。为此,我让每一位学生都准备了一本“采蜜本”,要求学生每当读书,遇到有价值的资料,譬如好词、佳句、优文,让学生抄写、背诵。使学生的大脑中储存大量的好词好句、优秀篇章。每周一我会将“采蜜本”收齐检查一下质量和数量。为了让学生的“素材库”内的素材多而精,我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体系。如一周摘抄认真,我会在“采蜜本”上敲一个“大拇指”章;一个月一小结,如果一个月内周周能获“大拇指”章,就奖励一本“采蜜本”。久而久之,学生“素材库”里的素材就会由量变到质变,学生便会出口成章,妙笔生花。此外我还会利用每周一的“读书交流会”上穿插搞一些活泼有趣的运用词句的训练。通过“看谁形容得形象准确”、“看谁的比方打得巧”、“看谁的联想妙”、“看谁连接的好”等活动的训练,激发了学生摘记的兴趣,摘抄得多了,研究和写作就方便了,不必再去搜肠刮肚,东拼西凑。同时对学生提出要求,摘抄必得选择,在选择中加深理解,选择必须分析,通过分析才能得其要领,取其精华。故而摘抄对提高习作能力大有裨益。

3.开放——教学生用“第三只眼”去发现

“生活犹如源泉,文章犹如溪水,泉源丰盈而不枯竭,溪水自然活泼泼地流个不歇。”叶圣陶先生这样精辟地指出了生活与写作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教会学生用“第三只眼”去发现别人视而不见的东西。苏教版语文三年级(下)的习作3要求学生用一双会发现的眼睛,到草丛、树林、池塘甚至泥土里去观察,然后将自己的发现写下来。我首先指导学生学习课本中的例文,寻找例文的写作方法。第一自然段“春天,我在小河边玩耍。河边长满了嫩绿的草。”开始语很简单,小作者开门见山地告诉大家自己要介绍的地方——河边的草丛中。第二自然段小作者就介绍了自己在草丛中的发现,动静结合介绍了蚂蚁和一种不知名的甲虫。在介绍这两种小动物时,作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它们的活动表现得生动活泼、淋漓尽致。在知道了写作方法后,我就带领同学们走出课堂,观察学校的一景——冠军园。并指导学生观察时要有顺序,由上而下、由远及近、由人物到景物或由整体到局部。可以先观察冠军园的方位——在学校茁苗花坛的西侧;再观察冠军园有些什么景物——小桥、池塘„„;然后选取一处或几处进行观察,留意季节等变化留下的足迹;最后动静结合地将其记录下来。

再如苏教版语文四年级(上)的一篇课文《秋天》,它以诗歌的形式向学生展现了秋天的迷人景色和丰收景象。在学生感受了课文所描绘的意境后,我鼓励学生将自己在诗歌中所感受到的用绘画的方式表现出来。于是学生在自己的白纸上画上了娇艳的秋阳、金色的田野、美丽的桂花和菊花、硕果累累的果园„„看到了这些,我觉得似乎还缺少些什么,于是让学生再去大自然寻找秋天,我们还可以画些什么?学生们又在自己的画上添上了落叶、小鸟、小朋友,还有准备过冬的蚂蚁,往南飞的大雁„„一下画面又丰富了许多。画画完了,如何将自己的画意通过文字表达出来呢?我让学生去自己的“素材库”内搜索描写秋天景物、人物、动物的词、句、段。如果此类素材缺乏就加以充实。一切就绪后,以《走进秋天》为题按照一定的顺序将自己画面上的景物描述出来。

4.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四

写小练笔不仅帮助学生积累作文素材,更是引导学生思考生活,感悟生活。小练笔虽小,但认真挖掘文本资源,亦可开辟练笔天地,成为课堂教学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本文就结合五年级上册教材,对教材中要求的小练笔进行分析,同时结合自己的实践探究,在教材中适当插入一些小练笔。通过一年的实践探究,学生确实受益非浅,也品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对作文产生了兴趣。【关键词】 探究教材 切入 小练笔

叶圣陶先生说:“语文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凭这个例子要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熟练技巧。”语文教材是学生最频繁最直接接触的语文材料。挖掘教材的习作资源,巧妙地构筑习作训练场,学生必大有文章可为!因此,在教学中,因文而宜,找准课内小练笔的切入点,积极引导学生多角度、全方位的思考问题,让学生在读写训练中,看到一片新天地,获得一种新认识,养成一种好习惯。现以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的语文教材为例,谈谈引导学生进行小练笔的实践与体会。

一、课文后明确要求写的小练笔

人教版语文五年级上册教材中,课文后明确要求写的小练笔有5处:第3课《走遍天下书为侣》中的小练笔“假如你独自旅行,你会带上什么东西呢?依照课文,写一写你自己的想法”;第9课《鲸》中的小练笔“根据课文和自己搜集的资料,以‘鲸的自述’为内容写一篇短文”;第15课《落花生》中的小练笔“作者由落花生领悟到了做人的道理,你从身边的事物中领悟到了什么?试着选择一种事物写一写”;第17课《地震中的父与子》中的小练笔“想象一下,阿曼达在废墟下会想些什么,说些什么呢?把你想到的写下来。”;第19课《“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中的小练笔“在本文作者看来,爱有两种表现形式。你在生活中有过类似的感受吗?先说一说,再写下来。”

在平时的教学中,我把这些写的训练渗透于阅读教学之中,随文安排了这些小练笔,想方设法去淡化习作作为一种任务,给学生搭建一座座桥梁,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根据查找资料和分析,我把课文后的小练笔的类型大致概括为四类:

1、灵动补白---补出孩子灵动的火花。(如第17课)

2、照样仿写-----借他人之长,写自己的文章。(如第9课)

3、真情表达----情到深处,写心动的一霎那。(如第15、19课)

4、想象续写——展开想象的翅膀,写后续故事。(如第3课)课文后的这些小练笔都是十分好的习作资源,在进行阅读教学的时候,我把它们都适时地安排进课堂,使学生能够在理解课文的同时,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二、教材中可适当安排的小练笔

(一)“阅读教学”,从读学写

阅读课教学中的小练笔是基于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和生活经验的积累,充分挖掘了课文中可供练笔的训练点,既培养了学生习作兴趣,又减缓了教师作文教学的坡度。在阅读教学中,我常根据课文后的“思考•练习”的提示,创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小练笔,引导学生从读学写,以写促读。归纳起来,练笔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照样仿写-----借他人之长,写自己的文章。

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说:“模仿对于儿童,正如独立创造对于成人那样同等重要。”儿童都有着天然的模仿能力,仿写是从阅读到独立写作过程中起桥梁作用的一种有效的训练形式。

在五年级上册教材中有一个单元是围绕“学习说明性文章”的课文,其中有些介绍事物特点的文章十分值得学习学习。如《新型玻璃》的几个自然段,每个自然段都分别介绍了一种玻璃的特点。学生在了解了这些新型玻璃的特点后,课后也有这样一个练习“请你试着做一回小发明家,把你想发明的玻璃用你喜欢的方式写出来。”在教学中,我先通过对前面几段的学习,学生基本了解了介绍玻璃的方法后,也试着安排让学生自己写一写,发挥出他们的想象力。

其实,通过这样一次的读写结合,许多学生还不能完全掌握这样的介绍方式,需要在以后的阅读教学中不断加强巩固。但是坚持这样的训练,持之以衡,久而久之,学生在介绍事物方面自然而然会有很大的进步。

2、灵动补白---补出孩子灵动的火花。

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并且是知识的源泉。”空白,是作者有意或无意留下的、没有写明的、召唤读者想象的未定的意蕴空间,同样,“空白”也为学生打开了同往作者心灵的大门。学这样的文章,教师可充分抓住这些“空白”,让学生把写得简练的地方补写具体,把写得含蓄的地方补充完整,学生通过填补这些“空白”,不仅可以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而且可以提高想象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文章的有些地方写得或含蓄,或简练,给学生的思维留下了想象、延伸的空间,而这也是让学生进行片断练习的下笔之处。因此,教师要 2

善于抓住文本中的这些空白点,让学生以自己的生活经验去诠释空白,放飞出自己的灵性,实现对文本的充实,让文本更饱满。

教学《钓鱼的启示》时,当了解到爸爸要求“我”把刚钓到的大鲈鱼放了的时候,“我”先急切地问,再大声地争辩,最后无奈的乞求,依依不舍地把鱼放回了湖里。这时,我适当地插入说:“如果你就是文中的作者,你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你的心理会怎样想,会怎样做?请把你的感受写一写。”这样的一个练习处在特定的情境中,内容又与课文紧密相连,故学生容易接受。进行这样的小练笔,不仅对学生全面、完整地把握课文内容有推动作用,披文入情更有重要意义,从而,训练了学生的写作技能。课文的有些地方常会留有“空白”,空白是作者有意或无意留下的,在教学这些课文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对作品进行个性化的填补,在想象中与文本、与作者积极对话,激发学生的习作兴趣,这是一种把阅读和习作融为一体的练笔形式,符合儿童的心理,不仅仅是为学生创设了练笔的机会,更点燃学生创新的火花,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书上为我们遗留的这些“空白”。

3、真情表达----情到深处,写心动的一霎那。

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篇课文都是因“情”而作,字字句句都浸透着作者的“情”,流动着作者的“情”。教师根据写作目的,为学生提供一个有益的启示、一个激发灵感唤起写作冲动的具体情境,使他们通过实际的体验,唤起兴趣,自然就有话可说。因此,教师要善于抓住这个情感交融的好时机进行练笔,找出能深化文本的“情感点”,精心设计写的话题,让学生有话可写,有情可抒。

在教学《慈母情深》一课时,当感受到“我”跑到工厂看到母亲在昏暗、嘈杂的环境下还在疲惫地缝衣服,这时的“我”第一次发现,母亲原来是那么瘦小!那一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大了,应该是个大人了。对于母亲辛劳的深入了解,学生感触也很深,母亲为了照顾、抚养孩子付出了太多太多,自己也渐渐地变得瘦小、衰老了,自己这么辛苦的赚钱,而对于我买书的要求却十分赞同,一点也不吝啬,让学生们十分感动。这时,我适时地插入:写一写此时此刻自己的心情,想一想自己的母亲为了照顾你,一天到晚都在辛勤的工作着,你心理有什么感受。学生有感而发,真情流露,写出了自己内心的感受。

又如在学习27课《青山处处埋忠骨》一课时,学生通过重点句子的朗读也感受到了毛主席失去爱子时的悲痛,心中无限的怀念儿子,但又做出了“何须马革裹尸还”的 3

决定。特别是最后一句“电文稿下是被泪水打湿的枕巾。”请你想象一下,主席一个晚上是怎样熬过来的,请你来写一写。学生也十分感动,通过写也体会到了主席的心情。

注重个性化的阅读实践活动,在阅读中适时引入小练笔,就是将丰富多彩的语言、崇尚个性的思维在不同的学生中沉淀下来,这样的阅读方式无疑具有很强的活性,犹如一个磁场,能不断摄取、融合新的语言信息,培育思维品质,从而改造学生自身的语言和思维。

4、想象续写——展开想象的翅膀,写后续故事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课文不仅情节生动,而且故事性很强,学生学到结尾总是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受,而很多课文的故事情节的多样性给读者留下想象的余地。学生或延伸情节,或补充结局,对深化理解原文,培养发散思维和创造思维能力颇有益处。

教学《圆明园的毁灭》一文后,我试着让学生去了解更多的课外知识,通过查找资料,让学生了解到了现在圆明园的情况。然后,假设情境,假如你现在站在圆明园的废墟上,你会看到怎样的情景,脑袋里会浮现什么呢?试着写一写吧。又如学习完《秋思》后,要求学生想象《愁思》中描绘的画面,把《愁思》改写成一个小故事,学生兴趣浓厚,一个个都开动脑筋编自己喜欢的故事情节。这些文字虽显稚嫩,但却是学生对语言感悟与理解后的童心释放,是来自学生内心的声音。

实践证明,故事性强,可续性强的课文让学生喜欢想象,而趣味性的练笔,学生也“乐”写,“愿”写。这样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和运用,这种小练笔的巧妙进行,大大提高了阅读教学中写的密度,从而也极大提高了语言文字训练的强度;而且,这种练笔始终紧扣在理解领悟课文的内容、思想、情感这根线上,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提升了对文本的另一种感悟与体验。

(二)“日积月累”,以写促记

人教版五年级语文教材在每组课文之后都有安排“词语盘点“和“日积月累”。其中的“日积月累”分别安排了名言警句、古诗、成语等内容,重在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文化和积累语言,只要做到熟读成诵即可,然总有资源浪费之感,因为大部分学生“厚积”后并不一定能“薄发”,平时习作中仍鲜见积累的优美语言。经访谈调查分析后发现,有的学生存在语言使用惰性,认为能把意思说明白就行,何必“兴师动众”;有的学生缺乏语言使用的创新意识,认为与其冒险不如求稳„„究其原因,是学生在语言的积累与 4

运用之间缺乏畅通的渠道。于是,在每次“日积月累”的熟读成诵之后,我就引导学生进行“写段”训练:一是词语串联式,即用“日积月累”“词语盘点”,任选几个写成一段意思连贯的话。二是主题拓展式,即以“日积月累”中的某个名言警句、古诗名句、成语、对联、歇后语为中心词或句,联系生活实际写一段话。三是引用增色式,即写一段话,适当地引用“日积月累”中的名言警句、古诗名句、成语、对联、歇后语等,使语段更具文采。这样既可以检测学生对“日积月累”感知或理解的准确程度,又创造了运用好词佳句的训练机会,交流评议后,又可拓宽积累运用的视野。

(三)“口语交际”,以说助写

说和写是相互联系的两方面,说是写的基础,写作能把口头表达能力提升到更高水平,而且能促进说的能力的发展。在写作之前,让学生先说一说,先口头作文,再书面作文。表达能力提高了,作文水平也会跟着上升。说话课上,我显得比平时上课随便些,努力创设一种轻松的氛围,消除学生的紧张心理。首先让学生把要说的内容自由地说几遍,大声、小声、默说均可,目的在于再次熟悉准备的内容,边回忆边说,有忘的地方想想再说。然后同桌互说、互听、互评,指出优点,以坚定信心;不足之处,下次说时要注意说好。最后分小组说后选代表口头叙述自己想说的话。这样,所有的学生都有“说”的机会,提高了每个学生的参与意识。

“口语交际”是学生围绕话题进行交流、讨论或辩论的双向或多向的互动过程,虽以听说训练为主要形式,但也是操练文笔的大好时机。在口语交际之前,学生为了明确地阐述自己的立场观点,就必须搜集相关的资料,制作资料卡,拟写发言提纲或重要观点、例证。在口语交际之时,为了应对和表达,就得在倾听的基础上,速记别人的主要见解,或随时调整自己的发言内容。在口语交际之后,经历过的难忘的一幕一人一事一见解一感受都是鲜活的经验,此时,进行练笔就能达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味的境界。巧借“口语交际”话题,能切实提高练笔的针对性。总之,我们应把二者紧密的联系起来,使他们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四)“综合学习”,做后练写

五年级上册语文教材安排了两次有主题的语文实践活动,为学生“学语文,用语文”创设了真实情境。如,第五组教材安排的综全性学习“遨游汉字王国”,学生在活动之前,学生可以自由组成小组,讨论可以从哪些方面了解汉字,并结合下面的活动建议,制订一个活动计划。活动之时,学生按照活动计划,分工负责自己的任务,完成相应的 5

任务后,小组还要汇总;活动之后,要把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写下来,然后通过办手抄报、办展览、开成果汇报会等形式,展示学习成果。练笔始终伴随着整个语文实践活动的铺展和延伸过程,更增强了练笔的实用性。

郭沫若曾说过:“应该时常练习写作,写多了写得久了,自然也就会写巧起来,好起来。”事实证明也是如此,一学期里,我利用教材,巧妙安排了许多切实可行的随文小练笔,学生创造了无限的精彩,习作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当然,随文小练笔,还有更多的方法有待于在今后的教学中加以挖掘和运用。只要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巧施练笔,相信学生定能练出精彩无限!

【参考文献】

1、方斐卿.新课程小学语文教学透视[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王 坤.《阅读课上的“小练笔”》,《小学教学研究》,1999年第7期;

3、《语文课程标准解读》[M].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5.语文教学要找准切入点 篇五

面对一篇完整的文章,应如何讲解,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构思教学,是每一个语文教师备课时要考虑的首要问题。目前,有不少老师在处理教材时简单化、模式化,按照“作家作品,写作背景,整体感知,逐段分析,结构特点,主题思想,课后习题”这样一个固定公式,按部就班讲解。这就像一个屠夫,肢解了动物后,告诉大家哪个是头,哪个是尾,将一篇完美的文章弄得支离破碎,成为一堆机械的文字组合,令学生大为头疼,倍感乏味。语文课之所以上成这种样子,就在于老师忽略了文章的整体性,没有找准切入点。

切入点选择得准确与否,是能否上好语文课的关键。选择好了,可以提纲挈领,突出重点,使整节课显得完美而有条理,就像专题讲座一样,浑然一体而又深刻全面。

那么,应该如何选择切入点呢?这就犹如一位雕刻家面对一块璞玉,首先要审视,即从单元训练重点和文章自身特点出发,认真分析,构思;其次要求“新”,不要落于俗套,要根据教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特长,突出个性化;第三,要全面,所找的切入点应该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第四,要注意“一课一点”,一篇文章突出一个重点,不要杂糅,防止其它内容喧宾夺主,湮没重点。

依据上述四个原则,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选择切入点:

一、从课题切入,培养审题、拟题能力 题目好比是文章的眼睛。既要学生从这“眼睛”里洞察到文章的内容,又要使好文章有一个好题目,以达到吸引读者的目的。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从课题切入,激活学生思维,培养审题、拟题能力。

如教授《谈<水浒>人物和结构》一课时,就可从课题切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请同学们结合课文内容说说这样题目样式说明了什么?”

学生经过讨论,就可得出:

1、本课作者从人物形象和文章结构两个方面评论《水浒》这部作品。

2、作者采用漫谈的形式进行评论。

3、文章主要内容可以分做两部分。

通过学生的发言,可以看出学生对本文的写作思路和语言特色有了初步的了解。教师可以以此为契机,引领学生把握文章主要内容及文章结构。

二、找准关键词语为切入点

课文中有些词语看似平淡,但是用得恰当却十分传神,是文章的眼睛,这就是所谓的“文眼”,教学时引导学生重锤敲打关键词,领会词语蕴含的情感这同样可以进一步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

三、从整体内容切入,提高概括、归纳、分析、理解能力

为了让学生整体把握和理解文章的主题内容,进一步提高概括、归纳、分析、理解的能力,可以从文章的主题内容方面切入。例如在教授《窗》时,就抓住了文章的社会现实意义为切入点,围绕“窗”,让学生由现实之“窗”到心灵之“窗”,理解窗的作用和意义,就把课文的主旨等揭示得清清楚楚,让学生读懂了这篇文章。

四、从小处着眼,传授知识

鹤壁的贾燕老师在教授《说“木叶”》时,就是以“意象”为切入点,围绕“木叶”和“树叶”的区别拓展延伸,展开教学。这样的学习,紧贴生活,学用结合,令学生兴趣盎然,思维活跃,留下深刻的印象。

五、从语言切入,引导揣摩

语言是思想的外壳。作品所有的思想含义都必须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因此,我们切不可放过品读作品中好的语言。

在教授《我的空中楼阁》时,就可以以语言特色为切入点,通过让学生感受作品清新优美的语言,进而把握作者对“独立的、安静的”生活的向往,理解作者热爱自然,追求自然美的美好感情。

六、以画面为切入点

文章中的插图是主要内容的再现,引导学生领悟插图,可以体验文中的意境。如《有的人》,课文采用对比的手法赞美了鲁迅及鲁迅一样的革命人士。文中配有插图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字幅和鲁迅肖像,这就是文章的切入点,使文章意境得到了再现,难懂的内容变得容易了。

七、抓住心理矛盾为教学的切入点

有的课文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矛盾”,这是文章的跌宏起伏之处。抓住这些“矛盾”往往可以把文章理解透彻,《穷人》一文就是很好的例子。人物的内心矛盾,形象的再现了人物的高尚品德。抓住桑那的内心矛盾,学生更能体会桑那同情孤儿的苦心。桑那为了救人之难、甘愿承担一切后果的崇高品质跃然纸上了。

6.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六

一、找准触动心灵的切入点, 因势利导解决文章的主题

教师在研究教材时, 首先弄清楚在具体的课文中要引导学生掌握哪些知识, 学习哪些技能, 然后选择好学习课文的切入点, 集中精力解决一个具体的问题, 使语文课的目标清晰, 效果显著。比如我在教澳大利亚作家泰格特的《窗》一文中, 我让学生集体朗读课文, 朗读完课文后。我说:“请第一次读这篇课文的同学把手举起来。”呼呼啦啦有二十几个学生把手举起来了。我对同学们说:“当你读到靠窗的病人垂死挣扎的那一刻时, 你当时的心情是怎样的, 能不能用一个词或一句话形容一下?学生有的说揪心;有的说气愤;有的说对不靠窗者鄙视;有的说恨不得自己就是另外一位病人, 赶快按响电铃;有的说真想掐死那位不靠窗的病人等等。我顺势利导说:同学们, 你们为什么会在第一遍读书中有这样的感受呢, 能不能谈谈理由?有的学生说靠窗的病人太善良, 他在自己病入膏肓时, 仍然首先想到的是他人;有的说他挖空心思想象着窗外美景, 每天编出美好的故事给不靠窗的病人听;有的说就算是一个从来没有说过话的陌生人, 也应该按响电铃救人, 更何况是一个给自己带来快乐时刻的病友呢?那么你们认为:“文中两位病人分别是怎样的人?从同一个窗户看出去靠窗的病人看到了美好的世界, 不靠窗的病人看到的是一堵墙, 为什么所见会有如此不同?”由于在这堂课中我找准了文本的切入点, 从学生踊跃的发言中, 我看到了这堂课在自然而然的状态下水道渠成地解决了教学目标。因此, 教师应重视学生的初读体验, 抓住使学生动情的切入点方可顺利完成课堂教学。

二、抓住让学生有所触动的句子切入, 完成课堂教学

如我在教莫杯威的《散步》一文中, 我在学生初读课文后问学生:这篇散文写了几个人物, 他们分别是谁?你能不能用最合理的方式来排列他们各自的位置, 说说理由?有的说“我”排在第一位, 因为“我”在家里说了算;有的说“奶奶”排在第一位, 因为他年龄最大是家中的长辈。最后四个小组讨论认为, 虽然“我”在家当家作主, 但是我特孝顺母亲, 因此母亲排第一, “我”第二, 下面才轮到妻子和儿子。我又问:听完课文朗读录音后, 找出你们感受最深的句子, 并说说理由。学生立刻就会说“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 稳稳地, 走得很仔细, 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 就是整个世界。”这一句话给我的感受最深。因为“背”、“慢慢”、“稳稳”、“仔细”、“整个世界”等词语, 充分表现了“我”和妻子对母亲和儿子的爱。我又问:母亲代表什么, 儿子代表什么, 这篇文章借一家四口三代人散步想表现什么主题?学生一下子就顿悟了, 母亲代表过去, 儿子代表未来, 过去要珍惜, 未来也不应忽视。作为中年人的“我”和妻子肩负着这承前启后的重任, 对生活有着高度的使命感。文章的主题是颂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你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我”对母亲的孝顺和尊敬?学生们发言很积极, 自然而然的解决了对文本的解读。课后, 我在反思的过程中, 突然有这样一种想法:为什么我们语文教师在教学生的过程中, 一定要按照文本的顺序去教呢?完全可以根据学生的初读体验抓住切入点自然而然的去引导。只要学生能够正确读文本就足够了。新课标要求以人为本, 以学生为主体。因此, 语文教师没有必要把学生限制在自己预设的模式中, 否则在课堂教学中很难看到那种思维碰撞的火花, 而失去了最真最美的东西。

三、抓住矛盾点切入, 完成课堂教学

听别的老师上《珍珠鸟》时, 我就在想完全可以在初读后抓住开头,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和结尾“呆一会, 扭头看, 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 ……”这个前后矛盾的地方切入。比如说:“珍珠鸟如此的怕人, 但是为什么这小家伙竟会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呢?能不能说说理由。”学生一下子就活跃起来畅所欲言。通过和学生一起反复朗读、反复想象、反复品味、反复挖掘, 把一个小小的故事开掘得酣畅淋漓。学生在自然而然中理解了“信赖, 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这一画龙点睛的句子, 顺利完成课堂教学。

四、抓住学生的特点切入, 完成课堂教学

比如我在教布丰的《松鼠》一文中, 我用俗话说:行家一伸手, 便知有没有, 打篮球的讲究“手感”, 踢足球的讲究是“脚感”。学习语文, 讲究什么? (生:“语感”) 。对, 今天我就是抓住学生争强好胜、爱出风头的特点, 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我先请同学们合上书, 听老师读几个句子, 仔细辨析存在的问题。听出问题的同学请举手, 并说出存在什么问题?这一教学环节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 并正确地理解了说明文语言应该准确的特点。

7.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七

——都江堰市城镇系列语文赛课听课反思

刘衍利

都江堰市城区语文赛课,我听了二年级——五年级共6节课,都是阅读教学,只是内容不同,课型不同,体裁不同。边听边思考,听后再对照课标和教材把零散的思考认真做了梳理,形成了以下几点认识。

一、阅读教学设计要以深入解读文本为前提,准确定位教学目标,合理选择教学内容。

《语文课程标准》中对语文的阅读教学的任务表述是非常明晰的:通过语文的实践与学习,彰显语文的人文关怀;培植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尊重多元文化,吸收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发展语言能力,发展思维能力;掌握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注重积累、感悟、熏陶、感染,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丰富精神世界;能在阅读中形成一定的口语交际与写作的能力;能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这些任务是靠每一节阅读教学课来完成的。那么,我们的每一节课究竟侧重训练什么,达到哪些目标,教什么,不教什么,都需要老师在进行教学设计之前认真解读文本,“深入文本”、“潜心会文”,与“文本”对话,与“编者”对话,与“作者”对话,才能真正理解作者写作意图,编者意图,找准语文训练点,准确定位教学目标,合理选择教学内容。

如三年级两节课《炮手》《大禹治水》,都是“奉献”这个主题单元的课文,再结合课后思考题可以指导编者意图就是要通过学习课文,感受、领悟人物的奉献精神;作者在文中都对人物表情、语言、行动进行了描写,其中一些关键词句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精神,而词句的学习也是三年级语文阅读教学的一个重点,并且课文在课后思考题中也明确指出了内容理解、情感熏陶和语言学习的重点。认真解读这些信息,教师就可以准确地定位教学目标,合理地选择教学内容。《炮手》的执教者周婷在这个方面要做得好一些,她将教学目标确定为:有感情朗读炮手与将军之间的对话,抓住神态描写“苍白”“煞白”“惨白”,体会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在教学中,渗透通过人物神态描写表现人物内心活动的写作手法;通过学文,领悟炮手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勇于奉献的精神。这三个目标既包含了知识、能力目标,又包含了过程与方法目标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符合三年级语文教学特点,目标准确,全面,而且依目标而选择的教学内容有所取舍,比较合理。比较遗憾的是,教师在解读文本时,对“苍白”“煞白”“惨白”三个词语所包含的意思没有深入领会,导致课堂上学生仅仅围绕着炮手紧张、担心等来理解,没有真正领会这三个词包含的不同含义,从而对炮手的奉献精神领悟得不够深入、彻底。《大禹治水》的执教者苟鑫忆在目标确定上就不够准确和全面。她确定的目标只有两个:理解课文内容,知道大禹是我国古代传说中的一名为民造福的英雄;指导学生有感情朗读课文,感受大禹治水的艰辛以及付出的努力。其实这两个目标可以合二为一。还缺少一个目标:抓住重点词语,如:第四自然段中的“才、仅仅、就、却”等词语,体会其包含的意思,表达的语气,从而体会大禹无私奉献的精神。这样导致了在课堂教学中,老师抓住了这个语言训练点,但训练没有到位——对比理解、体会语气、感情朗读、深化总结,教师也没有引导学生感受“奉献”精神的含义。

因此,在进行教学设计前,我们一定要认真阅读教材,阅读教师教学参考书,读懂课文每一段、每一句,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读懂单元课文的编写意图和课后思考题的编写意图;结合课标年段要求,在读懂文本的基础上,确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做到有所取舍,重点突出。

二、阅读教学要找准教学切入点,精巧设计教学流程,使整个教学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崔峦老师说,语文课程贵在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难也难在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上。实现二者的统一关键在于找到工具性和人文性之间的一个结合点即切入点。这个切入点,是指文中的重点词,关键句段,它可以是文本之“眼”,也可以是文中的一个场面,一个细节;可以是表达中心的句段,也可以是描写的精彩之笔,有时甚至是一个小小的标点。备课时,找准上课的切入点,根据切入点来搭好整堂课教学的整体框架,再来细细思考各个部分,各个环节怎么处理。这样来组织教学,既能引导学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走进去,又能让学生由里及表、由深到浅地走出来,做到“牵一点而动全文”,在简简单单的教学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使课堂实效性得到最大的显现与提升。

五年级课文《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一课教学,最突出最亮眼的就是这一点。执教者以“火与人的关系”——“人类必须有火”作为教学的切入点,以普罗米修斯接受惩罚作为教学重点,精读课文的第一个教学环节,体会普罗米修斯受到的磨难,他的勇敢坚强和他帮助人类、造福人类的坚决;接着对比学习人类无火时的悲惨和有火时的幸福,体会普罗米修斯这样忍受痛苦惩罚的价值所在,他的无私、博爱,进一步感悟到普罗米修斯内心的坚定。这样,学生便走进了作者的内心,走进了普罗米修斯的内心,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英雄形象便深深地刻画在了学生心中,不需要老师去讲空洞的道理,情感的激发、价值观的引导便水到渠成。同时,在这几个教学环节中,教师借助文本,进行了多种语言训练:抓住关键词句理解意思,品味文字背后蕴藏的东西,朗读训练,想象训练,补白练习,对语言进行归纳概括等,多角度,多方位地进行语文素养的培养,将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很好地统一在了教学中。

还记得杨莉上《海底世界》一课时,也是抓住了“海底世界景色奇异,物产丰富。”这个中心句为切入点,来安排教学环节:分清哪些自然段写景色奇异,哪些自然段写物产丰富,了解课文主要内容,理清课文条理;抓住关键词句,分别学习景色奇异和物产丰富两大部分,在理解课文内容的同时,进行词句段的相关训练,学习阅读方法、写作方法,从而培养学生基本的语文素养。

找准切入点,我们的阅读教学就至少成功了三分之一。但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我们面临的难题是怎样才能抓住这个点,抓准这个点,抓好这个点。我们能做的只有沉静下来,潜心研读文本。深入研读教材时,从阅读者的角度、编者的角度、作者的角度、学生的角度、教学的角度去读。而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读,如何让学生学,学什么,怎样学是我们最终要思考要落脚的问题,从这点出发,寻求最恰当的入口,最优化的教学方法。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特别留心这样几个点,比如,把握课文重点,寻找语言与精神共生的训练点和情感激发点,把握文章写作特点,琢磨含义丰富的感悟点,品析文章表达特点,发现可展开想象的空白点,找到课文与课后练习之间的联系点,找到文章的线索和表达中心的句子等。潜心阅读,才能把教材吃透,洒脱自如地引领学生走进文本,走进语文。

三、阅读教学要突出语文特点,紧扣文本和学生认知水平进行训练,促进学生发展。从阅读教学承载的任务来看,最基本也最具语文特点的是指导学生进行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的训练,掌握语文知识,学习阅读方法,培养阅读能力和语感,从读中学写。语文课不是思想品德课、综合实践课,不是科学课、数学课,语文课就应该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体现语文特点。阅读教学也不是习作课、口语交际课,它要充分借助于文本,紧紧依赖于语言进行相关语文训练。任何一堂课都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在学生已有的认知水平上,指导学生从不懂到懂,从不会到会,阅读教学同样不能例外。那么,我们的阅读教学就要考虑学生已懂什么,已会什么,不懂什么,不会什么,教师教什么,不教什么,学生学什么,如何去学。

六节课的上课老师基本都关注了这几点,以文本为载体,在语文的环境中,指导学生进行字词句的积累,词句的理解,语言的运用,学习方法的习得,习作方法的感悟等,学生在自读自悟,教师教授,同伴交流,总结归纳等过程中,与文本对话,与教师对话,与同学对话,学习知识,掌握方法,学会学习。我们看到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认知和语文能力的变化发展过程。

《炮手》一课,抓住描写炮手神态的词语“苍白”“煞白”“惨白”,反复读句子,联系上下文理解意思,体会作者抓住人物神态来表现人物内心活动的写法(还可借此积累相关的描写人物神态的词语);借助课文中对军官和炮手对比描写的句子,朗读理解,体会对比描写的好处,再寻找课文中另一处对比描写(如果能相机进行仿写,将阅读理解与习作表达结合在一起,就能真正做到从读学写,学以致用,提高语言学习的质量和深度。)

《太阳的话》一课,教师引导学生感悟祈使句的特点,并落实到写祈使句的练习;仿照诗歌第二节“我带着„的„”这样的句式展开想象,进行仿写,做到了读写结合。

《活见鬼》一课,教师指导学生读好文言文,借助译文理解文言文词句意思,感受文言文在表达和朗读上的特点,学习朗读文言文,理解文言文的方法;抓住文言文语言简练但内涵深刻的地方,激发学生想象——“久之不语”时,“以足撩之”时,“奋力挤之桥下”时,“遍体沾湿”上岸时,赴饮者、投伞者各会想些什么?二人先后投“炊糕者”家时会说些什么?“相顾愕然”时会想些什么?一连串的想象,表达训练,让学生深入理解了文章的中心,培养了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

《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在教学过程中借助文本总结归纳并运用了讲清“谁干什么”的方法来概括课文主要内容的练习,抓住重点词句段来读懂意思,理解课文,感悟人物形象的训练,学习运用边理解边想象的方法来体会语言文字本身包含的和文字背后蕴藏的信息,三次练习了在文本中“空白处”的“补白”以及文本学习之后的感受抒写等,比较深入地进行了语言的训练,培养学生理解语言、感悟语言、运用语言的能力。

比较遗憾的是,个别课在依据文本上做得稍微欠缺,对文本以外的信息联系过多,削弱了对文本的关注,有些教学则脱离了文本进行单纯的训练;还有的教学环节没有更多地关注学生的个体学习,在教师提出问题后急于请学生回答,使更多学生失去了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阅读教学非常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也注重在对话交流中深化认识、理解和表达。但这种对话必须在学生个体钻研文本、深入与文本对话后才能进行师生、生生对话,否则这种交流就变成了个别学生的表演场所或使交流不深入、浮于表面而空洞。还有的课堂没有关注学生已有的认知水平和语文能力,教师没有根据学生的现状来定位自己的教学目标、内容,固执地按照自己的教学设计进行教学,使课堂从头至尾看不到学生新的发展,教学显得没有深度。

8.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升工作效率,近日梁集镇再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并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当前效能建设和工作实际情况展开了讨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

为确保查实问题、找准原因,进一步明确镇行政效能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梁集镇党委要求:一是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相关业务窗口部门要找准便民服务的切入点、找准深入群众的切入点、找准提升效能的切入点。二是要找准思想认识的肓区。对照宗旨观念看公仆意识的树立;围绕中心工作看大局意识的树立;以人为本看服务意识的树立;从工作责任心看诚信意识的树立;从党风廉政建设看廉洁意识的树立。三是要找准作风建设的突破口。抓工作的落实倡导真抓实干的作风;抓工作的效率倡导雷厉风行的作风;抓重点难点工作的开展倡导攻坚克难的作风;抓工作的协调倡导顾全大局的作风;抓工作责任制倡导诚信负责的作风;抓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廉洁自律的作风。

9.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九

一、精斟细酌, 从文章的题目切入

文章的题目, 是文章的眼睛, 仔细品味, 能品出文章内容, 或是点明文章中心。从课题入手是慧学课堂模式之一, 强调学生的预习。教师会布置学生预习课文题目的含义, 查找资料, 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教师从题目入手, 可以解题切入、谈话切入、插图切入、课题设想切入, 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教学《军神》一课, 在布置家庭作业预习时, 我引导学生思考“神”是什么意思, “军神”指谁并请学生了解他的资料, 第二天汇报。通过预习和教师的引导, 学生通过课题切入, 了解到:刘伯承将军年轻时, 有一次眼睛负重伤后, 坚持不用麻醉药, 忍受巨大疼痛接受手术治疗, 表现了“军神”刘伯承坚忍不拔的意志。

二、含英咀华, 从课文的背景切入

课文的背景往往是故事的前因, 学生感兴趣的地方, 也是理解课文的关键之处, 学生通过对课文背景的挖掘, 才能理解人物的性格特点, 才能体会文章的中心思想。例如:教学《孙中山破陋习》一课时, 教师让学生查资料, 了解清王朝腐败反动历史、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男尊女卑”“缠足”这些陋习对中国妇女的迫害。孙中山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杰出的资产阶级革命家, 他领导的辛亥革命, 推翻了清王朝的反动统治, 1912 年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通过课文背景的了解, 对比“姐姐”缠足前和缠足后不同的境遇, 学生很快能理解孙中山非常痛恨妈妈为姐姐“缠足”, 最后破除这个陋习。

三、咬文嚼字, 从文本的关键处切入

一篇课文的切入点, 就是文章的着眼点和突破口, 可以是情感的爆发点, 也可以是文章的中心句。抓住了关键点, 就能提纲挈领地抓住文章的脉络。从文章的关键点切入, 就能把文章分析透彻, 分析到位。例如:教学《掌声》一课, 教师从第七自然段入手引导:“是啊, 人人需要掌声, 特别是当一个人身处困境的时候。让我们珍惜别人的掌声, 同时, 也不要忘记把自己的掌声献给别人。”教师引导学生:小英身有残疾, 平时怎样?小英第一次上台演讲, 同学们为什么给她掌声?小英身处困境需要掌声, 你们遇到困难时也需要老师、同学、家长给你鼓励, 我们要珍惜掌声, 以后该怎么做?教师和同学们的讨论切入了文章的主旨, 学生就能很容易理解文章的内涵。

四、拨云见日, 从内容的矛盾处切入

慧学课堂就是要激发学生的好奇心, 让学生学会探索。学生后一篇文章仔细阅读会有所质疑, 从学生阅读的疑难点入手, 找到矛盾的突破口, 师生互动交流的积极性就得到了充分的释放。例如:教学《军神》一课, 有学生就问:“刘伯承做手术很疼, 那为啥不用麻药了?你看现在的医院给病人开刀都打麻药的, 不然不疼死了, 谁受得了?”我引导学生:“为什么不用麻药?”有学生查资料说:“刘伯承将军担心打麻药损害脑神经, 那么他带兵打仗就不利于谋划了。”我表扬了这个学生。从这个矛盾处入手, 一边是必须做手术, 可是手术很疼难以忍受, 一边为了革命的胜利, 不能打麻药伤害脑神经, 怎么办?学生和教师积极讨论, 得出结论, 刘伯承了不起, 具有坚忍不拔的坚强意志, 真是一位伟大的军神!

10.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十

“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要求,并强调“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明了社会管理的实现路径和根本遵循。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有着特殊的优势。近年来,天门市妇联充分把握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给妇联组织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找准切入点,探索新思路,把参与社会管理与依照法律和妇联章程开展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联系在一起,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联系在一起,抓住密切关系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领域,有针对性地实施参与,切实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拓展组织网络,延伸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触角

近年来,天门市妇联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全市27个乡镇街道,759个行政村、61个社区都有妇联组织,组建率达10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建率达96%以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组建率达40%以上,扩大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及其创新工作的覆盖面。

1、以“建联挂靠”模式为抓手,扎实推进“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在女职工较多的服装企业,直接建立妇委会;在女职工不多的民营企业,联合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立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女性群体中建立联谊会,作为团体会员挂靠市妇联。目前,全市295家规模以上企业均已建立妇女组织,建立团体会员3个。

2、以“五个基本”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按照“把妇联建成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群众信任的温暖之家”要求,以“一个岗位、一个阵地、一元钱”为目标,争取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与支持,在“五个基本”建设中同步推进妇女之家建设,通过试点示范、督导促进,把村、社区等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基础牢固、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有感召力、有凝聚力、有创造力的妇女群众组织。目前,已在全市建立健全市级妇女之家245个。

3、以源头参与宗旨为目标,搭建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平台。2008年,市妇联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提前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全市村妇代会建设及工作现状,为市委出台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08]22号),文件对村妇代会进两委做了明确且具体的规定,切实保证村妇代会会主任进“两委”比例达到100%。在选举前,市妇联广泛向社会、农村妇女宣传选举政策及要求,引领她们积极参加竞选。实现了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3.9%;确保了村“两委”中各有1名女性的目标;村党总支、村委会中的女书记、女主任比例比上届有了 大辐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参政议政权利。今年又是市、乡、村三级换届年,市妇联将按照中央书记处“逐步提高妇女干部比例,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的要求,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女性参政议政工作。

二、丰富活动载体,筑牢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平台

1、搭建“四大”平台,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一是搭建宣传教育平台,营造妇女创业就业氛围。通过每年开展一次创业就业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举办一场“天门市女性创业带头人事迹报告会”、每年召开一次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激发妇女创业就业意愿。

二是搭建素质提升平台,增强妇女创业就业本领。通过技能培训,让广大妇女掌握一计之长;通过创业指导,让广大妇女找到创业捷径;通过网络教学,让广大妇女丰富致富知识。2010年重点开展了家政服务培训。依托天工职业培训学校、天门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等市内培训机构,培训了近500名家政服务人员,开办烹饪培训班4期,学员220人,蒸菜女厨师学员50人,服装裁剪班培训班2期,学员100人。

三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拓宽妇女创业就业视野。通过给在外务工妇女寄送“爱心信件”,在对她们表示关心慰问的同时,把本市企业发展状况、用工需求、招工条件等一并寄上,呼吁留守儿童的父母尽家长责任就近就业。2010年共寄出“爱心信件”3000封,先后为我市宝隆服装、佑琪制衣、天瑞电子等需大量女劳动力用工的企业招工,全年500多名妇女实现本土转移就业。借助每年春节前后的“春风行动”平台,将整合后的妇女就业创业信息编印成册,为前来咨询的妇女提供便捷服务。2010年的“”引导4000多妇女达成就业意向,帮助1800多名妇女现场签约。通过“特色活动”传递信息。先后开展了推荐手工制品外出参展、组织烹饪能手赴省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开阔创业视野,并通过她们取得的成绩向更多的妇女传递创业就业信息,帮助更多的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四是搭建政策扶持平台,破解妇女创业就业瓶颈。女性创业,资金是瓶颈。为此,市妇联积极奔走,并于去年3月与金融机构、劳动、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天财金[2010]40号)文件,规范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同时加大对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发动、协调工作,切实解决了妇女创业就业中面临的资金困难。2010年全市获贷妇女66人,发放贷款资金总额330万元。同时还积极争取杨帆计划。为女大学村官创业争取资金扶持。2010年,全市4780名妇女实现就业意愿,125名妇女实现创业梦想。

2、联合各方力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与政法综治部门联合,建立健全维权维稳体系,切实化解基层妇女儿童难题。市妇联积极主动与市综治办联系,将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融入当地综治维稳工作大局,同安排、同考核、同结账。全市27个乡镇、759个行政村、61个社区都配备了1名基层维权维稳女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妇女维权信息工作。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做到机构融入、人员融入、工作融入,实现组织建设“三进”,参与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值班,建立妇女儿童来 信来访服务窗口。对涉及到妇女儿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发挥妇联干部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达到了法理结合、有效化解的目的。

二是与卫生部门联合,全面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关爱女性健康。08年底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卫生局联合启动的“妇女健康行动”,由政府投入600万元,通过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妇女病普查治疗等措施,分3年对全市30万名25岁至70岁已婚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病检查,使妇女病普查率达到90%以上。我们采取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天门市妇女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0年)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出台政策等多项措施将惠民政策抓落实,全力支持妇女健康行动妇女病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12万多名农村妇女的妇女病查治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三是与教育部门联合,实施春蕾计划,关爱贫困女童。市妇联坚持与市教育局联合,在每年的八月份,发动社会力量为贫困女童伸出援手,开展九一助学活动。2010年的“九一助学”活动共募集爱心捐款近6万元,83名贫困儿童得到资助。

四是与司法、民政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为弱势妇女儿童解难事。法律援助工作自07年开展以来,天门市妇联积极协调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10名左右的贫、弱、病、残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有力维护了弱势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社会救助是维权工作的一条重要渠道。近年来,市妇联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为各类特特殊妇女群体在学习、生活、医疗、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切实解决了她们的实际困难,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五是与媒体联合,开办女性维权专题栏目,形成维权合音。市妇联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都在《天门日报》上整版宣传维权维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优秀妇女先进事迹。市妇联还与天门电台合作开办了“女性空间”栏目,每周一律师说法,女律师、女法官在演播室现场讲述已经办理的案例,通过案例解读妇女在婚姻家庭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同时接听听众来电,解答有关妇女儿童权益、婚姻家庭、个人财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在天门市妇联网网站上,我们设立了律师在线、妇女维权、儿童天地等3个法制宣传栏目,上传信息60多条,并随时更新,网站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

3、凝聚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切实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市妇联2005年9月启动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与市综治委协调联系,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了全市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做到了与各项平安建设活动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表彰;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综治委和妇联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天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活动以“家家创平安,户户促和谐”为主题,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推动法制教育,治安防范、和谐新风进家庭。截止至目前,共评选表彰“平安家庭”户600户,“平安家庭”标兵户60户。同时,以家庭教育为切入点,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廉政文化进家庭”、“美德在农家”、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二是全面启动节能减碳活动。组织开展了“低碳家庭,时尚生活”系列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在《天门日报》上刊发倡议书,向全市各家庭倡导低碳生活模式;开展现场咨询活动。2010年5月24日联合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环保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组织1000户家庭参加了全国妇联开展的福临门杯“低碳家庭•时尚生活”知识竞赛活动,全市涌现出全国低碳生活创新明星一名,广大家庭节能减排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扎实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今年,按照市委开展“双创”活动的总体要求,市妇联在全市各级以女性为主体的基层单位或组织(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且女性人数需占60%以上)中广泛开展了“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力争通过创建活动,使每位岗位成员在平凡的岗位上练就过硬的岗位本领,提升岗位业绩,树立文明的岗位形象,建立一支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办事公道、无私奉献的巾帼队伍,树立一批业务娴熟、技能超群、敢于创新、业绩突出的巾帼标兵,打造一批团结拼搏、勤奋务实、文明服务、奉献社会的巾帼窗口。

四是大力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向全国、全省妇联推荐各类先进典型,2010年,全市受到全国妇联表彰的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2名,受省妇联表彰的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8名;下半年在全市开展“好媳妇”、“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充分调动全市妇女同胞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涌现出了一大批尊老爱幼、巾帼建功的好典型。在市委召开的全市年度表彰大会上,王彩芳等10名好媳妇、谭定兰等10 名巾帼建功标兵受到表彰。

三、加强基础调研,开阔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思维。

11.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篇十一

作者:陈杭平北京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2005级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4期

引言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到九十年代中后期提出的整体性司法体制改革,始终贯彻一条主线,即强化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与责任,削弱法院对民事诉讼的介入和干预。这一改革实际上是试图在制度层面对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中的作用和权力(利)对比进行重新调整。如果把诉讼看作一个有特定权力结构和边界的“场域”,法院和当事人是其中必须的行动者(agent)。[1]民事诉讼虽然会因为二者单方的行为而结束,例如当事人撤诉、法院撤销案件,或者因为客观原因导致诉讼终结,但更普遍的是由双方各尽其能并交互作用而以判决或调解结案。因此法院的司法权力(judicial power)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诉讼的基础与轴心,二者不同的对比关系可能产生不同类型的诉讼样式(或称“诉讼模式”)。

一般认为,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职权主义”或“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替代当事人进行权利义务的安排,能不经当事人申请或同意而采取广泛的职权行为,当事人则没有充分自由的选择权(如撤诉须经审查)。这种诉讼模式是总体性(total)社会下国家积极干预政策在审判领域的体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深入,国家对社会全方位、总体性的统筹规划被打破,市场规则逐步确立和扩张,构建“大社会,小政府”的国家一社会新型关系成为社会转型的目标蓝图。自由行动、自主选择并自负其责的市场交易原理也慢慢渗入司法领域,成为流行的诉讼理念。全面抑制法院的司法权力,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自由,或者说诉讼模式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型,取得了学界和实务界一致的认同,形成一种近似绝对的学术主张及改革目标。

这种“共识”(commonsense)性观念暗含这样一种假设,即法院限缩权力,恪守消极中立的裁判者角色,当事人能够井井有条地自我管理。即当事人有足够的能力和动力打理好自己的诉讼权利,采取最有效的策略赢得诉讼,法院管得少就是管得好。这是一种未被验证的假设。在诉讼领域构建一种“大当事人,小法院”的权利/权力对比关系在比较法的视野下具有历史正当性,但断定从“大法院,小当事人”的司法传统必然可以演进到这一结构关系却是用逻辑的必然性替代了生活的可能性。通过立法(及司法解释)收缩法院的司法权力并扩张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范围并不困难,但当事人能否有效行使这些权利是另一回事。权利范围(how extensive)的扩大不等于权利效能(how effective)的提高。限缩司法权力并不必然带来当事人诉讼能力(行使权利的有效程度)的增强,二者不仅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缩小司法权力的范围也可能导致司法能力(judicial capacity)的削弱。

下文首先以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权的历史演变为线索,描述司法权力不断收缩的趋势。然后,以“申诉信访率”的变迁为切入点,从程序的外部视角来审视法院司法能力(侧重纠纷解决能力)的现状。从中可以看到,司法改革推行了将近二十年,司法的纠纷解决力整体上并没有显著改善,相反表现为一定程度的弱化!原因何在?通过勾勒关系图及进行相关分析,笔者指出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现行诉讼模式改革思路片面强调限缩法院审判权力而忽视当事人诉讼能力仍然相当微弱的事实。进而笔者从几个方面深入分析当事人诉讼能力微弱的社会原因以及这些社会因素对诉讼模式建构的深刻影响。根据这些观察和分析,笔者提出一个结论:在社会转型的现实下,整体上仍须要将法院的司法权力维持在一定范围和强度内,在国家与社会关于纠纷解决的资源配置方面,国家(尤其是中央政府)应当担负起应有的公共责任。本文主要反思目前单向度、总体性诉讼模式改革思路,也从一个较微观层面论证了“诉讼人”在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

一、法院司法权力的收缩:以法院调查取证权为例

司法制度_般由三部分构成,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相沿成习的操作方式,第三种是“非正式制度”。司法权力主要依托这三种载体呈现出来。与纠纷解决相关的司法权力主要包括程序控制权、调查收集证据权、事实认定权、实体争议裁判权、主持调解权等。相比于改革之前长期以来贯彻实施的“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目前法院各项司法权力均有不同程度的弱化。以调查取证权为例,通过对法院这项至关重要的司法权力的正式规定的梳理,以及通过对若干个案的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法院逐步收缩/规范这一权力的趋势。

1991年正式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其后最高法院几个重要司法解释对法院这项权力进行了细化和限制(参见表一):

表一 涉及法院调查取证权的司法解释及条款

司法解释从三方面来限制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力:(1)缩小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适用情形;(2)缩小当事人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3)规范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操作程序。虽然实践中各地法院仍时有超越职权范围,未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就主动调取证据而引发另一方当事人不满的情况(如“温永清与温永财财产侵权纠纷上诉案”,(2007)赣中民一终字第394号;“上海帅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与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等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上诉案”,(2007)鲁民三终字第38号),[3]但更多的时候表现出消极的态度。[4]通过个案研究发现,法院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理由来回避调取证据:(1)申请超过了期限或申请形式不合法;(2)不属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3)未向法院说明难以收集或无法收集证据的理由和依据。其中第一种属于法定期间和形式的规定,比较明显因而容易判断,但后两种的认定具有很大的弹性,属于法官司法裁量的范畴。法律规定的“间隙”是法官运用司法策略和价值判断的用武之地,由此才能辨别司法权力运作的真实面貌。{1}(P42)由主动深入田间低头,走街串巷,调查访问,搜集证据材料,到局束于“坐堂问案”,对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也尽可能推托,司法权力运作的积极性有明显落差。

不限于此。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强化,对当事人举证时限的重视和强调,对调解的一度冷落和忽视,均体现了法院对“消极中立”裁判者这一形象的偏好。回顾司法改革历程,凡有利于收缩司法权范围,减轻法院负担的举措普遍受到法院的欢迎,改革阻力较小。虽然受意识形态宣传和对司法传统“路径依赖”的影响,法院在司法能动和消极之间还有摇摆和反复,地区间也出现多样化图景,但历史的来看,法院整体的司法权力已发生相当显著的萎缩。

在法院从诉讼领域大规模回缩司法权力触角的同时,司法能力又呈现怎样一种状况呢?

二、司法能力(纠纷解决力)弱化

正如《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中所言,司法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司法能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指的是法院实际效能与应起到的效能之比。司法能力牵涉很多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和司法影响力这两个指标。[5]纠纷解决力即经过法院裁判处理后当事人息事宁人、息讼服判的程度。司法影响力是指法院裁判对除当事人之外社会一般人的影响程度,法律社会科学意义上通常是指一个裁判改变一个专门的既定的公共政策领域的程度。从理论上讲,只有纠纷解决力和司法影响力实现“帕累托累进”才算司法能力增强,一个上升一个下降未必代表司法能力改善,甚至可能意味着司法能力的衰退或弱化。纠纷解决力通过对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审理累积汇聚而成,司法影响力则主要依靠高级别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及具体规则,以及审理部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获得。因此在二者关系上,纠纷解决力弱会制约法院司法影响力的扩张,但反过来司法影响力扩张并不一定说明纠纷解决力提高,它也可能是法院横向政治权限扩大的结果。当前中国法院对社会经济的司法影响力日渐增大,[6]纠纷解决力又呈现怎样一种状况呢?

需要指出,“纠纷解决力”是建构意义上的而非本体意义上的,很难通过设定内在变量的方式来测量大小,只能借助诉讼参与人的主观因素来衡量。当事人服膺法院的判决,说明法院审判满足了当事人的合法性要求,也意味着法院的纠纷解决力强;反之,当事人试图冲击和挑战法院裁判的终局性,当事人对司法满意度差,即说明法院的纠纷解决能力弱。“纠纷解决力”是整体意义上的而非个别意义上的,当事人挑战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可能出于五花八门的动机,但整体情况(数量、比例、趋势)大致能反映一个社会的司法满意度及其变化。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用上诉率来衡量一审裁判的公正性并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7]本文通过申诉信访(含申请再审)率的变化来描述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司法满意度的历史变迁。“申诉信访率”指全国法院每年受理的来信来访量(件、人)与当年法院结案量(件)之比。申诉信访虽然包括部分反映、控告审判人员工作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对人的信访”,但绝大多数是反映案件处理有问题即所谓“对案的信访”,其中又主要针对已审结案件。{2}判决生效,意味着常规程序的结束,当事人理应服从,案结事了。但在现行民事诉讼制度框架下,当事人仍可通过诉讼程序内的申请再审或诉讼外的申诉信访(目前称为“涉法信访”或“涉诉信访”)冲击裁判的终局性。申诉信访率高,就意味着法院的纠纷解决能力弱,反之则强。全国法院1996—2005十年的申诉信访率如表二、三所示:

图(略)

由于司法统计数据未按案件类型(民事、刑事、行政)分别统计申诉信访数量,因此本文以法院每年审结的全部案件为分母。从司法实践来看,民事案件占法院收结案的绝大多数,申诉信访也主要针对民事裁判,因此申诉信访率大致能说明民事诉讼的情况。之所以要以2001/2002年为分界线,是因为自2002年起法院系统改变了对信访件(人)次的统计口径,公布的统计数据不再具有延续性。另外,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复访、“缠访”、上下级法院来回访、集体访等现象(如某案一当事人坚持每个月往北京某中院寄两封申诉信,持续数年),统计数据上的信访件数和上访人数远远超过实际当事人不满案件的数量。单个信访率数据说明不了太多问题(当然申诉信访总量连续多年超过收案/结案量这一事实足以令人吃惊),但比较若干年的信访率,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满意度的变化。1996—2001年间,申诉信访率先快速增长,至1999年达到顶峰,随后略有下降。2002—2005这四年间,也是经历了先持续增长,然后略有下降的变化。

至少从当事人对法院裁判满意度的变化趋势来看,司法的纠纷解决力不但没有提高,相反有一定程度弱化的迹象(2001年申诉信访率比1996年上升了26.6%,2005年又比2002年提高了11.8%)。[8]为什么形形色色的司法改革推行了近二十年,司法的纠纷解决力反而有所削弱呢?客观的说,社会对司法的满意度下降,在很大程度上跟社会转型有关,跟大众媒体有关,甚至跟技术发展有关。[9]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社会环境,作为法律研究者,我们没法回避这一令人尴尬的问题。我们有责任尝试作出解释,哪怕并不那么可靠。

毋容置疑,司法制度与司法能力存在某种关联(association),法院的司法能力因司法制度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否则任何改革措施都是做无用功,这显然有违我们关于司法改革的基本信念)。但是,针对近年来申诉信访率居高不下,甚至持续高涨这一现象,我们仍然可以作出截然相反的两种解释:一种是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总体思路出现差错,导致司法能力弱化;另一种则是,正因为传统司法体制没有得到彻底改革,不能有效解决新时期的纠纷,才引致当事人不满的增多。前一种解释要求我们反思并调整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后一种解释的结论则呼吁沿着既定的改革思路,排除困难,坚持到底。从整体上看,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存在诸多缺陷,也充斥着令人无所取舍的悖论。特别是一方面司法独立尚未获得基本保障,法官在案件审判中常常遭遇不正当干预,另一方面法官的裁量权有时又过于强大,给司法权的异化留下空间。[10]打破僵局的唯一办法是贯彻改革,坚持审判公开、透明、独立的宏观目标不动摇。但对具体制度的改革思路,仍然有进行反思和调整的必要。

作为司法改革重要内容的诉讼模式改革,与司法的纠纷解决力削弱之间存在怎样一种关系呢?因为通过司法审判解决纠纷是法院审判行为和当事人诉讼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纠纷解决力弱,首先就要从法院和当事人身上找原因。如果把诉讼中法院的审判行为看作一种司法权运作的结果,那么可以把当事人(含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效程度称为“诉讼能力”。“诉讼能力”同样是个抽象的概念,具体表现为,能否有效地进行主张或答辩,调查收集证据,质证辩论,讨价还价,合理运用诉讼策略,等等。司法权力和诉讼能力各有强弱,可能构成下图所示的四种结构关系:

┏━━━━━━━━┳━━━━┳━━━━┓

┃法院

(司法权力)┃

强 ┃ 弱 ┃

┃当事人

(诉讼能力)┃

┣━━━━━━━━╋━━━━╋━━━━┫

Ⅰ ┃

Ⅱ ┃

┣━━━━━━━━╋━━━━╋━━━━┫

Ⅲ ┃

Ⅳ ┃

┗━━━━━━━━┻━━━━┻━━━━┛

在当事人诉讼能力微弱,不能有效推进诉讼的进行并对最终裁判发挥实质影响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积极行使司法权力,主动承担起发现事实真相并作出裁判的责任。这是第Ⅰ种样式,也就是“职权主义”或“超值权主义”模式。反之,由当事人主导诉讼进程,负责提出主张和提交证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诉讼活动凝结成裁判的实质内容,法院以消极的姿态居中裁判,即第Ⅳ种样式,就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第Ⅱ种样式,即当事人诉讼能力低下同时法院司法权力虚弱在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中表现突出。第Ⅲ种样式虽然在历史上未曾出现,但在理论上仍是一种可能性。

这四种司法样式没有道德上的优劣,但纠纷解决力却有区别。四种样式中,第Ⅲ种在理论上纠纷解决能力最强,第Ⅱ种最弱。第Ⅰ和第Ⅳ种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发挥功能,第Ⅰ种主要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和国家干预度强的社会,第Ⅳ种主要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干预度弱的社会。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阶段,诉讼样式改革的基本目标正是从第Ⅰ种向第Ⅳ种推进。但从表四可以看出,以第Ⅰ种模式为起点弱化法院司法权力(国家干预),如果当事人诉讼能力没有达到相应的强度,还可能出现第Ⅱ种情况。这时司法的纠纷解决力不仅不会提高,反而可能衰退。

如果中国民众的诉讼能力普遍比较微弱,司法权力在转型时收缩过大过快,就会导致诉讼“场域”出现空白地带,发生结构性“塌陷”。可以用个比喻来说明。改革之前的诉讼模式呈2+8(当事人为2,法院为8)的权能结构,改革目标是建立7+4(改革是为了追求更大值)的结构,结果目前出现了3+6的结构关系。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有所提高,但不能弥补法院司法权力回缩留下的空隙。法院的司法权力仍然很强大(6>4),[11]司法能力(纠纷解决力)却变小了。法院管得少了,在目前这个阶段,似乎没有管好,甚至变得更糟了。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司法权力大幅收缩,司法的纠纷解决力反而表现为一定程度弱化这个问题。[12]

三、诉讼能力微弱的分析

我们在关注中国的司法制度建设时,不能总是以法官/法院为中心,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实际的和潜在的)是一个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结构因素。[13]

诉讼能力主要与当事人自身的受教育程度及法律服务的消费状况有关。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与诉讼能力是正相关关系。受教育程度高,相对容易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定,能更有效地进行书面或口头的主张、答辩、质证和辩论,也更有能力围绕权利义务进行讨价还价。受教育程度很低甚至不识字,缺乏基本读写能力,现代意义上的诉讼能力通常不会很高。现代诉讼审判是一种专家控制的专业领域,司法制度假设法律职业者能够恰当的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消费能力及作为外部环境的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程度,是衡量其诉讼能力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指标。

先来看我国国民的受教育程度。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很少识字人口(文盲人口)有8507万,文盲率(文盲人口/总人口)达到6.72%。每10万人中受过大专及以上程度教育的3611人,占3.6%,即使放宽到初中程度(完成义务教育)也只有48718,不到总数的50%。经过几年的发展,国民受教育程度偏低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总体情况仍不理想。通过计算《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可知,2006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调查样本数据(抽样比0.907‰)显示,文盲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9.31%(其中男性4.87%,女性13.72%)。在6岁及以上人口1,118,855例样本中,上过小学及从未上过学的占到样本总数的41.9%,放宽到上过初中甚至达到了80.9%,与此同时上过大专及以上的仅占6.2%。即使考虑年龄结构因素,几乎没受过教育或者接受很少教育的人口仍占成年人口相当大的比例。从受教育程度不高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大致可以说中国民众平均的诉讼能力还很微弱。即使法律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期待当事人能妥善地自我管理对其而言仍是“不能承受之重”,权利行使的效用很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

当然,这也许不是最关键的。每个国家都有文盲。当事人将纠纷提交法院处理时仍可寻求律师等职业人员的帮助,从而发挥完成诉讼所需的功能。从这个角度来看,诉讼能力可能与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消费能力及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水平关系更紧密。它们一个是消费者(潜在当事人)的购买力,一个是法律服务供给的数量与质量,两个要素之间相互促进或制约。[14]潜在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购买力主要由支付能力和法律服务的价格决定。

潜在当事人的支付能力可以用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来衡量。[15]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5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3587.0元,为历年来最高。农民的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和当年生活消费(恩格尔系数仍高达43.0%),包括压在头上的医疗及教育支出两座“大山”,扣除这些所剩无几。[16]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当中,食品、交通通信、居住、家用品及服务等生活工作必需支出占了大部分,平均可用于购买法律服务的资金不算很多。[17]还须注意全国城镇不是均质分布的,地区差异和阶层分化仍相当显著。如2006年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仅为东部地区的65%。按照有中国特色的城乡基尼系数分算法,2004年城镇基尼系数0.3263(农村为0.3637,相对城乡差距0.4250)。[18]2006年中等偏下户及以下(包括最低收入户、困难户、低收入户)家庭占城镇居民家庭总数的45%。{3}(P32—33)由于目前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6.1%(大中城市实行“市带县”,城镇人口统计中含有一部分农业人口,据称2003年农业人口占总人口70.8%),{4}(P109)在城一乡二元社会结构下,至少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支付能力极为有限。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农村常住人口身上,也附随于从农村流入城镇的人口。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称,目前中国大约有1.2亿外出农民工,月工资绝大部分在800元以下,他们对法律服务的支付能力同样很有限(没钱聘请律师打官司是农民工经常采取过激手段讨薪的原因之一)。对商品(服务)的购买力不仅取决于消费者的支付能力,也取决于购买对象的物价。根据《中国法治发展报道(2006)》统计的四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收费最低的是山东与甘肃,收500—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分段累进计算标准收费最低的是河南,10000元以下部分收3%。{5}(P226)实践中各地律师普遍会提高最低收费额度或计算标准,再算上交由律师“运作”的隐性支出,当事人实际支出额要远远高于收费标准的书面规定。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度降低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之后,律师服务相对价格过高这一问题也浮出水面。{6}

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从宏观上主要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决定。律师服务的供给情况又是怎样的呢?目前我国律师队伍规模有长足发展,2006年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及律师助理在内已达到16万4千多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律师数占人口比重仍然很低(见表四)。

表四 世界一些国家律师人数比较[19]

与律师人数少相比,地区间律师分布不均问题更为严重。首先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差别悬殊。有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地区平均每10万人拥有律师62.7个,与此同时有8个省(市、自治区)每10万人拥有律师不足8个,前者是后者的7.9倍,甚至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一个律师。{5}(P223—224)其次,这种不均还表现在律所一般集中在大中城市和县城,几乎不会立足乡镇,律师办理诉讼业务也以城市为中心,较少覆盖农村地区。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即使聘请律师代理,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有时仍不容乐观。以当事人(及律师)调查收集证据为例,在实践中经常遇到来自两方面的阻力。一方面,现代社会信息分布和控制呈现结构性不均衡的特征,诉讼涉及的证据材料往往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如银行、医院、邮局、电信、物业公司)所持有。在信息公开从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都尚未实现的条件下,只能由当事人及律师自行向有关单位调查收集证据材料。虽然《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第30、31条),但没有法律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有配合律师调查的义务。在目前,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公安派出所、房管、民政)会以有内部规定、无配合义务、承办人不在等理由不予配合,银行、电信等单位则会以客户财产状况、通信秘密、通信自由等受法律保护为由拒不提供有关信息。[21]律师拥有的法律职业能力和威望尚不足以打破行政部门和垄断部门对信息的控制。另一个方面,在中国社会特有的“关系”传统下,作为被调查对象的个人(证人)在某些类型案件(比如相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里常常深嵌在特定的关系网络中,律师具有单方利益代言人的固定位置,有时也很难突破这种网状社会结构的束缚。[22]律师反复遇到这些情况,要么束手无策,放弃调查举证的念头,要么投入额外成本,通过运作私人关系收集到所需的资料或证言。{7}{8}

潜在当事人支付能力弱而律师服务相对价格高,律师供给量不足同时分布极不均匀,以及律师服务本身受到社会环境的束缚,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律师代理服务的发展水平。笔者依据2002—2006年的《中国法律年鉴》、《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后发现,2001—2005年全国民事经济案件律师代理率约为:

一个案件至少存在两个对立的当事人,因此律师代理件数统计相对于案件数而言有一些重复计算。根据经验性推断,笔者将律师代理件数乘以60%处理,再除以法院一二审收案总量,得出律师代理(至少一个当事人有律师代理)率。从局部地区反映的信息来看,计算结果可能高于实际律师代理率。[23]比国外相比,在律师代理率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情况下,很难期待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能够有效的运转。[24]

当然,在我国目前的司法行政政策下律师并没有垄断诉讼代理服务市场,除律师之外,法律工作者同样是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民事诉讼法也允许非职业人员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通常是与当事人有亲密关系的人如亲朋好友,或与当事人无直接关系并收取费用的其他人(由于法律禁止非职业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这部分人通常被称为“黑律师”)。[25]律师代理率低不等于整体代理率低,[26]尤其农村地区法律工作者有效填补了律师匮乏留下的空白,“黑律师”也充斥城乡各地的法律服务市场。法律工作者有时被戏称为“二律师”,一方面说明其与律师承担大致相同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它与律师的职业知识、技能、素养存在较大差距。作为律师服务供给不足的阶段性替代,法律工作者群体规模从长远来看将不断萎缩。事实表明,基层法律服务所经过近些年的治理整顿、“脱钩”改制、政府收编等一系列政策的施行,以及基层调解工作的重新崛起,代理诉讼量持续减少。{9}(P11)“黑律师”良莠不齐,整体素质较低,不仅干扰了司法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滋生司法腐败问题,从制度层面上也难以将其作为配置司法权力/诉讼权利的一个结构性因素。农村地区潜在当事人自身文化程度偏低,支付力弱,法律服务市场又基本由基层法律工作者和“黑律师”把持,进一步恶化法律服务的质量,形成了法律服务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法律服务市场的二元结构对诉讼模式改革具有微妙而深刻的意义。

结 语

当前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普遍比较微弱,这种特征又因地区差异、城乡差距而被放大,最终会对司法样式或诉讼模式的型塑产生深刻的影响。前一阶段单向度、总体性的司法改革思路取得了许多积极的社会效果,但其与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这一基本国情之间的紧张也日益突出。司法纠纷解决力一定程度的弱化从一个角度折射出这种思路的局限性。为了改善法院的司法能力,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法院不宜过于匆忙且步调一致地收缩司法权力,而应当立足长远,因时因地逐步实现诉讼样式的转型。在坚持改革目标不变的前提下,改革方案至少可以作以下两方面的微调:

其一,在扩大当事人诉讼权利范围和提高权利行使自由度的同时,注重提高司法权力的效能。提高司法权力效能意味着将司法权力维持在一个适当范围(在当前中国不宜限制得太窄)内,提高司法权力的可利用性、可取得性,以及利用的程序公正性。提高司法权力的效能不等于扩大法院的司法权力范围,后者难免有寻租甚至设租(“设卡收费”)的倾向,有损司法的公正性。简言之,提高司法权力效能就是“该缩减的缩减,该维持的维持,该补强的补强”。针对原有的司法权基本不受约束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前一阶段将司法改革的重心放在缩减和规范法院权力无疑是正确的,但今后应当同样关注维持和增强司法权力,提高司法权的效能。在微观制度层面,例如可以推广法院调查令的做法,规范调查令申请和发放的程序,提高调查令的法律效力,缓解当事人及其律师调查取证难的困境;规定法院释明的义务,尤其在当事人文化程度较低又未聘请诉讼代理的案件中;加强法院对程序利用诚信度的控制,加强对滥用诉权行为的规制。在宏观制度层面上,国家应提升法院在整个政治框架内的地位(如提高最高法院院长的党内职务,下发文件要求各机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法院的司法工作,对法院的调查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取消相互抵牾的规定或对有冲突的条文进行细化规定),[27]提高整个行政科层体制依法行政的程度,甚至可以考虑由中央财政承担司法运行的必要成本,使法院从地方错综复杂的利益网络中实现某种意义上的“脱域”(disembeding)。

其二,在国民平均受教育程度偏低,法律服务市场又存在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下,建立多样化的诉讼程序结构。我国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都适用一套大致相同的诉讼程序制度。这套司法制度在社会急剧流动、转型甚至沿着多层面“断裂”{10}(P2—5,P11)的现状面前显得僵硬而呆滞,不能有效的应对社会对纠纷解决的需求。在当事人诉讼能力严重欠缺的偏远农村地区,可以考虑将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改为小额诉讼法庭,实施职权干预司法模式。在城镇,对某些矛盾集中且一方当事人诉讼能力弱的诉讼类型,比如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权益保护,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管辖法庭,法院实行较为能动的司法方式,不贯彻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扩大对贫困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在社会转型时期,安排好国家与社会关于纠纷解决资源配置关系是一个事关能否有效解决社会纠纷,维持社会秩序的关键问题。此前理论界及实务界普遍倾向于提高社会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自发形成秩序和进行自我调节,减少国家(法院)对纠纷解决的干预。其表现在一方面倡导诉讼审判向“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型,另一方面强调在正式审判制度之外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来解决纠纷(即非诉讼纠纷解决)。比较政治学和经济学研究已经表明,后发国家通过市场化追求现代化的过程离不开一个高效而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政府系统履职不力,虚弱无能,会使转型国家陷入混乱和瘫痪。{11}(P55—57)中国在推行改革过程中应当引以为戒,既要充分发展和利用市场机制,又要将国家能力保持在比较高的强度。在司法审判领域,同样需要国家(尤其是中央政府)有所作为,构筑适应时代所求与社会所需的司法模式,在本文即指有效能的司法模式。

【注释】

[1]诉讼通常由“法院一双方当事人”即所谓的三角型关系构成,从主体属性上可以区分为裁判者(法院)和争议者(当事人)。

[2]关于“诉讼人”构成司法制度及理论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参见苏力:《司法制度的合成理论》,《清华法学》2007年第1期。

[3]如无特别说明,本文引用的判决书均来自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

[4]如“唐山裕达隆鞋材有限公司与任正华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2007)冀民三终字第25号;“嘉善百事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南海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2007)佛中法民二终字第375号;“蓝司与佛山市富菱电梯实业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再审案”,(2005)佛中法民二再字第48号。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主要任务是: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从民事审判角度可以归纳为纠纷解决力和司法影响力两个主要指标。

[6]关于最高法院对社会经济影响力的一项深入研究,参见侯猛:《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以司法的影响力切入》,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当然对法院的司法影响力也不宜估计过高。法院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纠纷仍或明或暗的拒之门外,如仍不受理因拆迁补偿安置引起的纠纷,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5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9号)。

[7]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之前一项相关研究无疑是失败的。参见苏力:《基层法官的司法素质——从民事一审判决上诉率透视》,《法学》2000年第3期。

[8]近些年来媒体关于涉法信访长篇累牍的报道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判断。例如,石国胜:《上半年涉法涉诉信访占八成》,《人民日报》2005年9月26日,第十版;訾晓燕、高启洪:《涉法信访缘何居高不下》,《甘肃法制报》2005年4月20日,第一版;李伟:《涉法信访节节攀升》,《四川日报》2004年7月29日,第二版。

[9]比如,社会转型导致贫富差距拉大,社会流动让贫困地区的人见识了外面“精彩的世界”,相对剥夺感会加剧;比如,媒体有选择的报道和追踪会影响公众对司法现状的认识和评价;再比如,通讯技术的发展极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也增加了信息控制的难度。

[10]伍琦剑教授把司法裁量划分为三种,即以事实为基础的裁量(fact—based discretion)、自利性裁量(self—Interested discretion)和意识形态化的裁量(ideological discretion)。她认为中国法官的司法裁量权很少受到法律的限制,导致司法腐败、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司法的政治正确高于严格适用法律、终审不终等问题滋生。参见Margaret Y.K.Woo,Law and Discre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Courts,Pacific Rim Law & Policy Journal 8(1999),p.3.

[11]正向的比如保留了法院对撤诉进行审查的权力(民诉法第131条),二审法院超越上诉请求审查事实与法律问题的权力(“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0条,“关于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而上诉人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可否变更问题的复函”(1991年8月14日法(经)函(1991)85号),反向的比如没有规定法院裁判对象受当事人主张的拘束。

[12]所谓司法权收缩是相对过去而言,与改革目标(第Ⅳ种样式)相比仍显得很宽泛,行使也更积极主动。事实上当事人很多不满不是因为法院“不管事”,而是“管太多”引起的。

[13]在西方社会,经过两项宏观制度性变迁(市场经济及社会生活样式的发展,长期基本稳定、渐进演变的法治及司法制度)和一项具体制度设置(律师代理),已经将当事人规训到基本保证与审判者契合的程度。换言之,当事人对司法的诉求已经隐而不显,无须给以特别的关注和强调。参见苏力:《司法制度的合成理论》,《清华法学》2007年第1期。中国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14]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状况并非由需求和供给两个因素简单决定的,根据有学者的分析,至少还包括接近法律服务的便捷程度,而这一因素主要是利用服务的当事人和提供服务的律师的主体间互动。参见王亚新:《农村法律服务问题实证研究

(一)》,《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3期。本文仅一般性地描述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整体状况,因此省略了更为微观的考察和分析。

[15]城镇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农村住户纯收入=总收入-税费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亲友支出。参见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主编:《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版,第382页。

[16]根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用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减去生活消费总支出分别剩余1382.00、723.

28、396.

29、963.74元,这部分钱还需用于再生产投入。

[17]事实上城镇居民每年的诉讼费(含律师费)支出也相当有限。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杂项服务支出仅占消费总支出的1.31%,总数113.9元。这是全部无法归入七大类服务支出的其他服务支出的总和,法律服务支出仅占其中很小一块。

[18]程永宏:《改革以来全国总体基尼系数的演变及其城乡分解》,《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基尼系数0.4为国际通用的收入差距警戒线,中国自1992年以来已超过。

[19]中国2006年数据从《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所得。其余引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编:《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0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41页。

[20]截至2006年日本律师人数也仅2万名左右。该国控制律师规模与贯彻法律职业精英化理念有关,司法考试通过比例一直维持在3%左右。当然,该国诉讼代理率仍然很高,参见下文有关内容。

[21]如国务院2000年第29l号令颁布实施的《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电信用户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电信内容进行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电信部门通常以此为据拒不配合律师的调查取证。

[22]笔者在一项有关证人出庭的实证调查中,不时发现证人因与双方当事人都有“利害关系”,借故不接受律师询问或应邀出庭作证,又表示会接受法院的调查。

[23]如北京地区2003年共审结民事经济案件17.3万多件,其中有律师代理诉讼的占16%。刘晓玲:《八成民事案件不请律师》,《北京青年报》2004年2月12日,第三版。根据笔者的计算同年全国律师代理率为14.9%,考虑地区经济及法律服务发展程度的差异,这一数据要远高于实际情况。

[24]以表四所列外国中律师占人口比例最小的日本为例,1991年地方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中一方或双方都有律师代理的达到86.1%。转引自肖建国:《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2页。

[25]有学者指出在基层农村活跃着一群“赤脚律师”,免费为农民代理打官司。参见应星:《“迎法入乡”与“接近正义”——对中国乡村“赤脚律师”的个案研究》,《政法论坛》2007年第1期。我认为无需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类型予以分析。首先,如作者所言,“赤脚律师”代理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其次,实际运作中他们在边界(是否追求经济利益)上很难同“黑律师”区分开来。

[26]如2005年全国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诉讼事务646424件,按绝大部分是民事经济案件来算,接近该年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一半。

[27]如前文提到的《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在内容上与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查取证权有冲突,应当总结实践经验进行合理化调整,不能使行政机关以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甚至内部规定为根据拒不接受法院的调查。

【参考文献】{1}(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M).苏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王亚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民事审判的交织——以“涉法信访”的处理为中心(J).法律适用,2005,(2).

{3}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2007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4}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分析(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6.

{5}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06(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6}庾向荣.律师收费也该降降了(N).南方周末,2007—05—03(6).

{7}刘海.律师调查取证为何难于上青天?(N).上海法治报,2006—09—19(3).

{8}杜永浩.民诉法应赋予律师独立“调查取证权”(N).新京报,2007—06—29(2).

{9}傅郁林.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现状与发展——一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为窗口(A).傅郁林.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研究(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10}孙立平.断裂_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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