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委托书

2024-07-02

离婚诉讼委托书(共13篇)(共13篇)

1.离婚诉讼委托书 篇一

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6篇

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现在社会,在处理事务上需要使用委托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你所见过的委托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1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 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 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 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书写个人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

1、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尽量完备和详细,这样方便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实务中,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可或缺。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署,出具给第三人表明受托人有代理权,所以在授权委托书中不仅要有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2、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简单说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项一定要表达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授权委托书中一项一项列清楚,这样才能预期受托人行为的范围,以便达到控制自己的风险。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基于保护第三人对于法律文书的信赖,授权委托书会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授权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受托人本是为他人做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承担,但却因授权不明而承担了补充连带责任,所以说委托事项不明的,对第三人没什么风险,但对委托人和受托人风险较大。

3、委托权限

让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件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代理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比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较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窄授权就是授权范围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不管是宽授权还是窄授权都要把委托权限表达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权限就一项一项列清楚,避免在列举委托权限后面加上“等”这样的字样,这会带来授权不明的法律风险。

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2

委托人:xxx,女,xxxx年7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居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加拿芬道加拿芬1006号

受托人:xxx,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xxx

工作单位: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工作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城品城403室

联系电话:xx

现委托xx律师在我与xxx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代收法律文书。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受托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之一切行为及签署一切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此《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上述手续完成时或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止。

附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本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

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3

委托人:,男(女),年 月 日出生。

受委托人:

就离婚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委托 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

(一)代收诉讼文书;

(二)代收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财物。

委托权限:

(一)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二)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诉讼状内容包括:

①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包括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产分割意见)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如委托人的配偶健在,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拟定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经委托人签署后产生当事人认可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

年 月 日

此委托书仅限用于离婚

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4

委托人: 姓名:,电话:,地址:

受托人: 姓名:,电话:,地址:

受托人: 姓名:,电话:,地址: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 离婚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提交诉状、申请保全、回避;参加全部庭审包括陈述案情、庭审调查、庭审辩论;代为理退诉讼或保全费用;

特别授权:

签收一般法律文书;签收裁判文书;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进行和接受调解、和解;代为撤诉;提出反诉;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领取接收财物和款项。

委托人:

年 月 日

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5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委托权限: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委托方:

xx年xx月xx日

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第二部分——委托事项

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

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

(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

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

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有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通常为一般委托。

离婚诉讼授权委托书6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电话:

地址:

姓名:,电话:

地址: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提交诉状、申请保全、回避;参加全部庭审包括陈述案情、庭审调查、庭审辩论;代为理退诉讼或保全费用;

特别授权:签收一般法律文书;签收裁判文书;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进行和接受调解、和解;代为撤诉;提出反诉;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领取接收财物和款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方因与 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 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 结束。

离婚授权的委托书

2.离婚诉讼委托书 篇二

司法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对告知被害人权利存在两种做法:一种做法认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便只告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案件的被害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其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规定;第二种做法认为法律并未规定告知的被害人限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所以无论是什么被害人,全部告知其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笔者认为,以上的问题主要出在法律规定的过于原则、含混、粗疏。造成司法机关执行难,在保护被害人权益方面程序不当。首先,告知所有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不现实也不必要。因为,刑法第六十四条已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据此,犯罪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有追缴犯罪非法所得并及时返还或者责令退赔的义务,而不必由被害人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对未退赃的被告人,判决书在判决中都有继续追缴赃款返还被害人的判决。被害人如发现被告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申请法院随时追缴。对这种情形的被告人就不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同时,如通过追赃的方法还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对未能得到赔偿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也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利益的,因为在追缴无望的情况下,再进行诉讼也是无法实现其经济利益的,如其坚持要诉讼,人民法院也是受理的,这也保护了被害人的诉权。

3.诉讼委托书 篇三

代表他打官司;代表回应;代表承认、放弃或变更索赔;收集证据进行调查;代表法院参加诉讼;代表调解;代表和解;

收集法律文件。

受托人(签名):

委托方(签字):

附件:

委托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四

委托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泰顺县罗阳镇*****,身份证号:33032919*******。联系电话:*******。

受托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泰顺县罗阳镇*****,身份证号:33032919*******。联系电话:*******。

兹有委托人 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委托人委托其配偶陈海斌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即代为提起起诉、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撤诉、提起上诉,代为签署领取法律文书、退费,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泰顺县人民法院

5.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五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出庭应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交和签收法律文书,代收财物。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

1.本委托书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单位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6.对离婚诉讼调解浅议 篇六

关键词:离婚诉讼;调解原则;方法;意义

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稳定的社会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关系。采用调解的方式缓解社会矛盾是重要的处理方式。从宏观角度看,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完善的纠纷处理机制,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党和政府工作的推进;从微观角度看,诉讼调解机制是保持婚姻关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家庭中的成员包括父母、孩子、亲戚、朋友有着积极作用。从实际情况出发,展开离婚诉讼调解的研究,以便为从业者带来一定的启发。

一、离婚诉讼调解意义

离婚是指针对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欲通过法律途径接触婚姻关系。离婚诉讼调解的主要目的是寻找夫妻二人的结合点,改变双方态度,重归于好。在离婚诉讼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是可以进行调解,避免形成离婚事实。比如:家庭经济引发的离婚、第三者介入引发离婚、性格不合引发的离婚等。这些离婚诉讼都可以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转化夫妻二人的关注焦点,找出二人生活的共同理想,采用求同存异的方法继续维持婚姻。

离婚诉讼调解可以减少冲动型、生活困难型、性格不合型的离婚诉讼。调解活动对每一个离婚家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缓解夫妻二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内部的和谐,促使二人将关注焦点转移到经济建设活动中;其次,家庭的完整可以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有利于下一代的成长;最后,稳定的小家集中力量促进社会大家庭的和谐,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增添活力。

二、离婚诉讼调解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婚姻家庭走到破碎的地步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涉及的家庭成员比较多。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旦家庭内部出现激烈的矛盾冲突,双方都会存在着错误。并且家庭内部矛盾具有积累性,形成原因时间久远,难以取证。因此,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夫妻双方建立信任关系,充分考虑双方理由,积极寻找处理矛盾的办法。

(二)平等原则

婚姻自由是夫妻双方的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在离婚诉讼调解中,当事人拥有拒绝调解的权力。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个人意愿。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婚姻的自由性。法律上的自由和自愿是调解活动平等的制度基础。调解活动是在平等对待的基础上开展的,是为矛盾双方而服务的。因此,平等原则是离婚诉讼调解一直存在的理论基础。

(三)尊重原则

在离婚诉讼调解活动中,容易出现情绪不稳、逻辑不清的现象,甚至当事人会当场失态,给调解活动带来极大的挑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作人员应该尊重矛盾双方的心态,为矛盾双方提供善意帮助。对于无理取闹、故意闹事的行为,工作人员可以动用公安机关力量进行处理,当不可以出现语言、身体上的激烈行为。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权力强制一方接受调解结果,而是让夫妻双方进行自由选择。二人根据各自的真实内心选择,充分尊重自己,做出最理智的選择。

三、离婚诉讼调解的方法

(一)基于双方当事人不同态度的调解方法

针对夫妻双方不同的态度进行调解是最常用的办法。正确使用这种调节方法可以起到积极效果。例如:因为夫妻二人性格差异比较大,在生活上让二者产生极大的隔阂,导致矛盾激烈,引发离婚纠纷。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工作人员需要观察二者的爱好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更大进行重点批评,对另一方的态度稍微缓和些。接着利用孩子或者共同的事业对二人的重要性以及缺一不可的特点展开调解,让双方认识到对方存在的优势,并对二者的性格和爱好进行限制管理,做好后期跟踪调查工作,确定家庭矛盾缓和或消失后停止。

(二)离婚诉讼调解的辅助方法

针对夫妻双方矛盾十分尖锐的离婚诉讼案件,调解员需要采用隔离法、时间缓和法以及宣泄法进行调解。首先,避免双方见面,让夫妻双方单独处于一个空间,静静地诉说二者之间的矛盾形成过程,找到双方认知的差别,对双方进行分别劝导,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比如:第三者介入引发的离婚诉讼。调解工作者就需要对男女双方进行隔离化处理,将整个矛盾形成的过程进行透明化、详细化。只有这样,才可以获得双方相互理解的可能性。

(三)离婚诉讼调解的语言方法

在进行离婚诉讼调解的过程中,调解人员需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认真思考采用怎样的语言,才可以起到良好的效果。如果当事人对调解员的话语产生抵触情绪,应该转变表达方式,照顾其自尊心。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工作者应保持亲和力,减少客套话,快速取得矛盾双方的信任。语言技巧是在长期的实践中积攒出来的,不能死守教条,需要调解工作者灵活处理。

四、结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诉讼案件审理前,开展调解活动是保卫家庭稳定的关键内容。目前,调解工作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与此同时,从业者应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循序渐进的引导矛盾双方走出自己的思维怪圈,相互体谅,相互理解,最终形成共识,改变离婚想法。

参考文献:

[1]吴明捷.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3,( 12).

[2]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年.

7.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七

委托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委托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代理人:张××,××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代理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8.离婚诉讼委托书 篇八

关于这件事,王某以前从未跟我说起过,而且根据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也没有什么理由外出借贷,这2万元显然是王某伪造的债务。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建议:

9.民事诉讼委托书 篇九

民事诉讼法中处分权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的处分权对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权利。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事诉讼委托书范文,仅供参考。

民事诉讼委托书范文一:

委托人:王××,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省××市人,××市××公司职工,住××市××路××号

委托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委托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代理人:张××,××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代理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委托人:王××

xx年x月x日

民事诉讼委托书范文二:

原告:杨东武,男,衡南县人,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出生于衡南,县冠市镇旧田村荷叶组,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受托人:阳某某,男,汉族,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出生,衡阳市石鼓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被告:杨左军,男,衡南县人,汉族,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于衡南县,现户口迁移至衡南县泉溪镇石狮居委会罗家祠堂14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请求衡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左军偿还杨东武欠款104000元,负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委托书范文三: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 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10.授权委托书诉讼样本 篇十

【授权委托书诉讼样本】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男,****年*月**日生,家住**省**县***街***号。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受委托人:***,男,****年**月**日生。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省***市***路**号**大厦11楼。电话:13*********、现委托受委托人在***与被告人***在******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

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诉讼样本】

委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因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 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签名)

11.离婚诉讼委托书 篇十一

关键词: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父母出资

一、典型案例与解析

美美和男友小明準备结婚时,在小明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婚房,并将婚房产权登记在小明名下。但是,婚后,美美和小明性格不合的迹象逐步凸显,双方常因一点生活琐事就发生激烈争吵,婚姻关系摇摇欲坠。小明父母考虑到老两口毕生的积蓄和养老钱都用来给儿子购置婚房,只恨当初碍于情面,怕影响儿子夫妻感情,并没有与儿子儿媳签什么协议,也没有把老两口的名字登记在产权证上,万一小两口真的离了婚,房子的一半岂不是要归了儿媳妇,那老两口对房子的出资就打了水漂,便宜了外人了?考虑再三,小明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老两口和小明三人共有。

1.两种观点的对抗

这是关于离婚诉讼中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分割的典型案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在审判实践中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法律上的赠与行为,本质上是以亲情为基础的赠与。另一种观点认为,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出资是一种借贷行为。父母宁肯将自己出资的部分视作对子女小夫妻俩的借贷,这样不仅能解决现实问题,也有利于解决产权纷争。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思路与困境

在父母子女之间对出资行为性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要作出认定必须结合各种因素综合分析父母出资当时的真意。《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采婚后所得共同制。在此前提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则一般应当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购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但实践中新问题又出现了,如何认定“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较为困难。在现实中,一旦出现可能离婚的情形,出于对自己子女的偏袒,大多数父母可能会否认出资时对双方赠与的口头表示,甚至与其子女串通声称该出资仅为赠与其子女一方或为借贷性质。此时,在双方都只有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情形下,法院很难做出正确判断。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思路与提升

在父母出资意思表示不明确时,如何合理界定其内心真意是否有赠与子女一方的意图,则只能通过出资过程中相关的外观行为加以判断。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规定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与“产权登记主体”两者相结合,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最终归属的认定简单化为主要以产权登记作为标准。不动产一经登记就产生公示公信效力,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被认为是不动产的权利人。那么,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出资后,决定由谁作为登记者则很能够从客观上反映出父母出资的真实意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并不矛盾,一方面,使对父母出资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客观化、直观化,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另一方面,将其理解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有利于保护对登记簿产生信赖的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也不会违反《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方面的立法目的。

二、父母的“出资”是否必须是全额出资的问题

“出资”在本条司法解释中特指为购买房屋支付相应对价(一般为货币)。关于“出资”的具体方式,现在主要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付款两种方式。 与之相对应,第1款中的出资可包括全款出资和部分出资两大类。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时,购房款全部由父母出资,或者采用按揭付款时,父母虽然以自己子女的名义购买房屋却全部出资支付首付款并按月还贷直至贷款还清,此时,该全部出资的对价是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子女及其配偶并没有以夫妻共同财产参与购房出资,就不存在离婚诉讼中,非自己子女的另一方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分得该房屋产权的可能。

但在现实生活中,比较经常见的情形是父母只支付了部分价款(一次性付款方式)和仅仅支付了首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在父母只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且该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下,则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立法原意及前文对父母出资真实意愿的论述,该部分出资也应该看做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也应认定为归属于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即便是剩余的房款是由其子女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完毕的,笔者认为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关于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所购不动产的处理的规定,亦应当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不过在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形下,离婚时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如何理解“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2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前文论述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父母的出资一般应认定为分别对各自子女个人的赠与。那么,双方子女将受赠的出资用于购买房屋,就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形成对该房产的按份共有关系。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子女分割该房产,就理所应当地按照我国《物权法》关于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条件、分割方法进行分割。

作者简介:

12.诉讼授权委托书 篇十二

小区名_____楼_______房_________愿意参加集体收房活动,特授权 收房代表 代表本人全权办理收房过程中有关收房流程、税费交纳、配套公共设施完成情况(会所、学校、水、电等)等问题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

本人完全同意收房代表已提交贵司的《(小区名楼号)收房主要流程》和《关于(小区名楼号)参加集体收房活动业主委托收房代表商谈收房有关问题的函》文件。

本人授权的收房代表同本授权书下面所附的收房代表名单一致。

本人对收房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授权人签字授权之日起,到其书面声明取消授权之日止。

本授权书一式二份,交(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一份,买受人留存一份。

参加集体收房活动业主(授权人)签名:

(签名请与购房合同上的一致)

签字日期:

13.我想离婚,我要离婚 篇十三

丧失自我:悲剧的开始

女主角:惠惠,34岁,教师,家住北京南礼士路

我是在大学里认识我丈夫的,我们很快就投入了热恋。毕业后考研是我一直的夙愿,可是他对我说:“咱们结婚吧,我非常需要你。”那时我认为,结婚就要做个像样的妻子,如果读研一定没有时间照顾丈夫,于是我决定放弃自己的理想,和丈夫一起筑起我们爱情的港湾。

我选择了教师的职业,因为比较容易照顾家庭。刚结婚那段时间我们确实生活得很幸福。他在研究所工作,不算太忙。我们一起出去散步、听音乐会,或是在家里找几个朋友一起唱卡拉OK。我很满足,也很快乐。

可是丈夫很快就不满足了,他说要趁着年轻读研究生。我说好啊,咱们一起考。

就在两人紧张备考时,我怀孕了。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第二次放弃考试。丈夫则加倍奋发,以完成我们共同的梦。我的妊娠反应挺厉害,可他不仅没有时间照顾我,还需要我来照顾他。孩子生下来以后,我就更忙了。每天我接送孩子、买菜、做饭、洗衣、收拾房间,我几乎承包了所有的家务。深夜里,当我看着熟睡中的宝宝,再为还在苦读的丈夫送上一杯热奶时,总是感到幸福无比。

毕业后,他自己做主去了一家合资企业,并且很快升到部门经理的位置。他应酬越来越多,经常是深夜才疲惫地回家。虽然我非常反感,但是仍然全力支持他的工作,努力扮演好贤妻良母的角色。

本以为他会对我的奉献给予回报,可是我们的关系却大不如前了。他对我越来越冷漠,偶尔我主动跟他亲热,他都推托说自己累拒绝了。他总是嫌我整天不是东家长就是西家短,整个一个家庭妇女。不久,我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他有了其他女人。他很坦率地对我说:“我知道我很对不起你,但我不能再欺骗你。”我问:“我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吗?”他说:“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可是现在你整天都是那些婆婆妈妈的事,一点儿也不像过去那样有理想、有激情。”我说:“人总得有点良心吧,这些年里里外外哪一点儿不是我在支撑?如果我当时也去念书,不管这个家,你能这么顺利吗?我是为了你才做出牺牲的。”

他承认我做出的牺牲,但又说牺牲和爱情是两码事。他说那女人是他的副手,也是他事业上的帮手,他们之间相互理解,非常默契。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特有激情。

那天我们分居了,而且那时候到现在,我们一直在分居。他说他等着我的答复,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我有一种被掏空了的感觉,好像被吊在半空中,上来下去都是死,只是死的方式不同罢了。

编后:婚姻需要夫妻双方来维护,女人不能因为爱和对家庭的奉献失去了自我。女主角和丈夫结婚后,角色逐步转变为家庭主妇,而丈夫所处的环境也有所变化,这就造成了双方的距离逐步拉大。后来这位女主角在朋友和热心的婚姻辅导员的帮助下,她又重拾当年的梦想,找回了自我。虽然他们仍然处于分居之中,但她已经逐步恢复了生活的自信和勇气。

婚前试婚:逃避的借口

女主角:林绮,29岁,会计师,现居深圳陕西路

我其实没结过婚,我和爱人是试婚,已经长达四年了。本来这是为将来结婚做准备的,可最近,我们俩总算敢承认这样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实际上两个人完全无法适应和习惯对方。吵架之后冷静,冷静一段又吵,我们终于决定分手。谁知道分手竟然没比人家离婚容易多少。

四年的共同生活中,我们其实和夫妻没两样,除了缺少那一纸证书。我们有许多共同的朋友,两家的家长也早习惯把对方当作自己家庭中的一员。这几年我们钱一起挣,东西一起买,经济上早成一体了。住的是我们俩一起供的三室一厅单元房;用的所有家具和电器也分不清到底是谁花的钱;现在他开的那辆汽车,当初说好了我买来送给他,可是后来钱不够,他又贴了不少。

可他怎么说:“房子是以我的名义买的,首付款也是我出的,请你带着一半的家具走。车子给你你也不会开。”好歹也共同生活了四年吧,他怎么就这么绝情!供房每月的分期付款我都出大半,汽车虽然是两个人共同买的,可是四年来都是他在用。我不会开车并不是理由,现在学个车又有什么难的!

最后还是吵到法院,结局也还算公平:房子归他,车子归我,家具一人一半,他折合成钱付给我。

编后:现在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结婚,怕承担责任。“试婚”、“婚前同居”就是他们发明的。可事实证明,想用试婚来逃避责任也不可能。在“试婚”和“婚前同居”中,一旦出现问题,女性受到心灵、经济方面损害的往往多于男性。像爱情永远存在一样,爱情带来的麻烦也永远存在。

婚外恋情:沉重的叹息

男主角:家伟,33岁,制片人,家居西安振兴路

那天,我一个人跑去看《一声叹息》,我怀疑那就是我的故事。电影散场后,我仍沉浸在影片的氛围中,不能自拔。

认识娜是在去年夏天。那时我结婚已四年,有一个两岁的漂亮女儿和贤惠善良的妻子。我肯定是爱妻子的,她就像我的亲人,我生命的一部分。但生活好像少了点什么,包括我们情感和身体交流的方式,都一成不变,我有些懒洋洋。

娜是新来的大学生,不算太漂亮,但是热情、活力四射。我在工作中给了她很多帮助,我们也很谈得来。她约我出去喝茶,经常一坐就是大半天。有什么话,我宁愿跟娜说,她总是温柔而安静地倾听。我觉得很温暖,这种感觉和妻子在一起已经没有了。

娜也渐渐对我依恋起来。有时半天不见,她就会给我打电话,电话接通后,她的声音明显很快活。虽然我在不断地提醒自己,这样下去很危险,但情不自禁。两个月后,我们跨过了男女间的那条线,她说:“我不想破坏你的家,我只是没办法不爱你。”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幽会和偷欢。娜对我十分依赖,每次离开她的小屋时,她都眼巴巴地望着我,几乎是哀求我:能不能陪我一夜?我只能摇头。想像着她孤独无助的样子,心疼得厉害。如果不是我,她也会恋爱、结婚,过一种正常的生活,想到这些,我便感到沉重。

回家越来越晚,我便对妻说是加班。妻从不多问,默默到厨房给我热饭菜。我在心里骂自己卑鄙,对她的负罪感与日俱增。妻生日那天,说好陪她出去吃晚饭。下班时,娜却突然患急性阑尾炎,要住院动手术。她的亲人都在外地,我只好留下来照料她。打电话告诉妻,说公司临时安排出差,妻半信半疑。放下电话,我突然觉得很累。

娜试探过我几回,问我们怎么办?我不知道。离婚我办不到,妻和孩子是无辜;可离开娜也难。我一天天消瘦下去,妻以为是工作太操劳,对我更加关怀备至。我的负疚更深。娜对我的暧昧态度越来越不满,她不止一次地说,我们这样,算怎么一回事。我只好苦笑着安慰她,哄她。我们还为此吵过几次,从前的欢乐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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