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标准规范(13篇)
1.起重机标准规范 篇一
塔式起重机规范使用当注意什么?
塔机,是“塔式起重机”的简称,由于其功用在于吊装设备、物资,故又名“塔吊”,它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中具有广泛的用途,以标准行业类属来看,塔机属于机械中的“工程机械”。而在中国国家标准中,塔式起重机的型号标准是QT,其中的“Q”就代表的是“起重机”,“T”代表的是“塔式”。
塔机可以分以下型号:1、上回转式:QT,上回转塔式起重机;2、上回转自升式:QTZ,上回转自升式塔式起重机;3、下回转式:QTX,下回转式塔式起重机;4、下回转自升式:QTS,下回转自升式塔式起重机;5、快速安装式:QTK,快速安装式塔式起重机;6、固定式:QTG,固定式塔式起重机;7、爬升式:QTP,爬升式塔式起重机;8、轮胎式:QTL,轮胎式塔式起重机;9、汽车式:QTQ,汽车式塔式起重机;10、履带式:QTU,履带式塔式起重机。
而在塔机使用时,当注意以下要点: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塔机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2.起重机标准规范 篇二
1 不同连接方式的分析
空间桁架结构各杆件形心轴线的交汇处称为节点。节点通常包含了被连接杆件(端部)、节点区、连接件端部、连接材料(螺栓、焊缝、拼接板或其他部件)等部分。在设计塔机节点连接部位时,各杆件截面形心轴线应在节点处尽可能交汇于一点。若各腹杆与主弦杆的形心线交汇点距离节点处较远,无论是内偏还是外偏,都容易产生偏心力矩。在实际生产制造时,可以通过适当改变杆件外形尺寸或者调整杆件位置尺寸,使各杆件的形心线位置尽量与桁架几何轴线重合。
1.1 节点构造
钢桁架节点处连接各杆件的板件称为节点板。当主弦杆为角钢,腹杆也是角钢时,和节点板的连接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情况是各腹杆与主弦杆焊接,节点板充当加强板,如图1所示;另一种情况是各腹杆与节点板焊接,节点板充当连接板,如图2所示。
1-纵向横腹杆;2-上斜腹杆;3-节点板;4-下斜腹杆;5-横向横腹杆;6-塔机主弦杆
1-纵向横腹杆;2-上斜腹杆;3-节点板;4-下斜腹杆;5-横向横腹杆;6-塔机主弦杆
图1中,各腹杆与主弦杆的形心线交汇点难以在节点处重合,容易产生偏心力矩。当偏心量与连接平面内的角钢主弦杆截面高度的比值在-0.55~0.25之间时,在工程设计构造上是允许存在的。斜腹杆与主弦杆夹角一般应在30°~60°之间,当改变各斜腹杆与主弦杆或横腹杆的夹角时,很难保证相关杆件的形心线交汇点与其它杆件的形心线交汇点在节点处重合,各杆件受轴向载荷时,难免会在节点处产生偏心力矩,破坏塔机标准节的整体稳定性。
图2采用节点板为连接板的方式,扩大了节点区域钢结构母材的承载范围,实现了各杆件形心轴线在节点处交汇于一点的效果。这样可以克服塔机标准节主弦杆与各腹杆直接对焊或搭焊相连的强度不足、局部不稳、轴线偏心和应力集中等不足。
1.2 材质的选择
为保证主弦杆与节点板连接后的同等强度,节点板要选择与主弦杆相同的材质。主弦杆一般为等边角钢,材质常用的有Q235B或Q345B。Q345B为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综合力学性能、低温性能、塑性和焊接性比Q235B好。在中型和大型塔机标准节制造中,采用Q345B材质的比较多。
焊接材料应选择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的焊条、焊丝和焊剂。对于低强度钢与高强度钢连接时应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匹配的焊条。对Q235B,采用E43型焊条,对Q345B,采用E50型焊条。当两者相焊接时,宜采用与Q235B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2 尺寸的确定
节点板中应力复杂,比较难于分析。节点板几何尺寸的确定应该按照杆件受力计算结果,通过校核焊缝承载力,保证节点板上能够达到一定的焊缝长度以满足承载要求。首先根据腹杆的内力计算腹杆与节点连接所需要的焊缝尺寸,即焊脚尺寸hf和焊缝长度lw。然后根据lw的大小和比例绘出节点板的形状和尺寸,最后验算校核主弦杆与节点板的连接焊缝。节点板的形状最好设计成简单规则的矩形、梯形,切忌出现凹角,以防止严重的应力集中。
假设材质为Q235B的角钢杆件,采用三面围焊,选用E43型焊条,角焊缝的抗拉、抗压和抗剪强度设计值为160N/mm2,当腹杆内力分别为N1、N2、N3时,实际所需的肢背和肢尖焊脚尺寸取hf1=hf2=hf3=8mm。通过计算得到焊缝长度分别为lw1、lw2和lw3。根据节点处承受的两侧内力之差ΔN和各焊缝尺寸,利用公式验算主弦杆与节点板连接焊缝强度满足要求。最后根据节点放样,得到节点板的尺寸。
标准节主弦杆角钢厚度应与节点板厚度相同。标准节角钢主弦杆一般采用通长等截面,如“∟140×140×12”,当变截面时可以改变厚度“∟140×140×10”或边宽“∟160×160×12”。节点板厚度通常不作计算而根据经验确定,一般由节点处所连接的每根杆件传给节点板的最大内力确定,并全桁架统一,但最薄节点板的厚度尺寸不得小于6mm。表1为材质Q235B时的节点板厚度参考表,当采用Q345B时,相应厚度数值可以减小2mm。
主弦杆与腹杆、腹杆与腹杆端部之间的间隙不宜小于20mm。角钢杆件端部切割面通常与其形心轴线垂直,当杆件截面较大时,为减小节点板尺寸使节点紧凑,可以把角钢连接端肢尖切成斜边。如图3所示。
当采用对接拼焊的节点板厚度尺寸比主弦杆角钢厚度稍小时,若厚度差符合表2,焊缝的基本形式与尺寸按厚板的尺寸数据δ2来选。否则应在厚板上进行单面或双面削薄,削薄长度L≥3(δ2—δ1),δ1为薄板厚度,如图4所示。
3 焊接工艺
标准节主弦杆与节点板之间的焊接方法一般采用手工焊、埋弧自动焊或者CO2气体保护焊。无论采用哪种焊接方法,焊条、焊丝和焊剂的选用都应与母材主体金属的强度和性能相适应。不同材质的焊件,应采用强度较低母材的材质作为焊接材料。
1)手工电弧焊Q 2 3 5 B材质(抗拉强度fu=370~460N/mm2)宜采用E43型焊条(E4300~E4316);Q345B材质(抗拉强度fu=470~510N/mm2)宜采用E50型焊条(E5000~E5018)。其中E表示焊条;E后面前两位数表示焊条熔敷金属的最小抗拉强度(单位为kgf/mm2),则43、50kgf/mm2折合为420、490N/mm2。
2)埋弧自动焊对Q235B常用H08、H08A、H08E焊丝配合中锰焊剂,Q345B常用H08MnA、H10Mn2焊丝配合无锰焊剂。其中H表示焊丝;08、10表示熔敷金属的抗拉强度fu=800N/mm2和fu=1 000N/mm2;A代表优质钢,Mn2表示锰含量达到或超过1.5%。
3)CO2气体保护焊为充分利用标准节成型焊接工艺装备,实现批量生产,许多厂家选择CO2气体保护焊。电弧加热集中,熔化深度大,焊缝强度高、塑性好,焊接速度快,成本约是手工电弧焊和埋弧自动焊的40%左右。焊接Q235B时常采用H08MnSiA焊丝,焊接Q345B时常采用H08Mn2SiA焊丝,均为高锰高硅型焊丝,具有较强的抗锈蚀能力。
图1的连接方式,焊接时焊缝的热影响区的材质易变脆。施焊时的高温和冷却易产生残余应力和残余变形,对标准节主弦杆母材容易造成伤害,使塔身承载不利,大型塔机制造时应避免采用。图2的连接方式要特别注意焊接缺陷的影响。焊接缺陷会引起应力集中,削弱焊缝的有效截面,降低承载能力。
连接板与主弦杆之间采用对接焊缝,承受动力荷载的性能较好。当手工焊板厚超6mm或自动焊板厚超10mm时,开坡口有利于焊条、焊丝或焊矩施焊,可以调节金属母材和填充材料的比例,以获得良好的熔合,如图5所示。主弦杆与节点板连接施焊时为满足承受动力荷载,避免弧坑缺陷,宜采用引弧板,使起落弧的弧坑发生在引弧板上,焊后用气割切除并修磨平整。
标准节角钢杆件与节点板的搭接角焊缝,不需要加工坡口,施工方便。各腹杆与节点板之间的传力,一般宜采用三面围角焊缝实现,也可采用两面侧或L形围角焊缝实现,所有围焊的转角处必须连续施焊。
通过杆件受力计算的角焊缝焊脚尺寸hf大小要选择适当。如果过小,焊接时产生热量小,易被周围金属快速吸收,从而冷却过快产生淬硬组织,容易脆裂;如果过大,焊接热量易使较薄母材烧穿。一般取hf为其中t1为较薄焊件角钢的厚度尺寸,t2为较厚焊件节点板的厚度尺寸。
4 结语
3.起重机械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 篇三
本标准根据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摘录,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等,不适用于载人起重设备。
一、金属结构
1.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2.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承载能力降低到原设计承载能力的87%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无计算能力的使用单位,当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原厚度的1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3.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并采取加强式改变应力分布的措施,或停止使用。
4.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安全正常的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于一般桥式类型起重机,当小车在额定载荷下处于跨中、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二、吊钩
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扭转变形超过10%。
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6.板钩衬套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5%时,应报废衬套。
7.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吊钩上的缺陷不应补焊)。
三、钢丝绳
1.对于符合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钢丝绳的报废标准根据一个捻距内的钢丝数而定,达到“钢丝绳断丝报废标准表”中所列值时应报废。更新标准是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达钢丝数总丝数的10%。
2.钢丝绳磨损或腐蚀报废标准
(1)当钢丝绳在径向外层单根细钢丝绳磨损或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40%时,不论其断丝数多少都应报废。
钢丝绳断丝报废标准表
(2)如果外层的钢丝绳有严重磨损,但尚低于钢丝直径的40%时,应根据磨损程度将上表报废断丝数按下表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折减系数表
3、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四、卷筒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裂纹。
2.卷筒磨损达原壁厚的20%。
五、滑轮
金属铸造的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裂纹。
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毫米。
3.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4.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小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5.其他磨损钢丝绳的缺陷。六.制动器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裂纹。
2.制动带摩擦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3.弹性出现塑性变形。
4.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七、制动轮
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裂纹。
2.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3.其他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4.轮面凹凸不平高低差达15毫米,如能修理,修复之后轮缘厚度应符合上述2、3条的要求。
八、在钢轨上工作的车轮
钢轨上工作的车轮出现系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裂纹。
2.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3.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4.踏面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15%。
5.当运行速度低于50米/分时,圆度误差达1毫米;当运行速度高于50米/分时,圆度误差达0.5毫米。
九、传动齿轮
传动齿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裂纹。2.断齿。
3.齿面点蚀损坏啮合面的30%,且厚度达原齿厚的10%时。4.齿厚的磨损量达到齿轮齿厚允许的磨损量表所列数值时。
轮的磨损量限度达上述3、4条中数值的50%时。
十、齿轮联轴器
齿轮联轴器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报废: 1.裂纹。2.断齿。
5.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其传动齿
3.齿厚磨损量在到齿轮联轴器齿轮齿厚磨损限度表所列数值时。
4.起重机合同 篇四
设备名称: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甲方签字(出租方): 乙方签字(承租方):
5.起重机维修合同 篇五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赁设备:
2.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2规格型号:
2.3设备编号:
2.4塔高____米,臂长____米,臂头起重量____吨,轨道长度____米。
2.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2.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数量____台。
4租赁期间:
4.1租赁期间为____年__月__日 至____年__月__日;
4.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5.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5.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5.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6.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6.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6.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6.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7.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7.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存档备案。
7.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8.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8.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9.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9.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0.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____人;信号工___人;挂钩工___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
10.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10.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10.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1.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11.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11.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11.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1.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2.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12.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1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 5000元。
13.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4.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14.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14.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15.租赁费:
15.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____元。
15.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____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30×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15.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6.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16.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16.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16.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16.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20.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担50%。
20.2
甲方:
签署人: 职务: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签署人: 职务:
法定代表人:
6.起重机标准规范 篇六
关键词:塔式起重机,塔身,标准节,接头
1 概述
塔式起重机 (以下简称塔机) 是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水利、电力、桥梁、造船等工程建设领域中最重要的物料提升设备。随着建构筑物的不断增高, 物料的提升高度相应增加, 这就要求塔机的起升高度必须随之增高, 才能把物料吊运到相应作业面高度。起升高度的增高可通过在已有塔身基础上, 逐渐增加标准节来实现的, 这也体现了塔机不同于其他起重设备的突出优势。
为将新增加的标准节与原有塔身标准节可靠地连接在一起, 标准节之间的连接, 除接头应互相匹配外, 还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如连接方式必须可靠、操作简单方便等, 这是因为塔机的增高和降低十分频繁的缘故。从以上可以看出, 塔身标准节是整个塔机上重要的结构部件, 无论设计制造, 还是安拆使用, 接头的结构型式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 为控制接头的制造和使用成本, 使其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还应兼顾接头具有较好的加工工艺性。为保证上述要求, 现根据塔身标准节主弦杆的结构型式、整机起重力矩方面等多方面因素, 对常见的标准节连接接头结构在设计、工艺性、经济性、使用等方面进行总结与探讨, 为塔机塔身接头的设计选型提供参考依据。
2 标准节接头典型结构
国内外塔机生产厂家众多, 产品规格及型号亦千差万别, 其中最为典型的区别体现在塔身结构型式的多种多样, 且各自独具特色。例如:Liebherr公司的HC系列塔机, 均采用矩形断面钢管焊接结构塔身;Potain公司的TOPKIT系列塔机, 其中包括我国引进技术大量生产, 并为大家所熟知的F0/23B、H3/36B塔机, 其塔身主弦杆、腹杆均采用角钢制成;Linden公司早期的8000系列塔机, 其塔身标准节均采用圆钢管结构等。无论采用哪种型式的主肢截面, 都是生产厂家根据自身条件, 经过多年的更新换代, 逐渐形成了自身的传统与优势, 并传承至今, 这也是塔机模块化设计发展的必然结果。
塔身标准节主要由主弦杆、腹杆、连接接头及塔身通道等零件组成。主弦杆可直接采用各种轧制型钢, 也可由轧制型钢或钢板组合焊接而成。常用的型钢有角钢、圆管、实心圆钢、方管、H型钢等多种, 有时由于型钢尺寸或截面特性不符合设计要求, 也可采用焊接拼接截面, 如焊接方管、焊接H型钢等, 采用何种主肢截面取决于塔机的起重性能、供货条件、经济效益及开发系列产品的规划和需要。
塔身各相邻标准节通过主弦杆上的接头相互连接, 因此主弦杆的截面类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所能采用接头的合理结构型式。根据组成标准节接头连接件的不同, 常见塔机标准节接头一般可分为高强度螺栓连接、销轴连接、瓦套连接3种连接方式。
2.1 高强度螺栓连接
高强度螺栓连接又可分为2种型式, 即摩擦型螺栓连接和承压型螺栓连接, 其中摩擦型螺栓连接制造工艺简单、工作性能可靠、成本低廉, 颇为生产厂家和广大用户所青睐, 特别以中小型塔机应用最为广泛。
摩擦型螺栓连接有以下优点:连接螺栓采用较大的预紧力, 能保证相邻标准节间的端面能紧密接触, 最大程度消除了节间的间隙, 进而保证了塔身的整体刚度;能减小或消除标准节因制造原因产生的误差对塔身的影响;加工简单, 工艺要求不高, 安装方便快捷;被连接零件通过焊接与主弦杆母材相连接, 对母材无削弱, 无需对连接部位进行特殊加强处理。这些特点恰恰是某些销轴连接所不具备的。
其缺点是:在使用M30以上高强度螺栓时, 人力拧紧有一定困难, 需借助专用工具才能拧紧;多个螺栓连接必须考虑连接时螺栓受力不均以及高空安装作业空间有限等。
因接头具体结构型式的差异, 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接头方式有各自适合的使用范围, 按目前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图1所示接头结构由单角钢、螺栓套焊接而成。因主肢为单角钢, 一般可布置2个螺栓, 通过合理布置螺栓位置, 可使螺栓承拉时对主肢产生的局部弯矩较小;受角钢型号大小的限制, 采用这种接头型式的塔机, 其起重力矩通常不会很大, 一般在100tm以下为宜。
图2接头结构由单角钢、厚板焊接而成。这种接头的螺栓布置在角钢内部, 受结构本身的制约, 不宜使用2个及以上的连接螺栓。这种接头在受拉时, 会对主肢有较大的局部偏心弯矩, 因此采用这种接头的塔机其起重力矩更小, 一般在50tm以下为宜。
图3、图4及图5接头结构由方管或圆管、螺栓套焊接组成。主弦杆可为方形或圆形, 在其外围可布置更多的螺栓套, 连接的承载力可以更大, 应用范围更广。考虑到主弦杆外缘一般作为顶升时的导向轨道, 故一般最多能布置3~4个螺栓套, 塔机起重力矩一般控制在250tm以下为宜。图3所示2个螺栓的合力作用线不在主弦杆截面形心位置, 受载时会对主肢产生较大的局部偏心弯矩, 因此, 这种布置方式就显得不太合理, 较合理的布置形式如图4及图5所示。
图6接头结构由H型钢和若干竖向筋板等组成, 螺栓处于主弦杆的内部, 不影响主弦杆外缘作为顶升套架轨道使用, 另外当主弦杆受力较大时, 要求的H型钢截面积也相应较大, 主肢外形尺寸也随之增大, 主肢内部可布置4个或6个甚至更多数量的螺栓, 接头的承载力更大, 但螺栓布置受拧紧螺栓时扳手所需空间的限制, 因此该结构不适合小吨位塔机, 应用在300tm以上的塔机较为合理。
图7接头结构由H型钢和厚板焊接组成, 螺栓也处于主弦杆内部, 可布置2个以上的螺栓, 但如厚板与主肢之间没有加强措施, 则接头的承载力有限, 在同等情况下接头的承载力弱于图6接头, 该结构适合200~500tm左右的塔机。
承压型螺栓连接方式见图8, 这种结构承载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螺杆剪切面来传递外力, 螺杆与孔为较小间隙的精制孔配合。为传递较大的外力, 则需采用数量较多的螺栓;但为使安装简单方便, 则螺栓数量不宜过多, 因为螺栓数量越多, 螺栓之间的受力也越不均匀;螺栓孔的尺寸精度、位置精度要求也更高, 这些特点决定了接头加工工艺复杂、烦琐;另外因承压螺栓数量多, 安装也比较困难, 故该结构一般建议用于200tm以内的塔机为宜。
1-角钢;2、4-连接板;3-螺栓副;5-单片横腹杆;6-单片斜腹杆
2.2 销轴连接
销轴连接的原理是通过承压和剪切来传递主弦杆内力, 力的传递路线十分简单明确。为减少轴孔间隙对塔身的影响, 配合精度要求较高。为传递主弦杆内力, 此类结构一般需有额外的鱼尾板或榫头等连接附件。有些连接结构销轴贯穿母材, 会对母材造成削弱, 因此, 在母材开孔部位必须补强。与螺栓连接结构比较, 销轴连接结构较为复杂, 工艺要求高, 成本自然也相对较高。另外, 对销轴表面处理有较高要求, 否则一旦生锈, 再次安装、拆卸将非常困难。
图9所示结构由角钢、内外鱼尾板或厚板、销轴等共同组成, 适合于单角钢结构, 因受角钢型号限制, 单角钢主弦杆承载能力有限。为保证两销轴承载均匀和安装方便, 鱼尾板及孔等尺寸、位置精度要求较高, 工艺成本较高。该结构适合于中等以上吨位塔机, 一般在60~300tm左右为宜。
图10所示结构由平行布置的双角钢、内外板和销轴等共同组成, 因销轴剪切面比图1所示结构多, 再加上双角钢的缘故, 其承载能力比图9所示结构大, 但该结构的缺点是:平行并列布置的双角钢被遮挡的内侧面防腐处理困难, 各尺寸、位置精度要求更高。因此, 出于成本上的考虑, 此类结构一般用于较大吨位的塔机, 如300~600tm。
图11所示结构由方管、方榫头和销轴等共同组成, 适合于方管结构, 因榫头处主肢开孔较多, 截面削弱较大, 母材局部必须补强;榫头通常采用高强度材料锻后加工, 孔精度要求也高, 因此这类接头的成本较高。采用该类接头的塔机通常吨位较大, 一般在300tm以上。
图12所示结构由连接板或方榫头和销轴等共同组成, 适合于H钢结构, 连接板或榫头通常采用高强度材料锻后加工, 与图11接头类似, 成本也较高。另外, 这种主弦杆不限于采用成型H型钢, 也可以采用钢板焊接组成的H型钢, 因此, 采用该类接头的塔机更大, 一般在400tm以上。
图13所示结构由连接耳板、连接板、销轴等共同组成, 适合于圆钢截面主弦杆, 连接板采用高强度材料锻后加工。因实心圆钢回转半径较小, 为保证主弦杆的稳定性, 必须采用较大直径的圆钢, 以获得较大的单肢计算长度, 因此采用该类接头的塔机通常起重力矩较大, 一般在500tm以上。
2.3 瓦套连接
瓦套连接其实也是螺栓连接的一种, 但因其连接构造特殊, 与其他螺栓连接有很大的区别, 所以单独列出分类。
瓦套连接亦称之为瓦套法兰盘连接, 也形象地俗称为哈夫抱瓦连接, 最早见于Linden 8000系列平头塔机。该系列塔身标准节均采用无缝钢管焊接而成, 标准节之间的连接构造颇为独特 (如图14) :每两节塔身标准节主弦杆接头之间上下相对, 相对的主弦杆接头之间通过法兰盘式端头的端面相对接, 其外围用2个半圆的、带有台阶式子口的抱瓦卡固, 然后再用4个直径较小的普通螺栓加以紧固 (哈夫, 即英语half的音译, 此即俗称的由来) 。接头螺栓采用内六方扳手即可安装, 故安装简单, 且迅速方便, 但抱瓦和接头体的加工精度要求高。这种塔身接头连接的特点是:上下两端构造完全相同, 通过法兰盘端面和抱瓦子口构造传力, 据试验, 采用这种连接构造最大可传递多达200t的轴力, 因此采用该类接头的塔机通常为大型或超大型塔机。
1-圆管;2-接头体;3-抱瓦;4-螺栓
3 标准节接头结构设计及选型注意事项
在结构有限元软件十分普及的今天, 和以往传统的手算相比, 对塔机整机结构进行电算分析也并非是很困难复杂的工作。众所周知, 节点设计是钢结构计算中的重点和难点, 而塔机塔身接头结构复杂, 且活动可拆卸, 更是节点设计中的重中之重:塔身整体结构的电算可选择合适且相对简单的梁杆单元进行有限元简化计算, 而要进一步对接头进行更为详细深入的细部计算, 需建立较为复杂的三维实体单元模型, 再加上目前在螺栓连接、销轴连接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仍存在较大的争议, 至今没有定论, 完善的计算方法还在不断摸索中, 从而无法验证有限元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因此在接头设计上, 应在不断总结吸收以往成熟经验的基础上, 采取手算和电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比分析。
塔身标准节主弦杆及接头承受载荷的大小及方向是变化的, 产生的应力为交变应力, 直接影响到塔身及整机的疲劳寿命;在标准节主弦杆与接头过渡连接处, 其截面变化明显, 必然存在应力集中现象, 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 对包括接头在内的塔身进行疲劳强度计算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防止结构疲劳破坏, 在一些关键部位应采取适当的构造措施, 尽可能减小甚至消除应力集中。
塔机塔身标准节的安装与拆卸为高空作业, 且较为频繁。统计数据表明, 安装、拆卸时发生的事故在塔机事故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且绝大多发生在增加或拆卸塔身标准节前后, 因此, 接头的设计选型应在保证受力符合规范的前提下,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结构的构造设计上, 应注意精打细算, 精益求精, 节点构造力求更为简洁, 尽可能减少零部件的数量及重量。在外观处理上, 不应强求对称美观和工艺方便。
4 结语
塔机塔身标准节接头结构型式的选择及设计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 应根据塔机的类型、用途、起重性能、产品定位及远景规划, 并汲取以往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衡量, 尤其要根据生产厂家自身现有的制造条件, 以及工艺性、经济性等方面因素全面权衡和综合分析, 并结合产品系列化、模块化的要求, 再做出最终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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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质文, 虞和谦, 王金诺, 等.起重机设计手册[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8.
7.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七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施工需要,租用甲方以下设备,经双方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用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门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
4.新旧程度(设备出厂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1、租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2、进场日期:按乙方要求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场。
机械性能必须能够满足乙方施工需要,使用中如果出现机械故障,若给乙方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3、该设备用于乙方公铁立交桥预制梁场,乙方须按该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正确使用,除经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作其它的用途。
4、乙方可对甲方的设备进行局部的有利于使用的改造。但需事先经甲方同意,并按双方约定的改造方式进行。
第三条:租赁费规定: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期限:自设备全部到场拼装完成,达到使用条件起开始算租金,至乙方出据报停通知单止租赁期满。(共计______个月,合计:_______________万元)
2.1、具体租赁期限按照月进行计算,______个月起租,不足4个月按4个月计算。超出4个月,甲方向乙方按实际天数计算(按每月8万元,包括龙门吊超出租赁期限和架桥机超出租赁期限费用总和折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甲方进场的机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若发现与合同中的规定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场,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该设备租赁期间,电力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配备主行走电缆满足乙方需要(130m)。
3.设备在进场、退场运输途中以及在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风险和损失。
4.甲方必须提供性能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设备,不配备操作司机,但需对乙方现场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如需甲方提供操作司机,乙方需支付操作司机费用,以满足乙方施工需要。
5.操作司机必须持设备操作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时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行业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乙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自行承担操作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7.甲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的追究等,由甲方自行负责。
8.租赁期间甲方应及时并定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9.租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停机由甲方承担,停机期间不得收取费用,造成的损失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提供设备安全停放场地,并负责设备的看护。
1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设备及时进场,乙方负责设备报检,甲方在提供人员、设备资料等方面予以配合。
14.甲方提供的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相关人员的指挥,机械施工中要严格按照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施工,确保租赁机械的施工质量,接受和服从乙方、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现场指导、检查。
15.甲方需提供有关设备的一切资料及合格证等,并保证资料真实,设备完好无隐患等。
第五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及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给甲方5万元,设备全部到场支付7万元。
1.1、租赁款按月结算,设备全部到场拼装完成,达到使用条件开始计算日期,满一个月后结算租金,次月5号之前结清上月租金。(按照总租赁款已支付的余额,分四次支付,每月支付6万元,末次全部付清)。
1.2、乙方支付租金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支付,但不得违反乙方财务规定。
1.3、设备租金乙方需及时支付,如不及时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关赔偿。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公章)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8.起重机行业前景看好 篇八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现代化建设进程越来越快,国家对石化、钢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在国家对大型基建事业的规划和工业生产发展的影响下,带动了起重机市场的繁荣发展。起重机行业正处于市场高速发展期,巨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重型机械业已经成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五大产业之一。
近年来,工程起重机行业发展快速,汽车起重机生产企业已由2011年的11家发展到15家,还有近20家企业生产履带起重机。新世纪以来,大型化工程趋势加速,国内超级履带起重机开始慢慢出现在众人面前。1000吨级、2000吨级履带起重机的相继推出,揭开了我国超级履带起重机快速发展的序幕。随着大型项目的开工,物料的吊装和转运为随车起重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前景看好。
尚普咨询机械行业分析师认为,起重机将呈现出大型化和专用化发展趋势。满足各种工作需要的起重机将不断研发并投入使用,如核电、造纸、垃圾处理等专用起重机。发展能满足防腐、防爆、绝缘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的具有特殊性能的起重机。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进行开发,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意识,扩大国产品牌的知名度和认知度,缩小与国际品牌差距。
9.起重机标准规范 篇九
5.5.3.2“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 13752的规定, 控制回路电源应取自隔离变压器。”
控制回路电源应取自隔离变压器:即控制回路不能直接用电源的两火线或1零线1火线供电。5.5.3.4“采用的电子控制装置抗群脉冲干扰等级应不低于2000V级, 并应能在温度-20~+60℃、相对湿度不大于95% (25℃时) 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电子控制装置指塔机上使用的微电子设备, 如“显示记录仪”、“电子式力矩限制器”等。
5.5.4操纵装置
5.5.4.2“操纵台应具有防止因无意刮碰而引起机构误动作的功能。”
此条要求操作手柄有零位机械锁, 且松手后能自动回零。
5.5.4.6“采用无线遥控式操纵台时, 除满足5.5.4.1~5.5.4.4外, 还应符合GB 5226.2-2002中9.2.7的规定。”
塔机采用无线遥控较少, 涉及到其他一些安全要求在GB5226.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中有相关的原则性要求, 需要时应执行该标准的相关条款。
5.5.5电气保护5.5.5.8超速开关
“对动臂变幅机构, 应设置超速开关, 超速开关的整定值取决于控制系统性能和额定下降速度, 通常为额定下降速度的1.25倍~1.4倍。”
额定下降速度指设计中的最大的外变幅时的变幅速度。
5.5.5.9避雷保护
“为避免雷击, 塔机主体结构、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 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采用多处重复接地时, 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塔机在满足接地要求后不再需要安装避雷装置。
5.6安全装置
5.6.1起升高度限位器
5.6.1.2“对小车变幅的塔机, 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时, 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但应有下降运动。”
因新标准已要求设置有预减速保护, 所以不再按倍率区分上限位吊钩停位要求。
5.6.1.3“所有型式塔机, 当钢丝绳松弛可能造成卷筒乱绳或反卷时应设置下限位器, 在吊钩不能再下降或卷筒上钢丝绳只剩3圈时应能立即停止下降运动。”
大部分塔机不接下限位开关, 非常容易造成起升绳的意外损伤, 所以本次标准修订给出了应装下限位的条件。
5.6.3动臂变幅幅度限制装置
“对动臂变幅的塔机, 应设置臂架极限位置的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有效防止臂架向后倾翻。”
动臂变幅塔机应设有防臂架后翻装置。装置的强度应满足最小幅度空载状态, 按最不利方向施加工作风力。该装置目前主要有如下3种型式:带缓冲的机械阻挡, 安全拉绳, 动配重反作用。
5.6.8小车防坠落装置
“对小车变幅塔机应设置小车防坠落装置, 即使车轮失效小车也不得脱离臂架坠落。”
在GB5144中, 该装置名称为“小车断轴保护装置”。但因有设计人员未准确理解其意义, 起重小车各车轮、侧轮 (侧辊) 设计不合理, 已引发了多起小车从臂架上脱轨坠落的事故。本标准中将其更名为“小车防坠落装置”, 即要求在正常工作和维修中, 即使车轮失效小车也不能从臂架上脱离坠落。
5.6.9抗风防滑装置
“对轨道运行的塔机, 应设置非工作状态抗风防滑装置, 其强度应满足5.4.1.1.4计算受力的要求。”
抗风防滑装置可以是夹轨器, 锚锭等。本标准中将原“夹轨器”改为“抗风防滑装置”目的是为方便其他新技术的采用。
5.6.11爬升装置防脱功能
“自升式塔机应具有可靠的防止在正常加节、降节作业时, 爬升装置从塔身支承中或油缸端头从其连接结构中自行 (非人为操作) 脱出的功能。”
在原GB/T9462-1999中有“顶升部分上升或下降时, 应设置防脱装置”要求, 但未引起足够重视, 设计的顶升一直没有锁定防脱装置。GB5144中, 要求有顶升横梁防脱功能, 但对球铰式安装油缸, 在有意外扰动时也有可能造成球铰压板失效而脱出, 所以本次修订将其列入安全装置并进一步明确为“爬升装置不能非人为操作脱出”。
5.6.12报警及显示记录装置5.6.12.2显示记录装置
“塔机应安装有显示记录装置。该装置应以图形和/或字符方式向司机显示塔机当前主要工作参数和额定能力参数。主要工作参数至少包含当前工作幅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额定能力参数至少包含幅度及对应的额定起重量和额定起重力矩。对根据工作需要可改变安装配置 (如改变臂长、起升倍率) 的塔机, 显示装置显示的额定能力参数应与实际配置相符。显示精度误差不大于实际值的5%;记录至少应存储最近1.6×104个工作循环及对应的时间点。”
显示记录装置为根据ISO10245-3新增加要求。显示包括两部分 (可以用图形或数字, 或是同时使用) 一为当前工作参数 (至少有当前工作幅度、起重量、起重力矩) ;一为塔机额定性能参数 (至少包括当前工作幅度时的额定起重量和额定起重力矩) 。即让司机能直观地了解到塔机当前的载荷状态以及负荷率。记录功能要求记录每个工作循环的起始、终止时间或起始时间和时长。存储满后可自动溢出以前的记录。
5.6.14工作空间限制器
“用户需要时, 塔机可装设工作空间限制器, 见附录B。对单台塔机, 工作空间限制器应在正常工作时根据需要限制塔机进入某些特定的区域或进入该区域后不允许吊载。对群塔 (两台以上) , 该限制器还应限制塔机的回转、变幅和整机运行区域以防止塔机间结构、起升绳或吊重发生相互碰撞。当塔机间的工作空间限制器间采用有线通讯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缆 (电线) 意外损坏。”
工作空间限制器为根据ISO12480-3提出。据了解现在国内还只有单机工作区域限制器产品, 群塔防撞装置还处于研发阶段, 考虑技术的过渡, 本标准中改为“用户需要时, 可以装设”即本功能暂时为非标准配置。
5.7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5.7.1销售塔机时应提供的资料
“制造商在签定供货合同时应提供有关资料, 见附录C。该资料应作为合同附件存入设备档案。”
因本次标准修订取消了塔机的规格参数系列要求, 为此需要在订立供货合同时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明确塔机的性能参数以规避不必要的纠纷。附录C是一个参考范本, 作为资料性附录供参考。5.7.2供货时应提供的资料
5.7.2.1制造商供货时应提供塔机的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场地的准备、塔机基础及附着的设计资料:
3) “对轨道运行的塔机, 应说明满足抗风防滑要求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速。”
此处所说最大风速指防风锚定装置不锁定时允许的最大风力。
5) “架设安装的场地要求;”
架设安装的场地要求包括地基要求、与障碍物最小距离、环境要求、风力限制等。
b) 安装说明如下:
5) “关键部件的连接细节。必要时应用示意图进行描述和说明:
—在安装过程中各步骤控制力矩或力的要点。”
大型平头塔机配重与起重臂为交替安装时, 应详细说明安装状态不平衡力矩的限制值及限制方法。
5.7.2.2其他
“制造商还应提供设备清单、配件目录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考虑到规范的技术资料是保证塔机安全使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本次修订增加了塔机随机资料的详细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1.1.3“试验样机应为设计规定的标准基本机型。”
设计规定的标准基本机型:即最大独立高度, 最大臂长, 有行走时, 为轨道安装。
6.1.3 其他
6.1.3. 1“试验塔机的基础或轨道应符合制造商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标准中对基础或轨道提出原则性要求, 用户在使用时遵守的也是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 故将原“试验场地应坚实、平整, 轨道或基础等应符合GB5144、GB/T9462、ZBJ80012的有关规定”的表述进行调整。
6.1.3. 3“电源电压误差为额定电压的±10%。”
将原标准中的±5%调整为±10%, 使试验条件与能正常使用的条件中的要求一致。
7 检验规则
7.2 型式检验
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放市场前;
b) 产品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变动,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和质量;”
此条“较大变动”指塔机加大幅度、起重臂支承型式变化、塔身结构变化等。
8 信息标识
8.1 标识
8.1.2 额定能力信息
“每台塔机均应有耐用且清晰的图表标牌, 该标牌应固定在司机处于操作位时可见的位置, 其图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对应不同臂长、倍率时各幅度的起重量、合适的起升速度及得当的平衡重布置;”
合适的起升速度:指各档起重量不同时, 应有提示标识;得当的平衡重布置:有不同臂长组合时, 配重的重量及安置位置应有提示标识。
8.2 有关司机操作的信息
8.2.2 紧急情况说明
“制造商认为必要的一些紧急情况说明和警告提示信息应做成标牌, 并固定在司机可看到的位置。”
本条为新增加条款, 标牌内容包括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等。
8.2.3 塔机司机任务信息
“有关司机在操作塔机之前、操作过程中及操作完成后的各项任务信息, 应以标牌形式永久固定在司机室内, 无司机室时 (如采用遥控操纵台) 应固定在塔机电源开关附近。”
司机任务信息指开始工作前确认各安全装置有效;按规定要求进行润滑等等。本条为新增加条款。
1 0 安装及爬升
塔机出厂时均是零散的零部件, 只有到现场经过正确的组装调试后才成为可以使用的产品, 塔机安全事故有30%以上是发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 为尽可能减少塔机事故, 本次修订补充增加了有关塔机安装与爬升的管理原则要求。
10.2.2地基承载和附着条件10.2.2.1一般要求
“需要附着使用时, 附着结构型式应遵照制造商的要求或主管工程师确认的计算结果设计选用, 并应校核附着结构和附着物的承载能力。”
附着结构型式内容包括:间距、距离、附着杆的数量与布置方式等, 在与制造商提供的不一致时, 应咨询制造商或由用户主管工程师安排设计并确认, 指派人员应确保附着结构是按主管工程师确认的设计结果进行制造与安装。
10.2.2.2固定基础
“当设计的基础要求降低塔机的独立使用高度时, 应在设计文件中清晰地标明允许的最大独立使用高度并确保按其执行。”
在塔机不需要安装到设计允许的最大独立使用高度时, 可以按需要的使用高度重新设计小一些的固定基础, 但在该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注明该基础允许的塔机最大独立安装高度, 指派人员应进行监督核实。
10.3.8塔机的爬升 (降) 10.3.8.2指派人员
“指派人员应保持计划的可控性和爬升作业的交接验证。应对使用说明书中的相关要求非常熟悉并对爬升作业负有管理的责任。”
本条“使用说明书中的相关要求”指安装前、安装中、安装后应核实确认的内容要求。
10.3.8.4爬升之后的塔机再调校
“塔机爬升完成后在交付使用前, 应由有能力的人员 (见11.3.1) 对塔机进行检验。检验应包括所有指示和限制装置。检验应确认:塔机再安装正确, 可安全使用。检验结果应详细记入报告中。”
本条“有能力的人员”可以是雇主或用户指派的内部人员或聘请的外部人员, 但不包括塔机现场安装人员。
10.3.9部件与材料10.3.9.1部件替换
“只有经过制造商的正式书面许可, 不同型号塔机间的结构部件才可替换使用。替换结构部件后的新组合塔机应重新进行测试并将替换的部件清单详细列入测试报告中。”
制造商在系列化生产时, 可能有些部件的联接尺寸完全一致, 但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不一样, 承载能力也不一样, 故要求部件替换使用必须得到制造商的书面许可。
10.3.9.2材料
“没有制造商的详细书面说明不允许修理或替换。”
因各种塔机使用的材料质量组别、热处理要求等内在性能各不相同, 在对塔机进行改造或大修时, 要求必须提前获得制造商的详细书面说明。否则不允许进行修理或替换。
“高延伸率螺栓副的重复使用应严格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高强度摩擦型螺栓副的重复使用应符合JG/T 5057.40的规定。除非制造商使用说明书中另有规定, 回转支承用螺栓只要一拆卸即应更换, 并按制造商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紧固。”
关于螺栓的使用:按ISO标准, 高强度摩擦型的螺栓, 在制造商没有特殊说明时, 不允许重复使用, 考虑到使用成本和国内大部分塔机制造商均未对其有单独说明, 本标准将其重复使用条件改为按JG/T5057.40的规定执行, 此条将与随后等同采用ISO标准的《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标准不一致, 建议制造商在使用说明书中进行规定。
1 1 使用检查
本章主要对塔机使用中应进行的检查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其内容为参考ISO9927-3, 其中的日常检查和周期检查不要求出正式检查报告, 但在设备档案中应有必要的记录, 对定期、全面和特殊检查应提供正式检查报告。
1 1.2 日常检查
1 1.2.2 内容
“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机构运转情况, 尤其是制动器的动作情况 (空载时) ;
b) 指示与限制装置的动作情况;”
此时不要求吊载。
10.起重机吊装作业方案 篇十
海创大厦工程
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编制依据:
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85)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33-2001)
3、《建筑施工手册》。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二、工程概况
海创大厦工程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规划占地面积为7864.94m2,建筑面积为6519.48m2,总建筑面积:95672.01平方米。其中:公寓建筑面积:28494.91平方米,餐饮、娱乐和商业:16087.34平方米。公寓式酒店建筑面积:10262.71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16664.29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14050.25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0112.51平方米(207辆)。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8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98.3米。建筑物东西面南长93.43米, 东西面北133.57米,南北西侧长23.64米,南北东侧长 72.63米。周边没有相邻建筑物。
本工程吊装作业主要是指使用塔吊从事垂直运输作业,主要从事混凝土、模板、钢筋等吊运工作,吊物形状不定。质勘测报告承载力特征值为fak=400KPa,地耐力值超过塔吊安装要求的0.275MPa的要求。工期到2010年1月主体完工为止。
三、吊装机械技术参数
施工现场拟设置QTZ63塔式起重机三台,塔式起重机臂长50米,幅度2.4—50米,安装高度32.8米,起重有效角度为90度,回转速度0.63r/min。
四、工艺流程、吊运方法和吊物的现场倒运
1、被吊物进场如不能处在塔吊的吊装范围内,采用汽车吊负责倒运。
2、吊点确定 适用于砼吊罐、小型机具及少量材料吊装之用,要求吊钩、吊点、重物重心在一直线;从吊点:适用于长度较大的材料,例如钢筋、架管、模板等,要求吊钩吊装的合力线与重物重心一直线。
3、绑扎方法
单点起吊的绑扎的方法用各种类型的机具起吊杆件的一端,另一 端支与地面,其吊点的位置应在距杆件顶端的0.31米处。双点绑扎的方法应用2个吊点分别距杆件个端0.21米处。多点绑扎的方法应首先用0.31乘全长即得出两端的两个吊点的位置,中心点为第三吊点。
4、吊装使用的材料、机具,如卷扬机、千斤顶以及钢丝绳、铁链、吊钩、滑车卡环、棕绳等必须先检查确认符合使用要求。吊物要固定在吊车有效半径内。
5、现场三台塔式起重机的位置分别为:一号QTZ63塔吊安装在1-10轴~1-12轴,二号QT63塔吊安装在12~13轴,三号QT63塔吊安装在3~4轴。其中二、三号塔吊可以相互配合倒料。
六、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从事吊装作业人员(吊车操作工、指挥工、司索工)都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力矩限制器,起重限位器,变幅限位器、钩头起高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工作中不得出现临时拆掉的现象。塔吊接地线应良好,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3、吊具(吊钩、吊索、滑轮组、卡环、扁担等)应合理选择,满足吊装要求。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股、磨损起刺、绳经减少、腐蚀、笼状变形等现象,以及卡环磨损过大或丝扣滑脱,一旦出现应马上更换,不可将就使用。
4、被吊的物件必须摆放整齐、稳固,如钢筋、钢模、架杆,在起吊过程中防止松散或抽落,落物点要坚固、宽敞,尤其当吊物放在满堂红脚手架上时,要多吊几次,少放物料,均匀摆放,不可大宗物料直接吊放在满堂红脚手架上,或支好的模板上,防止压弯或压塌。
5、塔吊司机要看清指挥信号,不可盲目起吊,并要轻起轻放,与指挥工配合默契,动作准确。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或荷载不得游摆;准——在稳的基础上,吊钩或重物准确地停在所需位置上;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尽快协调各机构工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
6、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1)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不吊;(4)被吊物上有浮置物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操作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不吊;
(7)工作现场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吊;(8)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9)歪拉斜吊不吊;(10)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七、吊装工、指挥工的操作技术水平要求: 起重作业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之一,稍有不慎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将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吊装工人必须不断学习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必须通过《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86)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操作工人必须具备一下条件:
1、身体必须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责任心——吊装工人应对起重机安全作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起重指挥动作无误,清晰准确,精神集中。
3、熟悉性——熟悉作业场地环境,有应急能力,熟悉起重作业的整个工艺过程,熟悉各种的人员素质。
11.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篇十一
一、操作前检查: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3、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4、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5、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6、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7、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8、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9、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0、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二、安 全 操 作: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2、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3、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6、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7、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8、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19、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0、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1、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2、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4、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 28
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5、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6、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三、停机后检查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12.起重机标准规范 篇十二
汽车起重机
2014年,企业国Ⅲ和国Ⅳ产品处在转换时期,很多企业还在消化国Ⅲ库存产品,油品和尿素等问题未得到充分解决,国Ⅳ产品尚未彻底打开市场销路。加之前几年导致的市场透支现象致使用户购买力降低,2014年1—9月,我国汽车起重机总销量1.1万余台,同比下滑15.4%,且降幅范围有扩大趋势。
机型格局
汽车起重机市场仍以小吨位产品为主,20~25t产品累计销售所占比例为59.8%。多年来,汽车起重机产品销售没有发生大的格局变化,但由于施工领域需求的变化,2014年1—9月,中吨位产品中的55t产品销量同期升幅高达2.5倍以上。
出口情况
我国汽车起重机主要出口到新兴经济体国家,这些国家仍处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对我国产品的出口没有明显的拉动和刺激需求。2014年1一9月,汽车起重机出口2100余台,与2013年同期出口量基本持平。出口产品仍以小吨位为主,25t产品出口量最大,超过700台,所占比例达到33.8%;其次是50t产品,占比17.9%;55t的出口份额提升,比2013年同期增长接近3.5倍。
履带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全年销量有限,所以受宏观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小。2014年1—9月,履带起重机累计销量接近千台,同比增幅为1.0%。
机型格局
从各吨位产品销售情况看,小吨位产品中50t销售最大,所占比例高达25.3%;55t产品销售市场需求有所上升,反映出目前市场需求仍然主要偏向于100t及以下产品。
出口情况
履带起重机是国外发达国家应用非常广泛的一类起重产品,近年来,我国主要生产企业针对欧美市场的特点开发出符合其需求的产品,为该类产品在海外出口市场寻求突破点。
2014年1—9月,我国履带起重机出口360台,同比增长7.5%。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小吨位产品,以50t、55t居多,出口量接近百台,所占比例均超过25%。但50t相比第2季度占比31.2%出现下滑,55t相比第2季度占比19.8%增幅很大。此外,大吨位产品出口占比逐渐缩小。
随车起重机
2014年1一9月,随车起重机累计销售超过8500台,同比增长26.2%,并且在第3季度连续3个月增长率超过20%。其中,整机销售超过2500台,同比增长10.5%;上车销售接近6000台,同比增长35.4%,市场对上车需求增加远多于整机需求。随车起重机企业出口500台,海外市场势头很乐观,同比增长11.1%。
随车起重机在工程起重机行业中异军突起,没有受整个低迷市场的大环境影响,主要因为该类产品具有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用途等特点,可适用于货物的短途装卸,尤其是我国物流行业的迅猛发展为该类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随车起重机分为上车和整机两种装配模式,除了装在汽车底盘上,还可以装在各种固定基座上,应用施工领域灵活而且广泛,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上车销量及出口
随车起重机上车小吨位和中吨位的产品销量较大,市场占有率均为40%左右。其中,5t、6.3t、12t产品市场销量相当,业绩最好,所占份额达到15%左右,相比2013年同期增长50%左右。
2014年1—9月,随车起重机上车累计出口超过400台,同比增长10.1%。出口产品中,中、小吨位所占比例差距不大,但中吨位产品增速明显,6.3t产品出口占比达到24.0%;5t产品出口占比为19.3%。
整机销量及出口
随车起重机整机销售中,中吨位产品中的6.3t销量最多,占比18%。大吨位产品市场占有率为29.7%,相比2013年为上升的发展态势,其中大吨位中的12t销量最高,市场占有率达到21.1%。随着物流行业中的大型化货物和模块逐渐增多,中吨位随车起重机产品替代小吨位汽车起重机的趋势越加明显。
13.起重机维修保养手册 篇十三
1、日常保养:每班前进行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1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的油面高度时,应及时加油,油质必须干净,均不得有腐蚀剂及不清洁的油混入,加油时应用过滤网过滤。
各减速器用油标号:起升机构减速器:70#工业齿轮油 回转机构减速器:90#齿轮油 牵引机构减速器:70#工业齿轮油
注:无70#工业齿轮油时,也可用40#或30#机械油代替 1.2检查起升机构卷筒轴承与牵引机构卷筒两端轴承的润滑情况,必要时,加注2号钙基润滑脂,应保证油杯内有油。
1.3对回转机构,大小齿轮副与回转滚动支承涂抹加注润滑脂。1.4检查电源电缆线有无损坏,联接处有无松动与磨损清除电器设备的灰尘。
1.5检查各接触器,控制器的触头的接触及腐蚀情况。1.6检查各联接螺栓,有无桧或脱落,并及时拧紧和增补。1.7检查起重钢丝绳及牵引钢丝绳,如断股数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新钢丝绳。检查钢丝绳固定端是否牢固,绳卡螺栓是否松动,并及时处理。
1.8检查各安全装置,如工作失灵,应及时调整或检修,特别是起重力矩限制与起重量限制更应保证其可靠性。
1.9检查起升机构及回转机构制动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2、定期保养:每半月一次,并作检查保养记录。2.1进行日常保养。
2.2对起升导向滑轮及拉杆与支座配合处,变幅小车滑轮及车轮,吊钩组滑轮,回转支承等处压注4号钙基润滑脂。
荆州市银都实业有限公司 2.3由于起重及变幅钢丝绳使用一段时间后长度拉长,需重新调整变幅钢丝绳,并重新调整起升高度限位器及变幅限位器。2.4对各零部件连结螺栓,钢丝绳压板及绳卡处的螺栓或螺母紧固一次,必要时要更换。
2.5各用电或输电设备的绝缘性必须可靠不得漏电。
3、定期检查:半年一次做好检查和对问题的处理记录。
3.1在运输及存放过程中,应防止损坏金属结构件,并防止结构件变形,如发现碰损,整体扭曲变形,未经修复不得使用。3.2检查各金属结构及部件,其焊区或材料有无裂纹,检查结构件有无腐蚀现象,如发现应及时处理,未经修复不得使用。3.3对各连结螺栓,销轴如发现有过渡磨损或变形应予更新。3.4清洗各减速器,并重新加注润滑油,拆卸各滚动轴承清洗并对滑动轴承处进行清洗,装配时加注或涂抹润滑脂。3.5对回转开式齿轮副涂抹润滑脂。3.6检查调整各制动器,各安全装置。
3.7检修或更换某些磨损较大的零部件,如:小车行走轮,各滑轮及滑动轴套,回转机械小齿轮等。3.8检修和更换起重及变幅钢丝绳。
3.9检修电气操纵中的各控制器,其转动部分应加润滑油,动静触点的弧坑应磨光。检修配电箱,清除各接触器楔铁上的污垢尘土,并检测线圈绝缘情况。
3.10检修和更换各种电线、电缆。
3.11每项工程结束后,必须对各部件喷刷漆一次,以防锈蚀固定使用的起重机,半年至一年内油漆一次。
4、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4.1液压泵站使用的液压油严格按液压系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加注和更换,并定期清洗油箱。
4.2溢流阀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顶升前,须用油压
荆州市银都实业有限公司 表检验其压力是否正常。
4.3经常检查各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4.4滤油器应定期检查有无堵塞,安全阀调整值是否改变。4.5发现油泵、油缸和控制阀有渗漏,应及时检修。
4.6冬季启动时,应开开停停,反复数次,待油温上升,控制阀动作灵敏后,再正式运行。
4.7总装和大修后每一次启动油泵,应先检查出、入口是否接反,电机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道是否漏气,然后用手盘动试转,最后按规定转向起动和试车。
5、其它:
5.1液力偶合器两年更换一次工作油,加油时,不宜加注太满,一般保持油量为80~90%,工作油代号为22号透平油(可用6号液力传动油代替),该部件如未出现故障,一般不宜拆卸。5.2各电机及起升制动器的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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