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计相关问题探讨(精选8篇)
1.合同审计相关问题探讨 篇一
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在内容、形式、质量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下:
(1)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内容上存在的问题
第一,文字格式错误。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有严格标准。然而在现实中,许多报告存在着文字方面的錯用、滥用,格式方面的不标准。审计报告牵涉利益广,文字、格式方面的错误会影响审计结论的方向和内容。
第二,适用法律不当。一是审计报告在列示法律法规时要不只列出应用的法律规定,无具体的条款,说服力减弱;要不把所有条款全列上,难以分清重点和要点。二是我国法律法规每年都有修改,但许多审计工作仍旧原样引用。这对审计结论的正确性造成动摇。
第三,缺乏可操作性。审计报告是查找问题,帮助被审单位完善工作。然而,针对行业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非被审单位其本身可以纠正和处理的,该建议缺乏可操作性。还有对被审单位了解不足,给出的建议不具有实际操作能力,会遭到被审单位的抗拒。
(2)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形式上存在的问题
第一,风险要求不严谨。当前审计工作已经从全方位的审计转变为以查找风险和为被审计单位堵塞漏洞为主。此种情况下,审计报告中无专门章节要求披露在审计过程中察觉到的风险,而仅仅是以结论呈现,则风险呈现就不可能完整和立体,分析就难以足够有力。
第二,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衔接无法呈现。许多企业会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更换,在账目上短期无法理清。一旦审计员对前者的工作不了解而发表不正确的审计意见,在报告中追究当年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情况时,对其是一种不公平。
第三,整合审计体现不明显。审计报告主要有两种: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两种审计报告都着重于对风险的识别和判断,但侧重点不同,工作内容又有交叉,故就有了整合审计。但目前两种审计报告互相关注度较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通常不包含内控审计内容,做出的审计结论就可能由于形式上的缺失而产生偏差。
(3)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质量上存在的问题
第一,专业性不足。许多报告质量上存在专业性不足问题。审计员的能力距客观形势有一定的差距,审计的功能和作用体现的不完善。给出的报告能够为企业解决的问题较少、或者没有找准问题所在。
第二,对应承担责任采取回避态度。在实践中,审计单位习惯于将责任怪罪于体制,甚至归责于客观形势的变化。这显出了会计所和被审单位两家一家亲的和合之气,实则是放弃了审计工作的根本原则,是对被审单位的不负责,放任问题的继续萌生和扩展。
2.合同审计相关问题探讨 篇二
一、内部控制审计概述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实现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工具和重要手段。为了使内部控制能够很好的服务于企业, 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效能, 就要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是对企业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所进行的较为严格的调查、测试与评价工作, 旨在合理的保证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是否科学合理, 从而使被审计单位对其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有一个细致、客观的了解, 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并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提高其工作效率, 增强企业的审计监督活动。
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仍没有形成相对健全且完善的内部控制审计体系, 这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带来了内部控制在实施过程中的许多缺陷, 我国企业依然存在很多理论和实务方面的问题, 并需要得到及时解决。
(一) 内部控制建设及内部控制审计重视程度不够
一方面, 企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识的充分和深刻程度不够, 导致企业高级管理阶层对其自身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十分欠缺, 并存在一定的误区。另一方面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在企业中所扮演的从不在是投资者与管理者这一双重角色, 而是转变为投资者, 旨在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作用下, 企业十分注重经营与利润, 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竞争、发展和生存”的关键要素上。而大部分高层领导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尚未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且难以花费时间和经历用于内部控制审计上, 从而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会一定程度的忽视, 使得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地位低下。
(二) 内部控制审计执行及监管机制不健全
通常情况下, 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多为自身利益, 当企业本身的利益以及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同内部控制有所冲突时, 大多数人会弃置内部控制以更好的维护利益。而面对此类情况, 企业监管制度的不健全以及执行监管手段的有效性低下, 导致内部控制审计形同虚设。同时, 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工作一般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执行, 但目前的情况是, 侧重于财务监督, 对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关注和处理, 而忽视了对内部控制工作的评价与监督, 忽视了对企业各职能部门工作效率效果的监督与控制, 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发挥监管部门应有的作用。
(三) 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素质及专业胜任力较低
大多数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发现, 专业人员的不足、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的胜任能力的低下, 是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一个重大的难题。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控制和审计人员配备上有着相应的要求, 但从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 首先此类专业人员比较欠缺, 其次即使是专业人员, 他们在测试、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也十分欠缺, 可以提供给审计人员、管理人员借鉴的实际案例相对匮乏, 导致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较弱, 这是需要引起社会各界重视并采取一定的手段予以提高并解决的。
(四) 内部控制审计成本和效益匹配较难
谋求最大化利益这一想法已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思想者根深蒂固, 迫于投资者等方面的压力, 企业在疯狂追求利益的道路上, 管理阶层会重视利润胜过重视企业长远发展和在变幻莫测的经济浪潮中的应变能力等。而利益最大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及时成本最小化, 对于内部控制审计这样一项活动, 企业管理者并不认为它所耗费的成本是值得的, 因此会一定程度的舍弃对内部控制审计在金钱和经历上的投入。
三、对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审计的建议
基于上一部分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现行状况和初步分析, 总结出了目前存在的几方面问题, 对此我们要积极应对, 文章将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建议, 旨在对加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希望对此类工作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一) 提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审计重视程度
企业管理者需要深刻的认识到, 企业需要内部控制审计, 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内部控制审计只能加强, 不能削弱。企业管理者应该学习并关注国际国内的相关案例, 从他人的成功或失败经历中总结经验, 进而深刻认识到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在未来发展中的必然要求。企业管理者要坚决抵制那种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当摆设或当作企业发展“绊脚石”的错误思想, 要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 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 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明智选择, 也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明智选择。
(二) 健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制
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在要求:切实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质量, 积极促进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开展等, 这就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监管部门有着极高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监管部门的职责:①建立并完善企业的监督管理体系, 主要就是内部控制审计制度体系建设, 此项制度体系涵盖了为完善内部控制审计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②要重点监督管理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设情况并及时披露;③还需要考评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真实有效等。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尽其最大的努力, 更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和效用, 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审计能够合理、有效的运行。
(三) 提高内部控制审计人员业务素质
高素质、高质量的人员是各个企业都缺乏并且迫切希望招纳的, 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个比较新的工作领域, 相关优秀人员更是十分缺乏, 高素质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能够最大限度的服务于企业, 促进并带动企业发展。但考虑到招募此类高素质人员比较困难, 而且花费的成本较高, 因此采取从企业内部选拔培养不失为一种有效、简单易行的途径。①企业要初步制定一个内部控制审计团队培养体系, 明确为什么培养、如何培养等基本问题;②严格的、定期的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据情况开展实践活动, 理论联系实际, 更好更快的提高员工能力与素质;③需要注重对每一阶段培训的考核与总结, 可以考虑增设技能考核部门, 提升被培训者的进步意识;这样, 通过不断递进的人才培养方案, 逐渐为企业自身培养出一批高素质、高质量、有能力、有决心胜任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优秀团队。
(四) 企业多角度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成本
企业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活动时, 多大程度的执行和实施, 施行的质量和效果如何, 内部控制审计成本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①企业需要尽可能的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成本, 这是毋庸置疑的;②若成本控制过度, 导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无法合理、正常的开展, 而是以简单的形式化流程替代, 这显然是不恰当的, 更是不应该出现的。
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开展, 在人员、时间、硬件、软件等方面也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人员方面:招募、培养具备良好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需要投入成本;时间方面, 逐步制定内部控制体系, 探索内部控制审计实施方案需要经理一个漫长的过程;硬、软件方面:对于辅助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辅助内部控制审计顺利、有效开展, 也是必须要花费的成本要素。以上成本迫使企业又要在内部控制设计方面投入不少的成本。那么积极国外已经充分发展了的、较为先进的经验, 并结合自身特点扬长避短, 充分并合理的借鉴, 不失为一种降低内部控制审计成本的办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8.
3.合同审计相关问题探讨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审计;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22-0218-01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审计,主要是指审核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直接涉及到多方的经济利益问题,所以,全面准确的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就显得非常重要。下面根据笔者对建筑工程结算审计的工作经验,简要谈一谈工程造价审计中的有关问题。
1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审计方案的确定以及准备资料的收集。
1)审计方案。审计方案是整个建筑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的基本路线,审计前必须做好审计方案,确定审计的目的、参与审计的人员、审计的时间、审计的范围、采取哪种审计方式以及审计的地点等。若有条件审计地点最好选在工程所在地。同时因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的时间跨度可适当加长。
2)准备资料。(1)工程承发包合同书、相关协议和补充协议。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承发包合同书、协议书等资料确定了工程承包的方式,承包的范围和内容,工程结算的方式和结算编制的有关规定。所以这些是必须首先掌握的资料。(2)地质勘探和设计资料。要有该工程的地质勘探资料。完整的工程施工和竣工图纸,包括设计说明,选用的标准图集、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图、设计变更通知书以及现场工作签证单等。(3)定额资料。包括编制工程结算所采用的预算定额、补充定额、费用定额及相关规定。还包括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价款结算,材料价差调整,人工、机械费调整等规定的文件。(4)材料结算价格。在建筑工程造价中,材料费要占到工程总造价的65%以上。材料费的高低直接取决于材料结算价格。收集整理好材料价格的相关文件,是审查工程结算的关键工作。(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决定了某些施工过程的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也就决定了该项目的定额套价。(6)其它资料。包括工程隐蔽验收单、材料试验单、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施工日记等等。
2审计内容
1)审查项目设置的完整程度。审查时要结合施工图纸和施工过程,根据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合同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逐项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重项和多项问题应及时纠正。2)审查工程量的数量。工程量的审查是工程结算审查的重点,也是审查的难点。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准确程度。工程量的数量有误的主要原因有施工单位故意重算或多算,或者出现过失、无意看错或算错的。审查时一定要严格根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变更记录,吃透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说明的内容。对计算时易出错的项目采用多人复核的原则,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工程量。在工程量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建筑结构中重叠部位是否重复计算,如主梁、次梁、板、柱的交接处的计算。应确定特定情况下工程量的计算系数,即定额中给定的对于特定情况下工程量乘以一定的系数规定。3)审查定额套用及子目换算。在审核中应对工程结算中的每个子目工程内容以及材料构成进行认真分析,核查其套用子目是否正确。还应特别注意其数量单位是否与定额子目一致。如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量无相应的定额子目可套用时,应套用相似或相近的子目,或者补充相应定额。4)取费标准审核。审查各项费用要审查取费项目和费率。取费项目和费率要执行与预算定额相应的费用定额和地区相关部门规定,费率的大小由工程类别和地区决定。要审查施工队提供的依据是否合法合理,按规定计算相关的费用。5)审查材料的价格。在建筑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用占造价的比例很大,约占65%。审核材料价格,要严格按工程合同的规定执行。如果执行当地建设部门发布的材料市场指导价,要将工程进度和材料预算价格的发布时期联系起来,按照工程进度,选择各时期的材料价格权重。特殊材料的价格要提供相应的购买发票,并要求有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否则要考虑其真实性。6)审查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施工中发生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应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证变更为准。(1)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齐全。设计变更要求在变更通知书上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和明确的图示,要具备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2)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变更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必要时要现场查看工程实际的施工内容是否与设计变更要求一致,设计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正确,变更部位的定额套用是否合理。(3)审核各项签证费用计算的合理性。
3审计方法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一般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审计:
1)全面审计法。全面审计法是指根据审计的全部内容逐一进行审计。如工程量的审计应把所以的工程量的计算全部审计一遍。2)重点审计法。重点审计法是指抓住重点,审查费用比较大的项目。例如在工程量审计时可重点审计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等。3)经验审计法。经验审计法是指根据以往的审计经验,审计那些容易发生错误的内容。如审计是否重复或者多列了工程项目。
4复核工作
审计结果核对是指审计人员把審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进行核对,指出哪些地方多算了,哪些地方少算了,纠正工程结算中的错误和不当之处,同时争取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审计结果的认同。
5搞好工程造价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就必须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完善管理机构,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使技术和经济紧密结合,最合理的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坐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执行设计招标,杜绝无证设计。并采用限额设计,加强设计全过程管理,加强概预算人员与设计人员的密切配合,使技术与经济协调统一。2)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把招标投标工作中的标底控制好。要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要从静态转向动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动态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性计价依据。3)加强对定额的补充、修订工作,及时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计价基础。在议标、定标时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4)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资金的落实、设计单位图纸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整体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监督,杜绝无证或越级施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信誉不好,管理水平低下,施工质量低劣的队伍进行严格控制或停业整顿。5)加强合同管理。审查双方法人资格及施工队伍的资质。合同的价格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
6结束语
建筑工程造价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且非常细致非常繁琐的工作。要求审核人员严格遵循有关政策和规定,公正合理,实事求是。本文就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前的准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以及审计复核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解剖,并根据自己实际工作经验,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同行参考。
参考文献
[1]李伟进.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结算的审核.2007.
[2]周丽华.谈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计.2003.
4.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篇四
案例 :
李旭在某企业工作8年,今年合同期满,单位以合同期满正常解除为由拒绝给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李旭工作8年,涉及8个月的工资补偿,对此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点评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划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二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当初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就解除的;四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第一种情形没有经济补偿,后3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李旭的情况属于第2种情形,即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 :
刘佳与一家电子信息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工作两年时,被另一家电子公司看中。她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书,公司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后单位勉强同意,但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合同范本《关于劳动合同问题》。
点评 :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对此,刘佳可要求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司继续拖延,刘佳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案例 :
***伟被某蓄电池厂聘用为装配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两年后,其认为该职业污染大,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同意后为***伟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所有手续。***伟找到一份新工作上班不久出现了气短心跳、呼吸困难,找到原单位要求给予检查。单位认为,当初是张建伟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拒绝为其检查。
点评 :
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如果单位不同意对其进行健康检查,***伟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无效,并要求单位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如果***伟确属从事原工作时发生职业病,一切后果应由原单位负责。
案例 :
曾刚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即将到期时,因假日回家途中发生车祸,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曾刚痊愈再到公司上班时,请求变更工作岗位。公司列出所有工作岗位任他选择,曾刚均不满意,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曾刚找到公司要求适当给予医疗补助费时被拒绝。
点评 :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5.采购销售合同的参见相关的问题 篇五
2.交付的种类与法律效力
交货单证及相关资料
3.所有权转移
一般地,货款全部付清时所有权才完全转移到买方。
举例说明,一般货物留有少量质保金,那么此阶段所有权归谁
4.风险转移
具体规定 应对策略
5.货物的接受与拒收
6.折扣
7.佣金
8.专利和产品责任
9.质保
拆卸、重新安装和运输 等 第三方损失 供应商保证货物没有侵害第三方专利权 除非有其他协议,买方要求而造成的侵权,由买方负责,买方需声明产品的安全,产品最终生产厂家对客户负责 “ULCSATUVFCCCCC” 如何约定 已付款项如何收回 如何扣罚金
10.订货的取消和违约
不可抗力 索赔内容,金额比例
11.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6.四、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相关问题 篇六
1、保险法在保险活动中的地位
2、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研究
3、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比较研究
4、最大诚信原则的经济学解释
5、保险合同法的特殊性研究
6、保险合同解释原则的国际比较研究
7、保证条款的国际经验及其中国实践
8、保险企业破产制度研究
9、完善中国的保险法律体系的探讨
10、论保险法的修改(可具体就《保险法》的186个条款的任一条款命题分析)
11、我国保险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
12、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探讨
13、保险公司适用诚信原则与一般企业的比较
14、保险代理行为法律规制的难点
15、保险合同法修改的思考(可具体对保险合同法的某一方面命题分析)
16、保险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研究
17、关于保险利益的法定性的探讨
18、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分析
19、无受益人保单的保险金的处理分析
20、如何预防和减少保险市场逆向选择的不利影响(如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健康保险市场、人身保险市场等)
21、一些最新的保险政策、法律、法规的分析
22.保险近因原则及其在中国的运用
23.损失补偿原则及其在中国的运用
24.代位原则及其在中国的运用
25.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及其在中国的运用
26.试析投保人的法律规定
27.试析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
28.试析受益人的法律规定
29.试析保险人的法律规定
30.保险合同变更的比较研究
7.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相关问题的探讨 篇七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 财政资金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我国传统的审计模式主要是以其合法性、真实性为主, 对绩效审计还缺乏深入的探究与实践, 绩效审计工作还不够深入, 无法真正揭示我国财政资金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 经济的进步, 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社会公众对我国财政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效果性的关注越来越多。因此, 审计机关必须有针对性的开展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 及时向公众提供财政资金在管理和适应效益方面的消息。但是, 由于我国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还不完善、审计的标准体系与内容还尚未明确, 审计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绩效审计提出的要求, 绩效审计效果也不显著, 这些问题的存在将阻碍我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财政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关于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起步较晚, 于2002年才开始。此后, 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绩效审计工作进行了不断的实践与探索, 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 在实践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 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只有健全的法律环境才是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基本保证, 但是就目前我国审计的法制环境而言, 还比较滞后, 这将严重影响绩效审计的有效性、权威性。虽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财政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例如:新修订的《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但是, 这些法律法规中并未对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提出明确的规定。深圳、珠海、青岛等地的地方法制环境建设中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这为我国地方审计机关开展财政绩效审计提供了法制环境和立法支持。但是全国这方面的法制环境建设还不健全。
(二) 社会环境对绩效审计产生制约作用
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很多财政资金在使用时还存在很多随意性, 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 例如: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可靠性, 内部控制不规范、不健全, 绩效审计的基础不够可靠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带来很大的风险。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可靠地财务及各项经济业务的资料, 对那些不合法、不真实的会计及经济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整后才能按照绩效评价的相关标准与方法进行评价、分析、建议, 否则将会使绩效审计的评价结果失去意义。
(三) 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与体系不明确
财政资金审计需要一个审计的衡量标准、审计的方向、对绩效水平的评价指标与标准。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是审计机关评价的标准基础, 审计的评价指标是衡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劣的最重要的尺度, 更是审计人员进行分析、评价并做出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目前, 我国审计机关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与标准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审计的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有很多来源, 但是各自出发的角度与侧重点并不一样,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绩效审计的质量与审计结果的可信度。
(四) 绩效审计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目前, 从事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 年限较长的大多已经从事了较长时间的传统财务与收支审计工作, 工作经验比较丰富, 他们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 已经不能再适应绩效审计的理念与要求;工作年限较短的审计人员虽然没有固定思维的束缚, 也能较快的接受新事物, 但是由于专业知识本身的缺陷, 仍需要不断地学习与实践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与能力。另外, 虽然国家审计署为了加强绩效审计的力度, 在每个审计项目实施前, 都会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但是由于每次培训的时间较短, 审计人员根本无法对绩效审计的理论知识、技术、方法进行系统性的学习与研究。
三、完善我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 我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发展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 充分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 全面推进我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不断完善。
(一) 不断完善财政绩效审计的法制环境
我国应针对绩效审计的地位、内容、实施办法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明确财政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财政资金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 法律法规的完善将为绩效审计提供充分的评价依据与标准。
(二) 明确绩效审计的各项评价指标
准确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指标是提高绩效审计的基本前提, 它将影响到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的结果。要想在我国全面推进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工作, 就必须建立合理的、科学的、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财政政策的变化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 为提高绩效审计的客观公正性, 审计可以选择各种外部标准作为审计依据。
(三) 增加绩效审计的工作比重
审计机关可以增加每年的审计项目数量。这样可以方便审计机关在开展绩效审计工作时可以更多的揭露财政资金在管理与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绩效问题,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的审计建议。而审计人员也可以通过绩效审计的实践工作不断积累审计经验, 从而提高审计队伍素质。
总之,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 为了解决我国财政绩效审计中存在的瓶颈问题, 必须理论联系实际, 结合我国国情, 从多方面寻找完善我国财政绩效审计的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对公共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加, 我国出现了财政资金短缺与不平衡的现象。财政资金的短缺与不平衡问题的存在使得由政府财政自己支持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如何才能规范并制约政府的相关部门的经济行为,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是我国财政资金审计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财政资金,绩效审计,问题,探讨
参考文献
[1]王晓丽, 孟宪波。我国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研究述评[J]。会计师, 2013 (02) .
8.合同审计容易忽视的十个重要问题 篇八
一、不注意审查合同签订的可行性
对重大经济合同事项,企业一般会在决策前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可行性调查研究所采选的数据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内外环境分析是否深入、透彻,结论是否客观、可靠,建议是否恰当、合理等,都将影响企业决策。可以说,可行性调查研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合同目的能否顺利实现。但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往往认为可行性调查研究只是例行程序,无须审查,从而导致审计深度不足、质量不高,难以提出有份量的审计建议。因此,审计时必须重视对可行性调研报告相关数据的复核,并对其结论和建议进行分析。
二、不注意审查合同主体资质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关系到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权利实现的保障性,以及合同义务能否按约定履行。特别是那些技术要求高、安全责任大的经济合同,对主体资质的规定更显得重要。但在合同审计中,对合同主体相应资质的审查经常被忽视。比如:承揽建筑工程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承揽消防设备维护没有相应的維修资质时,如果审计人员不注意审查,放过了本来就不合法、不合规的合同,其结果必然导致审计失败,影响到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不注意审查行业准入限制
国家规定对一些特殊行业实行准入限制,目的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比如:金融业、爆炸品生产、特殊设备维修等,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审批后才能经营。但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一些企业因不清楚这些规定或者明知故犯等,未经相应审批而介入限制性领域,非法经营,导致无效合同的出现。这些合同大多表现为劳务合同或租赁经营合同,因这类合同给签约双方或社会公众造成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合同审计中,如果不了解或者不重视行业准入限制,自然就无法揭示出所隐含的重大风险。
四、不注意审查合同审批程序
一般来讲,企业(尤其是企业集团)在合同管理方面都制定有事前审批程序制度,包括“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授权审批、资金审查会签、报上级备案等。这些程序制度在预防腐败和权力滥用,防止不当决策和错误决策,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合同审计中,一些审计人员对这些程序制度不关心,审查时走过场,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不去调阅有关会议纪要、授权委托书和备案登记纪录等,导致审计失误,不能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五、不注意审查合同数量的完整性
有的企业由于合同基础管理较差,或者故意隐瞒等,出现合同台账不完整、合同文本不归档等情况。这时,如果不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很难得到完整的合同数量信息,发生漏审事件。因此,审计过程中,必须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来取得完整的合同档案资料,降低审计风险。比如:通过向员工询问的方式了解哪些事项可能与合同相关;通过合同收支与相应的债权债务对比分析,来判断哪些经济业务可能签有合同;通过不同年份合同档案的对比分析,来估计哪些合同没有被延续或替代等,从而发现未登记归档的合同。
六、不注意审查合同内容的真实性
对于人事管理不善、内部控制不健全、业务流程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充分的企业,容易滋生合同舞弊,主要表现为阴阳合同或虚假合同等。比如:篡改合同部分条款,以隐瞒收入,或虚构费用等,给企业造成损失。实施审计时,审计人员一般不会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产生怀疑,很少核实其真实性,造成审计失败。因此,当发现企业存在管理缺陷时,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的真实性,并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风险。比如:向企业员工调查合同工作量,向签约方函证合同内容及债权债务,审查合同资金流转情况等。
七、不注意审查税务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企业之间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诸如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事项日益频繁,而这些都是通过合同达成的。受知识面和观念的局限,许多人对税务制度知之甚少,或者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反映到合同上则形成税务风险。比如:在不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主体变更的前提下,约定由未进行相应登记的承包方或承租方负责纳税,而据相关法规,这种约定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税务问题,发包方仍应作为法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义务。因此,审计人员要运用相关知识,明辨合同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
八、不注意审查违约条款
缔约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把事情都向好的一面看,乐观地认为合同目的能顺利实现,阻力和风险考虑不足,因而对违约问题不重视。主要表现,一是合同中不商定违约条款;二是违约事项界定不清晰;三是违约责任的意思表达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上述情况,同样容易被审计人员所忽视,合同审计过程中,不注意审查违约条款的完备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导致审计意见不全面、不恰当,就起不到防范违约风险的作用,发生违约纠纷时或损失时,已于事无补。
九、不注意审查担保条款的合法性
缔约一方就对方履约能力有疑问时,往往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担保的表现形式主要为第三方承诺在一定条件下承担相应的债务。但实践中,经常出现就技术能力提供担保的情况,导致合同担保条款无效。比如:承揽铁路机车车辆维修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并经铁道部强制认证和许可后方能执业,但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在向有资质的第三方寻求技术能力担保后,就能顺利签下维修合同。显然,这种担保是违法的。审计中,如果只注重有无担保条款,而不审查担保的合法性,就很难揭示履约风险。
十、不注意审查合同资金流转情况
合同的履行一般会发生相应的债权债务,并反映为企业资金流转,资金流转为合同是否按约定履行提供了佐证。审计中,容易忽视的资金流转问题有:合同文本中签约单位与收付款单位不符;付款方不按约定将合同款项以指令方式支付到指定账户;付款时间与约定不符,提前付款或久拖不付;不按约定及时足额收取抵押金或提留质保金等。上述现象,往往预示着可能存在挂靠资质、转移资金、收取回扣、虚构债务等问题,审计人员稍不留意就会留下审计空白,因此,必须实施足够的审计程序逐一排除或验证各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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