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024-12-29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共10篇)

1.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篇一

合同编号:

房产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证件号:

乙方(承租方):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出租的房产位于青岛市区路号()号楼单元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第三条该房产租赁期共月,租赁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该房产的租金为¥元/月,租金总额为¥元/年(大写)。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燃气、暖气、通讯等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房屋所有权的变更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房产转移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赔偿乙方1个月的房租作为赔偿金。

第七条甲方收取乙方租赁押金¥元(大写元整)。待到租赁期满物业交接时,乙方结清所有应缴费用,验明房屋设施良好后(详见本合同第十条房屋设施清单),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结清费用或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由该押金进行折抵,多退少补。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自合同终止日以后的已收房租退还给乙方,并另行赔偿给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自合同终止日以后的已收房租退还给乙方,但乙方应赔偿给甲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产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或拆改变动房产结构及损坏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拖欠房租超过一个月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有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房屋设施清单:第十一条 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还房,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日租金的三倍的滞纳金,逾期十日视为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2.无房产证的房屋转让协议(全面) 篇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甲方见证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乙方见证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

所有、使用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

该房屋位于灵石县翠峰镇,是灵石县翠峰镇统一修建的六层砖混结构楼房,无房产证,只有甲方与签订的购房协议,协议原件中载明该房屋的购买人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与乙方看房时甲方所提供的面积数据相符。

二、转让价格 :

双方商定该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积及房屋的内部情况转让价格定为28.88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人民币。此价格内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价格。

三、房屋交付:

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方征对房屋对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1、甲方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水卡、电卡、煤气卡及物业费用

等到给乙方交房时已交清的所有凭证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过后生活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由甲方向乙方说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设备的基本情况、使用方

法及注意事项。

3、对水、电、暖、煤气、电视、电话、网络线路的走线情况、接口位置及计量仪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进行详细交接。

乙方现场检查后,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

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归

乙方行使。

四、付款方式 :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及原购房协议书原件,并现场对房屋进行交付验收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除已付订金伍仟元人民币外的购房款28.38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购房协议及自己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成分;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

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其配偶、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

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如抵押等),否则造

成不良后果由甲方出面解决。

甲方保证因国家政策性拆迁、自然灾害等涉及到的土地与房屋赔

偿或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由于建设方的原因,本房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甲方保证:如

原建房单位在日后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及时协助乙方到原建房单位变更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保障乙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行使,如因变更时甲方造成的费用增加,所有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能变更正常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及现有住址变更的情况下,能及时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及时的找到甲方。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除协议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外,若变更或解除协议内

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每份协议后附甲乙双方及双方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方各存档一份,协议书从四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配偶(签字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见证人(签字手印):乙方见证人(签字手印):

3.未办房产证 房屋转让的合同效力 篇三

作者:周建中*** 时间:2010-07-26 查看(1581)评论(0)

转让未办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效力

案情

2006年,张某从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已经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但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2007年3月,经中介介绍,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房屋转让给王某,价格为350000元,王某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30000元,于2007年5月8日支付第一期房款104000元(含定金),余款246000元办理银行按揭;合同还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若张某中途不卖,张某除应退还定金外,还需赔偿30000元给王某;若王某中途不买或者逾期7天支付房款,张某可将王某所支付的定金抵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当日,王某向张某支付了30000元定金。后因张某反悔,不愿履行合同,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协助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辩称,1、出卖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就转让,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2、如果法院认为合同有效,出让人愿意依约选择退还定金,并支付30000元违约金,解除双方合同。争议

观点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观点

二、讼争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受合同约束。评析

本案争议首先是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修订前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修订后为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建设部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6月29日废止)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由于上述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司法实务在一段时间内将此类合同均认定为无效。1999年3月15日、同年12月29日,随着《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的发布和实施,开始改变以往将此类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做法。《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九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关于登记直接决定合同效力的规定,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作了清晰的区分,使司法实务对登记与合同的效力关系有了统一的认识,自此司法实务对此类合同不再因未办理登记而认定为无效。

近期由于房地产的价格变动幅度大,房地产交易因一方悔约导致纠纷也较以往多,反悔一方多以双方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含义应理解为如果合同以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为标的,转让行为不产生物权效力。该条款针对的是合同的标的物—房屋的产权确认及变更这一物权变动行为,并非针对合同本身,该条款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效力并不直接影响。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作用在于公示,是针对物权变动行为而设立,对合同的效力没有直接的影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房地产转让合同此类合同本身,法律、行政法规并没有要求须登记才生效的强制性规定,只是对于合同的标的物—房屋的产权确认及变更,法律要求登记的强制性规定,但这两者是不同的,应将登记的效力和合同的效力区分开来。本案双方当事人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本身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形式要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后即生效,因此,讼争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受合同约定的约束。

合同约定:“若张某中途不卖,张某除应退还定金外,还需赔偿30000元给王某;若王某中途不买或者逾期7天支付房款,张某可将王某所支付的定金抵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该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也对等,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担保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和合同严守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法院首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因此,张某依约可选择退还定金,支付30000元违约金,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否则,张某应继续履行合同

暂时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

暂时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

所谓期房的转让,即预售的商品房的转让,是指预售商品房的预购人在实际占有商品房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将预售商品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实践中的操作一般都是通过两种方式:

1、签定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待房产证出来后,双方再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2、先租后售,即在房产证出来之前卖方先承租给买方使用,待房产证出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上述方式,对于买方而言,存在极大的风险。买方在交付了购房款的情况下,如果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买方的权利就得不法律保障。时间一长,如果楼价上涨,由于没有办理过户,卖方在利益的驱驶下可能将房产再转卖给他人。买方在买这种房时,就会存在上述风险。

在实践中,对于期房转让合同效力问题的认识不一。有观点认为无效,理由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有“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但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但迄今为止,国务院并未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调整和规范,2005年4月30日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予以了转发,该意见明确规定禁止将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但该意见是国家为拟制炒房、哄抬房价行为而出台的一种政策性规定。我们不能仅因出卖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

其理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而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与解除

(注:李静律师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实践当中,因房屋未获产权证就进行买卖进而因合同效力及解除事宜发生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案例屡有发生,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和新旧法律及审判实践的不断变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有时却大相径庭,在此作一些分析,仅供参考。

一、关于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存在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1、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理由:该合同违反了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而这一规定属于法律层级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的合同符合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

2、依据起诉时该房屋是否符合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确认其效力。

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在起诉前已经具备办理领取房产证条件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否则应认定为无效。

3、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理由:

第一、房屋转让合同属双方自愿签订,是各自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虽然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如何区分有待进一步明确,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管理性规范目前已基本形成共识,因此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理由。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是指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才生效的,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第四、《物权法》第15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律师同意上述第3种意见,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有效。不仅因为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因为确认合同有效符合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交易关系的稳定,因此实践中判决合同有效的案例越来越多。

二、关于未获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

未获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否解除,要看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关于合同解除及相关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如果明确约定了合同解除条款,甚至明确了违约责任,则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只是违约责任约定过低或过高的,可以依法申请予以提高或减少。

4.房产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自愿将位于昆明市 小区56栋 1 单元 7 楼 706 号 3房2 厅建筑面积90平方米房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为壹年,从 2019 年 月 日起至2019 年 月 日止。

2、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1500元整,租金为三个月壹付,计人民币4500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即向甲方交清房租并向甲方交纳租房押金2000元。

3、出租房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4、租货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者处以2000元罚款。

5、租赁期满后,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壹个月告知对方,乙方合同期满应提前壹个月支付甲方续租租金,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收取了乙方押金,在房屋完好无损、各种费用结清时,应如数退还乙方。

6.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并严格基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如乙方对房量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损毁,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7、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屋内财物并收回房屋,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8、屋内配套设施及装修情况: 祥见《家具家电清单》

9、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发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即提请有关部门裁决。

10、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此合同生效。

水表数: 电表数: 煤气表数:

出租方: 承租方:

在场人:

5.房产租赁合同 篇五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相关房产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产

房产位于zz市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对外招商转租或自用。

二、 协议涉及时间约定

租用年限:首期租赁期限为 陆 年,房产租用期限自公元 20xx年 10 月 01 日至 20xx年 09 月 30 日止。关于租赁期的延续,参见协议相关条款。

三、 租金的支付

按条款“一”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赁 年总租金为人 元整,折算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四、房产的使用:

在前三个协议年度,乙方对外出租协议房产需征得甲方同意;在房产空置期间,甲方可与乙方协商暂借自用。

除上述情况及协议另行约定外,乙方可自主选择该房产的用途作自用或对第三方转租。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和乙方的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表(380伏)。

2、甲方在交付房产时,应保证水、电等设备能正常使用。

3、在租用年限内,甲方如单方面终止合同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当年租金总额的 40% 作为损失补偿,同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租金。

4、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将房产交还甲方,乙方对房产的装修也一并交付甲方,甲方对此不做任何补偿。乙方向甲方归还房产,不得故意损坏房产原状,也不得有损房产结构及装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一切损失。在本合同租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产,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的权利,但应在租赁届满前三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与甲方协商后,另定租赁合同。

5、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手续的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现状房产供乙方使用,若因房产本身建筑结构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义务和甲方的权利:

1、乙方所缴交的租金含租赁税收,甲方应开具租赁税收发票。

2、乙方需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产,加强对经营人员的安全、治安管理,并及时对雇佣的外来人员进行申报暂住登记。乙方不得在承租房产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在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房产进行分隔使用。

4、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甲方收回出租的房产并终止本合同之前,凡因使用出租的房产所产生之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闭路电视收视费、煤气费、停车场费等费用。

六、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愿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七、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zz 公司(盖章)

乙方:zz 公司(盖章)

6.个人房产租赁合同 篇六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房产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个人房产租赁合同1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调剂_________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_________经济特区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_________经济特区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_____平方_________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租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_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_________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

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产租赁合同2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的使用面积约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按每个月租金___元,一年租金_____元。一年租金分两次支付,6个月交付一次。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6个月的租金,6个月到期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下第二次6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其他费用

1、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乙方通知甲方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5%。

3、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房产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座落于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一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出租房屋的租金为 元/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半年租金 元,承租前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支付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四条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相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个人房产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租赁用途:;

2.产权证号:,丘(地)号:;

3.房屋套型:,建筑面积: m2,结构,楼层 层,其它;

二、租期:

4.租赁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5.租赁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及由甲方所配置的家具、电器等原有物,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甲方;

6.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在本租约期届满前 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租期等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7.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包括,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8.租金采用 足年给付 的方式,于到期前 30日前,以 现金或银行转帐 方式支付;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四、押金:

10.自本租约签订之日起 壹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房屋租赁押金,用以保证租赁标的(含后第九条所列设备、设施及附件)在租赁期间的完好,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如无违约责任,甲方当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其它费用:

11.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义务:

12.甲方须保证所出租房屋的水电设施能正常使用,房屋建筑结构坚固,如出租房屋出现漏水等影响使用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13.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作的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及完全的处分权;

14.在租赁期间内,非乙方违约或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以上第六条第12至14款不利情况发生,将被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壹仟元整(¥1,000.00)的违约金;

七、乙方义务:

16.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和各项约定费用;

17.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租本租赁标的的部份或全部;18.租赁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19.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得擅自设立、安装或移动房内设施及设备,也不得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增改变动;

20.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缮并据实赔偿;

21.乙方如需增加设备或进行其它装修必须获得甲方同意,费用及归属由双方约定;

22.租赁期的最后 30 日内,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代理人带领有意租赁或购买该房屋的其它人员看房,但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二条第6款书面通知甲方将续租的除外;

2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以上第七条第16至22款不利情况发生,将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外,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壹仟元整(¥1,000.00)的违约金;

八、合同终止:

2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5.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社会公众利益或市政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甲方依据实际情况妥善安置乙方或给予其扣租补还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损毁、灭失或该房屋因此被鉴定为危房的。

26.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甲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2至14款之规定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7.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6至22款自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九、水、电、气等核算底数,房屋设备、设施及附件:

十、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区域内仲裁委员会仲裁,以至依法向租赁标的所属区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 两 份,经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即行生效,双方 各执其一;

十二、本合同签约地点为: 区。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篇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终止的。

显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终止期的,只是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相对不太确定,期限相对比较长。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理论上都可能是终身雇用的劳动合同,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签到劳动者退休的.时间,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是劳动者在退休前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实际上这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等同了。

8.办公房产租赁合同范本 篇八

1.日违约金为300元人民币;

2.违约天数=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违约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第三十三条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第三十四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十五条 违约金、赔偿金最迟于违约方被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当月月底以前付清。

第三十六条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或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款项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某某办公楼并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在租赁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署日期:

9.福州分公司房产租赁合同五号 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对房产的声明

甲方有权将位于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有权将该房产及装修附着物、附属配套设施 出租;若因违反国家及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对承租的声明

乙方已亲自实地看过上述房产,并对该房产现状及周边环境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上述房产。

第三条:月租金及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上述房产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押金

乙方在每个月的号前付清下个承租月的房租;甲方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大写);租赁期满后,若不续租经甲方验收房产完整无损,水、电等所有费用结算清楚,甲方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甲方现已收到乙方的押金元,第一个月的房租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以后的房租若通过转帐支付的,可存入甲方的帐号(帐号为:),转帐成功后的银行凭条视为收条。

第五条: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

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2、甲方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将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无法继续

履行的当日内,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押金及未租赁期间的房租费用。

第六条: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又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给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受到损害,乙方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4、乙方需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在租赁期满时把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产,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

订协议;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部门的有关法令、法规;乙方若有发生违法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方必须赔偿对方人民币元。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房租拖欠超过三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房产,并视乙方违约处理。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煤气费、闭路收视费等由承租户使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签订本协议时,双方核对电表度数为度;水表度数为吨;温泉度数为吨;煤气为立方,以此其始结算乙方费用。

第九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0.房产租赁合同 篇十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籍贯 国籍 地址 电话 职业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称乙方):法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籍贯 国籍 地址 电话 职业 身份证号码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房产建筑面积计平方 尺,租给乙方作

使用,租期为 年,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 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 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 。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 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

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深圳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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