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2024-11-28

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共2篇)

1.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篇一

出示《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原始材料证明征地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农村的集体土地,没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文,或虽然有征地批文,但报批材料中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未经土地承包人签字就属于违法,农民不签字,征地就非法。

《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是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证明征地合法就必须有这份材料。没有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如果绝大多数村民没有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即使有省政府征地批文,征地性质也不能认定合法有效。被征地农民有向省政府法制办申诉的权利。

请县国土局出示《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原始材料证明征地合法性。

2.社会保险公示结果确认书 篇二

我单位(公章)(或我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编号: 已按照下列公示要求向本单位所有职工公市2017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一、公示要求:

1、单位办公地显著位置;

2、公示地点清晰的照片;

3、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4、由基层职工或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名)对社会保险公示结果确认签字并留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对于参保人数不足三人的单位,全部职工签字确认。

二、公示结果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公示地点照片粘贴于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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