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2024-07-08

公开监督考核制度(13篇)

1.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篇一

关于***同志申报中学高级人员“公开展示、考核、监督”的情况报告

职称评定工作开始后,学校成立了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其成员有党、政、工组织中的主要领导参与,将今年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公开,够条件者拿出自己的业绩条件,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审核无误后,让其填写申请表。

领导审查后,把申报人的业绩硬件进行展示,在硬件具备的基础上,学校查阅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考核档案,看谁的积分高,积分高者优先。确定对象后,由教研组和年级组的教师进行评议,让所有关心职称评定的同志发表意见和建议,学校设有意见箱,有不便口述者,可用文字形式反映,保证没有人情和虚假行为。

大家一致认为:***同志具备评审中学一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学校考评小组决定推荐***同志申报中学一级体育教师。

**市第二初级中学

2008年10月29日

2.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篇二

一、进行顶层设计, 在试点和实践的基础上做好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的制度设计

目前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 从中央到地方都还在进一步试点探索阶段。要根据发展需要和群众呼声, 结合试点经验, 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对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做出科学规划和设计。

1.准确区分公务员合法收入、非法收入、不明来源、继承和偶然所得巨额财产, 并做出严格的概念和内涵设定。特别要对非法收入、不明来源巨额财产的调查和核实做出制度规定, 以确保对不当申报行为及时准确地做出党纪政纪处理, 能够对涉嫌违法犯罪财产、贪污贿赂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2.尽快建立财产信息查询等规章制度。要建立公务员的财产信息查询系统, 通过登录该系统, 及时了解公务员的房产、车辆、股票、期货及银行存款等信息,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身份信息准确法定制、金融实名制、不动产登记制、境外 (或居住地外) 财产核实制等相关制度规定。

3.推进制度的法制化。要通过立法明确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处理和惩戒的措施和办法, 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最大限度地保障其稳定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重点推进目前我国现行的《关于党政机关县 (处) 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 (试行) 》等财产申报规定进入法制化程序, 使其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4.引导相关领域和部门的联动配合。充分发挥纪检、组织部门的主体作用, 协调财政、人事、房管、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 联合房地产、金融、车管等领域信息共享,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信息交流沟通, 形成财产监管的强大合力。同时, 要认真总结经验, 针对财产申报公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及时研究新的对策和办法, 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通过政治决断、公众参与和渐进式建设, 减少社会阻力和社会震荡

推进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 加强制度反腐的效力, 实现基层实践和顶层设计的有效对接, 需要全社会公众高效、深层次、全方位地参与。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核心领导作用,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可通过召开各级各类公务员学习会、印制宣传画、分发相关法律法规小册子等方式, 大力宣传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提高党员干部本身对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的认识。

2.引导公务员率先垂范。要大力支持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工作的开展, 科学作出有利于推动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和决策, 致力于从高层进行推动。特别是要突出公务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一定层级和区域内的公务员要率先申报和公示家庭财产, 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取信于下级, 从而实现财产申报公开与监督的上行下效。

3.科学引导人民群众的参与。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 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拓展公众参与平台, 保护公众参与热情, 听取并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在政策法规的实施过程中, 要注意让社会公众能够全程监督。对那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呼声的制度规定, 要注意了解民心、听取民声、吸纳和集中民智, 依循民意和凭借民力加以逐步完善。

4.清除“反腐妨碍经济增长”等荒谬论调, 为公众积极参与反腐斗争排除思想认识障碍。通过经济的历史发展和鲜活的社会实践, 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反腐倡廉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等过程中所释放出的巨大能量。一部分人囿于自己狭隘的小圈子和利益, 看不到超额不当得利行为对社会公正和人民团结的严重破坏, 错误地将一些贪污腐败的所谓“能人”和官员当作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等社会顽症的根源要有清醒认识, 全力排除超额不当得利行为在加大国家治理成本、弱化社会发展活力、影响经济稳健持久增长等方面的负面效应。

5.要用科学合理、严格公正的人才选拔制度, 有效破除“为官不为”恶习。要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管人制度, 为公众积极参与反腐斗争排除制度障碍。不断激发公众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热情和活力, 将那些“不干事不出事”的“安稳官”、恶化党群干群关系的“贪官”、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劣官”彻底予以清除。

三、坚持法制化道路, 着力营造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的良好法制环境

要弘扬法治精神, 尊重上位法规定, 尤其对于不申报、不及时申报、瞒报、漏报的行为, 当处理依据和处理的方法、方式与现有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时, 要在不违背现有法律的基础上, 制定出详细的惩戒措施和办法。

1.在条件成熟时出台《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法》。腐败分子大多以获取超额不当得利为主要目的, 抓住国家推动不动产登记的有利条件, 发挥财产申报制度预防腐败的基础性、预置性和根本性作用, 积极推进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的动态管理, 重点监控他们的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是否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2.制定《政务公开法》, 更好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完善治理腐败制度, 严密遏制和防范腐败的“制度笼子”, 实现治理腐败的根本目的。反腐败既要靠人, 也要靠制度, 更需要制度的支撑和创新。反腐败要靠法治, 关键是要制定《政务公开法》, 积极推动完善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 切实解决公务员财产收入申报的公开问题。同时, 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就是公开, 在推进宏观层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同时, 需要进一步加固并完善“治理制度补丁”。

3.健全完善“申报公开制度”的立法程序和主要内容。建议在《物权法 (草案) 》第四条“物权应当公示”之后, 增列一款 (作为第二款) :“国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的财产, 包括全部不动产和动产, 实行申报和公开的制度, 具体内容由单行法律规定。”在《物权法》正式通过并公开后, 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制定关于建立“申报公开制度”的单行法律, 颁布实施。申报和公开财产主体的范围, 于公务员的范围和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范围, 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来划定。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均应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财产, 而不只是本人的财产。这是由于公务员与其配偶的财产难以分清, 而且我国广泛存在着“老子大官儿大款”的现象, 往往由子女直接间接利用公务员的权力谋取私利。如果不同时申报和公开其配偶和子女的财产, 这一法律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4.确立适应具体国情的申报、公开财产的时间和方式。单行法律对于申报的程序, 特别是有关机关向社会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要做出切实的规定。严格实行金融实名制和不动产实名制, 防止化名隐匿财产。规定严格的监督办法, 凡是申报人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 给以政纪、党纪处分, 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有关机关不依法向社会公开的, 也要对机关负责人加以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四、科学准确定位, 以改革的精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工作

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与监督机制建设对反腐倡廉、建立廉洁政治具有决定性意义, 同时也涉及公务员的切身利益, 牵扯面很广。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时, 全会《决定》明确表示, 要“推行新提任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为建立这一备受关注的制度, 提供了顶层设计, 规划了实现路径。同时, 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 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问题, 要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 同时也要确保稳妥有序地进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先行先试, 坚持从试点工作做起, 在不断探索中积累经验、破解矛盾, 然后再逐步扩大实践面。

1.从财产申报工作做起。认真研究和确定申报的主体范围、具体内容、具体形式, 同时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和工作范围, 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 分步、有序、稳步地开展工作。

2.稳步推进公示工作。在做好申报工作的基础上, 科学规划和推进公示工作, 可首先在单位或区域内尝试公开, 逐步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按照中央要求从新提拔和拟任的公务员抓起, 在新提拔和拟任的公务员任用前, 进行个人财产的主动申报和组织的核查公开。需要注意的是, 在任何公开状态下, 都要密切关注社会反映, 关注舆情导向, 防止网络等新兴媒体就某些人和事过度炒作。在公示环节上, 可以适度缩小范围, 但一些重要岗位, 特别是党政部门处于主要领导岗位上的公务员和拟提拔任用的公务员, 其财产申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这样, 不仅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对重要公务员的公权力进行监督, 还可以对其他公务员产生重要的震慑作用。

3.公开是监督最有力的保证 篇三

据国家发改委披露,截至今年8月底,已下达中央投资7170亿元、占今年投资总额的79%。虽然中央投资项目总体进展顺利,管理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比较规范,但从前两次的检查情况看,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投入没有及时跟进,中央投资资金到位率94%,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仅48%。某些地方政府收到投资预算后分解下达不及时,虚报工程进度,完成投资数不实,擅自改变审批过的建设内容,以及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两次检查共立案54件,查处党员干部135人。

4万亿元投资是中国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确保国家经济平稳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推出的一项规模庞大的经济刺激计划。它不仅投资时间长,持续到2010年底,而且投资领域也比较多,尤其在保障性住房、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巨大;涉及的地域广,部门多。鉴于以往国家下发的专项资金中常有一些被地方政府挪用、截留甚至贪污,公众非常关注这笔巨额投资的监管。然而,仅靠中央检查组全面深入地监管投资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难度相当大,

除了上面提及的情况外,中央检查组检查的时间毕竟有限,在检查期间主要采用“听、查、看”的方式,即听取关于项目进度情况的汇报,调阅项目审批、招投标手续、材料采购单等档案,以及实地查看工程的进度。“听、查、看”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从地方政府的利益出发,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不大愿意配合检查查办项目中的巧立名目与弄虚作假行为。再者,政府实施一个项目,过程长,环节多,涉及部门很杂,即使真有问题,在责任认定上也有一定困难。基于此种信息不对称,中央检查组要掌握全面、深八、真实的情况,非常困难。

为确保中央的检查和监督真正发挥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4万亿投资项目中的腐败现象,还必须建立一套投资和预算的公开机制。公开和透明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会共投资不出问题的有效办法。它不仅能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以及妥善协调和处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推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也能够推动政府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就4万亿元政府投资而言,无论资金来自财政、银行,还是国债,其最终都需要公众埋单。如果不公布其决策过程、项目进展和具体用途,即使不出现腐败情况,亦极可能因为使用不当而造成巨大浪费。

公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检查和监督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在检查的过程中,假如发生问题而不公开,仅作内部处理,这样警戒的效果会比向社会公开要差,因为它缺少民众的监督。二是政府的投资和预算要向社会公开。政府的财政和投资要做到全程监督,就必须向社会公开。如果不公开、不透明,不仅使得腐败有机可乘,这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因为掌握投资大权的官员能根据个人偏好和利害关系,将财政资金投入到本不该投入的项目或者該投入的项目不投,从而严重影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民众福利。

但从后一方面来看,目前还不容乐观。传统的管理模式,本就带有集权管理、封闭管理、暗箱管理的色彩,政府的决策和执行过程没有向社会公开的传统。所以,虽然去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是需要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但迄今为止,只有广州一地公开。相反,多数地方,比如上海财政局最近在答复公民要求公开财政预算的行政请求时,还以预算属国家机密而拒绝。

4.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篇四

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

情 况 报 告

郏县渣元乡中心学校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省、市、县职改办:

根据豫人职[2008] 号省人事厅文件精神,结合平教人[2003] 号文件要求,我校成立了以李国奇为组长,、、、等同志组成了职改领导小组,又由学校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科组长和具有较高威望的高级教师共12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学习职改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明确了政策,我校职改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圆满顺利的完成。现就如何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等推荐考核评定情况报告如下:

“公开”,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国奇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宣读学习豫人职[2008]19号文件,学习2008年职改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公开了职改政策,任职条件,同时将县教体局分配给我校的各级指标公布于众,又根据此项工作进度及时地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考核结果、民主评价结果、推荐通过人员名单等利用不同方式向全体教职工予以公布。

“展示”,学校职改办公室按规定时间于10月15、16、17日将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证书等统一展示,并组织教职工参观阅读、评议。在展示中发现问题,坚决取缔,未经展示的材料,绝对不准装入档案。最后,广大教职工一致认为展示材料与上级内容相符。“考核”,学校考核组对申报人任职以来表现进行综合考核。首先申报人员进行了公开述职,接受学校和教师的评价,接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人员任职以来的思想、学习、教学业务工作成绩等作了客观、真实的评价。

“评议”,在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的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校职工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之后,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必备条件、业绩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经民主集中,择优推出,公布于众。

“监督”,我校整审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弄虚作假现象。

以上是我校2008年职改工作中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情况报告,我们认为程序合法、规范、师生认可,既发扬了民主、又公正、公平,同意推荐郭建欣同志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郏县渣元乡中心学校

5.5-厂务公开考核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厂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XXX企业厂务公开制度》、《XXX企业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的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厂务公开考核要纳入企业及所属单位党政工方针目标,作为专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同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生产经营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管理达标以及各类评先、评优等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条考核采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查阅档案、民意测评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每对基层单位推行厂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和评比。

第二章监督考核内容

第五条考核内容分为8项,采取百分制考核: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5分)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统一领导,工会牵头,有工作部署,有近期、长期工作目标;建立办公室工作机构,有负责人,有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成立具体承办公开内容及相关事宜的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二、制度建设(10分)

本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厂务公开制度,公开的标准合理、合法;制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及每项公开内容的实施细则。

三、公开内容(15分)

本单位厂务公开实施办法所确定的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为基本依据),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得到公开。

四、公开程序(15分)

公开程序要遵循科学、严谨、有序并能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基本步骤是:工作小组提出公开的内容——领导组研究确定——监督小组审查通过——正式公开——收集职工群众意见-——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整改——再次向职工公开。

五、公开形式(10分)

实现厂务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应有以下主要形式:

1.以每年的职代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进行公开;

2.在定期召开的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上公开;

3.在本单位生产经营分析会、民主管理大会、民主恳谈会、部分职工代表会及其他会议上公开;

4.在本单位的“分厂、车间、班务公开栏”上公开;

5.通过电视、内部信息、网络、报纸、黑板报、简报、公告等形式公开。

六、公开时间(5分)

重点考核规定公开内的时间,重大事项应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随时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

定期公开。

七、公开效果(30分)

推行厂务公开后所产生的实际成效和结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的合理意见、建议是否得到了采纳,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处理或比较满意的答复、解释。

2.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回音并能逐步得到解决,信访、上访现象明显减少。

3.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违法的人和事得到查处,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比较满意。

4.民主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职代会、工会作用充分发挥,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八、监督保证(10分)

建立健全厂务公开监督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要求是: 成立由纪检、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有完整的工作制度和监督办法;每项公开内容聘请相应的职工代表监督员;设立厂务公开监督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

第三章监督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第六条监督考核工作按照厂统一要求,在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考核结果要及时整理汇总报厂务公开办公室,监督小组随时进行抽查。

第七条监督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得分与民意测验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在60分以下为“厂务公开工作不合格单位”、60分~80分为“厂务

公开工作合格单位”、80分以上为“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单位”;对得分在60分以下,职工群众满意率不足60%的单位要在全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单位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如果职工对本单位有举报的问题,还要根据情况进行查处。

第八条

监督和解释。

第九条

6.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篇六

第一条 局党委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第四条局党委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局党委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 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委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局党委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委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执行。

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 局党委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四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五条建立系统党委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 局党委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局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局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7.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篇七

1对农村中的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的介绍

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是在人民群众获取民主权利的过程中而产生的, 同时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内容的变化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和管理原则在农村财务管理中进行具体的阐述, 就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组织过程中, 对财务管理采用民主理财的方式, 并实现财务公开, 而其进行这样的方式主要是让农村集体中的全体成员参与到财务管理中去, 让群众对财务进行自主的管理与监督。从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 虽然不是非常满意, 但是得到了很多群众的认可。

2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1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更换的比较快, 而且业务水平的差别也比较大, 虽然在有些地方会定期的对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会计业务的培训, 但是因为农村财务会计人员本身的文化水平比较低, 对会计的专业知识比较缺乏, 这样就可能出现在有些方面的财务业务操作不是很规范, 账目比较的混乱, 进行核算的相关资料也不是很完整, 这样就会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2.2在有些农村中现在还是采用的“村账乡管”的方式, 在这些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是很完善或者是财务管理制度只是一个形式, 对于有些新建村来说, 对账务进行管理时并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建账, 使得财务管理工作滞后于事实发生时间, 不能充分反映财务公开;而在一些公开的财务账目中, 反映的事项不是事实的实质;或者是公开的财务账目反映的事项不全、不细;或者在公开账目内容的时候使用的是做假后的账目, 从而来隐瞒一些真实发生的事项;或者是账目公开中的内容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重要的内容, 对于实质发生经济活动事项中比较重要的事项却不进行公开;或者是在进行财务公开到时候选择一些比较明显的事项, 而对于群众比较关注的一些事项却不进行公开;或者是在公开的时候针对群众比较清楚的事项如群众缴费情况, 而对于财务中费用支出的情况就采用回避的方式处理;甚至是在部分村中对于缴费中的情况, 不具有事实根据, 导致乱收乱罚的情况出现。

2.3在部分村中群众参与到账务监督管理中, 其效果程度表现得比较的低。这样就使得群众的民主理财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表现和发挥。在监督管理过程中, 针对财务公开采用的方式方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如时间范围和方法。根据相关的调查可以发现, 现在基本上还有一半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对财务账目进行公开的时候, 相关部门没有对定期时间做出明确的指示, 这样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对财务账目进行公开的时候, 一般表现为在一个年度内随机的进行账务公开, 次数也不明确。

3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的监督模式分析

3.1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这种模式是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监督最基本的一种模式, 它能够在最广泛的层面上来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这个民主理财监督的主要职能就是参与财务管理以及实施财务的监督。但是因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时讨论的问题相对比较专业, 而且内容也比较的繁杂, 对于一般的群众来说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 所以基本上只有很少的村是选择采用的这种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监督模式。

3.2成立专门的民主监督机构。这种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监督模式就是选择一些了解业务和值得群众信任的人来参与监督和管理农村集体财务。在实际的工作当中, 民主监督机构不仅需要独立于农村集体组织如村委会、村支部委员会, 而且财务公开小组进行工作的内容主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经费和集体组织拥有的各项物资财产进行定期的清查与监督, 而对于那些不重要的财务事项也应该要参与研究和确定, 对财务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应该要去及时的纠正, 同时还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提出相应的意见。

3.3上级主管部门在对农村财务审计中采用的监督模式分析。在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监督管理的过程中, 上级主管部门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的监督模式主要是借助外部单位去进行监督管理。而在具体的监督管理中,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乡镇经济管理站或者是内设的审计部门,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 这种方式也是农村管理中的一种主要方式。通过这种管理模式, 能够有效的使农村账务公开与民主理财得到有效的开展与实施, 为农村建设做好基础保证, 它一般是通过乡镇的经济管理站来实现。从本质上来分析这种模式, 其实是一种经济管理系统中的内部审计, 它会受到乡镇政府以及经济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第二种是在乡镇政府部门内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 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 这种审计监督模式具有很强的独立性, 层次也比较高, 从本质上来分析这种审计监督模式属于乡镇政府的内部审计。

4相关审计模式的比较分析

在进行审计时, 其一般可以分成国家审计主体、注册会计师审计主体以及内部审计主体三种形式。采用国家审计进行审计, 这是一种大众所希望的形式, 因国家审计在实施的过程中可以有很好的法律法规进行支持。在建设发展新农村的过程中大部分的款项都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 根据《审计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 国家审计部门应该挑起这个“担子”, 但是因为审计监督的方式、权限以及职责等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所以对于农村财务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审计机构也不能够全部去有效的解决。对农村审计工作一定要定位准确, 在充分履行责权的过程不能够出现越权和越位的情况。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来说, 审计的业务与农村账务审计业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不能很好的进行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所以近期内, 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业务还不能够有效进行对接, 同时注册会计师审计和传统的农村财务审计也不能进行有效的结合。

而内部审计则是上文当中已经提到的乡镇经济管理站或者是内设的审计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 这种审计模式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比较简单,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在实际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中这种模式应用的比较广泛。但是它自身也具有一定的缺陷。首先是高层次的法律依据比较的缺乏, 而且审计的性质也比较模糊。其次是审计的独立性不高、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手段和方法不先进。最后是缺乏规范化和制度化, 对违法违纪问题不能有效的解决等。

5结束语

在新农村发展建设的过程中, 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所以就更应该要重视对它的审计监督, 在实际的审计监督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审计监督模式, 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审计监督的作用, 保证新农村建设能够有效的进行。

参考文献

8.镇吉汉村村务公开监督制度 篇八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7——9人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代表中推选产生。组长由小组成员推选产生,小组成员任期与村委会换届同步,可连任。小组成员中应妆有具备一定文化和财会知识的村民组成。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一、督促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二、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落实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反映村民合理的意见、建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办理;

四、检查、督促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以及财务活动情况,协肋开展对集体财务审计。

小纪镇吉汉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工作职责

1、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2、监督、核查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3、按期审核财务账目,对收支项目存在疑问的,有权提出质询,要求当事人解释并可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4、凡向村民收取的费用以及土地补偿等收益,一切支出经进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才能报销入账。

5、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对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并向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代表会报告。

小纪镇吉汉村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上级来文均需登记编号,本村一切会议有专人记录,上级文件和本村制定的各种报表资料及会议记录,年终分别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二、会计档案:有关财务方面的账、据、表,按月装订,年终入档。会计因工作,按要求移交自已保管的会计资料。

三、村民档案:实行一组一册。村民的政治表现,例如受村委会或上级政府表彰嘉奖及先进事迹,反之受村委会或上级政府惩罚及原因,均记入档案。

四、上述档案材料,年终由各经办人统一移交至查档案室。凡借阅档案资料,必须经档案管理负责人同意并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9.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 篇九

修改状态:C/0文件编号:CX/GC19-2011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监督考核制度

1、考核内容

公司的厂区卫生环境管理、原辅料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员工培训与教育、仓储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管理。

2、部门及职责

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考核: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牵头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1)确保质量、食品安全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且有效实施保持。

(2)确保在企业内提高产品质量的意识。

(3)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顾客要求。

(4)统一组织协调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公司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5)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6)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听取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公司的食品安全形势。

(7)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包括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3、考核程序

(1)每月例会,各部门将上月本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汇报,作为自我考核评价。

(2)食品安全小组长每月组织部成员工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次,作为例行监督考核。

(3)每季度末,食品安全小组对各部门整个季度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汇总打分,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考核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自我评价标准:

(1)部门内部未出现食品安全事件。10分

(2)部门内部未出现质量事件。10分

(3)未接收相关部门的投诉。10分

(4)部门内部质量、食品安全文件落实到位,记录填写完整、有效。5分

(5)部门内部未出现生产安全事件。5分。

(6)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质量、食品安全方面)5分

(7)提出可提高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改进方案,5分

例行监督标准:

(1)采用抽样方式,检查记录填写完整性与有效性10分

(2)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是否存在影响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的不稳定因素。20分

(3)采用现场提问方式检查员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10分 食品安全小组打分:10分

日常工作中是否出现重大食品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分数为零。各部门考核分数:自我评价分数+例行监督分数+食品安全小组打分。

5、考核奖励

(1)对连续三次考核分数为第一的的部门,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10.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篇十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总经理、HSE经理、HSE专员、车队经理、调度经理、运作总监。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每周一早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平时检查小组成员可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不可带病出车。

5、出车前车辆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车辆运行安全状况、有无事故隐患,着重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静电导地带等。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监督装货,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8、严格执行GPS监控,监控驾驶员和押运员在行车途中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

9、做好仓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厂房、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信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疏散要求。

10、不定时检查员工的证件情况,确保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并保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致力于提供全天候、安全、快捷、方便的物流服务

11、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12、不定期组织力量跟车检查督察,了解道路状况、车辆运行状况、驾驶员操作情况有无违章现象。

13、对检查获得的消息,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14、在安全学习会上,组织驾驶员学习,提高认识。

四、安全考核制度

1、考核项目:

(1)凡在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因执行公司指令的除外);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损)害的;

(3)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等处罚的;

(4)未按规定停车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被偷事件)

(5)未按要求做好车辆保养、保洁工作,或因主观原因造成车辆机件损坏的;(如发动机损坏事件)

(6)出车证件携带不齐全,被查处的;

(7)GPS超速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以上的(含3次);

(8)发生打架事件的;

(9)被派出所拘留的;

(10)未经批准,将车辆转借给他人,或公车私用的;

2、考核标准

(1)安全奖金额为2400元/年。

(2)违反考核项目中3、6、8任意一项,安全奖扣除200元/次,依此类推。

(3)违反考核项目中1、4、5、7、9、10任意一项,取消本安全奖资格。

(4)考核项目中第2项,按原《驾驶员补贴、奖励规定》执行。

(5)本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10万元且小于15万元的,每人安全奖下浮300元);

(6)本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15万元且小于20万元的,每人安全奖下浮400元);

(7)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20万元且小于30万元的,每人安全奖下浮500元);

(8)发生交通事故总金额累计大于等于30万元以上的,取消本安全奖考核。

备注:

1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 篇十一

一、监督检查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2、每月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所有部门参加。每旬专业系统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室参加。

3、每次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三大规程”、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盯住现场,抓住重点,检查内容要包括:

(1)检查执行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规程、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批、现场兑现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3)检查安技措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度情况。

(4)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检查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监测仪器仪表、个人劳动防护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

(7)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环境、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井下“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8)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9)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二、考核制度

1、各级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制度,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2、下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定措施、定责任人,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

3、对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的,消除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要挂“黄牌”警告或“红牌”停头、停面进行停产整改整顿。

5、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安监站及调度室汇报。整改隐患时,安监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监护,盯住不放,直到危险排除,达到安全为止。

6、对采掘工作面实行盯头包面跟班检查,及时检查隐患,盯住现场整改。

7、安全检查后,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跟踪复查。并按有关部门“处罚细则”予以处罚。

12.28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考核制度 篇十二

安全监督员考核制度

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及企业规章制度落实到作业层,落实到工地,充分发挥一线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规定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生产一线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中铁四局集团群众安全监督员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为充分发挥七公司宁杭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作用,规范其行为特制订以下考核制度。

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比。

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工会牵头,安全监察、人力资源、财务、团委等部门协助;月度季度考核由各项目部负责。

3.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附件5),每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要建立档案备查。

4.季度考核。每季度末项目部汇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履行各项职责的情况、实绩、问题和建议,并对其三个月的履职、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上报

公司工会(附件6)。公司考评委员会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后,通知所在项目部对考核合格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按季发放岗位津贴。项目部工会每半年统计所发津贴上报至公司工会,由工会财务汇总到行政财务列销。

5.评比考核。项目部每年底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并结合日常考核,评选、表彰、奖励先进,同时推荐公司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项目部不定期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抽样检

查考核。

7.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在班组(队)、工点、工序,发生安全事故,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酌情给予其扣除岗位津贴或解聘。

中铁四局莆永A2标项目部

13.卫生监督所政务公开制度 篇十三

一、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畅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渠道,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卫生执法监督和服务体制,依据《九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浔阳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定实施方案》,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议,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利于监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一切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事项都要如实公开。

四、政务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各界公开公示的内容

1、单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2、内设机构及职责、联系电话;

3、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许可服务咨询电话,卫生案件投诉举报电话;

4、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1)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期限;

(2)需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3)服务承诺、办结时限;

5、卫生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

6、卫生执法监督程序:

(1)卫生执法监督依据;

(2)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3)行政处罚程序;

6、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7、行风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意见箱;

8、其他应向社会各界公开的政务内容。

(二)向单位内部职工公开公示的内容

1、各项工作的考核奖惩标准和结果;

2、提职晋级和调整工资的政策、范围;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5、招聘毕业生和其他人员的政策、数量、方法、结果;

6、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产处理情况;

7、办公经费使用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9、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

10其他应向单位内部职工公开的政务内容。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利用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滚动显示屏公开有关内容;

2、设立公示板,公示监督员姓名、职责、联系电话;

3、以制度汇编形式将长期有效的制度公开;

4、定期召开所务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公开阶段性工作、重大事项决定、考核、奖惩结果、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人事安排、职称晋升、职务聘任等。

5、通过新闻媒体和《浔阳区卫生监督信息》,以公告、通告和宣传报道等形式公开重要卫生执法工作、卫生监测结果和行风建设情况。

6、通过浔阳区卫生监督网站,公开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卫生文件、卫生标准、监督信息、办事程序、网上投诉等内容。

五、各科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将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认真核实无误,保证合法、准确、真实、全面。

六、政务公开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做到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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