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2024-09-28

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精选10篇)

1.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一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0]6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优化技术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2011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的技术创新领域依据科技部发布的《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及相关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三、工作组织

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立项后的合同签定、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2011年度的创新基金预算执行工作质量和进度。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立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须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及验收工作,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拨款文件,确保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当地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申请的受理、项目审查,组织项目评审评估,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和验收,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四、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推荐。2011年度创新基金各类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

创新基金各类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和报送方式见《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附件);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提交。

四、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1.网址:。

2.通信地址:北京3823信箱复兴路12号C座三层,邮编:100038。

3.受理处。

电话:010—63923530至3537;传真:010—63923538

4.金融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电话:010—63923562传真:010—63923566

5.网络系统支持电话:010—63923593,3595,3597,3598。

2.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二

重研院[2012] 24号

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

技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引导在校研究生更多地参与科研学术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以及《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为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学术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重庆大学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将有关实施办法发至各学院,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并积极动员研究生进行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本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类型分为访学研究项目、自主研究项目和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三类。其中:访学研究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自主研究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学术研究活动;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主要用于优秀研究生新生科研能力培育。

我校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重庆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同等条件下重点 支持推免硕士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提前攻博生。

二、项目申报流程与经费使用

1、访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经费使用

申报人填写《“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访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研究生院506室)。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立项后,集中办理经费到立项项目负责人导师专项账号,由项目负责人导师监督其按《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经费使用。

原则上,访学研究项目的境内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0.3万元,港澳台及亚洲其他地区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欧美澳及其他地区国际会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2012年访学研究项目申报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5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逾期未能完成申报流程者,不能参加评审。

2、自主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经费使用

申报人填写《“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自主研究项目申报书》报学院评审;学院依据《实施细则》及学部其他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填报《2012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自主研究项目评审汇总表》(见附件二),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研究生院506室)备案。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评审意见,集中办理经费到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院长专项账号,由主管院长按《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各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使用。

各学院不能超过本学院经费分配额度审批(见附件二,学院经费分配额度)。原则上,自主研究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0.5万元,6月25日前未完成的额度计划,视为自动放弃。

3、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的申报与经费使用 申报人填写《“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申报书》报学院评审;学院依据《实施细则》及学部其他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填报《2012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评审汇总表》(见附件三),于2012年10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研究生院506室)备案。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评审意见,集中办理经费到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院长专项账号,由主管院长按《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各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使用。

各学院不能超过本学院经费分配额度审批(见附件三,学院经费分配额度)。原则上,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0.3万元,10月31日前未完成的额度计划,视为自动放弃。

三、项目结题

项目形成的论文及专著等成果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编号:CDJXS12 XX XX XX”字样(英文:Project No.CDJXS12 XX XX XX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根据立项要求完成结题(项目编号规则详见附件六)。

1、访学研究项目的结题

向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研究生院506室)提交《“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访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完成结题。

2、自主研究项目的结题

学院组织自主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后,填报《2012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自主研究项目结题汇总统计表》(见附件四),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研究生院506室)备案,完成结题。

3、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的结题

学院组织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的结题验收后,填报《2012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结题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研究生院506室)备案,完成结题。请在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网站(http://innobase.cqu.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访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自主研究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申报书》(参考模板)、《“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访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咨询地点: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中心(研院506)咨询电话:65112440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目录:

3.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三

浙科发高〔2011〕75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杭州高新区,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4月创新基金工作研讨会精神和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2012年创新基金项目组织工作的总体部署,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对我省2012年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和创新项目)申报采取先共同评审再组织推荐的做法。现就做好我省2012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数

2012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没有名额限制,我省2012年各类项目推荐申报数原则上应不低于2011年申报数量,其中创新项目力争超过400项。

二、申报项目类别

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和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等。我省申报项目突出以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为主,适当兼顾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鼓励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鼓励通过资格审核的创业投资机构引导基金项目。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重点在孵化器在孵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中组织申报,积极鼓励我省三类重大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基地内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申报补助资金项目。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将根据科技部相关通知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6月13日前,各市、县(市、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由市科技局汇总后上报我厅;6月24日前,我厅进行汇总并与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开展项目共同联审;7月1日前,我厅将项目评审结果和推荐意见反馈给各市、县(市、区),各市、县(市)出具立项文件;7月10日前,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具上报文件,并进行一站式集中上报。

重点创新项目、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引导基金项目不参加共同联审,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各市须在6月17日前将这三类申报项目汇总后上报我厅。

以上进度安排将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创新项目共同评审工作的要求和科技部、财政部即将印发的《关于201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将另行通知。

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继续保持和发扬认真、负责、求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共同努力,力争超额完成我省2012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申报各项工作,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开展2012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便字〔2011〕51号)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创新基金 项目申报 通知

4.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四

http:///Corps/news/K_Message/2012/620/Bst12_6_20_FJCKF_DG8J0FEI11CJJE6.htm

关于2013年度兵团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 发表日期:12-06-20 11:13:41|点击次数: 376 次 ]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及兵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发挥科技对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在工业科技若干重点领域,加强高新技术的原始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推动传统工业改造提升,促进战略新兴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显著提高兵团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根据兵团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拟组织2013年度兵团高新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部分类别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兵团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专项计划;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试平台计划;

(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建计划;

(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

(五)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计划;

(六)南疆科技专项计划;

(七)重点新产品补助计划;

(八)兴边富民科技专项计划;

(九)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

(十)火炬与火炬贴息计划。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建计划

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与格式组织上报材料。

(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补助计划

按照国家2012年相关申报要求和格式进行申报。

(三)其他类别计划申报要求

其它类别计划按照兵团科技局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兵团高新领域科技计划2012年度预备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中的要求,组织申报2013年相关项目。

三、项目申报须知

(一)南疆科技专项计划仅限农一、二、三、十四师申报;兴边富民科技专项计划仅限农四、五、九、十、十三师申报,每个师申报限项2项。

(二)火炬贴息计划仅支持2012年所立火炬计划项目。

(三)各师、院校科技管理部门要根据兵团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查、推荐和上报工作。相关申报指南及格式从兵团科技信息网()下载。

(四)各申报单位应认真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

(五)本领域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各计划类别的申报格式和具体要求,登录兵团科技信息网()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报送一份纸质材料到兵团科技局高新处。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各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

五、申报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兵团科技局高新处:吴大勇 蒋新月

联系电话:0991-2896170

网络技术支持:兵团常设技术市场办

联系人:赵亮 赵新林

电话:0991-7798102

附件:

1、兵团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专项、南疆科技专项计划、兴边富民科技专项计划(格式用兵团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格式);

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书格式;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格式;

4、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申报书格式;

5、高新技术产业化中试平台申报书格式;

6、重点新产品补助计划申报书格式;

7、火炬与火炬贴息计划申报书格式;

8、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申报书格式;

9、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申报书格式;

附件 下载

兵团科技局

5.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五

于请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宣传部、文化厅(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商务部、中宣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办共同修订发布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根据《指导目录》,商务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认定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积极组织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申报。各地宣传部、文化厅(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主管或业务指导的企业和项目分别向上述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并由上述部门负责初审;各地其他企业和项目向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并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主管或业务指导的中央直属企业及项目分别向上述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其他中央直属企业及项目向商务部递交申报材料。

6.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六

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章)推荐部门:(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

河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制

填 报 说 明

1.凡申报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均须填报《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2.“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省直主管部门或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3.“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一式两份一并报送。

4.所有项目均须报送电子文档一份(word格式)。

5.“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齐全,项目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目标明确,内容重点突出,技术路线清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科学、合理。

6.“申报书”及附件中引用的名称、数据等内容均应标明出处,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外文缩写应注明全称。

7.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七

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做好2013年度省级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列入省科技计划的各类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项目经费,均应填报《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2013年度)》以下简称“预算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具体格式见附件)。

(二)预算申报书应提供以下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除外)。

2.企业相关研发资质认定文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等)。

3.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和2012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中对研发费用没有单独列示的,应另外提供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本公司验资报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上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必须完整、规范,包括正文、各类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全部内容,并标注防伪验证码,否则不予受理。

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批材料。

5.资金证明材料。“单位自有资金”的形式、来源应做出具体说明,除“本次申请省财政拨款”外的其他各项资金来源如有填列均应附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河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科研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须提供编制职能批复文件);

2.注册资本或开办费不低于申请财政资助资金的三倍;

3.企业上年度的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

4.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建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

(二)申报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的单位须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省创新型科技团队,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的单位须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者具有省级及以上其他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科技团队、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资质。

(四)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省财政资金。事业单位项目主持人或企业要对近两年(2011、2012)内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包括各类科技计划、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等)情况进行报告,并区别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所承担的项目已经完成的,要提供结项或验收证明;项目正在实施的,要对已承担项目与本次申报项目之间的关系做出具体说明,并提供原项目申报书。未如实报告已承担项目情况的,经查实后,一律按重复申报处理。

(五)事业单位项目主持人或企业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截止本次项目申报时逾期未结项或应验收未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

(六)已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同时按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按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省直部门(或单位)的通过省直财务主管部门(或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不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均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财政直管县)科技、财政主管部门申报。

(二)统一受理,共同审核,统一报送。各市、县所属单位预算申报书由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受理的预算申报书进行审核、汇总,其中,省财政直管县项目预算申报书经县财政局和相关科技部门审核后即按程序报省,不需要省辖市财政局审核。

省属单位预算申报书由省直主管部门科研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后,会同财务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5份)和《201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一式3份),由省辖市科技局、省直部门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统一报送。

(三)加强配合,认真审核,慎重推荐。各市、县财政部门与科技主管部门,省直部门财务和科研管理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增强服务意识;对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申报条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推荐。

省财政厅联系人:李旭,电话:0371-65808626

省科技厅联系人:李慧鹏,电话:0371-65941985

附件:1.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2013年度)

2.201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8.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八

校内各单位:

2014年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和审核,务必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分为三类,分别是:‚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以下简称‚训练项目‛)、‚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登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登峰计划项目‛)、‚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平台项目‛)。

二、项目的申报

1.申报对象:训练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不含2014届毕业生);登峰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和研究生(不含2014届毕业生),且申报者应参与过训练项目;平台项目申报对象为学院或研究中心。

2.申报比例: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中本科生应占70%以上,专科生原则上不超过10%,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0%。

3、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且每位学生每年只可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4.申报要求:

(1)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鼓励创新性研究项目申请,鼓励跨学科协作研究的项目申请,鼓励以发明制作和可行性社会调查为主的项目申报,鼓励与企业开展合作项目的申请,鼓励开展团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的项目申报。且每一

个科技立项项目必须由一到二名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能超过3个。

申报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科技发明制作和创业计划四大类。作品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于西华大学。

(2)平台项目应该是面向一个专业或多个专业群开放共享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平台,能够提供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所需的场地和仪器设备。鼓励学院或其他单位现有创新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进行申报。申报平台项目分理工类、人文社科类。

5.申报程序:

(1)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一)。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申请者须有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书面推荐意见;哲学社会科学类和创业计划类须有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书面推荐。各学院自行评审后,由所在单位科研主管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团委。登峰计划项目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平台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并有不少于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填写书面推荐意见,报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校团委。

三、立项与资助

1、项目立项

各学院应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最终提交原则上不超过10项训练项目、不超过限额(附件三)的登峰计划项目到校团委,其余项目

应列为学院项目,报汇总表(附件四,只提交电子文档)到校团委备案。平台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正式立项后,核定并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2、项目资助

训练项目: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制作发明项目一般资助1000—2000元,哲学社会科学和创业计划项目一般资助500—1000元。

登峰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制作发明项目一般资助3000—10000元,哲学社会科学和创业计划项目一般资助1000—3000元。

平台项目:理工类一般资助5000—20000元、人文社科类一般资助5000—10000元。

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经费分三期划拨,即确定立项、通过中期检查、项目结题。三期划拨比例分别为50%、30%与20%。若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学校将不再划拨余下50%,并追回已付的50%。中期检查达到优秀,并确实有较高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适当追加划拨经费。项目结题并达到优秀的项目如需次年持续研究可优先进行经费支持。

平台项目经费分二期划拨,即确定立项、项目小结检查,二期分别划分50%。项目小结检查不合格,学校将不再划拨余下50%。通过项目小结检查并达到优秀的项目次年可继续进行经费支持。

四、项目的管理

1.学生参加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期间的要求:

(1)合理安排时间,既要学好课程,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对学习成绩有严重下滑倾向或者不积极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者,学校将终止对其项目的资助;

(2)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参加指导教师指定的相关学术活动;

(3)定期撰写提交科研日志,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4)根据项目研究情况积极撰写学术论文或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5)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申请者及小组其他成员,可继续申请其他年度的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的申请者及小组其他成员,不得申请其他年度的项目。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应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1)在学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各自分管的相关经费中适当提取,用于资助学院训练项目和对登峰计划项目进行配套支持;

(2)为项目开展提供科研基本条件;

(3)指导教师长期外出不能指导学生时,学院应为学生另行安排指导教师;

(4)学院应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

3.指导教师须履行以下职责:

(1)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投入必要的精力,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帮助学生申报项目并制订工作计划日程表;

(2)对学生参与科技立项活动的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每周应保证适当的指导时间;

(3)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量、所掌握的科研能力及完成的结果等方面对学生的科技立项作品给出鉴定意见;

(4)短期外出不能指导学生时,应委托其他教师指导学生;长期外出时,应报请学院为学生另行安排导师;

(5)配合学院做好经费的使用监督。

五、经费的管理

1.学生申请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预算,完成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清单,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专人汇总,到学校计财处报销有关费用。

2.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运作本身,不得用于项目人员津贴、招待等方面。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国内调查研究费用、文具费、购买元器件、仪器设备的费用、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费、论文出版费、图片、音像制作费等。

六、结题与评奖

1.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5-8个月,中期将组织校院两级检查。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西华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表》,并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实物作品(模型),以及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资料一并报送校团委。

2.项目结题:校团委收到结题材料后,及时组织专家统一鉴定验收。凡以发表文章形式结题的,项目文章要求发表在公开期刊上,所有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在论文显著位置(如前言、后记)标明:受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编号:××××)资助。凡以调查报告、实物(模型)或软件等形式结题的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答辩会,由专家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是否能结题。创业计划项目结题必须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并参加各级各类创业计划竞赛或进行项目孵化。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须向校团委提出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经校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颁发‚‘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

项目结题证明书‛;对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团队成员下一年度内均不得申请。

3.项目评奖: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学校给予颁发‚‘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项目奖励证书‛。对于已结题的学院项目,学校也将选出一定比例的项目进入评奖环节。

七、时间安排

2014年2月28日前各学院上交项目申报书 2014年3月1日——3月14日校团委组织审核 2014年3月20日学校下发立项通知 2014年6月—7月校院两级中期检查 2014年10月1日——10月30日

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结题、平台项目小结检查

2014年11月1日——11月15日完成经费报销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并按要求填写好相关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吴莉萍联系电话:87727147

附件一: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登峰计划限报项目数 附件四: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

9.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九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有关高校:

为推进上海体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积极开展2012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工作,我局拟定了课题项目指南(见附件,课题项目标题自行另定),从2011年11月15日开始申报,至2012年1月15日截止(可通过邮局或快递寄送,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课题要紧密结合上海体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上海建设国际体育强市为发展目标,重点针对上海体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上海体育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以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开放为主线,全面提升上海体育发展水平,迈出建设体育强市的坚定步伐。改革创新体育体制机制,推动解决体育重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核心,推动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为抓手,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努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方面有所突破。以优化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为重点,完善竞技体育举市体制,夯实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培养模式上有所突破。以推进和发展体育产业为基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取有所创新和突破。以推进体育赛事改革为动力,发挥各级各类赛事和活动在促进体育项目协调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为上海城市发展提供服务平台有所突破。

二、申报办法

(一)本次申报课题项目实行协商、委托与招标相结合的办法。每位课题项目申报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由我局协商、委托的重点项目不属此例。

(二)申请人可在上海市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tyj.sh.gov.cn/)上刊登本通知内容中自行下载《上海体育社会科学、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后请打印2份送市体育局法规处。

(三)市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所在单位教师、科研人员或管理者参与课题项目研究。申报项目为2个及2个以上的单位,应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认真初审,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并需同时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书面目录,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统一报送。

(四)按照有关管理办法,以及“不结项、不立项”的原则,凡在上年度及之前有未结题的课题项目承担者不能申报。市体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课题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给予课题立项和课题编号,并寄发立项通知书给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未获得立项的课题,我局也将书面通知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申报人。

三、经费资助

所有申报的课题项目不收任何评审(审核)费。我局根据申报的课题项目的内容、方向性、重要性和承担者的情况,对部分课题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为确保课题质量和按时结题,我局对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在按时按质完成的情况下拨付课题经费。

四、结题要求

(一)市体育局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所立项的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和检查。对未完成或逾期的课题项目一般不跨年度,也不给予结题和经费结算,同时不再接受该课题申请者下一年度课题项目申报。

(二)本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和承担我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项目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实施,重视研究质量,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规范上报课题项目成果。

(三)课题承担者需打印一份课题项目成果报市体育局法规处,同时把课题电子文本传送到市体育局法规处邮箱(E-mail:fgch1111@yahoo.cn)。

(四)市体育局对立项课题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和评奖,并将优秀课题项目成果汇编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50号705室

编:200003

联 系 人:陈雄、余诗平

话:63278237、63275330转705

真:63278237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2年度上海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课题研究报告结题格式要求

10.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篇十

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装订要求

2011年、2012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按A4纸张尺寸装订成书,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与网络打印的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封面一致)

2.目录

3.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在线打印);

4.初次项目申报企业的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最近两年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审计人员的会计师资格证的复印件),及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最近四年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及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申报2011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申报201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11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6.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7.查新报告

8.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10.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11.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12.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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