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放车辆告知书

2024-07-09

违规停放车辆告知书(精选3篇)

1.违规停放车辆告知书 篇一

20x年5月20日13∶00左右,学校保卫处接到举报,一小轿车不顾他人劝阻执意违规停放于学校南大门右侧第一停车场出口通道处。

接报后,学校保安人员即赴现场核实情况与处置。

经确认,车牌为川A444WE的白色“大众”小轿车确逆向停放在第一停车场出口通道(紧邻洗车场处停车场出入通道为标识明显的单向车道)且位于“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标识牌下。随即,按照《关于规范我校狮子山校区校园车辆停放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要求,保安中队巡逻分队队员在给予书面提示的同时,并采取了“锁车”措施。

17∶00左右,车主(即驾驶人员)发现自己违规停放车辆被“锁”后,即电话至保卫处值班室要求“解锁”并污言秽语侮辱值班人员。当被要求须亲自至保卫处接受教育时,该车主更是恼羞成怒并在行至幼儿园与学校后勤集团建安公司路口时,对在幼儿园放学高峰时段执勤的保安队员曹四安破口大骂及拳脚并举,一度造成该路段秩序混乱与过往车辆受堵。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校园秩序与有效遏制恶意的校园车辆违规停放现象,闻讯赶来控制事态的保卫处有关人员在制止该车主鲁莽行为的同时拨打了110和112报警电话。

经公安与交警部门查实:

1.车牌为川A444xx的白色“大众”小轿车车主(也即驾驶人员)信息如下:

姓名:赖xx;身份证号:510322198402xxx;住址:

2.事发当日,该车主邀约他人至学校南大门附近一餐馆聚会(事发之初,车主向保卫处谎称,系来我校汽车分院联系工作),且车辆入校后右拐逆向行驶至“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标识牌下,并不顾洗车场人员劝阻执意停放。当其被要求到保卫处接受教育并行至幼儿园路口时,遂认为曹四安即为锁车人员或仍在刁难他的保安队员。

依据上述事实,公安与交警部门做出如下处理:

一是责成该车主当面向曹四安及学校保卫处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对车主占用消防通道行为处以罚款100元与记3分,对车主逆向行驶行为处以罚款100元与记3分。即合并执行罚款200元和记6分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此起恶意校园车辆违规停放事件从发生到出警人员的现场调查、取证过程中,先后多次出现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内的校内教职员工对违规停车行为的劝阻和指责。由此,我们非常欣慰地感受到全校师生对“共建共享”和谐校园氛围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报

保卫处

年五月二十九日

2.车辆维修告知书概要 篇二

为明确承托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承托修双方的权益,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特将车辆送修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看。凡是经过我处审批合格的企业,均挂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X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牌,明确了维修作业范围。企业维修资质通常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二级维护以上的修理请选择一类或二类维修企业(通常称修理厂),专项性的修理也可到具有相应维修资质的三类业户(通常称修理部、店)。

二、签。二级维护以上的修理作业必须签订相关维修合同。修理前,车主应向承修方说明故障现象,提出要求,承修方作出诊断并介绍维修方案。若承修方不能诊断和告知方案的,车主可拒绝其修理。维修项目、更换重要配件的价格、预计工时收费额、付款方式、竣工时间等应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上载明。修理过程中,承修方如果发现需要增加维修作业项目,必须得到托修方的确认,否则托修方有权对擅自增加的维修项目拒绝付费。凡是维修费用达到车价8%以上的,托修方必须与承修方签订统一格式的《汽车维修合同》;车价8%以下的,承修方应出具承修单。承修单明确了维修项目、费用、修竣时间。

三、验。接车要认真验收。车辆修竣后,承修方应主动告知车主维修情况和注意事项。车主有不明白之处应详细询问,认真试车。承修方必须出具全省统一的维修材料和维修工时清单,开具相应的收费发票,车主应对照合同逐项审核。材料、工时清单和合同(承修单)是事后维护权益的重要凭据,应妥善保管。凡经二级维护的车辆和大修车辆维修完工后,承修方必须出具经汽车检测站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不能出具的车主可拒绝接车。

四、知

1、车辆维修竣工后有质量保证期,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维修前,车主有权选择原厂件、副厂件和翻新件,选择的结果应在合同中明确;换下的重要配件,车主要带走保存,以被发生纠纷时鉴定。

4、对于二级维护以上(含二级维护)作业,修理厂应发放全省统一编号的竣工出厂合格证。车主应注意合格证是否填写规范,填写内容是否与车辆实际情况相符。

5、承托修方在维修质量、价格、服务方面有疑义,双方自行无法解决的,可向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反映。投诉服务电话:96520。

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07年9月

3.违规停放车辆告知书 篇三

关于禁止乘坐拼凑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接送学生车辆事故频发,原因大都出自学生乘坐农用车、电动三轮车、摩的、超员车等。这些交通事故留给家长的,是巨大而永远的痛。这些交通事故一次又一次为我们敲响了“拒乘非法车辆,保障生命安全”的警钟!为预防我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我们特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1、坚持不懈地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种交通事故,以案说法,勤讲发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使自己的孩子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乘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我校也将继续围绕安全乘车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请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安全教育工作。

2、坚决拒乘非法营运和违法行驶的拼凑三轮车或各种违规“学生接送车”。广大家长要教育和引导孩子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合格证车辆以及货运车、摩托车、电动或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更不要乘坐报废车辆、超员车辆。

3、广大家长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请记住:在乘车问题上,一丝的侥幸心理会造成永难弥补的损失,一毫的侥幸心理更可能带来一生的懊悔。

4、增强社会责任感。发现违法运送学生车辆,请及时向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举报。

5、按时接送孩子。上午开门时间为7:30,放学时间为11:40;下午开门时间为14:20,放学时间为17:30.送孩子上学时不要在学校开门之前把孩子放到校门外,以免发生意外;接孩子时按时到校门外等待,不要让其乘坐他人的拼凑车辆或其他违规接送车!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唯一,也是全社会的财富。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也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安与和谐,让我们一起行动,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坚决抵制和拒乘各种非法的“学生接送车”!我们衷心祝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安全交通,享受现代教育;每一位家长都能享受到平安教育带来的美满幸福!

年级 班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潘庄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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