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2025-03-10

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精选7篇)

1.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篇一

江苏徐州市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快递送书人员教材领取通知

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未快递送书人员订购教材已到。请于5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原报名审核所在县、区财政局领取。徐州市直领取地点: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咨询电话0516-85806728。(市直)教材领取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至5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篇二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通知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已开始发证工作,有关领取情况通知如下:

1、领证人员:杭州市各区、县(市)通过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初级2科、中级3科),不含省本级的.考生;

2、领证时间:5月12日至10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日);

3、领证地点: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地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领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代领,凭代领人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在规定领证时间截止后尚未领取证书的从11月10日开始,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

地址:杭州人才大厦建国北路799号

电话:0571-85460811

杭州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3.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篇三

宁德市关于考生领取市直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我办定于2014年5月12日开始发放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市直考生的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华府豪庭对面,唐城金海湾大酒店隔壁),宁德市财政局新办公楼六楼会计科601房间。

请宁德市市直考试合格的考生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来我办办理领证手续。考生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请直系亲属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办理领证事宜。

各县(市、区)合格考生的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考生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

特此通知。

4.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篇四

关于领取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自1月13日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审核点领取证书(市直审核点领取地址:建国西路80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委托他人领取,须本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持授权书、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原审核点 领证地址 联系电话 徐州市直 建国西路80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 0516-85806728 0516-83757117 鼓楼区 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政府526室 0516-87636526 云龙区 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603室 0516-80803603 贾汪区 贾汪区新城区府佐路财政局会计科207室 0516-61882256 0516-61882255 泉山区 建国西路61号泉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516-67661786 经济开发区 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837室 0516-83255019 丰县 丰县财政局8307室 0516-89159015 沛县 沛县沛公路2号行政中心东七楼财政局会计科708室 0516-89676760 铜山区 铜山新区府中东路4号铜山区财政局513室 0516-83535424 睢宁县 睢宁县永昌路4号睢宁县财政局308室 0516-88307885 邳州市 邳州市行政中心10号楼118室 0516-86241748 新沂市 钟吾南路18号新沂市财政局南楼103室 0516-80327016 0516-80327017

5.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篇五

龙海市财政局

关于考生领取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龙海市财政局定于年5月22日开始发放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龙海市考生的合格证书。

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地点:龙海市石码镇团结路10号龙海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请龙海市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局办理领证手续。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领证的,可以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办理领证事宜。

特此通知。

龙海市财政局

6.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篇六

关于领取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于5月14、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证书管理号)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领取合格证书。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谢谢合作!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7.河南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领取通知 篇七

2015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领证通知

各位考生:

从即日起开始发放2015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请在市财政局报名通过考试的.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楼专技科领取,需代领证书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委托书。各县(市、区)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到当地人社局专技股领取。

领证时间:2015年11月11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领者证书将退回省人社厅。

咨询电话:0753-2128309。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技科三楼。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考试报名表发证登记表》,如果证书丢失需要补办,此表是重要凭据。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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