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GMP仓储物流培训资料料

2024-09-17

中药饮片GMP仓储物流培训资料料(精选7篇)

1.中药饮片GMP仓储物流培训资料料 篇一

GMP认证现场检查方案

根据......(此处省略N句形式开头),检查方案如下:

一、概述

......(此处介绍被认证公司的申请情况和认证范围简介等)。

二、检查时间和日程

(一)检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情况三天时间)

现场检查的时间以保证检查质量为前提,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实际需要,经中心同意后可延长现场检查时间,以核实查清问题为原则。

(二)日程安排 第一日:

08:00-09:00

首次会议;

双方会面;

公司简要汇报药品GMP实施情况;

检查组宣读药品认证检查工作记录、确认认证范围;

检查组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09:00-12:00

检查组根据企业情况制定/修订检查清单;

检查组查阅GMP认证申报资料;

检查组查阅本次认证剂型(品种)的下列资料:

产品质量标准

生产工艺规程

关键工艺参数及其控制范围

生产过程控制

培训计划

厂房设施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

仪器仪表校准计划

验证总计划

12:00-14:14:30-17:

17:30-18: 第二日:

08:30-10:

变更控制操作规程

偏差处理操作规程

OOS处理规程

CAPA操作规程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操作规程 30

休息

厂区周围环境、总体布局;

仓贮设施、设备及物料的接收与质量控制;

生产厂房的设施、设备情况;

生产车间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00

检查组日小结,与企业进行必要的沟通。30

厂区周围环境、总体布局;

仓贮设施、设备及物料的接收与质量控制;

生产厂房的设施、设备情况;

生产车间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

10:30-12:00

质量控制实验室。12:00-14:30

休息

14:30-17:30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培训情况;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文件;

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的管理、验证或校准;

与有关人员面谈。

17:30-18:00

检查组日小结,与企业进行必要的沟通。

第三日:

8:30-10:00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培训情况;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文件;

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的管理、验证或校准;

与有关人员面谈。

10:00-12:00

对检查情况进行小结,查看基于风险和系统确定检查项

目的疏漏内容,对疏漏项目补充查阅。12:00-14:30

休息

14:30-17:30

检查组综合评定、撰写检查报告。17:30-18:00

末次会议:

检查组与企业沟通,并宣读现场检查报告,双方确认本

次检查结果。

三、检查项目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并结合该公司认证检查品种的实际情况,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以生产工艺为主线,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检查清单及重点检查内容。

该企业为新建企业首次GMP认证,检查重点:企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厂房设施能否满足生产要求、文件制定是否合理、主要设备及工艺是否进行了验证,检查主要是针对未来的管理,具有前瞻性,也就是看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方式能否为将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提供可靠的保证。

(一)最近一次监管部门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必须逐项表述)。

(二)检查组应对企业产能进行评估,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三)企业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仓储等人员在职在岗情况(重点核实生产、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质量部门负责人、QA、QC在岗情况,是否有兼职)和实际履职能力(以实际操作评估其履职情况,尤其是仓储、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质量保证人员),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四)该企业为新建企业首次申请GMP认证,请注重核查其所生产产品的炮制工艺、厂房、设施、设备等的验证情况,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五)按照相关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有独立的生产厂区,用于其他生产经营的物品不应放在生产厂区内,请注重核查其是否具有相对独立的厂区,厂房布局是否合理,因普通饮片、毒性饮片生产、仓储、化验室均在同一建筑内,应重点核查其人物流走向的合理性,防止交叉污染、混淆与差错的措施,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六)请注重检查车间建筑内所有安全门(非玻璃可打开的防火安全门)是否制定了有效的措施防止人员随意出入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七)数据可靠性(真实、完整)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基本要求,请注重检查纸质记录和电子记录可靠性,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八)《中国药典》(2015年版)已于2015年12月1日实施,请检查组关注企业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等文件是否已按规定进行检验方法学验证或确认后修订,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九)请检查组准确填写生产品种(原药材和成品)检验条件(含炮制方法、质量标准收载、对照品、对照药材、检验仪器)一览表,企业不能全检的品种请在一览表中标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所缺少的对照品(对照药材)或仪器等,并打印纸质件,确认后全体检查员签名,随检查报告交回中心。

(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清单后请打印纸质件并全体检查员签名,随检查报告带回中心。

(十一)在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隐患,应及时告知市局及企业,市局应督促企业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1、机构与人员

组织机构及关键人员的设置;

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产品放行人的管理及培训情况; 人员健康、卫生习惯及人员着装情况。

2、厂房与设施 竣工图纸; 生产区的布局; 生产区的清洁;

质量控制区、仓储区、辅助区的设置情况。

3、设备

仪器、仪表的校准情况; 设备的性能确认;

设备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日志; 设备的清洁、维护、维修情况; 设备的生产能力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情况。

4、物料与产品

物料与产品的接收、贮存、放行、使用情况及其相关记录管理情况; 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装材料是否具有合法来源。

5、确认与验证 工艺验证情况; 关键设备确认情况; 关键设备清洁验证情况。

6、生产管理

生产操作与中国药典或炮制规范的一致性情况; 生产设备与器具的清洁情况; 生产设备与器具的状态标识; 批生产记录; 称量设备的校准情况。

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及产品的审核、放行情况; 物料与产品的取样、检验、记录及报告情况; 主要物料供应商的审计情况; 实验室管理情况。

8、发运与召回 成品的发运管理情况; 召回情况(模拟召回)。

检查组应告知企业将存在缺陷立即改正,不能够马上改正的,需提出改正计划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对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5日内整改复查报告、市局意见和企业整改材料一并报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及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各一份,中心收到企业整改报告和计划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检查需要的资料目录(现场检查方案)

1、近几次检查的结论和报告; 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趋势分析清单(产品、原辅料、制水、环境监测、关键工艺参数)变更清 单;

偏差调查清单;

上次检查缺陷项目整改报告; 用户投诉及产品召回情况; 年度确认与验证清单; 偏差处理、变更控制管理文件。

2、现行文件目录,文件发放记录;

关键文件会审记录;(文件管理规程、变更管理、偏差管理、物料管理、供应商管理、产品召回、退回记录等)

取样管理规程;(人员培训、考核、授权,工具是否关注一般饮片和毒性 饮片使用不同的工具,人员保护、取样量、取样方法、代表性)

3、仪器清单、仪器校验清单、仪器维护保养计划及记录、仪器预防性维护 计划; 产品质量档案;

成品留样观察登记、检验记录、结果汇总表、观察总结; 留样样品帐卡,要求帐卡物一致;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规程;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环境、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产品质量)

4、首次会议人员签到复印件;(核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文件签收、确 认与验证、培训人员签到表的笔迹)

5、验证总计划,验证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成立文件; 生产设备验证清单、方案、记录; 检验设备验证清单、方案、记录; 生产工艺验证清单、方案、记录;

验证方案、验证台帐、验证报告、验证结论、验证数据、评价和建议; 2015年版药典执行前的人员培训、方法验证、文件变更;

6、人员培训计划(外部和内部培训),文件培训是否在相应的文件生效前 完成,培训人员考核,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老师要求,培训总结;

7、合格供应商目录;(供应商审计,仓库有无此清单,是否对照清单进行 验收,注意辅料标准和注册证,内包材注册证,进口药材要有进口注册证 且关注有效期)

8、GMP认证领导小组,自检小组,供应商审计评估小组,风险管理小组,药品召回小组,变更控制小组,偏差处理小组,验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及公司批准证明文件。不良反应是否成立组织,专人负责。

9、风险评估报告;

环保合格证书,消防合格证书,饮用水检测报告定期监测记录; 洁净区省、市所检测报告,企业检测程序、记录; 洁净区清洁、消毒记录、验证报告、工作服清洗记录。

2.中药饮片GMP仓储物流培训资料料 篇二

人民[2014]012号

整改报告

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2日至1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认证专家组到我公司进行了中药饮片GMP认证现场检查验收。经过认真检查,检查组对我公司提出了14项缺陷项目。针对这14项缺陷项目,我公司立即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在会上,大家对检查组提出的缺陷项目逐条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分别进行了风险评估,制定了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指定责任人,总经理亲自督导整改进度和整改措施的落实,限期整改。

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缺陷项目(12项):

1、化验室现场检验操作中,操作人员对液体试剂的取用方法及刻度吸管的使用方法不正确(第27条)

1.1缺陷描述:化验室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发现操作人员对液体试剂的取用方法及刻度吸管的使用方法不正确。

1.2原因分析:企业在2014年3月份培训后,未及时对化验员的岗位技能和操作技能进行跟踪培训和检查。

1.3风险评估:操作人员对液体试剂的取用方法及刻度吸管的使用方法不正确。此缺陷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对药品的检验工作会产生潜在的风险隐患,可能会影响对产品质量的判断。存在的潜在风险较高。

1.4采取的纠正措施:立即组织相关化验人员进行岗位技能、试剂取用方法和相关仪器器皿使用方法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现场操作考核。

1.5预防措施:加强对化验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仪器器皿的使用方法培训,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责任人:史丹丹

检查人:桂向中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8日。(见附页1)

2、普通饮片车间、毒性饮片车间无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登记管理(第44条)。

2.1缺陷描述:验收组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普通饮片车间、毒性饮片车间无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登记。

2.2原因分析:公司对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登记管理不到位,未在饮片车间门口悬挂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登记表。

2.3风险评估:由普通饮片车间、毒性饮片车间无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登记管理。此缺陷风险较低,但对产品质量会产生潜在的污风险隐患,存在的潜在风险较高。

2.3采取的整改措施:要求立即悬挂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登记表,并严格管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

2.6预防措施:加强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的管理,杜绝此现象的发生。

责任人:王栋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5日(见附页2)

3、普通饮片车间润药池、容器具清洁池池底有积水,排污口与池底约有1厘米左右距离不易排空。(第71条)

3.1缺陷描述:检查组人员在查看普通饮片车间时,发现普通饮片车间润药池、容器具清洁池池底有积水,排污口与池底约有1厘米左右距离不易排空。

3.2原因分析: 设备部安装排污口时,排污口与池底约有1厘米左右距离。

3.3风险评估: 普通饮片车间润药池、容器具清洁池池底有积水,排污口与池底约有1厘米左右距离不易排空。此缺陷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该缺陷对药品生产造成一定的污染风险,风险较高。

3.4采取的整改措施:(1)立即清洁润药池、容器具清洁池,排除积水。(2)增添自吸泵设备,用于吸出污水。

3.5预防措施:(1)要求QA在车间现场监控时,仔细审查,确各设施设备清场彻底。(2)全面核查所有设备设施,避免此现象的发生。

责任人:吴文件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6日。(见附页3)

4、普通饮片车间3台润药池未进行编号管理;毒性饮片成品库一台磅秤未贴编号,无毒性饮片专用标志;毒性原药材用转运车无毒性标识。(第87条)

4.1缺陷描述:检查组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普通饮片车间3台润药池

未进行编号管理;毒性饮片成品库一台磅秤未贴编号,无毒性饮片专用标志;毒性原药材用转运车无毒性标识。

4.2原因分析:①企业未对普通饮片车间3台润药池进行编号。②毒性饮片成品库一台磅秤未贴编号及毒性标识。毒性原药材用转运车毒性标识脱落。

4.3风险评估: ①企业未对通饮片车间3台润药池进行编号。不利于以后对该车间加工产品的追溯及设施的管理。此缺陷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该缺陷对产品质量追溯会产生潜在的风险,属于一般风险。②毒性饮片成品库一台磅秤未贴编号,无毒性饮片专用标志;毒性原药材用转运车无毒性标识。不利于毒性车间加工产品的追溯及设施的管理,此缺陷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该缺陷对产品质量追溯及毒性药品的管理会产生潜在的风险,属于较高风险

4.4采取的整改措施:(1)立即对普通饮片车间3台润药池进行编号。(2)对毒性饮片成品库一台磅秤贴编号及毒性标识。毒性原药材用转运车贴毒性标识。

4.6预防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编号管理及毒性专用设施设备的管理,避免此现象再次发生。

责任人:吴文件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6日。(见附页4)

5、普通饮片包材库库存有亳州市瑞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编织袋(外包装)共购进4个规格,但物料入库编号均为5002-140401-01,未按

照《物料进厂编号编制管理规程》SMP-05002要求按不同规格分别编码。(第103条)

5.1缺陷描述:检查组人员在检查仓库时发现,普通饮片包材库库存有亳州市瑞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编织袋(外包装)共购进4个规格,但物料入库编号均为5002-140401-01,未按照《物料进厂编号编制管理规程》SMP-05002要求按不同规格分别编码。

5.2原因分析:仓库人员对包材管理认识不足,在未按照《物料进厂编号编制管理规程》SMP-05002要求对外包材按不同规格分别编码。

5.3风险评估:未按照《物料进厂编号编制管理规程》SMP-05002要求对外包材按不同规格分别编码。此缺陷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该缺陷可能会对仓库外包材的管理产生较大的混乱风险,风险较高,需立即整改。

5.4采取的整改措施:立即按照《物料进厂编号编制管理规程》SMP-05002要求对外包材按不同规格分别进行编码。

5.5预防措施:全面检查各物料代码,确保按照《物料进厂编号编制管理规程》SMP-05002要求对各物料按不同规格分别进行编码。

责任人:李辉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6日。(见附页5)

6.《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标准操作规程》(编号SOP-05-009)中未注明养护的时间和频次;《物料入库验收规程》(SOP-05-001)中没有针对从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的验收内容(附录第43条)

6.1缺陷描述:检查组人员在检查文件系统时发现,《中药材、中药

饮片养护标准操作规程》(编号SOP-05-009)中未注明养护的时间和频次;《物料入库验收规程》(SOP-05-001)中没有针对从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的验收内容。

6.2原因分析: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标准操作规程》和物料入库验收规程》(SOP-05-001)管理认识不足,未注明养护的时间和频次及从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的验收内容。

6.3风险评估:①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标准操作规程》(编号SOP-05-009)中未注明养护的时间和频次。此缺陷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该缺陷可能对在库药品的养护会产生潜在的风险,无法有效指导仓库保管员进行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属较高风险;②《物料入库验收规程》(SOP-05-001)中没有针对从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的验收内容,此缺陷发生的频率可能较低,但该缺陷可能对在农户供应商的审计会产生潜在的风险,无法有效指导农户供应商的审计工作,属较高风险

6.4采取的整改措施:立即修订《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标准操作规程》(编号SOP-05-009)和《物料入库验收规程》(SOP-05-001),完善内容,增加养护的时间和频次、针对从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的验收内容。

6.5预防措施:全面核查各管理文件确保各文件能有效指导实际工作。

责任人:桂向中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8日。(见附页6)

7、现场检查时,辅料库待验区存放的生姜无物料标识。(第112条)7.1缺陷描述:专家组在仓库现场检查发现,辅料库待验区存放的生姜无物料标识。

7.2原因分析:仓库保管员工作疏忽未及时悬挂待验标识。7.3风险评估:炒辅料库待验区存放的生姜无物料标识,不能标明该批物料的状态。此缺陷发生频率较低,对在库物料的管理生产会产生直接影响。存在潜在的风险较高。

7.4采取的整改措施:仓库管理员现场整改,及时将物料标识悬挂到位。

7.5预防措施:要求仓库管理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负责,及时悬挂各物料标识。

责任人:李辉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4日。(见附页7)

8、麸炒山药(TS-51-001)工艺验证报告记录中缺少设备编号,如洗涤用洗药机未记录洗药机型号和编号。(第148条)

8.1缺陷描述:专家组在现场检查工艺验证中发现麸炒山药(TS-51-001)工艺验证报告记录中缺少设备编号,如洗涤用洗药机未记录洗药机型号和编号。

8.2原因分析:工艺验证记录人员未填写洗药机型号和编号。8.3风险评估:工艺验证报告记录中缺少设备编号,洗涤用洗药机未记录洗药机型号和编号。可能会对药品质量的追溯造成一定的影响风险,此缺陷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较小,存在潜在的风险较低。

8.4采取的整改措施:完善麸炒山药(TS-51-001)工艺验证报告中未填写的设备型号和编号。

8.5预防措施:全面检查各记录,防止此现象的发生。

责任人:张晓倩 检查人:桂向中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6日。(见附页8)

9、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的标准依据表述不确切,如:酒萸肉、盐泽泻等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的标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及增补本,没有确切注明是第几增补本(第155条)

9.1缺陷描述:专家组在检查文件系统时发现,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的标准依据表述不确切,如:酒萸肉、盐泽泻等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的标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及增补本,没有确切注明是第几增补本。

9.2原因分析:在制定酒萸肉、盐泽泻成品检验操作规程时未确切注明是第几增补本。

9.4风险评估:酒萸肉、盐泽泻等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的标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及增补本,没有确切注明是第几增补本,不能有效指导化验人员的检验工作。此缺陷发生频率较低,对产品质量检验产生直接影响,但对产品质量会产生潜在的风险隐患较低。存在潜在的风险一般。

9.5采取的整改措施:修订酒萸肉、盐泽泻成品检验操作规程,完善标准依据。

9.6预防措施:全面核查各标准文件,确保各标准依据明确详实。

责任人:史丹丹

检查人:桂向中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8日。(见附页9)

10、部分工艺规程指导生产有效性不足,如:制白附子工艺规程(TS-21-D001)规定浸泡时间为4-5天,未考虑季节气温变化对浸泡时间的影响;酒萸肉工艺规程(TS-21-001)蒸制要求8小时,酒萸肉(批号141201)生产中蒸制7小时,现场检查已滋润柔软,开始保温操作。(第170条)

10.1缺陷描述:专家组在检查工艺规程中发现,制白附子工艺规程(TS-21-D001)规定浸泡时间为4-5天,未考虑季节气温变化对浸泡时间的影响;酒萸肉工艺规程(TS-21-001)蒸制要求8小时,酒萸肉(批号141201)生产中蒸制7小时,现场检查已滋润柔软,开始保温操作。

10.2原因分析:①在制定制白附子工艺规程时未考虑季节气温变化对浸泡时间的影响。②制定酒萸肉工艺规程时,蒸制时间未确定为时间段。

10.3风险评估:①在制定制白附子工艺规程时未考虑季节气温变化对浸泡时间的影响,不能有效指导制白附子的浸泡生产工作。此缺陷发生频率较低,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存在潜在的风险较高。②制定酒萸肉工艺规程时,蒸制时间未确定为时间段;不能有效指导酒萸肉的蒸制操作,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存在潜在的风险较高。

10.4采取的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制白附子、酒萸肉工艺规程,完善内容。

10.6预防措施:全面检查各工艺规程,确保各工艺参数有效。责任人:王栋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8日。(见附页10)

11.毒性车间蒸煮间润制后的白附子无物料状态标识,普通饮片生产车间洗润工序接受的物料泽泻物料状态标识卡未填写每筐物料的重量及状态。(第191条)

11.1缺陷描述。验收组人员在车间检查时发现:毒性车间蒸煮间润制后的白附子无物料状态标识,普通饮片生产车间洗润工序接受的物料泽泻物料状态标识卡未填写每筐物料的重量及状态。

11.2原因分析:QA现场复核时,未及时填写和完善物料状态标识卡。11.3风险评估。毒性车间蒸煮间润制后的白附子无物料状态标识,普通饮片生产车间洗润工序接受的物料泽泻物料状态标识卡未填写每筐物料的重量及状态。不利于对现场生产物料的监控和生产,风险较高。

11.4采取的整改措施:QA现场整改,及时填写了润制后的白附子物料状态标识和泽泻物料状态标识卡上的每筐物料的重量及状态。

11.5预防措施:加强QA现场物料状态标识的管理和培训,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责任人:周栋栋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4日(见附页11)

12.普通饮片生产车间可倾式蒸煮锅,炒药机生产时仍悬挂“已清洁”标志牌(第192条)。

12.1缺陷描述:验收组人员在车间现场检查时发现,普通饮片生产车间可倾式蒸煮锅,炒药机生产时仍悬挂“已清洁”标志牌。

12.2原因分析:现场操作工人在生产时未及时更换设备状态标识。12.3风险评估。普通饮片生产车间可倾式蒸煮锅,炒药机生产时仍悬挂“已清洁”标志牌。没有正确标明设备状态,次缺陷发生的频率较低,对生产和设备管理存在潜在的风险隐患。存在潜在的风险较低。

12.4采取的整改措施:现场已及时更换设备状态标识为运行中。12.5预防措施:要求QA及车间工人在操作前及时更换设备状态标识。

责任人:周栋栋、王栋 检查人:张晓倩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4日(见附页12)13.化验室已开启的马钱苷对照品、23-乙酰泽泻醇B对照品未标明首次开封日期(第227条)。

13.1缺陷描述:验收组人员在化验室现场检查时发现,化验室已开启的马钱苷对照品、23-乙酰泽泻醇B对照品未标明首次开封日期。

13.2原因分析:已开启的马钱苷对照品、23-乙酰泽泻醇B对照品未标明首次开封日期。

13.3风险评估:化验室已开启的马钱苷对照品、23-乙酰泽泻醇B对照品未标明首次开封日期,次缺陷发生的频率较低,对对照品管理存在潜在的风险隐患。存在潜在的风险一般。

13.4采取的整改措施:完善对照品首次开封记录,确保准确标明各对照品首次开封日期。

13.5预防措施:全面核查各记录确保各对照品记录翔实全面。

责任人:史丹丹

检查人:桂向中

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5日(见附页13)14.普通原药材库合格供应商目录无质量管理部门意见及签章(第262条)。

14.1缺陷描述:验收组人员在仓库现场检查时发现,普通原药材库合格供应商目录无质量管理部门意见及签章。

14.2原因分析:质量部门未对下发到仓库的供应商目录进行审核。14.3风险评估:普通原药材库合格供应商目录无质量管理部门意见及签章,次缺陷发生的频率较低,对供应商管理及原料库进货初验产生潜在的风险隐患,存在潜在的风险一般。

14.4采取的整改措施:完善审核下发到原料库的供应商目录。14.5预防措施:全面核查各记录确保各对照品记录翔实全面。

特此报告!

安徽人民中药药业饮片有限公司

抄送: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亳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9日 责任人:李辉 检查人:张晓倩

附件一:

化验室现场检验操作中,操作人员对液体试剂的取用方法及刻度吸管的使用方法不正确整改说明;

附件二:

对仓普通饮片车间、毒性饮片车间无外来人员进入车间登记管理整改说明

附件三:

对普通饮片车间润药池、容器具清洁池池底有积水,排污口与池底约有1厘米左右距离不易排空整改说明

附件四:

普通饮片车间3台润药池未进行编号管理;毒性饮片成品库一台磅秤未贴编号,无毒性饮片专用标志;毒性原药材用转运车无毒性标识整改说明

附件五:

普通饮片包材库库存有亳州市瑞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编织袋(外包装)共购进4个规格,但物料入库编号均为5002-140401-01,未按照《物料进厂编号编制管理规程》SMP-05002要求按不同规格分别编码整改说明。

附页六:

《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标准操作规程》(编号SOP-05-009)中未注明养护的时间和频次;《物料入库验收规程》(SOP-05-001)中没有针对从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的验收内容整改说明。

附页七 :

现场检查时,辅料库待验区存放的生姜无物料标识整改说明。

附页八:

麸炒山药(TS-51-001)工艺验证报告记录中缺少设备编号,如洗涤用洗药机未记录洗药机型号和编号整改说明。

附页九:

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的标准依据表述不确切,如:酒萸肉、盐泽泻等成品检验操作规程中的标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及增补本,没有确切注明是第几增补本整改说明。

附页十:

部分工艺规程指导生产有效性不足,如:制白附子工艺规程(TS-21-D001)规定浸泡时间为4-5天,未考虑季节气温变化对浸泡时间的影响;酒萸肉工艺规程(TS-21-001)蒸制要求8小时,酒萸肉(批号141201)生产中蒸制7小时,现场检查已滋润柔软,开始保温操作整改说明。

附页十一:

毒性车间蒸煮间润制后的白附子无物料状态标识,普通饮片生产车间洗润工序接受的物料泽泻物料状态标识卡未填写每筐物料的重量及状态整改说明。

附页十二:

普通饮片生产车间可倾式蒸煮锅,炒药机生产时仍悬挂“已清洁”标志牌整改说明。

附页十三

对化验室已开启的马钱苷对照品、23-乙酰泽泻醇B对照品未标明首次开封日期的整改说明

附页十四

3.新版GMP培训 篇三

新版GMP培训

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GMP检查员 杨启恒 2011年3月12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品GMP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截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新版药品GMP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篇幅大量增加,被称为“史上最严GMP”,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将给予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新版药品GMP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有利于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

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的实施,在提升我国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卫生组织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药品GMP的技术标准得到很大的提升,新的理念和要求不断更新和涌现,我国现行药品GMP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药品GMP发展趋势,也是药品安全自身的要求。

目前国内制药企业约5000家左右,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中小型企业占到70%以上。如果此次GMP技术改造投入在1500万元,几乎相当于这些企业2年-3年的净利润。即使有5年的缓冲期,医药行业新一轮购并大潮也将由此拉开,虽然新版GMP对小药企来说很残酷,但它将会加速制药行业整合,长期来看有利于整个制药行业的健康发展。1998年旧版GMP曾造就一大批没有竞争力的小药企停产,资料显示,在2004年底造成了当时5071家制药企业中有1340家被迫停产。专家预测:新版GMP的实施将淘汰1000家左右小型制药企业。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在整体上呈现多、小、散、低的格局,生产集中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实施新版药品GMP,是顺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调整医药经济结构,以促进产业升级;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有利于实施优势品牌,对产品和销售网络的大型药企提供了良好的并购机会。

GMP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根本,是药品生产企业的立足之本,作为一名员工应该遵守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是永远前进的,只要通过验证证明我们所采取的措施对产品和环境不会造成污染、交叉污染和混淆等差错事故,任何措施都是可行的。当前医药行业发展迅速,我们应该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方法,加强同业交流,开阔视野,师夷长技以自强!

随着国家的GMP实施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如何提高制药企业员工的素质,建立科学的理念与思维,真正促进企业发展,已成为制药企业关注的热点。实施GMP关键在于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统只有依靠员工的严格执行才能获得有效实施,人员素质的提高有赖于培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而我国现行的药品GMP已施行达10年之久,无论在标准内容上,还是在生产质量管理理念上均与国际先进的药品GMP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近年来,国际上药品GMP还在不断发展,WHO对其药品GMP进行了修订,提高了技术标准;美国药品GMP在现场检查中又引入了风险管理理念;欧盟不断丰富其条款内容。与国际先进的药品GMP相比,我国现行药品GMP在条款内容上过于原则,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偏重于对生产硬件的要求,软件管理方面的规定不够全面、具体,缺乏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药品GMP发展趋势。

新版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6年就开始启动。在新版药品GMP修订过程中,注重借鉴和吸收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借鉴与适度前瞻相结合,体现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程管理的理念。概括起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化了管理方面的要求。

一是提高了对人员的要求。

“机构与人员”一章明确将质量受权人与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一并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并从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经验等方面提高了对关键人员的资质要求。比如,对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学历要求由现行的大专以上提高到本科以上,规定需要具备的相关管理经验并明确了关键人员的职责。

二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有效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而建立的,是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构成的完整系统。新版药品GMP在“总则”中增加了对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对于质量受权人,来自于欧盟的管理经验,是企业内部负责质量监督、产品放行的专业人员,独立行使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干预。新修订的药品GMP首次提出质量受权人概念,并将质量受权人纳入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09年开始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先后在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面实施。新版药品GMP将该制度予以明确,意味着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均应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由于在实践中存在着企业主管质量的副总、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设置和职责如何划分的不同意见,考虑到质量受权人制度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协调关系,故新版药品GMP对质量受权人只明确其管理生产质量的独立地位以及相关的职责,其他具体要求将另行研究确定并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发布。

三是细化了对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的要求。

为规范文件体系的管理,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新版药品GMP分门别类对主要文件(如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等)的编写、复制以及发放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二,提高了部分硬件要求。

一是调整了无菌制剂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要求。

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在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洁净度标准方面与WHO标准(1992年修订)存在一定的差距,药品生产环境的无菌要求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确保无菌药品的质量安全,新版药品GMP在无菌药品附录中采用了WHO和欧盟最新的A、B、C、D分级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度级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在线监测的要求,特别对生产环境中的悬浮微粒的静态、动态监测,对生产环境中的微生物和表面微生物的监测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是增加了对设备设施的要求。

对厂房设施分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提出设计和布局的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维护和维修、使用、清洁及状态标识、校准等几个方面也都做出具体规定。这样无论是新建企业设计厂房还是现有企业改造车间,都应当考虑厂房布局的合理性和设备设施的匹配性。

第三,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了一系列新制度。

质量风险管理是美国FDA和欧盟都在推动和实施的一种全新理念,新版药品GMP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并相应增加了一系列新制度,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管理、超标(OOS)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这些制度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持续监控等方面,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促使生产企业建立相应的制度,及时发现影响药品质量的不安全因素,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四,强调了与药品注册和药品召回等其他监管环节的有效衔接。

药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过程是对注册审批要求的贯彻和体现。新版药品GMP在多个章节中都强调了生产要求与注册审批要求的一致性。如:企业必须按注册批准的处方和工艺进行生产,按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采用注册批准的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其来源也必须与注册批准一致,只有符合注册批准各项要求的药品才可放行销售等。

新版药品GMP还注重了与《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已上市药品,同时细化了召回的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建立产品召回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召回及协调相关工作,制定书面的召回处理操作规程等。

新版药品GMP包括基本要求和附录,2月24日发布了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及中药制剂5个附录,以后还将陆续制定和发布相关附录。

GMP的目标是把一切标准化、规则化,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达到目的。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使自己的思维向先进的国际理念靠拢。

GMP的精髓分割成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来给我们做分析,不仅结合了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还引入了欧盟和美国FDA的GMP理念。他告诫我们不能安于现状,要提升GMP水平和培养科学的GMP精神,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理解和领会GMP程度的深浅是生产体系建立是否完好的关键。很多企业日常控制难于实施,现场管理混乱,这是因为在已建立的生产体系管理上,没有融入GMP控制精神。

从新版GMP体系来看,我国GMP标准进一步国际化的倾向较为强烈,国内新版GMP标准逐步向国际水平靠拢。从近期公布的文件来看,新版GMP基本框架与内容采用欧盟GMP文本,附录中原料药标准等同采用,由于欧盟GMP标准被国际上公认为是通行的标准,因此新版GMP的实施,对于我国GMP和国际通行的标准接轨,我国制药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与产品质量为国际所认可,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的质量标准下,有利于我国原料药生产企业更好更多地占领国际市场,对于我国制剂企业走出国门,加速我国制药行业国际化进程,有着一定积极意义。

新《标准》更加严格按照原来的标准,如果认证检查发现严重缺陷少于3条可以限期整改然后进行认证,但新《标准》规定,如有严重缺陷将不予通过认证,新《标准》还规定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的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提供缺陷整改的报告及整改经整改后才能通过药品GMP认证,这就意味着企业要想拿到GMP证书就必须实现‘零缺陷’”。

新《标准》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检查组应调查取证详细记录”,在软件管理上,新《标准》增加了“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规培训”,“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了人员质量生产物料和文件管理的检查项目。

中药制剂GMP

第一章 范围

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和中药制剂的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发放和运输。第二条

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第二章 原则 第三条

中药制剂的质量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以及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工艺严格控制。在中药材前处理以及中药提取、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微生物污染,防止变质。

第四条

中药材来源应当相对稳定。注射剂生产所用中药材的产地应当与注册申报资料中的产地一致,并尽可能采用规范化生产的中药材。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有专人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

专职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药学、生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至少有三年从事中药生产、质量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专职从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鉴别工作八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二)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三)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

(四)根据所生产品种的需要,熟悉相关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管理与处理要求。

第七条

专职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一)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取样;

(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鉴别、质量评价与放行;

(三)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包括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本的收集、制作和管理。第四章

厂房设施

第八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取样、筛选、称重、粉碎、混合等操作易产生粉尘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粉尘扩散,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如安装捕尘设备、排风设施或设置专用厂房(操作间)等。

第九条

中药材前处理的厂房内应当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当平整、易清洁,不产生脱落物。

第十条

中药提取、浓缩等厂房应当与其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有良好的排风、水蒸汽控制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第十一条

中药提取、浓缩、收膏工序宜采用密闭系统进行操作,并在线进行清洁,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采用密闭系统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可在非洁净区;采用敞口方式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

第十二条

中药提取后的废渣如需暂存、处理时,应当有专用区域。

第十三条

浸膏的配料、粉碎、过筛、混合等操作,其洁净度级别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一致。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

第十四条

中药注射剂浓配前的精制工序应当至少在D级洁净区内完成。

第十五条

非创伤面外用中药制剂及其它特殊的中药制剂可在非洁净厂房内生产,但必须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第十六条

中药标本室应当与生产区分开。第五章

物料

第十七条

对每次接收的中药材均应当按产地、采收时间、采集部位、药材等级、药材外形(如全株或切断)、包装形式等进行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

第十八条

接收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时,应当核对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中药材外包装上至少应当标明品名、规格、产地、采收(加工)时间、调出单位、质量合格标志;中药饮片外包装上至少应当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质量合格标志;中药提取物外包装上至少应当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企业名称、质量合格标志。第十九条

中药饮片应当贮存在单独设置的库房中;贮存鲜活中药材应当有适当的设施(如冷藏设施)。

第二十条

毒性和易串味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设置专库(柜)存放。

第二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以及中药制剂按照法定标准的规定贮存,符合其温、湿度或照度的特殊要求,并进行监控。

第二十二条

贮存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定期养护管理,仓库应当保持空气流通,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或采取安全有效的养护方法,防止昆虫、鸟类或啮齿类动物等进入,防止任何动物随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带入仓储区而造成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二十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以及中药制剂发生变质。第六章

文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

应当制定控制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其它标准文件:

(一)制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养护制度,并分类制定养护操作规程;

(二)制定每种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中药制剂的生产工艺和工序操作规程,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必须明确,如:标准投料量、提取、浓缩、精制、干燥、过筛、混合、贮存等要求,并明确相应的贮存条件及期限;

(三)根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投料量等因素,制定每种中药提取物的收率限度范围;

(四)制定每种经过前处理后的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中间产品、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第二十五条

应当对从中药材的前处理到中药提取物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卫生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几个批号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混合投料时,应当记录本次投料所用每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批号和数量。

(二)中药提取各生产工序的操作至少应当有以下记录: 1.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名称、批号、投料量及监督投料记录; 2.提取工艺的设备编号、相关溶剂、浸泡时间、升温时间、提取时间、提取温度、提取次数、溶剂回收等记录; 3.浓缩和干燥工艺的设备编号、温度、浸膏干燥时间、浸膏数量记录;

4.精制工艺的设备编号、溶剂使用情况、精制条件、收率等记录;

5.其它工序的生产操作记录;

6.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废渣处理的记录。第七章

生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药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拣选、整理、剪切、洗涤、浸润或其它炮制加工。未经处理的中药材不得直接用于提取加工。

第二十七条

中药注射剂所需的原药材应当由企业采购并自行加工处理。

第二十八条

鲜用中药材采收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投料,可存放的鲜用中药材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贮存,贮存的条件和期限应当有规定并经验证,不得对产品质量和预定用途有不利影响。

第二十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

(一)处理后的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得露天干燥;

(二)应当使用流动的工艺用水洗涤拣选后的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它药材,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洗涤。

第三十条

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操作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三十一条

中药材洗涤、浸润、提取用水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饮用水标准,无菌制剂的提取用水应当采用纯化水。第三十二条

中药提取用溶剂需回收使用的,应当制定回收操作规程。回收后溶剂的再使用不得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不得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

第八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并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根据对中药制剂质量的影响程度,在相关的质量标准中增加必要的质量控制项目。

第三十四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项目应当至少包括:

(一)鉴别;

(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中所含有关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指标;

(三)已粉碎生药的粒度检查;

(四)直接入药的中药粉末入药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

(五)外购的中药饮片可增加相应原药材的检验项目;

(六)国家药品标准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中包含的其它检验项目。

第三十五条

中药提取、精制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如溶剂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时,应当在中药提取物和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中增加残留溶剂限度。

第三十六条

应当对回收溶剂制定与其预定用途相适应的质量标准。

第三十七条

应当建立生产所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标本,如原植(动、矿)物、中药材使用部位、经批准的替代品、伪品等标本。第三十八条

对使用的每种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根据其特性和贮存条件,规定贮存期限和复验期。

第三十九条

应当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间产品的特性和包装方式以及稳定性考察结果,确定其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

第四十条

每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当留样,留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留样时间应当有规定;用于中药注射剂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的留样,应当保存至使用该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生产的最后一批制剂产品放行后一年。

第四十一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贮存期间各种养护操作应当有记录。第九章

委托生产

第四十二条

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的委托生产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生产使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来源和质量应当由委托方负责;

(二)委托方应当制定委托生产产品质量交接的检验标准。每批产品应当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

(三)委托生产的产品放行时,应当查阅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检测报告书,确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

第四十三条

中药提取的委托生产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并在委托生产合同中确认:

(一)所使用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

(二)中药提取物的质量标准,该标准应当至少包括提取物的含量测定或指纹图谱以及允许波动范围。

(三)中药提取物的收率范围。

(四)中药提取物的包装容器、贮存条件、贮存期限。

(五)中药提取物的运输条件:

1.中药提取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材质、规格; 2.防止运输中质量改变的措施。

(六)中药提取物交接的确认事项: 1.每批提取物的交接记录;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每批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记录。

(七)中药提取物的收率范围、包装容器、贮存条件、贮存期限、运输条件以及运输包装容器的材质、规格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第十章

术语

第四十四条

下列术语含义是: 原药材

指未经前处理加工或未经炮制的中药材。

关于贯彻设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 通知

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已经卫生部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依据《药品管理法》和第79号卫生部令的规定,现将实施步骤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充分认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充分认识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对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促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增强我国医药产业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意义。应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实施纳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十二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未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三、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制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计划并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和更新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各类管理软件并验证和试运行,确保新的软件能够满足和适应本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的使用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保障能力;应结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要求以及岗位操作规范,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的培训。上述相关工作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变化和硬件改造的同时,应加强对在产药品生产及质量的管理,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的平稳、有序。

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满但尚未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原《药品GMP证书》期满前六个月,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符合要求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其他类别药品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不符合要求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网站上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延续情况予以公示。

五、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辖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级药品监管人员、药品GMP检查员以及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及质量管理负责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培训。加强辖区药品检查认证体系及能力建设,并对本级检查认证机构的检查认证能力组织开展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人员结构及培训等情况。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2011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认证申请。凡经过检查认证符合要求的,核发新编号的《药品GMP证书》。2011年3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认证申请,按原规定完成认证工作并核发《药品GMP证书》,其有效期最长至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实施期限。

七、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有序进行。应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督促与指导,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在产药品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统一编写培训教材,为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师资培训班,并对各省开展培训工作予以指导。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辖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对检查认证机构开展的评估结果于2011年6月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工作中如有新情况,应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工作以及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开展检查认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国家食药局公告2011年 第19号

关于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业已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依据《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令第79号的规定,现就《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未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更新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各类管理软件并验证和试运行,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培训。相关工作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药品生产企业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满但尚未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的,应在原《药品GMP证书》期满前六个月,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符合要求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3年12月31日;其他类别药品现有《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不符合要求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网站上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延续情况予以公示。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2011年3月1日起受理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申报要求提出的认证申请。经检查认证符合要求的,核发新编号的《药品GMP证书》。2011年3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申请,按原规定完成认证工作并核发《药品GMP证书》,其有效期最长至本公告第一项规定的实施期限。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各类员工GMP培训试题 篇四

姓名 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30分):

1.我们今天所说的GMP,指的是:()

A.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B.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范 C.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D.药品质量标准与检验规程 2.GMP的适用范围是:()

A.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B.原料药生产的全过程 C.中药材的选种栽培 D.药品生产的关键工序

3、下述活动也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其过程和结果应当有记录()。A.确认和验证 B.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清洁和消毒 C.环境监测和变更控制 D.以上都是

4、发运记录应当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年。A.4 B.3 C.2 D.1

5、改变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影响药品质量的主要因素时,还应当对变更实施后最初至少()个批次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估。

A.2 B.3 C.4 D.以上都不是

6、以下为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当有的文件()。

A.质量标准、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检验报告或证书

B.检验操作规程和记录(包括检验记录或实验室工作记事簿)C.必要的检验方法验证报告和记录 D.以上都是

7、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应当:()。

A.销毁 B.返包

C.退还药品经销商 D.上交药品行政管理部门

8、密封,指将容器或器具用适宜的方式封闭,以防止外部()侵入。

A.微生物 B.水分

C.粉尘 D.空气

9、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GMP的要求。

A.书面 B.现场

C.直接 D.间接

10、直接入药的药材原粉,配料前必需做()检查。

A.微生物

B.理化

C.粒度

D.状态

11、下列哪一项不是实施GMP的目标要素:

A、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B、防止对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C、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D、与国际药品市场全面接轨

12、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至少应当采用

A、饮用水 B、纯化水 C、自来水 D、注射用水

13、物料必须从 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

A、供应管理部门 B、质量管理部门 C、生产管理部门 D、财务管理部门

14、现有一批待检的成品,因市场需货,仓库 A、可以发放

B、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即可发放

C、检验合格,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即可发放 D、检验合格即可发放

15、药品生产的岗位操作记录应由

A、监控员填写 B、车间技术人员填写 C、岗位操作人员填写 D、班长填写

16、每批药品均应当由 签名批准放行。

A、仓库负责人 B、企业负责人 C、质量授权人 D生产副总 17.产品分装、封口后未能()时,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操作,避免发生混淆或贴错标签等差错。

A及时入库 B及时记录 C及时贴签 D及时包装 18.应当将生产过程中指定步骤的实际收率与()比较。

A预期收率 B上批收率 C中试收率 D小试收率

19.有资质的生产部门人员可进行中间控制,并可在()事先批准的范围内对生产操作进行必要的调整。

A计划管理部门 B生产管理部门 C质量管理部门 D文件管理部门 20.物理性质至关重要的原料药,其混合工艺应当进行验证,验证包括证明混合批次的质量()及对关键特性的检测。A多样性 B重现性 C及时性 D均一性

21.()的原料药,可由一定数量的产品经最后混合所得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A连续生产 B间歇生产 C实际生产 D理论生产 22.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

A 规格 B 数量 C 过滤 D 批号

23.回收反应物、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应当有经批准的()操作规程。A回收 B发放 C处理 D返工

24.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

A.医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B.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C.任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D.研究生以上学历 25.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应当:()

A.销毁 B.返包 C.退还药品经销商 D.上交药品行政管理部门 26.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

A.受过中等教育或具有相当学历 B.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C.受过中等专业教育或具有相当学历 D.受过成人高等教育

27.从质量管理的角度,下列哪一项内容不是实施GMP的目的?()A.使制药企业建立有效运作的质量体系

B.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差错,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C.企业一切行为按GMP法规办事

D.通过GMP认证,使企业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

28.下列关于药品生产的叙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生产操作间应按规程定期清洁、消毒B.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C.应严格限制非生产人员进入工作间 D.设备禁用机械润滑油,以免污染药品 29.对无菌操作区要定期进行洁净度检查,其检查项目不包括下列哪一项内容?()

A.微粒检查 B.浮游菌检查 C.沉降菌检查 D.病原微生物检查 30.对一个新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及设备和物料,通过系统的试验以证明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结果,这个过程通常称之为:()A.检验 B.验证 C.工艺考核 D.质量保证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物料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的原则。

A.合格先出 B.先进先出 C.急用先出 D.近效期先出

2、企业建立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

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A.人员 B.厂房 C.验证 D.自检

3、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

A.规格 B.数量 C.过滤 D.批号

4、药品企业应当长期保存的重要文件和记录有()。

A.质量标准 B.操作规程 C.设备运行记录 D.稳定性考察报告

5、关于洁净区人员的卫生要求正确的是()。

A.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B.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C.员工按规定更衣

D.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药品等杂物和非生产用物品。

6、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应当在()监督下予以销毁。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D.质量管理部门

7、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方可考虑将退货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

A.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 B.药品外包装损坏。

C.对退货质量存有怀疑,但无证据证明 D.经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操作规程进行评价

8、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变更时,均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A.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变更

B.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变更 C.检验方法变更 D.人员变更

9、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文件保存期限应当是()。

A.保存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B.三年 C.五年 D.长期保存

10、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GMP制定的依据()。A.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D.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11、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

A.人员 B.厂房 C.设施 D.设备

12、药品生产企业关键人员至少应当包括()。

A.企业负责人 B.生产管理负责人 C.质量管理负责人 D.总工程师

13、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A.照明 B.温度 C.湿度 D.通风

14、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应当隔离存放的物料或产品有()。

A.待验物料 B.不合格产品 C.退货 D.召回的产品

15、设备管理中应当建立并保存相应设备()记录。

A.采购 B.确认 C.操作 D.维护

16、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并至少必需标明内容有()。

A.产品名称 B.产品代码 C.生产工序 D.数量或重量

17、厂房、设施、设备的验证通常需要确认下列过程()。

A.设计确认 B.安装确认 C.运行确认 D.性能确认

18、每批或每次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包装材料,均应当有识别标志,标明()。

A.物料名称 B.物料批号 C.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D.贮存条件

19、物料的质量标准一般应当包括()。

A.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 B.经批准的供应商 C.取样方法 D.贮存条件 20、产品包括药品的()。

A.原料 B.中间产品 C.待包装产品 D.成品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记录应当保持清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记录填写的任何更改都应当签注姓名和日期,并使原有信息仍清晰可辨,必要时,应当说明更改的理由。()

2、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至少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药品的生产操作,除非没有发生混淆或交叉污染的可能。()

4、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不需要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5、公司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也不能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6、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7、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8、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9、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应当尽可能使用食用级或级别相当的润滑剂。()

10、每批产品应当检查产量和物料平衡,确保物料平衡符合设定的限度()

四、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用于药品生产或检验的设备和仪器,应当有,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情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药品名称、规格和批号等。

2.生产设备应当有 状态标识,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批号);没有内容物的应当标明。

3.使用未经校准、超过校准有效期、失准的衡器、量具、仪表以及用于记录和控制的设备、仪器。

4.应当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 监测,并有相应的记录。5.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

和 的原则,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6.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 或 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

7.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

8.应当由指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配料,核对物料后,精确称量或计量,并作好。

9.用于同一批药品生产的所有配料应当 存放,并作好。

10.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 相同。

11.成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 批准的要求。12.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

13.每批药品应当有,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等与本批产品有关的记录。批记录应当由 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14.生产开始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或与本批产品生产 的物料,设备处于已清洁及待用状态。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

15.生产操作前,还应当 物料或中间产品的名称、代码、批号和标识,确保生产所用物料或中间产品正确且符合要求。

一、单项选择题

1-5 CADDB 6-10 DABBA 11-15 DABCC 16-20 CCACD 21-25 BDABA 26-30 BDDDB

二、不定项选择题

1、BD

2、ABCD

3、AD

4、ABD

5、ABCD

6、D

7、AD

8、ABC

9、D

10、BC

11、ABCD

12、ABC

13、ABCD

14、ABCD15、AB

16、ABD

17、ABCD

18、ABC

19、ABCD 20、BCD

三、1、√

2、×

3、√

4、×

5、×

6、×

7、√

8、√

9、√10√

四、1.使用日志2.明显的。清洁状态。3.不得4.定期

5.新版GMP培训试卷及答案 篇五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共40分,每题2分)1.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和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2.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应当有经质量管理负责 人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当予以保存。

3.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

4.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

5.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批号);没有内容物的应当标明。

6.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患有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7.成品放行前应当,其状态标志颜色为。8.企业应当建立变更控制系统,对所有的变更进行评估和管理。需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变更应当在得到批准后方可。

9.确认和验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首次确认或验证后,应当根据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结果。

10.批生产记录应当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和批号。11.所有药品的生产和包装均应当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有相关记录,以确保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药品和的要求。

12.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每项操作时应当,操作结束后,应当由确认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13.每批药品的检验记录应当包括、待包装产品和的质量检验记录,可追溯该批药品所有相关的质量检验情况;

14.改变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

他影响药品质量的时,还应当对变更实施最初至少药品质量进

行评估。

15.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

进行、控制、沟通、的系统过程。

1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自起施行。

17.验证一般包括: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检验方法、、清

洁方法等验证。

18.文件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修订后,应当按照规定管理,防止旧版文件的误用。分发、使用的文件应当为批准的文本,已撤销的或旧版文件除

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出现。

19.用于识别一个特定批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和(或)字母的组合称为。

20.是指产品或物料实际产量或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

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

二、不定项选择题(45分,每题3分,多选不得分)

1.哪些是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符合的要求内容()

A.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管理职责明确;

B.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确认、验

证的实施;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C.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

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D.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关于洁净区人员的卫生要求正确的是()

A.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B.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

面。

C.员工按规定更衣

D.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

个人用药品等杂物和非生产用物品。

3.下列哪些是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共同的职责()

A.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B.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

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C.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保存记录;

D.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E.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4.通过净化空调系统使用的一般可控制洁净区的()

A.压差;B.温度;C.湿度;D尘埃离子

5.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应当在()监督下予以销毁。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质量管理部门

6.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方可考虑将退货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

A.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

B.药品外包装损坏。

C.对退货质量存有怀疑,但无证据证明

D.经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操作规程进行评价

7.应当建立确认与验证的文件和记录,并能以文件和记录证明达到以下哪些预定的目标()

A.设计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

B.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设计标准;

C.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标准;

D.性能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

合标准;

E.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

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8.当下列变更哪些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A.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变更

B.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变更

C.检验方法变更

D.人员变更

9.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其他重要

文件保存期限应当是()

A.保存药品有效期后一年B.三年C.五年D.长期保存

10.符合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A.采用新的检验方法;B.检验方法需变更的;

C.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

D.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

11.下列关于偏差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应当建立偏差处理的操作规程;

B.应当对所有偏差的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C.偏差调查报告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的指定人员审核并签字;

D.企业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

12.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并符合以下哪个标准的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相关标准;B.国家《饮用水质量标准》;

C.卫生部水质标准;D.符合国标5749的规定的自来水的水质要求。

13.物料的质量标准一般应当包括:()

A.物料的基本信息;B.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

C.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D.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有效期或复验期。

14.每批药品应当有批记录,批记录应当至少保存至()。

A.药品有效期B.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C.五年D.长期保存

15.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

清场记录内容包括:()。

A.清场偏差处理B.产品名称、批号

C.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D.清场负责人及复核人签名

三、问题(15分)

1.GMP制定的目的是什么?(5分)

2.生产中一般采取哪些措施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10分)

答案:

一、填空

1.质量负责人 质量受权人2.专人审核或批准

3.法规实际效果4.10压差梯度

5.设备编号清洁状态6.伤口传染病

7.待验贮存黄色8.影响产品质量实施

9.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情况定期10.名称规格

11.生产许可注册批准12.及时记录生产操作人员

13.中间产品成品14.主要因素、三个批次

15.评估审核16.2011年3月1日

17.生产工艺18.现行工作现场

19.批号20.物料平衡

二、选择

1.ABCD2.ABC3.ABCE4.ABCD5.D

6.AC7.ABCDE8.ABC9.D10.ABCD

11.ACD12.A13.ABCD14.B15.BCD

四、问答题

1.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

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2.(一)在分隔的区域内生产不同品种的药品;

(二)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

(三)设臵必要的气锁间和排风;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区域应当有压差控制;

(四)应当降低未经处理或未经充分处理的空气再次进入生产区导致污染的风

险;

(五)在易产生交叉污染的生产区内,操作人员应当穿戴该区域专用的防护

服;

(六)采用经过验证或已知有效的清洁和去污染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清洁;必

要时,应当对与物料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的残留物进行检测;

(七)采用密闭系统生产;

(八)干燥设备的进风应当有空气过滤器,排风应当有防止空气倒流装臵;

(九)生产和清洁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发霉器具;使用筛

网时,应当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十)液体制剂的配制、过滤、灌封、灭菌等工序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十一)软膏剂、乳膏剂、凝胶剂等半固体制剂以及栓剂的中间产品应当规

6.GMP检查不合格项(样本资料) 篇六

一、严重缺陷:无。

二、主要缺陷:1项 1.偏差、变更处理的案例中缺少风险评估的内容如无菌原料药精品干燥工序将手工进料变更为真空进料,未见相关风险评估内容。(第二百四十三条)三、一般缺陷:15项

1.对人员培训效果的评价及确认不够全面,个别人员培训不到位。如制药用水制备岗位操作人员不能按照纯化水、注射用水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正确进行“氨”检查操作且对电导率控制指标不熟悉;制水和空调净化系统操作工不熟悉制水系统和空调系统的操作规程。(第二十七条)

2.片剂生产用模具发放无相应记录。(第七十八条)3.注射用水系统维护操作规程部分内容不准确,如未依据设备参数或相关验证结果制定控制进水流量等参数、手工操作方法与生产商规定不符合。(第八十二条)4.纯化水设备系统(EDI)未制定清洁方法、程序等内容。(第八十四条)。5.原料药生产设备状态标识内容不完整,如未标示清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第八十七条)6.实验室部分量具无明显标识,未标明校准有效期、清洁有效期,如移液管、试管等。(第九十三条)

7.口服制剂车间中控实验室使用超过校准有效期的AL104电子天平检查片重差异。(第九十四条)

8.特殊管理的物料如丙酮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安全警示标识等。(第一百三十条)9.原料药工艺验证记录不完整,如验证记录未见稀盐酸的投料量。(第一百四十八条)10.片剂溶出度检验记录,紫外测定数据未采用检验设备自动打印的记录。(第一百六十条)11.药品检验仪器设备无编号,未制定编制编号的操作规程。(第一百八十二条)12.原料药C级洁净区洁具间的容器、物品无任何标识。(第一百九十二条)13.原料药粗品过滤工序敞开暴露,无防止污染的措施(第一百九十七条)

14.无菌原料药中间体质量标准有关物质检查及含量测定方法不能提供检验方法验证资料;某片剂红外吸收鉴别检验记录、含量测定检验记录未记录必要的环境温、湿度;某片剂含量测定检验记录未标明电子天平的信息,某片剂红外吸收鉴别检验记录未标明红外光谱仪的信息。(第二百二十三条

(二)(六))

15.2012年自检后实施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无相应的文件记录。(第二百五十四条)***注射液持续稳定性调查报告数据不全,未见阶段性结论。(第239条)***注射液2011年8月留样观察出现异常后,企业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有效性评估不充分。(第253条)一般缺陷: 部分培训记录归档不完整(第27条)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现场维修人员有裸手直接接触待灌装的输液瓶的行为。(第37条)3 小容量注射剂车间铝塑组合盖进入洁净区缓冲间较小。(第47条)4 注射剂车间未专门设计原、辅料称量间。(第52条)5 成品库面积偏小。(第57条)质量控制实验室无足够的区域对样品进行处置。(第64条)7 质量控制实验室天平存放间容易受潮湿环境影响。(第65条)8 生产用设备、检验仪器的使用日志中无清洁、维护、维修等内容。(第86条)9 大容量注射剂车间浓配罐清洁验证报告中清洁剂残留数据未归档保存。(第148条)10 部分文件制定时其内容不确切、不易懂,可操作性不强。(第155条)11 现场检查时,大容量注射剂车间***注射液灌装岗位出现异常时调查报告内容不详细;***注射液(批号:******)批生产记录中缺少清洗西林瓶的注射用水水压、温度和清洗时间。(第175条)***原料留样未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第225条)13 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人员对培养基的接收记录内容不全。(第226条)悬浮粒子监测操作规程中当悬浮粒子数据超限时未详细说明需采取的纠编措施。(附录第12条)冻干粉剂车间洁净厂房验证报告中A+B洁净区气流方式烟雾试验相关视频未保留。(附录第33条)

乐杜联海(875282486)13:36:32 一家注射剂企业的GMP认证缺陷项:一般缺陷10条

1、QC天平室红外光谱仪与水分测定仪同处一室(65条);

2、车间消毒器无收集多余消毒剂的容器(76条);

3、无菌胶塞间用于装胶塞的不锈钢桶无标识(87条);

4、灭菌后的工作服无状态标识(附录一25条);

5、干热灭菌柜验证方案中只规定了满载,未规定灭菌物品的具体装载方式(148条);

6、纯化水检验记录缺少使用点信息(159条);

7、洗瓶机清洁记录无审核人签字(201条);

8、批包装记录中未对标签打印信息进行确认(209条);

9、胶塞取样方式为随机抽取一件,未按取样原则取样(222条);

10、鉴定菌传代记录中菌种编号只记录每次传代支数的顺序号,不能反映菌种传代(226条)。

古田药业林传顺(751741695)14:06:08 谢谢

福鼎康乐--杜(875282486)14:33:05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全美国的药品 GMP 监督实施工作。FDA 总部的条例管理办公室负责 GMP 的解释、修订及颁布工作。但真正从事药品 GMP 监督检查的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 160个 FDA 分支机构。美国大约有 15 , 000 个药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事人用药品的生产、检验、包装和贴签。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要求 , FDA 应至少每隔 2 年对以上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 GMP 检查。此外 , FDA 还对 800 到 1000 个外国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GMP 检查。在 1993 年财政

(截止到当年 9 月 30 日),FDA 共对国内 2618 个药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3142 次 GMP 检查 , 对国外 213 个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 223 次 GMP 检查。在以上检查结束后 , FDA采取了一系列法律行动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 其中包括 1 次公诉 , 2 次禁止生产命令 , 15 次没收药品的命令和 408 封警告信。本帖隐藏的内容 GMP 检查的三种类型根据不同的 GMP 检查目的和范围 , 一次 GMP检查可能持续 1~2 天或几个星期。主要有三种类型的 GMP 检查 :(1)产品批准前的检查;(2)产品批准后的检查;(3)跟踪检查。新药或仿制药批准生产之前 ,FDA 总部药品审评中心就要求当地的 FDA 检查员对该药的生产条件进行检查。这是药品审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 检查员必须确认新药或仿制药申报过程中数据是否真实可靠且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药品

GMP 的要求。根据 GMP 检查的结果 , 当地的 FDA 官员做出同意或不同意新药或仿制药生产的建议。新药或仿制药批准生产之后、药品尚未正式上市之前 , FDA 要进行一次产品批准后的 GMP 检查 ,主要评估企业所作的验证情况。FDA 要求 , 企业必须提供充分的验证数据 , 表明其能连续不断地、年复一年地按照批准的质量标准生产药品。检查员同时要确认企业是否随意更改生产工艺、标签或质量控制方法等在产品申报中确定的内容 , 并确保企业“扩大的生产规模”未超过原先试生产规模的 10 倍以上。“扩大的生产规模”是指在正式商业生产过程中扩大药品的每批产量 , 对于到底能扩大多少倍 ,FDA 明确规定不得超过该产品在新药临床试生产或生物等效性试验中产量的 10倍。例如 , 某片剂在临床试生产中每批产量为100 ,000 片 , 则其在商业生产中每批最大产量不得超过1 ,000 ,000 片。在以上两类 GMP 检查中 , 检查员都可能会收集该产品的样品 , 并对照已有的产品标准进行分析。例如产品的指纹图谱必须符合该化合物的标准特征等等。跟踪 GMP 检查用以判定药品生产企业的整个运行状况。虽然产品批准前、批准后的检查也包括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 但它们往往产品特异性较强;跟踪 GMP 检查则包括对整个企业的所有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检查。2 GMP 现场检查的几个重点环节当 GMP 检查员到达检查现场时 , 首先出示其工作证件并将检查通知递交给企业的质量保证部门经理。一次全面的 GMP 检查可能会持续数个星期 ,但对一、两个方面的特定检查可能只需要半天时间。检查组可能由数人组成 , 包括实验分析员、化学家、微生物学家和专职检查员。在现场检查之前 , 检查组要对该企业的 GMP 检查历史作一个全面的回顾。GMP 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重点环节。211 在检查开始阶段 , 检查员通常会查看企业的投诉记录。这些投诉记录不仅有助于检查员了解企业如何对待投诉 , 而且也有助于检查员确定何处将是他们本次检查的重点。如果对某一产品有较多的投诉或反映的问题较严重 , 且产品质量责任在企业方面时 , 检查员将检查企业是否采取了适当的纠正措施 , 是否自查了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如果对某一产品有极多的投诉 , 检查员可能从库房中抽取样品 ,并在 FDA 实验室中进行分析。如产品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 ,该产品可能会被从市场上撤回。212 在物料称量室 , 检查员侧重检查仪器称量是否准确 , 是否经过定期校正 , 称量过程是否会产生交叉污染。例如 , 称量室是否用同一勺子舀取两种不同的原料;一种原料药敞开盖子的时候 , 另一种原料药是否正在进行称重等。213 在水处理系统 ,检查员会详细询问水的质量标准是如何监测的 ,监测的频率是多少。水作为制药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物质 ,必须符合一定的化学和微生物学标准 ,诸如 p H 值及微生物含量测定等指标。214 在生产区 , 检查员将侧重查看仪器设备的清场记录 , 这对预防药品的交叉污染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现场生产操作人员的着装也是检查的一个重点 , 帽子必须全部遮住头发 , 男士还须遮住胡子 ,以免人体脱落物污染产品。215 在文件系统检查上 , 检查员着重查看产品的批记录。批记录忠实记载着本批产品的所有生产历程 , 它相当于产品主处方的一份拷贝。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情 , 如何处进行了抽样 , 生产过程发生了何种故障等等都在批记录中完整地记录下来。如果一个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有任何问题 , 检查员首要的任务也是查看产品的批记录, 批记录中平时无关紧要的细节在关键时刻可能发挥重要的作用。216 在实验室 , 检查员主要查看实验仪器是否正常运行并适时校正, 以及实验方法是否准确无误。例如当用高压液相仪测量一个处方的活性成分时 ,因每一个处方都有自己的特征峰, 如果特征峰不符合现有标准 , 则可以肯定在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应进一步查明异常特征峰出现的原因。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实施药品GMP 监督管理的国家 , 通过近40 年来的实践 , 美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 GMP 监督管理体系 , 其主要特点是将药品的注册管理、药品的生产监督及药品上市后的质量稽查较为有机地融为一体, 提高了工作效率。“它山之石 , 可以攻玉”, 如何更好地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药品监督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监督管理水平, 是值得我们好好研究的课题 , 们的高度重视。

7.中药饮片GMP仓储物流培训资料料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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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教材

偏差处理

一概述

偏差:是指偏离已批准的程序(指导文件)或标准的任何情况。包括任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异常情况,如物料、产品检验结果超标;物料、产品存贮异常;设备故障;校验结果超标;环境监测结果超标;客户投诉等;以及与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已批准的标准、规程、指令不相符的意外或偏离事件。

偏差管理:是指对生产或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或怀疑存在的可能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偏差的处理程序。即根据现场、现物、现实、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通过PDCA循环,即计划---执行---检验---处理的循环来进行改进和创新。从而促进组织的整合能力和应变能力。建立偏差调查管理程序有利于产生偏差批次产品经过调查后得出正确的处理,及时纠正产生偏差的原因,通过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件的再次发生。

偏差分析是通过审核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现场考察、人员询问等方式,研究发生偏差的原因,随之展开实验室调查、生产过程调查和相关批次的质量追朔,进行偏差性质的分析和质量造成影响的评估并决定放行与否,同时探索更优化的工艺条件、生产、质量管理流程的过程。

偏差确认是指根据事先规定的标准程序,对偏差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在实验室偏差

中即确认为OOS或是OOE,在全面偏差调查中即确认为生产工艺偏差或是非生产工艺偏差。

偏差评估是指偏差经过确认后进人调查阶段,调查必须是完全的、及时的,不带有任

何偏见,记录是完整和规范的。

偏差管理作为一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手

段,对提升质量管理理念、提高质量改进的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偏差管理(一)偏差管理的目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任何偏离预定的生产工艺、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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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操作规程等的情况,均应有记录,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产量管理部门,应有清楚的解释或说明,重大偏差应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偏差调查报告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的制定人员审核并签字。企业还应米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

确保在制造和与质量相关的程序中出现的偏差被记录、调查并评估其对产品的影响,以保持与GMP执行的一致性,同时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记录及执行。(二)偏差分类

1.根据偏差管理的范围,偏差分流如下:

.根据偏差管理的范围可将偏差分为实验室偏差和生产偏差两类。

实验室偏差是指与检验过程相关的因素所引起的检验结果偏差。包括取样、样品容器;存放条件、检验操作、计算过程等问题引起的偏差。实验室异常的检验结果包括超标结果(OOS)和非期望结果(OOE)。而超趋势结果(OOT)作为非期望结果(OOE)的一种,广泛应用于稳定性研究和产品年度质量回顾中。,OOS(Out。fSpecification):超标结果,是指实验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的结果,包括稳定性研究中产品在有效期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

OOE(O:t。fExpectation):非期望结果,是指实验结果超过历史的、预期的或先前势的一个或一系列结果。这类结果并未超标。以下类别的结果均称为非期望结果。

同一制备样品的重复检验结果或重复制备样品的检验结果显示不良的精密度。

基于对检验仪器、检验样品或检验方法的认识,实验结果超出正常的范围。

超趋势结果OOT(Out。fTrends):是指随时间的变化,在质量标准限度内,但是超出历史的预期的或先前的一系列结果。(比如稳定性降解产物的增加),形成一定的趋势。

非实验室偏差指在排除实验室偏差以外的由于其他任何因素所引起的对产品质量产生

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非实验室偏差又可分为:

非生产工艺偏差系指因操作工未按程序操作,设备故障,生产环境或错误投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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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所引起的对产品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

生产工艺偏差:是指因工艺本身缺陷引起对产品质量产生实际或潜在的影响的偏差,即使人员操作、设备和物料完全正确也不可避免。

2.根据偏差对药品质量影响程度的大小,可将偏差类如下

重大偏差:违反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政策或国家法规,危机产品安全及产品形象,导致或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以致产品整批报废或成品收回等后果。

中等偏差:导致或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受到某种程度的影响,造成返工、重新包装等后果。严重违反GMP及操作规程事件。

微小偏差: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临时性调整。

三、偏差处理的职责及要求(一)偏差处理人员的职责 1.所有职员

(1)接受偏差处理管理制度相关的培训。

(2)按照偏处理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时限上报直接主管、生产部门部门或质量部门人员、质量受权人,不得私自隐瞒偏差或对偏差进行处理。

2.3.1质量受权人:

3.1.1 决定偏差所涉及的物料或过程的处理方法。3.1.2 负责确认相关偏差纠正措施实施的效果。3.1.3 负责偏差处理程序的批准。3.2 质量监督员

3.2.1负责对偏差进行编号,建立偏差台账,并对偏差进行汇总分析汇报,对相关文件记录及时归档。

3.2.2 参与评估偏差的风险等级,调查偏差产生的根本原因。3.2.3 负责跟踪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3.3 偏差发生部门:

3.3.1 偏差发现人负责及时、如实报告偏差。3.3.2 偏差发生部门负责人采取应紧急措施。

3.3.3 偏差发现人、偏差发生部门负责人协同质量监督员调查偏差的根本原因。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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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执行纠正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4.管理层

(1)确保需要立即采取的措施完成,包括隔离整批或部分批次或停止生产操作。(2)为调查及措施跟踪提供足够、合格的资源,包括调查人员和调查团队。

(二)偏差调查的要求

1.所有可能参与调查的人员,包括从偏差事件的发现至文件保存的人员,都应接受适当的培训,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都能了解偏差作用及处理程序,便于在工作中发现偏差、报告偏差,并能够完成偏差调查组分配的工作任务。2.应规定报告及调查的时间周期,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规定报告不同的管理层。

3.每个调查从时间发起之日起,需在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

4.偏差管理要求任何人员出现或发现偏差必须立即报告,偏差管理人员按照批准的

偏差管理程序操作,任何人不能隐瞒不报告偏差及其产生原因或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偏差 处理。

(三)实验室偏差与生产偏差的关系

实验室检验结果异常易于发现,当发现检验结果异常时应首先开展实验室内部的偏差调查,当检验结果异常存在不是实验室原因的可能性时,在实验室调查的任何阶段,均可启动生产偏差调查,尽可能减少生产偏差所造成的影响。

(四)偏差产生的范围

1.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方面

文件、规程版本错误;文件的缺失;已批准文件存在错误或不完善的方面;具体操作人员未按照程序规定执行;记录与相应的规程不一致;各种记录未按规定执行。

2.物料接收、取样、储存、发放方面

货物损坏、标签错误、未经批准的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取样、取样过程对产品造成污染;储存过程中物料状态标志错误、物料超过有效期、物料储存环境超标;工艺用水个别监测项目如电导率超标;包装材料存在缺陷;检验过程中配置溶液未按规定条件放置等。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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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检验过程的控制方面

未控制或未监控规定的控制参数(如混合时间、温度、压力、喷雾率);未执行设备/仪器测试参数;中间产品储存时间超期;超出工艺规程、检验规程规定的处理措施。

4.环境控制

无菌试验室或生产车间菌落数不符合标准、高效过滤器泄漏或未符合再确认要求、压差不符合标准、温度或湿度不符合标准、尘埃粒子数不符合标准、未授权人员出入控制区域、控制区域空气或水的泄漏;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如IR、水分测定,实验环境不符合规定;

5.仪器设备校验

未按规定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周期性校验;个别仪器使用前未校准。6.清洁方面

设备未按照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检验用容器清洗不彻底;色谱柱未按规程进行清洗;清洁、消毒后容器具保存环境及时间不符合。

7.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或重要的辅助器具(如扫描仪、金属探测器)出现故障,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使用未经批准生产、检验设备;仪器、设备预防性维护中对仪器产生影响;公用设施(如水、HVAC、压缩空气)故障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

8.生产过程数据处理

物料平衡限度不符合规定;平行样品检验结果相差较大,换算、计算错误;单位控制错误;计算过程中保留位数不正确;批生产指令处方有误。

9.其他

未在上述列出的、可能会对产品质量或质量系统产生潜在影响的事件。

四、实验室偏差管理

(一)超标结果(OOS)调查

超标结果(OOS)调查是偏差调查的一种类型。产生OOS结果可能是实验室原因导致,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的差错等原因导致的,所以OOS调查时首先应由实验室偏差调查后如有必要应扩展到生产全过程的调查。产生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建立超标调查的书面程序。任何超标结果都必须按照书面规程进行完整的调查,并有相应的记录。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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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初步调查

当OOS检验结果出现时应该进行调查,调查的目的是确认引起OOS的原因。即使因OOS结果判断该批不合格,仍必须进行调查以确定该结果是否影响到同类产品其他批号或其他产品。所有调查活动包括调查结论和随后采取的措施,并须记录。

OOS实验室调查须优先于实验室其他日常活动,特别是牵涉已分销的产品(如投诉样品检验、稳定性检验),则实验室调查须在24小时内进行。同时须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必要时须通知质量管理部和受权人。

调查必须是全面的、及时的、不带有任何偏见的,记录是完整的和经得起科学推敲的。OOS调查的最初阶段,应该在检验溶液丢弃前,对实验室数据正确性进行最初评估,如果是实验室错误或仪器故障,可以使用原溶液进一步检测。如果最初的评估显示在得到该数据的分析过程中没有发生错误,必须立即开展一个完全的OOS实验室调查。

由检验人员同其主管或其他指定人员一起实施实验室调查目的是确定()OS结果的有效性(或是归因于实验室误差)。

(1)检验人员使用了符合标准、经过校验并通过系统适应性确认的仪器。

(2)当OOS结果无法解释时,检验人员应保留样品制备液并通知主管。

(3)如错误明显,检验人员应立即记录并停止进一步检验。

(4)回顾检验方法,确定遵循了相关规程和技术要求。

(5)检查原始数据,包括图谱及任何非典型或可疑的信息。

(6)回顾检验结果及其计算。

(7)确认仪器性能,检查保留的溶液和玻璃器皿的外观,确定使用正确的容量,无污染的玻璃器皿。

(8)确定使用了适当的标准品、试剂及溶剂。

(9)评估检验方法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其检验是依据基于方法验证数据和历史数据建立的质量标准。

(10)评估分析或产品的历史(至少10批或两年的历史数据)。

(11)检查取样程序。

(12)检查检验人员的培训历史及其经验。

当实验室初步调查确认错误是源于检验过程或样品处理过程(包括取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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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则OOS结果无效。无效检验结果的初步调查须被记录在实验室调查报告中。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对样品处理或检验期间发生错误的详细描述及其预防再次发生而采取的纠正措施。

再检验的样品须取自均一的原始样品。再检验可由同一检验人员或另一个检验人员使用同一的仪器完成。如果再检验合格,则最初的检验结果无效且再检验结果用于产品批的放行决定。如果再检验确认OOS结果,再检验结果用于将来对产品批的处理决定。

如初步调查确定了OOS结果的原因,则实验室调查报告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错误原因、预防错误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须被记录。同时,实验室调查报告须归人批记录/检验记录,供质量管理部最终评估和批准。

如果最初调查确定OOS结果原因不明,则认为调查中的原始数据结果有效,实验室调查须扩展并考虑额外的检验。如果随后确定原始数据无效,须记录并由质量管理部批准。

2.OOS结果全面实验室调查

如果初步实验室调查不能确定是实验室错误造成OOS结果,且检验结果是正确的,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进行全面实验室调查。这样调查的目的是确定OOS结果的来源,生产工艺的问题或取样问题都可能导致多变的检验结果。调查应该由质量管理部门和所有其他相关的部门完成。其他的潜在问题也应该被确定和调查。应该充分调查生产过程的记录和文件以判断引起OOS结果的可能原因。

全阶段实验室调查包括对原始样品的再检验,进一步评估是否考虑再取样或确定实验室错误。

(1)再检验

再检验的样品须取自均一的原始样品,须对2个原始样品(如检验存在双倍样品制备时)或至少3个原始样品(如检验只有单个样品制备时)再检验。再检验须由和原始检验不同的检验人员使用同一仪器操作。

(2)平均值

正常情况下检验结果不使用平均值。特别是在检验产生了个别的超标值和个别的合格检验结果,而其平均值符合质量标准时。当检验用于确定可变性时,不能使用平均值,如含量均匀度检验。此外,也不允许平均原始OOS结果和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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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结果。平均值可以用于下列情况,如一个检验规程要求HPLC含量的检验结果由同样制备样品连续的、重复的进样(通常2次或3次)得到的平均峰面积确定,检验结果为峰面积的平均值。其他的检验如水分含量要求双倍检验并报告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必须注意,平均值的使用必须是每个单独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再取样

依据再检验结果和全面实验室调查的结论,确定了明显的取样错误时,则可以从相关批中再取样。例如,在排除实验室错误的前提下,从原始样品几部分中得到相差很大的结果,显示其不具代表性,允许再取样。

(4)最初超标值有效

如果再检验确认最初的超标结果有效时,那么最初的检验结果和再检验/再取样结果应分别报告,以便于最终的批处理决定。

(5)最初超标值无效

如果再检验结果合格(所有的再检验结果在质量标准限度内),最初的超标值无效时,那么最初的超标结果和所有再检验结果须分别报告,以便于产品的放行决定。

(6)报告调查结果

全阶段实验室调查报告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当调查不能在10个工作日完成时,需有阶段报告,详细描述需要增加的工作和完成时间。

(7)记录和产品批处理

实验室调查报告须归人批记录/检验记录,供质量管理部最终评估和批准。如果再检验初步确定超标的检验结果或调查明确显示产品失败时,须确定产品批失败并拒绝放行。最后,一个全阶段偏差调查必须确定批失败的根本原因。质量受权人须在批放行前审核完成OOS实验室调查报告。

(二)超趋势结果(OOT)通常超趋势分析应用于稳定性数据分析,验证数据分析,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和环境检测中。OOT稳定性结果是指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和取样周期,结果在质量标准限度内,但是超出预期期望的一系列结果(比如稳定性降解产物的增加)。

企业对OOT结果进行审核和调查,可参照OOS调查程序。

五、生产偏差处理程序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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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偏差处理程序适用于当实验室检验结果异常时,经上述偏差调查发现与实验室偏差相关性较低时,需要启动全面的偏差调查程序,主要涉及生产全过程的偏差调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偏差,可能未引起检验结果的异常,但也需要报告,记录并开展相应的调查。

(一)对事件的报告

1.偏差定义中的任何事件都要以《偏差处理传递单》的形式立即(自偏差发生时起1天之内)报告给质量保证部,并同时在批生产记录或其他相关记录 相应位置记录该偏差。

2.部门内部进行最初的风险评估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1)偏自发现人参与偏差判定及评估活动中,对偏差进行初步的评估,界定其影响范围,严重性,详细记录偏差事件报告。

(2)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但不仅限于此),以减少事件对生产物料/设备/区域/工艺/程序等的负面影响;

①停止生产:GMP相关活动的恢复和继续需质量部的批准。

②调查结束前,问题原辅料、包材、中间体或成品应清楚地贴上待验标签或通过在软件系统中控制其待检状态。

③任何怀疑有问题的设备、仪器、系统应安放在一个安全的条件下,调查结束后方可使用,如必要,须贴上明显的标签。

3.确定唯一的生产偏差的跟踪编号。

收到偏差处理传递单后 由质量保证部质监员编号,并在《偏差处理台帐》上登记,(二)偏差事件报告评估

偏差事件发生部门负责人上报QA,QA通过与发现偏差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沟通后进行偏差确认,评估和批准最初的风险评估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确认偏差涉及的物料或产品的隔离方式,避免发生偏差的物料或产品发生混淆/误用;对偏差进一步确认过程。质量部同样需评估过去一个月中是否发生类似事件。如发生过,过去事件的事件报告号需记录。如果当前事件是一定时间内多次发生,即使它符合只报告事件条件,该事件应经评估以确认是否需要进入调查。

(三)偏差事件报告批准

1,质量部负责人作为事件报告的批准人,利用质量分析工具审核和评估事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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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报告,以确认以下事实:偏差问题得到了充分和适当的评估;结论合乎逻辑并有调查资料支持;建议的行动得到落实;确定了根本原因。

2.质量部根据以下原则将事件报告分类,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事件报告的评估和批准。对分类基本原理、所有支持资料或信息,应清楚地描述。

(1)无须根本原因调查事件,即次要偏差。

①次要生产偏差一般对生产物料/设备/区域/工艺/程序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在决定是否需要调查时,应考虑事件本身及周围环境。一般包括已知根本原因和纠正预防措施已确认但未完成实施的重复发生事件或者已知根本原因、应采取的措施在相关SOP中已有规定的事件。必须有证据证明那些特定生产偏差其性质较轻,相关过程或区域完全在控制当中。

②原因分析和最终处理:质量部审阅已完成的事件报告,包括已确定的纠正/预防性措施。必要时,与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后,确定根本原因。质量部决定受影响批次/设备/工艺过程/系统的处理。

(2)对于复杂事件,主要或重大偏差,协调其他部门组成调查团队。(四)主要生产偏差或重大生产偏差的调查

偏差调查组通常由 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组成,调查组组长应拥有足够的知识实施调查。

调查过程是确定产生偏差根本原因的过程,偏差调查的过程应紧密围绕人、机、料、法、环五个关键要素以鱼骨图及Why方法为调查工具进行逐一排查。

(五)根本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

1.数据资料收集

2.数据资料分析,首先需要对相关的文件进行回顾,其中包括取样记录、批记录、清洁记录、设备或仪器的维护记录,涉及的产品、物料、留样,评价对比此前/后续批号潜在的影响,相关SOP、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报告、产品年度质量回顾报告、设备校验记录、预防维修计划、变更控制,稳定性考察结果趋势、曾经发生过类似不符合事件趋势,必要时应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审计等。通过排查确定不可能原因并给出充分的理由,逐步缩小范围,找出最可能的根本原因。

3.根本原因的确定,记录最有可能的根本原因;附上去顶和排除这些原因相应的文件和收集资料;挑战最有可能的根本原因以确保所有相关的数据资料支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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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和结论;如果原因不确定,需要记录所有可能的原因并进行趋势分析。

(六)调查报告的审阅和批准

1.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审阅批准调查报告。

2.质量受权人负责最后审阅批准主要偏差和重要偏差。

3,审阅人和批准人应确保调查是有条理的,并确认调查的范围,深度、根本原因和适当的纠正/预防措施,需考虑的方面包括:

(1)所有的文件已完成,包括附件/相关文件(如批记录、检测记录、检定结果、温湿度记录复印件等);(2)符合GMP要求;

(3)对适用的根本原因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4)最有可能根本原因的选择是依据支持数据和可靠的科学推理;(5)适宜、充分和及时采取了立即行动和纠正措施;(6)预防措施实施、跟踪和监控的有效性;

(7)采取的措施和提出的建议是适当的、充分的、适时的;(8)对必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审阅和批准。4.尽可能记录所有的附件和引用的文件。(七)最终处理

根据调查和纠正预防措施的结果,调查组的最终处理建议、各部门审阅意见,质量负责人/受权人应作最后批准,并决定有问题的物料、批次、设备、区域或方法的最终处理记录决定的理由。

质量管理部门跟踪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质量管理定期对偏差进行回顾评估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六、偏差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偏差未及时报告和记录

2.以前已经找到原因的偏差重复发生。3.支持判断和结论的数据不充分或不合理。

4.调查缺乏逻辑性盒系统性,未能有效记录调查过程。

5.在进行偏差调查时未进行不要的延伸,各产品和系统之间的联系未引起重视。6.在偏差调查时,不恰当的引入新的问题或其他潜在偏差。

7.未确定CAPA的有效性,没有系统跟踪/评价CAPA的完成情况及效果。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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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培训 ”作为整改及预防措施过于频繁,针对性不强且效果未经评价;未对偏差进行定期的总结和分析。

9.临时性计划偏差的发生未被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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