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水泥浆合同(精选5篇)
1.承运水泥浆合同 篇一
运输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在村管辖山地开发瓷土矿产资源。甲方开采的瓷土、矿类产品,由乙方负责承包运输。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以 “互助互利”为原则,确保运输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运输工作有一个完善管理程序,必须由乙方组织车辆统一安排运输。并配制一车一卡,按卡对车号装货。甲方不能任意调配车辆运输。运输路线()全程约13公里。
二、运费单价:按 “吨”为单位计量,每吨壹拾伍元叁角人民币(¥15.3元)。甲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及市场物价回动特殊,运费单价另作协商调整。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份由乙方统一结算,甲方不得与司机或车主个人直接结算,如有类似事项发生,乙方有权暂停其产品运输。每月15号甲方应支付前半个月运费的50%给乙方供车辆燃油及其他费用。每月月底对单结算,次月5号前甲方必须将上月的全部运费款项付清给乙方。
四、甲方按发货量每天需要多少车辆,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排车辆。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安排车辆,确保甲方的发货计划及运输任务完成.六、在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装卸货。
乙方要保证做好运输安全措施。为了保护好村道的水泥路,并要按照白礤村委会决定限载15吨以下,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要购买安全责任保险,如发生交通意外与甲方无关。
七、在运输路线范围内的水泥路村道如有民众纠纷的,应由乙方出面
调解处理。其它泥路村道及个人利益纠纷,乙方协助甲方调解。严重违规者报当地政府部门处理。
八、双方如有其他事项在本合同没有协商明细,另作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双方签名后生效,随着甲方资源开采结束自然失效。
九、以上协议受法律保护,双方公共遵守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造成经
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视其情节轻重,可按法律程序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后自然生效。
甲方:(代表)__特此协议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__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2.承运水泥浆合同 篇二
一、承运人对旅客所受的损害存在过错的情况
在客运合同中, 承运人有如下的义务: ( 一) 告知义务; ( 二) 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 三) 救助义务; ( 四) 安全运送任务。当第三人侵权发生的时候, 承运人对此也存有过错的情况是因为承运人履行义务上有瑕疵, 此种情况下, 第三人与承运人如同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 例如, 列车员没及时将拖地的水渍擦干净, 致使旅客A没有站稳将其前面的旅客B推到摔伤, 旅客B可向旅客A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对于承运人, 其没有将旅客安全送到目的地, 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造成旅客人身损害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这时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受伤的旅客可选一种责任主张。司法实践中, 法院将其认定为承运人的违约责任与第三人侵权责任成立民事责任的竞合, 这种观点存在偏差。所谓民事责任竞合, 针对的是同一责任主体的同一个行为, 该行为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权利人可进行选择, 要求责任人承担其中一种民事责任。[1]很明显旅客A与承运人是两个主体, 并没有存在责任竞合的前提, 这是实务中法官理论认识的欠缺。还有类似的情形, 承运人没确保列车上硬件条件的安全状况, 导致第三人侵权, 承运人责任均可主张违约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二、承运人对旅客所受损害不存在过错的情况
此情况较特殊, 一般来讲, 承运人对于损害发生没有过错时要承当责任似乎是过于苛责承运人的责任, 但基于铁路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有很大的行政性和公益性, 且其对整个列车及旅客的控制能力较强, 应将责任的天平倾斜从而保护旅客的利益。我们需界定清楚的是, 此时承运人承担责任究竟是什么性质。很多人认为承运人应承担的是安全保障义务, 此义务规定在《侵权责任法》第37 条中, 从表面看上去, 它符合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构成, 但有个问题, 安全保障义务以过错为前提, 但在第二种情况下, 承运人是无过错的责任状态, 两者存在明显的矛盾。安全保障义务因给具有此义务的管理方过大的责任, 若其还不限制为过错责任状态下, 就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利益两端极度不平衡, 安全保障义务不是在无过错责任状态下, 所以第二种状态不属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
笔者认为此种情况下承运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02 条中有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 《合同法》中并没明确说明这是违反某项义务后需承担的责任, 但是一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应是其行为违反了合同义务, 或直接基于法律法规, 或侵害相对人的权益, 上述内容排除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 我们可进一步思考承运人是否违反了某种义务招致的承担无过错责任。运输合同生效后, 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 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2]有学者将此义务称为安全运输任务, 若承运人没有做到安全送达旅客便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这里没安全送达的情形中应包括第三人侵权的情况,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样推断过于苛责承运人, 但《合同法》中规定了免责事由, 若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可免责。我认为这个法律条文为第三人侵权, 承运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提供了依据, 上述条文中“旅客”的解释值得推敲, 若是指代的受损害的旅客本身, 那么也就是说其在非故意和非重大过失情况下因自身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的, 承运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里的旅客能否被解读为“除受损害旅客外其他的旅客”, 也即是侵权第三人, 我认为是可以的, 这样更能保护遭受人身损害的旅客利益, 客运存在于封闭性较强的交通工具, 人员也密集, 旅客之间很容易发生碰撞摩擦, 但是也应该对此有所限制, 第三人应该是非故意和非重大过失的情况下, 才能让承运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若是第三人完全基于伤害的故意, 承运人完全不必承担责任。
三、结论
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 承运人有过错必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是侵权责任; 若是承运人没有过错时, 第三人是非故意和非重大过失的情况下, 承运人没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其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摘要:在客运合同中, 大量存在第三人侵权的行为, 本文探究的是人身损害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第三人侵权时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分两种情况, 第一, 当第三人侵权时, 承运人有过错的, 旅客除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外, 还可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或是侵权责任;第二, 当第三人侵权时, 承运人没有过错的, 基于承运人具有安全运送的义务, 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能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以外, 承运人应对旅客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笔者认为此时承担的责任性质是违约责任, 不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关键词:第三人侵权,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
参考文献
[1]赖谚辉.论客运合同承运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D].西南政法大学, 2014:17-18.
3.货物承运合同 篇三
甲方(委托方):博野县华奥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甲方所指定的货物。
第二条 甲、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甲方此次委托运输货物的总价人民币:(¥:)。
2、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并将货物送往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和接受人。
3、收货人拒收货物或无法找到收货人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由甲方指示乙方如何处理,乙方无权自行决定。
4、运输中乙方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因丢失、损坏、被盗、被抢等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损失,经甲方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损失程度予以相应赔偿。
第三条 费用结算方式及支付
本次运输的货物运费总计人民币(¥:),乙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后由收货方支付运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发生错运、错交,乙方应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单位,交给接受人。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运输标的,应赔偿乙方直接损失。
3、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损、货差及不能按时运输的,乙方负责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证按时运输到位(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其 他
1、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博野县华奥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乙方:
电话:电话:
4.承运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亊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往成渝各地的货物运输,运输方式包括(汽运、航空、铁路、快递)。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
3、约定价栺若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幵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执行。
4、乙方指定为甲方货运代理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相关货运亊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仸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事、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天源公司倉庫提货或接收甲方臨時其它地點。
2、对甲方要求上门接货的业务,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提货后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3、甲方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包装,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包装标准。零散货物乙
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幵有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的权利。甲方负责包装货物的,如外包装良好,货物发现短少或损坏,乙方不负赔偿责仸。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5、甲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乙方负责将发运情况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对甲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应甲方要求及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7、若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航班、公路、铁路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8、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提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包装完好。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及时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计划预订安排车辆。
2、准确填写《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幵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甲方普通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
品等)按乙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经甲方指定的物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的货物交接、验收、结算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件,视为甲方行为。
4、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情况和预计时间到达。
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6、甲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主动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7、甲方有权对乙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亊项、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从甲方处获取的资料和相关
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需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幵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2、乙方给予甲方的各种优惠,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之
成为与乙方谈价的筹码。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双方约定:
1、委托运输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核定的《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或双方商
谈价栺(须书面确定)为准。
2、乙方按照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乙、甲方付款采用周期与限额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结算限额为万元。两者俱一即可结算。
甲、甲方委托运输的费用采取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C、现金即时结算。
D、甲方需要返单结算的,乙方返单后,甲方即付款。
3、甲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5000元的,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月结方式,甲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3、在结算期届满时或甲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乙方将结算清单电传甲方,甲方必须在三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因乙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幵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第四天甲方应将运费结付给乙方。
5、结算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
7、运费结算时,甲方如因故三次拖延付款,乙方保留用其他方式追收运费的权利。
六、违约责仸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乙方到货保证:到货时间按附表时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乙方在附表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除遇到特殊情况如天气、机械故障、交通亊故、非人为等原因外。造成延误,延误一天,乙方负责解释原因,延误2-3天乙方减免该票货物运费的50%,延误四天或以上,乙方减免该票全部运费,但不影响其他货款结算。
2、甲方交货时按照声明价值支付保费。发生保险责仸亊故,乙方按照国家保险条例赔偿货物损失。超出声明价值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仸何责仸。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丢失,乙方根据汽运货物按照受损货物重量2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未办理投保而发生货物破损,乙方比照货物价值,最高按受损货物重量10元/公斤(人民币)赔偿。
3乙方不承担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
4、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仸:
乙、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甲、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或损坏;
D、货物的合理损耗。
E、甲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F、甲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因为上述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必须合理性赔偿。
G、甲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信用条款
甲方月结(或半月结)运费达万元以上,或在结款期限届满后10天内多次催收,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措施,如进行货物留置等。
八、其它亊项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如双方均无意终止,乙甲双方续签本合同。
3、仸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如费用尚未结清,一方须在十五日内向另一方发出《结算通知》幵附有效单证,另一方则按照协议有关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亊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乙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合同一式两仹,双方各执一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他附加条款: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签字:
5.承运服务合同 篇五
地址: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在甲方产品(柴油机)的运输业务上同乙方进行合作,并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品种
柴油机及配套附件。第二条货物起运及送达地点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扬州至(全国各地、异地仓库)之间调拨发货所涉及的公路运输服务。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甲方产品属于高精密机械加工产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按照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及时、安全、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采用与乙方约定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向乙方下达准确的货物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包括:货物品种、数量、发运地、目的地、交货期限、运输方式等。
2、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规定的运输时限内,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地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延期时间处以元/时的处罚。如果因此导致甲方被客户处以罚款时,则罚款由乙方承担。原则上所罚款额以本批运费总额为上限,如造成甲方损失的,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3、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地址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因此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货物运输业务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执行。
5、在双方协议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终止合同的措施,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并扣减直至扣完风险保证金。
6、乙方要保障甲方货物安全,不论何因造成甲方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的,乙方应按此批货物的合同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不可抗力因素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乙方派出的承运车辆车况完好,符合公路运输及装载要求。车辆须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营运证书、车辆保险及防雨、防盗等设施。驾驶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乙方每次在甲方指点地点或仓库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规定,服从仓库现场人员管理。同时乙方要核对清楚货物的型号、数量、附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甲方货物如数、完好托运。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运输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提前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甲方提供收货人联系电话)。以便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4、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地点。
5、乙方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收货人须如实在签收单上签字(必要时加盖收货单位印鉴),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一律无效。
6、货物发出后,乙方应负责对在途车辆进行跟踪监控,并及时向甲方反馈。
7、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支付违约金。
8、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塌方等)、交通事故等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在甲方仓库等货超过4个小时的,甲方按超过4小时后每车50元/时偿付给乙方;如甲方取消本次货物托运,应在4小时内通知乙方,超过4小时后应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运输保险、理赔
1、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翻车、撞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妥善处理和保管,防止事故品的遗失。在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和处理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事故品按甲方要求如数运回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自理。
2、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愈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从乙方货物运输风险押金中先行扣收;如事故发生的责任属第三方,由乙方负责先行赔偿损失给甲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事故责任的第三方进行索赔。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费用按双方商定的运输价格表执行。运输价格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常情况下合约期内运价不变,如确需变动,均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重新对价格表签字盖章认可。
2、每月末,乙方在次月日前,根据当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运输统一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结算完毕。支付方式为。回单是乙方货物是否送达和运费结算凭据,如因回单的延误或遗失,不能按时结算运费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运输风险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一月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分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协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份。具体名称为。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电话或传真: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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