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精选10篇)
1.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一
砖瓦窑厂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5、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领导要带头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有关部门。
厂长安全职责
1、总体负责本砖厂的安全工作,领导副职干部(副厂长、班组长、安全员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并结合本砖长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2、执行安全法规规定、规章指标,制止各种违章昌险作业。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教育,组织好每月的安全检查,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人。
4、负责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工人的二、三级教育,并指派老工人负责带培。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半月向职工工作一次安全讲话,总结布置下一步的安全工作。
6、经常深入采土区、制坯机房、窑室,掌握本砖厂的安全工作状况,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下达的隐患通知书必须按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整改。
7、发生重大事故时(窑体坍塌、采土区机械或人身伤害、机房触电事故、水坑溺水事故、职工饮食中毒、配电室发生火灾、油罐着火、运输车辆发生车祸、机器防护设施失效引起的机械打击伤害、接地失效或过压保护失效引起的人身伤害等),要立即向乡(镇)、县等有关领导报告,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了防范措施并实施。
8、建立、健全领导不脱产安全员队伍,指导和支持他们的工作,每月对违章进行登记,作为安全生产工艺奖惩考核依据。
9、在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时必须有安全内容。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生产方针。
副厂长安全职责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人身安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障国家和人民生产财产,副厂长的安全责任如下:
1、定期检查机器设备的安全状态,发生问题及时向厂长报告,并组织人员及时解决。
2、定期组织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止安全意外。
3、发现即将报废的机电设备或毁坏的机电设备及时向厂长汇报,并及时更新,避免扩大伤害或造成人身伤害。
4、移动风机时必须现场监护,保证断电后再移动。
5、禁止非工作人员挪用风机以及灯线等带电设备。
6、发现窑室内的塌陷问题,立即补救并上报厂长。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主持编制、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重上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组织管理本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临时任务和大、中、小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负责现场指挥;
4、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厂长,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7、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
8、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单位法人代表承诺职责如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和市、区政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4、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带、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从业人员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7、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2、参与审核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
3、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惩险情有权暂停生产,责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4、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锅炉等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设备不准使用,责令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情况通报。
6、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大、中、小修理措施及设备维修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8、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9、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做到人人职责清楚,持证上岗。
10、做好安全设备、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管理制及手续,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11、承办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工人在生产中以安全和健康为首位;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工作。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班组人员要经常学习安全生产规程,坚持执行岗位职责。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停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
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本工种岗位规程,并随时检查督促本组人员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2、对本组的安全防尘、夏季防水、夏季防中署等工作负责。
3、带头学好制坯、干燥、用电、装出窑的安全知识,帮助新工人、调换工种的工人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4、搞好本组安全日常活动、事故调查、事故分析等工作。
5、带领本组人员搞好设备、工具、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
6、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和报告,对造成未遂和违章的职工要进行严厉批语教育,并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汇报。
7、协助和支持本组安全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反映本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自身要加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业务技能,时时重视生产安全。
二、要合理匹配机器动力、线路、开关。用电设备做好安全接地保护,对于电机、线路、开关;用点设备做好安全接地保护,对于电机、线路、开关要经常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三、变压器周围危险区域要设围墙或铁丝网加以防护,标明有电危险,切勿靠近等字样提示。
四、电工上岗作业前必须配戴齐安全保护用具。
五、对职工宿舍用电要合理串配电线,经常进行检查,不准职工私自接拉电线,私自安装超负荷电器,发现一次乱接乱拉,即刻撤掉同时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两次给予罚款处理,发现三次给予开除处理。
六、对安装在露天作业的电机、线路、开关要做好漏水漏电防护处理。
七、对移动使用的电机、电灯、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磨损和老化程度,发现漏电,及时更换,排除不安全隐患。
八、对水窑上下使用的移动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铲车班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铲车班司机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时刻注意生产安全。
二、未经半年以上培训的人员不准独立开车作业。
三、司机在作业中对车况和地段环境情况要了如指掌,铲车发生故障要马上停止作业,即刻排除,不准铲车带病作业,对危险地段要保持绝对安全距离。
四、司机对车辆要经常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在作业中把车辆故障降到最低,提高人车安全系数。
五、铲车在作业区域危险地段必须插牌警示,禁止靠近。
六、非司机人员,禁止发动和驾驶车辆。
七、两辆以上机动车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间距行走。
成品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成品班全员以及财产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对全体工作人员经常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大窑内外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刻排除,防患于未然。
二、大窑是砖厂的重点安全防范地段,对于窑室内和窑上要严加管理,非工作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三、窑上风机要加固安全防护罩,随时检查固定情况,发现松动部位,立即回固。动力电机配齐接地保护、开关、刀闸配好防水漏电保护。
四、窑上和窑室内移动照明线、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五、窑室长年使用,损坏严重存在危险的部位要随时修复,损坏不太严重的要设置警示标志,提起大家注意安全。
六、汛期前,做好窑门窑顶防止进水工作,窑顶不准漏水和存积水,大窑周围要排水畅通,保证雨水不进入窑室。
七、窑室内出、码、装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配带口罩或防尘罩,避免灰尘吸入肺内。
八、窑室内外动力线路及开关,要由专职电工设置接火,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私接乱拉电线,移动动力缆线及开关等要随时检查磨损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干燥班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干燥班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对职工要时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对企业财产安全和个人人身安全负责,时刻警惕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处理,以防为结合,避免事故发生。
二、对本厂的易燃财产,要加强管理,如草帘、苇帘、塑料布,在停产季节要集中堆放垛齐,不准乱仍乱放,到入都是易燃品,存放在地点要远离生活区和高低压线处,要存放在与水源较近处,跺与垛要保持安全距离。
三、易燃品存放处,要设专人看管,闲杂专人看管,闲杂及厂外人员不准随便接近,保证防火防盗安全。
四、在生产季节对以上的防护用品要爱护和计划使用,需用多少取多少,多余部分运回远处,妥善保管,在工作路和架道中不准有多余苫具。
五、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老化和残坏不能在使用的苫具要随时清理,集中在安全地处存放,等待处理。
六、工作路、架道、排水沟内,要经常保持整洁畅通,对杂草烂柴随时清理运走,防止水火灾害发生。
职工食堂宿舍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在厂工作要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安全和生产的正常开展。
二、职工食堂直接关系到每个工作的身心健康,对职工食堂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严格要求,保证食品和室内外卫生达标,避免食物中毒,减少传染疾病发生。
三、厨师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身体体检,确保没有传染疾病,本人要保持个人卫生,勤洗衣洗澡。
四、厨师对于发毒变质的米、面、饭、菜,绝对不准卖给职工食用,防止病从口入。
五、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对厨具和室内外卫生要经常进行清扫消毒。
六、后勤小伙房,要在开支范围内,把主、副食调剂搭配合理,做到营养均衡,饭菜色、香、味、美,让职工吃饱、吃好,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七、前勤自选伙食食堂要在职工能够承受的标准内,本着食堂自身不亏不盈的服务原则,把饭菜做的优质多样化,让职工自选,做到一视同仁老弱无欺,为前勤的安全生产做好坚强后盾。
八、职工宿舍内外要经常打扫,垃圾倒到指定地点,定期设专人清理拉走,宿舍内院内要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九、职工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准私接乱拉电线,不准私自安装超负荷电器,照明灯泡在40W以下,无人看管时,电器、照明、电褥子等电源要全部断掉。
十、冬季取暖煤炉,必须配备烟筒,没半月要进行一次检查烟道是否畅通,没有烟筒的煤炉不准生火使用。
十一、在雨季到来之前要对职工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漏雨和危房限期修复,在降雨集中月份期间,要经常检查危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半成品车间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对半成品车间全体人员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对全体工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把安全和生产放在同等位置去抓,避免一切事故发生。
二、对半成品车间内的各种机械操作必须设专业技术人员看管任何人不准随便启动机器,同时设专业技术人员随时检查各个部位的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和隐患及时处理。
三、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安装接电,同时做好接好接地保护,严格要求电工随时检查电路及开关损坏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四、在车间内机械运转对工作人员存在危险部位,如裸露电力转动带、轮、搅拌箱等,必须加设防护罩保障人身安全。
五、车间内机械运转对人身伤害存在危险的重要工作岗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挑选精明强干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上岗,未经培训和主管领导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替班。
六、车间内的工作人员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戏打闹,对工作不认真屡教不改的人员要及时更换。
七、机械正常工作时间,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车间。
八、工作时间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待机械停止运转断掉所有电源后,在进行抢修。
九、工作人员上岗,启动机器前要响铃,提示后2-3分钟再启动机器,在全部机械启动正常运转后,工作人员在进入各自的工作岗位。
十、车间内危险性较大部位,要设置警示牌,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提高警惕,注意安全。
十一、电气焊工、电工上岗工作前要配带齐有效的防护用具,如绝缘鞋、面罩等。
砖厂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施工或工作纪律。装、出窑人员都必须戴眼镜、口罩、披户帽、劳保手套等防护用品,并避免烫伤。
四、认真学习并招待安全用火,安全检修,维护安全设备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五、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应急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六、正确的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培训或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八、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指令,对他人的违规行为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九、保持个人卫生,下班洗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此特制定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望遵守执行。
1.成立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全保证体系的贯彻。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3.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按企业厂长到各部门、各科室负责制到作业工人层层签字确认程序予以落实。
4.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承包分解到各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并予以考核。
5.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的实现情况,企业主观安全副厂长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6.具体的奖惩规定按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厂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等各种设备,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设施,管理工作中对所需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做出资金使用计划表,经过企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批复后送达厂财务部,财务部将严格按计划数额安排资金以保障该项资金的及时到位与使用。2.劳动保护经费计划
为了确保正常安全生产措施的需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国家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应该做到:
个人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开支的使用范围要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其管辖范围内按计划予以落实,即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不能擅自更改、不能挪做他用。
3、其它保障计划
1、隐患整改项目
2、安全设施维修保养资金
3应急救援投入
4教育培训
5、保险投入
4.建立验收、监督管理制度
(1)凡是安全生产使用的物资及安全宣传资料,必须有相关的人员对实物根据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组织验收(包括证明材料、数量、质量等),并对其负责。
(2)厂各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应该将资金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安全部门应该对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及时向厂负责人汇报。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如果厂有基建工程时,为了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望遵守执行。
1.厂安全部门负责全面监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2.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本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3.严格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申报。
4.施工现场的临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定期检查维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以及使用各种临电设施和机械设备。·
5.大型机械设备、材料进场时,安装、放置必须平稳、牢固、可靠,吊装区域半径范围内严禁逗留、作业。
6.架设和拆除安全防护设置装置时,必须有措施,有方案,有专人负责,有负责人批准和签字手续。
7.施工现场使用的“三宝”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四口”、“五临边”和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租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钢管、扣件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o 8.施工现场的基坑支护、各种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起重吊装、卸料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签字手续。
9.各施工项目聘用的专业公司、劳务公司,应在公司评价为合格方的队伍中进行选择,以便于安全生产的安全、质量、进度的优化管理。
10.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准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尤其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和酒后上岗,驾驶车辆。
安全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全厂机器设备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作到两会(会操作、会维修)三勤(勤查、勤看、勤保养)。
2、大拖、小拖、上班前下班后要检查两油一水,及设备有无毛病,出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开病车。
3、电器设备,上班前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排除,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4、要正确操作机器、设备以及劳动保护品
5、有特种设备的部门,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并确定安全负责人。
6、检修人员要按检查表的要求,对设备逐项检修,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注明解决的最后期限及具体负责人。
7、设备检修完毕后,要认真填好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按规定日期交厂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砖厂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管理,使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和认识危险、危害因素的严重性,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望各有关部门遵守执行:
1、工作用电、起重设备、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措施、方案、规范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大力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现场电气焊作业必须有审批手续,并对作业周边的易燃物品清理至安全位置,方可施焊,加强雨季、暑期安全生产管理。
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如变压器、配电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而提高自己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装窑之前对窑体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维修,每年冬季生产结束后,对整个窑体进行一次大规模维修,确保来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采土场的最终边坡角不大于60度,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小于(25米———45米),人工采土工作坡面角不大于50度或不大于采土场的自然安息角,且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6、采土坑必须设置“严禁游泳”的警示牌。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事故隐患包含在重大危险源之中,因此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找出相应的计划措施和预防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重大危险源登记报告。
2、刑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并落实专项治理资金,随时检查,定期写出检查报告。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停止生产,由安全员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通知,由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申请企业负责人复查,复查合格后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填写整改报告,记录在案。
4、建立事故重大隐患举报制度,职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对于瞒报不报的要追究其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1、正常情况下,值班员做好日安全检查记录;
2、厂安全检查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厂每月5日前向安监局书面汇报一次检查情况;
3、根据生产特点,对消防问题突出或存在薄弱环节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厂里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在整改期间要协助单位制订出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责令其当场改正,并视情节给与当事人适当的处罚:
1、消防器材被挪作他用的;
2、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禁止烟火场所吸烟的;
4、违反规定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
四、检查发现下列违规行为,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
1、在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2、消防器材、设施损毁或者刁<足的:消费责任人不明确,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3、特种工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伤亡事故赔偿制度
根据《国家赔偿制度》第27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赔偿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失费,总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本厂经研究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第27条的规定执行。
砖厂职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环境卫生管理,控制职业疾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健康,制定本制度,望遵守执行。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本公司的有关防治职业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装、出窑现场、焊接作业、煤灰装卸使用作业等有害有毒工种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并按规定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生产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以减少废油料的污染,严格控制机械噪声和人为的噪声污染部门。
4.工人宿舍按规定单人单铺,严禁睡通铺,对被褥要求工人经常晒洗,建立卫生值班制度,使宿舍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卫生、干净。
5.施工现场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堂要清洁、卫生,食堂所用的餐具要定期消毒,清理、刷洗,废水必须通过处理后方可流入市政排水系统。
6.企业应制定建立健全职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职业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
7.现场兼职环保员应协助项目部做好各项职业环境卫生措施、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各项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1、厂办要认真落实防护用品计划和费用指标,审定护品的品种、质料、款式及发放范围。
2、组织劳资、财务部门对护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检查员工劳保穿戴情况。
3、安全部门要建立员工个人护品的基础资料档案,制定发放工作。
4、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必须填写员工劳保登记表,每年三月一日前完成登记、发放工作。
5、防护用品的购置:凡购置的劳动用品必须具备二证一单,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等。
6、防护用品购回后,要专人保管,库房要通风干燥,无污染和腐蚀,防止变坏,降低技术性能。出库后,材料员严格各种手续并查看产品使用说明书,把好质量关。各种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防止损坏,经查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新品。
7、各种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要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及时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再使用。
8、组织厂财务部门对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穿戴情况;安全部门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基础资料档案制定发放工作
砖厂安全生产逐级检查整改制度
1.砖厂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性安全检查,车间、机房、变电室每旬一次。并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季节性的安检查。
2.厂级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对专业分管、分工、合议、汇总负责全面的安全整改。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的原则积极进行安全整改。班组能解决的不得推给厂里p对重大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标志。
4.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配电室,机房、油罐、采土场、窑顶、窑室、烟囱、挖掘机。
5.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6.各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如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减少事故发生。
7.电工必须随时检查全厂的线路,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事故“隐患通知单”,受检部门要负责履行签字手续,各留一份。9.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受检单位要为检查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做到认真解释和落实安检员提出的问题。受检单位负责人应认真地陪同检查,不许弄虚作假,设置障碍。10.安全检查人员要恪守职责。在检查中不得马虎从事,卡要勒索。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同时接受工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11.对违反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对干扰正常安全检查,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厂内专项奖励基金,对每季度按时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的,给与100至150元奖励。
2、对于违章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10元。
3、对于重大隐患及时举报并避免事故发生的,一次奖励100至1000元。
4、对于屡次违章违规、安全意识差、造成损失的,除进行处罚外,立即开除。
5、特种工对特种设备、机械保养、维护好的要进行奖励。无证上岗要进行除名处理。
6、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7、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车辆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8、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9、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议,让职工了解安全知识(安全用电知识、防止触电知识、紧急自救知识、防止机械防护设备失效时造成的人身伤害、雷雨季节防雷电知识、防止水坑溺水事故的知识以及饮食卫生知识[防上煤气中毒知识、防止偷盗等安全知识]。2.对各车间的安全隐患及时向职工通报,避免造成损失。
3.加强领导,在各车间建立安全生产机构,从厂到班组都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运用知识避免伤害的能力。
4.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发现一次,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除批评教育外,处以一定数目的罚款;发现三次,予以开除。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的职工,予以批评教育,直到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为止,否可能造成对自己的伤害和对其他职工的伤害。做到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的坚决不用,防止因安全知识不具备,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6.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复训。
7.厂级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知识竞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的特种作业生产事故发生,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各种条件和要求,制定本制度,望各特种作业人员遵守执行。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文化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
4.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超期不年审的视为无效证书,无效证书持有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不听指挥、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企业安全机构和有关安全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的情节,有权暂扣特种作业证书1—12个月,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平时应加强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操作技能水平,听指挥,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的权利。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了规范各类人员和各工种岗位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安全生产的覆盖面及操作技能的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望各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2.各部门组成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工作,并具备较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具备单独处理本工作岗位一般的技术和安全问题的能力。
3.各类岗位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相关局、厂安全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管理水平和指挥能力,防止因自己管理不到位、指挥失误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义务,时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规范工作现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达到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
6,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了解本工种岗位在工作过程中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和后果的严重性,使操作者能够按要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7.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按照规定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参加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技术培训,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以提高自己的操作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10.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学习代培人员)在参加施工现场工作前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使新工人初步了解各工作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和安全技术知识,机械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和违章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工作。
安全生产议事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实现文明、高效生产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并实施本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议事制度,厂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每周(周一下午:15:00生产会议室)做一次议事会议。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安排下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每周(周一晚上:20:00生产会议室)做一次议事会议。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服从并准备实施厂安全管理小组所安排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厂安全管理小组对全体职工每月做两次安全教育会议,让全体职工真正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真讨论所出问题、隐患。及时修复、整改。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4、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参力口。会上积极主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为减少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责任制管理网络着眼,从今年开始建立全员风险共担的安全管理机制,在厂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将按照“市、区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对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的人员,将按所交纳的保证金额给予员工同等额度的奖励,已交保证金自然结转,下一不需要再交纳。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人员,不再返还本保证金做为处罚,下一需再次缴纳。
一、交纳安全责任保证金,为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员工切身利益挂钩,努力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需交纳安全责任保证金2000元。
二、奖励: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所交纳安全责任保证金全部返还,同时公司奖励同等数额的奖金300元。
三、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事故轻重,给予一定处罚。其中,因未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失职渎职以及违章指挥而造成死亡事故发生的,安全责任保证金全部扣除;发生重伤事故的,安全责任保证金扣除80 % ;发生轻伤事故的,安全责任保证金扣除50%;虽未发生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损失大小扣除一定数额的安全责任保证金。事故上报及管理制度
在只有轻伤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在事故当日内上报厂负责人和厂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所在车间的领导必须会同其基层生产班组、车间、厂领导及安全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和拟订的改进措施报送厂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厂工会。休工三日以上的轻伤事故应列入事故报告单,按月向厂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其统计和存档。
一、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的报告程序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或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负伤人员或事故目击者应立即向班组长及车间领导报告。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通知后要立即报告厂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厂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方式快速将事故报告厂主管部门、厂所在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组织。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厂主管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重大死亡事故要在24小时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劳力安全监察部门。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厂负责人。
2、厂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厂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厂负责人。
2、厂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3、厂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厂负责人。厂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厂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厂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厂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厂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至于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由于它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国务院在1989年3月29日颁布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其中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报告程序与要求。
厂在对伤亡事故进行报告时,应做到报告内容详尽、报告时间迅速和报告程序正确。厂发生伤亡事故,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者,除责成补报外,还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企业建设,实现对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现就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定以下制度。
一、凡担任安全生产职务者,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由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二、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凡未经培训和培训未合格者,原则上不准上岗;个别因工作需要,培训前进入岗位的,只能代理代理安全生产职务,待获得《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后,再正式任命安全生产职务。
三、《安全生产培训证书》除了作为取得安全生产资格的必备条件外,也是担任安全生产工作参加个人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参加岗位培训的成绩,应作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考核、任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经过岗位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要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半成品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房电工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准备开车,开车前必须响铃一分钟,然后检查机器以及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方可开车,开车要按顺序选风机,主机,搅拌机,然后从从前到后依次开车。停车要有停车令,维修机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友人看管,严禁带电作业。没有开车令严禁开车,绝对禁止酒后开车。上班不准串岗或打闹,停车后清理电器上的尘土。
2、替班工:提前上班检查机器设备,下班前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替班要按规定替切坯工半小时,然后把嘴,吸盘,电工其他岗位不得超过15分钟。机器设备不准带电作业。
3、吸盘工:上班时要集中精力,吸盘要稳,不准甩坯墩坯,下班后要及时更换麻袋片,并清理卫生区。
4、把嘴工:上班要精神集中,不合格的泥条不准上切坯台,沙流要均匀,及时更换清理维修大小木轴。
5、拾大泥头工:要及时清理输送带上掉下的一切杂物,回泥头要及时清理,及时供给把最工沙土,及时清理卫生区,如果主机堵塞时严禁用铁器。
6、陶土工:上班要精神集中,随时检查各部分大带以及设备是否正常,滚桶粘土地时严禁用手去清理,有故障时及时和电工联系,绝对禁止转动时作业,要及时清理各部带掉下来的土。如要检修给料斗机、输送带、电滚桶要通知电工,向电工要停车铃,同时要放置明显的标志,听到铃声后无论是否检修完毕要及时停下来和电工联系,防止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卡对滚时严禁用手去拿,要等停稳后再去进行处理。
7、切坯工:上班必须戴好眼镜,泥条要扶正,不允许切大小块、大小头,及时清理推子头及弓条上的杂物,驼子每板不得超过三块,及时清理本岗卫生区。
8、扬沙土工:上班精力集中,要注意过往车辆,沙土要扬均匀,并及时打好档板。
9、检杂质工:上班要精力集中,即使检净输送带上的各种杂物,注意过往车辆。
10、检坯头上;及时清理拖斗上的剩余坯头、及泥块,要注意过往车辆,防止造成人身伤害。
11、下料工:提前上班检查土质,沙胶要配比均匀(沙60%,胶40%)电流保持在90~120安。及时清理搅拦机减速器下的杂物(每周至少三次),及时清理搅拌尺子上的杂物,及时更换搅拌尺子,清理搅拌机要拉掉电源开关。
12、大拖拉机司机:上班前要检查机器是否完好,有故障及时排除,要按照规定及时保养,要听从下料人员的指挥,及时供应粉煤工要的煤灰。
13、小拖拉机司机:提前上班检查机器各部分是否完好,如:机油、水、刹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许开英雄车,严禁洒后开车。
14、上架工:上架要横平竖直,不许咬架挫架,不准墩坯,不合格的坯子不准上架,必须达到密度,每米保证17块以上,质量要达到98%以上。架梗不扫不准上架,苦架要按照规定,小箔压茬15公分,大箔要由南向北。把架头风封好。
15、扶坯工:坯子要扶正,扶严,沙土要均匀,精神要集中,托盘下面的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
16、粉煤工:上班前要检查电器及粉煤机是否完好,工作时必须戴好眼镜,严禁不戴眼镜粉煤,煤灰质量要达到规定标准,最大颗粒不得超过三毫米。
17、机房修理工:上班前、下班后机房各种设备要检查一遍,做到万无一失,当好机房的后勤兵。做好备件要随时到机房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8、班长:提前检查全车间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好职工的带头人,和职工团结好,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安全无事故。
19、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人参伤害的,厂房及车间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违章着自负。
成品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装坯工:上班前按班、组长指定的地点掀架,把大箔、小箔卷放在背沟内,不能乱掀乱放。工作中要轻拿轻放,快拿慢放以防止碰坏坯子,不许抱坯、更不许砸坯。版头坯子要放在架埂上,不能乱放。下班后将架头好,把路上及窑门外的坯坯子拾起与小拖司机倒在指定地点。
2、小拖司机:上班严禁喝酒,严禁开英雄车,车上严禁带人。上班前下班后检查(两油一水)及拖车有无毛病,有毛病及时找修理工修理不能开病车。工作中掉在路上的坯子要及时拾起,路上不能有一块坯子或半头坯子。下班后将窑门的坏坯子与装架沟的一起到在指定地点。
3、码头、递坯子:严禁班前喝酒,听从班长指挥,码窑时要轻拿轻放,面要横平竖直,头对头、缝对缝、必须严格按照车间规定的码法工作,严禁私自改变码法。老同志要带好新同志,要和递坯工搞好团结,严禁打架斗殴。递坯工进出窑门要注意牵引防止砸脚或碰手,工作中车上剩下的坏坯子放在窑门外,严禁带往沟内下班后钭坯头整齐的排在窑门外。
4、烧火工:严禁班前喝洒,接班胶看好火情填好烧火记录。上班时不准串岗,要适应各种码法改变后的烧法,能随机应变,要合理使用风闸,要及时糊纸及打门,卫生区及时清理。
5、出砖工:严禁班前喝酒,带好各种安全用具及劳保用品,必须完成当月分配的任务,除砖时要轻拿轻放,最大限度的减小磕碰率,硫冈、黄砖要分清不许带到砖垛上。工作是要注意两边的人不能只顾自己,不准打架斗殴。夏季来临要使用风机,使用前要检查有无破损处,如发现既是找电工修理以免发生人身事故,挪风机时要拉闸,严禁带电移动,使用中如发现有不正当之处要找电工修理,不能用有毛病的风机,下雨天必须停用,以上用风机的规定适用装窑班。
6、清窑道工:及时扒门,扒门时砖窑清放不能乱杂,要及时清理窑内杂物和场面杂物,以保证出砖工的通畅,及时清理哈风内的杂物,保证哈风的通畅。
7、抹门工:查门必须查两道,及时查门和清理查过门的杂物,所查出门必须抹严,不许由漏气的地方。
8、清窑工:及时扒门和清理窑内的杂物,及时清理场面,随时随地的清理喻风内的杂物,以保证烧火的风力通畅。
9、电工:操作时必须带好有关防护用品,上班前严禁喝酒上班后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排除。必须制止违规操作,保证电器安全使用是每个电工的责任。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铲车班司机全体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时刻注意生产安全。
二、未经半年以上培训的人员不准独立开车做业。
三、司机在作业中,对车况和地段环境情况要了如指掌,铲车发生故障要马上停止作业,即刻排除,不准铲车带病工作,对危险地段要保持绝对安全距离乙
四、司机对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在作业中把车轮故障降到最低,提高人车安全系数。
五、铲车在作业区域危险地段必须插牌警示,禁止靠近。
六、非司机人员,禁止发动和驾驶车辆。
七、两辆以上机动车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间距行走。
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装、出砖工在出砖是必须带披户帽、劳保手套、口罩、眼镜,穿相配套的工作服。
2.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设安全网或防护栏等设施,必要时从业人员应系安全带。3.采土作业必须采取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4.人工采土时台阶高度不大于2.5米。
5.人工采土时,工作阶段坡面角不得大于50°或不大于采土场的自然安息角。
6.压砖机等设备运行时,禁止人员沿设备上下;禁止隔着设备转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和物品;禁止用手攀、脚蹬开动或停止设备飞轮、皮带等物 7.砖垛最高不得超过2.5米
8.检修设备必须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挂上警示牌和完全停止运转后进行。9.压砖机等设备回转作业中,严禁操作者带手套。10.装出窑操作人员避免碰撞伤害,要预防烫伤。11.出窑时,应打开通风机械降温,待温度降到40°以下出窑。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1.多台焊机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12.工作完毕,应检查操作场地有无火患,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6.配置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9.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灯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10.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1.剔槽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2.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3.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吸、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4.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木楞上铺设脚手板。
15.现场边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6.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1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二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三
第一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危险化学品购销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九、应急管理制度
十、事故管理制度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十二、出入库管理制度
十三、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4.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1、严格准守劳动纪律,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持证上岗。
3、产品检验前认真检查水、电、气等,设备工作正常才可投入使用。
4、检验工作中使用的检查器具必须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5、对产品检验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避免不合格产品的发生或发生其他意外。
6、负责制定物料检验方法和标准,确实执行物料检验。
7、负责进料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
8、负责对原料规格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9、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与校正。
10、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11、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
12、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13、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14、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
15、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
16、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
17、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总经理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18、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销毁处理。
5.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五
1.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2.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3.加油站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4.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5.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6.加油站加油操作规程
7.接卸油料操作规程
8.加油站计量操作规程
9.发配电操作规程
10.安全会议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安全检查制度
13.加油站值班制度
14.加油机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5.加油站设备检测、检验制度
16.加油站消防器材管理办法
17.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8.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9.防雷、防静电规定
20.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21.事故管理制度
22.消防管理制度
6.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篇六
1、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按时取样,取样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通知岗位操作工协助取样、进行安全监护,取样时站在取样口上风向。
2、化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度和稳定性。使用电加热设备分析样品时防止样品溢出发生火灾。
3、化验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表,原始记录表必须由化验者本人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4、化验时应保持安静,思想要集中,遵守操作规程,切勿粗心大意,马马虎虎,更不准在实验室内打闹。
5、实验室内都必须备有灭火器或砂土并尽可能放在显眼的地 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
6、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7、电炉子、烘箱等用设备,使用时必须要有人负责看管,以 防发生事故。
8、电炉子需放在水泥等非易燃物砌成的固定台子上,不得靠近木材墙或木质门窗。
9、使用易燃物时,必须在距离火源较远的地方进行,绝不可
靠近火源,尤其是乙醚、汽油等着火危险性大的易燃物,用时必须小心,用完后的剩余部分也应及时在存放到专门的地方。
10、绝不可以将液化气罐存放在靠近电源地方,防止强烈震动,气体出口,活门处绝不可涂油和与有机物接触,以免发生爆炸。
11、化验时务必注意避免反应进行的过分激烈,以免引起难以 预测的事故。
12、必须熟悉本部门所使用仪器的性能,所使用的化学试剂,各种可燃气体的物化性质及其防护知识。
13、馏分易挥发和易燃体所用的玻璃器具必须完整无缺陷,禁 止用火直接加热。
14、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 设备,确认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15、减压馏程仪器操作结束后必须先关闭加热电源、待样品瓶温度降至100℃以下后方可关闭抽真空设备。
16、对使用制冷设备降温分析的仪器设备必须先关制冷后方可关闭仪器电源。
17、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18、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得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9、做蒸馏提纯或蒸馏试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 的数量不得超过100毫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
施。
20、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电闸,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1211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21、及时填写化验结果报告单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
22、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情况记录,保持设备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23、化验室及时提供和建立(动火分析、氧含量分析)检测时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分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化验方法以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24、在日常化验工作中,要求分析室主管领导对化验员的取样、化验过程、结果计算进行监督,并对送出的化验数据审核。
25、新入厂化验员不得独立操作,必须熟练掌握化验方法经考核合格后,才允许进行独立操作。
26、非本公司分析样品,未接到上级指令,一律不得受理。
27、化验室内仪器不得随意搬迁或拆换,对不常用的仪器要安排人员定期维护保养。
28、化验室内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9、一切化学试剂药品瓶子,必须有标签。凡失效或标签不明的药品不得发放使用。
30、剧毒药品必须进行专人专柜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和领用。
31、化学试剂和药品库房要求阴凉、通风、清洁、防潮,药品存放要按照“化学试剂的安全储存和处理”的原则进行。化学药品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和登记领用制度。管理人员要有明细账目,做到账、卡、物相符。
32做好缺口化学试剂、药品的登记工作,按时编制月度计划,保证生产分析的需要。按月对化学试剂、药品进行清点、对化学试剂、药品的数量做到心中有数。
3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学试剂、药品库房。
34、未经允许不准将化学试剂、药品带出化验室。
35、领取化学试剂、药品时,对无标签或标识不清者、破损的,领用人必须拒绝领取。
37、一般化学药品领取由化验班长到库管员处签字领取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剧毒化学药品需填写申领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后,库管员方可发放。
38、其他部门领取化学试剂、药品时,必须通过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发放。
39、化验分析所产生的废液不能随意排放,必须按有关规定收集集中处理。
40、所有化验过程产生的废液(包括初次洗涤器皿的液体)必须倒入废液收集桶内,不准由水槽排放。
41、废液收集到一定数量时(约有半桶),由当班班长组织运往规定地点集中处理。
42、原料气、酸气属高含硫气体,取样时排放的废气必须带防毒面具。
43、四懂四会
(1)懂本岗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
(2)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
(3)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
7.学校计算机安全操作规程 篇七
1、按时到达微机室,并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2、开机前,应先检查电源和计算机设备。严格按开、关顺序开关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3、开机前,必须检查主机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缺损),若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由指导教师妥善处理。
4、在上机期间,有问题要报告指导教师,不准擅自换位、串位,在特殊情况下,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换位。
5、在上机过程中,不准进行与本次上课无关的任何操作。
6、在上机过程中,.学生不得私自修改计算系统配置,如设置密码、增删软件等;严禁删除、修改非自己建立的任何文件和目录。
7、在上机过程中,在无死机的情况下,不准随意进行冷热启动操作。
8、严禁触摸机房内的各种电源和线缆。
9、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不得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不得插接或拨下各种连接线和接 口。
10、不准私自带盘进入机房,否则指导教师将其没收。
11、学生上机时,应遵守机房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要随便走动,保持机房清洁卫生
12、禁止随意乱动机房内的设施,不得拆卸机器。保护机房内的桌椅,门窗,墙壁,不得乱涂、乱画、乱划、乱扯。
8.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八
莆智荣通字[2014]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执行和适用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及适用情况评估
(1)安全法律、制度规程获取情况,通过职能部门等获取收集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识别出公司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安全法律、制度规程执行情况调查,公司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
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设立了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制定了各种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各种应急物资配备充足到位,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开展全员安全上岗培训,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二、规章制度执行及适用情况评估
目前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文件齐全,基本覆盖安全生产管理各个方面,但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部分管理制度如安全投入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施工和维修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标志、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制度需要补充修订。
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及适用情况评估
检查组对一厂与二厂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基本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可继续使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公司机构及人员变动较大,部分安全制度也相应增加或减少,其安全管理职责也作了相应的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基本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但由于随着工艺的变化,设备、设施也作相应的增加或减少,安全操作规程也作相应的增减。
四、检查评估结论:
莆田市力奴鞋业有限公司对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规程遵守情况良好,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适用,但部分安全生产职责、规程需要修改。
9.塔吊司机和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篇九
1、塔机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塔机指挥应选择有经验的塔机指挥人员。
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塔机操作和指挥的其他疾病者,不能从事塔机司机和指挥工作。塔机司机和指挥每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由省市级劳动部门发给指挥证,方可担任指挥工作。
4、塔机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实习操作时间不得少于150课时(1个月),培训期满,经省市级劳动部门按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发证,方可从事塔机司机工作。
5、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塔机的司机,主管部门将注销其操作证。如再次操作塔机工作,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允许非本台塔机的操作。
7、在正常作业中,司机应只服从佩带有符合规定的指挥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8、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塔机: A、指挥信号辨别不清。B、会造成事故的指挥。C、不符合塔机性能的指挥。
D、用不符合GB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9、塔机作业中,有两个或有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才可操作,凡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
10、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11、在塔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必须相互联系好后,方可交接,不允许两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12、塔机作业的全过程,必须有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塔机司机和指挥必须有良好的配合。
13、塔机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的塔机的性能。
14、严禁酒后操作和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和无证操作、指挥。
15、塔机作业时,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16、塔机运转过程中,未经与司机联系认可,不准中途更换指挥信号的种类。
17、指挥人员在指挥时,应位于司机听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隔音区指挥。
18、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必要的劳保安全用品。
19、对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不符合塔机安全操作规定时不得指挥和操作。
20、风力大于6级(20M/S)停止塔机作业、风力大于4级(13M/S)停止安装、顶升和拆卸塔机,塔机遭到9级风(20M/S)的暴风袭击后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21、司机在操作前必须经下列工作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A、做好交接手续,检查塔机履历书和各种记录。当发现或怀疑塔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说清楚,严禁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B、检查塔机各主要螺栓连接牢固;主要焊缝无裂纹和脱焊。
C、电力部分安全、动作正常。D、工作电源电压380V±20V E、检查机械传动减速器的润滑油油量的油质,畅通无泄露。
F、检查各工作机构的制动器运转灵活可靠。G、钢丝绳良好,排列整齐。
H、吊钩及滑轮组转动灵活、无卡塞。吊钩脱绳保险良好,断绳保险装置良好。
I、塔机基础良好,塔机无倾斜(在标准范围内),附墙架良好。
J、塔机回转半径内,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要求。然后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再试吊重物,核定和检查小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22、塔机作业开始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23、不得斜拉斜拽重物,不吊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物体上的重物及不明重量的物体。
24、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
25、不得起吊带人重物,禁止用塔吊吊运人员。
26、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27、起吊细长物料时,至少应有二处捆扎、并有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28、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29、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30、司机操作控制必须从零位开始,逐级推到所需的档位。传动装置要作反方向运作时,控制器先回到零位,然后再转向需要的方向。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31、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出现。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0.5米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32、塔机作业时,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重作业。
33、当塔机在作业时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作业。对于重大的事故和问题必须报告主管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稳固措施,期间不得使用塔机。
34、不得超载作业,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超载值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 , 同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和申请报告报主管部门审批。
35、在起吊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用低速起升,以防与起重臂碰撞。
36、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7、平移吊运重物,重物高出其所跨越的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少于1米。
38、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9、塔机在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电器部分以及在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40、塔机遇到下列情况(形)之一应停止作业: 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大风等影响安全
10.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十
1、为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体制,促进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民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制定煤矿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目标。
3、法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员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4、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何有福 副组长:安全矿长 何坤龙 生产矿长:叶云文 工会主席:张泽鑫 成员:自纠自查领导小组、规程措施审批领导小组和各特殊工种及班组长。
(2)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
(3)安全管理目标;
(4)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5)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5、纳人安全安全生产和爆破物品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事故死亡人数为零(2)千人负伤率为1‟(3)工日损失为零(4)设备必须完好(5)工程质量必须达标(6)设备和财产损失为零(7)安全教育与培训达100%(8)遵章守纪,制止“三违”,让“三违”现象处于萌芽状态中。
(9)爆破事故率为零
(10)民爆物品丢失率、盗窃率为零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
6、制定和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车间、炸药库、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
落实,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2)炸药库、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7、煤矿鼓励职工参加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炸药库、区(队)、车间、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条件是:
(1)完成考核期内的安全管理目标;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无重大“三违”行为。
8、、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单项打分,综合考核,一票否定的办法,即将炸药库、区(队)、车间、班组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各赋一定的权值,满分100,出现死亡、重伤事故,不得奖。
9、奖励标准平均每月100元,月考核,季兑现,一次结清。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煤矿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制度。
第2条 煤矿各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煤矿法人责任制:
1、煤矿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
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煤矿矿长责任制:
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6条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7条煤矿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煤矿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煤矿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
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条煤矿总会计师安全责任:
1、根据煤矿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煤矿老总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煤矿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煤矿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工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区(队)、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
1、区(队)、各部门是本部门、采区、队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作业环境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做好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安保科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民爆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本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煤矿、区(队)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12条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煤矿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
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3、机电科、安全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13条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14条机电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煤矿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等施:必须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置,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
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
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
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进库,应选择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有鉴定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
6、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5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煤矿奖罚制度,阻止违章
违纪行为。
2、及时检查机械、支护、爆破、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
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
第16条班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二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
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
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第17条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
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煤矿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8条煤矿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工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
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工作不足的处理。
3、督促协调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给予工作上的监督指导。
4、发现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第21条招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工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则由招收者负全部责任。
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下井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2、安全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3、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安全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4、矿长对本矿存在的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班组长、电工负责职权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4)安全检查员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6、煤矿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排查结果报告县煤炭管理部门。
报告内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
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7、对煤矿安全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安全隐患分为1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安全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8、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安全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安全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9、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班组立即解决。
10、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11、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安全隐患管理档案。
12、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安全隐患跟踪管理。
13、煤矿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4、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5、贯彻本制度,煤矿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和标准,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安 全 教 育 制 度
一、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三、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作业。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七、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必须对新上岗的工人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2、项目部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多样化的安全培训,理化结合实际,视频结合现实,以提高员的岗位技能水平,新上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3、新进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2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八、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每年、每月、每天都要不断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煤矿矿长、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煤矿矿长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落实,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情况。
七、事故结案后,煤矿应及时将事故材料归档,保存备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
和交底制度
1、为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3、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当的资质。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三下采煤”安全措施和开采设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5、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6、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三下采煤”的方案设计、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带压开采”安全措施等,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7、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通措施、采掘工作面用串联风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批。
8、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9、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10、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11、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应当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要补课。
12、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13、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原则。
二、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公司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定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且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三、认真做好按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四、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五、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作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六、发给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变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七、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八、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发现劳保护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调换。
九、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十、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爆破员、安全员到仓库领取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在《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上签字,爆破员应当凭本人IC卡领取,不得用他人IC卡冒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
3、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不应将雷管和炸药放在衣袋里,领到民用爆炸物品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应携带民用爆炸物品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4、电力起爆时,(1)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2)电爆网络不应使用祼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作爆破线路,爆破网络应与大地绝缘。(3)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应满足: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应小于2.5A,直流电不应小于2A。(4)雷雨天不应采用电爆网络。(5)起爆网络的连接,应在工作面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5、导爆管起爆法:(1)导爆管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连接,导爆管网络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2)用电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
措施(可以用电雷管反向装置),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3)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时,应采用垂直连接。
6、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并安排警戒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未引爆的民用爆炸物品。
7、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安全员应当填写《现场爆破清单》,如实记载当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并在《现场爆破清单》上签字,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不得存放在作业现场、工棚等非专用仓库。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施工区人员、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规范爆破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人员的职责和管理
1、建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
成员由主管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及火工品仓库管理人员组成;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1)从事爆破工施工的主要人员,应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作业证书;
(2)爆破员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作业许可证的人员担任;
(3)安全员由取得爆破安全管理员资格证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负责爆破安全施工的安全员;
(4)仓管员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仓管员证的人员担任。
3、爆破施工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火工品管理人员;
(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情况;(4)组织领导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结工作,并制定爆
破施工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5)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和技术指导;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仓管员的职责
(1)负责制定火工品仓库管理细则;
(2)负责炸药和雷管的验收、发放、退库、统计,并做好记录;
(3)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火工品;(4)及时统计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火工产品;(5)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火工品,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3)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退回爆破器材库。
7、安全员职责
(1)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2)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有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3)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保管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4)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场所;
(5)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8、人员管理教育
爆破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管理,公司对参与爆破施工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减少麻痹思想,防止事故。
9、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日晨会(由工地爆破负责人主持),每周例会,月度总结会。
二.器材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购买、运输、使用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2)爆破器材发放有取得资格证书的仓管员按规定发放;
(3)爆破器材运送到工地后,应由爆破员和安全员及器材管理员共同清点确认器材品种、规格、数量,并做好登记记录,共同签字确认;
(4)运至工地使用的炸药、雷管应放在加锁的保管箱内保管,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5)做好爆破器材的领用、清退登记工作,保证爆破器材不丢失,不流失,不给社会造成安全隐患。
三.爆破施工规定
爆破施工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做到以下几点:
(1)每次施爆前都要对爆点的地质、地形、岩性、节理裂隙、软弱夹层等情况做好堪查,为爆破装药提供依据。
(2)爆区(炮孔)抵抗线方向应尽可能朝向空地方向,防止飞石造成危害。
(4)爆破装药联线人员严禁烟火,闲杂人员禁止随意出入爆区。
(5)装药联线施工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爆破员。(6)遇有雷雨与大雨等恶劣气象条件时,禁止施爆。(7)露天爆破起爆后应等待5-15分钟,由爆破员先进入爆点,检查有无盲炮及其他险情,确认无任何险情后,才可下达解除警戒命令,警戒人员方可撤离警戒哨卡。
(8)爆破施工中若出现盲炮或其它险情,应由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9)盲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② 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③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境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④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⑤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电爆网路短路。
⑥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⑦ 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2)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 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② 距盲炮孔口不小于0.3m处打平行炮眼装药起爆。③ 用木质、竹质等不发生火星的工具,轻轻将眼内堵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④ 在安全距离外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要回收雷管。
⑤ 盲炮应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爆破器材管理规定
一、爆炸材料储存保管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爆炸材料必须储存在专用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各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必须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物品储存许可证》。严禁超过最大允许储存量。
(三)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内应通风良好,便于行走,爆炸材料码放整齐稳固,搬运方便。火药硐室必须铺垫木板,雷管硐室铺垫橡胶板,所有硐室入口处应设置静电帘。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卫生,设施符合规程规定,并建有齐全的规章制度。
(四)爆炸材料必须分类存放,禁止将火药与雷管混存,火药、雷管储存的安全殉爆距离必须符合规定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硐室内。严禁发放变质的爆炸材料。
(五)爆炸材料库(发放所)内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必须建立外来人员登记簿,非本库工作人员进入时必须进行出入库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
(六)爆炸材料保管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政治可靠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业务、掌握爆炸物品性能和安全储存常识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七)爆炸材料出入库帐目清楚,帐、卡、物相符。严格执行批准手续和出库发放制度。
(八)爆炸材料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做好安全四防工作。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 任 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危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通风、每周未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别是夏委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危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培训、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地面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进入井下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穿矿工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烟草火入井。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可靠。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 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企业内机动车驾驶。
4、压力容器操作。
5、爆破作业(凿岩作业)。
二、特种作业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 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 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 年一次。
四、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盖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 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 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复审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有关规定对用人 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六、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审批、培训、考 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七、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 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九、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单位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应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十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实行定期安全考核奖罚办法每半考核一次年终对照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进行全年工作考评半年和年终考核须有记录。经年终考核个岗位责任人员能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给予安全奖励表现突出的授予安全先进个人奖。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和年终安全奖并责令作深刻检查和待岗教育或解除劳动合同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法律责任。
3、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能对即使发生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有贡献人员应进行重奖并对避免事故过程进行
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万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
第三条、爆炸物品基础管理制度台帐可装订成册也可在档案盒中依次存放
1、单位资质证书
2、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3、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4、爆破施工设计方案
5、建立爆炸物品库房的申请或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
6、同意建立爆炸物品库房的批复
7、爆破工程项目审批表
8、同意使用爆炸物品的《证明》
9、爆炸物品库房方位图
10、爆炸物品库房平面图
11、爆炸物品库房设施照片库区围墙、库房、监视器、报警器、照明设施、避雷针、看守犬等
12、涉爆人员花名册库管员、看守员、安全员、爆破员、监炮员、押运员及证件复印件
13、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14、成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小组的文件。
15、避雷装置安全性检测报告
16、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保证书逐级签订
17、安全应急涉爆预案设想3-4种火灾、泥石流、地震、盗抢爆炸物品刑事案件等等
18、爆炸物品购买合同
爆炸物品供货方资质
19、委托爆破合同协议、被委托方资质 20、撤库报告
21、剩余物品销毁移交记录。
第四条、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台帐
1、项目部每季度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总结分析
2、项目部每月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检查记录表局指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3、项目部安全员每周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检查记录表
4、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局指每半年对辖内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结一次并形成文字存档、备查。
2、每季度对辖内爆炸物品库房及管理人员统计一次上报并存档备查。
3、局指每月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存档、备查。
第五条、爆炸物品日常使用台账入库申领出库退库监炮等项目部定期对保管、使用领发记录台账要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保存两年以上工程结束时主动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移交。
第六条、物资管理的台帐有使用计划购买数量统计及对施工队使用爆炸物品统计账目等等。
民爆物品运输车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
“民爆物品管理细则”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煤矿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瓦斯检查→防突→规划炮眼→打眼→瓦斯检查→装药→警界撤人→联线→爆破→30分钟后既然工作面→瓦斯检查→支护检查→检查有没有拒爆炮→出渣
爆破员操作规程
一、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条 放炮员下井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领取发爆器后,应检查其发爆能力。可将开关钥匙转至“充电”位置,观察氖灯是否发亮,用灯泡试验启动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来检查发爆器的能力。
2、带好合乎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连接线,放炮母线要采用中间无接头的绝缘电阻小的芯线。
3、根据现场区队布炮的任务,领取当班使用的经药库鉴定质量合格的炸药雷管,将领取的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
第二条、炸药和雷管的运送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73条,274条的规定,并注意下列事项:
1、运送炸药和雷管时,雷管必须装箱加锁由放炮员运送,炸药由专用专兜运送。
2、途中一般不得休息,更不能在有人集中或运输频繁的地点停留,必须停留时选择预帮完好支架下面。
3、背运火药应注意车辆。机电设备,以防万一。第三条 在工作面存放炸药注意下列事项:
1、炸药箱应及时加锁,存放量最多不得超过迎头一小班用药。箱内严禁放其他物品。
2、药箱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远离电缆和电器设备,地点应在警戒线外无淋水地点存放。
3、存放火药地点不准有人休息,严禁坐在药箱上。
第四条发爆器应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方。开闭把手必须随身带,发爆不得任意敲打或拆卸。第五条 放炮前应准备好水炮泥和炮泥。第六条 装配引药工序与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抽雷管或解雷管(已由药库工抽好并单个绕好)。抽雷管时一手捏住雷管上脚线散尾端,另一手捏住一个雷管上带脚线轻轻抽出,并将脚线挽成小卷。
2、扎孔:将药包拆开取出药卷,拆开顶部(不允许撕破药卷)。使用时,木棍在药卷顶部中心位置扎一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深度同雷管长度的小孔。
3、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雷管聚能穴要朝向药卷聚能穴)将拆开的药卷纸封好后把脚线插入雷管一端,绕扣锁紧,并将脚线绕在药卷上,将雷管脚线扭结短路。
4、引药按炮眼数做好后要按程序放在箱子里,点清数目并将箱子锁好,不得多做炮头。
5、做引药只能由放炮工自己做,其他人不能代替。
6、每个药卷只能插一个雷管,不准插两个或以上雷管。
7、禁止将雷管由药卷外面斜插进去或捆在药卷上。
8、做好药要躲开电缆、机电设备,严禁雷管脚线同轨道或其他
任何导体接触,要在支架完好的地点做引药,严禁做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放炮:
1、装药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局扇停止运转,循环风未改善以前。
3、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米巷道内没有洒水。
4、工作面顶板,支架等出现不安全现象时。
5、工作面炮眼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6、发现炮眼缔小,坍塌时。
7、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时。
8、没有合乎质量和满足数量要求的炮泥(或水炮泥)时。
9、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强、温度忽高忽低)时。
10、残眼或互相打透的炮眼未经过处理时。
11、放炮地点20米内,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12、放炮地点的电器,如电钻、电缆等未撤出迎头时。第七条装药的操作(注意事项):
1、首先用炮棍检查炮眼的煤、岩粉是否清除、炮眼是否有堵塞现象。
2、按爆破说明书规定的雷管段数用木质炮棍将送入眼口的引
药和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但用力不得过猛,装药量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1)正向爆破先装药卷,后装引药,使聚能穴朝向眼底方向。(2)反向爆破先装引药,后装药卷,使聚能穴朝向眼后。
3、装引药时应用一手轻拉雷管脚线,另一手用炮棍轻推引药。防止雷管脚线被推入炮眼。
4、在倾角较大的炮眼装药应防止引药或药卷掉出,方法如下:可在装药卷的后面顶上一段炮泥(约50毫米)一起送入眼底,用炮棍轻捣使炮泥卡住药卷,在施工垂直的反井装药时就两人装药,一人用手堵住炮眼,防止药卷掉出,另一手拿炮棍顶药卷,另一手递药,将全部药卷依次装入炮眼后在后面装一小段炮泥,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到眼底而后用炮棍轻捣炮泥使之卡住药卷,然后继续装炮泥。
第八条 炮眼封泥时,装第一二要用慢力,轻捣以后的炮泥在依次捣实,捣动时一定要手拉住炮线,要拉直但不要过紧以防捣坏,炮眼的装箱量要符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第203条规定。
第九条 使用水泥炮时应先检查水袋是否漏水,使用水针将水灌满,装水炮泥的方法如下:先装30—50毫米炮泥然后在依次装入水炮泥,并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内,最外面的封泥不得少于100毫米。
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炮眼的深度,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第303条规定。
第十一条 装药和封泥必须由放炮工、班组长3人进行,其他无关人员应撤离迎头。第十二条 联线操作:
1、雷管脚线接头的灰尘等要擦干净,脚线接头如有锈必须清掉。
2、脚线的扭结必须接触牢固,采用对头扭结的方法扭结,不得虚接,不得有油、泥。
3、联线必须按照作业规程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的方法。
4、在母线与脚线连接之前,放炮员要对网路的连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最后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进行。
5、炮眼深脚线不够长(脚线露不出眼外),必须接长脚线,两根脚线错开接。
第十四条 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收拾工具、将电气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弊病法保护好。
2、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3、清点人数,撤出人员。
4、放炮前由班长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可能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派人站岗。并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制度。第十五条 放炮母线的敷设,先将母线挂在迎头上,放炮员由迎头往外挂在一帮,放炮母线不准与电缆导体挂在一起或接触。放
炮母线的长度按作业规程中规定执行。(放炮完后,收起母线扭结并盘好,放在安全地点)
(二)放炮
第十六条 放炮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按如下程序进行放炮:
1、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五秒钟可放炮。
2、将放炮母线连接在放炮器接线柱上。
3、用钥匙将发爆器开关转至充电位置。
4、当氖灯发亮,或闪烁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至放炮位置,使来观起爆。
5、每放一炮后,放炮员放炮员再去联炮时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自己带上,并摘掉母线加以扭结。
6、通电后炮未响时,放炮员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7、放炮后放炮员放炮员将母线缠起,不准继续悬挂在巷道中,以备下次放炮使用。
第十七条 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视有险情得立即处理,待工作面炮烟吹散,不安全因素处理完,班组长解除警戒后方可进入迎头工作。如临下班前放炮必须把炮烟吹散,检查好顶板进行交接班。
第十八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收拾好放炮工具,将母线,发爆器等交专人保管。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雷管、送入火药库保存。第十九条 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6条的有关规定和作业规程中的具体措施,并注意:
1、当两巷相距15米时,每次放炮前要派两人到予透巷道指定的安全地点站岗,其一人留在此处,另一人回到放炮地点才能放炮。
2、予透地点透前要加强维护,防止贯通时冒顶。
3、放炮后由班组长亲自派人撤岗。
4、对要透巷道的设备、电缆等要保护好,否则不许放炮。第二十条 本班装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本班门药放不完或瞎炮未处理时应手把手与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工作面。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执行。
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要求保管员思想纯洁、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2、保管员必须懂得所存爆破物品的性能及出现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3、收存爆破物品要坚持四不入: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签发的爆破物品运输证或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破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点不入。-(3)库内混存或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物品不入库。
4、发放爆破物品要坚持四不: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发料单据签字不发。(2)运输工具不当,领取人员不够二人的不发。(3)品种、发量与单据不符不发。(4)过期、变质的爆破物品不发。
5、严格执行炸药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遵守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洁、帐物相符。
7、经常检查下列内容:(1)货架、堆垛是否牢稳。(2)库内温度、温度是否正常。(3)有无失效、变质物品。(4)爆破物品是否缺少,丢失。(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6)雷电防护是否可靠。
风钻工(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凿岩机的构造和性能,并熟悉操作和保养方法,否则不可单独操作。
2、凿岩工在凿岩前严禁喝酒,要戴好安全帽、穿好紧身工作服、手套、矿工鞋,并检查风、水管路的密封情况及支架的牢固度。
3、施工时,压缩空气的气压必须符合凿岩机的要求。
4、凿岩工作必须使用取湿式作业,严禁干打眼和打残眼,严禁在粉尘量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钻孔开孔时,风门应开小一些,把钎的人眼睛不能正视孔口,以免岩粉伤眼。
6、开钻时,检查周围有无不稳固的岩石,操作人员两脚应前后侧身站稳,防止断钎伤人。在凿岩过程中要时刻保持钻头、钎杆和凿岩机的轴向推力,操作时人员要站在凿岩机的一侧,不得用身体压凿岩机,不得骑杆凿岩,手不能离开钻机风门,并时刻注意周围作业环境的动向。
7、钻水平孔时,严禁用胸部顶住风钻。钻孔前面不得站人。
8、严禁打旧孔,不论深浅一律不准再打。
9、更换钢钎时,要关闭风水阀门,防止钻机转动。
10、钻机停止工作时,先将风水阀关闭,然后再卸风水管。
11、吹炮孔时,吹风管应用转心阀门,并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要打招呼后,再开风阀,避免碎石伤人。严禁采用对折风管停风的方法吹孔。
12、要随时注意顶板岩石稳定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退出。
13、凿岩工要勤磨钎子头,磨钎子头时应首先检查砂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在戴好防护镜后,才可将钎子头轻靠砂轮,不可用力太猛,并且钎子头朝上,不得低于砂轮中心线,人员要站在砂轮一侧。
15、瓦斯超限,有透水预兆、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严禁进行凿岩作业。
LG27/8型空压机操作规程
第一节
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第一条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各部螺丝有无松动; 第二条检查油路、风扇是否正常,油量是否适当; 第三条检查控制设备是否完好,电压是否正常;
第四条 检查各仪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第五条盘车检查有无卡阻现象。
第二节
操作程序
第六条关闭减荷阀,使空压机处于无负荷状态下起动; 第七条起动油泵,向传动机构和气缸内注油,观察油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按下起动按钮,起动空压机,达正常转速后,逐渐打开减荷阀,使空压机投入负荷运转。
第九条关闭减荷阀,空压机进入空载运转; 第十条按下停止按钮,停止空压机运转; 第十一条停止油泵运转; 第十二条待气缸温度下降;
第十三条放出气缸内存留的压缩空气。
第二节
运行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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